蕭山毛奇齡字初晴又大可 稿 田易易堂  李塨恕谷 較

記述錯

《論語·學而》篇

程氏曰:「《論語》一書,作于曾子、有子之門人,故二人特以『子』稱。」

《論語》作于二子之門,在唐柳子厚早有是説,要是杜撰無據之言。且柳不專以稱子爲辭。聖門諸賢,别有稱例。從來子思不姓,曾子不字,諸書盡然,幾見《禮記》、《家語》、《大學》、《孟子》中有稱曾輿者?若有子,未知何字,袛《檀弓》一書「有子問曾子」、「有子之言似夫子」、「有子謂子游」,未聞《檀弓》亦有子弟子作也。

憲問

此篇疑原憲所記。

不稱原思,而稱憲,疑其自謙,故謂憲所記。不知憲多稱名,亦是稱例。如《檀弓》「仲憲言于曾子」,即原憲也。《家語》「原憲隱居衛」、《史記》「原憲亡草澤中。子貢相衛,結駟連騎,過謝原憲」,皆不以字而以名,豈俱自記者?

《大學》曾子

右經一章,蓋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其傳十章,則曾子之意而門人記之也。

古經文是經,經註是傳,皆是兩書,無有一書而分割作經、傳者。如《易經》有《易》傳,《周氏傳》、《京房傳》是也。《書經》有《書》傳,《伏生大傳》是也。《詩經》有《詩》傳,《毛傳》、《韓嬰傳》是也。《春秋經》有《春秋》傳,《三傳》是也。《周官經》有《周官》傳,李氏獻《周官傳》四篇是也。自仲長統不曉傳是註,因有「《周禮》,禮之經;《禮記》,禮之傳」語。而朱氏并不曉是兩書,於《大學》、《孝經》則并以一書而分作經、傳。是「經」、「傳」二字尚不解,而可鑿然曰 誰記之、誰述之乎?

若曾子記述《大學》,則自漢迄今,從無是説。以《禮記》四十九篇較之,則子思作《中庸》,公孫尼子作《緇衣》,荀卿作《三年問》,吕不韋作《月令》,檀弓作《檀弓》,漢文博士作《王制》,河間獻王諸生作《樂記》,曾子無有也。以七十子所作書考之,自子夏作《詩傳》、《喪服傳》外,有《漆雕子》十二篇、《宓子》十六篇、《羋子》十八篇,《王史氏》二十二篇,《甘子》十六篇,子夏弟子《李克》七篇,宓子弟子《景子》十二篇 [1] ,《公孫尼子》二十八篇,曾子無有也。以曾子所傳可見者計之,有《孝經》一篇,《立事》、《本孝》等十篇,《曾子問》一篇,他無有也。獨朱氏一人曰曾子作《大學》,及或問何據,則又云「無他佐騐,意其或出之先民之言,故云」,則亦自言非曾子矣,且自言無佐騐矣。乃朱氏自言非曾子、無佐騐,而人之附朱氏者,必曰曾子曾子,毋論其他。即《大全》盧氏於孟獻子節有云:「或謂子思作《大學》,考孟獻子曾師子思,師不引弟言。今公然引獻子語,自是 曾子而非子思。」則以獻子立于文公朝一十四年,在孔子尚未生,而以爲曾師孔子之孫子思,此真鄉里小兒病痁叫熱之言。而《大全》載之,三百年來傳誦之,此何世界?然且「子思作《大學》」一語,出漢時孔鮒,未必無據。而附和朱氏者,又變盧氏説,以爲《大學》記于曾子之門人,子思正曾子門人也。《史記》既稱子思作《中庸》,則并作《大學》,有何不可?然又不識孔鲋有是説,謂賈逵有言:孔伋窮居于宋,作《大學》、《中庸》。因之明嘉靖間有巧爲作僞者,造爲魏政和《大學》石經本,出于甬東豐坊、海鹽鄭曉、許仁卿家,云:魏政和中,詔虞松考正《五經》,令衛覬、邯鄲淳、鍾會等以小篆八分刻之于石。謂是子思作,而競傳其書。沿至萬曆甲申年,南京户曹郞唐伯元直上其書,請頒布學宫,而神宗疑之,寢奏不行。然猶有石刻本、《裨海》續本、宋氏《大學居疑》本,傳世不絶。幸其人無學,動多敗漏。如《魏史》政始中原有虞松較經,邯鄲淳、鍾會作書勒石之事,然是政始,非政和也。政和者,宋徽宗之年也。且袛有邯鄲淳、鍾會,而竝無衛覬。衛覬者,衛瓘之父,與虞、鍾不同時。《經典稽疑》謂據《瑾傳》,覬以太和二年死,時虞松年十五,鍾會裁五歲是也。然且請頒之疏有云:此本虞松受之賈逵,逵與鄭衆皆各有 論説,而逵本獨行。按:漢、魏有兩賈逵:一在漢熹平間,受諸經者;一在魏政始,與虞松等同校石經。若前賈逵,則去松等遠,不及授受。而在後賈逵,則又焉得有鄭司農同解《大學》之事?此狂詁也。乃祗此《大學》,原未嘗錯,何必改補?自二程與朱氏改後,而作僞無忌憚有如是者!然且前後競改,約五十餘改本,而竝不敢改「曾子記之」及「門人述之」之錯。寧狼藉聖經千態萬狀,而必不敢稍拂儒者之意,竟至于此!

* * *

[1]  「十二篇」,《漢書·藝文志》作「三篇」。

章節錯

章節之錯,莫錯于《大學》之分經傳、判綱領條目、將經文移掇前後、與《中庸》之自爲章次,使千百年聖賢所傳之書爲之一變,此絶大關繫,不止錯者。但其説浩繁,頗費卷帙,此一概不載,苐存之《大學証文》、《大學問》、《大學知本圖説》三書,以俟好學者推考而已。若《中庸》,則偶附二章,以示大意,餘倣此。

「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三句

「主忠信」三句《子罕》 篇

重出而逸其半。

此分章錯者。「君子不重」十一字自爲一章,「主忠信」三句自爲一章,此本《子罕》篇文而複簡于此者。今既註「重出」,乃不註之不重章,而反註之「《子罕》篇」,以致威重、忠信上下相承處齟齬不接。或以忠信爲威重之基,或以取友改過爲固學之地,總無是處。此錯註也。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泰伯》 篇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重出 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

記者因上章之語而類記之也。

既云「因上章之語而類記之」,則上章非重出矣。此本是一章,其記曾子文者,以曾子聞子語時,特引子象詞以証明之,與「牢曰子云」同一記例。其在《泰伯》篇二句,則複簡也。今註「重出」者,又不註之《泰伯》篇,而反註之此「曾子曰」之上,以致曾子引經不解何意。此又一錯註也。

《稽求篇》曰 [1] :「北齊魏長賢爲法曹參軍,轉著作佐郞,以參議時政,斥爲上黨屯留令。論者皆以『思不出位』爲長賢責,爲其出位謀事故也。夫出位謀事,而即以『思不出位』責之,則『思不出位』與『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果一章矣。此則以史証經之可騐者耳。」

「禮之用」二節

程子曰:「禮勝則離,樂勝則流。」

此分節錯者。「禮之用,和爲貴。先王之道,斯爲美。」禮、樂,本同原也。此一截也。「小大由之,有所不行。」苟細行璅屑,過于拘曲,則窒而不行,禮勝則離也。此又一截也。「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乃若知必和而專于和,不事撙節,則過曲不可行,而過通亦不可行,樂勝則流也。此又一截也。舊註不分節,然疏義畫截如是。《集註》既引《樂記》「禮勝則離」八字于註下,而分節則以 「小大由之」與「先王」句作一節,不矛盾乎?

「德行」節

程氏曰:「四科乃從夫子于陳、蔡者爾。」

此與上「從陳蔡」節另作一章。按:《史記·弟子傳》于「受業身通者七十二人,皆異能之士」下,即接「德行:顔淵」至「子游、子夏」三十字,則此一節,本統紀七十二人中之冣異能者,非從陳、蔡人也。從陳、蔡,一時顛沛,焉得奇材異能皆與其間,可以分列門部如此?況此時伯牛、閔騫輩,皆不可考。即冉求一人,明明于哀公三年爲季康子所召,又三年而後及陳、蔡之難,其時冉求正仕魯,至哀十一年,尚爲季氏帥師戰淸,見于《左傳》。則此一人顯然不從陳、蔡者。故康成以爲此節與前節不連爲一章,而隋時皇氏亦曰:此記者别記一節。非無據也。

章大來曰:「舊本『德行』上有『子曰』字。《大全》謂夫子稱弟子無稱字例,則下章『孝哉閔子騫』已稱字矣。且《史記》冉伯牛傳亦云孔子稱之爲德行,其果屬子語或未必然。然以此爲從陳、蔡之辨,則又不是耳。」

必有寢衣,長一身有半

齋主于敬,不可解衣。而寢又不可着明衣而寢,故别有寢衣,其半蓋以覆足。程子曰:「此錯簡,當在『齋,必有明衣,布』之下。」

此以改經而兼改《禮》,并改章節,尤當急正者。考《禮》,竝無齋不可解衣之文。且古《禮》文并列代《禮志》,又竝無「寢衣」一名在祭典之内。又且從來衣製竝無有長半于身之衣。據古禮,衣長無被土,且連裳爲之,續衽而鉤邊。今不知有裳與否,乃以身半之衣繚戾足下,既不能衣之就寢,又不能寢而衣之。于是無可如何,有强解者曰:長袛半身,是半截之衣。則不特壞經、壞禮,并古文詞例亦一併壞盡。古詞例「有」字俱作「又」字,如《泰誓》「十有三年」、《伊訓》「十有二月」類。「一身有半」,是長身而又半之,非半身已也。不知寢衣是被,古有明文。孔安國曰:「寢衣,今之被也。」《説文》曰:「被,寢衣名。」其曰衣者,以衣本「被」字。《康誥》「衣德言」是被德言;《繫詞》「厚衣之以薪」是被之以薪。故衣是象形,下覆兩人 。夫世有一衣而可覆二人者乎?一衣覆二人,非被乎?特其又分衣、被者, 曰:衣者晝之被,被者夜之衣也。此則經文、《禮》文字例、名例,皆所當急正者。

乃又有難者曰:誰無寢衣?曰:必有。何也?曰:非必有寢衣,謂「必有寢衣之長一身而又半者」也。寢衣所同,長身而過半,則子所獨也。此猶上文「褻裘長,短右袂」,褻裘所同,褻裘而短其右袂,則子所獨也。短袂適用,長被適體,一短一長,皆屬異事,故連類記之。今錯解寢衣,反以爲前後不接,竟改移此節于「齋,必有明衣,布」之下,且云「明衣變食,以類相從;褻裘狐貉,亦以類相從」,則紅紫褻服,何以與褻裘不相從?羔裘玄冠,何以與緇衣羔裘不相從耶?

作者七人矣

舊以此與「賢者辟世」四句合作一章。信此,則程氏以「作者之謂聖」,强以羲、軒及堯、舜七人實之,爲非是矣。黄瓊《上災異疏》有云:「伏見處士巴郡黄錯、漢陽任棠,年皆耄耋,有作者七人之論。」 [2] 《後漢·逸民傳》亦云:「絶塵不反,同夫 作者。」《宋書》、《隋書》、《北史》凡《隱逸傳》俱有「七人作周」語。

誠者非自成己而已也至 合外内之道也

故至誠無息至 無爲而成

《中庸》舊本章節與朱氏《章句》不同。自「自誠明」始,其分性、教,分天道、人道,袛在「能盡其性」與「其次致曲」兩節下皆合言之。故此章三「誠」者,皆性,皆天道,惟「誠之」二字屬敎,屬人道,則誠者成己,誠者成物,正盡己性、盡人性,「故曰性之德」,豈可與「至誠無息」分作兩截?況大文顯有「故」字,天下無章首而可以「故」字作發語者。舊本以「誠者」起,至「無爲而成」判作一截,以爲誠者必成己,必成物,必合仁知外内,以爲盡性之性與天道、人道之道。則其所以致此者,非一朝一夕之故矣。物不猝成,而誠無偶至,自非本健行之實,立可久之業,歷廣大高明以底于有成不至此。蓋誠者,天下之至一而無間者也,故下截復以一言推之。

「子曰吾説夏禮」節

「王天下有三重焉」章

吕氏曰:「三重,謂議禮、制度、考文。」

舊本「子曰吾説夏禮」節合「王天下」章爲一章,以「三重」是德、位、時,從「愚而好自用」章來。吕氏「三重」本錯註也。中庸,聖人之道,以三千、三百治世。其所崇禮,必有德、有位、有時。聖人其德也,天子其位也,今天下其時也。夏、商非時矣。故王天下有三重,始能寡過,否則災必及身矣。何則?不信從也。

「三重」,鄭註爲三王之禮,固謬。若如吕氏以「議禮」三事當之,則官府制作與保氏書敎,皆在《周禮》六官中,焉得與議禮相峙而三?若然,則禮又有樂,不敢作禮樂,將四重矣。況此從「禮儀」、「威儀」 [3] 、「敦厚」、「崇禮」來,專重禮教,安容襍及?又況「三重」節與「愚而」節正相反,惟聖人不愚、天子不賤、今天下不生今反古,故得寡過。寡過者,正不自用自專、災不及身之謂也。今錯註「三 重」,將「寡過」二字全無解説,乃謂人得寡過。夫以聖人治世,謂致曲所及,變化有之,未有民物信從而講蘧伯玉寡過之學者。陸氏《釋文》訓「三重」作德、位、時,而北宋儒者尚有德重、位重、時重之説,豈可以吕氏臆見而鑿然實之?

遠宗曰:「《祭統》『夫祭有三重焉』下,即承以裸獻、升歌、舞武三者。此下承以時、位、德,而不及制度、考文,則于文例已不合,況考據乎?」

* * *

[1]  「《稽求篇》」,毛奇齡所著《論語稽求篇》之省稱。

[2]  「錯」,原作「鍇」,據《後漢書》卷六十一改。

[3]  「威」,原作「成」,據《禮記》卷十六改。

句讀錯

《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

「《書》云孝乎」者,言《書》之言孝如此也。

此句讀錯者。舊註包咸云「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詞」,則「孝乎」不句,而「惟孝」句。雖引《君陳》篇而自爲詞句,如《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堯曰》「允執其中,四海困窮」、《湯誥》「帝臣不蔽,簡在帝心」、《孟子》引《泰誓》「有罪無罪,惟我在引」、《伊訓》「造攻自牧宫,朕哉自亳」,皆非《書》原文。古人引 《書》例類如此。若其解,則如《禮》云「禮乎禮」、漢《語》「肆乎其肆」,皆甚至語,故曰「美大孝之詞」。乃自漢、晉、唐以迄于宋,凡引《論語》,文皆如此讀。如班固《白虎通》曰「孝乎惟孝」、袁宏《後漢紀》曰「孝乎惟孝」、潘岳《閒居賦》曰「孝乎惟孝」、夏侯湛《昆弟誥》曰「孝乎惟孝」,以至陶潛《卿大夫孝傳贊》、張耒《淮陽郡黄氏友于泉銘》、唐王利貞《幽州石浮圖頌》、宋真宗朝張齊賢奉詔作《曾子贊》、《太平御覽》引《論語》文,皆曰「孝乎惟孝」,是此一句歷千百年如一轍者。自《集註》改讀,而少見多怪,反以「惟孝」之句爲腫背馬矣。今學宫諸賢贊詞,亦尚有「孝乎惟孝,曾子稱焉」之語,世曾有過而問焉者乎?

或袛問爲政,未嘗問孝,不得以「孝乎」二字詰之。且「《書》云」不句,非引《書》法。若「乎」字,則有必不可句者。蔡邕書石經,以「乎」作「於」,曰「孝於惟孝」,「於」可句乎?

揖讓而升,下而飮

揖讓而升者,下而飲者。

如此則揖讓屬升,飲屬下,大無理矣。揖讓袛屬升,則于下、于飲時全不揖讓,已自乖錯。若以飲屬下,則飲在堂下,將《射禮》所云「司射命設豐,司宫命奠觶,小射正命不勝者升階取觯於豐上而飲之」俱作何解?且此一飲,在《禮》文明曰「作飲」、曰「升飲」,而乃曰「下飲」,可乎?況此在《論語》與《射義》俱載孔子言,俱是此「揖讓」七字,且俱有讀法。《論語》王肅註云此七字連作一句,《射義》鄭玄註則「揖讓而升下」五字作句、「而飲」二字又句。今以飲屬下,則《禮》文、《禮》意與前儒句讀之例俱蕩然矣,不止錯矣!餘見「自爲典禮」條。

「懷其寶而迷其邦,可謂仁乎?曰不可」二段

直據理答之,不復與辨。

懷寶、迷邦,兩問兩答,皆陽貨與夫子爲主客,則「日月逝矣,歲不我與」下,何以重着「孔子曰」三字?是前二答必非夫子語。善讀書者,此處便當着眼,不然, 《論語》此書失文例矣。此惟明儒郝京山解此極當 [1] ,郝云:前兩「曰」字皆是貨口中語,自爲問答,以斷爲必然之理。此如《史記·留侯世家》張良阻立六國後八不可語,有云:今陛下能制項籍之死命乎?曰未能也。能得項籍頭乎?曰未能也。能封聖人墓、表賢者閭、式智者門乎?曰未能也。皆張良自爲問答,竝非良問而漢高答者。至「漢王輟食吐哺」以下 [2] ,纔是高語。此章至「孔子曰」以下,纔是孔子語。孔子答語袛此耳,故記者特加「孔子曰」三字以别之。千年夢夢,一旦唤醒,可謂極快!且貨語絮絮,而夫子袛五字答,不絶之絶,尤爲可念。郝氏解經多武斷,惟此極當。然則此當註:「曰不可」三字句,「曰」字勿斷。

奮乎百世之上 句。百世之下

「百世之上」,自然一讀,原不能連「百世之下」十字作句。然以「百世之下」 連下「聞者莫不興起也」十一字作句,則又錯矣。古文排句有例,此二句排出雖略,讀而仍是一氣,文例如此,所云興乎前以及乎後也。若以「百世之下」連下讀,則失文例矣。《漢·王吉傳》:「《孟子》云:『奮乎百世之上,行乎百世之下,聞者莫不興起。』」特增「行乎」二字,使四字屬上,不屬「聞者」。此極善全文例處。要之,百世之上、下,自有「以及」二字隱然在内,讀者當自知耳。

不及貢,以政接于有庳

謂不待及諸侯朝貢之期,而以政事接見有庳之君,蓋古書之辭。

既云「不待朝貢」,又云「以政事接見」,不可解。虞制:五載一朝,三載一考績。既不朝貢,焉較政績?況使吏治國,則與政尤不相涉,乃曰「而以政事接見」,則不以貢見而以政見,言甚周章。故今八比家則直合「九」字作句,與《集註》反,此實《集註》不善讀註疏而首鼠不決,致有此者。據本文「不及貢以政」是五字句,以者,與也。若據趙註,則謂此是《尚書》逸篇之辭,以「不及貢」三字句,言不待朝貢而自來京師,一若天子以政事見諸侯者。貢是實字,政是假詞。此亦未必盡 然者。乃孫疏據《隋·經籍志》有《尚書》逸篇,似孔氏壁中之殘册,至唐末尚有三卷,而徐邈爲之註,因信此語出《尚書》逸篇,趙氏必親見,故言之鑿鑿。而不知《隋志》所載,其書出齊、梁之間。趙岐漢人,所言未必即所見。況敷奏考績,亦有定候,不必如後世郡國可不時召見,得借政事爲抵飾。又且既設治吏,則明不聽政,焉得反以政事飾世耳目?使《集註》有識,則直以「政」句;否則一從註疏,尚有未恰,而乃依違胡突,全屬首鼠,天下有是註法乎?則不止錯矣!

聞文王作興

作、興,皆起也。《大全》言文王起而爲方伯。

此既襲趙註,當于「興」下註一「句」字。乃又不註明,袛「作興」兩字連屬,而《大全》小註則又合註文一句,一似作、興皆指文者。按:趙註「聞文王作興」,以「興」字句;而邢疏云:「聞文王興起,乃曰:『盍歸乎來?』」又《離騷》「吕望之鼓刀兮,遭周文而得舉」,漢王逸註:「太公避紂,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則亦以「興」字句,且正引《孟子》此文。蓋漢後句讀竝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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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郝京山,即郝敬。敬字仲輿,號楚望,湖北京山人。晚明著名的經學家和思想家,世稱「郝京山先生」。萬曆十七年(一五八九)進士,官行人。有《郝氏九經解》等。

[2]  「輟」,原作「輙」,據《漢書》卷四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