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宗教讨论里,古代或现代,东方或西方,采行那种方法的讨论是必需的。人不能用一根铁锹来撬开一个蚌,借用一句《圣经》的比喻,人也不能带骆驼通过针孔。一个聪明的医生不会用一把金铰剪来切开冠状动脉,这样做一定不成。但现代的西方人常试用笛卡儿的逻辑来接近上帝。

今天在宗教上,方法的讨论是最重要的。因为现代人碰到宗教时的迷惑,大部分是由于基本方法上的错误,且可归因于笛卡儿方法的得势,导致过度把重心放在以认识理性为首要这方面,这样直觉的了解,遂产生不适当的概念。巴斯加说:“我不能宽恕笛卡儿。”我也不能。因为在物质知识或事实的科学知识的范围里面,用时间、空间、活动,及因果关系等种种工具、推理是最好及最没有问题的,但在重大事情及道德价值的范围——宗教、爱,及人与人的关系——里面,这种方法奇怪地和目的不合,且其实完全不相关。对这两种不同知识范围(事实的范围及道德价值的范围)的认识是最重要的。因为宗教是赞赏、惊异,及衷心崇敬的一种基本态度。它是一种用个人的全意识直觉地认知的天赋才能;一种由于他道德的天性而对宇宙所作的全身反应;而这种直觉的赞赏及了解比数学的推理精妙得多,高尚得多,且属于一种层次较高的了解。科学气质与宗教质的抵触就是由于这种方法的乱用,以至于道德知识的范围被只适于探索自然范围的方法压抑。

笛卡儿在假定人类的存在必须透过认识的推理来寻求它的实在的证据上,首先就造成了严重的错误。他完全信赖认识的理性,及这种今天仍是近代哲学的基础方法的优越性,结果造成近代哲学差不多退化为数学的一支,与伦理及道德完全分家,且有点羞于承认上帝为不可思议、不可量度、超过他们的方法所及之领域。因为在科学范围中,人必须设法避开一切不可量度的东西,而上帝及撒旦,善及恶,都确是不愿受公尺的量度。在笛卡儿的方法中,还有较小的错误及缺点,因为甚至在科学中,对全局及对“物之适”合理的衡量,也是科学思想日常程序的主要部分。肉眼看不到的,必须用心眼来看,否则科学家不会有任何进步。而笛卡儿在完全不许可心物的分离上,造成第二种错误,成为当代科学中日益难以防守的理论。

中国人在许久以前已在宗教中完全摒弃逻辑的模式,我相信这是由于第二本能。如我们已知,佛教禅宗的发展,是不信任逻辑的任何分析及根据,而使在笛卡儿推理方法之下受教育的西方人,觉得禅宗很难了解。基督教最令东方人震惊的是,差不多所有基督教神学,都对宗教作学院式的研究。那错误几乎是难以相信的,但在一个以理性为首要多过以感情及人的全意识为首要的世界中,这种错误甚至不为人所发觉及被忽视。科学方法并没有错,但它完全不适用于宗教的范围。人常想用有限的文字来为无限下定义,像谈论物质的东西一样谈论灵性的东西,而不知道他所处理的题目的性质。

我对那些硬拖科学来维护宗教的人产生怀疑。热心宗教的人喜欢从自然科学找出一点点证据来支持他们的古代信仰。这是一种来自尊重科学威望的习惯,而这种威望是完全应得的威望。但热心宗教者,不支持以人的全意识为首要,常喜欢窃取一点自然科学的碎屑,或自然科学家的承认。以为只要像卖药品的人,用沙哑的声音高喊:“四个医生有三个推荐……”民众就必然被感动,因此卖药的必须高喊他的货品。不,宗教不能屈膝去乞求科学的临床证据,它应有更多的自尊心。科学的武器是显微镜;宗教知识的武器,是人心低沉轻柔的声音及热情,是一种用直觉的能力来猜测真理的微妙警觉。但近代人缺乏的刚好就是这种技巧及机警。

因此,在现代世界中,关于宗教的思想惶惑不安,因此假定有一种科学与宗教之间的斗争,而这种斗争其实只有意或无意地存在于曾受教育的人们心中,存在于笛卡儿信徒的心中,或存在于学院式的推理方法之中。

就全体而论,中国人与西方思想方法之间最特别的差异可用下表来表示:

中国人 西方人

科学 不完全的 理性及数学

哲学 在伦理上的直觉判断 数学继续增长的侵犯,及对行为的严重关切 并与伦理分家

宗教 否定逻辑依靠直觉 数学心与人的全意识之间的斗争

海涅在他的《游记》(Reisebilder)中,给关于上帝及宗教的争辩画了一幅有趣的漫画。

当肉烤得太坏的时候,我们争论上帝的存在。但我们的好上帝常是权威的。在这里进餐的人只有三个有无神论的倾向;但如果我们最后有好的干乳酪来做餐后点心,这几个人甚至也会动摇。最热心的有神论者是小参孙,而当他和瘦长的范彼德辩论上帝的存在时,他常变得十分激动,在房子里走来走去,不断地呼喊:“上帝知道,这是不对的!”瘦长的范彼德,一个瘦小的法国人,他的心灵平静得像是荷兰运河里面的水,而他的话拖曳到像拖船一样懒散,在他曾在雷敦勤勉学过的德国哲学中抽出他的论据。他笑那些把个人人格的存在归于上帝的人是头脑狭隘。他甚至控告他们侮辱,因为他们赋给上帝智慧、公道、仁爱,及其他同样属于人类而完全不适合上帝的德性;他们在一条只适于观察人类性质的路上走,而把上帝视为人类的愚昧,不公平,及仇恨的对比。但当范彼德申述他泛神论的观点时,他被肥胖的斐希丁阻挠。斐希丁坚决地指摘他的散布在整个自然中上帝的模糊概念为错误,因为这等于说上帝是存在空间中。……其实人想及上帝时,必须把他抽离一切实在,而不将他想像为一个占空间的形式,只是一种事情的秩序。上帝不是存在,纯是动力——一个形而上学世界秩序的元素。

听了这些话,小参孙愤怒至极,疯狂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大声地喊:“上帝!啊,上帝!上帝知道,这是不对的!啊,上帝!”我相信如果他的手臂不是这般瘦,他会为上帝的名誉而殴打肥胖的斐希丁。好像他真的想揍他,而那个肥家伙拿着小参孙的两只小臂,温和地捉住他,并没有把烟斗从唇上拿开,温和地申述他的见解,偶然把他空洞的论据连同他的烟喷上小参孙的面上,于是那个小人儿差不多被烟及愤怒所窒息,更可怜地衷鸣:“啊,上帝!啊,上帝!”但上帝并不来援助他,虽然他是这么勇敢地维护它的道。

这是为神性而辩争的不可用的一个例子。这些学者的大胆评论有什么价值?一个彻头彻尾的物质主义者,看见这三个宗教学生在咖啡厅里辩论,三个大概都是变形虫的后裔,争辩上帝的性质及性格的情景,必然给人感觉是奇观,十分有趣而且能引发联想。但要注意的是上帝永远不会来解救,而每一个稍具意识的人都知道这三个家伙永远得不到什么结论。

重要的是,那三个宗教学生的情形,和主后四世纪辩论雅典信条时的情形,仍没有什么两样。当时没有烟吹在别人的面上,但每一个都像范彼德一样绝对的相信自己。他们所想做的是把三位一体的三个分子放入一种逻辑的关系,一个对于主教很有价值的论题。他们同意的第一点是这三个上帝的成分,是三个个体(person),而只有一个“本质”。这一句在谈论上帝时是有点可笑,但我们必须承认其实是有哲学意义的话。甚至“Person”(个体)一个字立刻牵涉到用人类的名词来界说神。最大的辩论是三位一体三个分子之间的分别。那是一个多么吸引人的论题!所有三个分子都不是被造的。但是最困难的地方是分别三位一体中的两个分子和父神之间的逻辑的关系,而它最后决定圣子不是被造的而是父所“生”的,而“圣灵”既不是被造的,也不是“生”的,只是从父而“出”的,用灭亡来威胁那些坏到不能同意此说的人。当大家同意“圣灵”只是“出”的时候,辩论便环绕着它究竟是直接从父而出,抑或透过子而出。就在这个学院式的针尖上,东方希腊正教会离开罗马迦特力教会,而在十一世纪,罗马教皇及希腊正教的大主教都为上帝的光荣而交相驱逐别人走出教会。如果这不是不敬上帝,什么才是?

现在的姿态

事实上宗教思想的混乱,并非完全由于笛卡儿所推行的方法,而是原来就是学院式的。只有那些太闲、太安定,及有酒的修道士们,才能生出这样一个有脑筋的孩子。宗教对于无数人有无数意义,故宗教信仰现在的情形,是容许人在态度及意见上有广泛的差异。威廉·詹姆士在他《宗教经验的种种》的讲学中,曾给我们一幅各种不同宗教设施及信仰的复杂图画,其中包括某些很荒谬的。在所谓宗教信仰及意见的繁茂丛林中,一切谬见,法兰西斯·培根的“四个偶像”,都被介绍了,一切偏见(种族的偶像),例如上帝必然是一种人性的存在,一个神人同性的上帝的观念;一切和个人或国家的成见相符的信仰(洞穴的偶像),例如做一个基督徒和做一个白人,事实上有同样意义的流行习惯;一切言辞的虚构及混乱(市场的偶像);及一切以人造的哲学系统为根据的不合理的教条(舞台的偶像),例如加尔文的“完全堕落”的教义。

《圣经》提供我们的一些与耶稣同时代人生活的态度,今天仍然随处可见。第一是希律王的女儿撒罗米。她要施洗约翰的头。这种撒罗米态度,她唯一的向往是看见宗教的被苛责和蹂躏。还有本丢彼拉多的态度,因尼赫鲁而为人所欢迎在任何善恶斗争中保持中立主义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说,我不以为本丢彼拉多的地位不寻常或不普遍,按照他特殊的“洞穴的偶像”(国家的立场)而论,它甚至可以说是做得很对的。他没有理由淌入犹太人那摊混水。对于这件事他洗了他的手,且他曾说:“你们看这个人”,这是一句讽刺谚亚法的话,意思是:“看,他的犯人在这里!”本丢彼拉多的中立主义,至少比尼赫鲁的更为真实。尼赫鲁在苏伊士危机的时候,发出反对白色帝国主义的尖叫;而在匈牙利危机的时候,谴责红色帝国主义却是勉强和敷衍的。亚基帕王及他的妻百尼基的态度,好像稍微进步了些,当亚基帕对圣保罗说:“你想你稍微劝诱,就会使我为基督徒吗?”他似乎比较虚心。问题是他也是正在执行他世俗的任务,他本来可能释放保罗,但保罗却已选择上诉恺撒,亚基帕不能再做什么。我相信亚基帕王的态度是一种非常现代的、容忍异己的态度。他是太忙了,没有进一步追问那个问题。

当然还有耶稣所一再谴责的法利赛人的态度,一种认为宗教或基督教不过是一件虔诚外衣的态度。威廉大帝以波斯王子的身份第一次和俾斯麦对话中,谈到一个他所不喜欢的人像是一个虔诚者。俾斯麦问:“怎么样才是个虔诚者?”王子回答:“一个想在宗教的伪装中,推进他个人私益的人。”海涅用他特有的讽刺天赋,用下面那首诗来描写那些虔诚者:

我知道那些聪明的家伙,

我知道那些文章,

我知道它们的作者。

我知道他们私下饮酒,

却公开宣传水。

我们可在乔治·福克斯身上看出一个被当作宗教的特殊事例。这个例子是极端的,但我不认为在现代基督徒中,是一种十分罕见的现象。一天,乔治·福克斯正到李吉斐尔特去。下面是他在日记中所写:

然后上帝吩咐我脱去鞋子。我沉默地站着,因为那是冬天。但上帝的言语好像一团火在我身上焚烧,这样我就脱去了鞋,把它们留给那些牧人。而那些可怜的牧人发抖,且惊骇莫名。然后我走了一英里左右。但当我一进入那个城市,上帝的话又再来到了我身上说:“喊吧,李吉斐尔特血城有祸了!”因此我在街上走来走去,大声呼喊李吉斐尔特血城有祸了!那天是市集,我走到市场去,在几个地方徘徊,找地方站着,照样呼喊李吉斐尔特血城有祸了!而没有人干涉我。我走遍各街各巷呼喊,觉得似乎有一道血流流到街上来,而那个市场看起来好像一个血池。当我已宣告上帝要我说的话,觉得自己已尽了责任时,我安心地走出城外,回到那些牧人那里给他们一点钱,取回我的鞋。但上帝的火充满在我的脚上,充满我的全身,我穿鞋与否已没有什么要紧,而站着想应否把它穿上,直至我觉得上帝已经准许我这样做;然后我洗干净脚,把鞋穿上。

这真是最奇怪的。上帝所能做的事情多过人的宗教所梦想的,但宗教中也有许多归之于上帝的事情,上帝连做梦也没有想到要去做。我说这句话,并没有轻视朋友或创立者的意思,对于他们我是非常尊敬和赞赏的。但许多属于这种类型的宗教,已招来,且应该会招来,较有理性的人的耻笑。我们不必列举一切被当作宗教的形形色色的经验,如精神病者的行为、幻觉、癫痫病发作,滚地,说方言,以至宗教兴奋的一切形态。

因为这种宗教信仰的混乱及教会的分门别派,我曾努力度过可诅咒的地狱之火的西拉险滩及法利赛党的女妖,而自称为异教徒。我站在理性主义及人文主义的立场,想到各宗教互相投掷在别人头上的形容词,我相信“异教徒”一词可避免信徒们的非难。因为很奇妙,异教徒一词在英文的习惯上不能应用在基督徒,犹太教,及回教等大宗教之上。

虽然“异教徒”常是一个表示轻蔑的名词,但它有一只雅典的古指环,因为奥林帕斯山全部神祇的后代,最少曾得过近代基督徒的爱敬。因为这个名称和文艺复兴及十八世纪理性主义的关系,及和雅典古代的关系,可能我所采取的立场,对许多理性主义者的心,暗示为某些人所羡慕的表示知识分子的解放,及人的理性时代来临的立场。一个异教徒常是信仰上帝的,不过因为怕被误会而不敢这样说。真的,在流行的宗教形式中一定有许多永远会较清醒的心和曾受教育的近代人怀疑的宗教的出风头主义;同时在人文主义及理性主义中,也一样有许多东西使一个近代人起敬。近代人的确容易尊重及赞赏孔子适度的人文主义,或马卡斯·奥里欧斯斯多亚派的沉思,甚至留克利希阿斯特的唯物主义。现代人的确在下面那段马卡斯·奥里欧斯的《沉思录》中,找不出天然地可反驳之处,虽然他用呼吁宙斯之名来代替基督教的上帝。

啊,宇宙!每一件东西都和我协调。因为它是和你协调。啊,自然,对于我,没有一件事情是太早或太迟,因为它遵守你的适当时间。每一样东西都为我结出果实,因为是你,季节带来的。一切东西由你而来,一切东西在你之中,一切东西都复归于你。诗人说:亲爱的西哥罗斯的城;难道你不说,亲爱的宙斯的城吗?

上面的引文显示那些所谓异教徒是多么常常接近上帝,正如我在上文所曾谈及的中国人文主义者一样。《圣经》说:“愚人眼中没有上帝。”但在思想史上,愚人却少得令人惊异。

这就是我想说的。让我觉得反常而且不安的是,在基督教的国家里,那些曾受教育的人,对理性主义及人文主义较对同宗教的人易于产生同情。在另一方面,一个自称为异教徒而公开转回宗教去的人,可能被怀疑为已背弃对理性力量的充分信赖,或甚至是一种智力的衰弱。我观望了好多年,我相信上帝,但觉得很难去参加任何教会。我永远不会十分满意于这种情况,但在信仰、信条,及教义的混乱里,很难让我表示对上帝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