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之养重于义第三十一
【题解】
本篇由说明“身之养重于义”的道理论及为政治国的根本方法。董仲舒首先提出“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认为义与利不可或缺,各有所用:“利以养身,义以养心。”然后论证“义养”(即养心)重于“利养”(即养身)。由于一般人平常只是见小(“利”)而不见大(“义”),因而“皆趋利而不趋义”。对于这种局面,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直接诉诸严刑酷法,董仲舒认为是绝对行不通的;二是采用德行教化,晓民以义,董仲舒认为这是“大治之道”。总而言之,本篇中心论点归结为“德为主,刑为辅”的治国思想。
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1)。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2);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奚以知之?今人大有义而甚无利,虽贫与贱,尚荣其行以自好,而乐生,原宪、曾、闵之属是也(3)。人甚有利而大无义,虽甚富,则羞辱大恶,恶深,祸患重,非立死其罪者,即旋伤殃忧尔(4),莫能以乐生而终其身,刑戮夭折之民是也。夫人有义者,虽贫能自乐也;而大无义者,虽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实义之养生人(5),大于利而厚于财也。
【注释】
(1) “天之”四句:《荀子·大略》:“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人两有义利,不能去掉。董仲舒提出义利不可或缺,各有用处,需要重义而轻利。
(2) “义者”二句:《孟子·告子下》:“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chú huàn)之悦我口。”孟子讲义悦心,董仲舒讲义养心。
(3) 原宪、曾、闵之属:原宪,字子思,孔子弟子。据《论语》及《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孔子卒后,原宪隐居草泽,安贫乐道。曾,即曾参,字子舆,孔子弟子。据《论语》及《史记》记载,曾参以孝著称,并作《孝经》。闵,即闵损,字子骞(qiān),孔子弟子,以德行著称。他们都是孔子弟子中的贫贱者。属,类。
(4) 旋:不久。
(5) 实:证实,证明。
【译文】
天地产生人,使人生有义和利。利用来养身体,义用来养精神。精神得不到义的涵养,就不会快乐;身体得不到利的滋养,就不会安适。义,是涵养精神的;利,是滋养身体的。身体没有精神那么贵重,因此用来养生的东西没有比义更重要的了。由此可知,义涵养人的精神比利滋养人的身体重要多了。怎么知道这一点的呢?现在有些人思想言行合于义,但没拥有什么利,这样尽管贫穷低贱,却还能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光荣,洁身自好,乐在其中,像原宪、曾参和闵损就是这类人。有些人拥有许多利,可是缺乏义,这样尽管富裕尊贵,但所遭受的羞辱大,怨恶深,祸患重,不是即刻死于犯罪,就是不久遭受祸害,终身不能得到快乐,那些受诛戮而早死的就是这一类人。有义的人,尽管贫穷,仍能自得其乐;而没有义的人,尽管富裕却不能活下去。我根据这一点而证实义养人比财、利更为重要。
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义而殉利(1),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2),而祸其家。此非其自为计不忠也,则其知之所不能明也。今握枣与错金以示婴儿(3),婴儿必取枣而不取金也;握一斤金与千万之珠以示野人(4),野人必取金而不取珠也。故物之于人,小者易知也,其于大者难见也。今利之于人小,而义之于人大者,无怪民之皆趋利而不趋义也。固其所闇也。
【注释】
(1) 殉(xùn)利:为利牺牲。俗语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载贾谊《鵩鸟赋》:“贪夫徇财兮,烈士徇名。”徇,同“殉”,人以身从财利。
(2) 贼:残害,伤害。
(3) 错金:指钱币,或说是一种工艺品,即在器物上用金属丝镶嵌成花纹或文字为饰。《汉书·食货志下》载:王莽居摄,变汉制,“又造契刀、错刀”。“错刀,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直五千’。”王莽当皇帝后,取消错刀、契刀及五铢钱。董仲舒在王莽之前,可能有错刀,但未必与王莽时一样。
(4) 握一斤金与千万之珠以示野人:拿着一斤黄金和价值千万的珠宝给野人看。千万之珠,价值千万的珠宝。《吕氏春秋·异宝》:“今以百金与抟黍以示儿子,儿子必取抟黍矣;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其知弥精,其所取弥精;其知弥粗,其所取弥粗。”
【译文】
一般人不知道这个道理,常常倒行逆施,忘记义而为利牺牲,违背义而走向邪道,不仅伤害了自身,还使自己家庭遭受祸害。这不是因为他替自己谋利不尽心竭力,就是因为他的智慧不够明达。如果有人拿着大枣和钱币给婴儿看,婴儿必定去拿大枣而不拿钱币;如果拿着一斤黄金和价值千万的珠宝给野人看,野人必定拿黄金而不拿珠宝。所以一般人对于事物,小的容易了解,大的难于看出。现如今利对人的关系小,义对人的关系大,难怪人民都趋向利而不趋向义。这一点本来就是一般人所不了解的。
圣人事明义以照耀其所闇,故民不陷(1)。《诗》云(2):“示生显德行。”此之谓也。先王显德以示民,民乐而歌之以为诗,说而化之以为俗(3)。故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从上之意,不待使之,若自然矣。故曰:圣人天地动、四时化者,非有他也,其见义大,故能动,动故能化,化故能大行,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刑不用则尧、舜之功德。此大治之道也,先圣传授而复也。故孔子曰(4):“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
【注释】
(1) 陷:陷于违法犯罪。
(2) 《诗》云:下引文见《诗经·周颂·敬之》。
(3) 说(yuè):同“悦”,喜欢、高兴。
(4) 故孔子曰:下引文见《论语·雍也》。以户比喻道,是必经者。
【译文】
圣人阐明义,使人民了解义与利的关系,所以人民不会犯罪。《诗经》说:“以显明的德行昭示我。”就是这个意思。古代圣王用显明的德行昭示人民,人民快乐而歌颂,就作了这首诗,心里诚悦而受感化,就形成了风俗。所以不用命令他们做好事而他们自己会做好事,不用禁止他们去犯法而他们自动不会犯法。他们遵从上面执政者的意志,不待人去驱使,他们就自然而然这样做。所以说:圣人能够感动天地、变化四时,没有别的缘故,因为他晓得大义,所以能够感动,能够感动,所以能够变化,能够变化,所以教化普及,教化普及,所以人民不犯法,人民不犯法,所以不必使用刑罚,不必使用刑罚,就是尧、舜的功德。这是天下大治的道理,是古代圣王传授下来的。所以孔子说:“哪一个人能够不走门户而出屋去呢?没有人会不依从这个道理!”
今不示显德行,民闇于义不能炤(1),迷于道不能解,固欲大严憯以必正之(2),直残贼天民(3),而薄主德耳,其势不行。仲尼曰(4):“国有道,虽加刑,无刑也;国无道,虽杀之,不可胜也。”其所谓有道、无道者,示之以显德行与不示尔。
【注释】
(1) 炤(zhāo):通“昭”,明显、显著。
(2) 大严憯(cǎn)以必正之:用严刑酷法来纠正他们。严,酷烈。憯,通“惨”,残酷、狠毒、毒虐。
(3) 天民:天所生的人民。
(4) 仲尼曰:下引文又见《孔子集语·颜叔子第十二》。
【译文】
现在不把显明的德行昭示人民,人民不了解义而不能明达,被道理迷惑而不能解脱,因此若想用严刑酷法来纠正他们,这只是残害上天所生的人民,而使君主的德行浅薄,这在情势上是行不通的。孔子说:“国家政治清明,即使施行刑法,却没有可以处刑的人;国家政治不清明,尽管要杀戮人民,却杀也杀不尽。”他所说的政治清明与不清明,就是指用显明的德行昭示和不昭示人民罢了。
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第三十二
【题解】
胶西王推崇春秋越王、范蠡和文种,故以“仁”赞许。董仲舒不同意这种看法,理由是《春秋》贵信而贱诈,而越王正是靠行诈而称霸的。这里董仲舒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命题:“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这句话的内涵在于强调人的内在动机和思想品德的纯洁端正,而不是像有些人所误解的绝对不讲功利,弃绝功利。这是需要注意的。本文对的是胶西王,而《汉书·董仲舒传》对的是江都王。
命令相曰(1):“大夫蠡(2)、大夫种(3)、大夫庸(4)、大夫睾(5)、大夫车成(6),越王与此五大夫谋伐吴(7),遂灭之,雪会稽之耻,卒为霸主。范蠡去之,种死之。寡人以此二大夫者为皆贤。孔子曰(8):‘殷有三仁。’今以越王之贤,与蠡、种之能,此三人者,寡人亦以为越有三仁。其于君何如?桓公决疑于管仲(9),寡人决疑于君。”
【注释】
(1) 命令相:命令,此处是“询问”之意。相,这里指代董仲舒,因为他当时任胶西相。
(2) 大夫蠡(lǐ):即范蠡,字少伯,楚国宛(今河南南阳)人。他是一位战略思想家,在越王勾践最困难的时期,他与文种通力合作,复兴了越国,使越王成为春秋霸主之一。但当功成名就之后,范蠡明智地弃政经商,“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chī)夷子皮,之陶为朱公……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史记·货殖列传》)。
(3) 大夫种:即文种,字子禽,楚邹人。他颇有军事和政治才能,与范蠡一起协助越王最终灭掉吴国,立下很大功劳。但文种不晓得归隐,又不听范蠡的劝说,最后被勾践所逼,伏剑自杀。
(4) 大夫庸:即泄庸,又作“后庸”,越国大夫。
(5) 大夫睾(ɡāo):睾即“皋”字,谓皋如,越国大夫。
(6) 大夫车成:车成,又作“苦成”,越国大夫。大夫车成并以上四位大夫都为越王勾践消灭吴国、复兴越国立下了汗马功劳。
(7) 越王:即春秋越王勾践,他曾为吴王夫差所败,困于会(kuài)稽(今浙江绍兴、诸暨之间),便向吴国屈辱求和。但越王能够穷益志坚,发奋图强,任用文种、范蠡为相,卧薪尝胆,矢志复仇,从而最终灭掉吴国,成为霸主。
(8) 孔子曰:下引文见《论语·微子篇》:“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
(9) 桓公决疑于管仲:齐桓公请管仲决断自己心里的疑虑。桓公,春秋时期齐国国君,姜姓,名小白,公元前685—公元前643年在位。他任用管仲改革内政,使国势逐渐强盛,最后成为春秋五霸之首。管仲,又称管敬仲,名夷吾,字仲,谥号敬。他是春秋初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协助齐桓公成为春秋首霸,在政治思想上提出了“仓廪食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等重要命题。今传《管子》一书。
【译文】
江都王问董仲舒说:“越国的大夫范蠡、大夫文种、大夫泄庸、大夫皋如、大夫车成,越王勾践跟这五位大夫计谋讨伐吴国,最终把吴国灭掉,洗雪了他被围困在会稽山上的耻辱,终于成为霸主。此后范蠡离开了他,文种自杀而亡。我认为这两位大夫都是贤大夫。孔子说:‘殷代有三个仁人。’而今越王有贤德,范蠡和文种又有贤能,这三个人,我也认为是越国的三个仁人。那么您认为怎么样呢?齐桓公请管仲决断自己心里的疑虑,我也请您决断我心里的疑虑。”
仲舒伏地再拜,对曰:“仲舒智褊而学浅(1),不足以决之。虽然,王有问于臣,臣不敢不悉以对,礼也。臣仲舒闻:昔者,鲁君问于柳下惠曰(2):‘我欲攻齐,何如?’柳下惠对曰:‘不可。’退而有忧色,曰:‘吾闻之也:谋伐国者,不问于仁人也。此言何为至于我(3)?’但见问而尚羞之,而况乃与为诈以伐吴乎?其不宜明矣。以此观之,越本无一仁,而安得三仁?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4)。致无为而习俗大化,可谓仁圣矣,三王是也(5)。《春秋》之义,贵信而贱诈,诈人而胜之,虽有功,君子弗为也。是以仲尼之门,五尺童子言羞称五伯(6),为其诈以成功,苟为而已也,故不足称于大君子之门(7)。五伯者比于他诸侯为贤者,比于仁贤,何贤之有?譬犹珷玞比于美玉也(8)。臣仲舒伏地再拜以闻。”
【注释】
(1) 褊(biǎn):狭小。
(2) 柳下惠:春秋时鲁国大夫,本名展禽,字季,居柳下,谥惠,故称柳下惠。他颇重操行,故有“坐怀不乱”的美誉。《孟子·尽心上》:“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介,耿介,直道而行的品格。《孟子·尽心下》:“圣人,百世之师也,伯夷、柳下惠是也。”“闻柳下惠之风者,薄夫敦,鄙夫宽。”孟子称他是“圣之和者”。
(3) 言:旧本皆脱此字。苏舆注:“‘此’下当有‘言’字。本传(即《汉书·董仲舒传》)作‘吾闻伐国不问仁人,此言何为至于我哉?’”苏说是,今据补。
(4) “正其道不谋其利”二句:遵循正道行动而不谋求利益,按照道理做事而不急着见功效。《汉书·董仲舒传》作“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说法大同小异,基本大意是相通的。
(5) 三王:此指夏、商、周三代开国君王,即夏禹、商汤、周文王。
(6) 五伯:又称“五霸”,指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和楚庄王。《孟子·梁惠王上》:“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
(7) 大君子:这里指孔子。《荀子·仲尼》:“仲尼之门,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是何也?曰:然,彼诚可羞称也。齐桓,五伯之盛者也,前事则杀兄而争国;内行则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闺门之内,般乐、奢汰,以齐之分奉之而不足,外事则诈邾袭莒,并国三十五;其事行也若是其险污、淫汰也,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非服人之心也……诈心以胜矣……小人之杰也,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董仲舒继承了孟子、荀子的思想,特别是荀子的说法。
(8) 珷玞(wǔ fū):一种似玉的美石,青质白文。
【译文】
董仲舒伏在地上,拜了两拜,回答说:“我的见识狭小而学问浅薄,不足以决断您的疑虑。虽然如此,君王有问题来问我,我不敢不将我所知道的尽力回答,这是礼的要求。我听说:从前,鲁国国君问柳下惠说:‘我想要攻打齐国,你认为怎么样?’柳下惠回答说:‘不可以。’回家后,柳下惠脸上显出忧虑的表情,自言自语地说:‘我听说:国君计谋讨伐别的国家,不会询问仁人。鲁国国君为什么来问我呢?’柳下惠只是被国君询问,尚且感到羞耻,更何况大夫蠡等跟国君在一起策划诈谋去讨伐吴国呢?他们的行为不符合仁义之道,这是明显的。从这一点来看,越国本来没有一个仁人,又怎么能说有三个仁人呢?真正的仁人遵循正道行动而不谋求利益,按照道理做事而不急着见功效。他们好像没有什么作为而大大地改变了社会的习俗风貌,可以说是仁圣的人,夏禹、商汤、周文王就是这种人。《春秋》所包含的道理,是重视信用而轻视欺诈,欺诈别人而获得胜利,虽然有功绩,但君子不屑去做。所以在孔子门下,即使是小孩子也不愿意谈论五霸的事情,因为他们用欺诈手段获得成功,苟且有所作为罢了,因此不值得在孔子门前谈论。五霸只不过比其他诸侯有贤能而已,可是比起仁圣的人,怎么说得上贤能呢?这就好像珷玞石跟美玉相比一样。臣仲舒再次跪拜,向君王陈说。”
观德第三十三
【题解】
本篇主要说明天地为万物之本、人道之始,君臣、父子、夫妇之道皆取法于天地,因此天地是道德的本源。概括来说,主要有三个要点:一是唯德是亲;二是德等则先亲亲;三是亲等从近者始。
天地者,万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广大无极(1),其德昭明,历年众多,永永无疆(2)。天出至明,众知类也(3),其伏无不炤也(4);地出至晦,星日为明,不敢闇,君臣、父子、夫妇之道取之此。大礼之终也(5),臣子三年不敢当(6),虽当之,必称先君,必称先人(7),不敢贪至尊也(8)。百礼之贵(9),皆编于月,月编于时,时编于君,君编于天(10)。天之所弃,天下弗祐,桀、纣是也;天子之所诛绝,臣子弗得立,蔡世子(11)、逄丑父是也(12);王父、父所绝(13),子孙不得属(14),鲁庄公之不得念母(15)、卫辄之辞父命是也(16)。故受命而海内顺之,犹众星之共北辰(17)、流水之宗沧海也。况生天地之间,法太祖先人之容貌(18),则其至德(19),取象众名尊贵(20),是以圣人为贵也。
【注释】
(1) 无极:没有边际。极,尽头、边际。
(2) 无疆:没有尽头。疆,极限、尽头。
(3) 众知类:即“知众类”,指辨别万物众多的类别。
(4) 伏:隐伏,藏匿。
(5) 大礼之终:即“君丧”,指国君死亡。
(6) 当:当政,主持国家政事。
(7) “必称先君”二句:《公羊传》庄公四年:“古者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先君,已故的国君。先人,已故的父亲。
(8) 至尊:天子、国君的崇高地位。
(9) 百礼之贵:苏舆注:“《春秋》者,礼义之宗,凡所纪皆关于礼。故云‘百礼之贵’。”苏说可从。
(10) “皆编于月”四句:钟肇鹏《春秋繁露校释》:“行礼有时,如祭祀之礼,有祫、祠、蒸、尝;田猎之礼,有搜、苗、狝(xiǎn)、狩,皆案四时编制。时编于君,故统于王正月;君编于天,谓王者奉天命而有天下,统属于天。”钟说可从。编,编列、编辑整理。
(11) 蔡世子:即蔡灵公般。
(12) 逄丑父:春秋时齐国大夫。逄,殿本、凌本、苏本作“逢”,王道焜天启刊本、王谟《汉魏丛书》本作“逄”。作“逄”是。
(13) 王父、父所绝:祖父和父亲与之断绝关系的人。王父,祖父。绝,断绝关系。
(14) 属(zhǔ):连续,关联。
(15) 鲁庄公之不得念母:事见《春秋》庄公三年。鲁庄公的母亲姜氏跟齐襄公私通,在齐襄公面前说鲁桓公的坏话,于是齐襄公派公子彭生杀鲁桓公。《春秋》认为姜氏参与杀鲁桓公这件事,因此鲁庄公不应该思念他的母亲姜氏。鲁庄公,春秋时期鲁桓公的儿子。
(16) 卫辄之辞父命:事见《春秋》哀公三年。卫辄,即卫初公,卫灵公之孙、蒯聩之子。卫灵公因为蒯聩暴虐无道,把他驱逐出国而立辄为继承人。卫灵公死后,蒯聩想要回国继位,卫辄遵循祖父的遗命而抗拒父亲的命令。《公羊传》哀公三年:“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表达了对于卫辄辞父命、遵王父命的认可。
(17) 众星之共北辰:众多的星星都环绕着北极星。共,通“拱”,环绕。北辰,北极星。
(18) 太祖:始祖。康有为《春秋董氏学》:“所谓太祖、先人,即天地也。人则法其德貌,故人为贵。”其说可通。
(19) 则其至德:效法他们最崇高的德行。则,效法。至德,最崇高的德行。
(20) 取象众名尊贵:取法他们尊贵的品格。
【译文】
天地是万物的本源,人类的祖先是从这里生出来的。天地广大没有边际,德行显明,经历的年代久远,永远没有尽头。天的表现极为光明,他能辨别万物众多的类别,使隐伏的事物没有不显明的;地的表现极为晦暗,可是在星星和太阳的照耀下,却不敢昏暗,君与臣、父与子、夫与妻之间相处的道理就是取法于这里。国君死后,臣子三年不敢当政,即使当政,也一定要称述已故的国君,一定要称述已故的父亲,而不敢贪求崇高的地位。《春秋》记载隆重的礼节,都编列在每个月的下面,每个月编列在每一季节的下面,每个季节编列在君主的下面,君主编列在上天的下面。上天所遗弃的,天下的人都不会保佑他,夏桀、商纣就是这样的人;天子与之断绝关系的人,臣子就不能拥立他,蔡世子、逄丑父就是这样的人;祖父和父亲与之断绝关系的人,儿子、孙子就不能跟他有任何关联,鲁庄公不能思念母亲、卫辄抗拒父亲的命令就是这样的情况。因此接受天命的人而天下的人都顺从他,就好像众多的星星都环绕着北极星、流水归宗于大海一样。更何况生长在天地之间,效法始祖先辈的仪容举止,效法他们最崇高的德行,取法他们众多尊贵的品格,因此说圣人是尊贵的。
泰伯至德之侔天地也(1),上帝为之废适易姓而予之让(2)。其至德海内怀归之,泰伯三让而不敢就位(3)。伯邑考知群心贰,自引而激(4),顺神明也。至德以受命,豪英高明之人辐辏归之(5)。高者列为公侯,下至卿大夫,济济乎哉(6),皆以德序(7)。是故吴、鲁同姓也(8),钟离之会,不得序而称君(9),殊鲁而会之,为其夷狄之行也(10);鸡父之战(11),吴不得与中国为礼;至于伯莒、黄池之行(12),变而反道,乃爵而不殊;召陵之会,鲁君在是而不得为主,避齐桓也(13);鲁桓即位十三年,齐、宋、卫、燕举师而东,纪、郑与鲁戮力而报之,后其日,以鲁不得偏,避纪侯与郑厉公也(14)。
【注释】
(1) 泰伯至德之侔天地:泰伯的完美德行与天地齐等。泰伯,周太王的长子,有弟仲雍、季历。季历娶太任而生子昌。泰伯知道太王想要立季历为继承人,以便传位给昌。于是泰伯主动逃奔到越,断发纹身,以让位于季历,当地人后来归服于他,立为吴太伯。侔,等同、相等。
(2) 上帝为之废适(dí)易姓而予之让:上帝为他废弃嫡子继承的礼法、改变他的姓氏而给予他谦让的德行。适,通“嫡”,正妻所生的长子。予,旧本均误作“子”,刘师培校改为“予”,是,今据正。
(3) 三让:多次谦让。苏舆注:“三让,犹云‘固让’。古人数多用三。”
(4) “伯邑考知群心贰”二句:伯邑考知道群臣不拥护他做王位继承人,于是自己主动引退让位。伯邑考,周文王的长子。贰,离心。自引而激,自己主动引退而去殷商做人质。
(5) 辐辏(còu):形容如同车辐一样聚集到中心上。在这里指贤才从四面八方赶来归依至德之君王。
(6) 济济:众多的样子。
(7) 皆以德序:都是依照德行的高低来排列职位的次序。苏舆注:“所谓‘豪、杰、英、俊不相陵’。”
(8) 吴、鲁同姓:吴、鲁皆为春秋时期诸侯国名。吴为泰伯之后裔,鲁为周公之后裔,二者都为姬姓之国。
(9) “钟离之会”二句:钟离,春秋时楚地,在今安徽凤阳。《春秋》成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xiè)、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鱿(yóu)、邾人会吴于钟离。”叔孙侨如是鲁国大夫,自叔孙侨如以下至郑公子鱿皆为诸夏各国大夫,于邾则称人。《春秋》先书诸夏各国,然后才书“会吴”。吴君参加会盟而不被称君,并书于最末,不得列于国君之序,是“外之”之意。
(10) “殊鲁而会之”二句:《公羊传》成公十五年:“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殊鲁,指《春秋》认为吴国国君与鲁国大夫的地位不相称而以吴国为夷狄。
(11) 鸡父之战:事见《春秋》昭公二十三年。
(12) 伯莒、黄池之行:伯莒,地名,在今湖北麻城东北。鲁定公四年,蔡侯、吴子同楚国战于伯莒,楚国败绩。黄池,地名,在今河南封丘西南。鲁哀公十三年,鲁哀公和晋侯、吴子在黄池会盟。
(13) “召陵之会”三句:《春秋》僖公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公羊传》:“其言来何?与桓为主也。”何休注:“以从内文,知与桓公为天下霸主。”召陵,地名,在今河南郾城东。
(14) “鲁桓即位十三年”六句:《春秋》桓公十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公羊传》:“曷为后日?恃外也。其恃外奈何?得纪侯、郑伯然后能为日也。”鲁桓,即鲁桓公,鲁隐公的弟弟。戮(lù)力,并力、勉力。偏,殿本、凌本、苏本均作“遍”,宋本作“偏”,作“偏”是,今从宋本。所谓“偏”,即偏战,指春秋时期的一种正规作战方式,交战双方约定好日期,各居一面而战。
【译文】
泰伯的完美德行与天地齐等,上帝为他废弃嫡子继承的礼法、改变他的姓氏而给予他谦让的德行。虽然他的完美德行使天下的人都归服于他,泰伯却多次把君位让给季历而不敢就位。后来文王的长子伯邑考知道群臣不拥护他做王位继承人,于是自己主动引退让位,这是顺从神明的意旨。具有完美德行的人接受天命,英雄豪杰和才能出众的人都会归依他。才德高的被任命为公侯,才德低的被任命为卿大夫,真是人才众多啊,都是依照德行的高低来排列职位的次序。因此吴国和鲁国尽管是同姓,钟离会盟之时,吴国国君却不能被列入席次而称为国君,用不同于鲁国国君的身份参加会盟,这是因为他有夷狄般的行为;在鸡父发生的那次战争,吴国不能跟中国行礼;至于伯莒之战、黄池之会,吴国的行为有所变化而返归正道,于是称呼他的爵位而跟其他国家没有什么不同;在召陵的那次会盟,鲁国国君参加了而不能做主持人,这是为了避讳齐桓公的缘故;鲁桓公即位十三年后,齐国、宋国、卫国、燕国举兵向东进攻,纪国、郑国同鲁国并力作战,而把作战的日子写在后面,这是因为鲁国不能独居一面作战,为了避讳纪侯和郑厉公的缘故。
《春秋》常辞,夷狄不得与中国为礼。至邲之战(1),夷狄反道,中国不得与夷狄为礼,避楚庄也;邢、卫,鲁之同姓也(2),狄人灭之,《春秋》为讳,避齐桓也(3)。当其如此也,惟德是亲,其皆先其亲(4)。是故周之子孙,其亲等也,而文王最先(5);四时等也,而春最先;十二月等也,而正月最先(6);德等也,则先亲亲(7);鲁十二公等也(8),而定、哀最尊(9);卫俱诸夏也,善稻之会(10),独先内之(11),为其与我同姓也(12);吴俱夷狄也,柤之会(13),独先外之(14),为其与我同姓也;灭国五十有余(15),独先诸夏;鲁、晋俱诸夏也,讥二名(16),独先及之;盛伯、郜子俱当绝,而独不名,为其与我同姓兄弟也(17);外出者众(18),以母弟出,独大恶之,为其亡母背骨肉也(19);灭人者莫绝,卫侯燬灭同姓独绝(20),贱其本祖而忘先也。
【注释】
(1) 邲之战:可参见本书《竹林篇》首段注释。
(2) “邢、卫”二句:可参见本书《灭国下篇》相关注释。
(3) “《春秋》为讳”二句:可参见本书《王道篇》相关注释。
(4) 其:犹“此”。
(5) 文王最先:《公羊传》隐公元年:“王者孰谓?谓文王也。”何休注:“文王周始受命之王。”因此以文王为最先。
(6) 正月最先:《公羊传》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何休注:“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因此以正月为最先。
(7) 先亲亲:先亲爱与自己亲近的人。苏舆注:“隐十一年何注:‘《春秋》质家亲亲,先封同姓。’《荀子·富国篇》:‘贤齐则其亲者先贵,能齐则其故者先官。’”
(8) 鲁十二公:指春秋时期鲁国的十二位君主。具体可参见本书《俞序篇》相关注释。
(9) 定、哀最尊:《公羊传》定公元年:“定、哀多微辞。”何休注:“上以讳尊隆亲。”苏舆注:“哀、定时近,孔子所身事,犹之远祖虽尊,而事祖父礼尤隆,以其近接于身也。故云‘最尊’。下文所谓‘宗定、哀以为考妣’,宗亦尊也。”苏说是。因为定公、哀公皆为孔子所经历最近之时代,所以孔子修《春秋》对定、哀二公最为尊敬。
(10) 善稻之会:《春秋》襄公五年:“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稻。”善稻,春秋时期吴国地名,在今安徽盱眙(xū yí)。
(11) 内:亲近。
(12) 为其与我同姓:因为它跟我们鲁国同姓。我,指鲁国。孔子根据鲁国史书而修《春秋》,故凡称“我”处,即指鲁国。同姓,卫、吴、鲁皆为姬姓。
(13) 柤(zhā)之会:《春秋》襄公十年:“春,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柤。”柤,春秋时期楚国地名,在今江苏邳(pī)州北。
(14) 外:疏远。
(15) 五十:旧本作“十五”,董天工笺注:“《繁露》言灭国,前俱是‘五十二’,此作‘十五’,当作‘五十’。”惠栋校作“五十”,是,今据正。
(16) 讥二名:用两个字的名字来加以讥讽。《春秋》定公六年:“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运。”《公羊传》:“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何休注:“为其难讳也。一字为名,令难言而易讳,不以长臣子之敬,不逼下也。”
(17) “盛伯、郜子俱当绝”三句:盛,春秋时期姬姓诸侯国。鲁庄公八年,鲁国和齐国灭盛。郜(ɡào),周代姬姓诸侯国,在今山东成武东南,春秋以前被宋国灭亡。盛、郜两国与鲁国同姓,虽被灭亡,但是盛、郜两国国君来鲁国,《春秋》仍称之为盛伯、郜子,而不称呼他们的名字。
(18) 外出:指出奔外国。
(19) 亡(wú):通“无”,没有。
(20) 卫侯燬(huǐ)灭同姓独绝:卫侯燬灭亡同姓的国家而特别跟他断绝关系。可参见本书《灭国下篇》“卫侯燬灭邢”条之注释。
【译文】
《春秋》通常用的文辞,夷狄不能够跟中国行礼。至于在邲发生的那次战争,夷狄返归于正道,中国不能跟夷狄行礼,这是为了避讳楚庄王的缘故;邢国和卫国,是鲁国的同姓国,狄人把它们灭亡了,《春秋》对这两件事加以隐讳,这是为了避讳齐桓公不能拯救它们的缘故。《春秋》是这样的,只亲爱有德行的人,都是把与自己亲近的人放在前面。因此周代的子孙,他们的亲族关系相同,而把文王放在最前面;四季相同,而把春季放在最前面;十二个月相同,而把正月放在最前面;德行相同,那么就先亲爱与自己亲近的人;鲁国的十二位国君地位相等,而最尊敬定公和哀公;卫国和其他国家都是中原国家,在善稻的会盟,特别先亲近它,因为它跟我们鲁国同姓;吴国和四周的国家都是夷狄,在柤地的会盟,特别先疏远它,因为它跟我们鲁国同姓;被灭亡的国家有五十多个,特别把中原国家放在前面;鲁国和晋国都是中原国家,由于它们的大夫行为不合乎礼,就单独用两个字的名字来加以讥讽;盛伯和郜子都应该与之断绝关系,而特别不写出他们的名字,这是因为他们是我们鲁国的同姓兄弟;逃奔国外的人有很多,如果把同母所生的弟弟赶出国外,就特别的可恶,因为在他心目中已经没有了母亲、背弃了同胞兄弟;灭亡别人国家的,不跟它们断绝关系,而卫侯燬灭亡同姓的国家而特别跟他断绝关系,这是因为他轻视始祖而忘记了先辈。
亲等,从近者始。立适以长,母以子贵母先(1)。甲戌、己丑,陈侯鲍卒(2),书所见也,而不言其闇者。陨石于宋五,六鹢退飞(3),耳闻而记,目见而书,或徐或察(4),皆以其先接于我者序之。其于会盟朝聘之礼亦犹是(5)。诸侯与盟者众矣,而仪父独渐进(6);郑僖公方来会我而道杀,《春秋》致其意,谓之如会(7);潞子离狄而归党,以得亡,《春秋》谓之子,以领其意(8)。包来(9)、首戴(10)、洮(11)、践土与操之会(12):陈、郑去我,谓之逃归(13);郑处而不来,谓之乞盟(14);陈侯后至,谓之如会(15);莒人疑我,贬而称人(16)。诸侯朝鲁者众矣,而滕、薛独称侯(17);州公化我,夺爵而无号(18);吴、楚国先聘我者见贤(19);曲棘与鞌之战,先忧我者见尊(20)。
【注释】
(1) 母:旧本本无此字。宋本、凌本注:“或有‘母’字。”苏舆注:“案:有‘母’字是。先,谓秩序在前也。立适以长,礼经之常,然或有无适立庶者,则母随子之贵而先之。”苏说是,今据补。
(2) “甲戌、己丑”二句:事载《春秋》桓公五年。《公羊传》曰:“曷为以二日卒之?怴(yuè)也。”何休注:“怴,狂也。齐人语。”陈侯鲍,即陈桓公,名鲍,陈文公的儿子。陈侯鲍由于发狂而于甲戌这日离家出走,至己丑之日方才发现他的尸体。因为不能够确定他的具体死亡日期,所以《春秋》桓公五年正月记载了甲戌、己丑两个日子。
(3) “陨石于宋五”二句:事载《春秋》僖公十六年。可参见本书《王道篇》相关注释。
(4) 徐:缓慢,慢慢地。
(5) 盟:旧本皆脱此字,凌曙注:“‘会’下当有盟字。”凌说是,今据补。
(6) “诸侯与盟者众矣”二句:《春秋》隐公元年:“三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公羊传》:“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何以名?字也。曷为称字?褒之也。曷为褒之?为其与公盟也。”何休注:“渐者,物事之端,先见之辞。去恶就善曰进。”仪父,春秋时期邾娄国的国君,字仪父。渐进,德行进步。
(7) “郑僖公”三句:事见《春秋》襄公七年。郑僖公,春秋时期郑成公的儿子,名髡原。如会,到会、参加会盟。可参见本书《王道篇》相关注释。
(8) “潞子”四句:事见《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归党,这里指向往中原地区的礼义和文化。领,领会、接受。可参见本书《王道篇》相关注释。
(9) 包来:亦作“浮来”,春秋时莒邑,在今山东沂水西北。《春秋》隐公八年:“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包来。”
(10) 首戴:亦作“首止”,春秋时卫地,在今河南睢(suī)县东南。《春秋》僖公五年:“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
(11) 洮(táo):春秋时曹地,在今山东鄄城西南。《春秋》僖公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郑伯乞盟。”
(12) 践土与操之会:践土,春秋时郑地,在今河南原阳西南。《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公会夏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陈侯如会。”操,古地名,在今河南密县南。《春秋》襄公七年:“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于鄬(wéi),郑伯髡原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操。”
(13) “陈、郑去我”二句:卢文弨云:“‘操之会’,即襄七年会鄬之事。时陈侯逃归,陈哀公溺也。又僖五年,公及齐侯以下会王世子于首戴,郑伯逃归不盟……此郑伯乃文公捷也。”
(14) “郑处而不来”二句:事载《春秋》僖公八年。《公羊传》:“乞盟者何?处其所而请与也。”这是说郑伯居留于都城而请求参与会盟。
(15) “陈侯后至”二句:事载《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公羊传》:“其言如会何?后会也。”《春秋》认为陈侯后到会盟,因此用“如会”来加以讥讽。
(16) “莒人疑我”二句:事载《春秋》隐公八年。《公羊传》:“公曷为与微者盟?称人则从,不疑也。”莒人,即指莒国国君。《春秋》称莒国国君为“人”,意在表明其地位低微,只能随从鲁国国君而“不疑”,这是在为鲁国国君加以隐讳。
(17) “诸侯朝鲁”二句:事载《春秋》隐公十一年。《公羊传》:“其言朝何?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其兼言之何?微国也。”何休注:“《春秋》王鲁,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故内适外曰‘如’,外适内言‘朝’、‘聘’,所以别外尊内也。”滕为子爵,薛为伯爵,《春秋》对来“朝”者加以褒扬,因此称二者为“侯”。
(18) “州公化我”二句:《春秋》桓公六年:“春正月,寔来。”《公羊传》:“寔来者何?犹曰是人来也。孰谓?谓州公也。曷为谓之寔来?慢之也。曷为慢之?化我也。”何休注:“行过无礼谓之化,齐人语也。”州,国名,在今山东安丘东北。公,爵号。化,怠慢无礼。可参见本书《玉杯篇》“州公寔来”条之注释。
(19) 吴、楚国先聘我者见贤:《春秋》襄公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公羊传》:“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春秋》庄公二十三年:“荆人来聘。”《公羊传》:“荆何以称人?始能聘也。”何休注:“《春秋》王鲁,因其始来聘,明夷狄能慕王化、修聘礼、受正朔者,当进之,故使称‘人’也。”见,被。
(20) “曲棘(jí)与鞌(ān)之战”二句:《春秋》昭公二十五年:“宋公佐卒于曲棘。”《公羊传》:“曲棘者何?宋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忧内也。”何休注:“忧鲁昭公见逐而欲纳之也。”曲棘,春秋时宋地,在今河南兰考东南。《春秋》成公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手及齐侯战于鞌,齐师败绩。”《公羊传》:“曹无大夫,公子手何以书?忧内也。”何休注:“《春秋》托王于鲁,因假以见王法,明诸侯有能从王者征伐不义,克胜有功,当褒之,故与大夫。”鞌,春秋时齐地,在今山东济南西。
【译文】
亲属关系相等,就从与自己亲近的开始。立嫡长子为继承人,做母亲的因为儿子尊贵而身份提高,于是就排在前面。《春秋》记载甲戌、己丑那两日陈侯鲍死亡,只记载所能看见的事情,而不说所不知道的事情。《春秋》记载有五块陨石降落到宋国境内,有六只鹢鸟倒退着飞行,耳朵所听到的而把它记载下来,眼睛所看到的而把它书写下来,有的是慢慢才看到的而有的是仔细观察到的,记载时都依照所接触到的先后顺序排列。对于会盟朝聘的礼节也是这样的。诸侯参与会盟的有很多,却单独褒扬邾娄国君仪父是德行进步的;郑僖公正要来鲁国会盟,但在途中被杀死,《春秋》表达郑僖公的心意,就说他参加会盟了;潞国国君摆脱夷狄而归向中国,却因此被灭亡,《春秋》称他为“子”,表示接受他的心意。包来、首戴、洮、践土和操那几次会盟:其中在操和首戴的两次会盟,陈侯和郑伯离开鲁国,《春秋》说他们是逃归;在洮的会盟,郑伯留居他的都城而不来参加,《春秋》说他是乞盟;在践土的会盟,陈侯后到,《春秋》说他参加了会盟;在包来的会盟,莒国国君怀疑我们鲁国,《春秋》贬斥他而称其为“莒人”。诸侯朝见鲁国的有很多,而滕国和薛国的国君单独被称为“侯”;州公经过鲁国而不朝见鲁国国君,因此《春秋》不称呼他的爵位和名号;吴国和楚国先派使者来聘问鲁国,因此《春秋》称赞其使者贤能;宋元公佐死于曲棘,曹公子手参加了在鞌地的那场战争,由于他们先为我们鲁国的事情担忧而受到《春秋》的尊敬。
奉本第三十四
【题解】
本篇所谓“本”,即指天地,“奉本”即奉天地。董仲舒通过引述孔子的话“唯天为大”,强调申述天地为至尊。同时董仲舒指出“三代圣人不则天地,不能至王”而“礼者,继天地,体阴阳”,这些都是意在阐明天地、阴阳为礼制王政之本的观点。康有为在《春秋董氏学》中对董仲舒论“礼”进行评论说:“董子非礼学专家,而说礼极精。”
礼者,继天地,体阴阳,而慎主客(1),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者也(2),以德多为象(3)。万物以广博众多、历年久者为象。其在天而象天者,莫大日月,继天地之光明,莫不照也。星莫大于大辰,北斗常星(4),部星三百,卫星三千(5),大火十六星(6),伐十三星(7),北斗七星,常星九辞二十八宿(8),多者宿二十八九(9)。其犹蓍百茎而共一本(10)、龟千岁而人宝,是以三代传决疑焉。其得地体者,莫如山阜(11)。
【注释】
(1) 慎:谨慎。
(2) 故:旧。
(3) 以德多为象:以德行多的人作为效法的典范。即指人以德为尊。苏舆注:“礼之制不专尚德,然古者官以德序,位不相凌,故云‘以德多为象’。”
(4) 北斗常星:北斗是恒常不变的星宿。北斗,即北斗七星,包括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和瑶光。常星,即恒星,为避汉文帝讳,而改“恒”为“常”。
(5) “部星三百”二句:孙诒让云:“《史记》部星,盖通指五官恒星,此部星别于卫星,则当专指中官主星(古用盖天说,凡盖以部为中,与张守节说异)。卫星谓东、南、西、北外四官之星也。”苏舆注:“三百、三千盖约举之数,非实测也。”孙、苏之说可从。
(6) 十六:旧本作“二十六”,苏舆注:“大火二十六星者,《尔雅·释天》云:‘大辰,房、心、尾也。大火谓之大辰。’今考房四星,心三星,尾九星,共十有六星,此衍‘二’字。”苏说是,今据删“二”字。
(7) 伐十三星:苏舆注:“此云十三星者,盖通参三星、外四星、罚三星及觜蠵(zī xī)三星计之。”苏说是。
(8) 常星九辞二十八宿:恒常不变的九星各有所主而一共是二十八宿。九辞,刘师培认为“辞”疑为古“司”字之讹,“《御览》一引《尚书考灵耀》云:‘中钧天,其星角元;东方皋天,其星房心;东北变天,其星斗箕(jī);北方玄天,其星须女;西北幽天,其星奎(kuí)娄;西方成天,其星胃昴;西南朱天,其星参狼;南方赤天,其星舆鬼柳;东南阳天,其星张翼轸(zhěn)。’以九星分配九天,本于《吕氏春秋·有始览》,盖以今文家分野别谊。董子所云,或即彼说。《楚辞·九辨序》云:‘故天有九星,以正机衡;地有九州,以成万邦。’亦其证。‘九司’者,谓九者各有所主也。”刘说可从。二十八宿,包括东方苍龙七宿,即角、亢、氐(dǐ)、房、心、尾、箕;北方玄武七宿,即斗、牛、女、虚、危、宝、壁;西方白虎七星,即奎、娄、胃、昴、毕、觜、参;南方朱鸟七宿,即井、鬼、柳、星、张、翼、轸。
(9) 多者宿二十八九:苏舆注:“句疑有误。”苏说是,此句疑有脱文或衍文。
(10) 蓍(shī)百茎而共一本:蓍草有百茎而都是从同一根部生长出来的。
(11) 山阜(fù):高山与丘陵。阜,丘陵。
【译文】
礼继承天地,取法阴阳为本体,而谨慎处理主客关系,排列尊卑、贵贱、大小的地位,而区别内外、远近、新旧的等级,以德行多的人作为效法的典范。万物以广博、众多、经历年代久远的事物作为效法的典范。在天上而效法天的,没有比太阳、月亮更伟大的,太阳和月亮承续天地的光明,没有照耀不到的地方。星宿当中没有比大辰星更伟大的,北斗是恒常不变的星宿,部星有三百颗,卫星有三千颗,大火星有十六颗,伐星有十三个,北斗星有七个,恒常不变的九星各有所主而一共是二十八宿,多的星宿有二十八九颗。这就像蓍草有百茎而都是从同一根部生长出来的、乌龟生长了一千年而被人们视为珍宝一样,所以夏、商、周三代相传用蓍草和龟壳来决断心中的疑惑。得到地的本体的,没有什么能比得上高山与丘陵。
人之得天、得众者,莫如受命之天子,下至公、侯、伯、子、男。海内之心,悬于天子;疆内之民,统于诸侯。日月食,并告凶,不以其行(1)。有星茀于东方(2),于大辰(3),入北斗(4),常星不见(5),地震(6),梁山、沙鹿崩(7),宋、卫、陈、郑灾(8),王公大夫篡弑者,《春秋》皆书以为大异。不言众星之茀入、霣雨(9),原隰之袭崩(10),一国之小民死亡,不决疑于众草木也。唯田邑之称,多著主名(11)。君将不言臣,臣不言师(12)。王夷、君获,不言师败(13)。孔子曰(14):“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则之者,天也(15)。“巍巍乎其有成功也(16)!”言其尊天以成功也(17)。齐桓、晋文不尊周室,不能霸;三代圣人不则天地,不能至王。阶此而观之(18),可以知天地之贵矣。
【注释】
(1) “日月食”三句:语源于《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日月告凶,不用其行。”《白虎通义·灾变篇》曰:“天所以有灾变何?所以谴告人君,觉悟其行,欲令悔过修德,深思虑也。”日食和月食皆为灾异之象,以此来谴责告诫君王,这就叫做“告凶”。
(2) 有星茀(fú)于东方:有彗星出现在东方。茀,通“孛”,彗星。《春秋》哀公十三年:“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3) 于大辰:《春秋》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公羊传》:“孛者何?彗星也。其言于大辰何?在大辰也。何以书?记异也。”
(4) 入北斗:《春秋》文公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公羊传》:“孛者何?彗星也。其言入于北斗何?北斗有中也。何以书?记异也。”
(5) 常星不见:《春秋》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
(6) 地震:《春秋》所记录的地震共有五次,分别见于文公九年、襄公十六年、昭公十九年、昭公二十三年以及哀公三年。
(7) 梁山、沙鹿崩:《春秋》成公五年:“梁山崩。”《公羊传》:“梁山者何?河上之山也。梁山崩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大也。何大尔?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春秋》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公羊传》:“沙鹿者何?河上之邑也。此邑也,其言崩何?袭邑也。沙鹿崩,何以书?记异也。”梁山,山名,在今陕西韩城。沙鹿,城邑名,在今河北大名东。
(8) 宋、卫、陈、郑灾:《春秋》鲁昭公十八年:“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异其同日而俱灾也。”
(9) 不言众星之茀入、霣雨:《春秋》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霣如雨。”不言,这里是指《春秋》不记载“众星之茀入”而只记载“星孛入于北斗”,不记载一般的“霣雨”而只记载“星霣如雨”。霣,通“陨”,坠落。
(10) 原隰(xí)之袭崩:平原和洼地的合并或崩溃。原,宽阔平坦的地方。隰,低湿的地方。袭,合、合并。
(11) “唯田邑之称”二句:只有田地、城邑的称呼,多注明主人所用的名称。苏舆注:“桓元年,讳周田称许田,是田著主名之例。”
(12) “君将不言臣”二句:《公羊传》隐公五年:“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者也。”陈立《公羊义疏》:“案:疑衍一‘臣’字。谓君自将,不举其臣,事统于尊也。亦不言师,即谓不言率师,君为重故。”陈说可从。将,率领军队。师,二千五百人为一师,泛指军队。
(13) “王夷、君获”二句:《左传》成公十六年:“子反命军吏察夷伤。”《公羊传》成公十六年:“败者称师,楚何以不称师?王痍(yí)也。王痍者何?伤乎矢也。然则何以不言师败?末言尔。”何休注:“凡举师败绩为重众,今视伤人君,当举伤君为重。”夷,通“痍”,创伤、受伤。《春秋》僖公十五年:“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公羊传》:“君获,不言师败绩也。”何休注:“举君获为重也。”获,指被俘虏。
(14) 孔子曰:下引文见《论语·泰伯篇》。则,效法。
(15) 天:旧本作“大”,苏舆注:“大,疑作‘天’。”谭献校定本作“天”,是,今据改。
(16) 巍巍乎其有成功也:此引文见《论语·泰伯篇》。巍巍,崇高、高大的样子。
(17) 尊天:旧本作“尊大”,苏舆注:“尊大,疑作‘尊天’。”苏说是,今据改。
(18) 阶:按照,凭借。
【译文】
人之中能够得到上天和大众拥戴的,没有谁能够比得上接受天命的天子,天子之下依次为公、侯、伯、子、男。四海之内的民心,维系在天子的身上;国境之内的人民,被诸侯所统治。日食和月食的发生,都是上天谴告的凶兆,这是因为人类不遵循法度的缘故。有彗星出现在东方,进入大辰星座,进入北斗星,而恒星不出现,地震,梁山和沙鹿崩摧,宋、卫、陈、郑四个国家同时发生火灾,王公大夫篡夺君位、弑杀国君,《春秋》都把这些记载下来而认为是非常怪异的事。不说彗星进入其他众星宿和陨石坠落,不说平原和洼地的合并或崩溃,不说一个国家中百姓死亡的事,不用一般的草木来决断心中的疑惑。只有田地、城邑的称呼,多注明主人所用的名称。国君率领军队而不提臣子的名字,也不提军队的名字。君王受伤、国君被俘虏,而不说军队被打败了。孔子说:“只有上天是伟大的,只有唐尧才能效法上天。”唐尧所效法的是上天。孔子还说:“崇高呀!只看见他伟大事业的成功。”这是说他尊敬上天而取得成功的。齐桓公和晋文公不尊敬周王室,就不能够称霸于诸侯;三代圣人不效法天地,就不能够统一天下。由此看来,可以知道天地的尊贵了。
夫流深者其水不测,尊至者其敬无穷。是故天之所加,虽为灾害,犹承而大之,其钦无穷(1),震夷伯之庙是也(2)。天无错舛之灾(3),地有震动之异。天子所诛绝,所败师,虽不中道,而《春秋》者不敢阙(4),谨之也。故师出者众矣,莫言还。至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独言还(5)。其君劫外(6),不得已,故可直言也。至于他师,皆其君之过也,而曰非师之罪(7),是臣子之不为君父受罪,罪不臣子莫大焉(8)。
【注释】
(1) 钦(qīn):恭敬,敬重。
(2) 震夷伯之庙:雷电震击了夷伯的宗庙。震,雷电震击。夷伯,指春秋时鲁国卿大夫季孙氏信任的家臣。《春秋》僖公十五年:“己卯晦,震夷伯之庙。”《公羊传》:“晦者何?冥也。震之者何?雷电击夷伯之庙者也。夷伯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孚则微者。其称夷伯何?大之也。曷为大之?天戒之,故大之也。何以书?记异也。”
(3) 错舛(chuǎn):差错。舛,错乱、违背。
(4) 阙(quē):通“缺”,缺少、空缺。
(5) “至师及齐师围成”三句:事见《春秋》庄公八年。《公羊传》:“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病之也。曰师病矣,曷为病之?非师之罪也。”何休注:“明君之使重在君,非师自汲汲。”
(6) 其君劫外:鲁国国君受到齐国的胁迫而包围盛国。其君,指鲁庄公。劫,受到胁迫。外,指齐国。
(7) “至于他师”三句:苏舆注:“言他师未尝非君之过,而师固皆为之受罪。若夫围成非师罪者,以其久于外,上已有师次于郎及祠兵之文,君意显然著明,故直言之。”苏说可从。
(8) 罪不臣子莫大焉:犯了不臣、不子的罪而没有比这个更严重的了。罪,犯罪。不臣子,即不臣、不子,指做臣下的不像臣下,做儿子的不像儿子。苏舆注:“臣子不肯为君父受罪,是即不臣子之罪大。”苏说是。
【译文】
河流深的则它的水量不可测度,地位极高的则他受到的恭敬无穷无尽。因此上天所给予的,即使是灾害,《春秋》也还是承受它并加以赞美,《春秋》的恭敬是无穷尽的,雷电震击了夷伯的宗庙就说明了这一点。上天没有发生差错的灾害,大地有震动的怪异现象。天子所责备并与之断绝关系的人,所打败的军队,即使不完全合乎道理,但是作《春秋》的人不敢遗漏,态度上十分谨慎。因此《春秋》所记载的出兵事件很多,但都没有记载军队回来的事。至于鲁国军队和齐国军队包围盛国,盛国向齐国军队投降,《春秋》却单独记载鲁国军队回来。鲁国国君受到齐国的胁迫而包围盛国,是出于不得已,因此可以直接说出来。至于其他的出兵事件,都是他们国君的过错,而不说是军队的过错,这是臣、子不替君、父承担罪过,因此犯了不臣、不子的罪而没有比这个更严重的了。
夫至明者,其照无疆;至晦者,其闇无疆。今《春秋》缘鲁以言王义(1),杀隐、桓以为远祖(2),宗定、哀以为考妣(3),至尊且高,至显且明,其基壤之所加(4)、润泽之所被(5),条条无疆(6)。前是常数十年,邻之幽人近其墓而高明(7)。大国齐、宋离,言会(8);微国之君,卒葬之礼,录而辞繁(9);远夷之君,内而不外(10)。当此之时,鲁无鄙疆(11),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邾娄奔我(12),邾娄大夫,其于我无以亲(13),以近之故,乃得显明;隐、桓,亲《春秋》之先人也(14),益师卒而不日(15);于稷之会,言其成宋乱,以远外也(16);黄池之会,以两伯之辞(17),言不以为外,以近内也(18)。
【注释】
(1) 《春秋》缘鲁以言王义:《春秋》依据鲁国的历史来表明王道的意义。苏舆注:“缘鲁言王义者,正不敢自居创作之意。孔子曰:‘其义窃取。’谓窃王者之义以为义也。托鲁明义,犹之论史者借往事以立义耳。”康有为《春秋董氏学》:“缘鲁以言王义,孔子之意,专明王者之义,不过缘托于鲁,以立文字。”
(2) 杀(shài):降低等级,减少。
(3) 考妣(bǐ):指已故的父母。亡父曰“考”,亡母曰“妣”。
(4) 基壤:土壤。
(5) 被:施及,覆盖。
(6) 条条无疆:畅达而没有穷尽。条条,通达的样子。
(7) “前是常数十年”二句:卢文弨云:“文讹不可晓。”刘逢禄曰:“语当有脱误。”卢、刘之说是,此二句文意不明,故暂不强解出译。
(8) “大国齐、宋离”二句:齐国和宋国两个大国会盟,《春秋》把这叫做相会。离,同“俪(lì)”,成对、成双。《公羊传》桓公二年何休注:“二国会曰离。”故知两国相会叫做“离会”。“离”下,旧本有“不”字,凌曙注曰:“无‘不’字者是。”卢说是,今据删“不”字。
(9) “微国之君”三句:《公羊传》以鲁昭公、鲁定公、鲁哀公三世为所见之世,托于太平,因此对于像邾娄国、杞国、滕国、薛国等小国君主的“卒葬之礼”皆详尽记录。
(10) “远夷之君”二句:《公羊传》以鲁昭公、鲁定公、鲁哀公三世为所见之世,托于太平,因此对于夷狄诸君皆加以亲近而不疏远,远近大小若一。内而不外,亲近而不疏远。
(11) 鲁无鄙疆:鲁国没有疆界。这里是说,“《春秋》缘鲁以言王义”,表明鲁国的王道教化广布流行而没有疆界。
(12) 邾娄奔我:旧本作“邾娄庶其、鼻我”。卢文弨云:“疑‘庶其’衍文。”惠栋校“鼻”作“奔”。钟肇鹏案:“《春秋》哀公二十一年:‘邾娄庶其以漆闾丘来奔。’《公羊传》:‘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重地也。’襄公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公羊传》:‘邾娄鼻我者何?邾娄大夫也。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也。’何诂:‘以奔无他义,知以治近升平世也。所传闻世,见治始起,外诸夏,录大略小,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所闻之世,内诸夏,治小如大,廪廪迈升平,故小国有大夫,治之渐也。见于邾娄者,自近始也。’苏注:‘董以哀、定、昭为所见世,颜安乐断自孔子生后,以襄二十三年鼻我与昭二十七年同传为证,此文引鼻我盖参用颜说。庶其又在孔子未生之前,卢以为有衍脱是也。’襄公为所闻世,渐近升平,小国有大夫,故书邾娄鼻我自近始。今据卢、苏校删‘庶其’,据惠校订为‘邾娄奔我’。‘奔’、‘鼻’形近而讹。‘邾娄奔我’即包括鼻我与快来奔之事,文从字顺。”钟说于义为长,今从钟说校改为“邾娄奔我”。
(13) 无以亲:卢文弨校曰:“无以亲,疑当作‘无亲’。”卢校可从,今据删“以”字。
(14) “隐、桓”二句:按照亲近的关系来说,鲁隐公和鲁桓公是《春秋》所记载的鲁国的先人。
(15) 益师卒而不日:鲁隐公元年鲁国公子益师死亡了而《春秋》却不记载具体日期。事载《春秋》隐公元年。《公羊传》:“何以不日?远也。”何休注:“孔子所不见……于所传闻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浅,大夫卒,有罪无罪皆不日,略之也。公子益师无骇卒是也。”
(16) “于稷之会”三句:事见《春秋》桓公二年。钟肇鹏《春秋繁露校释》:“《春秋》有亲近远外之例。宋华督弑殇公,又杀孔父而取其妻,稷之会不能惩治华督反而以华督为相,以成就宋国之乱,故《公羊传》曰:‘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何?远也。’‘目言’,即明斥之意。桓公在所传闻世,距孔子远,故明书其恶以斥之。”钟说是,可从。稷,春秋时楚地,在今河南桐柏。成,促成、导致。
(17) “黄池之会”二句:《春秋》哀公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公羊传》:“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曷为以会两伯之辞言之?重吴也。曷为重吴?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两伯(bà),两个霸主。伯,通“霸”,春秋时期诸侯的盟主。
(18) “言不以为外”二句:这表明不疏远吴国国君,由于时代近而亲近他。钟肇鹏《春秋繁露校释》云:“此言不以吴为外,因在所见世,时代很近,故亲之,内外如一。”钟说是。
【译文】
极光明的东西,它的光照是没有穷尽的;极幽冥的东西,它的昏暗是没有穷尽的。现在《春秋》依据鲁国的历史来表明王道的意义,降低隐公和桓公的亲近等级而以他们为远代祖先,尊奉定公和哀公而以他们为已故的父母,他们极为尊贵和崇高,极为显明,他们所增加培育的土壤和施及的恩泽,畅达而没有穷尽。齐国和宋国两个大国会盟,《春秋》把这叫做相会;小国的君主,死亡丧葬的礼节,《春秋》会把它们文辞详尽地记录下来;对于远方夷狄的君主,亲近而不疏远他们。当这个时候,鲁国没有疆界,凡是诸侯讨伐哀公的,都说是讨伐我们鲁国。邾娄国的大夫来逃奔我们鲁国,邾娄国的大夫跟鲁国没有什么亲近关系,因为时代较近的缘故,他们逃奔鲁国的事情才变得明显;按照亲近的关系来说,隐公和桓公是《春秋》所记载的鲁国的先人,但是鲁隐公元年鲁国公子益师死亡了而《春秋》却不记载具体日期;桓公二年鲁桓公跟齐侯在稷这个地方相会,《春秋》说这促成了宋国的内乱,因为时代久远而显得疏远;哀公十三年鲁哀公在黄池与晋侯及吴子会盟,《春秋》在文辞上说是哀公与两个霸主相会,这表明不疏远吴国国君,是由于时代较近而亲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