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前】隐公(元年~十一年)【一级后】
传
【原文】
惠公[1]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宋武公[2]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注释】
[1]惠公:姬姓,名弗皇,春秋时期鲁国第十三任君主,鲁孝公之子,文王第八世孙,公元前768年至前723年在位。
[2]宋武公:子姓,宋氏,名司空,宋戴公之子,春秋时期宋国第十二任君主,公元前765年至前748年在位。
【译文】
鲁惠公的元配夫人叫孟子。孟子去世以后,续娶的夫人叫声子,生下隐公。宋武公生了个女儿叫仲子,仲子出生时手上有文字,说的是当为鲁国夫人,所以仲子也嫁给了我们鲁国国君。生下桓公后,鲁惠公就去世了,所以隐公立桓公,奉其为鲁君,自己摄政。
元年经
【原文】
元年春,王正月[1]。
三月,公及邾[2]仪父[3]盟于蔑。
夏五月,郑伯[4]克段[5]于鄢。
秋七月,天王[6]使宰[7]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8]。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9]。
冬十有二月,祭[10]伯来。
公子益师[11]卒。
【注释】
[1]王正月:指周历正月。夏、商、周历法各不相同,商历以夏历十二月为正月,周历以夏历十一月为正月。“正月”前加“王”表示《春秋》以周为正统。
[2]邾:诸侯国名,曹姓。
[3]仪父:名克,邾国国君。
[4]郑伯:郑庄公,姬姓,名窹生,郑武公之子,郑国第三任国君,公元前743年至前701年在位。
[5]段:共叔段,郑庄公弟。
[6]天王:周王,此指周平王。
[7]宰:官职。
[8]赗:助办丧事赠送的财物。
[9]宿:诸侯国名。
[10]祭:诸侯国名。
[11]公子益师:姬姓,字众父,鲁孝公之子。
【译文】
元年春季,周历正月。
三月,隐公和邾国国君仪父在蔑地会盟。
夏季五月,郑伯在鄢地攻克共叔段。
秋季七月,周平王派宰咺来送为惠公、仲子助办丧事的财物。
九月,与宋人在宿国会盟。
冬季十二月,祭伯来访。
公子益师去世。
元年传
【原文】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1]即位,摄也。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夏四月,费伯[2]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
【注释】
[1]不书:《春秋》不加记载。
[2]费伯:鲁国大夫,鲁懿公之孙。
【译文】
元年春季,周历正月,《春秋》并未记载隐公即位,因为他只是摄理国政。三月,隐公和邾仪父在蔑地会盟,邾仪父就是邾子克。由于邾仪父还没有受周朝正式册封,所以《春秋》没有记载他的爵位。称他为“仪父”,是因为尊重他。隐公摄政而想要和邾国友好,所以在蔑地举行了会盟。夏季四月,费伯率领军队在郎地筑城。《春秋》没有记载,因为并非奉隐公之命。
【原文】
初,郑武公[1]娶于申[2],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3],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4]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5]也,虢叔死焉。佗[6]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7]曰:“都城过百雉[8],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9]害?”对曰:“姜氏何厌[10]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注释】
[1]郑武公:姬姓,郑氏,名掘突,郑桓公之子,春秋时期郑国第二任国君,公元前771年至前744年在位。
[2]申:诸侯国名,姜姓。
[3]窹生:即逆生,出生时足先出。
[4]亟:屡次。
[5]岩邑:险要的城邑。
[6]佗:通“它”。
[7]祭仲:字足,郑国大夫,祭邑人。
[8]雉: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
[9]辟:同“避”。
[10]厌:满足。
【译文】
起初,郑武公在申国娶妻,名为武姜,生下庄公和共叔段。庄公是脚先头后出生的,使姜氏受了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并且很讨厌他。姜氏很喜爱共叔段,想立他为太子。屡次向武公请求,武公没有同意。等到庄公继位为郑国国君,姜氏请求将制地作为共叔段的封邑。庄公说:“制地是险要的城邑,虢叔曾经死在那里。其他地方都可以听您的命令。”于是请求京城,让共叔段住在那里,称为京城太叔。祭仲说:“国都城墙周围的长度超过三百丈,就会给国家带来灾祸。先王制定的制度:大的地方的城墙,不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城的城墙不符合制度的规定,这不是该有的。您将不能忍受。”庄公说:“姜氏要这样,哪里能避免祸害呢?”祭仲回答说:“姜氏怎会得到满足?不如早作打算,不要让她滋生事端,一旦蔓延就难以对付了。蔓延的野草尚且不能铲除,何况是您受宠的弟弟呢?”庄公说:“多行不义,必然会自取灭亡。您姑且等待。”
【原文】
既而大叔命西鄙[1]、北鄙贰于己。公子吕[2]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大叔完聚[3],缮甲兵,具卒乘[4],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5]。
【注释】
[1]鄙:边境。
[2]公子吕:字子封,郑国大夫,武公之弟。
[3]完聚:修葺城墙,聚集粮食。
[4]卒乘:士卒与战车,也泛指军队。
[5]共:诸侯国名。
【译文】
不久,太叔命令西部和北部的边境既听命于庄公,又听命于自己。公子吕说:“国家不能忍受这种两面听命的情况,您打算怎么办?您要把君位让给太叔,下臣就请求去侍奉他;如果不给,那就请除掉他。不要让百姓产生其他想法。”庄公说:“不用,他会自取其祸。”太叔又收取原来两属的地方作为自己的封邑,并扩大到廪延地方。子封说:“可以动手了,他的势力大了,将会得到民心。”庄公说:“没有正义就不能号召人,势力大却会崩溃。”
太叔修葺城墙,聚集粮食,修缮盔甲兵器,充实军队,将要袭击郑国都城。姜氏将会作为内应打开城门。庄公听说太叔起兵的日期,说:“可以了!”命令子封率领二百辆战车讨伐京城。京城的人反叛太叔段,太叔段逃到鄢地,庄公又讨伐鄢地。五月辛丑日,太叔前往共地投奔。
【原文】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1],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2],无相见也!”既而悔之。
颍考叔[3]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4]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5]!”遂为母子如初。
【注释】
[1]郑志:郑庄公的意愿。
[2]黄泉:地下的泉水,指死后埋在地下。
[3]颍考叔:郑国大夫。
[4]繄:语助词,用在句首。
[5]泄泄:舒畅而快乐。
【译文】
《春秋》说:“郑伯克段于鄢。”太叔段的作为不像兄弟,所以不说“弟”字;像两个国君一样打仗,所以用“克”字;把庄公称为“郑伯”是讥刺他有失教诲之责;《春秋》这样记载就表明了郑庄公的本意,不说“出奔”,是因为史官记录时有困难。
于是庄公就把姜氏安置在颍城,发誓说:“不到黄泉,不再相见!”不久又感到后悔。
颍考叔当时在颍谷做边疆护卫长官,听说这件事后,就献给庄公一些东西。庄公赏赐他食物。在吃的时候,他把肉留下不吃。庄公问他原因,他说:“我有母亲,我孝敬她的食物她都已尝过了,还没有尝过国君的肉汤,请求让我带回去给她吃。”庄公说:“你有母亲可送,咳!唯独我没有!”颍考叔说:“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庄公就对他说明了原因,并且告诉他自己很后悔。颍考叔回答说:“您有什么可忧虑的呢?如果挖地见到泉水,在隧道里面相见,那还有谁会说您做得不对?”庄公听从了颍考叔的意见。庄公进入隧道赋诗说:“在大隧中相见,多么快乐啊!”姜氏走出隧道赋诗说:“走出大隧外,多么舒畅啊!”于是母子和好如初。
【原文】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1]及庄公。《诗》[2]曰:‘孝子不匮,永锡[3]尔类。’其是之谓乎!”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4]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轨[5]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赠死不及尸[6],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注释】
[1]施:推广。
[2]《诗》:引诗出自《诗经·大雅·既醉》。
[3]锡:同“赐”。
[4]子氏:指仲子,子姓。
[5]同轨:车轨宽度相同。指周天子分封的诸侯。
[6]尸:未葬。
【译文】
君子说:“颍考叔是真正的孝子。爱他的母亲,推广并影响到庄公。《诗》说:‘孝子的孝心没有穷尽,永远可以影响给他的同类。’说的就是这样的事情吧!”
秋季七月,周平王派遣宰咺来赠送鲁惠公和仲子的助丧物品。惠公已经下葬,这是晚了,而仲子还没有死,所以《春秋》直书宰咺的名字。天子死了七个月后才安葬,诸侯都来参加葬礼;诸侯五个月后下葬,同盟的诸侯参加葬礼;大夫三个月后下葬,官位相同的来参加葬礼;士一个月以后下葬,亲戚前来参加葬礼。向死者赠送东西没能赶上下葬,向生者吊丧没能赶上举哀的时间,预先赠送与丧事有关的物品,这都不合于礼。
【原文】
八月,纪[1]人伐夷[2]。夷不告,故不书。有蜚[3],不为灾,亦不书。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注释】
[1]纪:诸侯国名,姜姓。
[2]夷:诸侯国名,妘姓。
[3]蜚:一种吃稻花的害虫。
【译文】
八月,纪国讨伐夷国。夷国并未前来报告,所以《春秋》没有记载。发现蜚盘虫,没有造成灾害,《春秋》也未加记载。惠公于晚年在黄地将宋国打败。隐公即位,要求与宋人讲和。九月,与宋人在宿国会盟,两国开始通好。
【原文】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惠公之薨也,有宋师[1],太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卫侯[2]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郑共叔之乱,公孙滑[3]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4],豫请往,公弗许,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不书,非公命也。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
十二月,祭伯来,非王命也。众父卒,公不与小敛[5],故不书日。
【注释】
[1]有宋师:指与宋国交战。
[2]卫侯:卫为侯爵。此处的卫侯指卫桓公。
[3]公孙滑:共叔段之子。
[4]公子豫:鲁国大夫。
[5]小敛:为死者穿衣。
【译文】
冬季十月庚申日,改葬惠公。隐公不敢以丧主的身份到场,所以《春秋》未加记载。惠公去世的时,正在与宋国交战,太子又年幼,葬礼不完备,所以改葬。卫桓公来鲁国参加葬礼,没有与隐公见面,《春秋》也不加记载。郑国共叔段叛乱,公孙滑出逃来到卫国。卫国人替他讨伐郑国,攻取廪延。郑国人率领周天子的军队、虢国的军队攻打卫国南部边境,同时又请求邾国出军队帮助。邾子派人暗地里与公子豫商量,公子豫请求派兵前往,隐公不允许,公子豫于是自己前往,和邾国、郑国在翼地会盟。《春秋》不记载,因为并非出于隐公的命令。新建南门,《春秋》不记载,也是因为并非出于隐公的命令。
十二月,祭伯前来,并不是奉了周王的命令。众父去世,隐公没有参加以衣衾加于死者之身的小敛,所以《春秋》不记载死亡的日期。
二年经
【原文】
二年春,公会戎[1]于潜。
夏五月,莒[2]人入向[3]。
无骇[4]帅师入极[5]。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九月,纪裂繻[6]来逆[7]女。
冬十月,伯姬[8]归于纪。
纪子帛、莒子盟于密。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郑人伐卫。
【注释】
[1]戎:国名,少数民族戎人建立。
[2]莒:诸侯国名,嬴姓。
[3]向:诸侯国名,姜姓。
[4]无骇:鲁国司空,姬姓,展氏。
[5]极:诸侯国名,为一姬姓小国。
[6]裂繻:字子帛,纪国大夫。
[7]逆:迎接。
[8]伯姬:鲁宣公之女,鲁成公之妹。
【译文】
二年春季,隐公与戎人在潜地会盟。
夏季五月,莒人攻入向国。
无骇率领军队攻入极国。
秋季八月庚辰日,隐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
九月,纪裂繻前来迎亲。
冬季十月,伯姬出嫁前往纪国。
纪裂繻和莒子在密地结盟。
十二月乙卯日,夫人仲子去世。
郑国人讨伐卫国。
二年传
【原文】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修惠公之好也。戎请盟,公辞[1]。
莒子娶于向,向姜[2]不安莒而归。夏,莒人入向以姜氏还。
司空无骇入极,费庈父[3]胜之。
戎请盟。秋,盟于唐,复修戎好也。
九月,纪裂繻来逆女,卿为君逆也。
冬,纪子帛、莒子盟于密,鲁故[4]也。
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
【注释】
[1]辞:指只与其修好,而不结盟。
[2]向姜:向国女子。
[3]费庈父:即费伯。
[4]鲁故:因为鲁与莒不和,所以纪侯娶鲁国之女,派人与莒结盟,以为鲁、莒调解。
【译文】
二年春季,鲁隐公与戎人在潜地会面,目的是重修惠公时期的友好关系。戎人请求结盟,隐公婉没有答应。
莒子娶向国女子为妻,向姜在莒国不安心从而返回向国。夏季,莒人攻入向国,带向姜返回国中。
司空无骇领兵攻入极国,费庈父灭掉极国。
戎人请求结盟。秋季,在唐地结盟,目的是重修与戎人的友好关系。
九月,纪国的裂繻前来迎亲,这是卿为国君前来迎娶。
冬季,纪子帛、莒子在密地结盟,目的是为了调解鲁国和莒国间的关系。
郑国人讨伐卫国,是为了讨伐公孙滑的叛乱。
三年经
【原文】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三月庚戌,天王[1]崩。
夏四月辛卯,君氏[2]卒。
秋,武氏子来求赙。
八月庚辰,宋公和[3]卒。
冬十有二月,齐侯[4]、郑伯[5]盟于石门。
癸未,葬宋穆公。
【注释】
[1]天王:即周平王。
[2]君氏:鲁隐公的母亲声子。
[3]宋公和:宋穆公,名和,宋武公之子,宋宣公之弟,春秋时期宋国第十四任国君,公元前728年至前720年在位。
[4]齐侯:指齐僖公。
[5]郑伯:即郑庄公。
【译文】
三年春季,周历二月己巳日,发生了日食。
三月庚戌日,周平王驾崩。
夏季四月辛卯日,君氏去世。
秋季,武氏子前来求取为平王助丧的财物。
八月庚辰日,宋穆公和去世。
冬季十二月,齐僖公、郑庄公在石门结盟。
癸未日,安葬宋穆公。
三年传
【原文】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1],故书之。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2],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3],王贰于虢[4],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5]。王子狐[6]为质于郑,郑公子忽[7]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8]虢公政。四月,郑祭足[9]帅师取温[10]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注释】
[1]赴以庚戌:讣告称周平王是庚戌日去世的,是为了让诸侯早日临丧。赴,同“讣”。
[2]姑:婆婆。
[3]卿士:执政官。
[4]贰于虢:指周王分权给虢公。
[5]交质:交换人质。
[6]王子狐:周平王次子。
[7]郑公子忽:郑庄公长子,即后来的郑昭公。
[8]畀:给予。
[9]祭足:即祭仲。
[10]温:周王畿内小国。
【译文】
三年春季,周历三月壬戌日,周平王去世,讣告上写的是庚戌日,所以《春秋》也这样记载。
夏季,君氏去世。君氏就是声子。没有给诸侯发讣告,没有返回祖庙哭祭,没有把神附于婆婆的神主旁,所以《春秋》不用“薨”来记载。因为没有称她为“夫人”,所以《春秋》不说是下葬,也不记载其姓氏。因为她是鲁隐公的生母,所以称她为“君氏”。
郑武公、郑庄公先担任周平王的卿士,平王又分权给虢公,郑庄公怨恨平王,平王说:“没有这样的事。”因此周、郑交换人质。王子狐作为人质到郑国去,郑国的公子忽作为人质来到周朝。平王去世后,周人想把政权交给虢公。四月,郑国的祭足率兵割取了温国的麦田。秋季,又割取了成周的禾田。周朝和郑国互相憎恨。
【原文】
君子曰:“信不由中[1],质无益也。明恕[2]而行,要[3]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4],涧溪[5]沼沚[6]之毛[7],苹蘩蕰[8]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9]于鬼神,可羞[10]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繁》、《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注释】
[1]中:同“衷”,内心。
[2]明恕:明察宽大。
[3]要:约束。
[4]明信:明确的诚信。
[5]涧溪:山中的小沟。
[6]沼沚:沼池和渚。
[7]毛:毛草。
[8]蕰:聚集。
[9]荐:进献。
[10]羞:进献。
【译文】
君子说:“诚意不是发自内心的,交换人质也没有用。用明察宽大的方法做事,用礼仪约束,虽然没有人质,谁又能离间他们?如果有明确的诚信,即使是山沟、池沼里生长的毛草,苹、蘩、聚集的水草一类的野菜,竹制的盛器和金属器皿,大小水池中的积水,路上的流水,都可以进献给鬼神,也可以进献给王公,何况君子缔结了两国的信约。遵从礼仪做事,又哪里需要人质?《国风》中有《采繁》、《采蘋》,《大雅》中有《行苇》、《泂酌》,就是用来表明忠信的。”
武氏之前来求取助办丧事的财物,这是因为周平王还没有下葬。
【原文】
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1]而属殇公[2]焉,曰:“先君[3]舍与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4]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5],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群臣愿奉冯[6]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7]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使公子冯出居于郑。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
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8]之,命以义夫。《商颂》[9]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10]。’其是之谓乎!”
冬,齐、郑盟于石门,寻[11]卢之盟也。
庚戌,郑伯之车偾[12]于济[13]。
【注释】
[1]孔父:名嘉,宋国始祖微子启弟弟微仲八世孙,宋国第五任国君宋闵公五世孙,孔子六世祖。
[2]殇公:名与夷,宋宣公之子,宋穆公之侄,春秋时期宋国第十五任国君,公元前719年至前710年在位。
[3]先君:指宋宣公。
[4]大夫:指孔父。
[5]社稷:土神和谷神,指国家。
[6]冯:公子冯,宋穆公之子,后继位为宋庄公。
[7]务:专力从事。
[8]飨:同“享”。
[9]《商颂》:后文引诗出自《诗经·商颂·玄鸟》。
[10]荷:承受。
[11]寻:继续。
[12]偾:翻倒。
[13]济:济水,在今山东省。
【译文】
宋穆公病情沉重,召见大司马孔父而把殇公托付给他,说:“先君舍弃与夷而立我为国君,我不敢忘记。如果能托大夫的福,使我能保全脑袋死去,先君如果问到与夷的事,将用什么言辞回答?请您尊奉与夷,让他主持国家的事务,我虽然死去,也不会感到后悔了。”孔父回答说:“群臣都愿意事奉公子冯。”穆公说:“不可以。先君认为我贤德,让我主持国家事务,如果我丢弃德行而不让位,就是废弃了先君的推举,怎么能称得上贤德?将先君的美德发扬光大,难道能不专力去做吗?您不要废弃了先君的功劳。”命令公子冯前往郑国居住。八月庚辰日,宋穆公去世。宋殇公即位。
君子说:“宋宣公可以称得上能了解人了。立穆公为国君,他的儿子仍然享受到君位,这是因为他的命令出于道义。《诗经·商颂》说:‘殷王受命都合于道义,所以能够承受百禄。’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冬季,齐国和郑国在石门会盟,是为了延续在庐地会盟时缔结的友好关系。
庚戌日,郑伯在济水翻了车。
【原文】
卫庄公[1]娶于齐东宫得臣[2]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3]也。又娶于陈[4],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5]戴妫生桓公[6],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7]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8]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9],弗纳于邪。骄、奢、淫、泆[10],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11]。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12],憾而能眕[13]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14]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15],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16]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17]。
【注释】
[1]卫庄公:名扬,卫武公之子,春秋时期卫国第十二任国君,公元前757年至前735年在位。
[2]得臣:齐庄公之子,齐国太子。
[3]《硕人》:诗见《诗经·卫风》。
[4]陈:诸侯国名,妫姓。
[5]娣:妹妹,指从嫁女子。
[6]桓公:名完,春秋时期卫国第十三任国君,公元前734年至前719年在位。
[7]嬖人:身分低微而受到君主宠幸的人,这里指宠妾。
[8]石碏:卫国大夫。
[9]义方:做事应遵守的礼仪规矩。
[10]泆:同“逸”,放纵。
[11]阶之为祸:成为酿成祸乱的途径。
[12]憾:恨。
[13]眕:克制。
[14]速:招致。
[15]务去:勉力除去。
[16]厚:石厚,石碏之子。
[17]老:退休。
【译文】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称为庄姜。庄姜人很美却无子,卫国人为她写了一首题为《硕人》的诗。卫庄公又在陈国娶了一个女子,称为厉妫,生了孝伯,很早就去世了。跟从厉妫陪嫁来的妹妹戴妫生下卫桓公,庄姜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
公子州吁,是卫庄公宠妾生的儿子,受宠而好斗,庄公并不禁止,庄姜对他很讨厌。石碏向庄公进谏说:“我听说爱自己的儿子,应当教他礼仪规矩,不要让他走上邪路。骄傲、奢侈、淫乱、放纵,这是走上邪路的开端。这四种恶习的产生,是因为宠爱和赐予过多。如果将要立州吁为太子,就应该确定下来;如果还不能确定,会成为酿成祸乱的途径。受到宠爱而不骄傲,骄傲而能接受地位下降,地位下降而不感到怨恨,怨恨而能自我克制的人很少。而且低贱的妨害高贵的,年少的欺凌年长的,疏远的离间亲密的,新人的离间旧人,小国加兵于大国,淫欲毁坏道义,就是所谓的六种背逆的行为。国君的行为合于道义,臣子执行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兄长爱弟弟、弟弟敬兄长,这就是所谓的六种正常的行为。去掉正常的而效法反常的,就会招致祸患。作为国君应当尽力去掉祸患,现在反而招至祸患,恐怕不能这样吧!”庄公不听。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游,石碏加以禁止,石厚不听。卫桓公即位后,石碏就请求退休了。
四年经
【原文】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1],取牟娄。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夏,公及宋公[2]遇于清。
宋公、陈侯[3]、蔡[4]人、卫人伐郑。
秋,翚[5]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6]。
【注释】
[1]杞:诸侯国名,姒氏,伯爵。
[2]宋公:指宋殇公与夷。
[3]陈侯:陈桓公。
[4]蔡:诸侯国名,姬姓,侯爵。
[5]翚:公子翚,鲁国宗室。
[6]晋:公子晋,即卫宣公,庄公之子,桓公之弟,春秋时期卫国第十五任国君,公元前718年至前700年在位。
【译文】
四年春季,周历二月,莒人讨伐杞国,攻取牟娄。
戊申日,卫国的州吁杀了他的国君完。
夏季,隐公与宋殇公在清地相会。
宋殇公、陈桓公、蔡国人、卫国人讨伐郑国。
秋季,公子翚率领军队会合宋殇公、陈桓公、蔡国人、卫国人讨伐郑国。
九月,卫国人在濮地杀死州吁。
冬季十二月,卫国人立公子晋为国君。
四年传
【原文】
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
公与宋公为会,将寻宿之盟[1]。未及期,卫人来告乱。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2]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3]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4]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5],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注释】
[1]宿之盟:在隐公元年。
[2]纳:纳入宋国为君。
[3]求宠:讨好。
[4]赋:兵赋,兵力和财物。
[5]于是:这时。
【译文】
四年春季,卫国的州吁杀死卫桓公后自立。
鲁隐公和宋殇公相会,打算重续在宿地缔结的盟约。还没有到约定好的日子,卫国人前来报告发生了叛乱。夏季,隐公与宋殇公在清地会见。
宋殇公即位时,公子冯出逃来到郑国。郑国人想送他回国立为国君。等到卫国的州吁自立,打算向郑国报复前代国君结下的仇怨,从而讨好诸侯,以安定国内的人心,派使人告诉宋国说:“君王如果讨伐郑国以除公子冯,以君王为主,敝邑出兵力和财物,与陈、蔡两国跟从,这就是卫国的愿望。”宋国同意了。这时,陈国、蔡国正与卫国友好相处,所以宋殇公、陈桓公、蔡国人、卫国人讨伐郑国,将其国都东门包围,过了五天就回去了。
【原文】
公问于众仲[1]曰:“卫州吁其成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2]而棼[3]之也。夫州吁,阻兵[4]而安忍[5]。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6]矣。夫兵犹火也,弗戢[7],将自焚也。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8]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
秋,诸侯复伐郑。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羽父[9]请以师会之,公弗许,固请而行。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诸侯之师败郑徒兵[10],取其禾而还。
【注释】
[1]众仲:鲁国大夫,鲁孝公之孙,公子益师之子。
[2]治丝:整理丝。
[3]棼:纷乱。
[4]阻兵:倚仗军队。
[5]安忍:安于残忍。
[6]济:成功。
[7]戢:收敛。
[8]虐用:暴虐地使用。
[9]羽父:即公子翚。
[10]徒兵:步兵。
【译文】
隐公问众仲询说:“卫国的州吁能够成功吗?”众仲回答说:“我听说以德行安定人民,没有听说以祸乱安定人民的。用祸乱,好比整理乱丝,反而会更加纷乱。州吁,倚仗武力而安于残忍。倚仗武力就会失去民众,安于残忍就没有亲近的人。众人背叛,亲近离开,很难成功。军事就好比火,不加收敛,将会焚烧自己。州吁杀死他的国君,暴虐地使用他的人民,如此不致力于美好的德行,反而想以祸乱取得成功,一定不能免于败亡。”
秋季,诸侯再次讨伐郑国。宋殇公派人前来请求派兵相助,隐公推辞。羽父请求派兵前去会合,隐公不允许,羽父坚决请求以后前往。所以《春秋》记载说“翚帅师”,这是批评他。诸侯的军队打败了郑国的步兵,割取了郑国的谷子就回来了。
【原文】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1]问定君[2]于石子[3]。石子曰:“王觐[4]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5],陈、卫方睦,若朝[6]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7]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涖[8]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9]莅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10]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
君子曰:“石碏,纯臣[11]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卫人逆公子晋于邢[12]。冬十二月,宣公即位。书曰“卫人立晋”,众也[13]。
【注释】
[1]厚:石厚。
[2]定君:稳定君位。
[3]石子:石碏。
[4]王觐:朝见天子。如果获得周天子批准朝见,便取得合法身份。
[5]王:周桓王。
[6]朝:诸侯相会。
[7]耄:七十岁至九十岁为耄,此指年老。
[8]请涖:派人前来处置。
[9]右宰丑:右宰为官名,丑为人名。
[10]宰:家臣之长。
[11]纯臣:纯粹、忠诚之臣。
[12]邢:诸侯国名,姬姓,侯爵。
[13]众也:符合众人的意愿。
【译文】
州吁没有能够安定他的百姓,石厚向石碏询问如何稳定君位。石碏说:“朝觐周天子就可以。”石厚说:“怎样才能得以朝觐?”石碏说:“陈桓公正受到天子的宠信,陈、卫两国正彼此和睦,如果拜会陈桓公,让他替卫国请求,必定可以成功。”石厚跟随州吁来到陈国。石碏派人告诉陈国说:“卫国领土狭小,我老头子也已经年迈,没有能力做什么事了。这两个人,确实杀害了我国的国君,请您立即设法除掉他们。”陈国人抓住这两个人,请卫国派人前来处理。九月,卫国人派右宰丑在濮地杀死州吁,石碏派他的家臣之长獳羊肩在陈国杀死石厚。
君子说:“石碏是个纯粹、忠诚的大臣,厌恶州吁,同时加上儿子石厚。‘大义灭亲’,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卫国人前往邢国迎接公子晋。冬季十二月,卫宣公即位。《春秋》记载说“卫人立晋”,表明这是符合大众意愿的。
五年经
【原文】
五年春,公矢[1]鱼[2]于棠。
夏四月,葬卫桓公。
秋,卫师入郕[3]。
九月,考[4]仲子[5]之宫[6]。
初献六羽[7]。邾人、郑人伐宋。
螟[8]。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9]卒。
宋人伐郑,围长葛。
【注释】
[1]矢:陈列。
[2]鱼:捕鱼的器具。
[3]郕:诸侯国名,姬姓,伯爵。
[4]考:落成。
[5]仲子:桓公生母。
[6]宫:庙。
[7]六羽:诸侯的乐舞,有六行,每行六人,持羽而舞。
[8]螟:螟蛾的幼虫,食禾心,有害。
[9]公子彄:即臧僖伯,姬姓,臧孙氏,名彄,鲁孝公之子,鲁国大夫。
【译文】
五年春季,隐公在棠地陈列捕鱼的器具。
夏季四月,安葬卫桓公。
秋季,卫国军队攻入郕国。
九月,仲子庙落成。
祭祀首次奠爵时用六行人舞羽。
邾国人、郑国人讨伐宋国。
发生螟虫灾害。
冬季十二月辛巳日,公子彄去世。
宋国人讨伐郑国,包围长葛。
五年传
【原文】
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1]大事[2],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3]民于轨物[4]者也。故讲事以度[5]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6],入而振旅[7],归而饮至[8],以数军实[9]。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10],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11]于俎[12],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13]之事,官司[14]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略地[15]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注释】
[1]讲:讲习。
[2]大事:指祭祀和战争。《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3]纳:纳入。
[4]轨物:轨范。
[5]度:衡量。
[6]治兵:整治军队。
[7]振旅:整顿队伍。
[8]饮至:诸侯会盟、出征奏凯回国后,到宗庙中饮酒庆贺。
[9]军实:战争中获得的物品。
[10]顺少长:出师时少者在前,还师时少者在后。
[11]登:装入。
[12]俎:祭祀所用礼器。
[13]皂吏:指奴隶。
[14]官司:普通官吏。
[15]略地:巡视边境。
【译文】
五年春季,隐公将要到棠地观看捕鱼。臧僖伯进谏说:“凡是一种物品不能用来讲习祭祀和兵戎战争的大事,它的材料不能用来制作礼器和兵器,国君对它就不会有所举动。国君是要把百姓纳入轨范的人。所以讲习大事用以衡量法度叫做‘轨’,选取材料用以彰显器物的光彩叫做‘物’,不符合‘轨’、‘物’就称为乱政。乱政多次施行,是国家所以败亡的原因。所以春蒐、夏苗、秋狝、冬狩,都是在农闲时讲习军事。每三年举行一次演习以整治军队,学习完成班师再整顿一次队伍,回来后到宗庙饮酒庆贺,以计算获得的物品。要彰显器物的文采,分明贵贱,分辨等级,调整少长的顺序,这是讲习威仪。鸟兽的肉不装入宗庙的祭器里,其皮革、牙齿、骨角、毛羽不装到礼器上,那么国君就不去射它,这是古代的制度。至于山林河泽出产的物品,一般器物的材料,这是奴隶的事情,普通官吏的职责,并非国君应当涉及的。”隐公说:“我将前去巡视边境!”于是就动身前往,陈列捕鱼器具并命人捕鱼而观看。臧僖伯托辞生病,没有随从。《春秋》说“隐公在棠地陈列捕鱼器具”,这是不符合礼制,并且暗示棠地远离国都。
【原文】
曲沃庄伯[1]以郑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2]、武氏[3]助之。翼侯[4]奔随。
夏,葬卫桓公。卫乱,是以缓。
四月,郑人侵卫牧,以报东门之役。卫人以燕[5]师伐郑。郑祭足、原繁[6]、洩驾[7]以三军军其前,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8]人。六月,郑二公子[9]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君子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注释】
[1]庄伯:成师之子。
[2]尹氏:周大夫。
[3]武氏:周大夫。
[4]翼侯:即晋鄂侯,名郄,一名都,晋孝侯弟,春秋时期晋国第十四任国君,公元前723至前718年在位。
[5]燕:南燕国,姞姓。
[6]原繁:郑大夫。
[7]洩驾:郑大夫。
[8]制:郑邑。
[9]二公子:即前文中的曼伯、子元。
【译文】
曲沃庄伯率领郑人、邢人讨伐翼地,周桓王派尹氏、武氏相助。在翼地的晋鄂侯逃奔到随地。
夏季,安葬卫桓公。卫国局势动乱,因此迟缓。
四月,郑国人入侵卫国牧地,以报复去年东门的战役。卫国人率领南燕军队讨伐郑国,郑国的祭足、原繁、洩驾率领三军攻击燕军的前面,派曼伯和子元暗中率领军队袭击南燕军的后面。燕国人畏惧郑国的三军,而并未防备从制地来的军队。六月,郑国的两个公子曼伯和子元凭借制人的军队在北制击败了燕军。君子说:“不防备意外,就不可以率领军队。”
【原文】
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1]于翼。
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
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2]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3],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4]而行八风[5],故自八以下。”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6]也。
【注释】
[1]哀侯:名光,晋鄂侯子,春秋时期晋国第十五任国君,公元前717年至前709年在位。
[2]万:舞名。
[3]八:八行,每行八人。
[4]八音:指金、石、丝、竹、匏、土、革、木。
[5]八风: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八方之风,谓东方谷风,东南清明风,南方凯风,西南凉风。西方阊阖风,西北不周风,北方广莫风,东北融风。”
[6]佾:乐舞的行列。
【译文】
曲沃背叛周桓王。秋季,周桓王命令虢公讨伐曲沃,而在翼地立哀侯为晋国国君。
当卫发生动乱时,郕国人侵犯卫国,所以卫国的军队攻入郕国。
九月,仲子庙落成,将要献演万舞。隐公问众仲执羽舞的人数。众仲回答说:“天子用八行,诸侯用六行,大夫四行,士二行。舞是用来调节八种乐音而传播八方之风的,所以人数从八以下。”隐公听从了。于是初献时演六羽乐舞,开始采使用六行舞人。
【原文】
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1]。”郑人以王师[2]会之,伐宋,入其郛[3],以报东门之役。宋人使来告命。公闻其入郛也,将救之,问于使者曰:“师何及?”对曰:“未及国。”公怒,乃止,辞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4]社稷之难,今问诸使者,曰‘师未及国’,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冬十二月辛已,臧僖伯卒。公曰:“叔父[5]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
宋人伐郑,围长葛,以报入郛之役也。
【注释】
[1]道:向导。
[2]王师:周王的军队。
[3]郛:城圈外的大城。
[4]恤:忧虑。
[5]叔父:诸侯称同姓大夫为伯父、叔父。
【译文】
宋国人攻取邾国的土地。邾国人告诉郑国说:“请国君攻打宋国以消释仇恨,敝邑愿为向导。”郑国人率领周天子的军队会合邾军,讨伐宋国,进入了宋国城圈外的大城,以报复去年东门的战役。宋国人派人前来请求帮助。隐公听说军队已经进入城圈外的大城,将要派兵救援,询问使者说:“敌军到了什么地方?”使者说:“还没有到国都。”隐公很生气,停止救援,辞谢使者说:“君王命令我一起为忧虑于宋国的危难,现在询问使者,回答说‘敌军还没有到国都’,这就并非我敢于知道的了。”
冬季十二月辛巳日,臧僖伯去世。隐公说:“叔父对我有怨恨,我不敢忘记。”于是按照原等级加一级安葬了他。
宋国人讨伐郑国,包围长葛,以报复攻入外城的战役。
六年经
【原文】
六年春,郑人来渝平[1]。
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2]盟于艾。
秋七月[3]。
冬,宋人取长葛。
【注释】
[1]渝平:摒弃恩怨修好。
[2]齐侯:齐僖公。
[3]秋七月:《春秋》体例,该季虽无事而书首月,以备四时。
【译文】
六年春季,郑国人前来弃怨修好。
夏季五月辛酉日,隐公与齐僖公在艾地会盟。
秋季七月。
冬季,宋国人攻取长葛。
六年传
【原文】
六年春,郑人来渝平,更成[1]也。
翼九宗[2]五正[3]顷父[4]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晋人谓之鄂侯。
夏,盟于艾,始平[5]于齐也。
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
往岁,郑伯请成[6]于陈,陈侯[7]不许。五父[8]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9],郑何能为?”遂不许。
【注释】
[1]更成:重修旧好。
[2]九宗:周成王封其弟虞叔于唐时,同时将商朝遣民“怀姓九宗”封赏给他。
[3]五正:五官之长。
[4]顷父:与其子嘉父均为晋国大夫。
[5]平:和好。
[6]请成:请和。
[7]陈侯:陈桓公。
[8]五父:陈公子佗,桓公之弟。
[9]难:祸患。
【译文】
六年春季,郑国人前来渝平,就是要重修旧和好。
晋国翼都的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前往随邑迎接晋侯,将他安置在鄂地。晋国人称他为鄂侯。
夏季,在艾地会盟,开始与齐国和好。
五月庚申日,郑庄公侵犯陈国,大获全胜。
往年,郑庄公请求与陈国讲和,陈桓公不同意。五父进谏说:“亲近仁义而与邻国友善,是国家十分宝贵的措施。您还是应允郑国的请求吧。”陈桓公说:“宋国和卫国是真正的祸患,郑国能有什么作为?”于是不肯答应。
【原文】
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1],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2]曰:‘恶之易[3]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4]迩[5],其犹可扑灭?’周任[6]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7]夷[8]蕰崇[9]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10],则善者信[11]矣。’”
秋,宋人取长葛。
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周桓公[12]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13],况不礼焉?郑不来矣!”
【注释】
[1]悛:悔改。
[2]《商书》:指《尚书·盘庚》。
[3]易:蔓延。
[4]乡:同“向”。
[5]迩:近。
[6]周任:周大夫。
[7]芟:割除。
[8]夷:铲平。
[9]蕰崇:堆积。
[10]殖:生长。
[11]信:伸。
[12]周桓公:又称周公黑肩,诸侯国周国国君,周公旦后裔,周桓王卿士。
[13]蔇:至。
【译文】
君子说:“善不可以丢失,恶不可以滋长,就是在说陈桓公吧!使恶滋长而不悔改,随后自取己就会面临祸害。虽然想要挽救,还能办到吗?《商书》说:‘恶的蔓延,如同火在原野上燃烧,不可以靠近,如何还能扑灭?’周任曾说:‘治理国和家的人,见到恶就要像农夫一定要除去草一样,割除铲平聚积起来肥田,断绝它的老根,不要使它能够生长,那么善就能得到伸张。’”
秋季,宋人攻取长葛。
冬季,京城派人来报告饥荒。隐公代为向宋、卫、齐、郑等国购买谷物,这种做法合于礼。
郑庄公前往周都,第一次朝见周桓王。周桓王对他不加礼遇。周桓公对周桓王说:“我们周王室东迁时,就是依靠的晋国和郑国。对郑国友善以鼓励后来的人,还担心人家不来,何况不加礼遇呢?郑国不会再来朝见了啊!”
七年经
【原文】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1]归于纪。
滕[2]侯卒。
夏,城中丘。
齐侯[3]使其弟年[4]来聘[5]。
秋,公伐邾。
冬,天王使凡[6]伯来聘。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注释】
[1]叔姬:伯姬的妹妹。叔姬应当从伯姬嫁往纪国,因年幼而在母国等候,年龄符合规定后方嫁往纪国。
[2]滕侯:诸侯国名,姬姓,侯爵。
[3]齐侯:齐僖公。
[4]年:夷仲年,齐僖公同母弟。
[5]聘:聘问。
[6]凡:诸侯国名,姬姓,伯爵。
【译文】
七年春季,周历三月,叔姬出嫁纪国。
滕侯去世。
夏季,修筑中丘城墙。
齐僖公派其弟夷仲年前来聘问。
秋季,隐公讨伐邾国。
冬季,周桓王派凡伯前来聘问。
戎人在楚丘攻打凡伯,将他抓了回去。
七年传
【原文】
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名[1],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2]也,以继好息民[3],谓之礼经。
夏,城中丘,书,不时[4]也。
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5]艾之盟也。
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为宋讨[6]也。
初,戎朝于周,发币[7]于公卿,凡伯弗宾[8]。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莅盟。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9]。洩伯[10]曰:“五父必不免,不赖[11]盟矣。”
郑良佐[12]如陈莅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
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13]。
【注释】
[1]不书名:只书滕侯而不书其名。
[2]告终称嗣:通告去世的国君及嗣位的国君。
[3]息民:使民众安定。
[4]不时:不合农时。
[5]结:巩固。
[6]为宋讨:邾国曾为郑国做向导伐宋,现在宋、郑和好,鲁国伐邾以讨好宋国。
[7]发币:致送财物。
[8]宾:以宾客之礼相待。
[9]如忘:心不在焉,有如忘却。
[10]洩伯:洩驾,郑国大夫。
[11]赖:依赖。
[12]良佐:郑国大夫。
[13]昏:同“婚”,此指订婚。
【译文】
七年春季,滕侯去世。《春秋》不书其名,是因为没有与鲁国结盟。凡是诸侯相互缔结过同盟,就称名向神明报告,所以国君去世时就在讣告上也书写名字,这是为了向同盟国通告去世的国君和继承的人,以便延续友好关系,使人民安定,被称为礼的法则。
夏季,修筑中丘的城墙,《春秋》记载此时,因为不合农时。
齐僖公派夷仲年前来聘问,目的是巩固在艾地缔结的盟约。
秋季,宋国与郑国讲和。七月庚申日,在宿地会盟。隐公讨伐邾国,是为宋国而讨伐的。
当初,戎人到周朝觐,送财物给公卿,凡伯不以宾客之礼接待。冬季,周天子派凡伯前来聘问。回去时,戎人在楚丘攻打他,将他抓获带回。
陈国与郑国讲和。十二月,陈国的五父来到郑国参加会盟。壬申日,与郑庄公盟誓,歃血时候心不在焉。洩伯说:“五父必然不能免祸,因为他不认为结盟是国家可依赖的事。”
郑国的良佐来到陈国参加会盟,辛巳日,与陈侯会盟,也预料到陈国将要动乱。
郑国的公子忽在周天子那里,所以陈桓公请求把女儿嫁给他。郑庄公允许了,于是订婚。
八年经
【原文】
八年春,宋公[1]、卫侯[2]遇于垂。
三月,郑伯使宛[3]来归祊。
庚寅,我入祊。
夏六月己亥,蔡侯[4]考父卒。
辛亥,宿男[5]卒。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八月,葬蔡宣公。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来。
螟。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注释】
[1]宋公:宋殇公。
[2]卫侯:卫宣公。
[3]宛:郑国大夫。
[4]蔡侯:蔡宣侯。
[5]宿南:宿国国君,男爵。宿,诸侯国名,风姓。
【译文】
八年春季,宋殇公、卫宣公在垂地相会。
三月,郑庄公派宛前来送归祊地。
庚寅日,我国入主祊地。
夏季六月己亥日,蔡宣侯考父去世。
辛亥日,宿男去世。
秋季七月庚午日,宋殇公、齐僖公、卫宣公在瓦屋会盟。
八月,安葬蔡宣公。
九月辛卯日,隐公与莒人在浮来会盟。
发生螟虫灾害。
冬季十二月,无骇去世。
八年传
【原文】
八年春,齐侯将平宋、卫[1],有会期。宋公以币请于卫,请先相见,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
郑伯请释[2]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3]。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
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
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4]。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鍼子[5]送女。先配[6]而后祖[7]。鍼子曰:“是不为夫妇。诬[8]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9]?”
齐人卒[10]平宋、卫于郑。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
【注释】
[1]平宋、卫:据杜预注,指让宋、卫与郑国讲和。
[2]释:免除。
[3]许田:与许昌相近之田。
[4]妇妫:陈女,妫姓,公子忽视的夫人。
[5]陈鍼子:陈国大夫。
[6]配:成亲。
[7]祖:祭告祖庙。
[8]诬:欺骗。
[9]育:养育。
[10]卒:终于。
【译文】
八年春季,齐僖公将要使宋、卫两国与郑国讲和,已经定下会盟的日期。宋殇公用财币向卫国请求,希望在会盟日期前先行见面,卫宣公应允了,所以在犬丘相会。
郑庄公请求免除祭祀泰山而祭祀周公,用泰山旁的祊地交换鲁国与许昌相近之田。三月,郑庄公派宛前来送归祊地,表示不再祭祀泰山。
夏季,虢公忌父开始在周担任卿士。
四月甲辰日,郑公子忽前往陈国迎娶妻子妫氏。辛亥日,带妫氏返回。甲寅日,进入郑国。陈鍼子送妫氏到郑国。他们先成亲而后告祭祖庙。鍼子说:“这是不能算夫妇的。这欺骗了他的祖先,不合于礼,如何能够养育子孙?”
齐国人终于让宋、卫两国与郑国讲和。秋季,在温国相会,在瓦屋结盟,从而开释东门战役的恩怨,这与礼相符。
【原文】
八月丙戌,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
公及莒人盟于浮来,以成纪好[1]也。
冬,齐侯使来告成三国。公使众仲对曰:“君释三国之图[2]以鸠[3]其民,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4]!”
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5]。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6]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7]。
【注释】
[1]成纪好:成全纪国为修好做出的努力。隐公二年,纪国曾为了鲁国在密地与莒国结盟。
[2]图:图谋。
[3]鸠:安定。
[4]明德:光明的德行。
[5]族:诸侯之子称为公子,次一辈称公孙,再次一辈应当赐族。
[6]胙:赐土予功臣。
[7]展氏: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无骇为公子展之孙,故为展氏。
【译文】
八月丙戌日,郑庄公陪同齐国人朝觐周桓王,这与相符。
隐公与莒人在浮来会盟,以成全纪国为修好做出的努力。
冬季,齐僖公派人来通告已使宋、卫、郑三国讲和。隐公派众仲回答说:“君王使三国舍弃相互仇视的图谋,使他们的百姓获得安定,这是君王的恩惠。寡君听命了,怎么敢不承受君王的光明的德行!”
无骇去世。羽父为他请求谥号和族氏。隐公向众仲询问族氏原则。众仲回答说:“天子立有德之人为诸侯,以其生地为依据赐姓,赐予土地而命其氏。诸侯用字作谥号,其后人又以其字为族氏。担任官职而世代有功劳,就可以用官名作为族氏,也可以用封邑作为族氏。”隐公命令无骇以公子展的字为氏族,即展氏。
九年经
【原文】
九年春,天子使南季[1]来聘。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
庚辰,大雨雪。
挟[2]卒。
夏,城郎。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3]于防。
【注释】
[1]南季:南氏,字季,周天子的大夫。
[2]挟:鲁国大夫。
[3]齐侯:齐僖公。
【译文】
九年春季,周桓王派大夫南季前来问聘。
三月癸酉日,下大雨,伴有雷电。
庚辰日,下大雪。
挟去世。
夏季,修筑郎地的城墙。
秋季七月。
冬季,隐公与齐僖公在防地会面。
九年传
【原文】
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1]以震[2],书始[3]也。庚辰,大雨雪,亦如之。书,时失[4]也。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平地尺为大雪。
夏,城郎,书,不时也。
宋公不王[5]。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绝宋使。
秋,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6]。
冬,公会齐侯于防,谋伐宋也。
北戎[7]侵郑,郑伯御之。患戎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8]我也。”公子突[9]曰:“使勇而无刚者尝[10]寇,而速去之。君为三覆[11]以待之。戎轻[12]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13],后者不救,则无继矣。乃可以逞。”从之。
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14]逐之。衷[15]戎师,前后击之,尽殪[16]。戎师大奔。十一月甲寅,郑人大败戎师。
【注释】
[1]霖:久下不停之雨。
[2]震:雷。
[3]书始:记载雷开始之日。
[4]时失:天时失常。
[5]不王:不朝见周王。
[6]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郑人伐宋未成功,所以派人再来告知鲁国。
[7]北戎:即山戎,活动范围大约在今河北省迁安市。
[8]侵轶:入侵袭击。
[9]公子突:庄公子,昭公异母弟,后即位为厉公。
[10]尝:试探。
[11]覆:埋伏。
[12]轻:轻浮。
[13]奔:奔逃。
[14]祝聃:郑国大夫。
[15]衷:从中截断。
[16]尽殪:全部杀死。
【译文】
九年春季,周历三月癸酉日,大雨久下不停,伴有雷电,《春秋》记载了雷电开始的日期。庚辰日,天降大雪,《春秋》也记载了开始日期。记载,是因为天时不正常。凡是下雨,连下超过三天的称为“霖”。平地雪深一尺称为“大雪”。
夏季,修筑郎地城墙。《春秋》记载了这件事,因为不合农时。
宋殇公不朝见周桓王。郑庄公正担任周桓王的左卿士,借天子的命令讨伐他,攻打宋国。宋人因为被攻外城那次战役对隐公有所怨恨,不来通告。隐公很生气,就断绝了与宋国的交往。
秋季,郑国人借天子的名义前来通告讨伐宋国。
冬季,隐公与齐僖公在防地会面,图谋讨伐宋国。
北戎入侵郑国,郑庄公率兵抵御。对戎军感到忧心,说:“他们是步兵,我们用战车,我很害怕他们入侵袭击。”公子突说:“派一些勇敢而不刚毅的兵士去试探敌人,接触后立即退走。君王就设下重埋伏等待他们。戎人轻浮而不整肃,贪婪而不亲密,获胜时各不相让,失败时各不相救。走在前面的见到有所获,定会一意前进,前进而遭遇埋伏,一定会迅速奔逃,走在后面的人不去救援,敌兵就没有后援了。于是我们就可以取胜。”郑庄公听从了他的建议。
戎人的前锋部队遭遇埋伏后便奔逃,祝聃带兵追逐。从中间截断戎军,前后夹击,将戎军全部杀死。戎军拼命奔逃。十一月甲寅日,郑人大败戎人的军队。
十年经
【原文】
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
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
辛未,取郜。
辛巳,取防。
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戴[1]。
郑伯伐取之。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
【注释】
[1]戴:诸侯国名,子姓,公爵。
【译文】
十年春季,周历二月,隐公与齐僖公、郑庄公在中丘会面。
夏季,翚率领军队会合齐国人、郑国人讨伐宋国。
六月壬戌日,隐公在菅地打败宋国军队。
辛未日,占领郜地。
辛巳日,占领防地。
秋季,宋国人、卫国人进入郑国。
宋国人、蔡国人、卫国人攻打戴国。
郑庄公攻下戴国,占领了戴地。
冬季十月壬午日,齐国人、郑国人进入郕国。
十年传
【原文】
十年春,王正月[1],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邓,为师期[2]。
夏五月,羽父先会齐侯、郑伯伐宋。
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3],不贪其土以劳王爵[4],正之体也。”
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5]。
秋七月庚寅,郑师入郊[6],犹在郊。宋人、卫人入郑。蔡人从之,伐戴。八月壬戌,郑伯围戴。癸亥,克之,取三师[7]焉。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
九月戊寅,郑伯入宋。
冬,齐人、郑人入郕,讨违王命也。
【注释】
[1]正月:《春秋》载为二月,疑误。
[2]为师期:为商定出师日期。
[3]不庭:不朝拜王庭。
[4]劳王爵:犒劳天子所封爵位。因为鲁国爵位尊于郑国,所以此指犒劳爵位尊于本国的国家。
[5]不会王命:不听从天子命令会同讨伐宋国。
[6]郊:郑国都城郊外。
[7]三师:宋、卫、蔡三国军队。
【译文】
十年春季,周历正月,隐公齐僖公、郑庄公在中丘会面。癸丑日,在邓地会盟,商定出兵日期。
夏季五月,羽父事先会合齐僖公、郑庄公,讨伐宋国。
六月戊申日,隐公与齐僖公、郑庄公在老桃会面。壬戌日,隐公在菅地打败宋军。庚午日,郑国军队进入郜地。辛未日,郑国把郜地归属给我国。庚辰日,郑国军队又进入防地。辛巳日,郑国把防地归属给我国。
君子说:“郑庄公这样做可以说合乎正道了。以天子的命令讨伐朝拜见王庭的诸侯,不贪图土地而用以犒劳受天子封爵的鲁国,这是得到治理政事的本体了。”
蔡国人、卫国人、郕国人没有听从天子的命令会同讨伐宋国。
秋季七月庚寅日,郑国军队进入本国都城的郊外,仍然停留在郊外。宋国人、卫国人攻入郑国。蔡国人在后面跟从,进攻戴地。八月壬戌日,郑庄公包围戴地。癸亥日,攻克戴地,攻取了三国的军队。宋、卫的军队已经攻入郑国,而又为了讨伐戴地才召集蔡国人,蔡国人很生气,因此三国军队不合作从而失败。
九月戊寅日,郑国军队攻入宋国。
冬季,齐国人、郑国人攻入郕国,目的是讨伐郕国违背天子的命令。
十一年经
【原文】
十有一年春,滕侯[1]、薛侯[2]来朝。
夏,公会郑伯于时来。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3]。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注释】
[1]滕侯:此时滕国国名名谥不详。
[2]薛侯:此时薛国国名名谥不详。薛,诸侯国名,任姓,侯爵。
[3]许:诸侯国名,姜姓,男爵。
【译文】
十一年春季,滕侯、薛侯前来朝见。
夏季,隐公与郑庄公在时来会面。
秋季七月壬午日,隐公与齐僖公、郑庄公攻入许国。
冬季十一月壬辰日,隐公去世。
十一年传
【原文】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1]。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2]也。薛,庶姓[3]也。我不可以后之。”
公使羽父请[4]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5]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6]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7]。君若辱贶[8]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许之,乃长滕侯。
【注释】
[1]争长:争行礼的先后顺序。
[2]卜正:卜官之长。
[3]庶姓:同姓以外诸姓。
[4]请:商量,有开导的意思。
[5]在:据王引之说:“在,存也;存问之也。”
[6]度:测量。
[7]齿:并列。
[8]贶:赐。
【译文】
十一年春季,滕侯和薛侯前来朝见,争执行礼的先后。薛侯说:“我先受封。”滕侯说:“我是周朝的卜官之长。薛国是外姓。我不能落后于他。”
鲁隐公派羽父与薛侯商量说:“委曲君王和滕侯问候寡君。周朝的谚语说:‘山上有树木,工匠就进行测量;宾客以礼行事,主人就加以选择。’寡人如果到薛国朝见,就不敢与任姓诸国并列。君王如果委曲赐惠于我,那就希望君按照滕侯的请求来做。”薛侯应允,就让滕侯先行朝礼。
【原文】
夏,公会郑伯于郲[1],谋伐许也。
郑伯将伐许,五月甲辰,授兵[2]于大宫[3]。公孙阏[4]与颍考叔争车,颍考叔挟辀[5]以走,子都拔棘[6]以逐之。及大逵[7],弗及,子都怒。
【注释】
[1]郲:经作“时来”,郑地。
[2]授兵:向军队授予兵器。
[3]大宫:即太宫,郑国祖庙。
[4]公孙阏:字子都,郑国大夫。
[5]辀:车辕。
[6]棘:同“戟”。
[7]大逵:大路。逵,四通八达的道路。
【译文】
夏季,隐公与郑庄公在郲地会面,谋划进攻许国。
郑庄公将要讨伐许国,五月甲辰日,在祖庙内向军队发放武器。公孙阏与颍考叔争夺兵车,颍考叔挟起车辕奔跑,子都拔出戟追赶。追到大路上,没有追上,子都十分生气。
【原文】
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伐许。庚辰,傅[1]于许。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2]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瑕叔盈[3]又以蝥弧登,周麾[4]而呼曰:“君登矣!”郑师毕登。壬午,遂入许。许庄公奔卫。
齐侯以许让公。公曰:“君谓许不共[5],故从君讨之。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乃与郑人。
【注释】
[1]傅:迫近。
[2]蝥弧:旗名。
[3]瑕叔盈:郑国大夫。
[4]周麾:四周挥舞。
[5]共:同“恭”。
【译文】
秋季七月,隐公会同齐僖公、郑庄公进攻许国。庚辰日,军队迫近许国都城。颍考叔拿着郑庄公的旗帜“蝥弧”率先登上城墙,子都从下面用箭射他,颍考叔从城墙上摔下来。瑕叔盈又举着“蝥弧”冲上城,四周挥舞旗帜,大喊说:“国君登城了!”于是郑国的军队全部登上了城墙。壬午日,便占领了许国。许庄公逃亡到卫国。
齐僖公把许国让给隐公。隐公说:“君王说许国不恭顺,所以寡人才跟随君王讨伐它。许国既然已经认罪了,即便君王有命令,我也不敢参与这件事。”于是就把许国的土地送给了郑庄公。
【原文】
郑伯使许大夫百里[1]奉许叔[2]以居许东偏[3],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4]于许君,而假[5]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6],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7],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8],其况能久有许乎?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9]此民也,吾将使获[10]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11]于许,无[12]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昏媾[13],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14],实偪[15]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16]许乎?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17]也。”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18],无寘于许。我死,乃亟[19]去之!吾先君[20]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21]。夫许,大岳[22]之胤也,天而既厌[23]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注释】
[1]百里:许国大夫。
[2]许叔:许庄公弟。
[3]东偏:许国都城东边。
[4]不逞:不满意。
[5]假:借。
[6]共亿:相安。
[7]弟:指共叔段。
[8]糊其口于四方:寄食于他国。
[9]抚柔:安抚。
[10]获:公孙获,郑国大夫。
[11]悔祸:撤消所加祸害。
[12]无:助词,无义。
[13]昏媾:姻亲。
[14]他族:别的国家。
[15]偪:同“逼”。
[16]禋祀:祭祀。
[17]圉:边境。
[18]财贿:财货。
[19]亟:急。
[20]先君:郑武公。
[21]序:通“绪”,功业。
[22]大岳:即太岳,上古掌管四岳祭祀的官名,是四方诸侯的首领。
[23]厌:厌弃。
【译文】
郑庄公让许国大夫百里侍奉许叔在许国都城的东边居住,说:“上天降祸于许国,鬼神确实对许君不满意,而借我的手惩罚他。我这里只有一两个父老兄弟都不能相安,难道敢把讨伐许国当成自己的功劳?我有个弟弟,不能和睦相处,而使他寄食于他国,我难道还能长久占据许国?您应当侍奉许叔来安抚这里的百姓,我会派公孙获来帮助您。假如我得以善终,上天或许又依礼而撤回加给许国的祸害,让许公再来治理他的国家。到那时只要我郑国对许国有所请求,就会像对待旧姻亲一样,降格同意,不要让其他国家得以滋长,逼近我们的处所,从而和我郑国争夺这块土地。我的子孙挽救危亡的时间还不足,难道还能替许国敬祭祖先吗?我让您留在这里,不只是为许国,也可以姑且使我国边疆得到巩固。”于是就让公孙获住在许国都城的西边,对他说:“凡是你的器用财物,不要放在许国。我死后就迅速离开这里。我的先君在这里修建了新的城邑,周王室已经逐渐衰微,周朝的子孙一天天失去自己的功业。而许国,是大岳的后代,上天既然已经厌弃了周德,我怎么还能和许国相争呢?”
【原文】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1]国家,定社稷,序[2]民人,利后嗣者也。许无刑[3]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4]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郑伯使卒[5]出豭[6],行[7]出犬鸡,以诅射颍考叔者。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8]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注释】
[1]经:治理。
[2]序:使有序。
[3]无刑:没有法度。
[4]相时:观察时机。
[5]卒:军中每百人为一卒。
[6]豭:公猪。
[7]行:步兵每二十五人为一行。
[8]政刑:政治和刑法。
【译文】
君子认为郑庄公对这件事情的处理合乎礼。礼是治理国家、安定社稷、使百姓有序、使后代有利的工具。许国没有法度而讨伐他们,服罪了就宽恕他们,揣度德行而处事,衡量力量而做事,观察时机而行动,不要使后人受到连累,可以说是懂得礼了。
郑庄公让每一百名士兵拿出一头公猪,每二十五名士兵拿出一条狗和一只鸡,用来诅咒射死颍考叔的凶手。君子认为郑庄公失掉了政和刑。政用来治理百姓,刑用来纠正邪恶。既没有清明的政治,又没有威严的刑法,所以才出现邪恶。已经出现邪恶而加以诅咒,会有什么好处呢!
【原文】
王取邬、刘、功蔿、邗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1]之田: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隤、怀。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恕而行之,德之则[2]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郑、息[3]有违言[4],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5],不征辞[6],不察有罪。犯五不韪[7],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注释】
[1]苏忿生:西周开国功臣,周武王时任司寇。
[2]则:准则。
[3]息:诸侯国名,姬姓,侯爵。
[4]违言:因言语不合而产生矛盾。
[5]不亲亲:不亲同姓之国。
[6]征辞:指考察言语失和的具体情况。
[7]韪:对。
【译文】
周天子从郑国取得邬、刘、功蔿、邗的土田,却给了郑国人原属苏忿生的土田: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隤、怀。君子因此而知道周桓王会失去郑国了。按照恕道行事,是德的准则,礼的常规。自己不能拥有,就拿来送给别人,其他人不再来朝见,不也是应该的吗!
郑国与息国之间因言语不合产生矛盾,息侯就讨伐郑国。郑庄公和息侯在国境内作战,息国的军队大败而回。君子因此而知道息国将要灭亡了。不揣度德行,不衡量力量,不亲近同姓之国,不分辨是非,不审查有罪。犯了这五条过错,还去讨伐别人,他失去军队,不也是应该的吗!
【原文】
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壬戌,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宋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1],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2],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3]。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
【注释】
[1]命:国家大事。
[2]臧否:得失。
[3]大宰:即太宰,辅佐君王治理国家的官职。
【译文】
冬季十月,郑伯率领虢国的军队讨伐宋国。壬戌日,把宋国的军队打得大败,以报复宋国攻入郑国的那次战役。宋国没有来通告这件事,所以《春秋》未加记载。凡是诸侯发生大事,前来通告就记载,否则就不记载。出兵的得失,也是一样。即使国家被灭,被灭的不通告战败,获取胜利的不通告战胜,也不记载在简册上。鲁国大夫羽父请求杀掉桓公,想借此求得太宰的官职。隐公说:“从前由于他年轻,所以我代为摄政,现在我打算把国君的位子交还给他。已经派人在菟裘建筑房屋,我将要去养老。”羽父害怕,反过来在桓公那里诬陷隐公,请求桓公杀掉隐公。
【原文】
公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1]焉。郑人囚诸尹氏,赂尹氏,而祷于其主[2]钟巫,遂与尹氏归,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钟巫,齐[3]于社圃[4],馆[5]于寪氏[6]。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不书葬,不成丧也。
【注释】
[1]止:被擒。因是本国国君,讳言被擒,故称止。
[2]主:所祭神主。
[3]齐:同“斋”,斋戒。
[4]社圃:园名。
[5]馆:住宿。
[6]寪氏:鲁国大夫。
【译文】
隐公还是公子的时候,曾经领兵郑国人在狐壤交战,被俘获。郑国人把他囚禁在尹氏那里。隐公贿赂尹氏,并在尹氏所祭神主钟巫之前祷告,于是就和尹氏一同回国而在鲁国立了钟巫的神主。十一月,隐公将要祭祀钟巫,在社圃斋戒,住在寪氏那里。壬辰日,羽父让坏人在寪家刺杀隐公,立桓公为国君,并且讨伐寪氏,寪氏有人被枉杀。《春秋》没有记载安葬隐公,是因为没有按国君的规格为隐公举行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