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元年~十八年)

元年经

【原文】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郑伯以壁假许田[1]。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

秋,大水。

冬十月。

【注释】

[1]以壁假许田:用玉璧交换许田。

【译文】

元年春季,周历正月,桓公即位。

三月,桓公与郑伯在垂会面。郑伯用玉璧交换许田。

夏季四月丁未日,桓公与郑伯在越盟誓。

秋季,发生洪水。

冬季十月。

元年传

【原文】

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郑。郑人请复祀周公,卒[1]易祊田。公许之。

三月,郑伯以璧假许田,为周公祊故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结祊成也。盟曰:“渝[2]盟,无享国!”

秋,大水,凡平原出水为大水。

冬,郑伯拜盟[3]。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4]而送之,曰:“美而艳。”

【注释】

[1]卒:完成。

[2]渝:改变,背弃。

[3]拜盟:答拜感谢值钱的盟约。

[4]目逆:用目光相迎接,一直用目光注视。

【译文】

元年春季,桓公即位,与郑国之间结成友好关系。郑国人请求恢复周公的祭祀,完成祊田的交换。桓公同意了。

三月,郑伯用玉璧交换许田,为了交换祭祀周公的祊田。

夏季四月丁未日,桓公和郑伯在越盟誓,完成交换许田和祊田的事情。盟辞道:“要是背弃了盟约,就不再享有国家!”

秋季,发生大水,只要是平原地区地面上出水就是大水。

冬季,郑伯答拜之前在越的盟约。宋国的华父督在路上见到孔父的妻子,一直用目光注视着她直到远去,说:“美好且容貌出众。”

周公受封于鲁

周公是周文王第四子,受封于鲁地,由长子伯禽代替他前往就任。

二年经

【原文】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1]及其大夫孔父。

滕子来朝。

三月,公会齐侯[2]、陈侯[3]、郑伯[4]于稷[5],以成宋乱[6]。

夏四月,取郜[7]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

秋七月,杞侯来朝。

蔡侯[8]、郑伯会于邓[9]。

九月,入杞。

公及戎盟于唐。

冬,公至自唐。

【注释】

[1]与夷:宋殇公。

[2]齐侯:齐僖公。

[3]陈侯:陈桓公。

[4]郑伯:郑庄公。

[5]稷:宋地,在今河南省商丘市。

[6]宋乱:指宋督弑宋殇公。

[7]郜:国名。文王子所封。在今山东省成武县。

[8]蔡侯:蔡桓侯。

[9]邓:蔡地,在今河南省郾城县南。

【译文】

二年春季,周历正月戊申日,宋华督父杀死宋殇公与夷以及大夫孔父。

滕子入朝拜见。

三月,桓公与齐侯、陈侯、郑伯在稷会面,商议平定宋国的战乱。

夏季四月,从宋国取来郜的大鼎。戊申日,将大鼎放置在太庙。

秋季七月,杞侯入朝拜见。

蔡侯、郑伯在邓会面。

九月,攻打杞国。

桓公及戎在唐地建立盟约。

冬季,桓公自唐地返回。

二年传

【原文】

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惧,遂弑殇公。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故先书弑其君。

会于稷,以成宋乱。为赂故,立华氏也。

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1]。孔父嘉为司马,督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已杀孔父而弑殇公,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以亲郑。以郜大鼎赂公,齐、陈、郑皆有赂,故遂相宋公。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非礼也。

【注释】

[1]民不堪命:百姓无法忍受。

【译文】

二年春季,宋华父督进攻孔氏,将孔父杀死并且霸占了他的妻子。宋殇公十分生气,华父督非常害怕,于是将殇公一并杀死。君子觉得华父督早就有了无视君主的心,然后才发动这样的恶行,所以先记录了弑其君。

鲁桓公与齐侯、陈侯、郑伯在稷地会面,商议平定宋国的战乱。为了收受贿赂的缘故,于是拥立华氏掌权。

宋殇公即位之后,十年以内爆发了十一次战争,百姓不堪忍受。孔父嘉担任司马,华父督担任太宰。华父督因此利用百姓的不堪容忍,抢先宣布说:“这些全都是司马所导致的。”没多久就杀害了孔父及殇公,从郑国将庄公召回并且拥立他为国君,以此与郑国交好。同时又将郜国的大鼎贿赂给桓公,齐国、陈国、郑国等也全都赠送财礼,因此华父督便成为了宋庄公的宰相。

夏季四月,桓公自宋国将郜国的大鼎拿来。初九日,将大鼎安置在太庙之中,这么做并不符合礼制。

【原文】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1]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2]越席[3],大羹[4]不致,粢食[5]不凿[6],昭其俭也。衮[7]、冕[8]、黻[9]、珽[10],带、裳、幅、舄[11],衡、紞[12]、纮[13]、綖[14],昭其度也。藻[15]、率、鞞[16]、鞛 [17],鞶[18]、厉[19]、游[20]、缨[21],昭其数也。火、龙、黼[22]、黻[23],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24]、鸾[25]、和[26]、铃[27],昭其声也。三辰[28]旂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寘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

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

【注释】

[1]临照:原本指太阳的照耀,多用来指君主的威仪和恩德。

[2]大路:指“大辂”,君主乘坐的车。

[3]越席:用蒲苇编制的席子。

[4]大羹:没有掺和五味的肉汁。

[5]粢食:祭祀用的用黍、稷制成的饭。

[6]不凿:谷物没有经过精细加工。

[7]衮:礼服。

[8]冕:君主的帽子。

[9]黻:通“韨”,蔽膝。

[10]珽:玉笏。

[11]舄:鞋。

[12]紞:帽子上的飘带。

[13]纮:系在下巴上的帽带。

[14]綖:帽子上的装饰物。

[15]藻:帽子上用来系玉的五彩丝带。

[16]鞞:刀柄上的装饰。

[17]鞛:刀鞘上的装饰。

[18]鞶:佩玉的皮带。

[19]厉:下垂的带饰。

[20]游:旌旗。

[21]缨:索裙。

[22]黼:衣服上半白半黑的花纹。

[23]黻:衣服上青黑相间的花纹。

[24]钖:马额头上的响铃。

[25]鸾:马镳上的响铃。

[26]和:衡上的响铃。

[27]铃:旗上的响铃。

[28]三辰:日、月、星。

【译文】

臧哀伯谏止道:“身为百姓的国君,应当昭明道德以此阻挡邪恶的发生来成为百官的表率,就算这样尚且还担心会有遗失之处,所以要昭明美好的德行成为子孙后人的榜样。所以祖先的庙宇要用茅草在屋顶覆盖,君主乘坐的车铺设用蒲苇编制的席子,肉汁不掺和五味,祭祀用的饭食没有经过精细加工,以此来昭显节俭。礼服、帽子、蔽膝、玉笏、革带、下衣、绑腿布、鞋子、玉衡、帽子上的飘带、系帽子的帽带、帽子上的装饰物,昭明制度。帽子上系玉的五彩丝带、配巾、刀柄上的装饰、刀鞘上的装饰、佩玉的皮带、下垂的带饰、飘动的旌旗、马上的索裙,昭示尊卑的数目。画火、画龙、衣服上半黑半白的花纹、青黑相间的花纹,昭示文饰。五种色彩绘制出不同的形象,昭显器物的实像。马佩戴的响铃、马镳上的响铃、车衡上的响铃、旗上的响铃,昭明声音。日、月、星,绘制在旗上,昭明明德如天光一样。所谓德,就是要节俭且有制度。上下尊卑都要有定数,用文章、物体来记录,声音、光明来发扬,以此成为百官的表率。百官因此才有警戒和畏惧,不敢改变纪律。如今废除道德拥护背弃道德的行为,并将他人进行贿赂的器物放置在太庙中,公开展现给百官看。百官也效仿这样的行为,那么又能处罚谁呢?国家的败亡,从官吏的邪恶开始。官吏丧失道德的行为,是因为受宠信、接受贿赂公开进行。郜鼎放置在太庙,还有比这更加明显的失德行为吗?武王攻克商朝,将九鼎搬至雒邑,仁人义士尚且有人提出异议,更何况是将明显是不合礼法的贿赂物品放在太庙,又该怎么办呢?”桓公并不听从。

周朝内史听闻此事说:“臧孙达的后人能够维持他们在鲁国的地位吧!国君违背礼法,他并没忘掉以道德谏止。”

【原文】

秋七月,杞侯来朝,不敬。杞侯归,乃谋伐之。

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也。

九月,入杞,讨不敬也。

公及戎盟于唐,修旧好也。

冬,公至自唐,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1]、舍爵,策勋焉,礼也。特相会,往来称地,让事也。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注释】

[1]饮至:君主外出征讨,获胜后返回,在宗庙宴饮庆功的仪式。

【译文】

秋季七月,杞侯道鲁国前来朝见,态度并不恭敬。杞侯归国,桓公便开始谋征讨他。

蔡侯、郑伯在邓地会面,自这个时候七两国开始对楚国产生恐惧。

九月,攻打杞国,征讨杞侯的不敬。

桓公及戎在唐地建立盟约,重修旧好。

冬季,桓公自唐地返回,到祖庙祭告。凡是国君出行,都要前往宗庙祭告。出行结束返回,也要到宗庙举办宴饮庆功的饮至礼、舍爵礼、策勋礼,将功劳记录下来,这是合乎礼法的。两国的国君单独会面,来回都只把会面的地点记录下来,这是彼此谦让都不肯做主的行为。有三个以上的国君会面,那就在前往他国的时候记录会面的地点,别国国君前来记录会面,这是因为盟主已经在会面前确定下来,只是完成会面的程序而已。

当初,晋穆侯的夫人姜氏在进行条地战役的时候诞下太子,起名为仇。仇的弟弟是在进行千亩战役的时候出生的,所以起名为成师。师服说:“真怪啊,国君这样给自己的儿子取名字!取名表示制定义法,义法生成礼仪,礼仪体现政治,政事匡正百姓,因此政事确定下来百姓就会服从;政事改变就会产生动乱。互敬互爱、和睦相处的夫妻称为妃,彼此怨恨的夫妻称为仇,这是古时候命名的方式。如今国君给太子起名为仇,他的弟弟起名为成师,这就开始表明祸乱了,哥哥恐怕就要被替换掉了吧!”

【原文】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译文】

鲁惠公二十四年,晋国开始战乱,所以将桓叔封在曲沃,靖侯的孙子栾宾做他的师傅。师服说:“我听说国家的建立,根本大末枝小,才能够稳固。所以天子封诸侯,诸侯封卿大夫,卿大夫设众子,大夫有嫡子之外的贰宗,士人有弟子做奴仆,庶人、工、商行业,各自有亲戚,全都有亲疏差别。所以百姓才能服从君主,臣下不会对王位产生觊觎之心。如今的晋国,只是甸侯的国家,却分封另一个国家。根本已经被削弱了,怎么还能长久呢?”

【原文】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弑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陉庭之田。陉庭南鄙启曲沃伐翼。

【译文】

鲁惠公三十年,晋国的潘父将昭侯杀死并拥立桓叔,但是没能成功。晋国人拥立了孝侯。

鲁惠公四十五年,曲沃庄伯进攻翼城,将孝侯杀死。翼城人拥立他的兄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占领陉庭的土地。陉庭南方边境的人引领曲沃前去进攻翼城。

三年经

【原文】

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1]于嬴[2]。

夏,齐侯、卫侯[3]胥命[4]于蒲。

六月,公会杞侯于郕。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公子翚如齐逆女。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公会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有年[5]。

【注释】

[1]齐侯:齐僖公。

[2]嬴:齐地,在今山东省莱芜市西北。

[3]卫侯:卫宣公。

[4]胥命:诸侯相见,只是做好约定并没有盟誓。

[5]有年:五谷丰收。

【译文】

三年春季正月,桓公与齐侯在嬴会面。

夏季,齐侯、卫侯在蒲地会面约言,并没有盟誓。

六月,桓公与杞侯在郕地会面。

秋季七月壬辰朔日,发生了日食,是日全食。

公子翚前往齐国迎娶齐女。

九月,齐侯将姜氏送至讙地。桓公与齐侯在讙地会面。夫人姜氏从齐国到来。

冬季,齐侯派弟弟年前来访问。

大丰收。

三年传

【原文】

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1]于陉庭,韩万御戎,梁弘为右[2],逐翼侯于汾隰,骖絓而止。夜获之,及栾共叔。

会于嬴,成昏于齐也。

夏,齐侯、卫侯胥命[3]于蒲,不盟也。

公会杞侯于郕,杞求成也。

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齐侯送姜氏,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4],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

芮伯万之母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

【注释】

[1]次:驻守,驻军。

[2]右:车右,乘车的时候位于驾车者右侧的武士。

[3]胥命:诸侯相见,只是做好约定并没有盟誓。

[4]敌国:地位和实力相当的国家。

【译文】

三年春季,曲沃武公攻打翼城,将大军驻守在陉庭。韩万给武公驾车,梁弘担任车右,在汾水边上的洼地追击翼侯,直到骖马被绊住才停止。晚上,抓获翼侯,并栾共叔。

桓公与齐侯在嬴地会面,与齐侯订立婚约。

夏季,齐侯、卫侯在蒲地会面约言,并没有盟誓。

桓公与杞侯在郕会面,杞国请求议和。

秋季,公子翚前往齐国迎娶齐女。重修先代君主之好,所以称为公子。

齐侯送姜氏出嫁,并不符合礼制。凡是公国的女儿嫁到地位实力相当的国家,要是国君的姐妹,那么就派上卿送亲,以表明对前代君主的礼敬;要是国君的女儿,那么就派下卿送亲。对于大国的话,就算是国君的女儿,也派上卿送亲;对于天子的话,那么诸位卿都要送亲,国君不亲自送亲;对于小国的话,那么就派上大夫送亲。

冬季,齐仲年前来聘问,为的是将姜氏送到。

芮伯万的母亲芮姜对于芮伯有太多的宠姬十分厌恶,所以将他赶走,让他在魏城居住。

四年经

【原文】

四年春正月,公狩[1]于郎。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

【注释】

[1]狩:冬季打猎。

【译文】

四年春季正月,桓公在郎地打猎。

夏季,周天子派宰渠伯纠前来访问。

四年传

【原文】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书时,礼也。

夏,周宰渠伯纠来聘。父在,故名。

秋,秦师侵芮,败焉,小之也。

冬,王师、秦师围魏,执芮伯以归。

【译文】

四年春季正月,桓公在郎地打猎。《春秋》记录狩猎的时间,是因为符合礼制。

夏季,周国的宰官渠伯纠前来聘问。因为他的父亲还健在,因此记录下他的名字。

秋季,秦国的军队侵袭芮国,秦军失败,是因为轻视敌人。

冬季,周王的军队、秦国军队包围了芮国,擒获芮伯后撤军。

五年经

【原文】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

夏,齐侯、郑伯如纪。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

葬陈桓公。

城祝丘。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

大雩[1]。

螽[2]。

冬,州公如曹。

【注释】

[1]大雩:求雨的祭祀。

[2]螽:蝗虫,这里指蝗灾。

【译文】

五年春季正月甲戌日、己丑日,陈侯鲍去世。

夏季,齐侯、郑伯前往纪。

周天子派仍叔的儿子前来聘问。

安葬陈桓公。

修建祝丘的城墙。

秋季,蔡人、卫人、陈人跟从周天子讨伐郑国。

进行求雨的大雩仪式。

发生蝗灾。

冬季,州公前往曹地。

五年传

【原文】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陈侯鲍卒。再赴也。于是陈乱,文公子佗杀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乱作,国人分散,故再赴。

夏,齐侯、郑伯朝于纪,欲以袭之,纪人知之。

【译文】

五年春季正月,甲戌日,己丑日,陈侯鲍去世。陈国两次前来发布讣告。于是陈国爆发内乱,文公的儿子佗将太子杀死罢黜而自己取代他成为了国君。当时陈公正在生病而祸乱爆发,国人分散,因此又一次发讣告。

夏季,齐侯、郑伯前往纪国朝见,打算借机攻打纪国,但是被纪国人察觉到。

【原文】

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

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

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蔡、卫不枝[1],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从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2]。先偏后伍,伍承弥缝[3]。

【注释】

[1]不枝:无法支撑。

[2]鱼丽之陈:鱼丽阵,古代的阵法。

[3]先偏后伍,伍承弥缝:二十五辆战车为编,五名士兵为伍。车在前面士兵在后面,士兵位于车的空隙中,让两辆车之间没有缝隙。

【译文】

周天子剥夺了郑伯参与王政的权力,郑伯自此再不来朝觐。

秋季,周王带领诸侯征讨郑国,郑伯发兵抵御。周王亲自统领中军,虢公林父指挥右军,蔡军、卫人隶属于右军,周公黑肩指挥左军,陈军隶属于左军。

郑国的子元请求建立左方阵以此抵御蔡军、卫人;建立右方阵来抵挡陈人,他说:“陈国不久前爆发动乱,所以百姓没有斗志。要是先袭击他们,他们肯定逃走。周王的中军顾及到他们,军阵一定会混乱。蔡、卫两国军队无法彼此支撑,也肯定争相逃走。到这时,我们就将兵力集中起来袭击中军,就能够取得胜利。”郑伯同意了。曼伯担任右方阵的主帅,祭仲足担任左方阵的主帅,原繁、高渠弥带领中军保护郑公,列出一个鱼丽阵势。在前面安排了二十五辆战车作为前锋,紧随其后安排五人一组的士兵,用来添补军阵间车辆的空隙。

【原文】

战于繻葛。命二拒曰:“旝[1]动而鼓!”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祝聃请从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

【注释】

[1]旝:作战时指挥用的旗帜。

【译文】

在繻葛交战。郑庄公命左右两侧是方阵说:“令旗一挥舞,就擂响战鼓进军!”蔡、卫、陈三国军队溃败逃散,周王的中军立即大乱,郑军自左右两侧合力进攻,周军最终溃败。祝聃射中了周王的肩膀,但是周王依旧能指挥军队。祝聃请求郑伯下令追赶,郑庄公说:“君子不希望太过欺负人,又如何敢欺辱天子呢?要是得以自救,社稷不致于倾覆,这就足够了。”晚上,郑庄公派祭仲足慰问周天子,同时也慰问周王身边的侍从。

【原文】

仍叔之子来聘,弱也。

秋,大雩。书,不时也。凡祀,启蛰而郊,龙见而雩,始杀而尝,闭蛰而烝。过则书。

冬,淳于公如曹。度其国危,遂不复。

【译文】

仍叔的儿子前来聘问,记录下他的名字,是由于他年轻。

秋季,举办求雨的雩祭。记录下这件事,是因为不符合时节。凡是祭祀,初春举办郊祭,孟夏举办雩祭,孟秋举办尝祭,孟冬举办烝祭。要是超过规定的时间进行祭祀,那么就记录下来,表明并非是通常之祭。

冬季,淳于公前往曹国。他揣度自己的国家就将陷入危难,于是没有回国。

六年经

【原文】

六年春正月,寔来[1]。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

秋八月壬午,大阅。蔡人杀陈佗。

九月丁卯,子同生。

冬,纪侯来朝。

【注释】

[1]寔来:即“实来”。此指在鲁国居住。寔,同“实”。

【译文】

六年春季正月,淳于公就在鲁国居住。

夏季四月,桓公与纪侯在成会面。

秋季八月壬午日,举办盛大的阅兵仪式。

蔡人将陈佗杀死。

九月丁卯日,子同出生。

冬季,纪侯前来朝见。

六年传

【原文】

六年春,自曹来朝。书曰“寔来”,不复其国也。

楚武王侵随,使薳章求成焉。军于瑕以待之。随人使少师董成[1]。斗伯比言于楚子曰:“吾不得志于汉东也,我则使然。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以武临之,彼则惧而协以谋我,故难间也。汉东之国随为大,随张必弃小国,小国离,楚之利也。少师侈[2],请羸[3]师以张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斗伯比曰:“以为后图,少师得其君。”王毁军而纳少师。

【注释】

[1]董成:主持和谈。

[2]侈:骄傲自大。

[3]羸:削弱。

【译文】

六年春季,淳于公自曹国前来朝见。《春秋》记载为“寔来”,是因为他没有再次返回自己的国家。

楚武王侵袭随国,先是派出薳章求和。将军队驻扎在瑕地来等候消息。随国人派出少师主持和谈。斗伯比对楚王说:“我国在汉水东侧并不得志,是我们自己的原因。我国扩充三军,整治装备,用武力威慑别国,他们因为害怕而联合起来谋取我国,所以很难挑拨离间他们。汉水东侧的国家中,随国最大,随国扩展自己的势力一定会抛弃小国,小国离心的话,就是楚国获利。随国的少师骄傲自大,请求削弱我们的军队让他继续自我膨胀。”熊率且比说:“有季梁在,能获得什么好处?”斗伯比说:“为了将来做打算,少师很受随国国君的信任和倚重。”楚王故意削弱士兵来恭迎少师。

【原文】

少师归,请追楚师。随侯将许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蠃,其诱我也,君何急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1]正辞[2],信也。今民馁而君逞欲,祝史矫举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3]肥腯[4],粢盛[5]丰备,何则不信?”对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谓其畜之硕大蕃滋[6]也,谓其不疾瘯蠡[7]也,谓其备腯咸有也。奉盛以告曰‘洁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8]旨酒[9]’,谓其上下皆有嘉德而无违心也。所谓馨香,无谗慝[10]也。故务其三时,修其五教[11],亲其九族[12],以致其禋祀。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亲兄弟之国,庶免于难。”随侯惧而修政,楚不敢伐。

【注释】

[1]祝史:祝官、史官。

[2]正辞:端正言辞。

[3]牲牷:祭祀用的纯色猪牛羊。

[4]肥腯:膘肥体壮。

[5]粢盛:放在祭祀器皿中的供物。

[6]蕃滋:繁殖增益。

[7]瘯蠡:牲畜疥癣一类的皮肤病。

[8]嘉栗:美好的酒器。

[9]旨酒:醇美的酒。

[10]谗慝:奸邪。

[11]五教:五义,指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12]九族:高祖到玄孙。

【译文】

少师返回之后,请求追击楚军。随侯就要同意的时候,季梁谏止道:“上天正在帮扶楚国,楚国军队羸弱的样子,为的是引诱我们,君主又何须着急呢?我听说小国之所以可以抵御大国,是因为小国有道,而大国荒淫无道。所谓道,就是忠于百姓且相信神鬼。君主考虑如何有利于百姓,就是忠;祝官、史官端正言辞,就是信。如今百姓饥饿不堪且国君纵情于私欲,祝官、史官捏造不实的功德进行祭祀,我不知道如何能够行得通。”随侯说:“我们祭祀用的纯色猪牛羊膘肥体壮,放在器皿中的贡品丰富齐备,为什么还不能称之为信?”回答道:“百姓,是神明的主人。所以圣明的君主先团结百姓然后才专注于神明。因此进献牺牲的时候祷告称‘巨大而肥美’说的是百姓财力是普遍存在的,说的是牲口巨大且繁殖生长,说的是没有患上皮肤病,说的是各种条件都具备。进献盛装黍稷的祭祀器皿祷告称‘黍稷洁净且丰富齐备’说的是没有妨害春夏秋三季而百姓获得大丰收。进献美酒的时候祷告称‘美好的酒器中盛装醇美的酒’,说的国家上下全都具备美好的德行且没有背叛的心思。所谓的馨香,就是没有奸邪的行为。所以春夏秋三季都专心辛勤工作,修明五义,与九族亲人亲睦,以此进献纯净的祭祀。于是百姓和睦神明降幅,所以行动才能获得成功。如今百姓各有异心,鬼神没有主人,国君虽然自己什么都十分丰富,他却有神明幸福呢!国君应该暂时修明政治,与兄弟国家亲睦,大概能够免于灾难。”随侯很害怕于是修明政教,楚国不敢来犯。

【原文】

夏,会于成。纪来咨谋齐难也。

北戎伐齐,齐侯使乞师于郑。郑大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1]三百,以献于齐。于是,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饩[2],使鲁为其班,后郑。郑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师。

公之未昏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固辞。人问其故,大子曰:“无事于齐,吾犹不敢。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3]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谓我何?”遂辞诸郑伯。

【注释】

[1]甲首:士兵的首级。

[2]饩:祭祀用的活牲畜。

[3]受室:娶妻。

【译文】

夏季,桓公与纪侯在成地会面。纪侯前来是为了商讨应对齐国的灾难。

北戎攻打齐国,齐侯派人前往郑国请求支援。郑国的太子忽统帅大军援救齐国。六月,打败戎的军队,擒获戎军两名主帅大良、少良,杀死三百名士兵,进献给齐国。当时各诸侯国的大夫都在齐国戍守,齐人送给他们活牲畜,让鲁国制定先后顺序,鲁国将郑国排在最后。郑太子忽觉得自己立下功劳却遭到如此待遇,十分生气,所以就有了后来的郎地之战。

桓公没有与齐国结成婚姻关系的时候,齐侯想将文姜嫁给郑太子忽。太子忽推辞了,有人询问原因,太子说:“人都有适合自己的配偶,齐国虽大,但是并不是适合我的配偶。《诗经》上说:‘自己寻求更多的福祉。’追求福祉在于我自己,国家大又有设么好处呢?”君子说:“太子很善于为自己谋划。”等到打败戎的军队,齐侯再次请求将女儿嫁给他,太子忽坚决推辞。有人询问原因,太子说:“没有为齐国做过什么事情,尚且不敢接受。如今禀受国君的命令救援齐国的为难,要是娶了妻子然后回国的话,是依仗大军结为婚姻,百姓该如何议论我呢?”于是假借郑庄公的名义推辞了。

【原文】

秋,大阅,简车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

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1],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冬,纪侯来朝,请王命以求成于齐,公告不能。

【注释】

[1]主:山川的主神。

【译文】

秋季,进行盛大的阅兵仪式,是为了简约车马。

九月丁卯日,子同出生,采用太子出生的礼仪庆祝他的出生,准备了猪羊牛各一的太宰来迎接儿子的到来,采用占卜的方式选出士人来背他,通过占卜选出士人的妻子成为他的乳母。桓公与文姜、同宗的妇人来给他起名字。

桓公向申繻询问起名的事情。申繻回答道:“起名的方式有五种,分别为信、义、象、假、类。以出生时候的某种现象来起名称为信,以德行起名称为义,以物品起名称为假,以与父亲有关的事物起名称为类。不以国名起名,不以官名起名,不以山川起名,不以不暴露在外的疾病起名,不以牲畜名起名,不以器皿玉币的名来起名。周人对先祖避讳所以不称名字,名字,终究会避讳。所以用国名作为名字就会废除国名,以官名作为名字就会废弃职位,以山川作为名字就会废弃山川的主要神明,以牲畜名作为名字就会废除祭祀,用器皿玉币名作为名字就会废除礼仪。晋国因僖侯的缘故废除司徒的官名,宋国因武公的缘故废除司空的官名,我们的先君献公、武公,废除了两座山的名字,所以重要的事物是不可以用来当做名字的。”桓公道:“他的出生日期,和我相同,那么就给他取名为同吧。”

冬季,纪侯前来朝见,请求鲁国替他求得周天子的命令,以此与齐国求和,桓公告诉他无法做到。

七年经

【原文】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1]。

夏,穀[2]伯绥来朝。邓[3]侯吾离来朝。

【注释】

[1]咸丘:鲁地,在今山东省巨野县东南。

[2]穀:国名,嬴姓,伯爵,在今湖北省谷城县。

[3]邓:国名,曼姓,侯爵,在今河南省邓县。

【译文】

七年春季二月己亥日,火烧咸丘。

夏季,穀伯绥前来朝见。邓侯吾离前来朝见。

七年传

【原文】

七年春,穀伯、邓侯来朝。名,贱之也。

夏,盟、向求成于郑,既而背之。

秋,郑人、齐人、卫人伐盟、向。王迁盟、向之民于郏[1]。

冬,曲沃伯诱晋小子侯,杀之。

【注释】

[1]郏:又名王城,在今河南省洛阳市。

【译文】

七年春季,穀伯、邓侯来到鲁国朝见。记录下他们的名字,是因为轻视他们。

夏季,盟邑、向邑对郑国求和,没过多久再次叛离郑国。

秋季,郑人、齐人、卫人讨伐盟邑、向邑。周王将盟邑、向邑的百姓搬迁至郏地。

冬季,曲沃伯引诱晋国小子侯,将他杀死。

八年经

【原文】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

天王使家父[1]来聘。

夏五月丁丑,烝。

秋,伐邾。

冬十月,雨雪。

祭公[2]来,遂逆[3]王后于纪。

【注释】

[1]家父:周大夫。

[2]祭公:周天子的三公。

[3]逆:迎接。

【译文】

八年春季正月己卯日,举行烝祭。

周天子派家父前来访问。

夏季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

秋季,讨伐邾。

冬季十月,下雪。

祭公来访,然后前往纪国迎接王后。

八年传

【原文】

八年春,灭翼。

随少师有宠。楚斗伯比曰:“可矣。仇有衅,不可失也。”

夏,楚子合诸侯于沈鹿[1]。黄[2]、随不会。使薳章让黄。楚子伐随,军于汉、淮之间。

季梁请下之:“弗许而后战,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师谓随侯曰:“必速战。不然,将失楚师。”随侯御之,望楚师。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无与王遇。且攻其右,右无良焉,必败。偏败,众乃携[3]矣。”少师曰:“不当王,非敌也。”弗从。战于速杞[4],随师败绩。随侯逸,斗丹获其戎车[5],与其戎右少师。

秋,随及楚平。楚子将不许,斗伯比曰:“天去其疾[6]矣,随未可克也。”乃盟而还。

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

【注释】

[1]沈鹿:楚地,在今湖北省钟祥市东。

[2]黄:国名,赢姓,在今河南省潢川县。

[3]携:背叛,离散。

[4]速杞:随地,在今湖北省广水市西。

[5]戎车:国君所乘兵车。

[6]疾:指随国的少师。

【译文】

八年春季,曲沃伯灭掉翼邑的晋侯。

随国少师很受国君的宠信。楚国的斗伯比说:“可以了。敌国的内部出现了裂痕,不可失去这个时机。”

夏季,楚武王在沈鹿汇集各诸侯的大军。黄、随两国没有前来。楚武王派出薳章前去指责黄国,之后亲自征讨随国,大军在汉水、淮水之间驻扎。

季梁请求随国对楚人投降:“等到他们不同意之后再开战,这样能够让我军士兵愤怒而让敌人松懈。”少师对随候说:“一定要速战速决。否则的话,就会失去打败楚军的机会。”随侯亲率大军进行抵挡,远远望向楚军。季梁说:“楚人崇尚左,国君一定在左侧,不要和楚君正面接触。暂时先攻打他们右侧的军队,右侧的军队没有精锐的士兵,一定会战败。有一侧战败,众军就会纷纷叛离。”少师说:“不正面与楚王交战,表明我们与他们实力不相当。”随候没有采纳季梁的话。在速杞与楚国交战,随军战败。随侯逃走,斗丹得到了随侯的车驾,以及戎右少师。

秋季,随国与楚国讲和。楚王原本没打算同意,斗伯比说:“上天已经铲除了他们的祸患少师了,随国还是不能攻克。”于是结盟后回国。

冬季,桓公名虢仲前往晋国拥立晋哀侯的弟弟缗。

祭公来到鲁国,然后前往纪国迎接王后,这是符合礼制的。

九年经

【原文】

九年春,纪季姜归[1]于京师。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2]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注释】

[1]归:女子出嫁。

[2]曹伯:曹桓公。

【译文】

九年春季,纪国的季姜嫁到京师。

夏季四月。

秋季七月。

冬季,曹伯派出世子射姑来我国朝见。

九年传

【原文】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凡诸侯之女行[1],唯王后书。

巴[2]子使韩服[3]告于楚,请与邓为好。楚子使道朔[4]将巴客[5]以聘于邓。邓南鄙[6]鄾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让于邓,邓人弗受。

夏,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鄾。邓养甥、聃甥帅师鄾救。三逐[7]巴师,不克。斗廉衡[8]陈其师于巴师之中,以战,而北。邓人逐之,背巴师而夹攻之。邓师大败,鄾人宵溃。

秋,虢仲、芮伯、梁[9]伯、荀[10]侯、贾[11]伯伐曲沃。

冬,曹大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施父曰:“曹大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

【注释】

[1]行:出嫁。

[2]巴:国名,子爵,姬姓,原在湖北省襄阳市一带,后迁入四川。

[3]韩服:巴国行人。

[4]道朔:楚大夫。

[5]巴客:即韩服。

[6]南鄙:南郊。

[7]逐:攻击,进击。

[8]衡:同“横”。

[9]梁:国名,伯爵,赢姓,在今陕西省韩城县。

[10]荀:国名,姬姓,在今山西省新绛县。

[11]贾:国名,伯爵,姬姓,在今山西省襄汾县。

【译文】

九年春季,纪国的季姜嫁至京师。凡是诸侯的女儿出嫁,只有嫁为王后的才会记录下来。

巴子派遣韩服前往楚国汇报情况,请求与邓国修好。楚王派道朔率领巴国的使臣前往邓国访问。邓国南部边境的鄾地人对他们发动袭击,并且将他们所携带的财礼抢走,还将道朔及巴国的使臣杀死。楚武王派薳章指责邓国,邓国人并不承认这件事。

夏季,楚国派斗廉带领楚军及巴军围攻鄾地。邓国的养甥、聃甥带领邓国军队支援鄾地。邓军三次驱赶巴军,但是没能获胜。斗廉率领军队横在巴军之中,当和邓军交锋的时候,佯装战败逃走。邓军追击楚军,巴军就落在他们身后。楚、巴两军合力攻打邓军。邓军溃败,鄾地人到夜里也溃散了。

秋季,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贾伯,合力征讨曲沃。

冬季,曹国的太子前来朝见,以上卿之礼招待他,这是合乎礼制的。设宴款待曹太子。开始献酒,紧接着演奏音乐,曹太子就叹气。施父问:“曹太子怕是有什么烦心事吧?这里可不是应该叹息的地方。”

十年经

【原文】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1],弗遇。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2]。

【注释】

[1]桃丘:在今山东省东阿县。

[2]郎:在鲁都曲阜附近。

【译文】

十年春季,周历正月庚申日,曹伯终生去世。

夏季五月,安葬曹桓公。

秋季,桓公与卫侯在桃丘会面,但是没有遇到。

冬季十二月丙午日,齐侯、卫侯、郑伯到郎地来交战。

十年传

【原文】

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1],以王师伐虢。

夏,虢公出奔虞[2]。

秋,秦人纳[3]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4]。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5]也?”乃献。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6]。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注释】

[1]有辞:有理。

[2]虞:国名,公爵,姬姓,在今山西省平陆县。

[3]纳:送回。

[4]旃:语气助词,相当于“之”,指代美玉。

[5]贾害:致祸。

[6]共池:在今山西省平陆县西。

【译文】

十年春季,曹桓公去世。

虢仲在周桓王面前诬陷诋毁大夫詹父。詹父有理由申,率领周天子的大军攻打虢国。

夏季,虢公逃往虞国。

秋季,秦人将把芮伯万送归芮国。

当初,虞叔拥有美玉,虞公向他索要这块美玉。虞叔并没有将这块美玉进献给虞公。不久又非常后悔。说:“周国有谚语说:‘百姓本没有罪过,但是他由于身揣玉璧而有了罪。’我哪里非要拥有这块玉,难道不是用它买来危险吗?”于是将美玉进献给虢公。虢公又向虢叔索要他的宝剑。虢叔说:“这是贪得无厌。贪得无厌,就将危及我的性命了。”于是讨伐虢公,所以虢公逃往共池。

冬季,齐国、卫国、郑国联合兵力来到郎地与我军交战,我国是有理的。

当初,北戎数次侵扰齐国,导致齐国疲敝不堪,诸侯援救齐国。郑国的公子忽立下功劳。齐国人赠送粮草给诸侯的联军,让鲁国来决定赠送的顺序。鲁国依照周王室封爵的顺序将郑国排在最后。郑国人很生气,请求齐国发兵。齐国人带领卫国军队协助郑国。因此《春秋》不称这次战争为“侵伐”。把齐、卫的次序放在前面,是按照王爵的高低顺序来记录的。

十一年经

【原文】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1]。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秋七月,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2]归于郑。郑忽出奔卫。柔会宋公[3]、陈侯[4]、蔡叔[5]盟于折[6]。公会宋公于夫钟[7]。

冬十月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8]。

【注释】

[1]恶曹:今在何地不详。或谓在今河南省延津县。

[2]突:公子突,太子忽的弟弟,后即位为厉公。

[3]宋公:宋庄公。

[4]陈侯:陈厉公。

[5]蔡叔:蔡大夫。或谓蔡桓侯之弟。

[6]折:今在何地不详。

[7]夫钟:在今山东省汶上县。

[8]阚:在今山东省汶上县。

【译文】

十一年春季正月,齐人、卫人、郑人在恶曹结盟。

夏季五月癸未日,郑伯寤生去世。

秋季七月,安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抓获郑祭仲。突返回郑国。郑忽逃往卫国。柔与宋公、陈侯、蔡叔在折地会盟。桓公与宋公在夫钟会面。

冬季十二月,桓公与宋公在会面。

十一年传

【原文】

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1]。郧[2]人军于蒲骚[3],将与随、绞[4]、州[5]、蓼[6]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

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注释】

[1]贰、轸:均为国名,均在今湖北省广水市。

[2]郧:国名,子爵,在今湖北省旧郧县。

[3]蒲骚:郧邑,在今湖北省广水市西北。

[4]绞:国名,在今湖北省旧郧县西北。

[5]州:国名,在今湖北省监利县东。

[6]蓼:国名,在今河南省沘源县南。

【译文】

十一年春季,齐国、卫国、郑国、宋国在恶曹进行会盟。

楚国的屈瑕想要与贰国、轸国结盟。郧国人将大军驻守在蒲骚,打算与随、绞、州、蓼四国一同攻打楚国大军。莫敖深以为患。斗廉说:“郧国的大军在郊外驻守,一定没有防备,而且整天期盼四国的大军到来。您在郊郢驻军,以此抵御四国军队。我国发动精锐士兵趁着夜色攻打郧国,郧国期盼四国军队能来救他们,并且以城池作为依仗,没有斗志。要是能够将郧国军队打败,四国的军队一定会溃散。”莫敖说:“为何不向君王请求增派兵力?”回答道:“军队作战获胜宰予和谐,不在于人数众多。商、周两国实力不均等,您也是知道的。整顿部队才出兵,还增派什么兵力?”莫敖问:“需要占卜吗?”回答说:“占卜的目的是为了解除疑惑,如今没有疑惑,为何要占卜?”于是在蒲骚打败郧国军队,完成和贰国、轸国的结盟后班师。

郑昭公击败北戎的时候,齐侯想要将女儿嫁给他,昭公推辞了。祭仲说:“您务必要娶她。国君有很多宠爱的姬妾,要是您没有强有力的支援,就无法被立为国君。三位公子都是与您竞争国君的。”昭公没有听从。

【原文】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1]。为公娶邓曼[2],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3],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注释】

[1]使为卿:谓庄公将祭仲从封人擢升为卿,执掌国政。

[2]邓曼:邓国之女,曼姓。

[3]宗:通“崇”,有美誉。

【译文】

夏季,郑庄公去世。

当初,祭地封人仲足很受郑庄公的宠信,庄公命他担任卿。祭仲代表庄公迎娶邓曼,生下昭公,因此祭仲将他立为国君。宋国的雍氏将女儿嫁给郑庄公,名为雍姞,生下厉公。雍氏声誉崇隆,很受宋庄公的宠信,因此诱骗祭仲并将祭仲抓获,说:“要是不将突立为国君的话,你就会被杀死。”雍氏还抓住厉公索要财物。祭仲与宋国人结盟,让厉公回国并拥立他为国君。

秋季九月丁亥日,昭公逃往卫国。己亥日,将厉公立为国君。

十二年经

【原文】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1]、莒子盟于曲池[2]。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3]、燕人盟于穀丘[4]。

八月壬辰,陈侯[5]跃卒。

公会宋公于虚[6]。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7]。

丙戌,公会郑伯[8],盟于武父[9]。

丙戌,卫侯[10]晋卒。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注释】

[1]杞侯:杞靖侯。

[2]曲池:在今山东省宁阳县西北。

[3]宋公:宋庄公。

[4]穀丘:在今河南省商丘市东南。

[5]陈侯:陈厉公。

[6]虚:宋地,在今河南省延津县东。

[7]龟:宋地,在今河南省睢县。

[8]郑伯:郑厉公。

[9]武父:郑地,在今山东省东明县西南。

[10]卫侯:卫宣公。

【译文】

十二年春季正月。

夏季六月壬寅日,桓公与杞侯、莒子在曲池会盟。

秋季七月丁亥日,桓公与宋公、燕人在穀丘会盟。

八月壬辰日,陈侯跃去世。

桓公与宋公在虚地会面。

冬季十一月,桓公与宋公在龟地会面。

丙戌日,桓公与郑伯会面,在武父会盟。

丙戌日,卫侯晋去世。

十二月,我军和郑国军队讨伐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

十二年传

【原文】

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郑。

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

冬,又会于龟。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

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1],轻则寡谋,请无扞[2]采樵者以诱之。”从之。绞人获三十人。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3]其北门,而覆[4]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

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5]。罗[6]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

【注释】

[1]小而轻:国小而国人轻浮易动。

[2]扞:保护,保卫。

[3]坐:守,等待。

[4]覆:设伏。

[5]彭:水名,今名南河,出湖北省房县,在谷城县流入汉水。

[6]罗:国名,熊姓,在今湖北省宜城市。

【译文】

十二年夏季,桓公与杞侯、莒子在曲池会盟,鲁国出面让杞国与莒国讲和。

桓公打算与宋国、郑国讲和。

秋季,桓公与宋庄公在句渎之丘会盟。因为不清楚宋国对于议和是否有诚意,因此又在虚地会面。

冬季,又在龟地会面。宋公拒绝和谈,因此桓公与郑伯在武父结盟。结盟之后带领大军讨伐宋国,于是交战,是由于宋国言而无信。君子说:“要是一直言而无信的话,就算结盟也没有任何好处。《诗经》说:‘君子数次结盟,反倒助长动乱。’就是因为言而无信。”

楚国攻打绞国,将大军驻守在南门。莫敖屈瑕说:“绞国国家小且轻浮,轻浮的话就会缺少谋略,请求不对砍柴打草的人进行保护以此引诱他们。”他的意见被采纳了。绞人抓获了三十人。第二天,绞国人争相出城,在山中驱赶楚国的砍柴人。楚国人在他们的北门坐着等候,同时在山下设置伏兵,绞人溃败,在城下迫使绞国结盟后班师。

在讨伐绞国的战争中,楚国兵分几路涉过彭水。罗国人打算进攻楚军,派出伯嘉前去打探敌情,三次前去才查清楚国的军情。

十三年经

【原文】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三月,葬卫宣公。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译文】

十三年春季二月,桓公与纪侯、郑伯会面。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国军队、宋国军队、卫国军队、燕国军队战败。

三月,安葬卫宣公。

夏季,发大水。

秋季七月。

冬季十月。

十三年传

【原文】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1]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2]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3]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4]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5],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责[6]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

郑人来请修好。

【注释】

[1]狃:拘泥。

[2]赖:国名,子爵,在今湖北省随县北。

[3]徇:对众人宣布。

[4]卢戎:南蛮夷国,在今湖北省南漳县。

[5]荒谷:与下文冶父均为楚地,在今湖北省江陵县东南。

[6]责:索取。

【译文】

十三年春季,楚国屈瑕攻打罗国,斗伯比给他饯行。返回之后,对自己的车夫说:“莫敖肯定会失败。走路的时候将脚高高抬起,说明他的心思很不稳定了。”于是觐见楚王,说:“务必要增派兵力。”楚王拒绝了。回宫之后楚王将这件事告诉给夫人邓曼。邓曼说:“大夫并不是说要有众多的人,他说的是君主应该用诚信来安抚百姓,用德行来训诫官吏,而要用刑罚来震慑莫敖。莫敖沉溺于蒲骚之战,他必将自大,一定会看不起罗国。您要是没能加以镇压安抚,那么不就相当于不设防备吗?他当然是在说您应当训诫众人进而好好地镇压安抚他们,将诸位官员召集起来用美好的德行来劝勉他们,见到莫敖要告诉他上天不会轻易宽赦他。否则的话,难道就不清楚楚军已经全部行动了吗?”楚王派赖人追赶,但是没能追上。

莫敖派人在军中宣布说:“进谏的人将会受到处罚。”等来到鄢水边,由于过河而打乱了次序。于是军中不再有次序,并且不设防备。等大军到达罗国,罗国和卢戎的军队合击莫敖。莫敖军溃败。莫敖在荒谷中自缢身亡,莫敖麾下诸多将领被关押在冶父等候审判。楚王说:“这是我的过错。”将他们全部赦免。

宋国屡次向郑国索要贿赂,郑国不堪忍受。因此带领纪国、鲁国两国的军队与宋国、卫国、燕国交战。《春秋》没有记录这次战争,是由于桓公来得太晚。

郑国人前来请求修好。

十四年经

【原文】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无冰[1]。

夏五[2]。

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秋八月壬申,御廪[3]灾[4]。乙亥,尝。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注释】

[1]无冰:古例于二月藏冰,此年无冰可藏,故《春秋》记载。

[2]夏五:无月,有阙文。

[3]御廪:储存天子亲自耕种用来祭祀的粮食的仓库。

[4]灾:天火。

【译文】

十四年春季正月,桓公和郑伯在曹会面。

没有结冰。

夏季五月。

郑伯派他的弟弟语前来会盟。

秋季八月壬申日,天子的御廪发生天火。

乙亥日,举办尝祭。

冬季十二月丁巳日,齐侯禄父去世。

宋人率领齐人、卫人、陈人讨伐郑国。

十四年传

【原文】

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

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会。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焚渠门,入,及大逵[1]。伐东郊,取牛首[2]。以大宫[3]之椽归,为卢门之椽。

【注释】

[1]大逵:通向各个方向的交通要道。

[2]牛首:郑郊,在今河南省旧陈留县治西南。

[3]大宫:君主和诸侯的祖庙。

【译文】

十四年春季,桓公与郑伯在曹会面。曹国人赠送活的牲畜,这是合乎礼制的。

夏季,郑子人前来重申之前的盟约,并且修改近来在曹的会面。

秋季八月壬申,天子的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记录下这件事请,是因为火灾并未损毁祭祀的谷物。

冬季,宋人率领诸侯攻打郑国,这是为了桓公十二年在宋国的那场战争。诸侯联军烧毁了郑国都城的渠门,进入城中,占领了交通枢纽。攻打东郊,占领了牛首。将郑国祖庙的椽子取下来拿回去,做了宋国卢门的椽子。

十五年经

【原文】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三月乙未,天王崩。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1]于艾[2]。

邾人、牟[3]人、葛[4]人来朝。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5]。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

【注释】

[1]齐侯:齐襄公。

[2]艾:在今山东省临沂市西。

[3]牟:国名,在今山东省莱芜市东。

[4]葛:国名,赢姓,在今山东,具体所在地不详。

[5]栎:郑地,今在河南省禹州市。

【译文】

十五年春季二月,周天子派家父前来索求车辆。

三月乙未日,周天子去世。

夏季四月己巳日,安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逃往蔡国。

郑世子忽回到郑国复位。

许叔进入许国。

桓公与齐侯在艾地会面。

邾人、牟人、葛人来我国朝见。

秋季九月,郑伯突进入栎。

冬季十一月,桓公与宋公、卫侯、陈侯在袲地会面,讨伐郑国。

十五年传

【原文】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1]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2]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夏,厉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秋,郑伯因[3]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

冬,会于袲,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注释】

[1]胡:怎么。

[2]载:指载着雍纠的尸体。

[3]因:依靠。

【译文】

十五年春季,周天子派大夫家父到鲁国来索要车辆,这是不合乎礼制的。诸侯不进献车辆、礼服,天子不索要个人财物。

祭仲把持大权,郑伯深以为患,派祭仲的女婿雍纠前去杀他。雍纠打算在郊外设宴款待祭仲。雍姬得知此事,对她母亲说:“父亲和丈夫谁更亲近?”她的母亲说:“任何男子都能成为一名女子的丈夫,但是父亲却仅有一个,如何能够相比呢?”于是雍姬就告诉祭仲:“雍氏放弃在家中反倒选取在郊外设宴招待您,我对这件事很困惑,因此告诉您。”祭仲于是杀掉雍纠,将尸体暴露在周氏的池塘旁边。厉公用车载着尸体离开了郑国,说:“与女子商议事情,死是应该的。”

夏季,厉公逃至蔡国。

六月乙亥日,昭公进入郑国。

许叔进入许国。

桓公与齐侯在艾地会面,为的是策划安定许国。

秋季,郑伯依靠栎地的人将檀伯杀死,就势在栎地住了下来。

冬季,桓公和宋庄公、卫惠公、陈庄公在袲地会面,计划攻打郑国,打算将厉公护送回国。但是没能获胜,军队都回到自己的国家。

十六年经

【原文】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

冬,城向。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译文】

十六年春季正月,桓公与宋公、蔡侯、卫侯在曹地会面。

夏季四月,桓公与宋公、卫侯、陈侯、蔡侯讨伐郑国。

秋季七月,桓公从讨伐郑国的战争中返回鲁国。

冬季,修建向地的城墙。

十一月,卫侯朔逃往齐国。

十六年传

【原文】

十六年春正月,会于曹,谋伐郑也。

夏,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

冬,城向。书,时也。

【译文】

十六年春季正月,桓公与宋公、蔡侯、卫侯在曹地会面,策划讨伐郑国。

夏季,攻打郑国。

秋季七月,桓公从攻打攻郑国的战争中返回国内,举办祭告宗庙、设宴犒赏臣下的饮至礼。

冬季,修建向地的城墙。记录下这件事,是因为这件事符合时宜。

【原文】

初,卫宣公烝[1]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2]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

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齐。

【注释】

[1]烝:与母辈淫乱。

[2]恶:哪里。

【译文】

当初,卫宣公与庶母夷姜淫乱,生了急子,把急子托付给右公子。后来卫宣公为急子娶了一名齐国的女子,这名女子非常漂亮,于是卫宣公就自己娶了她。生下寿及朔,将寿托付给左公子。夷姜由于失去宠爱因此悬梁自尽。宣姜及公子朔便构陷急子。宣公派急子前往齐国出使,同时派出强盗在莘地等待,打算将急子杀害。寿子将这件事暗中通知了急子,让他尽快离开卫国。急子不答应,他说:“违抗父亲的命令,哪里还能称得上是儿子呢!要是世间存在没有父亲的国家,那么我就能够按照你说的去做。”等到急子动身前往齐国之前,寿子用酒为急子饯行并将他灌醉,寿子将急子的旗帜立在自己的车上先行出发,强盗见到后就将寿子杀死。急子赶到后,说:“我才是你要杀的人,他有什么过错?请杀掉我吧!”强盗又将急子杀死。左、右二公子因此对惠公恨之入骨。

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职一同拥立公子黔牟。卫惠公逃往齐国。

十七年经

【原文】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1]。

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2]。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3]。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4]自陈归于蔡。

癸巳,葬蔡桓侯。

及宋人、卫人伐邾。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注释】

[1]黄:齐地,在今山东省淄川县东北。

[2]趡:鲁地,在今山东省泗水县与邹县之间。

[3]奚:在今山东省藤县。

[4]蔡季:蔡桓侯封人之弟,名献舞。

【译文】

十七年春季正月丙辰日,桓公与齐侯、纪侯在黄地结盟。

二月丙午日,桓公与邾仪父会面,在趡地结盟。

夏季五月丙午日,与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

六月丁丑日,蔡侯封人去世。

秋季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

癸巳日,安葬蔡桓侯。

与宋人、卫人讨伐邾国。

冬季十月朔日,发生日食。

十七年传

【原文】

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及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

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1]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场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陈。

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

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2]以厎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复恶[3]已甚矣。”

【注释】

[1]疆事:边界争端。

[2]居卿:天子日官即太史,朝位特尊,与卿相当。

[3]复恶:抱怨。

【译文】

十七年春季,桓公与齐侯、纪侯在黄地结盟,为的是齐国、纪国的和议,并且商讨谋取卫国。

桓公与邾仪父在趡地结盟,为了再次重申蔑地的结盟。

急子愚孝

舜非常孝顺,却不愚孝,当他的父亲要杀他时,他逃走了,不陷父亲于不义。急子应该向舜学习。

夏季,鲁军和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这是关于边界的冲突。于是齐国人入侵鲁国边境,边境的官员前来汇报情况,桓公说:“边界上的事,应该谨慎地防守,以防外敌入侵。往日就暂时尽力防守。一旦爆发战事就为戍守边境而战,何必前来拜谒请命呢?”

蔡桓侯去世。蔡国人将蔡季自陈国召了回来。

秋季,蔡季自陈国返回蔡国,被拥立为国君,蔡国人都爱戴、拥护他。

鲁国讨伐邾国,这是应宋国的请求。

冬季十月朔日,发生日食。没有记录干支,这是史官的疏漏。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相当于卿的地位,来推算历象,这是合乎礼制的。日御详细地记录了每月的大小及干支,没有疏漏,在朝廷上公布并授予百官。

当初,郑伯打算任命高渠弥为卿,昭公很厌恶他,坚决谏止,庄公没有听从。昭公即位之后,高渠弥总是担心昭公会杀死自己。辛卯日,杀掉昭公而拥立公子亹。君子说,昭公清楚自己所厌恶的人。公子达说:“高伯怕是要被杀掉的吧!因为他报复昭公对他的厌恶实在是太过了。”

十八年经

【原文】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1]。

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夏四月丙子,公薨[2]于齐。

丁酉,公之丧至自齐。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注释】

[1]泺:在今山东省济南市西北。

[2]薨:桓公在齐被杀,言“薨”,是为本国君王讳。

【译文】

十八年春季,周历正月,桓公与齐侯在泺地会面。

桓公和夫人姜氏一同前往齐国。

夏季四月丙子日,桓公在齐国去世。

丁酉日,桓公的灵柩从齐国运回。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己丑日,安葬我国国君桓公。

十八年传

【原文】

十八年春,公将有行[1],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2],男有室[3],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

公会齐侯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4]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5],公薨于车。

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6],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

秋,齐侯师于首止[7]。子亹会之,高渠弥相[8]。

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9]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

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

【注释】

[1]有行:有出行的举动。

[2]家:指丈夫。

[3]室:指妻子。

[4]谪:责备。

[5]乘公:扶持桓公上车。

[6]宁居:安居不动。

[7]首止:卫地,在今河南省睢县附近。

[8]相:指任相礼。

[9]轘:车裂。

【译文】

十八年春季,桓公即将出行,于是和姜氏一同前往齐国。申轘进谏说:“女子有丈夫,男子有妻子,不彼此轻慢亵渎,这称之为有礼。要是将这样的情况改变了的话,一定会坏事。”

桓公与齐侯在泺地会面,然后就与文姜一同前往齐国。齐侯与文姜通奸。桓公指责文姜,文姜将这件事告诉给齐侯。

夏季四月丙子日,齐侯设宴款待桓公。宴会结束后派公子彭生协助桓公乘车,桓公在车上死去。

鲁人通知齐国说:“我们的国君畏惧君主的威严,不敢安住,到贵国来重修两国昔日的友好。礼节结束后却没能回国,不知道该追究谁的责任,在诸侯之中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请求用彭生来洗刷不良的影响。”齐人因此杀死彭生。

秋季,齐侯带领大军驻守在首止。郑国公子子亹前去会见,高渠弥同行。

七月戊戌日,齐人杀死子亹,车裂高渠弥。祭仲前往陈国将郑公子子仪接回,拥立为国君。此次会面,祭仲早就察觉到齐侯的目的,因此以生病为借口没有同去。有人说:“祭仲很明智地躲过了一场杀身之祸。”祭仲说:“确实如此。”

周公黑肩打算杀死庄王,另外立王子克。辛伯将这个阴谋汇报给庄王,并协助庄王杀死周公黑肩。王子克逃至燕国。

当初,子仪很受桓王的宠信,桓王将他托付给周公黑肩。辛伯曾经劝说周公:“妾与王后等同,庶子与嫡子同等对待,权臣与卿士权力相当,地方上大城市和国都的规模一致,这些全是致使国家祸乱的根源。”周公没有采纳辛伯的意见,最终导致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