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郑玄《礼记目录》云:“名曰‘服问’者,以其善问以知有服而遭丧所变易之节。”

孙希旦认为:“上篇广言居丧之礼,此篇专言丧服之义,故因上篇之名而谓之《服问》。”本篇杂记丧礼服制之变易,包括从服轻重、有无之制,有服遭丧之制等等。可与《仪礼·丧服》互补。

《传》曰①:“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②;“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③;“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

【注释】

①《传》:指本书《大传》篇。后文“有从轻而重”、“有从重而轻”、“有从无服而有服”、“有从有服而无服”四句都见《大传》。

②公子:国君的庶子。皇姑:此指公子之母。皇,君。

③外兄弟:郑注:“为公子之外祖父母、从母缌麻。”

【译文】

《大传》中有关“从服”的内容:“有本应跟着服轻服而变为服重服的”,如国君的庶子为其母服丧,其母为妾,由于父尊,庶子不能穿丧服,只能头戴练冠、穿绛色麻衣,但庶子之妻却仍要为婆婆服齐衰期年;“有本应跟着服重服而变为服轻服的”,如妻为自己的父母服齐衰期年,而夫则跟从妻仅服缌麻三月。“有被跟从者无服而跟从者却有服的”,如国君之庶子因父尊贵而不能为其外祖父母服丧,但其妻却要服缌麻;“有被跟从者有丧服但自己却无服的”,如夫应从妻为岳父、岳母服缌麻之丧,但如果夫是诸侯之子,因父尊贵所以不能为岳父、岳母服丧;再如国君的庶子为其妻之父母,本应服缌麻三月,但因父尊贵,所以就从有服变为无服了。

《传》曰①:“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注释】

①《传》:这里的《传》不是《大传》,而是旧《传》,即古书。

【译文】

《传》上说:“如果母亲被父亲休出,儿子就要为继母的娘家亲人服丧;如果母亲去世,儿子就要为母亲的娘家亲人服丧。”为母亲的娘家亲人服过丧,就不再为继母的娘家亲人服丧了。

三年之丧既练矣①,有期之丧既葬矣②,则带其故葛带③,绖期之绖④,服其功衰⑤。有大功之丧亦如之⑥。小功无变也⑦。

【注释】

①练:练祭,即小祥祭,服丧周年之祭。

②有期(jī)之丧:孔疏:“谓三年之丧练祭之后,又当期丧既葬之节也。”是说本身正在服三年之丧,练祭后又遇要服齐衰期年的亲人去世。

③故葛带:孔疏:“谓三年练葛带也。今期丧既葬,男子则应着葛带,与三年之葛带粗细正同。以父葛为重,故‘带其故葛带’。”本来练祭后要从系较重的麻带改为系较轻的葛带,此时遭遇齐衰期年之丧,又要变葛带为麻带,而在亲人下葬后还要再变回葛带。

④绖(dié)期之绖:练祭之后,男子的首绖已除去,但因有期年之丧,所以头上要戴为齐衰之亲服丧的葛绖。

⑤功衰(cuī):斩衰、齐衰之丧在小祥祭后所穿的丧服。功,大功。此丧服与大功初丧的丧服相同,故称“功衰”。

⑥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孔疏:“此明三年之丧练后,有大功之丧也。”

⑦小功无变也:这是说三年之丧练祭后,即使又遭遇小功之丧,也不用变服,仍服练服、练冠、葛带。

【译文】

三年之丧,已过周年的练祭,又遭遇到有齐衰期年之丧,去世的亲人埋葬后,此时腰上就系练祭后所换的较轻的葛带,头上则要戴为齐衰期年之亲而服的葛绖,穿着较轻的功衰。如果遭遇到的是大功之丧,丧服也是如此。如果遭遇到的是小功之丧,就不用改变丧服,仍穿练祭后应穿的丧服。

麻之有本者①,变三年之葛②。既练,遇麻断本者③,于免绖之④。既免去绖,每可以绖必绖,既绖则去之。小功不易丧之练冠,如免,则绖其缌、小功之绖,因其初葛带。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⑤,以有本为税⑥。

【注释】

①麻之有本者:这是说本身服三年之丧,而又遇大功以上之丧。大功以上的丧服,其制作首绖、腰绖所用的麻都带有根部,故曰“麻之有本者”。

②三年之葛:三年之丧在卒哭祭后就变麻绖为葛绖,但因又有大功以上之丧,所以要再变为麻绖。

③遇麻断本者:意思是本身在服三年之丧,小祥祭后,又遇小功以下之丧。小功以下的丧服,制作首绖、腰绖所用的麻都没有根部。

④于免绖之:指在小功之丧需要戴时(小殓、大殓、哭踊等),要加戴小功的首绖。

⑤“缌之麻”二句:意思是说,小功和缌麻属轻丧,虽然初丧就系麻绖,但也不能改变原本重丧之葛。在轻重不同的丧服里,重丧的葛比轻丧的麻要重。

⑥税(tuì):变。

【译文】

本身有三年之丧,卒哭祭后已变麻绖为葛绖,这时又遇上大功以上之丧,就要把葛绖再变为麻绖。如果是过了小祥祭后遇上小功以下之丧,那么在需要为小功之丧戴时,就要加戴小功的首绖,小功之丧殓殡后不需要戴了,就可以把首绖去掉。对于小功以下之丧,凡是需要戴绖时就戴绖,戴绖之事完毕后就去掉它。如果在小祥祭后遇上小功以下之丧,不变已戴上的练冠,如果需要为小功或缌麻之丧戴,那就要加戴小功、缌麻的首绖,而腰间仍系三年之丧小祥祭后的葛带。如果本身有小功之丧,已经换上葛绖,这时又遇上缌麻之丧,就不能把小功之丧的葛绖改为缌麻之丧的麻绖;如果本身有大功之丧,已经换上葛绖,这时遇上小功之丧,也不能把大功之丧的葛绖改为小功之丧的麻绖,只有大功以上之丧才可以改变之前丧事的葛绖。

殇长、中,变三年之葛①,终殇之月筭②,而反三年之葛。是非重麻,为其无卒哭之税。下殇则否③。

【注释】

①“殇长、中”二句:这是说原本有三年之丧,已既虞、卒哭,变麻为葛,又遇长殇、中殇亲人之丧,本应服大功之丧,但因系未成人而死,因而降等服丧,男子为其服小功,妇人为长殇服小功,为中殇服缌麻。必须是这样降等服丧的小功、缌麻才可以变三年之葛,否则就不能变。殇,见《檀弓上》“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节。为殇者服丧,要降服一等。

②终殇之月筭:孔疏:“谓着此殇丧服之麻,终竟此殇之月算数,如小功则五月,缌麻则三月。”筭,同“算”。

③下殇则否:孔疏:“以大功以下殇,谓男子、妇人俱为之缌麻。”

【译文】

原本有三年之丧,既虞、卒哭祭后已改系葛绖,这时又遇上了大功长殇、中殇之丧,就要再换回麻绖,等到殇服五月丧期结束后,再换成前一丧事的葛带。这不是因为殇服的麻绖就比前丧的葛绖重,而是因为殇服的礼仪简略,卒哭祭后不用改换麻绖为葛绖。如果原本有三年之丧,改系葛绖后又遇下殇之丧,就服缌麻,不用改系麻绖了。

君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①,世子不为天子服。

【注释】

①外宗:郑注:“君外亲之妇也。其夫与诸侯为兄弟服斩,妻从服期。诸侯为天子服斩,夫人亦从服期。”指国君的姑姑、姊妹之女,舅之女。

【译文】

诸侯国君要为天子服丧三年,国君的夫人就如外宗为国君服丧那样为天子服齐衰期年,国君的嫡长子不用为天子服丧。

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適妇①。

【注释】

①夫人妻:即夫人。適:同“嫡”。下同。

【译文】

由国君主持丧礼的有:国君夫人、嫡长子、嫡长子之妻。

大夫之適子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①。

【注释】

①如士服:士为国君服斩衰,为夫人、为太子都是服齐衰期年。

【译文】

大夫的嫡长子为国君、国君夫人、太子服丧,和士为国君、国君夫人、太子服丧一样。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①,唯君所服服也。

【注释】

①近臣:孔疏:“谓阍、寺之属。”即守门人与宦者。仆:驾车之人。骖乘:陪乘人员。

【译文】

国君的母亲如果不是正室而是妾,那么群臣就不为她服丧,只有国君的近臣如守门人及宦者、车夫及陪乘人跟从国君为之服丧,国君穿什么丧服,这些人就跟着穿什么丧服。

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①,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②。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

【注释】

①锡衰(cuī):用经过加灰捶洗后洁白光滑的细麻布制成的丧服。锡衰是比缌麻还要轻的一种丧服。

②当事:指去卿大夫家吊丧。弁绖:即在皮弁上加一环形麻绖。

【译文】

国君为去世的卿大夫服丧,居处时穿锡衰,出了宫门也穿锡衰,当前往卿大夫家吊丧时就要在皮弁上加上麻绖。大夫间互相服丧,也是这样。为大夫之妻服丧,前去吊丧时穿锡衰,出门就不用穿了。

凡见人无免绖①,虽朝于君无免绖,唯公门有税齐衰②。

【注释】

①免:去掉。

②税:通“脱”。

【译文】

凡在居丧期间出外见人,不能去掉首绖,即使是去朝见国君也不去掉首绖,只有进入公门时才脱掉齐衰丧服。

《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①《传》曰:“罪多而刑五②,丧多而服五③。上附下附,列也。”

【注释】

①“《传》曰”以下二句:见《曾子问》和《杂记下》。孔疏:“君子之人以己恕物”,“不夺人丧,亦不可自夺丧,所以己有重丧犹绖以见君,申己丧礼也”。

②刑五:即五刑,指墨、劓、剕、宫、大辟。详见《王制》“司寇正刑明辟”节注⑤。

③服五:即五服。由重到轻的次序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译文】

《传》说:“君子不剥夺人们服丧的权利,也不自己剥夺自己服丧的礼节。”《传》又说:“虽然罪行有很多,但刑罚只有五种;服丧的关系有很多,但丧服只有五等。关系亲就上附重服,关系疏就下附轻服,各自按照其等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