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表一 荐辟、文科甲、正贡、文职不由科贡者

辟举之法,代各不同。周制则有论秀、宾兴之典,汉制则列明经、孝廉、贤良、辟召之目。至唐而以典铨属吏部,试士属礼部。此选用与科举始分而为二也。邑自宋黄石诸人掇取巍科,当时籍虽东莞,至今地实新安,故特编入。前明科目蝉联,至我朝文治光昭,人才蔚起,尤称极盛。拔茅连茹之占,《菁莪》《棫朴》之咏,于他邑何多让焉!志选举。

荐辟

文科甲[1]

甲科

[2]“二”原讹“三”,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甲科》改。

[3]按,(明)郭棐《万历粤大纪》卷四《科第》、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一《选举志·进士》作南海县人;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一《选举志·乡贡》、雍正《东莞县志》卷八之二《选举》则作东莞县人。雍正《东莞县志》且称:黄石于雍正《广东通志》分列两县,“此必传写之误”。惟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甲科》作本县人。

[4]按,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甲科》无“长”字。

(续上表)

[1]“十年”原讹“十五年”,据(明)郭棐《万历粤大纪》卷四《科第》、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一《选举志·进士》、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甲科》等改。另,咸淳年号共十年,无咸淳十五年,且咸淳十年即为甲戌年。

[2]“二”原讹“三”,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甲科》改。

[3]按,(明)郭棐《万历粤大纪》卷四《科第》、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一《选举志·进士》作番禺县人,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一《选举志·乡贡》、雍正《东莞县志》卷八之二《选举》则作东莞县人。雍正《东莞县志》且称,曾宋珍籍贯记载混乱与黄石同,“此必传写之误”。惟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甲科》作本县人。

[4]“第三甲”原脱,据朱保炯、谢沛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下册第2446—2447页补。

[5]按,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二《选举志二·进士》、雍正《东莞县志》卷十二《人物·郑敬》皆作东莞人,朱保炯、谢沛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下册第2382页录为福建福清人,乾隆《福建通志》卷三十七《选举五·明举人上》注:“广东中式。”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甲科》则未列“郑敬”。

国朝

[6]“三”原讹“二”,据朱保炯、谢沛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下册第2649—2651页改。

(续上表)

[1]“榜”原脱,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甲科》、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五《选举志五·进士》补。

[2]“汪”原讹“江”,据光绪《广州府志》卷四十一《选举表十·进士·国朝》、朱保炯、谢沛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下册第2725页改。光绪《广州府志》注:“《新安志》‘汪’作‘江’。”

乡科

[3]“淳祐”原讹“淳佑”,据文意改。下条同。按,“淳祐”为南宋年号,无“淳佑”年号。

[4]“宝祐”原讹“宝佑”,据文意改。按,“宝祐”为南宋年号,无“宝佑”年号。

[1]“祯”原讹“贞”,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乡科》改。按,“贞”,康熙《新安县志》作“祯”,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三《选举志三·举人》则作“正”,“贞”“正”盖皆为避雍正帝名讳而改。

[2]“肇”原讹“绍”,据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三《选举志三·举人》、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四《职官五·漳州府·龙岩县》、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七《选举表六·举人》改。光绪《广州府志》注:“《新安志》作‘绍魁’。”

[3]“岩”原讹“溪”,据乾隆《福建通志》卷二十四《职官五·漳州府·龙岩县》改。

(续上表)

[1]“弘”原讹“宏”,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乡科》、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三《选举志三·举人》改。

[2]“湖”原讹“潮”,据嘉庆《大清重修一统志》卷三百六十三《湖南·衡洲府·名宦》、光绪《广州府志》卷三十八《选举表七·举人》改。

[3]“楫”原讹“缉”、“易”原讹“诗”,均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乡科》、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三《选举志三·举人》改。

[4]“廷”原讹“庭”,据本志本卷《选举表一·文科甲》及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乡科》、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三《选举志三·举人》改。

(续上表)

[1]按,“宗”,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乡科》作“元”,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三《选举志三·举人》作“完”,疑以“元”为是。

国朝

[2]“麟”原讹“灵”,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乡科》、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五《选举志五·举人》改。

[3]此条原脱,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乡科》、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五《选举志五·举人》补。按,本志本卷《选举表一·文科甲》“罗浤”条下列“陈蕴玉”条,据康熙《新安县志》、雍正《广东通志》删。

(续上表)

[1]“纲”原讹“炯”,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乡科》、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五《选举志五·举人》改。

[2]按,“书经”,本志卷十九《人物志一·行谊》收温泽孚传作“易经”,当有一误。

[3]“容”原讹“珞”,据光绪《广州府志》卷四十三《选举表十二·举人·国朝》改。光绪《广州府志》注:“《新安志》‘容’作‘珞’。”另,本志卷十九《人物志一·行谊》又误作“熔”。

(续上表)

[1]“汪”原讹“江”,据本志本卷《选举表一·荐辟·甲科》、光绪《广州府志》卷四十一《选举表十·进士·国朝》、朱保炯、谢沛霖《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下册第2725页等改。

(续上表)

钦赐

副榜

国朝

[1]“丙午”原讹“丙子”,据文意改。按,雍正四年为丙午年。

正贡[2]

拔贡

[3]按,“万历二十二年”,本志卷十九《人物志一·乡贤》收陈向廷传则称“万历癸巳”即二十一年“以选贡入北雍”,二者当有一误。

[4]按,“万历二十七年甲午”有误。万历二十七年为己亥年,万历二十二年则为甲午年。

国朝

优贡

恩贡

国朝

[1]按,“康熙元年”,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岁贡》作“顺治十八年”。康熙元年为壬寅年,顺治十八年则为辛丑年。

(续上表)

岁贡

[1]按,“嘉靖四十一年”,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岁贡》作“万历十五年”,“张用行”名列“尹思恕”后。

[2]“三”原讹“五”,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岁贡》改。

[3]“三”原讹“五”,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岁贡》改。

(续上表)

[1]“庐”原讹“卢”,据嘉庆《东莞县志》卷二十三《选举·贡生》《明史》卷四十三《地理六·江西》改。嘉庆《东莞县志》注:“新安学。江西庐陵训导。”

[2]“务”原讹“受”,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岁贡》、嘉庆《东莞县志》卷二十三《选举·贡生》改。嘉庆《东莞县志》注:“新安学。”

[3]“授”原讹“受”,据文意改。按,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岁贡》作“任”。

[4]按,“浙江江阴”有误。据《明史》卷四十《地理一·南京》,明代江阴属南直隶;卷四十四《地理五·浙江》,明代浙江有江山县、山阴县,无江阴县。

[5]“十”后原衍“二”,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岁贡》删。

(续上表)

国朝

[1]“元”原讹“先”,据康熙《新安县志》卷九《选举志·岁贡》、雍正《广东通志》卷三十六《选举志六·国朝贡生》改。

(续上表)

[1]按,“三十六年辛卯”,本卷十九《人物志一·行谊》收陈宗光传,作“壬辰岁”即三十七年壬辰,当有一误。

(续上表)

文职不由科贡者

国朝

【注释】

[1]“文科甲”原脱,据本卷目录补。按,科甲为科举通称,包括甲科(进士)、乡科(举人)等。

[2]“正贡”原脱,据目录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