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知县 陈仕林纂
营建志<
度地居民,建邑启宇,古人皆有良规,非庀材鸠工,轻肆民力也。盖体制立则政治肃,仓廪实则教化兴,树坊表则人思景行。囗徒杠则民未病涉,而发政施仁,尤王道所必先者。竹自明末,姚(天荡)、黄(龙)入寇,据城邑,日肆焚掠,衙署、学宫暨居民庐舍,悉成焦土。兹幸遇皇图巩固,四海晏如,百数十年来,人民阙见兵革,修残补废,日累月积,复还旧观。作《营建志》,分七门:曰“城湟”、曰“公署”、曰“学校”、曰“仓廪”、曰“坊表”、曰“津梁”、曰“恤政”。
城湟
凿山为城,凿土为池,所以资捍卫,亦以肃瞻观。竹自江流分割,始有城邑,后亦迁徙不一。迨张献忠入蜀,雉堞榛芜,赤地千里。辛卯荡平后,越甲午、乙未,始置邑令。竹民犹各居塞堡,县官居柳城视事。复数年,城中居民渐多,遂鸠工修筑,屹然一方保障,至今巩固。
城墙:自前明成化年间,知县李旻砌石作城,高一丈五尺,周二里四分。国朝康熙六年,知县俞宣琅重修;五十二年,知县崔致远增修四门。
城垛:每城墙一丈五,上接建垛头一个,周围共六百二十丈,共垛头六百二十个。
城门:
东:通济门,即大东门;
南:通贤门,即大南门;
西:通渠门,即大西门;
北:通达门,即大北门。
小东门,小南门,今闭。
城楼四门,门楼共计四座。
城濠:竹城东南逼近民居,西北临河,向来俱未凿池。
衙署
公署为临民听讼而设,唐时分设大竹。其治在今县北一百里凤来乡,入渠县界。元至元二十年始移置木门镇,盖即今之县治也。兵燹之后,碎瓦颓垣,民无宁舍,县官居柳城视事。越数年,始与城湟同时修建,相沿至今。《旧志》公署列入《职官》,且县署以下悉缺而不录,今特谨列于左:
县署
康熙四年,知县俞宣琅建。
大堂五楹,额曰“清慎勤”。二堂三楹,前卷棚匾额:一曰“仁恕”,二曰“中通外直”,三曰“天理国法人情”,四曰“诚求保赤”,五曰“秤停”,六曰“事思敬”。三堂三楹,左右厢房二间。后堂四楹,东书房三间。制锦堂三间,额曰“清风在竹林”;慕黎堂,额曰“慕黎”。君子堂三间。牌楼一座。仪门三楹。头门鼓楼三楹。左翼书房九间,吏、户、礼盐仓。右翼书房九间,兵、刑、工承发。土地/萧曹祠一座。女监一间。内监二间。外照墙一座。
典史衙署 在县署仪门内右。头门一间。二门一间。大堂三间。二堂三间。三堂五间。书吏房二间,班役房二间。
教谕训导署
教谕署 头门一间。仪门一间。大堂三间。厢房一间。
训导署 头门一间。大堂三间。二堂三间。照墙一座。
石桥铺县丞署 旧在县城什字街。雍正八年,移建石桥铺。头门一间。大堂三间。二堂三间。三堂三间。东房二间。西房二间。
四合镇分府署 明万历年间建,后裁。乾隆四十九年重建。头门三间。仪门三间。大堂三间。二堂五间。厨房二间。书房三间。左厢房三间。右厢房三间。左书房三间:吏、户、礼。右书房三间 兵、刑、工,承发。照墙一座。
驻防把总署 见《武备志》。
杨通庙千总署 见《武备志》。
四合镇外委署 见《武备志》。
学校
贾山有言:“地之美者善养禾,君之仁者善养士”。汉武立郡学,明洪武初,诏令天下立府、州、县学,择有道德而可为人师者任之,典至重也。我圣朝崇儒重道,更超前代,典制所加,教育所及,固已无美不备矣。竹邑自冯公崛起,风会渐开,尊师儒,重文教,亦固其宜。第恐古制日湮,诸生以时习礼为故,事塾序之法,阙焉弗讲。此建学明伦,诚为治化之首务也。
学 宫:在治南。宋嘉定中建,元至元初重建,至明末毁倾无存。
国朝定鼎,自康熙九年,知县俞宣琅重建大成殿;辛未年,知县杨务补葺;二十八年,知县高文泋重建启圣宫;五十九年,知县胡廷琦重修东西两庑、戟门、棂星门、名宦祠、乡贤祠、泮池、宫墙;六十年重建明伦堂。
先圣庙 正殿三间,两庑各五间。
崇圣祠 一间,在大成殿后,原名启圣公祠,雍正元年,奉文更命名。
戟 门 三间。
名宦祠 一间,在戟门左。
乡贤祠 一间,在戟门右。
泮 池
棂星门 系石坊。
下马牌 在棂星门外。
节孝祠 三间,在学宫左。
明伦堂 三间,在节孝祠左。
卧 碑 二座。
学 额:额设廪膳生二十名,每科岁贡一名,增广生员二十名,附学生员及武生无定额。每岁试,进文、武新生各八名,又拨府文生一、二、三名不等,拨府武生一、二名不等,科试进新生八名,拨府亦一、二、三名。
学 规:宋大观元年,诏布周官八行、八刑之法于学宫,令所在铸刻。淳佑六年,御书《白鹿洞教条》颁天下学立石。
明洪武二年,令学者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三年,定学校射、仪五年,颁禁约于天下,诸学勒石于“明伦堂”,谓之卧碑。成化三年,令提学官躬历各学,督率教官,化导诸生,仍置簿考验。其德行优、文艺赡、治事长者列上等簿;或有德行而劣于经义,或有经艺而短于治事者,列二等簿;经仪优、治事长,而德行缺者列三等簿。若平日嘱托公事,或捏造歌谣、兴灭词讼及败伦伤化、过恶彰著者,不必品其文艺,即行革退。嘉靖五年,世宗亲撰一箴,并注宋儒程子“视、听、言、动”四箴于天下学校,立碑以肃生徒。
国朝顺治九年,颁示卧碑。康熙四十一年,颁示天下学宫《御制训饬士子文》。乾隆五年,又蒙谕旨训饬勒碑,以垂久远。造就之方,实足比隆云汉,再庚“菁莪” 矣。除经书已著,各文不录外,所有前后创示规条一一胪列于左: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记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往往自杀其身,常当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辩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附 书院
振文书院 序载《艺文志》。在城南郊外一里许,即文昌宫。正殿一座,后殿一座三间,右边生祠三间,魁星楼一座,东西两廊各五间。每年延师掌教。春首,地方官考取生童送学。
馆 金
前任知县王训捐买北厢外观音阁左侧王义学田一分,每年租谷十八石。
前任知县余芳捐买北厢外二十五里石滚河义田一分,每年租谷七石。
前署知县阮澍捐买西厢外十五里叶能察义田一分,每年租谷十五石。
前任知县叶书绅捐拨西厢外八里牟正国施舍文昌宫焚献、修葺等项,学田一分,每年租谷四十五石。
延 师
知县陈仕林捐买小西门外黄灿义田一分,每年租谷三十石。
知县陈仕林捐买城东十里高峰坪黄仁义田一分,每年租谷十三石。
知县陈仕林捐买城北二十五里碧家坝何朗义田一分,每年租谷二十石。
仓廪
《周礼·遗人》:“掌邦之委积”。王制“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故有备无患。” 盖岁之丰歉不齐,民之待哺日甚,苟非预筹于丰年,何以取给于歉岁?我国朝仿耿寿昌考亭之遗意,复兴常平社仓,继立监仓。重国计、便生民也。今特书之以志本务焉。
常平仓
自康熙二十一年奉文清查起,至乾隆五十二年止,原建仓廒十三间,额贮仓斗谷五千五百七十八石三斗四升五合。
监 仓
自康熙二十一年奉文清查起,至乾隆二十五年止,原建仓廒七间,额贮仓斗谷二千七百二十一石六斗五升五合。
社 仓
自康熙二十一年奉文清查起,至乾隆十六年止,原贮仓斗谷三千五百三十八石七斗六升一合二勺六抄。
又自乾隆十七年起,至乾隆五十二年止,劝捐并历详借收息添谷一万零六百八十二石三斗八升七合九勺四抄,合共现贮社谷仓斗一万四千二百二十一石一斗四升九合二勺。分贮六乡社仓六十六间,建立四十二里场市、庵观、公所,择举社首轮流经管。
以上常平、监社仓廒八十六间。建立城乡共贮仓斗谷二万二千五百二十一石一斗四升九合二勺。
额设:仓夫四名、斗级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三十六两,按季支给。
坊表
走马看杏苑之花,丸熊矢柏舟之掺,非立坊以表之,奚以风世而励俗?竹邑坊表建于明代者固多,兵燹而后,不无柱础之伤。我朝表微阐幽,褒嘉节孝,群坊相继而起,殊觉璀璨巍峨,照耀乡邑。独有甲科各坊多退让不立。既沐恩荣,理宜建竖,殊为缺典。
汉
汉孝廉冯公里坊,为车骑将军冯绲建,在西门外。上有铁箍,俗名“铁箍坊”。
明
经魁进士坊,万历丙子,经魁庚辰进士江宗棐建。在怀古街。
致仕风清坊,天启乙丑,为恩进士、云南致仕同知卢达建。在南关外忠孝街。
楚衡良令坊,万历乙未,为湖广衡阳尹、乡祭酒卢应槐建。与“致仕风清坊”共立。
恩光坊,嘉靖乙丑,为中都留守司经历夏珊建。在怀古街。
山川明秀坊,天启年间,为岁贡任同知徐炎建。在东关外一里。
奠安古潾雄镇北川坊,隆庆初,四川布政 使分守川北道右参邹建。在城西一里。
致仕同知坊,万历末,为卢心荣建。在治南十里。
青云继美坊,崇祯初,为儒学增广生员贾应鵾建。在治南一百二十里。
奉直大夫坊,正德年间,为举人张桥建。在治北十里。
滇楚良牧坊,崇祯末,为叶□建。在治南四十里。
忠孝人家世德济美坊,为常州府同知沈德吾建。在治东一百二十里。
进士坊,为万历乙卯恩进士丁葵建。在治东一百里,七碑石下。
恩光坊,天顺年间,为张崇科建。在治东八十里,张姓牌楼塆。
世德凝禧坊,崇祯丁丑,为吏员王朝项建。在治东八十里。
岷凤钟祥书台拱吉坊,隆庆己巳,为参将蔡仪建。在蔡家嘴。
梅桂联芳坊,万历间,为贡生黄近江建。
德门衍庆坊,为云南同知罗兴达建。在治东八十里。
世德相承坊,隆庆丁卯,为知州卢应校建。在卢姓大塆。
恩荣坊,万历间,为鸿胪寺少卿陈仕铣建。在陈家坪花园左侧。
恩荣坊,万历间,为吏部郎中陈仕錞建。在陈家坪花园外。
恩荣坊,万历间,为光禄寺陈仕铭建。在陈家坪花园外。
国朝
进士坊,康熙十年,为庚戌进士陈瑄建。在李家嘴。
节孝坊,康熙六十年,为冯瑗妻陈氏建。
节孝坊,乾隆三年,为黄德馨妻蔡氏建。
节孝坊,乾隆三年,为尹万年妻王氏建。
节孝坊,乾隆三十年,为钟灵妻孙氏建。
节孝坊,乾隆三十七年,为杨云睽妻尹氏建。
节孝坊,乾隆三十七年,为黄章稜妻何氏建。
节孝坊,乾隆三十七年,为周绍旦妻王氏建。
节孝坊,乾隆三十七年,为朱其蕡妻李氏建。
节孝坊,乾隆四十五年,为胡泰治妻蒲氏建。
节孝坊,乾隆四十五年,为白述妻彭氏建。
节孝坊,乾隆四十五年,为杨奇福妻李氏建。
节孝坊,乾隆四十五年,为张世桂妻甘氏建。
津梁
古者造舟成梁,王政视为急务。故敝宜修、缺宜创,俾行旅往来者,不致退然有望洋之叹,斯亦利济之仁也。竹邑虽山溪瀑布,而行人窘步,所在多有。守斯土者,常期无病涉之民,自不敢忘杠梁舟辑之用,岂敢蹈单子所讥而琐琐焉,效郑大夫之为耶!
广济桥,治东二十里,万历年间建。
七狮桥,治东二十五里,七狮山下。
铜铃桥,治东七十里,西河口。
八渡桥,治东八十里。
鹤龄桥,治东七十五里。
走石桥
明滩桥
双河桥
龙潭桥
石龙桥
平滩桥
童家桥,治东九十里,明天启年间,知府童建。
施家桥,治东八十里,明万历三十七年建。
清滩桥,治东七十里,乾隆丙子年建。
苦竹桥,治东六十里。
高滩桥,治东一百里。
锁石桥,治东七十里。
石子桥,治东一百二十里,明万历四年建。
石人桥,治东一百里,明天启元年建。
江家桥,治东一百六十里,接邻水县界,明万历八年建。
大石桥,治东一百里,李家场,明万历年间建。河岸有古柏数株,典史蔡元彬奉宪札委督修四合镇文武衙署,经过其地,见绿荫四映,干霄蔽日,虽值盛夏,清风潇洒,往来憩息不绝。因示令保护,永不剪伐。
南 桥,治南一里。
登瀛桥,治南半里。
清水桥,治南三十里。
驷马桥,治南三十五里。
花板桥,治南七十里。
板 桥,治南六十里。
双龙桥,治南七十里,在老龙洞下。
通渠桥,治西关外。
竹溪桥,治西十里。
观音桥,治西三十里,省府大道。
三星桥,治西三十里,省府大道。
遇仙桥,治北关外。旧传:桥成,有老人立桥上谓众曰:“此名遇仙桥。” 众惊问之,老人忽然不见,因名。
双溪桥,治北一里。
踏步桥,治北半里。
钉子桥,治北一里。
楠木桥,治北八里。
东流桥,治北十里。
高 桥,治北十里。
凉 桥,治北十五里。
踏水桥,治北二十五里。
邓家桥,治北三十里。
甘家桥,治北四十里。
七星桥,仙女滩下岸边,有七星石拱照。
高洞河桥,治北五十里。
龙头桥,治北六十里。
冯家桥,治北八十里。
恤政
《周官·保息》之典:“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后代因之。有廪给婴儿,赐帛助钱之政,今之育婴堂、普济院是也。竹邑向无育婴堂。乙巳夏,旱魃为殃,劝士民捐输谷石赈恤,存活甚众。复以其余详请设立留养局一所。凡无告贫民、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及残废等类,俱准入留养局,聊以补普济院所不及,并仰副圣朝予惠元元之意云。
普济院,在城内新花街。乾隆元年,知县林良铨建。小房十六间。每年请领粮银三十六两,按季添给孤贫。
留养局,在城西关外真武阁西。乾隆五十二年,知县陈仕林、典史蔡元彬捐俸,并阖邑绅士置买房屋田地三处,每年收租谷仓斗三百二十三石五斗,存项生息,可得利银一百三十两,按日支给孤贫。详载《艺文碑记》。又安置军流各犯,历来逢场打斗,帮抽余米养活,所获无多,又易滋事。亦于是年,因捐赈买谷剩余,并捐凑共成二百两,借放生息,每月利银四两,买米分给各犯,亦交留养局首事经管。仍令各犯每日入局,轮流供应洒扫,逢场打斗,永行禁止。商民称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