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志上第五

田赋 丁赋 地丁 起运 存留 杂税 户口 屯田 盐课

田赋

《平凉府志》:夏地一千一百二十一顷四十一亩有奇《李志》云:九百六十六顷三十五亩零七厘。粮五千六百七石七升有奇,抛荒免五十三石三斗八升有奇,实征五千五百五十三石六斗九升有奇《李志》云:五千四百四十一石三斗二升九合七勺六杪五撮六圭。

秋地二千九百一十六顷七十八亩有奇。《李志》云:二千八百五十顷九十亩七分四厘六毫。

粮二万九千一百六十七石八斗八升有奇,抛荒免三百二十七石二斗,实征二万八千八百四十石六斗有奇。《李志》云:二万八千六百四十七石三升二勺九杪二撮四圭六粟。

草三万六千五十六束。《李志》云:三万六千四百五十九束。

按:府志又载,明原额三万七千七百零。成化末大饥,户口大耗,时知县徐镛请蠲夏粮一千七十一石三斗九升零,秋粮八千五百二石一斗零,草八千九百束有奇。嘉靖七年又大饥,参政罗公以西土颇稔乃止。准今抛荒之数,而以徐公所遗者名为召人,承田减半,科征以实。固原靖虏边食折银脚费尤重,地高干瘠,川涛峻驶,崩漂尤甚,贫馁死徙无他生业而耗亡过半矣。

国朝

《赋役全书》:原额折正一等民地三万七千三百三顷五十一亩三分四厘,额征本折粮三万四千三百九十四石二斗七升四合六勺六杪八撮,共额征本色粮一千二百八十九石二斗九升六合九勺五杪六撮五圭,共征折色粮三万三千一百四石九斗七升七勺一杪一撮五圭,共折征银三万一千九百六十六两四钱五分七厘七毫九丝八微。内除奉旨豁免荒地三万二千四百二顷四十一亩三分一厘一毫七丝,本折粮二万七千七百九十石一斗七升六合八勺八杪二撮五圭九粒二颗,内本色起运粮四百三石七斗五升五合五勺七杪三撮七圭五粟九粒四颗,本色官学仓粮六百三十七石九斗七升四合六勺九杪九撮八圭七粟九颗,该折银四百三十五两九钱五分二厘二毫八丝八忽五微九纤五尘二漠,折色粮二万六千七百四十八石四斗四升六合六勺八撮八圭七粟五粒九颗,折色银二万五千八百二十二两四钱五分四厘九毫七丝三忽四微六纤一尘四渺二漠。

实熟并开垦共地四千九百一顷一十亩二厘八毫三丝,每亩征本色粮二勺二杪六撮五圭七粟七粒二颗,征折色银一分四厘八毫三丝三微二尘三渺七末。额征本色粮九十六石二斗四升四合四勺二杪六撮八忽七微四纤三尘五渺六漠

《补志》:道光二十五年垦开荒芜,额银共一百九十两八钱四厘五毫五丝三尘五漠。

丁赋

《张志》:原额均徭银一百八两八钱四分二厘六毫六丝,除去荒该银八十六两九钱二分四厘九毫一丝六忽三微五纤七尘八渺。实征银二十一两九钱一分七厘七毫四丝二忽六微四纤二尘二渺。

地丁

《赋役全书》:原额人丁三门九则,共折下下丁一万五千八百八十,内除优免四百五十四丁,实行差丁一万五千四百二十六。

额征银三千三百九十一两二分,奉旨免。过逃亡九千四百二十七丁,内节年招回并审出丁二百九十七,实活俱折下下门六千三百九十六丁。每丁征银二钱三分二厘七毫九丝一微五纤九尘,每丁遇闰加银一分一厘六毫六丝。

额征银一千四百九十六两二钱八厘九毫五丝九忽七微七纤六尘。遇闰加银七十四两五钱七分七厘五毫六丝。

以上折色均徭丁银共征银七千八百二十二两一钱一分七厘五毫一忽二微肆纤二尘一渺。

《县册》:乾隆六年,并乾隆十一、十六等年,三次编审出幼丁,摊补减除屯重丁银。自乾隆八年及十三、十八等年,入额银二百二十四两五分四厘八毫五丝三忽四微八纤七尘九渺九漠。

起运

《张志》:额解地丁起运银六千八百一十二两六钱八分三厘一毫八丝六忽一微九纤三尘六渺七漠。自康熙三十一年裁扣归饷,本邑原受协西凤二府,渭南、岐山二县驿站兑留兵饷,支驿银一千二十五两五钱三分,实解银五千七百八十七两一钱五分三厘一毫八丝六忽一微九纤三尘六渺七漠。

《县册》:各案奉裁灯夫、铺司、民壮、募夫工食等项,共银一百四十二两二钱九分九厘七毫二丝九忽五微三纤二尘三渺三漠。又乾隆二十一年,在于遵旨议奏事案内,奉裁白水驿驿丞俸工银一十四两一钱三分七毫七丝五忽,归入起运。讫又于乾隆二十四年奉裁训导俸银五两一钱一分七厘二毫一丝五微。

解药脚价盘费银三两四钱六分九厘九毫七丝六忽七微。

存留

《县册》:站支银一千四百三十八两六钱八分一厘九毫二丝五忽三纤三尘四渺三漠。查白水驿乾隆八年改归平凉县管理,夫马工料,每年仍于镇原存留项下支给。

收匠价摊入地粮银四十两九分五厘。

经费银三百五十二两三钱七分八厘三丝八忽二微六纤六尘。详官制内。

杂支银二百八两八钱五分二厘八毫九丝七忽。

案:杂支即春秋祭祀、乡饮酒醴,各铺司兵孤贫口粮花布之类不备载。

杂税

《县册》:各项课程银

四季无额牲畜税银二十三两零。

附《张志》云:镇原在元时为临泾、彭阳、东山、三川四县之地。名虽为四,而元人以地瘠气寒,粮额甚少。明初并四属为一县,不察旧额,惟照地广派,夏秋粮三万四千七百七十余石,较汉中一府反多。又因粮派站,协济各州县为一百四十二匹,比凤翔一府加甚,民遂不支。然自洪武以来,粮完不及三分,时亦以边疲不甚急追,民故不逃。至成化间,岁大祲,死亡过半,抛荒不可胜计。邑侯徐镛收民于近境,奏豁粮一万二千七百石零。弃邑西北地,自开边铺至平安寨,又至彭阳驿县西百里,旧名彭阳城,俗讹为白杨城,凡百余里无人耕种。正德间,总制杨公一清弃地甚多,置为牧所,属灵武监即上彭阳驿改名,后万历十年复改名清平监。盖镇原已削疆土殆半,而粮亦随减矣。后嘉靖十六年,不查地减之故,复按旧额派索已豁旧数,百姓渐次逃亡。巡按题请宽豁,未允。至万历十一年,岁连祲,民之死者十五六。近例更严参罚,有司不得已而下严征之令,拘系箠楚不得,其死者众矣。滑奸之徒或远去凤翔、华亭,或潜窝本境。军寨抛荒之地被境内八十八寨余丁占种十之四五。军强民弱,勾摄难行,兼之无籍宗室霸佃逃户田产,倚势拒差,盖城中成刁俗焉。当时议者谓,宜将八十八寨屯军,准照土达军九十七名往年编充里甲,办当粮差,未果举行。嗣后宗室愈繁,膏腴率为所肥,穷民不能供差者带地投入为奴,官府之杂应止责于一二良民。又,自启正以来,凶荒洊臻,虽粮额豁减,止留一万八千,而完纳不过三分之数。官斯土者,无一不累于考成焉。崇正十三年大祲,十五年流贼破县,民之死于荒者七,死于兵者二矣。

国朝轸念边氓,折征熟地。邑侯崔应凤请豁荒粮一万石有零,招抚遗民九百余户,百姓渐次乐业。迄今七十馀年,粮数未符于昔,田地岂尽不垦!况皇恩屡赐,蠲恤远迈汉唐,宜生齿殷繁、媲美前代矣。乃元气至今未复,夏秋稍歉民即不堪其命者,良由地瘠气寒,虽种多而获少,寓抚字于催科,是又父母斯民者之责也夫。按:是为钱赓臣先生系于图记之后者,仁人之言,蔼如其利溥矣。然要之皆邑中实情实境,故备录于此。

户口

西汉 《汉志》:安定郡,户四万二千七百二十五,口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四。

东汉 《汉志》:安定郡,户六千九十四,口二万九千六十。

晋 《晋志》:安定郡,户伍千伍百。

隋 《隋志》:平凉郡户二万七千九百九十五。

唐 《唐志》:原州平凉郡户七千三百四十九,口三万三千一百四十六。

宋 《宋志》:原州户二万三千三十六,口六万三千四百九十九。镇戎军户二千九百六十一,口八千五十七。

金 《金志》:镇戎州户一万四百四十七。原州户二万七千八百。

元 《李志》:镇原州户一千九百六十一,口八千五十四。

明 《平凉府志》:镇原县洪武户二千二百,口三万一千九十五。成化户二千二百。嘉靖户一千四百五十三。《张志》:万历户五百五十一,口六千七百七十七。崇祯户九百有奇。

国朝 《潜麓纪闻》:顺治户九百二十九,口一万五千四百二十六,康熙户二万八千九百三十三,口四万七千五十四。雍正户二万九千二十八,口五万四十四。乾隆户四万九千六百五十八,口六万九千九十七。

《县册》:嘉庆六年,户四万六百四十七,口二十三万一千二百六十七。

屯田

《县册》:雍正五年,平凉卫改归县属,原额屯地一千七十三顷九十一亩每亩科则不等。

共征本色粮六千三百六十七石二斗八升七合二勺二杪六撮六粟各征银不等。

共征地亩草价银二百九十两三钱五分一厘八毫四丝九忽一微四纤二尘五渺三漠,内除奉免过荒地六百八十五顷三十七亩,应免粮三千八百九十九石四升五合三勺二杪六撮六粟,地亩、草价银一百四十两五钱七分八厘六毫八丝二忽四微八纤五尘八渺一漠。

实熟并开垦地三百八十三顷五十四亩,应征本色粮二千四百六十八石二斗四升一合九勺,地亩、草价银一百五十四两七钱七分三厘一毫六丝六忽六微五纤六尘七渺七漠。

原额实在屯丁七百三十六,共征银四十六两三钱六分八厘。雍正五年以粮载丁案内,将前项丁银停征,按粮银均载丁银四百四十一两五钱一分六厘八毫五丝一忽三微三纤二尘五渺九漠。于乾隆元年,照数奉旨豁除银三百九十五两一钱四分八厘八毫五丝一忽二微三纤二尘五渺九漠,仍照原额实征屯丁银四十六两三钱六分八厘。

以上二项实征起运屯丁草价银二百一两一钱四分一厘一毫六丝六忽六微五纤六尘七渺二漠,内除缓征银三钱一分七厘四毫四丝九忽六微五纤六尘七渺二漠,止该银二百两八钱二分三厘七毫一丝七忽,实征本色屯粮二千四百六十八石二斗四升一合九勺,内除冲压缓征粮五石四合,止该粮二千四百六十三石二斗三升七合九勺。

盐课

《甘肃盐法志》:镇原县原销惠安堡引五千一百三十一张,平凉卫归并引一百二十一张。又自雍正十一年始增引一千张,以上共额增引六千二百五十二张,共课银一千三百四十七两三钱六厘。

《县册》:乾隆二十二年摊入地丁征收,每年外解盐规、纸价、秤规、盐课共银一千五百四十三两三厘。

积贮

《县册》:常平仓额贮仓斗粮四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