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通信十篇
Ⅰ 马 给 恩
(一八六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亲爱的Fred.
〔……〕我希望,有这四大页,你会满意。一向来,你的满意的表示,比任何其他人的话,都被我看得更重要。无论如何,我预料到,资产阶级终生会想到我的麻烦。他们是怎样卑鄙,现在又有一个新的证明了!你知道,童工委员会办过五年了。它的第一次报告,是一八六三年发表的。依照这个报告,那些被报告的部门,应立即加以“调整”。保守党内阁在这个会期的开始,就由沃尔鲍(Walpole)这个“垂泪的柳”,把一个法案提出。依照这个法案,委员会的全部动议,全被采纳,不过范围极其有限罢了。这些要被调整的坏蛋,——包括大的金属工厂主,特别是家内劳动的吸血鬼——都默不做声。但现在他们却向国会提出一个请愿,要求——新的调查!他们说,旧的调查是偏袒的!他们乘着改革法案(Reform-bill)吸引一切公众注意的机会,适意地秘密地把问题偷运进来,同时,反工会的恶风气,又正在发扬。但“报告”内最不快意的部分,正是这些坏蛋自己的供述。他们知道,新的调查,只有一点意思;这一点,也正是“我们许给资产阶级的”——那就是五年的新的榨取时间!幸而,我在“国际”内的立场,揭发了他们的狡猾的阴谋。这个问题是异常重要的。它所考虑的,是一百五十万人的痛苦的解除。成年男工人,还没有包括在这个数目内!
关于价值形态的说明,为要使我的见解保持辩证法的立场,所以有些地方我采纳你的意见,有些地方没有。那就是(一)我写了一篇附录,尽可能在单纯的教科书一样的方法下,把这个问题说明;(二)依照你的意见,每一节都分成了段落,每一段都有了小标题。在序言内,我告诉那些“非辩证法”的读者说,他可以翻过x—y那几面,先读这篇附录。这不仅是对那些浅薄的人说,也是对那些爱好科学的青年说。对于全书,这正是决定的问题。经济学家们一向都把这个最单纯的形态忽略。这个形态是二十码麻布等于一件上衣。这个形态是二十码麻布等于二镑这一个形态的未发展的基础。在这最单纯的商品形态上,商品价值尚未表现为对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只表现为这种差别性,使它和它自身的自然形态相区别。但它已经包含货币形态的全部秘密了,且在实质上,包含了劳动生产物的一切的资本主义的形态。由价值表现,才发展而为货币表现。所以,我先对价值表现加以严密的分析,由此,我在第一个说明上,就把说明上的困难避免了。〔……〕
你的K. M. 一八六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Ⅱ 恩 给 马
(一八六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亲爱的Mohr,
〔……〕关于剩余价值的成立,还有下述一点:工厂主以及庸俗经济学立即会向你抗议说:就使资本家以六小时的价格,来换十二小时的劳动时间,剩余价值依旧不会成立,因为在这场合,工厂劳动者每一小时劳动,仅被付以半小时劳动,从而,加入劳动生产物价值内的,也只是这个价值。在这里,他们会拿普通的计算式来做例:说这许多用在原料上,这许多用在消耗上,这许多用在工资(每一现实小时生产物所实际支付的工资)上等等。这个论调是这样可怕,它是这样把交换价值和价格,把劳动价值和劳动工资视为同一,它的前提——一小时劳动如仅付以半小时作代价,它便也只以半小时加到价值内——所以我很觉得希奇,为什么你会没有顾到这一点。因为,这种顾虑将使你的说明可以更确实。并且,这一点也是应当预先解决的。也许,下次寄来的稿,会回头论到这点。
你的F. E. 一八六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孟彻斯德。
Ⅲ 马 给 恩
(一八六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亲爱的Fred.
〔……〕关于你说到的那些俗物和庸俗经济学者必然会有的想头,(当然,他们忘记了,当他们在工资名义下计算有给劳动时,又会在利润名义下计算无给劳动,)科学地表现出来,要归着到这个问题:
商品的价值如何转化为它的生产价格。在生产价格内,
(一)全部劳动都在工资形态上表现为有给的;
(二)但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则在利润利息等等名称下,采取价格追加额的形态,即成本价格(不变资本部分的价格加工资)以上的追加额。
这个问题的答复,假定:
(一)劳动力的日价值转化为日劳动的工资或价格这件事,已经说明。这是这一卷第五章已经做过了的。
(二)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这几件事,已经说明。但要说明这几件事,必须先说明资本的流通过程,因为在这个问题上面,资本的周转是有作用的。所以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到第三册才能说明(第二卷包括第二册第三册。)那里将会指示,这些俗物和庸俗经济学家的说明方法,是立脚在何处。那就是,在他们脑中,只会反映关系的直接的现象形态,决不会反映它的内部关联。如果是这样,科学又有什么必要呢?
如果我现在把一切这样的想头先行切断,我就把全部的辩证的说明方法损坏了。刚好相反。这个方法有一个长处,它会不断把这些坏蛋陷在阱内,激使他们不合时地,表现他们的愚行。
再者,马上会寄到你手上的,是第三篇“剩余价值率”和论“劳动日”的那一篇,(叙述关于劳动时间的斗争。)那些考察会明白指示,资产阶级先生关于他的利润的源泉和实质,实际是极明白。这种情形,在西尼耳的场合,也会指示出来。在这场合,资产阶级确信他的全部利润和利息,是由最后一小时的无给劳动生出的。〔……〕
你的K. M.一八六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Ⅳ 马 给 恩
(一八六七年八月十六日)
亲爱的Fred.
我刚好把本卷的最后一页改好。附录——价值形态——缩短了,约有一又四分之一大页。
序言也在昨天改好送回去了。所以,这一卷是完成了。这一卷的完成,得力于你的地方太多。没有你的贡献,这样大的三大卷的工作,我是不能完成的。我感谢你,十分感谢你!
附寄清样二大页。
寄来的十五镑接到了,多谢多谢。
祝好,我的亲爱的朋友!
你的K. Marx 一八六七年八月十六日晚二时。
附启:书全部出版时,我先要收回这些清样。
Ⅴ 恩 给 马
(一八六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亲爱的Mohr,
迄至现在,我已用心读完了三十六页。我极满意,你的完全的方法,已由适切的处置和适当联系上的说明,把那些最微妙的经济问题,弄得极其简单,并且一目了然的明白。依照事物性质,把劳资关系放在完全的关联上,完完全全的,提出最完美的说明,这还是第一次,你在术语上的加工,使我看到,甚觉快慰,但对于你,那一定费了你许多苦心;不过,也就因此,我又有种种疑虑。有一个笔误,我曾用铅笔在旁边改正。我还有若干的推测,但和全书外表上的分节相比,这就都不算什么了。第四章差不多有二百面长,但只有四节,它们的标题也不显眼。思想的进行,为例解所中断了。被例解的各点,又没有在例解的末尾概述一遍,读的人要不断由一点的例解,直接导往别一点的提示。这是极易叫人烦厌的,且也叫人困惑,除非十分注意看。这里,如有更多的分节,更醒目的标题,章节将更适当,且也更适合于英国式的编辑方法。大体说来,在这个说明上,(特别是关于合作和制造业的说明,)还有若干点,在我看来,不十分明了;在这些地方,我不能看出,这种不过笼统提示的说明,是指那一种事实。依照说明的外形,好像这第四章,也是在最匆促中写成的,至少要再修正一次。但这一切都不要紧,主要点是,不让一个地方留下一个弱点,来让经济学家先生们攻击。我真高兴听到,这些先生们无论说什么,都是无的放矢。罗雪尔之流的人,是知道这样安慰自己的,但对于现方在英格兰的人——他们不是为三岁童子写作的——不是这样。
你能再把若干页寄我,我不知要怎样喜欢。这样,我就可以一气把蓄积问题读完了。〔……〕
你的F. E. 一八六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孟彻斯德。
Ⅵ 马 给 恩
(一八六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亲爱的Fred.
自前次寄上两大页清样以后,我没有再接到一页。我真气麦斯讷(Meissner)。费根特(Wigand)送来的清样,显然是被他扣留着,想一次把全部送来,不过为要省四便士邮票!〔……〕
但许多时间因此损失了!
我此书的最优点是,(一)(那是事实的理解的基础,)立即在第一章,指出劳动的二重性,它一方而表现为使用价值,一方面表现为交换价值;(二)讨论剩余价值时,我把它的特殊形态,如利润利息地租等等丢开,这种种形态,要到第二卷才讨论。古典派经济学讨论这种种特殊形态,不断把它们和一般形态混同。他们的讨论,只是一种杂拌。
我请你在清样上详细写出你的愿望,你的批评,你的疑问来。对于我,这是极重要的,因为我在第二版时,迟早要顾到它们。至于第四章,那曾使我流不少的汗,去寻找问题的自身,那就是寻找它的关联。但当它写成以后,我在最近整理它时,却连续发现几种蓝皮书。我真高兴,我的理论的结论,竟由事实得到了完全的证明。是用红玉和债权者的气概写的!〔……〕
你的K. M. 一八六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Ⅶ 马给库格曼
(一八六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亲爱的Kugelmann!
我的复书,是因贱恙延迟的。数星期来,我的身体一径感到不舒服。
最先,我应当对于足下的努力,表示无上的感谢。恩格斯已经(或将要)写信给李卜克内西(Liebknecht),李卜克内西(和哥兹等人)曾在国会要求研究劳工状况。他曾就这件事写信给我;我也曾应他的要求,寄若干专门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成案给他。计划或不能实现,因为依照议事程序,那是已经没有时间了。关于这一点,足下与其写信给我或恩格斯,无宁写信去问李卜克内西。在实际上,他也应负责任,应在工人协会,叫他们注意我的著作。他不这样做,所以让拉萨尔派(Lassalleaner)支配了,并且在一个不当的方法上被处理了。
康特詹(Contzen)——莱比锡的私教授,罗雪尔(Roscher)的学生和门徒——曾由李卜克内西向我讨本书一册,想要从他的观点,对本书下一个详细的批评。现在已由麦斯讷直接送去了一册。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你指出“Taucher”误为“Faucher”,这是一件使我高兴的事。Faucher是经济学上的游行牧师。在罗雪尔,劳(Rau)摩尔(Mohl)之流的“博学的”德意志经济学者中,没有这个小卒的名字。只要我们提到他的名字,我们就太过尊重他了。所以,我决不是把他当作名辞用,只是把他当作动辞用。
尊夫人要读此书,可先读“劳动日”,“合作,分工,和机械”那几章,然后读论“原始蓄积”那一章。如果有不甚了解的术语,足下必须向她说明。如果还有不甚明了的地方,我是随时听你们吩咐的。
在法国(巴黎),本书曾有一篇详细的批评,见“法国评论”,但可惜是普鲁东派人写的。并且,在法国,本书已在进行翻译了。
我一恢复元气,就会再写信给你。我希望你也常常写信来。这对于我,常常是一种鼓励。
K. M.一八六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伦敦。
Ⅷ 马给库格曼
(一八六八年三月十八日)
〔……〕M′的信,使我很愉快。但他对于我的说明,一部分误解了。否则,他就会知道,我不仅把大工业当作对立性的源泉,并且当作解决这个对立性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之结果。不过,这个解决并不是顺快进行的。
就工厂法——那是劳动阶级得以自由发展和自由运动的第一个条件——说,我希望,为国家的缘故,这个法律不仅成为工厂主的强制法律,并且成为劳动者自己的强制法律。(第四百五十九面,我曾在注五十二,指出女工们反对时间的限制。)M先生既然和欧文(Owen)一样努力,他自能把这种反抗打破。我在第一百七十五面说过,个个的工厂主,就使他要在立法上发生影响,也不能在这个问题上面,有许多的作为。在那里,我说:“大体言之,这并非依存于个别资本家的好意或恶意”云云。在同篇第一百十四注,也曾有同样的说明。不过,虽说如此,个人仍能有所成就,像菲尔登(Fielden),欧文交流,就可为充分的证明。他们的大影响,是不可抹煞的。至若爱尔赛斯的马尔夫斯(Dollfus),他是由一种诈术,想由他们的契约条件,造成一种惬意的对他们有利的隶属关系,使劳动者隶属于他们而已。在巴黎,这种现象相当地流行。有一个笃尔夫斯,就曾在一个立法团体内,把一个最不名誉的条文,加到出版法内,并予以实行。即:“私生活应关在墙壁以内。”
对尊夫人,请致最诚意的敬礼
K. M.一八六八年三月十七日,伦敦。
Ⅸ 马 给 恩
(一八六八年四月三十日)
亲爱的Fred.
〔……〕依照顺序,我们要研究利润率的说明方法了。所以,我且把最一般的路线指示给你。在第二册,你知道,我们将要在第一册说明过的前提下,说明资本的流通过程。我们还要在那里讨论由流通过程生出的形态决定,如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资本的周转等等。我们在第一册,只要假定,在一百镑到一百十镑的价值增殖过程中,一切要重新转成的要素,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着。但现在我们要研究这些已存物的条件,讨论诸种资本,资本诸部分,和所得(=m)相互间的社会的错综。
在第三册,我们要讨论剩余价值如何转化为它的不同诸形态,即如何转化为互相分离的诸成分。
Ⅰ 当初,在我们手上,利润只是剩余价值的一个别名。因为全部劳动都在工资形态上表现为有给的;所以,无给的劳动部分,必然会像不是出自劳动,而系出自资本,并且又不是出自资本的可变部分,而系出自总资本。因此,剩余价值取得了利润的形态;在它们二者之间,也不显示出任何量的差别来。其一不过是其他的幻想的现象形态。
再者,在商品生产上消费掉的资本部分(即垫支在商品生产上的资本,不变的和可变的,减去那只使用不消费的固定资本部分),现今是当作商品的成本价格。因为,就资本家说,商品价值内那有所费于他的部分,便是他的成本价格;反之,商品价值内包含的无给劳动,从他的观点看,是不加入成本价格内的。剩余价值即利润,现今是当作他的售卖价格超过他的成本价格的余额。所以,我们命商品的价值为W,它的成本价格为K,W=K+m,所以,W-m=K,所以,W比K更大。成本价格这个新范畴,在以后的说明的细目上,是极必要的。由此我们可以推论说,资本家虽在商品价值以下售卖商品,但只要是在商品的成本价格以上,他就仍旧可以获得利润。这是根本法则。我们要了解竞争所引起的平衡,必须先了解这个根本法则。
所以纵使利润原不过在形态上与剩余价值有区别,但利润率却会在实际上与剩余价值率相区别,因为,在一个场合,是M/V,在别一个场合,是M/C+V。一看就知道,M/V比M/C+V更大,所以利润率比剩余价值率更小,除非c=零。
但参照第二册的说明,结论是:我们不是以一个任意的商品生产物,例如一星期的商品生产物为基础来计算利润率;在这里,M/C+V 是指在一年间生产的剩余价值,对一年间垫支的(不是周转的)资本之比例。所以,在这里,M/C+V 是指年利润率。
其次,我们要研究,资本的周转(一方面它依存于流动资本对固定资本的比例,另一方面又依存于流动资本在一年间周转的次数等等),如何在剩余价值率不变时,影响于利润率。
假设资本的周转为已定数,又假设M/C+V即是年利润率。我们要研究,离开剩余价值率甚至剩余价值量的变化,年利润率怎样还能够发生变化。
因为剩余价值量m等于剩余价值率乘可变资本,所以,如果我们把剩余价值率命为r,利润率命为p′,p′就等于 r·v/c+v。在这里,我们有四个量,p′,r, v, c。在这四个量中,我们知其三,常要把第四个量,当作未知数来求。在利润率的变动,与剩余价值率的变动相差违,在一定程度内,甚至与剩余价值量的变动相差违时,一切关于利润率变动的可能场合,都可由此推演出来。这些,在前人看来,当然都是不能说明的。
这个这样发现的法则,是极重要的。例如,要了解原料价格对于利润率的影响,就须先了解这个法则。剩余价值虽然要在此后,在生产者等人之间分割,但这个法则依然是正确的。那只能改变现象形态。并且,就使我们把m/c+v当作是社会生产的剩余价值对社会的资本之比例,这个法则依然可以直接使用。
Ⅱ 在前一段当作变动,当作一定生产部门的资本的变动,或是当作社会资本的变动——它的构成等等,就由这种变动而发生变化的——来考察的事情,现在,要被当作差别,当作投在不同诸生产部门的诸资本量间的差别,来把握。
在这场合,我们将会发觉,假设剩余价值率即劳动榨取率是相等的,则不同诸生产部门的价值生产,从而剩余价值生产,从而利润率,就会有差别。但竞争会由这诸种不同的利润率,形成一个中位的或一般的利润率。还原为绝对的表现,这不外就是资本家全阶级(逐年)生产的剩余价值对全社会垫支的资本之比例。例如,当社会资本=400c+100v,逐年由此生产的剩余价值=100m时,社会资本的构成=80c+20v,生产物的构成(以百分比率计算)=80c+20v+20m。利润率=20%。这就是一般利润率。
诸资本量,被投在不同诸生产部门,且具有不同的构成。在这诸资本量之间,竞争所造就的,是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那就是,属于各个生产部门的资本量,会比例于它在社会总资本内所占有的部分,而在总剩余价值内夺取一个可除部分。
只要各个生产部门(在上述的前提下,即总资本=80c+20v,社会利润率=20m/80c=20v 逐年的商品生产物,是依照成本价格加垫支资本价值(不问垫支的固定资本,有多少加入年成本价格内)的20%利润,情形就会如此。但因此,商品的价格决定,就必须与它的价值发生差异了。只有在资本百分比构成为80c+20v的生产部门,价格K(成本价恪)加垫支资本的20%,方才会与它的价值相一致。在资本构成较高的场合,(例如90c+10v),这个价格将会高过它的价值;在资本构成较低的场合(例如70c+30v),这个价格将会低在它的价值之下。
这个平均化的价格,把社会的剩余价值,比例于诸资本量的大小,平均分配于诸资本量之间。这个价格,就是生产价格。这是一个中心,市场价格就是绕着这个中心来变动的。
但就享有自然独占的生产部门说,即使利润率较社会的利润率为高,它仍然会从这种均衡过程排除出来。这一点,后来在地租的说明上很重要。在这章,我们要进一步说明不同诸投资间的种种均衡原因。这种种均衡原因,在庸俗经济学者看来,便是利润发生的各式各样的原因。
再者,我们还要说明,在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之后,这个依然有效的以前曾经说明过的价值法则和剩余价值法则,将采取怎样的变化了的现象形态。
Ⅲ 社会进步,利润率有向下落的趋势。第一卷我们已经讲过,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时,资本的构成将会发生什么变化。由这种说明,我们已经知道会有这种趋势了。这,和以前一切经济学的卑陋工作相比,可以算是最大的胜利之一。
Ⅳ 以前我们只讨论生产资本。现在有商人资本加进一个变形来。
依照以前的假设,社会的生产资本=500(百万或万万,是无关重要的),并且是400c+100v//+100m。一般利润率p′=20%。现在,假设商人资本=100。
所以,100m须依600,不是依500来计算。一般利润率,因此,由20%减为16 2/3%。生产价格(为求简单起见,我们在此假定,全部400c——全部固定资本都计算在内——都加在年生产的商品额的成本价格内),现在是=583 1/3。商人依照600的价格来售卖。如果我们把固定资本部分除开不说,他就会由他的100,实现16 2/3%的利润,和生产资本家实现的利润一样,换言之,他将占有社会剩余价值的1/6。商品——就其总量和社会全量说——是依照价值来卖。他的100镑(把固定的部分除开不说),对于他,不过充作流动的货币资本。如果商人多吸取了什么,这不外是单纯的掠取的结果,或是商品价格变动的投机的结果,或像零售商人的场合一样,是利润形态下的劳动(虽然这是极卑微的不生产的劳动)的工资。
Ⅴ 现在我们把利润还原成了这个形态。依照我们的假设(16 2/3%),利润实际就是在这个形态上,当作定额出现的。但这个利润还会分割成为企业利益和利息,所以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这种分割,是生息资本,是信用制度。
Ⅵ 剩余利润的地租化。
Ⅶ 最后,我们要论到庸俗学者当作出发点来利用的诸现象形态:即由土地生出的地租,由资本生出的利润(利息),由劳动生出的工资。但从我们的立足点看,事情并不是这样。外观上的运动是明白的。再者,亚当•斯密的错误(一切以往的经济学都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商品的价格,由三种所得构成,从而只由可变资本(工资)和剩余价值(地租利润利息)构成——是被推翻了。我们要讨论在这个外观形态上的总运动。最后,因为这三者,工资利润(利息)地租,是三个阶级的所得源泉,即土地所有者,资本家,工资劳动者这三个阶级的所得源泉,所以最后我们要讨论阶级斗争。在这里,一切粪土的变动和解决,都解决了。
祝好
你的K. Marx 一八六八年四月三十日,伦敦。
Ⅹ 马给库格曼
(一八六八年七月十一日)
亲爱的朋友!
〔……〕对于足下寄来的东西,我深深感谢。请不要写信给福塞尔(Faucher)。不然,我们就把这个无名小卒看得太过重了。他的全部成就,不过是:在再版时,我将在论价值量的地方,给巴斯夏(Bartiat)—个适当的打击。这并不是忽略,因为第三卷将有很长的一章,专论庸俗经济学者们。在那里,我们自然会看见福塞尔之流,是用他们的污笔,不从所支出的劳动力的量,却从这种支出的不存在,那就是从“被节省的劳动,说明交换价值”的起源。究其实,这种被人欢迎的“发现”,还不是巴斯夏替他们引出的;巴斯夏不过依照他的方法,剽窃了许多以前的作家。他的根源,当然是福塞尔之流所不认识。
说到“中央新闻”,那位曾为尽可能最大的让步,因为他承认,如要在价值问题上有所思考,是必须承认我的推论。但他不知道,我的著作虽没有一章讨论价值,我所提示的现实关系的分析,已包含现实价值关系的证明和论证。关于证明价值概念的必要,和关于这个概念当作科学方法来讨论的问题,他曾大发谵语。实则,他的妄言,都以最完全的无知为根据。每个儿童都知道,莫说一年,就停止劳动几个星期,一个国家也会不能生存。每个儿童都知道,与不同诸种需要相照应的诸种生产物的量,须有不等的在分量上确定的社会的总劳动量。又,这也是自明的:即,社会劳动必须依确定的比例分割,这种必要性,不会因社会生产的一定形态而废止,却只因此改变它的现象形态。一般说来,自然法则是不能废止的。在历史的诸不同状态下,能够变化的,只是那种法则所依以贯彻的形态。一个社会,如果它的社会劳动的关联,当作个人劳动生产物的私人交换来实行,则劳动的比例分配所依以实行的形态,便是生产物的交换价值。
这种科学的目的,在说明价值法则是怎样贯彻的。所以,如果我们要“说明”一切表面上与这个法则相矛盾的现象,我们就须提示科学以前的科学了。里嘉图为要从价值法则论证一切可能的范畴的妥当,竟在他的著作的讨论价值的第一章,把应该先行说明的一切可能的范畴,当作与件假定了,但这正是里嘉图的缺点。
不过,像足下所正确提示,价值学说的历史,总证明价值关系的理解,常常是这样;不过,它有时更明白,有时更不明白,有时包含着某种修辞上的错觉,有时包含着某种科学上的错觉。因为思想过程是由实况引出的,本身就是一个自然过程,所以把握现实的思想,常常总是这样;必须在发展已经成熟,从而思想的器官也发展成熟以后,它才会渐渐自行区分开来。一切别的说法,都是妄言。
庸俗经济学者一点没有觉得,现实的日常的交换关系和价值量,并不是直接合一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色是,在生产上,没有任何预先讲求的意识的社会的统制。悟性与自然必然性,都只当作盲目的平均来贯彻。所以,当庸俗者不从事内部关联的暴露,只空口说事情在现象上看来不是如此的时候,他就以为,他有了一个大发现。其实,在这里,他不过表示他是牢抓着外观,并且把外观当作是最后的。这样,何以有科学呢?
但在这里,事情还有一个别的背景。只要对于关联有深切的洞见,现状具有永久必然性这一切理论上的信仰,就会在实际发生崩溃以前,归于消灭。在这里,支配阶级的绝对利益,总想把无思想的紊乱,化为永久的。如果不是这样,这个在科学上只知道玩这付大牌,除了说经济学界的人一般可以不用思想,就不知再说什么的谄谀的妄言家,怎样也可以领大薪俸呢?
够了,太够了。无论如何,总该知道资产阶级的这位牧师,是怎样无用啊!劳动者,甚至工厂主和商人都了解我们的书,都能把握当中的思想,这位博学的著作家(!)却叹说,我的话他全不能理会。
希维塞的论文,我不赞成付印,虽然他也曾捐款给这个新闻。
你的K. M. 一八六八年七月十一日,伦敦。
附启:我曾接到狄慈根(Dietzgen)一篇论文,我把它送到李卜克内西那里了。
第一表 再生产过程表(货币流通未曾表现出来;再生产规模不变)
第二表 总再生产过程的经济表(货币流通未表现出来,再生产规模不变;固定资本部分在外)
《资本论》述评
(恩格斯著)
曾载《民主周刊》一八六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和二十八日
Ⅰ
自资本家和劳动者出现在世界以来,没有别的书,比我们当前这本书,还对于劳动者更重要了。我们今日的社会体系全部,是建筑在资本和劳动的关系这一个轴心上。对于这种关系,这里还是第一次的科学的说明。这个说明的根本性和透辟性,只有一个德国人能够有的。欧文,圣西门,傅里叶之流的著作,是有价值的,但现代社会关系的全部范围,却是到一个德国人手里,方才把那待要攀登的高点,一览无遗的,明白的,陈列出来,像许多小山,罗列在一个立在最高点的观察者面前一样。
以往的政治经济学告诉我们,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是一切价值的尺度,所以两个对象物,如其生产费去了相等的劳动时间,便有相等的价值,并且因为平均说来只有相等的价值可以互相交换,所以必须能互相交换。但同时它又告诉我们,有一种蓄积的劳动存在着,它称此为资本;资本由它里面包含的手段,可以使活劳动的生产力,增加一百倍或一千倍,并由此要求一定额的赔偿;这种赔偿,人们叫它做利润或利益。像我们大家知道的那样,在事实上,那种蓄积的死的劳动之利润,是益益变得大,资本家的资本也是益益变得大,同时活劳动的工资却益益变得小,单纯依赖工资生活的人益益变成多数,也益益变为贫乏。这个矛盾要怎样解决呢?如果劳动者取去了他附加在生产物内的劳动的全部价值,又怎样能为资本家留下利润来呢?并且,既然只有相等的价值可以互相交换,情形也是应当这样的。但从另一方面说,许多经济学家,既然说生产物是分配在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等价值的交换又怎样可能呢,劳动者又怎样能受得他的生产物的充分价值呢?在这个矛盾前面,以往的经济学是束手无策,不过写一些或讲一些毫无意义的话来搪塞。甚至一向从社会主义立场来批判经济学的人,也只能够把这种矛盾指出。在马克思以前,没有一个人能够解决它。但现在,马克思对于利润的发生过程,已经追溯到它的根源,把一切都说明白了。
在说明资本时,马克思是从这个单纯的显著的事实说起:即,资本家由交换来增殖他的资本;他用他的货币来购买商品,后来把它卖掉,使所换得的货币,多于它所费于他的货币。例如有某个资本家,他用1000台娄尔购买棉花,再把它凭1100台娄尔卖掉,因此他得100台娄尔作“酬劳”。在原资本以上,他有了100台娄尔的余额。马克思称这个余额为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是怎样成立呢?依照经济学者的假设,只有相等的价值能互相交换;并且这个假设,在抽象理论的范围内,也是正确的。所以,棉花的买和再卖,是和一个银台娄尔兑换三个银格罗生,辅币再兑换为银台娄尔一样,不能生出任何剩余价值来。这种交换不能使任何人变为更富,也不能使任何人变为更贫。同样,剩余价值也不能由卖者在价值以上售卖商品或买者在价值以下购买商品的事实成立,因为他们会依次以卖者和买者的资格出现;因此,他们结局会再归于均衡。剩余价值不能由买者卖者互相侵占的事实成立;因为,这种相互的侵占,不会创造新的价值或剩余价值,不过使已经存在的资本,依不同的方法,分配在诸资本家间。不过,资本家虽然是依照价值购买商品,并依照价值售卖商品,但他取出的价值,依然比他投入的价值更多。这是怎样来的呢?
资本家在现在的社会关系下,在商品市场上,寻到了一种商品,它有这种特别的特征;即,它的使用是新价值的源泉,是新价值的制造。这个商品是——劳动力。
什么是劳动力的价值呢?每一个商品的价值,都是由它的成立所必要的劳动来测量。劳动力是在活劳动者的姿态上存在的。劳动者为要维持他自己的生存,并维持他的家族,(为要在他死后使劳动力继续存在,他必须维持他的家族,)他必须有一定额的生活资料。资本家逐星期支付劳动力的价值,并由此购买劳动者逐星期的劳动的使用权,关于劳动力的价值,就以上所论各点来说,经济学家们的意见,和我们的意见,大体上是一致的。
现在,资本家使他的劳动者去劳动。在一定的时间内,劳动者会提供一定量的劳动,恰好与一星期工资所代表的劳动相等。假设一个劳动者一个星期的工资,代表三个劳动日,从而该劳动者从星期一起,做到星期三晚上,就把资本家所付工资的全部价值,补还了。他就在这时候停止劳动么?决不是的。资本家已经购买了一个星期的劳动。劳动者虽只要以三日的时间代置他的工资,但他仍须在后三日从事劳动补还工资所必要的时间以外的劳动,是剩余劳动。这种剩余劳动,便是剩余价值的,是利润的,是资本不断增殖的源泉。
我们不说——这是一个专擅的假设——劳动者是在三日内再做出他所受的工资,其余三日便是为资本家劳动。他是用三日,二日,还是用四日来代置工资,在这里,其实是一件无关重要的事,那是看情形变化的。在这里,主要的命题是:资本家会在有给劳动之外,拉出一种无给的劳动来。这不是一个专擅的假定;因为,如果资本家从劳动者那里取出的劳动,不过和他付给的工资相等,资本家一定会把他的工厂锁起来;因为,如果是这样,他的利润便全部消灭了。
在这里,一切的矛盾都解决了。现在,剩余价值(资本家的利润,是它里面的一个显著部分)的成立,是完全明白的,自然的了。劳动力的价值被支付了,但与资本家由劳动力打出的价值比较,这个价值是更小得多。当中的差额,无给劳动,构成资本家要求的部分,更正确的说,是构成资本家阶级要求的部分。因为,就拿我们前面的例来说,棉花商人由棉花打出来的利润,在棉花价格不提高时,仍然要由无给劳动构成。商人把棉花卖给一个棉工厂主。这种工厂主,会在100台娄尔之外,为自己,从织物打出一个利润来。他所囊括的无给劳动,会和他共分。一般说来,社会上一切不劳动的份子,都是得了这种无给劳动。国税和各种捐税,(如果它们是由资本家阶级负担,)土地所有者的地租等等,都是由这种无给劳动支付的。全部现行的社会状态,却建筑在这种无给劳动上面。
但在另一方面,假定无给劳动,在现行生产(一方面由资本家,一方面由劳动者经营)的情形下面方才成立,也是背理的。正好相反。在一切时代,被压迫的阶级,都必须提供无给劳动。有一个很长的时期,是以奴隶制度为劳动组织的支配形态。但在这全期间内,奴隶所须做的劳动,比他代置生活资料所必须做的劳动,是更多得多。在农奴制度乃至农民徭役制度下,情形也是这样的。不过,在这场合,农民为维持自身生活而劳动的时间,和他为领主劳动的剩余劳动之间,有明明白白的区别。因为后者和前者是完全分开的。现在,形式变化了,但事实还是一样。“在生产手段为社会一部分人独占的地方,劳动者(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须在维持自身所必要的劳动时间之上,加入超过的劳动时间,去替生产手段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七六页)
Ⅱ
我们在前一节说过,资本家使用的每一个劳动者,都做两重的劳动。他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代置资本家垫支给他的工资。马克思称劳动的这一部分为必要劳动。但在此之后,他须继续劳动,并在这继续的时间内,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利润便是剩余价值的一个显著部分。劳动的这一部分,便叫做剩余劳动。
我们假设,每星期劳动者要劳动三日来代置他的工资,又劳动三日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换言之,便是在每日十二小时劳动中,每日以六小时生产他的工资,六小时生产剩余价值。在一个星期内,人只能劳动六日,就把星期日加入,也只能劳动七日,但在每一日中,他可以劳动六小时,八小时,十小时,十二小时,十五小时,乃至十五小时以上。劳动者已经为一日的工资,把一个劳动日卖给资本家了。但什么是一个劳动日呢,八小时呢还是十八小时呢?
资本家的利益,是使劳动日尽可能延长。劳动日越是长,他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就越是多。劳动者有这种正当的意识。他认为,代置工资以上的每一小时劳动,都是不合理地从他们那里榨取的;他们说,那会妨碍他们自己的身体,或者说,他们做了过长的时间。资本家为利润而战,劳动者却为健康,为几小时的休息(使他们在劳动睡眠和饮食之外尚能从事别种活动的休息)而战。在这里留意一下。在这种战争内,个别资本家会不会加入,并不取决于个别资本家的善意,因为竞争本身会使最慈善的人听它支配,使他和同行的人携手,并把这样长的时间定作规则。
关于劳动日规定的斗争,从自由劳动者在历史上最初出现的时候起,一直继续到今日。职业不同,盛行的习常的劳动日也不同;不过,在事实上,遵守的并不见多。在那些用法律规定劳动日,并勉强人遵守这种法律的地方,才实际有标准的劳动日成立。但到现在,在英吉利的工厂区域,方才这样实行。在那里,法律规定一切妇女和十三岁至十八岁的儿童,每日只许劳动十小时。前五日每日劳动十小时半,星期六只做七小时半。并且,因为男子没有女工童工就不能劳动,所以他们的劳动时间也变为十小时的劳动日了。英国的工厂劳动者,是经过多年的忍耐,经过最顽强最坚决的对工厂主的斗争,由出版自由权,由工人集会结社自由权,并由支配阶级自行分裂这一种现象之巧妙的利用,才获得这种法律。这个法律成了英国劳动者的守护神,它逐渐推广到一切大产业部门,在近几年,差不多推广到一切职业上,至少推广到一切使用妇女和儿童的职业上来了。英吉利用法律规定劳动日的历史,本书曾有极详细的记载。下一届“北部德意志议会”也将讨论到职业法的问题,并讨论到工厂劳动法的问题。我们预期,德意志劳动者选出的议员,在讨论这种法规时,都能熟习马克思的著作。那里有许多要贯彻的事情。支配阶级的分裂对于劳动者是有利的。这在英国也是这样。因为,普选权会强制支配阶级对劳动者表示好意。在这情形下,无产阶级只要有四五个代表,就会成为一种势力——如果他们知道怎样利用他们的地位,如果他们了解他们当前的问题,那是资产阶级所不了解的。关于这一点,马克思这本书,会把一切材料,完全的给予他们。
此外,我们还看到一系列极有意思的研究,那包含许多理论上的旨趣。然后在结末一章,讨论资本的蓄积。这里第一次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即一方面由资本家一方面由劳动者经营的生产方法——不仅不断地重新生产资本家的资本,同时它还不断再生产劳动者的贫穷。因此,我们忧虑,在一方面,是不断地重新地有资本家,他们是一切生活资料,一切原生产物,一切劳动工具的所有者,在另一方面,则有大群的劳动者,他们受着压迫,不得不为一定量的生活资料,把他们的劳动力卖给资本家,至多只能把自身维持在能够劳动的状态,并生出一代新的有劳动能力的无产者。但资本不单是再生产它自己;它会不断增加并增大起来——它对于无产劳动者阶级的权力,也跟着增大起来。并且,像它会以不断扩大的规模再生产它自身一样,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法还会以不断增大的规模,凭不断增加的人数,再生产无产的劳动者阶级。“资本的蓄积,以累进扩大的规模,再生产资本关系,那就是在一极端,再生产更多的资本家或更大的资本家,在另一极端,再生产更多的劳动者。……所以,资本的蓄积,即含有无产者增加的意味”。(见此处)。但因为机械进步,农业改良等等的结果,生产等量生产物所必要的劳动者是益益减少,因为劳动者过剩程度的增进,甚至比增殖的资本的增加,还要更迅速,这种不断增加的劳动人数,将会招致什么结果呢?这种过剩的劳动者将形成一个产业预备军。他们在营业状况衰落或营业平平的时候,仅被付以价值以下的劳动代价,有职业与否,也极不规则,甚至不得不仰赖慈善救济。但在营业特别活跃的时期,这种人却是资本家万不可少的。这种情形,在英国很为显明。在一切情形下,他们都会把有正常职业的劳动者的反抗力破坏,使他们的工资不能提高起来。“社会财富愈大,……则相对的过剩人口或产业预备军也愈加大。但与现役(有正常职业)的劳动军比较,产业预备军愈大,常备的过剩人口——他们的贫困,与他们的劳动痛苦成反比例——也愈大。最后,劳动者阶级中的求乞阶层和产业预备军愈大,官厅正式认为待救恤的贫民也愈多。这就是资本主义蓄积之绝对的普遍的法则。”(见此处)。
在严密的科学的论证之下,这便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主要法则。官派经济学者所注意的,也不外就是对于这一点的否定的尝试。但马克思的主张,就尽于此么?决不是的,马克思既如此尖锐地着重资本主义生产的不良方面,又同样明白地证明了,这个社会形态是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所必要的。必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这个程度,社会全体份子的均等的合乎人道的发展,方才是可能的。对于这一层,一切以前的社会形态,都太贫弱了。资本主义生产,才造出这一层所必要的财富和生产力来,但同时它又造出一个社会阶级,那就是人数众多的一天比一天受压迫的劳动者。他们会起来要求,拿这种财富和生产力,利用来为全社会的利益,不像今日一样,单是为一个独占阶级的利益。
评瓦格讷《经济学教程》
(马克思遗稿,撰于1881年或1882年)
〔……〕价值。照瓦格讷(Adolph Wagner)先生说来,马克思的价值学说,是“他的社会主义体系的础石”。。因为我并不曾构想任何的“社会主义体系”,所以这不外是瓦格讷,谢夫勒(Schäffle)等人的狂想。他又说,马克思“在劳动内,发现了交换价值(在这里,他只是指交换价值)之共同的社会的实体,在社会的必要劳动时间内,发现了交换价值的尺度等等”。
我没有在任何地方说过交换价值之共同的社会的实体。我其实是说,交换价值(至少要有两个互相比较,交换价值方才会存在)表示某一件它们共同具有的东西,这个东西是和“它们的使用价值(在这里,是指它们的自然形态)相独立,那就是价值”。所以我说(见“资本论”第一卷)“这个共通性,表现在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上的,就是它们的价值。在研究的进行中,我们会回过来,讨论交换价值,把它当作价值之必然的表现方法或现象形态;但我们且独立在这个形态之外,先把价值拿来讨论”。(见此处)。
我也不曾说,“交换价值之共同的社会的实体”是“劳动”。不过因为我曾有一篇专讨论价值形态即交换价值之发展,所以看起来好像我曾把这个形态还原作“共同的社会的实体”。并且,瓦格讷先生还忘记了,在我,当作主题的,既不是“价值”,也不是“交换价值”,只是商品。
他又说:“这个(马克思的)学说,与其说是一般的价值学说,无宁说是与里嘉图这个名字结在一起的成本学说(Kostentheore)。”实则,瓦格讷先生该能从“资本论”或西伯尔(Sieber)的著作——如果他懂得俄文——知道我和里嘉图之间的差别。在里嘉图,劳动不过当作价值量的尺度,从而在他的学说和货币性质之间,不能发现任何的关系。
瓦格讷先生说这“不是一般的价值学说”时,他,就他自己所指的事情来说,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他所谓的一般的价值学说,是把“价值”一辞,穿凿附会来解释的。他尽可以这样做,因为在德意志的传统上,“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个名辞,依然在教授们手里混同着;因二者同有“价值”的名称。但他又说,这是一个“成本学说”。他这句话,或是以一个同义反复为根据;如果商品只表现价值,只表现某种社会物(人类劳动),一个商品的价值量,也只如我所说,由其内包含的劳动时间的量决定,从而,只是由一物生产所费(Kostet)的标准的劳动量来决定;而瓦格讷先生要证明相反的主张,断言这种价值学说不是“一般的”,不过因为这不是瓦格讷先生心下所指的一般价值学说。不然,他这句话,就是胡说;因为里嘉图(随在斯密之后)把价值和生产价格混在一起;我却已经在“经济学批判”内,并且在“资本论”的一个注解内,明白指出,我不把价值和生产价格(那只是表现在货币形态上的生产成本)混同。为什么不呢?我没有对瓦格讷先生说明么?
并且,照他说,我的处置是太随便了。因为我只把“成本解在所谓劳动支出这个最狭隘的意义上。这必须先有这样一种证明:即,资本家个人以资本为媒介所做的活动,即使全然没有,生产过程也是可能的。但这个证明,还是不曾有过”。(见此处)
实则,有找证据的责任的,并不是我。瓦格讷应须先证明,社会的生产过程(不说生产过程一般)在极多数的共同体内,是不存在的。这种共同体,存在于私资本家出现之前,例如古代印度的共同体,古代斯拉夫的家族共同体等等。并且,瓦格讷也只能说:资本家阶级对于劳动阶级的榨取,简言之,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像马克思说明的那样,是正确的,但马克思在这点上错了:亚里斯多德错误地不把奴隶经济当作是暂时的,马克思却错误地把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当作是暂时的。
“如果这一个证据不曾提出来,(那就是,如果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着)则(在这里,露出了虾足驴耳了)在事实上,资本利润就是价值的一个‘构成’要素,并不像社会主义的说法那样,是劳动者身上的夺取或劫掠”。(见此处)什么是“劳动者身上的夺取”(他的皮的夺取等等),是不能发明的。刚好相反。我是把资本家视为资本主义生产上的必要的机能者;并且极详细地指出了,他不单是“夺取”或“劫掠”,并且实行剩余价值的生产,所以,他要先帮助着把这种劫掠物创造出来。我详细指出了,甚至在商品交换上,也只是等价物互相交换。资本家以劳动力的现实价值付于劳动力的所有者(劳动者)以后,便有完全的权利,与这种生产方法相应的权利,取得剩余价值。但这一切都不足使“资本利润”成为价值的“构成”要素,却不过证明,在那非由资本家劳动“构成的”价值中,会被取去一部分,并且他“有权”把这个部分占有。那就是,这种占有,并不会侵害那种和商品交换互相照应的权利。
“那个学说,只片面地顾到这一个价值决定的要素”,(1.同义反复。这个学说是错误的,因为瓦格讷有一个“一般的价值学说”,和它不一致。他以为,“价值”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一般御用的教授,就是这样说明。2.瓦格讷先生把价值解作各时候的市场价格,或和它有差别的商品价格,那是和价值极不相同的东西)“即成本,但没有顾到别一个要素,即使用性,效用,或欲望要素”。(那就是没有把“价值”和使用价值混在一起,在瓦格讷这一类天生就混混沌沌的人看来,这种混淆是尽善尽美的)。“它不但不从现时的交易关系,引出交换价值的形成”,(他是说价格的形成,那是和价值形成绝对无关的;不过,在现时的交换关系上,确实有一个交换价值的形成。这个形成是一般投机家,商品伪造者等人知道的。他们和价值形成过程没有任何的关系;但对于“所形成的”价值,有一双锐利的眼。此外,在劳动力的价值的决定上,我是从这个前提出发:即,它实际被支付了它的价值。但实际的情形,并不是这样。谢夫勒先生在“资本主义论”内说这是“宽大的”,或与此近似的。他只是指一个科学上必要的假定。)“并且,还像谢夫勒在‘神髓’,尤其是在‘社会体’内巧妙完美(!)证明的那样,它也不会生出这诸种关系;虽然这诸种关系,在马克思所假设的社会国内,是必须要构想成的”。(所以,谢夫勒先生这样爱好并这样为我想成的社会国,就成了马克思的社会国,不是谢夫勒想像中的马克思的社会国了。)“这一点,可由谷物的例,予以适切的证明。在谷物的收获量已经变化而需要量不生变化的时候,谷物的交换价值,即在社会公定价格制度内,也不能单凭成本来调节”。(这许多话,这许多无意义的话。第一,我不曾在任何地方说到“社会公定价格制度。”我在研究价值时,我是以资本主义的关系为对象,不是处理这个价值学说在一个社会国——那不是我构想的,只是谢夫勒先生替我构想的——内的应用。第二,在歉收时,谷物价格会提高。先是它的价值会提高,因为一个定量的劳动,将实现在较少的生产物内;其次,它的售卖价格会更提高。但这与我的价值学说有什么关系呢?谷物越是在它的价值以上售卖,别的商品便会在它的自然形态或货币形态上,依相同的程度,越是在它的价值以下售卖,虽然它们的货币价格不会下落。价值总额依然不变,虽然这个价值总额用货币表现已经增大,从而,照瓦格讷说来,交换价值的总额也已经增大。情形会是这样的,只要我们假设其余各种商品的总额的下落程度,不足与谷物价格的提高程度相抵。但在这个场合,货币的交换价值会跌在它的价值以下;所以,不仅一切商品的价值总额依然不变,甚至在货币表现上,它也是依然不变,如果我们把货币也算在商品里面。再者,谷物的价格提高,固然会超过谷物价值因歉收而起的提高程度,但这种提高,在社会国内,总要比在今日的谷物商人手里更小一点。因为社会国自始就会这样调整生产,所以,逐年的谷物供给,比较起来,最不受气候变动的影响。生产量(供给)与需要,将有合理的调节。最后,谢夫勒幻想的社会公定价格如果实现了,那会证实或否决我的价值学说么?不会的。在海船上或要塞上或在法国革命时,也曾实行强制规定,但那何曾影响到价值上来呢?“社会国”内的异常的事情,资本主义国的价值法则,从而价值学说云云,都不外是儿童的呓语而已!)
这位瓦格讷先生得意地引用劳(Rau)的话说,“为要避免误解,必须确定价值一般的意义。照德文的用法,那应当作什么解释呢?那是指使用价值。”(见此处)
〔……〕价值概念之进一步的演绎:
主观的价值和客观的价值。从主观方面说,最广义的财的价值“财由其效用取得的重要性,……不是物自体所有的特性,虽然它也要以客观上物的效用为前提,从而要以客观的价值为前提。……在客观的意义上,我们也把有价值的财,解作价值或诸价值。在这里(!)财和价值,诸财和诸价值,就成为本质上一致的概念了”。(见此处)
照瓦格讷说来,普通称做“使用价值”的东西是,被称为“价值一般”,被称为价值概念一般,不过他并没有忘记,“这个这样演绎的价值,便是使用价值”。他以前既把使用价值称作“价值概念一般”称作“价值一般”,此后又发现了,他只是就使用价值来胡说,从而是就使用价值来演绎——因为在今日,胡说和演绎,在本质上已经是同一的思想作用了。但在此际,我们却觉得了,瓦格讷提出这种一向来的“客观的”概念混淆时,曾发生一种怎样的主观的事情。那就是,他暴露了一个秘密。洛伯尔图曾给他一封信,发表在一八七八年“杜宾根杂志”上,在那里,他(洛伯尔图)说明了,为什么他只举出“价值的一种”,使用价值。“我(瓦格讷自己)赞成这个见解。在第一版,我就一度举出了它的重要性”。“关于洛伯尔图的说话”,瓦格讷说,“这是完全正确的;并且必须有这种见解,我们方才能够把这种普通的不合逻辑的分割——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分割——改变过来;在第一版,我已经在第三节把这一点讲过了”。(见此处注四)。在瓦格讷看来,好像我也主张,“使用价值”应完全由这种科学“离开”。(见此处)。
这一切都只是“胡说”。第一,我并不是从概念出发,所以我也不曾把它分割。我所由以出发的,只是劳动生产物在今日社会内所依以表现的最单纯的社会形态,这就是“商品”。我的分析,先是在它的现象形态上分析它。在这里,我发现了从一方面说,在它的自然形态上,它是一个使用物,换言之,是一个使用价值,从另一方面说,它是交换价值的担当者,并且从这个观点看,它就是交换价值。但交换价值之进一步的分析,却指示了交换价值只是一个现象形态,是包含在商品内的价值之独立的表现方法。然后,我再进而分析价值。我曾在第三十六页(第二版即译本第二十三页)明白说:“我们在本章之始,曾依照通俗的说明,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又是交换价值。严格说,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商品是使用价值(使用对象)和价值。商品要表现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重物,其价值须采取与其自然形态相异的现象形态,即交换价值的形态。……”所以,我不是把价值分作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把价值这个抽象体,分成这两个对立物。不过,劳动生产物之具体的社会的姿态,“商品”,一方面是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价值——不是指交换价值,因为这只是现象形态,不是实在的内容。
第二,只有不了解《资本论》内一个字的人,会因为《资本论》第一版一个注解(在那里,我指斥了一切德国教授关于使用价值一般的胡言,并非难那些读“商业入门书”,想由此在现实使用价值上知道一点东西的读者),便推论说,对于他,使用价值是一点作用没有的。使用价值当然不能有它的对立物(价值)的作用;它也和价值没有关系。除了“价值”出现在“使用价值”的名称上。如果可以这样讲,他们还可以说我是不管交换价值。交换价值只是价值的现象形态,不是价值。据我看,一个商品的价值。既不是它的使用价值,也不是它的交换价值。
当我们分析“商品”——最单纯的经济的具象物——时,我们要把一切与当前分析对象无关的关系,搁起来。在商品当作使用价值来说明的限度内,我们对于商品的说明,是尽量减少,并且我们还把使用价值——劳动生产物——所依以表现的特征的形态搁起来。我曾说,“有效用而又为人类劳动生产物之物,可以不是商品。以自身劳动生产物满足自身欲望的人,就只创造使用价值,不创造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并且要生产为他人的使用价值——即社会的使用价值”(见此处)。(这就是洛伯尔图的“社会使用价值”的根源)因此,甚至使用价值——当作商品的使用价值——也有一个历史的特殊的性质。在生活资料由成员共同生产共同分配的原始共同体内,共同的生产物将直接满足各成员各生产者的生活需要。生产物或使用价值的社会性质,就存在它的共同性上。(但洛伯尔图却相反地把商品之社会的使用价值,变作“社会的使用价值”一般,所以他是胡说)
所以,由以上推论起来,这一切话,在商品的分析上,都是全然胡说。因为,商品一面表现为使用价值或财,一面表现为价值。但在此际,却扣上了庸俗的关于这样诸种使用价值的考察。例如瓦格讷或一般德国教授所考察的“国有财产”,“公有财产”,甚至“健康”这一类的东西。这些东西,都不在商品界的领域内。当然,如果国家自为资本主义生产者,例如国营矿山或国营森林,则在这场合,它的生产物也是商品,也具有其他各种商品的特殊性质。
在别方面,这个蠢汉又忽略了,我在商品的分析上,并不是总留在商品所依以表现的二重方法上;我已立即向前进一步论到,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也是表现在商品的这二重意义上。一方面,它是有用劳动,即劳动的具体方法,并创造使用价值,别方面,它是抽象劳动,是劳动力在任何一种有用方法上的支出。(生产过程的说明,以后也就立在这一点上)我还曾进一步论到,“在商品价值形态的说明上,结局,在其货币形态的说明上,从而在货币的说明上,一个商品的价值,是表现在别一个商品的使用价值上,那就是在别一个商品的自然形态上。我还进一步论到,剩余价值也是由劳动力一种特殊的任何他物都不会有的使用价值发生,以及其他等等。所以,在我手上,使用价值仍有极重要的作用,不过,它这种作用,和它在以往经济学上的作用完全不同。它在考察上总是很重要,不过这种考察是由经济形态的分析发生,决非由概念或名辞(‘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反复考究发生的。”
因此,在商品的分析上,我们也不要把资本论的定义,在商品的“使用价值”上面扣住。在我们分析商品诸要素时,这种定义必然是全无意义的。
在我的说明上,使瓦格讷先生讨厌的,是这一件事:即,我没有顺他的意思,照德国旧来的教授们的研究做法,没有把使用价值和价值混同。虽说德国社会是极落后的,但它也渐渐由封建的自然经济脱离了,至少由封建自然经济的支配脱离了,伸进到资本主义经济里面来了。虽然如此,教授们却依然一只足站在旧的尘埃上。这是当然的。他们由有产者的属民,变作国家的属民,一般政府的属民了。所以,我们这位蠢汉——他不知道,我的分析不是从人出发,只是从一定的经济社会时代出发,和德国教授们固执概念固执名词的方法,没有任何关系——说:“我赞成洛伯尔图和谢夫勒的见解,认一切价值有使用价值性质,更加看重使用价值的评价,因为交换价值的评价,对于许多在经济上极其重要的财货,绝对不能适用”。(什么事情叫他这样说呢?他的职位呀!那使他必须把使用价值和价值混同!)“又,对于国家及国家的职务,以及若干公共经济关系,交换价值的评价,也是不能适用的”。([6])。(这个情形,使我们想起化学这种科学成立以前的古化学家。因为在普通生活上统称为牛奶油的Kockbutter,有一种白色状态,他们就把一切Chlorice, Zinkbutter, Antimonbutter等等,都叫做牛奶油汁,并主张一切氯化合物,锌化合物,锑化合物,都有牛奶油的性质。)这个无稽之谈是这样引起的:因为有一些财货,特别是国家(一种财!)和它的职务(尤其是经济学正教授们的职务)不是商品,所以商品内包含的诸对立性质,(那也会在劳动生产物的价值形态上表示出来,)必须互相混同。不过,就使瓦格讷之流的“职务”是依照他的使用价值,依照它的实在“内容”来评价,他们也未见得能取得更多;依照他们的“工价”(像瓦格讷说明的一样,那是由社会公定价格制度决定的,)或依照他们的“薪给”来评价,他们的进入,也未见得就会更少罢。
〔这种妄谈的唯一的根据是:在语言方面,价值(Wert或Würde)这个名词最先是应用在有用物上。这种有用物,在成为商品以前,早就当作劳动生产物存在了。但这个事情,无关于商品价值之科学的决定。这好比,“盐”这个字,在古代,最先是用在食盐上,并且,从普林尼以来,糖也算在盐类之内。(一切无色的可以在水内溶解并有特殊味道的固体,都是如此。)因此,糖这类东西,在那时,也被包括在“盐”这个化学范畴内。〕
现在,我们要说到这个蠢汉的保证人,洛伯尔图(他的论文,我曾在“杜宾根杂志”上看到。)这个蠢汉从洛伯尔图那里引用的文句是:
在该文第四十八页,他说:“只有一种价值,那就是使用价值。那或是个人的使用价值,或是社会的使用价值。前者与个人或共需要相对待,完全与社会组织无关的”。(这完全是胡说。参看“资本论”第一三三页,那里说,“劳动过程当作合目的的生产使用价值的活动,是与人类的生活形态无关,得在人类生活各种社会形态上共同适用”)〔但与个人相对待的,不是“使用价值”这个名词,只是具体的使用价值。至若是什么东西和他相对立,那完全取决于社会生产过程的阶段,不是同社会组织相照应。洛伯尔图只是说使用价值实际是当作使用对象和个人相对待,所以是当作个人的使用价值而与个人相对待么?如果是这样说,他所说的,就是一个无意义的同意复述,甚至是错误。因为,如果不说莱麦,大麦,小麦,或肉,(那对于佛教徒,就不是食料)这一类东西,教授位置或简任官位置或勋章的欲望,对于个人,就只在一定的“社会组织”内,才是可能的。〕“第二,是一个由许多个别有机体结成的社会有机体的使用价值”。(见此处)。好角色!在这里,它是指“社会有机体”的“使用价值”呢,是指一个“社会有机体”所有的使用价值呢(例如原始共同体的土地),还是指使用价值在一个社会有机体内的一定的“社会的”形态呢?(例如在商品生产行着支配的地方,在那里一个生产者所供给的使用价值,是“为别人的使用价值”,并且在这个意义上,是“社会的使用价值”。)对这样一个浅薄的人,是没有什么说头的。
瓦格讷的浮士德又说:“交换价值只是社会使用价值在一定历史时代发生的历史的附属物。当人们把交换价值当作使用价值之论理的对立物,拿来和它相对待时,他们就把一个历史的概念,和一个论理的概念,放在论理的对立性上了。这是不照论理进行的”。([4])在同书,这个瓦格讷也发狂说:“这是完全不确的!”这个“人们”究竟是谁呢?洛伯尔图无疑是指我。因为照麦耶(他的助手)说来,他曾写一部厚书,反对“资本论”。谁在论理的对立性上呢?洛伯尔图呀!在他看来,“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二者,本来都是单纯的“概念”。不过,在每个行情表上,每一种商品都实际在通过不合论理的过程,它一方面,当作财,当作使用价值,当作棉花棉纱铁谷等等,与别种商品相区别,与别种在性质上完全不同的“财”相区别,但同时在别一方面,它又当作价格,当作同一的本质,那就是在性质上相同,只在分量上有别。对于使用它的人,它是在它的自然形态上表现;但在它是交换价值的限度内,它却在一个完全与此相异但与一切其他商品相同的价值形态上表现。在这里,只有洛伯尔图之类的德国教授们——他们是从价值这个“概念”出发,不是从“商品”这个“社会物”出发,他们把这个概念分成二重的,并由此进行,说明在这两个幻想物中,那一个是真的‘杰考布’——会有论理的对立性成为问题。
在这种虚饰的辞句之暗淡的背景中,只有这一个无聊的发现;那就是,在一切情形下,人必须要饮食等等,(人也不能长此没有衣物食具居室和床铺,虽然不是在一切情形下都如此,)简言之,在一切情形下,人都须在自然界发现各种现成的外物,来满足他的欲望,或由自然取得物品,加以制造,来满足他的欲望。在他这种实际的经验上,他实际是不断把某一些外物当作使用价值,那就是不断把这些外物当作他的使用的对象。所以,照洛伯尔图说来,使用价值是一个论理的概念;所以,因为人必须呼吸,所以“呼吸”是一个论理的概念,不是身体上的“生理的”东西。洛伯尔图的肤浅,当他把“论理的”概念和“历史的”概念对立起来的时候,是全部暴露了。因为,他不过在价值(那在经济学上是与商品的使用价值相对立的)的现象形态上,即交换价值上把握价值;因为,交换价值只在至少有一部分劳动生产物(即使用对象)当作“商品”的地方出现,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它要到一定的社会发展时期,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方才出现。所以,交换价值就成一个“历史的”概念了。如果洛伯尔图——以下我就会见到,他为什么看不到这一点——进一步分析商品的交换价值,(因为交换价值只在有多数商品,有不同诸种商品的地方,方才存在),他就会在这个现象形态背后,发现“价值”。如果他进一步研究价值,他就会进一步发现,在这场合,物(即使用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支出,只是等一的人类劳动力之支出;从而,这个内容,也是当作事物之对象的性质,当作物的性质来表现,虽然这种对象性并不表现在它(商品)的自然形态上,(也就因此,一个特殊的价值形态成了必要的。)并且,他应该还会发现,商品的“价值”,不过用一个历史的发展了的形态,表现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在其他一切历史社会形态内,也曾以各种不同的形态存在的。那就是,它不过用一个历史的发展了的形态,表现劳动的社会性质,如果劳动是当作社会劳动力的支出。商品的价值,只是在一切社会形态内部存在的东西之一定的历史的形态。被用来标示商品“使用价值”的社会使用价值,也是这样。洛伯尔图先有里嘉图的价值量尺度,但也和里嘉图一样不了解价值的本质。比如,他就不了解原始共同体(当作集合劳动力的共同有机体)的劳动过程的共同性,也不了解他们的劳动在这种力的支出上的共同性。
在此际,进一步论述腐旧的瓦格讷,是赘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