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三卷,自公刊以来,曾经遇到各式各样的说明。我们的预料,也正好是这样。在付印时,我就注意,要使它在可能范围内,成为一个可以典据的版本,那就是尽可能用马克思自己的字眼,来表达新由马克思得到的结论。我不过在绝对不可少的地方,并且在读者一看就明白是谁在说话的地方,插进一句两句去。人们总猜想,我的工作是应当把我面前的资料,变成一本系统地编辑好的书,像法国人说的那样,是en faire un livre。那就是为读者的便利,从而把文字的典据性牺牲掉。但我的编辑方法,不是这样的。我没有权利采取这种编辑方法。像马克思这样的人在科学上的发现,自应完全依照他自己的说明,传到后世去。其次,我也不高兴用这个方法,来处分一个这样伟大的人的遗著。这样做,会陷我于不信的。第三,这种方法其实还是全然没有用处。对于那些不能读或不愿读的人,或者那些花更多力气(比正确理解所必要的力气更多)去误解第一卷的人,无论怎样加工,一般说来,也是不中用的。反之,对于这些要有现实理解的人,最重要的,正是原本;对于这些人,我的编辑至多只有评注的价值,只是对于一个未出版未编完的书物的注解。对于第一卷,在讨论时,不待说,要援引原文;对于第二卷第三卷,完全的编辑本也是不可少的。

对于一个包含许多新见解但不过匆匆写下只经一度整理还难免有缺点的著作,争论当然是不足怪的。而在这里,为要除去理解上的困难,为要把重要的其意义尚未在本文充分叙述的观点,提到前面来,并依照一八九五年以来的情形,使那个在一八六五年已经写成的原本,取得若干重要的补充起见,我的补注,当不是无用的。实在说,已经有两点,在我看,必须有简短的说明了。

Ⅰ 价值法则和利润率

人们总以为,这两个因素间的表面上的矛盾,在马克思著作发表之后是和在它发表之前一样,不能得到一致认可的解决。有许多人自以为把握了这个大奇迹,并还埋怨说马克思的著作,不曾提示人们所期待的妄想,却不过对于这种对立,提示一个单纯的合理的散文式的提示。当然,当中最这样埋怨的,是有名的幻想的洛里亚(Loria)。他最后发现了一个亚基默德式的支点,好像由此一个像他这样的小妖魔,已经能够把一座建筑牢固的大建筑,升到空中,并把它粉碎。他愤怒地说,那不应当有一个解决么?那是一个纯粹的秘密!经济学家说到价值时,他们是说这种价值,那在事实上是由交换确定的。“如果讨论的是商品不照着来售卖也不能照着来售卖的价值,那就无论是哪个经济学家,也无论他怎样用功研究,他总不能有什么理解。……马克思主张,商品从来不照着来售卖的价值,是比例于商品内包含的劳动来决定。他这样主张时,他不外是在一个倒转的形态上,复述正统派经济学家的命题。商品照着来售卖的价值,不与使用在它上面的劳动成比例。……马克思又说,个别价格虽与个别价值有差别,但商品全体的总价格,却常与商品全体的总价值相一致,即与商品总量内包含的劳动量相一致。但这个说法,也无济于事。因为价值既不外是一个商品对别一个商品相互交换的比例,所以总价值这个名词,根本就不合理,是瞎说,……是矛盾。在著作一开始的地方,马克思就说,交换所以能使两种商品相等,是因为它们包含一个同种而又等量的要素,那就是它们里面包含有同样大的劳动量。但现在他却又极郑重地加以否认,因为他断言,诸商品全然不是依照它们所包含的劳动量的比例来交换。那时候曾见有这样十足的误论,曾见有更大的理论上的破产呢?又,那时候见过,这样一个科学上的自杀,还这样夸张,这样自大呢?”(《纽安多洛居亚杂志》一八九五年二月一日第四七八页第四七九页)。

我们知道,我们的洛里亚是太幸运了。他不是有马克思当作和他一类的人,当作普通的骗子来看待么?因为,看起来,好像马克思也在欺骗他的读者,像洛里亚所做的一样;好像他也只是弄玄虚,像这位最小的意大利经济学教授一样。不过,杜尔加马拉(Dulcamara)必须这样做,因为他了解他的职分;这个直率的北方人马克思,却十分愚拙地,说一些无意义不合理的话,所以结局不外是一个真正的自杀者。

且慢说,那些不依照由劳动决定的价值来售卖的商品,并不是不能照着这个价值来售卖。在这里,我们且就洛里亚先生这个断言来讨论。他说:“价值不外是一个商品和别一个商品相交换的比例。所以,就这点说,商品的总价值这个名词,根本就不合理,是瞎说。”照他说,二商品相交换的比例,它们的价值,纯然是偶然的,是由外部事情给予商品的,是今日和明朝不同的。一石小麦是和一公分金还是和一公斤金相交换,非定于小麦或金所固有的条件,那是定于和二者全无关系的事情。因为如果不是这样,这些条件就会在交换上贯彻,并且会在大体上支配它,从而在交换之外取得独立的存在了。但有名的洛里亚说,这是瞎说。两种商品无论是用什么比例交换,这个比例都是它的价值;就只如此。所以,价值是与价格一致的,一种商品有多少种价格,就有多少种价值。价格是由需要和供给决定的。如果还有人进一步去问,并居然希望得到答案,他就是傻子。

但这里还有一个小的困难。在通常的状态下,需要与供给是相抵的。所以我们且把世界上现有的商品分成两半,一分代表需要,同样大的一分代表供给。假设每一分都代表一千亿马克(法郎,镑或其他)的价值。依照亚当·里赛(Adam Riese)的算法合起来,是一个二千亿的价格或价值。但洛里亚先生说,瞎说,一点道理没有。这二分合起来,可以代表二千亿的一个价格。但说到价值却不是这样。如果我们是说价格,则1000+1000=2000。但若我们是说价值,则1000—1000=0。至少在我们论商品总额时是如此。因为在这里,每一分商品所以只要一千亿的价值,是因为每一分商品对于别一分商品会给予并且能给予这个额数。但我们若把这二种人的商品总体,在第三种人手上结合起来,则第一种人不复有价值,第二种人也不复有价值,第三种人又原来没有——所以结局是没有一个人有一点点。在这里,我们又要惊叹,我们的南方人凯格里阿斯托洛是怎样巧妙地咒骂价值概念,所以,对于他,价值概念是一点概念没有留下来。这就是庸俗经济学的成就!

在布隆(Braun)编辑的《社会立法纪实》第七卷第四册内,桑巴德(Werner Sombart)对于马克思主义体系的轮廓,提示了一个大体颇佳的说明。实在说,就马克思著作的大体来看,能像他这样成熟地,把马克思实在说过的话,叙述出来,在德国的大学教授间,这还是第一次。他说,马克思主义体系的批判,不能是反驳——“政治的野心家,才用反驳法来把握它”——只能是进一步的展开。并且,很明白,桑巴德所研究的,正是我们现在研究的论题。他是研究这个论题:价值在马克思体系内有怎样的意义。他由此得到这个结论:即,价值在资本主义所生产的商品的交换关系内,不会在现象上出现;价值不存在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的意识内;它不是经验的,只是一个思想上的论理的事实;在马克思的场合,价值概念,在物质的决定性上,不外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这一个事实(那是经济存在体的基础)之经济的表现;价值法则,在资本主义的经济秩序内,结局的,支配着经济的进行;它对于这种经济秩序,一般是适用的;商品的价值,是特殊的历史的形态;支配一切经济过程的劳动生产力,就是在这个形态上贯彻的。——关于价值法则在资本主义生产形态上的意义,桑巴德的见解是如上述。我们且不说这种见解是不对的。但在我看,总嫌太狭隘了。依照我的见解,它并没有把这个法则在这个法则所支配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内所有的意义,包括尽。

在布降的《社会政治中央新闻》(一八九五年二月二五日第二二号)内,有一篇同样优美的论文,批评《资本论》第三卷,那是斯密德(Conrad Schmidt)写的。最显著的,是他的这种论证:即,马克思由剩余价值导出平均利润的办法,曾使以往经济学所提出但从未有人解决过的问题,第一次得到解决。这个问题是:这个平均利润率的水准是怎样决定的,并且怎样(比方说)它是10%或15%,不是50%或100%。自我们知道,最初由产业资本家占有的剩余价值,便是利润和地租的独一无二的源泉以来,这个问题是自行解决了。斯密德的文章的这一部分,可以说是直接为洛里亚之流的经济学家写的——如果那些不愿睁开来的眼睛,可以做得到,使它睁开来的话。

但关于价值法则,就是斯密德也不免有他的形式上的见解他把价值法则,叫做说明现实交换过程的科学假设;他把它当作必要的理论出发点,当作引路的必要的出发点,把它拿来和表面上完全和它矛盾的竞争价格的现象,相对待。依照他的意见,没有价值法则,则对于资本主义现实界的经济状态,不能有任何理论上的洞见。并且,在他给我的一封私信上,斯密德也把资本主义生产形态内的价值法则,当作一个虚拟,一个理论上必要的虚拟。——但照我的意见,这个见解是完全不当的。价值法则对于资本主义生产,决不仅是一个假设,更不仅是一个必要的虚拟。它有更重要得多更确定得多的意义。

桑巴德和斯密德——至于那个有名的洛里亚,我只把他当作一个有趣味的庸俗经济学上的银箔——都没有确切把握到,这里讨究的,不仅是一个纯论理的过程,并且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和它在思想上的反映,其内部关联的论理讨究。

决定的文句,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一二四页。“这当中的困难完全是这样发生的:即,商品不以单纯的商品的资格交换,却当作资本的生产物交换。这诸种资本要求在剩余价值总量中,得到与它自身相比例的一份,如为等量,则要求得到相等的一份。”为要说明这当中的区别,我们且假定,劳动者有他们的生产手段,平均劳动同样长的时间,并以同样大的强度,从事劳动,并直接相互交换他们的商品。在这场合,在一日之内,这两个劳动者虽会由劳动,以等量的新价值,加到他们的生产物去,但他们各人的生产物,可以有不同的价值,因为它们的生产手段所包含的已经体化的劳动,是不等的。后一个价值部分,代表资本主义经济的不变资本;新价值中那用在劳动者生活资料上的部分,代表资本主义经济的可变资本;新价值的其余部分,就代表资本主义经济的剩余价值,在这场合,那也是属于劳动者的。所以,这两个劳动者扣除“不变”价值部分(那不过是他们垫支的)的代置额外,会取得相等的价值;但代表剩余价值的部分对生产手段的价值所持的比例——那就是资本主义的利润率——却是二者不同的。因为每一个在交换上都得到了价值来代置生产手段,所以这个事情好像是全然没有关系。“商品正依照价值或是近于依照价值的交换,是代表更低得多的阶段。商品依照生产价格的交换,却必须在资本主义已发展到一定高度以后,才能够发生。……且不说价格与价格变动须受支配于价值法则。在此,我们还可说,商品价值不仅从理论方面说,即从历史方面说,也是先于生产价格的。这种考察,对于劳动者有其生产手段的情形,是适用的。不分古今,自耕农和手工匠,都有这种情形。此所言,和我们以前发表的见解——由生产物到商品的发展。是起因于共同体与共同体间的交换,不是起因于同一共同体各份子间的交换,——也很吻合。并且,这个情形还不仅适合于原始的状况,并且在各生产部门的生产手段,非经困难即不能转用到别的生产部门,以致在一定程度内,各生产部门相互间俨然像对峙的国家或共产体相互间一样时,也适合于以奴隶制度农奴制度为基础的以后的各种状态,以及基尔特的手工业组织。”(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一二五页第一二六页。)

如果马克思能更彻底地把第三卷修改一遍,没有疑问,他一定会把这段话大大引伸。这里所说,不过提示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的轮廓。所以关于这一点,我们且更精密地讲讲。

我们都知道,在社会初创的时候,生产物是由生产者自己消费,这些生产者也自然而然,组织在一个多少有共产性质的共同体内;用生产物的剩余额来和别人交换——生产物到商品的转化,就是这样开端的——是以后发生的事。这种交换,最先是在血统相异的诸个别共同体间发生;嗣后在共同体内部也发生了,并且主要也就为这个原故,这种共同体就分解成为或大或小的家族团体了。但就在这种分解之后,互相交换的家长,仍旧是自耕农民;他们的全部需要品,几乎都是在自己田园内得家人的帮助生产的,只有一小部分必需的物品,是由外面,用自己的多余的生产物来交换。家族不仅从事耕作和饲畜,它还把生产物加工成为完成的消费可能品,有时还用手磨磨粉,烙面包,纺纱织布,鞣皮,建造并修缮木造的房屋,并制造工具和家具,甚至兼作木匠铁匠的时候也不少。所以家族或家族团体大体都是自给自足的。

一个这样的家族要从其他家族换得或购得的少数物品,在德意志,直到十九世纪初叶,还主要是手工生产的物品。这种物品,自耕农民不知道怎样制造,就也因此,所以这些物品不由自己生产。这或是因为原料不完备,或是因为所购的物品,要比较更优良得多,或更便宜得多。在中世纪的自耕农民眼里,所换物品需要怎样多的劳动时间,是明白知道的。一村的锻匠和车匠,都在他们眼前劳动,鞋匠和缝工(在我幼年时代,他们还是依次寄宿在莱茵河两岸农民家中,并在那里,把自己准备好的材料,加工成为衣服鞋履)也是这样。农民和卖东西给他的人,都直接是劳动者〔直接的生产者,〕所交换的物品都是他们各自的生产物。他们在这种种生产物上用去了什么呢?劳动呀!只是劳动呀!对于工具的代置,对于原料的生产和加工,他们所给予的,都只是他们自己的劳动力。这样,除了用在生产物上面的劳动量的比例,他们怎样能拿他们的生产物,来和别一个劳动的生产者的生产物相交换呢?在这里,就是用投在这种生产物上的劳动时间作尺度,使诸交换量得在分量上决定。除了这个尺度,再没有别的尺度是可能的。不然,难道你相信,农民和手工人会这样蒙昧无知,以致把十小时劳动的生产物,拿来和一小时劳动的生产物相交换么?实在说,在农民的自然经济全期,除了这种交换,实不能有别样的交换。在这种交换上,互相交换的诸商品量,有这样的趋势,那就是益益用体现在其内的劳动量来尺度。自货币加入这种经济方法以来,(在这个时候,与价值法则相吻合的趋势,从一方面说,是更趋显著,但从别一方面说,这种趋势又为高利贷资本的侵入和金融榨取所破裂了)价格平均与价值在极微限度内近似的时期,是已经变得更长了。

农民的生产物和都市手工业者的生产物间的交换,也是这样的。最初,这种交换是直接发生的,没有商人在当中作媒介,农民们就在市镇的逢市日,实行买卖。在这场合,不仅手工业者的劳动条件,在农民眼里是明白的;并且,农民的劳动条件,在手工业者眼里,也是明白的。因为,他还是一个小块土地的自耕农民,他不仅有菜园和果园,并且常常有一个小田园,一头或两头乳牛,一头猪,一些鸡鸭等等。中世纪的人都能精确地相互地计算原料,补助材料的生产成本,劳动时间。至少就日常的通用品说是这样。

但是,像谷物或家畜那样的生产物,所需要的劳动,是跨着长的不规则的空隔时间,其收获量也不确定说到这诸种生产物的交换,以上所述的以劳动量为尺度的计算方法(那当然只是间接的,相对的,)又是怎样呢?对于那种不能计算的民族,又是怎样呢?很明白,那只能由一个冗长的在暗中摸索的逐渐求其近似的过程。只有由此,人们方才能够把困难通过。但各个人有在大体上使成本计算益益变得正确的必要,和加入来交易的物品种类的不多,以及他们的生产方法在一百年间极少变化的事实,使目的的达到比较容易。像家畜这样的商品(每个家畜的生产时间都很长,所以这种确定像是最难的)竟最先成为一般的货币商品(Geldware)。这个事实,证明了,不要多久,这种生产物的相对量,就近似地确定了。因为,家畜要成为货币商品,家畜的价值,它对全系列其他商品的交换关系,必须已经有一个异常的(相对的说)在许多家族范围内为人们一致承认的确定性。要这样,家畜饲养者和他的顾客,才都会确信,他们所用的劳动时间,不致无代价的,在交易时,送给别人。反之,一个民族越是接近商品生产的原始状况——例如俄国人和东方人——他们就把越多的时间浪费,希望能从顽固吝啬的行商人那里,为他们投在生产物上的劳动时间,取得充分的代价。

全部的商品生产,以及各种复杂关系——价值法则的不同诸方面,如《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所说,就是在这各种复杂关系上适用的——尤其是劳动得以形成价值的条件,都要依价值须由劳动时间决定的事实来说明。就中,有些条件(那是当事人没有意识到的,必须由辛苦的理论的讨究,方才会由日常经验抽象出来;它们是依照自然法则的方法来发生作用,并且像马克思所论证的那样,必然会从商品生产的性质引起)更加是这样。最重要最有划时代性的进步,是到金属货币的推移。这种推移的结果是,现在,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的事实,不复能在商品交换的表面上看到。为实际的把握起见,货币成了决定的价值尺度。加入交易中的商品越是种类繁杂,商品越是来自远地,生产各种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越是不能支配,情形便越会是这样。并且,货币当初大都是从外国输进来的。它是当作贵金属输进来,从一方面说,农民和手工人对于在这些上面使用的劳动,要为大体上正确的估计已不可能了,从另一方面说,劳动为价值尺度的意识,也显然为货币记号的惯习所掩蔽了。于是,货币就在大众的观念中,开始代表绝对的价值了。

简言之,马克思的价值法则,在一般经济法则适用的限度内,是透用于单纯商品生产的全期,一直到资本主义生产形态侵入,引起一个变化的时候。一直到那时候,价格都是以那种依马克思法则决定的价值为中心,而在其周围摆动,所以单纯的商品生产越是展开得完全,较长的不为外部强制影响所间断的时期的平均价格,就越是在极微限界内,与价值相一致。所以,马克思的价值法则,对于这一个时期——从生产物当作商品来交换的时候起,到纪元后十五世纪——有经济上的一般的妥当性。但商品交换是从一个未有历史记载的时候开始的。在埃及,至少在纪元以前三千五百年,也许是纪元前五千年;在巴比伦,至少在纪元以前四千年,也许是纪元前六千年,所以价值法则已经在一个五千年至七千年的时期,实行支配了。现在,我们要惊叹洛里亚先生的透辟了。洛里亚先生把这个在这个时期普遍地直接地适用的价值,叫着商品从来不照着来售卖也不能照着来售卖的价值,他以为,每一个要有妥当理解的经济学者,都不要过问它。

以上我们没有说到商人。而在以上,我们也没有说到单纯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转化。在此以前,我们原可不必顾到商人的介入。商人是这个社会内的革命要素;在这个社会内,一切都是安定的,都世代相传,成为固定的。在这个社会内,农民以自由土地所有者,自由的或隶属的佃农或农奴的资格,不只把他的田地,并且把他的位置,世代相传下去。都市的手工业者,也把他的手工业,他的基尔特特权,相沿不断地相传下去,甚至他的顾客,他的销场,他自幼在世袭职业上习得的技巧,都会一代一代传下去。现在,商人在这个世界出现了。这个世界的变革就发生了。但他们不是意识的革命者;反之,他们也是普通的人。中世纪的商人决不是个体,他们像他们的同时人一样,在本质上,都是组合的成员(Genos-senschafter)。在农村,与原始共产主义相应的马尔克组合(Markgenossen-schaft)行着支配。每一个农民原来有一个同样大的田地,他们所有的各级土地的面积,是一样大的,他们在共同的马尔克中,也相应的,有同样大的一份权利。自马尔克组合变为有限制的组织不复有新土地可供分配以来,田地就由继承等等手续再行分割了。因此,马尔克成员的资格,也有相应的再分割;全份土地为一单位,所以在共同的马尔克中,有半份,四分之一份,八分之一份田地,和半份,四分之一份,八分之一份权利等等。一切后来的职业组合,尤其是市镇上的基尔特——其制度不外是马尔克组织法在一个手工业特权上(不是在一个有限的土地领域内)的应用——都是依照马尔克组合的模型成立的。这全部组织的中心,是每一个成员,对于全部有保障的权利和收益,实行均等的分配。一五二七年爱尔柏原野和巴门的“纺纱”特权,很适切地把这一点表白出来了。(参看杜恩著《莱茵河下流的工业》第二卷一六四页以下。)开矿业也有这种情形。在开矿业上,每一个成员享有相等的一份,并且像马尔克的田地一样,权利义务都是可再分割的。并且,在经营海外贸易的商会会员间,同样有这种情形。在亚历山大湾或君士坦丁堡的威尼斯人和热内亚人,每一国人,都在他们自己的Fondaco——宿舍,餐馆,货仓,陈列处,贩卖处和中央事务部等处,——设立一个完全的商会,禁止同业和顾客,在规定的价格以下买卖。他们的商品,必须依照那由公共规定的价格来卖,甚至他们的商品的品质,也须有商会的戳记作保证。并且,这种商会还会规定他们在购买土著的生产物时,至多只许支付怎样的价格等等。汉西亚诸邦,在德意志桥(通挪威贝根地方的桥)上的举措,也不外是这样。荷兰方面英吉利方面的竞争者,也是这样。如果有人在价格以下售卖或在价格以上购买,他就要倒霉。大家会一致抵制他;这种抵制,已经会使他破灭,且不说商会对犯规者所加的处罚。并且,还有范围更有限的组合,为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例如十四世纪热内亚的“摩那”(Moana)佛斯亚人在小亚细亚和开奥斯岛在十四世纪十五世纪多年来对于明矾矿山的统制。又如莱文斯堡大贸易公司(自十四世纪末叶以来,它就经营意大利西班牙的贸易,并且在那里设立殖民地,)德意志的奥斯堡佛格会社,威尔塞会社,沃林会社,霍克斯推勒会社等等。牛尔堡希尔舒沃格公司(它在一五〇五年至一五〇六年,有66000“杜克兹”资本,有三艘船自葡萄牙驶往印度,从而有一年得纯利175%,嗣后又有一年得纯利150%。参看黑特著《利维坦贸易》第二卷第五二四页)以及其他许多为路德所痛斥的独占会社,也是这样的例。

到这里,我们方第一次遇到利润和利润率。商人的意图,也曾经是使利润率,对于一切成员,成为均等的。威尼斯人在利维特,汉西亚人在北方,在购买商品时,是大家支付一致的价格,他们所出的运输费也是一致的。并且,他们由这种商品所收受的价格,以及他们购买归航品所支付的价格,也是和本国其他一切商人相等的。所以,利润率也是一切人均等的。就大贸易会社而言,利润依照投资比例分配,那是一件自明的事,这好比,马尔克的各个成员,对于马尔克的权利,会照份数,享受一定的部分;矿山的利益,也照份数,在各成员间平均分配。这个均等的利润率——它,在它的完全的发展上,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后结果之一——证明了,在它的最单纯的形态上,就是资本在历史上的出发点之一。它是马尔克组合的直接的嫩枝,马尔克组合又是原始共产主义的直接的嫩枝。

原来的利润率,必然是很高的。营业(最初是独占营业,所以酬劳是异常的大,)是极危险;这不仅因为有异常猖獗的海盗;并且,参加竞争的国家,只要有机会,还会实行各种强制行为;最后,销场和畅销条件,又依存于外国君主的特许权,这种特许权中途破裂或撤销的事情,是常常发生的。所以在利润中,必须包含一个很高的保险费。加之,交易是迟滞的,营业的进行是缓慢的,在最好的时候,营业固然会成为一种有独占利润的独占贸易,但可惜这种时候,大都不会很长久。并且,利润率平均极高的事情,又证明当时通行的利息率也极高。但无论如何,大体说来,利息率与平常的商业利润的百分率相比,总要更低。

但这种由组合全体共同作用来形成,全体一律均等的高的利润率,只在组合之内——在这场合,就是在一国(Nation)之内——有地方性质的效力。威尼斯人,热内亚人,汉西亚人,荷兰人,每一国都有一个特殊的利润率。并且,在当初,各个销路也还有不同的特殊的利润率。诸不同的组合利润率(Genossenschafts-profitraten),是由相反的路,由竞争,归于均衡的。最先,是同一国内不同诸市场的利润率,归于均衡。如果威尼斯货物在亚历山大城,比在塞普鲁岛,比在君士坦丁堡,比在特勒普城,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威尼斯人就会把更多的资本,投到亚历山大城来。这种资本要从别的市场取出来的。在同一市场上经营同种或类似的商品的诸国,也必定会在利润率上,发生渐渐的均衡过程。由此,常惯会有某一些国家崩溃,从舞台上消灭。不过,这个过程会不断为政治的事件所中断。例如,利维特的贸易,就因蒙古人和土耳其人的侵入,趋于衰落。一四九二年以后地理上商业上的大发现,不过把这种过程加速,最后把它解决。

由此,销场上起了一个突然的扩大。通商路线也跟着起了变化。不过,这个情形,并没有在商业经营的方法上,引起任何的变化。当初,对印度和美洲的贸易,仍然以组合的组织占优势。不过,在这种组合背后,有了更大的国家了。在对美洲的贸易上,有全体的大的联合的西班牙人,代替了经营利维特贸易的加泰隆人在他们之外,还有两个大国,英吉利和法兰西;甚至荷兰和葡萄牙(这两个国家是最小的,不过至少还是和威尼斯一样大一样强,在前一时代,威尼斯是最大最强的商业国了)。国家给那些商人(十六世纪十七世纪的商业冒险家)一个后盾,因此,各成员须荷武器来自卫的组合,益益变为不必要的。因此,组合的费用,也变成一种不能忍耐的负担。个人财富的发展,又大大加速了;因此,联合商人所能投在一种企业上的基金,和以前整个组合所能投的基金,是一样多了。继续存在的诸商业会社,大都转形为配有武力的公司,它在母国的保护和庇荫下,把新发现的全部土地征服,并独占地利用它。不过,殖民地越是在新的范围内隶属于国家,组合贸易就越是在个别商人的贸易当前,显得落后。因此,利润率的均衡,也就益益专门成为竞争范围以内的事了。

以上,我们只认识了商业资本的利润率。因为,在此以前,我们也只有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产业资本是以后才发展的。那时候,生产还主要是在自有其生产手段的劳动者手里进行,他的劳动不须对资本提供任何剩余价值。他不过要无代价的,把生产物的一部分给予第三者,在那时,那是在封建领主的贡献形态上,给予第三者的。所以,商人资本至少在当初,只能由本国生产物的外国购买者,或从外国生产物的本国购买者手里,取得它的利润;直到这个时期之末,(在意大利,正是利维特贸易趋于衰落的时期,)外国人的竞争和迟滞的销路,方才强制输出品的手工生产者,使他们不得不在输出商人之前,以低于价值的价格,售卖商品。所以,在这里,我们看见了这种现象:即,在国内的零售贸易上,个别生产者平均是互相依照价值来售卖商品,但在国际贸易上,却由一定的理由,不照这个规则进行。那是和现在的世界完全相反的。在现代,生产价格在国际贸易和批发贸易上适用,而在都市上的零售贸易上,价格形成却是由完全不同的利润率来调节。所以,在今日,牛肉由伦敦批发商人到伦敦个个消费者手里的增价程度,比牛肉由芝加哥批发商人到伦敦批发商人手里的增价程度(包括运费在内)要更大。

价格形成的方法的变更,是逐渐实行的。引起这种变更的工具,就是产业资本。在中世纪,产业资本的胚芽已经成立了,那是在这三个范围内成立的:即,航运业,开矿业,织物业。由意大利诸海上共和国至汉西亚诸海上共和国的航运业,没有水手,即工资劳动者(他们的组合形态下的工资关系,为分红这一件事所掩没了),是不可能的。当时的大轮船,没有水手,工资劳动者或奴隶,也是不可能的。矿业公会,原来是组合形态上的劳动者,现在几乎在一切场合,都变成了股份公司,以劳动者为手段,从事开采了。至于织物业,商人也已开始直接雇用小的织布师傅做事。他把纱给他们,他们受取一定的工资,就为他把纱织成布。简言之,他已由单纯的购买者,变为所谓“发行人”(Verleger)。

这是资本主义剩余价值形成之最初的发端。矿业公会,当作一个不开放的独占公司,我们可以除开不说。就航运业来说,也很明白,航运业的利润至少须在国内比得上。此外,还须加上额外的保险费,船舶消耗的补偿费等等。织物发行人——他们把那种凭资本主义方法造成的商品,拿来和同种类的在手工生产方法下造成的商品相竞争——又怎样呢?

商业资本的利润率先就已经有了。并且,它还已经均衡为一个近似的平均率;至少就当地说是如此。但是,什么事情使商人从事“发行人”这种特殊的职业呢?只有一件;那就是,售卖价格虽与他人相等,但可望得到更大的利润这件事。现在,他有这种希望了。因为,他可以雇用那些小老板做事。一向来,生产者只能售卖他的完成生产物;现在,这个限制,生产上的这个因袭的限制,被打破了。商业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劳动力的所有者虽还有他们自己的生产工具,但不复有原料了。他虽然保障了织布工人的经常的职业,但在反面,却能压低织布工人的工资,使他们提供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成为无给的。因此,发行人就可以在向来的商业利润之外,占有更多的剩余价值了。当然,对于这种事业,他必须使用追加的资本,来购买棉纱等物,并且,把此等物在布织成以前,放在织布工人手里。这些东西的全部价格,必须在购买时,预先支付的。但第一,在通例的场合,他还须已经使用额外的资本,垫支给织布工人,(因为照例只有债务能迫人变为这样,)由此,他才把新的生产条件征服。第二,丢开这点不说,他的计算是像这样:

假设我们的商人用30000杜克兹或镑,来经营输出业。其中,假设有10000用来购买国内的商品,其余20000用在海外的贩销市场上。资本每两年周转一次。年周转额=15000。现在,我们这位商人,为自己打算,要转为织物的发行人。试问,他必须垫支多少资本呢?我们假设每一匹布的生产时间售和卖时间,平均是两个月;(这个假设,当然太高了。)我们又假设,一切都须用现钱支付。所以,他必须垫支充足的资本,使他的织布工人,可以在两个月内有棉纱使用。因为他在一年间周转15000,所以在两个月间,他有2500用来购买。且假设,在其中有2000代表棉纱价值,500代表织布工人的工资。我们的商人必须有2000追加资本。但我们又假设,他由这个新方法由织布工人那里取得的剩余价值,为垫支价值的5%,这样,剩余价值率不过等于25%(那当然是极有限的。2000c+500v+125m, m=125/500=25%, p′=125/2500=5%)。在这场合,我们这位商人在他一年周转的15000中,已经可以赚到750的额外利润,所以只要经过2 2/3年,他的追加资本就已经赚到了。

但为要加快销路和周转,并由此使相等的资本,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赚得相等的利润,或在相同的时间内赚得更大的利润,他会把他的剩余价值的一小部分送给买者,那就是,比竞争者以更低的价格售卖。这些竞争者也会渐渐变成发行人,在这场合,额外的利润就会全体还原为普通利润的。那就是,追加的资本将只取得较低的利润。利润率的均等,再恢复了,(虽然那是在别一个水准上恢复)。由此,国内赚得的剩余价值,还会有一部分让给国外的购买者。

产业受资本支配的第二步,是由制造业的侵入完成的。这种情形,又使制造业者(他们在十七世纪十八世纪——在德国,到一八五〇年还几乎一般是如此,其实,到今日,也还有些地方是如此——通例就是他自己的输出商人,)能够比旧式佛郎克方面的竞争者(手工业者,)以更低廉的费用从事生产。这个过程反复下去,制造业资本家所占有的剩余价值,使他自己或输出商人(和他共分剩余价值的商人)能用更低的价格售卖,一直到新的生产方法普遍化,然后再归于均衡。已有的商业利润率,(虽然只在局部地方以内水准化,)仍然是普洛克鲁特士,他毫不姑息的,把多余的产业剩余价值,夺取了去。

制造业已经由生产物更便宜的原故,骎骎日上了;大工业还更是这样。大工业由不断更新的生产上的革命,使商品的生产成本益益减低,并毫不姑息的,把一切前期的生产方法抛在一边。它又为资本彻底把国内的市场征服把那些由自给农民家族经营的小生产和自然经济倾覆,把小生产者间的直接交换废止,使全国民成为资本的仆役。它还使不同诸种商业和工业的利润率,均衡成为一个一般的利润率;最后,并为这个均衡过程,保障适当的支持点。因为一向来资本要由一个部门移到别一个部门,会遇到许多障碍,现在这些障碍是有大部分被扫除了。并且,就全部交易而言,由价值到生产价格的变化,也是由此完成的。这种变化是依照客观的法则进行,当事人可以不意识到,也不预料到。如果有什么职业的利润,超过一般的利润率,竞争会使它还原到一般的水准。所以,最先由产业家占有的超过平均的剩余价值,会再被夺去。从理论方面说,这种现象决无难于说明之处。但在实际上,还更无任何难于做到的地方,因为剩余价值超过一般水准的诸生产部门,都用更多的可变资本,更少的不变资本,那就是有更低的资本构成;按照这诸生产部门的性质,它们也要到最后,才被放到资本主义的经营下面,其资本主义性质也最不完全。就中,农业尤其是这样。再说到生产价格提到商品价值以上的现象。那是必然的,如果那些有高位资本构成的部门的资本,要能获得剩余价值与平均利润率的水准相等。这种现象,在理论上虽极难说破,但我们以前讲过,在实际上,那是极易办到的。因为这类商品,当它们初依资本主义方法来生产,初加入资本主义商业上来的时候,会与同种类的还依照前资本主义方法生产的商品,相竞争。资本主义的生产者,就放弃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也还能取得当地通用的利润率。这种利润率,原来与剩余价值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成立从而产业利润率成立以前,这个利润率就早经成立了。

Ⅱ 交易所(Die Börse)

(一)第三卷第五篇,尤其是第二十七章,我们曾说到交易所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上,一般有怎样的位置。但自一八六五年(这一卷著作的时候)以来,有一种变化发生了。在今日,交易所的重要性是增进了许多,并且它的功能也是在不断增加。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它还有这个趋势;那就是,全部生产(工业和农业,)全部交易,交通机关,和交易机关,都累积在交易所投机人手里。交易所成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突出的代表。

(二)在一八六五年,交易所在资本主义体系中,还只是次要的元素。在那时,国债券代表投机价值的主要部分,但其数量还是比较地少。在那时,股份银行,在大陆和美国已经盛行了,在英格兰,也已实行把贵族的私人银行吞并。但就量而言,那还是比较小的。铁道证券和现在此较起来,也还很微弱。直接的生产事业,很少采取股份的形态。在当时,“大臣的眼”仍只是一个难于克服的邪教。在更贫的诸国,如德国奥国美国等处,银行也通例是这样。

当时,交易所还是资本家互相通融其蓄积资本的地方,并且,在劳动者直接看来,它又不过当作资本主义经济会发生不道德的一般的影响之新的证据,不过是加尔文教义的证明。这个教义是:在这个世间,幸福和痛苦之间,富和贫之间,快乐和悲惨之间,支配和被支配之间,完全是由恩宠的选择,换言之,是由偶然决定的。

(三)现在却不同了。自一八六六年恐慌以来,蓄积是以不断增加的速度进行,所以随便在那一个工业国,至少在英国,生产的扩大,不曾与蓄积并步而进。个别资本家的蓄积,不复能全部用来扩大他个人自己的营业;所以,早在一八四五年,英国棉业界的人,就已经从事铁道诈欺了。但随着这种蓄积的增加,食利者的人数也增加了。这种人不从事任何规则的营业,却优游自在,以某公司董事或监察人的资格,做一点轻巧的事情,再不然,就为要吸收那当作货币资本的游移资金,设立合法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前负无限责任的股东的责任,也多少减小了。

(四)此后,工业也渐渐变为股份的企业。一个部门接着一个部门变为股份公司。最先是铁,那在现在已需有巨大的投资了。(在此以前,开矿业已需有巨大的投资,但在那里,尚未股份化)然后,化学工业和机械建造业。在大陆,有织物业。(在英国,兰克夏郡有些地方,也是这样)其次是酿酒业。然后有托拉斯创造共同管理下的极大的企业,(例如联合制钾托拉斯)普通的单位商号,一天甚似一天,只是这种极大企业得以建成的初阶。

商业也是这样。里夫公司,巴孙公司,摩勒公司,底伦公司,成立了。现在,零售商店也采取公司组织了。那还不只在合作商店的外形下。

银行以及别的信用组织,在英格兰,也是这样。——大多数新起的,都采取有限股份公司的形态。有些旧银行,例如格林士银行,也变为有七个股东的有限公司了。

(五)在农业的范围内,有同样的情形。异常扩充的银行,尤其是在德意志,已经在各式各样的官僚的借口下,成为不动产的抵押者。这种抵押券和银行的股票,以现实土地所有权以上的权利,给于交易所。在抵押品满期的场合,尤其是如此。在这场合,农业革命对于土地耕作发生了强烈的影响。这个情形,进行得很速,不久,英国法国的土地都成为交易所投机的对象了。

(六)现在,一切外国的投资,都采股份形态。这里只说到英格兰;美国的铁道;北部和南部的金开采业等等。

(七)其次说到殖民地。现在,它完全是交易所的支店了。欧洲列强就为交易所投机的利益,在几年前,把非洲瓜分了。法国人把杜尼斯和丹金征服了。非洲是直接租给公司了。马斯考那兰和拿达兰为罗特交易所所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