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已多次地(不久前已讲过)讲过自我本能和性本能之间的区别。首先,压抑作用向我们显示:二者可以彼此对抗,性本能表面上被征服,并且被迫通过倒退和迂回曲折地寻求满足,这样做它们能够弥补它们在前进中的失败。我们接着认识到这两种本能与必要性(necessity)一开始就有不同的关系,所以,它们的发展过程不同,并且它们与现实原则具有不同的联系。最后,我们似乎发现通过观察而认识到的性本能与焦虑的情感状态比与自我本能有更为密切的关系——这个结论只在一个重要方面似乎不完满。因此,为了更为稳固地建立这个结论,我要再引入下面的更值得注意的事实:如果饥渴(自我保存本能的两个最重要的成分)得不到满足,结果不是它们转变成焦虑,而是将未满足的力比多转变成焦虑,这是我们最经常看到的现象。

无疑,我们将自我本能从性本能中独立出来的权利不能被动摇;说性本能的存在是个体的一种有区别的活动已隐含了这一点。唯一问题是这个区分究竟有什么意义,以及我们是否严肃认真地对待这个区分。然而,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要看以下两点:第一,性本能在身体上及心理上的表现与自我本能的区别究竟到了何种程度,我们能否加以限定。第二,由这些差异所引起的结果究竟如何重要。另外,我们当然没有要坚持这两种本能在本质上的差异,而且即使有了差异,了解也是很困难的。两者都只被描绘为个体的能量源泉,如果我们要讨论它们究竟为同一种,或分属于两种,那么,就决不能只以这些概念为基础,而必须以生物学上的事实为根据。我们对这些的认识还很少,即使我们认识的更多一点,它也与我们的分析任务无关。

根据荣格的例子,很显然,如果我们坚持所有本能都源于一个单元,并且它们所具有的能量都称为“力比多”,也不能使我们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因为没有方法能够在精神生活中去除性的机能,我们于是不得不谈到性的力比多和非性的力比多。但力比多的名字仍适合于留给性生活的本能力量,像我们至今实际中所用的一样。

因此,在我看来,对精神分析来说,性本能和自我保存本能究竟是否应加以区分的问题,是不太重要的。精神分析也没有能力来回答这个问题。然而,生物学在许多方面显然可以证明这个区别的重要性。

确实,性生活是超越于个体之上的生命有机体的单一的机能,并且与物种有关。这个机能不仅像其他活动那样时常有利于个体,而且为了得到性的高度的快乐,还使生命面临危险和毁灭。由于个体的生命仍需保留一部分传递给后代,于是就有一种有别于其他的新陈代谢过程,作为达到这种目的的途径。最后,个体有机体将自己看成重要的东西,并且认为其性生活也像其他机能一样,只是为了自己的满足。但是,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个体有机体只是物种生产序列的一小段,和不朽的种质(germ-plasm)相比,它的生命是很短暂的,像临时作为种质的寄身之地一样。[394]

然而,精神分析对神经症的解释不需要这种深远的考虑。沿着性本能和自我本能的区分,可以帮助我们发现理解“移情性神经症”的关键。我们已能够将它们追溯到某一基本的情境,而在这个情境之中,性本能和自我本能彼此矛盾,或用生物学的术语(虽不很准确)说:自我一方面作为独立的个体有机体与另一方面作为物种延续的成员彼此冲突。这种分歧或许只能发生于人类,并且一般来说,人之所以比其他动物优越,或许就在于神经症。人类的力比多的过分发展和其精神生活的异常复杂——这或许就是由力比多发展而来的——似乎创造了这种冲突发生的条件。显然,这些也是人类所取得的超越于动物的极大进步的先决条件,所以人类易患神经症的能力似乎只是其文化发展的能力的反面。但这些也只是推测,它使我们背离了目前的任务。

至今,我们的研究工作仍旧根据这样的前提:我们可以根据其表现将自我本能从性本能中区分开来。对于移情性神经症来说,这种区分是不难获得的。我们将自我指向其性需求对象的能量贯注称为“力比多”,而将来自自我保存本能的其他的能量贯注称为“兴趣”[395]。通过追溯个体精神贯注,它们的转移和最终的命运的过程,我们可以获得对精神力量的机制的初步了解。为了这个目的,移情性神经症为我们提供了最珍贵的材料。但是,对于自我及其构造和其机能的各种组织,我们仍不清楚;我们不得不假定对其他神经症障碍的分析能够给我们带来某种必要的悟性。

我们很早就开始将精神分析概念扩展到这些其他的疾病之上了。在1908年,阿伯拉罕(KarlAbraham)就已和我在交换思想之后发表了一种主张,认为早发性痴呆症(dementia praecox)的重要特征是:缺乏力比多发泄对象。但那时曾引起这样一个问题:痴呆症患者的力比多既然已经离开了它的对象,那么会发生什么样的结局呢?阿伯拉罕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它又回到了自我,并且这种回复是早发性痴呆中夸大妄想(negalomania)的源泉。这种夸大妄想就好比是人们熟悉的恋爱时夸大对象的身价。[396]这样,我们通过将它与正常的恋爱生活相联系这种方式,首次认识到了精神疾病的一个特性。

我要告诉你们,阿伯拉罕的这种最初的解释已被精神分析者所接受,并且成为我们对待精神病学的态度的基础。这样,我们慢慢地熟悉了这个概念;虽然力比多依附于某种对象,并且表现出一种要在这些对象上求得满足的欲望,但也可以抛弃这些对象,而转向自我本身。这个观点逐渐变得更为完善。我们从纳基(Paul Näcke,1899)所描绘的性变态那里借来了自恋(narcissism)这个有关力比多分配方式的名词。即一位成年人将通常施用于外在性对象之上的所有的爱抚转移到他自己身上。[397]

我们稍加思索就会发现,如果这种力比多对自己身体和人格而非对客体的固着确实发生了,那么这种现象不可能是例外的或毫无意义的。相反,也许这种自恋乃是普遍的和原始的现象,有了这种现象,才会有对对象的爱,而且自恋也不必完全消失。确实,我们从力比多对象的发展历史中就可以回忆到,许多性本能始于在客体对象自身(像我们所谈的自淫一样)获得满足,并且这种自淫的能力是现实原则教育过程中性生活退化的基础。这样,自淫现象乃是力比多分配在自恋方向上的性活动。

总之,我们对于自我力比多(ego-libido)和对象力比多(object-libido)之间的关系已有了一定的印象,这个印象可借助于动物学方面的比喻进行解释。要知道最简单的生物由一团未分化的原形质(protoplasmic substance)组成。它们常借所谓的“伪足”(pseudopodia)向外伸张;并且能够使自己重新缩成一团。这些伪足就好像是力比多投射到客体之上,而大多数的力比多则仍然积聚在自我之中,我们假定在正常的环境中自我力比多可以顺利转化为对象力比多,并且这可以再次回到自我之中。[398]

在这些观点的帮助之下,我们现在能够解释大量的心理状态,或更为保守地说,也可用力比多来描述正常生活的情况了,像恋爱者的精神行为、机体疾病或睡眠等状态。就睡眠状态来说,我们假定它基于从外部世界转移开,并接受睡的愿望。我们发现半夜里梦的精神活动也是以保持睡眠为目的的,并且纯粹受利己主义动机的支配。借助于力比多理论,我们现在还认为睡眠是这样一种状态,其中所有一切外在方面的发泄不论是力比多的或是利己主义的都被放弃,而退入自我之中。难道这还不能使我们对这种由于睡眠而导致的体力恢复及一般疲劳的性质有全新的认识吗?这既可以证实睡眠和胎内生活的相似之处,又可以扩大其心理方面的意义,力比多分配的原初状态可以在睡眠者身上得到恢复,力比多和自我的利益在整个自恋中仍统一起来,并难以区分,共处于自我满足的自我之中。

这里再讲下述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我们如何区分自恋和利己主义概念?我认为自恋是对利己主义的力比多补充。在我们讲利己主义时,我们只看到个体的利益,而在我们讲自恋时,我们还把它的力比多满足考虑在内。就实际动机而言,二者各不相同。很可能一个人是绝对利己主义的,但是,如果他的自我要在一个客体对象上获得力比多的满足,那么,他的力比多对于客体对象也有很强的依恋;这时,他的利己主义就使他的自我不会由于对客体的欲望而受到损伤。一个人可以同时既是利己主义的,又是强烈自恋的——即不很需要客体。而自恋要么表现为直接的性满足,要么表现为所谓的“爱”,而与“肉欲”(sensuality)相对。在所有这些联系中,利己主义是自明的和不变的,而自恋是可变的成分。利己主义的反面是利他主义(altruism),利他主义这个概念与力比多的客体对象发泄不一致,利他主义和力比多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在客体上谋求性的满足的渴望。然而在某人陷入爱河时,利他主义与力比多的客体对象贯注相融合。一般来说,性的对象可将自我和自恋吸引去一部分,并且自我对于客体的性做过高的估计。

如果再加上利他主义,将来自于爱人的利己主义引向客体对象,那么,性的客体对象就成为十分强盛的东西,并完全吸收了自我。

在以上纯粹的科学想象之后,如果在此我给你们引入一段诗来说明自恋和恋爱的“经济”[399]对比,那么,我想你们就会发现它使人精神振奋。以下是从歌德的《东西歌女》[400](WestästlicheDiwan)中引出的楚丽卡和她的恋人哈坦的对话:

楚丽卡:

奴隶,胜利者,群众,在问到你们时,都承认个人存在的意义是天地之子的主要幸福。

如果我们没有失去我们的真我我们就没有拒绝任何人的必要,如果一个人仍然是他自己,便可以忍受失去一切。

哈坦:

就算它是如此;

但我走的是另一条路;

我在楚丽卡身上,发现了人世赋予我的一切幸福。

如果她对我有意,我愿牺牲一切,如果她舍我而去;

那么我失去我的真正的自我。

那些和哈坦在一起的日子已成过去,而我仍然不变,如果她很快爱上了某个幸运的人我只好和他合为一体。

我的第二个问题是梦的理论的补充。我们不能解释梦的起因,如果我们假定潜意识中被压抑的观念某种程度地独立于自我,以便自我为了寻求睡眠,虽然它已撤回它在对象上的发泄,但这种观念仍然不受睡眠欲望的支配,而保持其发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潜意识如何能利用夜间检查作用的减弱或消失,而成功地获得对白天残余经验的控制,从而构建一种为本人所阻止的梦的愿望。另外,这种残余的经验和被压抑的潜意识的材料原先就有一种联系,由这种联系可以产生一种抵抗力,来反对睡眠的愿望和力比多的撤回。因此,我们通过这种补充,为我们有关梦的形成的观点插入这种动力的重要特点。[401]

器质性疾病、痛苦的刺激或器官的发炎创造了一种条件,可明确地使力比多从对象上撤回。

所撤回的力比多可在自我中再次发现,而对身体上病痛的部分增加贯注。人们确实可以大胆地假定,力比多在这些环境中从其对象上撤回要比个人主义兴趣从外界事物上的撤回更为明显。这似乎为我们提供了一条理解疑症的途径,其中有些表面上看不出病痛的器官都要求自我的关注。

但是,我这里不准备再讨论这一点,或者其他可用对象力比多返回自我来解释的情境——因为我会遇到已引起你们注意的两种反对意见。首先,你们想要让我说明为何在讨论睡眠、疾病等时,却一定要坚持力比多与兴趣的不同,以及性本能与自我本能的不同。实际上,如果我们要解释这些现象,只需假定每个人都有一种流动的一致的力,贯注到对象之上,和积聚于自我之中,就可以从属于一个或另一个本能。第二,你们想要知道我怎么能冒险地把力比多剥离开对象看作是疾病的起源,假如这种由对象力比多转为自我力比多(或更一般的自我能量)的变化是正常的和日夜重复的心理动力过程。

我现在进行回答。你们的第一种抗议听起来很有道理。请考虑一下睡眠、疾病和自己的恋爱就很可能不会使我们将自我力比多从对象力比多中,或将力比多从兴趣中区分出来。但这里你们忘记了我们起初的研究,实际上,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心理情境正是以这些研究为基础的。既然我们已弄清楚了由移情神经症所引发的冲突,那么就不得不对力比多与兴趣、性本能与自我保存本能加以区分。从此,我们就注意到了这种区分。如果要弄清楚所谓的自恋性神经症——如早发性痴呆症,并且说明它们和癔症或强迫症的相似和不同之处,就不得不假定有力比多的存在。只有这样,我们随后才能运用由此而得出的不可否认的理论来理解疾病、睡眠和恋爱。我们到处应用这些理论,看它们究竟在哪些方面可以行得通。而没有直接根据我们的分析经验的唯一的论题是:不论力比多依附于客体对象或自我,它仍然是力比多,而不会转变为自我的兴趣;并且自我的兴趣也一定不会变成力比多。然而,这还只是表示性本能与自我本能之间的区别;我们对这个区别已批判地思考过,并且出于启发性的原因,我们对此将继续坚持到它可能已消失为止。

你们的第二个观察也提出一个合理的问题,但它的目标方向是错误的。的确,客体对象的力比多退回到自我不是直接的病因;我们确实知道在我们就要入睡之前它时常发生,但在我们醒时,它又复原。这就好像原形质的微生物在收回其伪足之后,往往再次伸出一样。但是,如果有一种确定的、很有力的过程,迫使力比多从客体对象上撤回,那么结果就很不同。由此,成为自恋的力比多会无法找到返回客体对象的途径,于是,力比多在其自由运动上受到阻止,这就不免会引发疾病。如果自恋的力比多积聚到某种限度之上,就很可能会变得难以忍受。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客体对象的贯注才得以发生,而自我也只得放出力比多,以免过分积聚力比多而致病。如果我们要对早发性痴呆症进行更为特殊的研究,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们,使力比多脱离其对象而不能返回的那一个过程确实与压抑作用有着密切的关系,它应被看作是压抑作用另外的一种。不论怎样,如果你们能认识到这些过程产生的基本条件——就我们目前所知,几乎和压抑作用相一致,那么,你们就不难理解这些新事实了。冲突似乎是同样的并且在同样的两个因素之间进行。假如结果与癔症中的十分不同,那么其原因只能依赖于先天倾向的不同。这些患者的力比多发展中的弱点在于另一阶段;引发症状的固着之处也有不同的位置,或许是位于初期自恋阶段之中;早发性痴呆症最后返回到这一阶段。我们不得不假定自恋神经症的力比多在发展上固着的时期远远早于癔症或强迫症,但是,你们可能听说过自恋性神经症实际上要比移情性神经症更为严重,但是通过对后者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也可以为前者的解释所用。二者之间确实存在着许多可以相互沟通的地方,它们基本上属于同一组现象。

并且你们可以想象出:一个人如果不先有关于移情性神经症的分析的知识,那么他就难以对这些障碍(属于精神分析学范围之内的)做出相应的解释。

早发性痴呆症的临床表现(时常发生变化)不同,它的发作不是像自恋那样由于力比多由客体对象返回并积聚于自我之中。它还表现出其他现象,这些现象可追溯到力比多要再次返回于客体对象并力求恢复的结果。这些才真正是这种疾病的显著特征;这些特征和癔症的症状相似,极少数也与强迫性神经症的症状相似;但就总体来说,仍有不同之处。早发性痴呆症的力比多返回到客体对象或客体观念的努力,似乎的确有所得;但是这些所得只不过是它们的影子而已——我是指属于它们的词汇表达。我对此不能讲更多,但我相信力比多返回到客体对象的努力,可以使我们对真正构成意识与潜意识观念之间的区别的东西获得了解。[402]

我现在已希望引导你们使分析工作再前进一步了。由于我们已冒险使用了自我力比多概念,使了解自恋性神经症有了可能;我们面临的任务是要在这些疾病里求得动力的成因,同时,通过理解自我来扩充我们有关精神生活的知识。我们所寻求的自我心理学不必建立在自我知觉的资料之上(像力比多的情况一样),而是建立在对自我的干扰和破坏的分析之上。或许我们认为自我心理学要是能够成立,我们从移情神经症的研究中所获得的有关力比多的知识就会无足轻重了。

然而,我们目前在这方面还未取得很大的进步。自恋神经症很难用我们在移情神经症中所使用的技术来解决。你们不久就会知道这是为什么。对于自恋患者来说,时常发生的事情是我们在走了一段路之后,就会碰壁,使我们停下来。像你们所知道的一样,就是移情神经症,我们也会遇到抵抗的阻碍,但这个障碍可以逐个地冲破。而自恋的抵抗则是不能克服的,最多只能好奇地隔墙观望,看看墙那边发生的事情。因此,我们不得不改变研究的方法,而我还不知道是否能够成功地找到一个替代方法。我们并不缺乏有关这些患者的材料,即使不足以解决我们的疑难,但这些材料的分量却很可观,而且现在我们的任务是用我们得自移情神经症的症状的东西来帮助理解这些问题。这两种病症的一致之处足以保证我们有个好的开始。到底这种技术会对我们有多大帮助,还要留待以后再看。

另外,还有一些阻止我们前进的困难。只有那些对移情性神经症做过分析研究的人们,才可以去研究自恋性神经症以及和自恋有关的神经症。但是,我们的精神病学者不是精神分析的学生,并且我们精神分析者也很少看到过精神病病例。一批精神病学家必须首先受精神分析的训练。美国已开始在这个方向上进行努力了,有许多杰出的精神病学者用精神分析的理论给学生演讲。医院及精神病院中的主任医生也都用精神分析理论作为指导来观察病人。然而我们有时也在那里成功地看到了自恋背后的一些东西。下面将告诉你们一些我认为我们所看到的东西。

被称为慢性精神错乱的妄想狂(paranoia),在当今的精神病学的分类上,占据着一种不确定的地位。但是,它与早发性痴呆无疑有着密切的联系;我曾冒昧地提出过,二者都应归于妄想痴呆(paraphrenia)[403]。根据其内容的不同,妄想狂的形式有所不同,例如夸大的幻想(megalomania)、被压迫的幻想(persecution mania)、被爱的幻想(erotomania)以及被妒忌的幻想等等。我们不希望精神病学试图以这种方式做出解释。这里有一个例子,精神病学也曾经依靠理智的努力,试图用这些症状来进行互相解释:患者深信自己受到迫害,因此猜测自己一定是个重要的人物,于是就渐渐地产生了妄自夸大的幻想。根据我们分析的观点,这种夸大的幻想是自我显现的直接结果,这主要是由于力比多从客体对象发泄上撤回——即属于早期幼儿形成回复的第二期的自恋(secondary narcissism)。然而,我们从对迫害的幻想的观察中得到了一个了解的线索。引起我们注意的第一个东西是在大多数事例中,迫害者和被迫害者是同性的,这仍然可有好意的解释;但是,对于某些已受到深入研究的例子来说,似乎患者在健康时对这个同性者本来十分亲爱,只是到了发病后,才把他当作迫害者。这使更进一步的研究成为可能:即可以把被爱的人更换成另外一个人,如把父亲换为严师或权威者。这种经验数目的不断增长使我们得出结论:被迫害妄想狂(paranoia persecutoria)是这样一种疾病,患者抵御自己变得过于强烈的同性恋冲动。[404]爱可变为恨,这也许会严重威胁到既爱又恨的对象的生命,这个转变正好比力比多由冲动变为焦虑,通常都是压抑作用的结果。这里用一个最近看到的例子加以说明。

一位年轻的医生不得不离开他居住的城镇,因为他曾威胁一位住在那里的大学教授的儿子的生命,这个人当时是他的一位好朋友。他以为这位朋友有超人的魔力和邪恶意图;他认为正是由于他,才造成了近年来家庭中的各种不幸和自己在家里及在社会生活中的厄运。而且,不仅仅如此,他认为这种糟糕的朋友和其父亲(教授)还引起了战争,并且使俄国人侵扰边疆。他们曾用各种方法来威胁他的生命;他于是坚信只有这个罪犯的死亡才能使各种邪恶终止。然而他对他的情谊仍是那么深,以致虽然有枪杀他的机会,却总是手软不能开枪。在我与这位患者的简短的谈话中,了解到他们之间的友情可追溯到他们在学校的日子。他们至少有一次远远地超出了朋友的界限:他们曾一起过夜,并有机会发生过一次完全的性交。就患者的年龄及其有魅力的人格来说,那时都应有与女人有关的情感,但他却始终都没有这个意思。他曾与一个具有很高社会地位的美丽的女子订过婚,但由于她发现他冷酷无情,于是与他解除了婚约。几年后,在他初次能给一位女人以性的满足时,他却发病了。在这位妇女感激和忠心地拥抱他时,他突然感到了一种神秘的痛苦,像利刃切颅一样。之后,他把那时的感觉解释为,像是进行尸体解剖把头部切开时那种感觉一样。由于他的朋友是病理解剖学家,所以他逐渐认识到,只有这位朋友才会将这个女人送给他,并诱惑他。从此以后,他开始了解其他的来自于这个朋友的迫害的阴谋了。

但是,病例中的迫害者和被迫害者也可能是异性的,那么,这与说这种病是同性间的岂不是相矛盾吗?前不久,我曾有机会诊断过这样一个病例,并且从表面的矛盾中能够引申出一种证实。

一个女孩想象自己受到一位男子的迫害,这个男子曾与她发生过亲密的关系。而事实上,她起初却妒忌一位妇人,这位妇人是可看作其母亲的替代者。一直到第二次和他相会后,她才将受迫害的幻想从那位妇人那里转移到那位男子身上。可见,在这个病例中,迫害者和被迫害者的性别相同之说,仍可成立。只是在向律师和医生诉说时,患者没有提及其幻想的这个最初阶段,于是,这使我们对妄想狂的解释表面上存在着矛盾。[405]

同性对象选择比异性对象选择与自恋有更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当同性恋的冲动受到排斥的时候,就很容易退回到自恋。迄今为止,我还很少有机会把我们所知道的有关爱的冲动的基础全部告诉你们,而且现在来补充也已太晚。然而,我要给你们强调的是:对象的选择,即力比多在自恋阶段以后的发展,可按照两个不同的类型发生:要么按照自恋型(narcissistic type),这里患者自己的自我被另一个尽可能相似的自我替代,要么按照依恋型(attachment type)[406],这里力比多以能满足自己幼时需要的长者为对象,对于这种力比多强烈地固着于对象选择的自恋型也应属于有明显的同性恋倾向。

你们可以回忆一下在本学年第一次上课时,我曾描绘过一个女人患有妒忌的幻想。现在我们的演讲就要结束了,你们肯定很想听一下从精神分析上如何理解这种幻想。但对此我能告诉你们的要比你们所期望的少得多。幻想和强迫观念一样,它不受逻辑和实际经验的影响,可用它们与潜意识材料之间的联系来进行解释;这些材料一方面受到幻想或强迫观念的阻止,一方面又可借幻想或强迫观念表现出来。二者之间的不同建立在这两种疾病的地形学(topography)及动力学之间的差异之上。

对于妄想症和抑郁症(可分为许多不同的临床形式)来说,我们已发现某种线索,使我们有可能对这种疾病的内在结构获得某些了解。我们已发现,这些患者深为苦恼的无情的自我责备,实际上都与自己已失去的或因为某种过错而不再加以珍视的性对象有关。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抑郁症患者确实都把自己的力比多从对象上撤回了,但是,通过我们所称的“自恋性认同”(narcissistic identification)过程,这个对象在自我本身已建立起来,用自我替换了对象(这里我只能给你们一种叙述的观念,并且不用地形学及动力学名词进行说明)。[407]于是,患者的自我被看作那已被抛弃了的对象;那些要施加于对象之上的一切攻击性行为和凶恶的表示都转加于自我。由此,抑郁症患者的自杀冲动可以通过下面的假设更清楚地得到了解:即患者对自我的痛恨,与其对那些既爱又恨的对象的痛恨一样地强烈。在抑郁症和其他自恋错乱中,患者情绪生活中有一种我们习惯于称为矛盾情绪(ambivalence)的东西出现(自布洛伊尔之后)。我们用这个词来表示对于同一个人有两种相反的情感——即爱和恨的情感[408]。不幸的是,我在这些演讲中不能给你们讲更多的有关这种矛盾情绪的东西。

除了自恋神经症的认同之外,还有一种癔症的认同形式,这是我们早已知道的。[409]我希望能用一些清楚的区分给你们说明两种形式之间的不同。我可以给你们讲一些有关抑郁症的周期或循环性,我保证你们会感兴趣的。因为在适当的条件下(我曾两度体验过)通过分析治疗有可能在患者神志清楚的时候阻止在同样的或相反的情绪状态中这种条件的再现。从这些病例中我们知道在抑郁症、躁狂症(mania)及其他病症中,都有一种特殊的解决冲突的方法在进行着。你们可以想象得出在这个知识或领域中还有多少需要精神分析去探讨。

我也告诉你们,我们希望有关自恋性障碍(narcissistic disorders)的分析会使我们了解一种方式,我们的自我以这种方式把不同的部分组合和构造成为整体,我们从前对这一点已做过初步的探讨。[410]从对所观察的妄想的分析中,我们已得出结论:自我有一种官能,它不断地在观察、评判和比较,并且以这种方式和自我的另一部分相互对抗。因此,我们相信患者的抱怨,认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受人监视,每一个思想都有人知道并且受到批评。这其实已给我们道出了另一个鲜为人知的真理。他的唯一的错误是把这种不舒适的力量看作是某种他自己很陌生的,存在于他自身之外的东西。他真实地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已创造出一种理想自我(ideal ego),他在自己的自我中觉得有一种官能的界尺,可利用这种理想自我来测量他的实际的自我和一切活动。

我们也相信这种创造带有自我满足的意图,这种自我满足与幼时的主要的自恋有关,但从那时起便屡受干扰和阻止。我们知道这种自我观察的官能就是以前所称的自我稽查作用[411]或“良心”,就是夜梦中表现为对不道德的冲动的抵抗。如果这种官能从被监视的妄想中分离出来,我们就能知道它起源于父母师长及社会的影响——即与这些模范人物的认同。

这些是精神分析应用于自恋神经错乱所获得的一些发现。无疑,这些还很不够,并且它们还欠准确,它们只能从建立起来、熟悉的新领域中获得。之所以能产生这些结果是因为使用自我力比多或自恋力比多的概念;由于有这些概念的帮助,所以我们能够将移情性神经症方面的结论推广到自恋性神经症。然而,现在你们可能会问是否自恋性神经症及精神病的所有一切失调都可以用力比多来进行解释,是否疾病的发展都是由于精神生活中的力比多因素,而与自我保存本能的失常完全无关。女士们、先生们,在我看来这个问题似乎不需要马上回答,并且更重要的是现在做出判断时机还不成熟。我们可以充满信心地把它留待将来科学工作的进步来解决。那时一定能够证明:致病的力量乃是力比多冲动特有的,所以,力比多理论无论是“真性”神经症方面或是最严重的人格障碍方面,都可以获得胜利。我们毕竟知道力比多的特性就是不屈服于现实和必要性的支配。但我又认为自我本能在此也有联带的关系,既然力比多有致病的情感,那么自我本能的机能就不得不因此而受到扰乱。即使我们发现在严重的精神病中自我本能自身是首要的受害者,我也不认为我们研究的方向会因此而失败,无论如何,将来会给你们回答的。

然而,让我们再次暂时回到焦虑问题,来说明我们前面所留下的模糊不清之处。我曾说过焦虑和力比多之间的关系很明确,但难以与下面的假定相调和:面对危险而发生的现实的焦虑似乎是自我保存本能的表现。但是,如果焦虑的情感不来源于个人主义的自我本能,而是来自于自我的力比多,那么,我们应如何处理呢?毕竟焦虑状态时常是不适当的,并且它愈是强烈,这种不舒适就愈明显。在这些例子中,它时常干涉那唯一的可以保存自我的行动,不论它是逃避的或是防御的行动。因此,如果我们将现实性焦虑的情感部分归于自我力比多,并且把这种伴随行动归于自我保存本能,那么,我们将会摆脱这种理论困境。毕竟你们不会深信一个人逃避是由于他感到焦虑。一个人感到焦虑并且为一个由观察到的危险引起的同一动机而逃避。经历过许多致命危险的人告诉我们,他们一点也不害怕而只是行动——如他们用枪瞄准进攻的野兽——并且,这无疑是最有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