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愿望实现了,我从催眠术中解放出来。但是随着这一技术上的改进,宣泄工作则呈现出了一种新局面。催眠术使我们看不到各种力的交互作用,现在这种作用则呈现在眼前。而对这种作用的理解,又给我的理论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患者本来已经忘记了他们内部和外部生活的大多数事实,但是,只要采用一种特殊的技术,他们便能够回忆起这些事实。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观察给这些疑问提供了详尽的答案。所有那些被遗忘的事实,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些痛苦的经历。就患者以他自己的人格标准来判断而言,这些经历或者是可惊的,或者是痛苦的,或者是羞耻的。这就使我们不能不得出这种结论:这正是这些经历要被忘掉的原因所在——也就是说,这正是这些经历没有被保留在意识之中的缘故。尽管如此,为了使其重新被意识到,就必须克服某种在患者头脑中进行抵抗的东西,必须使患者独立地进行努力,以促进和迫使他回忆。医生所要求的努力程度要因不同的患者而异。努力的程度和所要回忆的难度直接成正比。医生自己所花费的力量,很明显是衡量患者本人的“抵抗(resistance)”程度的标准。我只需把我自己所观察到的情况诉诸语言就可以了。同时,我也因此而拥有了“压抑(repression)”理论。

这样一来,我们就很容易构想致病的过程了。我们还是举这个简单的例子:在患者头脑里,先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冲动,但是接着又出现了另一种强有力的冲动与之相对抗。我们可以想象,紧接着出现的这种心理冲突,将采取下面这样一个过程。这两种能量——为了现在叙述方便,我们把它们分别称为“本能”与“抵抗”——在意识的最清晰之处互相斗争了好长时间,直到本能被否定,能量贯注(cathexis of energy)从其冲动中退出为止。这就是正常的解决途径。然而,在神经症中(由于一些仍旧不清楚的原因),这种冲突却得到了另一种结果。自我,当它第一次与这种讨厌的本能冲动发生冲突时,似乎是向后退却,它阻止这种冲动进入意识,阻止它的直接的能量释放;但同时,这种冲动维持其充分的精力贯注固定不动,我把这一过程称为“压抑”。这一过程很新奇,在我们的心理生活中,以前从未识别出与此相类似的某种东西。很明显,这是一种基本的防御机制,好比一种要逃跑的企图。实际上,它只是后来所产生的正常的罪恶感(guilt feeling)的前兆。压抑的第一个行为包含着若干进一步的后果。首先,自我被迫采取一种持续的能量消耗,即反宣泄,以保护自己不受被压抑冲动的重新攻击的持续威胁。这样一来,自我就要消耗它自己。而另一方面,此时处于潜意识之中的被压抑冲动,却能够迂回地找到释放和替代满足(substitutive satisfaction)的途径,这样便使压抑的整个意图归于失败。在转换性癔症患者身上,这种迂回途径便导致了躯体的神经支配,被压抑冲动从某个地方冲出来,这样便产生了“症状”。所以说,这些症状是一种妥协的结果,因为尽管得到了替代满足,但由于自我的抵抗,它们还是背离和偏斜了自己的目标。

压抑理论于是成为我们理解神经症的基础。关于治疗任务,我不得不采取一种新观点,其目的不再是“发泄”误入歧途的情感,而是要揭示种种压抑,并以判断行动取而代之。这种判断行动可能导致、或是承认、或是谴责以前曾被否定的东西。我不再把我的研究和治疗方法称作“宣泄法”,而是称作“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以此来表示我对这种新的情形的认识。

把压抑作为一个中心问题,然后把所有精神分析理论的全部内容都与压抑联系起来,这样做是可行的。[171]但在这样做之前,我要对一个受到争论的实质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评论。按照让内的观点,一个患癔症的女人是个可怜的生物,由于体质虚弱,她不能使自己的心理活动整合为一体,正因如此,她成了自己精神分裂及意识范围受限的牺牲品。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精神分析的调查结果说明,这些现象是动力因素的结果——也就是说,是心理冲突的结果和压抑的结果。对我来说,这一区别似乎具有深远意义,它足以结束下面这一观点的反复狡辩:凡是精神分析中有价值的东西,都只不过是从让内的思想中借用过来的。读者将会从我的论述中了解到:历史地看,精神分析与让内的发现无关。它在内容上,正好背离并远远超过了让内的那些发现。让内的著作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意思,即:使精神分析在心理科学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并使之吸引如此广泛的注意。我对让内本人一向是尊敬的,因为他的发现在相当的程度上与布洛伊尔的发现不谋而合。布洛伊尔的发现比他早,发表却比他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精神分析终于在法国也成为人们讨论的一个主题时,让内的行为却不大高雅,表现出对于那些事实的无知,并使用了一些很险恶的论点。最后,他因为下面的说法而让我看到了他的本质,也因此而毁掉了他自己著作的价值:他宣称,在谈及“潜意识”心理活动时,他并没有用这一词语指任何东西,而只不过是指一种“谈话方式”罢了。

但是,对致病的压抑以及其他一些仍须提到的现象的研究,迫使精神分析严肃地采用了“潜意识”这个概念。精神分析把一切心理的东西首先看作是潜意识的;在精神分析看来,“意识”作为心理的东西的更进一步的特性,可能是存在的,或者也可能是不存在的。这种说法自然要引起哲学家们的反对。对他们来说,“意识”和“心理”是同一个东西;他们不能设想,竟然还有“潜意识心理”这样一种荒谬的东西。然而实在没有办法,对于哲学家的这种癖性,我只能耸一耸肩而置之不理。有关冲动的频率和力量的经验(这种经验是从病理学材料中获得的,而哲学家对此一无所知),并没有留下什么可供选择的东西。对于那些冲动,人们不可能直接感知;对于其存在,人们只能像对外部世界的某种事实一样进行推测。顺便指出,这就好像人们拿自己以前经常描述其他人心理生活的办法,来描述自己的心理生活。人们毫不犹豫地认为一些心理过程属于其他人所有,虽然他不能直接意识到这些过程,而只能从这些人的言行中推测得知。但是,对其他人适用的东西肯定也适用于自己。任何人,如果要进一步论述这一观点,并从中推导出以下观点,即某人自己的潜藏于后的过程,实际上属于一种第二层的意识,那么,他将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他根本不知道其为何物的意识概念,即“潜意识的意识”(unconscious consciousness)——这个概念当然绝对不比“潜意识心理”(unconscious mind)这一假设更好接受哪怕是一点点。另一方面,如果有人像其他一些哲学家那样宣称,他准备考虑一些病理学的现象,但是潜藏于这些现象之下的那个过程不应该被描述成心理的(mental),而应该被描述成“类心理的”(psychoid),那么,这一见解上的差异就退化为一种毫无意义的文字之争了。即使如此,如果为了方便起见,还是应采用“潜意识心理”这一表达法为好。至于进一步地追问潜意识的最终本质是什么的问题,同那个关于意识的本质是什么的老问题一样,既不明智也无裨益。

如果要想简洁地解释精神分析如何又对潜意识进行进一步的区分,将其划分为严格意义的前意识(preconscious)和潜意识两种,可能要更困难一些。对此,我想只要指出以下一点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即:对于那些作为对经验之直接描述的理论,补充以各种假设,而这些假设的提出,是为了便于对所观察到的经验材料进行处理,但它们本身又是与那些不可能成为直接观察主题的事情有关的,这乃是一个合乎逻辑的科学推理的过程。那些较古老的科学,就是采用了与此相同的过程。我试图把心理机制描述为由许多“机构”或“系统”所构成,其间的相互联系用空间术语来表示,这种空间关系当然并不意味着与实际的大脑解剖有任何联系。(我已将这种方法称为心理地形学方法:the topographical method of approach。)潜意识的进一步划分就是这种尝试的一部分。诸如此类的认识是精神分析的理论上层建筑结构之一,其中的任何部分,只要证明是不妥当的,便马上可以放弃或改变而毫无损失或遗憾。但是,还有许多更接近实际经验的东西有待于描述。

我已经提到过,我对于神经症的那些沉淀于下和深藏于后的起因的探究,越来越经常地把我带到患者的性冲动及其对性冲动的抵抗这两者之间的冲突之中。在我研究性压抑深置于其中、作为被压抑冲动的替代的症状也起源于其中的致病情境的过程中,我被越来越深入地带回到患者的生活历史之中,直到追溯至童年之始。探究人性的诗人和学者一直都在宣称的东西证明是正确的:早期生活阶段的印象,虽然大部分难以回忆,但在个人成长方面还是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尤其是给后来发生的任何精神失调埋下了心理倾向的种子。但是,由于这些儿童时期的经验总是与性的激动以及对此激动的抵抗有关,我于是发现,我面临着“幼儿性欲”(infantile sexuality)这一事实——这又是一个新异的东西,也是一个与世人最顽固的偏见相抵触的。儿童时期被看作是“纯洁无邪”、没有性欲的时期,与“性欲”恶魔的斗争被认为直到动乱的青春期到来时才开始。像这样的在儿童身上不难发现的偶然的性活动,被当作堕落、或早熟学坏、或一种怪异的天性反常而遭到压制。在精神分析的所有研究成果中,几乎没有一个能像下面这一主张那样,遇到过如此广泛的抵触或者引起如此大的愤慨,即:性功能在生命初期便开始,甚至儿童时期便有一些重要迹象证明它的存在。但同时也应该指出,在精神分析的研究成果中,还没有一个能像这一发现那样能够如此容易和彻底地得到证实。

在进一步探讨幼儿性欲这一问题之前,我必须提到我曾一度犯过的一个错误。这一错误可以说险些给我的全部工作带来致命的后果。在我当时所使用的那一技术程序的影响下,我的大多数患者在回忆中都提到他们儿童时期的一些情境,在这些情境之中,他们在性方面曾经受到过某个成人的引诱。对于女患者来说,引诱者几乎常常是她们的父亲。我相信这些叙述,因此我推测,我已经从这些儿童时期性引诱的经历中,发现了后来所发生的神经症的根源。一些病例增强了我的这一信念。在这些患者身上,这种和父亲、叔父或者哥哥的关系,一直继续到其记忆力可以被信赖的年龄。如果读者倾向于对我的轻信摇头不信,我不能完全怪罪他们,虽然我可以辩解说,在当时,我是有意把我的批评能力搁置一边,以便对这类天天引起我注意的许多新奇之事保持一种不存偏见和易于接受的态度。然而,当我最终不得不认识到这些引诱情境根本没有发生过,它们只不过是我的患者编造出来的幻想,或许是我自己强加给他们的东西的时候,我一度完全茫然无措了。[172]我对自己的技术及其研究结果的自信,也同样遭到了重重的一击。毋庸辩驳,我是用一种我认为正确无误的技术方法而得出这些回忆情境的,其主题无疑与那些作为我调查工作之开端的症状有关。当我重新振作起来时,我才从我的发现中得出了正确的结论,即:这些神经症的症状并非直接和实际事件相联系,而是同那些愿望中的幻想相联系,而且,就这些神经症来说,心理现实要比物质现实更重要。就是到现在,我也还不相信,是我把那些引诱幻想强加给了我的患者,是我把这些引诱幻想“暗示”给了他们。事实上,我第一次发现“俄狄浦斯情结”(亦译“恋母情结”,Oedipus complex)是偶然的,这一情结后来表现出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但是到当时为止,我并没有辨认出它是以幻想作为伪装而出现的。加之,儿童时期所受的引诱在神经症病源学中仍起一定作用,尽管作用比较小。但是现在证明,那些引诱者往往是一些年龄较大的孩子。

于是,大家可以看出,我的错误与一个人在下面这种情况中所犯的错误属于同一种性质:他相信,关于早期罗马的国王们的那些传说故事(如利维所讲述的那些故事),是在历史的事实性意义上真实的,而不是从这些故事的传说性质来理解这些故事——这些传说性质的故事,乃是对关于那些不重要的、或者偶然情况下可能是不光彩的时间和事件的记忆的一种抵抗。这个错误一清除,研究儿童性生活的道路便打通了。这样便有可能把精神分析应用到科学的另一个领域,并把其资料作为发现一些生物学新知识的一个工具来使用。

根据我的发现,个体生命一开始,性功能便存在,尽管起初它隶属于那些其他的生命功能,直到后来才从中独立出来。在它变成我们所熟悉的、成人的那种正常性生活之前,它必须经过一个长期复杂的发展过程。它的开端表现在那种包括所有组元本能(component instincts)活动之中。这些本能组成成分有赖于身体的性感区(亦译“性感带”,erotogenic zones,其中有些是以一对相反的冲动形式而出现的(例如:施虐癖和受虐癖,或者暴露癖和偷窥癖)。在寻求快乐的过程中,它们彼此独立行动,并且就在这同一个人自身寻找绝大部分的目标。所以,性功能在一开始时是非中心化的,主要是“自淫”(亦译“自体性欲”,auto-erotic)。后来,综合开始出现,以“口腔”占统治地位的第一结构期先出现,接着便是“肛门”期,只是在第三期终于到达之后,方可确立阳具的统治地位,于是性功能便开始为生殖目的服务。在这一发展过程期间,这些不同的本能组成成分的一些要素,都被证明与这个最后的生殖目的没有关系,因此便被搁置一旁或者转为他用,而同时另外一些要素则离开它们的原有目标而被归入生殖器组织之中。我把这种性本能的能量叫做“力比多”(libido),这个名称只属于这种能量形式。接着我又被迫推测:“力比多”并非总是顺利地通过其规定的发展过程。由于某些本能成分力量过强,或者某些包括成熟前性满足在内的经验,“力比多”在其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关节点之处可能发生固着(亦译“固恋”,fixation)现象。如果后来发生了压抑,“力比多”便流回到这些关节点之处(这个过程被描述为“倒退”,regression),而这种能量正是从这些关节点之处以一种症状的形式突破而出。后来情况更加清楚,固着点的那一定位正是决定那种神经症选择的因素,即它决定后来的那一疾病的表现形式。

在心理生活中起着相当重要作用的那种获得某一“目标”的过程,其发生与“力比多”的组织化过程息息相关。在“自恋”阶段以后,男女两性的第一个爱恋目标均是其母。首先,小孩似乎很可能不能把母亲的营养器官同他(她)自己的身体区分开来。后来,还是在婴儿期头几年,这种“俄狄浦斯情结”联系便确定下来:男孩将其性欲愿望集中在母亲身上,把其父亲当作竞争对手,发展对其父的敌意冲动,女孩也采取一种类似的态度。[173]“俄狄浦斯情结”的所有不同变异和结果都很重要。人类的先天两性体质,使其自我感知并增加同时活动趋向的次数。儿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不清楚两性间的差异。在这一“性探索”阶段,他们创造出一些典型的“性理论”。由于这些理论的创造者自身生理发展的不完善所限,因而这些理论是一种真理和谬误的混合物,并不能解决那些性生活问题(那一斯芬克斯之谜,即婴孩从哪里来的问题)。这样,我们便会清楚,一个小孩的第一个选择对象是一个乱伦的对象。我描述过的这一整个发展过程很快便过去。男性性生活的最显著特征是其二相发作。发作有两次高潮,中间有一间隔期。第一次高潮是在四岁或五岁时达到的。但从那以后,这一早期性欲的全盛期便宣告结束,那些表现如此强烈的性冲动被压抑所征服。接下来便是潜伏期,这一时期一直延续到青春期,在此期间,对道德、羞耻和厌恶的“反向形成”(reaction formation)得以确立。[174]在所有生物中,似乎只有人才表现出这种性成熟中的二相发作,这也许是决定人的神经症心理倾向的生物因素。在青春期,儿童早年的那些冲动和对象联系又苏醒过来,其中就有其“俄狄浦斯”情结的情绪联系。在青春期性生活中,那些早年的冲动和这一潜伏期的抑制(inhibition)之间出现斗争。在这之前,在儿童处于其幼儿期性欲发展的最顶峰期间,一种勉强称得上的性器组织被确立,但只有男性性器发挥作用,而女性性器则仍然暗藏如初(我曾把这一阶段描述为阳具主导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两性间的差异不是用“男性”或“女性”这样的词来表述,而是用“有阳具”或“被阉割”来表述。在此之上所出现的阉割情结(castration complex),对于性格和神经症的形成同样都具有最重要的意义。

为了使我的这一关于人类性生活的发现的简要叙述更加明白易懂,我把我从各种不同时期所得来的结论汇集在一起,通过补充修改,将其编入我的《性学三论》的连续各版之中。我希望大家将会很容易地理解我对于性欲概念的扩展(这一扩展已得到大力强调,并且引起了如此强烈的反对)的实质。这一扩展具有二重性:第一,性与其最密切的联系物生殖器相脱离,而被看作一种更易理解的身体功能,追求快乐是其第一目的,其次才是为生殖目的服务;第二,性冲动被视为包括所有那些只是深情的、友好的冲动在内,可用“爱情”这一意义最模棱两可的词来表示这一用法。然而,我并不认为这些扩展是革新,这只不过是恢复原意,这意味着去掉了对我们乐于被引诱而陷入其中的这一概念的一些不适当的限制。

性欲与性器的脱离,使得我们能够把儿童和性变态者的性活动带入与正常成人性活动相同的领域之内。儿童的性活动迄今为止完全被忽视了,虽然人们对性变态者的性活动已有所认识,但伴随这种认识的是道德上的愤慨,而没有对此现象真正理解。从精神分析的观点来看,甚至最怪癖和最使人讨厌的性变态行为,也可以被解释为摆脱了性器主导地位之影响的那些性欲本能组成成分的表现。此刻它们独立地寻求快感,好像处于“力比多”发展的最早时期一样。这些性变态行为中最重要的同性恋几乎不应该被这样称谓,它可被追溯到全人类体质中的两性倾向及男性阳具占主导地位阶段的后效作用上去。精神分析使我们在每个人身上都能指出这样或那样的同性恋对象选择的痕迹。如果说我曾经把儿童描述为“多形性变态”(polymorphous perverse)[175],那么,我只是在使用一个已经普遍流行的专门术语,这个术语并不暗含任何道德判断。不管怎么说,精神分析与这种价值判断没有关系。

我关于性欲这一概念的所谓第二点扩展,在精神分析调查所揭露出的这一事实中找到了自己的正当理由,即:所有这些感情的冲动最初具有一种完全的性本能,但这种性本能在其目的上受到压制或者得到升华。这些性本能可能被如此影响和转移的那种方式,使其能够被应用到各种文化活动之上,它们确实对这些文化活动做出了最重要的贡献。

我关于儿童性欲的惊人发现首先是通过对成人的分析而得出的,但是后来(约从1908年起),通过对儿童的直接观察而充分完全地使这些发现得到证实成为可能。[176]事实上,查明儿童的有规律的性活动是如此容易,以致人们不禁惊奇地要问,人类是怎样成功地忽略了这些事实,并且把这种充满希望的儿童无性传说维持了这么长时间。这一惊人事实肯定与遗忘症有关,这种遗忘症使大多数成人隐瞒了自己的幼儿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