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申吸食鸦片之禁令
林则徐对于输入鸦片之外人,及买卖鸦片之中国人,使陷于穷窘之地,复排击英人国法判决之要求,最后停止英国船舶于广东港外,以不肯署名盖印于证书为口实。其态度如此,战争之来,终不能免,彼亦早知之。彼曾云:“余等毫不畏战。”于是对于国内,竭力禁止吸食鸦片。一八三九年七月六日出示,以十八个月为限,断绝鸦片,违者处死。又翌年五月,由广州府所发之告示,警告广东地方之人民,犹豫期限,以一月十七日为止,城门之外设置惩治监多处,专办鸦片罪犯。九月二十七日,林则徐又发布告,述期限之日渐少,犯罪者之死期将至,以促人民之猛省云。
永久杜绝英国通商
于是问题告急矣。一八三九年(道光十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叶利我妥发通告,禁止英船入广东港。二十六日,林则徐又发命令,十二月六日以后,不许英船入港。翌年一月五日,宣言英国船舶,及英国并其附庸诸国之生产物,永久不许入港。然实则英国之货物,隐于局外中立之幕中,依然输入,亦无从禁止也。
林则徐书法
开战前英国与澳门之关系
英国货物,依然由英船运来,不能公然输送广东,长置船中,又受莫大之损失。于是叶利我妥于一月一日,致书葡国澳门知事,谓因与中国人断绝贸易,请纳普通市税,允许英国货物运至陆上,以便贮藏。知事答云:中国当局者,无论国内何处,不许英国货物上陆。若英人上陆,必视为在葡萄牙人拥护之下,实不敢负此责任云。二月一日,道台贴布告于澳门各处墙上,逮捕叶利我妥及指名之五英人,此五人皆携带妻子欲永久住该地者。二日后,风传中国兵若干,私入澳门,将行逮捕叶利我妥,请葡萄牙行政部派军队护卫,又被拒绝。翌日,英国军舰海安新斯,驶入港内,大召中国人、葡萄牙人之物议,遂由中国当局之抗议,斯米斯承诺将此船退去。五日,澳门之中国兵退却;六日,海安新斯号亦退却。
英之通商由局外中立者继续
二月十二日,广东发布十二月二十九日之敕令,林则徐由钦差大臣转任为广东总督,英国通商之永久禁止,愈以确实。并命其调查英货由局外中立者,暗中贸易与否;中国商人等,购求鸦片输出金银与否;又茶与大黄,有人供给英人与否。敕令由广东税关布告,其执行则在公行员之手。实际言之,不过一死文字而已。在此际中立的通商,照从前实行,而以美国领事之斡旋为多,故为己为人之美国通商,曲意求全,并无阻碍,承前继续。彼等除本国船舶外,兼用英船二艘,惟不用英旗,而以丹麦之国旗代之,无论合法之通商,与代英人之通商,常用此二艘焉。四月二十五日,美国商人送请愿书于两广总督,谓广东之封锁,由英人所为之结果,与美无涉,请美船直航黄埔,许可开舱。总督答此请愿书,并谓英人之行封锁,实为谬见,胆大妄为云云。
叶利我妥得英政府承认后之行动
叶利我妥五月二十九日送书本国,报告自己与外国人等受强制的监禁,鸦片交出之情形,及英商出境,禁上英船入港等事。情事既已如斯,于是前者拿皮楼所谓采用敏活政策之时期已至,带威与鲁滨孙,请英政府以正式发表其政策。英政府遂决定一切行动,负完全责任,使清政府对于过去须赔偿其损失,对于将来须保证其安全。至九月末,英政府承认叶利我妥之处置,任命其甥佐治叶利我妥提督,同为全权大使。
佐治叶利我妥(1784~1863),今通译乔治·懿律,英军侵华全权委员,兼英国远征军海陆联军总司令,义律的堂兄。文中称“其甥”,不确。
佐治叶利我妥之东来
此冬季及春季中,英船泊于九龙西面近广东内海之沿岸,船中搭载多数商人及其家族。十一月十三日,诸船在九龙方面,为炮所击,幸无大损害;至四月末,豫料应候之西南风将来,急下水门,然在此又为十余艘火船所袭云。自六月二十一日起,英国军舰及运送舰渐到。二十二日,司令官不烈马发布告二通:其一,二十八日及以后确定封锁广东港及河口;其二,指定商船停泊于急水门与马港之锚地。此时英军游弋中国海之兵力,计军舰十六只,上有大炮五百四十门;武装汽船四只,军队输送船一只,运送船二十七只。尚有兵器完备之军队四千人,巴烈大佐为陆战队之司令官,提督佐治叶利我妥,为海陆两军之总司令官。
鸦片战争中的海战
宣战与悬赏及其评论
两广总督林则徐,照例布告宣战,捕获英船或破坏者赏,生擒或杀戮英国士官兵卒者赏。捕获军舰者,船中一切,准归其所有,唯弹药、枪炮及舰中之鸦片,须纳于官。此外赏金甚多,获大炮八十门之船赏现金二万先令,以下每减一门少百先令,以此类推。捕虏海军司令官者赏五千先令,以下每一级减五百先令,能杀此等人者,与以上述之赏金三分之一。捕虏英水兵、英兵、英商人者每一人百先令,杀一人四十先令,印度兵及印度水夫准此。捕虏中国人之谋反者赏百先令。战局渐进,中国人之感情,愈觉激昂。一八四○年(道光二十年),二月二十五日,广东知府发布告,更加以最激烈之击刺焉。
占领舟山岛
英国之兵略,首先实行堵塞广东河,其所执之第一手段,凡防御此河之物,悉破坏之。然英国之训令,命其向北部地方活动。佐治叶利我妥提督与叶利我妥两全权委员,六月三十日,向此方面出发。七月六日,到浙江省舟山岛之定海;四日,不利马提督劝告定海降伏;五日,占领之。在此地之中国人,全无抗战之准备,定海知县姚怀祥、典史全福死节。而此时又出英、清两国间之争点问题,即巴马斯统卿有一函致清政府,拟由清国官吏转交,以快走舰一只,送书至厦门。七月二日至其地,小艇树立白旗,中国人以为敌艇,即开炮击之,快走舰应战,炮火相交,而书函不能送达。按英人之记事,战争自始至终,遭遇一困难事,即用白旗休战,中国人尚不知有此新规则是也。高级将校时与以相当训示,而下级将校往往忘其适用,至不能遵守。对于白旗开炮,英人大起激昂,恰如英人攻击炮台,不由防备之正面,而由侧面攻击,中国人目之为卑劣行为,有同等之愤激也。七月十日,至宁波,宁波对于白旗,以相当之敬意迎之,持函者亦受礼遇,惟照录一份,拒绝其函云。二全权委员,实行封锁宁波及扬子江口,然后于七月二十八日,赴白河河口,八月十五,天津之直隶总督琦善始接受此函云。以后英国舰队之配置及任务如下:北直隶湾以备大炮百八十门之船五只,及汽船一只,封锁之;有七十四门之船一只,在定海搁浅,正在设法出险;有三十八门之船二只,封锁扬子江口;有四十六门之船二只,封锁宁波;有七十四门之船一只,封锁厦门;有百零二门之船四只,及汽船一只,封锁广东河口。
定海鸦片战争抗英烈士墓
琦善与叶利我妥谈判
琦善与英国全权之会晤
八月二十七日,英国舰队向大沽炮台,准备强行通过,适琦善之受书后,述二十四、二十五(日)曾两次遣使,因其地并无一船,故未早达;并言总督因官职上、境遇上之关系,不能至海上访问正全权委员佐治叶利我妥,请副全权委员叶利我妥上陆会面。于是于八月三十日会见,以相当之尊敬,迎叶利我妥,议论纵横,不肯相让。于是不得不进而照会北京,再以船数只遣往北京,然此等船于九月十二日下白河归来,协定谈判在广东之地举行,因其地为解决一切纷扰之处,事实上之真伪,在此亦易明确故也。英国二全权委员,先报知琦善,不再执攻击之行动,以九月十五日,去白河,归舟山;九月二十八日,抵定海。林则徐即以是月免两广总督,贬往伊犁。
镇江休战之宣言
十一月六日,舟山之布告,述镇江一带地方休战,已得南京总督之同意,钦差大臣伊里布所来之通信,亦皆倾向于平和。英国全权委员,十一月十五日去舟山,二十日抵澳门,于是此两人乃以飞函致琦善。时琦善为钦差大臣,对于广东一切事件,为皇帝之代表者。二十一日,叶利我妥将此书状,以竖白旗之汽船送至虎门,虎门炮台不问其有白旗与否,以炮击之,复持还澳门,经其他中国官吏之手,始送达于琦善。彼即时回信,并言关于使用白旗,已发训令云。寻佐治叶利我妥以病辞职,叶利我妥一人为全权大使。
香港割让之要求与开战
林则徐之政略,无论何事在使英人默从,琦善乃不然,彼以此项政策为不适时宜。彼意以兵力防御英人攻击为必要,英人如有要求,可于谈判之际主张之;更进言禁止鸦片通商,不可采暴压手段,宜以旷日持久之策,使英人倦怠。于是于十二日从事谈判,然其后究为英人所拒绝,叶利我妥不稍让步,谈判至香港割让之一点乃破裂。琦善则以割让帝国之领土,不能得皇帝之裁可;叶利我妥则欲以香港为英军作战之根据地,主张甚烈。议论不能一致,于是又准备开战。西纪一八四一年(道光二十一年)一月七日,虎门之外侧及穿鼻大角头之炮台,悉被英军占领,八日,英军准备攻击虎门诸堡砦,适接休战之命令,于是再开谈判。
草约之盖印
一月二十日,叶利我妥布告条项如下:
英帝国全权大使,与大清帝国总理第一回协定之结果,记之于下:
第一,香港之港及岛让与英国,商业上交纳清国正当税,如在黄埔所行之时,此地亦然。
第二,归六百万元之偿金于英政府,当交一百万元,其余陆续付至千八百四十六年止。
第三,两国之间公事上之直接交际,有对等之资格。
第四,广东港之通商,于清国新春十日以内开放,黄埔亦行贸易。
英政府否认草约
英政府对于全权大使之行为,不肯承认,巴马斯统卿,报于维多利亚女皇曰:
叶利我妥殊属轻视本国之训令,英国舰队完全奏功之时,彼反承认此等不利益之条件。清国交还鸦片之赔偿数,不足鸦片全体之价格;对于远征军之费用,及破产洋行员之负债,英人居留中国之完全保证,均无着落。就舟山岛言之,据前此报告,谓俟偿金全部还清时始行退去,今已遽行退去,岂非轻举而不信任乎?香港让与,尚加交纳诸税之条件,此岛尚可云完全为英有乎?
维多利亚女皇
四月三十日,英国阁议,决定以下诸条项,即英政府不能承认此条约,对于过去之损害,要求多数偿金;对于将来之通商,要求十分保证;再占领舟山;召还叶利我妥,以璞鼎查(Sir Henry Pottinger)代之是也。
璞鼎查(1789~1856),英国殖民者,鸦片战争时英国侵略军全权代表。历任首任英国驻华公使兼香港总督、好望角总督、印度马德拉斯总督等职。
叶利我妥对于草约意思
叶利我妥之意见,以为通商继续,则被封锁之二万吨之船舶,可得三千万镑之茶,英国财源中,得收入三百万镑之税金。广东平和通商,从此可以维持,无论何处,亦可消灭敌意。至于远征之费用,概算似失之多。至于洋行员之负债,以压迫手段使其即时交付,未免不得当,宜照已定之契约任意交附可也。此时所执之良策,即在保持香港,集注英国之利益于此地耳。
清廷否认草约
草约缔结之际,有归还穿鼻炮台、撤去舟山军队之约,同时清国更交出捕虏云。一月二十三日,以钦差大臣发署名盖印之布告,香港于二十六日,正式归英人所有。叶利我妥乃于二十九日,对香港行政厅发出布告,宣言在此地之清国人,由清国之法律习惯支配,但除拷问之刑;又云,在此地之英人及诸外国人,受英国法律保护之下。二月一日,又发布告,清国人居住香港者,作为英国国民。草约之实行者,不过以上数件,而通商本应于二月一日开始,然密云不雨,倏已逾时。此由中国人对于英人之草约,颇不满意,所得者小,而割地偿金之所失者大;且不法之鸦片贸易,非但不得压制,反许其再行通商。此最足以助开战党之气焰,而得多数之赞同者也。先是道光帝本无和平之意,特以九月十七日,受北部英国远征军之影响,始有讲和之敕令,任命琦善为交涉委员长;及一月六日,更发敕令,命其兼理浙江军队、广东军队,并命将来外人所有请愿,悉行拒绝,是即交涉破烈之导机。此外尚有命令,谓海岸无论何地,可以开始战争。琦善以为维持广东秩序之手段,应因时制宜,从前主战政策,似不可用。奏报至而道光帝不信,一月三十日,罢琦善及伊里布,以宗室奕山为靖逆将军,尚书隆文及湖南提督杨芳为参赞大臣,命赴广东,剿办洋夷;且召集湖北、四川及贵州每地方各二千之兵,命其急赴广东,实行剿办云。
战争之再开及虎门炮台之占领
广东之开战党,雄心勃发,密事准备,已为英人所知。叶利我妥屡次欲由中国官吏,获得平和之保证,其结果仍不能不能兵戎相见,二月二十日,司令官不利马率其部下船,进入虎门水道,战争遂于二十三日起。当时对于捕获英人之悬赏金,知事又有布告。二月二十六日,虎门诸炮台,归英人之手,捕虏数百人,击溃诸方面之敌人;而英军报告,此役并未死伤一人。是日,司令官亦发布告,商船可往虎门水道,河内之障害确已除去,战舰即时前进,破坏黄埔之下之一炮台,肯不利期号(当时中国所有)亦被爆裂,击散四十艘之武装艇队。三月二日,英舰竟进泊广东焉。
虎门海战图
通商再活
当时已到广东者,独湖南提督杨芳而已。三月三日,持休战旗访英国全权大使,再开媾和之交涉,于是休战三日。此交涉毫无结果,惟有关于广东问题仍须通知北京之提案而已。三月六日,萨叶果将军(General Sir HughGough)占领一堡垒,于是叶利我妥布告,以后如有敌意之行动,广东市必全受祸。三月十六日,休战旗受清国军之炮击,故英船又开始运动,十八日,占领商馆地。叶利我妥与杨芳,约定休战二十日。广东再开始通商,清国政府所课之税金如故。
萨叶果(1779~1869),今通译郭富或卧乌古,鸦片战争中英国侵略军陆军总司令。1841年3月抵广州,率英国陆军,在广州以及东南沿海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四省各地进行侵略,直至1842年8月《南京条约》签订。
战争再起
四月十四日,大臣奕山与隆文至广东,官吏之敌忾心,更行激烈。叶利我妥送书当局,诘其经营战备,不得结果,于五月十日赴广东。十七日,起海陆军势之行动。二十一日,英军至距广东市十哩之地,彼等又下外国人等悉去此地之令。午后十一时,中国人炮击商馆前面河中之英船,战斗又于兹开始,继续数日之间。此时七十一艘之武装艇队悉被破坏,有炮六十门之海岸炮台,亦为所夺取。英军渡河而南,向市之北方侧面进行,所以执此行动者,防清兵及暴徒等,入商馆地恣其劫掠也。二十五日早晨,英军占领防御北面之炮台。二十七日,英军合步兵、炮兵二千三百九十五人,将开始攻击城市,适其时草约缔结,进军之势于是暂止。
草约之盖印
中国当局者与叶利我妥,缔结草约,由以下五项而成:
第一,奕山、隆文、杨芳三人,及广东所属以外之军队,悉于六日以内去广东,可往六十哩以上之地。
第二,于一星期以内,交纳英国六百万元,二十七日日没前,先交一百万元。
第三,偿金悉交出时,英军弃虎门水道退却,以河之内部为始,其余一切之堡垒地,一概归还。
第四,对于商馆及西班牙二樯船比耳别诺号之破坏,赔偿损失。
第五,广州府知府(谈判者)由前记三名总督满洲将军及知事之连署,得发生十分之权力。
被英国占领后的香港
清国军队与广东市民,免为捕虏,广东省城免为敌所占领,岂不甚善?然傲慢自大、反复无常之行为,无论如何之手段,亦不能压服之也。广东地方官吏,入报朝廷,尚云驱逐外人于广东城以外;至于本国之弱点,并无拒绝英人要求之实力,则暂时讳而不言。时英军急欲得偿金,故退至虎门之外,而广东人对于外国人,个人互存敌意,又种将来纷扰之因矣。
香港为自由港
斯时英国已组织香港行政厅,四月三十日,公布关于英商到港之规则;六月二十二日,特派穷斯统为殖民政府监督。六月七日,叶利我妥发布告于广东及其他中国各地之英商曰:“英商人及英船至香港,可行自由通商。商人在此地,可受英国高级官吏十分之保护。又香港在大清帝国之海岸,不纳丝毫输出入税。”六月十四日,香港之土地,命以免役租竞卖。其地区总计三十五,广四十一万七千二百平方尺,卖三千零三十三镑。男爵璞鼎查大佐,八月十日至此地,为英帝国之唯一全权大使,又为英国通商之主务监督,与在东印度之英海军司令长官海军少将把加协力就任。把加为指挥英海军之便,亦来此地。叶利我妥与不利马提督,由陆路返英。
把加,今通译巴夏礼。
璞鼎查之东来
巴马斯统卿于一八四一年(道光二十一年)训令璞鼎查曰:“全权大使,虽有决定一切之权,然若将来有强使服从我要求时,却不可反对或妨止海陆军之行动。”巴马斯统卿更训令曰:“一到清国,收得军队以后,其第一着之处置,即照叶利我妥草约,已经撤兵之舟山再占领之可也。”英国政府之意旨,在调查应行要求赔偿之细目,如英国民之安全,英国通商之扩张,香港之让与,通商诸港商馆之设置等事皆是;香港在富源地上有如何之资格,更须研究。而在此英国所有地,征集清国商人之关税与否,议论不一。巴马斯统卿引证前例,赞成征集关税之义,谓可以发展殖民地之通商也。璞鼎查由伦敦出发之际,更受巴马斯统卿之训示,大略如下:据闻一月之草约,清国皇帝不肯承认,由二月至四月,已对广东省城进兵。我英国宜保持香港,占领九龙角,或以之为中立地,以待清帝之批准云云。
璞鼎查像
通商依然行于广东
璞鼎查以其就任之义,通报广东地方官吏,命其秘书莫加穆少佐持书至省。广东官吏以广州府知府为代表,八月十八日往澳门,对于英国全权大使致敬意。然璞鼎查在亚洲甚久,知知府之官阶远逊于己,遂拒绝其谒见,委托莫加穆少佐与知府会面。此时及此数月之间,又发生此后五十年现出之状态,即清帝国或有一部分与英国公然开战,他之部分则仍旧通商是也。而由英国官吏等所禁止其国人者,即武器输入一事。因英国普通商船,输入武器于澳门,名义上卖于葡萄牙人,事实上以清国人为目的也。
莫加穆,今通译麻恭。
占领厦门、定海、宁波
璞鼎查以小部队之兵士与战舰五艘,留守香港,八月二十一日,以有炮三百二十门之战舰十艘,有炮十六门之汽船四艘,及陆军二千五百十九人,向北方出发。八月二十六日,占领厦门,留兵守此港内面之鼓浪屿。九月五日,更北进至定海。定海自三月撤兵以来,筑成坚固之要砦,至十月一日,又为英人所占领。镇海虽有中国兵顽固抵抗,十日,遂陷之。宁波绝无抵抗,十三日,占领之,钦差大臣裕谦死节。英军以宁波为中心,又焚掠余姚、慈溪两市。一八四二年(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十日,扬威将军奕经为将,以一万二千之兵,攻击宁波及镇海,为英军所击退。英军转守为攻,三月十五日,又于慈溪击破八千或一万之清军。
镇海口海防布置战守情形图
英人组织香港行政部
璞鼎查一月下旬还南方,一月二十七日,以通商上主务监督的资格,由澳门赴广东。二月十六日,宣言曰:“香港及定海,以后可视为自由港。此二港无论对于何船,以后不得课关税及他税。”由是法国旗及美国旗,均以一八四二年,复揭于广东。中国此时广东通商较前盛行,赋税比从前更重。至于政治上之形势,中国人由自己方面着想,甚不满足,即一八四一年五月休战事情之下,觉封锁更加强固,且英海军捕获清国之船,先后亦不少焉。及一八四二年二月一日,璞鼎查禁止捕获,已经捕获者仍各还附,然中国人蔑视草约之条件,仍抱不平。至十月,广东之防御军编成,广东河中之障害工事早已着手,至十二月完成。此工事以数千吨之石,投诸河中。广东附近建设五座新堡垒,备以四吨重之炮,防备军达三万人。
英之难船被屠于台湾
一八四一年九月,运送船拿不达号在台湾海岸遇难,在船之英人,除船长、运转手及英国第五十五联队所属之将校一名、下士卒十七名,乘所用之小艇而去外,尚余印度人二百四十人(内百七十名担架夫,七十名水夫)溺于波中,中有二人生还,其余或溺死、或饿死;或者至翌年八月,为台湾之清国官吏所杀,约百五十人。又翌年三月,二樯船安号,亦于台湾海岸破船,乘船者五十七名中,十一名得免,二名饿死,其余四十四名,为清国官吏所杀。
拿不达号,今通译纳尔不达号。
英国增发援军
英国政府于一八四一年九月下旬,一切处分,皆委托全权大使决定。印度政府受英政府之训令,将可用之海陆军,集注于新加坡,其目的在遮断清国内部之交通,务必速往以压迫主要之地点,使清国政府订结满足之条约。此指定之地点,即在镇江,此地为扬子江东西分走之水路,有通南北之大运河交叉之。故在镇江封锁此大运河,又封锁扬子江之江口,停止输送于此地之米谷,首都所在之北部地方,与南部地方商品之交换,因此可以阻止焉。英国援军为海军与陆军,其海军则有炮六百六十八门之战舰二十五艘,有炮五十六门之汽船十四艘,病院船九艘,尚有测量船及其他之船,运送船尚不在内;其陆军则炮兵以外,步队一万人以上,香港(一联队)、厦门、定海(一联队)及镇海有强固之守兵。七月二十一日,攻击镇江,凡将校下士,总计六千九百零七人。
安号,今通译阿纳号。
乍浦之激战
英由宁波进军,六月中集合于吴淞;此时全权大使尚在香港。五月十八日,占领乍浦。此际副都统长善统率之兵,约八万人,中有千七百人,系北来之满洲兵。英军始与满军战,满军抵抗,英人甚服其勇;更可惊者,满人在其所立之地,一步不退,敌不杀彼等,则彼等遂自杀。据某英人之日记,言彼等见战不利,至此或发狂而自杀,实可战栗。家族亦然,妇人先杀其子,投之于井,而后自行投井;夫缢其妻,或毒杀之,而后自断其喉云。此战英军死者九名,负伤者五十五名,清兵之负伤者,在千二百人至千五百人之间。英军中收容之清国负伤兵及捕虏,待遇恳切,伊里布对英人致感谢之辞,前在舟山捕虏之英人十六名及印度人,亦一概放免焉。
吴淞炮台遗址
上海、镇江之占领及满洲兵之全覆
在乍浦之英军,六月十三日,与舰队共到吴淞;十六日,与炮台战。战法变化不一——即清国人所谓卑劣之行动,向侧面攻击者,遂使诸台所备二百五十三门之炮,全行无用。十九日,英军占领上海,并无抵抗。于是援军至,相合而向镇江前进。守镇江之兵约九千人,在距市五里许之地列阵,其外满洲兵千六百人,又加以八百之中国兵,在城壁之内;英国陆上攻击军,凡六千九百零七人。如此庞大之清帝国,于其国内战略上要害之防御,只有如此之兵数,可证其军略之疏忽。然满洲兵于此处先行抵抗,颇足发挥其伟大之精神,尝于五月,在乍浦目击彼等之大胆有勇,及惨酷自杀之光景;七月,于镇江又现一段痛烈之情形,满洲兵之中,殆无一生存者,副都统海龄,全家殉节焉。
《南京条约》盖印
镇江占领以后,英军配置守兵,本队向南京急进。此时镇江对岸瓜洲之盐商,出五十万元之赔金,乞免攻击,盖因扬子江及大运河上下之商业,大受影响也。先是清国有书信致英军,一为钦差大臣伊里布所发,一为总督牛鉴所发,据此书信所言,有谈判条约之意,请全权大使暂时停留。璞鼎查仍前进不止,八月九日,据南京。此日伊里布亦至,未几,与耆英会见,由两人与南京总督之协力,与英人讨论和平之方法。以三人送英大使最初之书信,略为缓慢,八月十日,即着手南京攻击之准备。彼等更发书信,要求英使让步。璞鼎查则示以不能让步之最小限定,故十四日,仍命攻击,南京城头即于此日树立白旗。十七日,英国提出条项,由中国承认,只以考察细目,翻译英文及中国文,尚需时日。故于八月二十九日,在英国军舰孔我利斯(Gomwallis)内,成立《南京条约》,由代表英国者璞鼎查,代表清国者耆英、伊里布及两江总督牛鉴盖印,清国皇帝批准。九月十五日,达于南京;十二月二十八日,英女皇批准。两项批准之文,于一八四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交换于香港。
孔我利斯,今通译康华丽号。
《南京条约》之内容
一、清国政府赔偿鸦片损失,并赔偿军费,出二千一百万两,但先出六百万两,其余每年交付。英军受六百万两,退去南京、上海,其余各地所留之英军,俟总数收清后退出。
二、清国政府割让香港于英国。
三、清国开福州、厦门、宁波、广东、上海五港,为通商场,且此等地方,许英国设立商馆,英商之家族可自由往来。
四、英清两国彼此行对等之礼,自今决不可称英人为夷狄野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