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是斯大林在1952年2—9月间就1951年11月经济问题讨论会的有关问题而写的著作,包括两篇论文和两封书信,最早发表在1952年《布尔什维克》杂志第十八期上。这次讨论会是联共(布)中央为评定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未定稿而召开的。教科书的第一版于1954年出版。)

关于尔·德·雅罗申科同志的错误

今年3月20日,雅罗申科同志写了一封信分送给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各委员,信中谈到在大家知道的十一月讨论会上所讨论过的一些经济问题。他在这封信中申诉说,在讨论会的一些总结性的主要文件中以及在斯大林同志的《意见》中,雅罗申科同志的“观点没有得到任何反映”。此外,雅罗申科同志在信中还建议:请准许他在一年或一年半内编写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并给他两个助手来作这一工作。

我认为,必须从实质上来考察雅罗申科同志的申诉和他的建议。

我们先从他的申诉谈起。

在上述文件中没有得到任何反映的雅罗申科同志的“观点”,究竟是什么呢?◎582页◎

一 雅罗申科同志的主要错误

如果用一两句话来评定雅罗申科同志的观点,那就应该说,他的观点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因而是极端错误的。

雅罗申科同志的主要错误就是,他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个问题上,离开了马克思主义,过分夸大了生产力的作用,同时还过分缩小了生产关系的作用,竟至宣布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力的一部分。

雅罗申科同志同意承认生产关系在“对抗性的阶级矛盾”条件下有某种作用,因为在这里,生产关系“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的”。但是他把这种作用只看作是消极的作用,是一种阻碍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的作用。生产关系的其他职能,任何积极的职能,雅罗申科同志是看不到的。

至于说到已经没有“对抗性的阶级矛盾”、生产关系“再也不和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的”社会主义制度时,雅罗申科同志便认为,在这里,生产关系的任何独立的作用都在消失,生产关系不再是发展的重大因素,而且被生产力所吞没,犹如部分被整体吞没一样。雅罗申科同志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的生产关系包括在生产力的组织中,作为这种组织的一个手段、一个成分”(见雅罗申科同志给中央政治局的信)。

这样一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任务又是什么呢?雅罗申科同志回答说:“所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要问题不在于研究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的生产关系,而在于探讨和发展社会生产中生产力组织的科学理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化的理论。”(见雅罗申科同志在全体讨论会上的发言)◎582页◎

正因为如此,雅罗申科同志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这些经济问题,如我国经济中各种不同形式的所有制的存在、商品流通、价值规律等等,也就不感到兴趣,认为这些都是只能引起烦琐争论的次要问题。他公然宣称,在他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不是争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某些范畴如价值、商品、货币、信贷等等的作用,这种争论在我们这里常常带有烦琐的性质,而是健康地讨论社会生产中生产力的合理组织以及对这种组织的科学论证”(见雅罗申科同志在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

这样就成了没有经济问题的政治经济学了。

雅罗申科同志以为,只要安排好“生产力的合理组织”,就可以没有特别困难地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了。他认为,只要这样做,就完全足以过渡到共产主义。他公然宣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主要斗争,就是在社会生产中正确组织生产力和合理使用生产力的斗争。”(见在全体讨论会上的发言)雅罗申科同志郑重宣称:“共产主义就是社会生产中生产力的最高科学组织。”

这样,“生产力的合理组织”就把共产主义制度的本质包括无遗了。

雅罗申科同志从这一切便作出结论说,不可能有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统一的政治经济学,而应该有两种政治经济学:一种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以前各种社会形态的政治经济学,其对象是研究人们的生产关系;另一种是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其对象应当不是研究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而是研究生产力合理组织的问题。

雅罗申科同志的观点就是这样。

对于这种观点可以讲些什么呢?◎584页◎

第一,说生产关系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只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阻碍作用,这是不对的。当马克思主义者讲到生产关系的阻碍作用时,他们所指的并不是任何生产关系,而只是已经不能适合生产力发展、因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生产关系。但是,大家知道,除了旧生产关系以外,还有代替旧生产关系的新生产关系。可不可以说,新生产关系的作用归结为阻碍生产力的作用呢?不,不可以。恰恰相反,新生产关系是这样一种主要的和有决定性的力量,正是它决定生产力进一步的而且是强大的发展,没有这种新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就注定要萎缩下去,如象现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情形一样。

谁也不能否认,我们苏联工业的生产力在几个五年计划中有巨大的发展。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在1917年10月用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来代替旧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那就不会有这样的发展。如果我国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中没有发生这种变革,我国的生产力就会萎缩下去,如象现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生产力萎缩的情形一样。

谁也不能否认,我国农业的生产力在最近二十至二十五年中有巨大的发展。但是,如果我们在三十年代在农村中没有用新的集体化的生产关系来代替旧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那就不会有这样的发展。没有这种生产的变革,我国农业的生产力就会萎缩下去,如象现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农业的生产力萎缩的情形一样。

当然,新的生产关系不可能永远是新的,而且也不永远是新的,它开始变旧,并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发生矛盾,它开始失去其为生产力的主要推进者的作用,变成生产力的阻碍者。那时候,就出现新生产关系来代替这种已经变旧了的生产关系,新生产关系的作用就是充当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主要推进者。◎585页◎

生产关系从生产力阻碍者的作用发展到生产力主要推进者的作用,以及从生产力主要推进者的作用发展到生产力阻碍者的作用,——这样一种发展的特性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要素之一。这是现在一切初学马克思主义的人都知道的。看来雅罗申科同志却不知道这一点。

第二,说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的独立作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在消失,说生产关系是在被生产力吞没,说社会生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归结为生产力的组织,这是不对的。马克思主义是把社会生产看作一个整体,它具有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社会生产力(社会对自然力的关系,社会在与自然力作斗争中来取得必要的物质资料)和生产关系(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这是社会生产的两个不同的方面,虽然它们是不可分割地互相联系着的。正因为它们是社会生产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所以它们能够互相影响。硬说这两个方面中有一个可以被另一个吞没而变成它的组成部分,就是极严重地违反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说:

“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1版第5卷第429页)(注:参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2页。——编者注)

可见,社会生产是由两个方面组成,这两个方面虽然是不可分割地互相联系着,但却反映两种不同的关系,即人们对自然的关系(生产力)和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生产关系)。只有具备◎586页◎生产的这两个方面,才能有社会生产,——不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或其他社会形态下都是一样。

雅罗申科同志显然是不完全同意马克思的。他认为马克思的这个原理是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问题归结为合理组织生产力的问题,而抛开了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并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脱节。

这样,在雅罗申科同志那里,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而是波格丹诺夫的《普遍组织科学》(注:《普遍组织科学》是亚·亚·波格丹诺夫在1913—1917年出版的一部著作。该书认为,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发展的基本动力是建立社会和自然界之间的“均衡”,是“组织”生产力,而生产力是和生产关系无关的单纯的工艺学。)之类的东西了。

这样,雅罗申科同志在把生产力是生产中最活动、最革命的力量这个正确思想拿过来以后,却把这个思想弄到了荒谬的地步,竟否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的作用;而且,本来是有血有肉的社会生产,在他那里却成了片面的和干瘪的生产工艺学,即布哈林的“社会组织技术”(注:参看列宁《对布哈林〈过渡时期的经济〉一书的评论》1976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9页。——编者注)之类的东西了。

马克思说: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即在人们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生产中。——约·斯大林注〉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见《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注: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编者注)

这就是说,每个社会形态,连社会主义社会也在内,都有自己的由人们生产关系的总和所构成的经济基础。于是发生一个问题:在雅罗申科同志那里,究竟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怎样的◎587页◎呢?大家知道,雅罗申科同志已经取消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关系这个多少带独立性的领域,而把生产关系剩下的一点点残余归并到生产力组织之内。试问,社会主义制度有没有它自己的经济基础呢?看起来,既然生产关系这一多少独立的力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已经消失,那么社会主义制度只好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了。

这样就成了没有自己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了。这是相当可笑的事情……

一般讲来,没有自己经济基础的社会制度是不是可能的呢?雅罗申科同志显然认为是可能的。但是,马克思主义却认为,这样的社会制度在世界上是没有的。

最后,说共产主义是生产力的合理组织,说生产力的合理组织把共产主义制度的本质包括无遗了,说只要合理地组织生产力,就可以没有特别困难地过渡到共产主义,这是不对的。在我们的文献中,对于共产主义有另一个定义,另一个公式,即列宁的公式——“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注:见《列宁全集》第31卷第380页。——编者注)。雅罗申科同志显然不喜欢列宁的公式,而代之以他自己杜撰的公式——“共产主义就是社会生产中生产力的最高科学组织”。

第一,谁也不明白,雅罗申科同志所吹嘘的这个生产力的“最高科学”组织或“合理”组织究竟是什么,它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雅罗申科同志在全体讨论会和分组讨论会上的讲话中,在给中央政治局委员们的信中,几十次重复这个神话般的公式,然而他无论在哪一个地方,都没有试图用片言只字来说明,究竟应该怎样了解这个仿佛把共产主义制度的本质包括无遗的生产力的“合理组织”。◎588页◎

第二,如果对这两个公式加以选择的话,那么应该抛弃的,就不是唯一正确的列宁的公式,而是雅罗申科同志的所谓公式,他的这个公式显然是臆造的和非马克思主义的,是从波格丹诺夫的武器库——《普遍组织科学》中拿来的东西。

雅罗申科同志以为,只要做到合理地组织生产力,就能获得极丰富的产品并过渡到共产主义,就能从“按劳分配”的公式过渡到“按需分配”的公式。这是大错特错的,这暴露了他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一窍不通。雅罗申科同志过于简单地、象小孩那样简单地想象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条件。雅罗申科同志不了解,如果让集体农庄集团所有制、商品流通等等经济事实仍然存在,那就既不能获得能满足社会一切需要的极丰富的产品,也不能过渡到“按需分配”的公式。雅罗申科同志不了解,在过渡到“按需分配”的公式以前,社会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经济改造和文化改造阶段,在这些阶段中,劳动将在社会成员的心目中从仅仅是维持生活的手段变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而公有制则成为社会存在的不可动摇和不可侵犯的基础。

为了准备在实际上而不是在口头上过渡到共产主义,至少必须实现三个基本的先决条件。

1.必须切实保证的,不是生产力的神话般的“合理组织”,而是整个社会生产的不断增长,而生产资料生产的增长要占优先地位。生产资料生产的增长之所以必须占优先地位,不仅是因为这种生产应当保证自己的企业以及国民经济其他一切部门的企业所需要的装备,而且是因为没有这种生产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扩大再生产。

2.必须用有利于集体农庄因而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逐渐过渡的办法,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并且也用逐◎589页◎渐过渡的办法使产品交换制来代替商品流通,使中央政权或别的什么社会经济中心能够掌握社会生产的全部产品以利于社会。

雅罗申科同志断定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没有任何矛盾。这是错误的。当然,我国现今的生产关系是处在这样一个时期,它完全适合于生产力的增长,推动生产力一日千里地向前发展。但是,如果以此自满,以为在我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不存在任何矛盾,那就不正确了。矛盾无疑是有的,而且将来也会有的,因为生产关系的发展落后于并且将来也会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只要领导机关执行正确的政策,这些矛盾就不会变成对立,而这样也就不会弄到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生冲突。如果我们执行类似雅罗申科同志所推荐的不正确的政策,那就会是另一种情形了。在这种情况下,冲突将是不可避免的,我国的生产关系就可能变成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极严重的阻碍者。

因此,领导机关的任务在于及时地看出日益增长的矛盾,并及时地采取措施,使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增长,来克服这种矛盾。这里所涉及的首先是集团的即集体农庄的所有制、商品流通这样一些经济现象。当然,在目前,这些现象还被我们有成效地用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而且它们对于我国社会肯定是有益的。毫无疑问,它们在最近的将来也还会是有益的。但同时这些现象已在开始阻碍我国生产力的强大发展,因为它们造成一种障碍,妨碍把全部国民经济、特别是把农业完全纳入国家计划,如果看不出这点,那就是不可原谅的盲目了。不容置疑,愈向前去,这些现象就会愈加阻碍我国生产力的进一步增长。所以,任务就在于,通过把集体农庄所有制逐渐变成全民所有制的办法,通过以产品交换制——也是逐渐地——代替商品流通的办法,来消除这些矛盾。◎590页◎

3.必须把社会的文化发展到足以保证社会一切成员全面发展他们的体力和智力,使社会成员都能获得足以成为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活动分子的教育,都能自由地选择职业,不致由于现存的分工而终身束缚于某一种职业。

为了做到这点,究竟需要什么呢?

如果认为不用大大改变现今的劳动状况,就可以使社会成员的文化达到这样巨大的发展,那就不正确了。为了做到这点,首先需要把每天的劳动时间至少缩短到六小时,然后再缩短到五小时。这是使社会成员有充分的自由时间来获得全面教育所必需的。其次,为了做到这点,需要实行普遍义务综合技术教育,这是使社会成员有可能自由选择职业,而不致终身束缚于某一种职业所必需的。再其次,为了做到这点,需要根本改善居住条件,把工人和职员的实际工资至少提高一倍,也许还要更多,办法是不仅直接提高货币工资,而且特别重要的,是继续不断地降低日用品价格。

准备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基本条件就是这样。

只有把这一切先决条件全部实现之后,才可以希望,劳动将在社会成员心目中从累赘变成“生活的第一需要”(马克思)(注: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编者注),“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恩格斯)(注: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33页。——编者注),公有制将被社会全体成员看作是社会存在的不可动摇和不可侵犯的基础。

只有把这一切先决条件全部实现之后,才可以从社会主义的公式“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公式“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这将是从一种经济即社会主义经济到另一种更高的经济即共产主义经济的根本过渡。◎591页◎

可见,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这件事,并不象雅罗申科同志所想象的那样简单。

如果象雅罗申科同志那样,企图把这件需要进行极大经济变更的复杂多样的事情整个归结为“生产力的合理组织”,那就等于用波格丹诺夫主义来偷换马克思主义。

二 雅罗申科同志的其他错误

1.雅罗申科同志从自己不正确的观点出发,作出了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性质和对象的不正确的结论。

雅罗申科同志认为每一社会形态有它自己的独特的经济规律。他从这点出发,就否认需要有适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统一的政治经济学。但他是完全不对的,他在这里是与恩格斯、列宁这样的马克思主义者背道而驰了。

恩格斯说,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反杜林论》)(注: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9页。——编者注)。因此,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某一种社会形态的经济发展规律,而是各种社会形态的经济发展规律。

大家知道,列宁是完全同意这点的,他在对布哈林的小册子《过渡时期的经济》所作的评注中说,布哈林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局限于商品生产,首先是局限于资本主义生产,这是不对的;他同时指出,在这里,布哈林是“比恩格斯倒退了一步”(注:参看《对布哈林〈过渡时期的经济〉一书的评论》1976年人民出版社版第2页。——编者注)。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未定稿中所下的政治经济学的定义,是与◎592页◎此完全符合的。在这个未定稿中说: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各个发展阶段上物质资料的社会生产和分配的规律”的科学。

这是很明白的。各种社会形态在它的经济发展中,不仅服从自己特有的经济规律,而且还服从一切社会形态所共有的经济规律,例如,在作为整体的社会生产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的规律,在一切社会形态发展过程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间的关系的规律。所以,各个社会形态不仅以自己特有的规律互相分开着,而且以一切社会形态所共有的经济规律互相联系着。

恩格斯说得完全对:

“要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全面地进行这样的批判,只知道资本主义的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形式是不够的。对于发生在这些形式之前的或者在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和这些形式同时并存的那些形式,同样必须加以研究和比较,至少是概括地加以研究和比较。”(《反杜林论》)(注:参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90页。——编者注)

显然,在这里,在这个问题上,雅罗申科同志是和布哈林相呼应的。

其次,雅罗申科同志断定说:在他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不是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某些范畴如价值、商品、货币、信贷等等,而是健康地讨论社会生产中生产力的合理组织”;因而这种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不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而是“探讨和发展生产力组织的科学理论、国民经济计划化的理论等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关系在丧失自己独立的作用,并被生产力吞没而成为它的组成部分。

必须说,在我们这里还没有一个发了疯的“马克思主义者”讲过这种胡说八道的话。没有经济问题即生产问题的社会主义政治◎593页◎经济学是什么意思呢?难道世界上有这样的政治经济学吗?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用生产力组织问题来代替经济问题,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取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雅罗申科同志正好是这样做的,——他在取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这里,他与布哈林扭在一起了。布哈林说过,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政治经济学也必定消灭(注:参看列宁《对布哈林〈过渡时期的经济〉一书的评论》1976年人民出版社版第2—3页。——编者注)。雅罗申科同志没有这样说,却在这样做,却在取消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诚然,他同时装出不完全同意布哈林的样子,但这是诡计,而且是一钱不值的诡计。事实上,他所做的正是布哈林所鼓吹而为列宁所反对的事情。雅罗申科同志是在跟着布哈林的尾巴跑。

其次,雅罗申科同志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问题归结为生产力合理组织的问题,归结为国民经济计划化的问题等等。但是他大错特错了。生产力合理组织的问题、国民经济计划化的问题等等,并不是政治经济学的对象,而是领导机关经济政策的对象。这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不能混为一谈。雅罗申科同志把这两种不同的东西混淆起来,所以他碰壁了。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人们生产关系发展的规律;经济政策则由此作出实际结论,把它们具体化,在这上面建立自己的日常工作。把经济政策的问题堆压在政治经济学上,就是葬送这门科学。

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里包括:(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注: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2页。——编者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这一切共◎594页◎同构成政治经济学的对象。

这个定义中没有用恩格斯定义中的“交换”一词。所以没有用,是因为“交换”一词通常被许多人了解为商品交换,这种交换不是一切社会形态而只是某些社会形态所特有的现象,这有时就会引起误会,虽然恩格斯所说的“交换”不仅是指商品交换。但是,恩格斯用“交换”一词所指的东西,显然在上述定义中已作为其组成部分包括在内了。因而,政治经济学对象的这个定义,就其内容讲来,是和恩格斯的定义完全符合的。

2.当人们谈到某一社会形态的基本经济规律时,他们通常是从下列这点出发的:社会形态不能有几个基本经济规律,它只能有某一个基本经济规律来作为基本规律。不然的话,每个社会形态就会有几个基本经济规律,而这是和基本规律的概念本身相矛盾的。然而,雅罗申科同志并不同意这点。他认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可以不是一个,而是几个。这是难以相信的,但这是事实。他在全体讨论会上的发言中说:

“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物质总量的多少和比例,是由被吸引到社会生产中的现有劳动力和劳动力增长的前途来决定的。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它决定着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结构。”

这是他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

雅罗申科同志在同一发言中宣称: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的比例关系,是由生产资料生产的需要决定的,这种生产规模必须把一切能劳动的人口吸引到社会生产中来。这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同时又是我国宪法根据苏联人享有劳动权这点所提出的要求。”

这是所谓的第二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

最后,雅罗申科同志在给中央政治局委员们的信中宣称:◎595页◎

“从这点出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主要特点和要求,在我看来,可以大致表述如下:社会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的生产不断增长和日益完善。”

这已经是第三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了。

所有这些规律都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呢,或者仅仅它们中间的一个才是呢?如果是它们中间的一个,那么究竟是哪一个呢?对于这些问题,雅罗申科同志在最后给中央政治局委员们的信中并没有给予回答。他在给中央政治局委员们的信中表述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时,想必是“忘记了”他在三个月前全体讨论会上的讲话中他已经表述过的其他两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大概他以为别人不会注意这个很成问题的手法。但他的打算显然是落空了。

我们就假定,雅罗申科同志所表述的前两个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已不存在,就假定雅罗申科同志现在认为在他给中央政治局委员们的信中所表述的第三个公式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我们来看一看雅罗申科同志的这封信吧。

雅罗申科同志在这封信中说,他不同意斯大林同志在《意见》中所提出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定义。他说:

“在这个定义中主要的是‘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这里表明,生产是达到满足需要这个主要目的的手段。这个定义使人有根据认为,你所表述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不是从生产占首要地位出发,而是从消费占首要地位出发的。”

显然,雅罗申科同志完全没有了解问题的本质,并且看不见,谈论消费或者生产占首要地位,这与问题毫不相干。当人们讲到某种社会过程对其他过程占首要地位时,他们的出发点通常是:这两种过程多少是同一类的。可以而且必须说,生产资料的生产对消费资料的生产占首要地位,因为在这两种场合下,我们所说的都◎596页◎是生产,因而它们多少是同一类的。但决不能说消费对生产占首要地位或生产对消费占首要地位,如果这样说,那就是不正确的。因为生产和消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诚然,这是两个互相联系着、但毕竟各不相同的领域。雅罗申科同志显然不了解,这里所说的不是消费或生产占首要地位,而是社会给社会生产定出什么目的,它使社会生产——比方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服从于什么任务。因此,雅罗申科同志关于“生产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生活基础,犹如是其他任何社会的生活基础一样”的说法,也是与问题毫不相干的。雅罗申科同志忘记了,人们不是为生产而生产,而是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生产。他忘记了,跟满足社会需要脱节的生产是会衰退和灭亡的。

究竟可不可以讲社会主义生产或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讲资本主义生产或社会主义生产所服从的任务呢?我以为是可以而且应当的。

马克思说:

“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不是生产商品,而是生产剩余价值或利润(在其发展的形式上);不是产品,而是剩余产品。从这一观点出发,劳动本身只有在为资本创造利润或剩余产品的情况下才是生产的。如果工人不创造这种东西,他的劳动就是非生产的。因此,所使用的生产劳动量只是在剩余劳动量由于它——或者比例于它——而增长的情况下,才会使资本感到兴趣。我们称为必要劳动时间的东西,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是必要的。如果劳动不产生这种结果,它就是多余的,就要被制止。

资本主义生产的始终不变的目的,是用最小限度的预付资本生产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在这种结果不是靠工人的过度劳动取得的情况下,这是资本的这样一种趋势:力图用尽可能少的花费——节约人力和费用——来生产一定的产品……

从这种理解来看,工人本身就象他们在资本主义的生产中表现的那样,只是生产资料,而不是目的本身,也不是生产的目的。”(见《剩余价值理论》第◎597页◎2卷第2册)(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624—625页。——编者注)

马克思这些话之所以精辟,因为这些话不仅简要而精确地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而且提示了应当向社会主义生产提出的主要目的,主要任务。

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取得利润,至于消费,只有在保证取得利润这一任务的限度内,才是资本主义所需要的。在这以外,消费问题对于资本主义就失去意义。人及其需要就从视野中消失了。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什么呢?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应当服从的主要任务又是什么呢?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不是利润,而是人及其需要,即满足人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象斯大林同志的《意见》中所说的那样,是“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注:见本卷第569页。——编者注)。

雅罗申科同志以为这里所说的是消费对生产“占首要地位”。这当然是糊涂想法。其实,我们这里的问题不是消费占首要地位,而是社会主义生产服从于它的主要目的——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

因此,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就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就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

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就是这样。

雅罗申科同志想保持生产对消费的所谓“占首要地位”,于是断定说:“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就是“社会的物质和文化条件的生产不断增长和日益完善”。这是完全不对的。雅罗申科同志◎598页◎粗暴地歪曲了和损害了斯大林同志《意见》中所表述的公式。在雅罗申科同志那里,却把生产从手段变成了目的,而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却被取消了。结果弄成生产增长是为了生产增长,生产是目的本身,而人及其需要就从雅罗申科同志的视野里消失了。

所以,毫不奇怪,作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人既已消失,雅罗申科同志“概念”里剩下的一点点马克思主义也随之消失了。

这样,在雅罗申科同志那里,就弄成了不是生产对消费“占首要地位”,而好象是资产阶级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思想“占首要地位”这类的东西了。

3.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的问题是要单独谈一谈的。雅罗申科同志断定说,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仅仅是资本主义的再生产理论,它不包含对于其他社会形态——其中也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能发生效力的什么东西。他说:

“把马克思给资本主义经济制定的再生产公式搬到社会主义的社会生产上来,是对马克思学说作教条主义理解的结果,而且是和他的学说的本质相矛盾的。”(见雅罗申科同志在全体讨论会上的发言)

其次,他断定说:“马克思的再生产公式不符合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不能作为研究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基础。”(同上)

讲到马克思在其中规定了生产资料的生产(第Ⅰ部类)和消费资料的生产(第Ⅱ部类)之间的一定比例关系的简单再生产理论时,雅罗申科同志说:

“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之间的比例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不是由马克思的第Ⅰ部类的v+m和第Ⅱ部类的c这个公式(注:在这里,v指可变资本,m指剩余价值,c指不变资本。这个公式见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第20章。——编者注)所决定的。在社会主义条◎599页◎件下,上述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在发展中的相互联系是不应当存在的。”(同上)

他断定说:“马克思所制定的关于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之间的比例关系的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是不适用的,因为马克思这个理论的基础是资本主义经济及其规律。”(见雅罗申科同志给中央政治局委员们的信)

雅罗申科同志就是这样糟蹋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的。

当然,马克思由于研究资本主义生产规律的结果而制定出来的再生产理论是反映资本主义生产的特点,自然也就具有商品的资本主义的价值关系的形式。不这样也是不可能的。但是,在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中,如果仅仅看到这个形式,而看不出它的基础,看不出它那不仅对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发生效力的基本内容,就是一点也不懂得这个理论。假如雅罗申科同志稍微懂得这个理论,那么他也就会懂得这个显而易见的真理:马克思的再生产公式决不只限于反映资本主义生产的特点;它同时还包含有对于一切社会形态——特别是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发生效力的许多关于再生产的基本原理。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的这些基本原理,比如关于社会生产之分为生产资料的生产与消费资料的生产的原理;关于在扩大再生产下生产资料生产的增长占优先地位的原理;关于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之间的比例关系的原理;关于剩余产品是积累的唯一源泉的原理;关于社会基金的形成和用途的原理;关于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唯一源泉的原理,——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的这一切基本原理,不仅对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是有效的,而且任何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在计划国民经济时,不运用这些原理也是不行的。值得注意的是,雅罗申科同志本人虽然如此高傲地蔑视马克思的“再生产公式”,但他在讨论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时却不得不再三再四地去求助于这些“公式”。◎600页◎

列宁、马克思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列宁对布哈林的《过渡时期的经济》一书的评注,是大家都知道的。在这些意见中,大家知道,列宁承认,马克思关于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的比例关系的公式,也就是雅罗申科同志所极力反对的公式,不论对于社会主义或“纯粹共产主义”、即共产主义第二阶段,都是有效的。

至于马克思,那么大家知道,他不喜欢离开对资本主义生产规律的研究,他在自己的《资本论》中并没有研究过他的再生产公式是否适用于社会主义的问题。然而,他在《资本论》第二卷第二十章《第Ⅰ部类的不变资本》这一节中论述第Ⅰ部类的产品在这一部类内的交换时,顺便指出,这一部类内的产品交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会象在资本主义生产下那样不断地进行。马克思说:

“如果生产是社会公有的,而不是资本主义的,那么很明显,为了进行再生产,第Ⅰ部类的这些产品同样会不断地再作为生产资料在这个部类的各个生产部门之间进行分配,一部分直接留在这些产品的生产部门,另一部分则转入其他生产场所,因此,在这个部类的不同生产场所之间发生一种不断往返的运动。”(见马克思《资本论》俄文第8版第2卷第307页)(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473—474页。——编者注)

因此,虽然马克思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规律,但他决不认为他的再生产理论仅仅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才是有效的。恰恰相反,他显然认为他的再生产理论对于社会主义生产也会是有效的。

应该指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在分析社会主义经济和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时,是从他的再生产理论的基本原理出发的,他认为这些基本原理对于共产主义制度是一定适用的。◎601页◎

也应该指出,恩格斯在他的《反杜林论》中批判杜林的那种“共同社会体系”和说明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时,也是从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的基本原理出发的,认为这些基本原理对于共产主义制度是一定适用的。

事实就是如此。

结果,在这里,在再生产问题上,雅罗申科同志虽然对于马克思的“公式”发出放肆的议论,却又碰了壁。

4.雅罗申科同志在给中央政治局委员们的信的末尾,建议委托他编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他写道:

“根据我在全体讨论会和分组讨论会上以及这封信中所表述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的定义,应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方法,我能在一年内,至多一年半,在两个人的帮助下,从理论上来解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各种基本问题,阐明马克思主义的、列宁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这个理论定会把这一科学变成人民为共产主义而斗争的有效武器。”

不能不承认,雅罗申科同志所犯的毛病并不是谦虚。如果使用某些著作家的笔法,可以说:“甚至完全相反。”

上面已经讲过,雅罗申科同志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领导机关的经济政策混为一谈。他所认为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生产力的合理组织、国民经济的计划化、社会基金的形成等等——并不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而是领导机关经济政策的对象。

我更不必说,雅罗申科同志所犯的严重错误以及他的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使我们不能给予他这样的委托。

结论:◎602页◎

(1)雅罗申科同志对讨论会领导人的控诉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讨论会领导人是马克思主义者,所以不能在自己总结性的文件中反映雅罗申科同志的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2)雅罗申科同志提出委托他编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请求,不能认为是严肃的,至少是因为他这请求中充满着赫列斯塔科夫(注:赫列斯塔科夫是尼·瓦·果戈理的喜剧《钦差大臣》中的主角。他是一个招摇撞骗、虚伪轻浮、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后来“赫列斯塔科夫”成了撒谎家和吹牛家的代名词。)的气味。

约·斯大林

1952年5月22日

答阿·弗·萨宁娜和弗·格·文热尔

两同志

我收到了你们的信。可以看出,你们是在深刻地认真地研究我国的经济问题。信中有不少正确的说法和有意思的见解。但除此以外,信中也有一些严重的理论上的错误。我在这封回信中只想谈谈这些错误。

1.关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性质问题

萨宁娜和文热尔两同志断定说:“仅仅由于从事物质生产的苏联人的自觉行动,才产生出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这一论点是完全不正确的。

是不是在我们之外客观地存在着不以人们的意志和意识为转移的经济发展的规律性呢?马克思主义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规律是存在于我们◎603页◎之外的客观规律性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但是萨宁娜和文热尔两同志的公式对这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这就是说,这两位同志是站在不正确理论的观点上,这种理论断定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发展的规律是由社会领导机关所“创造”、“改造”的。换句话说,他们脱离了马克思主义,走上了主观唯心主义的道路。

当然,人们能发现这些客观的规律性,认识它们,并且依靠它们,利用它们以利于社会。但是人们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改造”它们。

假定说,我们暂且采取不正确理论的观点,否认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生活中有客观规律性的存在,并宣告可能“创造”经济规律,“改造”经济规律。结果会怎么样呢?这就会使我们陷身在混乱和偶然性的王国,使我们处在奴隶似地依赖于这些偶然性的地位,使我们不仅失去了解事情的可能性,而且简直无法在这偶然性的混乱中找出头绪来。

这就会使我们取消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因为不承认客观的规律性,不研究这些规律性,科学是不能存在和发展的。取消了科学,我们就没有可能预见国内经济生活中事变的进程,即没有可能把哪怕是最起码的经济领导工作做好。

归根到底,我们就会听凭那班不理解和不考虑客观规律性而决心“消灭”经济发展规律和“创造”新规律的“经济”冒险主义者任意摆布。

大家都知道,恩格斯在他的《反杜林论》里曾经提出了如下一个马克思主义对这问题的经典说法:

“社会力量完全象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影响,那么,要使它们愈来愈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604页◎到我们的目的,这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只要我们固执地拒绝理解这种生产力的本性和性质——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辩护士正是抗拒这种理解的,——它就总是象上面所详细叙述的那样,起违反我们、反对我们的作用,把我们置于它的统治之下。但是它的本性一旦被理解,它就会在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手中从魔鬼似的统治者变成顺从的奴仆。这里的区别,正象雷电中的电的破坏力同电报机和弧光灯的被驯服的电之间的区别一样,正象火灾同供人使用的火之间的区别一样。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那时,资本主义的占有方式,即产品起初奴役生产者而后又奴役占有者的占有方式,就让位于那种以现代生产资料的本性为基础的产品占有方式: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和享乐的资料。”(注: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9—320页。——编者注)

2.关于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水平的办法问题

为了把集体农庄所有制(这当然不是全民所有制)提高到全民的(“国家的”)所有制的水平,必须采取些什么办法呢?

有些同志以为,应该依照从前处理资本主义财产的例子,干脆把集体农庄财产收归国有,宣布它是全民的财产。这个建议是完全不正确的,是绝对不能采纳的。集体农庄的财产是社会主义的财产,所以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象处理资本主义财产那样来处理它。无论如何不能因为集体农庄的财产不是全民的财产,就说集体农庄的财产不是社会主义的财产。

这些同志以为,把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财产转归国家所有,是唯一的或无论如何是最好的国有化形式。这是不对的。事实上,◎605页◎转归国家所有,这并不是唯一的、甚至也不是最好的国有化形式,而是原始的国有化形式,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关于这点所正确说过的那样。当国家还存在的时候,转归国家所有,无疑地是最容易理解的原始的国有化形式。但国家并不是永世长存的。随着社会主义的活动范围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的扩大,国家将日渐消亡,因而把个别人的财产和个别集团的财产转归国家所有的问题当然也就会消失。国家一定消亡,而社会是一定留存下来的。因此,作为全民财产的继承者的,已经不是将要消亡的国家,而是以中央经济领导机构为代表的社会本身。

那么,为了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呢?

萨宁娜和文热尔两同志所建议的提高集体农庄所有制的基本办法是:把集中在机器拖拉机站的基本生产工具出售给集体农庄,归其所有,这样来解除国家对农业提供基本建设投资的负担,让集体农庄自己负责维持和发展机器拖拉机站。他们说:

“如果以为集体农庄的投资应该主要用在集体农庄的文化需要上,而用于农业生产需要的投资,大部分仍旧应该由国家负担,那就不正确了。由于集体农庄已经完全能够把这一负担承当起来,解除国家这一负担,岂不是更正确些吗?为了使我国的消费品极其丰富,国家在自己的投资方面还有不少的事情要做。”

为了论证这一建议,建议人提出了几个论据:

第一,建议人援引斯大林所说生产资料甚至不出售给集体农庄这句话,而对斯大林的这一论点表示怀疑,宣称国家毕竟在向集体农庄出售生产资料,如象大镰刀、小镰刀以及小发动机等等之类的小农具。他们认为,既然国家把这些生产资料出售给集体农庄,那么国家也可以把机器拖拉机站的机器之类的一切其他生产资料◎606页◎出售给集体农庄。

这一论据是不能成立的。当然,国家是把小农具出售给集体农庄的,依照农业劳动组合章程和宪法,这是可以的。但是可不可以把小农具和象机器拖拉机站的机器那样的农业基本生产资料相提并论,或者,把它们和也是农业基本生产资料之一的土地相提并论呢?显然,是不可以的。其所以不可以,是因为小农具丝毫也决定不了集体农庄生产的命运,可是象机器拖拉机站的机器以及土地这样的生产资料,在我国当前的条件下,是完全可以决定农业的命运的。

不难理解,当斯大林说生产资料不出售给集体农庄的时候,他所指的不是小农具,而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即机器拖拉机站的机器、土地。建议人玩弄“生产资料”这个字眼,把两种不同的东西混为一谈,他们不知不觉地碰了壁。

第二,萨宁娜和文热尔两同志又引证说,在群众性的集体农庄运动开始的时期——1929年底和1930年初,联共(布)中央自己曾经主张把机器拖拉机站转归集体农庄所有,同时要求集体农庄在三年内偿清机器拖拉机站的价值。他们认为,虽然这事情当时“因为”集体农庄“贫穷”而失败了,但是现在,当集体农庄已经富裕的时候,可以重新实行这个政策——把机器拖拉机站出售给集体农庄。

这一论据也是不能成立的。在1930年初,联共(布)中央确实曾经通过一项把机器拖拉机站出售给集体农庄的决定。当时是按照一部分集体农庄突击队员的建议,作为试验、作为尝试而通过这个决定的,为的是在不久之后再回到这个问题上来加以考察。但头一次检查就表明这一决定是不妥当的。过了几个月,即在1930年底,就把这个决定取消了。◎607页◎

后来集体农庄运动进一步的增长和集体农庄建设的发展,使集体农庄庄员以及领导工作人员都最后地确信,把农业的基本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手中,集中在机器拖拉机站手中,是保证集体农庄生产高速度增长的唯一方法。

我们大家都庆幸我国农业生产的巨大增长,谷物、棉花、亚麻、甜菜等等生产的增长。这种增长的源泉是什么呢?这种增长的源泉就是现代技术,就是许许多多为这一切生产部门服务的现代化机器。这里的问题,不仅仅在于技术,而是在于技术不能停止不前,它必须继续日新月异地改进,旧的技术必须作废,代之以新技术,新的再代之以最新的。不这样做,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不断进步就是不可思议的,要取得丰富的收获,要使农产品丰富,也都是不可思议的。但是,要把几十万台轮式拖拉机作废,代之以履带拖拉机,把几万台陈旧了的联合收割机作废,代之以新的联合收割机,以及例如,为经济作物制造新的机器,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要负担几十亿的支出,这些支出非经过六至八年之后不能完全收回。即使我国的集体农庄是百万富翁,它们负担得了这样大的支出吗?不,负担不了,因为它们没有力量负担要在六至八年之后才能完全收回的几十亿的费用。这种支出只有国家才负担得了,因为国家,并且只有国家才能负担得起由于旧机器作废和换用新机器所受到的损失,因为国家,并且只有国家才能在六至八年之内承担这种损失,直到这笔费用收回为止。

既然如此,那么要求把机器拖拉机站出售给集体农庄归其所有,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使集体农庄遭受巨大损失,使集体农庄破产,破坏农业的机械化,减低集体农庄生产的速度。

由此可得出结论说,萨宁娜和文热尔两同志建议把机器拖拉机站出售给集体农庄归其所有,就是向落后方面倒退一步,就是企◎608页◎图把历史的车轮拉向后转。

就暂且假定一下,我们接受了萨宁娜和文热尔两同志的建议,并着手把基本生产工具、机器拖拉机站出售给集体农庄归其所有。这会得到什么结果呢?

第一,结果就会是集体农庄成了基本生产工具的所有者,换句话说,它们就会处于我国无论哪一个企业都没有的特殊地位,因为大家知道,在我国,甚至国有化的企业也不是生产工具的所有者。究竟用什么来作为集体农庄的这种特殊地位的根据呢?这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进步的、前进的考虑呢?可不可以说,这样的地位就会促使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就会加快我们的社会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呢?如果说这样的地位只会使集体农庄所有制离开全民所有制更远,不是使我们接近共产主义,反而远离共产主义,岂不是更正确些吗?

第二,结果就会是扩大商品流通的活动范围,因为巨量的农业生产工具会投进商品流通的范围。萨宁娜和文热尔两同志是怎么想的呢?商品流通范围的扩大能不能使我们向共产主义推进呢?说它只会阻碍我们向共产主义前进,岂不是更正确些吗?

萨宁娜和文热尔两同志的基本错误是在于他们不了解商品流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作用和意义,不了解商品流通是和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前途不相容的。大概他们以为,就是有商品流通,也可以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去,商品流通是不会妨碍这个事业的。这是由于不了解马克思主义而犯的严重错误。

恩格斯在他的《反杜林论》里批评杜林主张的在商品流通条件下活动的“经济公社”时,确凿证明商品流通的存在必然会使杜林的所谓“经济公社”走向复活资本主义的地步。大概,萨宁娜和文◎609页◎热尔两同志是不同意这一点的。那就对他们更糟了。但是,我们马克思主义者是从这个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出发: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以及按照需要来分配产品的共产主义原则,是排斥任何商品交换的,因而也排斥把产品转化为商品,也就是把产品转化为价值的。

关于萨宁娜和文热尔两同志的建议和论据的情形,就是如此。

为了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步骤呢?

集体农庄不是普通的企业。集体农庄是在土地上工作,而它耕种的土地早已不是集体农庄的财产,而是全民的财产。因而,集体农庄并不是它所耕种的土地的所有者。

其次,集体农庄借以进行工作的基本生产工具,并不是集体农庄的财产,而是全民的财产。因而,集体农庄不是基本生产工具的所有者。

再次,集体农庄是合作企业,它使用自己庄员的劳动,按照劳动日把收入分配给庄员,而且集体农庄有自己年年更换的,用于生产的种子。

试问,集体农庄究竟占有一些什么?它可以完全自由地任意支配的集体农庄财产又是什么呢?这种财产就是集体农庄的产品,集体农庄生产的产品,即谷物、肉类、油类、蔬菜、棉花、甜菜、亚麻等等,而建筑物和集体农庄庄员园地中的个人副业不计在内。问题在于:这种产品的大部分,即集体农庄生产的剩余品,进入市场,从而列入商品流通系统。正是这种情况现在阻碍着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所以正应该从这一方面展开工作,来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610页◎

为了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必须将集体农庄生产的剩余品从商品流通系统中排除出去,把它们纳入国家工业和集体农庄之间的产品交换系统。问题的实质就在这里。

我们还没有发达的产品交换制度,但是有产品交换的萌芽,即农产品的“换货”。大家知道,对植棉、种麻、种甜菜和其他的集体农庄的产品早已实行“换货”了。诚然,这是不完全的、部分的“换货”,但总算是在“换货”了。要顺便指出:“换货”这个名词是不妥当的,应该用“产品交换”来代替它。任务是在于,要使农业的一切部门中都培植这些产品交换的萌芽,并把它们发展成为广泛的产品交换系统,使集体农庄用自己的产品换得的不仅是货币,而主要是必要的制成品。这样的制度需要大量地增加城市送交农村的产品,所以,推行这种制度不能过分性急,要随着城市制成品积累的程度而定。但是应该一往直前、毫不犹豫地推行这种制度,一步一步地缩小商品流通的活动范围,而扩大产品交换的活动范围。

这样的制度既缩小着商品流通的活动范围,就使社会主义易于过渡到共产主义。此外,它使我们有可能把集体农庄的基本财产即集体农庄生产的产品纳入全民计划的总系统中。

在我国现今条件下,要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这将是实际的和有决定意义的办法。

这样的制度对于集体农庄的农民是否有利呢?无疑是有利的。其所以有利,是因为集体农庄农民从国家手中获得的产品,将比在商品流通中获得的要多得多,价钱也更便宜。大家知道,和政府订有产品交换(“换货”)合同的集体农庄所获得的利益,较之没有订立这种合同的集体农庄,要多得无比。如果把产品交换制度◎611页◎推广到全国所有的集体农庄,那么我国全体集体农庄农民就都能享受这些利益了。

约·斯大林

1952年9月28日

选自《斯大林文选》第571—649页◎6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