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姆温迪把茶端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起了床,穿好衣服,坐在篝火的灰烬旁。我身上穿着两件毛衣和一件毛呢外套。昨晚天气很冷,也不知道那对今天的天气会有什么影响。

“要火吗?”姆温迪问。

“我这孤家寡人的来个小火就行。”

“我去取,”姆温迪说,“你最好吃点东西。女主人一走你就忘记吃东西了。”

“我不想在打猎前吃东西。”

“可能打猎会需要很长时间呢。你现在就吃吧。”

“姆贝比亚还没醒。”

“老人们都醒了。只有年轻人还睡着。凯蒂说了让你吃东西。”

“好的,我会吃的。”

“你想吃什么?”

“鳕鱼丸和土豆煎饼。”

“你吃瞪羚羊肝和培根吧。凯蒂说女主人要你吃退烧药。”

“退烧药在哪儿?”

“在这儿,”他把瓶子拿出来,“凯蒂说我要看着你吃下去。”

“好了,”我说,“我吃了。”

“那你穿什么?”

“先穿短靴和厚皮夹克,等天热了再换系子弹的皮衬衫。”

“我去让别人都准备好。今天是很好的一天。”

“是吗?”

“每个人都这么认为。连切洛也这么认为。”

“很好,我也觉得今天是个好日子了。”

“你没做什么梦吗?”

“没有,”我说,“的确没有。”

“好,”姆温迪说,“我去告诉凯蒂。”

早餐后,我们沿着那条向北穿过长颈羚区的好走的路,径直去了丘卢岭。返回沼泽地的水牛们该在山里了。这条从古老的村子通向山区的路一片灰蒙蒙的,地上有泥浆,很难走。但是我们一直向前走了很远,一直走到不能再走,然后我们把姆休卡留在车里,我们知道,太阳一晒,泥浆就会慢慢变干。这时太阳炙烤着平原,我们则离开平原开始往又陡又小、地形破碎的小山冈爬去,山冈上满是熔岩团,还有被雨打湿的茂密青草。我们不想杀死任何一头水牛,但是带上两支枪还是有必要的,因为这山里有犀牛,昨天从塞斯纳上我们就看见了三只。水牛们应该正在朝着纸莎沼泽的边缘去吧,那里的水草新鲜丰美。如果可能的话,我想要数数它们的数量,并给它们拍些照片,也找找那头长着漂亮犄角的体形巨大的老公牛,我们已经三个月没见到它了。我们不想让它们受到惊吓,也不想让它们知道我们在跟踪它们,只是看看它们,那样等玛丽回来我们就能拍到一些它们的好照片了。

我们正和那群水牛相向而行,它们现在就在我们下方行进。牛群中有气宇轩昂的领头公牛,有体形肥硕的老母牛,还有小公牛、小母牛和小牛犊。我能看到它们弯弯的犄角、身上深深的褶皱、晒干了的泥巴、擦破的皮,它们是缓缓移动的一团黑,是一大团灰色,它们身上那些个头小、嘴巴尖的鸟忙忙碌碌的,像草坪上的欧椋鸟。那群牛移动的速度很慢,边走边吃草,走过的草都秃了。接着我们闻到了一股很强烈的牛的味道,身边也开始有苍蝇乱飞了。我已经把衬衫拉上去遮住了头。我数了一下,一共有一百二十四头牛。风向对我们很有利,这样水牛就闻不到我们的气味了。牛身上的鸟也没看到我们,因为我们站的位置比它们高。发现我们的只有苍蝇,不过很明显它们没有通风报信。

已经快到中午了,天气很热,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后面发生的事都很幸运。我们开车穿过狩猎区,大家都注意着每一棵可疑的树。我们正在捕的那头豹子作恶多端,它在村子里杀死了十六只山羊,因此村里人让我把它杀掉。我猎杀那头豹子也是在为猎物部办事,所以我可以开车去猎它。那头豹子曾经被官方列为害兽,而现在它是皇家猎物了。它从没听说过自己已经升了格,被重新归了类,否则它是绝不会杀死那十六只山羊的,这让它成了一个罪犯,又回到了最初的那一类中。一晚上杀死十六只羊实在是太多了,它一晚上也就只能吃掉一只。其中还有八只是黛芭家的。

我们来到了一片风景优美的林中空地,左边有一棵高大的树,它高处的一根树枝直直地向左边伸着,另一根枝叶更加繁茂的树枝则笔直地向右边伸出去。那棵树郁郁葱葱的,树顶上枝叶繁茂。

“有一棵树很适合豹子藏身啊。”我对恩古伊说。

“是啊,”他轻轻说,“而且那棵树上有一头豹子。”

姆休卡看到我俩眼睛看的方向,尽管他听不见我们说什么,从他那边也看不到那头豹子,但他还是停下了车。我拿起一直横放在两腿上的那杆老式斯普林菲尔德步枪下了车,等我在地上站稳时,看见那头豹子伸长身子,重重地躺在那棵树右边高处的树枝上。树叶在风中摆动,斑斑点点的影子就打在豹子那本身就长着花点的长长的身子上。它离地面有六十英尺高,在这样一个艳阳高照的天气里,那是一个理想的位置,它犯下了一个比无谓地杀死十六只羊更大的错误。

我举起步枪,吸了一口气,把子弹仔细地朝它的脖子在耳朵后面凸出的位置射了出去。这一枪打高了,完全没打中,这下它躺平身子,又把身子伸长了些,重重地在树枝上压着。我退出子弹壳,又给了它的肩膀一枪。只听沉重的一声响,它身体呈一个半圆状掉了下来:它的尾巴和头向上伸着,背部朝下。它掉下来的时候身体弯成了新月,然后重重地砸在地面上。

恩古伊和姆休卡拍着我的背,切洛则和我握着手。老爷子的扛枪伙计一边和我握手一边哭,因为打下一头豹子是一件动人的事,他还一遍又一遍地用坎巴族秘密的方式紧握我的手。我立刻用空闲的那只手给枪上了膛,恩古伊则兴冲冲地把霰弹猎枪换成了点五七七口径的猎枪。我们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看那头杀死我岳父十六只羊的祸害的尸体,却发现它早已不在了。

它落下来的地方被砸了个坑,地上有鲜亮的大块大块的带血足迹,它朝那棵树左边的一丛茂密的灌木逃去了。那灌木丛密得像红树林沼泽的根茎一样,这时候没人用坎巴族那种秘密的方式和我握手了。

“先生们,”我用西班牙语说,“现在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我曾经从老爷子那里学到过应对这种情况的办法,但是每头受伤后躲进灌木丛的豹子都是不一样的。没有哪两头的做法会一样,唯一相同的是它们总会再出来。这就是为什么我开始时会朝它脑袋和脖子的连接处开枪。但是现在已经打偏了,再作事后分析也晚了。

第一个问题是切洛。他被豹子抓伤过两次,而且他上了年纪,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大,但是他肯定老得能当我爸爸了。他像一条猎狗一样兴奋地想钻到灌木丛里去。

“你他娘的给我离开这儿,到车顶上去。”

“不,老板。”他说。

“你必须给我走。”我说。

“好的。”他说,他并没有说“好的,老板”,那对我们来说很无礼。恩古伊把温彻斯特十二式步枪装上SSG,即英语中所说的大号铅弹。我们从来没用SSG打过猎物,我不想发生塞膛,所以我掀开推杆,往枪里装上从弹盒里取出来的八号鸟弹,把剩下的子弹装进我的口袋里。如果一把装满子弹的霰弹猎枪对近处的目标进行一连串精准的射击,那威力接近一颗炸弹,我还记得曾经看见过它在一个人身上发生的作用,皮夹克的背部有个小洞,边缘发紫发青,所有的弹药全部在胸腔爆炸。

“走。”我对恩古伊说,我们开始沿着那带血的脚印向前走去。恩古伊在前面探路,我拿着那把霰弹猎枪在后面掩护他,老爷子的扛枪伙计则拿着那把点五七七猎枪在车里殿后。切洛没有爬到车顶上,而是坐在了车的后座上,还拿着最好的三支矛的其中一支。恩古伊和我循着带血的脚印徒步前进。

在一个血块中他捡起一片尖锐的骨头碎片递给我。那是一片肩胛骨,我把它放进嘴里。没有理由,我只是想都没想就这么做了。但是那块骨头仿佛把我们和那头豹子拉得更近了。我用牙咬上去,尝了尝那上面的新鲜血液,那味道和我自己的血差不多,于是我知道,那头豹子可不只是失去了平衡那么简单。我和恩古伊一直循着那带血的足迹向前走,直到发现它进入了一片以红树为主的灌木丛中。灌木的叶子很绿,还闪着光,豹子逃窜留下的不规则的足迹进入了灌木丛,低处的叶子上沾有它的血迹,有肩膀那么高,是它蜷伏着钻进去时留下的。

恩古伊耸耸肩,摇摇头。这时我俩都严肃起来,没有白人按照他丰富的知识轻柔狡黠地发表他的高见,也没有白人惊于他的伙计们的愚蠢而厉声下命令,像骂畏缩不前的猎狗一样骂他们。这里只有一头受伤的豹子,它逃脱的几率已经不大了。它刚从一棵树高处的树枝上被射下来,要是人被那样摔一下早就死了,如果它现在还保持着猫科动物那可爱而难以置信的活力,任何进来捕它的人都会被它废掉或弄伤。我真希望它没有杀死那些羊,我也没有受任何人之托去杀掉它,也没有答应照下它的照片刊登在什么全国发行的杂志上。我满足地咬着那片肩胛骨,招手示意他们把汽车开过来。碎骨头尖锐的一段刺破了我的脸颊内部,这时候我尝到了自己的血那熟悉的味道,混合着豹子的血。我像政治家发号施令那样说:“让我们向豹子前进!”

找到那头豹子并不容易。恩古伊拿着那把斯普林菲尔德点三〇—〇六步枪,他也有一双好用的眼睛。老爷子的扛枪伙计拿的是那把点五七七口径的步枪,每开一枪他自己都会被吓一大跳,他的眼力也和恩古伊一样好。我拿的是我所钟爱的那把老旧的温彻斯特十二式步枪,它被烧焦过一次,重新组装过三次,通身已经被磨得很光亮,速度比蛇还要快。我们已经在一起相伴了三十五年,几乎像是一起保守秘密的密友和同伴,在收获成功和遭受灾难时,那感觉不言自明,就好像是另一个终身朋友一样。我们从那些带血的脚印进入的地方进去,穿过盘根错节的灌木丛,一直到了左边,也就是西边的尽头,在那里我们能看见拐角处的汽车,但是看不见那头豹子。于是我们一路匍匐返回,并向根茎隐蔽的暗处张望,直到我们回到另一边的尽头,但是也没看到豹子。所以我们又匍匐着回到沾满豹子鲜血的暗绿色树叶那边。

老爷子的扛枪伙计一直站在我们后面,手里拿着大枪随时待命。这时候我坐了下来,开始用八号铅弹从左到右横扫那根茎交错的树林。在我打出第五枪时,那头豹子大吼了一声。那声音是从茂密的灌木丛深处传来的,在那些沾满血的叶片靠左一点的位置。

“你能看见它吗?”我问恩古伊。

“看不见。”

我又装上了长长的一个弹夹的子弹,快速地朝我听到吼声的位置开了两枪。那头豹子又吼了一声,然后咳嗽了两声。

“快打。”我对恩古伊说。他开始朝吼声传来的地方开枪。

豹子又吼了一声,恩古伊说:“快打。”

听到吼声我又打了两枪,老爷子的扛枪伙计说:“我看见它了。”

我们站起来,恩古伊看见它了,但是我还看不见。“快打。”我对他说。

他说:“不行,我们要离豹子近一点。”

于是我们又进入了密林,不过这次恩古伊知道我们该往哪个方向走。我们只能走进去一码左右,因为地面上有一块凸起,一些根茎从那里长出地面来。我们匍匐行进时,恩古伊不时地在我腿的某一侧拍一下,以便给我指明方向。然后我看到了豹子的耳朵和它脖子隆起处与肩膀上的小黑点。我朝它脖子和肩膀的连接处开了一枪,接着又开了一枪,它没有出声,我们钻出去,我装上子弹,然后我们三个沿着灌木丛西边的边沿,向远处停着的汽车跑去。

“死了,”切洛说,“打得太好了。”

“死了。”姆休卡说。他们都能看到豹子,但是我看不到。

他们下了车,我们一伙人都进入灌木丛。我叫切洛拿着他的矛退后。但是他说:“不,它死了,老板。我看见它死了。”

我用霰弹猎枪掩护恩古伊砍出一条路来,他挥舞着大刀披荆斩棘,仿佛它们是我们的敌人一样,然后他和老爷子的扛枪伙计把那头豹子拉了出来,我们一起把它扔进猎车后部。它是一头好豹子,我们猎得很成功也很愉快,我们就像兄弟一样,没有白人猎手、巡猎员或侦猎员参加。它是一头坎巴族的豹子,因为在一个不合法的村落进行无谓的杀戮而获罪,我们都是坎巴人,我们现在都很口渴。

切洛是唯一一个认认真真打量那头豹子的人,因为他被豹子伤过两次。他指给我看,那发在近距离射出的子弹几乎是贴着豹子肩上的第一个伤口打进去的。我就知道会是那样,因为我知道根茎和土堆让其他子弹都打偏了,但是我只顾得上为我们每个人和我们度过的这一整天感到高兴和骄傲了,我们就要回到营地坐在阴凉处喝凉啤酒,这真是一件美事啊。

我们回到营地时,汽车喇叭不停地响着,大家都出来了,凯蒂很高兴,我知道他为我们感到骄傲。我们也都下了车,只有切洛还留在车上看着那头豹子。凯蒂和切洛待在一起,剥皮工开始处理那头豹子。我们没有给它照相。凯蒂问我:“拍照片吗?”我说:“拍什么拍。”

恩古伊和老爷子的扛枪伙计把枪拿回帐篷放在玛丽小姐的床上,我拿着照相机,把它们挂起来。我让姆桑比把桌子拿出去放在那棵树下,摆上椅子,并把所有的冰镇啤酒和可口可乐给切洛拿去。我叫恩古伊先别忙着擦枪,先把姆休卡叫来,我们要正式地喝一顿啤酒了。

姆温迪说我应该洗个澡,他马上就要把水准备好了。我说我用脸盆洗洗就好了,让他帮我把我的干净衬衫拿来。

“你应该好好洗个澡。”他说。

“我一会儿再洗,太热了。”

“你身上的这些血是怎么来的?被豹子抓伤了?”

这话带有讽刺意味,但是掩饰得很好。

“被树枝划的。”

“你用蓝色肥皂好好洗洗。我再用红色的东西给你敷上。”

一直以来,如果我们有红汞,就不用碘酒,虽然一些非洲人更喜欢用碘酒,因为它会给人一种刺痛感,被认为是一种强效药。我把伤口擦洗干净,露在外面,姆温迪仔细地在上面涂药。

我穿上干净衣服,知道姆休卡、恩古伊、老爷子的扛枪伙计还有切洛都在穿他们的干净衣服。

“豹子抬过来了吗?”

“没有。”

“那大家怎么都那么高兴?”

“很有意思啊,整个上午的打猎都很有意思。”

“你为什么想当非洲人?”

“我要成为坎巴人。”

“可能吧。”姆温迪说。

“去他妈的‘可能’。”

“你的朋友们来咯。”

“是兄弟们。”

“可能是兄弟们吧,切洛不是你的兄弟。”

“切洛是我的好朋友。”

“是啊。”姆温迪悲伤地说着,递给我一双拖鞋。他知道那双鞋有点紧,我穿鞋的时候他还盯着我看,看我会有多疼。“切洛是好朋友。他总是不走运吧?”

“怎么不走运?”

“各个方面,但他还算是个走运的家伙。”

我走出去找其他人,他们站在桌子旁,姆桑比穿着绿袍子、戴着绿帽子站在那里,啤酒已经准备好了,就放在褪色的绿色帆布桶里。天空中的云飘浮得很高,这是全世界最高远的天空。我回头望去,视线越过帐篷顶,看见树林顶着那座覆盖着白雪的巍巍高山。

“先生们。”我说道,向他们鞠了一躬,我们都在老板椅上坐下,姆桑比倒了四大杯啤酒和切洛的可口可乐。因为切洛是最大的,所以我退居其后,让姆温迪先给他倒了可口可乐。切洛换了一条颜色不那么灰的头巾,穿了一件蓝色的外衣,扣子是黄铜做的,领口处则用我二十年前送他的一枚毛毯针别在一起,他的下身穿着一条整洁的、精心补过的短裤。

酒和饮料都倒上后,我站起来祝酒:“为女王。”我们都喝了一口,然后我说:“为了豹子先生,先生们。它是皇家猎物。”我们又带着礼节喝了一口,但这次还多了些兴奋之情。姆桑比再次把杯子斟满,这次从我开始,最后才给切洛倒。他不是不尊敬老人,而是他实在没法把碳酸饮料排在塔斯克啤酒前面。

“A noi[56]。”我对恩古伊鞠了一躬说,他是在亚的斯亚贝巴一座被占领的妓院中和被飞行中的一支军队匆匆抛下的妓女们学的意大利语。我又说:“Wakamba rosa e la literta, Wakamba rosa triomfera[57]。”

我们干了杯,姆桑比又倒上了酒。

再想出一句祝酒词有点困难,但是着眼于时代的潮流和我们给自己的新式宗教某个可执行的计划的需要,这计划日后可以朝着更高尚的价值目标发展,我的祝酒词是:“干杯。”

我们庄严地喝下了这杯酒,不过我注意到切洛并没有喝完,于是我们坐下时,我说:“Na hehaad tu[58]。”试图拉近与这个穆斯林之间的距离。但这并不容易,我们都知道他只是在和我们正经地喝酒或称兄道弟的时候才合得来,但他绝不可能和我们一起相信一门新教或政治信仰。

姆桑比走到桌前又给我们倒了一次酒,说啤酒已经喝完了。我说真是见鬼,我们要快马加鞭地离开,到拉伊托奇托克继续喝酒。我们要带点冷肉和几罐腌鱼罐头在路上吃。姆休卡说:“去村里吧。”于是我们一致决定去村里,如果他们有啤酒的话我们拿上几瓶,够我们几个人在到另一个酿啤酒的村子或拉伊托奇托克前有酒喝就行了。恩古伊说我应该带上我的未婚妻和寡妇,还说他和姆休卡只要到第三个马塞村子就行了。老爷子的扛枪伙计说他也没有问题,会负责保护寡妇。我们本来也想带上姆桑比,但我们已经是四个人了,再加上寡妇和我的未婚妻就是六个人,我们也不知道我们还会碰上什么马塞人。拉伊托奇托克总是有很多马塞人。

我走进帐篷,姆温迪已经把铁皮箱打开,把我那件香港的花呢夹克衫拿了出来。夹克衫内兜的下翻袋扣着,里面放着钱。

“你需要多少钱?”他问。

“四百先令。”

“那么多钱,”他说,“你要做什么?买老婆吗?”

“买啤酒,也许再买点日常生活用品,还要给村子买药、圣诞礼物和新的长矛,我还要给车加满油,给警察局的年轻人买点威士忌,还有腌鱼罐头。”

听到腌鱼罐头他笑了起来。“拿五百吧,”他说,“你还要带些硬币吗?”

硬币在一个小皮带里放着。他给我数出了三十个硬币,然后问我:“你要穿件好衣服吗?”

他最喜欢我穿的衣服有点像骑装上衣,也是香港的。

“不,我要穿皮上衣,带上皮拉链衫。”

“也带上毛衣吧,从山上下来会很冷的。”

“你想给我穿什么就穿什么吧,”我说,“但是穿靴子的时候要轻一点。”

他拿来洗得干干净净的棉袜,我把它们穿上,他费劲地把靴子穿在我脚上,但是没有拉起两边的拉链。恩古伊走进帐篷。他穿着干净的短裤,上身穿着一件我从没见过的运动衬衫。我告诉他我们只带点三〇—〇六型的枪就行了,他说他还要带上弹药。他把大枪擦干净放在床底下。那支枪没有开火,而那支斯普林菲尔德步枪的点火药是非腐蚀性的,所以晚上再擦也不迟。

“手枪。”他郑重其事地说,我把右腿伸进手枪皮套末端的圆环中,他把那条大皮带绕着我的腰扣住。

“吉尼酒瓶。”姆温迪说着,把那只沉重的西班牙皮驼篮递给恩古伊。

“钱呢?”恩古伊问。

“不,”我说,“别再谈钱了。”

“钱太多了。”姆温迪说。他拿着放钱的铁皮箱的钥匙。

我们出了帐篷向车子走去。凯蒂的态度还是很和蔼,我很正式地问他需要什么东西。他说如果粮食有从卡贾多运来的好品种的话就买一袋回来。我们离去时,他看起来有些悲伤,把头稍稍向前伸着侧向一边,尽管他咧着嘴在笑。

我没问他想不想跟我们去,我感到难过而内疚,然后我们就把车开上了去村子的路。这条路现在已经被磨得很光滑了,我想在这一切结束之前,这条路会被打磨得更加光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