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二世 [1] 十分惹人厌。跟他一比,就连最优秀的历史学家们都觉得还是他哥哥查理 [2] 更令人欣慰一些。在短暂的任期内,他致力于在英格兰复兴天主教。这个愚蠢而偏执的顽固追求使得他的统治生涯很快就画上了句号。
他首先向委员会保证,他将努力维持政府在教会和国家层面同时存在的状态,就像法律建立的那样,并将尽心捍卫和支持教会。这番动人的发言赢得了大众的一片叫好,不管是在布道坛还是在其他地方,人们都对国王的信守承诺赞不绝口。可让这些轻信了国王的人们始料未及的是,他建立了一个秘密委员会专门用来处理天主教事务,它的一个主要成员是一个名叫彼得神父 [3] 的、祸害人的耶稣会会士。国王欣喜涕零地收下了法兰西国王给他的第一笔五十万里弗赫 [4] 的津贴,然而,鉴于他是个本性卑鄙的人,且怀着既吝啬又自傲的复杂心绪,所以尽管兜里揣着法兰西国王的钱,他却总是热切地表现出他的独立。他在哥哥查理二世的保险箱里找到了两份支持天主教会的文书,并把它们给公开发表了(虽然我觉得这不会有什么用);他还公开参加弥撒。尽管做了这么多过分的事,极尽谄媚的议会竟还给了他一大笔钱,这让他相信自己上任后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他下定决心要胡闹一番。
在讲述重要事件之前,让我们先来说说泰特斯·奥茨 [5] 的事情。加冕礼两周后,他因伪证罪受到审判。除了要缴纳大笔罚款外,他还被判两次站上颈手枷,第一天从奥德门 [6] 一路受鞭刑到新门监狱,两天后又从新门监狱到泰伯恩刑场,而且在有生之年他每年都要上颈手枷五次。事实证明,这可怕的判决对这无赖还真有效。第一天,泰特斯被鞭打得站不起来,于是被人用雪橇拖着从新门监狱去了泰伯恩刑场,一路上还继续忍受着鞭刑。这个恶棍身体还真硬朗,经历了这番折磨之后也没死掉,后来在还活着的时候受到了宽恕,得到奖赏,不过再也得不到信任了。那帮人里面仅存的另一个活口便是丹杰菲尔德,但他可就没这么幸运了。从新门监狱到泰伯恩刑场的路上,他差点被鞭打致死,不过这还不算,格雷律师学院一名残暴的律师用手杖戳他的眼睛,他因此丧命。当然这个凶恶的律师也受到了审判,得到了应得的处罚——他被处死了。
詹姆斯一登基,阿盖尔 [7] 和蒙茅斯 [8] 就从布鲁塞尔来到鹿特丹,参加一个苏格兰流放者组织的会议,着手策划在英格兰进行一场起义。他们达成一致,决定让阿盖尔带两名英格兰人在苏格兰登陆,蒙茅斯公爵则和两个苏格兰人一同前往英格兰。
阿盖尔率先采取了行动。他让可靠的信使翻山越岭,把血十字 [9] 传遍每一个部落——这是那些野蛮的高地人首领激起族人斗志的传统习俗——他本想募集至少两三千名高地人,但由于他的两名手下在奥克尼群岛被捕,英格兰政府注意到了他的企图,阻挠了募集行动。在带着小支部队前往格拉斯哥的途中,他又被几名随从出卖。阿盖尔双手被缚在身后,再次被送进爱丁堡城堡关了起来。詹姆斯重提他那羞人的不公判决,要求三天之内处死他。阿盖尔似乎还担心着又会被套上靴状刑具,不过他多虑了——因为这次国王直接砍了他的头。他的头颅被插在爱丁堡监狱的楼顶。他被捕的两名手下里有一位是老兵朗博尔德 [10] ,他正是莱府 [11] 的主人。阿盖尔英勇受刑后还不到一周,伤势严重的朗博尔德就接受了审讯,以防他在那之前死掉,让国王失望。最终国王还是杀了他,但在那之前他坚强地为自己辩护,说他可不相信上帝会让大多数人做背负马鞍、口咬缰绳的坐骑,而让少部分脚蹬马靴的人用马刺去踢他们。我完全同意朗博尔德的看法。
蒙茅斯公爵一来是有事耽搁了,二来又闲逛耗掉了些时间,所以等到他在多塞特郡的莱姆登陆时已经比阿盖尔晚了五六个星期。他手下有个倒霉的贵族叫沃克的格雷,后来就是这家伙把本可成功的远征给毁了。刚一登陆,蒙茅斯立刻在闹市中心树起自己的旗帜,宣称国王是个暴君、天主教篡位者,以及一些其他我也不知道的。他用国王的种种恶行来指控他,但也编造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比如火烧伦敦城、毒杀前任国王之类。通过这些办法,他召集了大约四千名兵士,向很多强烈反对天主教的新教徒所在的汤顿 [12] 行进。这里的人们不论贫富都欢迎蒙茅斯的到来。他穿过街道时,女人们从窗户里向他挥手致意,所到之处洒满鲜花,溢美之词不绝于耳。此外还有二十位精心打扮的年轻淑女身着盛装款款而来,将她们亲自用白皙的双手装饰过的《圣经》以及一些别的礼物送给他。
人们的敬意鼓舞了他。他自称国王,向布里奇沃特进发。可到了这儿蒙茅斯才沮丧地发现,费弗沙姆伯爵率领的政府军就在附近,自己根本没什么有力的盟友,他开始考虑要不要解散军队全力逃跑。但在那个倒霉的格雷勋爵的建议下,他们还是决定夜袭国王的军队。国王他们驻扎在一片叫塞奇莫尔的沼泽旁。率领骑兵的人依然是那个倒霉的贵族,他一点儿也不勇敢;上了战场之后,他刚遇到一条深沟就立刻打了退堂鼓。尽管这些支持蒙茅斯的乡下人举着他们的长柄镰刀、棍棒和干草叉这类不像样的武器英勇厮杀,但他们很快就被训练有素的士兵击溃,四散逃开了。蒙茅斯公爵避人耳目,趁乱逃走;但倒霉的格雷勋爵第二天一早就被捉住,而另一名被捕的同党则交代说四个小时前他还和公爵在一块儿。一番严密搜查之后,公爵被发现了。他乔装成农民,藏在蕨草和荨麻遮蔽的沟里,口袋里有几颗地上捡来充饥的豌豆。除此之外,他身上只带了几份文件和几本书,其中一本是他自己写的奇怪的杂集,里面有符咒、歌集、食谱和祷文。他彻底失败了。他可怜兮兮地给国王去了封信,恳求国王见见他。当人们把他送到伦敦,绑起来觐见国王的时候,他双膝跪地爬向国王,可谓颜面尽失。詹姆斯从不宽恕怜悯任何人,所以对这个发表莱姆宣言的家伙更不会心软。他对这个苦苦哀求的人说,做好赴死的准备吧。
一六八五年七月十五日,这个受民众爱戴的不幸的人被带到伦敦塔山执行死刑。围观人群人头攒动,屋顶都站满了看热闹的人。蒙茅斯在塔里的时候和妻子见过面,他妻子是巴克卢公爵的女儿。不过他常常提起的人却是另一位他爱得更深的女性——哈丽雅特·温特沃思小姐;她是他临终前最挂念的人之一。在把脑袋搁上垫头木之前,公爵摸了摸斧子的边缘,然后告诉刽子手说,他担心斧子不够锋利、不够重。刽子手说斧子没有问题,公爵便说:“我希望你小心点儿。我可不想遭遇拉塞尔勋爵 [13] 那样可怕的情况。”刽子手被这话弄得紧张起来,颤抖着砍了一下,却只是在他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蒙茅斯公爵一脸责备地抬头看着他。刽子手又砍了一下,再一下,然后他把斧子一扔,惊恐地尖叫道他做不到。但执行吏恐吓他说他若不继续砍,便要砍掉刽子手的头。刽子手重新捡起斧子,砍了第四下,第五下。这颗可怜的脑袋终于落地了,三十六岁的詹姆斯,也就是蒙茅斯公爵,死了。他是个华丽优雅的男人,有很多优点,颇受坦诚的英格兰人的喜爱。
在蒙茅斯叛乱之后,政府所犯下的恶行在英格兰历史上写下了最黑暗最可悲的一页。可怜的农民们损失惨重,四散流亡,他们的首领们也都已被捕,人们觉得这样一来无情的国王也该满意了吧。其实却不然。他放任一帮禽兽不如的人去收拾这些可怜的农民,其中有个叫科洛内尔·柯克的家伙曾经对付过摩尔人,他手下的士兵和他本人一样凶残成性。人们称他们为“柯克的羊羔”,因为他们的旗帜上有一只羊,那是基督教的符号。这些人面兽心的家伙所犯下的暴行实在令人发指,在这里我无法详述。我只要说说这些事情就足以展现他们的可恶:除了极其残忍的烧杀抢掠,逼迫人们用全部家当换来他们的饶恕之外,柯克最爱的娱乐项目之一就是饭后和军官们一起喝酒,为国王干杯,同时看着一批囚犯吊在窗外作消遣。当濒死的囚犯双脚痉挛时,他就说应该给这些人的舞蹈配上音乐,于是命令人们吹吹打打起来。听闻这些暴行之后,可恶的国王竟告诉他说自己“对他的行动非常满意”。但最让国王感到愉快的还是杰弗里斯 [14] 的行动。他现在是个贵族,带着另外四名法官一路西行去审判那些叛乱相关者。国王高兴地把这叫做“杰弗里斯运动”。生活在那里的人们至今无法忘记那次暴行,将其称作“血腥审判”。
审判从温切斯特开始。那里有一位可怜的失聪老妇人名叫艾丽西亚·莱尔,她是一位审判过查理一世的法官的遗孀,丈夫在国外被保皇主义者暗杀了。老妇人被指控在宅中藏匿了两个从塞奇莫尔逃出来的人。接连三次,陪审团都拒绝判定她有罪,但在杰弗里斯的恐吓威慑之下,他们只好做出虚假的判决。拿到称心的判决之后,杰弗里斯说道:“各位先生,如果我是你们,就算这位老妇人是我母亲的话,我也照样会给她定罪。”我相信他真会这么做。当天下午,他命人将老妇人活活烧死。但在教堂的神职人员以及其他一些人士的干预下,火刑没有执行,老妇人在一周后被斩首。作为对杰弗里斯的至高奖赏,国王任命他为大法官。他后来又去了多切斯特、埃克塞特、汤顿和韦尔斯。我们知道这个禽兽做出了这么多不公而又残忍的事情,可令人惊讶的是竟没有人把他揍死在法官席上。不管是男是女,任何人被对手送到杰弗里斯面前都会被定为叛国罪。有人申诉自己无罪,却被杰弗里斯命人拖出法庭,立刻给吊死了。这在囚犯当中引起了普遍恐慌,所以他们纷纷第一时间承认自己有罪。单单在多切斯特,杰弗里斯就在数日内吊死了八十个人。这还不算那些被处以鞭刑、流放、收监和被变卖为奴的人。他一共处决了两百五十人,也有可能是三百人。
这么多处决都是在受刑者的邻里好友身边进行的,地点遍布三十六个村镇。尸体都被撕裂,扔进装有煮沸的沥青和焦油的大锅里,然后挂在路边、街旁,甚至还有教堂的顶上。触目惊心的头颅和肢体散发着怪味,地狱般的大锅嘶嘶地冒着泡,惊恐的人们噙着泪水,这一切的一切都可怕得难以用语言描绘。有个被迫负责把残骸放进黑锅里的乡下人从此就被人们称作“煮夫汤姆”。负责执行绞刑的人从此则被称作杰克·凯奇,因为杰弗里斯手下有个人叫这个名字,整天就不断地执行绞刑。你可能听说过很多关于法国大革命的可怕故事——这些故事确实又多又吓人,但我觉得,无论那些疯狂的法兰西人在那个糟糕时代的所作所为再恐怖,也比不上我们这位英格兰最高法官在国王特许下进行的“血腥审判”。
可这一切远远还没结束。杰弗里斯既喜欢给他人带来不幸,也喜欢给自己挣点外快。他大规模地贩卖宽恕机会以中饱私囊。国王一次性把一千名囚犯交给自己的亲信,让他们为求得宽恕的金额讨价还价。汤顿那些送《圣经》的年轻姑娘们则被交给了宫廷侍女们,于是这些尊贵的女士们就真的卖力地和那些姑娘讨价还价起来。就在“血腥审判”进行得最如火如荼之时,国王正忙着赛马取乐,玩乐的地点就在莱尔夫人被处决之处。杰弗里斯干尽了坏事之后回到家,被《皇家公报》大加褒奖了一番。当听说杰弗里斯因醉酒和坏脾气而病重的时候,可憎的国王竟然说全英格兰再难找出他这样的人才了。除此之外,伦敦的一位叫做科尼什的前郡长受到了卑鄙的审判,因参与莱府阴谋案而在能看到自家屋子的地方被吊死了。不过出庭作证的拉姆齐也是个恶棍,他这次给的证词和在拉塞尔勋爵的审判中提供的证词完全自相矛盾。同日,一位名叫伊丽莎白·冈特的富有寡妇在泰伯恩刑场被活活烧死,罪名是为一位可怜人提供庇护,却不料这个被庇护的家伙反过来检举了她。她亲手把燃料放在自己周围,好让火焰快点烧过来。她用尽最后的气力不卑不亢地说,她遵从了上帝神圣的要求,为无家可归者提供庇护,而不是出卖他们。
绞刑、砍头、火刑、烹煮、肢解,揭发、抢劫、流放、变卖为奴,国王在用这些方法蹂躏过不幸的国民之后,自然觉得自己想做什么都可以。于是他迅速着手改换国家的宗教信仰,至于具体的做法,则是这样的。
他首先试图利用自己免于处罚的权力废止《立誓法》 [15] ——这是一部禁止天主教徒成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他先试着让一个天主教徒任职,结果十二个法官里有十一人支持他;于是他又找来另外三人做尝试,他们都是牛津大学学院的高层,都信奉天主教,所以国王帮他们保住了地位并对他们表示支持。他还复兴了可憎的教会委员会,撤了伦敦主教康普顿的职位,因为康普顿勇敢地反对他。他还恳求教皇给英格兰派个大使,理智的教皇相当不情愿地照办了。他在各种场合公然在民众面前粉饰彼得神父的形象,还在伦敦多地主张建造女修道院。他很乐意在街上甚至宫廷里能随处见到按自己的习惯生活的修道士,并一直努力把身边的新教徒换成天主教徒。他与议会成员中的要人进行私人会晤,将之取名为“密室会谈”,希望说服他们接受他的设想。如果他们不接受,职位便会被撤去,或者就得自己辞职,空出的位置则让给天主教徒。他还利用各种权力把军队里的新教军官也换成了天主教徒。对自治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各郡的首席治安官他也动了同样的手脚(不过首席治安官的调动并不太顺利)。为了迫使民众对这些事情忍气吞声,他派了一支一万五千人的军队驻扎在豪恩斯洛荒地以示威慑,还公然在将军的帐篷里举行弥撒,教士们则在士兵当中卖力地劝服他们皈依天主教。已故拉塞尔勋爵的牧师约翰逊作为一个新教教士,在士兵当中传阅一份文书,奉劝他们忠于信仰,却因此被罚三次站上颈手枷,从新门监狱一路受鞭刑到泰伯恩刑场。国王还把亲姐夫 [16] 请出了委员会——因为他也是新教徒。那位之前提到过的彼得神父被提拔做了枢密院委员。他把爱尔兰交给了提尔康奈尔伯爵理查德·塔尔博特 [17] ,这是个既卑微又放荡的流氓。他在爱尔兰替主人继续进行这些偷天换日的勾当,还盘算着有一天要求得法兰西国王的庇护。上至教皇,下至门房,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天主教徒看到国王这番极端的举动都能看出这人就是个顽固的蠢货,他会亲手毁了自己,毁了他想促成的事情。但他听不进任何劝说,一条道走到黑,终而跌下了王座——这对英格兰来说倒也是件幸事。
但愚蠢轻率的国王没有想到,国内的反抗情绪正日渐高涨。首先让他碰壁的地方是剑桥大学。国王先在牛津任命了一位天主教系主任,没有遭到什么反对,于是又试着让一位教士在剑桥成为文学硕士。但这招致了剑桥大学方面的反对,终而未果,他只得又回到他最爱的牛津。正好莫德林学院的院长去世了,于是国王就要求让安东尼·法默先生接任院长一职,推荐理由只有一个——他也是天主教徒。牛津大学终于鼓起勇气拒绝了。国王又换了个人选,却依然遭拒。学院最后自行选择让一位霍夫先生做院长。出于报复,愚蠢的暴君惩罚了霍夫先生和另外二十五个人,将他们开除并宣布剥夺他们担任教会美差的机会。然后他走出了自认最为高明的一步棋,可实际上正是这草率的最后一步把他推下了王位。
国王发表声明,宣称不应再设置宗教检查和刑法,这样可以更容易地推行天主教。但就连反对国教的新教徒也不再顾忌自己的立场,勇敢地和普通教会成员一起全力反抗国王的决定。国王和彼得神父决定于某个星期天在所有教堂宣读这份声明,并要求主教们传播。主教们和受到冷落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商议后决定,他们不仅不会宣读这份声明,还要向国王请愿撤销它。大主教亲自草拟了请愿书,六位主教当晚就前往国王的寝宫将之面呈,这让国王万分震惊。第二天便是预定要读声明的星期天,一万名神职人员中只有两百人读了声明。国王什么劝阻都听不进,执意在王座法庭起诉了主教们。三周后,主教们被召入枢密院,并被判处关入伦敦塔。六人通过水路被送往那个凄苦的地方,而大批民众则聚集起来,纷纷跪在地上落泪替他们祈祷。到达伦敦塔时,负责看守的军队长官和士兵请求得到他们的祝福。囚禁期间,士兵们每天都为了他们能获得释放而举杯畅饮,大声喊叫。他们来到王座法庭接受审判,检查总长宣称他们的重大罪名是责难政府和发表自己对国事的看法。同他们一道的还有很多群众和大批贵族绅士。夜里七点,陪审团走出来讨论判决,除了国王以外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宁可忍饥挨饿,也不想让那个国王安插在他们当中的内奸得逞。那家伙一心想给主教们治罪。经过一夜与这个内奸的激辩,陪审团在第二天早上回到法庭,宣判主教们无罪,威斯敏斯特大厅里响起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欢呼。欢呼声在人群中传递,一路传到了坦普尔栅门 [18] 和伦敦塔。不仅是东边,西边的人们也接到了消息,喜讯一直传到了豪恩斯洛的军营,在一万五千名士兵中传递。当时愚蠢的国王正和费弗沙姆勋爵在一起,听到大声的呼喊后警觉地问这是怎么回事。有人告诉他“没什么事,只是主教们被赦免了”,国王还是顽固地说:“你说这叫没什么事?这对他们来说简直糟糕透了!”
在请愿和审判的过程中,王后生了一个男孩,彼得神父认为这是圣威妮弗雷德的恩赐,但当国王的朋友开始担心这孩子将来会成为天主教的王位继承者(因为国王的两个女儿都是新教徒)时,我怀疑这还跟圣威妮弗雷德有关吗。鉴于这种担心,让什鲁斯伯里伯爵、丹比伯爵、德文郡伯爵、拉姆利勋爵、伦敦主教、海军上将拉塞尔和陆军上校悉尼去邀请奥兰治亲王 [19] 来英格兰。詹姆斯这个王家污点终于看到了危险,在恐慌中做出了很大的让步,同时成立了一支四万人的军队。但奥兰治亲王并不是詹姆斯二世能应付的。亲王准备得相当充分,意志坚定。
亲王做好启航英格兰的准备两周后,一股猛烈的西风阻止了船队离港。虽然风停后船队再次出发,却又被一场暴风雨打散,不得不返航整修。一六八八年十一月一日,这一天终于刮起了东风,后来人们把这次的风称为“新教的东风”。十一月三日,多佛尔和加来的人民看到了长达二十英里的船队从两地间的海峡中浩浩荡荡地驶过。到了五日,星期一,船队在德文郡的托贝停靠,亲王带着由军官和手下组成的光鲜队伍向埃克塞特 [20] 进发。可是西部居民在“血腥审判”中受尽了折磨,早已心灰意冷,没什么人愿意加入他们。招不到兵的亲王都想着要无功而返了,于是他公开了贵族们写给他的邀请信,作为自己此番出兵有理的证据。在这紧要关头,一些贵族加入了他的队伍,皇家军队也开始动摇。所有人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凡签署者都要彼此支持,共同捍卫三个王国的法律与自由,捍卫新教,捍卫奥兰治亲王。自那以后,事情就变得顺利了。英格兰的大城镇接二连三地投靠了亲王的阵营。牛津大学表示只要亲王需要用钱,他们连牌子都可以融掉给他。亲王知道,他现在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这时候的国王正可怜兮兮地四处奔波,这儿给人治治淋巴结核 [21] ,那儿检阅检阅军队,或者在哪儿流流鼻血 [22] 。小王子则被送去了朴次茅斯,彼得神父则箭一般迅速逃往法兰西,教士和修士即刻遭到大规模驱逐。国王最重要的官员和朋友们也相继弃他而去,投奔了亲王,公主安妮也趁夜色从怀特霍尔宫逃了出来;伦敦主教到底是当过兵的人,他骑马走在安妮前面,手中握着剑,鞍上别着枪,亲自为她保驾。“救救我吧,上帝!”可怜的国王喊道,“连我自己的孩子都抛弃了我!”混乱中,他和几个伦敦贵族争论该不该召开一次议会,又指命其中三人去和亲王谈判,随后便决定逃去法兰西。他把小威尔士亲王从朴茨茅斯接回来,让王后带着王子在一个阴冷的夜晚乘敞篷船渡河前往兰贝斯,最后安全逃走。这是十二月九日的夜晚。
十二月十一日凌晨一点,此时的国王已经收到了奥兰治亲王的信,信中阐明了他的要求。国王起了床,命睡在他房间的诺森伯兰勋爵到平时早上起床的时间之前不要打开门。说完他便从小楼梯(我猜那个戴假发穿长袍的教士就是通过这样的楼梯见到他哥哥的)下楼,坐小船过了河,中途他把英格兰的国玺顺便扔进了河里。然后他骑上事先备好的马,和爱德华·黑尔斯爵士一同前往费弗沙姆,在那里登上一艘海关的独桅小船。小船的主人需要更多压仓物,于是跑到谢佩岛去找,结果被那里的渔民和走私者围住了船,因为他们怀疑国王是一个“瘦脸庞的耶稣会士”。他们抢了他的钱却还不肯放他走,他只好告诉他们自己的真实身份,并说奥兰治亲王想要杀他,然后尖叫着说想要一艘船——然后他又哭了,因为他把据说是从耶稣十字架上取下的一块木头在骑马的时候给丢了。他把自己交给了当地的郡首席治安官,拘捕他的消息传到了正在温莎的奥兰治亲王耳朵里——其实他只想摆脱掉国王,并不在乎他去了哪儿。于是国王被放走了,但他很担心他们并没有放过他。不过这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国王又被带了回来。在禁卫兵骑兵团的护卫下,他回到了怀特霍尔宫。他刚到的时候还迷迷糊糊的,就去听了弥撒,并在晚饭前叫一个耶稣会士帮他做饭前祷告。
国王的落跑让民众陷入了相当混乱的状况,他们认为军队里的爱尔兰人会杀了新教徒。因此他们鸣响钟声,点起守夜篝火,烧了天主教教堂,四处寻找彼得神父和耶稣会会士。而教皇的大使则装扮成男仆逃了出去。虽然百姓们连一个耶稣会会士都没能找到,但是一个人却在沃平发现一张浮肿的、醉醺醺的脸正从窗户往下看。此人曾是杰弗里斯的法庭上被恐吓作证的人,所以这张脸他记得很清楚,就算对方穿着水手的衣服,他也能认出这就是那个可恶的法官杰弗里斯。于是他抓住了这个醉汉。民众保持了基本的道义,没有将他碎尸万段。大家只是来回推搡了他一会儿,然后就把惊恐万分的杰弗里斯交给了市长。市长在他的尖声乞求下,将他送进了伦敦塔。他最后死在了那里。
民众的混乱状态还在持续着。他们点起篝火庆祝,就好像他们应该为国王的回归感到高兴似的。但国王只是短暂停留,因为怀特霍尔宫的英格兰守卫被换成了荷兰守卫,一位他的前任大臣告诉他,亲王第二天就要来伦敦了,他最好去哈姆。可国王说哈姆又冷又湿,他宁愿去罗切斯特。他自以为小算盘打得不错,自以为这样就可以从罗切斯特逃去法兰西了。不过国王这点花花肠子一下子就被奥兰治亲王和他的朋友看穿;国王能够自己离开,他们自然求之不得。于是国王在几位贵族和荷兰军队的看守陪同下乘皇家船只前往格雷夫森德,仁慈的民众们见到国王受辱,甚是怜悯——他们宽大为怀的品格可比国王高尚多了。十二月二十三日晚上,到了这般境地的国王还没有意识到已经没人要拥护他了。他愚蠢地穿过罗切斯特的花园,经梅德韦逃往法兰西,和王后团聚。
国王不在期间,伦敦的贵族和名流召开了会议。国王走后第二天,亲王就来到伦敦,召见了各位贵族,很快又召见了查理二世统治期间出席过议会的成员。这些名流们最终商定,王位因詹姆斯二世的个人行为而空缺,如果由天主教王子来继承王位的话则不利于新教王国的安定与幸福。奥兰治亲王与王妃应成为国王和王后,直到二人均去世为止;随后如果他们有子嗣的话则由他们的子嗣来继承王位;若无子嗣,则由安妮公主和她的孩子来继承;若她也没有孩子,王位则应交给其他继承奥兰治亲王头衔的人。
于是,一六八九年一月十三日,亲王和王妃登上了怀特霍尔宫的王座,从此开始了共同统治。英格兰开始推行新教。至此,英格兰伟大的光荣革命落下了帷幕。
[1] 英格兰詹姆斯二世(James II of England,1633-1701),在苏格兰称为詹姆斯七世,1685至1688年间是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国王。他是最后一位信奉天主教的英格兰国王。(译注)
[2] 英格兰的查理二世(Charles II of England,1630-1685),苏格兰、英格兰和爱尔兰国王。早在1649年、其父亲查理一世被处死之后,苏格兰议会就宣称查理二世为国王,却遭到英格兰议会的反对,直到1660年、克伦威尔死后才重新登上王位,于1661年被正式加冕为英格兰国王。(译注)
[3] 即爱德华·彼得爵士(Sir Edward Petre,1631-1699),是一名耶稣会会士。他是詹姆斯二世的心腹。(译注)
[4] 里弗赫(livre)是法国古代货币单位,一里弗赫的价值等于一磅银。(译注)
[5] 泰特斯·奥茨(Titus Oates,1649-1705),制造了“教皇阴谋”(Popish Plot),一场看似以谋杀查理二世为目的的虚假阴谋。(译注)
[6] 奥德门(Aldgate),伦敦城墙最东侧的城门。(译注)
[7] 阿奇博尔德·坎佩尔(Archibald Campell,1629-1685),第九代阿盖尔伯爵,因参与了蒙茅斯叛乱而被处死。(译注)
[8] 即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1649-1685),第一代蒙茅斯公爵,查理二世和情妇露西·沃尔特的第一个私生子。(译注)
[9] 血十字(fiery cross)是四端烧焦或染血的木十字架,是古代苏格兰高地人的氏族或部族聚众出战的信号。(译注)
[10] 即理查德·朗博尔德(Richard Rumbold,1622-1685),克伦威尔派的士兵,参与了莱府阴谋,计划谋杀查理二世和他弟弟詹姆斯。(译注)
[11] 莱府(Rye House)即1683年莱府阴谋案的据点。辉格党人的议会被解散后,一部分军人密谋在莱府暗杀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但并未成功。莱府位于英格兰赫特福德郡的霍兹登。(译注)
[12] 汤顿(Taunton),隶属于英格兰西南部的萨默塞特郡(位于德文郡以北),是此郡的最大城镇。(译注)
[13] 即威廉·拉塞尔勋爵(Lord William Russel,1639-1683),1683年因叛国罪被斩首,据说行刑过程相当艰难,勋爵颇费了一番周折才死去。(译注)
[14] 即乔治·杰弗里斯(George Jeffreys,1645-1689),威尔士法官,后来被任命为大不列颠大法官(Lord Chancellor),贵族头衔是韦姆的杰弗里斯男爵,被称为“绞刑法官”(the Hanging Judge)。(译注)
[15] 《立誓法》(Test Act)是1673年颁布的英国法律,要求公职人员必须信仰英国新教。(译注)
[16] 即奥朗治亲王威廉二世(William II Prince of Orange,1626-1650),于1641年娶了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的长女玛丽·亨丽埃塔为妻。(译注)
[17] 理查德·塔尔博特(Richard Talbot,1630-1691),第一代提尔康奈尔伯爵,1687至1688年间为爱尔兰总督,爱尔兰保皇派,詹姆斯党派士兵。(译注)
[18] 坦普尔栅门(Temple Bar)是旧时伦敦城的入口,位于法学院前,为叛国者和其他罪犯首级示众之处。(译注)
[19] 即英格兰的威廉三世(William III of England,1650-1702),威廉二世和英格兰公主玛丽·亨丽埃特的儿子,苏格兰的威廉二世、奥兰治的威廉亲王三世,曾任奥兰治亲王和英国国王。他的妻子是英国女王玛丽二世,为他的共治者。(译注)
[20] 埃克塞特(Exeter)是英格兰西南区域德文郡的城市。(译注)
[21] 淋巴结核病(the King’s Evil),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和法国,人们普遍认为国王的触摸能够治愈这种疾病。在英格兰,这种行为始于“忏悔者”爱德华统治期间;而法国则始于腓力一世(1052-1108)统治期间。(译注)
[22] 流鼻血的事情据说是在奥兰治亲王成功入侵之后,詹姆斯二世吓得精神崩溃,鼻血横流,故有此说。(译注)
第三十七章
我写的这部小小的历史书到这儿就接近尾声了。至于在一六八八年著名的光荣革命之后所发生的事情,要想在这样一本书里写出来并让读者理解可不太容易。
总之,威廉 [1] 和玛丽 [2] 共同统治了五年。善良的妻子去世后,威廉又独自统治了七年。在他的统治当中,那个曾经被称为英格兰的詹姆斯二世 [3] 的可怜虫在法兰西去世了——那时是一七零一年九月十六日。他死前一直竭尽所能暗杀威廉(不过他所谓的“竭尽所能”也只是下一点点功夫而已),想要收复自己失去的领土。法兰西国王宣布詹姆斯的儿子 [4] 为英格兰的合法国王;他在法兰西被称作圣乔治骑士,在英格兰则被叫作冒牌货。在英格兰和苏格兰——特别是在后者,总有一些头脑发昏的人,时常打着冒牌货的旗号造反,就好像这个国家还没有受够斯图尔特王朝的统治似的!结果却造成了无数死亡和悲痛。一七零二年三月七日,星期日,威廉国王意外坠马身亡。他一直都是位勇敢爱国的亲王,拥有卓越的才能。他行事冷峻,知己甚少,却深深爱着自己的王后。当他去世的时候,人们发现他左臂上缠着的黑色缎带里系着一枚戒指,戒指里封存着王后的一缕秀发。
威廉的继任者是安妮公主 [5] 。她是位颇受欢迎的女王,她的统治延续了十二年。在安妮统治内的一七零七年五月,英格兰与苏格兰结成联盟,合并为大不列颠王国。从一七一四年到一八三零年统治大不列颠的则是乔治王朝的四位国王 [6] 。
一七四五年,当时的统治者是乔治二世,冒牌货最后一次起事——不过这也是他最后一次露面。已入暮年的詹姆斯和詹姆斯党派 [7] (他的同党被如是称呼)成员推举出了他的儿子、人称“年轻骑士”的查尔斯·爱德华 [8] 。说到斯图尔特家族,就不得不说说苏格兰高地人:他们极好惹是生非,又生性固执,对查尔斯忠心耿耿,于是查尔斯也与他们联合起来。为了把他推上王位,苏格兰人还发动过一场叛乱。在叛乱中,许多英勇无畏的绅士都献出了生命。查尔斯·爱德华要想再次逃出国非常困难,因为敌方重金悬赏他的脑袋,但苏格兰人民对他极其忠诚。他和当年的查理二世一样经历了一番颇具传奇性的冒险,最后逃到了法兰西。当时产生了很多具有詹姆斯党派时代特色、描写他们情感的有趣的故事和欢快的歌曲。要不是有这项功劳,我觉得斯图尔特家族对英格兰完全就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在乔治三世统治期间,由于坚持强制对北美课以重税,英格兰失去了这片土地。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在华盛顿的领导下独立了,成为地球上最伟大的国家之一——美利坚合众国。在我写书的这个时代,美国有一项值得称颂的过人之处,那就是无论其国民走到哪里,都能受到政府的保护。这样出色的表现实在值得英格兰学习。我跟您私下里讲一句,在这方面,英格兰可是从奥利弗·克伦威尔的时代开始就大不如人了。
一七九八年七月二日,也就是乔治三世在位时期,大不列颠与境况十分糟糕的爱尔兰结成了联盟 [9] 。
一八三零年,威廉四世 [10] 接任乔治四世的王位,然后一统治就是七年。一八三七年六月二十日,威廉四世的侄女、肯特公爵(乔治三世的四儿子)唯一的孩子维多利亚女王 [11] 登基。一八四零年二月十日,她嫁给了萨克森-哥达公国的阿尔伯特亲王 [12] 。她很善良,备受人民爱戴。所以,现在我要像个传布公告的人一样,高声喊出这句话来作为本书的结束语:
天佑女王!
[1] 即英格兰的威廉三世(William III of England,1650-1702),即苏格兰的威廉二世、奥兰治的威廉亲王三世,曾任奥兰治亲王和英国国王。他的妻子是英国女王玛丽二世,为他的共治者。(译注)
[2] 英格兰的玛丽二世(Mary II of England,1662-1694),詹姆斯二世的长女,以英格兰、苏格兰与爱尔兰女王的身份自1689年统治直至逝世。她与表兄威廉三世结婚,共同统治英国。(译注)
[3] 英格兰的詹姆斯二世(James II of England,1633-1701),苏格兰的詹姆斯七世,在1688年的光荣革命中被迫退位,是最后一位统治英格兰的罗马天主教君主。(译注)
[4] 即詹姆斯·弗朗西斯·爱德华·斯图尔特(James Francis Edward Stuart,1688-1766),威尔士亲王,被称为“圣乔治骑士”(le Chevalier de Saint George)或“老冒牌货”(the Old Pretender)。在1701年詹姆斯二世去世后,他的堂兄、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Louis XIV of France,1638-1715)宣布他为合法的英格兰国王。(译注)
[5] 即大不列颠的安妮女王(Anne,Queen of Britain,1665-1714),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女王,詹姆斯二世与王后安妮·海德的次女。(译注)
[6] 即大不列颠乔治一世(George I of Britain,1660-1727)、乔治二世(George II of Britain,1683-1760)、乔治三世(George III of the United Kingdom,1738-1820)和乔治四世(George IV of the United Kingdom,1762-1830)。乔治一世来自德国,他是汉诺威王朝的第一位英格兰国王。(译注)
[7] 詹姆斯党派(Jacobitism)为支持斯图尔特国王詹姆斯二世的一个政治团体,以罗马天主教教徒为主,于1688至1746年间多次起义闹事。其成员多来自苏格兰北部,他们不承认英格兰议会对詹姆斯二世的罢黜,并希望通过詹姆斯二世恢复天主教教徒的地位,并维持苏格兰的氏族制度。(译注)
[8] 查尔斯·爱德华·斯图尔特(Charles Edward Stuart,1720-1788),又称小王子查理(Bonnie Prince Charlie)或小冒牌货(The Young Pretender),詹姆斯·弗朗西斯·爱德华·斯图尔特的长子,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二世之孙。(译注)
[9] 从此时起大不列颠王国(Britain)才成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或“联合王国”(the United Kingdom)。(译注)
[10] 联合王国的威廉四世(William IV of the United Kingdom,1765-1837),乔治三世的小儿子,于1830年起统治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和汉诺威。由于没有合法子嗣,在他死后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王位转由他的侄女维多利亚继承。(译注)
[11] 维多利亚女王(Queen Victoria,1819-1901),于1837年起为英格兰、苏格兰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1876年起为印度女皇。乔治三世的孙女,威廉四世的侄女,是汉诺威王朝的最后一位统治者。(译注)
[12] 阿尔伯特亲王(Prince Albert,1819-1861),萨克森-科堡-哥达的阿尔伯特王子,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和堂弟,后维多利亚女王专门为他创造了“王夫”(Prince Consort)这一头衔。维多利亚女王去世后王位传给了他们的儿子爱德华七世,从此开始了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的统治。一战时期,未了平息国内的反德情绪,英国王室将萨克森-科堡-哥达(Saxe-Coburg and Gotha)改为温莎(Windsor),现在的英国王室即是这个家族的延续。(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