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特·戈德斯坦

波林写道:“动机问题旨在确定推动或诱发所有机体行为的动力的问题。”我无意(也不可能)概述这一领域所进行的大量研究,讨论为解决问题所做的不同尝试,或分析其代表的不同含义。我要做的就是引起大家对一些观察结果的关注,因为,在我看来,这些观察结果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这些“动力”的理解,并支持我们从机体角度对动机问题进行探讨。

在即将提及的所有案例中,我们都面临着大脑损伤导致的不可修复的功能缺陷的调整过程,而弄清这一过程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机体行为的动机的了解。损伤的部位不同,症状也就不同,因此,必须“对症下药”。否则,病患将面临病情日益恶化的风险。因此,如果正常机体的活动是由强大的“驱力”决定的,那么,患者将和正常机体一样受到强力的驱使。

此类病人在事故(可能是受伤、出血或任何其他对大脑产生或多或少的局限性损害的疾病)发生后第一时间里的状况最好描述为“全身紊乱状态”。病人不仅不能完成往日的工作,而且,其总体行为也发生了变化,变得心浮气躁、反复无常、惴惴不安、情绪亢奋。甚至大脑未损伤的部分也无法指导他完成任务。整个人处于一种我所称的“灾难性状态”。一段时间过后,他的行为再次发生变化。此时,他表现出更大的恒心,比以往安静了许多,似乎也不再经常焦虑了。机体似乎再次达到平衡。那么,原先失调的原因是什么?带来新秩序的力量又是什么?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看看正常机体的秩序和稳定是如何保证的。秩序的基础在于机体阈值的稳定。如果阈值在“正常”条件(在外部世界和机体内部)下无法保持大致平衡,那么,对物体或事件的刺激就不会引起相同的效果和同样的体验。机体也不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同样的情况做出反应。世界将会不断改变,我们自己也会随之改变,个体生存会一直处于危险之中。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尽管发生了很多变化,我们的世界还是保持了相对稳定,我们自身也是一样。

另外,每一次刺激无疑都会在心理和生理上产生变化,从而带来刺激的兴奋性变化。结果,与前一次刺激相同的新的刺激会产生不同于前一次刺激的效果。或者,更准确地说,如果没有一种机制阻止这种变化的话,那么,在一段确定的时间之后,阈值就会恢复到它以前的正常高度。这个机制,我们称之为“均衡过程”,是一种基本的生理现象。它保持阈值不变,也是有序行为的先决条件,保证了机体的存在。这个正常的均衡过程,无论发生在机体的哪个部分,都依赖于整个机体的正常功能。这一点我在别的场合也讨论过。如果机体的某一部分与其他部分分开或“隔离”,那么,这一部分的均衡过程就会发生改变。这里,刺激产生异常反应,有序行为或多或少受到干扰。这一点在病理学上就是如此。机体不再能满足其先前环境的要求,其结果必然是混乱的反应、灾难和焦虑。这是病人初期的症状。

如果患者受损的机能没有恢复到正常水平,那么,他如何才能回到正常状态?事实上,他在秩序状态中也有同样的缺陷,只是它们不会严重干扰他的行为。然而,这并非事情的全部。如果将不同行为能力的检查结果与病人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进行比较,就会发现令人震惊的差异。这种比较显示,一方面,病人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得更好(当我们找到缺陷补偿的方式后会更为清楚);另一方面,他根本没有充分利用保存的能力。他的行为似乎是固定的。这种僵硬的行为通常被归因于一种叫作“固执行为”的特殊异常。进一步调查发现,没有证据表明这是一种普遍的异常现象。病人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表现出这种古怪的行为,除非他面临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如果检查中避免病人无法完成的任务,那么,这种古怪的行为就会减少,甚至消失。为什么患者在面对无法完成的任务时会出现古怪的行为?因为无法完成任务可能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这使得病人甚至无法使用他保存下来的能力。灾难性后果不仅会暂时终止患者的行为,还会对其随后的活动产生灾难性影响,且时间长短不一。因此,机体的“自我实现”乃至“存在”都处于危险之中。这就是机体试图避免无法完成的任务的原因。遇到这种情况,机体会选择能够完成的任务,这样,可以防止灾难性情况的发生。

只要患者生活在过去的环境中,就会时常遇到无法完成的任务。因此,他时刻面临着毁灭之灾,从而引发紧张情绪。所以,病理机体自然而然会设法避开这种危险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一定的秩序。于是,它似乎被一种消除紧张的“动力”所控制,通过能完成的任务暂时达到释放紧张的目的。

我所说的关于器质性病人的行为也适用于所谓的神经病患者。在神经官能症初期,障碍和焦虑为主要特征,表现为无法接受为个人设定的任务,无法实现自己个性的体验。这种焦虑可能源于婴儿期或者后期生活中的矛盾。在此,我无法讨论这个复杂的问题。这样的讨论离题太远,对我们感兴趣的问题来说无关紧要。我们感兴趣的是消除神经错乱和焦虑的动机。和正常的机体一样,神经质的机体也试图用同样的理由和同样的方法摆脱混乱。这可以通过建立保护机制来实现,而这种机制主要在于坚持它能完成的任务(尽管有冲突),阻止冲突出现,从而防止不可承受的紧张局势。结果造成众所周知的强迫性行为。这不仅仅是疾病的表现,更主要的是对紧张和灾难危险的规避。当人们试图强迫病人放弃强迫行为时,强迫行为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了。这时,患者进入一种极度紧张、焦虑、困惑、压抑的状态,即灾难状态。如果患者获准坚持他的强迫性行为,那么,他就能完成很多任务,至少可以实现部分人格,让他觉得日子似乎值得过下去。他似乎被迫顺从明确的驱力、趋势、欲望,其目的是摆脱紧张情绪。他的整个行为似乎是受人控制的,其动机是释放紧张情绪,就像器质性病人一样。

从这样的观察中,人们可能会去考虑进入平衡状态的趋势,考虑进入秩序的趋势,即紧张释放的趋势,这是机体生命的基本动力。这种看法与广为接受的动机理论是一致的。这种理论认为,消除紧张行为即使不是根本动机,也是十分重要的,它表现为各种驱力的表达,这些驱力被认为是机体生命的推动力量。根据这一理论,各种驱力的目标是消除它们产生的干扰阻力。对这种紧张释放理论最好的诠释是弗洛伊德的快乐原则。

我认为,从对病人的观察中得出这样的结论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如下:

以紧张释放的倾向来支配行为是一种病理现象,这是机体功能缺陷的表现。正如我在许多例证中所展示的那样,这是游离于机体之外部分的刺激效应。这是隔离的结果,也是病理学最典型的后果。病理机体被迫做出这样的反应,并非它的目标。病理组织活动的真正动机和正常组织一样,是实现其自身能力的趋势。它试图以最佳方式实现其保存的能力。脑损伤患者的行为和神经病患者一样,只能从这个角度去理解。缓解动机理论的一个基本错误就是它试图用决定变态生命的法则来解释正常生命现象,而不考虑病理现象。这就使得这一理论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患者之所以急于释放紧张,是因为,对这些个人来说,这是有序行为的绝对前提,也是自我实现的绝对前提,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如此。事实上,缓解动机理论不仅基于病理材料,还基于对实验条件下的幼儿和动物的观察。然而,这里观察到的现象也受到隔离的影响,这与病理学的原理如出一辙。在这里,我们没有时间来考虑“孤立谬误”的影响及其理论和实践意义。我希望另找机会来讨论这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里,只想强调其中几点。认为维持生命或自我保持的内驱力是机体生命的基本驱力,这一错误理论正是基于上述谬误。自我保存是病理和腐烂的表现。正常机体的目标不是保存现有状态,正常生活的趋势是积极向上的。

那些似乎为特殊驱力存在辩护的事实并不符合机体的自然行为。它们不过是整个机体在极不寻常的环境中对特殊条件的特殊反应。如果外部世界或机体内部的异常条件使得机体的特殊缺陷(例如,营养不良或性别差异等)达到一定的紧张程度,那么,机体可能会受到干扰,因而会招致灾难,或无法实现自己的能力。这样一来,这种缺陷必须通过各种手段加以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机体的行为似乎受到饥饿、口渴、性等的驱使。在正常情况下,我们不必非要满足这样的需求不可,即便它们十分强烈。如果我们参与了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而忽视这项活动会使我们陷入危险,那么,我们就不会满足这种需求。如果这些需求不与自我实现的活动相矛盾,或者,从属于自我实现的活动,那么,我们就会为其让路。当把机体活动与整个机体割裂开来时,就会产生特殊驱力的印象。

这种假设以及类似假设是由于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特定的反应源于特定的场合,不能转移到其他场合。约翰·杜威将这种现象称为“对场合的忽视”,他在一篇关于场合和思想的有趣论文中将其称为“哲学思维可能引起的最大灾难”。由于孤立理论忽略了场合,结果,本属于特殊场合的元素被普遍化了,绝对化了,并常常演变成“包罗万象的形而上学理论”。的确,仅仅考虑到特殊现象隶属于特定场合,不足以理解机体的行为。它可以防止我们对某些条件下的观察结果贸然下断定。但是,它并不能决定一种现象是否与机体的特定场合相关。要想做出这样的决定,“自我实现”的概念似乎能派上用场。

传统观点认为,个别驱力的强度决定其他驱力的作用。确实如此。然而,对强度的衡量要看其与整个机体的关系,要看其在特定条件下对机体自我实现的价值。

我们的立场还带来了另一个有价值的结论。由此可以理解紧张的积极意义。机体不仅有时被释放紧张的倾向所驱使,而且,它将其视为一种积极的体验。正常行为等同于一种紧张的持续变化,反反复复,促使机体按其本质进一步开展活动。

紧张释放理论(例如,弗洛伊德的理论)只知道释放的冲动,而不知道紧张的快感。紧张不仅是所有创造性活动的基础,同时,也是源自所有“低级需求”(如饥饿、性等)的快乐的有机组成部分。

当然,我不想否认,在正常情况下,休息和释放紧张情绪也是最重要的。此外,正常的生活中充满了灾难。只有当我们休息得到了保证,紧张得到了释放时,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然而,究竟需要在多大程度上服从于这些需求,取决于它们对于整个机体自我实现的意义。如果它们成为决定一切的力量,那么,整个机体和人格就都出了问题。

乍看起来,基于病理学观察,我的主要目的是反对简单地应用所谓规律对正常行为进行解释。然而,我也强调了一个积极的动力因素。虽然这一点在本文的第一部分并没有详细论述,但是,其重大意义已经显现出来了,即病理机体会尽量利用其保存的能力的趋势。强调这一因素是我进一步讨论的目的。我将利用这一程序来调整一个有限的、不可弥补的缺陷,作为确定动力的基础。

由于机体必须尽量避免灾难的发生,因此,它必须限制自己对所有保存能力的利用。换言之,它必须进行选择。如果我们能看看哪些行为最有利于目标的达成和自我的实现,最有可能避免灾难,那么,这种选择就很好理解了。

书 籍分 享公 众号:窃 蓝 书 房

我想用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个观点。一个是偏盲患者的行为,另一个是小脑病变引起的平衡障碍。偏盲是由于脑枕叶损伤导致的视野半圆区失明。这些病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往往不能表明他们有一半视野缺损。从主观上说,他们意识到某种程度的视力受损。但是,他们看到的是整个物体,而不是半个物体。他们的视野像正常人一样,围绕一个中心(这里是眼睛看得最清楚的区域),而不是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位于边缘。也就是说,不是位于保存下来的一半视野中的中央凹位置。我无法解释机体是如何获得整个视野的。但是,我想强调一个事实。那就是,研究表明,只有当人们想看的物体在视野之内,才能看得清楚。这一点患者必须做到,而这是通过眼睛一点点偏离来实现的。这样,来自四面八方的视觉刺激就会反映在健康的视网膜上。这是患者运用视力识别物体的唯一方法。显然,他也做到了。只有从这个角度来看,新的组织结构才变得容易理解。拥有最好的视野显然对机体来说是有益的,而且,也是机体活动的动机。

另一项观察证实了这一假设。如果视野的一半不是完全丧失知觉,那么,上述变化就不会发生。比如,在半弱视的情况下,一半的视力减弱,但是,这并不影响视觉运动,尤其是,它还能形成一种正常的、特殊的视野。

在这种情况下,眼球变换就不会发生,因为没有必要。半弱视只是视力下降,不会严重到无法识别物体的地步。这种状态比眼球变换要好,因为后者限制了机体的其他功能。眼球变换后,视野受到限制。通过眼睛的移动,整个机体的某些功能受到掣肘。如果好的视觉(这个对机体来说非常重要)无法以其他方式获得,那么,机体就要面对所有这些障碍,就像视野的两半完全失明一样。如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保持足够的视力,在无须变换眼球的前提下足以满足整个机体“识别物体”这一最重要的功能,那么,这些障碍也就避免了。显然,关键不在于在某个特殊范围内有着上佳的表现,而在于整个机体的最佳表现。这就是调整的动机所在,也是偏盲和半弱视采用不同调整方式的原因。

另一个例子来自完全不同的领域,但却展示了对局部缺损进行调整时机体发生的相同过程。

在一些小脑病变患者中,我们发现,身体和头部向病变一侧倾斜。左侧病变,便向左侧倾斜。然而,另一些患者头部则向另一边倾斜,即右边。

那么,小脑损伤部位相同的患者中出现偏差和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呢?

进一步调查显示,如果病人头部和身体稍微向左倾斜,那么,他在身体和智力上的其他表现都很正常,如站立等。如果他被迫将头抬起,不仅有倒向一侧的危险,而且,还会感到头晕、迷糊,不能以正常方式完成身体和智力其他方面的任务。如果允许他保持头部侧向一边,他会感觉很好,其他方面也会恢复正常。

如果患者将头部摆正,就会受到来自受损一侧的拉力,这是机体受到包括肌肤、耳朵、眼睛在内的外部刺激的正常反应。正常人感受不到这种拉力,因为身体两侧通常受到等量刺激,两侧的拉力相互抵消,于是,便取得了平衡。这一平衡在小脑和额叶的调节下得到进一步巩固,我们也就能毫不费劲地站直了。然而,在患者中,由于小脑一侧发生病变,这一侧的反应就异常强烈。于是,机体就被外界产生的正常刺激拽向这一边。如果病人倾斜头部,拉力就会消失。这种异常位置代表机体对缺陷的调整,从而带来新的秩序。由于避开了灾难,机体便可以有效地利用自身的能力。可以说,病人通过顺从异常,顺从异常的拉力,找到了一种更好、更稳定的状态。从动机上看,这种偏离很容易理解。机体试图获得一种条件。在这种条件下,它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能力。

那么,为什么另一些患有同样缺陷的病人头部却偏向另一边呢?

仔细研究这些病人,就会发现,虽然他们有着同样的缺陷,但是,程度不同。在第一组病例中,患者如果将头部摆正,就有可能摔倒。在第二组病例中,患者真的摔倒了,他们的稳定性受到更大的影响,更容易陷入极度的混乱之中。如果这组患者为了适应缺陷采取和第一组同样的办法,也就是说,如果他们顺从拉力,将不得不采取一个极端的位置,试图通过身体倾斜来抵消更大的拉力。然而,这种姿势根本无法保持平衡。这种对缺陷进行调整的尝试不会带来秩序,因而机体作为一个整体的行为也不会得到保证。所以,必须采取另一种调整方式,即用向右侧的拉力抵消向左侧的拉力,这是通过将头部倾斜到另一侧来实现的。通过这一过程,获得了平衡和新的秩序,而这一点已经得到证实。在这种情况下,病人感觉最好,一切表现正常。

对不同程度的缺损采取不同的调整方式再次证明,此处的动机是为整个机体寻找新的秩序。究竟如何调整,要看在特定条件下哪种方式更能确保新的顺序的实现。就像偏盲和半弱视一样,这里,我们再次看到同一趋势驱动的两种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调整过程。一方面服从于缺陷,另一方面是相关器官整体功能的转换。这两种方式并不代表对整个机体进行同等价值的调整。顺从更自然,更自动,只需更少的自愿活动。因此,安全性更高。在第二种情况下,机能的正常形式改变了。它更随意,更容易引起机能波动,安全性更低,灾难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但是,这是在特定条件下保证整个机体秩序的唯一途径。所以,采取了这种形式。不过,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第一种方式无法奏效。在此,我们再次看到,实现整个机体的最佳功能趋势是一个决定性因素。

同样的动机可以在行为中产生不同,甚至相反的效果,这当然是大家普遍感兴趣的问题。其实,这种现象我们在所有动机因素中都能遇到。强烈的需求可以通过顺从或对抗得到满足,而选择的程序则要看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整个机体的自我实现。

到目前为止,我们就机体特殊部分(特殊区域缺陷)的条件考虑了调整的方式。然而,如果我们想了解病人的行为,就必须考虑到机体其余部分的状况和外界的需求。如果特殊机能因自身缺陷无法被整个机体利用,那么,对特殊缺陷的调整就完全不同了。例如,视觉失认症(对所见物体的识别缺陷)患者会试图建立非视觉功能,来应对其在识别中的缺陷,但前提是他能做到这一点。一个同时瘫痪的病人,因为总体活动受阻,根本无法(或只能在较小程度上)制造这种替代品。

来自外部世界的需求不同,相应的程序也就不同。如果需求超出了病人的能力,那么,他就会放弃,不会去调整。显然,调整是徒劳的,而且,任何尝试都可能招致灾难。这时,他会用一种低级的调整来满足自己。如果不能这样,他就会崩溃。如果需求太小,病人可以在不改变行为的情况下坦然面对,那么,调整就不会发生。可见,调整方式的动机是由趋势决定的,即在不可弥补的缺损条件下,尽量确保机体最大限度地自我实现。

总结:从脑损伤患者的经历中,我们了解了哪些决定动机的动力?我们看到,调整取决于特殊活动对整个机体的意义,而且,这个活动的动力(顺从还是机能变换)又取决于这个意义。

这不仅适用于对不可修复的缺陷的调整,也适用于对正常需求的影响。任何试图把人类动机归结为一些孤立因素(如能力、驱力及其他因素)的努力都注定是要失败的,因为它们彼此之间的作用充其量是次要的。分析表明,这种恒定独立的动力可能决定病理条件下或紧急状态下非自然的行为。这些动力源自隔离对行为的影响,而这些行为又具有这些条件的所有特征。我们无权从这些现象中推断出正常机体中存在着这样一些孤立的动力。

病理学告诉我们,对于上述推论必须慎之又慎。比如,我们无权根据经验假设,在正常情况下,动机的出发点在于缓解紧张。这种假设忽略了病理因素和孤立因素对行为的影响,是“孤立谬误”的结果。

我们的主要结论是,机体的基本倾向在于尽量实现自身能力和自身人格,即自我实现。在评价作为特殊需求可能产生影响的动力时,应从上述观点出发,衡量其动机效果,看看它们在病理条件下和正常条件下对机体自我实现的意义。

在此,我们的研究有了新的起点和新的任务。我们将整个动机问题追溯到机体组织、机体能力、机体潜力问题,即本质问题。事实上,我们面临着方法论这一科学难题,即如何透过孤立的分析性调查所获得的现象了解机体的本质。尤其是,我们必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区分机体的基本现象和人为隔离造成的现象。当然,我们在此不能深入探讨这个心理学和人类学的基本问题。在此,我想再次提一下我的著作《论机体》。书中讨论了方法论的一般问题,并试图通过“偏好行为”材料来区别这些规律。这种材料似乎有望帮助我们完成任务。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学到了一些通往目标的步骤。要想给动机一个合理的基础,必须对其功能结构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在这方面,我认为病理学将能做出很大的贡献,前提是,必须对病理学现象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我充分意识到,我对动机的探讨很不完全。这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很难在一次演讲中穷尽其理,只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在此,我不过是提供了一些实证材料而已。事实上,类似的材料还有很多。这在日后的探讨中也许可以派上用场,为找到一个更加合理、更加客观的动机理论提供一定的基础。特别遗憾的是,我无暇对器质性疾病和神经症的事实进行详细解释,探究其对治疗的意义。我的观点是从帮助病人出发的。动机问题与治疗密切相关。任何动机理论都不应忘记,我们对这个问题的主要兴趣不是为了获得知识,而是帮助、指导、改变人类的行为。此外,明智的疗法莫过于观察缺损调整的动机倾向,并顺势而为。反过来说,就从机体角度谈论动机问题的合理性而言,最好的证据莫过于其在治疗中的实用性。

(译自科特·戈德斯坦的《科特·戈德斯坦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