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孤立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
第五章 经济行为的性质
一 论“经济活动”概念受到的批评
经济科学起源于对商品和服务的货币价格的探讨。它最早的起点是对货币的研究,继而发展为对价格变动的研究。货币、货币价格以及用货币进行核算的一切,构成了使经济科学得以诞生的讨论话题。在经济研究的各种尝试中,论述家政和生产组织——特别是农业生产组织——的著作并没有沿着这个方向进一步发展;它们只是成了各门技术和自然科学的起点。这不是偶然的。只有通过以货币的使用为基础的经济核算所固有的合理化过程,人类的头脑才能理解和找出经济行为的法则。
早期的经济学家没有向自己提出“经济”和“经济行为”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他们当时所关心的特定问题,已经向他们提出了太多需要完成的艰巨任务。他们不关心方法论。过了很久之后,他们才开始投身于研究经济学的方法和根本目的,以及经济学在一般知识体系中的地位。然后,一个似乎不可克服的障碍出现了——定义经济活动的内容的问题。
无论古典经济学家还是当代经济学家,他们的全部理论研究都是以经济原理作为出发点。然而他们必然很快就意识到,这并没有为清晰定义经济学的内容提供基础。经济原理是理性行为的一般原理,而不是构成经济学研究之主题的行为的特殊原理。[1]
经济原理主导着所有的理性行为、所有的能够成为一门科学之研究主题的行为。只要是讨论传统的经济问题,对“经济”和“非经济”的区分似乎毫无用处。[2]
但是另一方面,根据理性行为所针对的直接目标对理性行为加以划分,只把那些旨在为人类提供实物商品的行为确定为经济学的内容,同样是行不通的。对这种做法的一个决定性的反对意见是,归根到底,物质商品的供给不仅服务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经济目的,而且服务于许多其他目的。
这种对理性行为的动机的划分,涉及一个有着双重含义的行为概念——出于经济动机的行为和出于非经济动机的行为。决不能把这种划分混同于意志和行为之间的必要划分。关于理性行为的理论必须把这种行为看作是一元的。
二 理性行为
行为[3]是有原因[4]的,从而只有通过原因才能理解的行为只知道一个目标:行动的个人的最大快乐。趋乐避苦——这就是行为的意图。当然,我们所说的“快乐”和“痛苦”不同于它们通常使用的含义。在现代经济学家的术语中,快乐被理解为囊括了人们渴望、需要和努力追求的一切。所以,这里不可能再有“高贵的”责任伦理和低俗的享乐伦理之间的对立。现代意义上的快乐、幸福、效用、满足等等概念,包括了人类的全部目的,不管人类的行为动机是有德还是缺德,高贵还是卑下,利他还是利己。[5]
一般而言,只有当人们不是十分满足时才行动。如果他们总是幸福美满,就不会有意愿,有渴望,有行为。在无忧无虑的乐土上是没有行为的。行为只因需要、因不满而发生,是对事物的有目的的追求。它的最终目的不外是摆脱被认为有缺憾的状态——满足需要,获得满足,增大幸福。如果人们有异常充足的外部资源供自己支配,他们能够通过行动使自己获得完全满足,人们就会毫不吝惜使用这些资源。他们就会只考虑可供支配的自己的能力和有限的时间。因为,较之他们的全部需求,他们的能力和生存时间仍是有限的,他们仍然必须节约时间和精力。但他们不会在意材料的节约。然而事实是材料也是有限的,同样必须先把它们用于最迫切的需要,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去实现各项满足。
可见,理性行为的范围和经济行为的范围是一致的。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理性行为。所有的理性行为首先是个人的行为。思索着的只是个人,考虑着的只是个人,行动着的仍然只是个人。我们在后面将讨论,社会是怎样从个人的行为中发展起来的。
三 经济核算
全部人类行为,只要它是理性的,都表现为以一种条件交换另一种条件。人们使用经济品、个人时间和劳动,是为了在既定条件下获得最大满足,他们为了满足较迫切的需求而放弃次要的需求。这就是经济活动的实质——使交换行为得到实现。[6]
在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每个人对只能满足其一的两种需求做出选择时,他要做出价值判断。[7]这种判断首先和直接的考虑是满足本身;只是从这些满足中他们才会仔细考虑物品。通常,任何有判断力的人都能很快对打算消费的物品做出价值判断。在非常简单的条件下,他判断生产要素对他的重要程度也没有多大困难。一旦条件很复杂,难以找出事物之间的联系,要对这些手段做出评估,我们就必须进行更精细的核算。孤立的个人很容易决定是否要扩大狩猎或耕作。他所要考虑的生产过程相对较短。要搞清楚生产的支出和收获,总的说来比较容易。但是,对于是否利用瀑布发电,是否扩大煤矿开采,怎样才能更好地利用煤炭中的能量,对这类问题做出选择,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这方面的生产过程很复杂、周期很长,事业成功的必要条件多种多样,大而化之的概念是不允许的。为了确定一项事业是否合理,必须进行仔细的计算。
但是,核算需要核算单位。商品的主观使用价值没有单位。边际效用没有提供价值单位。一种既定商品的两个单位的价值,不是一个单位的翻倍——虽然它必定大于或小于一个单位。价值判断不是测量,它要排序,要分等。[8]如果只依靠主观评价,在答案并非一目了然的情况下,即使孤立的人也无法做出以大体准确的核算为基础的决定。他为便于核算,必须假定商品之间的替代关系。通常他没有办法把所有的商品折合成一个共同的单位。但是,他可以将全部核算中的要素折合为他能直接评估的商品,就是说,折合为可随时消费的商品和劳动负效用(disutilty of labor),从而能够以此为根据做出决定。显然,这也只在非常简单的情形下才能做到。对于复杂和较长的生产过程来说,这是做不到的。
在交换经济中,商品的客观交换价值变成了核算单位。这有三方面的益处。首先,我们能够把所有参与交易的个人的评估作为计算的基础。一个人的主观评价与另一个人的主观评价之间没有直接的可比性。只有从所有参与买卖者的主观评价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交换价值才具有这种可比性。其次,这种计算提供了一个控制生产资料合理使用的手段,它使那些希望计算出复杂生产过程的成本的人,马上可以看出自己的工作是否像别人一样节约。如果他们在当前的市场价格下从事生产不能取得一定的利润,这就清楚地证明别人能更好地利用作为生产工具的物品获得收益。最后,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核算,使我们能够把价值简化为一个共同单位。由于市场定价在商品之间建立了替代关系,任何有需求的商品都可用于这一目的。在货币经济中,货币是被选定的商品。
货币核算亦有其局限。货币既非价值尺度,也非价格尺度。货币并不测定价值。价格也不是用货币来测定的:价格是货币量。有些将货币描述为一种“延期支付的标准”的人,天真地假定它不过如此,但是作为商品的货币的价值是不稳定的。商品和货币之间的关系在不停地波动,这种波动不仅发生在“商品一方”,也发生在“货币一方”。通常,这种波动确实不是很剧烈,也不会对经济核算产生太大影响,因为在全部经济条件不断变化的状态下,这种核算只是着眼于相对较短的时期,在这个时期,至少“优良货币”的购买力不会发生非常大的变化。
货币核算有缺陷,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它利用了货币这种一般交易媒介,而是因为它不以主观的使用价值,而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因此,所有不作为交易对象的价值要素都没有被纳入计算。比方说,如果我们考虑的是水电站是否有利可图,除非考虑到游客流量的减少造成的价值损失,否则不可能把瀑布美景受到的损害也计算在内。然而,在决定是否实施这个项目时,我们当然必须把这类考虑纳入计算。
这类考虑通常被称为“非经济的”考虑。可以认为这一用语对于术语之争毫无助益,但不能说这类考虑都是非理性的。一个景点或一幢建筑之美,种族的健康,个人或民族的荣誉,即使(因为它们没有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它们不进入交换关系,倘若人们认为它们很重要,那么它们与通常所说的经济考虑同样是理性行为的动机。它们无法进入货币核算,是因为这种核算的特性。但是,这丝毫不降低货币核算对于通常的经济活动的意义。这类精神商品是“生活消费品”(goods of the first order)。我们可以直接对其进行评价;即使它们不在货币核算的范围内,对它们的评估也没有什么困难。它们避开了核算,并不会使人难于记住它们。如果我们准确地知道自己必须为美丽、健康、荣誉、自尊等等支付多少费用,那么没有什么事情会阻止我们对其给予适当的考虑。易动感情的人,也许会因为必须在理想与俗事之间做出选择而痛苦,但这不是货币经济的错。此乃事物的本性使然。即使在没有货币核算我们也能做出价值判断的场合,我们仍然不能避免这种选择。孤立的人和社会主义社会也许不会这样做,真正感情用事的人绝不会为此感到痛苦。要求人们在面包和荣誉之间做出选择,他们绝不会不知道如何行动。即使荣誉不能果腹,至少可以为了荣誉而绝食。仅仅由于他们内心知道自己无法弃绝物质而使选择的苦恼变成了恐惧,才会把选择的必要性视为亵渎神明。
货币核算只对经济核算有意义。运用这种核算,是为了使商品的配置符合经济的标准。这种核算在核算商品时,只按它们在既定条件下进行货币交换的相应数量。任何对货币核算范围的扩大都是一种误解:在历史研究中把它用于对以往产品的价值测定是错误的;用它来评估国家的资产或国民收入是错误的;用它来评估不可交换的事物的价值,例如评估移民或战争的损失,也是错误的。[9]凡此种种皆是半吊子的表现——哪怕它是由最优秀的经济学家所为。
但是,在此限度之内——在实际生活中并未超出这一限度——货币核算做到了我们能够要求它做的一切。它在纷繁复杂的经济可能性中提供了一个指南。它使我们能够把仅仅直接适用于消费品——或至多是最初级的生产性物品——的价值判断,扩大到全部较高级的物品。没有它,那些漫长而复杂的生产过程将变成盲人瞎马。
使用货币进行价值核算,有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第一,不仅是用于消费的物品,而且更高层级的物品,都必须是可交换的。不然就不会有交换关系体系的出现。其实,如果一个孤立的人在自己家里用他的劳动和面粉“交换”面包,他必须做出的考虑与支配他的在市场上用面包交换衣服的考虑没有什么不同。因此,把所有的经济行为,甚至这个孤立的个人的经济行为,都视为交换行为,是十分正确的。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哪怕他是旷世不遇的天才,具备能够确定无以计数的更高层级物品中每一件的相对价值的智力。没人能够对无数可供选择的生产方法进行这样一种划分,使他不必借助核算就能对它们的相对价值直接做出判断。在以分工为基础的社会中,财产权的状况造成一种智力上的分工,没有这种分工,经济活动和系统化的生产都是不可能的。
第二个条件是,必须使用有一种一般的交换媒介,即货币。必须使用货币作为生产性物品与其他物品进行等价交换的媒介,不然就不可能把所有的交换关系化简为一个通用标准。
只有在非常简单的条件下才不需要货币核算。在封闭的小家庭的范围里,父亲可以监管一切,他也许不必借助货币的核算,就能够对生产方法的改变做出评估。因为在这种情形下,从事生产只需占用相对较少的资本,很少使用曲折迂回的生产方法。通常生产的只是消费品,或与消费品相距不远的高层级产品。分工仍然处在最初级的阶段。一件商品的生产自始至终是由一个劳动者完成。在发达社会里,一切都变了。原始社会的状态决不能证明在现代条件下我们可以没有货币。
在封闭的家庭这种简单条件下,可以从头至尾监督生产的全过程,可以判断哪种生产方法能够生产更多的消费品。在条件远为复杂的今天这已经不可能了。当然,社会主义社会也能看出1000升葡萄酒要好于800升。它可以决定是要1000升葡萄酒还是要500升油。这样的决定无需核算,某个人的意志就能办到。但是,做出这种决定后,经济管理的真正任务,即把手段运用于目的,才刚刚开始。只有经济核算使这种运用成为可能。没有它的帮助,面对纷繁复杂的原料和手段,人类的头脑将陷入一片茫然。每当必须在不同的生产工艺或不同的生产重点之间进行选择,我们都会成为迷失于汪洋中的一叶孤舟。[10]
社会主义社会可以用实物核算代替货币核算的设想,是一种天方夜谭。在不进行交换的社会里,实物核算绝不可能超出消费品的范围。只要一涉及生产性产品的生产,这种核算便彻底失效。社会一旦放弃生产性产品的自由定价制度,就不可能有合理的生产。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使用货币每脱离一步,就离合理的生产远了一步。
也许可以忽略以上所言,因为我们所知道的社会主义,可以说,只存在于一些社会主义的福地之内,它周围的地区全都实行以自由交换和使用货币为基础的制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能赞同另一种难以成立的(除非是用于宣传的目的)社会主义观点,即资本主义体系中的国有化和市有化企业不是社会主义。价格自由的制度环境为这些企业的经营提供了支持,以至于它们没有表现出社会主义经济行为的本质特征。在国有和市有企业中仍然有可能推进技术进步,因为有可能观察到国内外同类企业的类似的技术进步的效果。在这些企业中,同样有可能确定企业重组的益处,因为大的社会环境仍然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货币的使用为基础。它们同样有可能从事簿记和核算,而对于纯粹社会主义环境下的企业来说,这是不可能的。
没有核算就不可能有经济活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可能进行经济核算,所以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可能有我们所说的那种经济行为。在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情上仍然有可能存在理性行为。但说到合理的生产,大体可以免谈。没有合理的标准,就不可能自觉地从事经济的生产。
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数千年积累起的经济自由传统会维持经济管理的技艺,使其不致彻底解体。人们倾向于保留老办法,并非因为它们合理,而是因为它们被传统神圣化了。同时,变化的环境会使它们变得不合理。它们将变得不经济,这是经济思想普遍衰退导致的变化所造成的结果。确实,生产将不再处于“无政府状态”。产品供给将被最高当局掌控。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消失了,非理性的管理集团的那些毫无意义的命令成了至高无上的东西。轮子仍在旋转,但它是在空转。
我们不妨想象一下社会主义社会的处境。有成千上万正在运行的企业,其中少数企业生产直接用于消费的产品,多数企业生产资本品和半成品。全部企业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每个产品在被消费之前,要经过这些企业构成的整个链条。然而,在所有这些过程的持续压力之下,经济管理部门将失去真实的方向感。它没有办法确定某一特定的工作是否真正必要,用于完成这项工作的劳动和原材料是不是浪费。它如何确定在两种工艺中哪一种更合理?它充其量只能对最终产品进行质量比较。但是,对生产成本进行比较的可能性小之又小。它也许确实知道——或者它只是自以为知道——它要生产什么。因此它应当想方设法以最低的成本取得它所期望的结果。但要做到这一点,它必须能够进行核算。而这种核算必须是价值核算。这种核算不能仅仅是“技术性的”,也不能是产品和服务的主观使用价值的核算。这都是一目了然的事,无需多说。
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制度下,价值标准是每个独立的社会成员的行为的结果。每个人在这个标准的建立中都扮演着双重角色:首先是消费者,其次是生产者。作为消费者,他确定消费品的价值。作为生产者,他使生产要素的利用做到产出的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全部生产性产品也根据现有生产条件和社会需求,以其适当的用途分门别类。消费和生产过程的相互作用,确保了生产和消费遵循着经济法则。准确的价格分级体系就是以这种方式产生的,它使每个人能够遵照经济的方法确定自己的需求。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一切必然是不存在的。经济管理部门也许真的确切知道什么产品是最急需的。但这只是问题的一半,另一半是对生产手段进行评估,对此它无能为力。它可以从整体上确定这些生产手段的价值,它显然等于这些手段所提供的满足的价值。如果它要计算将它们从生产中撤出引起的损失,它同样可以确定个别生产工具的价值。但是,它无法像在自由经济和货币价格制度下那样,把这些价值简化成一个通用的价格标准。
社会主义也不一定完全废除货币。可以设想在消费品交换中允许使用货币。但是,由于各种生产要素(包括劳动)的价格不以货币来表示,货币无法在经济核算中发挥作用。[11]
例如,假设社会主义国家正在筹划一条新铁路。新铁路有好处吗?若有,那么在若干可能的路线中选择哪一条呢?在私有制之下,我们能用货币核算来解决这些问题。新线路将使某些货物的运费下降,我们将以此为据,估算出运费的下降是否足以抵消建设和管理这条新铁路所支出的成本。这种核算只能用货币来进行。我们不可能用实物去比较各种类别的开支和节省。如果不能用一个统一的单位去衡量各种熟练和非熟练劳动、钢铁、煤炭、各种建筑材料、机械以及其他建筑和维持铁路所必须的一切,就不可能使这些要素成为经济核算的对象。只有当我们必须考虑的全部产品都能够折算成货币,我们才能制定系统的经济计划。诚然,货币核算有其不完善之处。诚然,它有内在缺陷。可是我们没有更好的替代手段。在健全的货币体系下,它满足了实际需要。如果放弃它,就绝对不可能有经济核算。
这不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完全是一只无头苍蝇。它对拟建的企业做出赞成或反对的决定并发布政令。但是这种决策充其量只能以模糊的评估为基础;它不可能以准确的价值核算为基础。
确实,一个停滞的社会无需这种核算。在那里,经济活动只是简单的重复。所以,如果设想社会主义的生产体系是以它所取代的自由经济制度的最后状态为基础,以后也不会再发生变化,那么我们确实可以设想一个理性的和经济的社会主义。但这只在理论上说得通。决不会有停滞的经济体系。事物是不断变化的。停滞状态是一种理论假设,这种假设有助于人们思维,但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其对应物。更何况,由于伴随着收入平等化的向社会主义过渡必然改变消费和生产的整个“背景”,所以根本不可能维持社会主义与交换经济的最后状态的联系。于是我们将看到这样一种社会主义,它没有经济核算的罗盘,穿行于可能的和可以想象的充满经济变数的汪洋之中。
从而,全部经济变化将涉及各种活动,对这些活动的意义,既不能事先预见,也不能事后确定。一切都在冒险。社会主义是对理性经济的否定。
四 资本主义经济
“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生产”是政治口号。社会主义者把它们炮制出来,不是为了拓展知识,而是为了吹毛求疵,为了批评,为了谴责。今天人们把它们挂在嘴边上,仅仅是为了编织出一幅无情的富人残酷剥削工资奴隶的画面。它们除了被用来表示政治体制的弊病外,几乎没有任何用处。从科学的观点看,它们是如此模糊和暧昧,简直没有任何价值。使用者只在一点上是一致的:它们指出了现代经济制度的特征。但这些特征到底是什么,却始终存在争议。由此可见,使用它们是完全有害的。把它们从经济术语中彻底清除出去,把它们留给惯于煽情的斗牛士们——这个建议值得认真考虑。[12]
然而,如果我们确实想从这两个术语中发现确切的用途,我们应该从资本核算的概念出发。我们所关注的只是对实际经济现象的分析,而不是经济理论——在经济理论中,“资本”的含义常常为了特定目的而扩展——所以我们必须首先提出的问题是,在工商业实践中这一术语具有怎样的意义。我们发现,它只是被用于经济核算。它把一个企业的原始资产归于一个名目之下,不管这些资产是由货币构成,还是仅仅用货币来表示。[13]资本核算的目的是使我们确定资产的价值在经营期间发生了多大变化。资本的概念源于经济核算,它的真正的发祥地是会计学——经营合理化的首要工具。用货币进行核算是资本概念的实质。[14]
如果“资本主义”一词是指一种资本核算支配着生产的经济制度,它就获得了一种定义经济活动的特定含义。对它做这样的理解,“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些说法就不会引起误解,“资本主义精神”和“反资本主义倾向”等表述也具有严格限定的含义。与经常被用来作为社会主义对立面的个人主义相比,资本主义更适合作为社会主义的对立面。那些认为社会主义和个人主义相对立的人通常有一个默认的假设,即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存在矛盾,社会主义以公共福祉为目标,个人主义则服务于特定人群的利益。鉴于这是最严重的社会学谬论之一,我们必须小心地避免任何使其悄然混入的表述方式。
照帕索的观点,如果正确使用资本主义一词,它所指的组织通常与大企业的发展和扩张有密切关系。[15]我们可以同意这种说法——尽管它很难同人们习惯于先说“Grosskapital”(大资本)和“Grosskapitalist”(大资本家)然后再说“Kleinkapitalisten”(小资本家)这一事实相吻合。但是,如果我们记住只有资本的核算使大企业大公司的发展成为可能,那么以上观点不会使我们提出的定义失效。
五 狭义的“经济”概念
经济学家把“经济”或“纯经济”行为与“非经济”行为加以区分的普遍习惯,就像以往对精神产品与物质产品的区别一样,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意愿和行为是统一的。所有的目标本身相互冲突,正是这种冲突把这些目标排成序列。不仅那些可以通过与外部世界的相互作用而获得的愿望、欲望和冲动的满足,而且精神的满足,都必须用一个标准来衡量。生活中,我们不得不在“精神”和“物质”之间选择。因此,使前者服从一个统一的价值标准,就像后者一样必不可少。在面包和荣誉、信仰和财富、爱情和金钱之间做出选择时,我们让两个选项服从同一个检验尺度。
因此,认为“经济”行为是一个同其他行为领域泾渭分明的人类行为领域,是没有道理的。经济活动是理性活动。由于不可能有完全的满足,经济活动的领域同理性行为的范围是相通的。它的首要内容是对目标的评估,然后是对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的评估。所以,全部经济活动都取决于目标的存在。目标决定着经济,只有它赋予经济以意义。
经济法则适用于全部人类行为,因此,在对“纯经济”行为和其他行为进行划分时,必须十分谨慎。对于许多科学研究的目的来说,这样的划分不可或缺。它选取一个特定目标,同所有其他目标相对照。这一目标——这里不必讨论它是否是终极目标——是获得用货币衡量的最大可能的产出。因此,不可能为经济目标指定一个界线明确的行为范围。当然,对每个人而言,它有一个界线明确的范围,但这个范围会随着相关个人的人生观而发生变化。认为荣誉重要的人是一个看法,为金钱而出卖朋友的人又是一个看法。目的的性质和手段的特点都不能为这种划分提供正当理由,只有所采用的方法的特殊性质能够做到这一点。只有使用精确核算这一事实,使“纯经济”行为有别于其他行为。
“纯经济”的范围与货币核算的范围是完全重合的。在某一行为领域,货币核算使我们能够十分精确地对各种手段进行细致入微的比较,这对思想和行为都大有影响,使我们情不自禁地赋予这类行为以特别重要的意义。一个很容易忽略的事实是,这一划分只是对思想和行为的“技术”划分,而不是对行为的最终目标的划分——它们是统一的。试图把“经济”描绘成理性行为的一个特殊领域,然后又在这中间找出另一个界线分明的领域,即“纯经济”领域,这类尝试的失败不是分析工具的错。无疑,针对这一问题已经做过大量精妙的论证,而问题迄未解决,这表明该问题不可能有满意的答案。“经济”的范围明摆着就是理性的范围:“纯经济”的范围无非就是有可能进行货币核算的范围。
归根结底,个人能够承认一个目标,而且只有一个目标:获得最大满足。这一表述包括满足人类的所有需求和渴望,不管它们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精神的)。如果不担心享乐主义(Hedonism)和幸福主义(Eudemonism)之争造成的误解,我们也可以用“幸福”来代替“满足”。
满足是主观的。同以往的理论相比,现代社会哲学特别强调这一点,以至于出现了一种倾向,即忽略人们在需求及其满足手段的看法上的广泛相似性,这种相似性是由源自传统的人类心理结构及认识与情感的相似性造成的。正是这种相似性使社会成为可能。因为有共同的目标,人们才能生活在一起。大多数目标(最重要的目标)是大多数人的共同目标,与这个事实相比,有些目标只为少数人所接受的事实只具有次要意义。
一方面,经济活动的目标超出了经济学的范围,另一方面,所有的理性活动都是经济活动——这一事实使得对经济和非经济动机的传统划分失效。不过,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对“纯经济”活动(即可以用货币进行评估的活动)与所有其他形式的行为加以区分。因为,正如我们所知,货币核算的范围之外,只剩下了可以通过直接观察进行评估的中间目标:一旦离开这个范围,就必然要借助于这样的判断。正是对这一必然性的认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做出我们正在讨论的这种划分的机会。
举例来说,假如有个民族想发动战争,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种愿望必然是非理性的,因为发动战争的动机在传统上所说的“经济”之外——例如,宗教战争的动机或许就是这样。如果这个民族通过对全部事实的充分了解做出了战争决定,因为它断定期待中的目标比战争的牺牲更重要,战争是达到这一目标最恰当的手段,那么战争就不能被认为是非理性的。这里没有必要确定它这种假设是否正确或能否使它正确。当一个人要在战争与和平之间做出选择时,这正是必须加以考察的问题。而正是为了使这种考察清晰明了,才引入了我们一直讨论的那种划分。
要了解这种划分是如何经常被人遗忘的,只需回想一下战争和关税是多么经常地从“经济”角度作为“有益的生意”被推荐的就够了。如果牢记这种对行为的“纯经济”和“非经济”理由的划分,上个世纪的政治讨论也许会清晰很多。
* * *
[1] 对一切进行可怕混淆的经验找唯实论学派,把经济原理解释成货币经济条件下的特殊生产,例如参见Lexis,Allgemeine Volkswirtschaftskhre(Berlin and Leipzig,1910),p.15.
[2] Amonn,Objekt und Grundbegriffe der theoretischen Nationalökonomie(Vienna an dLeipzig,1927),p.185.
[3] “Action”是米瑟斯社会思想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关于这个词的译法,有学者认为应译为“行动”,以区别于泛指的动物“行为”(behav-ior)。在米瑟斯的思想脉络中——以及在很多社会学、政治学和哲学人类学的文献中——它特指人类有主观意图的——即使本人对此没有清醒认识——活动,英语中有个更准确的词“conduct”用来表示。但是以上意见似乎没有注意到,汉语中行为的“为”字,显然要比行动的“动”字更多地与人相关,如“为人”、“作为”、“无为”等等,可见以“行动”译“action”,尚不如“行为”贴切,尽管“动物行动”听起来不如“动物行为”那样顺耳。这大概是语义分析拗不过语言直觉的一例。——译注
[4] 这里的“原因”(reason)亦可作“理性”解。——译注
[5] Mill,Das Nützlichkeitsprinzip.Trans.Wahrmund,Gesammelte Werke,Germaned.Th.Gomperz(Leipzig,1869),vol,1,pp.125—200.英文版出版者注:这是密尔《功利主义》一书的德文译本。
[6] Schumpeter,Das Wesen und der Hauptinhalt der theoretischen Ncaionalökonomie,(Leipzig,1908),pp.50,80.
[7] 以下段落摘自我的文章“Die Wirtschaftsrechnung im sozialistischen Ge-meinwesen”(Archiv für Sozialwissenschaft,Vol.XLVII,pp.86—121).英文版出版者注:米瑟斯此文已由S.Adler译成英文,收于哈耶克编辑并作序的Collectivist Economic Planning:Critical Studies on the Possibilities of Socialism,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Ltd.,1935.米瑟斯文章的标题是“Economic Calculation in the Socialist Commonwealth”。
[8] Cuhel,Zur Lehre von den Bedürfnissen(Innsbruck,1907),p.198.
[9] Wieser,ÜJber den Ursprung und die Hauptgesetze des wirtschaftlichen Wertes,Vienna,1884,pp.185ff.
[10] Gottl-Otthlienfeld,“Wirtschaft und Technik,”Grundriss der Sozialökonomik,II(Tübingen,1914),p.216.
[11] 纽拉特也同意这一点(Neurath,Durch die Kriegswirtschaft zur Naturcd-wirtschaft[Munich,1919],pp.216ff.)。他说,每一个完全的行政式经济(计划经济)最终都会是自然经济(实物经济)。“因此,把生产资料社会化就是推动自然经济。”然而,纽拉特没有认识到经济核算在社会主义社会面对着无法克服的困难。
[12] Passow,Kapitalismus,eine begrifflich-terminologische Studie(Jena,1918)pp.1 ff.1927年第2版,帕索根据最新文献表示(p.15,note 2),“资本主义”一词也渐失去其道德色彩。
[13] CarlMenger,“Zur Theorie des Kapitals”(Jahrbücher für Nationalökonomieund Statistik,vol.XVII),p.41.
[14] Passow,op.cit.(2nd edition),pp.49 ff.
[15] Passow,op.cit.(2nd edition),pp.132 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