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生产资料的社会化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部生产资料都是社会的财产。只有社会能够支配并决定如何在生产中使用这些财产。社会从事生产,产品归社会,由社会决定产品的使用。

当代的社会主义者,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者,特别强调这个社会主义共同体是“社会”,因而把生产资料转由社会控制的措施描述为“生产资料的社会化”。这一表述本身并无不妥,但在相关的语境中,它是被特意用来掩盖社会主义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社会”(society)一词及其相应的形容词“社会的”(so-cial)有三层不同的含义。首先,它是一个表示社会的相互联系的抽象概念;第二,它是一个表示由个体本身所组成的联合体的具体概念;在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含义之间,第三种含义被插入日常语言之中:在“人类社会”、“公民社会”等用语中,抽象的社会被人格化了。

马克思在所有这些含义上使用这个词,只要他做出清楚的界定,倒也没有什么不妥。但他做的正好相反。当谈论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性时,他从抽象的意义上使用“社会的”一词。在谈到陷入危机的社会时,他指的是人格化的人类社会。但是,在谈到剥夺剥夺者、对生产资料实行社会化的社会时,他指的是实际的社会联合体。他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使用“国家”一词或与其相对应的词,因为这个词让热爱民主和自由的人听起来不舒服,而马克思主义者最初不想失去这些人的支持。一个赋予国家以全面责任并控制全部生产的纲领,别指望得到这些人的认可。因而,马克思主义者必须不断找出一些说法以掩盖其纲领的实质,掩盖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无法填平的鸿沟。那些生活在世界大战之前数十年的人们没有看穿这种诡辩,倒也不能过于责怪他们的理解力。

现代国家学说把“国家”一词理解成一个权力部门,一个不是以其目标而是以其形式为特征的强制机器。但是,马克思主义武断地界定国家一词的含义,以便把社会主义国家排除在外。社会主义作家只把他们不喜欢的国家和国家组织形式称为“国家”。他们把国家一词视为虚伪和可耻的称谓,愤怒地拒绝把它用于他们所向往的未来组织。未来的组织被称为“社会”。以这种方式,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民主主义可以一石三鸟:摧毁现存的国家机器;猛烈抨击一切无政府主义运动;实行一种导致全权国家的政策。[1]

给社会主义社会的强制机器起一个什么样的特殊名称,再怎么说也不是个大问题。如果我们使用“国家”一词,我们是在采用一个含义人所共知的术语,不过毫无批判能力的马克思主义文献除外;人们普遍理解这一用语的含义,它能唤起它打算唤起的意念。如果我们鉴于国家一词在许多人当中会引起复杂的情感而不想使用这一术语,用“共同体”一词取而代之,也不会带来什么不便。术语的选择纯然是个文体问题,并无实际意义。

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国家或社会的组织问题。当涉及国家意志的具体称谓时,英语提供了一个更细致的划分,它使我们可以用政府一词代替国家一词。避免在这个问题上被马克思主义者发挥到极致的神秘主义,这个说法真是再好不过了。马克思主义者巧舌如簧地谈论着社会意志的表达,却不对社会如何能够产生意志和采取行动给出任何说明。当然,社会只能通过它所创立的组织而行动。

根据这种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它的控制机构必定是一元化的。社会主义社会只能有一个集全部经济和政治功能于一身的最高控制机构。当然,这个机构可以再分解,有一些接受明确指令的下属部门。但是,共同意志的统一表达——这是生产和生产资料社会化的首要目标——必然意味着所有受托管理不同事务的部门要服从一个机关,这个机关必须拥有最高权威,以消除各种对共同目的的偏离,统一贯彻目标。它的构成情况如何,普遍意志如何在其中得到表达以及它如何表达这种意志,这些问题对于我们这里所研究的具体问题只有次要意义。这个机构是一个专制君主,还是一个以直接或间接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全体市民会议,这并不重要。这个机构如何形成它的意志并加以表达,也无关宏旨。就我们的研究目的而言,我们必须认为它已经被建立起来,我们不必关心怎么能够建立它,它是否能够建立,或者社会主义已经因为它不能建立而走向死亡。

在研究的起点上,我们必须假定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对外贸易。它拥有整个世界及其居民。如果设想它是一个有限的存在,它只是由世界的一部分及其居民所构成,我们只能设想它与边界之外的地区和人民没有经济关系。我们将讨论这个孤立的社会主义共同体的问题。在考察完这个一般性问题之后,我们将研究有若干个社会主义共同体同时并存的问题。

二 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核算

经济核算的理论表明,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不可能有经济核算。

在任何大企业中,每一个工厂或分部都部分地实行独立核算。他们能够计算原料和劳动的成本,每个单位任何时候都能列出单独的资金平衡表,用数字来总结自己的经营成果。通过这一方法,有可能确定每个部门的经营成果如何,从而做出对现有部门进行重组、限制、扩大或建立新部门的决定。当然,这种核算难免会出现一些偏差。它们部分地是由于整体成本难以分摊。还有一些偏差产生于必须在缺乏确切数据情况下进行核算。举例来说,在计算某一过程的收益率时,机器的折旧率是由假定的机器使用年限决定的。但是,所有这些错误都可以被控制在有限的程度内,不会推翻核算的整体结果。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都是由于未来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在任何可以想象的事情中这都是不可避免的。

似乎可以很自然地提出一个问题:社会主义社会的单个生产部门为什么不能用同样的方法分别核算呢?但这是不可能的。只有当所有类型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由市场决定,从而提供了一个计算的基础时,一个企业的各分部分别核算才是可能的。没有市场就没有价格体系,没有价格体系就不可能有经济核算。

有人会想,可以允许企业的不同部门之间进行交换,以此建立交换关系(价格)体系,通过这种方法为社会主义社会创造一个核算的基础。这样,在一个不承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单一经济体制框架内,就可以建立起有各自管理机构的产业分支,当然,它们都要服从最高经济当局,但出于用共同的交易媒介进行计算的考虑,它们之间能够相互转移产品和服务。这大体上就是如今谈论全盘社会化这类事情的人所构想的社会主义产业的生产组织。但是他们再次漏掉了一个要害问题。生产性物品的交换关系只能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如果煤炭辛迪加向钢铁辛迪加提供煤炭,只有在这两个辛迪加占有产业中的生产资料时,才能确定价格。然而这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辛迪加主义。

对那些坚持劳动价值理论的社会主义作家来说,这个问题当然是非常简单的。

恩格斯说:“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的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那时,一个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用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个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社会可以简单地计算出:在一台蒸汽机中,在一百公升的最近收获的小麦中,在一百平方米的一定质量的棉布中,包含着多少工作小时。……诚然,就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也必须知道,每一种消费品的生产需要多少劳动。它必须按照生产资料,其中特别是劳动力,来安排生产计划。各种消费品的效用(它们被相互衡量并和制造它们所必需的劳动量相比较)最后决定这一计划。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一切,而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2]

这里的任务不是重申对劳动价值理论的批评。这里我们感兴趣的仅在于它使我们能够对社会主义社会把劳动作为核算基础的可能性做出判断。

乍一看,似乎以劳动为基础的核算考虑到了生产的自然条件以及人类因素所产生的条件。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考虑到了生产的不同自然条件导致的收益递减规律。如果某种产品的需求在增长,不得不利用较不利的自然条件以满足需求,那么生产单位产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将增长。如果更有利的生产条件被发现,则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下降。[3]但这是不够的。边际劳动成本变化的计算只考虑到影响劳动成本的自然条件。超出这一范围,“劳动”核算便失效了。例如,它完全没有把生产过程中的物质要素的耗费计算在内。设生产两种产品P和Q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10小时,生产单位P和单位Q需要材料A,生产单位A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1小时,而且生产P需要两个单位的A和8小时劳动时间,Q的生产需要一个单位的A和9小时劳动时间。在以劳动时间为标准的计算中,P和Q是等价物,但在以价值为基础的计算中,P的价值肯定高于Q的价值。前一种计算是错误的,后一种计算才符合经济计算的实质和目的。无疑,P的价值高出Q的价值的那个部分,其物质基础是由“不借人力之助而天然存在的”,[4]但是,倘若自然界提供的数量有限以至于它成为一种经济要素,那就必须以某种形式把它纳入经济核算。

劳动计算理论的第二个缺陷是,它忽视了劳动质量的差别。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所有的人类劳动在经济上是同质的,因为它不外是“人类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性耗费”;“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表明,这种复杂劳动向简单劳动的转化是经常进行的。一件商品可能是高级的复杂劳动的产品,但其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5]庞巴威克有理由称这一观点为令人惊异的天真的杰作。[6]在对这一理论的批判中,有人可能不愿追问是否可能发现测量所有人人类劳动(体力和脑力)的统一的生理标准。无疑,人与人之间存在着能力和技艺的差别,这些差别会体现为产生出来的产品和服务的不同质量。解答把劳动作为经济核算基础的可能性这一问题,说到底取决于是否能够不需要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估而把各种不同的劳动简化为一个统一的尺度。显然,马克思就此提出的论证是失败的。经验确实表明,商品进入市场交换与它们是复杂劳动还是简单劳动的产品这一问题无关。但是,即使证明了劳动是交换价值的源泉,这也只是证明了一定量的简单劳动等于一定量的复杂劳动。但问题还不在于连这一点也没有得到证明;重要的是它正是马克思论证的起点。在交换中,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间的替代关系是以工资水平的形式出现——马克思这里没有提及的一点——这一事实绝不能证明它们的同质性。这一等量化过程是市场作用的结果,而不是市场作用的前提。以劳动的消耗为基础而不是以货币价值为基础进行核算,必须确定一种纯粹任意的关系,以便将复杂劳动分解为简单劳动,而这种核算不能用作经济地配置资源的工具。

人们一直认为,劳动价值理论为生产资料社会化的要求提供了必要的伦理基础。我们现在知道,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虽然多数社会主义者持有这种观点,虽然公开表明其非伦理立场的马克思也摆脱不了这种观点,但很显然,一方面,采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政治要求既不需要也不接受劳动价值理论的支持,另一方面,在价值的性质和来源问题上持有其他观点的人,也可能具有社会主义倾向。但换个角度看,劳动价值理论依然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拥护者的首要教条。因为,在以分工为基础的社会里,只有存在着客观公认的价值单位以便能够进行核算,没有交换和货币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似乎才是可行的,而劳动好像是用于这一目的的唯一手段。

三 近年来的社会主义学说和经济核算问题

经济核算问题是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过去数十年间人们能够谈论社会主义而不去触及这一问题,仅仅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对有关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和作用的科学研究的禁令所发挥的作用。[7]

证明了社会主义社会里经济核算的不可能,也就是证明了社会主义的不可行。过去一百年间成千上万的著述和演说中提出的所有赞成社会主义的东西,社会主义的支持者洒下的热血,这一切都不能使社会主义成为可行的。人民大众可能热切地期盼着它,无数的革命和战争可能为它而发生,它还是永远不会实现。任何实现它的尝试,要么导致工团主义,要么通过其他途径导致天下大乱,以分工为基础的社会将迅速瓦解为自给自足的小群体。

这一事实的发现显然给各社会主义政党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各派社会主义者对我的观点奋起讨伐,努力为社会主义设计经济核算体系。他们迄今依然颗粒无收。他们尚未提出任何我未曾讨论过的新观点。[8]没有任何东西撼动过这一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可能有经济核算。[9]

俄国布尔什维克把社会主义从党的纲领转变为实际生活的尝试,尚未面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核算问题,因为苏维埃共和国联盟生存于一个为全部生产资料形成货币价格的世界里。苏维埃共和国联盟的统治者把他们根据这些价格做出的决定作为核算的基础。没有这些价格的帮助,他们的行动将会是既无目标也无计划。他们只有求助于这一价格体系,才能够进行核算、记账和制定他们的计划。他们的处境与另一些国家的国家社会主义和市政社会主义的处境相同;对于他们来说,社会主义经济核算问题尚未出现。国有和市有企业以市场形成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为手段进行核算。因此,从市有和国有企业的存在这一事实得出结论说,社会主义的经济核算是可能的,未免过于轻率。

我们当然知道,个别生产部门的社会主义企业之所以能够运行,仅仅是因为它们得到了非社会主义环境之助。国家和市政当局能够经营它们的企业,是因为资本主义企业的纳税弥补了它们的亏损。与此相似,俄国也得到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支持,如果把它弃之不顾,它早就完蛋了。但是,较之资本主义经济给予社会主义企业的物质援助,精神方面的援助有着无可比拟的重要意义。没有资本主义以市场价格形式为社会主义提供核算基础,社会主义企业将难以为继,甚至在个别产业部门或个别国家也是如此。社会主义作家们会继续连篇累牍地谈论资本主义的腐朽和社会主义太平盛世的到来:他们将用可怖的色彩描绘资本主义的邪恶,把它同社会主义福地的诱人画卷做对照;他们的著述将继续感动没头脑的人——但这一切都不能改变社会主义思想的命运。[10]用社会主义改造世界的努力将造成文明的毁灭。它绝对不可能建立一个成功的社会主义社会。

四 作为经济核算问题之出路的人造市场

一些年轻的社会主义者相信,可以通过建立一个生产资料的人造市场解决社会主义经济核算问题。他们承认,老一代社会主义者试图通过取消市场和生产性产品的价格建立社会主义是错误的;他们坚持认为,把社会主义理想的本质理解为对市场和价格体系的压制是错误。他们主张,如果不想倒退到我们整个文明荡然无存的毫无意义的混乱,社会主义就必须像资本主义一样,建立起为全部产品和服务定价的市场。他们认为,有了这样的安排,社会主义就能和资本主义的企业家一样,不费力地进行核算。

很遗憾,这些方案的支持者没有看到(也许是不愿看到),不可能把市场及其价格形成机制同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的功能分离开,在这种社会制度下,地主、资本家和企业家能够以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处置自己的财产。形成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整个过程的动力是,资本家和企业家通过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不停地追求利润最大化。没有风险投资家(包括股票持有者)对利润、地主对地租、资本家对利息、工人对工资的追求,整个机制的功能的成功发挥是不可想象的。唯有利润前景能够引导生产进入使消费者以最小花费获得最大满足的渠道。赢利前景消失,整个机制将失去主动力,正是这一前景为机制注入动力并维持其运转。唯其如此,市场才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的关键所在;这是资本主义的实质。这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才是可能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对它进行“人为的”模仿。

这种人造市场的提倡者的想法是,通过命令不同生产单位的管理者像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家一样行动,便可以建立起人造市场。他们争辩道,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股份公司的经理也不是为自己工作,而是为公司和股东打工。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经理也可以完全像以前一样谨慎而忠于职守地干活。唯一的区别是,经理的劳动成果将归社会,而不是归股东。这样,同以往的所有社会主义者特别是马克思主义者对此问题的论述不同,他们认为,不同于中央集权的社会主义,非集权的社会主义的建立还是有可能的。

为了对这一建议做出恰当判断,首先有必要认识到,人们必须为每个生产单位任命管理者。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股份公司的经理是由股东直接或间接任命的。就股东授权经理使用公司的(即股东的)资产从事生产而言,他们是在拿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去冒险。投机(因为这必然是一种投机)可能成功并带来利润;当然,也可能失败并亏掉部分或全部资本。把自己的资本投入后果难料的生意,把它交给不管对其过去多么了解但未来能力未卜的经理人,这是股份公司的实质。

可见,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核算问题设想为仅仅同股份公司经理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关,是十分荒谬的。显然,这种设想只能产生于仅仅思考静止的经济系统——这一概念对许多理论问题的解决无疑很有用处,但在实际生活中没有对应的事实,如果仅仅专注于它,甚至肯定会导致误解。很清楚,在静止的条件下,不会有真正的经济核算问题。当我们思考静止的社会时,我们思考的是这样一种经济:在既定条件下,全部生产要素的利用已经提供的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已达到数量最大化。这就是说,在静止的条件下,不再有需要用经济核算加以解决的问题。经济核算的基本功能,由其逻辑前提所定,已经履行完了,不存在对核算手段的需求。采用不是十分令人满意的流行说法,我们可以说,经济核算是一个经济动力学问题,而不是经济静力学问题。

经济核算是一个从不断变化的经济中产生的问题,这种经济每天都面临着必须解决的新问题。为了解决这种问题,首先有必要使资本能够从某个生产线、某个企业和公司抽出,投入到其他的生产线、其他企业和公司。这不是股份公司经理的事,这本质上是资本家——买卖股票和股份、贷出和收回贷款、把钱存入银行和取出银行、在所有的买卖中投机的资本家的事。正是这些资本家的投机活动,为货币市场、股票市场和批发市场的形成创造了条件。股份公司经理们视这种条件为理所当然,用我们正在打交道的社会主义作家的话说,他们不过是公司的可靠而尽责的奴仆。正是资本家的投机行动所传达的信息,成为他们必须调整经营的依据,成为他们的商业经营的指南。

因此,社会主义者有关“人造市场”和以人为竞争解决经济核算问题的全部设想的根本缺陷是,他们坚信只靠生产者的商品买卖就能形成生产要素市场。取消资本家的资本供给的影响和企业家对资本的需求,而又不摧毁生产要素市场本身,是不可能的。

面对这个难题,社会主义者可能建议说,国家作为全部资本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应该简单地把资本完全投向那些有最高回报前景的企业。他会主张把可用资产投向那些利润率最高的企业。然而这种情形不过意味着那些谨慎不足而乐观有余的经理会得到扩建企业的资本,而谨小慎微的经理将空手而归。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把自己的资本托付给谁,是由资本家决定的。股份公司经理对企业的未来的信心,施工商对自己的计划的收益率的希望,在这里不起任何决定性的作用。决定是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机制做出的。这确是它的主要职能:从整体上适应经济体制,判断各种机会的收益率,不盲目跟随经理因自己企业的视野有限而偏向于提出的建议。

要完全理解这一点,就必须认识到资本家不是一味将资本投向高利息或高利润企业的人;他更愿意对自己的获利期望和风险评估加以平衡。他必须有长远眼光。如果他不这样,他就会蒙受损失——这种损失会把他对生产要素的支配权转移给能够更好评估风险和投机前景的人。

现在如果只剩下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可能把用于企业的扩大、缩小或建立新企业的资本的处置权交给任何人。很难设想任何一派社会主义者会认真建议将这一职能交给这样一些人,他们“完全”像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家和投机者那样作为,唯一的不同是他们的先见之明带来的成果不归他们,而是归社会。可以做出一些与股份公司经理有关的此类建议。此类建议不可能扩展到资本家和投机者。任何社会主义者都不会怀疑,资本主义条件下的资本家和投机者能够发挥的功能,亦即使资本品用于最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方向,只是因为他们受到维持自己的财产并使其增值或至少不亏本的激励。

由此可知,社会主义社会所能做的,只是把资本的支配权交给国家或作为统治者管理企业的人手里。这意味着市场的取消,而废除市场正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因为由市场主导经济行为,意味着生产的组织和产品的分配根据社会每个成员影响市场的支付能力来确定;这就是说,这正是社会主义所要废除的对象。

如果社会主义者试图淡化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核算问题的重要性,理由是市场的力量不会导致合乎伦理的安排,这就直接暴露了他们完全不理解问题的真正性质。这里的问题不在于应当生产大炮还是衣服、住宅还是教堂、奢侈品还是必需品。在任何社会秩序下,即便是社会主义社会,都可以很容易地确定应当生产的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没有人否认这一点。但是,决定做出之后,现有生产手段如何能够最有效地生产这些消费品的问题仍然悬而未决。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有经济核算。而经济核算只能以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里的生产要素市场的货币价格为手段。就是说,必须存在着土地、原料、半成品的货币价格;就是说,必须有货币工资和利率。

所以说,选择仍然只能是:要么是社会主义,要么是市场经济。

五 利润和生产

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活动所要服从的外部条件,与制约着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经济体系或任何可以设想的经济体系的外部条件是一样的。适用于其他任何经济体系的法则,也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就是说,它承认目标是要排序的,做事得分轻重缓急。这是经济活动的本质。

不言而喻,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活动不仅需要劳动,而且需要物质的生产工具。按照普遍习惯,这些物质的生产工具被称为资本。资本主义采用聪明的、迂回曲折的生产方法,相比之下,非资本主义生产采用的是从手到嘴的方式,直接生产出最终产品。[11]如果我们坚持使用这种表述方式,那就必须承认,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也必须使用资本,它的生产也将是资本主义式的。被理解为在不同生产阶段以间接方式产生的作为中间产品的资本,无论如何首先[12]是社会主义取消不了的,它们只是从私人占有转变为公共占有。

但是如上所述,如果我们打算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理解为采用货币核算的经济体制,它使我们能够把一组用于生产并以货币估价的物品纳入资本这个范畴,从而我们能够用资本价值的各种变量去评估经济活动的结果,那么很显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不能称为资本主义的。我们能够从完全不同于马克思主义者的意义上,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加以区分。

社会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特征是生产者为获取利润而工作。资本主义生产是为利润而生产,社会主义的生产是为满足需要而生产。不错,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利润。但是,获得收益,即产出的价值大于成本,肯定也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如果经济行为是受理性的引导的,就是说,如果它是按轻重缓急去满足需求,那么它就已经获得利润了,因为成本——即有待满足的最重要的需求的价值——要低于所获得的结果的价值。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只有当生产满足了相对迫切的需求,才会获得利润。只生产而不重视供求关系的人,是不能达到他的预期结果的。所谓的为利润而生产,也就是为满足他人的需求而生产。在这个意义上,它可以同孤立的个人为自身需求而从事的生产形成对照。但即使这个人,也是在上述意义上为利润而工作。为利润而生产和为需求而生产之间并不存在对立。[13]

把为利润而生产和为需求而生产对立起来,与一种普遍的习惯做法密切相关,即把生产与利润,或“社会的”与“私人的”经济观对立起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如果经济行为的产出大于成本,它就被认为是有盈利的。从一个设想中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观点看,如果经济行为的产出大于成本,它会被说成是生产性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生产与利润并不一致。有些经济行为能赢利,却不是生产性的。反之亦然,有些行为是生产性的,却不能赢利。在那些天真地偏爱社会主义的人甚至大多数经济学家看来,仅用这个事实就足以对资本主义社会秩序做出谴责。对他们来说,社会主义社会所做的一切无疑都是好事,都很合理。在他们眼里,资本主义社会发生的任何与此不同的事情都是不可容忍的弊端。但是,对利润和生产的所谓不一致的情形加以考察即可表明,这种判断纯属一面之词,它披上科学的外衣只是为了行骗。[14]

在通常被人认为利润和生产相对立的情形中,大多数并不存在这种对立。例如,从投机中获得的利润就是如此。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投机行为发挥的功能,是任何经济体系都不可或缺的:它提供了时间和空间上的供求调整。投机利润源自价值的增长,它同任何特定的生产组织形式无关。投机者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市场上相对充裕的产品,在需求反弹时以较高的价格卖出,从商业和经济的观点看,他的收益是一种价值的增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这种让人既羡又恨的收益,不是由个人而是由社会获得,我们没有否认这一点。但我们这里所关注的问题是,在这种现象中,并不存在所谓的利润与生产之间的对立。投机所扮演的经济角色,在任何经济制度下都不可能被取消。如果像社会主义者设想的那样把它取消,必须有其他组织取代它的功能;社会本身必须变成一个投机者。没有投机,就不会有超前的经济行为。

人们有时以为,把某一特定过程挑出来,孤立地观察它,就可以发现利润和生产之间的差别。人们也许会把资本主义产业组织制度中的某些特征,例如销售费用、广告支出等等,说成是非生产性的。然而这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必须考虑整个过程的结果,而不仅仅是其中的某个阶段。我们不能只考虑这部分支出而不把它们与它们为之作出贡献的结果相比较[15]。

六 总产值和净产值

把生产和利润对立起来的最大胆的尝试,来自于对总产值与净产值的考察。显然,获得最大净产值是资本主义制度下每一个企业家的目标。但是据说,经济活动的正确目标不应是净产值的最大化,而是总产值的最大化。

然而,这种想法是建立在一种有关价值评估的原始思想上的谬论。不过从今天它被广为接受来看,这也是个很受欢迎的谬论。某种生产方法值得推荐是因为它可以雇用大量工人,生产的某种改进受到抵制是因为它可能使人们失去生计——诸如此类的说法中都包含着这种谬论。

如果拥护这种观点的人还讲究点逻辑,他们就不得不承认,这种总产值原则不仅适用于劳动,也适用于生产的物质手段。企业家从事生产的上限是它不再产出净产值。我们不妨设想,超过这个界限,生产将只需要物质手段而不需要劳动力。如果企业家扩大生产以获得更大的总产值,这符合社会的利益吗?如果是社会控制着生产,它会这样做吗?对这两个问题只能坚定地回答说:否。扩大生产却没有回报,这表明生产的物质手段可以被用于经济体系中需求更迫切的目的。如果它们被用于非盈利领域,就会给更需要它们的地方造成短缺。无论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都是如此。即使社会主义社会,假如它的行为是理性的,它也不会无限扩大某些生产部门而忽视其他部门。即使社会主义社会,当生产扩张到支出大于收入时,就是说,当扩大生产意味着无法满足其他更迫切的需要时,它也会停止某些生产。

物质手段的增加是如此,劳动力的增加同样如此。如果用于特定生产部门的劳动到达了某个点,总产值增加而净产值下降,这是把劳动力撤出了它们可以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的部门。在这里,忽视净产值原则的唯一后果,同样是更迫切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而不迫切的需求却有大量供给。在资本主义体系的机制作用下,这一事实被净产值的下降表达得十分清楚。在社会主义社会,防止这种资源配置错误的发生是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责。可见在利润和生产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即使从社会主义的观点来看,经济活动的目标也只能是净产值的最大化,而不是总产值的最大化。

然而人们却固执己见,有时涉及的是全部生产,有时只涉及劳动,有时是农业生产。他们谴责只顾净产值最大化的资本主义活动,呼吁国家干预以纠正弊端。

这种讨论有着悠久的历史。亚当·斯密认为,不同生产部门的生产力的大小,应以它们使用的劳动的多少而定。[16]李嘉图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他指出,人民福利的提高只能通过净产值而不是总产值的增长。[17]李嘉图为此受到了严厉攻击。甚至萨伊也误解了他,责怪他完全无视众多生灵的福利;[18]喜欢对经济论证动感情的西斯蒙第认为,他可以用冷嘲热讽打发这个问题,他说:照李嘉图的说法,按一下纽扣就能生产净产值的君主,可以使国民成为多余。[19]在这一点上贝恩哈迪也步西斯蒙第的后尘。[20]蒲鲁东甚至把社会主义社会与私有企业之间的差别概括成了这样一条公式:社会必须追求总产值最大化,企业家只把净产值的最大化作为目标。[21]马克思回避这个问题,但在《资本论》第一卷他写下了充满感情的两章,以最阴暗的笔调描述从集约农业到规模农业的转变,用托马斯·莫尔爵士的话把它称为“羊吃人”的制度,并在论述过程中竭力把贵族依仗政治权力对土地的大规模征用(这是近代开始后的最初一百年里欧洲农业史的特征)同后来土地所有者推行的耕作方式的改进混为一谈。[22]

从那时以来,关于这个问题的高谈阔论已成为社会主义者的论战著作和演说的常备武器。德国一位农业历史学家格尔茨试图证明,总产值的最大化不仅对社会来说是生产性的,从个人的观点看也是有利可图的。他认为,总产值的增长理所当然地是以净产值的增长为前提,就此而言,以净产值增长为目标的个人利益同以总产值增长为目标的国家利益是一致的。[23]但是,他无法为此提供证明。

较之这些为克服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表面对立而置农业统计的显著事实于不顾的做法,浪漫主义经济史学派的追随者,特别是德国的国家社会主义者的立场更合乎逻辑:农场经营者拥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必须为公众利益而工作。既然这种利益要求总产值的最大化,那么从事农业的人——他们未受到商业的精神、观念或利益的影响,并且不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条件——就必须努力实现这一目标。[24]所有这些作家想当然地认为,社会利益是由总产值的最大化来满足的。可是他们不想费心思证明这一点。当他们确实做这种尝试时,也只是从Machtpolitik(强权力政治)或Nationalpolitik(国家政策)的角度进行论证。由于农业人口思想保守,保持农业人口符合国家的利益;农民是最大的兵源;战时必须为人口保障食品供应,如此等等。

与上述尝试不同,兰德利试图利用经济理由对总产值原理做出论证。他只承认,如果不再产生利润的成本是发生在生产的物质手段的利用上,那么净产值的最大化是符合社会利益的。当涉及劳动的使用时,他认为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从经济观点看,这时劳动的使用并没有造成任何成本,因此社会福利没有减少。总产值下降所导致的工资节约是有害的。[25]他得出这种结论,是因为他假设由此释放出的劳动力不会在别处得到雇用。然而这是绝对错误的。只要劳动不是“免费物品”,社会对劳动的需求就永远不会满足。失业工人会在他们必须提供从经济观点看急需劳动的地方找到新工作。如果兰德利是正确的,那么一切节省劳力的机器最好根本不存在,抵制节省劳力的技术革新的和捣毁机器的工人也无可指责。在使用物质手段和使用劳动之间并无差别存在的理由。从物质手段的价格和它们的产品的价格来看,某个生产部门的产值增长却无利可图,这是因为市场需求更旺的部门需要这些物质手段。但是,对劳动而言不也是这样吗?工人受雇于总产值增长却不能赢利的部门,而另一些部门则急需他们。他们的工资太高以至于总产值增长的部门不能赢利,其实是因为社会的一般边际生产率高于我们讨论的这些总产值增长的部门,那里使用的劳动力超过了净产值原则所设定的界限。这里不存在什么社会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对立:在这里,社会主义经济管理者的行为与资本主义企业家不会有什么不同。

当然,有大量的观点可以被引用,以证明对净产值原则的坚持是有害的。这在所有民族主义—军国主义思想中司空见惯,并作为支持一切贸易保护政策的论点而广为人知。一个民族必须人口众多,因为它在世界上的政治和军事地位靠的是数量;经济上必须做到自足,或至少必须在国内生产食品,如此等等。兰德利最终只能乞灵于这些观点来支持自己的理论。在讨论封闭的社会主义社会时考察这些观点为时尚早。

但是,如果我们考查过的这些观点是错误的,那就可以断定,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采用净产值而不是总产值以作为经济活动的指导原则。同资本主义社会一样,如果能在别处耕种产值更高的土地,社会主义社会也会把耕地改成牧场。不管托马斯·莫尔爵士说什么,甚至在乌托邦里“羊也会吃掉人”,社会主义社会的统治者的行为,与马克思嘲笑过的萨瑟兰公爵夫人不会有什么两样,他们都是“懂得经济学的人”。[26]

净产值原则适用于所有经济部门。农业也不例外。德国现代农业的先驱塔尔的格言——“即使从公众福利的观点看”,农业经营者的目标必须是较高的净产值,今天依然成立。[27]

* * *

[1] 对它的批评见 Kelsen,“Staat und Gesellschaft”,in Sozialismus und Stoat(Leipzig,1923),pp.11 ff. and pp.20 fif.

[2] Engels,Herrn Eugen Dührings Umwälzung der Wissenschaft,pp.335 ff.(译按:中译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34页。)

[3] Marx,Das Kapital,vol. 1,pp.5 ff.

[4] 同上书,pp.9ff.(译按:中译本见同上引,第23卷,第56页。)

[5] 同上书,pp.10 fif.(译按:中译本见同上引,第23卷,第57—58页。)

[6] Böhm-Bawerk,Kapital und Kapitalzins,vol. I,3rd ed.(Innsbruck,1914),p. 531.英文版出版者注:庞巴威克这部三卷本著作的英译本 是 Böhm-Bawerk,Eugen von. Capital and Interest. 3 volumes.(South Holland,Illinois:Libertarian Press,1959.)Volume I. History and Critique of Interest Theories. Translated by George D. Huncke and Hans F. Senn-holz.

[7] 我们在这里可以指出,早在1854年格森就知道,“只有通过私有财产才能找到一种办法,可以用来确定在既定条件下每一种商品的最佳生产量。因此,共产主义者所提倡的分配各种任务及其奖赏的中央权威很快就会发现,它必须承担起一种大大超出个人能力的任务”。见Gos-sen,Entwicklung der Gesetze des menschlichen Verkehrs,new ed.(Berlin,1889)p. 231.帕累托(Pareto,Corns d′Économie Politique,vol. II,Lausanne,1897,pp.364 ff.)和巴罗尼(Barone,“II Ministro della Produ-zione nello Stato Coletivista,”in Giornale degli Economisti,vol. XXXVII,1908,pp.409 ff.)没有深入到这个问题的核心。皮尔森在1902年清楚而全面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见Pierson,Das Wertproblem in der sozialis-tischen Gesellschcfi(German translation by Hayek,Zeitschrift für Volkswirtschaft,New Series,vol. IV,1925,pp.607 ff.)

[8] 我在两篇文章中简短地评论过这些最重要的回应:“Neue Beiträge zurn Problem der sozialistischen Wirtschaftsrechnung,”(Archiv für Sozialwissen-schaft,vol. LI,pp.488—500)和“Neue Schriften zum Problem der sozial-istischen Wirtschaftsrechnung”(Ibid.,vol. LX,pp.187—90)英文版出版者注:前一篇文章已作为附录收入本书。

[9] 在科学文献中对此没有更多的疑问。参见Max Weber,“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Grundriss der Sozialökonomik,Vol. III),Tübingen,1922,pp.45—59;Adolf Weber,Allgemeine Volkswirtschaftslehre,4th ed.,Munich and Leipzig,1932,vol. II,pp.369 ff.;Brutzkus,Die Lehren des Ma-rxismus im Lichte der russischen Revolution,Berlin,1928,pp.21 ff.;C. A. Verrijn Stuart,“Winstbejag versus behoeftenbevrediging”(Overdruk E-conomist,vol,76 No.1),pp.28 ff.;Pohle-Halm,Kapitalismus und So-zialismus,4th ed.,Berlin,1931,pp.237 ff.

[10] 不久前出版了一本这类文献中的典型著作:C. Landauer,Plan-wirtschaft und Verkehrswirtschaft(Munich and Leipzig,1931).这位作者十分天真地讨论了经济核算问题,他先是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企业……能相互买卖,就像资本主义企业相互买卖一样”(p.114)。几页之后他又解释说,“除此之外”,社会主义国家将“建立一种实物核算机构”,国家将是“唯一能够做到这件事的机构,因为与资本主义相反,它控制着生产本身”(p.122)。这位作者无法理解,对不同类型的数字是不能进行加减的。

[11] Bohm-Bawerk,Kapital und Kapitalzins,vol. II,3rd ed.(Innsbruck,1912),p.21.英文版出版者注:英译本见Volume II,p. 14. Böhm-Bawerk,Eugen von. Capital and Interest. 3 volumes. South Holland,Illinois:Libertarian Press,1959. [Information re vol. I above.]Volume II. Positive Theory of Capital. Translated by George D. Huncke;Hans F. Sennholz,Consulting Economist. Volume III. Further Essays on Capital and Interest. Translated by Hans F. Sennholz.

[12] “首先”这个限制词不是指社会主义后来不会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的更高阶级”,从这里所说的意义上自觉地消灭资本。社会主义绝 对不会计划返回从手到嘴的生活。我这里希望指出的是,社会主义由其内在的必然性所定,肯定会导致资本的逐渐消耗。

[13] Pohle-Halm,Kapitalismus und Sozialismus,pp.12 ff.

[14] 关于垄断,见本书第344页(译按:见中译本边码;下同);关于“不经济的”消费,见第401页。

[15] 见本书140页以下;160页以下。

[16] A. Smith,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Book II,Chap. V(London 1776,vol. I,pp.437 ff.).

[17] Ricardo,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 Taxation,Chap. XXVI(Works,ed. MacCulloch,2nd ed. [London 1852] pp.220 ff.).

[18] Say,in his Notes to Constancio′s French Edition of Ricardo′s works,vol. II(Paris,1819),pp.222 ff.

[19] Sismondi,Nouveaux Principes d′Économie Politique(Paris,1819),vol. ii,p. 331 footnote.

[20] Bemhardi,Versuch einer Kritik der Grande,die für grosses und kleines Grundeigentum angeführt werden(Petersburg,1849),pp.367 ff.;also Cronbach,Das landwirtschaftliche Betriebsproblem in der deutschen Nationalökonomie bis zur Mitte des 19. Jahrhunderts(Vienna,1907),pp.292 ff.

[21] “La société recherche le plus grandproduit brut,par consequent la plus grande population possible,parce que pour elle produit brut et produit net son identiques. Le monopole,au contraire,vise constamment au plus grand produit nety dût-il ne l′obtenir qu′au prix de I′extermination du genre huma-in.”(“社会追求最大产量,所以也追求尽可能多的人口,因为对它来说,最大产量和净产量是一回事。垄断却是在不断追求最大净产量,它只能以消失人类为代价才能做到这一点。”)见Proudhon,Système des contradictions éonomiques ou philosophic de la misère(Paris,1846),vol. I,p. 270.在蒲鲁东的语言中,“垄断”和私有财产是一回事。见同上,vol. i,p. 236;另参见Landry,L′utilitè sociale de la propriété individuelle(Paris,1901),p. 76.

[22] Marx,Das Kapital,vol. I,pp.613—726.(译按:中译本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672—832页。)从边际效用理论的观点看,关于“对于被机器取代的工人的补偿”(pp.403—112)的论证是徒劳的。

[23] Goltz,Agrarwesen und Agrarpolitik,2nd ed.(Jena,1904),p. 53;also Waltz,Vom Reinertrag in der Landwirtschaft(Stuttgart and Berlin,1904),pp.27 ff.格尔茨在这里的论点是自相矛盾的,他在说过上述那段话之后,马上又补充说,“然而,在扣除成本后作为净利润的数额有相当大程度上的变化。平均地看,规模耕作要比集约耕作的净利润更大”。

[24] 参见Waltz,op. cit. pp.19 ff. on Adam Müller,Bülow-Cummerow and Phillipp von Arnim,and pp.30 ff. on Rudolf Meyer and Adolf Wagner.

[25] Landry,L′utilité sociale de la propriété individuelle,pp.109,127 ff.

[26] Marx,Das Kapital,vol. I,p. 695.(译按:中译本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798页。)

[27] 转引自Waltz,Vom Reinertrag in der Landwirtschaft,p.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