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性,在一种诉诸普遍的和不受个人影响的意义上说,具有至高的重要性……不仅在它易于流行的时代是如此,而且在那些它受到蔑视和被作为人的徒劳梦想而拒绝的不幸的时代,则更是如此——这些人缺乏对他们不同意之点进行搏杀的英雄气概。
——罗素
毋庸置疑,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历史主义哲学是他们的时代——一个社会变革的时代——的特有产物。像赫拉克利特与柏拉图的哲学,以及孔德和穆勒、拉马克和达尔文的哲学一样,它们是变革的哲学,它们都是变化着的社会环境给那些生活于其中的人的心灵造成巨大的和无疑有点儿吓人的印象的见证人。柏拉图通过试图抑制一切变化来反抗这种情形。比较近代的社会哲学家则呈现出极其不同的反应,因为他们接受、甚至是欢迎变革;然而,这种对变革的热爱在我看来似乎有点矛盾。因为他们放弃了抑制变革的希望,但作为历史主义者,他们仍试图预言它,从而对它进行合理的控制;而这当然看似一种要驯服它的企图。因此,对历史主义者来说,变革似乎并没有完全失去它的恐怖。
在我们自身这个变化仍然更加急速的时代,我们甚至发现不仅有预言变革的欲望,而且还有通过集中的大规模计划来控制它的欲望。这些整体论的观点(我在《历史主义贫困论》中批判过它)代表了柏拉图和马克思的理论之间的一种调和。柏拉图要抑制变化的意志,和马克思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理论结合在一起,作为一种黑格尔式的“综合”,提出了这一要求,即由于变化不能完全被抑制,那它至少应该被“设计”,并受到其权力大为扩张的国家的控制。
乍看起来,类似这样的态度似乎是一种理性主义;它与马克思的人在其中首次成为自身命运的主人的“自由王国”的梦想是密切相关的。但在事实上,它却与一种明确反对理性主义的理论(尤其是反对人类的合理统一的理论;见本书第二十四章)结成了紧密的联盟,这一联盟与我们时代的非理性主义的和神秘的倾向是密不可分的。我想起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即我们的意见,包括我们的道德的和科学的意见,是由阶级利益决定的,更概括一点说,是由我们时代社会的和历史的状况决定的。在“知识社会学”或“社会学主义”的名义下,这种理论最近已经发展(尤其是由M.舍勒和K.曼海姆[1])为一种科学知识的社会决定论。
知识社会学主张,科学的思想,尤其是关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思想,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而是在受社会制约的环境中进行的。它主要受到无意识或潜意识的要素的影响。这些要素仍然逃避了思想家观察的眼睛,因为它们构成了思想家居住的场所,即他的社会居所。思想家的这种社会居所决定了在他看来无疑是真实的或自明的全部意见和观念的整个体系。在他看来,它们在逻辑上通常是真实的,例如,就像“一切桌子都是桌子”这句话。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提出了一切假设的原因。但是,如果我们把他同一位生活在不同社会居所的思想家进行比较,就能够看到他已经提出了假设;因为他也从一个显然没有疑问的假设系统出发,但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假设系统;它可能非常不同,以致在这两个系统之间,根本不存在理智之桥可以沟通,也没有调和的可能。每个这种受社会决定的不同的假设系统,都被知识社会学家称之为一种总体意识形态。
知识社会学可以被视为康德认识理论的黑格尔式翻版。因为它继续遵循了康德批判我们可以称之为“消极的”认识理论的路线。我依此意指休谟以来(包括休谟在内)的经验主义者的理论,这种理论可以粗略地被描述为,主张认识通过我们的感官而流入我们,错误是由于我们干扰了感官提供的材料,或者是由于其中发展出来的联想;避免错误的最好方式,就是完全保持被动和接受状态。与这种接受式的认识理论(我通常称之为“心灵的戽斗理论”)相反,康德[2]认为,认识不是我们感官接受材料的集合,就像一座博物馆那样,而主要是我们自身的精神活动的结果;如果我们想要获得认识,我们自身必须积极地参与到探索、比较、统一和概括之中。我们可以称这种理论为“积极的”认识理论。与此相联系的是,康德放弃了一种站不住脚的科学的理想,这种科学不带任何预设前提(下一章将表明,这种理想甚至是自相矛盾的)。他十分清楚地指出,我们不能从无开始,我们必须备有一套预设前提的系统来探讨我们的任务,这套预设前提的系统是无须经过科学的经验方法验证就为我们拥有的;这样一种系统可以称之为“范畴装置”[3]。康德相信,发现一种真实的和不变的范畴装置是可能的,它代表着我们的理智工具必然不变的框架,即人类的“理性”。康德理论的这一部分黑格尔放弃了,与康德相反,黑格尔不相信人类的统一。他认为人的理智工具是不断变化的,它是人的社会遗产的一部分;因此,人的理性的发展必须与其社会(即他所属的国家)的历史发展相吻合。黑格尔的这个理论,尤其是他关于一切认识和一切真理在受历史决定的意义上都是“相对的”这一学说,有时被称作“历史学主义”(与历史主义不同,上一章已经提到)。知识社会学或“社会学主义”显然是与它密切相关的,或者与它近乎等同,惟一的差别在于,在马克思的影响下,它强调历史的发展并不产生一种如黑格尔所说的相同的“民族精神”,反倒是依照他们的阶级、社会地位或社会居所,在一个民族中产生出那些人所持有的好几种有时是相反的“总体意识形态”。
然而,与黑格尔的相似之处还有很多。我上面说过,依据知识社会学,不同的总体意识形态之间不可能有理智之桥或调和。但是,这种激进的怀疑主义实际上并不意味着如它所渲染的那样严重。存在一条摆脱它的道路,这条道路与黑格尔消弭矛盾的方法很类似,这些矛盾曾使他在哲学史上变得很突出。黑格尔所体现的精神是,在观点各异的哲学的漩涡上自由地保持平衡,他把它们全都还原为最高综合和其体系的纯粹成分。类似地,知识社会学家认为,只是松散地位诸社会传统中的知识分子的“自由平衡的理智”,是能够避免整体意识形态的陷阱的;它甚至能够洞识并揭示各种不同的总体意识形态、隐秘的动机和其他激励他们的决定因素。因此,知识社会学认为,通过用自由平衡的理智去分析各种不同的潜藏的意识形态及其在潜意识中的定位,就可以达到最高程度的客观性。通向真知之路似乎就是揭示潜意识的各种假设,就像一种心理疗法,或者如果我们可以说的话,像一种社会疗法。只有那些被进行过社会分析或者对自身作过社会分析的人,以及那些摆脱了这种社会情结,即摆脱了他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人,才能获得客观知识的最高综合。
在上一章中讨论“庸俗马克思主义”时,我提到过一种在现代哲学的组群中能被看到的倾向,即揭示潜藏在我们行动背后的动机的倾向。知识社会学、精神分析和那些揭示对手的理论“无意义”的哲学,都同属于这个组群。[4]我相信,这些观点的普及,就在于它适于应用,并能使那些洞识事物和洞识无知者的愚昧的人得到满足。假如不是因为所有这些思想易于通过建立我所说的“强制的独断主义”[5]而摧毁任何讨论的理智基础,这种愉悦是无害的(的确,这是一种与总体意识形态非常相似的东西)。黑格尔主义通过宣称矛盾是容许的、甚至是丰富的,而达成了这种愉悦。但是,如果矛盾不需要避免,那么,任何批评和讨论就都不可能了,因为批评总是要指出矛盾,或者是被批评的理论中的矛盾,或者是理论与某些经验事实之间的矛盾。精神分析的情形与此类似:精神分析学家总是通过表明它们源自于批评者的压抑,来为各种反对意见辩解。研究意义的哲学家也只需要指出他们的反对者所持的观点是无意义的即可了事,这总是正确的,因为“无意义”可以这样来定义,以致任何关于它的讨论按定义都是无意义的。[6]马克思主义者的态度与此类似,他们习惯于用阶级偏见来解释反对者的异议。知识社会学家则用总体意识形态来解释。这种方法既便于掌握,对那些掌握它的人也是绝妙的嘲弄。但是它们显然摧毁了合理讨论的基础,它们最终必然导致反理性主义和神秘主义。
撇开这些危险不论,我尚不明白,为何我必须完全放弃掌握这些方法的嘲弄。因为正如精神分析学家是精神分析最适用的对象一样,[7]社会分析学家以一种几乎难以抗拒的殷勤请求将他们自己的方法应用于自身。因为他们对只是松散地位诸传统中的知识分子的描述,不就是对其自身的社会群体的一种绝妙描述吗?难道还不明白,如果总体意识形态的理论是对的,相信自己的群体摆脱了偏见,相信这个当选的群体确实是惟一可能具有客观性的群体,这不正是各种总体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吗?因此,如果总是假定这个理论是真理,那么,那些掌握它的人为了确立其自身观点的客观性而对这一理论进行修补,从而不自觉地欺骗自己,这难道不是可以预期的吗?这样一来,对于他们通过社会学的自我分析达到较高程度的客观性,以及他们的社会分析能够消除总体意识形态之类的要求,我们还能认真对待吗?然而,我们甚至还可以询问:这整个理论是否没有朴素地表达这一特殊群体的阶级利益,没有表达只是松散地位诸传统中的知识分子的阶级利益呢?尽管用像其母语一样的黑格尔式的语言来谈论是何等的坚实。
知识社会学家在社会治疗中,也就是说,在排除其自身的总体意识形态中所取得的成就是多么微小,只要我们思考一下他们与黑格尔的关系,就尤为明白了。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只是在重申黑格尔;相反,他们不仅认为,他们已经超过了他,而且还认为,他们已经成功地洞识了他,对他进行了社会分析;他们现在不是从任何特殊的社会居所,而是客观地从卓越的高度看黑格尔。自我分析中的这种明显的失败,足以说明问题。
然而,除一切嘲笑之外,还有一些更严肃的反对意见。知识社会学不仅具有自毁性,不仅是一种十分令人满意的社会分析的对象,而且还表明,它令人惊讶地不能准确地理解自己的主题,即知识的社会方面,或者毋宁说科学方法的社会方面。它把科学或知识看作是个别科学家心灵或“意识”中的过程,或者看作是这样一种过程的产物。如果以这种方式来考虑,那么,我们所谓的科学的客观性确实必然会变得完全是无法理解的,甚或是不可能的;阶级利益和类似的隐秘的动机不仅在社会或政治的科学中发挥作用,而且在自然科学中也如此。任何一个略知自然科学史的人都明白,情感的执着使许多争论显得更为突出。政治偏见对政治理论的影响,决不比某些自然科学家为了其理智的裔孙所表现出的偏见的影响更强烈。如果科学的客观性像天真的知识社会学理论所假定的那样,要建立在个别科学家的公正或客观性之上,那么我们就只好与它道别。确实,我们必须采取比知识社会学更激进的怀疑的方式;因为毋庸置疑,我们全都饱受过我们自身的偏见系统(或“总体意识形态”,如果喜欢用这个词的话)之苦;我们把许多东西都当作是自明的,无批判地接受它们,甚至天真而狂妄地认为,批评是完全不必要的;科学家在这一规则面前也不例外,即使他们可能在自己特有的领域中表面上清除了自身的一些偏见。但是他们没有用社会分析或一切类似的方法清除自身,他们没有想到要爬到一个更高的台阶,在那里他们能够理解自身的意识形态的愚昧,对它进行社会分析并删除它。因为通过使其思想更“客观”,他们不可能获得我们所谓的“科学的客观性”。不,我们通常用这个术语所指的东西是依赖于不同的基础的。[8]它是一个科学方法的问题。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客观性与科学方法的社会方面是紧密相连的,与这一事实也是紧密相连的,即科学和科学的客观性不会(也不能)产生于个别科学家追求客观性的企图,而是产生于许多科学家的合作。科学的客观性可以被描述为科学方法的主体际性。但是科学的这一社会方面几乎完全被那些自称为知识社会学家的人忽略了。
关于这一点,自然科学方法的两个方面具有重要性。它们一起构成了我所命名的“科学方法的公共特征”。第一,要有某种探讨自由批评的方式。科学家可以完全自信地提出他的理论,这是无可争辩的。但这并不必然影响到他的科学家同行;它倒是向他们提出了挑战。因为他们知道,科学的态度意味着批判一切,即使是权威也不能阻止。第二,科学家们试图避免谈论相互冲突的计划(我要提醒读者,这里是在谈自然科学,但也包括一部分现代经济学在内)。他们试图非常严格地说某种同一的语言,即使他们使用的是不同的母语。在自然科学中,通过承认经验是其争论的公平的仲裁者,已经达成这点。当说到“经验”时,我想到的是具有“公共”特征的像观察、经验和实验之类的东西,与较为“私人”的审美或宗教意义上的经验相反;如果每个遇上麻烦的人都能重复它,那么这种经验就是“公共的”。为了避免谈论相互冲突的计划,科学家们试图以一种能够对其进行检验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理论,即用这种经验来反驳或证明。
这就是构成科学的客观性的东西。每个学过理解和验证科学理论的技巧的人,都能重复这种实验并为自身做出判断。尽管如此,总会有一些人会成达局部的、甚至是任性的判断。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它还不会严重阻碍各种社会机制的运作——这些社会机制是被设计来促进科学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例如实验室、科学期刊、讨论会,等等。科学方法的这个方面表明,由被设计来使公共控制成为可能的机制以及由舆论的公开表达能够达成什么,即使这被限制在一种专家圈内。只有当政治权力被用来压制自由的批评,或者当它不能保护自由的批评时,它才能损害这些机制的功能,而一切科学的、技术的和政治的进步都依赖于这些机制。
为了进一步说明科学方法的这个仍然被可悲地忽视的方面,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这一观念,即认为用其方法而不是其结果来表征科学是恰当的。
我们首先可以假定,一个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以梦想或自动写作的方式写了一本书。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假定,几年之后,作为新近的和革命性的科学发现的结果,一个伟大的科学家(他从未看过那本书)写出了一本完全相同的书。或者换一个说法,我们假定这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看到”一本科学方面的书,这本书在当时还不可能被某位科学家写出来,因为事实上许多相关的发现在那个时代还不为人所知。现在我们要问:说这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写了一本科学的书,这合适吗?我们可以假定,如果当时服从称职的科学家的评判,该书一定会被描述为在一定程度上无法理解,在一定程度上是幻想的;因此,我们不得不说,这本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的书出现在一个不是写作科学著作的时代,因为它不是科学方法的结果。我将把这种结果——它尽管与某些科学结果一致但却不是科学方法的产物——称作一种“天启科学”。
为了把这些思考应用于科学方法的公开性问题,我们假定鲁宾逊·克鲁苏在荒岛上成功地建立了物理和化学实验室以及天文观察站,等等,而且依据观察和实验,成功地写了大量论文。我们甚至可以假定,他有无限的时间任其使用,完全成功地建构和描述科学的系统,这些系统与当前我们自身的科学家所接受的结果实际上是一致的。当思考这种克鲁苏的科学的特征时,乍看起来,一些人可能倾向于断定,它是一门实在的科学,而不是“天启科学”。毫无疑问,与那本启示给那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的科学著作相比,它更像科学,因为鲁宾逊·克鲁苏运用了许多科学的方法。然而,我认为这种克鲁苏的科学仍然属于一种“天启的”类型;其中有一种科学方法的因素是缺乏的,因此,克鲁苏达到了我们的结果这一事实,与那位具有超凡洞察力的人所具有的情形一样,是近乎偶然的和神奇的。因为只有他本人检验他的结果;只有他本人纠正那些构成其特有的精神史之必然结果的偏见;没有人帮助他清除那种奇怪的盲目性,这种盲目性是这一事实的结果,即它们大多数是通过比较无关的探索而达成的。至于他的文章,他只不过试图向某些尚未做过它的人解释自己的工作,以便他能获得清晰的理性的交往的训练,这种训练也构成科学方法的一部分。在某一点上——比较不重要的一点——克鲁苏的科学的“天启”特征是特别明显的;我指的是克鲁苏发现了“私人等式”(因为我们必须假定他创造了这种发现),发现了影响其天文观察的富有特征的个人反应时间。当然,可以设想,他在其反应时间中发现了变化,这样他就被引导着去考虑它。然而,如果我们将这种发现反应时间的方式与它在“公共”科学中被发现的方式——通过各个观察者的结果之间的矛盾——加以比较,那么,鲁宾逊·克鲁苏的科学的“天启”特征就变得明显了。
总结这些思考,可以说我们称作的“科学的客观性”,不是个别科学家的公正的产物,而是科学方法的社会的或公共的特征;个别科学家的公正,并不是这种社会的或机制上有组织的科学之客观性的源泉,而是其结果。
无论康德主义者还是黑格尔主义者都犯了同样的错误,[9]即假定我们的预设前提(因为它们在积极地“制造”经验中,一开始就是我们所需要的无疑是不可或缺的工具)既不能被决策改变,也不能被经验驳斥;他们凌驾于并超越了检验理论和构造理论的科学方法,好像他们已经提出了一切思维的基本预设前提。然而,这是一种建立在对科学中理论和经验之间关系的误解之上的夸张说法。当爱因斯坦指出,按照经验,我们可以怀疑和修正我们关于空间和时间的预设前提,怀疑和修正曾被认为是一切科学的必要预设前提的观念,以及怀疑和修正曾被认为是从属于其“范畴装置”的观念时,它成了我们时代最大成果之一。因此,知识社会学所发动的对科学的怀疑性攻击,依照科学方法的观点就瓦解了。
然而,它并不是通过立刻消除我们的全部偏见就能做到这点的;它只能逐一地消除它们。合适的经典事例还是爱因斯坦发现的我们关于时间的偏见。爱因斯坦并不打算去发现偏见;他甚至不打算去批评我们关于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他的问题是一个具体的物理学问题,即重新草拟一种已经瓦解的理论,因为按照这个理论,各种实验似乎是相互矛盾的。爱因斯坦和大多数物理学家都知道,这意味着该理论是虚假的。而且他发现,如果我们在某一点上——它曾被每个人认为是自明的并因此而逃避了注意——改变它,那么,困难就能够被消除。换句话说,他正是使用了科学批评、发明和淘汰理论,以及试错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并不会导致放弃我们的一切偏见;相反,我们能够发现这一事实,即只是在我们消除了偏见之后我们才拥有它。
但是,肯定必须承认,在任何特定的时刻,我们的科学理论不仅依赖于实验等等(它构成了该时刻),而且也依赖于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偏见,因此,我们已经变得不认识它们(虽然一定的逻辑方法的运用可能有助于我们查验它们)。无论如何,在涉及这一硬壳方面,我们可以说,科学能够了解和破除它的一些硬壳。这个过程可能从不会完善,但是并不存在必须在它面前突然却步的固定障碍。任何假设原则上都可以批评。任何人都可以是批评的对象,这点构成了科学的客观性。
科学的结果是“相对的”(如果全然可以使用这个词的话),这仅是就它们是科学发展的一定阶段的结果,以及在科学进步的过程中易于被超越来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真理是“相对的”。如果一个论断是真的,那么它就永远是真的。[10]它只不过意味着,大多数科学成果都具有假说的特征,即对于语句来说,证明不具有结论性,因而随时都有可能被修改。这些思考(我在其他地方对它作过更全面的讨论[11])虽然对于社会学家的批评是不必要的,但或许可以有助于推进对其理论的理解。为了反驳我的主要批评,对合作、主体际性和方法的公开性在科学批判和科学进步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他们也提出了一些看法。
的确,社会科学尚未完全获得这种方法的公开性。这部分是因为黑格尔和亚里士多德的毁灭理智的影响,部分也许是因为他们未能使用科学客观性的社会手段。因此,它们实际上是“总体意识形态”,或者换句话说,某些社会科学家不能、甚至不愿意讲述一种共同的语言。但是,这个理由不是阶级利益,治疗方法既不是黑格尔的辩证综合,也不是自我分析。向社会科学惟一敞开的道路,是忘记一切有关的言语之争,借助一种在所有科学中基本上都是同一的理论方法,解决我们时代的实际问题。我所指的是试错、发明能够在实践中检验的假设,以及使它们从属于实践检验的方法。所需要的是一门其成果可以由零星的社会工程来检验的社会工艺学。
这里为社会科学提出的治疗方法,与知识社会学所提出的方法是截然对立的。社会学主义认为,这并不是它们的非实践的特征,相反,在社会的和政治的知识领域中,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过多地纠缠在一起了,因而造成了这些科学的方法论上的困难。因此,在一部论述知识社会学的主要著作中,我们可以读到:“与‘严密的’知识相反,政治学知识的特殊性在于这一事实,即知识和意志,或者理性要素和非理性的集合,本质上是不可分地纠缠在一起的。”[12]对此我们可以回答说,“知识”和“意志”在一定意义上是不可分的;这一事实未必导致任何危险的纠缠。不作努力,不产生兴趣,科学家就不可能知道什么,在科学家的努力中,通常甚至都有一定量的个人利益卷入。工程师主要从实践的观点来研究事物。农夫也是如此。实践不是理论知识的敌人,而是它的最有价值的诱因。虽然对科学家来说,一定量的距离正在发生变化,但许多事例表明,对科学家来说,不被感兴趣因而并非总是重要的。对他来说,保持与现实和实践的接触才是重要的,因为那些忽视它的人不得不通过堕落到经院哲学而付出代价。因此,我们的发现的实际应用是这一种媒介,通过它我们能够在社会科学中消除非理性主义,而并不试图把知识与“意志”区分开来。
与此相反,知识社会学希望通过使社会科学家意识到无意识地包围着他们的社会力量和意识形态,来改革社会科学。然而,关于偏见的主要麻烦在于,根本就没有这样一条清除它们的捷径。我们何以知道在尝试使我们自身摆脱偏见方面取得了进步呢?那些最相信已经摆脱了偏见的人,实际却是最有偏见的,难道不是一种共同的经验吗?认为对偏见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或其他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自身摆脱它们,这种观念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许多从事这类研究的人都充满了偏见;不仅自我分析不能帮助我克服我们观点中的无意识的决定,它甚至往往会导致更微妙的自欺。因此,在同一本论述知识社会学的著作中,我们可以读到下面一段涉及自身活动的话:“存在一种不断增长的倾向,它趋于意识到我们至今仍无意识地受其控制的各种因素……那些惧怕我们对决定因素的不断增长的认识,可能会麻痹我们的决策并威胁‘自由’的人,可以放心了。因为只有不知道最本质的决定因素、却又在不为他所知的决定因素的压力下直接行动的人,才真正是被决定的。”[13]这显然是在重复黑格尔的一种宝贝观念,恩格斯也天真地重复过它,他说:“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14]这是一种反动的偏见。因为那些在著名的决定因素(例如,政治专制)的压力下行动的人,能通过他们的认识而获得自由吗?只有黑格尔才会告诉我们这样的谣言。但是,知识社会学保存了这个特殊的偏见,这足以清楚地表明,绝不可能存在使我们摆脱意识形态的捷径(一旦成为黑格尔主义者,就永远是黑格尔主义者)。自我分析不能代替那些为建立民主机制所必需的实践行为,而惟有这种机制能够保障批判思想的自由和科学的进步。
* * *
[1] 关于曼海姆,可特别参阅《意识形态与乌托邦》(这里引自1929年德文版)。“社会居所”和“总体意识形态”两词,都出自曼海姆;“社会学主义”和“历史学主义”两词,在上一章已经提到过。“社会居所”的观念是柏拉图式的。
关于对曼海姆《重建时代中的人与社会》(1941年)一书的批评——该书把历史主义的倾向与浪漫的甚至神秘的乌托邦主义或总体论结合在一起——参阅我的《历史主义贫困论》第2章(经济出版社,1944年)。
[2] 参阅我在《何谓辩证法?》一文中的解释(载《精神》杂志第49期,特别是第414页)。
[3] 这是曼海姆的用语(参阅《意识形态与乌托邦》,1929年,第35页)。关于“自由平衡的理智”,参阅曼海姆前引书第123页,在那里该术语被归因于阿尔弗雷德·韦伯。关于松散地位诸传统之中的知识分子的理论,参阅前引书第121至134页,特别是第122页。
[4] 关于后一理论,或者毋宁说关于实践的问题,参阅本书第十一章第45页注①、48页注①。
[5] 参阅《何谓辩证法?》第417页(《推测与反驳》第327页)及本书第十二章第81页注②。
[6] 魏斯顿在《另一种心灵》一文中已经提到精神分析方法和维特根斯坦的方法之间的相似性(见《精神》杂志第49期第370页注释):“诸如‘我实际上从来就不知道他人的感受是什么?’这种疑虑,可能远不止产生于一种来源。怀疑征兆的过程的过度决定,使它们的治疗复杂化了。探讨是类似于精神分析的探讨(扩大维特根斯坦的相似性),其中探讨是诊断,诊断是描述,对征兆的全面描述。”(我可评论一下,如果在通常意义上使用“知道”一词,我们当然从不知道他人感受到什么。我们只能对它提出假设。这就解决了所谓的问题。这里谈论疑虑是一种错误,是一种试图用语义分析的探讨来消除疑虑的更糟糕的错误。)
[7] 精神分析学家所持的观点,与个别心理学家的观点是相同的;他们可能是对的。参阅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运动的历史》(1916年)第42页。弗洛伊德在那里记载,阿德勒作有如下评论(它非常适合于阿德勒个体心理学的框架,按照这一框架,自卑感是绝对重要的):“难道你认为对我来说整个一生都处在你的阴影中,是一件愉快的事吗?”这就提示,阿德勒没有成功地把其理论应用到自身,至少在当时是如此。但是,这同样的情形似乎对弗洛伊德也是真的:没有一位精神分析的创立者被作过精神分析。对这种反对意见,他们通常回答说,他们对自身做过精神分析。但是他们从不从其他人那里接受这种辩解,实际上正是如此。
[8] 关于下面对科学客观性的分析,参阅我的《研究的逻辑》第8节(第16页以下)。
[9] 我对以黑格尔主义者的同样口吻提及康德主义者深表歉意。
[10] 参阅本书第一卷第八章第275页注①和第十一章第30页注②(第二段)。
[11] 参阅本书第十一章第28页注①。
[12] 参阅曼海姆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德文版)第167页。
[13] 关于这两段引文的头一段,参阅《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第167页(为了简明起见,我将“反射”译为“意识”)。关于第二段引文,参阅前引书第166页。
[14] 参阅《马克思主义手册》第255页:“黑格尔是第一位正确地陈述了自由与必然的关系的人。对他来说,自由是对必然的赏识。”关于黑格尔对他自己的宝贝观念的阐释,参阅《黑格尔选集》第213页:“因此,必然的真理是自由。”第361页上说:“……自我意识的基督教原则——自由。”第362页上说:“自由的本质特性——其中涉及绝对的必然性——就是要作为获得自身的自我意识而被呈现(因为按其本性,它就是自我意识),因而它实现了自己的实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