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三十三年的时候,写了《罪》这部小说,大家都说这是暴露了社会上一班醉生梦死青年最普遍的通常病。有许多朋友,不论是旧雨,或是新知,他们都曾经把我当作耶稣一样的,在我面前坦白地承认,说他们也都犯过这样的毛病,看了《罪》小说之后,好像是个当头棒喝,把他们的头脑会震惊得清醒了许多,只是都对《罪》的主角司马起表示同情可惜,因为司马起并非是个生成犯罪的人,都是因社会的不良,而使他坠入了罪恶之门。他们不忍坐视司马起犯罪,群起而向我呼吁,希望他能步入自新之路,于是我不得不接连地续写了《孽》与《霄》两书,来完成大众的愿望了。
今春,大明主人瑞春兄与我谈起《罪》《孽》《霄》三部书,他说,在当时的环境里,也许还有许多不能写、不能说的情节和话隐秘着,这当然很可惜,希望我抽空能够再写一部类如《罪》那么的小说,把从前不敢说、不许写的故事和言论都叙述出来,这不是很可以大快人心吗?于是我接受了他的意见,就开始有了写这部《征》的动机。
现在《征》终算是完成了案头工作,整整坐了一个月,才算是轻松了一口气,好像是完成了一件任务那么的欣慰,然而《征》的内容是否跟《罪》一样地写得令人感到满意,这就叫我不敢说了。不过《征》的故事和《罪》根本就不相同,当然,读者又得用另一种眼光来细看了。
在写这篇序文之前,我接到一封远在千里以外——青海省西宁市北大街自新巷二十三号马永魁君的来信。他是一个读者,他向我说了许多敬慕的话,我很感激他,但我也很惭愧。不过他对于有一个问题表示很抱憾,那就是坊间把我很多的旧作换了一张封面和一个书名,再充作新出版的书售予读者,他们都说我江郎才尽,以致干出这样“旧瓶新装”的事情来。对于这问题,我并非没有想到,实在为了彼此的情面关系,我没有向他们交涉。但如今读者们既然把责任推诿到我的身上来,这使我不能默受冤枉,只好来向大家声明一下。对于“旧瓶新装”的事情发现,这并非是我欺骗读者,实在是坊间对于商业道德有所缺点,故而今后读者们在购买新书之时,希望大家先来检视一下内容是否是从前已经看过的了。这样在读者固然不花冤枉钱,就是我作书的也不会蒙受冤枉被人家责骂了。
兹值《征》付印之前,顺笔附告,以为序。
民国三十七年五月
冯玉奇叙于海上先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