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管

從光緒廿四年八月初一日起,翁同龢才算真正歸田。

前一天,七月三十日,日記中僅餘「發京電」三字,其時袁世凱已經奉召抵京;楊崇伊上摺請太后訓政事,已決定實行;此摺一上,朝局必翻。慈禧可以同意德宗復起翁同龢,但黜翁既係由她主持,迨至訓政復又起用翁同龢,變成出爾反爾,斷不可行。但京華夢斷,翁斌孫大概只告訴了他最簡單的結果,原因是不能見諸電報的。

八月初二開始作歸計,日記云:

與筱姪談家事,又假姪二百金作歸資。

於此可證,江西之行非為省嫂視姪,一舒遊觀,倘原意如此,來去川資當早籌畫妥當,不必臨時開口。

至初八日,翁同龢「恭讀電傳諭旨」,始知太后復出訓政。日記中記感想云:

臣在江湖,心依魏闕,益戰慄罔知所措也。是日秋分,微陰仍熱,終日憤憤,未辦一事。得斌七月廿二日函,平安、言近事頗奇突。

「戰慄罔知所措」之上,加一「益」字,最足以道出心境。如無復起之議,則既已放歸田里,寵辱不驚,無須「戰慄」;著一「益」字是深恐因此又遭咎戾。初九日又記:

晨雨,數月以來,夜夢種種,亦不復信矣。昨夢人持示一詩:首句「寂寂仁義圃,坦坦道德途」,真至言哉!

由此可知,翁同龢出京之前,便有終將還朝的自信。此自非憑空而來,依當時的情況及德宗對翁同龢的感情而言,四月二十七日的嚴旨以後,必使廖壽恆或張蔭桓傳諭翁同龢,暫且歸田,俟太后消怒後,即當復召。至此大澈大悟,熱中之念全消,但亦不至「戰慄罔知所措」,雖仁義寂寂,但道德不虧,自是君子之坦途。所難堪者是對家人,尤其是想到翁同書夫人。

翁同書夫人,翁同龢稱之為「三嫂」,而實為長嫂。她的一生,在感情上的起伏極大,翁同書在安徽帶兵打仗,身處危城,日夕驚心;其後被逮入京,將罹大辟,其心境可想。後來幸而被赦,至陝西花馬池剿匪,戎馬倉皇,日子並不舒服。翁同書歿後,翁曾桂外放為監司,板輿迎養,稍享晚福,但她亦深知「朝裏無人莫做官」的道理,因此,翁同龢的升沉在她是非常關心的。這一點可以從翁同龢的日記中,反映出來。

七月廿七日:至門則導從繽紛,入室則一家喜氣。嫂氏……一見握手,喜出涕,二十年春眷之懷,於此稍釋。

八月初九日:午後入見嫂氏,今日下床坐椅,精神語言,大勝於前,惟老人為余揮淚,余未敢言歸,而寸腸鬱結。

為之揮淚,則已知復起之說成空,翁同龢「未敢言歸」,更可見其有所為而來。

八月十四日:默坐未能入辭,輾轉百端,此值莫可喻也。

八月十五日:五更起檢行囊、徘徊不入。

辭嫂之難如此,因意料中凄苦話別,翁同龢自己亦不堪承受。

九月十七日:得熙孫(翁曾源次子,翁斌孫之弟)信,云江西初二函,言老人病未愈,未詳其狀,因發電交茂為,由福山電局去。

九月十九日:午正突接江西回電,嫂氏於昨日午刻棄養矣。驚痛之餘,中懷茫昧,急告諸宅。數日心驚肉顫,今晨起占易,得屯之上六,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知此事在旦夕,亦感神明昭鑒之捷矣。痛思文勤公客死塞上,吾嫂氏辛苦數十年,猶幸賢子孫侍養無違,稍享老福,吾今年尚得一見。自歸後即慮此疾難起,不料竟未及期頤也。……此行真大錯矣!

翁同龢如在常熟等候信息,則復起時,例由軍機以「廷寄」囑江蘇巡撫轉知,不過稍稍耽擱,無礙大局,而事之不成,翁曾桂可以婉轉陳明堂上,甚至於飾詞敷衍,不以真相明告,翁同書夫人所受的刺激不深。及至溽暑有南昌之行,滿城文武以迎接現任大員之禮相待,翁同書夫人喜極而涕,老年人驟有此感情上的大波動,本已於病體不宜,不意升之於九霄,擲之於九淵,翁同龢雖可以「寂寂仁義圃,坦坦道德途」自解,而在翁同書夫人則真是不折不扣的邯鄲一夢。翁同龢歸後即慮其「此疾難起」,亦是想到將近期頤之年,不能經此榮枯頓異的刺激。這一來翁曾桂必須因丁憂而開缺,半年之間,叔姪雙雙鎩羽,此行真個大錯。

經此巨創,翁同龢開始安排林下生涯,在城內塔前,賃了一所平房,作「安宅記」短篇云:

戊戌八月歸自江西,久賃屋於塔前為栖泊之所。國事方殷,憂懷為擣,遑敢作身家計,然親戚往來,見聞雜遝,不可弗記也,故書此冊,庶幾焚香告天之意。是月廿五日,松禪老人記。

「松禪」之名,首見於此。但既賃屋鬧市,又置此冊,以記見聞,其未忘懷國事,意亦可知。其時姨太太陸氏業已南歸,書籍字畫,悉數運來;翁同龢常親瑣屑,藉為排遣,且子姪親友眾多,日子過得還不寂寞。

到了十月廿一日,忽然又來一個極沉重的打擊,是日上諭:

翁同龢授讀以來,輔導無方,從未以經史大義,剴切敷陳,但以怡情適性之書畫古玩等物,不時陳說。往往巧借事端,刺探朕意,自甲午年中日之役,主戰主和,甚至議及遷避,信口侈陳,任意慫恿,辦理諸務,種種乖謬,以致不可收拾。今春力陳變法,密保康有為,謂其才勝伊十倍,意在舉國以聽。朕以時局艱難,亟圖自強,於變法一事,不憚屈己以從,乃康有為乘變法之際,陰行其悖逆之謀,是翁同龢濫保匪人,已屬罪無可逭。其餘陳奏重大事件,朕間有駁詰,翁同龢輒怫然不悅,恫喝要挾,無所不至,詞色甚為狂悖。其跋扈情形,事後追維,深堪痛恨,前令其開缺回籍,實不足以蔽辜。翁同龢著即行革職,永不敘用,交地方官嚴加管束,不准滋生事端,以為大臣居心險詐者戒。

同時另有一道上諭,嚴譴吳大澂:開缺巡撫吳大澂居心狡詐,言大而誇,遇事粉飾,聲名惡劣,茲即革職永不敘用。

甲午之役,湖南巡撫吳大澂請纓,帶領湘軍宿將出關,王湘綺曾作「小遊仙詩」四首相譏。其人之「言大而誇,遇事粉飾」,八字罪名,字字皆實。兵敗後,竟無任何嚴重處分,外間多謂翁同龢包庇,翁於此節,亦未否認;此時牽累及之,可知翁之獲罪,與追論甲午責任有關。

「緣督廬日記」十月廿一日全錄上諭,後誌感慨云:

臣蘇人也,讀竟不能不為短氣。愙齋咎由自取,嚴譴已遲;至瓶師醴酒之嫌,不意決裂至此,不如壽州之生,亦不若高陽之死也。連日讀「海虞妖亂志」,適聞此變,奇哉,奇哉。

「愙齋」為吳大澂的別署;「瓶師」指翁同龢,翁別號「瓶居士」;壽州謂孫家鼐,此際正得意之時;「高陽」謂李鴻藻,歿於上年夏天,恤典甚優。此三人者,皆為帝師,而翁同龢的境遇獨慘,而獲咎之故,如葉昌熾所謂「醴酒之嫌」,不過在慈禧面前禮貌稍疏,而決裂如此,實為意想不到。「海虞妖亂志」一書,如「過墟志」、「三荒十衍錄」等,皆為明朝末年特有的一種小說,記世家大族的秘辛異聞,生活瑣屑,事奇人奇,始末畢具,在當朝即有奇書之目。「海虞妖亂志」記常熟錢氏族中祖孫父子,生前身後、悖逆倫常、爭權奪利,乃至子孫烝庶母、庶祖母的醜聞。葉昌熾竟以此比擬翁同龢以帝師之尊而受「交地方官嚴加管束」的處分,可以想見當時士林為翁不平的心情。

沈鵬事件

翁同龢自奉旨交地方官嚴加管束,即失去紳士干預地方事務的地位。但山中歲月,並不安閒,至二十五年十一月,微有沈鵬劾三凶一案,牽連及於翁同龢,大起風波。翁同龢刪改日記,即在此時。

沈鵬字北山,其人其事,見於燕谷老人所著「續孽海花」,燕谷老人名張鴻,是翁同龢的姪孫婿。茲先分段引錄孫雄所撰沈鵬墓表,並作解說如下:

沈君北山,與翁公同里閈,肄業國子監南學,為公所賞,旋拔中癸巳順天鄉試舉人,出公門下,甲午聯捷成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夙慕楊忠愍、史忠正之為人,平居目擊時艱,常鬱鬱思有所建白。

觀此可知沈鵬與翁同龢關係甚深,光緒二十年四月二十九日翁記:

知派閱朝考卷……邑子孫同康一等第二,沈鵬一等五十九。

又五月初十日:

是日見圈原,吾鄉孫同康、沈鵬皆庶常。

按:光緒十九年癸巳順天鄉試,翁同龢奉派為正考官,沈鵬此科中舉,則必拜座師,翁同龢亦必有記。二十年殿試,翁同龢奉派為讀卷官,張謇是科中狀元,即出於翁同龢的成就。殿試卷糊名而不易書,沈鵬筆跡,自必熟識,取中二甲第一百三十名,當然更須拜門,亦必有記,而皆已刪去。特記朝考等第,因為是由徐桐歸總,定一等六十,而沈鵬為一等五十九,因而得入詞林。故翁同龢記沈鵬朝考及入庶常,是為了表明並未格外提拔沈鵬。

但日記中記與沈鵬的往來關係,亦有刪而未盡者,如設宴賀門生,以及會試後為同邑舉人接場,皆有「沈頌棠」之名,此人即沈鵬,頌棠或作誦唐。

沈鵬事件為王照事件的翻版。緣督廬日記,光緒二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徐相師傅接見。自承乏史館,久不與旅見之列,午後赴署,同班八人……坐甫定,沈誦唐持摺匣闖然而入,口稱銷假,求遞封奏。先是,兩年前誦唐曾上書言宮闈事云:「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雖赴西市無憾。」師告以死有重於泰山,輕於鴻毛,力拒未許。自此戒閽人無為沈編修通謁。今日之舉,大約猶是前篇文字,且已緘口;師勃然變色,告以非啟視無違悖字樣,不能代遞。齟齬久之,誦唐云:「中堂欲視,何妨啟視。」師告以既係密摺,廣座不能宣露。離座斥之,聲色俱厲。余知其有心疾也,風館人勸之退,師怒氣猶未息,且語侵瓶笙師,云其指使此事。不得不告玉舟,萬一決裂,林下鉅公,將有不測之禍也。

「徐相師」指徐桐,久任翰林院掌院學士。「瓶笙」為翁同龢別署;所謂「林下鉅公」亦指翁同龢。「玉舟」當是翁斌孫。觀徐桐之語及葉昌熾所記,可知事態之嚴重。至於說沈鵬有「心疾」,確為事實,此由婚姻不如意而起。「續孽海花」第二十八卷「沈北山聯登高甲第,米筱亭悔結錯姻緣」,米筱亭指費念慈,字屺懷,常州人,光緒十五年翰林,其父名學曾,官到直隸清河道,但費念慈卻有一個很闊的老丈人,江蘇嘉定人徐郙,字頌閣,同治元年狀元,官至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費念慈的太太,對她的「狀元小姐」的身分,看得很了不起。曾孟樸的「孽海花」第十四回,於費念慈夫婦,有極其生動的描寫。

沈鵬的妻子,便是「狀元小姐」的小姐。沈鵬為費念慈所相中,託曾孟樸的父親曾君表作媒,曾孟樸認為這個媒「萬做不得」,結果不幸而言中。

原來費念慈入翰林時,正是翁同龢最紅的那幾年,所以光緒十七年辛卯鄉試,得以編修放為浙江副主考,風評不佳,謠傳他出賣關節,御史聞風言事,雖因缺乏實據,安然過關,但在翰林院絕少派到差使,只以鑑賞金石書畫,打發日子。

這三、四年閒下來,費念慈本人固然著急,他太太更是功名心熱,只催丈夫想法子。那時徐桐已是翰林院的掌院學士了,一見面談性理,談因果報應,談到文字,經常掛在口頭上的一句話是:「八股文五百年不廢,自有它的道理,只不過我們識不透而已。」有真才實學的,聽了這種論調無不皺眉,但半通不通、善於揣摩、工於逢迎、為通人所輕親的一班翰林,卻大行其道。京中嘲笑有名無實,有幾句口號,「光祿寺的茶湯,翰林院的文章」,都是沒味道的東西,笑話竟好像成了事實。

在徐桐眼中,玩物喪志的費念慈,一籌莫展;老丈人徐郙雖可以幫他的忙,卻不能去求,因為他的太太原就是要在娘家人面前爭氣,所以任何路子可走,就是不能走岳家的路子。想來想去,還是老師翁同龢比較有希望,但因有辛卯年在浙江的那段前科,自己開不得口,需要有個人替他說話。

於是靈機一動,想到沈鵬常常為翁師傅誇獎,說他品學兼優;如果能有這樣一個女婿,在翁同龢面前替他進言,一定會發生作用。

女兒的終身,費念慈不敢擅專作主,跟他太太商量,問起沈鵬的情形,家境清寒,倒還在其次;其貌不揚,最是難處,費小姐豐容盛鬋,天生福相,沈鵬卻生得瘦弱矮小,站在一起,實在不大相稱。因此費太太只一聲冷笑,有季常之癖的費念慈,就不敢再說下去了。

不過狀元的小姐,到底深知翰林的可貴,她也知道,有翁師傅的照應,散館以後,留館升任編修,是靠得住。一般翰林,年紀都是三、四十,早有妻兒;除非作填房,未婚的翰林,極其罕見,因而「玉堂歸娶」,成為韻事。費太太心想,要找個現成的翰林女婿,也不容易;辦喜事那天,新貴人金頂掛珠,也是很有面子的事。

原來編修跟縣官一樣,都是七品官,頂戴相同,不同的是翰林特許掛朝珠;同樣戴的金頂子,配上朝珠,一望而知是清班,頓時會令人肅然起敬。

就因為費太太回心轉意了,費念慈才來託曾君表作媒。當時去看沈鵬,道明來意。沈鵬卻有自知之明,自分清寒,不敢高攀閥閱之家。曾君表想到曾孟樸的話,也就不敢太熱心,照沈鵬的話,據實回覆了費家。

這時的費太太,已下決心一定要這個翰林女婿了。「續孽海花」描寫當時的情形,頗為生動:

「姓沈的不肯答應,我想他沒有別的意思,他自問娶不起,所以說的倒是老實話。你既愛他的人,那些當時的排場,也不必計較的了。你何妨寫封信給龔弓夫,託他詳細說明,一切都從簡省就是了。他家自然不能迎娶,只好到我們家來入贅,一應都由我們來開支,不過委屈些女兒罷了。好在進門就能掛朝珠、穿補褂,總算勝過了我。」

筱亭說道:「太太又來發牢騷了!現在可不是翰林太太麼?」

夫人冷笑道:「你真不害臊!兒女這麼大了,你還是個七品官兒,虧你說得出!」

筱亭恐怕她又要生氣了,連忙立起來道:「我就去寫龔弓夫的信,把你的意思都寫上,託他向沈北山說明。北山是龔師傅栽培出來的,弓夫去說,十有九成。」

夫人道:「我們是女家,不好過於委屈的,你的信怎麼寫?」

筱亭呆了一呆道:「既要託弓夫,只好直說。」

夫人道:「你這個大傻子,你給弓夫信,你只當沒有接著公坊的信,算是託他們做媒,不較為占點兒地步麼?」

筱亭笑道:「你的見識是比我高,人家說我怕你,棋高一著,縛手縛腳,真教我怎麼不怕呢?」

按:上引原文,人物皆為化名,龔弓夫即翁弢夫;筱亭即費念慈;公坊即曾君表。

翁弢夫亦知道這個媒不易做,為沈鵬分析利害得失,入贅以後,一切費用都不必愁,但岳家不易應付,請沈鵬自己斟酌。

沈鵬的兄嫂家境清寒,贊成結這樣一門有錢的親戚,其餘親族亦大多贊成。只有沈鵬的朋友,認為齊大非偶,勸他慎重。沈鵬在莫衷一是的茫然心情中,終於糊裏糊塗地答應下來。到得散館,沈鵬果然授職編修,方始行聘。

那知岳家不易應付,翁弢夫還未將費小姐計算在內。這位小姐跟她母親一樣,也是極要面子的,一見男家送來的聘禮,十分寒薄,不由得感到委屈,費太太便只好拿「翰林」的頭銜來勸慰,說譬如沒有出閣,在家住幾年,終有熬出頭的日子。這一下,費小姐就將全部希望寄託在沈鵬這個人上頭了。

費念慈原籍常州,但從他祖父定居蘇州,已歷三世,所以也算蘇州的世家。但這一回辦喜事,因為招贅不是件有面子的事,所以沒有請多少客。喜期那天,沈鵬預先泊舟蘇州閶門外的太子碼頭,吉時是在午前,費家備了全副儀仗,四人大轎,連同沈鵬自己的「賜進士出身」,、「翰林院編修」這兩副高腳銜牌,一起迎到費家,抬入大廳院子裏,簷前下了「花轎」,原來笑語紛紛,在等著看新郎倌的賀客,一時都不作聲了。費太太一看,新郎倌又瘦又小,形容萎瑣,雖也跟他的老丈人費念慈一樣是朝珠補褂,頭戴金冠,但看上去怎麼也不像金馬玉堂中的人物,於是板著臉坐下來受禮;通常岳母受禮,總是滿臉含笑,連聲的「姑爺,不敢當」,還要站起來避開,要等親戚女眷,強按著坐下,在一片嘻笑聲中,完成大禮。所以這天看見費太太那副神態,賀客們料知必有風波,有的就連喜酒都不喝,悄悄地溜掉了。

新娘在禮堂上,紅巾蓋頭,只看到新郎下半身,只發現身材不高,及至進入洞房,挑開蓋頭,一見新郎那副猥瑣寒酸,似未成年童子般的儀容,不由得心中一酸,幾乎落淚。勉強將坐帳撒帳的禮節行完,男女客人都覺無趣,喜宴草草終場。新郎被引入書房,暫且休息,不道後堂有又哭又罵的聲音,一班傭人僕婦,交頭接耳,竊竊私議,沈鵬內心自亦難免不安,但還猜不到岳父岳母是為他起了勃谿。

原來費小姐是在她母親臥室中,放聲大哭。費太太氣惱痛心之下,將費念慈喚了進去,大吵大罵,費念慈除了嘆氣之外,別無他語。這樣鬧了一下午,到晚上專有一席請新姑爺,應該是岳父親自作主人,費念慈心情灰惡,只命兒子及帳房陪席。這時沈鵬已看出情形不妙了;等到進入新房,夫妻喝交杯盞時,卻不見新娘子,僕婦託辭費小姐「身子不舒服」,說是「請姑爺先用」。沈鵬惱怒非凡,但生性懦弱,發作不出來,交代收拾這一桌原封不動的合巹酒,一直等到深夜,未見芳蹤,一個人卸了長袍和衣而臥。直到天亮,才看兒丫頭送費小姐入洞房,新郎倌一開口,新娘子就哭,這一下倒讓沈鵬的「乾綱」振了起來,面對面跟費小姐開始談判。

這場談判的結果,「續孽海花」寫得亦頗為傳神:

「我們的婚姻,我自分寒素,本來不配的,尊大人第一次託曹公坊(曾君表)來做媒,我就辭謝了。不料第二次又託龔弓夫(翁弢夫)來,說了許多遷就的話,我一時感激知己,才答應了。不料昨天婚禮以後,惹得府上生了許多煩惱,小姐大約很不願意;現在只有請尊大人想個法子,我是無有不答應的。好在如今只是徒具形式,請小姐去和尊大人商量一個妥善辦法;倘然小姐不去說,只好由我當面去談了。」

新娘聽了,越發哽咽不絕。那隨來的一個丫頭,就奔到太太房中,把姑爺的話,統統的告訴了老爺太太。那太太厲聲道:「他第一天來就擺架子麼?」

筱亭道:「太太,你不要發火,他的話很有理,也很厲害。昨兒回房夜飯不去吃,也不回房,等到今天才回去,也不能怪他生氣。女兒你要開導開導她,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他究竟也是一個翰林。女兒的話,那裏行得去呢?難道我們這種人家,可以隨隨便便的麼?萬一他使氣走了,不用說媒人來說話,終究是女兒吃虧,你也要勸勸女兒,誰家的小姐,是要富貴雙全才嫁的呢?」

那太太道:「都是你這個好老子給他挑的!」

筱亭道:「畢竟也沒有缺一個眼,短一個鼻子,不過清瘦些,少點英發的氣象罷了。」

接下來,「續孽海花」描寫費念慈向新女婿致歉,費小姐亦「早早的回了房,一同睡了。洞房春暖,錦被香濃,是否花開並蒂,帳結同心」,卻不得而知。

剛過滿月,費太太便催沈鵬進京銷假,沈鵬不免戀戀,跟新婚妻子談起,所得到的答覆是:「我們的夫妻有甚麼戀戀,我纔不戀戀呢!」

此為沈鵬得心疾的基本原因。舊時婚姻,若非門當戶對,但因特殊原因而入贅以外,贅婿每遭岳家輕視,惟有妻子的慰藉勸勉,否則即為人生至苦之境。左宗棠亦為贅婿,常受岳家的氣,幸虧周夫人多方調護,始能有成,與沈鵬的境況,恰成強烈的對比。

「續孽海花」中說,沈鵬到京後,由費念慈的同年,荐了一個館是:

步軍統領右翼總兵年映家裏。這人也算二三等的闊人,他有兩個兒子,要學作八股文、試帖詩,請北山去教。那北山也無可無不可的答應了。他去了一兩個月,那年映因他是個翰林,還看得起他,有時到書房中和北山談談天,講到宮廷裏面,今天說是光緒如何病重,如何頑太監,明天又說皇上是天閹的,將永遠不會生育,後天又說如何吃春藥,如何看春宮冊子,不管說的話自相矛盾,任意的說著。有時又說光緒的惡德,一半是龔師傅不善教導,一半是莊小燕貢獻春冊春藥,現在是成了不起的症候。他們一派人和內務府的人,都要迎合太后的意思,廢掉光緒。當時北京的社會,就算這一派的議論,最為漂亮。那年映家中往來的,都是這種人,所說的都是這種話。

按:這段敘述,極具史料價值,於翁同龢的罷黜及以後的編管,指出了根本原因。「年映」即英年,清史稿卷四六五,與徐桐父子、剛毅、趙舒翹、啟秀、裕祿、毓賢等合傳,皆為義和團之亂的罪魁禍首。英年一傳特簡,不足兩百字,僅謂「載勛等出示,招致義民攻使館,英年弗能阻」,似乎力不從心,本意並不偏向拳匪,「褫職論斬」有些冤枉。觀「續孽海花」的描寫,參以其他史料,方知英年早為「載漪、剛毅集團」的中堅分子。

清史傳本傳記英年出身云:「姓何氏,隸內務,為漢軍正白旗人。」則其人為上三旗包衣。乾隆以後,包衣每稱為漢軍;此人以貢生考取筆帖式,會看風水,因而起家,右步軍統領屬下右翼總兵,轉左翼,是載漪的黨羽。翁同龢罷黜後,載漪集團廢立的陰謀,日趨積極,造作種種德宗有病的謠言。沈鵬聽不入耳,曾數與居停爭執,不歡而散,旋即出京回蘇州。

費念慈當初以沈鵬為贅婿,原是有作用的,及至翁同龢放歸田里,沈鵬就再也不能發生任何作用,因而在岳家的境遇,益發不堪,走常熟謁師,翁同龢是年九月廿六日記:

晨沈頌棠來,伊八月廿四出京,在蘇州費氏婿鄉,忽又不樂,欲余薦館,又欲從余居。此人誠朴有志節,不兒迂而少通。

廿八日又記:

晨沈頌棠從梅里歸,又來談,勸其姑還婿鄉,然勢不可久居矣。

隔了兩天,費念慈謁師長談,自然亦是為了沈鵬。翁同龢十月初六日記:

寫俞君實信,為沈頌棠。頌棠來信,謂婿鄉不可住,在上海即赴鄂也。

俞君實名鍾潁,與翁家有親,自光緒初年即一直受翁同龢的提攜,二十二年以總理衙門章京,外放為湖北荊宜施道。他曾任翁家西席,兼任接待賓客之資,跟沈鵬也很熟,應該會很好地照應他。但相處未幾,復又辭館而歸,其時為廿五年三月。

在蘇州住到夏天,復又不能安於婿鄉了,翁同龢七月廿九日記:

沈頌棠來,仍有疑疾,余廣其意,仍以入都為是。

所謂「廣其意」者,沈鵬頗思振作,翁同龢加以勉勵,並認為仍以回京銷假,在翰林院供職,方為正辦。這一次銷假入都,遂有葉昌熾所記,九月廿一日之事。緣督廬日記先記其兩年以前事云:

先是,兩年前誦唐曾上書言宮闈事云:「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雖赴西市無憾。」師(指徐桐)告以死有重於泰山,輕於鴻毛,力拒未許。自此戒閽人無為沈編修通謁。

在徐桐看,沈鵬既有心疾,又有「前科」,翁同龢在鄉理當提高警惕,嚴加管束;則任令其來京銷假,首請代遞封奏,而處置老到,謂「中堂欲視,何妨啟視」,將以洩露內容之責,歸之於徐桐,此又不似閱歷不深而又有心疾者之所為,因而徐桐疑心為翁同龢所教唆。

事實上,翁家為此事非常緊張。而教唆者,則翁家的女婿,亦即「續孽海花」的作者張鴻倒難脫嫌疑。張鴻在他的書中分析沈鵬致心疾之由,最重要的一點,是疑心費小姐在蘇州另有所歡:

他本來研究詩詞,滿腔情緒,滿擬在閨房唱酬用的,不料那位米小姐毫無一點熱愛深憐的表示,別來數月,音信不通……他天天獨住在會館中,幾個同鄉老友如莊仲玉等,時時勸導他,也不能消滅他的精神變態。

莊仲玉即是張鴻,在他的書中,為他自己所起的化名。以下引錄沈鵬劾「三凶」的奏稿;「三凶」謂榮祿、剛毅、李蓮英,歷數罪狀,但除了表示對李蓮英「除惡務盡,不俟終朝」以外,於榮祿僅謂「亟收兵權」,於剛毅亦不過請懲其苛暴,並未要求作任何嚴峻的措施。

張鴻看完此奏,曾與沈鵬談翁同龢的功過,張鴻的看法是頗為中肯的,他說:

去年黨禍(指戊戌政變),我看稍有良心的士大夫,都有點灰心的人。你這個摺子上了,有甚麼用處?況且也未必能上去。你說到皇上現在可憐,但是你的老夫子教了他一二十年書,也沒有替他布置點基礎,去年不趕掉他,確是可保不致於鬧事;但是母子爭權,早晚總要決裂的,那時候他老人家或許受禍較深些,也未可知。

謂翁同龢在此一二十年中,並未為德宗「布置點基礎」,也就是說沒有組成一個真正的「保皇黨」,確為實情。但翁同龢並非沒有組織過,汪鳴鑾、文廷式、張謇,在翁同龢看,都是棟樑之材,可惜培養不得法;而一旦見忌,又不能力任保護,任令人排而去之。張謇是最聰明的,早看出翁同龢不可恃,因而自作打算,在所謂「翁門六子」中是結局最好的。

不過張鴻之所謂「沒有替他布置點基礎」,不免有牢騷在內,因為他雖是翁同龢姪孫女婿,卻並沒有受到甚麼提拔;也就是不注意「布置」的一個證明。張鴻接下來又說翁同龢,「至多不過如王漁洋、翁覃溪一流,文采風流,照耀一時罷了,決沒有大政治家的手段」,卻是一針見血的批評。

以下又談到沈鵬此摺一上,累及翁同龢的問題。「續孽海花」中寫道:

仲玉道:「據我揣想,那掌院的余老道,正想做大阿哥的師傅,那裏肯替你代奏?你的禍福他不管,他倘然代奏了,比你的罪更厲害,這老肯傻幹麼?他不代奏,就不會牽出你的老夫子來了。」

「余老道」謂徐桐,因為他篤信「太上感應篇」,故有此外號。徐桐不肯代奏,就不會牽累翁同龢,這是第一次的情形;第二次就不同了,此為張鴻所見不到,還是別有緣故,已無法查考,但張鴻寫沈鵬上奏是第二次的紀實,在戊戌政變前,沈鵬已有一次,張鴻不能不知,既知而未加阻止,且復慫恿之,很難解釋其心態。張鴻為沈鵬的打算如此:

仲玉道:「我們總角之交,無庸客氣,你將來飛黃騰達,我是不來保你的,一來你沒有趨蹌奔走的才幹,二來你從小讀了許多書,不願做那卑鄙龌齪的事,所以你的官運,將來也不過如此。況且朝局如此,不久必有大亂,恐怕也沒有時候讓你等著飛黃騰達。你倘然由此得一大名而去,替你想也很上算的。」

北山呵呵笑道:「畢竟是知己!我本來沒有富貴的希望,加以處境如此惡劣,還是幹這個的好。這稿子請你改削一下,幾天內我就要去幹。」

三千餘言的原稿,經張鴻刪改成一千多字。上摺的情形,除緣督廬日記以外,翁同龢日記中,亦曾提及,但皆無細節。故「續孽海花」中的記載,可補拙稿之不足。據翁氏族人告訴張鴻,沈鵬自在翰林院見拒於徐桐以後,次日又至徐桐家求見,「聲明禍福由他一人身受」,而徐桐仍舊拒而不見,但對翁同龢的影響,至為惡劣。

其時翁弢夫因丁祖母之憂,已回常熟,翁家在京諸事,由翁同龢的一個遠房姪孫翁燿孫,亦即是「續孽海花」中的龔樵孫照料。沈鵬的封奏,雖未上達,但京中已傳遍了這一新聞。翁燿孫便派人將沈鵬送回蘇州。到了十一月初,沈鵬復又北上,這回鬧的風波很大。翁同龢日記:

十一月初四日:聞沈頌棠抵上海,此次入京又欲上封事,狂疾深矣!

十一月初九日:沈鵬前日到山投刺,聞住三峰,所欲遞之摺,竟刊入申報,可怪、可憎。

十一月十一日:沈頌棠由三峰來,辭以疾。

沈鵬謁翁同龢既未獲接見,遂又入京,乃有訐告徐桐之事。翁同龢日記:

十一月廿五日:連日為沈鵬在京欲訐大臣,同是公議,遂令出京,而炯孫阻之尤力,旋天津報登其疏稿,而論者遂疑余主使。沈鵬既歸,見之又作辨誣一篇,欲刊之於報,於是同鄉諸君益憤,斌孫面斥其具疏之謬,並痛駁其置辯之非,乃始罷議。噫,沈鵬一癡獃子耳,其人不足惜,而欲累及師門,亦奇矣哉。

意在言外,謂有人鼓動,其人即為張鴻。翁家後與張鴻幾絕往來。而張鴻在「續孽海花」中對申報及天津國聞報登載沈鵬疏稿,皆略而未寫,獨詳者為沈鵬大鬧翰林院,翁燿孫手指幾被咬斷一節:

仲玉一看,果然是北山和樵孫二人在地下拖滾。仲玉就上前扶起北山,那趕車的也扶起樵孫,兩個人頸面脹紅,相視不出一聲。

仲玉道:「二位在此地都不雅觀,姑且到我家裏去再說。」

樵孫道:「好,好!」他就跳上了車。北山的車不知那裏去了,仲玉就扶他坐在自己車廂裏,自己跨了車沿,一同回到半截胡同寓中。仲玉請他們到書房中坐下,只見樵孫衣袖上血跡淋漓,吃了一驚,問道:「樵孫,你袖子上怎麼了?」

原來翁燿孫趕到翰林院,只見沈鵬穿了官服,在大門外三跪九叩禮畢,捧著摺匣正要進門。翁燿孫上前先奪摺匣,交與車伕,然後勸阻;沈鵬跳著腳大吵大鬧,招來了好些看熱鬧的人。翁燿孫拉他上車時,彼此滑倒。沈鵬恨極,拉住翁燿孫的手,咬住他的小指不放,直待張鴻趕到,才得解圍,但翁燿孫的那隻小指已被咬斷了骨頭,僅有一半皮肉相連。

徵諸翁同龢日記,齧指一事,確為紀實,而且翁燿孫的這番痛楚,對保全翁同龢,頗有關係。後面將會談到。

當時在張鴻寓中,苦勸沈鵬回南,沈鵬表示,只有翁同龢可以阻止他,否則,匹夫不能奪志。於是打電報到常熟,由翁弢夫回電:「諭令墊資,派人婉勸回常。」恰好翁燿孫的姊夫,也是翁同龢的另一個姪孫女婿葉茂如引見後南歸,便由他護送沈鵬同行。路經天津,發生了沈鵬奏摺,披露於國聞報的新聞,此事於翁同龢頗有關係,亦為了解戊戌政變真相的一項重要佐證,據「續孽海花」描寫如下:

葉茂如和北山,在天津車站下來,就住在紫竹林鴻昇旅館。茂如去找了幾個朋友,回來向北山道:「今晚上有個朋友請我吃花酒,你一同去散散心好吧?」北山道:「很好。」

傍晚,那朋友來了,進房看見了北山,就由茂如介紹了,原來直隸候補知府王菀生。菀生知道是沈北山,就特別和北山作揖道:「兄弟新近聽說老兄具摺參劾三凶,真是朝陽鳴鳳,欽佩得很。」

北山道:「書生愚見,算得甚麼?況且沒有上達,承閣下提及,慚愧得很。」

菀生道:「這篇文章本不在乎上達不上達,只要天地間留得正氣,留得公論。老實說,這事沒不能實行的,何妨在報上發表一下,教世上有心人都拜讀一下纔痛快。」

茂如聽了忙道:「這萬萬使不得的,北京同鄉教我伴送他回鄉,就怕他再闖禍。」

菀生聽了,向著北山一笑道:「這事不提……」

當天晚上王菀生在天津侯家浚賽金花處宴客,將沈鵬的疏稿騙到手,交由嚴復在國聞報上,原原本本、一字不易地發表了全文。這當然是惡意的。按:王菀生名修植,浙江定海人,光緒十六年的翰林,與翁同龢素無往還,而為榮祿在北洋時,辦洋務的文案要員,官銜是候補道。戊戌政變時,梁啟超以日本公使林權助的安排,化粧為日本人,在天津登上日本輪船,總署通知北洋,榮祿派王修植帶同日文翻譯官上船查緝,王修植與梁啟超相熟,一見裝作不識,日文翻譯官以日語盤問梁啟超時,梁始終不肯開口,王修植一笑而起,帶回翻譯官,以查緝無著覆電總署。王修植承榮祿之命有意縱放;康有為則在慈禧訓政的前一天,八月初五即已得到消息,一早出京,至塘沽後,自道已登招商局的海晏輪,大餐間已有人,改搭官艙,行李亦已下船,因船須次日清晨四點鐘方開,嫌艙中氣悶,因而又攜行李下船,第二天初六上午十時,搭英商太古公司的重慶輪離津。但上海的報紙記載,上海道蔡鈞奉到緝拿康黨的電報後,盤查所有自津抵滬的輪船,招商局新濟輪的買辦陳述:康有為於初五下午下船,後來有口操粵語者四人上船覓康,低語良久,康有為即攜行李下船,據聞將改搭重慶輪云云。是則康有為亦為政變發作以前,有意縱放;原搭新濟輪,而在是年年底自編的年譜中,故意寫為海晏輪,乃是作偽而避免為人查究真相的手法。戊戌政變,另有真相。頗持正義的嚴復,在國聞報上評論說:

天下至不平而可傷心之事,莫甚於憑一家之私說,而無兩造之訟直。即如康有為一獄,自八月初六日以後,中國之懿旨上諭,始則曰「辮(莠)言亂政」,繼則曰「大逆不道」……欲成其讞,須有四證:一、康之奏文;二、袁之告辭;三、皇帝之諭旨;四、同謀楊、劉、林、譚之供狀……不然則與八月十四日上諭,「謀圍頤和園」五字,前不見來蹤,後不見去影,冥冥九閽,茫茫終古,長留此不明不白一種疑案而已。

王修植一直在北洋辦洋務,同時也替北洋聯絡新黨及報界,類似今天所謂「公關」人員。既為幕僚,自以府主之意旨為意旨,在戊戌政變前後,榮祿為「載漪、剛毅集團」拖下水,不能不縱放康梁,以免所謂「告密」、「謀圍頤和園」的欲加之罪,因康梁到案,公開審訊而拆出。及至裕祿代榮祿督直,此人屬於「載、剛集團」;義和團在袁世凱治下的山東不能立足,湧向直隸,在裕祿的庇護下,迅速蔓延,同時廢立的陰謀正在積極進行,為消除可能產生的阻礙,對於退歸林下的翁同龢,仍有相當的顧忌;及至居然有沈鵬這種「書獃子」出現,更不知翁同龢門下,尚有幾許人步沈鵬的後塵,所以王修植之騙取沈鵬的原奏,交國聞報發表,包藏禍心,是翁同龢又一次極嚴重的危機,且不說翁同龢對廢立如果有不滿的表示,即難免殺身之禍;即令其朝士有反對的言論,亦可能以翁同龢作題目興起大獄。因此沈鵬的行為,為整個常熟京官所厭惡,而沈鵬亦因此而不能免於禍。

二十六年正月廿五日,上諭將沈鵬革職,著地方官嚴行監禁。常熟縣自曾君表家將沈鵬傳到,獄中頗為優待,不與眾囚同處,且派兩僕為之執役,縣令又贈書籍碑帖,鐵窗歲月,不難消磨。月餘以後,移省監禁。至義和團亂起,沈鵬得知兩宮西狩,大受刺激,心疾更甚。獄中有詩兩首,一首是七律,題作「聞西狩有感」:

回首長安感慨多,宸躬消息更如何?半年縲絏思金闕,一夕烟塵渡玉河。算我無能空嘆息,逢人多淚自滂沱。聖朝恩澤知無限,應有遺臣夜枕戈。

另一首五律,比七律要高明些。

四郊多壘日,天子復蒙塵。縲絏微臣罪,封章丞相嗔。圍鈞誰致亂,家難更傷神。愛惜桃花好,從今莫問津。

刪改日記

自沈鵬入獄後,翁家上下都鬆了一口氣,而翁同龢猶恐被禍,刪改日記,即在此時,日記中有關此事的記載如下:

正月初十日(二十六年):晴,日出烟開,為入春第一好天氣。連日看從前日記,擬自撰年譜也。

正月十四日:擬撰年譜,檢日記頗不耐也。

正月廿二日:編年譜。

正月廿五日:看舊日記,甚悶。

正月廿六日:檢日記甚煩。

正月廿八日:檢日記至甲午年,棖觸多感。

二月初二日:檢日記甚煩。

二月初四日:一日只檢日記一本,甚厭棖觸。

一日只檢日記一本,可知刪改之煩。其記沈鵬事云:

正月十七日:沈鵬來,未見。

正月廿九日:知沈鵬去歲事有電密拿,提省訊究。幸前期已位置於曾孟樸處教書,一傳即至,在署管押。

二月初三日:新聞謂經元善事,牽連余。申報謂大哉孔子,題用地球,翁某實典春闈,皆夢囈,可笑如此。聞沈鵬提省甚好,可根究也。

二月初八日:沈事已結……連日謠言百出,今可息矣。

翁同龢的山中歲月,並不平靜,經歷了沈鵬的風波,且高齡亦已七十有一,應該萬念俱灰了,誰知不然;他還是存著會復起的念頭。

自二十六年五月起,拳匪蔓延,勢成大亂,翁同龢復又開始關心時事,他原來有諧句:「怕看細字新聞報」,此時也不怕了。

五月十六日日記:

昨夢益奇,蓋神馳魏闕也。

凡翁同龢在山中作夢,什九夢見京華,記夢之語,半真半假,假者心懷此念,託之於夢;即令夢真,亦由「日有所思」。庚子年五月十六日之夢,身在江湖,神馳魏闕,倒不是貪戀祿位,冀可重得,而是深信慈禧太后會眷念老成。由此開始,幾乎日日記時事,而且與他的住在上海的姪孫翁寅丞,往來筆墨如織,「得寅信,發寅信」的字樣屢見,無非報告及打聽時事消息。六月初五日記:

得郋亭函,聞廿九消息,午後子戴、君閎自蘇歸,所聞尤異。

五月廿九日的消息為何?依「近代中國史事日誌」,共有九條,為翁同龢所關心的是:

一、諭李鴻章、李秉衡、劉坤一、張之洞等,團民仇教,剿撫兩難,各國強占大沽炮台,釁非我開,應各盡職守,以保疆土。

二、張之洞、劉坤一電盛宣懷,即飭上海余聯沅與各國領事,訂約保護租界及長江商教,並電告李鴻章。

三、盛宣懷、李鴻章、劉坤一等,保全東南,權宜應之。

四、張之洞照會漢口英領事,不承認五月廿五以後之諭旨。

按:此即「東南互保」案,而先決條件為不承認五月廿五日所下的「宣戰詔書」。除張之洞以外,粵督李鴻章、直督李秉衡、江督劉坤一,亦有同樣的表示。

此外這天還有兩條消息,自然亦為翁同龢所縈懷:

五,載漪、載勛率義和團擾及宮內,擬弒帝,太后持不可。

六、第一次停止攻擊使館,命榮祿前往議和,並派兵保護。

但對德宗的安危,翁間龢並不如上年除夕,以為已經廢立那樣震慄失措。相反地,慈禧能保護德宗,為翁同龢所樂見,且亦因此相信,慈禧一定會對他的過去諒解,而可能復召。

老驥伏櫪

東南互保一事,創議者趙鳳昌;綰合者盛宣懷;而主持者實為張季直。自五月初拳匪在良鄉車站發難後,英國駐華海軍司令西摩,打算由海入江;如果各國兵艦接續而至,則自宜昌、沙市一直至江寧,都將不保。因而趙鳳昌建議盛杏生,與各國領事訂一「東南各省一律合訂中外互保」之約,即各國兵艦不入長江,而各省督撫負責保護外僑及教士,維持上海秩序,則租界以內歸外人,租界以外歸華官。

盛宣懷表示贊成,即分電東南各省,而最主要的是鄂、江兩督。張之洞很快地覆電同意;劉坤一卻無回電,因為他幕府中認為擅與外人訂約,且違反朝旨,責任太重,所以劉坤一不免踌躇。

其時劉坤一很尊重一班名士,對張季直尤為欣賞。趙鳳昌與張季直的關係很密切,倡此議時亦經先函商張季直;因此說動劉坤一的責任,便由張一肩擔負。「嗇翁自訂年譜」,庚子年五月條記:

愛蒼玉寧,與議保衛東南,陳伯嚴三立,與議迎鍾南下。

至滬與眉孫、愛蒼議,由江鄂公推李相統兵入衛。

與眉孫、愛蒼、蟄仙、伯嚴等議,合劉、張二督保衛東南。余詣劉、陳說後,其幕客有沮者,劉猶豫,復引余問:「兩宮將幸西北,西北與東南孰重?」余曰:「無西北不足以存東南,為其名不足以存也;無東南不足以存西北,為其實不足以存也。」劉蹶然曰:「吾決矣!」告某客曰:「頭是姓劉物。」即定議電鄂約張,張應。

眉孫為何嗣焜,愛蒼為沈瑜慶,蟄仙為湯壽潛,伯嚴為陳三立,此數人皆新派而通達者,為劉坤一所敬禮。

劉張既諾,遂又盛宣懷與趙鳳昌,在上海籌備會議,地點是在新建的會審公廨,會議時有兩名如今時之所謂「共同主席」,領事團則為資格最深的美國總領事古納;華方則由上海道余聯沅居首,盛宣懷以太常寺卿作為在籍紳士代表居次,此外江寧、湖北等省所派的候補道。會議在五月二十五日宣戰詔之後,所以古納首先發言,即謂:「今日各督撫派與各國訂互保之約,倘貴國大皇帝又有上諭,要殺洋人,各位是遵辦,還是不遵?」

這話很難回答,因為遵旨殺洋人,則根本違反互保之約;倘不遵旨,則為獨立形態的地方政府,在未獲對方承認以前,不具外交上的資格。

幸而事先跟余聯沅有約,遇到疑難,不妨先跟盛宣懷商量後再答。於是交換意見後,以「今日訂約,係奏明辦理」作答。「奏明辦理」可在事後,而領事團以為北京業已准許,表示滿意,簽約而散。

東南互保一事,除張季直外,翁同龢及汪鳴鑾等皆未與聞。但翁同龢雖報國有心,看大局日壞,東南當道亦未以林下大老相視,諮詢國事,心也就慢慢冷了。不過對兩宮安危,卻很關心。日記中有九月初三,汪鳴鑾(郋亭)來訪,攜京中來函,述八國聯軍入京後,兩宮及諸臣生死下落情況云:

郋攜陸鳳石、徐花農信稿,皆八月底所發,陸云:西狩時只車六輛、馬數匹,餘皆步行,至貫市始更騾轎,伊逃至保定,崇文山縊於行館,榮相西行,伊到德州。

徐云:慶邸率諸臣請回鑾,批回大略俟和局定,即可回鑾。俄將三海、頤和園、總署退出,而德兵至又占。德晓峰之子為洋人捸去,勒贖。啟蔭之為日本所執,徐相殉於寶相花園,崇文山經於保定,福少農全家,葆孝先全家,壽伯富全家,王廉生夫婦及子婦、宋養初(承庠)、熙積甫(元)、寶和年(豐)、王鐵珊、韓紹飛兩駕部皆殉。徐函尚提及我,託致意也,閱之憤嘆不能已。

陸鳳石為陸潤庠;徐花農名琪,受業於俞曲園,為翁同龢光緒六年典會試取中的門生。崇文山(綺)自縊於保定蓮池書院,謚文節,其妻瓜爾佳氏,即穆宗皇后的生母,於京師將陷時,預掘深坑,率子散秩大臣葆初及諸孫廉定、廉容、廉密、廉宏等,分別男女,入坑生瘞,閤門死難,慘烈無比。

徐琪函中所述死難諸人,「徐相」謂徐桐,其家本在西江米巷,為使館區,故徐桐有「與鬼為鄰」之語。庚子之亂,借住寶鋆的花園,殉節時先令老僕於廳上結雙繯,一以自縊,一以留為徐承煜。

徐桐有好幾個兒子,知名者是第三子徐承煜,號枬士,官至刑部右侍郎,徐桐認為他官至卿贰,亦應殉國,而徐承煜扶父就縊後竟貪生不死。聯軍入城後,與啟秀並為日軍所捕。啟秀母死,乞假歸家治喪;徐承煜亦援其例,請假改葬其父。事畢想潛逃而不得,終於伏法。

以上是郭則澐「庚子詩鑑」所記載,猶是心存忠厚。「清史稿」則記得很不堪,列傳二百五十二:

聯軍入,桐倉皇失措,承煜請曰:「父庇拳匪,外人至,必不免,失大臣體。盍殉國?兒當從侍地下耳!」桐迺投繯死,年八十有二矣。而承煜遂亡走,為日軍所拘,置之順天府尹署,與啟秀俱明年正月正法。命下,日軍官置酒為餞,傳詔旨,承煜色變,口呼冤,痛詆西人不已。翌日,備輿送至菜市,監刑官出席禮之,已昏不知人矣,尋就戮,和議成,褫桐職,奪卹典,旋論棄市,以先死議免。

徐桐的下場甚慘,實為道學所誤。讀書非有真知,不能去碰道學,否則必成乖謬頑固,不可理喻,且至死不悟不悔的怪物。徐桐父子皆頗受翁同龢之惠;徐於同治年間在弘德殿行走,既無學問,教法又不好,頗為慈禧所厭,倘非翁同龢迴護,且在文字上為之捉刀,早就出書房了。而晚年一意與翁同龢為難,故其死也,翁同龢日記中不提,而於崇綺自縊,則頗致哀悼,其閏八月初三日記:

報傳崇公綺自盡於保定,有恤典,為之愴戚。此吾故人,謙學者也。

崇綺的道學,要比徐桐純得多,但中狀元時,亦不免心氣浮動而失態,為通人所譏。

與徐承煜相較,徐桐的一門生一子,賢愚判然。啟秀即翁同龢所記的「啟蔭之」,又字穎之,滿洲正白旗籍,同治四年翰林。戊戌政變後禮部尚書裕祿外放直督,即由啟秀繼任,並入軍機、兼總署,半出徐桐之力。相傳殺許景澄、袁爽秋的上諭,即出於啟秀的手筆。及至拳匪之亂,兩宮倉皇出奔,啟秀既為軍機大臣,理當扈從,只以老母正病,無法隨後趕赴行在,與徐承煜同為日軍所拘。

及至聯軍入城,啟秀自盡不果,被捕後,與徐承煜同時聞正法之命,神色自若,這一份養氣的工夫,頗為難得。

「福少農」之少農,不是指戶部侍郎,而是卸任安徽巡撫福潤的別號。「庚子詩鑑」記:

餘庵府尹福裕,為倭文端子,由奉天府尹引疾歸,值庚子之變,城陷仰藥死,其堂兄福潤,官安徽巡撫告歸,全家並殉,事尤烈。文端講性理之學,為海內宗仰,其長子福咸官徽寧池太廣道,先於咸豐中殉粵寇之難,知其教澤深矣。

「文端」為倭仁的謚號,他是真道學;不過所謂「教澤」者,無非「平時袖手談心性,臨危一死報君王」而已。壽伯富即壽伯茀。寶廷兩子,長名壽富、字伯茀,次名富壽、字仲茀,兄弟俱仰藥死。王文敏即王懿榮,山東福山人,以收藏碑版著名,為當時名士之一。「庚子詩鑑」記:

福山王文敏,以祭酒為京師團練大臣,城破死事甚烈,都人即其故宅為祠。又與滿祭酒熙元同附祀國子監韓文公祠,張文襄詩所謂「巍然十鼓兩司成」也。

國子監在安定門內成賢街,其東即孔廟。「石鼓」為周宣王時,史竹㨨以大篆記田獵之事的刻石,其形如鼓,故名石鼓。乾隆五十五年另製新鼓十,與舊石鼓並列國子監大成門內。庚子之役,國子監滿漢兩祭酒,同時殉難。熙元字稹甫,謚文貞;王懿榮則謚文敏。張之洞有「國子監拜熙文貞王文敏兩公祠遂觀石鼓」詩。

寶豐字和年,宗室,官至侍讀,為大阿哥溥儁的師傅。兩宮西狩,不及隨扈,吞金自盡,題絕命詞於壁,文曰:「忠孝節廉,本乎天性,見利思義,見危授命,嗚呼寶豐,不失其正。」學問如何,大致可知。

王鐵珊字伯唐,為兵部郎中,頗附和主戰,城破,自縊於六安會館,遺囑云:「鐵珊棄母不養十餘年,乃千古第一不孝,今主憂臣辱,實不可再活,且以自伏不孝之罪,非為效忠也。恐人誤曰『忠』,故辨之。」王鐵珊與譚嗣同為好友,而譚嗣同曾痛詆以死報君,謂「自居於宦官妾婦」,他寫信給唐才常說:「伯唐亦深韙斯言。」這就是王鐵珊所以要「辨」的緣故,但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亦仍舊是效忠。

庚子之亂,翁同龢如仍在朝,而又不及隨扈,將如何自處,無從設想。但六飛在道,百官流離,則翁同龢的放歸田里,自是不幸而大幸。尤其是朝局一變,向之與翁同龢為難者,或暴斃如剛毅、或自裁如徐桐,即令「編管」之令猶在,但已不必惴惴然恐邏者之在門。因此,辛丑年起,翁同龢才真正有數年蕭閒的山中歲月。

辛丑──光緒二十七年,翁同龢的題畫詩獨多,感時之作,則有上巳兩詩:

今日修禊辰,祓除應更新,欣欣菜麥秀,浩浩江南春。江南雖云樂,奈此燕晉秦。輾轉尺一書,迍邅屬車塵。皇天覆萬物,煦嫗無不仁,會當敷大澤,蘇彼孑遺民。世運有回斡,時政毋逡巡,頹然一釣叟,飲泣西湖濱。(上巳有感)

此「西湖」指尚湖,在虞山之西,故謂之西湖。其時和約將成,而上年十二月初十,有變法之詔,指康有為之談新政,乃亂法而非變法,故詩中有「時政毋逡巡」之語。

同時應酬也多了,人情冷暖,翁同龢的體會是最深的,但一無怨語。如三月十二日記:

常熟邑尊饋鰣魚。費屺懷、丁叔衡同到,屺懷攜徐子靜唐本「說文木部」卷;「萬歲通天帖鈎填本」卷;宋拓「荐季直表」屬題。子靜送所刻叢書,魚翅廿斤、宣腿二只。

此徐子靜非徐致靖,殆為徐士愷,安徽人,別號「觀自得齋」,久居吳中,富收藏。

三月下旬,有福山訪碑之行,途中作「浣溪紗」六首,今集中留五首,過此即未再作詞,其「食鰣魚」一首云:

一箸腥風饜腹腴,嬾如熊白膩如酥,江南雋味世應無,作貢遠通遼海舶,嘗新忝荷大官廚,酒醒忽憶在江湖。

鰣魚進貢,明朝有之,自江南馳驛至京,亦須半月,往往腐臭不堪食。清末自有海輪後,三、四日抵京,始以鰣魚作貢,以翁同龢的身分,例得分賜。後半闋的「遼海舶」即指海輪,可到旅順、秦皇島,便是遼海。又一首題作「田山聖濟寺時方重修」:

寂寂茅堂野鴿飛,山僧乞食未曾歸,一龕香火敞雙扉。紺宇重新須努力,金容無恙得瞻依,有人悵望泪沾衣。

後半闋隱喻兩宮回鑾,「金容」自是指德宗,末句具見忠愛之思。

悽涼到蓋棺

翁同龢歿於光緒三十年五月二十,享年七十五,臨終口占一絕云:「六十年中事,悽涼到蓋棺。不將兩行淚,輕向汝曹彈。」此詩一直無人能解,試為一釋,並考正翁同龢並無謚「文恭」之事。

翁同龢雖已高齡七十有五,而腰腿甚健,四月廿一日由蘇州啟程,翌日至杭,宿於翁曾桂署中。

翁曾桂在江西藩司任內,丁憂回籍守制,服滿於廿八年九月進京,三個月後簡放浙江藩司,翁同龢是年除夕日記:

頻年與兩姪相依,頗足慰意,今秋菉姪棄吾而去,最傷老懷。筱姪(翁曾桂)蒙恩簡近省,然究非聚處之樂。

「菉姪」指翁曾榮,歿於翁曾桂入京以前。所謂「蒙恩簡近省」,可知榮祿不忘故交,特加照應。故於榮祿之歿,日記中比擬為原壤之於孔子,僅責其無禮而已,且有「為之於邑」之語,與記剛毅、徐桐之死,感情完全不同。

翁同龢在杭,由葉茂如陪同遊湖,四月廿六日記:

茂如來約遊理安,遂以小輿偕行,出湧金門,繞武林門沿湖行,山如環,湖如鏡,入張祠(勤果)、左祠、拜岳王墳,南至靈隱寺飯。飯已拾級至韜光,得金蓮花一枝,又所謂泉龍者(四足而有角)。仍下至靈隱寺門,逕往茅家埠,約七里,覓一舟至孤山,登巢居閣(林處士墓),今又增林典史,近又添林太守迪臣基。又至三潭印月,其右即彭祠也。坐良久,泛湖歸,黑雲如山,亟輿至靈隱,此至而雨作,點燈共飯。

次日日記謂「有雲氣,正增遊興」,凌晨即步至冷泉亭坐石聽泉,旋遊龍井,煙霞洞,隨即赴拱宸橋,乘船回常熟。

觀此可知翁同龢不但興致極好,身體亦極好。至於此行的主要目的是,翁曾桂健康狀況不佳,特往探視,而來去悄然,臨行且未作別,與戊戌七月至南昌的情形完全不同,是一極鮮明的對比。

戊戌七月至江西,是等待復召之命,而此時是在「編管」之中,行動不能自由,私下到杭州探姪,還要看機會。其時浙江巡撫誠勳調任,翁曾桂以藩司護印,為一省最高長官,在這樣的情況下,翁同龢方能作杭州之行,因為誠勳如在,不作禮貌上的周旋,便是翁曾桂失禮;倘去拜訪,為言官所知,露章糾彈,翁曾桂必獲處分,降革都有可能。

即令如此,行蹤仍不能不力求隱秘,到杭州後,只在藩署一宿,次日遊湖,宿於靈隱,又次日回常熟,只翁曾桂之子惠夫在拱宸橋相送。翁同龢宿藩署之夕,日記中有「共此燈燭,亦幸矣哉」,林下鉅公探視胞姪,竟如衛八處士之訪老杜,此非悽涼而何?

此行的感觸至深,故歸後即「忽忽不適」;日記中「竟日煩懣不可當」;「觸目悽然,終日昏昏」;「悶坐無聊」等字樣不斷,與未去杭州以前的心境,大不相同。至五月十一日閱報得悉有一恩諭,就不能不病了。

五月十一日:見初八日報,奉太后恩諭,以今年慶典,凡戊戌案內革職人員皆開復原官,監禁交地方管束者,概釋,著該部該省查奏,欽此。逋臣得邀此寬典,雖一息當伏謁君門也。大寶從津來謁,得杭信(初六),得京信(初四)。

按:原詔為:「從前獲罪人員,除謀立會之康有為、梁啟超二犯,實屬罪大惡極,無可赦免外,其餘戊戌案內各員,均著免其既往,予以自新,曾經革職者,俱著開復原銜,其通飭緝拿,並現在監禁,及交地方官管束者,一體開釋;事犯在此次恩旨以前者,概行免究。」中如王照潛回京師後,於三月十二日被捕,亦因有此恩諭,得獲釋放。

五月十二日:晨見日,午後雨,發熱,遍身疼,胸痞常梗,晚益甚,得汗不解,呻吟徹曉。

五月十三日:晴。晨乘舟入城,延王士翹來診,云盡是濕熱,用芳香泄濁,然於肝疾似未及也。晨略爽,晚仍熱。

五月十四日:晴。先公誕日設奠,叩頭竟不能起。

翁同龢日記至是日而止。但直至五月二十日棄世而止,始終神明湛然。

在翁同龢的想法,這道恩諭是通案,對他應該另有特旨,所謂進退大臣以禮,他之放歸田里,以及後來交地方官之嚴加管束,皆奉特旨;則如今寬宥前罪,開復原官而仍為協辦大學士,當然亦應該用特旨。豈有宰相復位,而須地方官查奏之理。此所以日記中有「逋臣如得邀此寬典,雖一息當伏謁君門也。」用一假設的「如」字,即意謂他不在通案之內,故可算尚未邀得寬典,等奉到特旨,怎麼樣也要進京去謝恩。那知居然並無特旨,將兩朝帝師,四朝元老,與草茅新進的沈鵬,一例看待了。

這要怪誰呢?第一要怪德宗。既然太后有此恩典,他應該替翁同龢講話。剛毅、徐桐排擠翁同龢,慈禧應該早就看出來了,而且慈禧亦是很念舊的人,只要德宗肯說話,在當時母子感情已見好轉之際,慈禧決無不准之理。

其次要怪軍機。自榮祿歿後,慶王掌樞,漢大臣以王文韶為首,他對朝章制度,非常熟悉,只要在承旨時,說一聲「奉特旨撤職人員,照例應下特旨開復原銜」。此為循例應辦之事,何能不准?

所以致此者,不外乎兩個原因,第一是根本忘記了有翁同龢這麼一個人;第二是顧忌到眾口鑠金的翁同龢保荐康有為之說,而康梁自戊戌政變時,由北洋縱放後,在海外一面假勤王之名歛財;一面不斷醜詆慈禧,恐一提翁同龢,會觸怒慈禧。以情理而論,當以後者為是。是則沉冤至死莫白,此即「悽涼到蓋棺」。

明史「太祖孝慈高皇后傳」:

學士宋濂坐孫慎罪,逮至論死,后諫曰:「民家為子弟延師,尚以禮全始終,況天子乎?且濂家居,必不知情。」帝不聽。會后侍帝食,不御酒肉,帝問故,對曰:「妾為宋先生作福事也。」帝惻然投箸起,明日赦濂。

馬皇后之賢,在「治平寶鑑」中數載其事;同治年間,詞臣為兩宮太后進講,亦必談過此一故事。宋濂罪至論死,只以曾為太子師而蒙赦;翁同龢兩為帝師,即令曾保康有為,其罪亦不至如宋濂不能教兒孫,以致其長孫宋慎參預胡惟庸的逆謀,而慈禧一直不諒,此為「六十年中事」所不堪回首者。

凡此悽涼,既與家屬無關,且亦難為家屬訴說,惟有抱恨入地,「不將兩行淚,輕為汝曹彈」,有苦至死而不能言,真正是悽涼到蓋棺了。

身涉是非

至於翁同龢是否已經開復原銜,頗成疑問。就那道恩諭看,應視為開復,但有「著該部及各省督撫迅即查明具奏,欽遵辦理」這個尾巴在,問題就來了。

如光緒東華錄三十一年四月:

乙卯(十三日)允周浩請,予戊戌案內已革湖南巡撫陳寶箴開復原銜。

周浩非「該部」(吏部)堂官,亦非「該省」(陳寶箴原籍江西)巡撫,殆為御史。以此例而言,須有人奏請允准,方為開復。

「關外本清史稿」卷二十五「宣統皇帝本紀」,宣統元年三月己巳:

詔復前戶部尚書立山……太常寺卿袁昶原官,並賜謚。

此為昭雪庚子年所殺「五忠」,原本不在「戊戌案內」,但「戊戌案內」革職之禮部尚書李端棻,則在同年十月癸卯,有此記載:

復前禮部尚書李端棻原官。

此亦為有人奏請所獲的結果。於此更可證明,雖有光緒卅年五月的「恩諭」,但必須「查明具奏,欽遵辦理」,而同時竟無一省查報,似乎表面有此「恩諭」,實際上慈禧餘憾未釋,各省督撫怕事,不敢查報。當然,主要的是案內斥革人員的家屬膽小,不敢陳情;地方大吏就落得省事了。

翁同龢是否已開後原銜,尚成疑問,則所謂賜謚「文恭」,就更談不上了。今按「常(孰)昭(文)合志」翁同龢傳云:

宣統元年,吳中士大夫追念忠清,合詞請為湔雪,恩准開復原官;旋予謚「文恭」。

這段話,可以證明光緒年間,翁同龢並未開復原官。至予謚一節,與沈鵬同受知於翁同龢,後來因不孝而為師門所疏遠的孫雄(原名同康,字師鄭)所撰翁傳,關於開復予謚一節,詞句同上,只刪去「宣統元年」四字,而宣統本紀元年的記載,絕未提及翁同龢三字,原書具在,不難覆按。

更有一強力的證據,可以肯定翁同龢並未賜謚。翁同龢「瓶廬詩稿」八卷,為其門生邰松年與繆荃孫所釐定,事在民國,已無干冒宸嚴之諱,而有緣事文飾之便,故邰松年一跋稱「文恭師」,而一時負目錄學權威重望的江陰繆荃孫,則出之以史筆,不諱不飾,稱之為「松禪夫子」,而於翁心存則稱「文端公」;於翁同書則稱「文勤公」,易名之典,出於欽賜,仕宦所榮,翁同龢如曾予謚,門下斷無不稱「文恭公」者。

然則翁同龢謚「文恭」之說,是從那裏來的呢?答案可能是在「緣督廬日記」中,葉昌熾光緒三十四年十二月廿一日,記平熟罟里「鐵琴銅劍樓」幼主瞿良士,與其在蘇州舟中聚晤云:

其來意以午帥與南皮相國,徵其家藏書入京師圖書館,其鄉曾孟樸孝廉及寓公宗子戴(在午帥幕府,亦舊交也),皆至罟里游說。近午帥並有兩電嚴催。保守祖澤,保守國粹,獎勵之不暇,而乃以催科為政乎?賢者必不為之,倀者恐不僅曾戴兩公也。龐絅堂、邵伯英諸公,已有公函達京師緩頰,伯英並有專函上午帥。不佞久不預外事,姑允作一函,告鳳石有若。

「午帥」指兩江總督端方,字午橋;「南皮相國」謂張之洞,於光緒三十三年七月入軍機,管學部,因創議設京師圖書館,胡鈞重編張之洞年譜,光緒三十四年二月條下,記「學部議購書設圖書館」云:

江南創建圖書館,既搆致丁氏「八千卷樓」藏書,庋之館中;陸氏「皕宋樓」書為日本以重金輦載而去;瞿氏「鐵琴銅劍樓」書,亦有覬覦者,江督忠敏公端方,議購瞿氏書,供京師圖書館庋藏。公屬竭力圖之;瞿氏尚未允,惟湖州姚氏、楊氏、徐氏當先後致之京師,暫僦淨業湖濱、廣仙寺為藏書之所,公暇時邀賓客幕僚欣賞。

由「公(指張之洞)屬竭力圖之」,可知端方的「兩電嚴催」,完全是為了巴結張之洞;發電適當袁世凱被逐以後,用意尤為明顯。光緒三十三年丁未政變,瞿鴻機、岑春煊垮得很慘;其事為慶王、袁世凱及端方內外合作的結果。袁世凱既出政府,回籍養疴,失一靠山,而慶王雖為軍機領班,但發言的力量,大不如前,亦即並不可恃,因而為防岑春煊報復,端方必須另覓奧援。端方原與張之洞有舊,如「竭力圖之」而能成功,張之洞自必出力加以迴護。

葉昌熾曾為「鐵琴銅劍樓」藏書編目,故瞿良氏乞援於葉。「鳳石」為體仁閣大學士陸潤庠,清朝最後的一個狀元宰相。「蔚若」為吳郁生,其時官內閣學士,皆葉昌熾至交。

很顯然的,對於鐵琴銅劍樓的藏書,應不應該售與京師圖書館,有兩派不同的意見。但贊成的一派中,除曾孟樸外,宗子戴,只是「寓公」,此人本名舜年,別號咫園,南京人,他自己亦是藏書家。但既非常熟人,發言的地位便差得多。至於反對的龐絅堂,名鴻文,光緒二年翰林,其父名鍾璐,李鴻章一榜的探花。常熟龐家,三世詞臣,在地方上頗負清望;邵伯英名松年,光緒九年翰林,「瓶廬詩稿」即由邵伯英編定。有此兩人出面以公函達京師。當然有相當力量,而葉昌熾之介入,事更棘手,端方因而在葉晤瞿良士後,致以密電,葉昌熾十二月廿四日記:

朱竹石觀察兩使來,開門納之,啟函則轉遞午帥一密電,洋洋數百言,為鐵琴銅劍樓藏書,宗子戴,曾孟樸先後往,不得要領;又聞良士來蘇,以為就不佞商榷恐更生阻力,為此先發制人之計,其言咄咄可畏,作作有芒。不佞度隴歸來,未嘗重叩琅嬛,良士之來在二十日,舟中相見在廿二日,而寧垣已如燭照,不惟有倀,且有諜矣!此電寧垣今晨拍發,而當夜即到瀆川,可謂神速。不佞定山一老,何敢與制府抗?敢不惟命是聽,允即日作函招良士,並就燈下詳悉作一書告朱觀察,請先行轉達。巧偷豪奪,出於巖巖具瞻之臣,尚言立憲哉!

葉昌熾其時由甘肅學政卸任回蘇;而早年則曾為瞿氏聘去校書,故有「度隴歸來,未嘗重叩琅嬛」之語。朱竹石外號「朱瞎子」,但肓目而不盲心,為江蘇候補道中的能員。

葉昌熾始屈於勢力而終又不屈,其次日日記云:

良士……求不佞解圍,而轉為當途游說,何以對其父兄?首鼠兩端,柔則茹之,剛則吐之,何以見虞山父老?思之,思之,泚然汗下,即振筆書一復電辭午帥,雖直告之,尚有遜詞。

發此電後的反應是,端方決定新正初七到蘇州,託朱竹石函約葉昌熾面談。宣統元年正月初二日葉記:

午帥之電不可不告良士,去年除夕草一函,附往來電二通外,再以朱觀察廿七日函示之。

至正月初七,葉昌熾記其與端方在蘇州相晤的情形云:

十年不見,髩蒼然矣,書畫金石圖籍之外,公事私事無一語。諄諄以鐵琴銅劍樓為託,巽言、直言,皆充耳不聞,笑而允之。此事求者如小兒之索乳,拒者如執玉奉盈,兢兢不敢失墜,輸攻墨守恐有大衝突,甚可憂也。

結果大出葉昌熾意料之外,其三月十一日記云:

得瞿良士函,傳示浭陽尚書致虞山紳士一電云:瞿氏書籍歸公,俟帝室圖書館成立,當贊成;與學部諸君同閱,歡喜讚嘆,莫可名言。圖書館在靜業湖上,月內即可入奏,先此電謝云云。此真強硬手段也。虞山諸公揖讓而成之,非鄙人所敢與聞。

「浭陽尚書」即端方,浭水在蘇州,為端方原籍;總督例掛兵部尚書銜,故作此稱。

所謂「虞山諸公,揖讓而成立」,意味著曾孟樸、龐絅堂、邵伯英等,與端方完成了一項交易,即是為翁同龢奏請復原銜,並賜謚。當時可能談得非常具體,故連「文恭」之謚,亦已預先擬定,擬謚為內閣之職,當時孫家鼐以文淵閣大學士為首輔,當然會支持其事。至於常熟方面,「瞿氏書籍歸公,俟帝室圖害館成立,當贊成」,實際上是俗語所說的「空心湯圓」,因為館址方勘定於京師後門什剎海,即淨業湖;落成不知何時?反正先將翁同龢的善後辦妥,瞿書歸公之事,尚可從長計議。

但此後人事變化甚劇,以致雖有成議,一時未能實現,據葉昌熾日記,變故如下:

五月十二日:閱邸抄,午帥調直督,未到任以前,那(桐)相署。(按:直督楊士驤病歿。)

八月初六日:龐絅堂、楊莘伯、沈頌唐(棠)均作古。聞之駭然,冋時三太史相攜俱去,虞山不黯然無色耶?

八月廿五日:昨見邸抄,孫(家鼐)、張(之洞)兩相,同日因病請開缺,承溫旨慰留。今日報紙忽登,南皮病轉劇,竟於廿一日亥刻,騎箕而去。

最大的一個變故是端方由直隸總督垮下來。葉昌熾元年十月十四日記:

讀邸鈔:孝欽顯皇后永遠奉安,陶齋制府以行「遷奠禮」時,乘輿橫衝神道,派人照相,又在風水墻內以陵樹為電竿,為李國杰所劾。上諭,照部議即行革職,陳筱石制軍調直督,此間瑞中丞署鄂督。

筱石為陳夔龍的號,由湖廣總督調直隸。「此間瑞中丞」謂江蘇巡撫瑞澂,其妻舅即度支部尚書載澤,得其奧援,故得擢升鄂督。此番疆吏的調動,導致武昌起義,而革命成功,來得太遽,又導致袁世凱的竊國。而此一關乎歷史機運的樞紐,由表面看來,起於端方的素性輕佻,失大臣體統;而深一層看,則起於一件極其卑鄙齷齪的小事,天地以萬物為芻狗,冥冥中造化弄人真有不可思議者。

葉昌熾光緒卅四年九月廿二日記:

閱申報連日記楊莘伯觀察以持槍糾黨至吳子和家搶劫,為瑞方伯嚴辦,詳由督撫會銜奏參革職,永不敘用,不准逗留省垣,驅逐回常熟原籍,交地方官嚴加管束。如再不知斂跡,干預公事,再行按照所犯治罪。

從來紳士獲咎,未有如此之齷齪者,況曾列諫垣、詞館者乎?人言嘖嘖,皆云受蔡人王阿松之賄二千元,奪合浦雙珠還,釀此大獄,斯文掃地,廉恥掃地,至於此極!士大夫與有辱焉。

此事不足以細述污筆墨。但楊崇伊之取辱至於如此,則另有內幕。葉記中的所謂「瑞方伯」即指瑞澂,其時為江蘇藩司。江蘇督撫分治,總督於蘇常等府民政,可以不必干預,但蘇撫軟弱,則江督權力就會擴張。其時蘇撫陳啟泰人頗忠厚,以致上受江督之制,下受滬道之氣。楊崇伊一案,實為瑞澂受端方(陶齋)之指,有意興此大獄。

然則端方又何以如此深惡痛絕楊崇伊,溯因還是在他戊戌政變作了打手。端方與那桐在翁同龢當政時期,是京中有名的行司員;且亦受知於張蔭桓,而戊戌政變,使得翁、張的下場皆極慘,推原論始,不能不以楊崇伊為罪魁禍首。故為翁張修怨計,抓住機會,狠下毒手。

其次則端方本人,亦受楊崇伊之害。端方本是新黨中人,與張蔭桓同為德宗推行新政的重要角色。

當時張蔭桓有一套新政上的大計劃,而富國強兵以地盡其用的開發為主,所以建議德宗,六月中首先成立礦務鐵路總局,派王文韶、張蔭桓專理其事,實際上是由張蔭桓主持;七月初又成立農工商總局,派定督理之人,首席即為端方。他那時的官銜只是直隸霸昌道,一任農工商總局督理,即成卿贰,得以專摺奏事,此為端方鳶飛魚躍的一大步,卻以楊崇伊一摺,朝局盡翻,倘非後來袁世凱得勢,端方的前途便為楊崇伊所斷送了。憶及舊事,餘恨猶在,而端方的作風,一向肆無忌憚,不留餘地,以致楊崇伊身敗名裂,不齒於鄉黨,未及一年,鬱鬱而歿。

楊崇伊的家人戚屬,對端方當然恨之入骨。及至宣統元年十月初四,葬慈禧於普陀峪定東陵,端方乘轎橫過神道,派人照相,及暫以陵樹為電竿,原都不是了不起的罪過,但意存報復的李國杰,想起他祖父的一件往事,認為是一個極好的機會。李鴻章訪俄回國後,曾一遊圓明園廢墟,不料竟為翁同龢門下一言官所劾,以擅入禁區,奉旨申斥;則以端方之所為,自然構成「大不敬」的罪名。於是拜託一個老世交出面彈劾,要扳倒端方。

他那老世交不願為李國杰利用,而無緣無故與端方結怨;但推託的話很妙,他說:「具摺參人,上頭不看摺子,先在心裏有個疑問,某人參某人,是為了甚麼?如果是我來參他,一定以為我想取而代之,或者保某人為直督。那一來,我的話就打折扣了。倒不如你自己以勳臣子弟,上摺糾舉,出於忠愛之心,並無利害關係,話就顯得更有力量。」

李國杰從其所教,請了一個好手草摺。但擅自拍照,橫衝神路,陵樹作電竿,雖為「大不敬」,但按諸律例是一回事,稽諸事實又是一回事,洪楊以後,朝廷自知有取侮之道,威信尊嚴,早已掃地,執法如想照雍、乾年間那樣嚴峻,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沒有一個深中當道之忌的說法,是扳不倒端方的。

這個好手,確是刀筆,首先三項罪名中,以陵樹作電竿為主,科以破壞風水之罪,皇室無不重視;但猶不足以革逐端方,要想個說法,連攝政王載灃都會動容,覺得非嚴辦端方不可,那樣才真能將端方扳倒。

這個說法便是在「主少國疑」這句話上作文章,暗示端方的行為,啟大臣跋扈之漸;朝廷倘非乘此機會立威,則後果不堪設想。

以此主題立論,奏摺中最厲害的有兩段話,第一段論風水:

又臣見風水墻內,綿亙電線,云係該督安設,以便北洋文報交通。在該督,自為慎重公事起見,然使電桿安設在風水墻外,相距亦僅止十數里,馬上傳遞,未為不便,何必借行樹為電桿,致蹈人臣不敬之誅。

這是暗示端方故意以風水墻內的行樹為電竿,不言可知,目的是在破壞風水。

第二段是結論:

凡此皆該督平日之間,藐視朝廷,膽大妄為,無所不至。推原其故,蓋由皇上正在冲齡,監國攝政王謙和御下,乃敢目無法紀,肆意妄行。若不明申禁令,加以嚴懲,恐臣下紛紛效尤,而履霜冰,朝綱將從盡隳。

此為指責端方欺侮「孤兒寡婦」,為五代以來,當在位為冲齡之主時,無不引以為懼之事。而「攝政王謙和御下,乃敢目無法紀」之語,則不僅指攝政王庸懦無能,且可能為故意縱容,然則攝政王亦須避欺侮孤兒寡婦之嫌。因此,初交部議,及至部議革職,攝政王便只有准如所議。

端方革職以後,亟謀復起,目標是湖廣總督,先由奕劻保薦他為「督辦川漢粵漢鐵路大臣」,並經郵傳部尚書盛宣懷同意,只要他將川路風潮擺平,一定勸服度支部尚書載澤,不再為他的至親瑞澂「保駕」,將鄂督讓給端方。

其時川路風潮,已很棘手;而端方走錯了一步棋,保盛宣懷的死對頭袁世凱為川督以平亂。袁世凱唯恐天下不亂,當然不就;但盛宣懷卻大起戒心,對端方的態度一變,與瑞澂密電往來,設下一條請君入甕之計,由閣議通過,著端方入川「按視」,並「准其酌帶兵隊,以資彈壓」。盛宣懷又通知端方,說可統率湘鄂兩省新軍入川,相機剿撫,倘川亂因此而平,即以端方取代趙爾豐為川督。端方無奈,帶兵入川,竟以身殉;而川路風潮擴大的結果,直接促成了陰曆八月十九,陽曆雙十的武昌起義。

由此因果關係一層一層上推,都由楊崇伊幹了那件小流氓才會有的齷齪行逕。而端方由兩江調直隸,由直督而革職,鐵琴銅劍之書,固得保存;而為翁同龢謀復職並請謚一事,亦始終沒有機會進行。翁同龢之無謚與愛新覺羅氏之失國相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