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其時京裏實行新政,新舊相爭,如火如荼,第一個大爭端是廢八股、設學堂,梁啟超「戊戌政變記」卷三「政變前記」云:
五月初五日下詔廢八股取士之制,舉國守舊迂謬之人,失其安身立命之業,自是日夜相聚,陰謀與新政為敵之術矣。禮部者,科舉學校之總匯也,禮部尚書許應騤,百計謀阻撓廢八股之事,於是御史宋伯魯、楊深秀劾之,許應騤乃轉劾康有為,皇上兩不問。
德宗之兩不問者,因為一問必是康有為吃虧。至七月間,禮部主事王照上書,請德宗遊歷外國;定例,部曹上書,應請堂官代奏,許應騤這一關通不過,即不能上達天聽。其時親貴中亦有同情德宗的,如肅王善耆即是;王照與肅王很熟,經此一條途徑,德宗始悉其事,大為震怒,將禮部尚書懷塔布、許應騤,及滿漢侍郎四人,「六堂全革」,賞王照四品京堂。據梁啟超云:
皇上初行賞罰之事,此詔一下,維新者無不稱快。守舊者初則震恐,繼而切齒,於是懷塔布、立山等率內務府人員數十人,環跪於西后前痛哭而愬皇上之無道。又相率往天津就謀於榮祿,而廢立之議,即定於此時矣。
另一方面德宗索性放手大幹,兩宮各趨極端。梁啟超又記:
皇上至是時,亦知守舊大臣與己不兩立,有不顧利害,誓死以殉社稷之意,於是益放手辦事,乃特擢楊銳、林旭、劉光第、譚嗣同四人,參預新政。參預新政者,猶唐之參知政事,實宰相之任也。命下之日,皇上賜四人以一密諭,用黃匣親緘之,蓋命四人盡心輔翼新政,無得瞻顧也。自是凡有章奏,皆經四人閱覽;凡有上諭,皆由四人擬稿,軍機大臣側目而視矣。
楊銳等四人,皆賞四品京堂充軍機章京,而特開懋勤殿為治事之所,與軍機處了不相干。此四人即所謂「四京卿」,經歷如下:
楊銳,字叔嶠,四川綿竹人。為張之洞任四川學政時所拔識,執贄稱弟子。光緒十五年以舉人充內閣中書,為張之洞在京的「坐探」。楊銳好談時務,與康有為過從甚密,除了是「保國會」的中堅分子以外,又自創「蜀學會」於四川會館。
但楊銳之參預新政,實際上為張之洞所策動,張之洞的功名心最熱,又最好趕時髦,不論有任何眾所矚目的問題出現,無不有他大發議論。德宗推行新政,他大部分是贊成的,不過他對宮掖的動態,亦頗留心,不敢過分急進,因而特囑湖南巡撫陳寶箴舉荐其得意門生楊銳。倘或「四京卿」真有所成,德宗的抱負能夠實現,張之洞不入政府亦會移督兩江。
林旭字暾谷,福州人,沈葆楨的孫婿,富文采,亦以舉人而官內閣中書,從康有為遊。以詹事府少詹王錫蕃之薦,特旨召見,林旭鄉音甚重,德宗聽聞不真,命具摺陳奏。摺上,內多述康有為之說,因而得預於「四京卿」之列。新政上諭,多出林旭手筆。
當譚嗣同密謀結納袁世凱時,林旭因曾有極短的時間為榮祿北洋幕府,對「武衛軍」的大將頗有所知,特賦一絕示譚嗣同:「願為公歌千里草,本初健者莫輕言」;意謂謀諸袁世凱,不如結交董福祥。
劉光第字裴村,四川人,亦由陳寶箴之荐而被四品卿之命,可知亦為張之洞督學四川所拔之士,劉光第成進士,用為刑部主事。甲午以丁憂去官,復起入京,加入「保國會」,但與康有為並無往來。
「四京卿」在懋勤殿,亦如軍機處之例,章京分為兩班。劉光第與譚嗣同一班,一見如故,大為契合。被逮繫獄,一日提訊由「鎮撫司」西門而出,劉光第知無生理,刑部故事,處決則出西門,果然。
譚嗣同,字復生,號壯飛,湖南瀏陽人,湖北巡撫譚繼洵之子。自幼喪母,為庶母所虐待,因而養成了近乎偏激的性格。
譚嗣同弱冠曾入新疆巡撫劉錦棠幕,未幾辭去,浪跡江湖凡十年之久,亦儒亦俠,別具一格,好作詩,奇橫無比。據魯迅記述,當時青年學其詩者甚多,號為「瀏陽體」。
譚嗣同是湖南人;楊銳、劉光第由湖北巡撫譚繼洵所保;而當時各省以自強為目的而組織的「學會」,以「南學會」為最激進,是故戊戌政變與湖南的關係最密切,譚嗣同之成為戊戌政變的主角,固無怪其然。但有一個事實,不可忽略,湖南在湖廣總督管轄監督之下。
戊戌政變發作於八月初四日,在此以前,上溯至頒布「定國是詔」之時,為期約一百天,稱之為「百日維新」,而百日維新有個主角,每為後世史家所忽略,是即湖廣總督張之洞。
因此光緒二十四年,德宗由獲得慈禧的「充分」歸政,至慈禧的第三次正式臨朝,應分為兩個階段:「百日維新」、「戊戌政變」,亦可合稱「維新與政變」。歸納此一時期的種種情況,探索其根源,或者可以這樣說,「維新與政變」於湖廣的關係,最為密切;湖廣則以張之洞與譚嗣同所發生的作用最重要。
張之洞
張之洞雖與翁同龢不睦,但變法的理想,實無二致。張之洞的「名言」,所謂「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實即翁同龢所擬的「定國是詔」中的主旨。而詔書中興學為急,則張之洞早已實行,據胡鈞、許同莘各編的兩本張之洞年譜,記是年奉詔以前,興學育才的情形如下:
二月:開辦工藝學堂,延日本教習工人,教物理、化學、機器製造等。
三月:撰「勸學篇」成,分內外兩篇,大意在正人心、開風氣兩義。日撰一首,率以燈下為之,黎明而就,次日復改,易稿至於六、七。
閏三月:遵旨廣設學堂,以減徵丁漕平餘捐,永充學堂經費。
因為如此,有閏三月初四的上論:「張之洞著即來京陛見,有面詢事件。」至十七日交卸篆務,二十一日起行,二十五日抵上海,不意湖北沙市有焚燒洋房之案,恐再度引起國際糾紛,飭令「即日折回本任,俟辦理此案完竣,地方一律安靜,再行來京。」
及至維新開始,由於教育制度的變更,登進人材的途徑,相應而起變化。廢科舉之說大興,張之洞在基本上是贊成的。
在張之洞初回任時,正值擬議更改科舉辦法,張之洞是全力支持的,不獨對文科有意見,即「變通武科章程十條」,亦有洋洋灑灑,長達五、六千言的陳奏。文科廢八股之議,起於御史宋伯魯,而奏稿出於康有為之手。最後則照張之洞所奏定議,二十四年六月初一上論,全引張之洞奏摺外,提綱挈領,刊出原則如下:
一、貴州學政嚴修建議特開經濟特科,原已明諭舉行,以後「宜合科舉、經濟、學堂為一事。」
二、鄉會試仍定為三場,但將先後之序互易。三場所試科目如下:
(一)第一場試中國史事,國朝政治論策問五道。
(二)第二場試時務策五道,專問五洲各國之政,專門之藝。
(三)第三場試四書義兩篇、五經義一篇,其格大略如講義,討論經說。
三、首場按中額十倍錄取;二場三倍錄取;三場如額取中。每場發榜,取者始准試次場。按:鄉會試錄取名額,每年規定,鄉試稱為中額;會試稱為解額,但名額大致相差不遠。如會試解額總計三百人,則第一場取三千人;第二場由三千人中取中九百人;第三場由九百人中錄取如額。
四、員生童生歲科、科試,亦比照此例,先試經古一場,專以史論、時務策命題;正場試以四書義、經義各一篇。
五、詞章楷法,館閣撰擬應奉文字,未可盡廢,如需用此項人員,先期特降諭旨考試,偶一舉行,不為常例。
六、嗣後一切考試,均以講求實學實政為主,不得憑楷法之優劣為高下。
此外於殿試另有特旨一道:以殿試「為通籍之始,典禮至重」,將親自「臨軒發策,虛衷採納」,此後「一經殿試,即可視為授職,朝考一場,著即停止舉行」。將資格考試與任用考試合而為一,為唐朝開科取士以來,一項空前的改革,亦由張之洞原奏,「一經殿試,即可據為授職之等差,朝考似可從省」而來。上諭中並特別聲明:「朝廷造成人才,惟務振興實學,不憑楷法取士」,亦以張之洞原奏中,極力抨擊殿試重楷法之故。
德宗對張之洞的看重,在這兩道上諭上,灼然可見。原因是當時的督撫,對推行新政,並不起勁。六月廿三日特頒上諭,申明變法不得之苦衷,命內外諸臣,力除壅蔽,上下以誠相感。七月初十更有一道嚴旨:
近來朝廷整頓庶務,如學堂、商務、鐵路、礦務,一切新政,迭經諭令各將軍督撫,切實籌辦,並將辦理情形,先行具奏,該將軍督撫等,自應仰體朝廷孜孜求治之意,內外一心,迅速辦理,方為不負委任。乃各省積習相沿,因循玩懈,雖經嚴旨敦迫,猶復意存觀望,即如劉坤一、譚鍾麟身任封圻,於本年五、六月間,諭令籌辦之事,並無一宗覆奏,迨經電旨催問,劉坤一則藉口部文未到,一味塞責,譚鍾麟且並電旨未覆,置若罔聞。該督等受恩深重,久膺疆寄之人,泄沓如此,朕復何望?倘再藉詞虛延,定必予以嚴懲。直隸距京咫尺,榮祿於奉旨交辦各件,尤當趕緊辦理,陸續奏陳。其餘各省督撫,亦當振刷精神,一體從速籌辦,毋得遲玩,至干咎戾。
這道上諭,透露了許多消息,亦激起很強的反應,但皆歸於失敗或消沉。這些反應,大致為兩種,一種是德宗本人決定採取更激烈的手段;由「朕復何望」一語,可以想見他內心的苦悶與憤懣,所以反應激烈,是很自然的事。
第二種反應是同情德宗,願為分勞,當然亦有私意在內。滿清自辛酉政變以來,一直是內輕外重之局;全國四督,直隸、兩江、兩廣、湖廣,只有四督中較輕的湖廣奉行新政;內則王文韶、剛毅皆不為督撫所重,且都傾向慈禧,在這種情況之下,德宗號令之不行,亦是很自然的事。可是有一點,卻是實在的,此即德宗仍舊有權,而且乾網已振,無奈他沒有幫手。於是有兩個人怦然心動。一個是張之洞,一個是翁同龢。
翁同龢是隻身南歸,姨太太陸氏亦暫留京寓,京中情形,有他的姪孫弢夫,隨時函告;張之洞則始終有「坐探」在京,對朝廷動態,一向留意。翁、張二人根據「京信」,對德宗斷然實施新政後的處境,有兩點共同瞭解:
第一:德宗有權無柄。易言之,他缺少得以行使他的權力的憑藉;因為剛毅早就蓄意掣肘,而王文韶除了受榮祿的影響以外,他本人根本是不贊成新政的。
第二、慈禧太后只是限制德宗過分傾向西化,並無意收權;只要德宗能用老成作溫和的改革,很可望能獲得慈禧的支持。
這樣,翁同龢與張之洞都不能無動於衷,一個不願放棄有所匡救的機會;一個認為抒展抱負,得以大用的時機已至。當然,他們在產生這樣的意念之前,還有個別的考慮。先談張之洞的考慮:
一、同治二年殿試前二本,兩宮太后頗有主張,翁同龢之姪翁曾源掄元,乃因詔逮翁同書繫獄,翁心存受此刺激而去世,故以狀元畀曾源,以慰老臣於泉下。張之洞策論卷書寫不如式,兩宮不以為違犯功令,得點探花。慈禧對張之洞一向優容,亦為事實;有此背景,正宜利用。
二、朝中當權者榮祿,以李鴻藻的關係,早有淵源;榮祿任西安將軍時,張之洞姊丈鹿傳霖為陝西巡撫,彼此深相結納,此又是對張之洞至為有利的條件。
三、德宗對興學一事,幾乎完全採納張之洞的意見,是則入朝後,君臣必能相得。
此外,張之洞還有一個心願,想調和宮廷間母子的感情,後來作詩有「課停頭白范純仁」之語,以宋朝宣仁太后及哲宗視慈禧母子,而此非入朝不可。
因此,湖北巡撫於八月初七日電奏保薦;略云:
變法事體重大,必得通識老成重望,更事多而憂患密者,始足參決機要,宏濟艱難。竊見湖廣總督張之洞忠勤識略,久為聖明所洞見,其於中外古今利病得失,講求至為精密,似宜特旨迅召入都,贊助新政。與軍機、總理衙門王大臣及北洋大臣遇事熟籌,期自強之實效。
陳寶箴發此電時,不知朝中政局,已在前一日發生清朝開國以來所未有的劇變,自然再無人理會這通電報,對張之洞來說,實為大幸,此為發動於數日以前,德宗必然接納,電召入都之旨一下,則張之洞必然牽涉在內,當然不會與「六君子」同科,但降調或恐不免。
至於在翁同龢,罷黜之日,端午節賞照賞,即表示慈禧猶顧念三十年「西席」之情。當他出都後,愈來愈明顯的跡象是,慈禧深恐激進派如康有為,以及其支持者張蔭桓恃翁同龢為護符而得以出頭,只要翁同龢出軍機,剝奪了他的「宰相」的權力,即無足為患。至於「定國是诏」,並非離經叛道,相反地,他的主張且已積極地見諸行動,此即詔書中所強調的設立京師大學堂一事,以及孫家鼐之被重用。
翁同龢與孫家鼐的關係,在宮中略如李鴻藻之與翁同龢。孫家鼐之能為帝師,出於翁同龢的援引,翁同龢被逐,所遺協辦一缺,亦由孫遞補。至五月七日,命軍機及總署,迅即議奏京師大學堂事,十五日總署奏上章程,詔派孫家鼐管理京師大學堂事務,並節制各省所設學堂,此即不尋常的舉動。
何以言之?學校歸禮部管理,而孫家鼐為吏部尚書;吏部掌人材之進用,而造就人材非其所能問。倘謂京師大學堂性質為變相的翰林院「庶常館」,則掌院學士為徐桐,派他管理大學堂,方於事理為順。固然徐桐及禮部尚書許應騤,皆為守舊派,不宜與聞新政;但此一出自德宗意旨的決定,順利實現,至少可以證明,總署及軍機的「后黨」,既未反對翁同龢的主張,亦未反對可視之為翁同龢的替手的孫家鼐。
翁同龢及其晚輩的判斷是,德宗始終是心向師傅的,四月廿七日之事,因在慈禧堅決而激烈的態度之下,倘或全力維護,勢必激起更為嚴重的局面,暫且容忍,俟機轉圜,為德宗唯一可採取的對策。德宗既有彌補咎歉之心,復又想到「師傅」在位時,不論德宗的意旨如何不贊成,但最後終必接受要求;則相形之下,德宗既有甚麼事都「辦不到」的苦悶,自必更會想到師傅。
不過,德宗要顧慮的是兩個人,一為慈禧;二為榮祿。慈禧一向念舊,或者對翁同龢如此下場,亦覺不忍,即無此心,亦決不會如當年對恭王那樣深惡痛絕,如果德宗請復起翁同龢,只命他辦事,不賦予權力,必能得慈禧的同意。
至於榮祿,或許德宗沒有考慮到,但翁氏家人一定要估量他是否會成為翁同龢復起的絆腳石?但從榮祿兩次厚贐,又示意袁世凱來結納這些情況來看,榮祿必已感覺得手段太狠,應有所彌補,因為即不論感情,以翁同龢三十年顯宦,疊掌文衡,亦可說門生故舊遍天下,有其不可輕侮者在。因此,「冤家宜解不宜結」這句諺語,在榮祿此時,必是常常盤桓在胸中的。
東山再起
於是翁同龢日記中,突如其來的有這樣的記載:
七月十五日:檢行李粗畢,客來皆未見。
七月十六日:卯正二登舟開行……(至蘇州)船中鬱悶,寄常信,又寄京信,作七絕三首。初更飲茶市樓,歸船即臥,聞呼聲,乃葉茂如專人送言信來,甚訝,觀之乃斌託其轉遞者也(十一號,初六發),平安。
七月十七日:五更起,秉燭作覆葉信,添寫京信五紙,交郵政。得鹿卿函,遞來妾陸函……酉初三刻,大東公司輪船開行,拖帶六船,余船第二,在洋關停一刻,未查。五更月上,靜思三十七年前灤陽事,不禁魂斷。
至上海為候船轉往江西,至其姪江西藩司翁曾桂署中。觀此三天日記,可指出者如下:
一、江西之行,非倉卒所定,而此行目的為何,並無記載,故忽來檢點行李句,頗為突兀。
二、「斌」即斌孫,所寄函須託人轉遞,則以翁同龢居城居鄉,行踪不定,恐有貽誤,故託至親收轉,可靠而快捷。
三、翁出京後,為時兩月,翁斌孫所寄之信,已有「十一號」之多。而翁同龢覆信至「五紙」之多,可知所談之事複雜而重要,不複雜不必費五紙;不重要不必煩老人。
四、所謂「靜思三十七年前灤陽事」,極明白,光緒二十四年,再減同治十三年,正為文宗在熱河崩逝之年;細思辛酉政變以來,三十七年的家門盛衰,宦海風波,自不免有無窮的感慨,但於此夕「靜思」,自非無因。
最可注意的是,十六日「作七絕三首」,檢詩集卷六,只存「將之江右視筱珊姪」一首,此首之前為「戊戌六月廿有七日苦熱」題「殘本乙瑛碑」七絕兩首;此首之後為「戊戌八月十九日阻風彭蠡」七絕三首,詩題中不但標明月日,而且特書戊戌,大違常例,可知有意為之,其作用在明確示人,自六月廿七日至八月十九日之間,只作詩一首。然則十六日在蘇州作「作七絕三首」,已刪其二。
事實上所刪者,不止此兩首。七月初九日「和(趙)次公與郋亭(汪鳴鑾)唱酬之作」,及十一日「作詩三首與次公」亦皆不存。至於「將之江右視筱珊姪」一首,則在刻集時已經改過;改作如下:
海程行過復江城,無限蒼涼北望情,傳語蛟龍莫作劇,老夫慣聽怒禱聲。
詩意中有恐懼不測之禍之意。此為解釋何以甫自京師歸里,忽又不顧「秋老虎」正肆虐之時,而有江右之行?為的是新政詔諭迭下,自知所草「定國是詔」,竟爾誤國,恐朝廷逮問,故至翁曾桂署中待罪。
由此足以反證,原詩三首,及和趙次公與汪鳴鑾唱酬之作,以及與趙次公詩三首,必為抒「身在江湖,心存魏闕」之情。
於此可作進一步探討,第一翁同龢準備入都之議,起於何時;第二、入都之後,可作何事;第三、德宗是否渴望翁同龢?這三個問題中,後面兩個是相關的,先談入都之議之起。
檢日記七月初十「得京信兩函」,為六月廿六與七月初一日所發。準備入都,即定於是日,於是次日遍謁祖塋;凡翁同龢有遠行,皆有祭祖辭行的舉動。又次日「致奎樂峰制軍函」,下註「平糶緩歸款」;奎樂峰即江蘇巡撫奎俊,其時已擢為川督,尚未離任,故稱之為「制軍」,小註則為後來的掩飾,事實上是告以將赴蘇轉往江西,又次日乃有「檢行李粗畢」語。
排比上述行程緊湊異常,頗有「君命召,不俟駕而行」的模樣,事實上當亦是如此,後來日記中有極堪玩味的透露。目前不妨設一假定,即翁斌孫於六月廿六、七月初一所發,於七月十一日同時到達的兩「京信」,當是馳告這樣一個信息:德宗命廖壽豐傳旨:翁同龢可即預備進京,候旨啟程。至於至江西待命,則可能是翁斌孫與廖壽豐、孫家鼐商定的辦法,因為照翁同龢的情況,如有旨復起,必命地方官轉知,倘有密令,容易外洩,在翁曾桂署中,則電報已通至九江,傳遞迅速,且易保密。
翁同龢於四月廿七日所獲的處分為「開缺回籍」,乃暫時解除職務,與後來奉旨「革職,永不敘用」的嚴譴,大不相同,不必任何理由即可復召。而德宗所擬位置翁同龢者,當是管理京師大學堂事務。翁自光緒七年正月起,奉派管理國子監事務,以迄開缺為止。以此一經歷來管理京師大學堂,實為「棄瑕錄用」最適當的職務。當然,初步是不可能恢復原職的,因為協辦大學士已經補了孫家鼐;照清朝的規制,類此情況,當是先補內閣學士,然後再作進一步的安排。
至於翁斌孫七月初六所發第十一號信,託由葉茂如代轉者,因為估計翁同龢可能已經啟程,而葉茂如必知行蹤,託他轉遞,比較確實。而此信之為催促上路,亦殊顯然,問題是京師大學堂籌備事務,正由孫家鼐在主持,情勢上並不迫切,則催促上路,必然另有原因。
依各種情況判斷,「十一號」函,當與七月初八的一道上諭有關:
整軍經武,為國家自強要圖,現當參用西法訓練,各軍尤宜及時校閱,以振戎行。現擇於九月初五日,朕奉慈禧皇太后慈輿,由西苑啟鑾,詣南苑舊宮駐蹕,初六日由舊宮詣新宮駐蹕,初七日由新宮詣團河駐蹕,初九日閱視御前大臣等馬步箭,除奕劻、晉祺毋庸預備外,其御前乾清門行走侍衛等,或步射、或馬射,著先期自行報明,以備屆時閱看。初十日閱視神機營全隊操演,十一日閱視武勝新隊操演。十五日自團河啟變御輪車,由鐵路詣天津行宮駐蹕,廿五日回鑾,其天津應行預備各項操演,著俟駐蹕南苑時聽候詣旨。
以後的連天巨浪,都由這道上諭所激起。論者以為「在此次政變過程中,新舊兩黨都先後準備使用軍隊,以達成奪權的政治目的。」這話不但有悖史實,且不公平。此時尚無擢用「四京卿」之事,所謂「新黨」如指康梁而言,從何去「使用軍隊」;如新黨指四京卿,則運動袁世凱乃被迫行險,如踢足球之以攻擊為防衛,倘無此上諭,譚嗣同等人決不會異想天開發動武裝政變。
因而可以斷定,奉太后閱兵之論,決非德宗之意。因為第一:正在全力行新政之際,吏治尚未澄清,何暇整軍經武?第二,德宗即欲閱兵,亦一定要看袁世凱在小站用西法所練的兵,神機營及八旗王公侍衛,腰帶上掛煙槍下操場的情況,莫非德宗沒有見過?
於此可以進一步斷定,此為榮祿策劃的陰謀。料想最初的情形是,慈禧閒閒提起,應該看看操。本來清朝的家法,奉皇太后閱兵看操,作用與看馬戲無異,是一種娛樂,德宗自然同意。隨後方始省悟,在此期間,可能發生政變,必須預作防備。本來以巡狩之例來說,留守的部署,要顧到兩點,第一、老成可靠,能應付不測之變;第二、倘或發生不測,號召勤王,須有名義可奉。前者則特簡大臣「留京辦事」;後者則以「太子監國」,清朝自雍正以後不立儲,則必以年長的「阿哥」留守,如「林清之變」以前,宣宗並未隨扈木蘭,仍居大內,即為其例。
在德宗心目中,朝中任何一個人在他發生危險時,都不見得會捨生護主,唯一的一個人就是翁同龢。此所以在原則已經決定,軍機會同兵部在安排日程時,德宗急召翁同龢;如果此一判斷不誤,則翁同龢到京,必將三度入軍機,有翁同龢,則不獨廖壽恆、錢應溥可聽指揮,王文韶亦會合作,此外與王同時入軍機的裕祿,與翁素有交情,聯絡一氣,以五敵一,足以壓制剛毅。據葉昌熾「緣督廬日記」載,翁同龢之開缺回籍,乃剛毅所排擠。葉記中稱之為「木訥令兄」,「剛毅木訥」的歇後語。
不過,翁斌孫的信中,決不會說得這麼詳細,甚至他也不知道德宗的打算,可以確定的是,曾根據廖壽恆或孫家鼐的傳旨,催翁同龢儘速自常熟起程。
在翁同龢本已毫無耽擱,所以仍照預定計畫,安排行程,自七月十八日起,程途紀要如下:
七月十八日:五更輪停,問之鍋爐壞,過三時許尚未修好,因即解維行,逆風拉縴,距申尚百餘里也。午初過四港口,兩輪船來,仍帶行,午正三過黃渡,酉正泊醬園弄口,蔣升、傅桂兩僕來迎,燈後,緝夫、寅臣同來,談至亥初去。
醬園弄在英租界新閘路。緝夫、寅臣皆翁同龢姪孫,翁家「小狀元」曾源之子。
七月十九日:發京信、發常熟信。午到醬園弄緝夫寓,見二姪婦,瘦甚,老景矣。萬生(航,改名中立,江蘇道,號欣陶)來見,甫出京,帶余衣箱兩隻、秋帽一頂來,而段玉帶書箱數十只隨行之說,不知何故中止?
「二姪婦」即翁曾源之婦。「萬生」所帶衣箱,自係官服,因為有復起「明發」,地方大吏必來訪謁,不能不衣冠肅客。段玉係翁家男僕,既有復起之信,書箱自不必南運。「不知何故中止」?係後來刪改之跡,與改「將之江右」一詩,同其機杼。
七月二十日:亥初至江寬船,是夜丑正開行。
七月廿一日:午初過通州,酉初過泰興。發京信、發上海信,均託施君(船上帳房)送京口局。
自十七日至廿一日,五日之中,凡三發「京信」,如此行與復起無關,家書不必如此頻繁。
七月廿二日:丑初二刻始泊鎮江碼頭,巳初三泊金陵,酉初一蕪湖停輪,三刻復行,落日照江,光景奇特,然一出戶則環觀,即小窗亦窺覘者不絕,可厭也。
「窺覘不絕」正見得翁同龢動向之惹人注目,「可厭」實為若憾之詞。
七月廿三日:辰初一泊安慶,未正二刻過小姑山,申正泊九江。五姪遣僕持函候於此,雇一舟,舟湖廣紅船也。又報委員鄭輔清來見,餘官皆投謁,未見,送酒食者亦壁。九江鎮宋超僑,九江道誠勳(果泉)便衣來談;果泉送路菜,受之。亥正始臥。
七月廿三日:鄭輔清等來送,皆未見,辰初開行,仍順流折回湖口,中流容與,始盡攬南北形勝。午初一刻至湖口縣,縣令徐元升來迎,未見,石鎊山左右防營排隊接,辭之(帶隊記名提督)。……東泊一彎,炮船排炮,馬頭預備,辭之。
長江輪船至九江後,續往西航,而南昌在南,故須折回湖口過大孤山,經鄱陽湖至省城。
七月廿五日:遊石鐘山,過楊泗廟,僧八十八矣,坐石共語,有奇趣。
覺有奇趣,故特「記老僧語」:
一見呼余老太爺,問係湘人;「曾從軍乎?」曰:「腳踢湖南省,幸打廣西城。」又曰:「此庵彭公來後無人來,爾來,吾以是彭公郎爾矣。」又曰:「爾年三四歲耳!」余訶之,則曰:「不過六歲餘耳。」又曰:「爾欲閒,恐天不放閒,爾名利中人也。」余曰:「我在名利外。」一笑而起,予一銀餅;再拜曰:「菩薩錢。」
所謂「奇趣」者如此。廿六日復行,廿七日未初抵省城。是日記云:
未至十五里,於雞籠山呼小舟,與賣炭人雜坐,抵德勝門外石灰窖,坐小竹轎入城以避客。至門則導從絡紛,入室則一家喜氣,嫂氏一見握手,喜出涕,二十年青春之懷,於此稍釋。住簽押房發京信,小山發京電。
其時復起的信息,當已明朗化,滿城文武除巡撫德馨調職已離省外,皆至碼頭迎接,故廿八日日記有如下記載:
雖起習起跪。差官詣兩司道府州縣謝步(用帖,武官用片)。
廿九日所記,更為微妙:
是日筱山姪生朝,余亦冠帶致賀。紅男綠女,環繞怡愉。
但「導從繽紛」、「一家喜氣」;「紅男綠女,環繞怡愉」,只得道廿七至廿九的三日,過此則得意之態,歡樂之情,一掃而空。
美夢成空
情況的劇變,發生在七月最後一天,是日日記,翁同龢完全刪去,只書三字:「發京電」。現在還不能確知發生了何事?但必與七月十九、二十兩日以後的朝局有關。
德宗的變法開始時是漸進的,但守舊之臣,頑固如故,積忿而激成極端,則在禮部主事王照上條陳,堂官不為代奏一案,七月十九日吏部議奏,禮部尚書懷塔布、許應騤等,照應奏不奏例,降三級調用;奉上諭「均著即行革職」,有「豈以朕之諭旨為不足遵耶?」是故禮部全堂革職,乃乾綱獨振的立威。德宗如果有高宗那樣的手腕,由此開始,一步一步加強,威信可望逐漸建立,但次日即有授楊銳、劉光第、林旭、譚嗣同等四人四品卿銜,在軍機上行走,參預新政事宜之旨,以致「立威」之舉變成除舊布新,似乎懷塔布等人,懲非其罪,並非因違旨而獲嚴譴,只是因為他們是守舊派而適逢其會而已。如是,則舊派人人自危,聯結益固,且得振振有詞地媒蘖於慈禧之前。梁啟超「戊戌政變記」卷三云:
禮部主事王照上書……皇上初行賞罰之事,此詔一下,維新者無不稱快,守舊者初而震恐,繼而切齒,於是懷塔布、立山等率內務府人員數十人,環跪於西后前痛哭,而愬皇上之無道。又相率往天津,就謀於榮祿,而廢立之議即定於此時矣。
於此可知「初而震恐」則「立威」已見效果。徜或德宗自己見得到,或軍機大臣得力,則必於上諭中聲明,此係懷塔布等自取之咎,中外臣工但能恪遵旨意,實心奉職,無須疑懼,強調此為個案,則守舊之臣又何能集結環跪於慈禧之前?此在雍正、乾隆兩朝,行大誅罰,必有此安定人心的表示。而此一上諭,不特未設想到此,且敘明賞王照三品頂戴的原因,竟用「不畏強禦、勇猛可嘉」之語,是則皇帝先就視守舊之臣為待剿之匪了。至於何以有此上諭,非「木訥令兄」有意煽動,即王文韶等輩無能,兩者必居一。甚至王文韶有意迎合剛毅,亦未可知。
梁啟超「戍戌政變記」卷一,有「岑春煊(誤作暄)以上裁官摺由未補缺之四品卿特簡布政使」一語,所記僅得真相之半;岑春煊實已補缺,而所上裁官摺之妙,即在以退為進,非自請裁撤以證明其為可有可無的冗員,不足以動天聽。至岑春煊本人則諱言其事,所著「樂齋漫筆」,不著一字,但云「戊戌四月,陛辭赴粵」,亦為不實之言,「東華錄」明載其簡放粵藩在七月十五日,何得四月間「陛辭」?
凡此導致人心不安的過當之舉,皆發生於翁同龢自蘇州經上海至南昌途中,在此期間,翁斌孫一直在京觀變,並未致書其叔;翁同龢對京中情形,亦相當隔膜。自四月二十日四京卿參預新政後,「明發」皆用電報,但亦未能發現政局變化之跡;細參各家記述,保守派的反擊行動,起於七月廿二日,命李鴻章、敬信退出總理衙門。
李鴻章雖為首輔,但以翰林出身,而一生從未有過考差,所以不獨不能派充翰林院掌院,且凡所有屬於主持修史撰文的差使,亦皆無分,在內閣完全只有一個文華殿大學士的空銜;唯一的差使即為總理大臣,亦即唯一的據點在總理衙門。撤去此差,已同閒廢,但於情難堪,猶在其次;嚴重的是,翁同龢即將復起,極可能仍派在總署行走,而張蔭桓亦必將仍與翁同龢合作,如此則中俄交涉,可能翻案,李鴻章引狼入室,復又為虎作倀的種種卑劣行徑,全盤暴露,將有不測之禍。
於是李鴻章又發動他專用的「打手」了,此人即是李伯行的兒女親家,嚴參文廷式的楊崇伊。葉昌熾「緣督廬日記」八月初九日記:
聞首發難者,仍係敝同鄉楊侍御也。此君沉深陰鷙,聖門諸賢嘐嘐然志大而才疏,本非其敵。
又初十日記:
午後赴省館應紺宇之紹,見鳳石、範卿、淮海昆仲、蔚若,各證所聞,知莘伯發難,無疑義,並聞先商之王、廖兩樞臣,皆不敢發,復赴津與榮中堂定策,其摺由慶邸遞入,係請皇太后訓政,並劾新進諸君,植黨營私,莠言亂政也。
德宗的變法,與宋神宗的變法相較,方向正確得多,且宋神宗的變法,保守派無不反對,德宗的變法,保守派在理論上亦有不能反對者,但兩者皆失敗於執行不善則一。所不同的是,神宗有王安石,而德宗只有王文韶與剛毅,此兩人皆有故意操之過急,鹵莽割裂之嫌。
在此以前,引起保守派極大恐懼的一事,厥為裁撤冗閒衙門,七月十四日發布的上諭,內容共五條:
一、詹事府無事可辦,通政司、光祿寺、太僕寺、大理寺等衙門半屬有名無實,均即歸併內閣及禮、兵、刑等部辦事,原衙門裁撤。
二、督撫同城之湖北、廣東、雲南三省巡撫及只管一部分河工之東河總督裁撤。
三、各省不辦運糧之糧道,及無鹽場之鹽道裁撤。
四、其餘京外應裁文武冗員,命即詳議趕辦。
五、各省辦公局所,無非位置冗員,各省應即一律裁撤淨盡。
此事關乎不少人的生計,應有妥善辦法,逐步進行,而軍機惟以一紙上諭了之,殊非辦事之道,而徒為君上賈怨。相傳此議起於岑春煊,此人為漢光武「雲臺二十八宿」之一,舞陰侯岑彭的後裔,原籍浙江餘姚,北宋年間有岑仲淑者,從狄青西征,因落箱於廣西西林,成了土司,乾隆朝改土歸流,又變為土官,其父岑毓英,曾官雲貴總督。岑春煊先納貲為郎,後中舉人,久任部曹;丁憂起復後,任鴻臚寺正卿。其時新政如火如荼,廣開言路,各部上條陳者,日以百計;岑春煊向來好事,謀之其門客張鳴岐,上一條陳,裁撤各冗閒衙門,且身為之倡,請撤其職,德宗大喜,即交軍機擬上諭,一體遵行。岑春煊則大蒙賞識,簡放廣東藩司。
岑春煊之得派此缺,因召見時力陳廣東政風不良;而粵督譚鍾麟為反對新政最力者;督撫同城的廣東巡撫既裁,譚鍾麟的權柄益重,德宗以岑春煊年輕力壯,敢言且勇於任事,既為新政之擁護者,則派為廣東藩司,足以箝制譚鍾麟,新政失敗,體制復舊,岑春煊以廣東藩司調甘肅臬司,乃由至美之地調至瘠之缺,不意復有庚子救駕一事,受慈禧特達之知,晚清宦途經歷之奇,莫過此人。
楊崇伊發難
政變由楊崇伊所發難,為眾口一詞的指證;但整個計劃出於何人策定,則尚成疑問,時人有詩:「定策殊勛誰第一,青袍御史氣如雲。」則為楊崇伊定策;但楊崇伊背後有人,即是李鴻章父子。袁世凱「戊戌日記」,記七月廿九日奉召進京,八月初一日召見,旋奉旨以侍郎候補;初二日謝恩情形云:
謝恩召見,復陳無尺寸之功,受破格之賞,慚悚萬狀。上笑諭:「人人都說你練的兵,辦的學堂甚好,此後可與榮祿各辦各事」等語。退下,在宮門外候見慶邸,匆匆數語,即回寓,會大雨,至午,始回清華寺,憊甚酣睡。至晚食復睡。
按:既云「候見慶邸」,則必有要事;而又只「匆匆數語」,且不言其事,此為一大疑問。但次日行蹤,大致可以解答:
次日初三晨,謁合肥相國,久談兵事,飯後赴慶邸府,邸在園,閽人囑稍後,即在回事處候。將暮,得營中電信,謂有英兵船多隻游弋大沽海口,接榮相傳令,飭各營準備聽調,即回寓作復電。適有榮相傳弁遺書,亦謂英船游,已調聶士成帶兵十營來津,駐紮陳家溝,盼即日回防。
以下接敘譚嗣同密訪事。結尾云:
予因其志在殺人作亂,無可再說,且已夜深,託為趕辦奏摺,請其去。反覆籌思,如癡如病,遂亦未及遞摺請訓,細想如任若輩所為,必至釀生大變,危及宗社,惟有在上前稍露詞意,冀可補救。
以下即寫初五日請訓事。劉鳳翰著「袁世凱與戊戌政變」,即指出「『失落』了初四這一天」,是最大的漏洞。但疑問還不止於在初四那天,袁世凱做了些甚麼?而在初三那天,袁世凱的行事:
第一、初三午後至慶王府,慶王在頤和園,司閽囑稍後,則慶王必已先有交代;也就是說,慶王有事交代,但候至日暮,未曾見到慶王,此後亦再未提及,然則袁世凱與慶王之間,究竟有何交道要打,而保持如此密切的接觸?
二、最成疑問的是,初三晨謁李鴻章「久談兵事」,而且是在李處午飯後,赴慶王府。袁世凱自韓歸國,久為李氏父子所深惡痛絕,乃忽然有此一謁,已頗奇特,而又「久談兵事」,試問李鴻章久已不親行伍,西法練兵,亦非素所講求,有何可談?而且「新建陸軍」只得七個半營,總計七千人,談這樣一支部隊,又何須一上午之久?
自初二召見後至初三「將暮」,袁世凱所會見的只兩個人:召見後「在宮門外候見慶邸,匆匆數語」;初三晨「謁合肥相國,久談兵事」;午後赴慶王府「在回事處候」,將暮未能見到,即回寓所。將這些情況聯結起來看,明明白白顯示,前一天慶王匆匆數語,必是關照袁世凱,詳細情形可問李鴻章,次日與李鴻章久談後,復赴慶王府,乃是禮貌上的覆命,報告已遵囑見過李鴻章;故雖未見到慶王,亦無關係。
當袁世凱在慶王府久候時,政變已經發動,慶王在園未回,即是安排楊崇伊在頤和園上書,請太后訓政。楊崇伊的行動,李鴻章當然知道;而袁世凱不能不知楊李為至親,且楊崇伊有赴京謁榮祿之舉,然則初三袁、李的話題,不能不及於此,而其時譚嗣同尚未晤袁,無所謂「告密」。
在我的看法,譚嗣同夜訪袁世凱,事則有之;思籠絡袁世凱,使與「榮祿各辦各事」,效忠於帝,言或有之,但所謂「硃諭」,所謂「圍頤和園」,皆是子虛烏有之事。目的在製造一個殺康黨的藉口;不過此亦非袁世凱的本意,而是榮祿授意袁世凱「誣報」四京卿,酬勞則是一年以後的山東巡撫。
首先要指出的是,「告密」一事根本不存在;因為:第一、譚嗣同既未說過圍頤和園的話,即無密可告;第二、袁世凱的新建陸軍,已奉明旨,歸直督節制,則袁世凱奉召入京時,必先向榮祿請示;榮祿亦必有召見時德宗作何語,隨時密告的要求。及至入京,所接觸者為慶王、為李鴻章,一定會問起召見的情形;袁亦一定不敢隱瞞,「與榮祿各辦各事」之語,早就傳了出去,如譚嗣同真有「圍頤和園」之語,不必袁世凱回京「告密」,在京即已不能保密。因為袁世凱在京必有人偵伺,譚嗣同夜訪,則次日自有慶王等人相詢。其日記「失落」初四一天,其中大有文章。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推斷當時情況如此:
一、德宗力行新政,而頑固的保守派,相繼反對。軍機處剛毅當權,所採取的破壞手法是,凡事掣肘;掣肘不成則如江湖傷科郎中之「貼爛膏藥」,鹵莽割裂,為帝賈怨。
二、德宗思召翁同龢為助:而當翁待命之時,因禮部不為王照代遞奏摺,導致德宗盛怒,一意孤行,擢用四京卿,以致新舊黨爭,益趨尖銳。
三、李鴻章奉旨退出總署,深恐經手交涉有翻案之虞,於是而有楊崇伊請太后訓政之舉。
四、四京卿中譚嗣同、林旭主張設法分北洋軍權,俾以實力作後盾,強力推行新政。其中譚嗣同主張籠絡袁世凱,而林旭則傾向於聯絡董福祥。
五、袁世凱之被召,加速了政變的推進。七月底請太后訓政一事,即已定局。由於楊崇伊曾先謀之於王文韶、廖壽恒,則廖壽恒必曾通知翁斌孫,訓政實現,翁同龢豈有復起的機會?多日經營,一旦成為畫餅,此為八月初一日翁同龢日記全刪,惟留「發京電」三字的真相。
六、八月初二日召見袁世凱後,如無袁以侍郎候補的恩命,政變或可稍緩發作,既有此命,楊崇伊遂於八月初三日向太后遞請訓政摺。
七、政變的關係人物,策畫者為李鴻章、楊崇伊;執行者為榮祿、袁世凱,居中聯絡者為慶王。
八、慈禧於八月初四日回宮,而於初六日始發動政變者,由於伊藤博文到京定於八月初五日覲見之故。
按:伊藤博文係七月廿六日抵達北京,八月初二日接受張蔭桓代表總署的歡宴,八月初五日偕日本公使林權助覲見德宗。郭廷以「近代中國史事日誌」,於此條下有附註:
新黨御史李岳瑞等,曾上書請用客卿,伊藤之來,或傳係康有為勾引,將入軍機,舊黨惶悚不安。
此為舊黨因李岳瑞等有此一奏,因而造作謠言。謂康有為「勾引」伊藤,將康有為的地位太高估了。
如上排比,只缺八月初四日一天情事,留待後論。茲所欲辨者,根本無袁世凱告密之事;是則謂政變之作由袁告密而來,與事實全不相符。所以有此一說者,由於八月十四日即殺「六君子」的第二天,上諭有「前日竟有糾約亂黨,謀圍頤和園,劫制皇太后,陷害朕躬之事,幸經覺察」等語,因非誣以謀反大逆的罪名,便無「正法」的理由。不過如此鉅案,必然有人追問,是如何「糾約亂黨,謀圍頤和園」;又如何而「幸經覺察」?於是速作一段譚嗣同夜訪袁世凱,說以先誅榮祿,再謀圍頤和園的「故事」;而「幸經覺察」,則由於袁世凱的告密。其過程如劉鳳翰「袁世凱『戊戌日記』考訂」,就袁記刊出八月初五日的活動如下:
早請訓,上賜密諭。
退後赴車站候達佑文觀察。
乘十一點四十分車,下午三點抵津,同城文武各官,咸往迎迓。
詣院晉謁榮祿,報告內情,榮祿即乘車(五點)晉京,留袁護理直督。
汪袞甫(榮寶)「重有感」十首戊戌政變,其第七首下半云:
銀鐺夜醉開東閣,鐵騎朝飛入北軍。定策殊勛誰第一,青袍御史氣如雲。
「銀鐺」、「鐵騎」一聯,用酈寄賣友的故事,以譚嗣同為酈寄所出賣的呂祿,而以榮祿擬條侯周勃。詩意亦謂袁世凱告密後,榮祿入京「清君側」。因此,這段史實的分辨之處,在於榮祿是否曾於八月初五連夜進京,八月初六如周勃之突入北軍?
細考官文書及私人記載,均無榮祿於初五入京之說。如葉昌熾記當時前後情事甚詳,楊崇伊上訓政摺,先謀之於「王廖兩樞臣」,皆不敢發,而廖因楊有此舉,知德宗欲召翁同龢的意願,必成畫餅,因而通知翁斌孫轉電翁同龢。我的推斷,即因葉記有此重要透露而來。依當時情勢來說:榮祿以大學士而握兵權,其行蹤備受人注目;如政變為榮祿入京後所發動,葉昌熾亦必有楊崇伊的摺子,由慶王遞進的記載,而竟無隻字提及,可知必無其事。至於袁世凱的說法,亦復兩歧,或有或無,只能信其一;我的看法,適與劉鳳翰相反。
袁世凱的說法有兩種,一為袁世凱在北洋最親密的幕僚張一麐,在「古紅梅閣筆記」中所記:
次日召見,德宗示以所命,袁極言母慈子孝,為立國之本。退朝,有某侍衛大臣拍其背曰:「好小子!」蓋西后遣人詗之,而為立言得體也。袁遂不敢返館,即赴津,至督轅則見榮祿已命衛兵夾道羅列,而自西后處來之楊莘伯亦在座,乃跪求榮祿作主。
榮曰:「吾已奉懿旨入京,此座即以屬君。」送至車中,袁曰:「今日之事,皇上處於危地,如皇上有他,世凱以死繼之。」榮曰:「皇上決無他,其餘臣子則不能保。」
據張一麐自注:「此數語皆袁所親告人者。」袁世凱明言「送至車中」,則是親見榮祿入京。但其日記的說法不同:
初五日請訓,因奏曰(略)等語,上為動容,無答諭。請安,退下,即赴車站,候達祐文觀察同行,抵津日已落,即詣院謁榮相,略述內情,並稱:「皇上聖孝,實無他意,但有群小結黨煽惑,謀危宗社,罪實在下,必須保全皇上,以安天下。」語未竟,葉祖珪入座,未幾,祐文亦來,久候將至二鼓,不得閒,只好先退晚餐,約以明早再造詳談。次早榮相枉顧,以詳細情形備述,榮相失色,大呼冤曰:「榮某若有絲毫犯上心,天必誅我,近來屢有人來津,通告內情,但不及今談之詳。」予謂:「此事與上毫無干涉,如累及上位,我惟有仰藥而死耳。」籌商良久,迄無善策,榮相回署,復約祐文熟商,是晚榮折簡來招,楊莘伯在座,出示訓政之電,業已自內發矣。榮相撫茶杯笑曰:「此非毒藥,你可飲之。」惟耿耿於心,寢食難忘者,恐累及上位耳。
按:達祐文名達斌,一字以文。甲午之戰時,恭王奉旨組織「督辦軍務處」,慶王幫辦,翁同龢、李鴻藻、榮祿、長麟會辦,達斌為幕僚,以後即為榮祿參贊軍務。袁世凱日記中提及此人,殊有深意。
袁世凱續記:
越四日,榮相奉召入都,臨行相約,誓死以保全皇上。予曰:「趙盾弒其君,並非趙盾。中堂世篤忠貞,現居要津,而皇上萬一不安,天下後世,其謂中堂何?我亦世受國恩,倘上有不安,惟有以死報之。」榮相曰:「此在我與慶邸,決不至累及上位,勿慮也。良以慈聖祖母也,皇上父親也,處祖母父親之間,為子孫者,惟有出死力以調和,至倫常之變,非子孫所忍言,也非子孫所敢聞。」謹述大略,五衷如焚,時在八月十四日記於天津督署。
此一日記,論者皆以為不實。如劉鳳翰即謂之為「除了承認自己告密外,幾乎全是謊言,並且漏洞百出」。因而相信「榮祿於當天下午五點即已去京」,以為袁所記「晚間」及「次早」與榮祿的談話,「當然全是虛構」。且同意「張謇傳記」作者,與張一麐頗有交情的劉厚生的看法,這段日記經過張一麐的筆削,因為「袁世凱自己的手筆,尚沒有如此通順」。
劉鳳翰的推論,皆有根據;不過虛構是一回事,榮祿八月初五並未進京,又是一回事。袁的日記中,私室晤談,竟作何語,並無見證;但記行蹤,則不可能虛構,因為道份日記在宣統元年即由南通翰墨林印行,稱為「戊戌日記」;南通因張謇之故,冠蓋不絕,「戊戌日記」流傳不會不廣,其時去戊戌不過十年,姑不言各人記憶,或身經其事者,出而證明虛實,即「國聞報」、「申報」等記要人行蹤,亦可覆按。如查出榮祿於八月初五日便已進京,則所言皆虛,袁世凱不能不慮及於此。且記榮祿入京的日期,相當明確,「越四日」即八月初十;而八月十一日,即有一連串重要的上諭,如:
一、榮祿保獎袁世凱。
二、步軍統領崇禮,奏報緝捕人犯的經過,奉旨派軍機,會同刑部、都察院嚴行審訊,並宣示概不深究株連。
三、為翁同龢所不滿而退出總署的徐用儀,復回總署。
四、原裁各衙門悉仍其舊。
這都是榮祿到京,謁見慈禧以後所作的決定。
袁世凱告密之謎
然則袁世凱在德宗既崩,攝政王載灃與隆裕太后定策,欲殺袁世凱為德宗報仇,而為張之洞所力救,罷黜回籍之前,何以要留下這一篇支離葛藤的日記;而張一麐又特地託費仲深在南通印行?實為預作免禍之計,其想法與作法是:
第一、袁世凱雖罷歸洹上,其禍未解,倘或追論「告密」案,則先有印行的一本日記在,可作為辯解的根據。
第二、袁世凱的日記中,不但為他自己辯解,而且也極力為榮祿開脫,強調他跟榮祿的立場是一致的,如果他有責任,榮祿也脫不得干係。因為攝政王載灃是榮祿的女婿,如果他要迴護他的岳父,即不能不連帶迴護袁世凱。
至於日記中所欲透露的事實,當於不經意處及無字間推求,其主要的申訴是如下兩點:
(一)「訓政之電,業已自內發矣」,表示榮祿並未主張請太后復出;而由「楊莘伯在座」,「出示」此電,暗示策動政變,另有其人。
(二)榮祿謂「倫常之變」,「非子孫所忍言,也非子孫所敢聞」,暗示德宗之被幽居瀛臺,完全是慈禧單獨所作的決定。
關於「密告」的傳說,起於八月十四日既殺六君子,頒發上諭,為康黨加上「糾約亂黨,謀圍頤和園,劫制皇太后,陷害朕躬」這些謀反大逆的罪名以後。此為榮祿於八月初十進京以後,面謁慈禧太后後,商定的策略,因非如此不能殺六君子,幽德宗於瀛臺。當八月初六採取逮捕行動時,以康有為為「首惡」,其罪名亦不過「結黨營私、莠言亂政」;初九日續奉上諭,逮捕張蔭桓、徐致靜、楊深秀及四京卿時,僅謂「均著先行革職,交步軍統領衙門,拿解刑部審訊」,根本未言是何罪名?故步軍統領崇禮會同刑部具奏時,亦含糊以「該革員康有為結黨營私,莠言亂政,牽涉大小臣工多名,案情極為重大」為言,僅是株連,而無法具體指出涉嫌的罪名。及至十一日已派軍機會同刑部、都察院嚴行審訊後,忽又於十三日逕行縛赴西市,四新貴,一言官,一布衣,同時公開處斬,而不知所「伏」者是何「法」?更不知所謂「明正典刑」者何在?於此可知六君子畢命以後,指其謀反大逆,若問證據何在?殊非秦檜之「莫須有」三字所能了事。在死無對證的情況下,唯一的活口袁世凱,為上諭的誣控作誣證,乃成必須。「戊戌日記」末綴「謹述大略,五衷如焚,時在八月十四日記於天津督署」等語,實為暗示在見及是日明發上諭以後,作桴鼓之應。袁世凱之受嘉獎,以及翌年冬天之被擢為山東巡撫,乃酬庸及誣證而非告密。這一點,至今尚無人為之細辨,甚矣哉,論史之難。
不過,袁世凱作此誣證,亦係備而不用,此非有面子之事,袁所深諱。但當時眾口喧騰,政變係由袁世凱告密而起,則為康梁師弟大肆宣傳而起,袁世凱是不得已而作誣證,康梁則明知其誣,乃以別有用心之故,蓄意誣上加誣,以致後來保皇黨每罵一次慈禧,即使得慈禧遷怒於德宗,加上幾分虐待,且慈禧對德宗的成見始終膠結不解,康有為之「保皇」者如是!近世高級知識分子,欺世盜名,奸險無恥,莫過於康有為!梁啟超固可佩服,但於此重公案不能不與師同流合污,實為白璧之瑕。
如上所論,今所欲解決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即在為譚嗣同辨誣。戊戌八月初三之夜,譚晤袁時,究作何語,已成千古疑案,但就情理而論,如康梁所言,譚嗣同勸袁世凱以流血不過五步的殺榮祿,或有可能;若謂其要求袁世凱提兵圍頤和園,劫制慈禧太后,則可斷定譚嗣同決不會作此囈語,否則他就是白癡。
試想,袁世凱有兵七千在新農鎮,亦即所謂「小站」,由此發兵,首須北向通過天津,這一關能不能通得過?其次蘆漢路局總辦胡燏芬,會不會支持袁世凱,撥給足夠的車廂供他運兵?就算北洋自榮祿以下都在夢中,任其所為,但蘆漢路只通至南苑附近的馬家埠,袁部又如何能從城南到京城西北的頤和園?即令聶、董兩軍不能赴援,步軍統領崇禮的「巡捕五營」及屬於內務府護軍營系統的頤和園衛隊,莫非都會棄械投降?
康有為以奉有「衣帶密詔」為言,在海外招搖撞騙,且曾偽造譚嗣同在獄中所作的「血書」,為王照所揭發(詳見「水東集」),此為治近代史者所深悉。所謂「密詔」,事誠有之,亦僅只一通,係德宗在七月廿八日手交楊銳,楊被難後,其子密藏回川,宜統元年繳呈攝政王,交實錄館,真相始大白於世。原件以大白摺端楷硃書,其第一段云:
近來朕仰窥皇太后聖意,不願將法盡變,並不欲此輩老謬昏庸之大臣罷黜而登用英勇通達之人,令其議政,以為恐失人心,雖經朕屢次降旨整飭,並且有隨時幾諫之事,但聖意堅定,終恐無濟於事,即如十九日之硃諭,皇太后已以為過重,故不得不徐圖之,此近來實在為難情形也。
十九日硃瑜,指禮部全堂盡革事,慈禧「以為過重」,並不以為根本不應處分,此即所謂「恐失人心」之意,而德宗亦因「聖意堅定」,故「不得不徐圖」,冀「隨時幾諫」,尚有挽回之望。此為當時德宗的基本態度。第二段云:
朕亦豈不知中國積弱不振,至於阽危,皆由此輩所誤;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將舊法盡變而盡黜此輩昏庸之人,則朕之權力實有未足。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何況其他?
此足見德宗有自知之明,且亦明白道出處境,謂「權力實有未足」,則非無權力;謂舊法盡變,昏庸盡黜,位且不能保,則倘非盡翻全局,位均能保。德宗在此時的地位,還談不到「危」之一字。第三段云:
今朕問汝,可有何良策,俾舊法可以漸變,將老朽昏庸之大臣,盡行罷黜,而登進英勇通達之人,令其議政,使中國轉危為安,化弱為強,而又不致有拂聖意?爾等與林旭、譚嗣同、劉光第及諸同志等,妥速籌商,密繕封奏,由軍機大臣代遞,由朕熟思審慮,再行辦理,朕實不勝焦急翹盼之至。
一則曰「俾舊法可以漸變」;再則曰:「候朕深思熟慮,再行辦理」,充分顯示德宗已由急切求功,轉變為謀定後動,逐漸改進,以迄於最後達到黜舊進新的目的。情緒上「雖不勝焦急翹盼之至」,而事實上毫無匆遽急迫之狀。
特別需要指出,而言戊戌政變所全未指出者,即密諭中的「爾等」,並不包括林、譚、劉,固已見於字面,且並不包括康有為,康有為是在「諸同志」之列,與林、譚、劉等,都在「妥籌密商」的被動方面。然則「爾等」指誰呢?指具有「密繕封奏」的人,也就是楊深秀、徐致靜這些言官及兼講官的翰林,六部九卿以外,只有他們能上「封奏」;至於康有為上奏,需由工部堂官代遞,所言之事先要說明白,如王照之例可知。
這就是何以楊銳得以保存此密詔而未交與康有為的緣故。康有為甚至連墨本都未得到,他只是聽譚嗣同說過,有此一道詔書,「果使如此,則朕位且不能保」一語,在康有為年譜中,居然變成「朕位且不保,令與同志設法密救」了。
依前引密詔而論,可以斷言德宗此時對康有為已經疏遠;因為他知道激進之路已經走不通。其實,謂康有為如何上結至知,亦只是他自己如此說而已。果然德宗視康有為如宋神宗之於王荊公,則擢用四京卿時,何不置之於左右?且安有見信之臣,遠遣之上海辦報之理?康有為也好,張蔭桓也好,對德宗的影響力,決不如翁同龢,當德宗準備取得慈禧的諒解,復起翁同龢時,必已想到翁同龢不願引薦康有為的話,而康有為之被疏遠,即始於此時。
康有為之無恥,即在於翁同龢及德宗,謬託知己;後世言此事之失,在以為康有為雖欺詐,但事實總得其十之七八,究其實際,必無之事,滿紙誑言。茲就其矛盾偽飾之明顯可見者,略舉如下:
(一)八月初二上論:工部主事康有為,前命其督辦官報局,此時聞尚未出京,實堪詫異。朕深念時艱,思得通達時務之人,與商治法,康有為素日講求,是以召見一次,令其督辦官報,誠以報館為開民智之本,職任不為不重,現籌有的款,著康有為迅速前往上海,毋得遷延觀望。
這道上論的用意,是很清楚的。第一是對康有為的警告;第二是澄清康有為的地位。康有為奉旨督辦官報,僅係上海一處,十八行省一千幾百州縣,每處每月出銀一兩,另加紳商購閱,月可得二千兩,此即上諭中的所謂「籌有的款」。但康有為未饜所欲,仍在京中大肆招搖;他本人並無專摺言事之權,有所陳說,須呈本衙門總署代遞,因而多方鼓動言官出奏,頗為孫家鼐所惡,因有此旨,催其出京。又以康有為招搖過甚,流言且有康有為進宮之說,故上諭中特為聲明,「召見一次」。末尾更謂其「遷延觀望」,加上開頭的「實堪詫異」,則此諭已近乎申斥,而康有為自編年譜中,竟如此說法:
初二日明詔敦促我出京,於是國人駭悚,知禍作矣。以向例非大事不明降諭,有要事由軍機大臣面傳諭旨而已。……楊崇伊於初二日至頤和園,遽請訓政摺,西后意定,上欲保全我,故促我出京也。
在此以前,康又自謂:
上之用林旭,以其奏摺稱師,知為吾門生;上之用譚嗣同,以其與我同為徐學士及李苾園尚書所薦,皆吾徒也,故拔入樞桓。楊、劉為楚撫陳寶箴所薦,而陳寶箴曾薦我,楊漪川又曾保陳寶箴,上亦以為皆吾徒也,而用之。時譚復生實館於吾,林暾谷並日日來,上意有所欲傳,吾有所欲白,皆藉譚、林通之。
照康有為所說,「四京卿」之得用,都由於他的關係,此種囈語,可以不辨。但既常藉譚、林以達天聽,尚未出京,應早為德宗所知,何以「實堪詫異」?既欲「保全」,德宗何不命譚、林口傳,促其從速出京,豈不遠較明詔為妥當?
事實上,那裏有「保全」的說法?楊崇伊遞請訓政摺,係初二下午到海甸,初三凌晨遞摺;其時促康有為出京已有明發上諭。楊崇伊尚未遞摺,訓政亦未成為事實,而謂德宗竟能先知,促康出京,以為保全,天下竟有此奇事?其後康徒張伯楨為其師作傳,知此為大不通之事,改為「楊崇伊於初一日至頤和園遞請訓摺,西后意遂決,德宗知事中變,欲保全先師,故促先師出京也。」康門弟子之誕妄如此!
(二)康有為日記又云:「初三日暾谷持密詔來,跪誦痛哭激昂,草密摺謝恩,並誓死救皇上,令暾谷持還繳命,並奏報於初四日起程出京,並開用官報關防。二十九日交楊銳帶出之密詔,楊銳震恐,不知所為計,亦至是日,由林暾谷交來,與復生跪讀痛哭,乃召卓如(梁啟超)及二徐(徐致靖、仁鐘父子)、幼博(康廣仁)來,經畫救上之策。袁幕府徐菊人(世昌)亦來,吾乃相與痛哭以感動之,徐菊人亦哭,於是大眾痛哭不成聲。」
所謂「林暾谷持密詔來」,根本為子虛烏有之事,已成定論。且就其自己所記,已出現了極大的漏洞,既然有所謂密詔中的「妥速密籌,設法相救」,且「草密摺謝恩並誓死救皇上」,卻又奏報「於初四日起程出京」,初四日即翌日,然則「皇上」救不救了呢?
再談康有為所住的南海會館,位於米市胡同。這條胡同的周圍,即清朝詩人筆下常提到的「宣南」,在明朝就很有名,入清如昔,其西的丞相胡同,有明朝嚴世蕃聽雨樓的遺址。米市胡同有「狀元宰相」潘世恩的大宅,至潘祖蔭時代,文酒之會,盛極一時,且內有中州、江陰、光州、六安、重慶等會館,北去即刑人之處的菜市口,在這樣一個車馬喧闐的繁盛之區,謂如逢國喪,大哭特哭,試問有此理乎?且公然「經畫救上之策」,則所謂「妥速密籌」的「妥」與「密」者何在?凡此皆非情理中所能有。
康有為於「大眾痛哭不成聲」下又說:「乃屬譚復生入袁世凱所寓,託袁勤王,率死士數百,扶上登午門而殺榮祿,除舊黨。」袁曰:「殺榮祿乃一狗耳」云云。
這段話大概是康有為想到了明英宗的「奪門之變」,信口胡說。照康有為的計畫,其前提是袁世凱有兵帶來,可以挑選死士,在京行動,但袁世凱並未帶兵來。而且德宗在京,而榮祿在津,「扶上登午門」即無法殺榮祿;倘謂是在津殺榮祿,則又何必「扶上登午門」?皇帝固照常辦事,且將接見伊藤博文;並非已被幽禁,需要扶上午門,令百姓瞻仰,以示真命有在。凡此不通之說,數十年來竟無一人指摘者,實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康有為日記中,其他公然作誑之言,可謂之指不勝屈,如五月初三日:「總理大臣代遞謝恩摺,上命曰:何必代遞,後此康有為摺,可令其直遞來。」但「東華錄」後此所載上諭,如為康有為的奏摺,無不由總理衙門代遞,則仍是工部主事派充總理衙門章京的身分,並無特許直接上奏之權。
康有為之不能如言官、講官之得具「封奏」,陳言逕達天聽,已為鐵樣的事實。德宗之有密詔,不能付與無「封奏」權的官員,更為理所必然之事,否則不能直接奏覆,何「密」可言?而況朝廷辦事,自有規制,上下溝通的管道,尤為嚴格,如翁同龢復起,因軍機處不能逕對無職任人員行文,須由地方官轉知,如在常熟,由江蘇巡撫轉知,不易保密,且恐有故意延擱或阻撓的情事,所以先使翁同龢赴南昌,因其時翁曾桂以贛藩署理巡撫,廷寄朝到,翁則夕行,既妥且速。
但康有為決不能道破實情,否則他的一切誑言,無不拆穿。因此,他竟造作德宗許以「直遞」的子虛之事,進而有所謂「密摺」、「密詔」。其事實真相,可為之分析:
第一、從譚、林口中,康有為得知確有密詔付楊銳。康有為設想他人必有此疑問:康某既自稱如何上結德宗特達之知,則有密詔,何以不付康某?於是撒謊撒到底,竟謂有兩道密詔,一道謂「朕位且不保,令與同志設法密救」;一道謂催其出京,意在保全。好在譚、楊均已不在人世,死無對證;即令不信有其事,但無證據。不意此密诏竟為楊銳攜回四川,且於宣統元年呈交攝政王,公諸於世,真相乃明,否則終成疑案。
第二、康有為在京多方活動,終未能更上層樓,八月初二日催其出京的明詔一頒,康有為的原形,已顯了一半。八月初三楊崇伊上訓政摺,則慈禧復掌大權,已成定局。康有為至此已至日暮途窮之境,倘不速走,禍且及身;但既不能攜其弟同行,而忍令蹈虎尾春冰之險,就必須有一說得過去的理由,因而造作德宗境況如何危險,欲其相救,以示大義所在,忠君不能不棄弟的苦衷。
第三、有密詔始可號召勤王,以遂其行騙之計。
至於袁世凱,只在迫不得已,或居然有人當面詢問時,承認告密,不認誣證,因為告密可有解釋,一是為了「保全皇上」;二是榮祿為長官,如此大事,何所不告?但誣證則為陷害,決不可認。
但就是袁世凱自己的話,亦有許多前後不符之處,如張一麐所記,「據北洋幕府所聞」,而又謂「此數語皆袁所親告人者」,謂袁世凱回津後,「榮祿已令衛兵夾道羅列,而自西后處來之楊莘伯亦在座」之云,而「戊戌日記」則謂次日始於榮祿座中見到楊莘伯。
曾在北洋政府任要職的張國淦,數年前有一回憶錄發表,謂曾面詢袁世凱。據記如下:
袁言:「當時宮廷和天津督署,天天有私人往返,所有秘密,他們知道比我多,比我快,何待我告密?御史楊崇伊常常來津,在督署一住多日,禮部尚書懷塔布等革職後,他們到津與榮督秘談,所談何事,外人固不得知,聽說與太后訓政有關。七月二十九日,我奉旨到京,初一日召見,特賞侍郎候補。初三夜,譚嗣同來,聲言榮某近日獻策,將廢立,要求我誅榮某,圍頤和園,並言:已有硃諭在手。出示硃諭,乃係黑筆所書(原註:即廿九日密詔節錄者。高陽按:即付楊銳的密詔),並無誅榮圍園之語。譚言:他能挾制皇上,於我請訓時,付我誅榮圍園硃諭。我聽其『挾制』二字,不寒而慄,告以『天津尚有聶董兩軍,及淮練各軍七十多營,北京神機各旗營,事前不能接洽妥當,單靠我的七千人,如何能辦這樣大事?』譚嘵嘵不休,只得說──」
但在「戊戌日記」中談及硃論時,謂「譚云:『硃諭在林旭手,此為楊銳抄給我的,確有此硃諭。』」前後說法不同。張國淦又記:
我又詢初五日請訓,皇上交何硃諭?袁言:實未交硃諭。但諭『你練兵甚好,以後可與榮祿各辦各事。』似乎是我的軍隊以後可與榮祿對立,不必受他的節制,但亦未明言。」
「與榮祿各辦各事」一語,亦見「戊戌日記」,但記為初二日謝恩時所諭;日記中謂初五日請訓時,只有袁世凱的奏諫,而「無答諭。」揆情度理,以與張國淦所言為真實,因既為請訓,德宗決無一言不發之理。張國淦又記:
袁又言:「我見榮督,榮問:『請訓時奉何密諭?』我言:『請訓時並未奉有密諭,只叫我好好練兵。』榮言:『何必欺瞞?』我覺得北京舉動,彼已聞知,因言:『皇上對於太后並無他意,只是新進諸臣,興風作浪。』即將初三日夜,譚嗣同談話詳要說明,並言:『這是他們的策畫,與皇上絲毫無干。母慈子孝,他們的胡作非為,萬不可牽累皇上。我們當調和兩宮,保全皇上。』榮笑言:『你倒是皇上忠臣。』我言:『外有各國使臣,內有各省督撫,如果有非常之舉,難保不有異議,致生他故。』榮頻點頭言:『你還是好好練兵吧!』
袁世凱這一段話,與日記不同。日記中強調他與榮祿的立場一致,俾為如或興獄,有辯解的餘地。此時已非清朝,無所顧忌,因而語氣中指出榮祿為后黨。至於所謂「欺瞞」,袁世凱所瞞者,為「與榮祿各辦各事」一語,而非所謂「誅榮圍園」,但日記既已如此說法,對張國淦遂亦不得不說假話。張國淦又記:
我又詢袁:「彼時都說榮祿初五夜專車秘密到京,才決定大計,實情如何?」袁言:「太后訓政,醞釀已久,近日殺榮圍園,風聲傳播,后黨方面又加甚其詞,所以提前辦理。我在此時亦是他們懷疑防閒之一人,榮果秘密到京,自然不令我知道。我此時憂讒畏譏,亦不敢多有議論。」
這段話有真有偽。榮祿如於初五秘密進京,袁世凱決無不知之理。因為榮如初五夜進京,則初六日謁見慈禧,有許多事要辦,初六必然無法、亦無必要趕回天津,則袁世凱至督署見榮撲空,榮祿的行蹤自明。推作不知,正為榮祿其時未曾進京的反證。
張國淦與袁世凱的上引談話,是在民國二年,當時他並未看到宣統元年在南通印行的「戊戌日記」,直至民國十五年二月,有名的詞家況夔笙,在發表於「申報」的「餐櫻廡漫筆」專欄中,連續刊載日記原文,張國淦方始發生疑問,認為其中最大的漏洞是袁世凱八月初五回津與榮祿相晤的情況,他說:
這是何等重大事件,豈有當晚「略述內情」而等待「次早」卻又「枉顧」之理?
誠然,這是情理上絕不可通之事,袁世凱於此段未說真話。但如因此而以為袁世凱有不可告人之處,即為告密的證據,則大謬特謬。如前分析,袁世凱作此日記的用意,在留一辯解的餘地,且極力強調他與榮祿的立場、看法以及情緒相同,俾使攝政王載灃有投鼠忌器的顧慮,不敢再追究此案,即不能不簡化其與榮祿談話的經過。
問題是假話說得不好,照道理應該編得更合理,事實上這亦並非困難之事;而所以如此寫者,是故意寫得不合理,故意留下漏洞,須知這個漏洞,是一個開啟真相的匙孔。譬如這一段:
語未竟,葉祖珪入坐,未幾達佑文亦來,久候,至將二鼓,不得閒只好先退,約以明早再造詳談。
就「告密」而言,這一段是非常不通的。葉、達皆榮祿幕僚,儘可請他們離去,以待畢其詞;即或為了禮貌,亦可請榮祿易地密談。復就情理血言,榮祿亦決不會置如此大事於不問,而與幕僚閒談之理。袁世凱所以如此寫,主要的原因是:第一列舉兩名在場的證人;第二,暗示本無密可告,故以「略述內情」一語了之。此為史法中曲筆及隱筆的交替運用。清朝初期文網甚密,故清人有所記述,欲保留真相而恐觸犯時忌時,每每運用此技。我在作清朝諸疑案的考證時,經常遇到。如冒辟疆作「影梅庵憶語」,有意將董小宛的年齡弄錯一年;並託吳梅村設法保存董小宛被劫,輾轉入宮,祔葬順治孝陵的真相,吳梅村為之寫「題冒辟疆名姬董白小像」七絕八首,即為一例。
吳梅村的方法是先寫董小宛被劫,而以「引言」中「阮佃夫刊章置獄;高無賴爭地稱兵」兩語,閃爍其詞,故意用阮大鋮及高傑兩人來淆亂聽聞;最後在第八首結尾,留下「欲即薛濤憐夢斷,墓門深更阻侯門」這麼一個疑問,也就是一個大漏洞,董小宛既然葬在影梅庵,何以祭掃無由?墓門是如何深;侯門是如何阻?要問答案,便須從這個「匙孔」中去探索真相。
袁世凱的「戊戌日記」漏洞尚多,而所有的漏洞,無非都在暗示,「圍園」是不可能的事;政變亦非由他而起。所謂「袁世凱告密」亦如「曾參殺人」,越傳越盛,越具體越誕妄,最可笑的莫如大陸專門造假古董、假史料的一班人,在所謂「項城書札擇抄」中,偽造一封袁世凱致其兄袁世勛的信。先謂袁世凱是保皇黨,其言如此:
蓋緣皇上急欲變法圖強,擢用康有為、梁啟超等一班維新之士,佐治改革。康梁遂設立「保皇黨」以資號召,知余統練新軍,誘引入黨,密奏皇上將余破格升授為候補侍郎。余思保皇本為臣下之天職,慨允入黨。其黨綱以革除腐敗老臣,施行維新政策為宗旨。
按:其時只有「保國會」,並無保皇黨。至光緒廿五年夏,康有為在加拿大以「衣帶詔」為斂財之舉,始於六月十三日在域多利省成立「保皇會」,其後遍設總會、支會於加拿大、美國各埠;梁啟超亦於日本橫濱成立同樣的組織,方有「保皇黨」這個名稱。「戊戌政變」以前,皇帝所握有的權力,前所未有,足以自保,何待他人「保皇」?
以下又談「廢立」云:
不料太后在頤和園得此消息,立召榮相並滿漢大臣商議,欲廢皇上為庶人,另立端王之子溥儁以承大統。事機不密為康梁所探悉,急奏皇上降密旨命余提兵圍困頤和園,將太后軟禁,榮祿等一班奸黨一律逮捕監禁。弟接旨後,進退兩難,不奉詔是欺君逆指,若提兵軟禁太后,是助君為不孝。
此一段無一真實,且「康梁」為後來的名詞,當時的梁啟超,尚鮮為人知。又談與榮祿的關係云:
逮捕榮相,是以怨報德。自問天良,弟無榮相特保,安有今日之勢?若派他人殺之囚之,弟可不問,由我督兵捕之,天理人情均嫌不合。此中委曲,後世明眼人自能諒之。弟徬徨終夜,此種重大機密,又不能與幕友磋商,直至天明,決意提兵入京,見機而行。
此時袁世凱已經在京,何得又謂之「提兵入京」?但愈出愈奇,奇談之尤,更在以下:
及抵京師,屯兵城外,孑身入宮,面見皇上,授余密詔,捕拿太后黨羽,榮相刊首名。余只得唯唯而退。行近宮門,正遇榮相入宮,攔路問余帶兵來此何事?弟被逼詞窮,只得以實情詳告。榮相立即帶弟入頤和園面奏太后。此非弟之賣君求榮,實緣榮相是弟恩師,遂使忠君之心,被天良所戰勝,斷送六君子之生命,弟之過之。但弟資格太淺,斷無真除之理,如此反覆圖功,必然受後世之唾罵。若然拘囚太后,後世又將責弟若君為不孝也。」
對袁世凱的這封「家書」,只有以「開玩笑」三字來形容。表面上是開袁世凱的玩笑,實際上是開中共的玩笑。中共幹部常將文化人視如勞工,以為只要動手,就必有成績,若干文史學者,乃以苦中求樂的心情,信口開河,大開玩笑,一以排遣無聊寂寞的苦悶心情;一以嘲笑中共之無文化,一以交差換取糧票,一舉數得,而淺薄無知者,信以為真,則自取之咎。
張國淦就是一個現成的例子,既錄此「家書」,復作四點分析:㈠「加入保皇黨」,㈡「初五日面交密詔」,㈢「提兵入京」,㈣「初五日請訓告密」。最妙的是,在此四點分析以後,須作結論時,前面先加一句:「由此,我們如認為袁書確實」則如何如何,此非強烈暗示,「袁書」並不確實。中共搞「文化」工作的幹部,以「代工」的方式作「學術研究」,史料便是原料,分配多少史料,便須交多少成品,「論件計酬」付工資。至於史料之真偽,在中共幹部是不分辨也無法分辨的。
「木訥令兄」的故事
翁同龢光緒廿四年十月廿四日記:
以新聞報導:廿一日嚴旨,臣種種罪狀,革職永不敘用,並加地方官嚴加管束,不准滋生事端等因;伏讀感涕而已。
這又是葉緣督所稱「木訥令兄」的搆陷。清朝末年,士大夫好以隱語暗指人物。「剛毅木訥近乎仁」,木訥之上為剛毅──此人是戊戌政變中,隱於暗處的兩主角之一。「六君子」之死,以及翁同龢的被放,他要負大部分責任。
他是滿洲鑲藍旗人,筆帖式出身;任刑部司官時,以熟於律例,派充為秋審處總辦。當同光之交,楊乃武案轟動全國,此案的背景,極其複雜,牽涉到兩個政治問題,一是地域性的黨爭,一是中央與地方權力之爭。當洪楊既平,湘淮兩系的勢力大為膨脹,左宗棠平定浙江,李鴻章平定江蘇,原有功於江浙,但亦因為如此,儼然以為可以支配江浙,李鴻章「用滬平吳」後,始終布其羽翼在兩江;左宗棠則更視浙江為禁臠,自同治八年保荐他麾下大將楊昌濬為浙江巡撫後,楊昌濬每個月的第一件大事,便是湊足西征的「協餉」,匯交左宗棠的糧臺,本省有重要興作,如修水利等等,反不能優先動用本省的收入,日子一長,浙江人對左宗棠不免反感。江蘇人對李鴻章則更不時杯葛,以致於李鴻章大罵「吳兒無良」。這種對立的情況發展至同治末年,到達頂點時,發生了楊乃武、小白菜的案子。
楊乃武未中舉以前,在地方上包攬訟事,並不安分,但此案中無辜;小白菜風流放誕,聲名不佳,但此案中亦屬無辜。只以餘杭知縣劉錫彤,自恃為大軍機寶鋆的鄉榜同年,平日素惡楊乃武好事,復又誤信人言,審此案一上來就誤入歧途,及至發覺不妥,已無可挽回,只有將錯就錯,鍛鍊成獄。浙江京官,皆知內幕,支持楊乃武的家屬京控,發交浙江學政胡瑞瀾提審;胡瑞瀾竟維持原判。浙江京官大譁;以胡瑞瀾籍隸湖北,而兩湖是大同鄉,認為胡瑞瀾庇護其同鄉楊昌濬,因而造成浙江與兩湖的對立;江蘇則以對湘軍、淮軍皆無好感之故,而且江浙一向親近,所以加入浙江方面,變成江浙對兩湖的黨爭。
至於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配問題,是辛酉政變以後才產生的。清朝一直採取中央集權制,而以雍乾兩朝發揮得最徹底,至道光朝由於中央的領導無方,內憂外患並起,至咸豐朝漸成內輕外重之勢。於是辛酉政變後,特為選用「同治」作年號,以表示放棄中央集權制度,但此為迫於現實,不得不作籠絡之計,慈禧太后及親貴世臣,內心並不情願。
其時的現實是什麼?是漢人以其智慧,並付出生命、財產為滿清打天下。此所以肅順雖誅,而他的重用漢人的政策,為恭王所繼承,且進一步由事實上這麼在做,變為昭示天下,曾國藩以兩江總督節制五省軍務,明詔「朝廷不為遙制」,自清兵入關以來,從未賦與漢人如此大的權力。
及至洪楊平定,捻匪瓦解,朝廷發現疆吏的權力過於膨脹,漸成尾大不掉之勢,因而亟謀收權。楊乃武案,是借此以殺督撫威風的妙著;欲使天下咸知,生殺予奪之權,仍操諸朝廷。是故四川總督丁寶楨入覲時,面責刑部尚書桑春榮:「公真憒憒!此案何可翻?一翻此案,疆吏不可為矣。」但此案終於平反,浙江巡撫楊昌濬以下,皆獲嚴譴。
但刑部起先主持此案者,非滿漢兩尚書,而為署理侍郎的翁同龢,其光緒二年十二月九日記:
葛畢氏案,提驗屍骨無毒,皆具結矣。此案余首駁議,而松姪司藩極用力,甚矣折獄之難,而有司者之不可不審慎也。
「松姪」即翁曾桂,時為刑部司官;與剛毅同為秋審處總辦。剛毅以承審此案,奉旨嘉獎。光緒五年己卯京察──三年考績,外官曰「大計」,京官曰「京察」,前者於寅申巳亥年舉行,後者逢子午卯酉年舉行。這年正月,翁同龢升任刑部尚書,京察時以剛毅列為一等。部曹京察一等必外放,剛毅因此得為廣東潮嘉惠道,是個好缺,未幾升江西臬司,調直隸,遷廣東藩司,又調雲南,光緒十一年擢升為山西巡撫,行外放至封疆,歷時僅六年,而資格相同的翁曾桂,至光緒廿四年亦不過以江西藩司,署理巡撫,剛毅受翁同龢之深,於此可見。
剛毅任外官時,仍頗結納翁同龢,如光緒十一年翁同龢日記:
九月廿六日:剛子良中丞來長談。
九月廿七日:拜剛子良晤談,以所刊「牧令須知」等見贈,此君清廉明決,特沾沾自喜耳。
十月初七日:剛子良有贈,卻。
剛毅每次到京,必與翁有數次長談;翁亦常為人寫「八行」與剛,交誼實為不薄。甲午以後,更援引剛毅,聯翩入樞,不意同官既久,漸生意見。
剛毅與徐桐一樣,是極端的排外派,翁同龢與剛毅公然發生爭執,即由於論洋務;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翁同龢日記:
與剛公語不合,幾拂衣。
此為論對德交涉,剛毅一味主強硬之故。及至二十四年德國亨利親王來訪,議禮節時,剛毅不獨與翁同龢意見不合,且於上諭亦以為不可。三月初八日翁記:
議德王弟覲見禮,內有握手回拜兩端,諸臣皆以為不可……剛君早起與余論事不合,然其人直,可恕也。
翁同龢之為君子,即此可見;但僅有君子之腹,不知剛毅此時已結納慈禧左右,正謀排擠翁同龢。三月十三日記:
(論接見德王弟禮節)上盛怒責剛毅,謂「爾總不以為然,試問爾條陳者能行乎,否乎?」
至於翁同龢對剛毅,以昔為部屬,且有援引之德,共事時態度不免略見倨傲,此尤為結怨不解之由,如同月廿八日記:
無摺有報,事頗多。見面時,漏一片未請批,余當時即顧剛君令檢,而公反覆未能檢出,退始了然。又承旨派毓賢出省竟遺忘,遞事後旨問乃急補遞,皆余之疏也,敬識之,巳正乃散。仲華約於話,會約明日代奏,伊派大挑大臣,因步軍統領有印,不能住內閣。
於此可見,翁同龢視剛毅,約略如軍機章京。記榮祿一段,足見外間指翁同龢為權臣,亦非虛語。榮祿其時在協辦大學士中居首,大學士麟書新歿,即將升補其缺,而舉人大挑,奉派為大挑大臣,以步軍統領職司京畿治安,不能住內閣,竟不能「遞牌子」請見面陳,而須翁同龢代奏,在翁與無帖權之心,而在他人不作如是想。凡此遭妒,皆為翁同龢驟然蒙禍之因。
陳夔龍「夢蕉亭雜記」記剛毅與翁同龢結怨之因云:
客有告協揆(謂翁)曰:「剛相識漢字無多,聞在直時,每稱大舜為舜王,讀皋陶之陶字從本音,並於外省道員中指道員劉鼎為劉鼐,經公當面呵斥,渠隱恨思報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