烜赫的半個月

二十四年四月十一日,恭王薨逝,恤典極厚。最令人不解者,慈禧太后對恭王的態度作了異乎尋常的轉變,翁同龢記是日未初,兩宮在恭王府西堂召見御前大臣、軍機、內務府大臣的情況云:

皇太后大感慟,諸臣請安畢,又二叩,隨諭恭親王勳德最隆,惟配享太廟始足以昭崇德,臣等請特謚曰「忠」,從之。又論輟朝加二日,皇帝素眠十五日,予祀賢良祠,溥偉即日襲親王,加園寢守衛丁戶,派啟秀經理喪事,一切官為經理,賞陀羅經被等,其餘不能悉記。

恭王自光緒十年罷斥後,慈禧厭惡其人,多年不解,甚至不准其隨班祝嘏,乃忽有配享太廟之諭,後先寵辱之不同,原因何在?答案需要在半個月之後,方始揭曉。

恭王既逝,禮王久病,翁同龢成為實際上的軍機領班。當翁同龢初聞恭王噩耗後,恭王府中即派人將軍機印鑰送交翁同龢。規制:軍機處有方形銀印、印匣鑰匙,由領班佩帶,故印鑰的移轉,即表示大權的移轉。在此以前,中外奏章,翁同龢未能全數過目;軍機處當家的是剛毅,部分奏章由剛毅直接請懿旨辦理,甚至當德宗有所指示時,剛毅竟不奉詔。如三月初三日,德宗「盛怒責剛毅,謂爾總不以為然,試問爾條陳者能行乎?否乎?」有翁同龢日記可證。及至翁同龢接管印鑰,則剛毅即不能擅專,四月十二日以後的半個月,軍機處大小事務皆翁同龢一手主持,煊赫之至。

但禍福相倚,至廿二日已有被禍的跡象,而翁同龢毫無警覺,是日日記:

宣麻,榮祿授大學士,管戶部;剛毅協辦大學士調兵部。

當時內閣大學士,李鴻章居首,次為宗室麟書,於閏三月初二病歿。照例應由協辦大學士榮祿升補;榮祿遺缺則應由刑部尚書剛毅升補。但歷時五十日未見異動,殊非常格,當是榮祿、剛毅二人皆為德宗所惡,有意抑置。

至於翁同龢,雖未見得有阻攔榮祿升大學士的行動,但必不樂見榮祿正揆席,因為麟書升大學士後先管工部,以後改管戶部,榮祿既係補麟書遺缺,當然亦是管戶部,翁同龢不會願意有這樣一個頂頭上司。

因此可以斷定,榮祿在五十天應升未升之後,於此時「扶正」,必係出於懿旨。舊黨阻止變法的計畫,業已成熟,翁同龢之被逐即在預定計畫之中。翁既被逐,則軍機須有一秉筆之人,剛毅白字連篇,較榮祿且不如;錢應溥、廖壽恆為翁同龢所援引,且資望尚淺,班次不能越剛毅而上之,因此,須另覓一人,作翁同龢的替手。

此一人選,以直隸總督北洋大臣,有「琉璃蛋」外號的王文韶為最理想,但王文韶內召,直督職掌兵權,榮祿必須抓在手裏;而兵部尚書須付託有人,則惟有為翁同龢所提拔而已叛翁的剛毅可以放心。總之,一切安排都是為了因應翁同龢被逐以後,如何接收權力而設計。

然則翁之被逐,究竟是何原因?而且必須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其中在后黨有個不得已的原因:慈禧已有承諾,不干涉德宗的權力。康有為自編年譜云:

上時決意變法,使慶邸告西后曰:「我不能為亡國之君,如不與我權,我寧遜位。」西太后乃聽上。於時恭邸薨,吾乃上書常熟,促其亟變法。

這段話後半段假,前半段真。德宗「使慶邸告西后」云云,其事當在三月廿四日。翁同龢日記:

三月廿三日:總署代康有為條陳摺(變法)……命將康摺並書,及前兩次摺,並「俄彼得變政記」皆呈慈覽。

三月廿四日:慶邸有起(並伺候慈聖起)。命寫奉懿旨,閏月二十日起,分三日在外,火器營校場閱看健銳(等營)操演,一切事宜奕劻敬謹預備。……飯後忽欲出遊,乘肩輿歷青龍橋而西,過健銳營,至碧雲寺,直登寺後高堂,松聲蕭然,默坐良久。……未正歸,夜臥屢醒。

在此以前的三月初七日,翁同龢記云:

都統等名單發下,昨日面請懿旨也。

可見慈禧尚握有用人之權;而從三月廿四日「慶邸有起,並伺候慈聖起後」,除觀操等事外,不見有懿旨如何如何的記載,足徵德宗已大權獨攬。觀翁同龢日記,前一日翁將康有為變法摺及所進各書「皆呈慈覽」,可知德宗命慶王轉達慈禧之語為決定變法,如不與此權力,寧可遜位。而翁同龢是日忽欲出遊,在碧雲寺「默坐良久」,以及「夜臥屢醒」,可知其內心的興奮激動。

因為慈禧已作了不干預君權的承諾,所以德宗在接見德國亨利親王時,種種打破傳統的措施與作風,慈禧不便食言而出面干預。至於變法的策動者,實為張蔭桓而非康有為;變法之議,誠然出自康有為,但翁同龢既不願保薦康有為,則惟有張蔭桓能將他的見解上達宸聽,德宗幾次單獨召見張蔭桓,皆談此事。向慈禧索權,亦極可能出於張蔭桓的建議。

不過,張蔭桓深知,他僅能策動變法,主持變法則非翁同龢不可,至少亦要做到翁同龢不反對或不能反對。於是而有「拖人下水」的情形,其事發生在四月初七、初八兩日。翁同龢日記:

四月初七日:上命臣索康有為所進書,會再寫一份遞進。臣對:「與康不往來。」上問:「何也?」對以「此人居心叵測」。曰:「前此何以不說?」對:「臣近見其『孔子改制考』知之。」

四月初八日:上又問康書,臣對如昨。上發怒詰責,臣對:「傳總署令進。」上不允,必欲臣詣張蔭桓傳知。臣曰:「張某日日進見,何不面諭?」上仍不允。退乃傳知張君,張正在園寓也。

這不是很明白的事,德宗強使翁同龢參預其事,此必張蔭桓曾經面奏,翁在軍機處握有實權,如翁反對變法,則號令不出國門,根本無從談起,故德宗乃有此舉。

德宗之獲得充分的權力,顯示政治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而在翁同龢毅然為此,則除德宗的權力以外,尚有消極、積極的幾個因紫,可為臚舉如下:

一、德宗已下定決心,銳意變法,迫使翁同龢非參預不可。

二、變法的主動者為張蔭桓,勸德宗「西化」,且有跡象勸德宗訪問外國。德宗言聽計從,而「變」的程度,即翁同龢亦不免側目而視。因此,翁同龢的參預,實際上是想發生「矯枉」的作用。山西道御史楊深秀於四月初十日所上「定國是」摺,主張「守舊圖新」,最合翁同龢的脾胃。

以上是消極的因素,促使翁同龢不能不參預政治改革;以下兩點,則為積極的因素:

三、翁同龢掌樞,為實質上的首相。他當然亦想到應有「相業」;而且君臣和孚,一德同心,正是政治改革大有為之時,豈可輕棄?

四、有個關鍵性的因素,張謇已經到京,有此助手,始能放手辦事。張季直年譜,光緒廿四年戊戌四十六歲下記:

閏三月:入都銷假,補散館試。

四月:上翁尚書理財標本急策。恭親王奕訢卒,度朝局將變。十八日,保和殿試散館……刊二等三十七名。

其見於翁同龢日記者如下:

四月朔:張季直殿元服闋來散館,晤談。

四月十八日:看張季直各種說帖……此君的是霸才。

四月二十日:封奏……徐致靖:外患已深,國是未定,略如楊御史說。……晚約張季直小飲,直談至暮,畢竟奇材。

許之的「霸才」、「奇材」,則翁同龢欲作政治改革,可以不用康有為,抑制張蔭桓而重用張謇。

此年的政治改革,或謂之「變法」,或謂之「定國是」,或謂之「維新」,所蘊含的意義不同,「變法」為張、康的主張,改革的幅度較大,「定國是」為「守舊圖新」,改革的幅度較小,而「維新」則「周雖舊邦,其命維新」,以周文王視德宗,直同鼎革,要革慈禧太后的命了。

定國是詔

翁同龢所主張的政治改革,是幅度最小的「定國是」。四月廿三日記:

是日上奉慈諭,以前日御史楊深秀、學士徐致靖言國是未定,良是。今宜專講西學,明白宣示等因,並御書翰林官應准入學,聖意堅定,臣對:「西法不可不講,聖賢義理之學尤不可忘。」退擬旨一道,又飭各省督撫保使才,不論官職大小旨一道。

退擬旨一道,即為「定國是詔」。所謂「國是」,即是朝野一致認定的大政方針;翁同龢所草的詔書中,揭示的國是,只是從教育上著手,作根本之圖,頗為平實,而不容於保守派者,因為德宗的企圖,遠超過詔書所示。這是翁同龢生平所作的大文章之一,分段引錄全文如下:

數年以來,中外臣工講求時務,多主變法自強,邇者詔書數下,如開特科,裁冗兵,改武科制度,立大小學堂,皆經一再審定,籌之至熟,妥議施行。

惟是風氣尚未大開,論說莫衷一是,或狃於老成憂國,以為舊章必應墨守;新法必當擯除,眾喙嘵嘵,空言無補,試問時局如此,國勢如此,若仍以不練之兵,有限之餉,士無實學,工無良師,強弱相形,貧富懸絕,豈真能制梃以撻堅甲利兵乎?

朕惟國是不定,則號令不行,極其流弊,必至門戶紛爭,互相水火,徙蹈宋明積習,於國政毫無裨益,即以中國大經大法而論,五帝三王,不相沿襲,譬之冬裘夏葛,勢不兩存,用特明白宣示,中外大小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發憤為雄,以聖賢義理之學植其根本,又須博采各學之切於時務者,實力講求,以掃空疏迂謬之弊,專心致志,精益求精,毋徒襲其皮毛,毋競騰其口說,務求化無用為有用,以成通經濟變之才。

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應首先舉辦,著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會同妥速議奏,所有翰林院編檢,各部院司員,各門侍衛、候補候選道府州縣以下各官,大員子弟,八旗世襲,各武職後裔,其願入學堂者,均准入學肄習,以期人才輩出,共濟時艱,不得敷衍因循,徇私援引,致負朝廷誥誡之至意,將此通諭知之。

上引詔書中,最緊要的一句話,只是「以聖賢義理之學植其根本,又須博采各學之切於時務者,實力講求,以掃空疏迂謬之弊」,無形中宣告了八股文的死刑。相應而興的唯一具體之舉,即為首先舉辦規模龐大的京師大學堂。翁同龢日記中「御書某某官應准入學」之「某某」,自應是「翰林」二字。

這段日記,在翁晚年必有刪改,如國是詔,在前一天即已擬就,張謇自訂年譜明白記載:

二十二日,見翁尚書所擬變法論旨。為翁尚書擬大學堂辦法。

然則翁同龢何以於廿三日書「退擬旨一道」?此由於慈禧雖已完全歸政,但根據楊深秀、徐致靖所主張的「守舊圖新」的原則而定「國是」,到底是一件至大之事,理當陳明太后;而「國是」如此以定,慈禧亦無反對之理,因於廿三日「奉慈諭」後宣示,翁同龢當然不能明言,未奉慈諭以前,即已定局。

於此可知,雖在四月廿二日,慈禧已催促德宗照規制補榮祿為大學士,並升剛毅為協辦,準備接收翁同龢的權力。但慈禧此時,尚未完全決定逐翁;及至由此後三天事態的演變顯示,翁同龢如仍在朝,將被張蔭桓、康有為利用為出頭的工具,因而乃有四月廿七日的劇變。

自四月廿四日至廿六日,這三天發生何事?且看翁同龢所記:

廿四日:是日見起,上欲於宮內見外使,臣以為不可,頗被詰責。又以張蔭桓被劾,疑臣與彼有隙,欲臣推重力保之,臣據理力陳,不敢阿附也。語特長不悉記。……

散時先傳旨告奕劻,又赴張蔭桓處,商宮內進見事,臣期期知其不可也。

廿五日:徐致靖封奏,保康有為、張元濟、黃遵憲、譚嗣同、梁啟超。……訪樵野,傳旨仍在宮中見洋人,又問寶星。值其赴總署,因詣署與談。

廿六日:奏對畢,因將張侍郎請給寶星語代奏,聲明只代奏,不敢代請,上曰:「張某可賞一等第三寶星。」

「喜極」之後

四月二十五日另用小字記徐致靖封奏:保康有為、張元濟、黃遵憲、譚嗣同、梁啟超。此一奏摺為翁同龢被逐的一個決定性的因素。今發其覆,須先引康有為自敘,其自編年譜云:

(四月)二十五日忽為徐學士薦備顧問,奉旨茲於二十八日預備召見;二十七日詣頤和園,宿戶部公所。

二十八日早入朝房,遇榮祿謝恩,同對,與談變法事。榮入對,即面劾吾辯言亂政矣。吾入對……

照此記載,是個別召見,即所謂「獨對」;康有為謂「同對」,乃新進之士不諳朝廷體制,因而誤書。據康自記,獨對逾十刻之久。退出後,遇李鴻章因蒙賞寶星謝恩,與軍機同起,將其見聞告康有為。康自記云:

李合肥……對我嘆惜,謂榮祿既在上面前劾我,又告剛毅,上欲賞官勿予,當予微差以抑之。上問樞臣以位置吾時,廖仲山(壽恒)將欲言賞五品鄉,而剛毅班在前,請令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蓋欲以屈辱我也。

此記可信。凡特旨召見而奏對稱旨,欲用其人而一時無適當之缺可補者,皆視其原來的品秩身分,賞之五品「京堂」。康有為原為工部主事,應賞五品京官。至於總理衙門章京,與軍機章京相同,皆為「司官級」的「差使」,此所以康有為謂為「欲屈辱我」。

翁同龢之所以必須在召見康有為的前一天被逐,就是為了不使康有為得重用。廿八日如翁同龢仍在,則為軍機處實際上的領袖,軍機處規制,雖每天同班晉見,雁行斜跪,但奏對時,只有領班一人發言,偶然的情況是,皇帝指名垂詢,或領班指名答奏,至於越次陳述,向所不許。如四月廿八日翁同龢仍在,康有為必得五品卿;這也就是慈禧必須在前一日逐去翁同龢,讓剛毅在榮祿指揮之下,對德宗發生阻攔作用的一個關鍵性因素。

四月廿七日是翁同龢的生日。其時久旱,而是日「丑初微雨、既而潺潺」,因喜而不寐,在他只以為天象下應人事,有昭蘇之望,那知全不是這回事。

那知「喜而不寐」以後,竟是軍機叫起時,為「中官止而勿入」。接著便有一道上諭:

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翁同龢,近來辦事都未允洽,以致眾情不服,屢經有人參奏,且每於召對時,諮詢之事,任意可否,喜怒無常,詞色漸露,實屬狂妄任性,斷難勝樞機之任。本應查明究辦,予以重懲;姑念其在毓慶宮行走有年,不加嚴譴,翁同龢著即開缺回籍,以示保全,特諭。

這道上諭是德宗召見軍機以前即寫就的硃諭,因而可以斷定前一天下午,或當日清晨,慈禧、德宗母子之間,有一場嚴重的「談判」。慈禧的條件是:如仍欲用翁同龢,將恢復訓政,亦即是取消歸政的諾言;否則罷黜翁同龢,且為防備尾大不掉起見,太后須保有用大臣的監督權。

兩者擇一,德宗挑取了後者。問題是慈禧用甚麼理由來說服德宗作此選擇?且看硃諭中所透露的消息。

第一、所謂「每於召對時,諮詢之事,任意可否,喜怒無常」,確有實證;但「詞色漸露」則多少是誣罔之詞。慈禧必引張居正之於明神宗的情況為言;而且推想有「有我聽政,翁某伎倆不能出我手掌;現既歸政,我無從控制,不能放心」之類的話。

第二、如謂「詞色漸露,實屬狂妄任性」,則為主觀的判斷,抽象事物,如何「查明究辦」?既云「查明究辦」,且須「予以重懲」,則必有具體的重大罪行;因而又可判斷,慈禧必提出翁同龢受賄一事,縱無確實證據,但既有人參奏,自應查辦,只要有此一道「查明」的上諭,翁同龢即不能不出軍機,且戶部尚書一職,亦不能不先解決,以防其湮沒證據。這樣處置,對翁同龢的傷害,非「開缺回籍」可比;德宗雖能信任翁同龢不致成張居正第二,但難保翁同龢的家屬或門下無代為受賄之事,更難防榮祿及「眾情不服」的人,設計陷害翁同龢。所謂「以示保全」實在也是良心話。

同時又有兩道硃諭,及一道軍機處的廷寄:命直隸總督王文韶迅即來京陛見,以榮祿暫置直督。

兩道硃諭,一道是五品以上官員升級,二品以上中外大員補缺,均應具表向太后謝恩,既須謝恩,便可召見,此為監督用人之一法。

另一道是命宗人府毋庸保薦近支王、貝勒出洋遊歷。這是糾正德宗西化的傾向。

旦夕之間,榮枯頓異,翁同龢真有黃粱一夢之感。是日日記:

起下,中官傳翁某勿入,同人入,余獨坐看雨,檢點官事五匣,交蘇拉英海。

此已自知必被黜,所以將經手未了事項,裝匣交蘇拉。進退不失大臣之體,畢竟讀書人。續記:

一時許,同人退,恭讀硃諭……臣感激涕零,自省罪狀如此,而聖恩於全,所謂生死而肉白骨也。隨即趨出至公所小憇,同人退甚遲,除授亦甚夥也。章京李玉坡、王嘉禾來,玉坡代撰謝摺,余改數語,交南屋蘇拉遞。剛、錢、廖三公皆來,余衣冠詣之處辭行。張樵野來。晚與三公痛談,明日須磕頭,姑留一宿。城中有信來往。

有剛毅在座,而猶痛談,此老殊不曉事。但當時利害衝突,恩怨糾結,孰痛孰快,本亦難明。八十餘年後作一回顧,則脈絡因果,成敗得失,歷歷分明,可為析述如下:

一、由甲午至戊戌,五年之間,凡滿清開國兩百餘年的積弊,盡皆暴露。非經一番大滌蕩,不能振衰起敝,此為德宗、翁同龢、張蔭桓一致的感想。

二、但翁、張的方法、步驟上,大不相同。翁主緩進,且不以西化為然;而張蔭桓則主激進,且必陳說東西洋各國君主,如何勵精圖治,但得大權在握,放手辦去,早則三、五年,遲亦不過十載,必能見效。此說足以歆動德宗。康有為必是張蔭桓所薦,只是張蔭桓勸德宗變法,由於㊀本身非正途出身,資望不孚;㊁翁同龢以帝師而掌樞,倘不得其同意,不能成一事,所以非力勸德宗施以歷力,與之同流不可。

三、慈禧對翁同龢惡感不深;內務府及中官則以翁在內廷多年,總有情分,不致於必欲去之而後快。但有張蔭桓在內,情況就不同了。

四、張蔭桓跟以李蓮英為首的「宦官集團」,關係一直不好,及至招待亨利親王改用西餐,且由其家廚入宮承辦國宴,這在「宦官集團」及內務府看來,簡直就是公然造反。因為這一來等於否定了內務府職掌皇家家務的法定權利。他們對張蔭桓的背景、路線摸得很清楚,德宗信用不疑;翁同龢與張雖有不協之象,但張可利用德宗予翁以壓力,來作他的擋箭牌。因此要對付張蔭桓,首先就要去掉他的這塊擋箭牌。加以德宗個人似亦忒嫌急進,慈禧不免亦有疑懼,必須設法阻止德宗西化的傾向,此又以促使張蔭桓自知收歛,勿加慫恿為前提,逐翁師傅實有對張蔭桓警告的作用在內。慈禧畢竟是識人的,張蔭桓是可用之材,尚不忍摒棄。

如上分析,可知其時康有為尚不夠資格上煩慈憂,否則慈禎亦必迫使德宗取消翌日召見康有為的上諭,至於翁、張的怨家,是很明白的:

翁同龢:榮祿、李鴻章、剛毅。

張蔭桓:宦官集團、內務府,以徐桐為首,包括親貴在內的守舊頑固派。

張蔭桓的怨家多,但不如榮祿的力量大。榮祿既欲逐翁,而欲逐張者已深知非先逐翁不可。於是翁同龢乃成眾矢之的。

當然,最大的關鍵,還在慈禧太后認為翁同龢當政,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同時德宗的信任亦已大不如前──如果德宗仍然認為翁師傅能輔佐他成為有為之主,情形又不同了。

恩怨說榮張

翁同龢被黜後,最值得注意的是兩個人的動態與反應。一是榮祿,一是張蔭桓。先談後者:

翁同龢日記:

五月初三日:樵野來,盛伯義來,同坐,談至亥初。

五月初八日:樵野來,告初云與軍機同見,上以胡孚宸參摺示之,仍斥得賄二百六十萬,與余平分,蒙諭竭力當差。又云:是口軍機見東朝起,極嚴,以為當辦,廖公力求始罷。又云:先傳英年將張某圍拿,既而無事,皆初六日事也,余漫漫應之而已。

觀初八日所記,話不投機的情狀如見,事實上初五、初六兩日之事,翁同龢自有所聞,初六日記:「來問行期者紛紛,以書告胡雲楣(橘芬,蘆漢路總辦,其時天津至永定門外馬家堡一段已通)不能即行之故」,就因為有胡孚宸的參摺,尚未發落,須俟後命。是則張蔭桓於理於情,不能不作一番解釋,但以心虛之故,言語支離,大失常態。至查抄之事,據張蔭桓向「驛舍探幽錄」作者王慶保、賈景自述,大致如此:

五月初五日,慈禧先密召內務府大臣英年,令其傳知步軍統領崇禮,說「張蔭桓有查辦事件,著其預備,」因而外間傳出風聲,說張蔭桓將被抄家。

其後,慈禧在頤和園召見慶王、廖壽恒、剛毅,說近日張蔭桓頗為擅專,參奏者甚多,問諸有所見聞否?廖壽恒回奏:「總理衙門所稱能辦事者,惟張蔭桓一人,實亦非他不可。」

慈禧大怒責問:「如你所說,張蔭桓死了怎麼辦?」諸臣見太后盛怒,惟有碰頭而已。少頃,慈禧又言:「我亦知道張蔭桓頗能辦事:我要問的是,究竟有沒有擅專的形跡?」廖壽恒便說:「張蔭桓在總理衙門辦事,有與同官商議者,亦有一人專主者,因為他所識洋人很多,交涉密議,行蹤詭密,旁人不得而知。」

於是慈禧向德宗交代:「張蔭桓遇事擅專,皇帝明天叫起,可嚴加申飭,讓他知道警戒。」

當天下午,廖壽恒因事訪張,談到當日上午召見的情形,表示很替他耽心。於是張蔭桓問:「剛子良曾代我說話否?」廖壽恒答說:「他亦很說了些話。」事實上剛毅並未開口,廖壽恒一上來便碰了大釘子,連慶王都不說話,他自然更不敢開口,張蔭桓因而意甚不平。

第二天張蔭桓至軍機處,慶王告訴他:「昨日之事甚險。」並將參張蔭桓擅專、營私各摺相示,看「謗書盈篋」,張蔭桓如此表示:「萬一聖怒難回,惟有請皇上罷斥查辦;再上摺申辯。」

叫起時,同見者五人,慶王、廖壽恆、剛毅,以及初入軍機的王文韶。

張蔭桓自敘云:

時王文韶初入軍機,班在第四,連余五人同入。當聞太監傳語:「張大人墊子在南邊。」余跪聆皇上諭云:「奏參各摺,爾看見否?」余奏對云:「臣已看過,臣在總理衙門,某事係與某人商識,某事係同某人會辦,均可查考。惟某條約係臣一人專主,然亦眾所共知,並未專擅。」皇上因向廖壽恆云:「爾昨日對太后所言,今日何不陳說?」廖壽恆奏對云:「昨日太后詢問臣等,對以張蔭桓在衙門辦事,有與同官商議者,亦有一人專主者,係屬實在,臣不敢欺。」皇上又問剛毅等:「爾有何言?」剛毅等惟只碰頭,皇上略諭慶邸云:「傳知張蔭桓,不必憂慮著急,仍令好好辦事。」剛毅因接口傳諭云:「有恩旨,令張蔭桓改過自新改過自新。」余聞之愈覺憤懣,意謂本自無過,何云自新?故當時並未碰頭謝恩。

如上所述,可以推斷,張蔭桓由匯豐借款中所得「好處」,必曾分潤慶王,故一力護持。由其問廖壽恆:「剛子良曾代我說話否?」則剛毅亦曾利益均沾。故以後剛毅當面偽傳聖旨,張蔭桓「愈贊憤懣」。其實此正剛毅暗中相助,因為其時慈禧既已密令崇禮,預備查抄張家;且張蔭桓是日見起後至戶部,至總署,皆有人以此事相詢,可以推知,慈禧因已承諾大權由帝自主,故雖有此意,而必俟德宗召見後有譴責之語,方可繼以行動。不意德宗竟降溫諭,如為慈禧所知,必大不悅,則張蔭桓禍仍不免。剛毅故意「接口傳諭」云云,是打算著必有人口奏慈禧:「皇上未辦張蔭桓,不過已令其改過自新。」則慈禧不致過怒,張蔭桓亦可苟安。

關於匯豐借款事,張蔭桓有詳細敘述,其中又牽涉到盛宣懷「買空賣空」為張蔭桓拆穿一節,可知張蔭桓之被參,實為眾矢所集。據張言,為償日本第二批款,原已由李鴻章「向俄使訂密約,許借二千餘萬」。張以為「二千餘萬只敷目前用,若得五千萬,可並三批一次償,既省償息,又可省日軍駐華旅費」。翁同龢深以為然,而李鴻章深以為難。

張蔭桓敘述此段情事,殊有不盡不實之處,當時李鴻章之為難,在於英國借款條件極優,俄國須法國財團支持,不可能照英國的條件承貸,因有英俄兩國分借之議;但俄國借款的目的在「索利益」。利益既得,則不必再談借款。此事為李鴻章與張蔭桓的一筆骯髒交易,即張助李達成俄占旅大的目的;而李勸俄勿堅持借款,由張蔭桓與赫德進行英商匯豐銀行借款,俾獲回扣,而英款條件,已與初議大相逕庭,毫無優惠之可言。翁同龢於此竟無一言之詰,是則後來之蒙謗,實咎由自取。

至於盛宣懷一段插曲,據張蔭桓自敘如此:

斯時又有盛宣懷在上海與洋商立草約云:可借五千萬,由上海中國官銀行擔保,電致常熟、合肥。二人得電喜甚,謂可有著。我笑謂曰:「此必無之事也。盛所開之官銀行,成本只數百萬,尚不敷借款數年息,何能擔保五千萬鉅款?」同人竟不深信,後果子虛烏有。

所謂「中國官銀行」係王慶保等誤記。盛宣懷於光緒二十三年在上海所開辦者,為「中國通商銀行」,為國人自創銀行之鼻祖,資本五百萬兩,實收半數,以二百五十萬兩的資本,且為新創銀行,信用尚未建立,何能擔保五千萬的借款?盛宣懷的手法是,希望取得戶部的授權,然後在上海組織中外銀團聯貸,完全是買空賣空的手法。

張蔭桓又言:

時又有各國圖利商人,紛紛向合肥等處承攬,均無實際,而期限更迫,同人又請我向日使議緩期。日使初許電商政府,後因借款無著,頓反前言,事更急;我不得已,始創債總稅務司赫德籌商款,以應急需。議定,以鹽、貨各釐(稅)作抵,當將戶部暨總署各案,查交赫稅務司收執。此事雖我一人主持,然在危急,他人無策,我不能再不出頭,乃事後謗興,咸謂我專擅營私。我何辯哉?

此雖是張蔭桓片面之詞,但足證翁同龢的清白。

至於榮祿對翁同龢的態度,是可想而知的,一定會在私人交情上有所表現。翁同龢五月初二日記:

榮仲華遣人致書,厚贐卻之。

至五月初四日,終於接受了:

榮仲華又專使來贐,受之。答書。

「致書」與「答書」皆為虛情假意,可想而知,翁同龢自南歸後,與榮祿不通音問,等於絕交。二十六年七月廿一日記:

見初四日許景澄、袁昶正法之諭,謂其語多離間,有不忍言者。又報傳洋兵撲楊村、榮祿陣亡,十四日事,未知確否。胸中埂塞,竟夕不寐。

此為許聚澄、袁昶,而非關懷榮祿。故知誤傳後,並無任何海外東坡之謠的記載。榮祿歿於二十九年三月十四,翁同龢十六日閱報始知,其日記云:

報導榮仲華於十四辰刻長逝,為之於邑,吾故人也!原壤登木,醒人不絕,其平生可不論矣。

禮記「檀弓」下:「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人助之沐槨;原壤登木(而歌)曰:『久矣,予之不托於音也。』」翁同龢僅責榮祿無禮,自是恕道,但曾結金蘭之契,而於榮身後無一詩一聯之唁,積怨之深,可想而知。

大臣之風

翁同龢的大臣之風,顯於被黜以後。至少就表面來看,雍容自在,毫無怨望;料理雜務,一如平日之仔細負責。四月廿八日記云:

午正二刻駕出,余急趨赴宮門,在道右磕頭。上回顧無言,臣亦黯然如夢,遂行。……南書房王監齎到端陽例賞紗葛,余告以已出軍機,不敢領。對曰:「奉旨仍賞。」余告以此須原銜具摺,恐不便。伊曰:「當具摺,因此,故太監自送。」酬以二金,並以一切內廷開發付之。函仲山商酌,吾欲令同事諸公代陳,較具摺為妥。

守禮安分是翁同龢的第一長處,但守禮安分者每短於應急濟變之才,時勢所趨,甲午以後,莫知其然而然地用其短,此真清祚不永的氣數使然了。

五月十三日離京,為生平第一次乘火車。日記云:

寅初起,盥洗告辭祠堂,並北向叩頭。寅正一刻乘轎出前門、永定門,回首觚稜,能無依戀。六刻抵馬家堡,門人送者庚辰黃紹曾、于式枚、龐劬庵、丁象震、何乃瑩、楊福臻;壬辰譚啟瑞、劉燕翼、劉福姚;乙酉張謇、朝殿劉樹屏等約四五十人,此不過就所記者言之耳。最奇者湖南衡州夏生,年廿餘,投一紙自稱「曰笙」,向余揮涕曰:「吾為天下,非為公也。」卯正十分揖別登車,長驅飈發,平生奇遇矣。

翁同龢兩典會試,光緒六年庚辰,十八年壬辰;廿一年乙酉則為殿試讀卷官,識拔張謇。所謂「朝殿等約四五十人」,指朝考、殿試等門生而言。

次日在天津時,酬酢極繁,日記中最可注意者為:

袁慰亭來函,令其戚祝廷琛來見,贈厚贐,即覆書交祝君,告以斷不受也。

榮祿此時以直督北洋大臣駐天津,竟未相見,亦未通問,而在小站練兵的袁世凱,忽專函厚贐,此必出於榮祿的授意;否則袁世凱決不敢與「府主」的政敵通款曲。翁同龢「告以斷不受」,除了因為與袁世凱是泛泛之交以外,亦由於有榮祿的關係在內。

船到上海,所受的禮遇,又過於天津。上海道蔡鈞謁見,日記中特註:「花衣」。花衣即蟒袍,在京惟有大慶典時,始著蟒袍,共七天,稱為「花衣期」;何以蔡鈞見翁同龢亦著「花衣」?或者為「補服」的誤記。但不論如何,現任道員以公服來見罷黜者,在翁同龢總是件值得安慰的事。

五月十九日抵常熟,次日先謁墓始還家,日記云:

由南門赴西山,六刻抵墓次,伏哭畢,默省獲保首領,從先人於地下,幸矣!又省所以靖獻吾君者,皆堯舜之道,無骯髒之詞,尚不致貽羞先人也。

翁同龢初回家鄉,亦如歸田的大老那樣,成了地方上紳士的領袖,常熟、昭文兩縣,凡有公益事項,譬如辦平糴等等,都要登門來跟他商量。這年旱荒,縣官祈雨,亦要請他主持;翁同龢以「部民」自居,在城隍廟只肯陪祭。但亦因為如此,愈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