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所载一十馀案。最多所发明。乃治病求于本之切要者也。故冠于初卷。以为子弟之楷式。

每案临病撮药之际。匆匆手录。敢不饰文辞。今皆依旧案中首尾。有同方者。有换方至三五次者。可以见其前后缓急之法。

案中某人州里姓字。或录或否。望问之间。不遑详录也。

每剂所用药品。生半夏汤洗七次也。生橘皮去白不炒。生黄耆生附子生川乌头生南星之类。皆不煨熟也。川芎酒炒。麻黄不去根节者。欲缓其性也。瓜蒌带壳粗锉炒过。盖取速入于肺也。

药剂分量。皆用国秤也。卷尾所载独立老人用药方。亦同于此。古方分铢稍异者。乃录于每药下。使以知各有所取用焉。

卷末所附独立老人用药方。乃吾翁所受于老人者也。脉论精当。可以为医则矣。故附之。独立者。闽人也。从某禅师东来。寓于长崎。通素灵及本草。善医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