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有五味宜忌
岐伯曰:木生酸,火生苦,土生甘,金生辛,水生咸。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耎。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此五味各有所利。四时五脏,病随所宜也。
五欲 肝欲酸,心欲苦,脾欲甘,肺欲辛,肾欲咸。此五味合五脏之气也。
五宜 青色宜酸,肝病宜食酸;赤色宜苦,心病宜食苦;黄色宜甘,脾病宜食甘;白色宜辛,肺病宜食辛;黑色宜咸,肾病宜食咸。此五色合五味,以配五脏之所宜者也。
五禁 肝病禁辛,宜食甘;心病禁咸,宜食酸;脾病禁酸,宜食咸;肺病禁苦,宜食酸;肾病禁甘,宜食辛。时珍曰:五欲者,五味入胃,喜归本脏。有余之病,宜本味通之。五禁者,五脏不足之病,畏其所胜,而宜其所不胜也。
五走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多食令人癃。酸气涩收,胞得酸而缩卷,故水道不通也。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多食令人变呕。苦入下脘,三焦皆闭,故变呕也。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多食令人悗心。甘气柔润,胃柔则缓,缓则虫动,故悗心也。辛走气,气病毋多食辛,多食令人洞心。辛走上焦,与气俱行,入留心下,故洞心也。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多食令人渴。血与咸相得则凝,则胃汁注之,故咽路焦而舌本干也。
五伤 酸伤筋,辛胜酸。苦伤气,咸胜苦。甘伤肉,酸胜甘。辛伤皮毛,苦胜辛。咸伤血,甘胜咸。
五过 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肉胝伤䐢而唇揭。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厚,皮槁而毛拔。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平,骨痛而发落。筋脉沮绝,精神乃失,筋急而爪枯。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心气抑,脉凝滞而变色。
时珍曰:五走五伤者,本脏之味自伤也,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也。五过者,本脏之味,伐其所胜也,即脏气偏胜也。
药有补泻
肝苦急(血燥故急),急食甘以缓之。肝欲散(木喜条达),急食辛以散之,以辛补之(以散为补),以酸泻之(以敛为泻)。 心苦缓(缓则散逸),急食酸以收之。心欲耎,急食咸以耎之,以咸补之(按:水能克火,然心以下交于肾为补,取即济之义也),以甘泻之。 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脾欲缓(舒和),急食甘以缓之,以甘补之,以苦泻之。 肺苦气上逆(火旺克金),急食苦以泻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以酸补之,以辛泄之。 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肾欲坚(坚固则无狂荡之患),急食苦以坚之,以苦补之,以咸泻之。此五味与五脏补泻之义也。
药有升降浮沉
味薄者升 甘平,辛平,辛微温,微苦平之药是也。
气薄者降 甘寒,甘凉,甘淡寒凉,酸温,酸平,咸平之药是也。
气厚者浮 甘热,辛热之药是也。
味厚者沉 苦寒,咸寒之药是也。
气味平者 兼四气四味,甘平,甘温,甘凉,甘辛平,甘微苦平之药是也。
李时珍曰:酸咸无升,甘辛无降,寒无浮,热无沉,其性然也。而升者引之以咸寒,则沉而直达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则浮而上至巅顶。此非窥天地之奥,而达造化之权者,不能至此。且一物之中,有根升稍降,生升熟降,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药有君臣佐使
岐伯曰: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 张元素曰:为君者,最多。为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药之于证,所主同者,则各等分,或云力大者为君。 李东垣曰:凡药之所用,皆以气味为主。补泻在味,随时换气。主病为君,假令治风,防风为君。治寒,附子为君。治湿,防已为君。治上焦热,黄芩为君。中焦热,黄连为君。兼见何证,以佐使药分治之。此制方之要也。
药有根茎花实苗皮骨肉
元素曰:凡药根之在土中者,中半已上,气脉之上行也,以生苗者为根。中半以下,气脉之下行也,以入土者为稍。病在中焦与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稍。根升稍降,人之身半已上,天之阳也,用头。中焦,用身。身半已下,地之阴也,用稍。虽一药,而根稍各别。用之或差,服亦咸效。 药之为枝者,达四肢。为皮者,达皮肤。为心为干者,内行藏府。质之轻者,上入心肺。重者,下入肝肾。中空者,发表。内实者,攻裡。枯燥者,入气分。润泽者,入血分。此上下内外,各以其类相从也。
时珍曰:草木有单使一件者,如羌活之根,木通之茎,款冬之花,葶历之实,败酱之苗,大青之叶,大腹之皮,郁李之核,蘖木之皮,沉香之莭,苏木之肌,胡桐之泪,龙脑之膏是也。有兼用者,远志、小草、蜀漆、常山之类是也。有全用者,枸杞甘菊之类是也。有一物两用者,当归头尾,麻黄根莭,赤白伏苓,牛膝春夏用苗,秋冬用根之类是也。羽毛鳞介,玉石水火之属,往往皆然,不可一律论也。
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当用相须相使者良,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
弘景曰:古方用药,亦有相恶相反者并用,乃不为害,非妙达精微者,不知此理。又如半夏有毒,须用生姜,取其相畏相制也。 宗奭曰:牛黄恶龙骨,而龙骨得牛黄尤良,此因其制伏故也。 东垣曰:防风能制黄耆,黄耆得防风,其功愈大,乃相畏相使也。
时珍曰:药有七情。独行者,单方,不用辅也。相须者,同类不可离也,如人参、甘草、黄蘖、知母之类。相使者,我之佐使也。相恶者,夺我之能也。相畏者,受彼之制也。相反者,两不相合也。相杀者,制彼之毒也。古方多有用相恶相反者,盖相须相使同用者,帝道也。相畏相杀同用者,王道也。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经有权,在用者识悟尔。
药有土地所出真伪新陈
宗奭曰:凡用药,必须择土地所宜者为真。如上党人参,川西当归,齐州半夏,华州细辛,东壁土,冬月灰,半天河水,热汤,浆水之类,其物至微,其用至广,盖亦有理,若不推究厥理,治病徒费其功。
杲曰:凡诸草木昆虫,产之有地;根叶花实,採之有时。失其地,则性味少異;失其时,则气味不全。又况新陈之不同,精粗之不等。倘不择而用之,其不效者,医之过也。 陶隐居《本草》言:狼毒、只实、橘皮、半夏、麻黄、吴茱萸,皆须陈久者良,其余须精新也。然大黄、木贼、荆芥、芫花,槐花之类,宜陈久,不独六陈也。
药有宣通补洩轻重涩滑燥湿十种
宣剂 徐之才曰:宣可去壅,生姜、橘皮之属是也。 杲曰:感六滛之邪,欲传入里,三阴实而不受,逆于胸中,天分气分,窒塞不通,而或哕或呕,所谓壅也。三阴者,脾也。故必破气药,如姜、橘、藿香、半夏之类,泻其壅塞。 从正曰:仲景言:春病在头,大法宜吐,是宣剂,即涌剂也。凡风癎,中风,胸中诸实痰饮,寒结胸中,热郁,上而不下,久则嗽喘满胀,水肿之病生焉,非宣剂,莫能愈也。吐中有汗,如引涎追泪嚏鼻,凡上行者,皆吐法也。 时珍曰:壅者,塞也。宣者,布也,散也。郁塞之病,不升不降,传化失常。或郁久生病,或病久生郁,必药以宣布敷散之,不独涌越为宣也。是以气郁有余,则香附、抚芎之属以开之;不足,则补中益气以运之。火郁,微则山巵、青黛以散之,甚则升阳觧肌以发之。湿郁,微则苍术、白芷之属以燥之,甚则风药以胜之。痰郁,微则南星、橘皮之属以化之,甚则瓜蒂、黎芦之属以涌之。血郁,微则桃仁、红花以行之,甚则或吐或利以逐之。食郁,微则山查、神曲以消之,甚则上涌下利以去之。皆宣剂也。
通剂 之才曰:通可去滞,通草、防己之属是也。 完素曰:留而不行,必通以行之。如水病为痰澼之类,以木通、防己之属攻其内,则留者行也。滑石、伏苓、芫花、甘遂、大戟、牵牛之类是也。 从正曰:通者,流通也。前后不得溲便,宜木通、海金沙、琥珀、大黄之属通之。痺痛郁滞,经隧不利,亦宜通之。 时珍曰:滞,留滞也。湿热之邪,留于气分,而为痛痺癃闭者,宜淡味之药,上助肺气,下降通其小便。而洩气中之滞,木通、猪苓之类是也。湿热之邪,留于血分,而为痺痛肿注,二便不通者,宜苦寒之药下引,通其前后,而洩血中之滞,防己之类是也。《经》曰:味薄者通,故淡味之药,谓之通剂。
补剂 之才曰:补可去弱,人参、羊肉之属是也。 杲曰:人参,甘温,能补气虚;羊肉,甘热,能补血虚。羊肉补形,人参补气,凡气味与二药同者,皆是也。 时珍曰:《经》云: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形不足者,补之以气。又云:虚则补其母,生姜之辛补肝,炒盐之咸补心,甘草之甘补脾,五味子之酸补肺,黄蘖之苦补肾。又如伏神之补心气,生地黄之补心血,人参之补脾气,白芍药之补脾血,黄耆之补肺气,阿胶之补肺血,杜仲之补肾气,熟地黄之补肾血,芎之补肝气,当归之补肝血之类,皆补剂也,不特人参、羊肉为补。
洩剂 之才曰:洩可去闭,葶苈、大黄之属是也。 东垣曰:葶历,苦寒,气味俱厚,不减大黄,能洩肺中之闭,又泄大肠。大黄,走而不守,能洩血闭,肠胃渣秽之物。一洩气闭,利小便;一洩血闭,利大便。凡与二药同者皆然。 从正曰:实则泻之,诸痛为实,痛随利减,芒硝、大黄、牵牛、甘遂、巴豆之属,皆泻剂也。其催生下乳,磨积逐水,破经泄气,凡下行者,皆下法也。 时珍曰:去闭当作去实。《经》云:实则泻之,实则泻其子,是矣。五脏五味皆有泻,不独葶苈、大黄也。肝实,泻以芍药之酸。心实,泻以甘草之甘。脾实,泻以黄连之苦;肺实,泻以石膏之辛;肾实,泻以泽泻之咸是矣。
轻剂 之才曰:轻可去实,麻黄、葛根之属是也。 从正曰:风寒之邪,始客皮肤,头痛身热,宜觧其表。《内经》所谓轻而扬之也。痈疽疥痤,俱宜觧表,汗以泄之,毒以薰之,皆轻剂也。凡薰洗蒸灸,熨烙刺砭,导引按摩,皆汗法也。 时珍曰:当作轻可去闭,有表闭、裡闭、上闭、下闭。表闭者,风寒伤营,腠理闭密,阳气拂郁,不能外出,而为发热恶寒,头痛脊强诸病,宜轻扬之剂,发其汗,而表自觧也。里闭者,火热郁抑,津液不行,皮肤干闭,而为肌热烦热,头痛目肿,昏瞀疮疡诸病,宜轻扬之剂,以觧其肌,而火自散也。上闭有二:一则外寒内热,上焦气闭,发为咽喉闭痛之证,宜辛凉之剂,以扬散之,则闭自开;一则饮食寒冷,抑遏阳气在下,发为胸膈痞满闭塞之证,宜扬其清而抑其浊,则痞自泰也。下闭亦有二:有阳气陷下,发为里急后重,数至圊而不行之证,但升其阳而大便自顺,所谓下者举之也。有躁热伤肺,金气膹郁,窍闭于上,而膀胱闭于下,为小便不利之证,以升麻之类,探而吐之,上窍通而小便自利矣,所谓病在下,取之上也。
重剂 之才曰:重可取怯,磁石、铁粉之属是也。 时珍曰:重剂凡四:有惊则气乱,而魂气飞扬,如丧神守者。有怒则气逆,而肝火激烈,病狂善怒者,并铁粉、雄黄之类,以平其肝。有神不守舍,而多惊健忘,迷惑不宁者,宜朱砂、紫石英之类,以镇其心。有恐则气下,精志失守而畏,如人将捕者,宜磁石、沉香之类,以安其肾。大抵重剂,压浮火而坠痰涎,不独治怯也。故诸风掉眩,及惊癎痰喘之病,吐逆不止,反胃之病,皆浮火痰涎为害,俱宜重剂以坠之。
滑剂 之才曰:滑可去著,冬葵子、榆白皮之属是也。 完素曰:涩则气著,必滑剂以利之,滑能养窍,故润利也。 从正曰:大便燥结,宜麻仁、郁李之类。淋沥,宜葵子、滑石之类。前后不通,两阴俱闭也,名曰三焦约。约者,束也。宜先以滑剂润养其燥,然后攻之。 时珍曰:著者,有形之邪,留著于经络脏腑之间也,便尿浊带,痰涎胞胎,痈肿之类是矣,皆宜滑药以引去其留著之物,此与木通、猪苓,通以去滞,相类而不同。木通、猪苓,淡洩之物,去湿热无形之邪。葵子、榆皮,甘滑之类,去湿热有形之邪,故彼曰滞,此曰著也。大便涩者,波稜、牵牛之属;小便涩者,车前、榆皮之属。精窍涩者,黄蘖、葵花之属;胞胎涩者,黄葵子、王不留行之属。引痰涎自小便去者,则半夏、伏苓之属。引疮毒自小便去者,则五叶藤、萱草根之属,皆滑剂也。半夏、南星,皆辛而涎滑,能洩湿气,通大便。盖辛能润,能走气,能化液也。或以为燥物,谬矣。湿去则土燥,非二物性燥者也。
涩剂 之才曰:涩可去脱,牡蛎、龙骨之属是也。 完素曰:滑则气脱,如开阳洞泄,便溺遗失之类,必涩剂以收敛之。 从正曰:寝汗不禁,涩以麻黄根、防风。滑泄不已,涩以豆蔻、枯矾、木贼、罂粟壳。喘嗽上奔,涩以乌梅、诃子。凡酸味同乎涩者,收敛之义也。然此种皆宜先攻其本,而后收之可也。 时珍曰:脱者,气脱也,血脱也,精脱也,神脱也。脱则散而不收,故用酸涩温平之药,以敛其耗散。汗多亡阳,精滑不禁,泄利不止,大便不固,小便自遗,久嗽亡津,皆气脱也。下血不止,崩中暴下,诸大亡血,皆血脱也。牡蛎、龙骨、海螵蛸、五倍子、五味子、乌梅、榴皮、诃黎勒、罂粟壳、莲房、椶灰、赤石脂、麻黄根之类,皆涩药也。气脱兼以气药,血脱兼以血药,及兼气药。气者,血之帅也。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此神脱也。非涩药所能收也。
燥剂 之才曰:燥可去湿,桑白皮、赤小豆之属是也。 完素曰:湿气滛胜,肿满脾湿,必燥剂以除之,桑皮之属。湿胜于上,以苦吐之,以淡渗之,是也。 时珍曰:湿有外感,有内伤。外感之湿,雨露岚雾,地气水湿,袭于皮肉筋骨,经络之间。内伤之湿,生于水饮酒食,及脾弱肾强,固不可一例言也。故风药可以胜湿,燥药可以除湿,淡药可以渗湿。洩小便,可以引湿。利大便,可以逐湿。吐痰涎,可以祛湿。湿而有热,苦寒之剂燥之。湿而有寒,辛热之剂燥之,不独桑皮、小豆为燥剂也。湿去则燥,故谓之燥。
润剂 之才曰:湿可去枯,白石英、紫石英之属是也。 完素曰:津耗为枯,五脏痿弱,荣卫涸流,必湿剂以润之。 时珍曰:湿剂当作润剂。枯者,燥也,阳明燥金之化,秋令也。风热怫甚,则血液枯涸,而为燥病。上燥则渴,下燥则结,筋燥则强,皮燥则揭,肉燥则裂,骨燥则枯,肺燥则痿,肾燥则消,凡麻仁、阿胶之属,皆润剂也。养血,则当归、地黄之属。生津,则麦门冬、栝楼根之属。益精,则苁蓉、枸杞之属。若但以石英为润药,则偏矣。
凡药色青,味酸,气臊,性属木者,皆入足厥阴肝、足少阳胆经。 色赤,味苦,气焦,性属火者,皆入手少阴心、手太阳小肠经。 色黄,味甘,气香,性属土者,皆入足太阴脾、足阳明胃经。 色白,味辛,气腥,性属金者,皆入手太阴肺、手阳明大肠经。 色黑,味咸,气腐,性属水者,皆入足少阴肾、足太阳膀胱经。 十二经中,惟手厥阴心包、手少阳三焦经,无所主,其经通行于足厥阴、少阳。厥阴主血,诸药入肝经血分者,并入心包。少阳主气,诸药入胆经气分者,并入三焦。命门相火,散行于胆、三焦、心包络,故入命门者,并入三焦。此诸药入诸经之部分也。
药之为物,各有形性气质。其入诸经,有因形相类者,如连翘似心而入心,荔枝核似睾丸而入肾之类。有因性相从者,如属木者肝,属水者入肾,润者走血分,燥者入气分,本天者亲上,本地者亲下之类。有因气相求者,如气香入脾,气焦入心之类。有因质相同者,如药之头入头,干入身,枝入肢,皮行皮。又如红花、苏木汁,似血而入血之类。自然之理,可以意得也。
药有以形名者,人参、狗脊之类是也。有以色名者,黄连、黑参之类是也。有以气名者,豨莶、香需之类是也。有以味名者,甘草、苦参之类是也。有以质名者,石膏、石脂、归身、归尾之类是也。有以时名者,夏枯、款冬之类是也。有以能名者,何首乌、骨碎补之类是也。
药有因其性为用者,有因其所胜而为制者,有气同则相求者,有气相尅则相制者,有气有余而补不足者,有气相感而以意使者,有质同而性異者,有名異而实同者。故蛇之性上窜而引药,蝉之性外脱而退翳,虻饮血而用以治血,鼠善穿而用以治漏,所谓因其性而为用者如此。弩牙速产,以机发而不括也,杵糠下噎,以杵筑下也,所谓因其用而为使者如此。浮萍不沉水,可以胜酒;独活不摇风,可以治风,所谓因其所胜而为制也如此。麻木壳而治风,豆水壳而治水,所谓气相同则相求者如此。牛土畜,乳可以止渴疾;豕水畜,心可以镇恍惚,所谓因其气相克则相制也如此。熊肉振羸,兔肝明视,所谓其气有余补不足也如此。鲤之治水,骛之利水,所谓因其气相感则以意使者如此。蜜成于蜂,蜜温而蜂寒;油生于麻,麻温而油寒,兹同质而異性也。蘼芜生于芎,蓬虆生于覆盆,兹名異而实同者也。如此之类,不可胜举。又有法象毛羽之类,生于阳而属于阴;鳞甲之类,生于阴而属于阳。空青法木,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色赤而主心;云母法金,色白而主肺;磁石法水,色黑而主肾;黄石脂法土,色黄而主脾,故触类而长之,莫不有自然之理也。
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 华佗曰:汤可以荡涤脏腑,开通经络,调品阴阳。丸可以逐风冷,破坚积,进饮食。散可以去风寒暑湿之邪,散五脏之结伏,开肠利胃。 杲曰:汤者,荡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丸者,缓也,舒缓而治之也。凡治至高之病,加酒煎;去湿,以生姜;补元气,以大枣;发散风寒,以葱白;去膈上痰,以蜜。细末者,不循经络,止去胃中及脏腑之积。气味厚者,白汤调;气味薄者,煎之,和渣服。去下部之痰,其丸极大而光且圆,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极小。稠面糊,取其迟化,直至中下,或酒或醋,取其散之义也。凡半夏、南星,欲去湿者,以姜汁稀糊,取其易化也。水浸宿炊饼,又易化。滴水丸,又易化。炼蜜丸者,取其迟化而气循经络也。蜡丸,取其难化而旋旋取效,或毒药不伤脾胃也。 元素曰:病在头面及皮肤者,药须酒炒;在咽下脐上者,酒洗之;在下者,生用。寒药须酒浸曝干,恐伤胃也。当归酒浸,助发散之用也。 嘉谟曰:制药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火制四,煅、炮、炙、炒也。水制三,渍、泡、洗也。水火共制二,蒸、煮是也。酒制升提;姜制发散;入盐,走肾而软坚;用醋,注肝而住痛;童便制,除劣性而降下;米泔制,去燥性而和中;乳制,润枯生血;蜜制,甘缓益元;陈壁土制,窃真气,骤补中焦;麦麸皮制,抑酷性,勿伤上膈。乌豆汤,甘草汤,清曝并觧毒,致令平和。羊酥油、猪脂油,涂烧咸渗骨,容易脆断。去穰者,免胀;抽心者,除烦。大概具陈,初学熟玩。 之才曰:汤中用酒,须临熟时下之。 孟诜曰:凡服百药,忌食其心,心有毒也。 时珍曰:凡诸草木药,及滋补药,并忌铁器,金性尅木之生发气,肝肾受伤也,惟宜铜刀竹刀修治乃佳。且亦有忌铜器者,宜用银器瓦罐为妙。
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弘景曰:今药中单行一两种有毒,只如巴豆、甘遂、将军,不可便令尽剂。如《经》所云: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细麻;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小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大豆;六物一毒,服六丸如梧子;从此至十,皆以梧子为类。其中又有轻重,且如狼毒、钩吻,岂如附子、芫花辈耶?此类皆须量宜。 宗奭曰:须有此例,更合论人之老少虚实,病之新久深浅,药之多毒少毒,斟量之,不可执为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