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象考

占《周易》者以辞为先。然辞往往与我不亲,则察象为最要矣。象者,《易》之本。文、孔以前之辞俱亡,不可得见。今存者只《周易》。然《周易》之辞,无一非察象得来,乃文王、孔子所以示学者以学《易》之端绪,非谓其包蕴尽于是也。故夫学筮者,于各卦义象,须将古昔先儒以次所发明而推演者荟萃之,记录之,然后能应用而不穷。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乾为天,首,圜,君,父,金,玉,寒,冰,大赤,良马,老马,瘠马,驳马,木果,龙,直,衣,言。与震重。

坎为水,豕,耳,沟渎,隐伏,矫 ,弓轮,加忧,心病,耳痛,血卦,赤,美脊马,中心马,下首马,薄蹄马,曳马,月,盗,坚心木,宫,栋,丛棘,狐,蒺藜,桎梏,险,棺椁,管辂语。志,法,律,酒,夜,中男,多眚车,众。见《左传注》。

艮为山,狗,或作拘,非。手,径路,小石,门阙,阍寺,指,鼠,黔喙之属,坚多节木,鼻,虎,狐,背,皮,尾,宗庙,小子,僮仆,城,狼,鬼冥门,言,见《左传》杜注。少男,果蓏。

震为雷,龙,与乾重。足,玄黄,旉,又作专,静也。大涂,决躁,苍筤竹,萑苇,善鸣马, 足马,作足马,的颡,反生稼,健,与乾重。蕃鲜,玉,与乾重。鹄,鼓,侯,主,兄,夫,言,行,乐,出,作,麋鹿,喜笑,车,木,诸侯,长男。

巽为风,鸡,股,木,与震重,盖皆取五行。长女,绳直,工,白,长,高,进退,不果,臭,或作嗅。寡发人,广颡人,白眼人,近利市三倍,躁卦,杨,鹳,妻,处,随,鱼,号,包,杞,白茅。

离为火,雉,目,日,君,从日得象。电,中女,甲胄,戈兵,大腹人,乾卦,乾音干,取干燥义。鳖,蟹,蠃,蚌,龟,科上槁木,牝牛,飞鸟,隼,鹤,矢,黄牛,文明,昼,斧,鸟,诸侯。上二象皆《左传》。

坤为地,母,腹,牛,布,釜,吝啬,均,子母牛,大舆,众,文,炳,黑地,帛,裳,黄,牝,方,邑,臣,民,土,国,顺,师,马,见左注。兕虎。

兑为泽,口,羊,少女,巫,口舌,毁折,附决,刚卤地,妾,为羔,辅颊,妹,孔穴,刑人,小,虎,郭璞每以兑为虎。言,柝,马重绩以兑为柝。鸡,管辂云鸡者兑之畜。丧车。管辂语。

以上诸象,皆筮易之最要,而复者颇多。如乾为言,艮、震、兑皆为言,自以震、兑义为长。乾、震皆为龙,艮、兑皆为虎,坎、艮皆为狐,坤、震皆为车,义似兼胜。乾、坤、坎、震皆有马,其专属者则为乾,余皆取马之动作。至坎、坤皆为众,则坤义胜。乾、震皆为玉,则乾义胜。乾、震皆为健,亦乾义胜。遇卦取象,须择其亲于我且为古人所常用者用以推测,庶几必验。余屡试不爽。若夫卦象与所筮疏,则不可悖理强推以冀其验也。兹将最要而古人习用者择出,以备用时有所遵循。

乾为天、君、父、金、玉、马、龙、健。凡《易》辞多取刚健义,而原本于天。

坎为盗、险、陷、隐伏、月、中男。凡《易》辞取义皆用坎险、坎陷,而原本于水。

艮为止、门庭、少男、虎、鼠、鼻。凡《易》辞多取艮止及门庭义,而原本于山。

震为动、龙、长男、言、车、马、钟、鼓、足。凡《易》辞多取震动义,而原本于雷。

巽为顺、长女、鸡、长、寡发、入。凡《易》辞多取顺入义,而原本于风。

离为日、文明、君、电、兵甲、目、雉、中女。凡《易》辞多取文明义,而原本于火。

坤为母、土、腹、文、牛、布帛、大舆、众、顺、臣、民、马、国。凡《易》辞多取坤顺安贞之义,而原本于地。

兑为口舌、少女、言、毁折、羊、说。凡《易》辞多取兑说义,而原本于泽。占者以毁折、口舌二义为最验。

右所举卦象,凡熟于《易》辞,及常研览古人筮案者,某卦宜取某象,遇之自有主张,而不至靡所适从。又筮时可随便取象,不泥古人。如郭璞以震为藻盘,以兑为虎。袁杞山以震为杯,以艮为覆杯。皆遇物取象,为《易》所无,而亦无不中也。

八卦与九宫相配

(附后天卦配《河图》数、后天卦配《洛书》数、先天卦配《洛书》数)

按:古人筮案,往往能推得物数。如郭璞筮得铜铎六枚,自注云用坎数六也。是即以卦配九宫推也。惟是八卦有先后天,今将古人所习用之后天配河洛数列后。

一六为水居北,当坎位。三八为木居东,当震、巽位。二七为火居南,当离位。四九为金居西,为兑、乾位。五十为土居中,当坤、艮,而偏王于丑未之交。右后天卦配《河图》数。

离南数九,坎北数一,震东数三,兑西数七,乾西北数六,巽东南数四,坤西南数二,艮东北数八,中央五。右后天卦配《洛书》数。

然古人间有用先天者,兹将先天卦配《洛书》数附录于后。其配《河图》数用者少,暂缺焉。

乾南九,坤北一,离东三,坎西七,震东北八,巽西南二,艮西北六,兑东南四。

汉人十二辟卦

毛西河云:十二辟卦,十二月卦也。自复至夬而为乾,自姤至剥而为坤。凡十二卦配十二月,每一卦为一月之主。辟者,君也,主也。谓主十二月也。

复,一阳建子,十一月。临,二阳建丑,十二月。泰,三阳建寅,一月。大壮,四阳建卯,二月。夬,五阳建辰,三月。乾,六阳建巳,四月。而阳数已终,所谓阳绝于巳也。

姤,一阴建午,五月。遁,二阴建未,六月。否,三阴建申,七月。观,四阴建酉,八月。剥,五阴建戌,九月。坤,六阴建亥,十月。而阴数已终,所谓阴绝于亥也。

按:临主十二月,而《易·临》卦卦辞云:“至于八月有凶。”毛西河谓:观主八月,而《临》卦亦云“八月者”,临观同体,只正倒之分耳。

八卦五行

乾、兑金。震、巽木。坤、艮土。离火。坎水。

八卦方位

先天卦:乾南,坤北。离东,坎西。震东北,巽西南。艮西北,兑东南。

先天卦凡相对者,皆相交。不惟八卦交,即圆图之六十四卦,亦无一爻不交。以相对为体者也。

后天卦:离南,坎北。震东,兑西。艮东北,坤西南。乾西北,巽东南。

后天卦凡相次者,皆相生。离火生坤土,坤土生兑乾金,兑乾金生坎水。水润艮土,而生震巽之木。木生火。以相生为用者也。

后儒讲汉《易》者,否认先天方位。谓后天方位《易》有明文,先天无明文。然“天地定位”,若如后天一在西北,一在西南,位如何定?“山泽通气”,一在正西,一在东北,气如何通?“雷风相薄”,一在正东,一在东南,面不相对,如何相薄?任讲汉《易》者之百方斡旋,总不能自圆其说。则何必守此门户,以自形其短也哉?后儒谓《易》言先天者,只“天地定位”十六语。余谓:《系辞》之首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若如后天方位,尊卑何分?又《说卦》,由“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桡万物者莫疾乎风”起,至“兑为泽”,“为妾,为羊”止,皆以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相次对举。为文皆暗指先天方位,立言与后天绝不相涉也。彼谓无先天方位者,以《易》未明言为护符。岂知《易》之所未明言者多矣,彼何以敢据以解经?如毛西河之解《临》卦八月有凶,云临观同体,十二月辟卦观当八月,故临亦可作八月。此岂《易》之所明言哉?独于先天方位执以为辞?且先天方位,按其所排次序,亦明甚矣。乾坤既言尊卑,当然南北。古人尚右,故次列西北之艮,又次列东北之震,又次列西方之坎,而相对相交之卦随之,又何必明言哉?其明言后天者,因后天方位非八卦本体,恐人不解,故明示人也。

又《左传》成季之生,筮遇离之乾,曰同复于父。是明明以后天之离位,为先天之乾位,故曰“复”。魏管辂曰:辂不解古之圣人,何以处乾位于西北,坤位于西南。夫乾坤者,天地之象。然天地至大,为神明君父,覆载万物,生长无首,何以安处二位,与六卦同列?乾之象,《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夫统者,属也,尊莫大焉。何由有别位也?云云。夫既曰无别位,则其位于南也审矣,是以后天背理矣。又《易》除“帝出乎震”数语言后天外,余乾坤皆对举,皆演先天。其最显著者,为“男女构精”一语。构者,交也。乾坤若不相对,即不相交,何构之有哉?

先天主静,后天主动。先天主体,后天主用。以理揆之,有先天即有后天,非至文王始改八卦方位而有后天也。亦犹有八卦即有六十四卦,非至文王而始重为六十四卦。不信八卦有方位,则可;信后天不信先天,是犹知二五而不知一十也。

然筮易之用,则多就后天方位推,而每多验。以后天,入用位也。

互体

互体者,即所得之卦二至四互某卦,三至五又互某卦也。自春秋时筮人已用之,为筮易者唯一之要术也。

倒体

先天四正之卦,乾坤离坎,正倒视之皆不变。四隅皆变,然究为一体,故筮者亦常以倒体推。如程沙随倒巽为兑,知二僧受杖。袁杞山倒震为艮,知杯在土中是也。事皆见前。

论时日

《易·临》卦:“至于八月有凶。”《复》:“七日来复。”《蛊》:“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巽》:“先庚”、“后庚”。

《左传》于《蛊》卦曰:“岁云秋矣。”闯公射鼠,当八月子日,云时日王相。马重绩谓乾为九、十月之卦。皆时日之义也。若纳甲法,时日尤重。

《易》先甲三日后甲三日解

《易》“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巽·九五》“先庚三日,后庚三日”。自来无确诂。虽以毛西河之善穿凿,亦解之不协。夫《易》言庚、甲,非用以纪年月也。既不用以纪年月,舍五行生克胡能释其义哉?余此书专演卜筮,非以解经。然浏览所及,独于此四语叹古今无能通其义。其晦茫否塞,与用九用六相同。故亦略述其义焉。

蛊上艮下巽,下互大坎,上互大离。艮土也,巽木也,坎水也,离火也。“先甲三日”者,辛、壬、癸也。辛、壬、癸者水也,即内互大坎也。而内卦巽木以水生之,所以救蛊之坏,即所以干蛊也。“后甲三日”者,乙、丙、丁也。乙、丙、丁者火也,即外互大离也。而外卦艮土以火生之,亦所以救蛊之敝,即所以干蛊也。

夫蛊者,坏也,敝也,将终之象也。今内卦巽木当大坎水,水生巽木。故文王察其象而系之曰“先甲三日”,即辛余生壬癸水,水生巽木也。外卦艮土当大离火,火生艮土。故文王又察其象而系之曰“后甲三日”,即乙木生丙丁火,火生艮土也。夫内卦外卦既皆得生,故《彖》曰“终则有始”。言乱之终、治之始也。故初爻至五爻,不曰干蛊,即曰裕蛊也。

先庚三日后庚三日解

巽,顺也,柔也,于五行木也。“先庚三日”者,丁、戊、己也。丁火、戊己土。巽木生火,火生土,乃君子得位,以美利利天下之义。所谓君子以经纶也。“后庚三日”者,辛、壬、癸也。辛金,壬癸水。水生巽木,乃君子得位,宜尚贤能,容纳善类以自助之义。所谓君子以反身修德,求外来之益也。

而独于九五发之者,九五刚健中正,君子得位之象。既得位,当大有为,发于事业。而丁火戊己土者,乃巽木之以次所生者也,故圣人引以为喻。既得位,则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宜引贤以自助。而辛金壬癸水者,则以次生巽木者也,故圣人复引以为喻焉。

论八

《左传》“艮之八”,《国语》“泰之八”、“贞屯悔豫皆八”,杜预韦昭注皆不能自圆其说。杜注“艮之八”云:“《连山》、《归藏》以七八占,故曰‘艮之八’。”然何无言七者?赖史曰“是谓艮之随”,方知五爻皆变,惟六二不变耳。于是后人谓八指六二阴爻言。如是说也,是《连山》、《归藏》不占变,故不曰艮之随,而曰艮之八。凡言八者,皆用归、连占也。然何以公子重耳既占得屯,又变为豫,是明明用《周易》占变矣,而何以亦曰八也?是杜氏之说不可信也。且皆八皆字殊费解。韦昭云:“震两阴爻在贞在悔皆不变,故曰‘皆八’。”推是说也,艮之随,艮六二阴爻在贞在悔皆不变,史何不曰贞艮悔随皆八乎?且屯之豫,屯上六亦不变也,亦八也,胡独于屯六二、六三之不变而谓为八乎?是韦注亦自相牴牾也,不可信也。韦注于泰之八云:“泰无动爻,筮为候,泰三至五震为侯,阴爻不动,其数皆八。”夫泰既不动,则内卦三阳爻皆七也。数爻当自初起,史何不曰泰之七,而必曰泰之八乎?是亦不协也。

又韦必以震之二阴爻不动为八,其他阴爻虽不动不谓八也,与杜注截然不同。盖此等筮法,其亡已久。而《左氏》内外传所纪又止此三起,后人无以会其通,故无从索解耳。

金钱代蓍

揲蓍为占,其法太繁,有不能用于仓卒之时者,故古人以金钱代之。盖自京、郭而已然矣。其法用钱三枚,以字为阴、背为阳。摇之遇三枚皆为背,则为老阳,所得为重,即揲蓍所得之三少也,九也。三枚皆为字,则为老阴,所得为交,即揲蓍所遇之三多也,六也。三枚而两字一背,则为少阳,所得为单,即揲蓍所遇之二多一少也,七也。三枚而两背一字,则为少阴,所得为拆,即揲蓍所遇之二少一多也,八也。以其与揲蓍法合,故用之而亦验。然揲蓍四营皆有所取象,而钱则不能。筮者若非不得已之时,总以揲蓍为愈也。

八卦分宫次序

乾宫:乾为天,天风姤,天山遁,天地否,风地观,山地剥,火地晋,火天大有。

坎宫:坎为水,水泽节,水雷屯,水火既济,泽火革,雷火丰,地火明夷,地水师。

艮宫:艮为山,山火贲,山天大畜,山泽损,火泽睽,天泽履,风泽中孚,风山渐。

震宫:震为雷,雷地豫,雷水解,雷风恒,地风升,水风井,泽风大过,泽雷随。

巽宫:巽为风,风天小畜,风火家人,风雷益,天雷无妄,火雷噬嗑,山雷颐,山风蛊。

离宫:离为火,火山旅,火风鼎,火水未济,山水蒙,风水涣,天水讼,天火同人。

坤宫:坤为地,地雷复,地泽临,地天泰,雷天大壮,泽天夬,水天需,水地比。

兑宫:兑为泽,泽水困,泽地萃,泽山咸,水山蹇,地山谦,雷山小过,雷泽归妹。

凡第二卦由本卦初爻变成,第三卦由本卦二爻变成,第四卦由本卦三爻变成,第五卦由本卦四爻变成,第六卦由本卦五爻变成,第七卦由变成之五爻退后将四爻复变回,第八卦则仍退后将内卦全变。知此,则知纳甲法世爻所在,及游魂、归魂等名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