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卦49)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革”有二义,一、皮革之革;二、变革。制革必治去毛,所以《说文》说:“革,兽皮治去其毛,革更之象。”说改,说变,是从革更义说的。革卦写战争、祭祀、对待战俘,以及长官和士兵关系,谈变与不变的道理。皮革刚好和战争有关系,故说到。从多见词和改、变之义标题。
“巳日乃孚”,“巳”借为祀。祭祀要用人牲,才去捉俘虏。古代战争频频,俘人为奴,抢掠财资。周人说祀日乃俘,即到了祭祀那天才捉俘虏来做人牲。这已有不再频繁杀掠的意思。不过习俗难变,对人牲的改革还不彻底。
“元亨,利贞”和“悔亡”,吉凶相反,应是不同时之占,或表示由吉变凶。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这说的是战争。古代用车战,战马的胸带用黄牛皮革做的最巩固。九三爻的“征凶”,当是因为马胸带没束紧,马跑得不快,征战失败。后来找到原因,把马胸带束了三重三匝,马车飞驰,就胜利了,捉到俘虏。
“革言”借为革靳,《说文》:“靳,当膺也。”闻一多谓:“言读为靳。古音言与斤近,故言声与斤声字每通用,或竟为同字。《论语·乡党篇》:‘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皇疏:‘卿贵不敢和乐接之,宜以谨正相对,故訚訚如也。’《汉书·石奋传》:‘僮仆如也。’注曰:‘读与訚訚同,谨敬之貌也。’《楚辞·九辩》曰:‘猛犬狺狺而迎吠兮。’《说文》曰:‘㹞,犬吠声也。’《玉篇》、《广韵》并㹞狺同。《大师虘豆》曰:‘用 多福,用匄永命。’ 即旂字。《集韵》 与龂同。言之通靳,犹訚之通,狺一作㹞,旂一作 , 一作龂矣。……《周礼·巾车》‘锡樊婴’,郑众曰:‘《士丧礼下篇》曰:‘马缨三就。’礼家说曰:‘缨当胸,以削革为之。三就,三匝三重也。’是缨、靳、当膺、当胸,异名同实。《易》曰‘革靳三就’,正犹《礼》言‘马缨三就’。靳,削革为之,故谓之‘革靳’。”[1] 闻一多之说很对。旂字金文又作 ,可证斤与言,声通互用。这里说战马要用牛革束紧当胸;“三就”,三匝。战争胜利,正可以证明闻一多以言为靳之说的确当。
初爻说“巩用黄牛之革”,九三说“革靳三就”,意思相承。九三之意,革靳三就(三匝)则巩固,说明战争中碰到问题要知机应变。辞避重复而省“巩”字。这是《易》行文之例。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这又是两种改变。
“巳日乃革之”,祭祀的日期要变更。祭祀要卜日,《仪礼·少牢馈食礼》:“日用丁、己。筮旬有(又)一日。筮于庙门之外。……吉,则史韇筮;……若不吉,则及远日,又筮日如初。”筮日不吉又要再筮。“征,吉”,筮而改变了战期,于是征战得胜。
“悔亡”即指筮日不吉,则不作战(或者打了败仗)。后来捉到俘虏,了解敌情,于是改变命令,可以打。这是不因筮日不吉而不战。作战日期可以改,因为战争要按情况而改变。
以上说战争日期有可变和应变的,不能胶执。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虎变”、“豹变”,象虎豹一样发威发火。动辄咆吼,这没有好处。在作战上,未必有得(“未占有孚”),而且要打败仗(“征,凶”)。《孙子·计篇》说:“兵者,诡道也。……怒而挠之。”杜牧注:“大将刚戾者,可激之令怒,则逞志快意,志气挠乱,不顾本谋也。”大人君子易怒,正易为对方所利用。《孙子·谋攻篇》又说:“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为将忿急,硬叫士卒如蚁一样登城,死伤很多也不能攻拔。这还是士卒用命而不免于失败,更何况君子发火,小人也变脸(“革面”)反抗,不听命令,其失败是必然的。这是批评那些大人君子易于发火的话。
“居贞吉”,是战争的反面,属于附载。
“革”,变。事物是变化无穷并非固定的,作者认识到事物变化之理。损、益二卦谈事物要按具体情况而分别处理和对立转变。革卦专谈变,以战争为例。战争要懂得变,后世的《孙子》更发挥得精辟:“故其战胜不复,而应形于无穷。”“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虚实篇》)但《易》也说到有不能变的——统帅不能变脸发火,发火则失败。
鼎(卦50)
鼎,元吉。亨。
鼎,饮食器。鼎卦因饮食器而谈饮食和与饮食有关之事。从内容和多见词标题。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脚是走路的。看到鼎足折断倒翻,象占是否利于出行?这可能是个即将出门做生意的贵族商人。事实上后来他做生意“得妾以(与)其子”,得到了奴隶。
奴隶起先是来源于战争俘虏,后来是商人贩卖。战俘多从事于农业劳动生产,也有做家庭奴隶的。如解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为)小人”,是劳动生产者。家人上九“有孚威如”,就是战俘做家庭奴隶。奴隶还有一个来源,是高利贷剥削。这一种多数是家庭奴隶,即“臣”、“妾”。遯九三“畜臣妾吉”,损上九“得臣无家”,便是这种奴隶,但不大清楚是怎样“得”的。这里“得妾以(与)其子”就比较明白,是由于货币债务剥削,还不起债务而以妻儿顶债为奴的。随卦的“小子”,当也是负债者卖出为奴的儿子。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这说的鼎是饮食器。贵族对人说:“鼎里煮好了食物,可惜我的妻子病了,不能来跟我一同吃。”《尔雅·释诂》:“仇,匹也。”这里指妻子。“即”,《说文》:“就食也。”古文字象对食形。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鼎耳革”,鼎耳坏了。尤其是陶鼎,耳小易坏。鼎耳坏了,象占出门打猎是否有阻碍呢?“行”,按下文指打猎。“其”,将。出门将有不利吗?看看天气,正在下雨,是打猎倒霉的日子。还不知要下多少天雨。打不到禽兽,家里有些肥雉鸡肉,得留下来,不要吃光。这跟“噬嗑”说吃腊肉、干胏是一样的经验,即打猎不能常有所得。依靠这个经验,“终吉”。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餗”即粥。《说文》鬻的重文作餗,“陈留谓 为鬻”。马融训 ,郑玄训菜,粥有加菜的。鬻从鬲,鬲,鼎属;鬲身连足,鼎先制身,后安足。足高便于烹饪,但易坏。“形渥”,郑玄“渥”作剭,虞翻作刑剭,“大刑也”(《集解》)。虞说是。奴隶偶不小心,把这个贵族(“公”)的粥覆倒了,便受到大刑。贵族就是这样残暴的,正如在无妄六三一样。这是奴隶社会的现实。恩格斯说:“家庭这一词……它在罗马人中间,当初完全不是用于夫妻及其子女,只是用于奴隶罢了。”“这种组织(家长制家庭)底首长,乃是妻子及若干奴隶底领主。在罗马人的父权制下,他对他们握有生死之权。”[2] 家长对妻及子女握有生死之权,对奴隶就更用不说了。中国的贵族没有两样。奴隶偶犯小错,施加大刑,在那时代并不足以怪。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由于陶鼎的耳脆小易坏,试图改用铜制,可以结实些。“黄耳”,铜耳。“金”也是铜;“铉”,关鼎盖的杠子,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即扃或鼏。鼏,正字;扃,假借字;铉,音近义同字。冖,象鼎上的横杠。耳用铜,铉也用铜。铜铉太重,有时用玉。耳可用铜,实际上铉不必用金、玉,可能只是为装饰而已。殷人有“司母戊”大鼎,重一千四百市斤,形制精致。周人的工业不如殷的发达。
鼎卦内容与噬嗑卦相类。“噬嗑”义为饮食。噬嗑和鼎卦除谈饮食外,也谈奴隶和狩猎。狩猎为了猎取食物,而奴隶则因在饮食事上犯了小错而受大刑,故连带谈到。“噬嗑”说到刑狱,也是由于这个关系。鼎九四因饮食事的小过而受大刑,更可以作为噬嗑说刑狱的说明,否则噬嗑所说就莫明其妙。古今来说《易》者对于噬嗑说刑狱固不明所以,对于鼎九四的“覆餗”、“形渥”,也不得其解。
震(卦51)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震,谈雷电现象和人们对雷电的各种不同认识。以内容和多见词标题。
对雷电有四种不同的认识。卦辞说三种,初九说第四种。下文再分别描写这四种人,并解说雷电的自然现象。
“震来虩虩”是第一种人,听闻雷声就很害怕。“虩虩”也作愬愬(履九四:“履虎尾,愬愬。”声通),恐惧貌,和现在说哆嗦同。
“笑言哑哑”是第二种人,根本不理会雷声,谈笑自若,呵呵大笑,因为他别有所想,心不在焉,听而不闻。
“震惊百里,不丧匕鬯”是第三种人,雷声响得很大,他却很镇静,手里拿着一勺子(“匕”)酒(“鬯”),一点没有洒出来。从鬯酒看,这是祭司,大宗伯、太宰、祝史之类的官,也即和掌天文的是同僚。《周礼·大宗伯》:“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莅玉鬯,省牲镬……”《周语·周语》:“有神降于莘……王使太宰忌父帅傅氏及祝、史奉牺牲、玉鬯往献焉。”祝史之流有天文知识,《易》作者正是这类人,所以同样有这种知识,所以能写出震这样有科学精神的卦。
但在这方面,古今说《易》者却不懂,把具有科学意义的卦,通通误解了。《彖》:“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象传》于初九爻辞不明其意,照抄《彖传》。高亨也不懂,说卦辞的“震来虩虩,笑言哑哑”八字是“涉初九爻辞而衍”,并列举四证,证明八字为“衍”文。《彖》把贞兆词“亨”连“震”一起解,故说“致福”(这是《彖》一贯的误解)。高亨则训“亨”为祭享之享,以此为证据之一。他们不知“亨”为贞兆,不连上下文读。“亨”,除萃卦辞的“亨,王假有庙”外,一般在卦辞都不训享。这两句在卦辞为平列式,说的是两种人,是两句独立的句子。初九爻辞是一句有转折的复句,说的是一种人前后不同的转变。有个“后”字,说明起先是那样,后来是这样。语法不同,意义有别。《象传》不明,误抄《彖传》,更不能用来作为卦辞是“衍”文之证。明明有个“后”字,足见两者不同,怎能合而为一,说前者是“衍”文呢?《彖》说什么“致福”、“有则”、“惊远惧迩”,均谬。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这是第四种人,他起先闻雷害怕,后来不怕了。这“笑言哑哑”,并不是第二种人,而是借来说明不怕之意。第二种人之所以不怕,是因别有注意,而第四种人却是由于经验积累,认识提高,所以不怕。他也笑言哑哑,笑的是自己过去怕雷的愚蠢,现在听闻雷声已谈笑自如,不怕了。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六五:震往来厉,意无丧,有事?
这说的是第二种人,是商人。“震来厉”,雷电很危险,非常骇人。但商人不以雷雨为可怕,在这时候,他担心的是他的货物。左思右想,考虑自己的货物会不会损坏,会不会因此亏本。“亿”,测度。“贝”,货币。他很焦急,赶快往市场跑去。爬山越岭,不怕艰险。“跻”,登。“九陵”,山名。陕西、西北高原,以陵为地名的不少。九陵是山,陕西左冯翊谷口有九嵕山,《汉书·地理志》也叫九崇。嵕、峻、崇,都是高义。九陵、九嵕相近。古代市场设在高地山城里。《周礼·天官》内宰:“凡建国,佐后立市,设其次。”《考工记》也有相类说法。
九陵是市场所在。雷厉雨暴,山高路滑,跑得很辛苦,心里就想:算了,不用赶了,七天内一定把钱捞回来。
有时“震往来厉”,雷电在空中横来闪去,太危险。他不爬山了,但心里总惦着,睡不着觉,不断地想(意与亿,义同换辞。也可说意比亿想的更多),一会儿想,可能不会有损失,一会儿想,可能有事故发生吧?他关心的是钱,大雷大雨他不怕。故卦辞说他能“笑言哑哑”,跟第一种人相反。二、五爻描写他的活动,说明他唯利是图。《易》这样描写,是讥刺那些“如贾三倍,君子是识”(《诗·瞻卬》)的贵族商人们的。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这即初九说的第四种人。“苏苏”,疑惧不安也(《释文》)。起先听到雷声就疑惧不安,不知怎样好。后来,他多次在雷电时小心行走(“行”,慢慢地走,即小心谨慎),没有灾祸。由于这样的经验和观察,从此,他就不怕了。他是由迷信经过实际经验和观察而提高认识的人。
九四:震遂泥。
“遂”通队,即坠。家人六二:“无攸遂。”即无所坠失。《说文》:“队,从高陨也。”《荀子·天论》“星遂木鸣”,即星坠。这里形象地描写雷电的自然现象。天空的电和地面接触,通向地里去,就好象雷电从天上坠落到泥里去。这是最危险的现象。雷电总是通过地面最高的东西通向地里去,所以往往把高树和房屋烧毁。如果在田野里有人行走或劳作,刚好碰上,人就会被烧死。《竹书纪年》记商王武乙三十五年“王畋于河渭,大雷震死”,《左传》僖公十五年“震夷伯之庙”,即毙人毁屋之事。作者对雷电的自然现象作了两种说明:“震往来厉”、“震遂泥”。以后一种最重要,故特别标出。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这爻辞前半说的是第三种人。
“索索”,郑玄注:“犹缩缩,足不正也。”缩缩即《论语·乡党》“足蹜蹜如有循”之蹜蹜,端庄谨慎的神态。脚步小,好象有所限制要遵循走。蹜蹜的反面是高视阔步。“矍矍”从瞿,《说文》:“瞿,鹰隼之视也。”鹰隼之视,看得远而准。就是说,这种人有眼光,看得远,看得准,行动却谨慎小心。知道雷电有危险性,所以他不象商人的盲动冒险。行动谨慎,态度镇定。
“征,凶”,是说在雷电时候走路是凶险的,会被震死。
爻辞的后半,又说第一种人。
“震不于其躬,于其邻”,的确有雷震死人的事。有一个人,雷电没打着他,却打死了他的邻人。他本人没有什么问题,于是认为那个邻近的亲戚大概做了坏事吧! “言”借为愆,罪过。“婚媾”,亲戚。闻一多说:“古言婚媾犹今言亲戚。《贩叔多父盘》曰:‘使利于辟王……倗友、兄弟、诸子、婚媾,无不喜。’《克盨》曰:‘唯用献于师尹、倗友、婚媾。’……《左传》昭二十五年子大叔曰:‘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亚,以象天明。’‘无咎’承上‘震不于其躬’言之,‘婚媾有言(愆)’承‘于其邻’言之,是婚媾即邻,邻亦亲也。”[3] 王充《论衡·雷虚篇》说,世俗以为雷电杀人是因为人“有阴过”。这是古昔的迷信,故第一种人闻雷声就发抖。
作者讥评第一、二种人而赞同第三、四种,有破除迷信的科学思想。
《说卦》:“震为雷。”这个关于卦象的传统说法,总算说对了。但实际上,也还是不了解的。如关于雷电的自然现象,《易》作了形象的描写——“震遂泥”,雷电坠地之意,很精确,而《象传》则说“未光也”,刚好相反,雷电通到地里去,光得很。王弼注:“处四阴之中,居恐惧之时,为众阴之主,宜勇其身以安于众。若其震也,遂困难矣。”解震为恐惧,遂为就,泥为困难,是丝毫不懂雷电的自然现象的胡说。古人固然不了解,今人高亨知“遂”和队(坠)通,但是他说“震遂泥者,巨雷作,人惊而陨落于泥中也”(《周易古经今注》),还是不明雷电现象。
震卦不但对雷电现象作科学的叙说,更着重分析人们对于雷电的不同看法和行动反应。这表现出作者具有科学分析和批判精神。震和艮,是《周易》中具有科学思想的两个卦,一说天文,一谈医学。天文和医学,在我国是最先发展的科学。天文历法的产生和发展,跟社会物质生活和生产有密切关系。农业生产需要懂得天气的变化、四季的循环等知识。《尚书·尧典》中,首先说“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又说鸟兽何时孳乳,何时换毛,何时羽毛长得好,这跟狩猎有关。商代历法已相当进步。月分大小,年有平闰(初置闰于年终为十三月,晚期有年中置闰)。既以月亮圆缺计月,又以季节节气计年,互相配合。这是要经过很长很长时间的观察实验才能得出来的成绩。周人又在这个基础上向前发展。随着生产活动的实践,科学日益发展;而随着科学日益发展,科学性越强,迷信的成分越来越减少,越薄弱。人类的童年是神权时代,思想总是迷信神灵。经过很长时间实践过程,才提高认识,脱离迷信。伟大领袖毛主席说:“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人的认识,主要地依赖于物质的生产活动,逐渐地了解自然的现象、自然的性质、自然的规律性、人和自然的关系;而且经过生产活动,也在各种不同程度上逐渐地认识了人和人的一定的相互关系。”[4] 《周易》作者虽没有生产实践,但可以间接地得到若干知识。他是卜史占人,跟那些掌天文的王官同类。他可从天文家那里得到有关自然现象、自然性质等的学问,这可以使他超脱了对雷电的迷信而具有科学知识。
艮(卦52)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艮,讲注意保护身体的卫生之道,医学知识之卦。“艮”从匕(比)目,集中视力注意之意。没有标题,是为了省文。等于以多见词标题。内容和形式一致。
“艮其背不獲其身”,“獲”是護之讹,形近易讹。《仪礼·大射》“獲者兴”,郑注:“古文獲皆作護。”是其证。这是说,注意背部而不保护全身,即只知局部不知整体。“行其庭不见其人”是比喻语,只有一栋房子却没人住,是没意义的,等于废物。丰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即有美大的房子没人住的可悲事。只知局部不知整体,在医学上是错误的思想(参拙作《周易释例》)。
应该注意,艮的卦爻辞组织,卦辞说全身,爻辞说身体各部,应合看。说各部先要明白作者着重整体观。其次,六爻组织分下中上三部,每部说生理也说心理或思想。这也应把每部连起来,不要孤立看一爻。六爻分叙身体各部,先要有整体观,知道全身的互相联系,才合于医疗的道理。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六爻从下到上,说身体也从脚趾到额头。初、二爻说身下部。脚趾最低最小,但也要注意保护。
“腓”,脚肚子。“随”同隋,肉也。腿肚子的肉是肥满的。腓同肥相通。“拯”,《释文》作承。承,增也。拯、抍、承、升,声义相通。“不拯其隋”,腿肚子不长肉,是病态,心里就不痛快。就是说脚部要注意保护,不要让它有病。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六四:艮其身。无咎。
“限”,腰部(《释文》引马融、郑玄等注)。“夤”即 ,从肉。马融解为夹脊肉,即腰胁部。“列”,裂本字。《说文》:“列,分解也。”“裂其 ”,谓腰胁消瘦,即有病。健康的人,背厚腰圆。腰胁瘦削,是不健康的病态。病使人焦心。“厉”,病。“薰”同熏,熏心,心象烧灼一样痛苦。
“身”指胸腹部(和卦辞之“身”不同)。古文身字象胸腹突出形,妊娠叫有身,指腹部鼓起来。
三、四爻说注意保护腰胁、胸腹,如果有病,心里感到痛苦。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上九:敦艮。吉。
“辅”借为 ,脸部。脸部要注意保护。脸部有张嘴,尤其要注意。说话要讲得有伦有序,不能语无伦次。言为心声,说话表现人的思想。如果这个人尽说坏话,不但是有病,而且就是个坏人。故注意嘴脸,更要注意思想的健康。这说明思想健康和身体健康有密切关系。
“敦”借为耑,声通。指额头,即头的上部。《说文》:“耑,物生之题也。”徐灏《说文注笺》:“耑之言颠也。页部‘题,頟也’。頟亦颠也。”段注:“耑犹头也。”通言,耑为头;分言,耑为额。
五、上爻说注意保护头部。
艮卦讲医学,有三个要点:一、整体观,不仅注意局部,还要注意全身。二、大小各个部位都要注意。三、身心并重,说明生理和心理的关系。
医学在我国科学中发展相当早的。关于神农、黄帝发明医学的传说和作品,出于后人假托,只是说来源很早。挂上他们名字的著作,是春秋战国的作品了。不过医学是人们所急需的,经验积累,医药就可以发明和发展。《孟子·滕文公上》和《国语·楚语》称引傅说的话:“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治剧疾要用猛药。这话是可信的,其中含有不少经验,说明有长时期的经验。甲骨文有好些病名,也证明这一点。春秋战国有不少医术高超的医生和托名神农黄帝的医书。《周礼》的医官分了好几科,可见医学的进步。《易》作者不是医生,“艮”卦却表现出作者深得我国医学传统的精神,可以推知西周末年医学已相当发达。
渐(卦53)
续表
渐。女归吉。利贞。
渐,是作者拟想的所谓福乐或幸福的家庭。家人卦列举了几种家庭。家人六四的“富家”,“富”借为福。但幸福家庭不易说,故列举时先提一下,然后用一个专卦渐来详细说明。凡是内容较复杂,须要详叙的,作者往往用“先简后详”的方式来写(详拙作《周易释例》)。
渐卦有一个特点与别卦不同。作者找不到可作标题的词,特仿效起兴式民歌方式创造“鸿渐于△”的句子置于六爻之首,然后截取“渐”字为标题。“渐”借为 ,进也。进和家庭无关。
“女归吉,”“女归”,嫁女,说家庭,先说嫁女。这是旧筮辞。贞兆“利贞”也是旧筮,但不必连读。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干”,山涧,涧水,最低洼的地方。鸿的飞进从低到高,六爻的排列从下到上,用阶升法排列。“鸿”,水鸟,故先说涧。“小子”,小孩。“厉”,危险。“言”借为 ,篆文言和 音形近易混。《说文》:“ ,语相诃歫也。”小孩不懂事,易到危险地带,或即到涧水玩,这就要有人诃责制止他,才不致陷于灾祸。意思是对小孩要教导,免犯危险,不致错误,也即小孩要有教育之意。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磐”本作般,水涯、崖岸。王引之说:“《史记·孝武纪》、《封禅书》、《汉书·郊祀志》并载武帝诏曰‘鸿渐于般’。孟康注曰:‘般,水涯堆也。’汉诏作般,殆本古文经。般之言泮也,陂也。其状陂陀然高出涯上,因谓之般焉。‘鸿渐于般’,犹曰‘凫鹥在潀’。潀,水外高者也。”(《经义述闻》一)王说是。《诗·凫鹥》“凫鹥在泾”,泾,水波;然后说“在沙”、“在渚”、“在潀”。沙疑为沚,沙,《说文》重文作 ,沚 形近易讹。《易》需九二“需于沙”,沙即沚之讹。沚、渚,洲渚。潀,《广雅·释丘》训厓。厓,水涯;同于此处说般。涯比涧高,故般次于干。
“衎”,《说文》训喜,《尔雅·释诂》训乐。《礼记·檀弓上》“饮食衎尔”郑玄注:“衍尔,自得貌。”衍衎同于衎尔。此言饮食很快乐。意为一个幸福家庭要能丰衣足食。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陆”,高平地,比涯高,故次于般。一个幸福家庭能否保持,重大问题在于有没有敌人侵略。这里说的是有敌人侵略,害得男子要出征在外,回不了家。妇女怀孕,不能好好生养孩子(或因惊惧而流产,或因奔避而死亡,甚至如离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敌人的残暴,残杀小孩。“弃如”是残杀小孩的暴行)。因此,必须保家卫国!必须防御,打倒侵略者!“利御寇”,插叙。不协韵,与六爻协韵不同。“利御寇”补足上文未发之意,而“御寇”是当前的大事。《易》有些大事用连类插叙法,插到别的类事卦中。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木”,山上长的树木。因说建房子用木材,故起兴句用“木”协韵,并与“桷”连说。《诗·采蘩》:“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事”,祭祀之事。用蘩为祭,起兴句子和下文相连。下文“其羽可用为仪”也用这种句式。《诗·甘棠》中,甘棠草与下文盖房子及憩息之义相关。民歌起兴句多有这种方式。
“桷”,《说文》:“榱也。椽方曰桷。”《释文》:“周谓之椽,齐鲁谓之桷。”名称不一,因地而异。但此亦说桷,是周人语,不必齐鲁。椽桷之别,只在椽为圆木,桷为方木,都是盖房子的材料。这是说,幸福家庭要有房子住。得桷,桷已是制为方木的木材,即是准备好盖房子的材料了。“或”在《易》多指贵族,这里说的是贵族家庭。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陵”,山岭。鸿越飞越高了。“胜”,虞翻注:“胜,陵也。”陵用山陵之陵的引申义,陵加,陵侮。《礼记·中庸》:“在上位,不陵下。”陵,欺陵,欺侮。妇人不孕,在阶级社会是会被休弃的。据恩格斯说,在斯巴达,无子女的婚姻可以解除,王后也不例外[5] 。但妇三年不孕,始终没人欺侮陵辱她。这是作者对妇女的同情,认为这才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作者有反陋俗的思想,对妇女不孕问题,他是站在妇女一边的。屯六二:“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字”,乳,妊娠也。说十年乃孕,意为不要因她不孕而离弃她,长期等待吧。这里说始终没人欺陵她,是家庭的幸福。古代说三、九,不是实数,是长期之意。长期不孕而无人欺陵。“终”字也是长期的意义。
上九:鸿渐于陆(阿)。其羽可用为仪。吉。
“陆”是阿之讹,陆和上文犯复,又不协韵。宋范谔昌已知其讹,改为逵。胡瑗、朱熹采其说。顾炎武《日知录》谓逵字不合古韵。江永、王引之、俞樾等都说陆是阿之讹,阿、仪为韵。李光地编《周易折中》改为阿。《诗·皇矣》“我陵我阿”,陵阿相次,可作旁证。《说文》:“阿,大陵也。”“仪”,舞也。《书·益稷》:“凤皇来仪。”古以鸿羽作文舞道具。这是用舞蹈文娱代指家庭的欢乐、幸福。
起兴式民歌有两种方式,一种起兴句和下文毫无关连,许多民歌是这样,《诗经》中的《樛木》、《兔罝》之类是。一种起兴有比拟的意思,和下文有关,所谓“兴而比也”,《关雎》、《螽斯》、《桃夭》之类是。渐六爻之首如“鸿渐于磐”、“鸿渐于陵”是第一类,“鸿渐于木”是第二类。而“其羽可用为仪”,连起兴句说,也可说是第二类。六爻爻辞除“利御寇”外又都协韵,这就是一首诗歌,其为仿效民歌无疑。内容从教育小孩、物质生活,说到文娱,尤以尊重妇女、打破陋俗的思想为最宝贵。又主张“利御寇”,保家卫国。
归妹(卦54)
续表
(1)(2)(3)指原文次序。
归妹。征,凶。无攸利。
归妹,婚姻专卦之一。“归妹”,嫁女。但这里说的是姊妹共夫的婚俗,是群婚遗迹。恩格斯说:“在北美至少有四十个部落中,与长姊结婚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一切姊妹也娶为妻——这是一群姊妹共有丈夫底遗风。”[6] 《书·尧典》:“釐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尧的二女娥皇、女英共嫁于舜的故事,自是姊妹共夫。卦说“帝乙归妹”,是殷末帝乙以女嫁于周文王事。《诗·韩奕》“韩侯娶妻……诸娣从之”,《白虎通义》引《诗》作“姪娣从之”。是宣王时事。到了春秋,仍盛行这种近于姊妹共夫的婚俗,史家叫做“媵”制。《韩奕》传:“诸侯一娶九女,二国媵之。”《公羊传》庄十九年说,诸侯娶一国,别国以姪娣从嫁。媵制通行于鲁、卫、齐、晋、陈、宋、纪、莒、秦等国。如鲁闵公哀姜,娣叔姜(闵二年)。卫庄公厉妫,娣戴妫(隐三年)。诸侯是多妻制,但“媵”与原始社会的姊妹共夫略有不同。原始社会是同氏族部落的姊妹,而媵则是同姓不同国的姪娣,已扩大了。但同时又缩小,因只行于诸侯之间。其他贵族,即使多妻,却不是姊妹共夫。姊妹嫁妆不同,也与原始社会有异。
卦爻辞的“征,凶”、“征,吉”是占行旅,附载,与婚姻无关。贞兆词“无攸利”也是另占。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以”通与。娣,女弟,妹妹。嫁女,姊妹一同出嫁。“跛能履”、“眇能视”,也见于履卦,是梦占,当是婚姻时做的梦。
“利幽人之贞”,履九二“幽人贞吉”,语与此同,但意义有别。《易》有辞同而义异之例。履说的是心胸舒广的人,即使被冤枉入狱,也不忧愁。幽人指囚犯。这里的幽人却指家庭妇女,因为古代妇女被幽禁在家里,跟囚犯一样。恩格斯说,雅典女子深居简出,住在最幽僻的地方,不准见外人,不准随便出门[7] 。观六二:“窥观,利女贞。”因被幽闭,只能窥观。困卦讲刑狱,有两种囚犯。男子入狱为囚犯,当他释放回来,“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六三),因为这个家庭囚犯乘机逃跑了。《诗·关雎》的“窈窕淑女”并不是一般说的那么“幽娴贞静”。照崔述的解释,“窈窕”是“洞穴之深曲者,故字从穴。喻其深居幽遂而不轻得见也”[8] 。这真精于古训,是对古代社会妇女处境的创见。中国古代妇女,比雅典女子当更为深居简出,故叫“幽人”。《易》作者把妇女比同囚犯,并非过当,他确是反映社会现实。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须”借为媭,即女弟。须与娣对文,用换辞法,其义相同。《史记·高后纪》:“太后女弟吕媭。”以媭为名,意为吕妹妹,即太后女弟,不是真名。说者引《楚辞·离骚》女媭,以为女媭是屈原姊,这是一种误解,以为女媭能劝屈原,必是原姊,不过出于推测。疑女媭实是屈原之妹。须,荀爽、陆绩作嬬。嬬,妾也。以地位言,媭是妾,但古代姊妹共夫婚俗是平等的。在同嫁时,并不象后代分为嫡庶的等级。媭只是女弟之义。至《说文》谓“媭,女字也”,就更不对了。后代以字人为嫁,如说嫁女与嫁,不通。《易》言“女子贞不字”,字为妊娠。如说嫁女与嫁,不通。《易》言“女子贞不字”,“字”为妊娠。如说嫁女与娠,就更荒谬。须应读为媭,即女弟。须同于娣,用换辞法,《易》例如此。
“返归以娣”,返归,指被休弃。姊妹同嫁,而被休时也是一同休弃的。如《左传》文公十二年:“杞桓公来朝……且请绝叔姬而无绝昏。公许之。”杜注:“不绝昏,立其娣以为夫人。”照例是同时被休的,故必须另作请求,其娣才能留下。
“归妹愆期,迟归有时”,“愆期”,过了嫁期,因为有所等待。“时”,待也。等候什么?可能等其妹大了同嫁,也可能等待有合意的才嫁。鄂温克人的婚姻,女子有选择的自由。如果她不中意,有三十多岁还不嫁人的。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
“帝乙归妹”,即《诗·大明》所说殷以女嫁于文王。时周已强大,殷周联婚,为周人历史上一件大事,故《易》两次记载。泰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大明》说:“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实际是姊妹共嫁。
“其君”是君夫人。《论语·季氏篇》:“邦君之妻,邦人称之曰君夫人。”“袂”,衣袖,指嫁妆。何以说“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疑古婚俗是这样。《韩奕》说:“韩侯娶妻……诸娣从之,祁祁如云。”祁祁如云,形容嫁妆美盛。这也是说姊的嫁妆不如妹的好。
“月几望”,嫁期在月中。“几”训近。也有说“几”同于既。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据《礼》家说,妇婚后三个月,祭祀时主妇参加做助祭。《仪礼·士昏礼》:“妇入三月,然后祭行。”“妇入三月,乃奠菜。”《特牲馈食礼》“主妇视饎”,郑注:“炊黍稷曰僖。”《少牢馈食礼》:“主妇设黍稷,祭则司马刲羊,司士击豕。”“女承筐”即奉粢米助祭,“士刲羊”即宰羊献牲。但承筐无实,没有黍稷;刲羊无血,不是真羊。这不是事实,而是做梦,是梦占辞。梦境不好,筮占得“无攸利”之兆。一场恶梦,跟上两个美梦相反。
丰(卦55)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丰,行旅、商旅专卦。标题以多见词标。丰与行旅无关,只取形式联系。
“丰”字,《易传》和各家均依字面解为大,独《说文》引《易》作寷,“大屋也”。许慎据孟喜本,比各家为胜。解丰为大是错误的。豐(丰)为寷的假借字,丰应训大屋。
“亨,王假之”,和萃、涣卦的“亨,王假有庙”相同。“亨”,享祀之享。“之”,代名词,指大屋。大屋即庙。如训丰为大,则“王假之”便不明“之”是什么。王弼注:“大而亨者,王之所至。”谓至于大亨,不通。又说:“丰之为义,阐弘微细,通夫隐滞者也。”更加穿凿。六二、九四爻辞“丰其蔀”,王注:“蔀,覆暧,障光明之物也。”又九三“丰其沛”,王注:“沛,幡幔,所以御盛光也。”均误。“丰”在卦爻辞只能解为大屋。
“勿忧”,同于“勿恤”。别卦多说“勿恤”。“宜日中”,谓祭祀宜在日中。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配”,郑玄作妃。配、妃,相通。古书配、妃往往混同,如《诗·皇矣》:“天立厥配。”《释文》:“配,本作妃。”“配主”,女主人。旅人到一个地方借住,招待他的是个女主人。这当是一个寡妇,旅人跟她同居成为夫妇。“旬”借为姰,《说文》:“姰,男女并也。”男女并,是骈居结合。“虽”同唯,句首助词。
过原始社会生活的鄂温克人,婚姻自由,“寡妇再嫁,是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和同情的。鄂温克人认为能为寡妇重新找到一个对象,或是寡妇自己能寻找一个对象,那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9] 。这里说的是同样的风俗。在较早以至奴隶社会,没有象封建社会那样的伦理礼教思想。《诗经》所收,有不少为后代讥为“淫诗”的民歌,可见男女界限不严,可以自由恋爱的。寡妇再嫁当是常事,受舆论支持,故旅人可和女主骈居而“无咎”。
“往有尚”,另一占辞,也可说得到内助。“尚”,助也,行旅得到帮助者。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这三爻先记星占。“丰其蔀”,“其”犹而。房子是大的,但屋顶则用草盖的。“蔀”,郑玄、薛、虞等本作菩,训小席。《说文》有菩无蔀,“菩,草也”。蔀同于菩,用草或草织小席盖的房顶。“沛”,子夏作芾,郑玄作巿。芾是正字,沛、巿是借字。芾也作茇,声通。《说文》:“茇,草根也。”《诗·甘棠》:“召伯所茇。”传:“茇,草舍也。”沛(芾)同于蔀(菩),用换辞法,即草盖的房顶。考古家在陕西半坡村发掘村庄的房子,用草泥土盖的顶[10] 。当即所谓“丰其蔀”、“丰其沛”。草盖的房顶,必定有疏漏,可以见到天。“日中见斗”,斗,北斗,所谓斗,意为大星。沬,《子夏传》作昧,“昧,星之小者”。《释文》又引《字林》:“昧,斗杓后星。”从斗作解,应以《子夏传》所解为当。
白天见到大星、小星,很怪,因作星占。星占之后,筮占行旅,有几种事情发生:
一种情况:“往得疑疾”。“疑疾”,怪病。“疑”或借为痴,疯痴。商人想发财,可能想疯了;或训惑,蛊也训惑,也可能是蛊疾。《左传》昭公元年载晋侯求医于秦,秦伯叫名医医和去看,医和看了,说:“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又说:“淫溺惑乱之所生也。”商人在外会胡搞,有“淫溺惑乱”之行。
另一种情况:“有孚发若”。“孚”,俘虏。“发”借为废,如《墨子·非命上》“废以为刑政”,中篇、下篇废均作发。《诗·驺虞》“一发五豝”,《宾之初筵》“献尔发功”,徐邈并读为废。《庄子·列御寇》:“曾不发药乎?”《释文》:“发,司马本作废。”《国策·齐策》:“王何不废将而击之?”“废将”即发将。废即癈,残废者。《说文》:“癈,固病也。”段注:“癈犹废,固犹锢,如瘖、聋、跛、躃、断者、侏儒,皆是。”这当是商人贩卖奴隶(俘虏),这个奴隶却是残废的。
又一情况:“折其右肱”,跌断了右臂。
以上情况都不好。好的是“遇其夷主”。“夷”,常。遇到常常招待客人的房东,很方便。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来章”犹得璋。益六三之“用圭”即用珪。商人见到一批璋玉,觉得奇货可居,买了。“有庆誉”,商人得璋,可以赚大钱。别人见了,给他庆贺,不绝口称赞“好玉”。在陕西东南有个地方叫蓝田,产玉。周人当是到蓝田买来一批美玉。
玉是贵重的东西。《周礼·春官·典瑞》:“王晋大圭,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祭祀用珪,朝觐、宗遇、会同都执珪璧。位越尊,用的圭越长。《考工记·玉人》:“玉人之事,镇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侯伯的圭七寸。“大圭长三尺”,“土圭长尺有五寸”,这是用来祭祀的。大圭祭天,最长。鼎用玉铉,当然也是长的。玉被认为是祥瑞的东西。人死了下葬也含珪。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屋、家对言,屋,整座房子;家,屋内。考古家发现的草泥土盖的房子,居住面平整光滑,用草泥土和白灰铺成,墙壁涂朱红色。这当即所谓“蔀其家”的房子。但这样的好房子,却长期没人住。窥视它的户内,静悄悄地不见人,而且三年也不见人影了。“阒”,从犬张目在门内,静也。这当是商人久客不归,妻子也跑掉。
丰是商旅行旅卦,有占疾病的,有说遇险被俘的。商人有贪恋在外,不回来的,也有遇险或病死的。豐(寷)是大屋,无疑也是大财产。但马克思说:“要在消费中,生产物才成为实际的生产物。例如一件衣服,由于穿的行为,事实上才成为衣服;一间屋无人居住,事实上就不成为实际的房子。”[11]
旅(卦56)
旅。小亨。旅贞吉。
前一个“旅”字是标题。后一个“旅”字,泛指行旅。旅,行旅商旅专卦。从内容又以多见词标题,内容和形式统一。“小亨”、“贞吉”都是贞兆词。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琐琐”,各家训小。《说文》:“琐,玉声也,从小贝。”以琐琐为小玉声。《诗·节南山》“琐琐姻娅”,毛传:“琐琐,小貌。”但旅小小,义不可通(王弼解为“细小卑贱之貌”,不通)。独马融解琐琐为“疲敝貌”,谓旅时疲敝,胜于各家之说。马融盖以琐琐为委惰。琐、惰,声近。《楚辞·哀时命》“欿愁悴而委惰兮”,王逸注:“委惰,懈倦也。”委惰也作委随,随、惰,声通。枚乘《七发》:“四支(肢)委随,筋骨挺解。”许慎说更确,《说文》:“惢,心疑也。从三心。……读若《易》‘旅琐琐’。”“琐琐”是惢惢的假借,三心二意。徐锴《说文解字系传》:“惢,疑虑不一也。”商人多疑虑,离开旅馆,反而受灾。
“斯其所,取灾”,王弼作一句读,解“斯”为厮,“卑贱劳役”,非是。毛奇龄《仲氏易》说:“斯本作分析解,故《说文》以斯为分,《尔雅》以斯为离。《毛诗》‘斧以斯之’,以斯为析薪之人。考《易》例,凡‘其’字不下百十,俱有实指,如屯之‘屯其膏’,贲之‘贲其趾’,大有之‘匪其彭’,同人之‘乘其墉’……类上下二字皆有实义。”俞樾《群经平议》也认为“斯”应解为析离。“斯其所”,即离开寓所。因为他疑心多,怕旅馆有人对他不利,离开了,反而“取灾”,得祸。“斯其所”承上“旅琐琐”说,和下文九四“得其资斧,我心不快”相类。由于多疑、不快,故离开。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次”,借为肆,商店。《周礼》廛人“掌敛市之次布”,郑司农解“次布”为“列肆之税布”。《大戴礼记·曾子疾病篇》“如入鲍鱼之次”,《文选·辨命论》注引次作肆。这是商人贩卖奴隶(童仆)。他带了钱买了一批奴隶,谁知商店失火,奴隶乘机跑掉。“随”卦说的“系小子,失丈夫”、“系丈夫,失小子”,也即商人贩卖的奴隶逃亡的事。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处”,止,旅馆市场所在地。商人在那里做买卖赚了钱,但钱赚得多,他心里很不安,怕发生事故。巽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是商人在旅馆里发生抢劫,他伏在床下躲过了,钱却被抢了。
“资”,从贝,资财;“斧”,仿农具铸的铜币。货币起先用贝,商业发展了,改用铜币。《说文》:“钱,田器也。”《诗·臣工》“庤乃钱镈”、《良耜》“其镈斯赵”,钱、镈是农具,而铜币也叫钱布,布即镈。布的一种叫“空首布”,象铲子,空首是装柄用。钱布仿农具铸造。斧是生产工具,铜币名资斧,因币形似斧。考古家在洛阳下瑶村发现西周时殷人墓中的铜铲,尺寸、重量均小,当是仿农具铸的铜币,而不是用作耕田的。《国语·周语下》载景王将铸大钱,单穆公说:“古者”铸币,有重有轻。所谓“古者”,至少指西周说。资斧铜币,不用朋贝而用钱。商人住旅馆,不必借住人家。这都说明商业的发展。商人贩卖奴隶也是较后的事,起先是把战争俘虏变为奴隶。
“我”是贵族,周商人都是贵族。《诗·瞻卬》:“如贾三倍,君子是识。”西周晚期这些君子们尽想做生意赚大钱。
六五:射雉,—矢亡,终以誉命。
商人在途中射雉,一箭射中。雉没伤要害,带着箭飞走了。但一箭命中,终有善射之名。“命”,通名,名声。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
此因“旅”的连类,插叙周人历史上一件大事。周太王时,周人被狄(易)人侵迫,从邠迁于岐山下的周原(见大壮:“丧羊于易”),全族变成旅人。这里写迁移时逃跑的狼狈情况。
“鸟焚其巢”,狄人侵迫,周人无家可归,像鸟被烧了巢一样。“先笑”,周人在邠生活得很好;“后号咷”,拖男带女地奔逃,呼号哭泣,非常凄惨。这可见周人伤亡惨重。“丧牛”、“丧羊”(见大壮六五),狄人把牛羊抢光。这写的是敌人烧杀抢掠的情况。辞很简略,但当时的惨状可以概见。
旅卦内容主要说商旅。爻辞前四爻说商旅,六五说射猎,是旅人在途中事。上九记周人被迫迁移,全族成为旅人。这是永不能忘的历史大事,《易》一再记载(另见大壮六五:“丧羊于易”)。这是以类相从的贞事辞,是连类而插叙大事的组织法。
巽(卦57)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巽”,篆文象二人跪在丌(几)上,顺伏之意。《说文》另有 字作 ,“巽从此。阙”。许慎知巽的字源,而不知其义。实则 即巽本字,甲文有 字,象二人同跪。《殷虚文字类编》认为即《说文》之 ,谓疑即古文巽字也。人跪即顺服义,巽训伏、服。伏、服,音义同。
巽,散杂卦,没一定范围。卦的事类不一,而以伏服之义作联系:于人,有使人顺服的武人,有顺服于人的,即被统治者。于事,有商人遇到事故而伏在床下,有田获野兽而驯服之,使变为家畜。
“利有攸往”,商人往外之类。“利见大人”,武人之类。两占当是附载,没有说得明显。占往和大人,多为附载。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九三:频巽,吝。
两种人,两个阶级:“武人”,统治者,他指挥人进退,要怎样就怎样。“频”借为嚬,嚬眉蹙额,巽服于人。
武人,使人顺服的人;频巽,被人屈服,很不甘心,是被统治者。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
“用史巫纷若”,当是闹鬼,用史巫禳灾迁鬼,闹得纷纷乱。史巫是同一类人,《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其祝史陈信于鬼神。”祝史司祭,巫以舞降神,祓除不祥。《周礼·春官》有司巫、男巫、女巫等,巫属下有史。旅馆是会闹鬼的。商人出门会遇到许多事。
旅九四说:“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这里终于还是“丧其资斧”了——在旅馆遇到抢劫,伏在床下,幸免于难,而钱则被抢了。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三品”,三种兽。田猎获兽而在巽卦说,因巽义为服,意为把兽驯服,豢养起来,可成为家畜。牲畜是这样慢慢养起来的。人类积累了长期经验,把野生禽兽驯养为家畜,然后发展为牧畜业。人类文化一步步向前发展、进化。驯养牲畜和发展牧畜,关系于人类文化进展很大。恩格斯说:“野蛮时代底特有要素,便是动物底驯养和繁殖及植物底种植。”“在东半球上,野蛮底中级阶段是从供给乳及肉的动物底驯养开始的,而植物底种植,在这里似乎在这一时期很久还不知道。牲畜底驯养与繁殖及大规模畜群底形成,似乎是使雅利安人与塞姆人和其余的野蛮大众区别开来的原因。”“雅利安和塞姆人底比较顺利的发展,或许应归功于该两人种底丰富的肉乳食物,特别是这种食物对于儿童发育上的优良影响。”[12]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贞事散杂,贞兆又是吉凶不一,与贞事也不相应,当是不同时的占筮汇编,互不相关。“无初有终”不知何指,或指商人,或指牧畜。占日是丁日和癸日,或七日之间。周人多占“七日”。但占日也不知何事,可能指商人来往时间,即“七日来复”(见复卦)。爻辞可能是六次占筮。在爻辞中最难明了的,因它没事类可作联系。
兑(卦58)
兑。亨。利贞。
“兑”是悦、说等字的本字,后代才加心旁、言旁。说、悦,古代也相通。《说文》:“兑,说也。”宋徐锴、清段玉裁、朱骏声等均认为兑应训悦。《庄子·德充符》:“豫通而不失乎兑。”《荀子·修身篇》:“佞兑而不曲。”兑均训悦。兑卦之兑,义为悦。
兑卦以多见词标题。谈国际邦交和平共悦,形式内容一致。
初九:和兑。吉。
首先提出邦交的宗旨,能和平共悦则吉。这是作者的主张和愿望。
恩格斯说:“人口密度底日益增加,迫使他们对内以及对外,世界都不得不更密切团结起来,于是近亲部落底联盟,到处都成为必然的了。”[13] 起先是近亲部落的联盟,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为了保护粮食生产,便和近亲部落的邻人联结,共同防御敌人的抢掠。
到了西周克商以后,周人为宗主国,大封宗室和功臣,以屏藩周室,但周围以至中原内地,仍有各族环绕或杂居,如北狄、鬼方、西戎,东方的淮夷,南方的荆楚等,都威胁着周室的安全。
西周晚期宣王时, 狁打到京都附近,泾水北面。经过几次大战,才把 狁打退。征太原戎、条戎、奔戎都失败。东方的徐夷、南方的荆楚,都蠢蠢欲动。幽王时内忧外患更加严重。王室贵族腐化倾轧,诸侯离心离德,有互相蚕食之势;对王室既不拥护,还要威胁。终于申侯约了犬戎和吕、鄫两国攻周,把幽王杀死。
周室沦亡的危机,作者有预感,故对王室贵族,痛斥那些营私结党的匪人,对诸侯各国,号召“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要求和平共悦,解决国际问题。
九二:孚兑。吉,悔亡。
六三:来兑。凶。
对国际问题的分析,指出有两种国家防碍国际联盟:一种是“孚兑”,以俘人为悦的,近于现在所谓侵略主义者。这种国家虽或一时得意,而终归失败(“吉,悔亡”)。另一种是“来兑”,威迫人来悦己的,近于现在所谓威慑主义者。这种国家没有好下场的(“凶”)。这是有历史证明的,例如夏桀为仍之会,有緍国反对他,桀攻克之。汤欲伐桀,桀怒,起九夷之师。汤谢罪,复入贡职。又如,殷纣侵陵诸侯,周昌、九侯等貌与亲附。结果桀、纣都归灭亡。历史教训,古今一样。作者对野心家提出警告。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商兑”,商谈和平共悦问题,即国际会议。由于有“孚兑”、“来兑”者的破坏,会议不能达成协定。“不宁”犹不悦,不欢而散。
“介疾有喜”,是衬托语,不是筮辞。“介”,小。小病容易医治,很快就好。言外之意,小摩擦好商量,大病则难医治。什么是大病?有“孚兑”、“来兑”之心,是大病,是痼疾,这种大病难医。作者分析出国际问题的症结,探索到野心家的本性。
九五:孚于剥。有厉。
语同于“孚于嘉”(随九五)。“剥”,国名。“孚”,俘虏。照“孚于嘉”的语例,剥国是被人打败,人被俘虏了。“有厉”,情况很严重,很危险。“商兑未宁”,结果发生战争。
上六:引兑。
从“和兑”的愿望出发,可以引导大家走向“和兑”。“引”也可训长,永;或引、弘形近。“引兑”就是永兑、弘兑(参看萃六二的“引吉”)。
《易》作者对邦交问题,一直主张和平相处,反对侵略。如比:“不宁方来,后夫凶。”比六四:“外比之,贞吉。”认为不跟外国联结则凶,跟外国亲比则吉。观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要观察什么国家政治开明,跟她一起在宗主国(王)的领导之下互相合作。
兑卦更全面地讨论邦交联结问题。首先提出和平共悦的宗旨;中间分析国际问题的发生,由于有野心家的侵略和威胁,破坏国际会议,终于发生战争;末了提出用引导方法,以期能够达到和平共悦的目的。
涣(卦59)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涣”,《说文》:“水流散也。”水流散是江河横溢,水流盛大,到处漫开,也就是洪水。“涣”从奂,奂有众多盛大义。《说文》:“奂,一曰大也。”《诗·溱洧》“方涣涣兮”,传:“涣涣,盛也。”《礼记·檀弓》“美哉奂焉”,郑注:“奂,言众多也。”但奂又有美好之意。美、奂同义。《曲礼》“美哉奂焉”,《释文》:“奂,本作焕。”《论语·泰伯篇》:“焕乎其有文章。”有文章,是美。《诗·卷阿》“伴奂尔游兮”,毛传:“伴奂,广大有文章也。”伴奂,迭韵连语。伴奂同于判涣,《诗·访落》:“继犹(猷)判涣。”奂、焕、涣,声义相同。汉《刘熊碑》:“涣乎成功。”《戚伯著碑》:“功德涣彰。”涣,美也。本卦的“涣其躬”、“涣其群”,用涣美义。“涣”从水,本义为水流散,为洪水,而又同于奂、焕。
涣卦主要说洪水之灾,兼说到涣美,用二义为联系。用多见词标题,水灾,又是从内容标题。水灾是一件非常严重的自然灾害,人畜房子庄稼一切淹没,“人或为鱼鳖”,为祸最烈。世界各国各民族差不多都有洪水的故事传说。在中国,大禹治水是我们祖先第一个为人们传颂的。这样重大的事,《周易》不能没有记载。涣是关于水灾的专卦。
“亨”,享祀。“王假有庙”,因洪水之患而祭。“利涉大川”,占行旅,附载。
初六:用拯马壮。吉。
“拯”同乘。“壮”借为戕。洪水突然来到,赶快乘马逃避,匆促间跌伤了。幸而跑得快,逃脱了。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机”,惠士奇《易说》谓当作丌,丌犹居也。《说文》:“丌,下基也。”丌、几、机,通借。洪水淹到房基。奔、贲,声通。“奔其机”,俞樾《群经平议》谓当作贲其机。贲同偾,《射义》“贲军之将”,郑注:“贲读为偾。”偾犹覆败也。《大学》“此谓一言贲事”,《释文》:“贲,本作偾。”贲其机,犹言败其基。这是较低的民房,败其房基,可见洪水来得猛或淹得久。
六三:涣其躬。无悔。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涣”与奂、焕相通。“涣其躬”,谓使自己美善。“涣其群”,使群众美善。“无悔”,不错。“元吉”,最好。群众美善比个人更好。《吕氏春秋·召类篇》引“涣其群”说:“涣者贤也,群者众也。”贤也即善。二语近于孔子所谓“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篇》)。
“涣有丘”犹涣于丘。洪水淹到丘陵地带,比“涣奔其机”更高了。“匪夷所思”,不是平常所能想得到的大水。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涣汗”,水流广大。“汗”,浩汗。“涣汗”犹伴奂、判涣,迭韵连语,广大也。“其”犹而。涣汗而大号,洪水淹得更高,人们奔走呼号。
“涣王居”,洪水淹得又更高了。王居,古代王者住所建于高地。
《书·尧典》说洪水为患,“汤汤洪水方割(大害),荡荡怀(包)山襄(灭)陵,浩浩滔天”。汤、荡、浩,均形容水的盛大,与“涣汗”意近。怀山襄陵,比“涣王居”更大。
以上从洪水初来说到淹得最高,一步步往上涨。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血去逖出”,同于小畜六四“血去惕出”。血借为恤,逖通惕,狄、易,声通。言洪水忧患过去了,但还要警惕将来,水灾还会有,要做好防洪和逃避水灾的准备。
节(卦60)
节。亨。苦节,不可贞。
“节”有二义,一、礼节,节度;二、节约。节,生活行为修养之卦。以多见词及其二义标题。
“苦节”,以遵守礼节为苦,即放任无度之意。
“不可贞”,犹不利贞;是不利的,行不通的。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九二:不出门庭,凶。
“户庭”,家内;“出门庭”,家外。
初九说,礼节不行于家内,简慢一点,还不要紧。但九二又强调说,即使在家里,不讲礼节也是很糟糕的。至于出门交际而无礼,就更成问题。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不知节约,随便乱花,其结果便会贫穷。那时,日子难过,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家人九三“妇子嘻嘻,终吝”,就是富贵家庭骄奢淫逸,变为衰落而贫穷。
节约则“无咎”。“无咎”前应有“节”字,省去。这是一反一正的说法。不节约不好,节约则好,说明要节约。
六四:安节,亨。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实行节约的有两种人:“安节”,安心节约;“甘节”,以节约为乐。孔子学生子路,穿着敝衣服,跟穿华美衣服的人在一起,并不觉得羞耻,是安节者;颜渊吃得很少很差,住贫民窟。别人受不了,他却觉得很快乐,是甘节者[14] 。这是安节和甘节的典型。“往有尚”,行往得助,出门也会得到别人的资助。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苦节”两见,辞同义异。卦辞“苦节”之“节”指节度。这里的“节”指节约。以节约为苦的人,贪图逸乐享受,就会无所不为,作恶犯罪,甚至倾家卖国。“贞凶,悔亡”,最坏。与上面“安节”、“甘节”的结果相反。
节卦的内容,卦辞和初二爻说节度,三至上爻说节约。
礼节和节约,是生活上事,关系到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秋浦等著《鄂温克人的原始社会形态》说:“在原始社会里面,人为了要生存就要有共同的生活,要有一定的社会组织,而且还要有调整人们在生产中、生活中的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这种规范就是一些不成文的习惯和传统。正如列宁所说,当时‘国家并不存在,公共联系、社会本身纪律,以及劳动规则,全靠习惯和传统的力量来维持,全靠族长或妇女享有的威信或尊敬(当时妇女不仅与男子处于平等地位,而且往往占有更高的地位)来维持……’。”“处在原始社会末期的鄂温克人,长期以来根据社会生活客观需要而自然形成的一套行为规范……这种习惯是代表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所以大家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它。”例如在分配猎物时,把兽肉或皮毛也分一些给同家庭公社不能参加劳动者或鳏寡孤独,认为这是应尽的义务。而且打中野兽的人,必须把最好的兽肉分给别人,自己拿的是很少、很差的部分。“这种习惯也是每个鄂温克人所必须遵守的。在这种习惯的基础上相应地形成了他们道德规范,即认为能帮助别人关心别人并把好处与方便让给别人,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品质,相反的就将被看作是十分可耻的行为。”[15] 奴隶社会的周人,由习惯传统形成的礼节,当然要求大家遵守。遵守礼节是道德行为。
中孚(卦61)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中孚,讲五礼之卦。节卦说到礼节,礼节是通行于社会的习惯规范,礼仪则是贵族阶级所通行的行礼仪式。古代社会,礼不下庶人。礼指礼仪,有种种繁琐的仪式,贵族们有些也不熟识,另有一种人专管这些仪式的,行礼时由他们来指引执行。
“中”,心;“孚”,信。行礼的精神在于心中有诚信,故以“中孚”标题,即从内容标题。豚、鱼,行礼所常用的东西。王引之说:“豚鱼者,士、庶人之礼也。《士昏礼》:‘特豚合升去蹄,鱼十有四。’《士丧礼》:‘豚合升,鱼鱏鲋九。朔月奠用特豚鱼腊。’《楚语》:‘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薄。’《王制》:‘庶人夏荐麦,秋荐黍。麦以(与)鱼,黍以豚。’豚鱼乃礼之薄者,然苟有中信之德,则人感其诚而神降之福,故曰‘豚鱼吉’,言虽豚鱼之荐亦吉也。”(《经义述闻》一)池按,豚鱼只是各礼通用的物品,不限于祭,也不是限于士、庶人。庶人也会用它,但主要是士以上贵族阶级所用。如天子献祭,还要亲自去射鱼。而礼则是贵族专行的仪式,庶人不搞这一套。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大有分别,不能混为一谈。
“利涉大川”,附载。贞兆辞和贞事无关,也是附载。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虞”,士虞礼之虞,丧礼叫虞礼。《仪礼·士虞礼》郑目录云:“虞犹安也。士既葬其父母,迎精(灵魂)而反,日中而祭之于殡宫以安之之礼。虞于五礼属凶礼。”《公羊传》文公二年何休注:“虞犹安神也。”安葬为虞。葬后四日内举行三次虞礼。虞后则祖先灵魂入于宗庙,就转为祭礼(吉礼)。
“吉”,似有吉礼之意。虞礼用豚鱼。《士虞礼》:“特豕馈食,侧亨于庙门外之右,东面。鱼腊爨亚之,北上。”以豚为主,也用鱼。
“有它不燕”,“燕”,饮之礼。《仪礼》有《燕礼》篇。朝廷燕礼,分群臣之燕和宾聘之燕,作用在联欢、结盟、慰劳、庆功。燕礼叫嘉礼,也名宾礼。燕礼的联欢、宾聘等既属快乐的事,故有疾病、有事故(“有它”)就不举行燕礼。如有旱灾则舞雩求雨,国君就不宴饮。此爻先简叙虞、燕二礼。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这是一首婚歌,以鹤的和鸣,兴起男女的欢饮,很象《诗·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以雎鸠的关关和鸣,兴起“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鸣鹤”犹鹤鸣;“阴”,树的荫蔽处;“子”,雌鹤。雌雄鹤互相和鸣。“爵”,酒器,这里代指酒;“好爵”,美酒。“靡”,共也。男女欢聚,男的说:“我有美酒,跟尔一同干杯。”这当是流行的一首婚歌,引来说婚礼。举行婚礼时大家喜欢唱这一首婚歌,所以作者以婚歌代表婚礼。作者引民歌,也见于“明夷初九”。渐卦还仿效起兴式民歌创作。可见作者对民歌的爱。
用婚歌代表婚礼,很有意思。前说虞、燕,并归一爻,一提就明;后写军、祭,需要详叙。而这里写婚礼,很不易说,详不成,简不明。引一首婚歌,非常巧妙。但作者运用材料越巧妙,说《易》者越糊涂。喜欢讲礼的儒生经师,对于中孚《彖》说“化邦”,“信及豚鱼”,《象》说“议狱缓死”,都不了解。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此说军礼。“得敌”犹克敌。《说文》:“得,取也。”战胜了敌人,有的仍然鼓勇向前追击,有的整好队伍,凯旋班师;胜利消息传来,有的人欢喜若狂,以至眼泪掉下来,有的人放声高歌,庆祝胜利。“罢”,班师。《礼记·少仪》:“朝廷曰退,燕游曰归,师役曰罢。”词义相同,因事异称。“泣”,过度兴奋,喜极流泪。此以克敌说军礼。
“月几望”,月中晚上。“马匹亡”,马匹奔驰,是射猎。亡,奔也。《国语·楚语》:“子牟有罪而亡。”亡,奔跑逃亡。这里是说趁着有月亮打猎。田猎属于军事。《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田之礼,简(检阅)众也。”大师、大田,军礼。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有孚挛如”,把俘虏捆住,用作人牲。《易》说用俘虏为人牲的不少,如“孚乃利用禴”(萃六二、升九二)。
“翰音”是鸡。《礼记·曲礼》:“凡祭宗庙之礼……羊曰柔毛,鸡曰翰音。”《尔雅·释鸟》:“翰,天鸡。”翰也作鶾,《说文》:“鶾,雉(应作鸡)肥,鶾音者也。鲁郊以丹鸡祝曰:‘以斯鶾音赤羽,去鲁侯之咎。’”鲁郊,祭天,烧鸡以祭,其气味上升于天。周人用人牲的多,用鸡只此一见,均为祭礼。
中孚说的五礼,是贵族的礼制。《易》有关于战争和婚姻的专卦,在五礼为军礼与婚礼(也叫嘉礼)。祭祀散见各卦,是祭礼(也叫吉礼)。外交宴会为宾礼(也叫燕礼),丧葬为丧礼(也叫虞礼)。初二爻先简提虞、燕二礼,用一首婚歌代表婚礼。重点在讲军、祭二礼,用四爻分叙。因军、祭在古代是国家大事,故着重写。写法又不同,军礼写战争胜利和狩猎、田猎,属于军事范围;祭礼则说两种祭品——俘虏和鸡。事分轻重,写法也很别致。
小过(卦62)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过,主要讲批评,是行为修养之卦。“过”有二义,一训经过,一训过责。卦以二义为贯连。
“过”,训责备,指谪。《广雅·释诂》:“谪、过,责也。”《方言》十:“谪,过也。南楚以南,凡相非议人谓之讁。”讁即谪,指谪。非议人,指谪人,责备人。《诗·殷武》“勿予祸適”,祸適,过谪的通借。《论语·季氏篇》载季孙将伐颛臾,孔子的学生冉求是季氏的家臣,孔子对他说:“求,无乃尔是过与?”过,责备。是说:难道不应责备你吗?意思是你可以劝告他,不要伐颛臾,你不劝谏,就要责备你了。《吕氏春秋·适威篇》:“烦为教而过不识。”高注:“过,责也。”过为责备,近于现在说批评。
《易传》于大过、小过都解为过当。小过《象传》:“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大过”是太过,即过当。但“小过”之过,应训经过和过责,不是过当。
卦辞的贞兆和“可小事不可大事”,是旧筮,附载。“大事”,军事和祭祀。“小事”,军、祭外的事。“可”,利;“不可”,不利,和经过、过责二义无关。
“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这是鸟占。《山海经》有不少鸟占,如丹穴山的凤皇、女床山的鸾鸟,“见则天下安宁”;令丘山的 ,“见则天下大旱”;鹿台山有凫徯,“见则有兵”;崇吾山的蛮蛮,“见则天下大水”。《隋书·经籍志》著录王乔的《鸟情占》、翼氏的《风角鸟情》等书。鸟占有书,正如梦占有书,可见古代的鸟占不少。这里是说,飞鸟经过,遗下一种声音,兆示是对上级的人不利,对下级的人有利。“不宜”、“宜”与“不可”、“可”相同,用换辞法。这和“小人吉,大人否亨”(否六二)之占同。鸟占也见离九二:“黄离,元吉。”象占之一。
初六:飞鸟以凶。
又是鸟占。鸟经过,带来了(“以”犹与)凶兆。卦爻辞的鸟占,用经过一义。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密云不雨”,是云过,却不下雨。占旱,农业生产事。
“公弋,取彼在穴”,是路过,本想射弋飞鸟,经过一个地方,见洞穴中有野兽,顺手捕取了。田猎之占。
两占是关于生产事:农业,不利;田猎则有收获。用经过一义。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过”与“遇”相对,遇,礼遇,以礼相待。《吕氏春秋·音初篇》:“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高注:“遇,礼也。”《穀梁传》于隐公四年“公及宋公遇于清”,八年“宋公、卫侯遇于垂”,庄公二十三年“公及齐侯遇于谷”等,均说:“遇者,志相得也。”志相得谓同心合意,彼此满意地相会。遇,于相会之义外,还有感情的满足之意。《礼记·檀弓上》载孔子到卫国碰上旧馆主之丧,进去吊唁,哭得很悲伤,叫子贡把车子上的马解下来做赙仪。子贡认为礼太重了,孔子说:“遇于一哀而出涕。”是说丧主极为哀伤,自己也不禁礼待此事,感情激动,流出眼泪。遇与过相对,过犹批评,遇犹赞扬、表扬。
爻论对人应该怎样批评或赞扬。举祖、君为例,说明过责批评之必要。父权制家庭,祖是最尊最有权势的,而妇女,即使是祖母,也形同奴隶,不过是奴婢之一。恩格斯说:“母权制底颠覆,乃是女性底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男子掌握了家中的管理权,而妇女失掉了荣誉地位,降为贱役,变成男子淫欲的奴婢,变成生孩子底简单工具了。”[16] 但是如果祖父有错,也应批评,祖母干工作干得好,如“无攸遂(坠),在中馈”(家人六二),就应赞扬。
同样,君尊臣卑,但如君有错处,应指出他的缺点,臣是贤能的,应该称赞。“不及”,缺点、错误,同于过责,用换辞法。这是说,无论何人,有错就要批评,不因地位高低而有分别。尊如君祖,没有例外,其他当然按功过而表扬或批评。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有时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批评,或不适宜于批评,但要防止他错误的发展。暂时不批评,并不是放任自流。如放纵不理,反而害了他。“从”借为纵,“或”犹则。纵则戕之,放纵则害了他。这是坏(凶)的方法。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无咎”,没有错处(不是贞兆),就不要谴责,而要赞扬。但又不是说现在没有错,以后也没有,往后还有犯错误的危险(往厉),一定提高警惕,防止会犯错误(必戒)。
“勿用永贞”,是贞兆辞。“勿用”,不利,跟上文意思相连,意为不是永远都好,只是暂时的。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承上文从反面说,省“无咎”二字。对没错处的人,不加表扬,反而乱加谴责,这是态度粗暴,方法不对头。好比有飞鸟在天空飞,本应用箭射,你却用网来网(“离”同于网罗之罗),这就错了。就批评说,这是很坏的(凶),其坏处是造成灾祸。
关于批评的理论,作者发挥得很透彻。为什么对于错误的批评说得这么严重,造成灾祸呢?这是有他的政治背景的。只要看《易》所反映的就相当清楚,例如“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益上九),没人帮助,只有人攻击。攻击者居心叵测,狡猾多变。有的人“或跃在渊”,被迫自杀(乾九四),有的隐遁而去。又如这就是作者所以提出要号召大家打倒匪人。“比之(是)匪人”、“比之(则)无首”,营私结党的是匪人,没好下场。即“否”卦说的“否之(是)匪人”、“倾否”,要打倒,比批评更严厉。
所谓“弗遇,过之”,实际是指那些专攻击人的当权派说,他们对没错误者乱责备,不是批评,而是攻击,不仅是“凶”,而且是“灾眚”。因为坏人得势,使周室陷于危亡。所谓“灾眚”,指国家灭亡的危机。并非危言耸听,实有鉴于危险的政局,故痛切地指斥。古有司直之官,《诗·郑风·羔裘》“邦之司直”,正人之过失者。《吕氏春秋·自知篇》:“汤有司直之士。”这里说的可能是司直者经验。
小过讲经过的,范围较杂,有鸟占,有生产之占;讲过责的,重点在论批评之法,是作者对于批评的议论。讲经过的,是旧筮辞的编选。两者全无关系,作者选录一些关于经过的旧筮,然后发挥对于批评的意见。关于批评,作者是针对当时的政治现象而发的。他论批评,颇为精辟,很有特见。在二三千年前有这样好的理论,非常宝贵。盖作者对于当时的黑暗政治,痛心关切,多方提出自己的政见,以期挽救周室沦亡的危机。
既济(卦63)
续表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既济和未济,是对立的组卦,内容散杂,主要在说明对立和对立转变之理。
“济”,从水,本义为渡水。《尔雅·释言》:“济,渡也。”《诗·匏有苦叶》:“济有深涉。”引申义为成就、成功。《尔雅·释言》:“济,成也。”《左传》文十八年:“世济其美。”《礼记·乐记》:“事早济也。”卦以济渡和成就二义为联系。《易》常占“利涉大川”。此二卦说济渡,即涉川之类的行旅之占。有曳轮车涉,有徒涉,有既济,有未济。“既济”,已济,讫济。其他则说成就的或未成就的各事。或成就与未成就对言,或由成就变为不成就,即对立和对立转变。
“初吉,终乱”,说明由既济变未济。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上六:濡其首。厉。
此济渡事。“曳其轮”,用马车渡水,渡过去了,登岸时前高后低,湿了车子后部。“尾”,指车子后部。
“濡其首”,徒涉,想不到水深灭顶,很危险(“厉”),但终于渡过去。至于车子后部虽湿,更没问题(“无咎”)。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茀”,《释文》训“首饰”,太笼统。各家或作马髴、车蔽、绂、髢,均非。朱骏声谓即《尔雅》之袆(《说文通训定声》履部)。按《尔雅·释器》:“妇人之袆谓之缡。缡,緌也。”《诗·东山》“亲结其缡”,传:“缡,妇人之袆。母戒女,施衿结帨。”帨,大巾。头巾谓之袆,袆两边有缡带,结于颔下,缡緌即结帨(緌用作动词为系)。《尔雅》郭注释缡緌,“即今之香缨也。袆邪交落带系于体,因名为袆。緌,系也”。头巾为袆,巾带为缡,缡端緌子为香缨(緌用作名词为缨)。“茀”,袆之借字。妇人不小心把头巾丢失了。粗心大意,为未济。“勿逐,七日得”,不用找,七天内可以发现的。由未济变既济。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诗·殷武》:“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成汤时商族的国力是强大的。《长发》:“韦顾既伐,昆吾夏桀。”这就是从西方到东方都臣服于商。到了高宗武丁(盘庚后第三代)时,北方一个强族鬼方威胁了殷商,也威胁了周人,故殷周联军攻打鬼方。《竹书纪年》载武丁三十二年伐鬼方,三十四年王师克鬼方,即此所谓“三年克之”。这时周人还弱小,文王的祖父太王被狄人侵略,赶快迁避。但鬼方是殷周的共同敌人,高宗联结周人同伐鬼方,殷为主力,周为盟国。未济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同一件事,大国是殷,这是有关于周人安全的一件大事,故一同记载。这样长期的战争,一定损失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对士卒小人不利,故说“小人勿用”。“克之”,既济;“勿用”,未济,对立说。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繻”,王引之《经义述闻》谓应作襦,襦是温暖的衣服。“有”犹或。“袽”,《说文》作䋈,败坏之襦。王引之说:“御寒者固当衣襦矣。乃或不衣完好之襦而衣其败坏者,则不足以御寒。”下文他的解释未当,但文字训诂是对的。这是写贫富的对立,富人穿温暖衣服,而穷人则穿败坏之襦。
“终日戒”,整天惊惧。“戒”借为骇,《周礼·夏官·太仆》“大丧,始崩,戒鼓传达于四方”,郑玄注:“故书戒作骇。”骇亦作駴,戒鼓,即《大司马》“鼓皆駴”义。戒、亥声通,戒、骇都训警。比九五“邑人不诫”,诫也借为骇。戒、诫均借字。戒或借为悈,《尔雅·释言》:“悈,急也。”整天焦急,正如《诗·七月》说的“无衣无褐,何以卒岁”。天冷,农民穷人穿敝絮衣服,怎样过呢?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殷在东,周在西。“东邻”,殷人;“西邻”,周人。杀牛、禴祭,都是祭祀,但殷被周灭,是东邻不如西邻的祭祀得福。两个民族对立,而殷未济,周既济。跟上文“高宗伐鬼方”对看,以示殷人由强盛到灭亡,周人则由弱小变为强大。这是对立的转变。
初、上爻,说行旅有既济,有未济。用济渡义。二、四爻从衣着服饰说,“丧茀(袆)”,失而复得;“繻(襦)有衣袽”,贫富对立。也就是有由未济变既济,有既济又有未济的。三、五爻,从对立说,有既济,有未济。高宗克敌和小人对,殷人和周人对。但两爻连起来看,殷人由强盛到灭亡,周人由弱小到强大,则是对立转变。这就是用济的两义和一些事例说明对立和对立转变之理。
未济(卦64)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小狐汔济”,比喻语,汔济同既济,换辞。说明济是渡水之意。它渡过去了,可是它没经验,湿了尾巴,是既济中还有未济。既济也说未济,未济也说既济。
初六:濡其尾。吝。
九二:曳其轮。贞吉。
“曳其轮,濡其尾”,合起来说,只是说既济中还有点未济;分开来说,则“曳其轮”成为既济,而“濡其尾”就是未济了。分说和合说不同,贞兆也有别,合说是“贞吉”,属于吉占。“吝”则属凶占。未济和既济分说。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未济”,渡不了河。“征,凶”,行旅不利。“利涉大川”,也是行旅之占。这是凶、吉对立:前,未济;后,既济。利涉大川是既济。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贞吉。悔亡”,贞兆吉凶对言。“震用伐鬼方”和“高宗伐鬼方”,同一件事。不过前者从殷人说,只说殷人一面。此则从周人说,就知是殷周联军的关系。大国即殷。殷为异族,故书名,周人自己就不书名。这是《易》例。殷强,为主力军;周弱,受殷指挥。胜利后,胜利品归殷,周人不过由殷赏给周一些东西而已。主从之分很清楚。“震”,动。周人这次出征,动员了不少人力,才能跟着殷高宗去打鬼方。这可见周人这时还是一个弱国,附从于殷的。隔了好些年,到太王时(高宗到纣共九代,太王到武王共只四代),狄人侵周,太王不能抵抗,只好迁避。到太王之子王季,总算打败过西落鬼戎(当是鬼方的一族),才强大起来。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光”,光荣。“孚”,俘虏。这里指打胜仗,获俘虏,君子有光荣,是既济。《后汉书·西羌传》载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狄)王,大胜利。《小盂鼎》记武王命盂伐 方,孚人万三千八十一人,以及马、车、牛、羊等。这是从“震用伐鬼方”以后对狄、对鬼方战争的胜利事。到了周公东征,灭了五十个国家,更是“君子之光”了。
初、二、三爻说行旅,未济(渡)和既济对言,用渡水一义。后三爻说战争,用成就一义。四、五爻说既济,上九则由既济变为未济。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于”犹而,有俘虏而饮酒庆祝。“无咎”是说胜利,既济。可是酒喝的太多了,醉的一塌糊涂,头也淋湿了,俘虏乘机把他杀死。“是”借为题,从页,头也,是声。是、题通借。“失是”,丢了头。上说首,下说是(题),换辞法。失头,变为未济。
未济也是用济渡和济成二义来连贯,类事分行旅和战争两种。说行旅,未济与既济相对。说战争,先写既济,然后写由既济变未济。总起来说,事类较杂,要旨在讲对立和对立转变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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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车驾”节。
[2]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55页。
[3] 闻一多:《周易义证类纂》“宗族”节。
[4]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横排本)第一卷,第259—260页。
[5]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60页。
[6]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48页。
[7]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61页。
[8] 《读风偶识》(《崔东壁遗书》,顾颉刚编订本,第十册)。
[9] 秋浦等:《鄂温克人的原始社会形态》,第74页。
[10] 《新中国的考古收获》,第15页。
[11]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第154页。
[12]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23—25页。
[13]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57页。
[14] 《论语·子罕篇》、《雍也篇》。
[15] 秋浦等:《鄂温克人的原始社会形态》,第67—69页。
[16]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