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卦传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
案参两之说,先儒不同。马融、王肃,并云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合,以阴从阳。天得三合,谓一三与五也;地得两合,谓二与四也。郑玄云:天地之数,备于十。乃参之以天,两之以地,而倚托大衍之数五十也。必三之以天,两之以地者,天三覆,地二载;必极于数,庶得吉凶之审。虞翻云:谓分天象为三才,以地两之,立六画之数。倚,马融训依,虞、王训立。按参两者,乃数之本原。马、王谓一三五为参天,二四为两地,夫一二三四五乃生数,故数止于五;五数既立,以此为本,加一为六,二为七,三为八,四为九,而蓍数乃出。然则六七八九之成数,皆原于一二三四之生数,故曰倚数。言数皆依此立也。马、王之说是也。天奇地耦,大衍五十,两地也;用四十有九,参天也。分二,两地;挂一,参天。揲四,两地;归奇,参天。三变得三奇,三三而九,参天也。三变得三耦,二三得六,两地也。三变而两奇一耦,则为八,两地也。两耦一奇则为七,参天也。盖欲知来,必先极数。而极数之法,必参两回互,以此为本也。
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一三五阳,二四六阴。柔爻居阴位,刚爻居阳位,则当位。否则失位。以此为用。虞翻曰:和顺谓坤,道德谓乾。以乾通坤,谓之理义;以乾推坤,谓之穷理。以坤变乾,谓之尽性。性尽理穷,故至于命。巽为命也。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
此先天卦位也。天地定位,言乾位南坤位北也。薄,入也。射,厌也。错,杂也,交也。言八卦方位,阳错阴,阴错阳,无一卦不相对,无一爻不相交也。此纯指先天八卦之方位形式,故特申之曰八卦相错。《太玄·玄告》,准《说卦》者也。《玄告》云:天地相对,日月相刿,山川相流,轻重相浮。又曰:南北定位,东西通气,万物错处于其中。按天地相对,南北定位,即谓乾南坤北也。曰日月相会,东西通气,谓离东坎西也。天地水火,四正卦也。曰山川相流,轻重相浮,万物错处于其中,即谓四隅卦也。正释此也。又《乾凿度》曰:其位也天在上,地在下,君南臣北,父坐子伏。《易》若以坤西南、乾西北为定位,尚得谓天在上,地在下乎?尚得谓君南臣北乎?当然别有所指。《乾凿度》又云:天地之道立,山泽雷风水火之象定矣。其散布用事也,震生物于东方,离长之于南方,兑收之于西方,坎藏之于北方。与下帝出乎震之方位同。夫曰散布用事,则震东兑西,离南坎北,未用事之先不在此也明矣。《乾凿度》于乾南坤北,变为离南坎北之故,言之可谓悉矣。数往者顺,谓四阳卦;知来者逆,谓四阴卦。阳性强健其动直,自内往外顺行,故曰数往者顺。阴性敛啬闭藏,自外来内逆行,故曰知来者逆。逆,迎也。阳往阴来,自然相遇。相遇然后相交,易道乃成,故曰《易》逆数也。言阳逆阴,阴逆阳,故能定位通气,相薄不相射也。此仍言八卦相错之理。相错,故阴阳能相逆。不相错,则阴自阴,阳自阳,胡能相值而相交哉?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暄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匹耦对举,与前节位同,不过先六子后父母耳。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
马国翰曰:此《连山易》文。见干宝《周礼注》引。按此言后天卦位,《周易》用之。恐人不知,故下节即《连山易》文,逐字逐句而详释其义,并明指其方位,以见与上文所言方位绝不同也。帝,神也。即主宰万物者也。旧解皆忽略下节乃解释此节,致此节皆成赘文。
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归,藏也。至冬则万物皆归命于坎,故曰劳卦。《坤·彖传》云:乃终有庆。终谓亥,万物终于亥,艮先天居之,故曰成终。万物生于寅,艮后天居之,故曰成始。其以丑为岁终,寅为岁始说此者,虽巧合,然违易理。《易》之计岁,以冬至为界。过冬至两月,而犹曰终万物,可乎?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来知德曰:此专明六子之功用。然孤阳孤阴,不能生物,必依先天卦位,使六子相错相交,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此言八卦之性情。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此所谓远取诸物。巽为鸡,《九家》云:应八风也。风应节而变,变不失时。鸡时至而鸣,与风相应。杭辛斋曰:鸡善伏。按巽为伏。然上两解皆未必协,则谓其义至今未明可也。兑为羊,纯取其形似。旧解谓羊性狠者,非也。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此近取诸身。坎,窞也,故为耳。经亦以兑为耳。皆取其形。旧解谓坎北方属肾,肾主耳;又谓坎北方主聪,故为耳,皆非。以上二十四象,昔人谓之本象。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索,求也。阴与阳互相求。《文言》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是也。阳求阴得三男,阴求阳得三女,而以初中上三爻为次序。实经之所用,不与尽同。如《随》以震为小子、艮为丈夫,《大过》以巽为女妻、以兑为老妇,与此正相反。盖以二人言,先生者为长,次为幼;而以一人言,则初爻为幼,至上而老矣。此其理除《焦氏易林》外,余无知者。《易林》以兑为老妇,巽为少齐,初读之皆莫明其义,后乃恍然知其悉本于《易》也。朱子谓《说卦》之象,求之于经,亦不尽合。诚哉其有不合!盖《说卦》乃自古相传之象,至《周易》愈演愈精,故经所用象,不尽与《说卦》同。虞翻等必执《说卦》以解经,至《大过》创为二应上、初应五之恶例,以求其合,其误遂不可言矣。
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为龙,为直,为衣,为言。 (依《九家》本增,下同。 )
金玉象其纯粹。西北不周风,阴寒之地,故为寒冰。乾舍于离,南方火,故为大赤。乾健,故为马。凡物皆有初壮究,故由良马而老而瘠而驳。木果形皆圜,无他义。其以驳为食虎豹之兽;或又本陆机《诗疏》,谓驳为木,皆非。乾上故为衣。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为牝,为迷,为方,为囊,为裳,为黄,为帛,为浆。
坤德遍布万物以致养,故为布。《外府》注云:布,泉也。凡钱,藏者曰泉,行者曰布,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按巛本为水,故象泉布。万物资地成熟,故为釜。坤闭,故吝啬。不择而生,故为均。坤为牛,地生生不已,今之童牛,不日又生子而为母矣,故为子母牛。万物依之为本,故为柄。坤文,故为帛。坤为水,故为浆。
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敷,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作足,为的颡,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为玉,为鹄,为鼓。
龙、駹通,而駹与尨通。《说文》:尨,多毛犬也。郑作尨,云取日出色。虞作駹,云苍色。案《周礼·秋官·犬人》:掌犬牲,凡几珥沉辜用駹。注:故书駹作龙。疏:杂色牲。即杂色犬牲也。又《春官·牧人职》:用駹。《御史职》:駹车。注皆云:故书駹作龙。是駹古作龙。清儒依虞说,多从駹。岂知龙、駹音同通用,龙即駹,非误字也。特诂为龙,或只诂为杂色,不诂为犬牲,则误耳。又《易林》夬之屯云:尨吠有威,行者留止。巽寡发,震多毛,震为威,为鸣,故为尨。是郑读与焦同。敷,干宝云:敷为花貌。《易林》亦以震为花。此象卦形。余说皆误。《九家》云:苍筤,青也。震为周为虚(《归妹》上六承虚筐也 ),竹与萑苇皆有节,下阳象之,上二阴象其圆而中空。马足白为馵,阳在下故足白。的颡,白颠也。初阳生,故曰反生。宋衷曰:阴在上,阳在下,故为反生。谓枲豆之类,皆戴甲而生。按宋注最为精切,格物入微,取象之妙入微,而经生知之者寡。阳息至三,乾健反复成巽,巽为垣墉,故为蕃。蕃、藩通。《诗·小雅》营营青蝇,止于蕃,是也。巽为寡,故为鲜。《诗》:终鲜兄弟。《传》:鲜,寡也。玉色白或青,故为玉。有谓为王之讹者,证以《易林》象,非也。鹄、鹤古通。为声音,故为鼓。
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为杨,为鹳。
陆绩云:风,土气也。巽,坤之所生,故为风(故《易林》亦以坤为风 )。巽柔故为绳。巽风故直。工,《说文》:巧饰也。象人有规矩。徐锴曰:为巧必遵规矩法度,然后为工。按巽为顺,能顺规矩,遵循法度,故为工。风可进可退,故不果。经屡以巽为疑,同此也。臭,气也。风散则气至,故为臭。巽陨落,故寡发。震为发,反巽故寡发。广颡取上二阳象。多白眼,按离为目,中爻阴黑睛,上下阳目中之白;今二阳皆在上,睛伏在下,故多白眼。利市三倍,似取流通,或取入义。究为震,故曰躁卦。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 ,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于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为宫,为律,为可,为栋,为丛棘,为狐,为蒺藜,为桎梏。
为隐伏,为忧,为心病,为美脊,为亟心,为通,为坚多心,皆以阳在阴中而取象。以乾辟坤,故为沟渎。曲者使直为矫,直者使曲为 。水性可曲可直也。可曲,故可为弓轮。水在地,犹人之有血。乾大赤,坎得乾之中爻,故亦为赤。月者水之精,故坎为月。为忧,故下首。下首犹低头也。坎隐伏,故为盗。坎为屋极,故为宫,为栋。坎阳在中,健而直,故为棘,为蒺藜。坎阳陷阴中,不能移动,如法律之固定,如桎梏之在手足,故为法律,为桎梏。
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为牝牛。
取火之明,故为日,为电。中虚,故为大腹。余象皆取外坚。离中枯,故科上槁。经皆以艮为龟,亦外坚故。
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之属,其于木也为坚多节,为鼻,为虎,为狐。
震为大涂,反之则为径路。为山,故为石,外坚故也。门阙、阍寺,皆象形。指能屈伸制物,与手同义,故为指。狗,虞翻云:上已有狗,当为拘字之误。按拘亦音钩,《礼·曲礼》:若仆者降等则自下拘之。注:拘,取之也。《释文》:拘,古侯反。是拘与狗音同,故通用,而其义为取,仍由手取象。狗、拘,亦犹龙、駹,羊、阳之通用,不可谓龙、羊之为误字也。凡经书字如此者,必有其故,详细推考,自能得其故,不必遽为改字。艮为穴,鼠穴居,故为鼠。黔喙,《易林》作黔啄。《说文》:喙,口也。啄,鸟食也。马、郑皆谓为虎豹之属。实虎豹无黔喙者。若啄则专属之鸟,鸟之刚在喙,艮刚在上,故为黔喙。凡鸟之鸷者,无不黔啄。《易林》以艮为鹰、鹯、雕、隼,本此也。刚在外,故坚多节。鼻者面之山,故艮为鼻。乾为虎,艮得乾上爻,故亦为虎。狐穴居,故亦为狐。
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为常,为辅颊。
巫以口舌用事,故为巫。上缺,故为毁折。阴下附于阳,故为附。爻绝于上,故为决。兑之附决,犹巽之进退也。朱仰之云:地不生物曰刚卤。按,《释名》:地不生物曰卤。《左传》襄三十五年:楚子木使表淳卤。注:淳卤,埆薄之地。盖刚者地不柔和,卤者硗确,故不生物,与毁折义合。许慎谓卤为西方咸地,非也。兑为少女,故为妾。兑为羊,郑谓羊、养音同通用。养,炊妇,更贱于妾。似较虞作羔为近。辅颊,取卦形。常,《九家》云:西方神也。
上所增象,依《九家》本。汉人注经,十八九皆用之,何逸之有?先儒以他本皆无,独《九家》有之,不敢列入,乃谨慎之意。岂知经若本无,《九家》何敢擅增?况证以《易林》及汉魏人注,几人人知之,为说经者所不可离,不得名曰逸象。经文之字,各本多寡异同者多矣,兹何足异?故拣择而从则可,谓为逸象则名不副实。
序卦传
上经始《乾》、《坤》,终《坎》、《离》,而以《否》、《泰》为枢纽。下经始《咸》、《恒》,终《既》、《未济》,而以《损》、《益》为枢纽。其间次序,皆有深意。圣人虑后世妄人,或有乱其卦序者,故为此以绾毂之,其意义可不深求也?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离丽者,言一阴丽于二阳之间。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 (指《咸》卦 ) 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遯,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伏羲未定婚礼以前,人皆知有母,不知有父,故曰有夫妇然后有父子。节者符也,以竹为之,各持其一,合之以为信,《周礼·地官》掌节是也。物不可终离,故受之以《节》,节之用在合,故与离对文。合而符则信,故曰节而信之,全指符节言。旧解皆误。
杂卦传
《十翼》以《杂卦》终,与六十四卦以《未济》终义同也。盖六十四卦,卦序皆文王所定,其起讫皆有深义,不可动摇。然易道以不穷为义,六十四卦至《既济》而六爻定,定则穷矣,故殿以《未济》,使之复通。六十四卦上经始天地,下经始夫妇,此不易者也,故《杂卦》仍之。而以《井》、《困》居上经之末,以《损》、《益》为枢纽;以《未济》、《夬》居下经之末,以《否》、《泰》为枢纽。损益否泰,后先互易,明文王之意先天道后人事,孔子之意先人事后天道也。先人事,《井》取其不穷,《困》而不失其亨,故以为上经之殿。听天道,则事之济不济命也,刚健果决,自强不息,终焉以赴之耳,故以《未济》、《夬》终。仍穷变通久之义也。谓之为杂者,言杂糅各卦,使上下经互易,不与文王卦序同。非孔子不敢有此改作,亦非孔子无此神化之笔也。彼七十二贤,固不敢创制如斯也。
以上所言,《杂卦》殿《十翼》之义也。至其所言必错综对举者,何也?以见卦象正则如此,反则如彼也。正象,《说卦》举其端。《说卦》所未言者,可类推也。至覆象,则无言者。然如《大过》九五枯杨,人尚知为反巽。独正覆象相杂,如《蒙》: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则以二至上正反震也。如《左传》以《谦》为败言,则以《谦》下艮与震相反也。如《困》曰:有言不信。则以三至上正覆兑也。如《震》曰:婚媾有言。则以二至上正覆震相背也。如《中孚》曰:鹤鸣子和。则以二至五正反震相对,如相应也。鸣鹤在阴者,则以二至五正反艮,正则为山阳,反则为山阴也。又六三云:或鼓或罢,或泣或歌。则以二至五正反艮震,震则或鼓或歌,艮则或泣或罢也。如此之类,经内甚多。除《焦氏易林》外,二千年说者无不误。夫子盖预知之,故于最后之《杂卦》申其义。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
《比》五虽坎,然当位居尊,故乐。《师》二入渊,故忧。
临观之义,或与或求。
《临》二阳抚临万民,有施惠之意。震往,故曰与。反之为《观》,则万民仰五,有乞求之意,故曰求。艮为求也。
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
《屯》二阳皆当位,故不失其居。《蒙》二阳皆失位,故曰杂。物相杂则文生,故曰著。
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
震动故起,反则止矣。《泰》损下一阳以益上,故《损》为衰之始(再三损则成《否》 )。《否》移上一阳以益下,故《益》为盛之始(再三益则成《泰》 )。
大畜时也,无妄灾也。
王引之云:古时与待通。恐天灾至,畜以待饥。义本《坤灵图》。《无妄》互艮,艮为火,故灾。焦、京皆以《无妄》为大旱卦。自艮火象失传,虞氏即不知其义。
萃聚而升不来也,谦轻而豫怠也。
阳上升,故不来。谦不自满,故轻。豫自足,故怠。怠,虞作怡。按怠、怡皆从心,本一字,故古常通用。《史记·始皇本纪》:视听不怠。刘歆《烈女赞》:言行不怠。注并作怡。怡则自足,与谦轻反。
噬嗑食也,贲无色也。兑见而巽伏也。
颐中有物,故曰食。火在山下,与《明夷》同,故曰无色。兑阴在上,故曰见。巽阴在下,故曰伏。故巽亦为盗贼,为寇戎,为豕,与坎同象。
随无故也,蛊则饬也。剥烂也,复反也。晋昼也,明夷诛也。
志在随时,不执其故。《广韵》:饬,整备也。蛊则饬者,乱极思治也。烂自《姤》始,至《剥》而极。《复》则阳反。日在上,故昼。诛,伤也。明伤则夜矣。
井通而困相遇也。
井养而不穷,故通。《困》刚掩,阳陷阴中,不通。
自《乾》、《坤》至此仍三十卦,合上经数。自《咸》、《恒》至《夬》,仍三十四卦,合下经数。
咸速也,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
感则无远近,无弗届,故事莫速于感。反之为《恒》,则不速而久。涣者散也,故曰离。反之为《节》,则合而不离,故曰止。
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
缓则和矣,和则易矣。反之则难。《睽》离女在上卦,故曰外。反之在内,故曰内也。
否泰反其类也。
阴阳交为类。《否》阴交阳,《泰》阳交阴,故曰反。
大壮则止,遯则退也。大有众也,同人亲也。
止则不退,反之则退。众则不亲,反之则亲。
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
革,更改旧有,故曰去故。鼎,亨饪待熟,故曰取新。过,失也。失则不信,反之则信。
丰多故也,亲寡旅也。离上而坎下也。
多与寡相反,上与下相反。《丰》,雷电皆至,故多。《旅》,互巽为寡,艮为鳏,故亲寡。火炎上,水润下。
小畜寡也,履不处也。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小畜》巽为寡。履者行也,故不处。《需》险在前,故不进。《讼》天水违行,故不亲。寡则独处,反之则不处矣。不亲则异行,与需之不行亦正相反。
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
颠,陨也。下巽陨落。顶灭泽中,故颠。《姤》坤遇乾,乾刚坤柔。
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
《渐》阴皆居阳后,故待男行。《颐》求口食,得养之正。《既济》六爻当位而止其所,故曰定。
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
女终夫家,故以嫁为终。《既济》三阳皆比阴,内刚外柔,与《泰》理同,故不穷;《未济》三阳皆居阴前,内柔外刚,与《否》理同,故穷。程子谓三阳不当位故穷。岂知三女亦不当位,岂独三男?然而不穷者,以三女皆承阳也。程子谓求之多年,不得其义,后得之于成都箍桶者,盖托辞也。
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沈善登云:《杂卦》以乾刚坤柔始,以《夬》刚决柔还复为乾终,是举全《易》浑成一乾。按此说最得《夬》卦居终之义。自《大过》以下,不两卦反对,宋儒颇疑为错简。然曰女之终,男之穷,上下对文,似非错简。惟义仍反对。《大过》死,反之则得养;《姤》柔遇刚,反之则刚决柔;《渐》女有待而行,反之则不待而嫁矣;《既济》定,穷则不定。虽不对举,而义仍反对。虞翻谓《大过》死,《大过》下《姤》,故次以《姤》;上《夬》,故以《夬》终。亦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