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触《文心雕龙》是从40年代(20世纪)开始的,我刚进上海开明书店,是帮宋云彬先生校对《辞通》。《辞通》出版后,我又帮章锡琛先生校对《文心雕龙》。锡琛先生当时是开明书店总经理,他在空余时间,也做整理古籍工作,开明书店出版范文澜先生注的《文心雕龙》,就是锡琛先生整理的。锡琛先生在书末还写了《校记》。《校记》中说:“余友范君仲沄(即文澜先生字),博综群书,为之疏证。”又称:“最近得涵芬楼影印日本帝室图书寮京都东福寺东京岩崎氏静嘉堂文库藏宋刊本《太平御览》,偶加寻检,其中所引《雕龙》文字,颇有同异。尤足珍者,如《哀吊》篇‘汝阳王亡’,注谓‘汝阳王不知何帝子’。今此本‘王’作‘主’,则是崔瑗作《哀辞》者,乃公主,非帝子。《史传》篇‘左史记事者,右史记言者’,注谓彦和用《玉藻》说。此本作‘左史记言,右史书事’,则用《汉志》说。《论说》篇‘仰其经月’,注谓疑当作‘抑其经月’,此本果作‘抑’。又如《颂赞》篇‘义兼’之为‘赞兼’,《诔碑》篇‘改盼’之为‘顾眄’,《史传》篇‘同异’之为‘周曲’,‘迍败’之为‘屯贬’,《章表》篇‘盖阙’之为‘然阙’,《书记》篇‘遗子反’之为‘责子反’,‘激切’之为‘激昂’,《神思》篇‘缀虑’之为‘缀翰’,《指瑕》篇‘颇疑’之为‘颇拟’,义胥较长。他类是者尚众,不遑举缕。辄为签校。附之卷末,尘山露海,倘有稗乎?民国二十五年六月,开明书店编辑部。”这是锡琛先生最早用宋本《太平御览》中所引《文心雕龙》来校,补正范注谓“汝阳王不知何帝子”之疏漏。锡琛先生在这篇《校记》里不署名,读者不知道锡琛先生最早用宋本《太平御览》来校《文心雕龙》,也不知道锡琛先生曾校正范注。谨在这里加以指明。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62年重印范注,后附《校记》,对《文心雕龙》全书,皆用宋本《太平御览》所引《文心雕龙》文作校,但没有锡琛先生《校记》,全文列前,这是难得的。

解放后,开明书店并入中国青年出版社,我也转去了。1961年,《人民日报》的《新闻业务》编者丛林中先生找我选译《文心雕龙》。按照他的要求,译文要便于和原文对照,起到句解作用,简化注释,因此把段落分得短些,译文就排在正文下,简注附后。为了便于阅读,在每篇前加一些说明。在这年《新闻业务》第5期上开始发表,直到1963年第8期止。译文发表后,人民文学出版社古典文学编辑室约我注释《文心雕龙》,不要译文。这个注释,自然比选译的简注详些,又把选译前的“说明”,改为注后的《说明》,也加详了。又写了《例言》和《前言》。接着,中华书局文学编辑室要我把选译交给他们。注释和选译都在“文化大革命”前交去了。“文化大革命”后,1978年4月,在昆明召开古典文学理论学会,我因选译过《文心雕龙》,也被邀了。在这以前,四川大学杨明照先生曾在文章中指出我在选译中的错误。按我的选译,主要依靠范注,如《总术》篇:“动用挥扇,何必穷初终之韵。”范注:“动用挥扇二句,未详其义。”注文可说“未详其义”,不注了。选译时只好勉强译,自然译错了。杨先生指正我的错译,提出新解:“语既承上张琴句,其文必与鼓琴事有关。《说苑·善说》篇:‘雍门子周以琴见于孟尝君。……雍门子周引琴而鼓之,徐动宫徵,徵挥羽角,初(原误作‘切’,据桓谭新论》改)终而成曲。孟尝君涕浪汗增,欷而就之,曰:“先生之鼓琴,令文立若破国亡邑之人也。”如改‘用’为‘角’,改‘扇’为‘羽’,则文从字顺,涣然冰释矣。”杨先生既指正了我的误译,又补范注之缺,极好。再说我去昆明开会,与杨先生住一间房,看见杨先生随身携带他著的《〈文心雕龙〉校注》,在书的天地头和旁边的空白处,写满了蝇头细楷。杨先生在重庆大学读书时,就对范注作了补订。他在燕京大学进修时,就用《〈文心雕龙〉校注》作为毕业论文,到1957年,再加补订,由古典文学出版社出版。《校注》出版后,杨先生继续校订,注满在这本书上,先后相继,在当时已经经过了四十多年,杨先生对《文心雕龙》校注所下的功力,当是无与伦比的了。当时杨先生告诉我,他有一篇补订范注的文章,投寄中华书局《文史》。我说回京后,想找这篇文章来读,用来补订我的注释,请求杨先生同意,杨先生慷慨地同意了。当时,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中华书局,都把我交去的注释和简译退还给我,要我修改。这样,我就把杨先生文字补订条目可采的引入我的注中,注明杨注,减少拙注的误缺,这是非常感谢杨先生的。杨先生的补订稿,已在1982年12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称《〈文心雕龙〉校注拾遗》。

在修订注释时,写有《例言》,说明人民文学编辑陈新同志审订拙注时,对范注也有拾补。如《颂赞》:“又纪传后评,亦同其名。”范注:“纪传后评者,谓《太史公自序》述每篇作意,如云作《五帝本纪》第一之意。《汉书叙传》亦仿其体,而云述《高祖本纪》第一。”陈新同志认为“纪传后评”即本纪、列传后面的评语;“亦同其名”,指《汉书》也同样称为“赞曰”,非指自序后的自述作意。又《风骨》“务盈守气”,陈新同志认为“守气”本于《左传》昭公十一年叔向论周单子“视下言徐”,以为“无守气矣”,“其将死乎?”“守气”指“生气”,范注未注。我也指出《书记》篇:“赵至叙离,乃少年之激切也。”范注引《文选》赵景真《与嵇茂齐书》作注,以书为赵至写的。按此书开端称“安白”,明非赵至书。《文选》五臣中,李周翰注据干宝晋纪》,定为吕安与嵇康书,与“安白”相合,又《文选》向秀《思旧赋》李善注,引干宝《晋纪》,亦称吕安“遗书与康:‘昔李叟入秦,及关而叹’云云。太祖(司马昭)恶之,追取下狱。康理之,但死”。亦谓是吕安与嵇康书。书中称“披艰扫秽,平涤九区”,要推翻司马氏的篡夺政权,吕安与嵇康因而被杀。康子嵇绍讳言,改为赵至与嵇茂齐书。萧统刘勰于此均为失考,因加注改正。

《选译》出版后,中华书局要我把“选译”改为“全译”。我也感到《选译》对二十篇文体论,只译了“文”和“笔”两部分的前三篇,说明对文体论的认识不够。现在看来,《文心雕龙》能够建立一个完整的体系,正像刘勰在《序志》里批评各家文论的“各照隅隙”,他要“弥纶群言”,对后来说的经史子集四部书没有不包括的;也像他的编定经藏,“区别部类”。在“弥纶群言”时,“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先从文体论入手。在文体论里,“敷理以举统”,敷陈各体文的创作理论,再归纳为创作论。因此,创作论是从文体论中概括出来的,没有文体论就很难作出创作论,更难建立全书的体系。因此补译文体论是必要的。

补译了文体论,想再加点什么新的东西。想到在参加古典文学理论学会和《文心雕龙》学会时,听到有些同志要求编《文心雕龙》术语解释,他们认为对《文心雕龙》的术语解释颇有分歧,影响对《文心雕龙》的正确理解。假使对这些术语,就它们在书中出现的次数,总起来看,作些解释,是适应读者的需要的,因此尝试来做一下。由于书中术语,就它在书中出现的次数总起来看,有时作一般词语用,有时作术语用,这两者又相关,解释时似应都注意到,又术语的范围不容易确定,因此称作“词语简释”。

在《词语简释》的《例言》里指出对“道”字有不同解释。如黄侃《札记》引《韩非子·解老》:“道者,万物之所然也。”又认为非“一家之道”,作为一家之道,“文章之事,不如此狭隘也”。范注:“彦和所称之道,自指圣贤之大道而言,故篇后承以《征圣》、《宗经》二篇,义旨甚明,与空言文以载道者殊途。”黄注认为非“一家之道”,范注认为即儒家之道,“与空言文以载道者殊途”。两说不同。就全书看,刘勰写了《征圣》、《宗经》,圣主要指孔子,经主要指儒家的“五经”,所以他讲的道,主要指儒家之道。但他在《原道》篇说:“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他又有取于道家的主张自然。在《论说》篇,他又有取于“般若”,胜过“滞有”“贵无”只看到一方面,只有佛说能看到全面,他又有取于佛家之道。所以黄注和范注两说都有理,不过刘勰是论文原道,从论文角度说,只能有取于儒家之道,比方儒家有《春秋》与《礼》,是讲历史与礼制的。讲道家的道或佛家的道或其他诸子的道,就没有写历史与礼制的。就论文角度说,他讲的道主要是儒家的,不过也兼采道家的自然和佛家的般若来补儒家讲道的不足。他在论文原道,在《论说》篇又指出写文章要“师心独见”,要创造,不能依傍儒家或道家。他在《诸子》篇称:“夫自六国以前,去圣未远,故能越世高谈,自开户牖;两汉以后,体势浸弱,虽明乎坦途,而类多依采。”认为依傍儒家思想来创作或著作就不行了。他在《时序》篇说:“自中朝贵玄,江左称盛,因谈余气,流成文体。是以世极迍邅,而辞意夷泰,诗必柱下之旨归,赋乃漆园之义疏。”用道家思想来写也不行了。这样较全面地来诠释,才能看到刘勰对道的看法,理解他的用意了。

不过《词语简释》中的解释,有的还不够全面,还需要作补充。如《词语简释》中的“奇释”,只对“奇”作了简释,指出“奇”有好的一面,有不好的一面,有无所谓好或不好的一面。这样讲是不够的。因为刘勰还讲到“奇正”,光讲“奇”而不讲“奇正”是不够的。因此“奇正”还应作释。对“奇正”,有寇效信先生的《释“奇正”——〈文心雕龙〉札记之一》,有王英志先生的《也释〈文心雕龙〉之奇正》。先看寇先生的解释,王英志先生对寇先生的解释作了概括,并指出它的不足处。王先生说:

……刘勰的“奇正”观到底提出了文章的什么样的“总的特点和要求”呢?这是问题的实质所在。《释》(《释奇正》)的回答是:在构成文章的四个因素(意、事、辞、风格)中皆各有“奇”与“正”之分,因此《释》具体阐释了何谓“奇”,何谓“正”,以论证这是“观奇正”的全部含义。《释》把“观奇正”理解为对“奇”与“正”分开来加以对比考察,应该说这对于人们认清“奇”与“正”的各自内容是有价值的,对于探讨“观奇正”的内涵也有所启迪。但是严格来讲……与刘勰“四观奇正”的本意尚有距离。……

总的说来,王先生要探讨“刘勰的‘奇正’观到底提出了文章的什么样的‘总的特点和要求’呢”?王先生的结论,认为刘勰“四观奇正”的特点和要求是:

……这是应当倡导的“执正驭奇”的创作倾向和写作准则。相反,对那种不考虑文章思想内容之雅正,有悖于儒家“正道”,片面追求怪异的表现方式与出格的修辞方法、清异的词彩之“逐奇失正”的不良创作风气则必须扫荡,必要时药之以“采正弃奇”。这就是刘勰《文心雕龙·知音》篇中“四观奇正”之“奇正”的较为全面、深刻的内容。

对于王先生这个结论,我们要看看什么是刘勰认为“有悖于儒家‘正道’”之奇了。刘勰在《辨骚》篇里指出:“依彭咸之遗则,从子胥以自适,狷狭之志也;士女杂坐,乱而不分,指以为乐,娱酒不废,沉湎日夜,举以为欢,荒淫之意也。”刘勰认为这里的“狷狭之志”、“荒淫之意”,是“有悖于儒家‘正道’的奇”,那么是不是要“采正弃奇”呢?王先生认为不是的,他说:

……这种观点当然是刘勰思想认识上的局限。实际上所谓“狷狭之志”乃是屈原的爱国之志;“荒淫之意”也未尝不是对楚宫廷生活的揭露,并未“失正”。……

王先生认为刘勰这两点批评是局限,屈原并没有“失正”,即这两点是正的,并非失正的奇。但就这两点说,确实是违反儒家的正道。那应该怎样看呢?《老子》五十七章:“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奇正是分开的。五十八章:“正复为奇。”正可以变成奇,那么奇也是可变的。《孙子·势篇》:“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孙子提出“奇正相生”,即奇可以为正,正可以为奇,奇正是可以相生的,因此,就“狷狭之志”、“荒淫之意”说,站在宗经的立场上,是不合正道的奇;站在文学作品的立场上看,这个奇也成为正了,所以王先生认为没有“失正”。老子、孙子都认为奇正是可以变化的,刘勰没有看到这一点,用《宗经》的观点来衡量《楚辞》,说这两点失正,不知《宗经》的观点不能用来衡量文学作品。在《宗经》看来失正的奇,在《楚辞》里这个奇已经变为正了。从奇正变化的角度来看,可以纠正刘勰《宗经》的局限。这点意见,似可以补《词语简释》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