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 省略
18.1.1 所谓省略指的是结构上必不可少的成分在一定的语法条件下没有出现。下边举些例子来看。
在北京口语里,数词有时可以直接修饰名词,例如:
我昨儿买一自行车
手里拿一瓶儿
桌上搁一电视
打外边进来一老头儿
我们说这些句子里的数词后头省略了一个量词,因为数词必须带上量词才能修饰名词是一条语法规律;现在量词没有出现,应该承认是省略。此外,这种省略是有条件的:第一,数词限于“一”;第二,名词限于能够论“个”的,因此只能说“我昨儿买一自行车”,不能说“* 我昨儿买一鱼”,只能说“手里拿一瓶儿”,不能说“* 手里拿一书”。可见这里省略了的量词是“个”。
再举一个例子。我们说“吃得”是“吃得得”的省略,因为述语和可能补语之间必须有“得”字,也是一条语法规律。比较“吃得吃不得”和“吃得饱吃不饱”,就知道“吃得”是跟“吃得饱”平行的格式,可见确实省略了一个“得”(9.7)。
18.1.2 省略的说法不宜滥用,特别是不能因为一个句子意义上不自足就主观地说它省略了什么成分。譬如公共汽车上的乘客对售票员说“一张动物园”,这本来是一个完整的句子(非主谓句),什么也没有省略。我们不能因为这句话离开了具体的语言环境意义不明确,就硬说它是“我要买一张上动物园去的票”之类说法的省略。过去有的语法书说“请坐”是“我请你坐”的省略。从逻辑的角度说,“请”和“坐”不可能是同一个人的行为,“请”的是“我”,“坐”的是“你”。这么讲似乎很有道理。可是事实上我们不说“我请你坐”,反而常常说“你请坐”,可见省略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1)
18.1.3 从原则上说,省略了的成分应该是可以补出来的。有一种说法认为“的”字结构单说或者作主宾语的时候,后头省略了一个名词。例如“来的是谁”,“来的”后头省略了“人”,“换了一件新的”,“新的”后头省略了“衣服”。可是事实上有很多“的”字结构后头很难补上什么适当的名词,例如:
孩子们有的( )唱有的( )跳。
他和骆驼都是逃出来的( )。(老舍)
至少他手中有条麻绳,不完全是空的( )。(同上)
他年青力壮,所差的( )是眼睛不好。
酱油和醋一样打五分钱的( )。
操纵这台机器的( )不是人,是一台计算机。
可见“的”字结构后头有省略的说法也是难以成立的。
18.2 倒装
18.2.1 在正常的情况下,主语总是在谓语前边,修饰语总是在中心语前边,宾语和补语总是在述语后边。有的时候这种顺序可以颠倒。例如:
主语后置:
快进来吧,你。
修好了没有,那辆车?
真有意思,这个人!
修饰语后置:
九点半了,都。
掉点儿了,已经。
找着了,大概。
宾语前置:
他出国了,听说。
不会再地震了,估计。
补语前置:
气都喘不过来了,跑得。
吓死人了,说得!
连谓结构前后两个直接成分的顺序颠倒:
快结婚了,跟他。
上北海去了,带着孩子。
快回去吧,叫他。
这种说法只见于口语。前置的那一部分是说话的人急于要说出来的,所以脱口而出,后一部分则带有补充的味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后置的部分必须轻读,这是这种“倒装句”的最明显的标志。 (2)
18.2.2 早些年的汉语语法著作往往把表示受事看成是宾语的专利,不承认主语也同样可以表示受事,碰到下边这样的受事主语句,都要解释为宾语提前:
碗打碎了。
风凉话谁不会说。
什么东西都吃。
哪儿都没去。
其实这些都不是倒装句。(7.1.2,又8.2.1)。真正的宾语提前的倒装句也有,那就是上边举的“他出国了,听说”那一类。比较:
(1)什么好东西你都吃了。
(2)什么好东西你都吃了?
(1)是周遍性的受事主语句,意思是:所有的好东西你都吃过了;
(2)是宾语前置的倒装句,意思是:你都吃了些什么好东西?(1)和(2)的对立尤其能说明把(1)类句式解释成倒装句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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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看13.8关于“比”字句的讨论。
(2) 陆俭明《汉语口语句法里的易位现象》,《中国语文》198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