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馔部
【题解】
《饮馔部》共分“蔬食第一”八款、“谷食第二”五款、“肉食第三”十二款,约两万余言,见解独特而入情入理,文字洗练而风趣横生。从养生学角度看,此部所说的内容是人类养生的根本。
中国人向来标榜“民以食为天”。《黄帝内经》说:“人绝水谷七日死。”中国的传统文明是农业文明,与此相应,饮食文化最为发达。台湾的张起钧教授在其《烹饪原理》(中国商业出版社1985年版)的《自序》中说:“古书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若以这个标准来论:西方文化(特别是近代的美国式的文化)可以说是男女文化,而中国则是一种饮食文化。”而且中国人的烹饪讲究“味”之“和”,讲究“色”、“香”、“味”、“养”,而所谓“养”就是营养,就是健康,就是养生。
蔬食第一 计八款
【题解】
“蔬食第一”八款,突出表现了中国饮食文化的观念:“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渐近自然也。草衣木食,上古之风,人能疏远肥腻,食蔬蕨而甘之,腹中菜园,不使羊来踏破……吾辑《饮馔》一卷,后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俭,一以复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兹在兹,而不忍或忘者矣。”李渔这段话说明了一个根本思想:饮馔绝不能损害健康,而是必须吃出健康,保障健康。这是养生学的一个根本思想。而且,饮食还要“美”,即所谓“美食”。
吾观人之一身,眼、耳、鼻、舌、手、足,躯骸,件件都不可少;其尽可不设而必欲赋之、遂为万古生人之累者,独是口腹二物。口腹具而生计繁矣,生计繁而诈、伪、奸、险之事出矣;诈、伪、奸、险之事出而五刑不得不设〔1〕。君不能施其爱育,亲不能遂其恩私,造物好生,而亦不能不逆行其志者——皆当日赋形不善,多此二物之累也。草木无口腹,未尝不生;山石土壤无饮食,未闻不长养。何事独异其形而赋以口腹?即生口腹,亦当使如鱼虾之饮水,蜩螗之吸露〔2〕,尽可滋生气力,而为潜、跃、飞、鸣。若是,则可与世无求,而生人之患熄矣。乃既生以口腹,又复多其嗜欲,使如溪壑之不可厌〔3〕;多其嗜欲,又复洞其底里,使如江海之不可填。以致人之一生,竭五官百骸之力〔4〕,供一物之所耗而不足哉!吾反复推详,不能不于造物是咎〔5〕。亦知造物于此,未尝不自悔其非,但以制定难移,只得终遂其过。甚矣!作法慎初,不可草草定制。
【注释】
〔1〕五刑:古代五刑,一般是指墨(在额头上刻字涂墨)、劓(割鼻子)、剕(也作“腓”,砍脚)、宫(毁坏生殖器)、大辟(死刑)。但各代不同,隋唐后,五刑指死、流、徙、杖、笞。
〔2〕蜩螗(tiáo tánɡ):亦作“蜩螳”,蝉的别名。
〔3〕溪壑(hè):溪谷,沟壑。亦借喻难以满足的贪欲。
〔4〕五官百骸:指人的全身。五官,泛指脸的各部位(包括额、双眉、双目、鼻、双颊、唇、齿和下颏)。百骸,是全身骨骼的泛称。
〔5〕咎:错,罪。
【译文】
我看人的整个身体,眼、耳、鼻、舌、手、足、躯干,件件都不可少;本来尽可不要而造物主却又强行赋予人类、成为万古累赘的,大概只有口与腹这两样东西了。口与腹存在,人的生计就繁忙;生计繁忙,欺诈、虚伪、奸邪、险恶之事就出现了;欺诈、虚伪、奸邪、险恶之事出现,而死、流、徙、杖、笞等五刑就不得不设。君主对臣民不能推行爱育,父母对子女不能私施恩惠,造物主虽然爱惜生命也不能不违背自己的意愿——这都是当初赋予人类形体器官时考虑不周,多造了口与腹这两件累赘之物。草木没有口与腹,未尝不生长;山石土壤不吃不喝,没有听说它们不长寿。为何偏叫人类有所不同而赋予其口和腹呢?即使生了口与腹,也应当使得它如鱼虾那样饮水,像蝉那样吸露,尽可以滋生气力,从而能够潜、跃、飞、鸣。若是这样,那就可以与世无争,而生人的祸患也就没有了。无奈,既让人生了口与腹,又让人具有这么多嗜欲,以致贪得无厌、欲壑难填;不但让他有这么多嗜欲,还要让他洞察其底里,使之如江海之大而成为满足不了的无底洞。这样,人的一生,穷尽五官百骸的全身之力,供这一样东西的耗费仍嫌不足!我反复思量,不能不归咎于造物主。我也知道造物主对于这个失误未尝不后悔,但是木已成舟难以改变,只得将错就错了。切记啊!制作法则须谨慎初始,万不可草草从事。
吾辑是编而谬及饮馔〔1〕,亦是可已不已之事。其止崇俭啬,不导奢靡者,因不得已而为造物饰非,亦当虑始计终,而为庶物弭患。如逞一己之聪明,导千万人之嗜欲,则匪特禽兽昆虫无噍类〔2〕,吾虑风气所开,日甚一日,焉知不有易牙复出、烹子求荣〔3〕,杀婴儿以媚权奸、如亡隋故事者哉〔4〕!一误岂堪再误,吾不敢不以赋形造物视作覆车。
【注释】
〔1〕饮馔:饮食。晋干宝《秦女卖枕记》卷一:“(秦女)命东榻而坐,即具饮馔。”
〔2〕无噍(jiào)类:无活物或无活人。《汉书·高帝纪上》:“项羽为人慓悍祸贼,尝攻襄城,襄城无噍类,所过无不残灭。”
〔3〕易牙复出,烹子求荣:《管子·小称篇》载:易牙是专管料理齐桓公饮食的厨师,在齐桓公吃腻了美食而索求人肉时,易牙曾经杀子烹调进献。又,《韩非子·二柄》载韩非的话:“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
〔4〕“杀婴儿”句:陈世熙《唐人说荟·开河记》载,隋炀帝时,陶郎儿兄弟骗杀人家的孩子蒸烹以献权贵麻叔谋。
【译文】
我编写这部书冒昧地谈到饮馔,也是可做可不做而终于践行的一件事。我提倡节俭,反对奢靡,是不得已而为造物主掩饰过错,也是虑其始忧其终而为百姓大众消弭祸患。如果逞我一己之聪明,导诱千万民众的嗜欲,那么不只是禽兽昆虫无生存余地,而且怕风气一开,日甚一日,哪知不会有春秋时代的易牙复出、烹子求荣的惨剧重现,隋炀帝时杀婴儿以媚权奸的故事重演呢!一误岂能再误,我不敢不把造物主的赋形造物视作前车之鉴。
声音之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1〕,为其渐近自然。吾谓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2〕,亦以其渐近自然也。草衣木食,上古之风。人能疏远肥腻,食蔬蕨而甘之〔3〕,腹中菜园,不使羊来踏破〔4〕,是犹作羲皇之民〔5〕,鼓唐、虞之腹〔6〕,与崇尚古玩同一致也。所怪于世者,弃美名不居,而故异端其说,谓佛法如是,是则谬矣。吾辑《饮馔》一卷,后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俭,一以复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兹在兹,而不忍或忘者矣。
【注释】
〔1〕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丝,弦乐。竹,管乐。肉,人的歌喉。
〔2〕脍(kuài)不如肉,肉不如蔬:脍,生肉,一说细切肉。肉,熟肉。蔬,素菜。
〔3〕蔬蕨(jué):泛指蔬菜。蕨,蔬菜的一种。
〔4〕“腹中菜园”二句:不让羊来踏破肚子里面的菜园。隋侯白《启颜录》:“有人常食菜蔬,忽食羊,梦五藏神曰:‘羊踏破菜园。’”
〔5〕羲皇:即伏羲,是中华民族敬仰的人文始祖。
〔6〕唐、虞:唐尧与虞舜的并称。唐、虞是我国四五千年前所谓“三皇五帝”中的二帝,即当时的部落首领。
【译文】
音乐之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原因是它渐近自然。我谈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也因为它渐近自然。穿草衣、食果木,这是上古之风。人倘若能够疏远肥腻的肉食,把吃蔬果野菜当作甘美食物,犹如古人所谓“不要叫羊来踏破腹中菜园”,这就如作伏羲时候的百姓,像唐、虞时候百姓那样吃饱肚子,这与崇尚古玩是一样的啊。奇怪的是世人放弃美名,而故意使之成为异端邪说,还说佛法就是如此,则是大谬不然了。我编写《饮馔》一卷,后说肉食而先说蔬菜,一是因为崇尚节俭,一是因为恢复古风;至于看重宰割之事而爱惜生命,又是因为时刻将其挂念在心而不忍有一刻忘记。
笋
【题解】
笋,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种既美又雅的食品,李渔称之为“蔬食中第一品”。李渔说“论蔬食之美者,曰清,曰洁,曰芳馥,曰松脆而已矣”,而其“至美所在,能居肉食之上者,只在一字之鲜”。笋,可谓集上述众美于一身。笋之鲜美可口,无可比拟。如何烹调才能保持笋的鲜美呢?李渔概括为两句话:“素宜白水,荤用肥猪。”白煮俟熟,略加酱油,乃至美之物;荤食则与肥猪肉一起烹之,甘而不腻。经李渔这么一描述,令人馋涎欲滴。笋还很雅。李渔引苏东坡句“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说明笋之雅;其实东坡在黄州还另有妙句:“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另外,据说齐白石曾画竹一幅,陈寅恪在上面题了苏东坡上述四句五言诗之后,又写道:要想不俗也不瘦,天天竹笋炖猪肉。梁实秋在《雅舍谈吃·笋》一文中,也记述了类似的民谣:无竹令人俗,无肉令人瘦,若要不俗也不瘦,餐餐笋煮肉。我看,笋之雅,大半是由文人雅士爱吃,从而沾了“雅气”逐渐“雅”起来的。
论蔬食之美者,曰清,曰洁,曰芳馥,曰松脆而已矣。不知其至美所在,能居肉食之上者,只在一字之“鲜”。《记》曰:“甘受和,白受采。”〔1〕“鲜”即“甘”之所从出也。此种供奉,惟山僧野老躬治园圃者得以有之,城市之人向卖菜佣求活者,不得与焉。然他种蔬食,不论城市山林,凡宅旁有圃者,旋摘旋烹,亦能时有其乐。至于笋之一物,则断断宜在山林,城市所产者,任尔芳鲜,终是笋之剩义。此蔬食中第一品也,肥羊嫩豕,何足比肩?但将笋、肉齐烹,合盛一簋〔2〕,人止食笋而遗肉,则肉为鱼而笋为熊掌可知矣〔3〕。购于市者且然,况山中之旋掘者乎?
【注释】
〔1〕甘受和,白受采:出自《礼记·礼器》。是说甜美的东西容易得到调和,洁白的东西容易接受色彩。
〔2〕簋(ɡuǐ):古代一种盛食物的器皿。圆口,双耳或四耳。
〔3〕“肉为鱼”句:这里化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而取熊掌的故事(《孟子·告子上》),意思是笋比肉好。
【译文】
谈论蔬食的美,无非说它清、洁、芳馥、松脆而已。不知道它的至美所在,能够居肉食之上的地方,只在一个字“鲜”。《礼记·礼器》说:“甘受和,白受采。”“鲜”即从“甘”而来。享受这种供奉,唯有山僧野老亲身治理园圃的人,才能得到,城市里向卖菜的商贩买菜吃,是得不到的。然而其他菜蔬,不论城市还是山林,凡是宅旁有园圃的,随摘随吃,也能偶享其乐。至于笋这种食物,则断断宜在山林才能享用,城市所出产的,任它如何芳鲜,终是笋的下等品。笋是蔬食中的第一品,肥羊嫩猪,哪能同它比肩?你只要把笋与肉一齐烹治,合盛在一个食簋之中,人只吃笋而漏掉肉,可知在人们看来肉为鱼而笋为熊掌。在市场上买的尚且如此,何况山林之中刚刚挖出来的呢?
食笋之法多端,不能悉纪,请以两言概之,曰:“素宜白水,荤用肥猪。”茹斋者食笋〔1〕,若以他物伴之,香油和之,则陈味夺鲜,而笋之真趣没矣。白煮俟熟,略加酱油,从来至美之物,皆利于孤行,此类是也。以之伴荤,则牛羊鸡鸭等物皆非所宜,独宜于豕,又独宜于肥。肥非欲其腻也,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笋,则不见其甘,但觉其鲜之至也。烹之既熟,肥肉尽当去之,即汁亦不宜多存,存其半而益以清汤。调和之物,惟醋与酒。此制荤笋之大凡也。笋之为物,不止孤行、并用各见其美,凡食物中无论荤素,皆当用作调和。菜中之笋与药中之甘草,同是必需之物,有此则诸味皆鲜,但不当用其渣滓,而用其精液。庖人之善治具者,凡有焯笋之汤〔2〕,悉留不去,每作一馔,必以和之,食者但知他物之鲜,而不知有所以鲜之者在也。《本草》中所载诸食物〔3〕,益人者不尽可口,可口者未必益人,求能两擅其长者,莫过于此。东坡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不知能医俗者,亦能医瘦,但有已成竹、未成竹之分耳。
【注释】
〔1〕茹斋者:吃素的人。
〔2〕焯(chāo):把菜用水煮一下就捞出来。
〔3〕《本草》:古有《神农本草经》,明李时珍增补整理为《本草纲目》五十二卷。
【译文】
笋的吃法很多,不能详细记述,请让我用两句话概括,是:“素宜白水,荤用肥猪。”吃斋的人食笋,若同别的食物相伴,和上香油,那就使陈味夺鲜,而笋的真趣就失去了。用白水煮熟后,略加酱油即可。从来至美的食物,都宜于单独烹制,笋即此类。若配合荤菜,则牛羊鸡鸭等肉都不适宜,独适宜于猪肉,又独适宜于肥猪肉。肥猪肉不是想要它腻,肥肉能出甘味,甘味入笋,则不见其甘,只感觉它鲜美极了。烹制熟了以后,应当尽量把肥肉去掉,就是它的汁也不宜多存,留下一半再加上清汤即可。调和的佐料,唯有醋与酒。这是烹制荤笋的大概情形。笋这种食物,不论单独烹制或与他物并用都各见其美,而且凡是食物无论荤素,都可以用它来调和搭配。菜中的笋与药中的甘草,同样是必需之物,有了它则诸味皆鲜,但不要用其渣滓,而用其精汁。凡是善于做菜的厨师,若有焯笋的汤,都保留而不扔掉,每作一道菜馔,必掺和上笋汤,食客只知道别的食物鲜美,而不知道背后有使它鲜的笋汤在内。《本草》中所记载的诸种食物,对人有益的不尽可口,可口的未必有益于人,而求能两擅其长的食物,没有胜过笋的。苏东坡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不知能医俗的,也能医瘦,但是有已成竹与未成竹的分别啊。
蕈
【题解】
陆之蕈和水之莼也是中国人常见的美食,求至鲜至美之物于笋之外,应数二者。李渔尝以“二物作羹,和以蟹之黄、鱼之肋,名曰‘四美羹’。座客食而甘之,曰:‘今而后,无下箸处矣。’”蕈俗称蘑菇,是一种高等菌类生物,种类很多,有的有毒,有的无毒,而无毒者乃人类美食。中国人发现蕈为食物并加以栽培的历史很早,郭沫若《中国史稿》说,在六七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我们的先人就开始食用菌类;汉代王充《论衡》和《隋书·经籍志》就记载过“芝”(可食菌之一种)的栽培和食用情况,后来历代有关书籍对于各种可食菌类都有记载。明清时,菌类被广泛食用,甚至作为贡品进献皇室。
求至鲜至美之物于笋之外,其惟蕈乎〔1〕?蕈之为物也,无根无蒂,忽然而生,盖山川草木之气结而成形者也,然有形而无体。凡物有体者必有渣滓,既无渣滓,是无体也。无体之物,犹未离乎气也。食此物者,犹吸山川草木之气未有无益于人者也。其有毒而能杀人者,《本草》云以蛇虫行之故。予曰:不然。蕈大几何,蛇虫能行其上?况又极弱极脆而不能载乎?盖地之下有蛇虫,蕈生其上,适为毒气所钟,故能害人。毒气所钟者能害人,则为清虚之气所钟者,其能益人可知矣。世人辨之原有法,苟非有毒,食之最宜。此物素食固佳,伴以少许荤食尤佳,盖蕈之清香有限,而汁之鲜味无穷。
【注释】
〔1〕蕈(xùn):蘑菇。
【译文】
求至鲜至美的食物,除笋之外,只有蕈了吧?蕈这种东西,无根无蒂,忽然间长出来,乃是山川草木之气,凝结而成形的;然而它有形而无肢体。凡物中有肢体的,必有渣滓,既然没有渣滓,就是没有肢体。没有肢体之物,还没有脱离山川草木之气。吃此食物的人,犹如吸山川草木之气,没有无益于人的。蕈中有毒而能杀人的,《本草》说是因蛇虫在上面爬行的缘故。我说:不然。蕈有多大,蛇虫能在上面爬行?何况它又极弱极脆而不能承载蛇体呢?地的下面有蛇虫,蕈生在上面,恰好为毒气所积聚,所以能害人。毒气所积聚能害人,那么为清虚之气所积聚,可知就能对人有益了。世人辨别蕈之有毒无毒原有一套办法,如果没有毒,最宜于食用。蕈这种东西,素食固然很好,伴以少许荤食尤其好,因为蕈的清香有限,而汁的鲜味无穷。
莼
【题解】
莼为多年生宿根草本水生植物,是味道鲜美的一种水生蔬菜,原产我国,《诗经》、《楚辞》、《齐民要术》、《本草纲目》中都有记载,为江南名菜。历代诗人常常赞美它,如白居易“犹有鲈鱼莼菜兴,来春或拟往江东”,苏东坡“若向三吴胜事,不唯千里莼羹”,陆游“店家菰饭香初熟,市担莼丝滑欲流”等等,都是名句。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亦说:“莼生南方湖泽中,惟吴越人喜食之。叶如荇菜而差圆,形如马蹄。其茎紫色,大如箸,柔滑可美。夏月开黄花,结实青紫色,大如棠梨,中有细子。春夏嫩茎未叶者名稚莼,稚者小也。叶稍舒长者名丝莼,其茎如丝也。至秋老则名葵莼,或作猪莼,言可饲猪也。又讹为瑰莼、龟莼焉。”
陆之蕈、水之莼〔1〕,皆清虚妙物也。予尝以二物作羹,和以蟹之黄、鱼之肋,名曰“四美羹”。座客食而甘之,曰:“今而后,无下箸处矣!”
【注释】
〔1〕莼(chún):多年水生植物,其嫩叶味美可食,又名水葵、马蹄草等,为江南“三大名菜”之一。
【译文】
陆地的蕈、水中的莼,都是清虚妙物。我曾用这两样食物作羹,和上蟹黄、鱼肋,名曰“四美羹”。座客吃了叫好,说:“自今而后,没有下箸筷的地方了!”
菜
【题解】
此处之“菜”,即平常吃的蔬菜。李渔说:“世人制菜之法,可称百怪千奇,自新鲜以至于腌、糟、酱、腊,无一不曲尽奇能,务求至美,独于起根发轫之事缺焉不讲,予甚惑之。其事维何?有八字诀云:‘摘之务鲜,洗之务净。’”他之所以特别强调“八字诀”,是说“制菜”最应注意的是:必须做得干净,吃得卫生。干净、卫生,是饮食的要务之一,我们一再说到孔子的关于饮食的教诲:“食而,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李渔不但强调菜要做得干净、吃得卫生,而且说明如何把菜洗干净:“洗菜之法,入水宜久,久则干者浸透而易去;洗叶用刷,刷则高低曲折处皆可到,始能涤尽无遗。若是,则菜之本质净矣。本质净而后可加作料,可尽人工,不然,是先以污秽作调和,虽有百和之香,能敌一星之臭乎?噫!富室大家食指繁盛者,欲保其不食污秽,难矣哉!”
世人制菜之法,可称百怪千奇。自新鲜以至于腌、糟、酱、腊〔1〕,无一不曲尽奇能,务求至美,独于起根发轫之事缺焉不讲〔2〕,予甚惑之。其事维何?有八字诀云:“摘之务鲜,洗之务净。”务鲜之论,已悉前篇。蔬食之最净者,曰笋,曰蕈,曰豆芽;其最秽者,则莫如家种之菜。灌肥之际,必连根带叶而浇之;随浇随摘,随摘随食,其间清浊,多有不可问者。洗菜之人,不过浸入水中,左右数漉〔3〕,其事毕矣。孰知污秽之湿者可去,干者难去,日积月累之粪,岂顷刻数漉之所能尽哉?故洗菜务得其法,并须务得其人。以懒人、性急之人洗菜,犹之乎弗洗也。洗菜之法,入水宜久,久则干者浸透而易去;洗叶用刷,刷则高低曲折处皆可到,始能涤尽无遗。若是,则菜之本质净矣。本质净而后可加作料,可尽人工;不然,是先以污秽作调和,虽有百和之香,能敌一星之臭乎?噫!富室大家食指繁盛者,欲保其不食污秽,难矣哉!
【注释】
〔1〕腌、糟、酱、腊:中国传统饮食中制作菜肴的四种方法。
〔2〕发轫(rèn):发端、启行。轫是止住车轮转动的木头。把它拿掉,车即开始前行。《楚辞·远游》有“朝发轫于太仪矣”句。
〔3〕漉(lù):液体慢慢地渗下,滤过。
【译文】
世人制作蔬菜食品的方法,可说是百怪千奇,自新鲜蔬菜以至于盐腌、酒糟、酱渍、腊浸,无一不曲尽奇能,务求至美尽善,但是唯独对于制菜时最初的第一步是如何操作的,付之阙如而不讲,我非常迷惑不解。那么这最初的一步是怎样呢?有八字口诀:“摘之务鲜,洗之务净。”所谓“务鲜”,前面已经详细说过了。蔬食之中最干净的,是笋,是蕈,是豆芽;而最脏的,则莫过于家种的蔬菜。灌肥的时候,必定连根带叶披头带脸一起去浇;随浇随摘,随摘随吃,这中间的脏与净,大多不去讲究。洗菜的人,不过将菜浸入水中,左涮右涮几下,就算完事。谁知污秽的东西,湿的可以洗去,干的则难以去除,日积月累的粪便,哪里是顷刻之间涮几下就能洗干净的呢?所以洗菜必须得法,还必须得人。用那些懒人、性急的人洗菜,犹如不洗。洗菜的方法,泡入水的时间应当长久,时间长久,干的脏东西能够浸透而容易洗去;洗菜叶要用刷子刷,一刷,高低曲折、上上下下的地方都可刷到,才能毫无遗漏地洗净。若是这样,那蔬菜就能从根本上彻底洗净了。彻底洗净之后,才可加作料,进行人工操作;不然,则是先以污秽之物作调和之料,即使有百种佐料调和的香味,能敌过一星的臭味吗?噫!那些富室大家吃饭的人多,要想保证不吃到污秽的东西,真难啊!
菜类甚多,其杰出者则数黄芽〔1〕。此菜萃于京师,而产于安肃〔2〕,谓之“安肃菜”,此第一品也。每株大者可数斤,食之可忘肉味。不得已而思其次,其惟白下之水芹乎〔3〕!予自移居白门,每食菜、食葡萄,辄思都门;食笋、食鸡豆〔4〕,辄思武陵〔5〕。物之美者,犹令人每食不忘,况为适馆授餐之人乎?
【注释】
〔1〕黄芽:即黄芽菜。
〔2〕安肃:今河北徐水。
〔3〕白下:今江苏南京。水芹:水芹属于伞形科、水芹菜属。多年水生宿根草本植物。水芹别名水英、细本山芹菜、牛草、楚葵、刀芹、蜀芹、野芹菜等。
〔4〕鸡豆:一种菜蔬。
〔5〕武陵:今湖南常德。
【译文】
菜蔬种类很多,其中杰出的,要数黄芽菜。这种菜荟萃于京师,其产地则在河北的安肃,叫作“安肃菜”,这是上品。每一株大的可有数斤重,吃它使人连肉味都忘了。若吃不到这种上品菜而求其次,那大概就是南京的水芹了!我迁居南京之后,每次吃菜、吃葡萄,就想到京师都门;吃笋、吃鸡豆,就想到湖南武陵。美味食物还能使人每次吃饭都忘不了,何况是邀请我做客、款待我吃饭的人呢?
菜有色相最奇,而为《本草》、《食物志》诸书之所不载者,则西秦所产之头发菜是也〔1〕。予为秦客,传食于塞上诸侯。一日脂车将发,见炕上有物,俨然乱发一卷〔2〕,谬谓婢子栉发所遗〔3〕,将欲委之而去。婢子曰:“不然,群公所饷之物也〔4〕。”询之土人,知为头发菜。浸以滚水,拌以姜醋,其可口倍于藕丝、鹿角等菜〔5〕。携归饷客,无不奇之,谓珍错中所未见〔6〕。此物产于河西〔7〕,为值甚贱,凡适秦者皆争购异物,因其贱也而忽之,故此物不至通都,见者绝少。由是观之,四方贱物之中,其可贵者不知凡几,焉得人人物色之?发菜之得至江南,亦千载一时之至幸也。
【注释】
〔1〕西秦所产之头发菜:西秦是陕甘宁一带。头发菜即今常说的“发菜”,状如头发,黑色。
〔2〕俨然:形容整齐、矜庄。
〔3〕栉(zhì)发:梳理头发。栉,梳子和篦子的总称,此处作动词用。
〔4〕饷(xiǎnɡ):同“飨”。本义是给在田间里劳动的人送饭。《说文解字》:“饷,饷馈。”
〔5〕鹿角:一种菜。
〔6〕珍错:指山珍海味。
〔7〕河西:即所谓甘陕一带。
【译文】
蔬菜之中有色相最奇特,而为不被《本草》、《食物志》等书籍所记载的,就是西秦之地(甘肃)所产的发菜了。我在秦地做客,吃遍塞上诸侯显贵之家。一天备车将行,看见炕上有东西,俨然就是一卷乱发,误认为婢子梳头时遗落的,刚要丢掉它走开,婢子说:“那不是头发,而是诸位大人赠送的礼物。”询问当地人,知道是发菜。将它浸入滚开的水中泡一下,拌上姜醋,其美味可口超过藕丝、鹿角等菜几倍。把它带回来待客,无不称奇,说珍馐美食中见所未见。这种东西产于河西,不值什么钱,凡到秦地的人都争购奇异之物,却因为发菜贱而忽视它,所以此物没有传进大都会,见的人极少。由此看来,各地便宜东西之中,可贵的不知有多少,哪得人人物色选择呢?发菜得以传到江南,也是千载难逢的幸事啊。
瓜 茄 瓠 芋 山药
【题解】
李渔是名副其实的平民美食家,瓜、茄、瓠、芋、山药、葱、蒜、韭菜、萝卜、辣芥等等,全是老百姓的日常食物,就像“粥饭”、“面饼”等等一样为百姓之须臾不可缺少。而李渔却把这些最平常之物的特点,如“煮冬瓜、丝瓜忌太生……”等等,说得有声有色,趣味盎然。
瓜、茄、瓠、芋诸物,菜之结而为实者也。实则不止当菜,兼作饭矣。增一簋菜〔1〕,可省数合粮者,诸物是也。一事两用,何俭如之?贫家购此,同于籴粟。但食之各有其法:煮冬瓜、丝瓜忌太生;煮王瓜、甜瓜忌太熟;煮茄、瓠利用酱醋,而不宜于盐;煮芋不可无物伴之,盖芋之本身无味,借他物以成其味者也;山药则孤行、并用,无所不宜,并油盐酱醋不设,亦能自呈其美,乃蔬食中之通材也。
【注释】
〔1〕簋(ɡuǐ):古代一种青铜或陶制食器。圆口,两耳或四耳。
【译文】
瓜、茄、瓠、芋诸种食物,都是菜结成的果实。实际上它们不仅能当菜,而且同时可以作为饭。增加一簋菜,可以节省数升粮,说的就是这几种食物。既当菜又当饭,有多么节俭呢?贫家购买它们,同籴粮食一样。但是要食用它们,各有其法:煮冬瓜、丝瓜忌太生;煮王瓜、甜瓜忌太熟;煮茄子、瓠子最好用酱醋、而不宜用盐;煮芋不能没有他物配合,因为芋本身无味,借他物以使之有味;山药则单独做或与其他食物一起做,无所不宜,并且即使不加油盐酱醋,也能自呈其美,乃是蔬食中的通材。
葱 蒜 韭
【题解】
葱、蒜、韭,是最平常的菜蔬和调味品,但是,它们是“菜味之至重者也”。在谈这三样菜时,其发人深思者,在于谈韭时打了非常有意思的比方:“韭则禁其终而不禁其始,芽之初发,非特不臭,且具清香,是其孩提之心之未变也。”所谓“孩提之心”,类似于李贽的“童心”、“最初一念之本心”,有了它,人之美现矣,文之美现矣,食物之美亦现矣。
李渔在其他地方也多次提到“孩提之心”、“童心”、“孩提之乐”,如七律《清明日海陵道中》“童心那解悲时序,霜鬓难教负岁华”,《闲情偶寄·颐养部》“人能以孩提之乐境为乐境,则去圣人不远矣”。正是因为他还保有孩提之心,所以他的文章才有真趣,才可爱。
葱、蒜、韭三物,菜味之至重者也。菜能芬人齿颊者,香椿头是也;菜能秽人齿颊及肠胃者,葱、蒜、韭是也。椿头明知其香而食者颇少,葱、蒜、韭尽识其臭而嗜之者众,其故何欤?以椿头之味虽香而淡,不若葱、蒜、韭之气甚而浓。浓则为时所争尚,甘受其秽而不辞;淡则为世所共遗,自荐其香而弗受。吾于饮食一道,悟善身处世之难。一生绝三物不食,亦未尝多食香椿,殆所谓“夷、惠之间”者乎〔1〕?
予待三物有差。蒜则永禁弗食;葱虽弗食,然亦听作调和;韭则禁其终而不禁其始,芽之初发,非特不臭,且具清香,是其孩提之心之未变也。
【注释】
〔1〕夷、惠之间:夷,伯夷,殷亡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惠,柳下惠,美女坐怀不乱。扬雄《法言·渊骞》:“不夷不惠,可否之间也。”
【译文】
葱、蒜、韭这三种食物,是菜味中最重的。菜能使人齿颊芬芳的,是香椿头;菜能使人齿颊及肠胃有秽臭之气的,是葱、蒜、韭。椿头明知其香而吃的人颇少,葱、蒜、韭都识其臭而嗜好的人多,原因在哪里呢?因为椿头之味虽香却淡薄,不如葱、蒜、韭之气味厉害而浓烈。浓烈就被时人所争尚,甘受其秽臭之气而不辞;淡薄则为世人所共同遗弃,它自荐其香味而人们却不领受。我从饮食之中,悟出修身处世之艰难。我一生谢绝葱、蒜、韭三种食物不吃,也未曾多食香椿,大概属于所谓“夷、惠之间”吧?
我对待葱、蒜、韭三种食物也有差别。蒜则永禁不吃;葱虽不吃,然而也听任其作调和之料;韭,则禁吃老韭菜而不禁初始的韭菜,韭芽之初发,不但不臭,且有清香,是它孩提之心尚未改变啊。
萝卜
【题解】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是人们的口头语,由此可见人们日常食用,几乎须臾不离。李渔此款却能说出许多平常人家如何食用这种菜的常识和方法,可谓百姓的贴心人。
生萝卜切丝作小菜,伴以醋及他物,用之下粥最宜。但恨其食后打嗳〔1〕,嗳必秽气。予尝受此厄于人,知人之厌我,亦若是也,故亦欲绝而弗食。然见此物大异葱、蒜,生则臭,熟则不臭,是与初见似小人,而卒为君子者等也。虽有微过,亦当恕之,仍食勿禁。
【注释】
〔1〕打嗳(ǎi):打嗝。
【译文】
生萝卜切丝作小菜,伴以醋及其他调料,用之下粥最好。只嫌它吃了以后打嗝,打嗝必出秽臭之气。我曾经在别人那里闻到过这种气味,知道人之讨厌我,也会如此,所以也谢绝而不食。然而看见此物与葱、蒜十分不同,生则臭,熟则不臭,这就像初见似小人,而最终发现他是君子一样。虽有微小缺点,也应原谅,仍吃不禁。
芥辣汁
【题解】
此款所谈之“芥”,乃一年或二年生草本植物,种子黄色,味辛辣,磨成粉末,称“芥末”,亦可如李渔所说制成“芥辣汁”,作调味品。李渔认为,此品虽可“每食必备,窃比于夫子之不撤姜也”,但亦不多食。
菜有具姜、桂之性者乎〔1〕?曰:有,辣芥是也。制辣汁之芥子,陈者绝佳,所谓愈老愈辣是也。以此拌物,无物不佳。食之者如遇正人,如闻谠论〔2〕,困者为之起倦,闷者以之豁襟,食中之爽味也。予每食必备,窃比于夫子之不撤姜也〔3〕。
【注释】
〔1〕姜、桂之性:姜、桂之性越老越辣。此处是用姜、桂愈老愈辣来比喻人愈老性格愈耿直刚强。《宋史·晏敦复传》曰:“说吾姜、桂之性,到老愈辣。”
〔2〕谠(dǎnɡ):正直的。
〔3〕夫子之不撤姜:孔子吃饭时,不撤姜,亦不多吃。《论语·乡党》:“不撤姜食,不多食。”
【译文】
菜蔬中有具姜、桂之性的吗?我说:有,就是辣芥。制作辣汁的芥子,陈的绝佳,就是所谓愈老愈辣。以辣芥汁拌食物,没有什么东西不好吃。吃它的人如遇到正人君子,如听到正直的言论,困倦者为之而精神振作,郁闷者因它而心胸豁朗,食物中的爽味啊。我每食必备,私下比之于孔夫子的不撤姜。
谷食第二 计五款
【题解】
《黄帝内经》说:“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急,或坚或软,四时五脏病,随五味所宜也。”李渔秉承《黄帝内经》思想,强调食物对人的滋养全依赖五谷,这思想总体说是很有道理的;但是说只吃一种食物就能长寿,显然不科学。
三千多年来的中国,人们一直食用稻米、小麦、小米、蔬菜、水果、家畜、家禽,水产品乃至酒、豆腐等等,食物构成在两三千年前也基本固定下来。由此看来,李渔所说的“谷食”,在中国人的饮食中一直占有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说是主导性的地位。按照中国人的饮食习惯,假如一顿饭不吃主食(以谷物为主的食品),就如同没有吃饭一样;副食差一点可以,但是不能没有主食。常见北方农民几个窝窝头(玉米做的)就一块萝卜咸菜,或者几张煎饼卷上大葱黄酱下肚,就算吃了一顿饭。当然,人类食物还是丰富些好。
食之养人,全赖五谷〔1〕。使天止生五谷而不产他物,则人身之肥而寿也,较此必有过焉,保无疾病相煎、寿夭不齐之患矣。试观鸟之啄粟,鱼之饮水,皆止靠一物为生,未闻于一物之外,又有为之肴馔酒浆、诸饮杂食者也〔2〕。乃禽鱼之死,皆死于人,未闻有疾病而死,及天年自尽而死者,是止食一物,乃长生久视之道也。人则不幸而为精腆所误〔3〕,多食一物,多受一物之损伤,少静一时,少安一时之淡泊。其疾病之生,死亡之速,皆饮食太繁、嗜欲过度之所致也。此非人之自误,天误之耳。天地生物之初,亦不料其如是,原欲利人口腹,孰意利之反以害之哉!然则人欲自爱其生者,即不能止食一物,亦当稍存其意,而以一物为君。使酒肉虽多,不胜食气,即使为害,当亦不甚烈耳。
【注释】
〔1〕五谷:稻、黍、稷、麦、菽,泛指各种谷物。
〔2〕肴馔酒浆:泛指各种菜肴酒水。
〔3〕精腆(tiǎn):精美丰盛。精,上好的白米。腆,丰厚,美好。
【译文】
食物对人的滋养,全依赖五谷。假使老天爷只生产五谷而不生产其他东西,那么人们身强体壮而得以长寿,比起现在肯定有过之而无不及,保证没有疾病相煎、寿夭不齐的忧患。试看禽鸟啄食粟米,游鱼饮水,都是只靠一种食物维护生命,没有听说在这一种食物之外,又外加什么肴馔酒浆、各种饮料杂食的。禽鸟和鱼的死,都是源于人害,没有听说因为疾病而死以及天年自尽而死的。这表明只吃一种食物,乃是长生不老之道。人则不幸而为精美丰盛的食物所误,多吃一种食物,多受一种食物的损伤,少得一时的安静,少享受一时的淡泊。人类疾病的发生,死亡的速来,都是饮食太繁盛、嗜欲过度所造成的。这不是人的自误,而是老天爷误人。天地生育万物之初,也未曾料到是这样,原想有利于人之口腹,谁料想有利反而变成有害呢!既然如此,人若想珍爱自己的生命,即使不能只吃一种食物,也要略微保存这样的意思,以一种食物为主,使得酒肉虽多而不胜过主食,即使仍有害处,也应当不至于太厉害。
饭 粥
【题解】
粥是中国人饭桌上最常见的食物,百吃不厌,伴随中国人一辈子。王蒙有一篇小说名为《坚硬的稀粥》,诚如是也。但是如何做粥却有养生学上的讲究。在“饭粥”一款,李渔实际上是讲如何把粥做得好吃又有营养,提出关键在于“粥水忌增,饭水忌减”。他从养生学的角度说:“如医人用药,水一钟或钟半,煎至七分或八分,皆有定数。若以意为增减,则非药味不出,即药性不存,而服之无效矣。”因为“米之精液全在于水,逼去饭汤者,非去饭汤,去饭之精液也”。见解朴实、亲切,又很实用。
粥、饭二物,为家常日用之需,其中机彀〔1〕,无人不晓,焉用越俎者强为致词〔2〕?然有吃紧二语,巧妇知之而不能言者,不妨代为喝破,使姑传之媳〔3〕,母传之女,以两言代千百言,亦简便利人之事也。
【注释】
〔1〕机彀(ɡòu):机关,圈套。机,事物发生的枢纽。彀,使劲张弓。
〔2〕越俎:越俎代庖的简称。
〔3〕姑:婆婆。
【译文】
粥与饭这两样食物,为家常日用之必需,其中的窍门,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哪里用得着我越俎代庖、强行说教?然而有要紧的两句话,巧妇知道而说不出来,我不妨代为说破,使婆婆传给儿媳,母亲传给闺女,以这两句话代替千言万语,也是简便利人的事情啊。
先就粗者言之。饭之大病,在内生外熟,非烂即焦;粥之大病,在上清下淀,如糊如膏。此火候不均之故,惟最拙最笨者有之,稍能炊爨者必无是事〔1〕。然亦有刚柔合道,燥湿得宜,而令人咀之嚼之,有粥饭之美形,无饮食之至味者。其病何在?曰:挹水无度〔2〕,增减不常之为害也。其吃紧二语,则曰:“粥水忌增,饭水忌减。”米用几何,则水用几何,宜有一定之度数。如医人用药,水一钟或钟半,煎至七分或八分,皆有定数。若以意为增减,则非药味不出,即药性不存,而服之无效矣。不善执爨者,用水不均,煮粥常患其少,煮饭常苦其多。多则逼而去之,少则增而入之,不知米之精液全在于水〔3〕,逼去饭汤者,非去饭汤,去饭之精液也。精液去则饭为渣滓,食之尚有味乎?粥之既熟,水米成交,犹米之酿而为酒矣。虑其太厚而入之以水,非入水于粥,犹入水于酒也。水入而酒成糟粕,其味尚可咀乎〔4〕?故善主中馈者〔5〕,挹水时必限以数,使其勺不能增、滴无可减,再加以火候调匀,则其为粥为饭,不求异而异乎人矣。
【注释】
〔1〕炊爨(cuàn):烧火煮饭。
〔2〕挹(yì):舀,把液体盛出来挹注到另一器皿中。
〔3〕米之精液:米的精华部分。
〔4〕咀(jǔ):含在嘴里细细地嚼。
〔5〕中馈(kuì):饭菜、酒食。曹植《送应氏》:“中馈岂独薄?宾饮不尽觞。”
【译文】
先就粗略的地方说说。米饭的大忌,在内生外熟,不是烂就是焦;米粥的大忌,在上面清汤下面沉淀,如浆糊、如膏脂。这是火候不均的缘故,只有最拙最笨的人才如此,稍会烧火做饭的必定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然而也有刚柔合适,软硬得宜,却令人咀嚼起来,感觉有粥饭的美形而无饮食应有的美味。它的毛病在哪里?我说:是放水没有定准、增水减水不合常规所造成的危害。那最要紧的两句话,是说:“粥水忌增,饭水忌减。”米用多少,那么水就用多少,应该有一定的比例。好像医生用药,水用一盅或是一盅半,煎到七分或是八分,都有定规。假若随意增减,那就不是药味出不来,就是药性留不住,吃了这种药也没有效用。不善烧火做饭的人,用水不均,煮粥常怕水少,煮饭则常嫌他加水太多。多了就滗出去,少了就增加些,岂不知米的精液全在于水,滗出去饭汤,不是去掉饭汤,而是去掉饭的精华。精华去掉了,那饭就成为渣滓,吃起来还有味道吗?粥熟了之后,水与米交融在一起,就好像米酿成了酒。怕粥太稠而加入水,不是把水加进粥里,倒像是把水加到酒里。水加进去,酒就成了糟粕,那味道还能品尝吗?所以善于主理饭食的人,放水时一定要限定数量,使它勺不能增、滴无可减,再将火候调匀,那么不论做粥做饭,不求优异而自然优异于人了。
宴客者有时用饭,必较家常所食者稍精。精用何法?曰:使之有香而已矣。予尝授意小妇,预设花露一盏,俟饭之初熟而浇之,浇过稍闭,拌匀而后入碗。食者归功于谷米,诧为异种而讯之,不知其为寻常五谷也。此法秘之已久,今始告人。行此法者,不必满釜浇遍〔1〕,遍则费露甚多,而此法不行于世矣。止以一盏浇一隅〔2〕,足供佳客所需而止。露以蔷薇、香橼、桂花三种为上〔3〕,勿用玫瑰,以玫瑰之香,食者易辨,知非谷性所有。蔷薇、香橼、桂花三种,与谷性之香者相若,使人难辨,故用之。
【注释】
〔1〕釜(fǔ):古代的一种锅。
〔2〕隅(yú):角落。
〔3〕香橼(yuán):佛手柑,又名枸(jǔ)橼,为芸香科柑橘属植物。
【译文】
宴请客人吃的饭,必然比家常所吃的稍微精致一点儿。要精致用什么方法?我说:使它有香味儿就是了。我曾教给女佣,预先准备一盅花露,等饭刚熟就浇上去,浇上后稍微焖一下,搅拌均匀后盛到碗里。吃的人归功于谷米,以为它是什么奇异品种而询问我,不知道它就是寻常的五谷。这个方法我秘不传人很久,今天才告诉大家。用这个法子,不必把全锅都浇遍,浇遍费花露太多,这个法子就不易在世上流行了。只用一盅浇一角,足供贵宾所需就打住。花露用蔷薇、香橼、桂花三种最好,不要用玫瑰,因为玫瑰的香味,吃的人容易辨别,知道那不是谷性所有。蔷薇、香橼、桂花三种,与谷物本来的香味差不多,使人难辨,所以用它们。
汤
【题解】
此款所谓“汤”,即“羹”也。有学者说,在炒菜没有流行之前,人们下饭主要靠“羹”。古代烹饪中谈到调味肴馔首要是“羹”。测验一个人的烹饪技巧首先也是看他会不会调制羹汤。唐代诗人王建《新嫁娘》诗有“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句,说的就是结婚三天后婆家要测验新娘子的手艺,看她“羹汤”做得如何。新媳妇先叫小姑子尝尝,看是否合乎婆婆的口味。有了炒菜,羹在中国人饮食中的地位大大降低了。而且现在的“汤”,比古代的羹也稀了好多。
汤即羹之别名也。羹之为名,雅而近古;不曰羹而曰汤者,虑人古雅其名,而即郑重其实,似专为宴客而设者。然不知羹之为物,与饭相俱者也。有饭即应有羹,无羹则饭不能下,设羹以下饭乃图省俭之法,非尚奢靡之法也。古人饮酒,即有下酒之物;食饭,即有下饭之物。世俗改下饭为“厦饭”,谬矣。前人以读史为下酒物,岂下酒之“下”,亦从“厦”乎?“下饭”二字,人谓指肴馔而言,予曰:不然。肴馔乃滞饭之具,非下饭之具也。食饭之人见美馔在前,匕箸迟疑而不下,非滞饭之具而何?饭犹舟也,羹犹水也;舟之在滩,非水不下,与饭之在喉,非汤不下,其势一也。且养生之法,食贵能消;饭得羹而即消,其理易见。故善养生者,吃饭不可无羹;善作家者,吃饭亦不可无羹。宴客而为省馔计者,不可无羹;即宴客而欲其果腹始去,一馔不留者,亦不可无羹。何也?羹能下饭,亦能下馔故也。近来吴越张筵,每馔必注以汤,大得此法。吾谓家常自膳,亦莫妙于此。宁可食无馔,不可饭无汤。有汤下饭,即小菜不设,亦可使哺啜如流;无汤下饭,即美味盈前,亦有时食不下咽。予以一赤贫之士,而养半百口之家,有饥时而无馑日者,遵是道也。
【译文】
汤即羹的别名。名之为羹,文雅而近古风;之所以不叫羹而叫汤,是顾虑人们因其有古雅的名字,而就郑重其实,好像它是专为宴客而设的。殊不知羹这种食物,总与饭相联系。有饭就应有羹,无羹则饭不能下咽,做羹用来下饭,乃是图节俭的办法,不是崇尚奢靡的办法。古人饮酒,就要有下酒的食品;吃饭,就要有下饭的食物。世俗改下饭为“厦饭”,错了。前人把读史当作下酒物,难道下酒的“下”,也要写为“厦”吗?“下饭”二字,有人说指菜肴而言,我说:不然。菜肴乃是滞饭的东西,而不是下饭的东西。吃饭的人见美肴在前,筷子迟疑不下,不是滞饭的东西是什么?饭犹如舟,羹犹如水;舟在河滩,没有水不能下,与饭在喉间,没有汤不能下,情况是一样的。而且按照养生之法,食物贵在能够消化;饭得羹之助而立即消化,这道理容易明白。所以善于养生的人,吃饭不可无羹;善于操持家务的人,吃饭也不可无羹。宴请宾客而为节省馔肴考虑,不可无羹;即使宴请宾客而想让他们吃饱肚子而去,吃得一点不剩,也不可无羹。为什么?是羹能下饭也能下菜的缘故啊。近来吴越之地大摆筵席,每顿饭必有汤,大得此法。我认为家常吃饭,也无一不妙于此法。宁可食无菜,不可饭无汤。有汤下饭,即使没有小菜,也可以使人吃得痛快淋漓;无汤下饭,即使美味佳肴满桌,也有时吃不下去。我作为一介赤贫之士,而养五十口之家,有饥饿的时候而没有挨饿的日子,遵循的就是这个道理。
糕 饼
【题解】
“糕饼”款所谈又是中国人极平常的食物。直至今日,李渔关于“糕饼”、“面”、“粉”的见解仍然不断被人们提及。2007年4月15日上午,中央电视台第二频道现场直播的“美容美食烹饪大赛”(面食部分),主要比赛糕饼的制作,选手们手持面团,又擀又捏,推拉腾挪,腕转指舞,看似忙忙碌碌实则从容不迫、有条不紊,不一会儿,春饼、葱油饼、千层饼、搅面馅饼、黄桥烧饼、荷叶饼、老婆饼、香酥牛肉闻喜饼……依次呈现在观众面前,其色其形,美轮美奂,其香其味,让人馋涎欲滴。主持人在解说选手作品时,我首先听到这样一句话:“我国清代美食家、戏曲家李渔说:‘糕贵乎松,饼利于薄。’看看今天选手做得如何。”
梁实秋的《雅舍谈吃·薄饼》对北京薄饼的做法和吃法描述得惟妙惟肖,特别是吃法:“吃的方法太简单了,把饼平放在大盘子上,单张或双张均可,抹酱少许,葱数根,从苏盘中每样捡取一小箸,再加炒菜,最后放粉丝。卷起来就可以吃了,有人贪,每样菜都狠狠的捡,结果饼小菜多,卷不起来,即使卷起来也竖立不起来。于是出馊招,卷饼的时候中间放一根筷子,竖起之后再把筷子抽出。那副吃相,下作。”
谷食之有糕饼,犹肉食之有脯脍。《鲁论》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1〕制糕饼者于此二句,当兼而有之。食之精者,米麦是也;脍之细者,粉面是也。精细兼长,始可论及工拙。求工之法,坊刻所载甚详,予使拾而言之,以作制饼制糕之印板,则观者必大笑曰:笠翁不拾唾余,今于饮食之中,现增一副依样葫芦矣!冯妇下车〔2〕,请戒其始。只用二语括之,曰:“糕贵乎松,饼利于薄。”
【注释】
〔1〕“《鲁论》云”三句:出自《论语·乡党》:“斋必变食,居必迁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鲁论》,即《鲁论语》,或《论语》。
〔2〕冯妇下车:《孟子·尽心下》:“晋人有冯妇者,善搏虎,卒为善士。则之野,有众逐虎。虎负隅,莫之敢撄。望见冯妇,趋而迎之。冯妇攘臂下车,众皆悦之。”
【译文】
谷类食物中有糕与饼,犹如肉类食物中有肉干与肉丝。《论语·乡党》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制作糕饼的人对于这里所说的两点,应当兼顾。谷类食物中所谓精者,就是米麦;谷类食物中所谓细者,就是粉面。精与细兼长,才可说到制作的工与拙。求工的方法,已经出版的书籍中记述非常详细了,我若捡起来再说一遍,当成制作饼制作糕的印模,则观者必然大笑说:笠翁不拾别人唾余,今天在饮食之中,又增添了一副依样葫芦了!看看前人所说的冯妇下车的故事,请让我开始的时候就引以为戒吧。只用两句话来概括,就是:“糕贵乎松,饼利于薄。”
面
【题解】
此款说的是中国的面食。中国的面食包含着丰富的审美和养生道理。这就是李渔所谓“《本草》云:‘米能养脾,麦能补心。’各有所裨于人者也”。数千年来,中国北方人吃面。李渔有二十多年生活在南北交界的如皋,既有南方人的习惯,也有北方人的习惯。他自创了“五香面”、“八珍面”,堪称美食。中国人吃面食,绝不仅仅是充饥,也不仅仅是享受美味。面条最早就是中国发明的,青海民和县出土了4000年以前的面条,宋代就有了今天“面条”的叫法。经过千百年的实践,山西、陕西的面条造就了自己特殊的名声。它有各种各样的做法,各种各样的味道,堪称美味——拉面、刀削面、手擀面、饸饹面,汤面、炒面、蒸面、凉拌面,牛肉面、鸡丝面、排骨面、阳春面……美不胜收。据说汉代有了馒头,魏晋有了包子,至今北方包馅的面食,包子、饺子、馄饨、锅贴、馅饼、烧卖……数不胜数,美味可口。而且吃面食也是顺乎物性之自然而养生的。还是那句话:药补不如食补。我们天天吃面食,不就是在天天食补吗?
南人饭米,北人饭面,常也。《本草》云:“米能养脾,麦能补心〔1〕。”各有所裨于人者也〔2〕。然使竟日穷年止食一物,亦何其胶柱口腹〔3〕,而不肯兼爱心、脾乎?予南人而北相,性之刚直似之,食之强横亦似之。一日三餐,二米一面,是酌南北之中,而善处心、脾之道也。但其食面之法,小异于北,而且大异于南。北人食面多作饼,予喜条分而缕晰之〔4〕,南人之所谓“切面”是也。南人食切面,其油盐酱醋等作料,皆下于面汤之中,汤有味而面无味,是人之所重者不在面而在汤,与未尝食面等也。予则不然,以调和诸物,尽归于面,面具五味而汤独清,如此方是食面,非饮汤也。
【注释】
〔1〕米能养脾,麦能补心:此《本草》上言米麦的食用功能。
〔2〕裨:有益于。
〔3〕胶柱:成语“胶柱鼓瑟”的简化。
〔4〕条分而缕晰:原指有条有理地细细分析。此处“晰”疑作“析”。析,是指将面分割成一根根细长条。
【译文】
南方人吃米,北方人吃面,通常如此。《本草》说:“米能养脾,麦能补心。”它们对人各有裨益。然而,假使穷年竟日只吃一种食物,那是多么死心眼儿啊,为何不肯兼顾心、脾两方面的需要呢?我是南方人而长着北方相貌。性情刚直像,吃东西口壮也像。我一日三餐,二米一面,这是斟酌南北特点而取中,妥善处理心、脾两方面的需要。但我吃面的方法,与北方稍有差异,与南方大不相同。北方人吃面大多做成饼,我则喜欢把它条分缕析做成面条,南方人称之为“切面”。南方人吃切面,油盐酱醋等佐料,都下在面汤之中,汤有味而面无味,人所重视的不在面而在汤,这与不曾吃面是一样的。我则不同,把各种佐料都放在面里边,这样,面五味俱全而独有汤是清的,照这样吃,才是吃面,不是喝汤。
所制面有二种,一曰“五香面”,一曰“八珍面”。五香膳己〔1〕,八珍饷客〔2〕,略分丰俭于其间。五香者何?酱也,醋也,椒末也,芝麻屑也,焯笋或煮蕈、煮虾之鲜汁也〔3〕。先以椒末、芝麻屑二物拌入面中,后以酱、醋及鲜汁三物和为一处,即充拌面之水,勿再用水。拌宜极匀,擀宜极薄,切宜极细,然后以滚水下之,则精粹之物尽在面中,尽勾咀嚼,不似寻常吃面者,面则直吞下肚,而止咀咂其汤也〔4〕。八珍者何?鸡、鱼、虾三物之肉,晒使极干,与鲜笋、香蕈、芝麻、花椒四物,共成极细之末,和入面中,与鲜汁共为八种。酱、醋亦用,而不列数内者,以家常日用之物,不得名之以“珍”也。鸡鱼之肉,务取极精,稍带肥腻者弗用,以面性见油即散,擀不成片,切不成丝故也。但观制饼饵者,欲其松而不实,即拌以油,则面之为性可知已。鲜汁不用煮肉之汤,而用笋、蕈、虾汁者,亦以忌油故耳。所用之肉,鸡、鱼、虾三者之中,惟虾最便,屑米为面,势如反掌,多存其末,以备不时之需;即膳己之五香,亦未尝不可六也。拌面之汁,加鸡蛋青一二盏更宜,此物不列于前而附于后者,以世人知用者多,列之又同剿袭耳〔5〕。
【注释】
〔1〕膳(shàn)己:给自己吃。膳,饭食,进餐。
〔2〕饷客:待客。
〔3〕蕈(xùn):菌类食物。
〔4〕咀咂:咀嚼品味。
〔5〕剿袭:抄袭。
【译文】
我所制作的面有两种,一是“五香面”,一是“八珍面”。五香面是给自己吃的,八珍面是待客用的,二者略有丰与俭的区别。五香是什么?酱,醋,花椒末,芝麻屑,焯笋或煮蕈、煮虾的鲜汁。先把花椒末、芝麻屑两种佐料拌到面里,之后用酱、醋和鲜汁三种佐料和在一起,充当拌面的水,不要再用水了。拌面要极匀,擀面要极薄,切面要极细,然后把面下到滚水之中,这样,精华全在面里边了,尽可耐人咀嚼,不像寻常吃面的人,把面一下子吞进肚里,而只咀咂那汤的味道。“八珍”是什么?鸡、鱼、虾三者的肉,晒得极干,与鲜笋、香蕈、芝麻、花椒这四种东西合成极细的末,和在面里边,与鲜汁一起,共为八种。酱、醋也用,但不算在八种里边,因为这是家常日用之物,不能叫作“珍”。鸡肉鱼肉,务必选取极精的部位,稍带肥腻的不用,因为面的特性是见油即散,擀不成片,切不成丝。只要看看做饼的,要想叫面松而不板,就拌上油,面的特性就清楚了。鲜汁之所以不用煮肉的汤,而用笋、蕈、虾汁,也是因为忌油的缘故。所用的肉,鸡、鱼、虾三者之中,惟有虾最便当,把虾屑磨成粉末,易如反掌。平常多储存些虾末,以备不时之需;即使给自己吃的“五香面”,加上虾末也未尝不可成为“六香”。拌面的汁,加鸡蛋清一二盅更好,这东西不在前面说而在后面附带提及,是因为世人知道使用它的很多,若列到前面,就似在抄袭了。
粉
【题解】
藕、葛、蕨、绿豆四种“粉”的发明和广泛应用,也是中国人对世界饮食的伟大创造和贡献。尤其藕、葛二粉,不用下锅,用开水冲调,即能变生成熟,急中解饿,莫善于此;而粉食之耐咀嚼者,为蕨粉与绿豆粉。李渔赞曰:“凡物入口而不能即下,不即下而又使人咀之有味、嚼之无声者,斯为妙品。”李渔在这里说到牙齿的“咀嚼”和食物的易咽,这都有关消化和牙齿的健康,尤其适宜于老年人。
粉之名目甚多,其常有而适于用者,则惟藕、葛、蕨、绿豆四种〔1〕。藕、葛二物,不用下锅,调以滚水,即能变生成熟。昔人云:“有仓卒客,无仓促的主人。”欲为无仓促的主人,则请多储二物。且卒急救饥,亦莫善于此。驾舟车行远路者,此是糇粮中首善之物〔2〕。粉食之耐咀嚼者,蕨为上,绿豆次之。欲绿豆粉之耐嚼,当稍以蕨粉和之。凡物入口而不能即下,不即下而又使人咀之有味、嚼之无声者,斯为妙品。吾遍索饮食中,惟得此二物。绿豆粉为汤,蕨粉为下汤之饭,可称“二耐”,齿牙遇此,殆亦所谓劳而不怨者哉!
【注释】
〔1〕藕、葛、蕨、绿豆:四种可制成粉而冲食的食物。
〔2〕糇(hóu)粮:食粮,干粮。《诗经·大雅·公刘》:“乃积乃仓,乃裹糇粮。”
【译文】
粉的名目很多,常见而便于食用的,就只有藕、葛、蕨、绿豆四种。藕、葛这两种,不用锅煮,只用滚水冲调,就能变生成熟。前人说:“有仓促的客人,无仓促的主人。”想做不仓促的主人,就请你多储存这两种东西。而且急中解饿,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乘船坐车走远路的,这是所备干粮中的最好食品。粉食之中耐人咀嚼的,以蕨粉为上,绿豆粉次之。要想绿豆粉耐嚼,应当稍微加上点儿蕨粉掺进去。凡食物入口而不能立即吞咽,不立即吞咽而又使人咀之有味、嚼之无声的,这种食品可称为妙品。我找遍了各种饮食,只得到这两种。绿豆粉是汤,蕨粉是下汤的饭,可称“二耐”,牙齿遇到它们,大概算是所谓劳而不怨了!
肉食第三 计十二款
【题解】
在“肉食第三”这部分,李渔以“肉食者鄙”为开头,并且以“虎”为例,说了一番为什么“鄙”的道理。这道理当然并不能够服人,以今天的观点看,毋宁说是歪道理。
对于肉,李渔提出“望天下之人,多食不如少食,无虎之威猛而益其愚,与有虎之威猛而自昏其智,均非养生善后之道也”,认为“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渐近自然也。草衣木食,上古之风。人能疏远肥腻,食蔬蕨而甘之”。李渔这个思想也是继承了先人的学说。金元四大家之一朱丹溪,就崇尚饮食清淡,人称其“藜羹糗饭,安之如八珍。或在豪家大姓,当其肆筵设席,水陆之羞,交错于前,先生正襟危坐,未尝下箸”。自古以来中国与西方的饮食传统、饮食结构大不相同:中国更重素食,西方更重肉食。李渔的观点正是这种不同饮食传统、饮食结构的反映。中国人当然不是不吃肉、也不是不喜欢吃肉。中国人吃肉有自己的花样,李渔《肉食第三》提到猪、牛、羊、犬、鸡、鸭、鹅、野禽,以及鱼、虾、鳖、蟹等各种水族,表明我们在肉食方面都有着非常丰富的宝贵经验和优秀传统。肉食做法多种多样,蒸、煮、焖、煎、炸、烤、炒……各有其妙,而其中炒更具特色——炒肉丝、炒肉片、炒鳝丝、葱爆羊肉……样样都能勾出人的馋虫儿。
从养生学角度说,素食和肉食,各有好处,合理搭配,有利健康。
“肉食者鄙〔1〕”,非鄙其食肉,鄙其不善谋也。食肉之人不善谋者,以肥腻之精液,结而为脂〔2〕,蔽障胸臆,犹之茅塞其心〔3〕,使之不复有窍也。此非予之臆说,夫有所验之矣。诸兽食草木杂物,皆狡獝而有智〔4〕。虎独食人,不得人则食诸兽之肉,是匪肉不食者,虎也;虎者,兽之至愚者也。何以知之?考诸群书则信矣。“虎不食小儿”,非不食也,以其痴不惧虎,谬谓勇士而避之也。“虎不食醉人”,非不食也,因其醉势猖獗〔5〕,目为劲敌而防之也。“虎不行曲路,人遇之者,引至曲路即得脱。”其不行曲路者,非若澹台灭明之行不由径〔6〕,以颈直不能回顾也。使知曲路必脱,先于周行食之矣。《虎苑》云〔7〕:“虎之能搏狗者,牙爪也。使失其牙爪,则反伏于狗矣。”迹是观之,其能降人降物而藉之为粮者,则专恃威猛,威猛之外,一无他能,世所谓“有勇无谋”者,虎是也。予究其所以然之故,则以舍肉之外,不食他物,脂腻填胸,不能生智故也。然则“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其说不既有征乎?吾今虽为肉食作俑〔8〕,然望天下之人,多食不如少食。无虎之威猛而益其愚,与有虎之威猛而自昏其智,均非养生善后之道也。
【注释】
〔1〕肉食者鄙:食肉之人不善谋略。鄙,粗鄙,不聪明。语出《左传》之曹刿论战:“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2〕脂:油脂,脂肪。
〔3〕茅塞:被茅草堵塞,喻思路闭塞。《孟子·尽心下》:“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
〔4〕狡獝(xù):谓狡猾多诈。
〔5〕猖獗:凶恶而放肆。
〔6〕澹台灭明之行不由径:澹台灭明,孔子弟子。行不由径,走路不抄小道,喻为人正直,正大光明。《论语·雍也》:“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澹台灭明,武城人,字子羽,少孔子三十九岁。状貌甚恶。欲事孔子,孔子以为材薄。既已受业,退而修行,行不由径,非公事不见卿大夫。”
〔7〕《虎苑》:据上海《图书馆杂志》云,明王穉登所辑《虎苑》一度被认为已亡佚,因此一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作为陈继儒编辑《虎荟》直接利用的《虎苑》,在材料来源和编纂体例上有其独到之处。《太平广记》“虎八卷”和《太平御览》“虎二卷”与《虎苑》、《虎荟》在内容上有前后相承的关系。
〔8〕作俑(yǒnɡ):古代制造陪葬用的偶像。《孟子·梁惠王上》:“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后因称首开先例为“作俑”。
【译文】
《左传》有“肉食者鄙”的话,并非瞧不起那些吃肉的,而是鄙视他不善谋略。吃肉的人不善谋略,是因为肥腻的精汁结成脂肪,堵塞胸臆,犹如茅草塞住他的心,使之不再有孔窍。这不是我的臆说,而是有所验证的。各种野兽吃草木杂物,都狡猾而有智慧。虎只吃人,吃不到人就吃诸兽之肉。非肉不吃的,是虎;虎,就是兽中最愚蠢的了。怎么知道呢?考察群书,你就信了。“虎不吃小孩”,不是不吃,是因为小孩性痴,如初生牛犊不怕虎,虎还以为遇见勇士了,就避让他。“虎不吃醉人”,不是不吃,是因为醉人醉势猖獗,虎把他看成劲敌而防备他。“虎不走曲折之路,人遇见它,引到弯曲的路上就可以脱险”,所谓不走曲折之路,并非如孔子弟子澹台灭明那样走路不抄小道,而是因为它的脖子僵直,不能回顾。假使它知道弯曲之路上的人必能脱险,就会事先在大道上把人吃了。《虎苑》上说:“虎能搏杀狗,靠的是牙和爪。假若它失去牙和爪,则反而臣伏于狗了。”由此看来,虎能降伏人降伏动物以之为粮,只是专靠它的威猛,威猛之外,没有其他能耐,世人所说“有勇无谋”者,就是虎了。我探究虎之所以如此,就因为它除肉之外,不吃其他东西,油脂填胸,不能产生智慧。如此说来,“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这说法不是已经有了验证了吗?我今天虽为谈论肉食问题开了一个头,然而希望天下人对于肉食,多吃不如少吃。没有虎的威猛却增加了它的愚蠢,与有虎的威猛又使自己昏聩失智,都不是养生善后之道。
猪
【题解】
李渔此款谈人类肉食的主要来源之一——猪,并且讲到有关“东坡肉”名称的趣事。目前世界各地饲养最广泛、最普遍、数量最多的家畜大概就是猪了,它成为相当大一部分人肉食的主要或重要来源。人们饲养的家猪是由野猪驯化而来的,那是距今约一万年前的事情了。有的学者认为家猪起源于中东——据说世界上最早的家猪发现于安那托利亚东南部的Cayonu遗址土耳其的亚洲部分,其年代距今约九千年。但是,2006年12月5日《科技日报》的一篇报道《中外专家合作探究中国家猪品种起源》中说,来自杜伦大学和牛津大学的Keith博士和Greɡer博士,于2005年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依据欧亚大陆七个地区的家猪及古代DNA样本的研究,提出了家猪多中心起源的观点。这个观点和以往中东是家猪唯一起源地的认识截然不同。我国人工驯化养猪的历史很悠久,是世界上猪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的家猪,一般认为是距今约八千年的河北武安磁山遗址。该报道说,中国的地方猪种为我国乃至世界猪育种业和生产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基础。
食以人传者,“东坡肉”是也〔1〕。卒急听之,似非豕之肉,而为东坡之肉矣。东坡何罪,而割其肉,以实千古馋人之腹哉?甚矣,名士不可为,而名士游戏之小术,尤不可不慎也。至数百载而下,糕、布等物,又以眉公得名。取“眉公糕”、“眉公布”之名,以较“东坡肉”三字,似觉彼善于此矣。而其最不幸者,则有溷厕中之一物,俗人呼为“眉公马桶”。噫!马桶何物,而可冠以雅人高士之名乎?予非不知肉味,而于豕之一物,不敢浪措一词者,虑为东坡之续也。即溷厕中之一物,予未尝不新其制,但蓄之家,而不敢取以示人,尤不敢笔之于书者,亦虑为眉公之续也。
【注释】
〔1〕东坡肉:宋人周紫芝《竹坡诗话》中说,东坡贬黄冈时,曾戏作《食猪肉》诗云:“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候是时也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后肴馔及菜谱中均有“东坡肉”。又,传说宋元祐年间,苏东坡任职杭州疏浚西湖工成,百姓谢之,送他猪肉,苏东坡命厨师按照他特有的烧肉经验“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的方法,烹制成佳肴,酥而不烂,油而不腻,味美异常,人称“东坡肉”。
【译文】
食品因人而流传的,要属“东坡肉”。猛一听,好像不是猪的肉,而是东坡的肉。苏东坡有何罪,要割他的肉,以果千古馋人之腹呢?太过分了,名士不好做,而名士要玩游戏的小伎俩,尤其不可不慎重啊。到数百年之后,糕、布等物,又因陈眉公而得名。拿“眉公糕”、“眉公布”之名,同“东坡肉”三字相比较,似乎觉得前者好于后者。而最不幸的,是厕所中的一个物件,俗人称为“眉公马桶”。噫!马桶是什么东西,怎能冠以雅人高士的名字呢?我并非不知肉味,而对于猪这种动物,不敢随便说一句话,怕步东坡之后尘啊。即使厕所中的一种物件,我未尝不创新式样,但只藏在家里,不敢拿出来给人看,尤其不敢写进书里,原因也是怕步陈眉公后尘啊。
羊
【题解】
此款中,李渔把羊肉比作人参、黄芪,这是食补的一个好例子。羊是人们的一个重要的肉食来源,特别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兄弟。
羊的驯化在我国也有较早的历史。据考古资料,河南裴李岗遗址出土的羊的牙齿、头骨和陶羊头,距今约八千年;而稍晚一些,甘肃秦安大地湾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羊头骨,距今也有七千多年。在我国古代,羊一方面用作肉食,另一方面还用于祭祀和殉葬。《诗经·豳风·七月》:“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
同时,羊与中国古代的传统审美文化密切相关。从古人所谓“羊大为美”即可得到个中信息。羊的美,或者羊给人的美感,大半起于味觉,“羊”总是与“美味”联系着,这大概是事实。羊肉富有营养而又味美,怪不得自古就是重要肉食。
物之折耗最重者,羊肉是也。谚有之曰:“羊几贯,帐难算,生折对半熟对半,百斤止剩念余斤〔1〕,缩到后来只一段。”大率羊肉百斤,宰而割之,止得五十斤,迨烹而熟之,又止得二十五斤,此一定不易之数也。但生羊易消,人则知之;熟羊易长,人则未之知也。羊肉之为物,最能饱人,初食不饱,食后渐觉其饱,此易长之验也。凡行远路及出门作事,卒急不能得食者,啖此最宜〔2〕。秦之西鄙〔3〕,产羊极繁,土人日食止一餐,其能不枵腹者〔4〕,羊之力也。《本草》载,羊肉比人参、黄芪〔5〕。参芪补气,羊肉补形。予谓补人者羊,害人者亦羊。凡食羊肉者,当留腹中余地,以俟其长。倘初食不节而果其腹,饭后必有胀而欲裂之形,伤脾坏腹,皆由于此,葆生者不可不知〔6〕。
【注释】
〔1〕念:“廿”的大写,二十。
〔2〕啖(dàn):吃或给人吃。
〔3〕西鄙:西方的边邑。《春秋·庄公十九年》:“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杜预注:“鄙,边邑。”
〔4〕枵(xiāo)腹:空肚子。
〔5〕人参、黄芪(qí):中药名,功在补气。
〔6〕葆生:葆养生命。葆,草木茂盛的样子。
【译文】
食物中折耗最厉害的,就是羊肉了。谚语说:“羊几贯,帐难算,生折对半熟对半,百斤止剩念余斤,缩到后来只一段。”大体上说,羊肉百斤,宰割之后,只得五十斤,等做熟了,又只得二十五斤,这是个不变的定数。但生羊肉易消耗,人们知道;熟羊肉易涨,人们可能就不知道了。羊肉作为食物,最能饱人,开始吃不觉得饱,吃之后渐渐觉得饱,这就是它易涨的验证。凡走远路及出门做事,急急忙忙不能好好吃饭,吃羊肉最适宜。甘肃一带,产羊极繁盛,当地人每天只吃一餐,之所以能不饿肚子,是羊肉的功劳啊。《本草》记载,羊肉堪比人参、黄芪。人参、黄芪补气,羊肉补形。我说,滋补人的是羊,伤害人的也是羊。凡吃羊肉,应当让肚子留有余地,以等它发涨。倘若开始吃不加节制而吃得很饱,饭后必有肚胀欲裂的情形,伤害脾脏损坏肚子,都由此起,保养身体的人不可不知。
牛 犬
【题解】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尤其是牛和犬。然而,不幸的是,人类也把这朋友当作吃的对象。
李渔在“牛犬”款中,对“有功于世”的牛、犬被杀、被食,充满同情和悲哀,欲“劝人戒之”,制止对人类这两位朋友的酷刑。但一介书生哪有回天之力?无可奈何,所能做的不过是在自己的书中“略而不论”——似乎不议论,良心才好受一些;然而,这只是书生逃避现实的“鸵鸟政策”而已,于事何补!这两位朋友还是照样被吃。
猪、羊之后,当及牛、犬。以二物有功于世,方劝人戒之之不暇,尚忍为制酷刑乎?略此二物,遂及家禽,是亦以羊易牛之遗意也〔1〕。
【注释】
〔1〕以羊易牛:《孟子·梁惠王上》载,有一天齐宣王坐在大殿上,有人牵着牛从殿下走过。宣王问,把牛牵到哪里去?牵牛人答,准备杀掉取血祭钟。宣王说,放了它吧!杀牛祭钟,就像把一个无辜者判处死刑一样,我不忍看见它发抖的样子。牵牛人问,那就不祭钟了吗?宣王说,怎么可以不祭钟呢?用羊来代替牛吧!
【译文】
猪、羊之后,应当说到牛、犬。因为牛、犬有功于世人,我正要劝人戒食它们还来不及呢,哪能忍心为它们制造酷刑呢?所以略掉牛、犬不说,而说家禽,这也是孟子所谓“以羊易牛”的遗意啊。
鸡
【题解】
李渔在此款中为鸡说了许多好话,然而鸡终究还是作为食物被人们享用。
有一种说法,鸡起源于6000年前的邳州。在邳州博物馆有一只与今鸡相似的陶鸡,它出土于邳州大墩子古文化遗址最下层。传说黄帝后裔奚仲建立邳国,他们从东夷鸟族那里学习扑鸟、驯鸟,后来把形状像鹁鸽、性情温顺、名叫“隹”的野鸟训成家鸡。如何为它取名?取奚仲之“奚”为声旁,用“隹”做形旁,成为“雞”,简化字为“鸡”。
又:2006年11月举行的第八届“两岸三地优质鸡的改良生产暨发展研讨会”上提出,合浦是世界鸡种起源地。按生物进化规律,野生原鸡是从雉科鸟逐渐演化而来的。鸡的生活及生长、繁殖最佳温度为21—26℃,又须食物丰裕,我国合浦地区最为适宜。(见大会公开发行的科研成果书籍《中外鸡种资源的考究》一书,广东科技出版社2006年)
鸡亦有功之物,而不讳其死者,以功较牛、犬为稍杀。天之晓也,报亦明,不报亦明,不似畎亩、盗贼,非牛不耕,非犬之吠则不觉也。然较鹅、鸭二物,则淮阴羞伍绛、灌〔1〕矣。烹饪之刑,似宜稍宽于鹅、鸭。卵之有雄者弗食,重不至斤外者弗食,即不能寿之,亦不当过夭之耳。
【注释】
〔1〕淮阴羞伍绛、灌:韩信羞于同能武不能文的周勃、灌婴为伍。淮阴,淮阴侯韩信。绛,绛侯周勃。灌,颍阴侯灌婴。
【译文】
鸡也是于人有功的动物,之所以不讳忌它的死,是因为它的功劳较之牛、犬稍微小一点儿。天之将晓,它打鸣天也会亮,不打鸣天也会亮,不像耕地非牛不可,防盗非犬之吠则不觉察。然而,鸡与鹅、鸭相比较,则同于淮阴侯韩信羞于同绛侯周勃、颍阴侯灌婴为伍了。烹饪的“刑罚”,似乎应该比鹅、鸭稍微宽一些。能孵出小鸡的蛋不吃,重量不到一斤以上的不吃,即使不能让它长寿,也不应当使它过早死掉啊。
鹅
【题解】
鹅掌是一种美味,但读了李渔此款所讲制作鹅掌的故事,心有戚戚焉良久。杀鹅之前,先将鹅足投入煮沸而滚烫的油盂,鹅痛欲绝,纵入池中,人则任其跳跃,复擒复纵,如是者四。经过四次在沸油中煎炸,鹅掌厚可径寸,丰美可口。真是惨不忍睹!李渔在转述了这个故事之后发了一通感慨:奈何“加若是之惨刑乎”?“以生物多时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忍人不为,况稍具婆心者乎?地狱者设,正为此人,其死后炮烙之刑,必有过于此者”。李渔的不忍之心,表现了一种可贵的人道主义精神。我想,如果我是食客,当我看了杀鹅前的这一幕之后,恐怕再也很难举起筷子来了,所谓“人同此心”者也。
之肉无他长〔1〕,取其肥且甘而已矣。肥始能甘,不肥则同于嚼蜡。鹅以固始为最〔2〕,讯其土人,则曰:“豢之之物,亦同于人。食人之食,斯其肉之肥腻亦同于人也。”犹之豕肉以金华为最,婺人豢豕,非饭即粥,故其为肉也甜而腻。然则固始之鹅、金华之豕,均非鹅、豕之美,食美之也。食能美物,奚俟人言?归而求之,有余师矣。但授家人以法,彼虽饲以美食,终觉饥饱不时,不似固始、金华之有节,故其为肉也,犹有一间之殊〔3〕。盖终以禽兽畜之,未尝稍同于人耳。“继子得食,肥而不泽。”〔4〕其斯之谓欤?
【注释】
〔1〕(yì):鹅叫声,此指代鹅。
〔2〕固始:今河南固始。
〔3〕有一间之殊:有一定的差距。
〔4〕继子得食,肥而不泽:继子,非亲生的、过继的儿子。不泽,没有光泽。
【译文】
鹅肉没有其他长处,取它的肥而且甘这两点罢了。肥才能甘,不肥则味同嚼蜡。鹅以固始为最好,讯问当地人,他们说:“喂养鹅的饲料,也同人吃的东西一样。吃了人吃的食物,它肉的肥腻也同人一样了。”就像猪肉以金华为最好,金华人养猪,不是饭就是粥,所以猪的肉才甜而腻。然而固始的鹅、金华的猪,都不是鹅、猪本身好,而是喂养它们的食物好。食物能够使动物肉美,还用人说吗?回家来探究,就有额外的体悟。只把体悟告诉家人,鹅、猪这些动物在我们这里虽喂养了美食,总是饥饱没有规律,不像固始、金华喂养得有节度,所以同固始、金华比起来,我们这里这些动物的肉,还有一定的差距。因为总是以禽兽来饲养它们,未曾稍稍像人一样啊。“继子得食,肥而不泽。”就是说的这种情况吧?
有告予食鹅之法者,曰:昔有一人,善制鹅掌。每豢肥鹅将杀,先熬沸油一盂〔1〕,投以鹅足,鹅痛欲绝,则纵之池中,人则任其跳跃。已而复擒复纵,炮瀹如初〔2〕。若是者数四,则其为掌也,丰美甘甜,厚可径寸,是食中异品也。予曰:惨哉斯言!予不愿听之矣。物不幸而为人所畜,食人之食,死人之事。偿之以死亦足矣,奈何未死之先,又加若是之惨刑乎?二掌虽美,入口即消,其受痛楚之时,则有百倍于此者。以生物多时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忍人不为,况稍具婆心者乎?地狱之设,正为此人,其死后炮烙之刑〔3〕,必有过于此者。
【注释】
〔1〕盂:一种敞口器皿。
〔2〕炮:在旺火上炒。瀹(yuè):煮。
〔3〕炮烙之刑:古代一种酷刑。《荀子·议兵》:“纣刳比干,囚箕子,为炮烙刑。”
【译文】
有人告诉我吃鹅的方法,说:过去有个人,善于烹制鹅掌。每每养肥鹅将杀时,先熬一锅沸油,把鹅足放进去,鹅痛得要死,就放到池中,任它跳跃。过一会儿再放进油锅,之后再放到池中,像当初那样煎熬。这样放纵来回四次,于是这鹅掌,丰美甘甜,厚达一寸,是食物中的异品。我说:这太残酷了!我不愿意听了。动物不幸而为人所畜养,吃人给的食物,为了给人吃而死。它以死来回报也就够了,为什么在它未死之前,又给它如此惨烈的酷刑呢?两只鹅掌虽味美,入口即化,鹅受痛楚的时间比这要长百倍。用生物那么长时间的痛楚,换我片刻的甘甜,狠心者也不会去做,何况稍具婆心的人呢?地狱之设,正是为这种人,他死后的炮烙之刑,必然比这还厉害。
鸭
【题解】
李渔认为雄鸭“善养生”,故“烂蒸老雄鸭,功效比参芪”,不知有没有科学道理。但是有的文章说:从中医纯补的推理出发,鸭依水而生,故其肉有滋阴补肾的作用,鸭肉还可补虚生津、利尿消肿,适合因阴虚内热引起的低烧、便秘、食欲不振、干咳痰稠、水肿积液等症,也适合肺结核患者食用。《本草纲目》称鸭肉可“填骨髓、长肌肉、生津血、补五脏”。《日用本草》称鸭肉可“补血行水、养胃生津”。《滇南本草》称:“老鸭同猪蹄煮食,补气而肥体;同鸡煮食,治血晕头痛。”中医学认为鸭肉性寒,除可大补虚劳外,还可消毒热、利小便、退疮疖,这是多数温热性肉禽类所少见的。以鸭肉入食疗和药膳,民间认为肉老而白、骨乌黑者为上品,过于肥腻的老鸭应去掉油。鸭肉性寒,故脾胃虚寒、腹部冷痛、大便溏泻、因寒痛经者不宜多用。
禽属之善养生者,雄鸭是也。何以知之?知之于人之好尚。诸禽尚雌〔1〕,而鸭独尚雄;诸禽贵幼,而鸭独贵长。故养生家有言:“烂蒸老雄鸭,功效比参芪〔2〕。”使物不善养生,则精气必为雌者所夺,诸禽尚雌者,以为精气之所聚也。使物不善养生,则情窍一开,日长而日瘠矣〔3〕,诸禽贵幼者,以其泄少而存多也。雄鸭能愈长愈肥,皮肉至老不变,且食之与参、芪比功,则雄鸭之善于养生,不待考核而知之矣。然必俟考核〔4〕,则前此未之闻也。
【注释】
〔1〕诸禽尚雌:吃各种禽类,以雌为贵。
〔2〕参(shēn)、芪(qí):中药名,人参、黄芪。
〔3〕瘠(jí):瘦弱。
〔4〕俟(sì):等待。
【译文】
禽类之中善于养生的,就属雄鸭了。怎么知道呢?得知于人的好尚。各种禽类,人们都以雌为贵,而独于鸭以雄为贵;各种禽类以幼为贵,而独于鸭以长为贵。所以养生家有言:“烂蒸老雄鸭,功效比参芪。”假使某种动物不善养生,则其精气必定被雌者所夺,各种禽类之所以以雌为贵,因为精气凝聚它身上了。假使某种动物不善养生,则到发情期后,天天长而天天瘦,各种禽类之所以以幼为贵,因其精气泄漏少而储存多。雄鸭能够愈长愈肥,皮肉至老不变,而且吃它可与人参、黄芪比功,那么雄鸭的善于养生,不用考核即可知道了。然而必定要考核才好确定,因为此前没有听说过。
野禽 野兽
【题解】
此款大谈“野味”之美,今天已不合时宜。对于中国人来说,地上跑的,天上飞的,几乎什么都可以吃,野禽、野兽是最好的美味。对这一点,许多西方人难以理解;尤其是把鸟当作食物,他们更加难以接受。我认为他们是对的。在进入生态社会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彻底改变李渔所谓“野禽可以时食”的陋习和观念。
野味之逊于家味者,以其不能尽肥;家味之逊于野味者,以其不能有香也。家味之肥,肥于不自觅食而安享其成;野味之香,香于草木为家而行止自若。是知丰衣美食、逸处安居,肥人之事也;流水高山、奇花异木,香人之物也。肥则必供刀俎,靡有孑遗;香亦为人朵颐〔1〕,然或有时而免。二者不欲其兼,舍肥从香而已矣。
【注释】
〔1〕朵颐:鼓动腮颊,即吃、嚼。见《周易·颐》:“观我朵颐,凶。”
【译文】
野味不如家味的地方,在于它不能多么的肥美;家味不如野味的地方,在于它不能有多少香味。家味之所以肥,肥在它不自己找食吃而是坐享其成;野味之所以香,香在它以草木为家而行止自如。由此可知丰衣足食、安居乐处,是催人增肥之事;流水高山、奇花异木,是使人发香之物。肥则必供人宰割,没有剩余者;香也要被人大快朵颐,然而有时或可幸免。肥与香二者若不想兼得,只能舍弃肥而取香而已。
野禽可以时食,野兽则偶一尝之。野禽如雉、雁、鸠、鸽、黄雀、鹌鹑之属,虽生于野,若畜于家,为可取之如寄也。野兽之可得者惟兔、獐、鹿、熊、虎诸兽,岁不数得,是野味之中又分难易。难得者何?以其久住深山,不入人境,槛阱之入,是人往觅兽,非兽来挑人也。禽则不然,知人欲弋而往投之,以觅食也,食得而祸随之矣。是兽之死也,死于人;禽之毙也,毙于己。食野味者,当作如是观。惜禽而更当惜兽,以其取死之道为可原也。
【译文】
野禽可以时常吃到,野兽却只能偶尔尝一次。野禽如雉、雁、鸠、鸽、黄雀、鹌鹑之类,虽生于野外,却如同养在家里,随时随地可取。野兽之中可以得到的唯有兔、獐、鹿、熊、虎等等,一年捕捉不到几只,这样野味之中又分难易。难是指什么?因为它们久住深山,不入人境,落入陷阱,是人去寻觅野兽,而不是野兽来挑衅人。飞禽则不然,知道人想逮它们却自投罗网,因为要找食吃,找到食,祸也随之而至。这样,兽的死,是死于人;禽的死,是死于己。吃野味的人,应当这样来看。怜惜飞禽,更应当怜惜野兽,因为它的取死之道是可原谅的。
鱼
【题解】
李渔在此款中说,食鱼者首重在鲜,次则及肥,肥而且鲜,鱼之能事毕矣。这是美食家之言。惟其新鲜,才更有营养,人才长寿。要吃得美、吃得香,还要吃得鲜,吃得有营养,吃得健康。孔子说,食物定要新鲜才吃,绝不吃腐烂的食物。
鱼藏水底,各自为天,自谓与世无求,可保戈矛之不及矣。乌知网罟之奏功〔1〕,较弓矢罝罘为更捷〔2〕。无事竭泽而渔〔3〕,自有吞舟不漏之法。然鱼与禽兽之生死,同是一命,觉鱼之供人刀俎,似较他物为稍宜。何也?水族难竭而易繁。胎生、卵生之物,少则一母数子,多亦数十子而止矣。鱼之为种也似粟,千斯仓而万斯箱〔4〕,皆于一腹焉寄之。苟无沙汰之人〔5〕,则此千斯仓而万斯箱者生生不已,又变而为恒河沙数。至恒河沙数之一变再变,以至千百变,竟无一物可以喻之,不几充塞江河而为陆地,舟楫之往来能无恙乎?故渔人之取鱼虾,与樵人之伐草木,皆取所当取、伐所不得不伐者也。我辈食鱼虾之罪,较食他物为稍轻。兹为约法数章,虽难比乎祥刑〔6〕,亦稍差于酷吏。
【注释】
〔1〕网罟(ɡǔ):捕鱼工具。罟,渔网。
〔2〕罝罘(jū fú):捕兽工具。《吕氏春秋·季春纪》:“罝罘罗网。”注:“罘,射鹿罟也。”
〔3〕竭泽而渔:将水泽放干网鱼。《吕氏春秋·义赏》:“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
〔4〕千斯仓而万斯箱:千斯,许许多多。箱,粮仓。《诗经·小雅·甫田》:“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
〔5〕沙汰:淘汰,拣选。晋葛洪《抱朴子·明本》:“夫迁之洽闻,旁综幽隐,沙汰事物之臧否,核实古人之邪正。”
〔6〕祥刑:善用刑罚。与“虐刑”相别。《尚书·吕刑》:“王曰:‘吁!来!有邦有土,告尔祥刑。’”
【译文】
鱼类藏在水底,自成天地,自以为与世无争,可以保证人类戈矛伤害不到它们了。哪里知道渔网的功效,较之弓箭和兽网更便捷。用不着竭泽而渔,自有让吞舟大鱼也不遗漏的方法。然而鱼类与禽兽的生死,同是一命,却觉得鱼供人食用,似乎比其他动物稍微适宜。为什么呢?水族难于穷竭而易于繁殖。胎生、卵生的动物,少则一胎数子,多则一胎数十子也就到头了。鱼的繁殖则似谷物,千斯仓而万斯箱,都寄于一腹之中。如果免于人类来淘汰它,那么它千斯仓而万斯箱地生生不已,又变得像恒河沙数那样无限。至于如恒河沙数之一变再变,以至千变万变,到头来竟然会没有一种东西可以比喻它的数量之巨,那不几乎充塞江河而使之成为陆地,舟船往来能安然无恙吗?所以渔人捕捞鱼虾,与樵夫砍伐草木,都是取所当取、伐所不得不伐。我们吃鱼虾的罪过,就比起吃其他动物稍微轻些。这里约法数章,虽然难比古代的祥刑,也不会像酷吏那样残酷。
食鱼者首重在鲜,次则及肥,肥而且鲜,鱼之能事毕矣。然二美虽兼,又有所重在一者。如鲟、如、如鲫、如鲤,皆以鲜胜者也,鲜宜清煮作汤;如鳊、如白,如鲥、如鲢,皆以肥胜者也,肥宜厚烹作脍〔1〕。烹煮之法,全在火候得宜。先期而食者肉生,生则不松;过期而食者肉死,死则无味。迟客之家,他馔或可先设以待,鱼则必须活养,候客至旋烹。鱼之至味在鲜,而鲜之至味又只在初熟离釜之片刻〔2〕,若先烹以待,是使鱼之至美发泄于空虚无人之境;待客至而再经火气,犹冷饭之复炊、残酒之再热,有其形而无其质矣。
【注释】
〔1〕脍(kuài):细切的肉。
〔2〕釜:古代的一种锅。
【译文】
吃鱼首先重在它的鲜,其次是它的肥,既肥又鲜,鱼的优点都在这里了。然而鲜、肥二美都有,对于不同的鱼,侧重又有不同。如鲟、如、如鲫、如鲤,都以鲜胜,要想吃鲜,宜于清煮作汤;如鳊、如白,如鲥、如鲢,都以肥胜,要想吃肥,宜于厚味烹治、做成鱼片。烹煮鱼的方法,全在火候适宜。不到火候吃起来肉生,肉生则不松软;过了火候吃起来肉死,肉死则没有味道。宴请客人的时候,其他菜肴可以事先做好,鱼则必须活养,等客人到了马上烹治。鱼最美的味道在鲜,而鲜味又只在刚刚出锅的片刻,若先烹治完毕等待客人,是使得鱼的至美之味在无人享用时就散发掉了;等客人来了再回锅,犹如冷饭重热、残酒再温,有其外形而无其内质了。
煮鱼之水忌多,仅足伴鱼而止,水多一口,则鱼淡一分。司厨婢子,所利在汤,常有增而复增,以致鲜味减而又减者,志在厚客,不能不薄待庖人耳。更有制鱼良法,能使鲜肥迸出,不失天真,迟速咸宜,不虞火候者,则莫妙于蒸。置之镟内〔1〕,入陈酒、酱油各数盏,覆以瓜、姜及蕈、笋诸鲜物,紧火蒸之极熟。此则随时早暮,供客咸宜,以鲜味尽在鱼中,并无一物能侵,亦无一气可泄,真上着也。
【注释】
〔1〕镟(xuàn):用以火蒸的炊具。
【译文】
煮鱼的水忌多,仅没过鱼身就可以了,水多一口,那鱼就淡一分。主厨的婢子,嘴馋而看重鱼汤,常常加了水而再加,以致鱼的鲜味减而又减,请客意在厚待客人,那就不能不薄待厨子了。更有烹制鱼的好方法,能使鱼的鲜与肥同时发挥,不失鱼的原味,快烧慢烧都合适,不用担心火候掌握不好,那就没有比蒸更妙的了。把鱼置入蒸盘,加陈酒、酱油各数盅,又把酱瓜、生姜及蕈、笋等增鲜佐料放在鱼上,急火猛蒸到极熟。这道菜无论早晚,招待客人都合适,因为鲜味尽在鱼中,没有别的味道可以侵夺它,也没有一种气味跑掉,可算是高招了。
虾
【题解】
由此款对虾的简短论述,可以看出李渔真是一个善于吃、巧于吃、肯于思考、肯于比较、细致入微的美食家。尤其李渔说到“善治荤食者,以焯虾之汤,和入诸品,则物物皆鲜”,非深有体会者不能道此。
笋为蔬食之必需,虾为荤食之必需,皆犹甘草之于药也。善治荤食者,以焯虾之汤,和入诸品,则物物皆鲜,亦犹笋汤之利于群蔬。笋可孤行,亦可并用;虾则不能自主,必借他物为君。若以煮熟之虾单盛一簋,非特华筵必无是事,亦且令食者索然。惟醉者、糟者,可供匕箸。是虾也者,因人成事之物,然又必不可无之物也。“治国若烹小鲜”〔1〕,此小鲜之有裨于国者。
【注释】
〔1〕“治国”句:《道德经》第六十章:“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译文】
笋为蔬食之中所必需,虾为荤食之中所必需,都如同药中的甘草。善于烹制荤食的人,以焯虾的汤,掺和到其他食品之中,则各种菜都有鲜味,犹如笋汤有利于诸种菜蔬。笋可单做,也可与其他菜一起做;虾则不能单独成菜,必得与其他食物合在一起而自己却成为陪衬。假若将煮熟的虾单盛一盘,不但盛筵没有这种成格,而且令吃的人也觉得兴味索然。唯有醉虾、糟虾,可供人下筷。这样,虾这种食物,是要与其他食物配合而成菜的食物,但又是必不可少的食物。“治国若烹小鲜”,这小鲜是有裨益于国家的。
鳖
【题解】
李渔在此款中谈鳖作为食品的特性,引两句古诗“新粟米炊鱼子饭,嫩芦笋煮鳖裙羹”,并讲了自己人生中的经历,颇为生动感人。鳖,也叫甲鱼,俗称王八。鳖羹,亦属传统名吃。
“新粟米炊鱼子饭,嫩芦笋煮鳖裙羹〔1〕。”林居之人述此以鸣得意,其味之鲜美可知矣。予性于水族无一不嗜,独与鳖不相能,食多则觉口燥,殊不可解。一日,邻人网得巨鳖,召众食之,死者接踵,染指其汁者,亦病数月始痊。予以不喜食此,得免于召,遂得免于死。岂性之所在,即命之所在耶?予一生侥幸之事难更仆数〔2〕。乙未居武林〔3〕,邻家失火,三面皆焚,而予居无恙。己卯之夏〔4〕,遇大盗于虎爪山〔5〕,贿以重资者得免,不则立毙。予囊无一钱,自分必死,延颈受诛,而盗不杀。至于甲申、乙酉之变〔6〕,予虽避兵山中,然亦有时入郭,其至幸者,才徙家而家焚,甫出城而城陷,其出生于死,皆在斯须倏忽之间〔7〕。噫,予何修而得此于天哉!报施无地,有强为善而已矣。
【注释】
〔1〕新粟米炊鱼子饭,嫩芦笋煮鳖裙羹:出处待考。
〔2〕难更仆数:形容人或事物很多,数也数不过来。《礼记·儒行》:“遽数之不能终其物,悉数之乃留,更仆未可终也。”
〔3〕乙未:清顺治十二年(1655)。武林:今浙江杭州。
〔4〕己卯:明崇祯十二年(1639)。
〔5〕虎爪山:应是李渔家乡附近的一座山。
〔6〕甲申:明崇祯十七年(1644),清军入关。乙酉:清顺治二年(1645),清军破南京。
〔7〕斯须倏忽:形容变换迅速、突然。
【译文】
“新粟米炊鱼子饭,嫩芦笋煮鳖裙羹。”此诗是住在山林中的人描述其美食,以鸣得意,食味之鲜美可想而知。我生性对于水族类食品无一不好,独独于鳖不相适应,吃多了就会觉得口燥,真是不好解释。一天,邻居捕捉到一只巨鳖,请大家一起吃,一连死了数人,就是尝了几滴鳖汁的,也病了数月才痊愈。我因为不喜欢吃鳖,未被邀请,于是得免于死。难道我性之所在,就是我命之所在吗?我一生侥幸的事难以数清。乙未年(1655)我住在武林,邻家失火,三面都烧毁了,而我的房子独安然无恙。己卯年(1639)夏天,在虎爪山遇到大盗,能拿出巨资的人得免,不然立刻被杀掉。我囊中空空,料想必死,束手待毙,而大盗竟然不杀。至于甲申(1644)、乙酉(1645)之变,我虽在山中避兵,但有时也进城,最幸运的是,才离开家家就被烧了,刚出城城就陷落了,死里逃生,都在转瞬之间。噫,我有何修为而得到老天爷的惠顾厚爱!没有地方报答,只有努力行善就是了。
蟹
【题解】
蟹之美以及食蟹过程中的百般情致,简直叫李渔在此款中说尽了。林语堂在《中国人》一书中,对此亦有精彩的描绘:“秋月远未升起之前,像李笠翁这样的风雅之士,就会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开始节省支出,准备选择一个名胜古迹,邀请几个友人在中秋朗月之下,或菊花丛中持蟹对饮。他将与知友商讨如何弄到端方太守窖藏的酒。他将细细琢磨这些事情,好像英国人琢磨中奖号码一样。”蟹之美,美到何种程度?李渔说:“心能嗜之,口能甘之,无论终身一日皆不能忘之,至其可嗜可甘与不可忘之故,则绝口不能形容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李渔可谓嗜蟹如命。“蟹季”到来之前,先储钱以待。自蟹初出至告竣,不虚负一夕、缺陷一时;同时,还要“涤瓮酿酒,以备糟之、醉之之用”。糟名“蟹糟”,酒名“蟹酿”,瓮名“蟹瓮”,事蟹之婢称为“蟹奴”。而且,李渔认为食蟹必须自取自食。吃别的东西,可以别人代劳,唯蟹、瓜子、菱角三种须自任其劳。“旋剥旋食则有味,人剥而我食之,不特味同嚼蜡,且似不成其为蟹与瓜子、菱角,而别是一物者。”吃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享受。梁实秋的《雅舍谈吃·蟹》,也说到同李笠翁差不多的食蟹体验。例如,他也说“食蟹而不失原味的唯一方法是放在笼屉里整只的蒸”,并且,要自己动手。
中国人把蟹作为盘中餐,到李渔所生活的明末清初,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周代就有蟹酱,名叫“蟹胥”,是祭祀时用的。汉代,“青州之蟹胥”已经很有名,“四时所为膳食”。隋炀帝特别喜欢吃扬州蜜蟹、糖蟹,善于拍马屁的地方官员令人驰马进贡,给皇帝尝鲜。唐宋时食蟹之风更是大盛,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吃法,如唐代韦巨源《烧尾宴食单》中,记有“金银夹花平戴”的品种,“剔蟹细碎卷”,即将烹熟的螃蟹剔取蟹黄、蟹肉,再用某一原料分别“卷”成。宋代蟹馔的品种更多。《东京梦华录》中记有炒蟹、渫蟹、洗手蟹、酒蟹;《梦粱录》中记有枨醋赤蟹、白蟹、柰香盒蟹、辣羹蟹、签糊齑蟹、枨醋洗手蟹、枨醋蟹、五味酒蟹、酒泼蟹等等。元代无名氏的《居家必用事类全集·饮食类》中有两道蟹馔,其一是螃蟹羹:“大者十只,削去毛净,控干。剁去小脚稍并肚靥,生拆开,再剁作四段。用干面蘸过下锅煮。候滚,入盐、酱、胡椒调和供。与冬瓜煮,其味更佳。”
予于饮食之美,无一物不能言之,且无一物不穷其想象、竭其幽渺而言之〔1〕;独于蟹螯一物,心能嗜之,口能甘之,无论终身一日皆不能忘之,至其可嗜可甘与不可忘之故,则绝口不能形容之。此一事一物也者,在我则为饮食中之痴情,在彼则为天地间之怪物矣。予嗜此一生。每岁于蟹之未出时,即储钱以待,因家人笑予以蟹为命,即自呼其钱为“买命钱”。自初出之日始,至告竣之日止,未尝虚负一夕,缺陷一时。同人知予癖蟹,召者饷者皆于此日,予因呼九月、十月为“蟹秋”。虑其易尽而难继,又命家人涤瓮酿酒,以备糟之醉之之用。糟名“蟹糟”,酒名“蟹酿”,瓮名“蟹甓”。向有一婢,勤于事蟹,即易其名为“蟹奴”,今亡之矣。蟹乎!蟹乎!汝于吾之一生,殆相终始者乎!所不能为汝生色者,未尝于有螃蟹无监州处作郡〔2〕,出俸钱以供大嚼,仅以悭囊易汝〔3〕。即使日购百筐,除供客外,与五十口家人分食,然则入予腹者有几何哉?蟹乎!蟹乎!吾终有愧于汝矣。
【注释】
〔1〕幽渺:幽深细密之处。
〔2〕有螃蟹无监州处:出产螃蟹而没有设监督官员的地方。后面的“作郡”指做郡官。
〔3〕悭(qiān)囊:犹言“囊中羞涩”,口袋里钱少得可怜。易:换,买。汝:你(指螃蟹)。
【译文】
我对于饮食之美,没有一样东西不能论说,而且没有一样东西不穷其想象、洞彻其奥秘而论说;唯独对于螃蟹这种食物,心里酷爱,口能知其甘美,无论终身还是一日都不能忘怀,至于它的可爱、甘美以及不可忘怀的缘故,我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也不能形容。这一件事情、这一种食物,在我来说是饮食中的一段痴情,而就物而言则是天地间的一种怪物。我嗜爱螃蟹一辈子。每年在螃蟹还没有出来的时候,就储存钱等待着,因家人笑我以蟹为命,就自称这钱为“买命钱”。自螃蟹刚出来这天开始,到螃蟹下去那天为止,未尝空过一夕,缺过一时。同人知道我嗜蟹的怪癖,召我有事请我吃饭都在这段日子,我因此称九月、十月为“蟹秋”。顾虑“蟹秋”易尽而螃蟹难以为继,又吩咐家人洗瓮酿酒,以备糟蟹醉蟹之用。糟名“蟹糟”,酒名“蟹酿”,瓮名“蟹甓”。曾有一个奴婢,对于有关螃蟹这一套事情十分勤勉,就改其名为“蟹奴”,现在已经去世了。螃蟹啊!螃蟹啊!你对于我的一生,大概是会相伴始终了吧!我所不能为你增光生色的是,未曾在出产螃蟹而没有设监督官员的地方作郡官,便于拿出俸钱以供大嚼一场,仅能用可怜巴巴的几个钱来换你。即使日购百筐,除供客外,与五十口家人分食,那么入我腹中能有多少呢?螃蟹啊!螃蟹啊!我终归是有愧于你呀。
蟹之为物至美,而其味坏于食之之人。以之为羹者,鲜则鲜矣,而蟹之美质何在?以之为脍者〔1〕,腻则腻矣,而蟹之真味不存。更可厌者,断为两截,和以油、盐、豆粉而煎之,使蟹之色、蟹之香与蟹之真味全失。此皆似嫉蟹之多味,忌蟹之美观,而多方蹂躏,使之泄气而变形者也。世间好物,利在孤行。蟹之鲜而肥,甘而腻,白似玉而黄似金,已造色香、味三者之至极,更无一物可以上之。和以他味者,犹之以爝火助日,掬水益河〔2〕,冀其有裨也,不亦难乎?
【注释】
〔1〕脍(kuài):切得很细的肉。
〔2〕爝(jué)火助日,掬水益河:用小火把增加太阳的光亮,掬一捧水增加河的水量。爝火,小火把。
【译文】
螃蟹为食物中之至美者,其美味却坏在吃它的人手里。拿它作成蟹羹,鲜倒是鲜了,而螃蟹的美质在哪里呢?拿它作成蟹丝,腻倒是腻了,而螃蟹的真味却不存在了。更讨厌的是,把螃蟹断为两截,和以油、盐、豆粉而煎它,使蟹的色、蟹的香与蟹的真味全都失掉。这都好像嫉妒螃蟹的多味,忌恨螃蟹的美观,从而多方蹂躏,使它泄气而变形呀。世间的好食材,宜于单独制作享用。螃蟹的鲜而肥,甘而腻,白似玉而黄似金,已创造了色、香、味三者之极致,没有哪一件食物可以在它之上。若和上其他味道,犹如用小火以助日光,掬一捧水以壮河流,希望有所裨益,不也很难吗?
凡食蟹者,只合全其故体,蒸而熟之,贮以冰盘,列之几上,听客自取自食。剖一筐,食一筐,断一螯,食一螯,则气与味纤毫不漏。出于蟹之躯壳者,即入于人之口腹,饮食之三昧,再有深入于此者哉?凡治他具,皆可人任其劳,我享其逸,独蟹与瓜子、菱角三种,必须自任其劳。旋剥旋食则有味,人剥而我食之,不特味同嚼蜡,且似不成其为蟹与瓜子、菱角,而别是一物者。此与好香必须自焚,好茶必须自斟,僮仆虽多,不能任其力者,同出一理。讲饮食清供之道者,皆不可不知也。宴上客者势难全体,不得已而羹之,亦不当和以他物,惟以煮鸡鹅之汁为汤,去其油腻可也。
【译文】
凡是吃螃蟹,只应保持整只螃蟹的原来体态,蒸熟,贮存在冰盘里,摆放在几案上,听任客人自取自食。剖一筐,吃一筐,断一螯,吃一螯,这样螃蟹的香气与美味丝毫不漏。从螃蟹的躯壳里剥出来,立即进入人的口腹,饮食的三昧,还有比这更深刻的吗?吃其他食物,都可以让人代劳,而我坐享其成,唯有吃螃蟹与嗑瓜子、吃菱角三种,必须自己动手。边剥边食才有味,人剥我吃,不但味同嚼蜡,而且似乎不成其为螃蟹与瓜子、菱角,而是别的一种什么东西了。这与好香必须自焚,好茶必须自斟,僮仆虽多,却不能靠他们代劳,是同样的道理。讲饮食清供之道的人,都不可不知。但宴会上待客,势难将螃蟹全体上席,不得已而作成蟹羹,也不应当掺和上其他东西,只用煮鸡鹅的汁为汤,去其油腻就可以了。
瓮中取醉蟹,最忌用灯,灯光一照,则满瓮俱沙,此人人知忌者也。有法处之,则可任照不忌。初醉之时,不论昼夜,俱点油灯一盏,照之入瓮,则与灯光相习,不相忌而相能,任凭照取,永无变成沙之患矣。(此法都门有用之者。)
【译文】
瓮中取醉蟹,最忌用灯,灯光一照,则满瓮螃蟹都变沙子,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忌讳。若有办法处治,则可任照不忌。初醉的时候,不论昼夜,都点一盏油灯,照它入瓮,这样它与灯光习惯了,不相忌怕而相适应,任凭照取,永无变沙的隐患了。(此法在都门有使用的。)
零星水族
【题解】
李渔在“零星水族”中所谓“斑子鱼”、“西施舌”、“江瑶柱”等等,惟资深美食家有口福品尝,一般人可能并不熟悉。
梁实秋在《雅舍谈吃·西施舌》中,引郁达夫《饮食男女在福州》记西施舌云:“《闽小记》里所说西施舌,不知道是否指蚌肉而言,色白而腴,味脆且鲜,以鸡汤煮得适宜,长圆的蚌肉,实在是色、香、味、形俱佳的神品。”梁实秋案曰:“《闽小记》是清初周亮工宦游闽垣时所作的笔记。西施舌属于贝类,似蛏而小,似蛤而长,并不是蚌。产浅海泥沙中,故一名沙蛤。其壳约长十五公分,作长椭圆形,水管特长而色白,常伸出壳外,其状如舌,故名西施舌。初到闽省的人,尝到西施舌,莫不惊为美味。其实西施舌并不限于闽省一地。以我所知,自津沽、青岛以至闽台,凡浅海中皆产之。”从网上查到西施舌的资料,附于后:
西施舌(蛤蜊科)Coelomactra antipuata[地方名]海蚌。[形态特征]贝壳大,近三角形,壳质薄而脆。壳长多在6厘米以上。壳长约为壳宽的2倍,高约为长的4/5。壳顶位于背缘中央稍偏前方,略高出背缘。两壳顶向前方弯曲,但不接触。壳顶前方背缘稍凹,后方背缘略凸。
予担簦二十年〔1〕,履迹几遍天下。四海历其三〔2〕,三江五湖则俱未尝遗一〔3〕,惟九河未能环绕〔4〕,以其迂僻者多,不尽在舟车可抵之境也。历水既多,则水族之经食者,自必不少,因知天下万物之繁,未有繁于水族者,载籍所列诸鱼名,不过十之六七耳。常有奇形异状,味亦不群,渔人竟日取之,土人终年食之,咨询其名,皆不知为何物者。无论其他,即吴门、京口诸地所产水族之中,有一种似鱼非鱼,状类河豚而极小者〔5〕,俗名“斑子鱼”,味之甘美,几同乳酪,又柔滑无骨,真至味也,而《本草》、《食物》诸书,皆所不载。近地且然,况寥廓而迂僻者乎?海错之至美,人所艳羡而不得食者,为闽之“西施舌”、“江瑶柱”二种。“西施舌”予既食之,独“江瑶柱”未获一尝〔6〕,为入闽恨事。所谓“西施舌”者,状其形也。白而洁,光而滑,入口咂之,俨然美妇之舌,但少朱唇皓齿牵制其根,使之不留而即下耳。此所谓状其形也。若论鲜味,则海错中尽有过之者,未甚奇特,朵颐此味之人,但索美舌而咂之,即当屠门大嚼矣〔7〕。其不甚著名而有异味者,则北海之鲜鳓,味并鲥鱼,其腹中有肋,甘美绝伦。世人以在鲟、鳇腹中者为“西施乳”,若与此肋较短长,恐又有东家、西家之别耳。
【注释】
〔1〕担簦(dēnɡ):此指备历风雨游历天下。簦,雨伞。《国语·吴语》有“簦笠备雨器”语。《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虞卿者,游说之士也,蹑担簦,说赵孝成王。”冒雨游说赵孝成王。
〔2〕四海:此指清初的地理观念。郭璞注《尔雅》云:“凤凰出于东方君子之国,翱翔四海之外,过昆仑,饮砥柱,羽弱水,暮宿风穴。”
〔3〕三江五湖:指东南方的江河湖泊。《淮南子·本经训》:“舜乃使禹疏三江五湖,辟伊阙,导廛、涧,平通沟陆,流注东海,鸿水漏,九州干,万民皆宁其性,是以称尧舜以为圣。”
〔4〕九河:中国古籍中“九河”泛指众多大河。李渔的“九河”应该是当时人们所说中国从南到北的大河。一说九河乃指黄河。
〔5〕状类:翼圣堂本作“状类”,有的本子作“类状”。
〔6〕江瑶柱:鲜贝。
〔7〕屠门大嚼:面对屠户之门而大嚼,解馋而已。汉桓谭《新论·琴道》:“人闻长安乐,则出门向西而笑;知肉味美,则对屠门而大嚼。”三国魏曹植《与吴质书》:“过屠门而大嚼,虽不得肉,贵且快意。”
【译文】
我出游二十年,足迹差不多遍及天下。四海游历其三,三江五湖则未曾遗漏其一,唯有九河未能环绕,因为它迂僻之地多,不全在舟车可以抵达之境。走过的水面既然很多,那么水族之中吃过的,自然不少,所以知道天下万物之繁多,没有比水族更甚的,载于书籍中所列诸种鱼名,不过十分之六七。常有奇形怪状,味道也不平常,渔人整天捕捞,当地人终年吃它,咨询它的名字,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说其他地方,就说吴门、京口诸地所产水族之中,有一种似鱼非鱼,形状类似河豚而极小的,俗名“斑子鱼”,它味道的甘美,差不多像乳酪一样,又柔滑无骨,真是一种至味啊,而《本草》、《食物》诸书,都没有记载。近的地方尚且如此,何况寥廓而迂僻的地方呢?海味之中的至美之物,人们只是羡慕而吃不到的,是福建的“西施舌”、“江瑶柱”二种。“西施舌”我已经吃过了,独“江瑶柱”未曾品尝,是游闽很遗憾的事情。所谓“西施舌”,状其形而得名。白而洁,光而滑,入口咂摸,俨然如美妇的舌头,只是少了朱唇皓齿牵制它的根部,使它留不住而立即下到喉咙里去了。这就是所谓状其形而得名。若论鲜味,则海味之中尽有超过它的,不特别奇特,品赏此味的人,只为找到美舌而咂摸,当作屠门大嚼,精神解馋而已。其不太著名而有奇特味道的,则是北海的鲜鳓,味道可与鲥鱼并列,它的腹中有肋,甘美绝伦。世人把鲟、鳇腹中之肋称为“西施乳”,若与鲜鳓之肋比较短长,恐怕又有东家之子与西家之子的区别了。
河豚为江南最尚之物,予亦食而甘之。但询其烹饪之法,则所需之作料甚繁,合而计之,不下十余种,且又不可缺一,缺一则腥而寡味。然则河豚无奇,乃假众美成奇者也。有如许调和之料施之他物,何一不可擅长,奚必假杀人之物以示异乎?食之可,不食亦可。若江南之鲚,则为春馔中妙物。食鲥鱼及鲟鳇有厌时,鲚则愈嚼愈甘,至果腹而犹不能释手者也。
【译文】
河豚为江南最受欢迎的食物,我也吃过而觉得好。但询问它的烹饪方法,则所需要的作料非常繁杂,合而计之,不下十余种,而且又不可缺一,缺一就会发腥而寡味。其实河豚并不奇特,乃是借众多美味成就了它的奇特。有这么多调和之料,加在其他食物之中,哪一种不能有擅长之处,何必借此杀人之物以展示奇特呢?吃它可以,不吃也可以。像江南的鲚鱼,才是春天馔肴中的绝妙食物。吃鲥鱼及鲟、鳇有吃厌的时候,鲚鱼则愈嚼愈甘,直到都已吃饱了肚子还舍不得释手呢。
不载果食茶酒说
【题解】
李渔在《饮馔部》全文的最后,又额外补充了一款“不载果食茶酒说”——因为它不好归类于上面的《蔬食第一》、《谷食第二》、《肉食第三》任何一部分。在这里,李渔阐发了“果者酒之仇,茶者酒之敌,嗜酒之人必不嗜茶与果”的道理,此说未必科学(或者说基本不科学),聊备一说而已。
果者酒之仇,茶者酒之敌,嗜酒之人必不嗜茶与果,此定数也。凡有新客入座,平时未经共饮,不知其酒量浅深者,但以果饼及糖食验之。取到即食,食而似有踊跃之情者,此即茗客,非酒客也;取而不食,及食不数四而即有倦色者,此必巨量之客,以酒为生者也。以此法验嘉宾,百不失一。予系茗客而非酒人,性似猿猴,以果代食,天下皆知之矣。讯以酒味则茫然,与谈食果饮茶之事,则觉井井有条,滋滋多味。兹既备述饮馔之事,则当于二者加详,胡以缺而不备?曰:惧其略也。性既嗜此,则必大书特书,而且为罄竹之书,若以寥寥数纸终其崖略,则恐笔欲停而心未许,不觉其言之汗漫而难收也。且果可略而茶不可略,茗战之兵法,富于《三略》、《六韬》,岂《孙子》十三篇所能尽其灵秘者哉〔1〕?是用专辑一编,名为《茶果志》,孤行可,尾于是集之后亦可。至于曲糵一事,予既自谓茫然,如复强为置吻,则假口他人乎?抑强不知为知,以欺天下乎?假口则仍犯剿袭之戒;将欲欺人,则茗客可欺,酒人不可欺也。倘执其所短而兴问罪之师,吾能以茗战战之乎?不若绝口不谈之为愈耳。
【注释】
〔1〕“富于《三略》”二句:《三略》,又称《黄石公三略》,是中国古代著名兵书,北宋神宗元丰年间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据当今学者考证,《三略》成书于西汉末年,其真实作者已不可考。《六韬》,又称《太公六韬》或《太公兵法》,是中国古代著名兵书,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出土了一大批竹简,其中有《六韬》残简54枚,说明《六韬》在西汉前已流传于世。《孙子》,即《汉书·艺文志》所载的《吴孙子》,春秋末期吴国将领孙武所著,我国最早最杰出的军事著作,大约成书于公元前496—前453年间,今存十三篇。
【译文】
水果为酒之仇,茶为酒之敌,好酒的人必不嗜茶与水果,这是确定不移的。凡有新客入座,平时没有在一起喝过酒,不知酒量浅深,只用果饼及糖食验证即可。拿来就吃,吃得好像很热情踊跃的,这就是茶客,而不是酒客;拿着不吃,吃不几个就有厌倦之色的,这必是海量之客,靠酒过日子的人。以此法试验嘉宾,百不失一。我系茶客而非酒人,性似猿猴,以果代饭,天下皆知我的脾性。问我酒味则茫茫然,与我谈吃水果饮茶之事,则觉得井井有条,津津有味。本书既然备述饮馔之事,理应在茶、酒这两件事情上记述更为详尽,为什么缺而不备?答:怕太简略。性既喜爱,则必大书特书,而且要作罄竹之书,倘若以寥寥数纸说个大概,则恐怕笔欲停而心不许,不知不觉我的话要洋洋洒洒而难以收笔了。而且,水果可简略而茶不可简略,茶战的兵法,富于《三略》、《六韬》,岂是《孙子》十三篇能说尽它的灵机奥秘呢?因此专辑一编,名为《茶果志》,单独印行可以,附于本书末尾也可以。至于酒这一件事,我既然说了自己茫茫然,如果勉强去说三道四,还不是借他人之口发言?难道要强不知为知,以欺天下人吗?借人之口则违犯剿袭之戒;若要欺人,则茶客可欺,酒人是不可欺的啊。倘若抓住我的短处而兴问罪之师,我能以茶战的方法去应战吗?不如绝口不谈为好。
种植部
已载群书者片言不赘,非补未逮之论,
即传自验之方。欲睹陈言,请翻诸集。
【题解】
李渔之前,我国早已有不少讲花木的书,但像李渔这样的文字却不多见。李渔自己在《种植部》标题下附一小注,说明已经记载于其他著作之中的,本书一字不说,他所说的不是补充别人没有论述的,就是讲述经过自己验证的。这充分表现出李渔自我作古、绝不食前人牙慧的为文风骨。
童嶲教授《江南园林志》中说:“吾国自古花木之书,或主通经,或详治疗。《尔雅》及《本草纲目》,其著者也。他若旨在农桑,词关风月,则去造园渐远。”童先生提到的其他著作还有:唐贾耽《百花谱》;宋欧阳修《洛阳牡丹记》,范成大《菊谱》、《梅谱》,赵时庚《金漳兰谱》,王贵学《王氏兰谱》,王观《芍药谱》,陈思《海棠谱》;明王象晋《群芳谱》,清初增为《广群芳谱》,等等。李渔《闲情偶寄·种植部》,既不是一部植物学的书,也不是一部博物志的书,而且也不是一部纯粹讲园林美学的理论著作;在我看来,它更像一部小品文集,里面的一篇篇文章,都是以花木为题材,构思奇特、笔调轻松、文字优美、诙谐幽雅、情趣盎然的性灵小品。
木本第一 计二十三款
【题解】
《木本第一》题下的这篇小序,从草木性格讲到人生哲理,启人情致,发人深思,怡情益智,给人以美的享受。以下各款文字,几乎篇篇如此。
草木之种类极杂,而别其大较有三,木本、藤本、草本是也。木本坚而难痿,其岁较长者,根深故也。藤本之为根略浅,故弱而待扶,其岁犹以年纪。草本之根愈浅,故经霜辄坏,为寿止能及岁。是根也者,万物短长之数也,欲丰其得,先固其根,吾于老农老圃之事,而得养生处世之方焉。人能虑后计长,事事求为木本,则见雨露不喜,而睹霜雪不惊;其为身也,挺然独立,至于斧斤之来,则天数也,岂灵椿古柏之所能避哉?如其植德不力〔1〕,而务为苟且,则是藤本其身,止可因人成事,人立而我立,人仆而我亦仆矣。至于木槿其生,不为明日计者,彼且不知根为何物,遑计入土之浅深、藏荄之厚薄哉〔2〕?是即草木之流亚也。噫,世岂乏草木之行,而反木其天年、藤其后裔者哉?此造物偶然之失,非天地处人待物之常也。
【注释】
〔1〕植德:培养德行。
〔2〕荄(ɡāi):草根。
【译文】
草木的种类极其庞杂,而区别其大略,可以分为三类,即木本、藤本、草本。木本坚实而难以枯萎,因为它年岁较长,根扎得深。藤本的根略浅,所以体质弱而待扶持,其寿命还是以年计算的。草本的根更浅,所以经过霜打就坏死了,它的寿命最多只能达到一年。就是说,根这东西,决定了万物寿命短长之数,要想有丰富收获,先应将根扎得牢固,我从老农老圃种植之事,而悟得了养生处世的方法。人应该为生命的天长日久考虑,事事求得像木本那样扎牢根,那就会见雨露不喜,而遇霜雪不惊;这样,自己的身体,挺然独立,至于斧斤砍来生命终结,乃是天数,难道是灵椿古柏所能避免的吗?如果不努力培植德行,而只是务求得过且过、苟且偷生,那就如藤本的身体,只可依靠别人成事,别人站着我也随之站着,别人倒下我也随之倒下。至于木槿的一生,不为明日打算,它连根为何物都不知道,哪里说得上根入土的浅深、藏在土里的厚薄呢?这就是草木的末流了。噫,世间难道还缺少那种只有草本之行、反而想得到木本天年、藤本后裔的人吗?这是造物偶然的失误,不是天地处人待物的常态。
牡丹
【题解】
此款中,李渔通过武则天将牡丹从长安贬逐到洛阳的故事,塑造了牡丹倔强不屈的性格。人们当然不会把故事当作实事,但故事中牡丹形象的这种不畏强权、特立独行的品行,着实令人肃然起敬。此文叙事说理,诙谐其表,庄重其里。文章一开头,作者现身说法,谓自己起初也对牡丹的花王地位不服,等到知晓牡丹因违抗帝王意旨在人间遭受贬斥的不幸境遇之后,遂大悟,牡丹被尊为花中之王理所当然:不加“九五之尊(花王),奚洗八千之辱”(牡丹从长安贬至洛阳,走了八千屈辱之路)?并且李渔自己还不远数千里,从“秦(陕西)之巩昌,载牡丹十数本而归”(至居住地南京),以表示对牡丹“守拙得贬”品行的赞赏、理解和同情。这段幽默中带点儿酸楚的叙述,充满着人生况味的深切体验,字里行间,既流露着对王者呵天呼地、以“人”害“天”的霸权行径的不满;又表现出对权势面前不低头的“强项”品格的崇敬和钦佩,大胆地喊出:“物生有候,葭动以时,苟非其时,虽十尧不能冬生一穗;后系人主,可强鸡人使昼鸣乎?”
牡丹得王于群花,予初不服是论,谓其色其香,去芍药有几?择其绝胜者与角雌雄,正未知鹿死谁手。及睹《事物纪原》〔1〕,谓武后冬月游后苑,花俱开而牡丹独迟,遂贬洛阳,因大悟曰:“强项若此〔2〕,得贬固宜,然不加九五之尊〔3〕,奚洗八千之辱乎?”(韩诗“夕贬潮阳路八千”〔4〕。)物生有候,葭动以时〔5〕,苟非其时,虽十尧不能冬生一穗;后系人主,可强鸡人使昼鸣乎〔6〕?如其有识,当尽贬诸卉而独崇牡丹。花王之封,允宜肇于此日,惜其所见不逮〔7〕,而且倒行逆施。诚哉!其为武后也。予自秦之巩昌,载牡丹十数本而归,同人嘲予以诗,有“群芳应怪人情热,千里趋迎富贵花”之句。予曰:“彼以守拙得贬,予载之归,是趋冷非趋热也。”兹得此论,更发明矣。
【注释】
〔1〕《事物纪原》:作者佚名,或谓宋代高承撰。明代简敬刊行,李果校补,十卷五十五部,探索天文、历数、典章、制度、文艺、风俗、草木、鸟兽等等事物的起源。
〔2〕强项:不肯低头,形容刚直不屈。项,脖子。
〔3〕九五之尊:《周易·乾卦》:“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九五喻阳气盛而至于天,圣人居天位。故九五之尊指帝位。
〔4〕夕贬潮阳路八千:韩愈以阻迎佛骨而得罪唐宪宗,被贬潮州刺史,他的《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有“夕贬潮阳路八千”句。
〔5〕葭(jiā):初生的芦苇。
〔6〕鸡人:古报晓之官。
〔7〕逮:到,及。
【译文】
牡丹得以作群花之王,我最初还不服气,认为其色其香,与芍药能差得了多少?选出最好的芍药与它一决雌雄,还不知鹿死谁手呢。等读了《事物纪原》,说武后冬天游后苑,群花都开了而唯有牡丹迟迟未开,于是把它贬到洛阳,我因此而大悟道:“如此刚烈倔强,受到贬抑固然可以理解,然而不加之以花王之尊,哪里能够洗去贬走八千里路的耻辱呢?”(韩诗“夕贬潮阳路八千”。)植物生长有一定的气候,初生的芦苇开花早晚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如果不到开花时间,虽有十个尧日不能使冬天生出一穗;后来的人主,可以强迫公鸡大白天打鸣报晓吗?如果真有见识,应当尽贬诸种花卉而独崇牡丹。花王的封号,理应肇始于这一天,可惜武后她的见识达不到,而且倒行逆施。诚然如此啊!这就是武后。我从陕西的巩昌,带了十几株牡丹回来,同人写诗嘲笑我,有“群芳应怪人情热,千里趋迎富贵花”之句。我说:“牡丹因固守其拙而被贬,我带它回来,是趋冷而不是趋热呀。”这里得到此论,与我的看法更是互相发明了。
艺植之法,载于名人谱帙者,纤发无遗,予倘及之,又是拾人牙后矣〔1〕。但有吃紧一着,花谱偶载而未之悉者,请畅言之。是花皆有正面,有反面,有侧面。正面宜向阳,此种花通义也。然他种或能委曲〔2〕,独牡丹不肯通融,处以南面既生,俾之他向则死,此其肮脏不回之本性,人主不能屈之,谁能屈之?予尝执此语同人,有迂其说者。予曰:“匪特士民之家,即以帝王之尊,欲植此花,亦不能不循此例。”同人诘予曰:“有所本乎?”予曰:“有本。吾家太白诗云〔3〕:‘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栏杆。’倚栏杆者向北,则花非南面而何?”同人笑而是之。斯言得无定论?
【注释】
〔1〕拾人牙后:即拾人牙慧,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殷中军云:康伯未得我牙后慧。”
〔2〕或:有的本子作“犹”。
〔3〕吾家太白诗:李白《清平调词》之三。李渔、李白同姓,故曰“吾家”。
【译文】
艺植牡丹之法,记载于名人谱帙里的,没有丝毫遗漏,我倘若再来论说,又是拾人牙慧了。但有要紧的一点,花谱偶尔说到却不详细,请让我畅所欲言。凡是花,都有正面,有反面,有侧面。正面应该向阳,这是种花的通例。然而其他花或许能够委曲,唯独牡丹不肯通融,让它正面向阳就能活,让它朝其他方向就会死,这是它百折不屈的本性,人主尚且不能使之屈服,谁还能使它屈服呢?我曾经把这话说给同人,有人认为我的说法迂腐。我说:“不光士民之家,即使以帝王之尊,要想种植这种花,也不能不遵循这个规律。”同人诘问我说:“你的理论有所本吗?”我说:“有所本。我家太白诗云:‘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栏杆。’所谓‘倚栏杆’,就是向北,那么花不是南面而是什么呢?”同人笑而称是。我这话不能作为定论吗?
梅
【题解】
你想知道中国人怎样爱梅、怎样赏梅吗?请看李渔在本文中的描绘:山游者必带帐篷,实三面而虚其前,帐中设炭火,既可取暖又可温酒,可以一边饮酒,一边赏梅;园居者设纸屏数扇,覆以平顶,四面设窗,随花所在,撑而就之。你看,爱梅爱得多么投入!赏梅赏得多么优雅!倘若爱梅、赏梅能达到这种地步,梅如有知,当感激涕零矣。在中国,通常一说到梅花就想到它的傲视霜雪、高洁自重的品格,它也因此而受到人们的喜爱。其实,远在七千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梅就被中国先民开发利用,先是采集梅果用于祭祀,并且在烹调时以之增加酸味;大约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才开始对梅花进行审美欣赏;到宋元时,梅花的审美文化达到鼎盛时期,一直延续至今。梅与梅花最富于中国文化特色,积淀着深厚的社会文化,代表着中国文人志士的清气、骨气与生气。梅花的这种品性,在中国古代特别受到某些文人雅士的推崇,林逋“梅妻鹤子”的故事是其典型表现。据宋代沈括《梦溪笔谈》等书载,宋代钱塘人林逋(和靖),置荣利于度外,隐居于西湖的孤山,所住的房子周围,植梅蓄鹤,每有客来,则放鹤致之。这就是以梅为妻,以鹤为子。如果一个人能够视梅为妻,那么,其爱梅达到何种程度,可想而知。
花之最先者梅,果之最先者樱桃。若以次序定尊卑,则梅当王于花,樱桃王于果,犹瓜之最先者曰王瓜,于义理未尝不合,奈何别置品题,使后来居上。首出者不得为圣人,则辟草昧致文明者,谁之力欤?虽然,以梅冠群芳,料舆情必协〔1〕;但以樱桃冠群果,吾恐主持公道者,又不免为荔枝号屈矣。姑仍旧贯,以免抵牾〔2〕。种梅之法,亦备群书,无庸置吻,但言领略之法而已。花时苦寒,即有妻梅之心〔3〕,当筹寝处之法。否则衾枕不备,露宿为难,乘兴而来者,无不尽兴而返,即求为驴背浩然〔4〕,不数得也。观梅之具有二:山游者必带帐房,实三面而虚其前,制同汤网〔5〕,其中多设炉炭,既可致温,复备暖酒之用。此一法也。园居者设纸屏数扇,覆以平顶,四面设窗,尽可开闭,随花所在,撑而就之。此屏不止观梅,是花皆然,可备终岁之用。立一小匾,名曰“就花居”。花间竖一旗帜,不论何花,概以总名曰“缩地花”。此一法也。若家居所植者,近在身畔,远亦不出眼前,是花能就人,无俟人为蜂蝶矣。然而爱梅之人,缺陷有二:凡到梅开之时,人之好恶不齐,天之功过亦不等,风送香来,香来而寒亦至,令人开户不得,闭户不得,是可爱者风,而可憎者亦风也。雪助花妍,雪冻而花亦冻,令人去之不可,留之不可,是有功者雪,有过者亦雪也。其有功无过,可爱而不可憎者惟日,既可养花,又堪曝背,是诚天之循吏也〔6〕。使止有日而无风雪,则无时无日不在花间,布帐纸屏皆可不设,岂非梅花之至幸,而生人之极乐也哉!然而为之天者,则甚难矣。
【注释】
〔1〕舆情:群众的意见和态度。
〔2〕抵牾(dǐ wǔ):矛盾。
〔3〕妻梅:宋代林逋隐居西湖,种梅养鹤,终身不娶,人称“梅妻鹤子”。
〔4〕驴背浩然:用唐孟浩然驴背得句意。
〔5〕汤网:《史记·殷本纪》说,商汤施仁政,让捕鸟人网开三面,留一面捕获那些不听教命的鸟。
〔6〕循吏:遵理守法的官吏。
【译文】
开花最早的是梅,结果最早的是樱桃。假如以次序定尊卑,则梅应当是花中之王,樱桃是果中之王,犹如最先结瓜的叫王瓜,未尝不合于义理,无奈却另立了一套品题标准,使后来开花结果者居上。若首先出道的不能叫圣人,那么开辟草昧、达致文明,又是谁的力量呢?虽然如此,因为梅花冠压群芳,料想众人意见应该认同;但以樱桃冠压群果,我恐怕主持公道的人,又不免为荔枝叫屈了。姑且仍旧依从惯例,以免发生矛盾。种梅的方法,各种书籍也记载得很详备,不用多说,只谈观赏梅花的方法吧。梅花开的时候天气正寒冷,即使有妻梅之心,也应当筹划室外过夜观梅之法。否则,被子枕头没有准备好,露宿野外就会发生困难,乘兴而来的,无不尽兴而返,即使想作驴背得句的孟浩然,也没有几次机会。观梅的装备有二种:山游观梅者必带帐房,背后、左右三面掩实而前面虚空,形制如同汤网,帐房之中多设炉炭,既可取暖,又准备温酒之用。这是一种方法。花园中观梅者设置几扇纸屏,覆盖上平顶,四面设窗,可开可闭,随梅花的所在,撑开观赏。这种纸屏不只观梅,凡是观花都如此,一年到头都可使用。屏上立一小匾,刻名“就花居”。花间竖一面旗帜,不论什么花,概用一个总名叫“缩地花”。这是一种方法。若是家居所种植的梅花,近在身边,远也不出眼前,这样,花能迁就人,不用人如蜂蝶追花了。然而爱梅之人,有两个缺陷:凡到梅花开放的时候,人的好恶不齐,天的功过也不等,风把梅花的香气吹来,但香气吹来时寒气也来了,令人开户不得,闭户不得,这叫作可爱者是风,可憎者也是风。白雪之下梅花更妍丽,雪冻而花也冻,令人去之不可,留之不可,这叫作有功者是雪,有过者也是雪。有功无过,可爱而不可憎的,唯有太阳,它既可养花,又能够晒热观花者的脊背,真是老天爷忠于职守的好官吏。假使只有太阳而没有风雪,那就无时无日不在花间,布帐纸屏都可不用,这不只是梅花的至幸,而且也是人生的极乐啊!然而,当老天爷也太难了。
蜡梅者,梅之别种,殆亦共姓而通谱者欤?然而有此令德,亦乐与联宗。吾又谓别有一花,当为蜡梅之异姓兄弟,玫瑰是也。气味相孚,皆造浓艳之极致,殆不留余地待人者矣。人谓过犹不及,当务适中,然资性所在,一往而深,求为适中,不可得也。
【译文】
蜡梅,是梅的别一品种,大概都姓“梅”而通写在谱中了吧?然而有这样的美德,也乐于与之联宗。我又认为还有一种花,应该是蜡梅的异姓兄弟,这就是玫瑰。气味差不多,都达到浓艳的极致,大概不留余地待人赏闻了。人都说,过犹不及,应当务求适中,然而由它们的资性所决定,一往而深,求为适中,不可能啊。
桃
【题解】
此款谈“桃”。桃有两种:一种以其果实满足人的口腹之欲;一种以其美色令人悦目赏心。前者是物质的,后者是精神的。李渔所重,在后者。
桃色之美,酷似美人。酷似美人的什么呢?酷似美人之面,尤其酷似醉美人之面,又尤其酷似会见情郎时的美人之面。唐崔护《题都城南庄》诗云:“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按:崔护,唐朝博陵(郡治在今河北定州)人,字殷功,贞元进士,官岭南节度使。试想,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儿家,朝思暮想会见自己的心上人,一旦相见,激动、羞怯、喜悦,话难于启口,手无处可放,白皙的脸上泛起两片红晕,白里透红,红里透白,酷似两片桃红。此时恐怕是她一生最漂亮的时候。关于桃花,李渔还有一比:“色之极媚者莫过于桃,而寿之极短者亦莫过于桃,‘红颜薄命’之说,单为此种。”在男权主义的社会里,一般说女人的“命”是苦的。愈是漂亮的女人,“命”往往愈是苦。于是有“红颜薄命”之说。李渔自己,一方面是个男权主义者,另一方面又表现出对女人的深切同情,从桃花想到“红颜薄命”的比喻,即是这种同情的流露。人真是最复杂的矛盾体。
凡言草木之花,矢口即称桃李,是桃李二物,领袖群芳者也。其所以领袖群芳者,以色之大都不出红白二种,桃色为红之极纯,李色为白之至洁,“桃花能红李能白”一语,足尽二物之能事。然今人所重之桃,非古人所爱之桃;今人所重者为口腹计,未尝究及观览。大率桃之为物,可目者未尝可口,不能执两端事人。凡欲桃实之佳者,必以他树接之,不知桃实之佳,佳于接,桃色之坏,亦坏于接。桃之未经接者,其色极娇,酷似美人之面,所谓“桃腮”、“桃靥”者,皆指天然未接之桃,非今时所谓碧桃、绛桃、金桃、银桃之类也。即今诗人所咏、画图所绘者,亦是此种。此种不得于名园,不得于胜地,惟乡村篱落之间、牧童樵叟所居之地,能富有之。欲看桃花者,必策蹇郊行〔1〕,听其所至,如武陵人之偶入桃源〔2〕,始能复有其乐。如仅载酒园亭,携姬院落,为当春行乐计者,谓赏他卉则可,谓看桃花而能得其真趣,吾不信也。噫,色之极媚者莫过于桃,而寿之极短者亦莫过于桃,“红颜薄命”之说,单为此种。凡见妇人面与相似而色泽不分者,即当以花魂视之,谓别形体不久也。然勿明言,至生涕泣。
【注释】
〔1〕蹇(jiǎn):此指跛足驴。孟浩然《唐城馆中早发寄杨使君》:“访人留后信,策蹇赴前程。”
〔2〕武陵人之偶入桃源:用陶渊明《桃花源记》意。
【译文】
凡是说到草木之花,随口就称桃李,如此看来桃李两种花,是群芳领袖啊。之所以能够领袖群芳,因其颜色大都不出红白二种,桃花为红色之极纯,李花为白色之至洁,“桃花能红李能白”一语,足以道尽桃李的能事。然而,今人所重的桃,不是古人所爱的桃;今人所重者考虑的是口腹,不曾讲究观览。大致说来,桃这种植物,中看的未必可口,不能两头都能侍奉人。凡是想叫桃子好吃,必须用其他树嫁接,不知桃之好吃,好在嫁接,桃色之坏,也坏在嫁接。未经嫁接的桃,其颜色极其娇美,酷似美人的脸面,所谓“桃腮”、“桃靥”者,都是指天然未接之桃,不是今天所谓碧桃、绛桃、金桃、银桃之类。今天诗人所歌咏、画家所描绘的,也是这种桃。这种桃不是得于名园,不是得于胜地,只有乡村篱落之间、牧童樵叟所居之地,才有许许多多。想看桃花的,必须骑着毛驴走到郊外,随其所至,如武陵人之偶入桃源,才能再得到那种快乐。如果仅仅载酒园亭,携姬院落,只考虑当春行乐,观赏其他花卉可以,要说观赏桃花而能得到它的真趣,我表示怀疑。噫,颜色之极媚者莫过于桃,而寿命之极短者也莫过于桃,“红颜薄命”之说,就是单指这个而言。凡是见到妇人面色与桃花相似而色泽也难以分辨者,就应当视为花魂,而这种花魂离开她的身体也不会太久了。但是不要明言,免得她伤心涕泣。
李
【题解】
此款文字不多,却是一篇漂亮的、情趣盎然而富有深意的小品文。
此文开头“吾家果”、“吾家花”,表现了李渔一贯的幽默风格,这且不说;其中心意思是借李花之“色不可变”,而赞扬了人世间坚贞守一的品格。一上来,他将梨花与桃花作了对比:“桃色可变,李色不可变也”。然后,抓住“可变”与“不可变”,引经据典,生发开去。先是引用《中庸》“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重点强调“不变”的可贵品质,用朱子的话说就是:“国有道,不变未达之所守;国无道,不变平生之所守也。”接着又借《论语·阳货》“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淄”的话,赞赏“自有此花以来,未闻稍易其色,始终一操”的美好操行。最后又以李树之“耐久”为话由,发了一番感慨:“李树较桃为耐久,逾三十年始老,枝虽枯而子仍不细,以得于天者独厚,又能甘淡守素,未尝以色媚人也。若仙李之盘根,则又与灵椿比寿。我欲绳武而不能,以著述永年而已矣。”读此文不但令人心畅,而且发人深思。好文章!好文章!
顺便说一说:李渔讲的是李花,而其果,向为人们所关注。以往的说法是: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不久前有关专家为李子平反。据科学鉴定,李子对人大有益处,其营养价值甚至在桃、杏之上。
李是吾家果,花亦吾家花,当以私爱嬖之,然不敢也。唐有天下,此树未闻得封。天子未尝私庇,况庶人乎?以公道论之可已。与桃齐名,同作花中领袖,然而桃色可变,李色不可变也。“邦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邦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1〕自有此花以来,未闻稍易其色,始终一操,涅而不淄〔2〕,是诚吾家物也。至有稍变其色,冒为一宗,而此类不收,仍加一字以示别者,则郁李是也。李树较桃为耐久,逾三十年始老,枝虽枯而子仍不细,以得于天者独厚,又能甘淡守素,未尝以色媚人也。若仙李之盘根,则又与灵椿比寿。我欲绳武而不能〔3〕,以著述永年而已矣。
【注释】
〔1〕“邦有道”六句:《礼记·中庸》原文“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的意思是:国家清明时,不改变未达到的志向,此乃真正强大啊!国家黑暗时,你的志向至死不动摇,此乃真正强大啊!塞,阻塞,此指尚未实现。矫,强大的样子。
〔2〕涅(niè)而不淄(zī):涅,黑色燃料。淄,古同“缁”,黑色。《论语·阳货》:“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淄。”
〔3〕绳武:《诗经·大雅·下武》:“昭兹来许,绳其祖武。”绳,继续。武,足迹。
【译文】
李子是我家果,李花也是我家花,应当以私爱宠幸她,然而我却不敢。李唐皇朝有天下,没有听说李树得以封赏。天子未尝予以私自庇护,何况庶人呢?以公道论它就可以了。李花与桃花齐名,同作花中领袖,然而桃色可变,李色不可变。“邦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邦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自有这种花以来,没有听说稍稍改变过它的颜色,操守始终如一,染料染它也不变黑,诚然是我家之物啊。至于稍变其色,冒为李家一宗,而李家正宗也不收此类,乃加一个字以示区别的,叫作“郁李”。李树较之桃树耐久,超过三十年才开始变老,枝条虽然枯了而其果实仍不细小,因为它得天独厚,又能甘淡守素,不曾以色媚人。如仙李那样盘根错节,则又可与灵椿比其寿命。我要承续它的脚步而没有做到,故以著述来延寿而已。
杏
【题解】
此款中李渔所谓“杏性淫”以及上款所谓“李性专”,当然是人的意识投射。但是话又说回来,文人赋诗作文,当描写自然现象时,或借物抒情,或托物起兴,舍意识投射便无所施其技。由此更可以看出李渔所写,乃是文学作品,而不是关于植物学的科学文章。在整个《闲情偶寄》中,他是把李、杏等等自然物作为艺术对象来看待的。我曾发表过一篇《论艺术对象》的文章,有一段是这样写的:“艺术却绝非廉价地、无缘无故地把自然界作为自己的对象。只有如马克思所说‘自然是人的身体’、自然界的事物与人类生活有着密切的本质联系时,艺术才把自己的目光投向它。譬如,艺术中常常写太阳、月亮、星星,常常写山脉、河流、风雨、雷电,常常写动物、植物,会说话的鸟,有感情的花……,但是这一切作为艺术的对象,或是以物喻人,或是借物抒情,或是托物起兴,总之,只是为了表现人类生活;不然,它们在艺术中便没有任何价值、任何意义。”
种杏不实者,以处子常系之裙系树上,便结累累。予初不信,而试之果然。是树性喜淫者,莫过于杏,予尝名为“风流树”。噫,树木何取于人,人何亲于树木,而契爱若此,动乎情也?情能动物,况于人乎!其必宜于处子之裙者,以情贵乎专;已字人者,情有所分而不聚也。予谓此法既验于杏,亦可推而广之。凡树木之不实者,皆当系以美女之裳;即男子之不能诞育者,亦当衣以佳人之裤。盖世间慕女色而爱处子,可以情感而使之动者,岂止一杏而已哉!
【译文】
种杏树若不结杏子的,用处女常穿的裙子系在树上,便结累累果实。我开始时不信,而试验后果然如此。凡是说到树性喜淫色,没有比杏更厉害的,我曾叫它“风流树”。噫,树木在人那里得到了什么,人为何如此亲于树木,而且如此契爱,如此动情?情能感动物,何况对于人呢!这树之所以必须要处女的裙子系上才灵验,是因为情贵乎专;已嫁人的,情有所分散而不能聚集专一了。我认为这个方法既能验证于杏,也可推而广之。凡不结果实的树木,都应当系上美女的衣裳;就是男子中不能生育的,也应当穿一穿佳人的裤子。世间爱慕女色、爱慕处女,可被她们的情感所打动的,岂止一种杏树而已!
梨
【题解】
在“梨”款中,李渔说“性爱此花,甚于爱食其果。果之种类不一,中食者少,而花之耐看,则无一不然。雪为天上之雪,此是人间之雪”,说明他重精神享受甚于重口腹之欲。
予播迁四方,所止之地,惟荔枝、龙眼、佛手诸卉,为吴越诸邦不产者,未经种植,其余一切花果竹木,无一不经葺理;独梨花一本,为眼前易得之物,独不能身有其树为楂梨主人,可与少陵不咏海棠,同作一等欠事。然性爱此花,甚于爱食其果。果之种类不一,中食者少,而花之耐看,则无一不然。雪为天上之雪,此是人间之雪;雪之所少者香,此能兼擅其美。唐人诗云:“梅虽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1〕此言天上之雪。料其输赢不决,请以人间之雪,为天上解围。
【注释】
〔1〕“梅虽逊雪三分白”二句:此乃宋卢梅坡《雪梅》(其一):“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梅虽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译文】
我四方迁徙,所到之地,唯有荔枝、龙眼、佛手诸种花木,是吴越各地不出产的,没有种植过,其余一切花果竹木,没有一样没有栽种葺理;独有梨花这一种,虽是眼前容易得到,却不能拥有其树而为楂梨主人,这与杜甫一生不咏海棠,是一样的欠缺之事。然而我天性喜爱梨花,甚于爱吃它的果子。梨的果子种类不一,好吃的少,而梨花的耐看,则没有一种不是如此。雪是天上的雪,梨花是人间的雪;雪所缺少的是香,梨花则能两擅其美。唐人诗云:“梅虽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说的是天上的雪。料想它们输赢不决,请以人间之雪,为天上之雪解围。
海棠
【题解】
如果说牡丹是生在富家大户的、雍容华贵的、似乎因生性高贵而不肯屈从权威的(甚至像故事里所说敢于违抗帝王旨意)大家闺秀;如果说梅花是傲霜斗雪、风刀霜剑也敢闯的、英姿飒爽的巾帼英雄;如果说桃花(李渔所说的那种未经嫁接的以色取胜的桃花)是藏在深山人未知的处女;那么,秋海棠则好似一个出身农家的、贫寒的、纤弱可爱、妩媚多情的待字少女。李渔“海棠”款正是塑造了秋海棠的这样一种性格。他说,秋海棠较春花更媚。“春花肖美人之已嫁者,秋花肖美人之待年者;春花肖美人之绰约可爱者,秋花肖美人之纤弱可怜者”。
李渔还有一首《丑奴儿令·秋海棠》词:“从来绝色多迟嫁,脂也慵施,黛也慵施。慵到秋来始弄姿。谁人不赞春花好,浓似胭脂,灿似胭脂。雅淡何尝肯欲斯?”颇有味道。
秋海棠在无论多么贫瘠的土地上都能生长,“墙间壁上,皆可植之;性复喜阴,秋海棠所取之地,皆群花所弃之地也”。李渔还讲了一个故事,更增加了秋海棠的可怜与可爱:“相传秋海棠初无是花,因女子怀人不至,涕泣洒地,遂生此花,可为‘断肠花’。”
“海棠有色而无香”,此《春秋》责备贤者之法〔1〕。否则无香者众,胡尽恕之,而独于海棠是咎?然吾又谓海棠不尽无香,香在隐跃之间,又不幸而为色掩。如人生有二技,一技稍粗,则为精者所隐;一术太长,则六艺皆通,悉为人所不道。王羲之善书〔2〕,吴道子善画,此二人者,岂仅工书善画者哉?苏长公不善棋酒〔3〕,岂遂一子不拈、一卮不设者哉?诗文过高,棋酒不足称耳。吾欲证前人有色无香之说,执海棠之初放者嗅之,另有一种清芬,利于缓咀,而不宜于猛嗅。使尽无香,则蜂蝶过门不入矣,何以郑谷《咏海棠》诗云“朝醉暮吟看不足,羡他蝴蝶宿深枝”〔4〕?有香无香,当以蝶之去留为证。且香之与臭,敌国也。花谱云〔5〕:“海棠无香而畏臭,不宜灌粪。”去此者必即彼,若是,则海棠无香之说,亦可备证于前,而稍白于后矣。噫,“大音希声”,“大羹不和”〔6〕,奚必如兰如麝,扑鼻薰人,而后谓之有香气乎?
【注释】
〔1〕《春秋》责备贤者之法:即通常所谓“春秋笔法”。
〔2〕王羲之:东晋书法家,字逸少,琅琊临沂人(今属山东),出身贵族,官至右将军,人称“王右军”。
〔3〕苏长公:即苏东坡。
〔4〕郑谷:唐代诗人,字守愚,宜春(今属江西)人,其诗多写景咏物。
〔5〕花谱:分类记录各种花卉名色及有关诗文之书。如,宋代刘蒙《菊谱》,清代《广群芳谱》。
〔6〕大羹不和:语出《礼记·礼器》:“大圭不琢,大羹不和。”不和即不调以杂味。
【译文】
“海棠有色而无香”,这是《春秋》责备贤者的笔法。否则,没有香味的多了,为什么都可宽恕,而单挑海棠的毛病?然而我认为海棠并非完全没有香味,香在隐跃之间,又不幸而被它的颜色掩盖。如人生有两种技艺,一种技艺稍粗疏,则为精细者所隐没;一种技艺太强势,六艺皆通,也全都不为人所称道了。王羲之善书,吴道子善画,这两个人,难道仅仅工书善画吗?苏东坡不善棋酒,难道他一个棋子不拈、一只酒杯不设吗?因其诗文过高,棋酒就不足称道了。我想求证前人有色无香的说法,拿刚刚开放的海棠花闻一闻,它有另一种清芬,利于缓缓去闻,而不宜于猛嗅。假使海棠完全没有香味,则蜂蝶过其门而不入了,为何郑谷《咏海棠》诗云“朝醉暮吟看不足,羡他蝴蝶宿深枝”?有香无香,应当以蜂蝶的去留为证。而且香气与臭味,互相敌对。花谱说:“海棠没有香气而害怕臭味,不宜灌粪。”离弃臭味的必然接近于香气,若是这样,则海棠无香之说,也可以说既被前人所否定,也被后人略微弄明白一点儿了。噫,“大音希声”,“大羹不和”,何必一定要如兰如麝,扑鼻薰人,而后才说它有香气呢?
王禹偁《诗话》云〔1〕:“杜子美避地蜀中,未尝有一诗及海棠,以其生母名海棠也。”生母名海棠,予空疏未得其考,然恐子美即善吟,亦不能物物咏到。一诗偶遗,即使后人议及父母。甚矣,才子之难为也。鼎革以前,吾乡杜姓者,其家海棠绝胜,予岁岁纵览,未尝或遗。尝赠以诗云:“此花不比别花来,题破东君着意培。不怪少陵无赠句,多情偏向杜家开〔2〕。”似可为少陵解嘲。秋海棠一种,较春花更媚。春花肖美人,秋花更肖美人;春花肖美人之已嫁者,秋花肖美人之待年者;春花肖美人之绰约可爱者,秋花肖美人之纤弱可怜者。处子之可怜,少妇之可爱,二者不可得兼,必将娶怜而割爱矣。相传秋海棠初无是花,因女子怀人不至,涕泣洒地,遂生此花,名为“断肠花”。噫,同一泪也,洒之林中,即成斑竹,洒之地上,即生海棠,泪之为物神矣哉!春海棠颜色极佳,凡有园亭者不可不备,然贫士之家不能必有,当以秋海棠补之。此花便于贫士者有二:移根即是,不须钱买,一也;为地不多,墙间壁上,皆可植之。性复喜阴,秋海棠所取之地,皆群花所弃之地也。
【注释】
〔1〕王禹偁:北宋诗人,字元之,巨野(今山东巨野)人,有《小畜集》。
〔2〕偏:芥子园本作“遍”,《中国文学珍本丛书》本作“偏”。
【译文】
王禹偁《诗话》云:“杜子美避地蜀中,未曾有一诗写到海棠,因为他的生母名叫海棠啊。”生母名海棠,我才学空疏没有对此进行考证,然而,恐怕杜子美即使善于作诗,也不能事事物物都写到。一首诗偶有遗漏,就让后人议论到他的父母。过分了,才子难作呀。清朝鼎革以前,我乡杜家,海棠长得绝佳,我每年都去尽情观赏,未曾遗漏。曾经赠诗给他家:“此花不比别花来,题破东君着意培。不怪少陵无赠句,多情偏向杜家开。”似乎可以为杜少陵解嘲。秋海棠是海棠的一种,它比春海棠的花更娇媚。春花似美人,秋花更似美人;春花似已经出嫁的美人,秋花似待字阁中的美人;春花似美人之绰约可爱,秋花似美人之纤弱可怜。处女之可怜,少妇之可爱,倘若二者不可得兼,那就必将娶可怜而割可爱了。相传秋海棠最初没有这种花,因女子怀念情人,情人总也不来,涕泣洒地,于是产生了秋海棠这种花,名为“断肠花”。噫,同是一种泪,洒在林中,就变成斑竹,洒在地上,即生成海棠,泪这种东西真神奇啊!春海棠颜色极好,凡有园林的不可不备,然而贫士之家不一定都能拥有,应当用秋海棠补上。这种花有两点方便贫士栽种:移根即可,不须钱买,这是一;二是占地不多,墙间壁上,都可种植。这种花性又喜阴,秋海棠所需要的地方,都是群花所遗弃的地方。
玉兰
【题解】
李渔把玉兰花的特性、色相、美姿描绘得细致准确。每到春节过后,虽然残冬竭力抵抗着春天的脚步,但是迎春花还是冷不防从雪花丛中钻出来开放。而白玉兰从深冬起就酝酿着花苞,积蓄着力量,没等迎春花谢,就羞答答地张开小嘴向春天表达爱意。只要白玉兰开花了,人们就知道春天确实已经充塞于天地之间了。
世无玉树,请以此花当之。花之白者尽多,皆有叶色相乱,此则不叶而花,与梅同致。千干万蕊,尽放一时,殊盛事也。但绝盛之事,有时变为恨事。众花之开,无不忌雨,而此花尤甚。一树好花,止须一宿微雨,尽皆变色,又觉腐烂可憎,较之无花更为乏趣。群花开谢以时,谢者既谢,开者犹开,此则一败俱败,半瓣不留。语云:“弄花一年,看花十日。”为玉兰主人者,常有延伫经年,不得一朝盼望者,讵非香国中绝大恨事?故值此花一开,便宜急急玩赏,玩得一日是一日,赏得一时是一时。若初开不玩而俟全开,全开不玩而俟盛开,则恐好事未行,而风景者至矣。噫,天何仇于玉兰,而往往三岁之中,定有一二岁与之为难哉!
【译文】
世上没有玉树,请用玉兰花当作玉树吧。花呈白色的非常多,大都有叶色与花色相混乱的情况发生,玉兰则未生叶而先开花,与梅一样。千条枝干、万朵花蕊,一时全都开放了,真是一件盛事。但是绝盛之事,有时也会变为遗憾之事。众花开放时,无不忌雨,而玉兰花尤其厉害。一树好花,只需一夜小雨,全都变了颜色,又会让人感觉腐烂可憎,比起没有花则更为乏趣。其他各种花,开谢有其花期,谢的已谢了,开的还在开,玉兰花则一败俱败,半瓣不留。俗话说:“弄花一年,看花十日。”作为玉兰的主人,常常有期待经年,得不到一朝的观赏,岂非花香世界中的一件绝大遗憾之事?所以当玉兰花一开,便应急急玩赏,玩得一日是一日,赏得一时是一时。若初开不玩赏而等它全开,全开时不玩赏而等它盛开,那恐怕好事未行,而煞风景的事就来了。噫,老天爷同玉兰有什么仇,往往三年之中,倒有一二年与之为难呢!
辛夷
【题解】
辛夷花又名木笔花、迎春花。早春时节开放,先花后叶,色艳味香。又可入药,且可提取香料,为益多矣。李渔此款如此贬抑辛夷,太不公平。
辛夷、木笔、望春花,一卉而数异其名,又无甚新奇可取,“名有余而实不足”者,此类是也。园亭极广,无一不备者方可植之,不则当为此花藏拙。
【译文】
辛夷、木笔、望春花,同一种花而有好几种不同的名字,又没有什么新奇之处可取,所谓“名有余而实不足”,就是此类花了。园亭极广阔,没有一种花不栽的,才可种植,不然,应当为此花藏拙。
山茶
【题解】
山茶的可爱,一是其性,一是其色。其性何如?它不像桂花与玉兰那样“最不耐开、一开辄尽”,而是“最能持久、愈开愈盛”,而且“戴雪而荣”。因此,李渔赞这种花为“具松柏之骨,挟桃李之姿,历春夏秋冬如一日,殆草木而神仙者”。其色何如?李渔的描绘极妙:“由浅红至深红,无一不备。其浅也,如粉如脂,如美人之腮,如酒客之面;其深也,如朱如火,如猩猩之血,如鹤顶之珠。可谓极浅、深、浓、淡之致,而无一毫遗憾者也。”李渔可谓山茶知音。难得!难得!
花之最不耐开、一开辄尽者,桂与玉兰是也;花之最能持久、愈开愈盛者,山茶、石榴是也。然石榴之久,犹不及山茶;榴叶经霜即脱,山茶戴雪而荣。则是此花也者,具松柏之骨,挟桃李之姿,历春夏秋冬如一日,殆草木而神仙者乎?又况种类极多,由浅红以至深红,无一不备。其浅也,如粉如脂,如美人之腮,如酒客之面;其深也,如朱如火,如猩猩之血,如鹤顶之珠。可谓极浅、深、浓、淡之致,而无一毫遗憾者矣。得此花一二本,可抵群花数十本。惜乎予园仅同芥子,诸卉种就,不能再纳须弥,仅取盆中小树,植于怪石之旁。噫,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予其郭公也夫〔1〕!
【注释】
〔1〕郭公:北齐后主高纬,雅好傀儡,时谓之郭公(“高”、“郭”音近),因此以“郭公”喻傀儡也。
【译文】
花中最不耐开、一开就尽的,是桂花和玉兰;花中最能持久、愈开愈盛的,是山茶与石榴。然而石榴的持久,还赶不上山茶;石榴的叶经霜即会脱落,山茶则能戴雪而荣。如此说来,这种山茶花,既具有松柏的傲骨,又兼备桃李的风姿,历经春夏秋冬如一日,大概是草木中的神仙吧?况且山茶花种类极多,由浅红以至深红,无一不有。浅的,如粉如脂,如美人之腮,如酒客之面;深的,如朱如火,如猩猩之血,如鹤顶之珠。可以说达到了浅、深、浓、淡的极致,而没有一丝一毫的遗憾。得到山茶花的一二本,可抵得上群花数十本。可惜呀,我的花园仅如芥子之大,诸种花卉栽上之后,就不能再纳须弥之地种山茶花了,仅取盆中小树,种植在怪石之旁。噫,我所称善的东西却不能享用,我所厌恶的东西却不能去除,我就是傀儡郭公啊!
紫薇
【题解】
李渔在此款中抓住紫薇的特点,将其拟人化,说它知痒、知痛、知荣辱。这花也叫百日红、满堂红、痒痒树,喜光,耐旱,怕涝,生长较慢,寿命长。树姿优美,树干光滑洁净,花色艳丽;花期极长,宋代诗人杨万里诗曰:“似痴如醉丽还佳,露压风欺分外斜。谁道花无红百日,紫薇长放半年花。”明代薛蕙也写过:“紫薇花最久,烂熳十旬期。夏日逾秋序,新花续放枝。”故有“百日红”之称;又有“盛夏绿遮眼,此花红满堂”之赞,故又称“红满堂”;紫薇树长大以后,树干外皮落下,光滑无皮。如果人们轻轻抚摸一下,立即会枝摇叶动,浑身颤抖,甚至会发出微弱的“咯咯”响动声,所以紫薇又叫痒痒树。
人谓禽兽有知,草木无知。予曰:不然。禽兽草木尽是有知之物,但禽兽之知,稍异于人,草木之知,又稍异于禽兽,渐蠢则渐愚耳。何以知之?知之于紫薇树之怕痒。知痒则知痛,知痛痒则知荣辱利害,是去禽兽不远,犹禽兽之去人不远也。人谓树之怕痒者,只有紫薇一种,余则不然。予曰:草木同性,但观此树怕痒,即知无草无木不知痛痒,但紫薇能动,他树不能动耳。人又问:既然不动,何以知其识痛痒?予曰:就人喻之,怕痒之人,搔之即动,亦有不怕痒之人,听人搔扒而不动者,岂人亦不知痛痒乎?由是观之,草木之受诛锄,犹禽兽之被宰杀,其苦其痛,俱有不忍言者。人能以待紫薇者待一切草木,待一切草木者待禽兽与人,则斩伐不敢妄施,而有疾痛相关之义矣。
【译文】
有人说禽兽有知,草木无知。我说:不然。禽兽草木都是有知之物,只是禽兽之知,与人稍有不同,草木之知,又与禽兽稍有不同,比较起来,由人而禽兽而草木,渐蠢则渐愚而已。怎么知道?从紫薇树的怕痒知道的。紫薇树知痒则知痛,知痛痒则知荣辱利害,这就离禽兽不远了,犹如禽兽离人不远一样。有人说,树中怕痒的,只有紫薇树这一种,其余的不是这样。我说:草木的情性是相同的,只要看紫薇树怕痒,就知道无草无木不知痛痒,只是紫薇树能动,其他树不能动而已。有人又问:既然不动,怎么知道它识痛痒呢?我说:就拿人作比喻吧,怕痒的人,一搔他,马上动,也有不怕痒的人,听任别人搔扒而不动,岂非人也有不知痛痒的吗?由此看来,草木之受诛锄,犹如禽兽之被宰杀,其苦其痛,都有不忍言说之处。人若能像待紫薇那样待一切草木,像待一切草木那样待禽兽与人,那么人间的斩杀就不敢胡乱施用,而能体会到疾痛相关的意义了。
绣球
【题解】
原产于我国的绣球,又叫八仙花,别名阴绣球、绣球花、紫阳花、斗球;花顶生,近球形,直径可达二十厘米;花色多变,初白色,渐蓝色、粉色。此花十分漂亮,常常有人将球剪下放在瓶中或悬挂于床帐,别有一番风味。李渔此款赞美它“天工之巧,至开绣球一花而止矣”。
天工之巧,至开绣球一花而止矣。他种之巧,纯用天工,此则诈施人力,似肖尘世所为而为者。剪春罗、剪秋罗诸花亦然。天工于此,似非无意,盖曰:“汝所能者,我亦能之;我所能者,汝实不能为也。”若是,则当再生一二蹴球之人,立于树上,则天工之斗巧者全矣。其不屑为此者,岂以物可肖,而人不足肖乎?
【译文】
天工的机巧,到了开绣球这一种花是到头了。其他种类的机巧,纯用天工,绣球这种花则假施人力,似乎效仿尘世所为而去做的。剪春罗、剪秋罗诸花也一样。天工在这里,好像并非无意,大约是说:“你所能做的,我也能做;我所能做的,你实在不能做了。”若是这样,就应当再生一二踢球的人,立在树上,如此,则天工的斗巧就完备了。老天爷之所以不屑为此,难道是因为物可效仿,而人不足以效仿吗?
紫荆
【题解】
李渔几句话就描绘出紫荆花的特点:“少枝无叶,贴树生花,虽若紫衣少年,亭亭独立,但觉窄袍紧袂,衣瘦身肥,立于翩翩舞袖之中。”
花各有形、有性,乃大自然赋予植物万千性状之本然,犹如人之面貌各异、禀性不同;因此,牡丹不必骄傲跋扈,紫荆也不必自惭形秽。
紫荆一种,花之可已者也。但春季所开,多红少紫,欲备其色,故间植之。然少枝无叶,贴树生花,虽若紫衣少年,亭亭独立,但觉窄袍紧袂,衣瘦身肥,立于翩翩舞袖之中,不免代为踧踖〔1〕。
【注释】
〔1〕踧踖(cù jí):局促不安的样子。《论语·乡党》:“君在,踧踖如也。”
【译文】
紫荆这种花,是可以不必栽种的。但春季所开的花,多为红色而很少紫色,想完备花的色彩,所以间或栽种。然而它少枝无叶,贴在树干开花,虽然很像紫衣少年,亭亭独立,但总觉得它窄袍紧袖,衣瘦身肥,立于翩翩舞袖的队伍之中,不免替它局促不安。
栀子
【题解】
李渔说“栀子花无甚奇特,予取其仿佛玉兰”,其实,二者只是颜色皆白,花型有点相似,实则大不相同。栀子的花,香气宜人,且可入药,又有实用价值。
有学者称,栀子在汉代又叫鲜支(鲜支也指丝织品,也指栀子)。栀子是茜草科栀子属常绿灌木,汉代用作黄色染料。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当时有以种植栀子、茜草而大富者:“若千亩卮茜……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集解》徐广曰:“卮音支,鲜支也。茜音倩,一名红蓝,其花染缯赤黄也。”《汉书·司马相如传》:“鲜支黄砾。”颜师古注:“鲜支,即今支子树也。”《说文解字》木部:“栀,黄木可染者。”段玉裁注:“栀,今栀子树,实可染黄。相如赋谓之‘鲜支’,《史记》假‘卮’为之。”古代栀子作染料,又有药用价值;而今天则常常作为观赏植物。又,明文震亨《长物志》说栀子又称詹卜:“詹卜,俗名栀子,古称禅友,出自西域。”宋苏轼诗:“六花詹卜林间佛,九节菖蒲石上仙。”
栀子花无甚奇特,予取其仿佛玉兰。玉兰忌雨,而此不忌;玉兰齐放齐凋,而此则开以次第。惜其树小而不能出檐,如能出檐,即以之权当玉兰,以弥补三春恨事,谁曰不可?
【译文】
栀子花没有什么奇特,我取它与玉兰相似。玉兰忌雨,而栀子不忌;玉兰齐放齐凋,而栀子则次第开放。可惜它的树干小而不能出檐,如果能出檐,就可以用它权当玉兰,以补三春的遗憾,谁说不可以呢?
杜鹃 樱桃
【题解】
今天的杜鹃可不是李渔当年所谓“花之可有可无者也”,电影《闪闪的红星》中一曲优美抒情的《映山红》,深入家家户户,深入千千万万观众的心里,从而也使人们对这种别名叫作杜鹃的花也另眼看待,如今它已经是家庭养花的重要品种之一了,可谓家家映山红。
至于樱桃,倒真是“在实不在花”。樱桃含铁极富,所以营养价值很高。
杜鹃、樱桃二种,花之可有可无者也。所重于樱桃者,在实不在花;所重于杜鹃者,在西蜀之异种,不在四方之恒种。如名花俱备,则二种开时,尽有快心而夺目者,欲览余芳,亦愁少暇。
【译文】
杜鹃、樱桃这两种,它们的花可有可无。所看重樱桃的,在它的果实而不在它的花;所看重杜鹃的,在西蜀的异种,不在四方都有的平常品种。如果名花俱备,那么这两种花开时,尽有赏心悦目的花卉,想观览可有可无的花,也愁没有时间呢。
石榴
【题解】
李渔在此款中记芥子园的石榴别有风趣,令人难忘。石榴乃区区三亩芥子园花木中的主角,“榴之根即山之麓”,“榴之地即屋之天”,“榴之花即吾倚栏守户之人”。石榴不但是主角,且是功臣。
在我国北方,农家院里最常见的果树就是石榴,家种石榴,就像家里养狗一样,司空见惯。一般石榴树,齐房高,每到秋后上冻前,人们用草把整棵树捆起来,外面糊上泥,犹如给它盖上一层厚厚的被子。开春儿,把“被子”掀开。很快,它就发芽、生叶、开花、结果。先看它红艳艳的花,再看它扭着嘴、垂着头的青里透红的大石榴。
芥子园之地不及三亩,而屋居其一,石居其一,乃榴之大者,复有四五株。是点缀吾居,使不落寞者,榴也;盘踞吾地,使不得尽栽他卉者,亦榴也。榴之功罪,不几半乎?然赖主人善用,榴虽多,不为赘也。榴性喜压,就其根之宜石者,从而山之,是榴之根即山之麓也;榴性喜日,就其阴之可庇者,从而屋之,是榴之地即屋之天也;榴之性又复喜高而直上,就其枝柯之可傍,而又借为天际真人者〔1〕,从而楼之,是榴之花即吾倚栏守户之人也。此芥子园主人区处石榴之法,请以公之树木者。
【注释】
〔1〕天际真人:是晋人理想的人格。天际,天边。真人,道家称“修真得道”或“成仙”的人。《世说新语·容止》:“诸君莫轻道仁祖(谢尚字),企脚北窗下弹琵琶,故自有天际真人想。”
【译文】
芥子园的地盘不到三亩,而屋占三分之一,石占三分之一,还有四五株大石榴树。这样,点缀我的房屋,使之不落寞的,是石榴树;盘踞在我的园地,使我不能尽栽其他花卉的,也是石榴树。石榴树的功与罪,不是差不多各占一半了吗?然而依赖主人善于调配,石榴树虽多,并不感到累赘。石榴树本性喜欢压枝,就石榴树之根适宜于生在石头间的,从而在山上种植它,这样石榴树根就是山麓了;石榴树本性喜欢阳光,就石榴树善荫蔽的特点,从而在屋间种植它,这样石榴树就成为房屋的凉棚了;石榴树本性又喜欢拔高直上,就石榴树枝柯的可依傍的特点,于是又借它为天际真人的形象,从而在楼边种植它,这样石榴花就是我倚栏守户的人了。这就是芥子园主人调配种植石榴树的方法,请让我公布给种植树木的人们。
木槿
【题解】
李渔由木槿花的朝开暮落,悟出人生道理。花开花落是定数,人生人死是变数,此正是自然与社会的不同。
木槿又名面花、朝开暮落花、喇叭花,又称佛叠花、鸡腿蕾、白牡丹、篱障花等,为锦葵科。木槿属落叶灌木或小乔木。木槿花于夏秋季开花,朝发暮落,日日不绝,人称有“日新之德”。花色有白有紫,有米黄色,也有淡红色,纷披陆离。
木槿朝开而暮落,其为生也良苦。与其易落,何如弗开?造物生此,亦可谓不惮烦矣。有人曰:不然。木槿者,花之现身说法以儆愚蒙者也。花之一日,犹人之百年。人视人之百年,则自觉其久,视花之一日,则谓极少而极暂矣。不知人之视人,犹花之视花,人以百年为久,花岂不以一日为久乎?无一日不落之花,则无百年不死之人可知矣。此人之似花者也。乃花开花落之期虽少而暂,犹有一定不移之数,朝开暮落者,必不幻而为朝开午落、午开暮落;乃人之生死,则无一定不移之数,有不及百年而死者,有不及百年之半与百年之二三而死者;则是花之落也必焉,人之死也忽焉。使人亦如木槿之为生,至暮必落,则生前死后之事,皆可自为政矣,无如其不能也。此人之不能似花者也。人能作如是观,则木槿一花,当与萱草并树。睹萱草则能忘忧,睹木槿则能知戒。
【译文】
木槿花早上开黄昏落,它活得真苦。与其这么易落,是否还不如不开呢?造物主生出这种花,也可以说不惮其烦了。有人说:不然。木槿,是用它的花来现身说法以警示愚蒙者的啊。花的一天,犹如人的百年。人看人的百年,自己觉得很久,而看花的一天,则认为极少而极短了。岂不知人看人,犹如花看花,人以百年为长久,花难道不以一天为长久吗?没有一天不落的花,那么没有百年不死的人也就可知了。这是人像花的地方。花开花落的时间虽然少而短,仍然有一定不移的规律,早上开而黄昏落,绝不变幻为早上开而中午落、中午开而黄昏落;而人的生死,则没有一定不移的规律,有不到百年而死的,有不到百年的一半与百年的百分之二三十而死的;这就是说花的落有必然性,人的死则在忽然间。假使人也如木槿的生活,到黄昏必落,那么生前死后的事情,都可自己做主了,然而他做不到。这是人不像花的地方。人能够这样看,那么木槿这种花,应当与萱草一起栽种。看见萱草则能忘忧,看见木槿则能知戒。
桂
【题解】
李渔说:“秋花之香者,莫能如桂。”可见桂花惹人喜爱,主要在其香气,而不在其形色。专家称:按花期分,桂花有八月桂、四季桂、月月桂等。但习惯上将桂花分为金桂、银桂、丹桂和四季桂。除四季桂常年开花外,其余都在秋天开花,所谓“独占三秋压群芳”。桂花别名很多:因其叶脉如圭而称“桂”;它纹理如犀,又叫木犀;以其清雅高洁,香飘四溢,被称为“仙友”;桂花又被称为“仙树”、“花中月老”。桂花通常生长在岩岭上,也叫“岩桂”;桂花开花时浓香致远,其香气具有清浓两兼的特点,清可荡涤,浓可致远,因此有“九里香”的美称;黄花细如粟,故又有“金粟”之名;桂花为“仙客”;花开于秋,旧说秋之神主西方,所以也称“西香”或“秋香”;桂花的花朵很小,但香气浓郁,被人称为“金秋骄子”;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桂花的花朵是管状的,由五个小瓣联合组成,叫“花冠管”;汉晋后,人们开始把桂花与月亮联系在一起,编织了月宫吴刚伐桂等许多美丽的传说,故亦称“月桂”,因此,月亮也称“桂宫”、“桂魄”。桂花原产我国西南部喜马拉雅山东段,18世纪70年代由我国广州传至英国,英国皇家邱园于1789年开始栽培,以后欧洲一些国家相继引种。
秋花之香者,莫能如桂。树乃月中之树,香亦天上之香也。但其缺陷处,则在满树齐开,不留余地。予有《惜桂》诗云:“万斛黄金碾作灰,西风一阵总吹来。早知三日都狼藉,何不留将次第开?”盛极必衰,乃盈虚一定之理,凡有富贵荣华一蹴而至者,皆玉兰之为春光、丹桂之为秋色。
【译文】
秋花的香气,没有赶得上桂花的。桂树乃月中之树,桂香也是天上之香啊。但它的缺陷之处,在于满树桂花一齐开放,不留余地。我有《惜桂》诗云:“万斛黄金碾作灰,西风一阵总吹来。早知三日都狼藉,何不留将次第开?”盛极必衰,这是盈虚一定之理,凡是富贵荣华一蹴而就的,都是春光之中的玉兰、秋色之中的丹桂。
合欢
【题解】
此款开头,李渔即引嵇康的话说“合欢蠲忿,萱草忘忧”。合欢树植之庭院,使你解忿而欢乐,故有萱草忘忧、合欢解忿之称。此言不够科学。正像李渔所谓“常以男女同浴之水,隔一宿而浇其根,则花之芳妍,较常加倍”不科学一样。合欢,别名绒花树、马缨花、蓉花树,有诗曰:“翠羽红缨醉夕阳,绵衣绯云郁甜香。深情何恨黄昏后,一树马缨夜漏长。”合欢象征吉祥、欢乐,其形清秀潇洒,其味清香迷人,当其花朵满枝、散垂如丝、羽叶纤细、雉尾初开之时,令人赏心悦目。
“合欢蠲忿,萱草忘忧”〔1〕,皆益人情性之物,无地不宜种之。然睹萱草而忘忧,吾闻其语矣,未见其人也。对合欢而蠲忿,则不必讯之他人,凡见此花者,无不解愠成欢,破涕为笑。是萱草可以不树,而合欢则不可不栽。栽之之法,花谱不详,非不详也,以作谱之人,非真能合欢之人也。渔人谈稼事,农父著樵经,有约略其词而已。凡植此树,不宜出之庭外,深闺曲房是其所也。此树朝开暮合,每至昏黄,枝叶互相交结,是名“合欢”。植之闺房者,合欢之花宜置合欢之地,如椿、萱宜在承欢之所〔2〕,荆、棣宜在友于之场〔3〕,欲其称也。此树栽于内室,则人开而树亦开,树合而人亦合。人既为之增愉,树亦因而加茂,所谓人地相宜者也。使居寂寞之境,不亦虚负此花哉?灌勿太肥,常以男女同浴之水,隔一宿而浇其根,则花之芳妍,较常加倍。此予既验之法,以无心偶试而得之。如其不信,请同觅二本,一植庭外,一植闺中,一浇肥水,一浇浴汤,验其孰盛孰衰,即知予言谬不谬矣。
【注释】
〔1〕合欢蠲(juān)忿,萱草忘忧:合欢能够使人消除忿怒,萱草能够使人忘记忧愁。蠲,消除,免除。魏嵇康《养生论》:“合欢蠲忿,萱草忘忧,愚智所共知也。”
〔2〕椿:指椿树,其树长寿,古人以喻父亲。萱:指萱草,北堂(母亲居所)种萱(《诗经·卫风·伯兮》有“焉得萱草,言树之背”句),使之忘忧,故萱草与母亲联系在一起。
〔3〕荆、棣宜在友于之场:荆指紫荆,棣指棠棣,皆兄弟情谊象征。紫荆被称为“兄弟树”、“同本树”——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说,紫荆台下有田氏三兄弟分家,家产分妥后,又想把紫荆树一分为三,不想紫荆树同株三荆,遂不分家。棠棣歌兄弟情谊——《诗经·小雅·常(棠)棣之华》:“常棣之华,鄂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原隰裒矣,兄弟求矣。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兄弟阋于墙,外御其务。每有良朋,烝也无戎。”
【译文】
“合欢蠲忿,萱草忘忧”,它们都是益人情性的植物,没有地方不适宜于栽种。然而看见萱草而忘忧,我听见说过这话,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关于合欢能使人消除忿怒,则不必讯问别人,凡是见到这种花的,无不解怒成欢,破涕为笑。如此,则萱草可以不种,而合欢却不可不栽。栽合欢的方法,花谱说得不详细;不是故意不详细,是因为作谱的人,并非真能合欢的人。渔人谈种庄稼的事,农人写打柴之经,只有约略其词而已。凡要种植这种树,不宜出庭院之外,深闺曲房是它合适的栽种之所。这种树的花叶早上开晚上合,每到昏黄,枝叶互相交结,所以名为“合欢”。栽种在闺房里,是合欢之花宜于放在合欢之地,就像椿树、萱草宜于种在承欢之所,紫荆、棠棣宜于种在朋友常聚之场一样,名实相称啊。合欢树栽种于内室,则人分而树也开,树合而人也合。人既因树增添欢愉,树也因人而更加茂盛,这就是所谓人地相宜。假如把它植于寂寞之境,不是辜负了这种花吗?浇灌合欢树不要太肥,常用男女同浴之水,隔一宿浇浇它的根,那么其花之芳妍,较之平常会加倍艳丽。这是我已经验证过的方法,乃无意之中偶尔试验得到的。如你不信,请同时找两株合欢,一株栽种在庭院之外,一株栽种在闺阁之中,一株浇肥水,一株浇浴汤,检验一下它们谁盛谁衰,就知道我的话是对还是错了。
木芙蓉
【题解】
李渔说:“水芙蓉之于夏,木芙蓉之于秋,可谓二季功臣矣。”木芙蓉,别名芙蓉花、拒霜花、木莲、醉酒芙蓉。芙蓉花朵极美,是深秋主要的观花树种。花形大,生于枝梢,十至十一月开花,清晨开花时呈乳白色或粉红色,傍晚变为深红色。有关专家说,木芙蓉原产于我国,四川、云南、山东等地均有分布,而以成都一带栽培最多,历史悠久,故成都又有“蓉城”之称。木芙蓉开的花一日三变,故又名“三变花”,其花晚秋始开,霜侵露凌却风姿艳丽,占尽深秋风情,因而又名“拒霜花”。自唐代始,湖南湘江一带亦种植木芙蓉,繁花似锦,光辉灿烂,唐末诗人谭用之赞曰:“秋风万里芙蓉国。”从此,湖南省便有“芙蓉国”之雅称。木芙蓉花色历来被众文人所赞咏。苏东坡云:“溪边野芙蓉,花水相媚好。”范成大云:“袅袅芙蓉风,池光弄花影。”王安石云:“水边无数木芙蓉,露染胭脂色未浓。正似美人初醉着,强抬青镜欲妆慵。”《长物志》曰:“芙蓉宜植池岸,临水为佳。若他处植之,绝无丰致。”吕初泰评曰:“芙蓉襟闲,宜寒江,宜秋沼,宜微霖,宜芦花映白,宜枫叶摇丹。芙蓉临水,波光花影,相映成趣,若芦枫为伴,则更相得益彰。”
水芙蓉之于夏,木芙蓉之于秋,可谓二季功臣矣。然水芙蓉必须池沼,“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者〔1〕,不可数得。茂叔之好〔2〕,徒有其心而已。木则随地可植。况二花之艳,相距不远。虽居岸上,如在水中,谓之秋莲可,谓之夏莲亦可,即自认为三春之花,东皇未去也亦可〔3〕。凡有篱落之家,此种必不可少。如或傍水而居,隔岸不见此花者,非至俗之人,即薄福不能消受之人也。
【注释】
〔1〕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语见《诗经·秦风·蒹葭》。
〔2〕茂叔之好:茂叔乃宋代理学家周敦颐(1017—1073),字茂叔,原名敦实,亦称惇颐、濂溪先生,道州营道(今湖南道县)人,酷爱莲花,有《爱莲说》一文。
〔3〕东皇:《楚辞·九歌·东皇太一》王逸注:“太一,星名,天之尊神,祠在楚东,以配东帝,故云东皇。”又,《史记·封禅书》:“天神贵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太一东南郊。”东皇为司春之神。
【译文】
夏天的水芙蓉,秋天的木芙蓉,可说是这两个季节的功臣了。然而水芙蓉必须有池沼,“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得不到几个。如此则周敦颐爱莲之所好,徒有其心而已。木芙蓉则随地可以种植。况且水芙蓉和木芙蓉这两种花的美艳,相距不远。木芙蓉虽居于岸上,如同在水中,说它是秋莲可以,说它是夏莲也可以,即使自认为三春之花,司春之神东皇未去也无不可。凡有篱笆的人家,这种花必不可少。如果有人在水边居住,若别人隔岸看不见他家有这种花,那么他不是至俗之人,就是薄福不能消受之人。
夹竹桃
【题解】
李渔在“夹竹桃”的名字上做文章,其实大可不必。花似桃,叶像竹,一年四季,常青不改。从春到夏到秋,花开花落,此起彼伏。迎着春风、冒着暴雨、顶着烈日,吐艳争芳,在平凡中见伟大,在朴实中饱含坚韧,这便是夹竹桃。夹竹桃的祖先在印度、伊朗,它是一种灌木,主干、枝条上有许多分枝,最小的小枝呈绿色。提起夹竹桃,总令人想到身材修长的美女——却不知所以然。
夹竹桃一种,花则可取,而命名不善。以竹乃有道之士,桃则佳丽之人,道不同不相为谋,合而一之,殊觉矛盾。请易其名为“生花竹”,去一桃字,便觉相安。且松、竹、梅素称三友,松有花,梅有花,惟竹无花,可称缺典。得此补之,岂不天然凑合?亦女娲氏之五色石也。
【译文】
夹竹桃这种植物,花是不错的,而其命名却不怎么好。因为竹乃是有道之士,桃则是佳丽之人,志向不同不相结交,这两种东西合而为一,实在令人感觉矛盾。请换一个名字叫“生花竹”,去一个桃字,便会觉得妥帖多了。而且松、竹、梅向来称为三友,松有花,梅有花,唯独竹没有花,可说是个缺陷。有了“生花竹”补救,岂不是天然凑合吗?也是女娲氏的五色石啊。
瑞香
【题解】
笠翁总是善于以花喻人,此款又以瑞香之性而作出一篇人事文章,颇为有趣。然称瑞香为“花之小人”,是使其蒙冤也;假如站在花的立场上打官司,可告李渔此论有“挑拨离间”之嫌——夹竹桃的叶、花和树皮都有剧毒,难道就变为“花之恶人”不成?
瑞香原产我国,江南各省均有分布。其变种有金边瑞香、白瑞香、蔷薇瑞香等。金边瑞香,其繁殖可用种子随采随播,扦插极易。蔷薇瑞香又叫水香瑞香,花被裂片里面为白色,表面带粉红色;还有淡红瑞香,叶深绿色,花淡红紫色。
茂叔以莲为花之君子〔1〕,予为增一敌国,曰:瑞香乃花之小人。何也?谱载此花“一名麝囊,能损花,宜另植”。予初不信,取而嗅之,果带麝味,麝则未有不损群花者也。同列众芳之中,即有朋侪之义,不能相资相益,而反祟之,非小人而何?幸造物处之得宜,予以不能为患之势。其开也,必于冬春之交,是时群花摇落,诸卉未荣,及见此花者,仅有梅花、水仙二种,又在成功将退之候,当其锋也未久,故罹其毒也亦不深,此造物之善用小人也。使易冬春之交而为春夏之交,则花王亦几被篡,矧下此者乎?唐宋诸名流,无不怜香嗜色,赞以诗词者,皆以蚤春无花,得此可搔目痒,又但见其佳,而未逢其虐耳。予僭为香国平章〔2〕,焉得不秉公持正?宁使一小人怒而欲杀,不敢不为众君子密堤防也。
【注释】
〔1〕茂叔:宋代理学家周敦颐(1017—1073),字茂叔,酷爱莲花,有《爱莲说》一文。
〔2〕平章:见《尚书·尧典》“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原意为商量处理。唐代以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长官为宰相,因官高权重,不常设置,选任其他官员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简称“同平章事”,同参国事。《新唐书·百官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后任宰相加“平章事”衔称。
【译文】
周敦颐以莲为花中的君子,我为之增加一个对立面,说:瑞香乃花中的小人。为什么这样说?花谱上记述这种花“一名麝囊,能损伤别的花,应该在另外的地方种植”。我开始不信,拿来嗅一嗅,果然带麝味,麝则没有不损伤群花的。共同列于众芳之中,瑞香就应有朋辈之义,然而它不但不能相助相益,反而对其他花有所损害,不是小人是什么?幸亏造物主处置得当,不给瑞香制造祸端的机会。瑞香开花,必在冬春之交,这时群花摇落,诸种花卉未到繁荣的时候,能够看见这种花的,仅有梅花、水仙两种,而且这两种花又在成功将退之际,承受瑞香的锋芒未久,所以受它的毒也不深,这是造物主善于调用小人啊。假使把冬春之交换为春夏之交,那么花王之位也可能被篡夺,况且等而下之者呢?唐宋各位诗词名家,无不怜香嗜色,对瑞香作诗填词歌咏赞颂,都是因为早春无花,得瑞香可搔目痒,然而只看见它的好处,而未遇到它的肆虐。我僭越而为群花平章之事,哪能不秉公办事?宁肯使一个小人怒而欲杀,不敢不为众多君子严密提防啊。
茉莉
【题解】
李渔说,茉莉一花,单为助妆而设,南方许多女人以此花为装饰。李渔又说:“妻梅者止一林逋,妻茉莉者当遍天下而是也。”诚如是也。茉莉花人见人爱,爱看其花,爱闻其味。江苏有一首著名的民歌《茉莉花》,据说清末李鸿章曾把它当国歌用。据说李鸿章去所谓“日不落帝国”出差,麻烦来了。英国人为示隆重提议奏响两国国歌,“国歌?咱大清没这玩意儿呀”,小的们乱作一团。还是中堂大人临危不惧:“来段儿《茉莉花》吧,好听!”于是,江南小调《茉莉花》与不列颠天音浩荡的《天佑吾王》相映成趣。北京人尤其爱喝茉莉花茶,干脆称茉莉花为“茶叶花”。
茉莉一花,单为助妆而设,其天生以媚妇人者乎?是花皆晓开,此独暮开。暮开者,使人不得把玩,秘之以待晓妆也。是花蒂上皆无孔,此独有孔。有孔者,非此不能受簪,天生以为立脚之地也。若是,则妇人之妆,乃天造地设之事耳。植他树皆为男子,种此花独为妇人。既为妇人,则当眷属视之矣。妻梅者止一林逋,妻茉莉者当遍天下而是也。
【译文】
茉莉这种花,单为帮助女子妆饰而设,它是天生用来献媚妇人的吗?凡是花都在早上开,唯独茉莉这种花在晚上开。之所以在晚上开,是使人不得把玩,藏起来以待妇人早上化妆。凡是花,其蒂上都无孔,唯独茉莉有孔。之所以有孔,是因为若无孔不能插簪,天生用来作为立脚之地的。若是这样,则妇人的妆饰,乃是天造地设的事情。种植其他树都为男子,种茉莉花只为妇人。既为妇人,就应当视之为眷属。以梅为妻者只有一个林逋,以茉莉为妻者大概遍天下都是。
欲艺此花,必求木本。藤本一样着花,但苦经年即死,视其死而莫之救,亦仁人君子所不乐为也。木本最难过冬,予尝历验收藏之法。此花痿于寒者什一,毙于干者什九,人皆畏冻而滴水不浇,是以枯死。此见噎废食之法〔1〕,有避呕逆而经时绝粒,其人尚存者乎?稍暖微浇,大寒即止,此不易之法。但收藏必于暖处,篾罩必不可无,浇不用水而用冷茶,如斯而已。予艺此花三十年,皆为燥误,如今识此,以告世人,亦其否极泰来之会也〔2〕。
【注释】
〔1〕见噎废食:《吕氏春秋·荡兵》:“夫有以死者,欲禁天下之食,悖。”,通“噎”。
〔2〕否极泰来:否、泰,《周易》卦名,泰表示天地交万物通,否相反。
【译文】
想栽种这种花,必须求得木本的。藤本的一样能够开花,但可惜它过一年就死,看着它死而不能相救,也是仁人君子所不乐意做的事。木本最难过冬,我曾试验了各种收藏的方法。这种花因寒冷而死的占十分之一,因干旱而死的有十分之九,人都怕它冻死而滴水不浇,因此而枯死。这是因噎废食的做法,若有人避免打嗝而长时间不吃饭,他还能活得了吗?稍暖时少浇些水,大寒时就停止,这是不易之法。但收藏茉莉必放在暖处,竹罩必不可无,浇它不用水而用冷茶,如此而已。我种此花三十年,都是因为干燥所误,如今认识到这个道理,告诉世人,也是它否极泰来的机会。
藤本第二 计九款
【题解】
李渔真艺术家也。艺术的本性贵独创、忌雷同,李渔基于他的艺术天性,无时无刻不在贯彻这一原则。在《藤本第二》开头的这篇小序中,从批评维扬(即扬州)茶坊酒肆处处以藤本植物为花屏,到商贾者流家效户则“川、泉、湖、宇等字”为别号,似乎无意间又在申说贵独创、忌雷同这个原则。还是有人说的那句名言:第一个把女人比作花儿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才。
藤本之花,必须扶植。扶植之具,莫妙于从前成法之用竹屏。或方其眼,或斜其槅,因作葳蕤柱石,遂成锦绣墙垣,使内外之人,隔花阻叶,碍紫间红,可望而不可亲,此善制也。无奈近日茶坊酒肆,无一不然,有花即以植花,无花则以代壁。此习始于维扬,今日渐近他处矣。市井若此,高人韵士之居,断断不应若此。避市井者,非避市井,避其劳劳攘攘之情。锱铢必较之陋习也。见市井所有之物,如在市井之中,居处习见,能移性情,此其所以当避也。即如前人之取别号,每用川、泉、湖、宇等字,其初未尝不新,未尝不雅,迨后商贾者流〔1〕,家效而户则之,以致市肆标榜之上,所书姓名非川即泉,非湖即宇,是以避俗之人,不得不去之若浼〔2〕。迩来缙绅先生悉用斋、庵二字,极宜;但恐用者过多,则而效之者,又入从前标榜,是今日之斋、庵,未必不是前日之川、泉、湖、宇。虽曰名以人重,人不以名重,然亦实之宾也。已噪寰中者仍之继起,诸公似应稍变。
【注释】
〔1〕迨(dài):等到。
〔2〕浼(měi):污染。
【译文】
藤本之花,必须加以扶植。扶植的用具,莫妙于从前的成法——用竹屏。或编为方眼,或作成斜槅,因作枝叶繁盛的藤本之花的支撑架子,于是成为锦绣墙垣,使得园内园外的人,隔花阻叶,碍紫间红,可望而不可亲近,这是一种很好的形制。无奈近日茶坊酒肆,没有一个不是这样,有花的就用来种花,没有花的则以之代替墙壁。这种风习始于扬州,今日渐渐传到其他地方了。市井小民如此,高人韵士的房舍,断断不应如此。所谓躲避市井,并非躲避市井,而是躲避市井的劳劳碌碌熙熙攘攘的世情、锱铢必较斤斤皆计的陋习。眼见市井中所有之物,如同身在市井之中,相处习见,能够转移性情,这才是应当躲避的原因。就拿前人取别号来说,每每喜欢用川、泉、湖、宇等字,开初的时候未尝不新,未尝不雅,等后来商贾之流,家家户户效仿,以致街市商店的招牌、标识之上,所书姓名不是川就是泉,不是湖就是宇,因此避俗之人,不得不像除掉脏污那样摒弃它们。近来缙绅先生都用斋、庵二字,极为合宜;只是恐怕用者过多,纷纷效仿,又入从前的套路,这样,今日的斋、庵,未必不是前日的川、泉、湖、宇。虽说名以人重,人不以名重,然而名也是实之宾啊。已经名扬寰中的人们继续效仿此风,诸公似乎应该稍微改变一下了。
人问植花既不用屏,岂遂听其滋蔓于地乎?曰:不然。屏仍其故,制略新之。虽不能保后日之市廛,不又变为今日之园圃,然新得一日是一日,异得一时是一时,但愿贸易之人,并性情风俗而变之。变亦不求尽变,市井之念不可无,垄断之心不可有。觅应得之利,谋有道之生,即是人间大隐。若是,则高人韵士,皆乐得与之游矣,复何劳扰锱铢之足避哉?花屏之制有三〔1〕,列于《藤本》之末。
【注释】
〔1〕花屏之制有三:按,各本都未见列花屏之制。
【译文】
有人问,种植花卉既然不可用屏,难道听任它们在地上滋生蔓延吗?我说:不然。屏仍然用,形制略微改进使之新异。虽然不能保证后日之市井,不会再变为今日之园圃,然而新得一日是一日,异得一时是一时,但愿经商者,连同他们的性情风俗都有所改变。所谓改变也不是说完全改变,市井之理念不可无,垄断之心肠不可有。觅求应得之利益,谋取有道之人生,就是人间的大隐。若是这样,则高人韵士,都乐得与他们交游了,又有什么碌碌攘攘锱铢必较的陋习需要躲避的呢?花屏之形制有三种,列于《藤本》之末。
蔷薇
【题解】
李渔说,蔷薇与“木香、酴醿、月月红诸本”,皆屏花——即所谓“结屏之花”,而以蔷薇为优。屏间之花,贵在五彩缤纷,忌单色;而蔷薇花,赤、红、黄、紫,各种颜色都有,甚至有黑色的,所以最宜屏花。
结屏之花,蔷薇居首。其可爱者,则在富于种而不一其色。大约屏间之花,贵在五彩缤纷,若上下四旁皆一其色,则是佳人忌作之绣、庸工不绘之图,列于亭斋,有何意致?他种屏花,若木香、酴醿、月月红诸本,族类有限,为色不多,欲其相间,势必旁求他种。蔷薇之苗裔极繁,其色有赤,有红,有黄,有紫,甚至有黑;即红之一色,又判数等,有大红、深红、浅红、肉红、粉红之异。屏之宽者,尽其种类所有而植之,使条梗蔓延相错,花时斗丽,可傲步障于石崇〔1〕。然征名考实,则皆蔷薇也。是屏花之富者,莫过于蔷薇。他种衣色虽妍,终不免于捉襟露肘。
【注释】
〔1〕傲步障于石崇:西晋石崇与王恺斗富。王恺做了四十里的紫丝布步障,石崇便做五十里的锦步障。步障,古书记载用以遮蔽风尘或阻挡视线的一种屏障。
【译文】
攀结花屏的花,蔷薇居首位。它的可爱之处,在于种类多、颜色不单一。大概屏间的花,其可贵在于五彩缤纷,倘若上下四方都是一种颜色,那就像是美人忌讳作的刺绣,庸常的画工也不愿绘制的图画,放在园亭斋室,有什么情致可言?其他屏花,如木香、酴醿、月月红等等,种类有限,颜色不多,若要色彩搭配得好,势必寻求别的种类相助。蔷薇的苗裔极为繁多,它的颜色有赤,有红,有黄,有紫,甚至有黑;就拿红这一种颜色来说吧,又分为几等,有大红、深红、浅红、肉红、粉红的差别。宽阔的花屏,尽可把所有种类都栽种上,使条梗蔓延相互交错,开花时争艳斗丽,可傲视当年石崇的步障了。然而细细考察一下它们的花色种类品别,则都是蔷薇。如此说来屏花的丰富,没有超过蔷薇的了。其他品种的屏花颜色虽妍,总是不免捉襟露肘。
木香
【题解】
木香本是一种中药,但是它的花非常美丽,且花密而香浓。人们盛赞它“开白花时如素缎披垂,开黄花时灿烂如锦秀”。作为屏花,此花可与蔷薇结伴,蔷薇宜架,木香宜棚,木香作屋,蔷薇作垣,二者各尽其长。
木香花密而香浓,此其稍胜蔷薇者也。然结屏单靠此种,未免冷落,势必依傍蔷薇。蔷薇宜架,木香宜棚者,以蔷薇条干之所及,不及木香之远也。木香作屋,蔷薇作垣,二者各尽其长,主人亦均收其利矣。
【译文】
木香花密而香浓,这是它稍稍胜过蔷薇的地方。然而如果结屏单靠木香,未免太冷落,势必依傍于蔷薇。蔷薇适宜于搭架,木香适宜于搭棚,因为蔷薇的枝条所能达到的地方,不如木香的远。木香作花屋,蔷薇作花墙,二者各尽其长,主人也均收其利。
酴醿
【题解】
酴醿又名佛见笑、百宜枝、独步春、琼绶带、白蔓君、雪梅墩等,古之名花,《群芳谱》谓其“色黄如酒,固加酉字作酴醿”。《牡丹亭》杜丽娘游园中有“那荼蘼外烟丝醉软”句。
酴醿之品〔1〕,亚于蔷薇、木香,然亦屏间必须之物,以其花候稍迟,可续二种之不继也。“开到酴醿花事了”,每忆此句,情兴为之索然。
【注释】
〔1〕酴醿(tú mí):宋人张邦基《墨庄漫录》九:“酴醿花或作荼蘼,一名木香,有二品。一种花大而棘长条而紫心者为酴醿。一品花小而繁,小枝而檀心者为木香。”
【译文】
酴醿的品位,不如蔷薇、木香,然而也是花屏之间必需的品种,因为它的花期稍迟,可以作为蔷薇、木香两种花期过后的承续。“开到酴醿花事了”,每记起这句诗,便觉兴致索然。
月月红
【题解】
李渔所谓“月月红”者,即现在多数人所说的月季。俗云“人无千日好,花难四季红”,而月季则四季能红、月月能红,故名。此花原产于我国,有多种名字:斗雪红、长春花、月月红、月季、四季花、瘦客、胜春、胜花、胜红……李渔在此款中还给它增加了一个名字“断续花”,因为它“断而能续,续而复能断”。它属蔷薇科、蔷薇属,花容秀美,四时常开,有“花中皇后”之名,被评为我国十大名花之一。
有一则故事说,法国人弗兰西斯·梅朗1939年在法西斯铁蹄下培育出一种和平月季,并将它寄到美国。美国园艺家焙耶收到了这远渡重洋的品种后,立即分送美国南北各重要花圃进行繁殖,一时轰动全美。1945年美国太平洋月季协会宣称:我们确信,当代最了不起的这一新品种月季,应当以世界人民最大的愿望“和平”来命名,我们相信,和平月季将作为一个典范,永远生长在我们子孙万代的花园里。和平月季命名的这天,正巧苏军攻克柏林,希特勒倒台。当联合国成立,在旧金山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每个代表房间的花瓶里,都有一束美国月季协会赠送的和平月季。上面有一张字条写着:我们希望“和平月季”能够影响人们的思想,给全世界以持久和平。
俗云:“人无千日好,花难四季红。”四季能红者,现有此花,是欲矫俗言之失也。花能矫俗言之失,何人情反听其验乎?缀屏之花,此为第一。所苦者树不能高,故此花一名“瘦客”。然予复有用短之法,乃为市井之人强迫而成者也。法在屏制之第三幅。此花有红、白及淡红三本,结屏必须同植。此花又名“长春”,又名“斗雪”,又名“胜春”,又名“月季”。予于种种之外,复增一名,曰“断续花”。花之断而能续,续而复能断者,只有此种。因其所开不繁,留为可继,故能绵邈若此;其余一切之不能续者,非不能续,正以其不能断耳。
【译文】
俗话说:“人无千日好,花难四季红。”四季能红的,现在已经有了这种花,是要矫正俗话的失误。花能矫正俗话的失误,为何人反而听信那句俗话的真实性呢?缀结在花屏上的花,月月红为第一。令人苦恼的是月月红长不高,所以这花有一个名字叫“瘦客”。但我又有利用它的短处的方法,这是被市井之人强逼而成的。这方法写在屏制的第三幅。月月红有红、白及淡红三种,结屏必须同时种植。这花又名“长春”,又名“斗雪”,又名“胜春”,又名“月季”。我在这种种名字之外,又增加一个名字,叫“断续花”。花的断而能续、续而又能断的,只有月月红。因为它所开的花不很繁茂,保留可以继续开花的潜力,因而能够保持如此绵邈的花期;其余一切种类的花之所以不能连续开,并非不能连续,正是因为它们不能断啊。
姊妹花
【题解】
“姊妹花”的得名,缘于它一蓓数花(或七、或十、或十七,不一而足)。李渔词《莺啼序·吴梅村太史园内看花,各咏一种,分得十姊妹》有云:“羞独坐,致恨无聊;爱同游,为行多露。笑东风,日并香肩,青春无负。”赞其“同心不妒”。
花的命名,莫善于此。一蓓七花者曰“七姊妹”,一蓓十花者曰“十姊妹”。观其浅深红白,确有兄长娣幼之分,殆杨家姊妹现身乎?余极喜此花,二种并植,汇其名为“十七姊妹”。但怪其蔓延太甚,溢出屏外,虽日刈月除,其势犹不可遏。岂党与过多,酿成不戢之势欤〔1〕?此无他,皆同心不妒之过也,妒则必无是患矣。故善御女戎者〔2〕,妙在使之能妒。
【注释】
〔1〕不戢(jī):不能停止。戢,止,停止,遏制。
〔2〕女戎:戎,兵也。《国语·晋语》:“史苏告大夫曰,有男戎必有女戎。若晋以男戎胜戎,而戎亦必以女戎胜晋,其若之何?”
【译文】
花的命名,没有比“姊妹花”的名字更好的了。一蓓七花的叫“七姊妹”,一蓓十花的叫“十姊妹”。看它颜色浅深红白的次第区别,确实有兄长娣幼的划分,大概是杨家姊妹现身吧?我极为喜欢姊妹花,“七姊妹”和“十姊妹”两种一起栽植,汇其名为“十七姊妹”。只怪它蔓延太厉害,溢出花屏之外,虽然日刈月除,它的长势依然不可遏制。难道党羽过多,酿成了不能遏制的情势吗?没有别的原因,都是姊妹同心、不相嫉妒之过,倘若嫉妒就必然不会出现这种弊病了。因此,善于御使女兵的,妙在使她们能够嫉妒。
玫瑰
【题解】
玫瑰比月季更可爱。李渔说它“花之有利于人,而我无一不为所奉者,玫瑰是也”,而且它“令人可亲可溺,不忍暂离”。一说玫瑰,立刻令人想到乡间美女,如秦罗敷、花木兰等等。她们有一种本真的美,野性的美,质朴的美。这也许是更高形态的美。而李渔更称赞其奉献精神,“群花止能娱目,此则口、眼、鼻、舌以至肌体毛发,无一不在所奉之中”。
花之有利于人,而无一不为我用者,芰荷是也〔1〕;花之有利于人,而我无一不为所奉者,玫瑰是也。芰荷利人之说,见于本传。玫瑰之利,同于芰荷,而令人可亲可溺,不忍暂离,则又过之。群花止能娱目,此则口、眼、鼻、舌以至肌体毛发,无一不在所奉之中。可囊可食,可嗅可观,可插可戴,是能忠臣其身,而又能媚子其术者也。花之能事,毕于此矣。
【注释】
〔1〕芰(jì)荷:即荷花,或曰芙蕖,见后“草本第三·芙蕖”。
【译文】
花有利于人,全身没有一处不能为我所用的,是荷花;花有利于人,没有一点不能奉献给人的,是玫瑰。荷花利人之说,见于本部“芙蕖”款。玫瑰利于人,与荷花相同,而它令人可亲可溺、不忍一时离开,则又超过荷花。群花只能娱乐眼睛,玫瑰则口、眼、鼻、舌以至肌体毛发,无一不在它所奉献于人的范围。可作香囊可以吃,可以嗅可以观,可以插可以戴,它全身都能忠诚奉献,而又有着媚人的手段。花的所有侍奉人的本事,都集中在它身上了。
素馨
【题解】
素馨花是单薄了些,但是,难道它真有那么“可怜”吗?
素馨一种,花之最弱者也,无一枝一茎不需扶植,予尝谓之“可怜花”。
【译文】
素馨这种花,是花中最柔弱的,没有一枝一茎不需扶植,我曾称之为“可怜花”。
凌霄
【题解】
凌霄诚然可爱,但它才真有点“可怜”,以其不能自立,赖攀附他物才能望见天日也。
藤花的可敬者,莫若凌霄。然望之如天际真人,卒急不能招致,是可敬亦可恨也。欲得此花,必先蓄奇石古木以待,不则无所依附而不生,生亦不大。予年有几,能为奇石古木之先辈而蓄之乎?欲有此花,非入深山不可。行当即之,以舒此恨。
【译文】
藤本类花中之可敬者,谁也比不上凌霄。然而看着它像位远在天边的真人,仓促急切不能招来,真是可敬又可恨。要想得到这种花,必须先备好奇石古木等待它,不然它无所依附而不能生长,即使能够栽活,它也长不大。我能有多长寿命,能够预先储备下奇石古木呢?想拥有凌霄这种花,非入深山不可。要做就做,以舒解这个遗憾。
真珠兰
【题解】
李渔说,“真珠兰”之得以“兰”名,不以其形而以其香——闻之如兰花之香。这是《藤本第二》的最后一款。李渔《闲情偶寄》中这些文字,尤其是种植部谈花木的部分,都是精美小品。小品可长可短,短者数十字,如上面的《素馨》,仅26字,但仍有味道;长者则百千字不等。小品形式自由,有人称其为“自由文体”,状物、抒情、言事、写景、咏史、论文、谈古、说今……无所不可。有的学者称:“小品”一词,来自佛学,本指佛经的节本。《世说新语·文学》:“殷中军(浩)读小品,下二百签,皆是精微。”刘孝标注云:“释氏《辨空》,经有详者焉,有略者焉;详者为大品,略者为小品。”可见,“小品”本来是就“大品”相对而言,是篇幅上的区分,而不是题材或体裁的区分。明清时,小品盛行,其最大特点是率直真切、自由随意、不拘一格,随情所至、任性而发。明代陆云龙《叙袁中郎先生小品》中说:“率直则性灵现,性灵现则趣生。”
此花与叶,并不似兰,而以兰名者,肖其香也。即香味亦稍别,独有一节似之:兰花之香,与之习处者不觉,骤遇始闻之,疏而复亲始闻之,是花亦然。此其所以名兰也。闽、粤有木兰,树大如桂,花亦似之,名不附桂而附兰者,亦以其香隐而不露,耐久闻而不耐急嗅故耳。凡人骤见而即觉其可亲者,乃人中之玫瑰,非友中之芝兰也。
【译文】
真珠兰的花与叶,并不像兰,之所以叫兰,是因为它的香。即使香味也稍有差别,唯有一节与之相似:兰花的香,与它处久了感觉不到,忽然间遇到才闻见,疏远之后而又回到它身边才闻到,所有花也都如此。这就是真珠兰之所以叫兰的原因。福建、广东有木兰,树大如桂树,花也相似,名不附于桂而附于兰的原因,也是因为它的香味隐而不露,耐久闻而不耐急嗅的缘故。凡是人忽然遇见而马上感觉可亲的,就是人中的玫瑰,而非朋友中的芝兰。
草本第三 计十五款
【题解】
李渔是人本主义者,于《草本第三》这篇三百余字的小序中亦可见之。他在讲了一通人之有根与草之有根,其“荣枯显晦、成败利钝”情理攸同的事例之后,发出这样的感慨:“予谈草木,辄以人喻。岂好为是哓哓者哉?世间万物,皆为人设。”然而,在现代西方,类似李渔这样以人为中心的人本主义(西方人称之为“人类中心主义”)却是被批判的对象。他们要批判人类的“自私自利”,他们主张非人类中心主义,提出超越人本主义或者说超越人道主义。中国人认为“天人合一”,“人道”与“天道”是一致的,害“天”即害“人”。李渔亦如是。科学发展到当今,尚未在宇宙间发现比人更高级的动物,所以我们暂且只能说人是最高的智慧;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处于主导地位。在宇宙历史发展到现今这个阶段上,只有人是“文化的动物”,只有人有道德,懂得什么是价值,只有人能够意识到什么样的行为对人对物是“利”是“弊”,而且只有人才能确定行为的最优选择。那么,现今能够超越人道主义吗?难乎其难。人道主义本身尚未充分实现,何谈超越?
草本之花,经霜必死。其能死而不死,交春复发者,根在故也。常闻有花不待时,先期使开之法,或用沸水浇根,或以硫磺代土,开则开矣,花一败而树随之,根亡故也。然则人之荣枯显晦,成败利钝,皆不足据,但询其根之无恙否耳。根在,则虽处厄运,犹如霜后之花,其复发也,可坐而待也,如其根之或亡,则虽处荣显耀之境,犹之奇葩烂目,总非自开之花,其复发也,恐不能坐而待矣。予谈草木,辄以人喻。岂好为是哓哓者哉?世间万物,皆为人设。观感一理,备人观者,即备人感。天之生此,岂仅供耳目之玩、情性之适而已哉?
【译文】
草本之花,经霜必然会死。它之所以能够死而不死,交春而复发,是它的根还存在的缘故。常听说有的人不等到花期,而人为地预先使花开放,方法是,或者用沸水浇根,或者用硫磺代土,花开是开了,但花一败而树也随之而死,因为它的根已经死了。如此说来,人的荣枯显晦、成败得失,都不足以作为他生命长短的依据,须要看他的根是否受到损伤。根在,则虽然处于厄运,就像霜后的花,重新发达开放,指日可待,如果他的根死了,则虽然处在荣华显耀的境地,犹如奇葩烂目,终究不是自己开的花,他的重新开放发达,恐怕坐等不到了。我谈草木,动不动就以人作比喻。难道是我喜欢喋喋不休地饶舌吗?世间万物,都是为人而设。观看与感悟是一个道理,供人观看的,就是供人感悟的。老天爷生发草木,难道仅仅是供人娱乐耳目、疏放情性就完了吗?
芍药
【题解】
芍药之美,的确不亚于牡丹。百花园里,各呈其美,不必把人间“争名争位”的恶习加于其上。李渔为芍药鸣不平,谓“芍药与牡丹媲美,前人署牡丹以‘花王’,署芍药以‘花相’,冤哉”,诚是。这里又表现出李渔一贯的幽默:“每于花时奠酒,必作温言慰之曰:‘汝非相材也,前人无识,谬署此名,花神有灵,付之勿较,呼牛呼马,听之而已。’”在李渔那里,花草竹木皆有生命,皆有灵气。
芍药与牡丹媲美,前人署牡丹以“花王”,署芍药以“花相”,冤哉!予以公道论之。天无二日,民无二王〔1〕,牡丹正位于香国,芍药自难并驱。虽别尊卑,亦当在五等诸侯之列,岂王之下,相之上,遂无一位一座,可备酬功之用者哉?历翻种植之书,非云“花似牡丹而狭”,则曰“子似牡丹而小”。由是观之,前人评品之法,或由皮相而得之。噫,人之贵贱美恶,可以长短肥瘦论乎?每于花时奠酒,必作温言慰之曰:“汝非相材也,前人无识,谬署此名,花神有灵,付之勿较,呼牛呼马,听之而已。”予于秦之巩昌,携牡丹、芍药各数十本而归〔2〕,牡丹活者颇少,幸此花无恙,不虚负戴之劳。岂人为知己死者,花反为知己生乎?
【注释】
〔1〕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孟子·万章上》:“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
〔2〕巩昌:今甘肃陇西巩昌镇。
【译文】
芍药可与牡丹媲美,前人题牡丹为“花王”,题芍药为“花相”,冤枉啊!我说的是公道话。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牡丹在花国中获得正位,芍药自然难以并驾齐驱。虽然尊卑有别,它也应当在五等诸侯之列,难道在王之下,相之上,就没有一位一座,可以用来酬谢有功之人吗?遍翻有关种植的书籍,谈到芍药,不是说“花似牡丹而狭”,就是讲“子似牡丹而小”。由此看来,前人评品的方法,或许就是由表面现象得来的。噫,人的贵贱美恶,可以用长短肥瘦评论吗?每每于芍药花期用酒祭奠,我一定温言款语安慰它说:“你不是相材,前人缺乏见识,错署花相之名,花神有灵,不要计较,人们呼牛呼马,随它去,听之任之而已。”我从甘肃巩昌携带牡丹、芍药各数十株回家,牡丹活的很少,幸亏芍药无恙,没有辜负我携带之劳。岂不是人为知己者死,花反为知己者生吗?
兰
【题解】
李渔在此款开头即以“兰生幽谷,无人自芳”描绘兰的孤雅性格。梅、兰、竹、菊被称为中国花鸟画中的“四君子”——喻君子之品德高洁、情操美好、文质彬彬、堂堂正正。而兰的特点在于幽香、素洁、高雅,绝无半点俗气。它成为中国的一种文化符号。中国兰,分为春兰、蕙兰、建兰、寒兰、墨兰五大类,上千品种。中国许多古籍写到兰,如《孔子家语·在厄》中说:“芷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改节。”宋代是中国艺兰史的鼎盛时期,有关兰艺的书籍及描述众多。还有许多研究兰的著作,如世界上第一部兰花专著是南宋赵时庚《金漳兰谱》(1233),之后有王贵学《王氏兰谱》、明代张应民《罗篱斋兰谱》、清代嘉兴人许氏《兰蕙同心录》、袁世俊《兰言述略》、杜文澜《艺兰四说》、冒襄《兰言》、朱克柔《第一香笔记》、屠用宁《兰蕙镜》、张光照《兴兰谱略》、岳梁《养兰说》等等。
“兰生幽谷,无人自芳”〔1〕,是已。然使幽谷无人,兰之芳也,谁得而知之?谁得而传之?其为兰也,亦与萧艾同腐而已矣。“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2〕,是已。然既不闻其香,与无兰之室何异?虽有若无,非兰之所以自处,亦非人之所以处兰也。吾谓芝兰之性,毕竟喜人相俱,毕竟以人闻香气为乐。文人之言,只顾赞扬其美,而不顾其性之所安,强半皆若是也。然相俱贵乎有情,有情务在得法;有情而得法,则坐芝兰之室,久而愈闻其香。兰生幽谷与处曲房,其幸不幸相去远矣。兰之初着花时,自应易其座位,外者内之,远者近之,卑者尊之;非前倨而后恭〔3〕,人之重兰非重兰也,重其花也,叶则花之舆从而已矣。居处一定,则当美其供设,书画炉瓶,种种器玩,皆宜森列其旁。但勿焚香,香薰即谢,匪妒也,此花性类神仙,怕亲烟火,非忌香也,忌烟火耳。若是,则位置堤防之道得矣。然皆情也,非法也,法则专为闻香。“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者,以其知入而不知出也,出而再入,则后来之香,倍乎前矣。故有兰之室不应久坐,另设无兰者一间,以作退步,时退时进,进多退少,则刻刻有香,虽坐无兰之室,若依倩女之魂〔4〕。是法也,而情在其中矣。如止有此室,则以门外作退步,或往行他事,事毕而入,以无意得之者,其香更甚。此予消受兰香之诀,秘之终身,而泄于一旦,殊可惜也。
【注释】
〔1〕兰生幽谷,无人自芳:《淮南子·说山训》:“兰生幽谷,不为莫服而不芳;舟行江海,不为莫乘而不浮;君子行义,不为莫知而止休。”
〔2〕“如入芝兰之室”二句:《孔子家语·六本》:“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3〕前倨而后恭:《战国策·秦策一》载苏秦游说秦王未果,回家遭到嫂子的侮辱和耻笑。后悬梁刺股,发愤攻读,游说赵国终获成功。游说楚国途中路过洛阳,嫂子爬来见他,苏秦问:“嫂何故前倨而后恭也?”
〔4〕倩女之魂:唐陈玄佑《离魂记》写倩娘因父悔婚抑郁成病,魂离身体随所爱的人而去,五年后才与肉体合一。
【译文】
《淮南子》说“兰生幽谷,无人自芳”,确实是这样。然而,假使幽谷无人,兰的芬芳,谁能知道?谁能传布?它作为兰花,也同萧艾一样腐烂而已。《孔子家语》说“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诚然如此。然而既然不闻其香,与没有兰花的房子有何差别?虽然有却如同没有一样,兰花并非如此自处,人也并非如此对待兰花。我认为兰花的本性,毕竟喜欢与人相聚,毕竟以人闻它的香气为乐。文人的话语,只顾赞扬兰花之美,而不顾兰花性情的安适,大半都是这样。但是兰花与人相聚,贵在有情,有情务求得法;有情而得法,则坐在兰花之室愈久,就愈能闻见它的香气。兰花生在幽谷与处于幽雅之室,它的幸与不幸,相差很远。兰花刚刚开放的时候,自然应当挪移它的位置,外边的搬进来,远的放近些,低的放高些;这不是前倨而后恭,人看重兰并非看重兰本身,而是看重它的花,它的叶只是花的随从而已。兰花的位置放定,就应当供奉得好好的,书画炉瓶,种种器玩,都应森列于兰花的旁边。但是不要焚香,香一薰兰花就谢,这并非嫉妒,而是兰花的性情类似神仙,怕亲近烟火,不是忌讳香,而是忌讳烟火。若是这样,那么兰花位置的摆放和堤防的规律就得到了。然而,这都是情,而不是法,法就是专为闻香。所谓“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是因为人只知入而不知出,出乎其外再入乎其中,那么后来的香,比前要加倍了。所以有兰的房间不应久坐,应另设无兰的房子一间,以作退步,时退时进,进多退少,那就会时时刻刻有香,虽然坐在无兰之室,像依附于倩女之魂。这是法,而情在法之中了。如果只有这一间屋子,那就把门外作退步,或者到别处去做其他事情,事完了再进屋来,因为在无意中闻到,它的香气更浓郁了。这是我享受兰花香气的窍门,保密了一辈子,而泄于一旦,太可惜了。
此法不止消受兰香,凡属有花房舍,皆应若是。即焚香之室亦然,久坐其间,与未尝焚香者等也。门上布帘,必不可少,护持香气,全赖乎此。若止靠门扇开闭,则门开尽泄,无复一线之留矣。
【译文】
这个方法不只享受兰香,凡是有花房的,都应如此。就是焚香的房间也是这样,久久坐在屋里,与未曾焚香是一样的。门上的布帘,必不可少,护持香气,全靠它了。若只靠门扇开闭,那么门一开香味全都流泄,没有一点保存。
蕙
【题解】
李渔说:“蕙之与兰,犹芍药之与牡丹,相去皆止一间耳。”蕙是兰的一种,却历来不受人们待见。其实蕙也是很漂亮的一种花,不必贱蕙而贵兰。自然界缺了哪一品种,都是重大损失。
蕙之与兰,犹芍药之与牡丹,相去皆止一间耳。而世之贵兰者必贱蕙,皆执成见,泥成心也。人谓蕙之花不如兰,其香亦逊。吾谓蕙诚逊兰,但其所以逊兰者,不在花与香而在叶,犹芍药之逊牡丹者,亦不在花与香而在梗。牡丹系木本之花,其开也,高悬枝梗之上,得其势则能壮其威仪,是花王之尊,尊于势也。芍药出于草本,仅有叶而无枝,不得一物相扶,则委而仆于地矣,官无舆从,能自壮其威乎?蕙兰之不相敌也反是。芍药之叶苦其短,蕙之叶偏苦其长;芍药之叶病其太瘦,蕙之叶翻病其太肥。当强者弱,而当弱者强,此其所以不相称,而大逊于兰也。兰蕙之开,时分先后。兰终蕙继,犹芍药之嗣牡丹,皆所谓兄终弟及,欲废不能者也。善用蕙者,全在留花去叶,痛加剪除,择其稍狭而近弱者,十存二三;又皆截之使短,去两角而尖之,使与兰叶相若,则是变蕙成兰,而与“强干弱枝”之道合矣〔1〕。
【注释】
〔1〕强干弱枝:《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序》:“而汉郡八九十,形错诸侯间,犬牙相临,秉其厄塞地利,强本干弱枝叶之势也,尊卑明而万事各得其所矣。”
【译文】
蕙之与兰,犹如芍药之与牡丹,相差都只有那么一点儿。而世上以兰为贵的人必定以蕙为贱,都是出于成见,死心眼儿。有人说蕙的花不如兰,它的香味也逊色些。我认为蕙诚然不如兰,但其所以逊于兰,不在花与香而在叶,犹如芍药之逊于牡丹,也不在花与香而在梗。牡丹系木本之花,它开放的时候,高悬在枝梗之上,得其气势则能壮其威仪,就是说花王之尊,尊于气势啊。芍药出于草本,仅有叶而没有枝干,如果得不到一件东西相扶持,它就会委顿下来而仆倒在地了,当官的没有车马随从,能自壮其威吗?蕙与兰的不相当,情况相反。芍药的叶子嫌太短,蕙的叶子偏嫌太长;芍药的叶子嫌太瘦,蕙的叶子反而嫌太肥。应当强的弱,而应当弱的强,这是它所以不相称,而大大逊于兰的原因。兰与蕙的开花,时间有先后。兰花开完蕙花继续,犹如芍药之接续牡丹,都是所谓哥哥完了弟弟继承,想废也废不了。善于种植蕙的,全在留花去叶,痛加剪除,选择它稍微窄狭而较弱的叶子,保留十之二三;又都要把它们截短,去掉两角而成尖状,使它与兰叶相仿佛,这就变蕙成兰,而与“强干弱枝”之道相合了。
水仙
【题解】
“水仙”款是一篇妙文。在李渔所有以草木为题材的性灵小品中,此文写得最为情真意浓,风趣洒脱。从此文,更可以看出李渔嗜花如命的天性。李渔自称“有四命”:春之水仙、兰花,夏之莲,秋之秋海棠,冬之腊梅。“无此四花,是无命也。一季缺予一花,是夺予一季之命也。”李渔讲了亲历的一件事:丙午之春,当“度岁无资,衣囊质尽”,“索一钱不得”的窘境之下,不听家人劝告,毅然质簪珥而购水仙。他的理由是:宁短一岁之命,勿减一岁之花。李渔之所以对水仙情有独钟,自有其道理。除了水仙“其色其香、其茎其叶无一不异群葩”之外,更可爱的是它“善媚”:“妇人中之面似桃,腰似柳,丰如牡丹、芍药,而瘦比秋菊、海棠者,在在有之;若水仙之淡而多姿,不动不摇而能作态者,吾实未之见也。”呵,原来水仙的这种在清淡、娴静之中所表现出来的风韵、情致,深深打动了这位风流才子的心。
水仙一花,予之命也。予有四命,各司一时:春以水仙、兰花为命,夏以莲为命,秋以秋海棠为命,冬以蜡梅为命。无此四花,是无命也;一季缺予一花,是夺予一季之命也。水仙以秣陵为最〔1〕,予之家于秣陵,非家秣陵,家于水仙之乡也。记丙午之春〔2〕,先以度岁无资,衣囊质尽〔3〕,迨水仙开时,则为强弩之末,索一钱不得矣。欲购无资,家人曰:“请已之。一年不看此花,亦非怪事。”予曰:“汝欲夺吾命乎?宁短一岁之寿,勿减一岁之花。且予自他乡冒雪而归〔4〕,就水仙也,不看水仙,是何异于不返金陵,仍在他乡卒岁乎?”家人不能止,听予质簪珥购之。予之钟爱此花,非痂癖也。其色其香,其茎其叶,无一不异群葩,而予更取其善媚。妇人中之面似桃,腰似柳,丰如牡丹、芍药,而瘦比秋菊、海棠者,在在有之;若如水仙之淡而多姿,不动不摇,而能作态者,吾实未之见也。以“水仙”二字呼之,可谓摹写殆尽。使吾得见命名者,必颓然下拜。
【注释】
〔1〕秣(mò)陵:古县名,今江苏南京。
〔2〕丙午:康熙五年,1666年。
〔3〕质:抵押。
〔4〕他乡:芥子园本作“地乡”,误。翼圣堂本和《中国文学珍本丛书》本作“他乡”,是。
【译文】
水仙这种花,是我的命。我有四命,各管一季:春天以水仙、兰花为命,夏天以莲花为命,秋天以秋海棠为命,冬天以蜡梅为命。没有这四种花,我就没有命了;一季缺我一种花,就是夺我一季之命。水仙以南京为最好,我的家住在南京,不是住在南京,而是住在水仙之乡啊。记得丙午之春,先是因为没有钱过年,衣服都当尽了,等水仙花开的时候,更成为强弩之末,一文钱也找不到了。想买水仙没有钱,家人说:“算了吧。一年不看这种花,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我说:“你们想要夺我的命吗?宁折一年之寿,不减一岁之花。而且我从外地冒雪而归,就是为了水仙啊,不看水仙,同不返回南京、仍然在外地过完这一年有什么两样?”家人挡不住,听任我典当了妻妾的簪子耳坠儿等首饰去购买水仙。我钟爱此花,并非嗜痂之癖。水仙花,其色其香,其茎其叶,没有一样不异于群葩,而我更取其善于媚人。妇人之中,面似桃,腰似柳,丰满如牡丹、芍药,而清瘦比秋菊、海棠者,在在有之;而如水仙之淡雅而多姿,不动不摇,而能作出优美姿态者,我实在未曾见到。以“水仙”二字称呼这样的妇人,可谓摹写得淋漓尽致。假使我见得着为水仙命名的人,必会颓然下拜。
不特金陵水仙为天下第一,其植此花而售于人者,亦能司造物之权,欲其早则早,命之迟则迟,购者欲于某日开,则某日必开,未尝先后一日。及此花将谢,又以迟者继之,盖以下种之先后为先后也。至买就之时,给盆与石而使之种,又能随手布置,即成画图,皆风雅文人所不及也。岂此等末技,亦由天授,非人力邪?
【译文】
不仅南京的水仙为天下第一,而且种植此花而出售给人,也能行使造物主的职权,想叫水仙早则早,想叫它迟则迟,购买者想让水仙某日开,则某日必开,未曾先一天或后一天。等到这一拨花将谢,又有迟一拨花继续,原来是以下种之先后为开花的先后。等顾客买好了水仙的时候,店主送给盆与石叫他去种,又能随手布置,成画图小景,都是风雅文人所赶不上的。难道这样的小技,也是由老天爷所授,而非人力吗?
芙蕖
【题解】
芙蕖,即通常所谓荷花,也是李渔的一条命,而且李渔说在“四命之中,此命为最”。为什么呢?李渔说它“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诚哉,斯言!芙蕖从出生到老枯,不是给你悦目之娱,就是给你实用之利,对人,它真是“服务”到家了。倘若不信,李渔会把芙蕖的好,从头至尾,一条一条说给你听。其初也,荷钱出水,点缀绿波;继之,劲叶既生,日高日妍,有风既作飘摇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此讲花未开即有无穷逸致。及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至秋,开个不停。此讲花之娱人。花之既谢,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玉立,与翠叶并擎,可与花媲美。此讲花谢之后,莲蓬翠叶仍给人美的享受。以上讲其悦目之娱。荷叶荷花之清香异馥,还能给你退暑生凉;莲实与藕,能满足你的口腹之欲;即使霜中败叶,亦可供你裹物之用。这是它的实用之利。于此可见,芙蕖于人,乃一大功臣。
李渔还有一首《忆秦娥·咏荷风》词,赞美荷花之香:“披襟坐,冷然一阵荷香过。荷香过,是花是叶,分他不破。花香浓似佳人卧,叶香清比高人唾。高人唾,清浓各半,妙能调和。”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1〕:“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2〕。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3〕,而袭成说于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劲叶既生,则又日高一日,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4〕,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5〕,此时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6〕,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7〕。此皆言其可目者也。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8〕,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注释】
〔1〕谱:疑指明人王象晋编有《群芳谱》,但查无所引之文。何书待考。
〔2〕草本:芥子园本作“草木”,误。翼圣堂本和《中国文学珍本丛书》本作“草本”,是。
〔3〕茂叔:宋理学家周敦颐(1017—1973),字茂叔,甚爱莲,有《爱莲说》一文。
〔4〕菡萏(hàn dàn):荷花的花苞。
〔5〕徂(cú):往,到。
〔6〕擎(qínɡ):向上举。
〔7〕能事:擅长的本领。不已:不止。
〔8〕半亩方塘:朱熹《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
【译文】
荷花与其他草本诸花相比,似乎觉得稍有不同;然而它们都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质是一样的。花谱说:“产于水中的叫草芙蓉,产于陆地的叫旱莲。”这就不能说荷花不是草本之花了。我之所以在夏季倚荷花为命,不是故意效颦于周敦颐,而是因袭前人的成说。因为荷花的可人心意,不止一点两点。请让我详细说说。各种花卉当花期来的时候,只在那几天开放,前此或后此,凡是不在花期的时间它们都是再也不闻不问了;荷花则不然。从荷钱出水的那天,它便为池塘点缀绿波;等它的圆而有劲的叶子钻出来,一天比一天高,一日比一日妍,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也呈袅娜之姿,这样,人们在它花还未开的时候,就先享受到无穷逸致了。等到含苞欲放,娇姿欲滴,此先彼后,相继开放,自夏到秋,这段时间,在花,是它的分内之事,在人,则是应得的享受。等花谢之后,荷花也可以说无罪于主人了,却又在蒂下生出莲蓬,蓬中结子,亭亭独立,依然如同未开之花,与翠叶一起高擎于水面,不到白露为霜,它的工作就不算完事。这都是说的荷花给人眼睛的娱乐。说到它给人嗅觉的享受,则有荷叶的清香,荷花的美妙而奇异的香气,闻着它们,避暑则暑气随之而退,纳凉而凉风跟着生起。至于荷花的可人之口,不能不说到莲子与藕,这两样东西可以并列盘餐,而争相把芬芳流于食客的齿颊之间。只有霜中的败叶,零落难堪,似乎成为废弃之物了,但是把它摘下储藏起来,又可以常年用来包裹东西。这样说来,荷花,没有一时一刻,不适宜于人的耳目愉悦;没有一物一丝,不可作为家常日用。它有五谷之实,而没有其名;它兼具百花之长,而又去掉了它们的缺点。种植荷花的好处,还有比这更大的吗?我的四命之中,荷花这一命排在第一位。无奈我酷爱荷花一辈子,竟然得不到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仅开凿了一个斗大的水池,种植几株。聊以搪塞,又时时为其漏水而苦恼,只能希望老天爷给水救助。这差不多就是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吧。
罂粟
【题解】
罂粟在李渔生活的清初只是一种好看的花,李渔还将其与牡丹、芍药并列,赞曰:“牡丹谢而芍药继之,芍药谢而罂粟继之,皆繁之极、盛之至者也。欲续三葩,难乎其为继矣。”然而一二百年之后,它在人们心目中改变了形象,成了“恶毒的美人”。为什么?其果乃提炼鸦片的原料也。鸦片对中国人的毒害尤甚,故林则徐烧鸦片,成了中华民族的大英雄。正因此,现在一提罂粟,顿觉毛骨悚然。人们很少再欣赏这种花了。
花之善变者,莫如罂粟,次则数葵,余皆守故不迁者矣。艺此花如蓄豹,观其变也。牡丹谢而芍药继之,芍药谢而罂粟继之,皆繁之极、盛之至者也。欲续三葩,难乎其为继矣。
【译文】
花中善于变化的,谁也赶不上罂粟,其次要数葵花,其余的都故守原貌而不变迁。种植罂粟花犹如蓄养豹子,要看它的变化。牡丹谢了芍药继续开放,芍药谢了罂粟继续开放,都达到繁之极、盛之至了。要想再接续上这三种花,难乎其难了。
葵
【题解】
李渔把葵和罂粟放在一起比较,说:“花之善变者,莫如罂粟,次则数葵。”又说:“花之易栽易盛,而又能变化不穷者,止有一葵。是事半于罂粟,而数倍其功者也。”则葵在某些方面又优于罂粟。
花之易栽易盛,而又能变化不穷者,止有一葵。是事半于罂粟,而数倍其功者也。但叶之肥大可憎,更甚于蕙。俗云:“牡丹虽好,绿叶扶持。”人谓树之难好者在花,而不知难者反易。古今来不乏明君,所不可必得者,忠良之佐耳。
【译文】
花之中容易栽种、容易茂盛,而又能够变化无穷的,只有葵花这一种。种植葵花只费种植罂粟的一半力气,而其功则是它的数倍。只是葵花的叶子肥大可憎,比蕙更甚。俗话说:“牡丹虽好,绿叶扶持。”有人说种植花木难以弄好的是花,岂不知难的反而容易。古往今来不乏明君,所不易得到的,是忠良的辅佐啊。
萱
【题解】
萱在中华民族传统中是母慈儿孝的象征。萱,在中国有着特殊寓意,即忘忧,故又名忘忧草。古时候,游子离家,先在母亲居住的北堂种些萱草,冀其减轻思念而忘忧也。故“萱”和“萱堂”成了母亲的代称。其实,在日常生活中,萱就是金针菜,也即我们经常吃的黄花菜。
萱花一无可取,植此同于种菜,为口腹计则可耳。至云对此可以忘忧,佩此可以宜男,则千万人试之,无一验者。书之不可尽信,类如此矣。
【译文】
萱花一无可取,种植它如同种菜一样,为满足口腹考虑就可以了。至于说对萱可以忘忧,佩萱宜于生男孩子,经过千万人试验,没有一个灵验的。书之不可尽信,大致如此。
鸡冠
【题解】
鸡冠花,肖鸡冠,故名。李渔则认为“鸡冠虽肖,然而贱视花容矣”,在他看来,鸡冠花似天上的“庆云一朵”,而地上之物不如天上之物高雅,可以改为“一朵云”。其实,何必以“云”名之?苏东坡词《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有云:“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轻影,何似在人间?”还是地上人间温暖,也更亲切。
予有《收鸡冠花子》一绝云:“指甲搔花碎紫雯,虽非异卉也芳芬。时防撒却还珍惜〔1〕,一粒明年一朵云〔2〕。”此非溢美之词,道其实也。花之肖形者尽多,如绣球、玉簪、金钱、蝴蝶、剪春罗之属,皆能酷似,然皆尘世中物也;能肖天上之形者,独有鸡冠花一种。氤氲其象而叆叇其文〔3〕,就上观之,俨然庆云一朵。乃当日命名者,舍天上极美之物,而搜索人间。鸡冠虽肖,然而贱视花容矣,请易其字,曰“一朵云”。此花有红、紫、黄、白四色,红者为红云,紫者为紫云,黄者为黄云,白者为白云。又有一种五色者,即名为“五色云”。以上数者,较之“鸡冠”,谁荣谁辱?花如有知,必将德我。
【注释】
〔1〕撒:芥子园本作“撮”,《笠翁诗集·收鸡冠花子》作“撒”,今据此。
〔2〕朵:芥子园本作“孕”,今据《笠翁诗集》改为“朵”。
〔3〕氤氲(yīn yūn):烟云弥漫的样子。唐张九龄《湖口望庐山瀑布泉》:“灵山多秀色,空水共氤氲。”叆叇(ài dài):云彩甚厚的样子。黄庭坚《醉蓬莱》有“对朝云叆叇,暮雨霏微,乱峰相倚”句。
【译文】
我有《收鸡冠花子》一首绝句:“指甲搔花碎紫雯,虽非异卉也芳芬。时防撒却还珍惜,一粒明年一朵云。”这不是溢美之词,说的是实情。花肖似某物形状的很多,如绣球、玉簪、金钱、蝴蝶、剪春罗之类,都能酷似,然而它们都是尘世中的东西;能肖似天上的形状者,独有鸡冠花这一种。烟云弥漫的形象而浓厚迷茫的云纹,看起来,俨然是一朵祥云。而当日命名的人,却舍弃天上极美之物,而在人间搜索。鸡冠虽然像,然而低看了它的花容,请让我为它改个名字,叫“一朵云”。这种花有红、紫、黄、白四色,红的为红云,紫的为紫云,黄的为黄云,白的为白云。又有一种五色的,就叫“五色云”。以上几个名字,与“鸡冠”相比,谁荣谁辱?花如果有知,必将感谢我。
玉簪
【题解】
玉簪和凤仙,乃中国古代女性(主要是普通百姓)的爱物。何也?可作化妆之用。李渔特别赞扬了玉簪,谓“花之极贱而可贵者,玉簪是也。插入妇人髻中,孰真孰假,几不能辨,乃闺阁中必需之物”。李渔说它“极贱而可贵者”,是否有些过誉?
花之极贱而可贵者,玉簪是也。插入妇人髻中,孰真孰假,几不能辨,乃闺阁中必需之物。然留之弗摘,点缀篱间,亦似美人之遗。呼作“江皋玉佩”〔1〕,谁曰不可?
【注释】
〔1〕江皋(ɡāo)玉佩:《山海经》曰:“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郭璞云:“天帝之女,处江为神,即《列仙传》所谓江妃二女也。”《列仙传》说江妃二女游于江汉之滨,遇郑交甫,赠所携佩。唐孟郊《湘妃怨》有“玉佩不可亲,徘徊烟波夕”句。江皋玉佩应指此。皋,水边的高地。玉佩,玉质的佩饰。
【译文】
花之中价钱极贱而品质可贵的,是玉簪。插入妇人发髻之中,哪是真的哪是假的,几乎不能辨别,它乃是闺阁之中必需的东西。然而留下它而不摘下来,点缀在篱笆之间,也很像美人的遗赠。叫作“江皋玉佩”,谁说不可以呢?
凤仙
【题解】
凤仙是女孩染指甲用的。李渔评凤仙,说“纤纤玉指,妙在无瑕,一染猩红,便称俗物”,却又觉得贬抑过甚。玉簪和凤仙在古代女性中的这两项用途,是下层妇女或女孩子带有游戏性质的一种妆饰活动而已。
凤仙,极贱之花,此宜点缀篱落,若云备染指甲之用,则大谬矣。纤纤玉指,妙在无瑕,一染猩红,便称俗物。况所染之红,又不能尽在指甲,势必连肌带肉而丹之。迨肌肉褪清之后〔1〕,指甲又不能全红,渐长渐退,而成欲谢之花矣。始作俑者,其俗物乎?
【注释】
〔1〕褪:亦有别本作“退”。
【译文】
凤仙,极贱的花,它宜于点缀篱笆,若说它可供染指甲之用,就大错特错了。纤纤玉指,妙在洁白无瑕,一染猩红颜色,就成了俗物。况且所染的红色,又不能全在指甲上,势必连肌带肉都染红。等肌肉上的红色褪去之后,指甲又不能全红,慢慢长一点儿慢慢退一点儿,而成为将谢的花了。始作俑者,该是个俗物吧?
金钱
【题解】
此文有趣之处,在于“合一岁所开之花,可作天工一部全稿”的比拟。李渔把一年四季相继所开之花,比喻为具有无穷才力之天公作文的过程:梅花、水仙是试笔之文,“气虽雄”而“机尚涩”,故花不甚大而色不甚浓;桃、李、棠、杏,文心怒发而兴致淋漓,但这时“思路纷驰而不聚,笔机过纵而难收”,故“其花之大犹未甚、浓优未至”,“横肆”而未“纯熟”;至牡丹、芍药一开,“文心笔致俱臻化境,收横肆而归纯熟,舒蓄积而磬光华”,这时似乎达到极致了;然而,秋冬之日,天公未肯告乏也,“必善刀而藏”:“夏欲试其技,则从而荷之;秋而试其技,则从而菊之;冬则计穷力竭,尽可不花,而犹作腊梅一种以塞责之”。至于金钱、石竹……诸花,“则明知精力不继,篇帙寥寥,作此以塞纸尾,犹人诗文既尽,附以零星杂著者是也”,也就是说,金钱等花,只是一桌大席上主菜之间作点缀用的小菜数碟而已。此喻甚妙,令人回味无穷。读此文,不但领略了李渔的情思,而且认识了他的巧智。有的人作文以情思见长,有的人作文以巧智取胜,李渔此文,兼而有之。
金钱、金盏、剪春罗、剪秋罗诸种,皆化工所作之小巧文字。因牡丹、芍药一开,造物之精华已竭,欲续不能,欲断不可,故作轻描淡写之文,以延其脉。吾观于此,而识造物纵横之才力亦有穷时,不能似源泉混混〔1〕,愈涌而愈出也。合一岁所开之花,可作天工一部全稿。梅花、水仙,试笔之文也,其气虽雄,其机尚涩,故花不甚大,而色亦不甚浓。开至桃、李、棠、杏等花,则文心怒发,兴致淋漓,似有不可阻遏之势矣;然其花之大犹未甚,浓犹未至者,以其思路纷驰而不聚,笔机过纵而难收,其势之不可阻遏者,横肆也,非纯熟也。迨牡丹、芍药一开,则文心笔致俱臻化境,收横肆而归纯熟,舒蓄积而罄光华〔2〕,造物于此,可谓使才务尽,不留丝发之余矣。然自识者观之,不待终篇而知其难继。何也?世岂有开至树不能载、叶不能覆之花,而尚有一物焉高出其上、大出其外者乎?有开至众彩俱齐、一色不漏之花,而尚有一物焉红过于朱、白过于雪者乎?斯时也,使我为造物,则必善刀而藏矣〔3〕。乃天则未肯告乏也,夏欲试其技,则从而荷之;秋欲试其技,则从而菊之;冬则计穷其竭,尽可不花,而犹作蜡梅一种以塞责之。数卉者,可不谓之芳妍尽致,足殿群芳者乎?然较之春末夏初,则皆强弩之末矣。至于金钱、金盏、剪春罗、剪秋罗、滴滴金、石竹诸花,则明知精力不继,篇帙寥寥,作此以塞纸尾,犹人诗文既尽,附以零星杂著者是也。由是观之,造物者极欲骋才,不肯自惜其力之人也;造物之才,不可竭而可竭,可竭而终不可竟竭者也。究竟一部全文,终病其后来稍弱。其不能弱始劲终者,气使之然,作者欲留余地而不得也。吾谓才人著书,不应取法于造物,当秋冬其始,而春夏其终,则是能以蔗境行文〔4〕,而免于江郎才尽之诮矣〔5〕。
【注释】
〔1〕源泉混混:《孟子·离娄下》:“原泉混混,不舍昼夜。”混混,同“滚滚”。
〔2〕罄:空。
〔3〕善刀而藏:《庄子·养生主》:“善刀而藏之。”陆德明《经典释文》:“善刀,善,犹拭也。”
〔4〕蔗境:《世说新语·排调》:“顾长康啖甘蔗,先食尾。人问所以,云:‘渐至佳境。’”后因用“蔗境”比喻老来幸福或处境好转。
〔5〕江淹才尽:江淹(444—505),南朝梁文学家。字文通,济阳考城(今河南兰考东)人。少孤贫好学,早年即以文章著名,晚年所作诗文不如前期,人谓“江郎才尽”。
【译文】
金钱、金盏、剪春罗、剪秋罗等各种花,都是老天爷神奇化工所作的小巧文字。因为牡丹、芍药一开,造物的精华已经竭尽,想续而不能,要断又不可,因此作轻描淡写的文字,以延长气脉。我看到这儿,明白了造物纵横驰骋的才力也有穷尽之时,不能像源泉那样滚滚不息,愈涌愈出。总括一年所开的花,可作造物天工的一部全稿。梅花、水仙,是试笔的文字,气势虽雄健,而机锋还嫌涩滞,所以花不太大,颜色也不太浓。开到桃、李、棠、杏等花,则文心怒发,兴致淋漓,好像有不可阻遏的气势;然而它的花还没有特别大,味也没有特别浓,因为思路纷驰而不聚集,笔锋过纵驰而难收拢,其气势之不可阻遏者,是纵横恣肆,而非纯熟老辣。等到牡丹、芍药一开,则文心笔致都达到化境,收拢纵横恣肆而归于纯熟老辣,舒展蓄积储存而尽发光华文彩,老天爷的创造到这儿,可称之为用尽全部才华,不留丝毫余地了。然而在有见识的人看来,等不到终篇而就可能难以为继。为什么?世上难道有那种花开到树不能承载、叶不能覆盖的程度,还存在一种东西高出其上、大出其外的吗?有那种花开到众彩俱齐、一色不漏的程度,还存在一种东西红过于朱、白过于雪的吗?这个时候,假如我是造物,就必然如庄子所说“善刀而藏”了。而老天爷则不肯承认困乏,夏天想试其技艺,则从而开放荷花;秋天想试其技艺,则从而开放菊花;到了冬天计穷技竭,完全可以不开花,却还开放蜡梅这种花聊作塞责。这数种花卉,还不可说是芳香妍丽达到极致,足以成为群花殿军了吗?但比起春末夏初,都是强弩之末了。至于金钱、金盏、剪春罗、剪秋罗、滴滴金、石竹等花,则明知自己精力不继,篇幅寥寥,写了这些以塞纸尾,就像人的诗文已经作尽,附上些零星杂著而已。由此看来,造物主是个极欲驰骋才华,不肯珍惜力气的人;造物主的才华,不可穷竭而可穷竭,可穷竭而终不可完全穷竭。终归一部全篇文章,总是怕它后来稍弱。之所以不使它开始弱而最终强劲,才华气势造成的,作者想留余地而不能够。我认为才人著书,不应效仿造物,应当在秋冬开始,而春夏终结,这才能够像顾长康吃甘蔗先食尾那样渐入“蔗境”,而免于江郎才尽的讥诮。
蝴蝶花
【题解】
李渔叙“蝴蝶花”,妙甚、巧甚:“蝴蝶,花间物也,此即以蝴蝶为花。是一是二,不知周之梦为蝴蝶欤?蝴蝶之梦为周欤?非蝶非花,恰合庄周梦境。”在自然界,蝴蝶与花,是一对永恒的恋人。他们谁也离不开谁。他们互相爱恋,究竟是蝶恋花,抑或花恋蝶,说不清楚,也用不着说清楚。也许他们比人间的恋人更幸福。
此花巧甚。蝴蝶,花间物也,此即以蝴蝶为花。是一是二,不知周之梦为蝴蝶欤?蝴蝶之梦为周欤?非蝶非花,恰合庄周梦境〔1〕。
【注释】
〔1〕“周之梦为蝴蝶”四句:《庄子·齐物论》载:“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译文】
这种花巧极了。蝴蝶,是花间之物,它就是以蝴蝶为花。是一物也是二物,不知庄周梦中变成蝴蝶呢?还是蝴蝶梦中变成庄周呢?非蝶非花,恰好合于庄周梦境。
菊
【题解】
此款把菊花须人力培养的特点说得面面俱到。
有人说菊花是中国的国花,也许是可以的。这不是说唯有菊花最美。其实,每种花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互相之间是不可取代的,必须百花齐放、万紫千红,才符合这个世界的本性,也才能够同中国这样一个地大物博的泱泱大国相称。因此,若要选国花,可备候选而拼死去作一番激烈竞争者,在在有之,而且恐怕到时候争得难分难解、不相上下。然而,若从花之体现人的本性、意志、爱好,体现“美”这个字的本质含义(美是在人类客观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以感性形象表现人之本质的某种特殊的价值形态)来说,恐怕菊花是绝对冠军。李渔把花分为“天工、人力”两种。例如“牡丹、芍药之美,全仗天工,非由人力”;而“菊花之美,则全仗人力,微假天工”。从菊花上可以充分体现出中国人的勤与巧的品性。种菊之前,已费力几许:其未入土,先治地酿土;其既入土,则插标记种。等到分秧植定之后,防燥、虑湿、摘头、掐叶、芟蕊、接枝、捕虫掘蚓以防害等等,竭尽人力以俟天工。花之既开,亦有防雨避霜之患,缚枝系蕊之勤,置盏引水之烦,染色变容之苦。总之,为此一花,自春徂秋,自朝迄暮,总无一刻之暇。“若是,则菊花之美,非天美之,人美之也”。此言艺菊之勤。而在所有的花中,艺菊恐怕又最能表现人的巧智。哪一种花有菊花的品种这样多?上百种、上千种,都是人按照自己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创造”(说“培育”当然也可,但这“培育”,实是创造)出来的:什么“银碗”、“金铃”、“玉盘”、“绣球”、“西施”、“贵妃”……如狮子头,如美人面,如月之娴静,如日之灿烂,沁人心脾的清香,令人陶醉的浓香……数不胜数,应有尽有。再加上如陶渊明等文人墨客的题咏,菊的品位更是高高在上。就此,选菊花为国花,不是甚为合理吗?
菊花者,秋季之牡丹、芍药也。种类之繁衍同,花色之全备同,而性能持久复过之。从来种植之书,是花皆略,而叙牡丹、芍药与菊者独详。人皆谓三种奇葩,可以齐观等视,而予独判为两截,谓有天工、人力之分。何也?牡丹、芍药之美,全仗天工,非由人力。植此二花者,不过冬溉以肥,夏浇以湿,如是焉止矣。其开也,烂漫芬芳,未尝以人力不勤,略减其姿而稍俭其色。菊花之美,则全仗人力,微假天工。艺菊之家,当其未入土也,则有治地酿土之劳;既入土也,则有插标记种之事。是萌芽未发之先,已费人力几许矣。迨分秧植定之后,劳瘁万端〔1〕,复从此始。防燥也,虑湿也,摘头也,掐叶也,芟蕊也〔2〕,接枝也,捕虫掘蚓以防害也,此皆花事未成之日,竭尽人力以俟天工者也。即花之既开,亦有防雨避霜之患,缚枝系蕊之勤,置盏引水之烦〔3〕,染色变容之苦,又皆以人力之有余,补天工之不足者也。为此一花,自春徂秋,自朝迄暮,总无一刻之暇。必如是,其为花也,始能丰丽而美观,否则同于婆娑野菊,仅堪点缀疏篱而已。若是,则菊花之美,非天美之,人美之也。人美之而归功于天,使与不费辛勤之牡丹、芍药齐观等视,不几恩怨不分而公私少辨乎?吾知敛翠凝红而为沙中偶语者〔4〕,必花神也。
【注释】
〔1〕瘁:劳累过度。
〔2〕芟(shān):除去。
〔3〕盏:杯子。
〔4〕沙中偶语:轩轾诸花之好坏。典出《史记·留侯世家》:“上已封大功臣二十余人,其余日夜争功不决,未得行封。上在洛阳南宫,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相与坐沙中语。上曰:‘此何语?’留侯(张良)曰:‘陛下不知乎?此谋反耳。’”
【译文】
菊花,就是秋季的牡丹、芍药。种类的繁衍相同,花色的全备相同,而菊花的本性能够持久,又超过牡丹、芍药。从来讲种植的书,其他花都简略,而唯独叙述牡丹、芍药与菊花详细。人都说这三种奇葩,可以等量齐观,而我却把它们分为非常不同的两种,认为有天工与人力之别。为什么?牡丹、芍药的美,全仗天工,不由人力。栽种这两种花,不过冬天灌溉肥水,夏天浇水保湿,如此而已。当它们开花时,烂漫芬芳,未尝因为人力不勤,略减其芳姿而稍逊其颜色。菊花之美,则全仗人力,稍微借助一点儿天工。栽种菊花的人家,当它还没有栽到土中的时候,就要有治地酿土的劳作;栽到土里以后,则有插标记种的事情。就是说菊花萌芽未发之先,已费去许多人力了。等到分秧植定之后,千头万绪的繁杂劳动,从此开始。防干燥,怕过湿,摘头,掐叶,去蕊,接枝,捕虫掘蚓以防虫害,这都是花还没有长成的时候,竭尽人力以待天工。就是花已经开了,也有防雨避霜的顾虑,缚枝系蕊的辛勤,置盆引水的繁杂,染色变容的苦恼,这都又是以有余的人力,弥补天工的不足。为这一种花,自春到秋,从朝至晚,总没有一刻闲暇。必须如此,它开的花,才能丰丽而美观,否则,就会同婆娑野菊一样,仅可用来点缀疏篱而已。这样说来,菊花的美,不是天使之美,而是人使之美啊。人使之美而归功于天,让它与不费辛勤的牡丹、芍药等量齐观,不几乎是恩怨不分、公私莫辨吗?我想,那些敛翠凝红而作沙中偶语、满腹牢骚发泄不满的,必定是花神。
自有菊以来,高人逸士无不尽吻揄扬〔1〕,而予独反其说者,非与渊明作敌国。艺菊之人终岁勤动,而不以胜天之力予之,是但知花好,而昧所从来。饮水忘源,并置汲者于不问,其心安乎?从前题咏诸公,皆若是也。予创是说,为秋花报本,乃深于爱菊,非薄之也。予尝观老圃之种菊,而慨然于修士之立身与儒者之治业〔2〕。使能以种菊之无逸者砺其身心〔3〕,则焉往而不为圣贤?使能以种菊之有恒者攻吾举业,则何虑其不掇青紫〔4〕?乃士人爱身爱名之心,终不能如老圃之爱菊,奈何!
【注释】
〔1〕尽吻揄扬:满口赞扬。
〔2〕修士之立身:品格高尚的人修身养性。《荀子·君道》:“使修士行之,则与污邪之人疑之。”
〔3〕砺:磨。
〔4〕青紫:官宦富贵之服。扬雄《解嘲》:“纡紫拖青。”刘良注曰:“青、紫,并贵者服饰也。”
【译文】
自有菊花以来,高人逸士无不满口赞扬,而我却与他们的说法不同,并不是与陶渊明作对。栽培菊花的人终年勤劳,而不赞扬种植菊花的胜天之力,这是只知花好,而不知道这好从哪里来。饮水忘了它的源泉,并且连挑水的人都不闻不问,能够心安吗?从前题咏菊花的诸公,都是如此。我创立这些说法,为菊花述说其根本,乃是出于对菊花深深的爱,而不是菲薄它。我曾观看老园丁种菊,从而感慨修士的立身与儒家的治学。假使能以种菊的那种辛劳无逸的精神磨砺其身心,那么做什么不能成为圣贤呢?假使能以种菊的恒心攻取举业,那么何愁不登青云致富贵呢?无奈士人爱身爱名之心,终究不能如老圃之爱菊,怎么办!
菜
【题解】
此款之“菜”乃指菜花。菜花之美,在于其盈阡溢亩的气势。若论单朵,它绝比不上牡丹、芍药、荷花、山茶,也不如菊花、月季、玫瑰、杜鹃;论香,它比不上水仙、栀子、梅花、兰花。但是,它的优势在于花多势众,气象万千。每逢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漫山遍野,“万花齐发,青畴白壤,悉变黄金”,其洋洋大观的气魄,如大海,如长河,如星空;相比之下,不论是牡丹、芍药、荷花、山茶,还是菊花、月季、玫瑰、杜鹃,以至水仙、栀子、梅花、兰花,都忽然变得格局狭小,样态局促。这时,确如李渔所说,“呼朋拉友,散步芳塍,香风导酒客寻帘,锦蝶与游人争路,郊畦之乐,什佰园亭”。
菜为至贱之物,又非众花之等伦,乃《草本》、《藤本》中反有缺遗〔1〕,而独取此花殿后,无乃贱群芳而轻花事乎?曰:不然。菜果至贱之物,花亦卑卑不数之花,无如积至贱至卑者而至盈千累万,则贱者贵而卑者尊矣。“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者〔2〕,非民之果贵,民之至多至盛为可贵也。园圃种植之花,自数朵以至数十百朵而止矣,有至盈阡溢亩,令人一望无际者哉?曰:无之。无则当推菜花为盛矣。一气初盈,万花齐发,青畴白壤,悉变黄金,不诚洋洋乎大观也哉!当是时也,呼朋拉友,散步芳塍〔3〕,香风导酒客寻帘,锦蝶与游人争路,郊畦之乐,什佰园亭,惟菜花之开,是其候也。
【注释】
〔1〕草本:《中国文学珍本丛书》本作“草本”,翼圣堂本、芥子园本作“草木”。
〔2〕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语出《孟子·尽心下》。社为土神,稷为谷神,社稷表示国家。
〔3〕塍(chénɡ):田埂。
【译文】
菜花是至贱之物,又不是众花的同类,本书《草本》、《藤本》中没有说到它,而单独拿它殿后,是否贱视群芳而轻蔑花事呢?我说:不然。菜果真是至贱之物,菜花也是微不足道的卑微之花,无奈累积至贱至卑而到盈千累万,那么贱者就变贵而卑者就成尊了。孟子所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并非民果真贵,而是民之至多至盛成为可贵了。园圃种植的花,从数朵以至数十百朵就到头了,有那种盈阡溢亩,令人一望无际的吗?答:没有。既然没有,那就应当推菜花为最盛了。时令一到,万花齐发,青畴白壤,全都变为黄金,不是诚然为洋洋大观吗!在这个时候,呼朋拉友,散步田间芳塍,香风引导酒客寻觅酒店,锦蝶与游人争路,郊畦的乐趣强过园亭十倍百倍,唯有菜花开放的时候,才是这样啊。
众卉第四 计九款
【题解】
《众卉第四》凡九款,同本书其他写物篇章一样,皆可作性情小品读。何也?因为李渔名为写物、写花,实则写人的不是以物(花草)喻人,就是寓情于物(花草),总之,都是写人的性情、世故。读了这些作品,你会感到它们在拉近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文学根本上是为沟通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而存在的,不然它就没有什么意义。在《众卉第四》开头这几百字的小序中,也是以花木拟人,所谓“是知树木之美不定在花,犹之丈夫之美者不专主于有才,而妇人之丑者亦不尽在无色也。观群花令人修容,观诸卉则所饰者不仅在貌”。
草木之类,各有所长,有以花胜者,有以叶胜者。花胜则叶无足取,且若赘疣,如葵花、蕙草之属是也。叶胜则可以无花,非无花也,叶即花也,天以花之丰神色泽归并于叶而生之者也。不然,绿者叶之本色,如其叶之,则亦绿之而已矣,胡以为红,为紫,为黄,为碧,如老少年、美人蕉、天竹、翠云草诸种,备五色之陆离,以娱观者之目乎?即其青之绿之,亦不同于有花之叶,另具一种芳姿。是知树木之美,不定在花,犹之丈夫之美者,不专主于有才,而妇人之丑者,亦不尽在无色也。观群花令人修容,观诸卉则所饰者不仅在貌。
【译文】
草木之类的花卉,各有所长,有的以花胜,有的以叶胜。以花胜的则叶无足取,而且如同赘疣,例如葵花、蕙草之类就是如此。以叶胜的则可以没有花,并非没有花,叶就是花,老天爷把花的丰神色泽归并于叶而产生了它。不然,绿色是叶的本色,如果仅仅是叶,那就只是绿色就可以了,为什么使叶子的颜色为红,为紫,为黄,为碧,如老少年、美人蕉、天竹、翠云草等等,备五色之斑斓陆离,以娱乐观者的眼睛呢?即使让它成为青色、绿色,也不同于有花的叶子,而是别具一种芳姿。由此知道树木之美不定在花,犹如丈夫之美不专在有才,而妇人之丑也不全在无色。观群花,令人修饰仪容,观诸卉,则知所谓修饰者又不仅在容貌。
芭蕉
【题解】
李渔说:“蕉能韵人而免于俗,与竹同功。”关于蕉叶题诗,唐代诗人韦应物《闲居寄诸弟》诗云:“秋草生庭白露时,故园诸弟益相思。尽日高斋无一事,芭蕉叶上独题诗。”明代宣德青花仕女蕉叶题诗图梅瓶,即据韦诗诗意,画一仕女正手握笔管在蕉叶上题诗,一女仆捧砚墨侍立。蕉叶题诗,自是文人雅趣,带有游戏性质。
幽斋但有隙地,即宜种蕉。蕉能韵人而免于俗,与竹同功。王子猷偏厚此君〔1〕,未免挂一漏一。蕉之易栽,十倍于竹,一二月即可成荫。坐其下者,男女皆入画图,且能使台榭轩窗尽染碧色,绿天之号〔2〕,洵不诬也〔3〕。竹可镌诗,蕉可作字,皆文士近身之简牍。乃竹上止可一书,不能削去再刻;蕉叶则随书随换,可以日变数题。尚有时不烦自洗,雨师代拭者,此天授名笺,不当供怀素一人之用。予有题蕉绝句云:“万花题遍示无私,费尽春来笔墨资。独喜芭蕉容我俭,自舒晴叶待题诗。”〔4〕此芭蕉实录也。
【注释】
〔1〕王子猷偏厚此君:王子猷,名徽之,乃东晋书圣王羲之的第五子。王子猷酷爱竹,据《世说新语》:尝暂寄人空宅住,便令种竹。或问:“暂住何烦尔?”王啸咏良久,直指竹曰:“何可一日无此君?”
〔2〕绿天之号:据说,唐代僧人怀素种植芭蕉万株,以蕉叶写字,名其居所为“绿天庵”。
〔3〕洵(xún):确实。
〔4〕“万花题遍”四句:见《笠翁诗集·芭蕉二首》其二,但略有不同:“万花题遍示无私,费尽名笺耗却思。独喜芭蕉容我俭,自舒晴叶待题诗。”
【译文】
幽雅的书斋只要有空地,就应该种芭蕉。芭蕉能使人有韵致而免于俗气,与竹有着一样的功效。晋人王子猷偏爱此君,未免挂一漏一。芭蕉的容易栽种,强于种竹十倍,一两个月即可成阴。坐在它的下面,男女都入画图,而且能使台榭轩窗尽染碧色,唐代僧人怀素名其所居芭蕉屋为“绿天庵”,确实不错。竹可以镌诗,蕉可以作字,都是文士身边的简牍。但竹上只可写一次,不能削去再刻;蕉叶则随书随换,可以日变数题。尚且有时不需麻烦自己清洗,让雨水冲刷,这是老天爷授予的名笺,不应当只供怀素一人使用。我有题芭蕉绝句说:“万花题遍示无私,费尽春来笔墨资。独喜芭蕉容我俭,自舒晴叶待题诗。”这是芭蕉的实录。
翠云
【题解】
翠云即翠云草,又称龙须、蓝草、蓝地柏、绿绒草,姿态秀丽,它蓝得发绿,绿中泛白,有荧光,很特别,这色彩简直没有道理可讲,也不好比拟。李渔说它“尽世间苍翠之色,总无一物可以喻之,惟天上彩云,偶一幻此”;但是我总怀疑天上彩云能够呈现此色——即使“偶一幻此”,概率也极低。这蓝绿色的荧光倒是很能使人悦目赏心,且引人遐想,犹如遇到童话里的蓝精灵。
草色之最蒨者〔1〕,至翠云而止。非特草木为然,尽世间苍翠之色,总无一物可以喻之,惟天上彩云,偶一幻此。是知善着色者惟有化工〔2〕,即与倾国佳人眉上之色并较浅深,觉彼犹是画工之笔,非化工之笔也。
【注释】
〔1〕蒨(qiàn):鲜明。
〔2〕化工:贾谊《鸟赋》:“且夫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化工,造化为工的简化。
【译文】
草色中最鲜丽的,到翠云为止了。不但草木是这样,世间全部苍翠之色,总没有一种东西可以比喻它,唯有天上的彩云,偶尔能够变幻出这种颜色。由此可知唯有造化之工善于着色,就是与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眉上的颜色一起比较浅深,也觉得她的眉色还是画工之笔,而非化工之笔。
虞美人
【题解】
以往常常听说的是词牌《虞美人》,南唐李后主词“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脍炙人口。通过李渔,人们又见识了虞美人花。此花又名丽春花、赛牡丹、小种罂粟花、苞米罂粟、蝴蝶满园春,属罂粟科,姿态袅袅婷婷,俨然如中国古典美人。但其全株有毒,大概是“美人”在险恶社会环境中的一种自保手段吧。
虞美人花叶并娇,且动而善舞,故又名“舞草”。谱云:“人或抵掌歌《虞美人》曲,即叶动如舞。”予曰:舞则有之,必歌《虞美人》曲,恐未必尽然。盖歌舞并行之事,一姬试舞,众姬必歌以助之,闻歌即舞,势使然也。若曰必歌《虞美人》曲,则此曲能歌者几?歌稀则和寡,此草亦得借口藏其拙矣。
【译文】
虞美人花与叶都很娇美,而且动而善舞,所以又名“舞草”。花谱说:人有时拍掌歌唱《虞美人》曲,虞美人花就会叶动如舞。我说:它跳舞可能会有,至于必须歌唱《虞美人》曲,恐怕未必尽然。歌与舞乃是连在一起的事,一个女子跳舞,众多女子必会歌唱以助兴,闻歌即舞,情势使然。倘若说必须歌唱《虞美人》曲,那么有几个人能歌唱这支曲子?歌稀则和寡,虞美人这种花也可得此为借口而藏其拙了。
书带草
【题解】
“书带草”是人们很熟悉的一种家居花草,虽算不上好看,据说却是净化室内空气的好品种。李渔词《忆王孙·山居漫兴》中有“满庭书带一庭蛙,棚上新开枸杞花”句,意境甚美。而《众卉第四》“书带草”款则记述了书带与东汉大学问家郑玄的许多故事。晋伏琛所作《三齐记》曰:“郑玄教授不期山,山下生草,大如薤叶,长一尺余,坚刃异常,土人名曰康成书带。”郑玄远祖郑国曾是孔子的学生;八世祖郑崇,西汉哀帝时官至尚书仆射。他本人自幼天资聪颖,又性喜读书,勤奋好学,八九岁就精通加减乘除的算术,十六岁即精通儒家经典,详熟古代典制,文章写得漂亮,人称神童,后用其毕生精力注释儒家经典凡百余万言。
书带草其名极佳,苦不得见。谱载出淄川城北郑康成读书处〔1〕,名“康成书带草”〔2〕。噫,康成雅人,岂作王戎钻核故事〔3〕,不使种传别地耶?康成婢子知书〔4〕,使天下婢子皆不知书,则此草不可移,否则处处堪栽也。
【注释】
〔1〕淄川城北郑康成读书处:郑康成即郑玄(127—200),东汉经学家,字康成,北海高密(今属山东)人。郑康成曾游学淄川,在城北黉山建书院,授生徒500人,并引来四方很多文学之士。
〔2〕康成书带草:《三齐记》:“郑玄教授不期山,山下生草,大如薤叶,长一尺余,坚刃异常,土人名曰康成书带。”
〔3〕王戎钻核:王戎家有优良李树,卖李子时,唯恐别人得到种子去栽植,总是在李核上钻个孔。见刘义庆《世说新语·俭啬》:“王戎有好李,卖之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晋书·王戎传》:“家有好李,常出货之,恐人得种,恒钻其核。”
〔4〕康成婢子知书:郑玄家里的婢女都是读过书的。一天郑玄让一个婢女去做事而不满意。处罚她,那个婢女还辩解,郑玄更生气了,让人把她拖到泥地里罚站。过了一会,另一婢女过来看到她,就问:“胡为乎泥中?”被处罚的那个婢女答到:“薄言往诉,逢彼之怒。”两个婢女一问一答,都用《诗经》中的话。典见《世说新语·文学》。“胡为乎泥中?”出自《诗经·邶风·式微》:“薄言往诉,逢彼之怒。”出自《诗经·邶风·柏舟》。
【译文】
书带草的名字极佳,遗憾的是见不到。花谱记载,淄川城北有郑康成读书处,名“康成书带草”。噫,郑康成是一位雅人,岂能作王戎钻核那样的事,不使优良品种传到别处呢?康成的婢女知书,假使天下婢女皆不知书,那么这种草就不可移植,否则处处可以栽种了。
老少年
【题解】
李渔《众卉第四》最后说到五种花:“老少年”、“天竹”、“虎刺”、“苔”和“萍”。人们可从中得出一个结论:花草有性,各呈其妙。在李渔看来,“老少年”乃草中仙品,秋阶得此,群花可废。“盖此草不特于一岁之中,经秋更媚,即一日之中,亦到晚更媚。总之后胜于前,是其性也。”一种在一般人看来并不名贵的花,李渔也重视其价值。
此草一名“雁来红”,一名“秋色”,一名“老少年”,皆欠妥切。“雁来红”者,尚有蓼花一种,经秋弄色者又不一而足,皆属泛称;惟“老少年”三字相宜,而又病其俗。予尝易其名曰“还童草”,似觉差胜。此草中仙品也,秋阶得此,群花可废。此草植之者繁,观之者众,然但知其一,未知其二,予尝细玩而得之。盖此草不特于一岁之中,经秋更媚,即一日之中,亦到晚更媚。总之后胜于前,是其性也。此意向矜独得,及阅徐竹隐诗〔1〕,有“叶从秋后变,色向晚来红”一联,不知确有所见如予,知其晚来更媚乎?抑下句仍同上句,其晚亦指秋乎?难起九原而问之,即谓先予一着可也。
【注释】
〔1〕徐竹隐:宋代诗人,字渊子,号似道,黄岩人,有《竹隐集》。
【译文】
这种草一名“雁来红”,一名“秋色”,一名“老少年”,都欠妥帖。叫“雁来红”的,还有蓼花,经过秋天变幻它们的颜色又不一而足,都属于泛称;唯有“老少年”三字合适,而又嫌太俗。我曾改其名叫“还童草”,似乎稍好一些。这是草中的仙品,秋日摆在台阶上,其他花就可以不要了。种植这种草的很多,观赏者也不少,然而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曾细玩而有所领悟。原来它不但在一年之中,经过秋天更为媚人,即使在一天之中,也是到晚上更为媚人。总之,它后期胜于前期,这是它的本性。这个心得我向来以为是我的独到见解,等阅读了徐竹隐诗,有“叶从秋后变,色向晚来红”一联,不知他是否确有与我同样的见解,知道“老少年”晚来更媚?或者下句仍同上句,其晚也指秋天?难起徐竹隐先生于九原而相请教,就承认他先我一着吧。
天竹
【题解】
天竹是室内或阳台上常常摆放的极普通的花,无论是否名贵,它是一个生命体,应该尊重。李渔说“天竹”是“竹不实而以天竹补之,皆是可以不必然而强为蛇足之事”,顺其自然而已。
竹无花而以夹竹桃代之,竹不实而以天竹补之,皆是可以不必然而强为蛇足之事。然蛇足之形自天生之,人亦不尽任咎也。
【译文】
竹不开花而以夹竹桃代替,竹不结果实而以天竹弥补,这都是可以不用必然做而勉强做的画蛇添足的事。然而“蛇足”的形状是天生的,责任不全在人。
虎刺
【题解】
“长盆栽虎刺,宣石作峰峦”,只要布置得宜,“虎刺”可成一幅案头山水。物无贵贱,摆放得当,就可显示出各自的价值。
“长盆栽虎刺,宣石作峰峦”。布置得宜,便是一幅案头山水。此虎丘卖花人长技也,不可谓非化工手笔。然购者于此,必熟视其为原盆与否。是卉皆可新移,独虎刺必须久植,新移旋踵者百无一活,这一点不可不知。
【译文】
“长盆栽虎刺,宣石作峰峦”。布置得当,就是一幅案头山水。这是虎丘卖花人擅长的技艺,不能说不是化工手笔。然而买虎刺盆景的人在买的时候,必须仔细看看它是否为原盆。别的花卉都可重新移植,唯独虎刺必须原盆栽种,刚刚移植的,一百盆也活不了一盆,这一点不可不知。
苔
【题解】
苔是“至贱易生之物”;然李渔却在所谓“至贱”之中,找出它自身独立的价值和个性,如苔虽易生,却并不任人随意摆布:冀其速生者,彼必故意迟之;然一生之后,又令人无可奈何矣。自然事物亦有自身的生命欲求,人不可强求,且必须尊重。
苔者,至贱易生之物,然亦有时作难:遇阶砌新筑,冀其速生者,彼必故意迟之,以示难得。予有《养苔》诗云:“汲水培苔浅却池,邻翁尽日笑人痴。未成斑藓浑难待,绕砌频呼绿拗儿。”然一生之后,又令人无可奈何矣。
【译文】
苔,是最低贱而容易生长的东西,然而也有时出现困难:遇到新砌的台阶,期望它迅速生长,它必会故意延迟,以显示难办。我有《养苔》诗云:“汲水培苔浅却池,邻翁尽日笑人痴。未成斑藓浑难待,绕砌频呼绿拗儿。”然而苔一旦生长之后,又令人无可奈何。
萍
【题解】
“杨入水为萍”,绝对不科学。然水上生萍,却有极多雅趣;而且古人还常常以之入诗,把它比喻为薄命之人。李渔风趣地说:“不知其命之厚也,较天下万物为独甚。”其实,自然界是无所谓厚薄的。
杨入水为萍〔1〕,是花中第一怪事。花已谢而辞树,其命绝矣,乃又变为一物,其生方始,殆一物而两现其身者乎?人以杨花喻命薄之人,不知其命之厚也,较天下万物为独甚。吾安能身作杨花,而居水陆二地之胜乎?水上生萍,极多雅趣;但怪其弥漫太甚,充塞池沼,使水居有如陆地,亦恨事也。有功者不能无过,天下事其尽然哉?
【注释】
〔1〕杨入水为萍:苏轼《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晓来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典似来此。
【译文】
杨花入水变为萍,是花卉中第一怪事。花已经凋谢而从树上掉下来,它的命就完了,却又变为另外一物,这东西刚开始时,大约是一物而两次现身吧?人以杨花比喻命薄的人,不知它的命厚,比起天下万物来更厉害。我怎么能够身作杨花,而居于水陆二处胜地呢?水上生浮萍,有极多雅趣;但又嫌它弥漫得太厉害,充塞了池沼,使得居住在水中犹如居住在陆地,也是一件遗憾的事情。有功的不能无过,天下事情都是这样吗?
竹木第五 计九款 未经种植者不载
【题解】
李渔认为,竹木与前述花草不同,花草以花媚人,而竹木的特点恰恰是“不花”,或花居于次要地位。然而,“不花”之竹木自有其使用价值和审美价值。他说了这样一种道理:“花者,媚人之物,媚人者损己,故善花之树多不永年,不若椅、桐、梓、漆之朴而能久。”犹如庄子所谓成材之木早早被人砍伐,倒是那些不成材之木无人问津,得以永年。况且,不开花的竹木也有自身的另一种美。
竹木者何?树之不花者也。非尽不花,其见用于世者,在此不在彼,虽花而犹之弗花也。花者,媚人之物,媚人者损己,故善花之树多不永年〔1〕,不若椅、桐、梓、漆之朴而能久〔2〕。然则树即树耳,焉如花为?善花者曰:“彼能无求于世则可耳,我则不然。雨露所同也,灌溉所独也;土壤所同也,肥泽所独也。子不见尧之水、汤之旱乎〔3〕?如其雨露或竭,而土不能滋,则奈何?盍舍汝所行而就我?”不花者曰:“是则不能,甘为竹木而已矣。”
【注释】
〔1〕多不永年:大多活的年岁不长。
〔2〕椅、桐、梓、漆:是四种树的名字,它们都是可以制琴瑟的好树木。椅,翼圣堂本作“椅”,芥子园本作“倚”,《中国文学珍本丛书》本作“柏”。《诗经·鄜风·定之方中》有“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句,故“椅”是也。
〔3〕尧之水、汤之旱:唐尧时期的洪水、商汤时期的大旱。《孟子·滕文公上》:“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皇甫谧《帝王世纪》:“汤自伐桀后,大旱七年,洛川竭。”
【译文】
竹木是什么?就是不开花的树啊。并非完全不开花,它被世人所用的,不是花而是别的,因此虽然有花也像没有花一样。所谓花,乃是媚人之物,媚人就会损己,所以善于开花的树大多活不长久,不如椅、桐、梓、漆这些树质朴而能够活得久。既然如此,树就是树而已,还要开花做什么?善开花的树会说:“它能无求于世是可以的,而我则不然。雨露是相同的,灌溉为我所独有;土壤是相同的,而肥泽为我所独有。您没有看见唐尧时期的洪水、商汤时期的大旱吗?如果雨露枯竭,而土壤不能滋润,怎么办?为何不丢掉您那些行为而向我靠拢呢?”不善开花的树说:“您说的是,但我做不到,我甘为竹木而已。”
竹
【题解】
此款中,李渔所讲种竹的一套方法,表明他也是深知竹者。
在我们中国,竹子历来被人们作为审美对象来欣赏,尤其受到文人墨客的青睐。宋代大诗人苏东坡诗曰“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把竹作为脱俗之物;苏东坡的朋友文与可对竹也是情有独钟,他把自己的生命都熔化到所画的竹子之中了。苏东坡赞云:“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庄周世无有,谁知此凝神。”清代著名画家、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也是爱竹到了痴迷的程度,其画竹出神入化。他说:“盖竹之体,瘦劲孤高,枝枝傲雪,节节干霄,有似乎士君子豪气凌云,不为俗屈。故板桥画竹,不特为竹写神,亦为竹写生。瘦劲孤高,是其神也;豪迈凌云,是其生也;依于石而不囿于石,是其节也;落于色相而不滞于梗概,是其品也。竹其有知,必能谓余为解人;石也有灵,亦当为余首肯。”如果有人能得到郑板桥的一幅墨竹,就如同获得一件价值连城的至宝。
俗云:“早间种树,晚上乘凉。”喻词也。予于树木中求一物以实之,其惟竹乎!种树欲其成荫,非十年不可,最易活莫如杨柳,求其荫可蔽日,亦须数年〔1〕。惟竹不然,移入庭中,即成高树,能令俗人之舍,不转盼而成高士之庐。神哉此君,真医国手也!种竹之方,旧传有诀云:“种竹无时,雨过便移,多留宿土,记取南枝。”予悉试之,乃不可尽信之书也。三者之内,惟一可遵,“多留宿土”是也。移树最忌伤根,土多则根之盘曲如故,是移地而未尝移土,犹迁人者并其卧榻而迁之,其人醒后尚不自知其迁也。若俟雨过方移,则沾泥带水,有几许未便。泥湿则松,水沾则濡,我欲留土,其如土湿而苏,随锄随散之,不可留何?且雨过必晴,新移之竹,晒则叶卷,一卷即非活兆矣。予易其词曰:“未雨先移。”天甫阴而雨犹未下〔2〕,乘此急移,则宿土未湿,又复带潮,有如胶似漆之势,我欲多留,而土能随我,先据一筹之胜矣。且栽移甫定而雨至,是雨为我下,坐而受之,枝叶根本,无一不沾滋润之利。最忌者日,而日不至;最喜者雨,而雨即来;去所忌而投以喜,未有不欣欣向荣者。此法不止种竹,是花是木皆然。至于“记取南枝”一语,尤难遵奉。移竹移花,不易其向,向南者仍使向南,自是草木之幸。然移草木就人,当随人便,不能尽随草木之便。无论是花是竹,皆有正面,有反面,正面向人,反面向空隙,理也。使记南枝而与人相左,犹娶新妇进门,而听其终年背立,有是理乎?故此语只当不说,切勿泥之。总之,移花种竹只有四字当记:“宜阴忌日”是也。琐琐繁言,徒滋疑扰。
【注释】
〔1〕数年:翼圣堂本和《中国文学珍本丛书》本作“数年”,芥子园本作“数日”。
〔2〕甫:刚,才。
【译文】
俗话说:“早间种树,晚上乘凉。”这是个比喻。我在树木之中寻找一种能坐实这个比喻的,大概只有竹吧!种树要想它成为树阴,非十年不可,最容易活的莫如杨柳,求它成为能够遮蔽阳光的树阴,也须数年时间。只有竹子不然,移栽入庭院中,马上成为高树,能令俗人的房舍,转眼间成为雅士的穹庐。神奇呀此君,真是医界的国手啊!种竹的方法,过去流传有口诀:“种竹无时,雨过便移,多留宿土,记取南枝。”我一一试验过,乃是不可尽信之书。这三者之中,唯一可遵循的,是“多留宿土”。移栽树木最怕伤根,保留的土多,那么树根的盘曲如同原样,这样移动地方而未曾移动树根的原土,就像搬动一个人连同他的卧榻一起搬走,这人醒后自己还不知已经挪动地方了。假若等雨过之后才移栽,沾泥带水,有许多不便。泥湿则土松,水沾则土潮,我想留住原土,无奈土潮湿而膨松,随锄随散,怎么保留得住?而且雨过必晴,新移栽的竹子,日晒则叶卷,一卷就是不活的征兆了。我改了口诀说:“未雨先移。”天刚阴而雨还未下,乘此赶紧移栽,这时宿土未湿,而又带潮,有如胶似漆的情势,我要多留树根宿土,而宿土也能随我所愿,这样我就先胜一筹了。而且刚刚移栽好,雨就来了,这雨乃为我而下,坐而享受,竹子的枝叶根本,无一不受滋润之利。最怕太阳晒,而阳光不来;最喜欢雨淋,雨就到了;去掉所担心的投合所喜的,不可能不欣欣向荣。这方法不只种竹,是花是木都如此。至于“记取南枝”这句话,尤其难以遵奉。移栽竹、移栽花,不改变它的朝向,向南的仍使它向南,这当然是草木之幸。然而移栽草木迁就人,应当随人之便,不能尽随草木之便。无论是花是竹,都有正面,有反面,正面向人,反面向空地,这是常理。假使按它朝南的方向移栽而不合人意,犹如娶新妇进门,而听任她终年与你相背而立,有这道理吗?所以这话只当不说,切勿拘泥。总之,移花种竹只有四字应当记住:“宜阴忌日。”那些琐细繁言,只会白白地滋生困扰。
松 柏
【题解】
“松柏”款,李渔在“老”上做文章,说其他花木皆贵少年,而独松、柏与梅,贵老贱幼。这里的老,敬其高贵也。他是以诙谐的笔调描述松柏的苍古、老成之美的。李渔说:“‘苍松古柏’,美其老也。”他用通常所见绘画中描写的情景作例子,戏谓后生:“欲作画图中人,非老不可。”何也?山水画中,总有“矍铄”老者“扶筇曳杖”观山临水,而年青后生只配作“携琴捧画之流”、“挈盒持樽之辈”,可见以老为美、以老为尊、以老为贵,“引此以喻松、柏,可谓合伦”。
文震亨《长物志·松》云:“松、柏古虽并称,然最高贵者,必以松为首。天目最上,然不易种。取栝子松植堂前广庭,或广台之上,不妨对偶。斋中宜植一株,下用文石为台,或太湖石为栏俱可。水仙、兰蕙、萱草之属,杂莳其下。山松宜植土冈之上,龙鳞既成,涛声相应,何减五株九里哉!”按照我们中国人的审美传统,如果说竹象征“气节”、“高雅”等等品格,荷花象征“出污泥而不染”等品格,那么松柏则象征“苍劲老成”、“坚贞不屈”、“千古不朽”等品格。岁寒而知松柏之后凋也。
“苍松古柏”,美其老也。一切花竹皆贵少年,独松、柏与梅三物,则贵老而贱幼。欲受三老之益者,必买旧宅而居。若俟手栽,为儿孙计则可,身则不能观其成也。求其可移而能就我者,纵使极大,亦是五更,非三老矣〔1〕。予尝戏谓诸后生曰:“欲作画图中人,非老不可。三五少年,皆贱物也。”后生询其故。予曰:“不见画山水者,每及人物,必作扶筇曳杖之形〔2〕,即坐而观山临水,亦是老人矍铄之状〔3〕。从来未有俊美少年厕于其间者。少年亦有,非携琴捧画之流,即挈盒持樽之辈,皆奴隶于画中者也。”后生辈欲反证予言,卒无其据。引此以喻松、柏,可谓合伦。如一座园亭,所有者皆时花弱卉,无十数本老成树木主宰其间,是终日与儿女子习处,无从师会友时矣。名流作画,肯若是乎?噫,予持此说一生,终不得与老成为伍,乃今年已入画,犹日坐儿女丛中。殆以花木为我,而我为松、柏者乎?
【注释】
〔1〕是五更,非三老:五更、三老,古代对所敬养的老人的称呼。《礼记·文王世子》:“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郑玄注:“三老、五更各一人也,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古代年老之“致仕者”,设三老、五更以尊养之。
〔2〕筇(qiónɡ):古书上说的一种竹子,可以作手杖。
〔3〕矍铄(jué shuò):形容老年人精神好。
【译文】
“苍松古柏”,是赞美它的老。一切花竹都贵少年,唯独松、柏与梅三种,却贵老而贱幼。要想享受三老之益的人,必须购买旧宅居住。若等亲手栽种,为儿孙考虑是可以的,你自己就不能亲眼看到它们长成了。寻找那些可移栽而能迁就我的,即使它极大,也就是“五更”,而不是“三老”。我曾开玩笑对青年人说:“想作画图中人,非老不可。十五六岁的少年,都是贱物呀。”青年人询问原因。我说:“没有看见画山水的人,每画人物,必画成扶筇曳杖的形象,即使坐着观山临水,也是老人矍铄之状。从来没有俊美少年混杂于其间的。少年也有,不是携琴捧画之流,就是捧盒持樽之辈,都是画中侍奉人的角色。”青年人要反驳我的话,总是找不到证据。用它来比喻松、柏,可谓合乎伦理。如一座园亭,所有的都是时花弱卉,没有十数本老成树木成为其间的主宰,就如同一天到晚与儿女相处,没有从师会友的时间。名流作画,肯这样吗?噫,我一辈子持此说,总是不能与老成者为伍,而今我已到年老入画的时候了,还天天坐在儿女丛中。大概以花木视我,而我就是松、柏了吧?
梧桐
【题解】
李渔此款中所叙梧桐记年,亦是人生中的一件趣事。在世界上所有的生物中,唯有人是能反思、善回忆、会想象的。动物也有记忆,而且有的记忆能力还很强,例如狗记路的本领是惊人的,远走千里,它都能找回自己主人的家。但是狗绝不能反思,亦不能回忆,因为狗不能思维,而回忆是对记忆的思维。人是能对自己的记忆进行思维的动物,而且能从对往事的思维和回味中,获得乐趣,找到满足,甚至回忆以往痛苦的事情,也能得到某种情感上的满足。李渔“梧桐”这篇短文,就记述了自己少年时在梧桐树上刻下一首五言诗这件趣事。试想,一个六十岁的老人(李渔刻印《闲情偶寄》时年六十左右)回忆起十五岁时刻在梧桐树上的小诗,是何等心情?是什么况味?
梧桐一树,是草木中一部编年史也,举世习焉不察,予特表而出之。花木种自何年?为寿几何岁?询之主人,主人不知,询之花木,花木不答。谓之“忘年交”则可〔1〕,予以“知时达务”,则不可也。梧桐不然,有节可纪,生一年,纪一年。树有树之年,人即纪人之年,树小而人与之小,树大而人随之大,观树即所以观身。《易》曰:“观我生进退。”〔2〕欲观我生,此其资也。予垂髫种此〔3〕,即于树上刻诗以纪年,每岁一节,即刻一诗,惜为兵燹所坏〔4〕,不克有终。犹记十五岁刻桐诗云:“小时种梧桐,桐叶小于艾。簪头刻小诗,字瘦皮不坏。刹那三五年,桐大字亦大。桐字已如许,人大复何怪。还将感叹词,刻向前诗外。新字日相催,旧字不相待。顾此新旧痕,而为悠忽戒。”此予婴年著作,因说梧桐,偶尔记及,不则竟忘之矣。即此一事,便受梧桐之益。然则编年之说,岂欺人语乎?
【注释】
〔1〕忘年交:《南史·何逊传》:“弱冠州举秀才,南乡范云见其对策,大相称赏,因结忘年交。”《后汉书·祢衡传》:“衡始弱冠,而融年四十,遂与为交友。”
〔2〕观我生进退:语出《周易》,意思是考察庶民情况,用人施政有所进退,不失正道。
〔3〕垂髫(tiáo):指少年时代。髫,古代指孩子下垂的头发。
〔4〕燹(xiǎn):火,野火。
【译文】
梧桐这种树,是草木中的一部编年史啊,世人习焉不察,我特别加以揭示而表述出来。花木是哪年种的?几岁了?询问主人,主人不知,询问花木,花木不答。说它是“忘年交”可以,要让它“知时达务”,则不可以啊。梧桐不然,有树节可纪年,长一岁,纪一年。树有树的年龄,人就纪人的年龄,树小而人也小,树大而人随它长大,观看树就能以它观看人自身。《周易》曰:“观我生进退。”要想观看我的生活,就依它为根据吧。我小时候种了一棵梧桐,就在树上刻诗以纪年,每年长一节,就刻一首诗,可惜被兵火烧毁,不能作到底。还记得十五岁刻的梧桐诗云:“小时种梧桐,桐叶小于艾。簪头刻小诗,字瘦皮不坏。刹那三五年,桐大字亦大。桐字已如许,人大复何怪。还将感叹词,刻向前诗外。新字日相催,旧字不相待。顾此新旧痕,而为悠忽戒。”这是我少年所作,因为说到梧桐,偶尔记起诗来,不然的话竟然忘掉了。就拿这一件事来说,便是受梧桐之益。那么编年之说,难道是欺人之语吗?
槐 榆
【题解】
李渔谈槐、榆,着意突出其“能荫”、纳凉的功能。槐树和榆树是中国北方最普通也十分受人欢迎的树,房前屋后、村边路旁,随处可见。它们同北方的老百姓一样的质朴、坚韧,富有亲和力。以往过着艰难生活的北方农民也时常体味到它们的好处。大槐树下纳凉是北方农村夏天的一道美丽风景;槐花不但可供蜜蜂酿蜜,还可以作为染料;槐豆经过加工处理可以食用。榆树用处也不小:榆木檩条是盖房最好的材料,老榆木家具在北方享有盛誉,榆钱儿是美味食品,掺合着榆面(用榆树里面的皮磨成的一种面)的面条,滑润可口;荒年,榆树皮还是救命的食物。
树之能为荫者,非槐即榆。《诗》云:“於我乎,夏屋渠渠”〔1〕。此二树者,可以呼为“夏屋”,植于宅旁,与肯堂肯构无别〔2〕。人谓夏者,大也,非时之所谓夏也。予曰:古人以厦为大者,非无取义。夏日之至,非大不凉,与三时有别,故名厦为屋。训夏以大,予特未之详耳。
【注释】
〔1〕“於我乎”二句:我呀,当年房屋是多么高大啊。《诗经·秦风·权舆》:“於我乎,夏屋渠渠,今也每食无余。於嗟乎!不承权舆。”於,叹词。我乎,我呀。夏,大。渠渠,高。承,继承。权舆,始初。
〔2〕肯堂肯构:《尚书·周书·大诰》:“若考作室,既底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孔颖达传:“以作室喻政治也,父已致法,子乃不肯为堂基,况肯构立屋乎?”后因以“肯堂肯构”或“肯构肯堂”比喻儿子能继承父业。
【译文】
树能够成为树阴乘凉的,不是槐树就是榆树。《诗经·权舆》说:“於我乎,夏屋渠渠。”这两种树,可以呼为“夏屋”,植于住宅之旁,与造了一座大房子没有区别。有人说夏是大的意思,不是平常所说的夏。我说:古人以厦为大,并非无所取义。夏日到了,非大不凉,与春、秋、冬三季有别,所以称厦为屋。训夏为大,我还不曾详知为什么。
柳
【题解】
李渔此款写柳,另辟蹊径。他特别拈出柳树“非止娱目,兼为悦耳”的特点。“娱目”很好理解,那“悦耳”怎么讲呢?原来,柳树是蝉、鸟聚集之处,有柳树就会有鸟鸣悦耳。李渔还特别强调“鸟声之最可爱者,不在人之坐时,而偏在睡时”;而且鸟音只宜“晓(凌晨)听”。为什么?因为白天人多,鸟处于惴惴不安的状态,必无好音。“晓则是人未起,即有起者,数亦寥寥,鸟无防患之心,自能毕其能事,且扪舌一夜,技痒于心,至此皆思调弄,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者是也。”知柳又知鸟者,笠翁也。柳与鸟若有知,当为得笠翁这样的知音而高兴。
其实,在中国古代,柳是很能、也很易使人动情的一种树。一提柳,很容易使人想起古人灞桥折杨柳枝送别的场景,在交通很不发达的时代,灞桥揖别往往是生离死别。说到柳,还能使人想到《诗经》中“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等字字珠玑的诗句。我想,诗人自己一定是在无限感慨之中吟诵这些句子的。还有王维的这首家喻户晓的诗:“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饮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那清新的柳色,更撩起离别的愁情。还有柳永词中所写“晓风残月”的“杨柳岸”,也颇能触发士大夫、中下层知识分子的情思。当然,柳树也不完全是离别和伤感的代码,它还能使人联想到妙龄女子如垂柳依依的婀娜身姿和似水柔情。
柳贵于垂,不垂则可无柳。柳条贵长,不长则无袅娜之致,徒垂无益也。此树为纳蝉之所,诸鸟亦集。长夏不寂寞,得时闻鼓吹者,是树皆有功,而高柳为最。总之,种树非止娱目,兼为悦耳。目有时而不娱,以在卧榻之上也;耳则无时不悦。鸟声之最可爱者,不在人之坐时,而偏在睡时。鸟音宜晓听,人皆知之;而其独宜于晓之故,人则未之察也。鸟之防弋〔1〕,无时不然。卯辰以后〔2〕,是人皆起,人起而鸟不自安矣。虑患之念一生,虽欲鸣而不得,鸣亦必无好音,此其不宜于昼也。晓则是人未起,即有起者,数亦寥寥,鸟无防患之心,自能毕其能事。且扪舌一夜,技痒于心,至此皆思调弄,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者是已〔3〕,此其独宜于晓也。庄子非鱼,能知鱼之乐〔4〕;笠翁非鸟,能识鸟之情。凡属鸣禽,皆当以予为知己。种树之乐多端,而其不便于雅人者亦有一节〔5〕;枝叶繁冗,不漏月光。隔婵娟而不使见者〔6〕,此其无心之过,不足责也。然匪树木无心,人无心耳。使于种植之初,预防及此,留一线之余天,以待月轮出没,则昼夜均受其利矣。
【注释】
〔1〕弋:用带着绳子的箭射鸟。
〔2〕卯辰:早晨5点—7点。
〔3〕“不鸣则已”二句:《史记·滑稽列传》:“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4〕“庄子非鱼”二句:《庄子·秋水》中说,庄子与惠施游于濠梁,庄子曰:“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施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反驳道:“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5〕而其:翼圣堂本和《中国文学珍本丛书》本作“而其”,芥子园本作“然有”。
〔6〕婵娟:指月亮,苏东坡《水调歌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译文】
柳贵于枝条下垂,不垂则可以不要柳树。柳条贵长,不长则没有袅娜之致,只是下垂没有益处。柳树是招纳蝉虫的场所,各种鸟也聚集其上。长夏不感寂寞,得以不时听到乐声音响,所有的树都有功,而柳树之功最高。总之,种树不止娱目,兼为悦耳。目有时而不娱,因为躺在卧榻之上;但是耳朵则无时不悦。鸟声之中最可爱的,不在人坐着的时候,而偏在人睡的时候。鸟音宜于清早倾听,这一点人都知道;而为什么它独宜于清早听的原因,人们恐怕未曾察觉。鸟提防人逮它,无时无刻不是如此。早上五六点钟以后,人们都起来了,人一起来鸟就不安了。忧虑之心一生,虽然想要鸣叫却不能了,即使鸣叫也必无好音,这就是为什么不宜于白昼。拂晓则是人没有起来的时候,即使有起来的,也寥寥无几,鸟没有防患之心,自能完全发挥它的本事。而且它们一夜扪舌,心中发痒,到这时都想调弄舌头,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正是如此,这是说的为什么独宜于拂晓。庄子非鱼,能知鱼之乐;笠翁非鸟,能识鸟之情。凡是属于鸣禽,都应当以我为知己。种树之乐很多,而其不方便于雅人的地方也有一节:枝叶繁冗,不漏月光。蔽隔月亮使它看不见,这是树的无心之过,不足以为此受责。然而,不是树木无心,是人无心。假使在种植之初,就预防到这一点,留下一线之天,以待月轮出没,则可白天晚上均受其利了。
黄杨
【题解】
李渔写黄杨和棕榈,刻画了两种性格。
一种是黄杨的“知命”而无争,以“故守困厄”为当然。它每岁长一寸,不溢分毫;而遇闰年,“反缩一寸”——读者诸君对“遇闰年,反缩一寸”且莫较真儿,只把这话当作是小说家言或寓言故事,它肯定并无科学根据。请看:岁长一寸,老天爷对它已经够吝啬和苛刻了;而遇闰年不长反缩,这简直是虐待,岂非“不仁之至、不义之甚者矣”!然而,黄杨“冬不改柯,夏不易叶”,顺应造化的安排而安之若素。李渔叹道:“乃黄杨不憾天地,枝叶较他木加荣,反似徳之者,是知命之中又知命焉。莲为花之君子,此树当为木之君子!”
黄杨每岁长一寸,不溢分毫,至闰年反缩一寸,是天限之木也。植此宜生怜悯之心。予新授一名曰“知命树”。天不使高,强争无益,故守困厄为当然。冬不改柯,夏不易叶,其素行原如是也。使以他木处此,即不能高,亦将横生而至大矣;再不然,则以才不得展而至瘁,弗复自永其年矣。困于天而能自全其天,非知命君子能若是哉?最可悯者,岁长一寸是已;至闰年反缩一寸,其义何居?岁闰而我不闰,人闰而己不闰,已见天地之私;乃非止不闰,又复从而刻之,是天地之待黄杨,可谓不仁之至、不义之甚者矣。乃黄杨不憾天地,枝叶较他木加荣,反似德之者,是知命之中又知命焉。莲为花之君子,此树当为木之君子。莲为花之君子,茂叔知之;黄杨为木之君子,非稍能格物之笠翁,孰知之哉?
【译文】
黄杨每年长一寸,不多一分一毫,到了闰年反缩一寸,是受到老天爷限制的树木。种植它应该产生怜悯之心。我新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知命树”。老天爷不让它高,强争无益,把安于困厄之境视为当然。冬天不改其枝柯,夏天不易其树叶,我行我素原本如是。假使以其他树木处于此境,即使不能增高,也要横生而至大了;再不然,则因才华不得施展而极为憔悴,不再寻求长寿了。受困于老天爷而能自全其天寿,若不是知命君子能够这样吗?最可怜悯的,是它一年长一寸也就罢了,到闰年反而缩一寸,此理哪能让人理解?年有闰而我没有闰,人家有闰年而自己没有闰年,这已经见出天地的偏心了;无奈不但不闰,又从而苛刻待它,这天地对待黄杨,可以说是不仁之至、不义之甚了。而黄杨却没有对天地不满,其枝叶比起其他树木更加繁荣,反而像是感激老天爷,这是知命之中的知命啊。莲花为花中的君子,黄杨应当是树木中的君子。莲为花中的君子,周敦颐知道;黄杨为树木中的君子,若非稍能格物的笠翁,谁能知道呢?
棕榈
【题解】
与黄杨相比,“直上而无枝”的棕榈是另一种令人尊敬的品性:“植于众芳之中,而下不侵其地、上不蔽其天”,实在是所求者少,不但不损害他人,且尽量不给世界添麻烦。
树直上而无枝者,棕榈是也。予不奇其无枝,奇其无枝而能有叶。植于众芳之中,而下不侵其地、上不蔽其天者,此木是也。较之芭蕉,大有克己妨人之别。
【译文】
树干直上而无枝,这就是棕榈。我对它无枝不感到奇怪,奇怪的是它无枝而能有叶。植于众多树木之中,下不侵其地、上不蔽其天的,就是棕榈树了。比起芭蕉,大有克己与妨人的区别。
枫 桕
【题解】
“枫之丹,桕之赤,皆为秋色之最浓”。在李渔眼里,红叶竟是这么美!李渔词《谒金门·红叶》云:“红映彻,不辨是花是叶。细看知由霜酝结,寒山今忽热。说是相思泪血,那得许多离别?天欲怡人人不悦,好景徒虚设。”颇有情趣。
草之以叶为花者,翠云、老少年是也;木之以叶为花者,枫与桕是也。枫之丹,桕之赤,皆为秋色之最浓。而其所以得此者,则非雨露之功,霜之力也。霜于草木,亦有有功之时,其不肯数数见者,虑人之狎之也。枯众木而独荣二木,欲示德威之一斑耳。
【译文】
草里边以叶为花的,是翠云、老少年;树里边以叶为花的,是枫与桕。枫树的丹,桕树的赤,都是秋色中最浓的。而其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则不是雨露之功,而是霜之力。霜对于草木,也有有功的时候,它不肯多多表现,是怕人猥狎它。老天爷以霜使众木枯萎而独使枫、桕荣耀,是想显示其德威之一斑啊。
冬青
【题解】
李渔此款写冬青,又是在刻画一种优秀品格——“身隐焉文”。
这里用的是一个典故。故事发生在春秋时的晋国。初时,晋公子重耳受迫害出亡,介子推随从左右,忠心耿耿。后重耳登国君位,遍赏勋臣,唯不及介子推。而介子推亦不争;不但不争,反而偕母归隐。别人劝他把自己的功劳向国君陈说,他坚决不肯。冬青的品格类此:“有松柏之实而不居其名,有梅竹之风而不矜其节”,李渔命其名为“不求人知树”,实可当之。
冬青一树,有松柏之实而不居其名,有梅竹之风而不矜其节,殆“身隐焉文”之流亚欤〔1〕?然谈傲霜砺雪之姿者,从未闻一人齿及。是之推不言禄,而禄亦不及。予窃忿之,当易其名为“不求人知树”。
【注释】
〔1〕身隐焉文:身要隐去,哪里用说什么。《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公子重耳登位后,介之推不言禄,说:“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
【译文】
冬青这种树,有松柏之实而不自居其名,有梅竹之风而不自矜其节,大概就是所谓“身隐焉文”的隐士之流吧?然而谈傲霜砺雪的雄姿的,从未听说一人提到冬青。这就是所谓介子推不言俸禄,而俸禄也到不了介子推身上。我私自为此而愤愤不平,应当为它改个名字叫“不求人知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