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单位
这里要谈的是语句结构的问题。谈到结构,必得先有大大小小的一些单位,没有不同的单位就谈不上什么结构。比如生物的结构是由细胞构成组织,由组织构成器官,由器官构成整个生物。语言的单位,常常讲到的有词、短语、句子等等。这些是语法学家们用的名目,一般人脑子里大概只有“字”和“句”。要是追溯到很古的时候,那就只有一个名称,叫做“言”。这个“言”字至少有三个意思。(1)《论语》里孔子说:“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又说:“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这里的“言”是话的意思,是总括的名称,不是一种单位。(2)孔子又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左传》里赵简子说郑国的子太叔“语我九言,曰,‘无始乱,无怙[hù]富,……’”。这里的“言”是一句话的意思。这个意义现在还保存在一些熟语里,如“一言为定”就是“一句话算数”,“三言两语”就是“三句两句”,“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就是“一句话说出去就收不回来”。(3)《论语》里子贡问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说:“其‘恕’乎。”《战国策》里说齐国的田婴有一回要做一件事情,不要别人劝他。有一个人说:“臣请三言而已矣,益一言,臣请烹。”田婴就让他说。他说:“海大鱼”,说完了转身就走。(故事的下文从略。)这里的“言”是一个字的意思。后世的“五言诗、七言诗”里边的“言”也是字的意思。(2)和(3)都是语言单位的名称,后来分别称为“句”和“字”,例如《文心雕龙》的作者刘勰[xié]说:“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这两个名称一直用到现在。只是有过一点儿小小变化,那就是在量词和名词分家之后,“字”还是个名词,“句”却成了量词,人们只说“一个字”、“一句话”,不说“一个句”。直到最近,把“句”叫做“句子”,这才可以说“一个句子”。
三位一体的“字”
“字”这个字在古时候,除了别的意义之外,用在语文方面,主要指文字的形体。例如许慎的《说文解字》这部书的主要着眼点就是字形构造。可是到了刘勰说“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的时候,就显然是用来指语言单位,以音义为主了。写在纸上的字,有形、音、义三个方面,说话里边的字就只有音和义,形是看不见的,虽然在读书人的脑子里有时候也会闪出一个字的形状。我们平常说到“字”字,有时候指它的这一方面,有时候指它的那一方面。比如说“一横一竖、一横一竖、一横一竖,一竖一横、一竖一横、一竖一横,打一个字”,指的是字的形状(“亞”)。又比如说“‘亮’字比‘明’字响亮”,指的是这两个字的声音。要是说“谅他也不敢说一个‘不’字”,那就指的是一定的音和一定的义结合在一起的字,一个语言单位。平常说话,这样时而指这,时而指那,也没有什么不方便。可是要讲语文问题,就需要分别定个名称。专门指形体的时候,最好管它叫“汉字”。专门指声音的时候,最好管它叫“音节”。专门指音义结合体的时候,最好管它叫“语素”。
汉字、音节、语素形成三位一体的“字”。当然这只适用于汉语。要是另一种语言,情形就不同了。它的一个语素可能是一个音节,也可能不到一个音节,也可能不止一个音节。别的语言当然不用汉字,日本还部分地用汉字,可是往往念成两个音节。其实啊,汉字、音节、语素三合一这句话,也只能说是汉语的基本情况是这样,有好几种例外情形。(1)有些语素不止一个音节,写出来当然也不止一个汉字。例如“蟋蟀、葡萄、马达、巧克力”。后三个是外来语。(2)一个音节包含两个语素,写成两个汉字。主要是“儿化词”,例如“花儿”。(这是普通话的情形,有些方言里“儿”字另成音节。)此外,北京人说“我们、你们、他们、什么、怎么、这么、那么”,说快了第二个字就只剩一个-m,粘在第一个字后头,也就只有一个音节了。(3)一个音节,一个汉字,可是包含两个语素。例如“俩”(=两个),“仨”(=三个),“咱”(zán=咱们),“您”(=你+n[+变调])。 【4】 (4)一个汉字代表两个语素,念成两个音节。例如“瓩”(千瓦),“浬”(海里),“哩”(英里)。
正因为说汉语的人习惯于音节有意义,汉字有意义,因而音译外来语总是不太喜欢,有机会就用意译词来代替。清末民初的翻译小说里,多的是“密司脱、德律风、司的克”之类的字眼,后来都被淘汰了。由于同样的理由,在一定的组合里,音译专名的头一个字可以代表全体。例如“马列主义”,“普法战争”;甚至一个“阿”字在不同场合可以代表“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或者“阿根廷”。
语音的“句”和语法的“句”
以上谈的是“字”,现在来谈“句”。《文心雕龙》里说:“句者,局也。局言者,联字以分疆”,意思是说,把整段的话分成若干小片段,叫做句,句一方面是“联字”,一方面又彼此“分疆”。又说:“句司数字,待相接以为用”,这是说,句子由字组成,字和字之间有一定的结构关系。对于句子的这种说法,跟现在的理解也还相近。可是传统的“句”和现在的“句子”有一点很不同:“句”的长短差不多有一定的范围,可是“句子”呢,可以很短,也可以很长。比如“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论语》),从前算五句,现在只算一个句子。另一方面,像“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论语》)这个“唯”字,按现在的说法也是一个句子;按从前的理解是不是一句呢,就很难说。要拿“句司数字”,“联字以分疆”做标准,这里只有一个字,就算不了句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分歧呢?原来现在讲句子是从语言出发。语言的主要用处是对话,一个人一次说的话是一个交际单位,因此不管多短,都得算一个句子。话要是长了,语音上必定有若干停顿。其中有些段落,语法结构上没有什么牵连,尽管在这里是一段跟着一段,在另外的场合却都可以单独说,同时,这些段落的末了都有跟单独一句的末了相同的语调——这样的段落,一段是一个句子。这种段落的内部的停顿,没有上面所说的结构和语音上的特征,就不算句子。这是现在的看法。从前讲句读[dòu]是从文字出发。文字大都是独白,整篇才是一个交际单位。把整篇的文字划分成若干句,只是为了诵读的便利,所以句的长短不会相差太远。一般是三五个字,多到八九个字,只要意义允许,念起来就停顿一下,就算一句。同样的语法结构,有时候算两句,有时候算一句,例如“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是两句,“风平浪静”是一句。
“词”的今昔
“字”和“句”都讲过了,再来谈谈“词”。古时候所谓“词”是虚字的意思。用做语言单位的名称,好像是从章士钊的《中等国文典》(1907)开始。这本书里只说“泛论之则为字而以文法规定之则为词”,可是没有说出怎么个规定法。几十年来,语法学家一直在寻找这个规定法还没找着。现在比较通行的标准是:(1)“可以独立运用”,用来区别词和不成为词的语素;(2)“不能扩展”,也就是中间不能插入别的成分,用来区别词和词组。这两条标准运用起来都遇到一些问题。“独立运用”可以有各种解释,一般理解为包括两种情形:(a)能单独说的是词,例如“三”;(b)把上一类提开之后剩下的,虽然不能单独说,也算是词,例如“个”。这样,“三个”就是两个词。可是按这个标准,“电”和“灯”都能单独说,“电灯”是两个词;“电影”里把“电”提开,剩下“影”也得算一个词。为了防止得出这样的结论才又有“不能扩展”的标准。“电灯”和“电影”都不能扩展,所以都只是一个词。可是这样一来,又得承认“人民公社”、“无机化学”等等都不是词组而只是词,这显然是不行的。
“词”在欧洲语言里是现成的,语言学家的任务是从词分析语素。他们遇到的是reduce(缩减)、deduce(推断)、produce(生产)这些词里有两个语素还是只有一个语素的问题。汉语恰好相反,现成的是“字”,语言学家的课题是研究哪些字群是词,哪些是词组。汉语里的“词”之所以不容易归纳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就是因为本来没有这样一种现成的东西。其实啊,讲汉语语法也不一定非有“词”不可。那么为什么还一定要设法把它规定下来呢?原来“词”有两面,它既是语法结构的单位,又是组成语汇的单位,这两方面不是永远一致,而是有时候要闹矛盾的。讲汉语语法,也许“词”不是绝对必要,可是从语汇的角度看,现代汉语的语汇显然不能再以字为单位。用汉字写汉语,这个问题还不十分显露;如果改用拼音文字,这个问题就非常突出了。所以汉语里的“词”的问题还是得解决,可是只有把它当作主要是语汇问题来处理,而不专门在语法特征上打主意,这才有比较容易解决的希望。
汉语语法的特点
现在来谈谈语句结构,也就是语法问题。一提到语法,有些读者马上会想到名词、动词、形容词,主语、谓语、宾语,等等等等,五花八门的名堂,有的甚至立刻头疼起来。因此我今天下决心不把这些名堂搬出来;要是无意之中漏出一两个来,还请原谅,反正可以“望文生义”,大致不离。至于另外有些读者对这些术语特别感兴趣,那么,讲语法的书有的是。
语法这东西,有人说是汉语没有。当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儿听来这种高论,就在作文里发挥一通,居然博得老师许多浓圈密点,现在想起来十分可笑。一种语言怎么能够没有语法呢?要是没有语法,就剩下几千个字,可以随便凑合,那就像几千个人住在一个地方,生活、工作都没有“一定之规”,岂不是天下大乱,还成为一个什么社会呢?如果说汉语没有语法,意思是汉语没有变格、变位那些花样儿,那倒还讲得通。可是语法当然不能限于变格、变位。任何语言里的任何一句话,它的意义绝不等于一个一个字的意义的总和,而是还多点儿什么。按数学上的道理,二加二只能等于四,不能等于五。语言里可不是这样。最有力的证明就是,拿相同的多少个字放在一块儿,能产生两种(有时候还不止两种)不同的意义,这种意义上的差别肯定不是字义本身带来的,而是语法差别产生的。可以举出一系列这样的例子:
(1)次序不同,意义不同。 (a)“创作小说”是一种作品,“小说创作”是一种活动。“资本主义国家”是一种国家,“国家资本主义”是一种经济制度。(b)“一会儿再谈”是现在不谈,“再谈一会儿”是现在谈得还不够。“三天总得下一场雨”,雨也许是多了点儿,“一场雨总得下三天”,那可真是不得了啦。(c)“她是不止一个孩子的母亲”是说她有好几个孩子,“她不止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说她还是成百个孩子的老师什么的。“你今天晚上能来吗?”主要是问能不能来,“你能今天晚上来吗?”主要是问来的时间。(d)“五十”倒过来是“十五”,“电费”倒过来是“费电”,“包不脱底”倒过来是“底脱不包”。1960年发行过一种邮票,底下有四个字,从左往右念是“猪肥仓满”,从右往左念是“满仓肥猪”,好在上面的画儿很清楚,是一头肥猪,一大口袋粮食,证明第一种念法对。日本侵略军占领上海时期,有些商店大拍卖时,张挂横幅招贴,“本日大卖出”,要是从右往左念,就成了“出卖大日本”。这就自然叫人想到从前的回文诗。历代诗人作过回文诗的不少,这里不举例了。集回文之大成的《璇玑图》被《镜花缘》的作者采入书中第41回,好奇的读者不妨翻出来一看。
(2)分段不同,意义不同。 (a)有一个老掉了牙的老笑话。下雨了,客人想赖着不走,在一张纸上写下五个字:“下雨天留客。”主人接下去也写五个字:“天留人不留。”客人又在旁边加上四个圈,把十个字断成四句:“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b)有人把唐人的一首七绝改成一首词:“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样的词牌是没有的,可是的确是词的句法。这两个例子都只是就文字而论是两可,一念出来就只有一可,非此即彼。底下的例子,除非有意加以分别,否则说出来是一个样儿。(c)“他和你的老师”,可能是两个人(他|和|你的老师),可能是一个人(他和你的|老师)。(d)“找他的人没找着”,也许是他找人(找|他的人),也许是人找他(找他的|人)。(e)《人民日报》(1963.12.8)上有个标题是“报告文学的丰收”,分段是在“的”字后头;可是光看这七个字,也未尝不可以在“告”字后头分段。以上三个例子都是“的”字管到哪里(从哪个字管起)的问题。“的”字管得远点儿还是近点儿,意思不一样。(f)《北京晚报》(1961.12.13)上有吴小如先生一篇短文,说白香山的诗句“红泥小火炉”一般人理解为“小|火炉”是不对的,应该是“小火|炉”。讲得很有道理。(g)有一个笑话说从前有一个人在一处做客,吃到南京板鸭,连声说“我懂了,我懂了”。人家问他懂了什么,他说,“我一直不知道咸鸭蛋是哪来的,现在知道了,是咸鸭下的。”这就是说,他把“咸|鸭蛋”当作“咸鸭|蛋”了。(h)《光明日报》(1962.7.2)上有个标题是“北京商学院药品器械系和附属工厂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可以有三种理解(两道竖线是第二次分段):(1)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2)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3)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如果在“教学”或者“实习”后边加个逗号,(1)和(2)(3)可以有区别;如果在“检修”和“安装”中间加个“和”字,(3)也可以跟(2)分清。
(3)关系不同,意义不同。 (a)“煮饺子(吃)”和“(吃)煮饺子”,“煮饺子”三个字次序一样,分段也一样(都是“煮|饺子”),然而意思不同。这是因为两句话里的“煮”和“饺子”的关系不同。(b)“他这个人谁都认得”,也许是他认得的人多,也许是认得他的人多。这当然不是一回事。(c)《人民日报》(1956.10.8)上有一篇很有意思的短篇,标题是“爸爸要开刀”。看了正文才知道“爸爸”是医生,不是病人。(d)“小马没有骑过人”曾经在语法研究者中间引起过讨论。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只有人骑马,没有马骑人,可是在童话世界里人骑马和马骑人的两种可能是都存在的。(e)北京一条街上有个“女子理发室”,男同志光看这两个字的招牌就不敢进去,幸而两边还各有四个字,是“男女理发”和“式样新颖”,这就可以放心进去了。
这样看来,一句话里边,除了一个一个字的意义之外,还有语法意义,这是千真万确的了。
当然还有变格、变位等等玩意儿,即所谓“形态”,以及与此有关的主语和谓语一致、定语和被定语一致、动词或介词规定宾语的形式等等“句法”规律(实际上,这些规律才是变格、变位的“存在的理由”)。在某些语言里,形态即使不是语法的一切,至少也是语法的根本。有了它,次序大可通融,分段也受到限制,哪个字跟哪个字有关系,是什么关系,也差不多扣死了。比如“我找你”这三个字,如果在它们头上都扎个小辫儿,比如在“我”字头上加个a ,表示这个“我”只许找人,不许人找,在“你”字头上加个b ,表示这个“你”只许人找,不许找人,而且为保险起见,再在“找”字头上加个1 ,表示只是我“找”,不是别人“找”,那么这三个字不管怎样排列:
我a 找1 你b 你b 找1 我a 找1 我a 你b
我a 你b 找1 你b 我a 找1 找1 你b 我a
全都是一个意思。如果“你找我”这句话也如法炮制,那么“我b 找2 你a ”的意思就跟“我a 找1 你b ”大不相同,反而跟“你a 找2 我b ”完全一样。
这样的语法当然也有它的巧妙之处,可是我们的老祖宗没有走这条路,却走上了另外一条路,一直传到我们现在,基本上是一个方向。而且说老实话,我们说汉语的人还真不羡慕那种牵丝攀藤的语法,我们觉得到处扎上些小辫儿怪麻烦的,我们觉得光头最舒服。可是啊,习惯于那种语法的人又会觉得汉语的语法忒不可捉摸、忒不容易掌握。那么,究竟哪种语法好些呢?这就很难说了。一方面,任何语言都必得有足够的语法才能应付实际需要,无非是有的采取这种方式多点儿,那种方式少点儿,有的恰好相反罢了。因此,从原则上说,语法难分高下,正如右手使筷子的人不必看着“左撇子”不顺眼。可是另一方面,在细节上还是可以比较比较。比如,同样是有动词变位的语法,英、法、德、俄语里边都有好些不规则的动词,这就不如世界语,所有动词都按一个格式变化。又比如,某些语言里名词变格是适应句法上的需要,可是附加在名词上面的形容词也跟着变格,不免是重复,是不经济。(像拉丁语那样可以把名词和形容词分在两处,那么,形容词的变格就又有必要了。)拿汉语的语法来说,经济,这不成问题,是一个优点。简易,那就不敢贸然肯定。从小就学会说汉语的人自然觉得简易,可是常常能遇见外国朋友说汉语,有时候觉得他的语句别扭,不该那么说,该这么说,可是说不出为什么不该那么说,该这么说。可见我们在许多问题上还只是知其当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有许多语法规则还没有归纳出来,并且可能还不太容易归纳出来。这就似乎又不如那种以形态为主的语法,把所有的麻烦都摆在面子上,尽管门禁森严,可是进门之后行动倒比较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