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國文學之各部門,擇其偉大之作品言之,言詩者多推《古詩爲焦仲卿妻作》一篇,言小説者多推《紅樓夢》,言戲劇者多推元人《西廂記》雜劇。今論中國之傳叙文學,則必推《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書凡十卷,約八萬餘字,成於唐太宗、高宗間,觀其布局之偉大,結構之完密,不特爲中國文學中所罕見,即以第七世紀前歐西諸國之傳叙文學比之,亦尠有出其右者。

平心論之,傳叙文學在中國文學中實爲不甚發達之部門,《四庫全書總目》推《孔子三朝記》、《晏子春秋》爲傳記之祖,實則雜記言行,固不得不認爲傳叙之材料,實亦無從推爲傳叙之正宗。《史記》、《漢書》開後世通史、斷代史之例,觀《史記·項羽本紀》、世家、七十列傳,《漢書》諸傳,要皆爲傳叙之先河,然志在庀材,義取勸懲,又立互見之例,所載事實往往有本傳所未詳者,此則史家立言之原則,例諸傳叙,斯亦未爲通方者矣。魏晉以降,傳叙始盛,譜記别傳,往往可數,而零縑斷簡,未見大篇,或有書盈十卷乃至百卷者,要皆爲總傳雜録之流。考《隋書·經籍志》雜傳二百一十七部一千二百八十六卷之目, 計亡書合二百一十九部一千五百三卷 。其事可知。至唐始有《慈恩傳》十卷之作。又宋僧贊寧《宋高僧傳》稽大曆中西明寺翻經沙門圓照爲京兆大安國寺利涉作傳十卷,足知其言行之多云云 卷十七 ,其書卷帙與《慈恩傳》相等,今未見。

玄奘法師傳流行今世者,有《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十卷本。 簡稱《慈恩傳》,《宋高僧傳》卷四《彦悰傳》云號《慈恩傳》,蓋取專題也 。又有唐僧道宣《唐高僧傳》卷四、卷五《唐京師大慈恩寺釋玄奘傳》及《唐京師大慈恩寺釋玄奘傳之餘》兩卷。兩傳之外又有别傳:《慈恩傳》卷二云:“其人五百身中陰生陰,恒服此衣,從胎俱出,後變爲袈裟,因緣廣如别傳。”又“窟門外更有衆多聖迹”句下注云:“説如别傳。”卷五達摩悉鐵帝國迦藍下注云:“寺立因緣,廣如别傳。”又媲摩城雕檀佛像下注云:“因緣如别傳。”語皆可證。大抵玄奘西行之事,彰彰在耳目間,其時述作之風甚盛,而古文家不爲人立傳之説未起,故爲玄奘作傳者不一而足。

道宣事蹟見《宋高僧傳》卷十四。其人生於隋開皇十六年(596),卒於唐乾封二年(667),蓋先玄奘六年而生,後玄奘三年而卒。《慈恩傳》卷六記貞觀十九年玄奘至長安弘福寺,將事翻譯,有綴文大德九人至,中有終南山豐德寺沙門道宣,即其人也。顯慶三年秋七月敕玄奘徙居西明寺, 《慈恩傳》卷十 。寺以元年秋八月造,道宣即爲上座,道宣傳所謂“及西明寺初就,詔宣充上座,三藏奘師至止,詔與翻譯”者指此。大抵玄奘、道宣同事譯經者兩度。第一度爲貞觀十九年至二十二年間。二十二年春,駕幸玉華宫,六月敕追玄奘赴宫,冬十月,車駕返京,玄奘亦從還,先是敕所司於北闕紫微殿西别營一所,號弘法院,既到居之, 見《慈恩傳》卷六、卷七 。自是玄奘與於侍從之列,自親近諸弟子外,殆已不與外人相接。第二度則爲顯慶三年至四年間。四年冬十月玄奘移居玉華宫肅成院, 《慈恩傳》卷十 。至是又與道宣隔别。以是奘與同事之時,爲日甚淺,相知不深,就《唐高僧傳》觀之,二人對於譯經之觀點,又大相違異,斯知彦悰别爲玄奘作傳,其旨固有在也。

《慈恩傳》共十卷,題唐沙門慧立本,釋彦悰箋。《慈恩傳》卷六記綴文大德九人,有幽州照仁寺沙門慧立。又卷八稱永徽六年,玄奘譯《理門論》,道俗興諍,尚藥奉御吕才更張衢術,指其長短。譯經沙門惠立聞而愍之,因致書於左僕射燕國于公論其利害。慧、惠通用,即其人也。《宋高僧傳》卷四有《唐京兆大慈恩寺彦悰傳》云:“釋彦悰,未知何許人也。貞觀之末,觀光上京,求法於三藏法師之門。然其才不迨光寶,偏長綴習學耳。於玄儒之業,頗見精微;辭筆之能,殊超流輩。”大抵玄奘、慧立之間,感情較深,又無慈恩、西明對立之嫌(語見後)。至於彦悰,則爲奘師弟子,其親近尤有不同者。

彦悰《慈恩傳序》云:

傳本五卷,魏國西寺前沙門慧立所述。立俗姓趙,豳國公劉人,隋起居郎司隸從事毅之子。博考儒釋,雅善篇章,妙辯雲飛,溢思泉涌,加以直詞正色,不憚威嚴,赴水蹈火,無所屈撓。覩三藏之學行,矚三藏之形儀,鑽之仰之,彌堅彌遠,因循撰其事,以貽終古。及削稿云畢,慮遺諸美,遂藏之地府,代莫得聞。爾後役思纏痾,氣懸鐘漏,乃顧命門徒掘以起之,將出而卒。門人等哀慟荒鯁,悲不自勝,而此傳流離,分散他所,後累載搜購,近乃穫全,因命余以序之,迫余以次之。余撫己缺然,拒而不應。因又謂余曰:“佛法之事,豈預俗徒,況乃當仁,苦爲辭讓!”余再懷慚退,沉吟久之,執紙操翰,汍瀾胸臆,方乃參犬羊以虎豹,揉瓦石以琳璆,錯綜本文,箋爲十卷。後之覽者,無或嗤焉。

《彦悰傳》亦云:“有魏國西寺沙門慧立,性氣炰烋,以護法爲己任,著書五卷,分記三藏,自貞觀中一行盛化,及西域所歷夷險等。”又云,其書購獲,“弟子等命悰排次之,序引之,或文未允,或事稍虧,重更伸明,曰箋述是也,乃象鄭司農箋毛之詁訓也”。傳文大抵根據彦悰原序,象鄭箋毛之説,望文生義,尤爲無稽,蓋於《慈恩傳》未能深讀,故有此也。今以序文論之,傳本五卷,無從錯綜爲十,此其可疑一也。傳既削稿,何嫌何疑,埋之地下,此其可疑二也。及慧立將終,門人掘地得書,何因復至流離,此其可疑三也。彦悰標題,自稱箋傳,而統觀全書,不見箋註,此其可疑四也。又其論斷,稱爲箋述,亦僅見卷六卷七卷十,不見於前五卷,此其可疑五也。綜斯五端,知本傳標題,固不可信。

以愚觀之,本傳前五卷,爲慧立所作,其中有無彦悰竄亂之迹不可知,後五卷爲彦悰所續,與慧立無涉,則固皎然可信者也。傳終有慧立論贊云:“法師心期既滿,學覽復周,將旋本土,遂繕寫大小乘法教六百餘部,請像七軀,舍利百有餘粒,以今十九年春正月二十五日還至長安。”準此知是傳作於貞觀年間可知,今卷五所記至玄奘回國爲止,勘以傳本五卷之説,其數適合,知爲慧立所作也。至後五卷則爲彦悰所續。卷十云,“至總章二年四月八日,有敕徙葬法師於樊川北原。”斯知書成蓋在總章二年或其後。

今總玄奘諸傳論之,其先後蓋如次:

(一)别傳無主名,作於《慈恩傳》前。

(二)《慈恩傳》卷一至卷五,慧立作於貞觀十九年至二十三年間(645—649)。

(三)《唐高僧傳》卷四卷五,道宣作於麟德元年玄奘殁後至乾封二年道宣殁前(664—667)。

(四)《慈恩傳》卷六至卷十,彦悰作於總章二年(669)或其後。

彦悰作傳之時,《唐高僧傳》久已流傳,而必欲别爲一傳者,蓋彦悰認爲道宣對於玄奘譯經之觀念,認識錯誤,故不得不予以糾正。玄奘一生,自貞觀十九年以前,其中心事業爲求法,自貞觀十九年以後,其中心事業爲譯經。假使對於譯經之觀念,認識不正確,直不啻否定其後半之人生,彦悰之所以另作者以此。《唐高僧傳》卷四云:

自前代已來所譯經教,初從梵語,倒爲本文,次乃迴之順同此俗,然後筆人觀理文句,中間增損,多墜全言。今所翻傳都由奘旨,意思獨斷,出語成章,詞人隨寫,即可披翫,尚賢吴魏所譯諸文,但爲西梵所重,貴於文句鉤鎖,聯類重沓,布在唐文,頗居繁複。

自道宣言,固病其繁複,自玄奘言,則頗將順衆意,除繁去重爲憾,觀其譯《大般若經》時可知。道宣譏爲“意思獨斷”,其意亦明。《唐高僧傳·梵僧提那傳》云:“以永徽六年創達京師,有敕令於慈恩安置,所司供給。時玄奘法師當途翻譯,聲華騰蔚,無由克彰,掩抑蕭條,般若是難。” 卷五 。此又奘、宣二人見地懸殊之證也。

於譯經觀點不同以外,又有慈恩、西明對立之嫌,事雖無從指實,然有可畧窺者。《宋高僧傳·唐京師西明寺圓測傳》云:“奘師爲慈恩基師 即窺基,玄奘高足 講新翻《唯識論》,測賂守門者隱聽,歸則緝綴義章。將欲罷講,測於西明寺鳴鐘召衆,稱講《唯識》。基慊其有奪人之心,遂讓測講訓。奘講《瑜珈》,還同前盜聽受之,而亦不後基也。” 卷四 。同卷《大慈恩寺窺基傳》則謂圓測講《唯識論》,“基聞之慚居其後,不勝悵怏,奘勉之曰:‘測公雖造疏,未達因明。’遂爲講陳那之論。”凡此所載,雖僅基、測二人之私隙,然斯時道宣爲西明上座,下願憒憒,此則二寺對立之嫌也。其後奘公就西明寺翻譯,不久即移住玉華宫,事亦可疑。

《慈恩傳》卷十載道宣乾封年中,見有神現,謂曰:“師年壽漸促,文記不正,詿誤後人,以是故來示師佛意。”又記道宣問神古來傳法之僧德位高下,并問玄奘。神答云:“自古諸師解行,互有短長而不一準,且如奘師一人,九生以來,備修福慧,生生之中,多聞博洽,聰慧辯才,於贍部洲脂那國常爲第一,福德亦然,其所翻譯,文質相兼,無違梵本,由善業力,今見生覩史多天慈氏内衆,聞法悟解,更不來人間受生。”此皆託諸神語,爲玄奘翻譯迴護,并斥道宣之意也。

彦悰别作一傳而必託之慧立,何也?慧立已作五卷,無煩更作,此其一。道宣殁後,樹塔三所,高宗追仰道風,下詔崇飾, 見道宣傳 。聲勢赫奕,不敢與抗,此其二。標題己名,嫌於譽揚師説,跡近偏私,此其三。綜斯諸端,遂託名慧立,又故爲流離分散,序引排次之説,於是得五卷本者,方以爲所得未完,得十卷本者,亦謂爲定本斯在。凡此種種,皆見作者用心,復於卷十之末,仍附慧立論贊,俾後世之善讀者,得窺其意旨。昔弘忍密以法衣寄託慧能,謂曰:“受吾衣者命若懸絲。”及慧能南歸,追者已躡迹而至,幸而獲免。其後神秀奏舉,慧能謝病不起,不復過嶺。弟子神會北行傳宗,而神秀弟子普寂,至嗾御史盧奕,誣會聚徒,疑蒙不利。蓋唐初宗門之争如此,然則彦悰之舉,豈得已哉!

《慈恩傳》前後分屬慧立、彦悰二人,而不失爲傳叙文學之名著者,蓋以玄奘生平,顯然兩截,以貞觀十九年爲其分界。故二人所作,各得其事業之中心。而求法與譯經,雖顯爲兩事,實則一體,欲譯經則必先求法,能求法則自當譯經,此所以前後連繫而仍不失其爲完密之傳叙也。

《宋高僧傳·窺基傳》云:“《慈恩傳》中云,奘師龍朔三年,於玉華宫譯《大般若經》終筆,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令大乘基奉表奏聞(中節)。彼曰大乘基,蓋慧立、彦悰不全斥,故云大乘基。”檢今本但云:“至十一月二十二日,令弟子窺基奉表聞”,無“大乘基”之稱,蓋今本又與贊寧所見本有異。此則字句之殊,亦言校勘者所當知也。

關於玄奘殁年,彦悰、道宣同記爲麟德元年二月五日,惟于生年則所説有異,今疏慧立等三人之説於次。

《慈恩傳》卷一記貞觀三年(629)玄奘首途,“時年二十六也”。逆推當生於隋仁壽四年(604),殁時六十一歲,此慧立之説也。

《慈恩傳》卷十記顯慶五年(660)玄奘“汲汲然恒慮無常,謂諸僧曰,玄奘今年六十有五,必當卒命於此伽藍”,逆推當生於隋開皇十五年(596),殁時六十九歲,此彦悰之説也。

《唐高僧傳》記玄奘“武德五年(622)二十有一,爲諸學府雄伯沙門”。逆推當生於隋仁壽二年(602),殁時六十三歲,此道宣之説一也。又記玄奘“時年二十九也。遂厲然獨舉,詣闕陳表(中節)。會貞觀三年時遭霜儉,下敕道俗隨豐四出”,逆推當生於仁壽元年(601),殁時六十四歲,此道宣之説二也。又記玄奘麟德元年(664)自言“行年六十五年矣,必卒玉華”,逆推當生於開皇十九年(600),殁時六十五歲,此道宣之説三也。

右總三人,凡爲五説。印度記時,本不完密,僧徒傳習,時有舛訛,固不足怪。按冥祥《玄奘法師行狀》記玄奘云:“今麟德元年,吾行年六十有三。”持較道宣第一説,與之相合,三訛爲王,爲傳寫時常有之事,故今定爲玄奘生於隋仁壽五年,殁時六十三歲,或者又疑彦悰、道宣皆有六十有五之記,似不至謬,實則玄奘果有此言,亦未爲定論。玄奘以貞觀三年出國,十九年正月歸至長安,歸途中經于闐,傳言其爲于闐諸僧講《瑜珈》等論,“時間經六月”,是則至于闐時,至遲當在十八年春,而發于闐後經二千餘里方至樓蘭,自樓蘭至長安道里,尤不在内,斯則發時,至遲當在十八年冬,而在于闐上表,自言:“歷覽周遊,十有七載”,時玄奘纔過四十,尤非殁時髦荒可比,蓋自計歲年,亦不免訛誤也。

《慈恩傳》前五卷及《唐高僧·玄奘傳》前半,皆取材《大唐西域記》,故記載雖間有疏密,迄無齟齬。《西域記》共十二卷,今題稱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大總持寺沙門辯機撰,蓋玄奘口述,辯機筆受,故題稱如此。玄奘《進西域記表》云:“今所記述,有異前聞,雖未極大千之疆,頗窮葱外之境,皆存實録,匪敢彫華,謹具編裁,稱爲《大唐西域記》,凡一十二卷。”其事可知。

記中所載皆玄奘經行之處,于本人事實,所記特少。然彦悰記永徽元年玄奘爲大慈恩寺上座,“寺内弟子百餘人咸請教誡,盈廊溢廡,皆酬答處分,無遺漏者,雖衆務輻湊而神氣綽然,無所擁滯,猶與諸德説西方聖賢立義,諸部異端,及少年在此周遊講肆之事,高論劇談,竟無疲怠,其精敏强力,過人若斯”。 《慈恩傳》卷七 。因知慧立、道宣所記,往往有本諸玄奘口授者。

玄奘前半期之生活,以求法爲中心,故《慈恩傳》中於其事之先兆及其西行之勇猛精準,所載特詳,持以較道宣所記,過之甚遠,畧摘於次:

既方事孤遊,又承西路艱險,乃自試其心,以人間衆苦,種種調伏,堪任不退,然始入塔啓請,申其意志,願乞衆聖冥加,使往還無梗。又法師初生也,母夢法師著白衣西去,母曰:“汝是我子,今欲何去?”答曰:“爲求法故去。”此則遊方之先兆也。 卷一 。

胡公因説:“西路險惡,沙河阻遠,鬼魅熱風,過無達者,徒侣衆多,猶數迷失,況師單獨,如何可行,願自斟量,勿輕身命!”法師報曰:“貧道爲求大法,發趣西方,若不至婆羅門,終不東歸,縱死中途,非所悔也。” 卷一 。

法師對曰:“奘桑梓洛陽,少而慕道,兩京知法之匠,吴蜀一藝之僧,無不負笈從之,窮其所解,對揚談論,亦忝爲時宗,欲養己修名,豈劣檀越燉煌耶?然恨佛化經有不周,義有所闕,故無貪性命,不憚艱危,誓往西方,遵求遺法,檀越不相勵勉,專勸退還,豈謂同厭塵勞,共樹湼槃之因也。必欲拘留,任即刑罰,奘終不東移一步,以負先心。” 卷一對校尉王祥語 。

自念我先發願,若不至天竺,終不東歸一步,今何故來!寧可就西而死,豈歸東而生。 卷一至第四烽後自語 。

王乃動色攘袂大言曰:“弟子有異塗處師,師安能自去,必定相留,或送師還國,請自思之,相順猶勝!”法師報曰:“玄奘來者爲乎大法,今逢爲障,只可骨被王留,識神未必留也。” 卷一與高昌王麴文泰對語 。

《唐高僧傳》載與高昌王對語事,但云:“道俗係戀,并願長留。奘曰:‘本欲通開大化,遠被家國,不辭賤命,忍死西奔,若如來語一滯此方,非惟自虧法足,亦恐都爲法障。’”語氣輕重之間,頗爲不倫。他如與胡公、王祥,及至瓜州第四烽後自語之事皆所未詳,遂使玄奘求法之勇,爲之索然頓盡。

道宣於玄奘經論授受,亦未能詳盡。先是玄奘與兄長捷法師經子午谷入漢川,道逢空、景二法師,停月餘日,從之受學,又至成都後,更聽寶暹《攝論》《毘曇》及震法師《迦延》。 皆見《慈恩傳》卷一 。入印度後,至伊爛拏國,從但他揭多毱多、羼底僧訶二大德,讀毗婆沙《順正理》等, 卷三 。至馱那羯磔迦國,從蘇部底、蘇利耶二僧,學大衆部《根本阿馱達磨》等論, 卷四 。至摩揭陀國從般若跋陀羅學聲明因明等, 卷四 。凡此皆慧立所詳而道宣所畧也。又在那爛陀寺,從戒賢法師聽《瑜伽》三遍,《順正理》一遍,《顯揚》、《對法》各一遍,《因明》、《聲明》、《集量》等論各二遍,《中》、《百》二論各三遍, 卷三 。而道宣但云,於《瑜伽》偏所鑽仰,自餘順理顯揚對法等並得諮禀,亦嫌未能完密,此則玄奘歸依所在,不容或畧者也。

《慈恩傳》卷三又記玄奘至伊爛拏鉢伐多國孤山精舍,有刻檀觀自欲菩薩,乃發三願,其言云:

法師欲往求請,乃買種種華穿之爲鬘,將到像所,志誠禮讚訖,向菩薩胡跪發三願。一者於此學已還歸本國,得平安無難者,願華住尊手。二者所修福慧,願生覩史多宫事慈氏菩薩,若如意者,願華貫掛尊兩臂。三者聖教稱衆生中有一分無佛性者,玄奘今自疑不知有不,若有佛性,修行可成佛者,願華掛尊頸項。語訖,以華遥散,咸得如言,既滿所求,喜歡無量。

其他又如學成以後,即作還意,諸德聞之,咸來勸住。玄奘報曰:“法王立教,義尚流通,豈有自得霑心而遺未悟。”諸德既見不從,乃相呼往戒賢法師所陳其意,戒賢謂曰:“仁意定何如?”玄奘報曰:“此國是佛生處,非不愛樂,但玄奘來意者,爲求大法廣利羣生,自到已來,蒙師爲説《瑜伽師地論》,決諸疑網,禮見聖迹,及聞諸部甚深之旨,私心慰慶,誠不虚行。願以所聞歸還翻譯,使有緣之徒,同得聞見,用報師恩,由是不暇停住。” 卷五 。凡此諸節,皆於玄奘個性,所關甚鉅,而道宣畧之,良可惜也。

慧立所記,如瓜州妖鬼之易貌移質,倐忽萬變 卷一 ;那揭羅喝國佛影之妙相熙融,神姿晃昱 卷二 ;以及瞻波國牧牛人故事之怪誕 卷四 ;僧迦羅國師子王故事之詼詭 卷四 ;烏鎩國苾芻之神變 卷五 ;皆異想天開,出人意外,牧牛人師子王故事尤與玄奘無涉,蓋當日玄奘於大慈恩寺高論劇談,慧立耳熟能詳,故記之於此,且往往有《西域記》所不及者,文亦逸態横生,今不詳論。

就《慈恩傳》論之,大要前五卷信筆記事,無意爲文;後五卷則以彦悰方與道宣較論,極見矜持。至以傳中材料論之,則前五卷重在紀行,與《法顯行傳》相類,可名行傳;後五卷着重表啓令敕之類,大體與歐西之書簡傳類似。所謂書簡傳者,取材於傳主之書札簡牘,筆記日録,以及譜牒簿籍之類,咨令文移之屬,其材料既信而有徵,其事蹟自確然可考。歐西傳叙自十八九世紀以降,用之尤繁。吾國史傳中如《魯仲連傳》之《遺燕將書》,《屈原傳》之《漁父》、《懷沙》,皆畧具其意,然未有若《玄奘傳》之能大量採用,至於五十八篇之多者,雖近世歐洲傳叙,所引材料儘可十倍於此,然在吾國則僅有之例也。此五十八篇中,除第一至第三見前五卷外,記彦悰採用者五十五篇。又其所用,曾見道宣所作《玄奘傳》者僅有七篇,蓋傳叙中大量採用書簡,未有若彦悰之甚者也。

玄奘歸國以後,中心事業在於譯經,其西行所得,綜爲六百五十七部,所翻經論合七十四部,總一千三百三十五卷。 《慈恩傳》卷十 。自譯經外,又有翻唐爲梵之事,其見《唐高僧傳》者:(一)西使再返,敕二十餘人隨往印度,凡諸信命並資於奘,乃爲轉唐言,依彼西梵。(二)敕翻《老子》五千文爲梵言,以遺西域。(三)《大乘起信論》,出馬鳴菩薩,印度諸僧思承其本,奘乃譯東爲梵,流布五印度。三事《慈恩傳》皆失載,彦悰或不及知!或以爲與譯經大事無關。故畧之也。

譯經之法,當時主張有二;或嫌西域文重,務求簡畧,此道宜等之言也;或謂聖文尊嚴,宜從廣翻,此玄奘之言也。道宣之説見前,至於玄奘宗旨,則彦悰傳中,言之兩次。

帝又問:“《金剛般若經》一切諸佛之所從生(中節),未知先代所翻,文義具不?”法師對曰:“此經功德實如聖旨,西方之人,咸同愛敬,今觀舊經,亦微有遺漏。據梵本具云能斷金剛般若,舊經直云金剛般若。欲明菩薩以分别爲煩惱,而分别之惑堅類金剛,唯此經所詮無分别慧,乃能除斷,故曰能斷金剛般若。故知舊經失上二字。又如下文三問闕一,二頌闕一,九喻闕三。如是等什法師所翻舍衛國也。留支所翻婆伽婆者少可。”帝曰:“師既有梵本,可更委翻,使衆生聞之具足。然經本貴理,不必須飾文而乖義也。”故今新翻能斷《金剛般若》,委依梵本,奏之,帝甚悦。 《慈恩傳》卷七 。

至五年春正月一日,起首翻《大般若經》,梵本總有二十萬頌,文既廣大,學徒每請删畧。法師將順衆意,如羅什所翻,除繁去重。作此念已,於夜夢中即有極怖畏事以相警誡,或見乘危履險,或見猛獸搏人,流汗顫慄,方得免脱。覺已驚懼,向諸衆説,還依廣翻。夜中乃見諸佛菩薩眉間放光,照觸己身,心意怡適。法師又自見手執華燈,供養諸佛,或昇高座爲衆説法,多人圍繞讚歎恭敬,或夢見有人奉己名果。覺而喜慶,不敢更删,一如梵本。佛説此經凡在四處,一王舍城鷲峰山,二給孤獨園,三他化自在天王宫,四王舍城竹林精舍,總一十六會合爲一部。然法師於西域得三本,到此翻譯之日,文有疑錯,即校三本以定之,慇勤省覆,方乃著文,審慎之心,自古無比。或文乖旨奥,意有躊躇,必覺異境,似若有人授以明決,情即豁然,若披雲見日。 《慈恩傳》卷十 。

大要譯述之體,事本非易,故鳩摩羅什嘗言,“天竺國俗甚重文製,其宫商體韻,以入絃爲善,凡覲國王,必有讚德見備之儀,以歌歎爲貴,經中偈頌,皆其式也。但改梵爲秦,失其藻蔚,雖得大意,殊隔文體,有似嚼飯與人,非徒無味,乃令嘔噦也。” 《高僧傳·鳩摩羅什傳》 。玄奘之譯,重在義理,故太宗稱以經本貴理,不必飾文乖義。道宣之旨,在於順同此俗,其於玄奘,違失已多。

玄奘以貞觀十九年正月抵長安,旋謁太宗於洛陽宫,三月自洛陽還至長安,即居弘福寺翻譯,六月證義大德諳解大小乘經論至者十二人,又有綴文大德九人,字學大德一人,證梵語梵文大德一人。 《慈恩傳》卷六 。斯爲同事翻譯之大衆,其他筆受書手,尚不在内。及永徽六年吕才、柳濬因《理門論》道俗興諍以後,玄奘謂黄門侍郎薛元超、中書侍郎李義府曰:“内闡住持由乎釋種,外護建立屬在帝王。”事在顯慶元年。既聞,高宗敕曰:“玄奘所翻譯經論既新,翻譯文義須精。”因命于志寧、來濟、許敬宗、薛元超、李義府、杜正倫等,“時爲看閲,有不穩便處,即隨事潤色。” 《慈恩傳》卷八 。凡此皆與太宗貴理之言,正相違異,蓋諍論既興,自宜有此以資緣飾,在玄奘亦樂於聞此,俾增外護。實則所謂“時爲看閲,隨事潤色”者,事亦等於具文,《慈恩傳》載顯慶二年二月,車駕幸洛陽宫,玄奘陪從;並翻經僧五人,弟子各一人 卷九 ,又載顯慶四年十月,玄奘從京發向玉華宫,並翻經大德及門徒等同去 卷十 。于志寧等朝廷大臣,固無從同行,即證義綴文諸大德,似亦未必盡與其事也。

玄奘譯經時期,約可分爲三期。

(一)貞觀十九年六月至二十二年十月,共三年四個月,所譯諸經見於《慈恩傳》者計有《菩薩藏經》,《佛地經》,《六門陀羅尼經》,《顯揚聖教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瑜珈師地論》,無性菩薩所釋《攝大乘論》,世親所釋《攝大乘論》,《緣起聖道經》,《百法明門論》,共一百八十卷。

(二)貞觀二十二年十二月至顯慶四年十月,共十年十個月,所譯諸經約爲五百五十五卷。 按玄奘譯經共一千三百三十五卷,節去第一期之一百八十卷及第三期之六百卷,應得此數。第一期第三期中所譯,有不及列名者,故第二期所譯,或尚不及五百五十五卷 。

(三)顯慶五年一月至龍朔三年十月,共三年十個月,所譯佛經,見於《慈恩傳》者計有《大般若經》六百卷。《慈恩傳》卷七記貞觀二十三年,玄奘還慈恩寺,“自此之後,專務翻譯,無棄寸陰,每日自立程課,若晝日有事不充,必兼夜以續之,遇乙之後,方乃停筆,攝經已,復禮佛行道,至三更暫眠,五更復起,讀誦梵本,朱點次第,擬明日所翻。”又卷九記顯慶之年,玄奘“時在積翠宫翻譯,無時暫輟,積氣成疾”。事在第二期中。然以成就論之,則第二期爲較少。自貞觀二十二年十二月至顯慶元年間,玄奘爲慈恩寺上座,諸務蝟集,不能專功。其後顯慶元年,則安置於凝陰殿院之西閣。二年二月車駕幸洛陽宫,玄奘隨從,安置積翠宫。四月上避暑明德宫,玄奘隨往,五月敕還積翠宫翻譯。三年四月駕自東都還西京,玄奘亦隨還。秋七月敕玄奘居西明寺。自是至四年十月,玄奘赴玉華宫,始不復在東西兩京矣。蓋自貞觀二十二年以後,玄奘已與於侍從之列,其不能盡力譯經之事,不足怪也。

彦悰作傳,於太宗、高宗重視玄奘之處,言之甚詳,往往給讀者以當時崇尚佛教之印象。其實則大不然。唐代諸帝自許爲老子之後,故當時所崇尚者,往往先道而後佛。高宗麟德元年,造老子像,敕送芒山,至勒州部僧尼,普令明送, 見《唐高僧傳》卷二十九 。尤爲輕佛侮僧之尤。乃彦悰不察,動輒以聖恩自詡,此則不特爲記載之不足信,抑且爲觀察之不正確,謬矣。且即以太宗論,其所以重視玄奘者,不在其求法譯經之精勤,而在其臨事之明察,故一見以後,即勸罷道助秉俗務。 卷六 。其後又謂“意欲法師脱須菩提之染服,掛維摩詰之素衣,昇鉉路以陳謨,坐槐廷而論道”。 同上 。意亦可見。高宗一朝,直視玄奘爲文史待詔之臣,齒于倡優卜祝之間,固主上之所戲弄,流俗之所輕也。所謂“四事供養”,“上手安置”,要皆文飾之餘事。自貞觀二十三年,至於顯慶四年,此十一年之歲月,皆流轉於此中,實爲玄奘譯經最少成就之時期。顯慶二年九月玄奘表請就少林寺翻譯,自言“玄奘少來頗得專精教義,唯於四禪九定,未暇安心,今願託虚禪門,澄心定水,制情猿之逸躁,縶意馬之奔馳,若不飲迹山中,不可成就”。 卷九 。是時高宗不許,敕令斷表,玄奘即不敢更言。顯慶四年冬,自西明寺移居玉華宫,是以後此第三期中得有《大般若經》之成就。龍朔三年譯畢,玄奘“合掌歡喜,告徒衆曰:‘此經於此地有緣,玄奘來此玉華寺者,經之力也。向在京師,諸緣牽亂,豈有了時。今得終訖,並是諸佛冥加,龍天擁祐。’” 卷十 。讀此者應知玄奘當日,正以文學侍從爲苦,雖既嬰塵網,不能自脱,而無時不作山林之想。彦悰不知此義,方且以此爲榮,誠可笑也。

彦悰作傳,歷記當時儀仗之盛者三次。第一次爲貞觀十九年詔迎新至經像於弘福寺。

於是人增勇鋭,各竸莊嚴,窮諸麗好,旛帳幢蓋,寶案寶轝,手别將出。分布訖,僧尼等整服隨之,雅梵居前,薰爐列後。至是並列朱雀街内,凡數百事,布經像而行,珠珮流音,金華散彩,預送之儔,莫不同詠希有,忘塵遺累,歎其希遇。始自朱雀街内,終届弘福寺門,數十里間,都人士子,内外官僚,列道兩傍,瞻仰而立。人物闐 ,所司恐相騰踐,各令當處燒香散華,無得移動,而煙雲讚響,處處連合。昔如來創隆迦毗,彌勒初昇覩史,龍神供養,大衆圍繞,雖不及彼時,亦遺法之盛也。 卷六 。

其次則爲貞觀二十二年十二月敕送玄奘入大慈恩寺之事,彦悰記之云:“敕太常卿江夏王道宗將九部樂,萬年令宋行質、長安令裴方彦各率縣内音聲及諸寺幢帳,並使務極莊嚴。”又云:“是時緇素歡欣,更相慶慰,莫不歌玄學重盛,遺法再隆,遠近已來,未曾有也。” 卷七 第三次則爲顯慶元年,玄奘迎御製《大慈恩寺碑》入寺之事,彦悰云:“法師慚荷聖慈,不敢空然待送,乃率慈恩徒衆,及京城僧尼,各營幢蓋,寶帳旛華,共至芳林門迎,敕又遣太常九部樂,長安、萬年二縣音聲共送,幢最卑者上出雲霓,旛極短者猶摩霄漢,凡三百餘事,音聲車千餘乘。” 卷九 。

關於玄奘所受殊遇,卷九記顯慶元年冬十月,“中宫在難,歸依三寶,請垂加祐,法師啓曰:聖體必安和無苦,然所懷者是男,平安之後,願聽出家。”是日皇后施法師衲袈裟一領,并雜物等數十件。五日後有赤雀飛來,止於御帳,奘乃上表慶賀,謂雀“迴旋蹀足,示平安之儀”。及皇子誕生,詔以内外舞躍,必不違所許,願法師護念,號爲佛光王。玄奘因進賀表。生滿三日,再進賀表。滿月敕玄奘爲王剃髮,玄奘又重慶滿月,并進法服。次年佛光王晬日,玄奘又具表進法衣一具。凡此諸端,彦悰言皆歷歷。

自今觀之,彦悰所詫爲不世之榮,娓娓稱道者,實皆無關於玄奘之生平,不特不足爲榮,且使玄奘躋於侍從法師之列。蓋彦悰之於玄奘,所能窺見者止此,故其所記不能盡其爲人,此則玄奘之不幸也。

論其大體,《慈恩傳》自不得不推爲中國傳叙中有名之著作。玄奘爲第七世紀思想界有名之人物,其人足繫輕重,一也。其經歷所及,固有《西域記》所不及詳,至於當時印度學術界宗教界之情狀,自此傳所記外,無並時之記載,其事足繫重輕,二也。篇幅偉大,同時之傳叙,無以過之,三也。綜此三者,自足以定其價值。吾輩生於千三百年以後之今日,持今日關於傳叙之觀念,以衡量第七世紀之著作,其不能盡合固甚明,然不能以此遽貶其價值。何則?時代不同,則衡量之準繩自異也。

姑就今日之見地論之,凡爲人作傳者必才力有餘於傳之外,然後始能勝任而愉快。何謂有餘於傳之外?凡作傳者於傳主之見解及思想,必契合於無間,始能深切瞭解,分析綜合,疏通證明,判斷比較。自非然者,記一事不能得其首尾,論一人不能中其肯綮,即令粗載言行,畧舉故實,其所得者不過軼事瑣聞,稍具片段,不足以言傳叙也。降格以求,則爲人作傳者,必其見解思想,足與傳主接近,重之以好學深思,感之以懿親密友,斯其所得,雖不足爲鴻篇巨著,要亦一時之傑作矣。又下焉者則疲神於陳篇,博問於故實,孤詣苦心,銖積寸累,猶庶幾盡傳主之生平,以待後人之論定,至於自鄶以下,固不足數。

復就《慈恩傳》之作者論之,慧立、彦悰之才力,皆竭蹶於傳内,而不足與論玄奘之得失者也。慧立才力較長,其作傳時又不蘄其必傳,無意於得失,故下筆之時,意態從容。以彦悰之才,更不及慧立,當時譯經之是非,横鯁胸中,方欲發之著作,消其塊壘,知尊其師而不知其師之所以尊,於是下筆多冗,議論亦不切當,所幸瑕瑜不掩,學者猶得就其字裡行間,畧得玄奘之爲人。至其違失,畧舉於次。

彦悰所記,自以譯經爲中心,然於第二期中玄奘所譯諸經及卷數,皆不載,不得謂爲完密。又玄奘翻經次第,有無用意,諸譯難易甘苦,自當有别,彦悰亦失載。至於同一梵本,東晉姚秦,先後重譯,其異同得失何若,在現代之傳叙家,固當論及,彦悰古今遼遠,自不足責。

玄奘譯經之事,有可記者,《唐高僧傳》卷三十五《法沖傳》云:“三藏玄奘不許講舊所翻經。沖曰:‘君依舊經出家,若不許宏舊經者,君可還俗,更依新翻經出家,方許君此意。’奘聞遂止。”道宣與玄奘同時,不容妄載。觀奘此舉,或有狹隘之譏,然教宗立論,原不以此爲怪,且諸佛所言,不宜省畧,玄奘既有此主張,則不許講舊所翻經,乃正見其衛道之勇。此則有關於玄奘個性者至鉅,一經失載,面目全非。彦悰不應不知,而付之闕如,固不可解。

慧立傳中於玄奘師承所在,言之至詳,然傳法之人,其重要正亦不下於此。諸書所載,玄奘弟子有窺基、法寶、普光、嘉光、宗哲、利涉諸人,玄奘殁後,弟子相繼取窺基爲折衷。又其譯經一千三百餘卷,十分七八,爲善光所筆受。《宋高僧傳·法寶傳》云:“奘初譯《婆沙論》畢,寶有疑情,以非想見惑,請益之。别以十六字入乎論中,以遮難辭。寶白奘曰:‘此二句四句,爲梵本有無?’玄奘曰:‘吾以義意酌情作耳。’寶曰:‘師豈宜以凡語增加聖言量乎?’奘曰:‘斯言不行,我知之矣。’” 卷四 。此則諍臣諍子,法門龍象,玄奘欣然接納,尤見其進德之勇。彦悰皆不及詳。又《窺基傳》 《宋高僧傳》卷四 載玄奘諷窺基出家,“基抗聲曰:‘聽我三事,方誓出家,不斷情欲、葷血、過中食也。’奘先以欲勾牽,後令入佛智,佯而肯焉。關輔稱基爲‘三車和尚’,其後卒爲法器。”此語果信,玄奘知人之明,臨事之決,皆可概見,亦作傳者之所不宜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