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的目的在於利用,藏書除供自己讀書治學外,還應利及他人。我國古代藏書家一直存在着主張流通與反對流通兩種思想。總的看來,主張圖書流通的思想起主導作用。

第一節 圖書流通思想的形成與發展

一 反對圖書流通的思想

在古代,一個人的知識與其藏書密切相關,知識分子通常擁有一定數量的藏書。他們在相互競争時,如果把書借給對方,就等於向對方提供戰勝自己的武器。在這種情况下,各自的藏書往往是難以互借的。如《三國志·蜀書·許慈傳》稱:“先主定蜀,承喪亂歷紀,學業衰廢,乃鳩合典籍,沙汰衆學,慈、潛(1)並爲學士,與孟光、來敏等典掌舊文。值庶事草創,動多疑議,慈、潛更相克伐,謗讟忿争,形於聲色;書籍有無,不相通借,時尋楚撻,以相震攇。其矜己妒彼,乃至於此。”這盡管是一個很特殊的事例,但是也説明掌握書籍的重要。

在古代,藏書多屬私有財産,藏書家不願外借,也無可厚非。如宋周煇稱:“唐杜暹家聚書萬卷,書末自題云:‘清俸寫來手自校,子孫讀之知聖教。鬻及借人爲不孝。’”(2)杜暹的題識影響頗大,明萬曆間上海施大經刻一藏書印云:“古人以借鬻爲不孝。”(3)張瑛《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後序》亦稱:“昔唐杜暹好藏書,卷後題曰:‘清俸買來手自校,子孫讀之知聖教。鬻及借人爲不孝。’舅氏每援此語爲兒輩諄諄告誡。瑛少時,往來母家。舅氏之訓,猶能略記一二。其於古書愛護之深若是。”(4)

某些藏書家不肯借書予人也有客觀原因,錢大昕分析道:“借爲不孝,過矣。然世固有三等人不可借:不還,一也;污損,二也;妄改,三也。守先人之手澤,擇其人而借之,則賢子孫之事也。”(5)黄丕烈是主張圖書流通的,但是也不輕易借書予人,他在一篇題識中談到了個中原因:

昔人不輕借書與人,恐其秘本流傳之廣也,此鄙陋之見,何足語於藏書之道。余平生愛書如護頭目,却不輕借人,非恐秘本流傳之廣也。人心難測,有借而不還者,有借去輕視之而或致損污遺失者,故不輕假也。同好如張君訒庵,雖交不過十年,而愛書之專,校書之勤,余自愧不及,故敝藏多有借去手校者。(6)姚士粦《尚白齋秘笈序》也系統總結了書不流通的原因,指出:“不知傳布之説有四,大抵先正立言,有一時怒而百世與者,則子孫爲門户計,而不敢傳。鬥奇炫博,樂於我知人不知,則寶秘自好而不肯傳。卷軸相假,無復補壞刊謬,而獨踵還癡一諺,則慮借鈔而不樂傳。舊刻精整,或手書妍妙,則懼翻摹致損而不忍傳。”(7)

明清不少著名藏書家都對圖書嚴格管理,不准外借,如聊城楊氏海源閣,王獻唐談道:

楊氏藏書,於匪亂之後,曷以不加整理,而任其凌亂?據聞楊氏舊例,其家中僕役,向不准其登樓。每有服役數十年不得一瞻閣上書籍作如何形狀者。現其家主楊敬夫,寓居津門,匪亂之後,從未旋里。海源閣長日封鎖,家中僕役,仍沿向不登樓之例,不敢一除積塵也。(8)

需要説明的是有的藏書家藏書秘不示人,有的藏書家藏書雖不外借,但是可以在藏書處閲覽。前者才是真正的圖書流通反對者。如張金吾云:

余友陳君子準藏唐以前書略備,然秘不肯示人,唐劉賡《稽瑞》者,其尤秘者也。《稽瑞》世無傳本,子準得之吴興書舶,蓋明嘉萬時刊本也。以其絶無僅有,即以名其所藏書樓,秘之十年,且要約不得借鈔,始出示金吾,蓋一見之難如此。未幾子準死,書盡散,《稽瑞》以值昂無過問者。子準嘗曰:“書貴緘秘,則流布廣而視之必輕,使是書由我而輕,我之罪實甚。”(9)

珍秘過甚,不但不能很好地保護藏書,反之却會因此導致湮滅,繆荃孫曾舉例云:

荃孫官京師,一鉅公藏父執手稿,珍重而篋藏之。有叩之者,則曰書固存也,欲刻久矣。有借録者,則曰刻必貽君,何不省此一鈔乎?有欲爲之刻者,則曰我之責不能諉諸人也。迨鉅公殁而書卒不傳。其心非不知寶愛,而無計流通,終至湮滅。(10)

後者如前所述,范氏天一閣爲了防止圖書散佚損壞,作出了書不借人的嚴格規定,但是正如沈叔埏《書天一閣書目》所説:“其家奉司馬公遺訓,代不分書,書不出閣。有借,主人延入,日資給之。如鄴侯公承休聚書三萬餘卷,戒子孫,世間有求讀者,别院具饌是也。”(11)如全祖望云:“是閣之書,明時無人過而問者。康熙初,黄先生太初始破例登之,于是昆山徐尚書健庵聞而來鈔。其後登斯閣者萬徵君李野。又其後則馮處士南耕。而海寧陳詹事廣陵纂《賦滙》,亦嘗求之閣中。”(12)之後登斯閣者當然更多。看來天一閣藏書也可借閲,只是書不出閣而已。事實上,黄宗羲、萬斯同、李杲堂、朱彝尊袁枚、全祖望、錢大昕、汪炤、張燕昌、阮元等許多學者都赴閣讀過書、鈔過書。(13)

二 主張圖書流通的思想

魏晉以降,藏書家借書供人閲讀蔚然成風,史不絶書。《晉書·范平傳》稱平“家世好學,有書七千餘卷,遠近來讀者恒有百餘人,蔚爲辦衣食”。《南史·崔慰祖傳》稱南齊人崔慰祖“聚書至萬卷”,“鄰里年少好事者來從假借,日數十帙,慰祖親自取與,未嘗爲辭”。《隋書·劉焯傳》稱“劉喜海家素多墳籍,(劉)焯與(劉)炫就之讀書,向經十載,遂以儒學知名”。

北宋李公擇將自己的書藏於僧舍,供大家閲讀,並請蘇軾著文宣傳這種做法。蘇軾《李氏山房藏書記》云:

余友李公擇,少時讀書於廬山五老峰下白石庵之僧舍。公擇既去,而山中之人思之,指其所居爲李氏山房。藏書凡九千餘卷,公擇既已涉其流,探其源,採剥其華實而咀嚼其膏味,以爲己有,發於文詞,見於行事,以聞名於當世矣。而書固自如也,未嘗少損,將以遺來者,供其無窮之求,而各足其才分之所當得。是以不藏於家,而藏於其所故居之僧舍。此仁者之心也。(14)

同時人王闢之也指出李公擇的做法是“思以遺後之讀者,不欲獨有其書。”(15)顯然,李公擇將藏書留給讀者閲覽的想法與做法深受歡迎,並且産生了較大影響。北宋末年,金華潘景憲築室藏書,“名其後之室曰共學,左則曰庶齋,右則曰省齋,二齋儲書且萬卷,以待朋友之習,市良田百畝以爲講習聚食之資”。(16)其共學二字爲點睛之筆,充分反映了室主的流通思想。

南宋藏書家主張圖書流通者則更多,如紹興年間周煇云:

借書一瓻,還書一瓻,後訛爲癡,殊失忠厚氣象。書非天降地出,必因人得之;得而秘之,自示不廣,人亦豈肯以未見者相假?唐杜暹家書末自題云:“清俸買來手自校,子孫讀之知聖道,鬻及借人爲不孝。”鬻爲不孝,可也;借爲不孝,過矣。(17)

《廣韻》卷一《脂第六》稱:“瓻,酒器。大者一石,小者五斗。古之借書,盛酒瓶。”“借書一瓻,還書一瓻”,反映了借書風氣;“借書一癡,還書一癡”,則反映了不願借書的心理。周煇旗幟鮮明地贊揚了借書風氣,批評了不願借書的心理,並分析了不願借書的弊病。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非漢族政權統治下的金朝,也有人建起了旨在供人讀書的藏書樓。如孔天監云:

(洪洞縣)雖家置書樓,人畜文庫,尚慮夫草萊貧乏之士,有志而無書,或未免借觀手録之勤,不足于採覽,無以盡發後生之才分。吾友承慶先輩,奮爲倡首,以贖書是任。邑中之豪,從而和之,歡喜施捨,各出金錢,於是得爲經之書有若干,史之書有若干,諸子之書有若干,以至類書字學,凡係於文運者,粲然畢修。噫!是舉也,不但便於己,蓋以便於衆;不特用於今,亦將傳於後也。顧不偉哉!將見濡沫涸轍者,游泳於西江之水;糊口四方者,厭飫乎太倉之粟。書林學海,覽華實而探源流,給其無窮之取,而能讀其所未見之書,各足其才分之所當得,莫不推本於此。(18)

作者還希望他邑“視而仿之,慕而效之”。此文不僅充分地闡述了圖書流通的目的和意義,而且也説明了在南宋與金南北對峙時期,圖書流通思想已經深入人心,産生了廣泛的共識與影響。

明代部分藏書家惜秘矜奇,然主張圖書流通者也不乏其人。如葉盛於《菉竹堂書目序》後附《書厨銘》云:“讀必謹,鎖必牢,收必審,閣必高。子孫子,惟學斅,借非其人亦不孝。”(19)這段話肯定了藏書可以借給人,但要看對象。明末馮舒還提到他與朋友相約互借圖書一事,聲稱何君立“與余最善,得一書必相通假,約日還,風雨不誤。”(20)這種做法實際上開了清人訂立流通古書約風氣之先。萬曆時期人姚士粦對圖書流通問題作過深入探討,嘗云:“吾郡未嘗無藏書家,卒無有以藏書聞者,蓋知以秘惜爲藏,不知以傳布同好爲藏耳。何者?秘惜則箱橐中有不可知之秦劫,傳布則毫楮間有遞相傳之神理。此傳不傳之分,不可不察者。”他還强調指出:“以傳布爲藏,真能藏書者。”(21)應當説他的見解道出了問題的實質,是相當深刻的。明人閔元衢《貴耳集·跋》亦稱:“潘昭度中丞嘗語余曰:‘古人恐無表見而著書,使不傳,何假於著?吾輩愛書,擁而不使之傳,亦豈真愛?今而後,宜以郡之藏書而不一借者爲戒。’”(22)

在圖書流通理論與實踐方面特别受到人們稱道的是明末人李如一。他將《草莽私乘》欣然借給錢謙益,錢謙益特地在上面寫了篇題識,略云:

如一好古嗜書,收買圖籍盡减先人之産。嘗從事三禮,從余假宋賢《禮記集説》,焚香肅拜而後啟視,其鄭重如此!每得一遺書秘册,必貽書相聞,有所求假,則朝發而夕至。嘗曰:“天下好書當與天下讀書人共之。古人以匹夫懷璧爲罪,况書之爲寶尤重於尺璧,敢懷之以賈罪乎?”(23)

李如一認爲好書當與天下讀書人共之,不出借内心有一種負罪感,並且將流通思想付諸實踐,應當説已經達到了相當高的思想境界。李如一的觀點與做法産生了一定影響,黄丕烈見到明鈔本《草莽私乘》,亦題識云:“此等心腸斷非外人所能曉其一二,余特爲拈出,知古人之好書有如是者,安得世之儲藏家盡如之,俾讀書種子緜緜不絶邪!”(24)

清代藏書理論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呈現出了一些新特點。首先是對圖書流通問題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討論。不少人都旗幟鮮明地闡述了自己主張圖書流通的觀點。如乾嘉時期的黄丕烈《辛稼軒長短句》題識云:“昔人不輕借書與人,恐其秘本流傳之廣也,此鄙陋之見,何足語藏書之道。”(25)又在《孟東野集》題識中説:“古人藏書最重通假,非特利人,抑且利己,如予與香巖居士爲忘年交,所藏書必通假。”(26)

嘉慶時宋咸熙《思茗齋集》有《借書詩》,序云:“藏書家每得秘册,不輕示人,傳之子孫未盡能守;或守而鼠傷蟲蝕,往往殘缺,無怪古本日就湮没也。先君子藏書甚富,生時借鈔不吝。熙遵先志,願借於人。有博雅好古者竟持贈之,作此以示同志。”詩云:“金石之物亦易泐,况兹柔翰歷多年。能鈔副本亟流播,劫火來時庶不湮。”“翳予老病子猶癡,過眼雲煙看幾時。濁酒一瓻何用報,先公泉下亦怡怡。”(27)作者不僅繼承了父親的藏書,而且繼承了父親的藏書思想;不僅願意借鈔,而且願意持贈;不僅遵守先志,而且還加以宣傳,使圖書流通思想能够發揚光大,可謂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了。

道光時張金吾也是竭力主張流通圖書的。有人向他借鈔包希魯的《説文解字補義》,他説:

希魯著述甚富……今皆散佚無傳,唯是書僅存。今既幸歸余手,若不公諸同好,廣爲流布,則雖寶如球璧,什襲而藏,於是書何裨?於余又何裨?且余喜藏書,不能令子孫亦喜藏書,聚散無常,世守難必。即使能守,或童僕狼藉,或水火告災,一有不慎,遂成斷種,則余且爲包氏之罪人,用倩善書者録副本以贈。余之不敢自秘,正余之寶愛是書也。

他還强調指出:“書貴通假,不通假則扃鐍固而傳本絶。使是書由我而絶,我之罪更甚。”(28)作者以流傳古書爲己任,認爲流傳古書正是爲了寶愛古書,若書不流傳導致亡佚,乃是犯罪。這種見解可以説是相當透徹、相當精辟的。

晚清繆荃孫《平湖葛氏書目·序》云:“昔孫承澤侍郎有喜借人書之譽;朱竹君學士亦與人借鈔,以廣流傳,前哲流風,令人嚮往。咸同以來,京師鉅公,以深藏爲旨,以獨得爲奇,不留一目,不跋一言。聞其名,已在若存若亡之間,述其事,亦在疑是疑非之列。顧千里所謂似與古人有深仇夙怨者。”(29)吴愷也曾引《鴻臚寺野談》痛斥藏書不流通之危害云:“關中非無積書之家,往往束置庋閣,以飽蠹魚。既不假人,又不觸目,至畀諸灶下,以代蒸薪。余每恨蠹魚之不若也。”(30)以上兩家對藏書秘不示人現象的批評可謂痛快淋漓,對其危害性的分析,也足以發人深省。

醖釀並建立私家圖書館爲廣大讀者服務,是清代藏書家的圖書流通思想發展到了最高階段的表現。在這方面影響最大的當推乾隆年間周永年的《儒藏説》。桂馥《周先生傳》云:“先生見收藏家易散,有感於曹石倉及釋、道藏,作《儒藏説》。約予買田築借書園,祀漢經師伏生等,聚書其中,招致來學。”(31)這借書園三字充分説明了他們所醖釀成立的是旨在流通的私家圖書館。關於這一點,周氏《儒藏説》寫得更具體、更明顯:

至於窮鄉僻壤,寒門窶士,往往負超群之姿,抱好古之心,欲購書而無從,故雖矻矻窮年而限於聞見,所學迄不能自廣。果使千里之内有儒藏數處,而異敏之士或裹糧而至,或假館以讀,數年之間,可以略窺古人之大全,其才之成也,豈不事半而功倍哉?(32)

其《儒藏條約》復云:“書籍收藏之宜,及每歲田租所入,須共推一方老成三五人,經理其事。凡四方來讀書者,如自能供給,即可不取諸此,寒士則供其食欲。須略立規條,如叢林故事。極寒者並量給束脩,免其内顧之憂。”(33)可見其讀者對象爲四方能讀書之人,特别是寒士,其宗旨是充分發揮儒藏的教育職能,將讀者培養成才,對於寒士還給予經濟上的援助。

道光三十年(一八五〇),孫依言築玉海樓已具有私家圖書館性質,其《玉海樓藏書記》談到他“取古人讀書之法,及就今日藏書之意,具爲條約,揭之堂壁。鄉里後生,有讀書之才,讀書之志,而能無謬我約,皆可以就我廬,讀我書,天下之寶,我固不欲爲一家之儲也。”(34)

晚清主張辦私家圖書館並付諸實踐的是國英。其《共讀樓書目序》云:

余早有購藏書籍之志,同治甲子(一八六四)勸同志諸君子共立崇正義塾。嗣屢蒙恩擢,廉俸所餘,獨以購書。光緒丙子(一八七六),於家塾構藏書樓五楹,顔曰共讀。其所以不自秘者,誠念子孫未必能讀,即使能讀,亦何妨與人共讀。成己成人,無二道也。(35)

徐樹蘭私家創辦的古越藏書樓實質上已是一座近代公共圖書館。他於光緒三十年(一九〇四)寫的《爲捐建紹郡古越藏書樓懇請奏諮立案文》云:

紹興統轄八縣,綴學之士,實繁有徒。當此科舉更章之際,講求實學,每苦無書。職不揣棉薄,謹捐銀八千六百餘兩,於郡城西偏購地一畝六分,鳩工營造,名曰古越藏書樓,以爲藏書之所。參酌東西各國規制,擬議章程,以家藏經史大部及一切有用之書,悉數捐入,延聘通人,分門排比,所有近來譯本新書,以及圖書標本,雅訓報章,亦復購備,共用銀二萬三千五百六十餘兩。大凡藏書七萬餘千卷,編目三十五卷。建屋凡四層,前三層皆係高樓,分藏書籍,以中層之聽事爲閲書所,桌椅器物皆備,綜共用銀三萬二千九百六十餘兩。又每年助洋一千元,禮延監督一人,總督其事,司事三人,分司其書。規模初具,以備闔郡人士之觀摩,以爲府縣學堂之輔翼。所需開辦經費銀三萬二千九百六十餘兩,及常年經費每年捐洋一千元,均由職自行捐備。(36)

不難看出,以上數例都是以廣大讀者爲服務對象的,都已具有近代圖書館的性質,是對古代圖書典藏事業發展的巨大貢獻。

第二節 流通方式

圖書流通的方式主要有出借、贈送、出版與出售等形式,今分别述之如下:

一 出借

出借是圖書流通的最基本方式。如前所述,我國有着出借圖書的優良傳統。就讀者借書的目的而言,又有借閲、借鈔、借刻與借以治學等類型。

甲 借閲

借閲最爲普遍。借閲國家藏書見於記載的,如《後漢書·黄香傳》稱黄香詣東觀讀所未嘗見書。《舊唐書·李敬玄傳》稱敬玄博覽群書,特善三禮。初,高宗在東宫,馬周薦之,召入崇賢館侍讀,借御書令讀之。

至宋,館閣藏書外借的更多,如程俱云:“咸平二年(九九九)三月,點檢三館秘閣書籍。司封郎中、知制誥朱昂等言:‘四部書散失頗多,今點勘爲朝臣所借者,凡四百六十卷。’”(37)復云:

政和四年(一一一四)措置點檢秘書省官言:“三館秘閣,自崇寧四年(一一〇五)借出書籍未還者四千三百二十八册卷,久不拘收。”詔:“自今省官取借書籍,並申本省長、貳判狀權借,依限拘收。”(38)

則宋代館閣不但出借圖書,而且還訂有借還書籍的規章制度。《宋史·儒林傳》稱王應麟“閉門發憤,誓以博學鴻辭科自見,假館閣書讀之。”孔齊亦稱王應麟“每以小册納袖中入秘府,凡見書籍異聞則筆録之,復藏袖中而出。”(39)這也許是《玉海》《困學紀聞》諸書準備工作的一部分。

明代館閣也出借藏書,只是管理不善,李開先《積書省悟》詩云:“借抄先館閣”,自注:“内書原陳芳洲奏請,自南都移來,共八十櫥,掌以典籍。後遷代不常,因而攘竊抵换,存者無幾。例許抄覽,必先具領狀,以時繳納,世所謂讀中秘書者是也。今館中諸君,不得如前,聞只市書而已。”(40)

清高宗也主張國家藏書應開放流通,如乾隆四十一年(一七七六)六月初一日詔曰:

四庫所集多人間未見之書,朕勤加採訪,非徒廣金匱石室之藏,將以嘉惠藝林、啟牖後學,公天下之好也。惟是鐫刊流傳,僅什之一,而鈔録儲藏者,外間仍無由窺睹,豈朕右文本意乎?翰林原許讀中秘書,即大臣官員中有嗜古勤學者,並許告之所司,赴閣觀覽,第不得攜取出外,致有損失。(41)

高宗還允許普通士子赴南方三閣閲讀與傳鈔,乾隆四十九年(一七八四)二月二十一日詔云:

前因江浙爲人文淵藪,特降諭旨發給内帑,繕寫《四庫全書》三分,於揚州文匯閣、鎮江文宗閣、杭州文瀾閣各藏庋一分,原以嘉惠士林,俾得就近抄録傳觀,用光文治。第恐地方大吏過於珍護,讀書嗜古之士無由得窺美富,廣布流傳,是千緗萬帙徒爲插架之供,無裨觀摩之實,非朕崇文典學、傳示無窮之意。將來全書繕竣,分貯三閣後,如有願讀中秘書者,許其陸續領出,廣爲傳寫。全書本有總目,易於檢查,祇須委派妥員,董司其事,設立收發檔案,登注明晰,並曉喻借鈔士子,加意珍惜,毋致遺失污損,俾藝林多士,均得殫見洽聞,以副朕樂育人才、稽古右文之至意。(42)

高宗對此事始終關心,乾隆五十五年(一七九〇)六月初一日復詔云:

江浙兩省,文宗、文匯、文瀾三閣應貯全書,現在陸續頒發藏庋。該處爲人文淵藪,嗜古好學之士,自必群思博覽,藉廣見聞,從前曾經降旨,准其赴閣檢視鈔録,以資搜討,但地方有司恐士子等翻閲污損,或至過爲珍秘,阻其争先快睹之忱,則所頒三分全書,亦僅束之高閣,轉非朕搜輯群書津逮譽髦之意。即武英殿聚珍版諸書,排印無多,恐士子等亦未能全行購覓。著該督撫等諄飭所屬,俟貯閣全書排架齊集後,諭令該省士子有願讀中秘書者,許其呈明到閣鈔閲,但不得任其私自攜歸,以致稍有遺失。至文淵閣禁地森嚴,士人等固不便進内鈔閲,但翰林院現有存貯底本,如有情殷誦習者,亦許其就近檢録,掌院不得勒阻留難,如此廣爲傳播,茹古者得睹生平未見之書,互爲鈔録,傳之日久,使石渠、天禄之藏,無不家絃户誦,益昭右文稽古、嘉惠士林盛事,不亦善乎。(43)

乾隆的指示似也實行過,如謝啟昆整理《史籍考》就曾借用過杭州文瀾閣的《四庫全書》,他在寫給孫星衍的信中説:“畢宫保《史籍考》之稿,將以零散,僕爲重加整理,更益以文瀾閣《四庫全書》,取材頗富,視舊稿不啻四倍之。”(44)

乾隆皇帝流通圖書的思想對後世也産生了深遠影響,在醖釀與建立近代圖書館時,人們往往引以爲據。如鄭觀應一八九二年云:“乾隆時,特開四庫,建文宗、文匯、文瀾三閣,准海内稽古之士就近觀覽,淹通博洽,蔚爲有用人才。作人養士之心,至爲優厚。”(45)李端棻一八九六年亦稱:“好學之士,半屬寒畯,購書既苦無力,借書又難,其人坐此孤陋寡聞無所成就者,不知凡幾。高宗純皇帝知其然也,特於江南設文宗、文匯、文瀾三閣,備庋秘籍,恣人借觀。嘉慶間,大學士阮元推廣此意,在焦山、靈隱起立書藏,津逮後學。自此以往,江浙文風甲於天下,作人之盛,成效可睹也。”(46)一八九八年《京師大學堂章程》復云:

乾隆間,高宗純皇帝於江浙等省設三閣,盡藏四庫所有之書,俾士子借讀,嘉惠士林,法良意美。泰西各國於都城、省會,皆設有藏書樓,亦是此意。近張之洞任廣東,設廣雅書院,陳寶箴任湖南,所設時務學堂,亦皆有藏書。京師大學堂爲各省表率,體制尤當崇閎,今設一大藏書樓,廣集中西要籍,以供士林流覽而廣天下風氣。(47)

如前所述,私家出借圖書的現象更加普遍,今再舉數例。宋朱弁云:“宋次道藏書皆校三五遍,世之蓄書,以宋爲善本。居春明坊時,士大夫喜讀書者多居其側,以便於借置故也。當時春明宅子比他處僦直常高一倍。”(48)元許有壬談道:“許下馮夢周士可,買書千卷,構堂蓄之,以待里之不能有書者,爲之約曰:凡假者恣所取,記其名,若書目讀竟,則歸而銷其籍。損者不責償,不歸者遂與之,以激其後,缺者隨補足。”(49)明常熟藏書家何大成亦好流通圖書,馮舒稱其“與余最善,得一書必相通假,約日還,風雨不誤”。(50)清代借書風氣更盛,如顧蒓《先考桐井府君行述》云:

受業師張白華生告不肖曰:“東莊先生遺書極富,皆善本。有借讀者絶不吝,曰:‘吾父嘗言,我有書不能讀,得他人讀之,我書庶不徒具。吾今何敢吝爲?’其善承先志如此!”(51)

(民國)《鄞縣通志》卷四《人物編·歷代人物表第三文學》稱:“盧鎬執贄全祖望門下。祖望每歲客游,假大江南北藏書家鈔本,捆載數百册而返,鎬與諸同學遞閲之。”從中可見當時借書的風氣與規模。

清代借閲圖書還有一個特點是藏書家之間互通有無,相互通假。爲此,清初南京的丁雄飛與黄俞邰甚至訂了《古歡社約》,其文曰:

每月十三日,丁至黄;二十六日,黄至丁。爲日已訂,先期不約。要務有妨,則預辭。不入他友,恐涉應酬,兼妨檢閲。到時果核六器,茶不計。午後飯,一葷一蔬,不及酒。逾額者,奪異書示罰。與徒每名給錢三十文,不過三人。借書不得踰半月,還書不得托人轉致。(52)

藏書家之間有無通假的風氣也促進了私家典藏事業的發展,常熟黄廷鑑云:吾邑藏書,絳雲之後,“尚有汲古毛氏、述古錢氏兩家鼎峙。羽翼之者,有葉石君、馮己蒼、陸敕先諸君子。互相搜訪、有亡通假,故當時數儲藏家,莫不以海虞爲首”。(53)

乙 借鈔

印刷術發明前後,借鈔都是聚書的重要方法,因此將書借給人鈔録也是藏書流通的重要形式。如北宋汝陰(今合肥市)人王莘藏書甚富,其孫王明清云:“先祖早歲登科,游宦四方,留心典籍,經營收拾。所藏書逮數萬卷,皆手自校讎,貯之於鄉里,汝陰士大夫多從而借傳。”(54)《宋史·文苑傳》還寫了劉恕在宋次道家鈔書並受到熱情接待的情况,略云:“宋次道知亳州,家多書,枉道借覽,次道日具饌爲主人禮。恕曰:‘此非吾所爲來也,殊廢吾事,悉去之。’獨閉閣,晝夜口誦手鈔。留旬日,盡其書而去,目爲之翳。”陳振孫還通過鈔録而成了著名的藏書家。如周密云:“近年惟直齋陳氏書最多,蓋嘗仕於莆,傳録夾漈鄭氏、方氏、林氏、吴氏舊書至五萬一千一百八十餘卷。”(55)

明末錢謙益也好向人借鈔圖書,一般都獲得允許,如曹溶《絳雲樓書目後序》云:“昔予游長安,堂上列書六、七千册,宗伯閒日必來,來則遍翻架上,遇所乏,恒借鈔寫,如是數昔。”(56)胡震亨也稱:“吾家舊藏《玉山名勝集》《草堂雅集》二書,爲友人錢受之、王淑士借去,各鈔一部,善本稍稍流傳於外矣……崇禎七年甲戌(一六三四)二月受之見還,因記。”(57)

清代藏書家也是樂於借書供人傳鈔的,如顧千里云:“往者吾友袁君廷壽有鈔書癖,與盧學士文弨、錢少詹大昕諸先生往還,每聞秘册,必請傳其副,間邀予過五硯樓品題商榷,以爲樂事。”(58)錢曾記《夢粱録二十卷》云:

斧季從輦下還,解裝出書二百餘帙,邀予往視,皆秘本也。……歎曰:“浪迹兩年,未嘗遇一真好書人,歸而求之於子,有余師矣。當悉索以供繕寫,毋煩借書一瓻。但視世之夢夢粥粥,假牧兒之蓋,而乞鄰女之光者,我兩人好尚之異同,爲何如耶。”予因次第借歸,自春徂秋,十鈔五六。《夢粱録》亦其一焉。(59)

清代著名藏書家鮑廷博的許多書亦來自借抄,宋文藻云:鮑氏“三十年來,近自嘉禾、吴興、遠而大江南北,客有異書來售武林者,必先過君門。或遠不可致,則郵書求之。浙東西藏書家若趙氏小山堂、廬氏抱經堂、汪氏振綺堂、吴氏瓶花齋、孫氏壽松堂、郁氏東嘯軒、吴氏拜經樓、鄭氏二老閣、金氏桐花館,參合有無,互爲借抄,至先哲後人家藏手澤,亦多假録。一編在手,廢寢忘食,丹鉛無已時。一字之疑,一行之缺,必博徵以證之,廣詢以求之。”(60)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爲了保證藏書得以流通,明清的一些藏書家達成了互相借鈔的默契,甚至訂了一些口頭或書面的條約。祁承曾探討過這個問題,嘗云:“苦於僻居海濱,聞見有限,必須相結同志者五六人,各相物色。而又定之以互易之法,開之以借録之門,嚴匿書之條,峻稽延之罰,秘本不踵而集。”(61)而最有名的當推明末曹溶的《流通古書約》。其文略云:

自宋以來,書目十有餘種,燦然可觀。按實求之,其書十不存四五。非盡久遠散佚也。不善藏者護惜所有,以獨得爲可矜,以公諸世爲失策也,故入常人手猶有傳觀之望,一歸藏書家無不綈錦爲衣、旃檀作室,扃鑰以爲常。有問焉,則答無有。舉世曾不得寓目,雖使人致疑於散佚,不足怪矣。

近來雕板盛行,煙煤塞眼,挾資入賈肆可立致數萬卷。於中求未見籍,如採玉深崖、旦夕莫覬。當念古人竭一生心力辛苦成書,大不易事。渺渺千百歲,崎嶇兵攘劫奪之餘,僅而獲免,可稱至幸。又幸而遇賞音者,知蓄之珍之,謂當繡梓通行,否,亦廣諸好事。何計不出此,使單行之本寄篋笥爲命,稍不致慎,形蹤永絶,祇以空名挂目録中。自非與古人深仇重怨,不應若爾。然其間有不當專罪吝惜者,時賢解借書,不解還書,改“一瓻”爲“一癡”,見之往記。即不乏忠信自秉、然諾不欺之流,書既出門,舟車道路摇摇莫定,或僮僕狼藉,或水火告災,時出意料之外。不借未可盡非,特我不借人,人亦决不借我,封己守株,縱累歲月無所增益,收藏者何取焉?

予今酌一簡便法:彼此藏書家各就觀目録,標出所缺者,先經注,次史逸,次文集,次雜説,視所著門類同,時代先後同,卷帙多寡同,約定有無相易,則主人自命門下之役,精工繕寫,校對無誤,一兩月間,各齎所鈔互换。此法有數善:好書不出户庭也,有功於古人也,己所藏日以富也,楚南燕北皆可行也。敬告同志,鑒而聽許。(62)

此外,曹溶還在《絳雲樓書目·題辭》中,於批評錢謙益矜嗇藏書,不肯出借,燬於火災後重申道:“予深以爲鑒戒,偕同志申借書約,以書不出門爲期,第兩人各列其所欲得,時代先後、卷帙多寡相敵者,彼此各自覓工寫之,寫畢各以奉歸。崑山徐氏、四明范氏、金陵黄氏,皆謂書流通而無藏匿不返之患,法最便。”(63)錢大昕云:“予嘗讀《弇州續稿》中《答范司馬小簡》,有書籍互借互抄之約。今檢《圉令趙君碑》北面,有侍郎手書‘鳳洲送’三字,風流好事如此。”(64)

清代藏書家相互借鈔圖書確也蔚然成風,如錢曾云:“吾友葉林宗,篤好奇書古帖,搜訪不遺餘力。每見友朋案頭一帙,必假歸躬自繕寫,篝燈命筆,夜分不休。我兩人購得秘册,即互相傳録,雖昏夜扣門,兩家童子聞聲知之,好事極矣。”(65)黄廷鑑《藏書二友記》還介紹了道光間常熟藏書家陳子準、張月霄二人相互通假的情况:“張居西關,陳居稍南,相去不半里,皆面城臨水。暇則過從,各出所獲,賞奇辨疑,有無通假,相善也。”(66)浙江地區的藏書家也同常熟地區的藏書家一樣,樂於相互借鈔,如朱文藻稱乾隆時期,“浙東西藏書家,若趙氏小山堂、盧氏抱經堂、汪氏振綺堂、吴氏瓶花齋、孫氏壽松堂、郁氏東嘯軒、吴氏拜經樓、鄭氏二老閣、金氏桐花館,參合有無,互爲借鈔。”(67)顯然,借鈔是傳播知識、保存文獻、豐富藏書的一種好形式。

丙 借校

讀書必求其文字無誤,始能獲正解,而書必校勘,始能定其正訛,所以認真讀書者,没有不從事校書的。而個人藏書有限,自然需要向人借校,因此允許人借校也是圖書流通的一種方式。

清周世敬《〈小通津山房文稿〉跋》云:“清浦王司寇述庵、嘉定錢詹事竹汀、南匯吴稷堂侍郎、陽湖孫淵如觀察及同里吴中翰竹嶼、江徵君艮庭、陳孝廉簡莊、黄主事蕘圃、鈕布衣匪石、顧茂才抱沖,先後與先君子訂交,出藏書互相考證,咸以博聞强識推之。故尚書秋帆畢公編《史籍考》,今制府芸臺阮公輯《十三經校勘記》,每寓書以疑義諮訪,兼假諸善本藉資採擇。蓋素稔插之富甲於吴中,所求無不備也。”(68)

在藏書題跋與書目提要中,常有借校的記載,如黄丕烈《蕘圃藏書題識》卷六《抱朴子内篇二十卷外篇五十卷》:“末有‘吴岫’小方印,及‘姑蘇吴岫塵外軒讀一過’小長方印。余藏《李文饒集》,爲嘉靖時人沈與文所藏,有云:‘壬戌(一五六二)五月,借方山吴上舍本校勘。’則吴亦嘉靖時人矣。”黄丕烈《蕘圃藏書題識》卷三《職官分紀五十卷》題識云:“余郡周丈香巖藏書最富,與余最爲莫逆,每請假觀,必出書相示,或假歸傳録校讎,無有不遂余所請者。”而黄丕烈本人也不吝借書與人校勘,特别是對陳鱣晚年的校勘工作幫助較大,管庭芬叙其事云:

吾鄉陳簡莊徵君,生平專心訓詁之學,閉户勘經,著述不倦。中年需次公車,嘗與錢竹汀宫詹、翁覃溪閣學、段懋堂大令,抽申庫之秘,質疑問難以爲樂。如綴文所載,校勘宋刻《周易本義·跋》之類,考證異同,有竹垞《經義考》所未及者。晚客吴門,聞黄蕘圃主政百宋一廛,九經三傳,各藏異本。於是欣然定交,互攜宋鈔元刻,往復易校,互繫跋語,以疏其異同,兼誌刊板之歲月,册籍之款式,收藏之印記,莫不精審確鑿,俾經生家如見原書,不至爲俗刻所誤。其功與考定石經無以異!(69)

倫明《辛亥以來藏書紀事詩·章鈺》云:“長洲章式之(鈺)近歲居津門,以校書遣日。自言假人舊校、舊鈔本移録新本,一歲得六百餘卷。”

可見借校這種流通方式,不僅使藏書家所藏善本得以廣泛流傳,而且也提高了借校者藏書的文獻價值。

丁 借以治學

治學必須詳細占有資料,而古代又没有現代意義的圖書館,學者單靠自家有限的藏書來著書立説顯然是不够的,因此還需要向别人借自己所需要的書,藏書家將書借給人做學問,當然也是圖書流通的一種重要形式。在我國藏書史上有不少這樣的例子。

錢謙益在編《列朝詩集》的過程中,曾廣泛向藏書家們搜集過有關資料,如其與陸貽典書云:

選詩已及嘉隆間,近代文集繁富,放失尤多,見聞固陋,不得不求助於博雅君子,聞仁兄收藏甚富,口吟手鈔,有數十大册,何不出以見示,省弟搜訪之勞,共成此勝事,若屠赤水、胡元瑞二公集,知已評點,至再惠教,待采録過,即日完璧,不致少稽滯,有借書一癡之嘆也。(70)

事實上也有不少藏書家將書借給他做編著工作,如《皕宋樓藏書志》卷一百零八《九靈山房集》提要鉏菜翁題識云:“我里蔣之翹隱廛市間,有藏書之癖,虞山錢宗伯編《國朝詩集》,嘗就其家借書。此卷首甲乙題字,宗伯蹟也。壬戌(一六二二)上元前二日,鉏菜翁記。”(71)錢謙益嘗自稱:“戊子(一六四八)之秋,余頌繫金陵,方有采詩之役,從人借書。林古度曰:‘晉江黄明立先生之仲子守其父書甚富,賢而有文,盍假諸?’余於是從仲子借書,得閲本朝詩文之未見者。於是嘆仲子之賢,而幸明立之有後也。”(72)孫楷第認爲趙琦美曾將所藏部分《明實録》借給了錢謙益,其《述也是園舊藏古今雜劇》云:

今玉簡齋本《脈望館書目》黄字號有明太祖至武宗九朝實録一百五十本。注云:“自太祖至此,並錢受之借去。”又世宗實録、穆宗實録共六十二本,注云:“亦受之借去。”此注當出琦美手。《脈望館目》吕字號以前,皆萬曆四十一年或四十六年前舊簿,似謙益借此書已久,至編吕字號書目時尚未歸還。今《絳雲樓書目》本朝制書類全録之。不知是書已還而復得之,抑竟未歸還。(73)

清初鄭元慶依靠朱彝尊藏書撰成《湖録》百廿卷,范鍇記其事云:“考鄭氏名元慶,少貧力學,多識前言往行。康熙庚午(一六九〇)撤闈後,有志四方,足經萬里,卒無所遇,歸自金臺,遂閒居奉母,扃户著書,世所傳《廿一史約篇》,此其一斑也。嗣以生長吴興,惋惜唐宋圖經亡逸殆盡,擬萃一郡之山川文獻,著爲一書,復苦貧無書籍足徵也。朱竹垞太史聞而招之,下榻於曝書亭側,盡出其藏書,以佐采擇,以是山川之故蹟,文獻之遺謨,莫不溯源探本,條目井然,閲數寒暑,得百廿卷,名曰《湖録》。”(74)

現代天津藏書家任振采在支持瞿宣穎撰《方志考稿》方面也起了巨大作用,瞿氏《方志考稿序》云:

今歲之春,謁宜興任振采先生於天津。任公世富藏書,近更十許年力,聚方志千五百種,分别部居,釐然不雜,且蓄志所集,久而不懈。往往有瓌異之本,爲北平圖書館所未有者。且側重近著而不虚慕好古之稱,切於實用,尤非尋常藏書家所及。聞余欲撰提要之説而躍然韙之。遂盡出其所藏,恣余檢閲,相約成書,刻日爲程,然膏不輟。余每至天津則適館授餐,隨義商榷。家居則輦書相就,郵問稠疊,雖糜金費日不惜,惟以促書之成。烏乎!懷此有年,得賢主人傾心相助而後克舉,文人相知之感,何可無也。(75)

這些事例表明,藏書家爲我國學術研究與文化事業的發展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二 贈送

贈送也是圖書流通的一種重要方式。在封建社會,皇帝經常向臣民頒賜圖書,以示褒獎與恩惠。如《後漢書·竇融傳》稱光武帝賜竇融“以外屬圖及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傳》”。《王景傳》稱明帝賜王景《山海經》《河渠書》《禹貢圖》。《劉蒼傳》稱章帝賜東平憲王劉蒼“以秘書、列仙圖、道術秘方”。王隱《晉書》稱:“皇甫謐表從武帝借書,上送一車與之。謐羸病,手不釋卷,歷觀古今,無不皆綜。”(76)吴均《齊春秋》稱:“蕭晉,字元卿,蘭陵人,家有賜書,志學不倦也。”(77)《陳書·江總傳》稱江總“家傳賜書數千卷”。

唐代皇帝還賜書國外,如“垂拱三年(六八七),(新羅王金)政明遣使來朝,因上表請《唐禮》一部,並雜文章,則天令所司寫吉凶要禮,並於文館詞林採其詞涉規誠者,勒成五十卷以賜之”。(78)景龍四年(七一〇),金城公主與吐蕃贊普棄隸縮贊聯姻,開元十九年(七三一),“吐蕃使奏云:‘公主請《毛詩》《禮記》《左傳》《文選》各一部。’制令秘書省寫與之”。(79)顯然,這樣做對促進漢族與少數民族、中國與周邊地區的文化交流是有積極意義的。

宋以後,書易得,故賜書事相對减少,但也不乏其例。如《宋史·宗室傳》云:宗室“宗晟好古學,藏書數萬卷。仁宗嘉之,益以國子監書。”洪邁亦稱:“榮王蓄書七萬卷,始與英宗偕學於邸,每得異書,必轉以相付。”(80)明代統治者頗好頒賜圖書,相傳洪武初年,“親王之國,必以詞曲一千七百本賜之”。(81)永樂十五年(一四一七)“頒五經四書、《性理大全》於兩京六部、國子監及天下府、州、縣學”。(82)嘉靖十年(一五三一)沈憲王朱胤栘“上疏乞内府諸書,詔以五經四書賜之”。(83)清代前期賜書活動也較多,如雍正七年(一七二九)正月,“著大學士等將應行頒發之書奏聞,頒賜衍聖公藏之闕里,昭示來兹”。(84)乾隆皇帝修《四庫全書》時,對獻書五百種以上的鮑士恭、范懋柱、汪啟淑、馬裕四人,各賜《古今圖書集成》一部;對於獻書百種以上的周厚堉、蔣曾瑩、吴玉墀、孫仰曾、汪汝瑮、黄登賢、紀昀、勵守謙、汪如藻等人,各賜《佩文韻府》一部。(85)翁廣平爲鮑廷博撰《賜書堂記》云:“高宗純皇帝賜《古今圖書集成》,先生既拜受是書,闢堂三楹,分貯四大厨,顔其堂之額曰‘賜書’。”(86)

私家贈書的現象也比較多,《漢書·杜鄴傳》云:“鄴少孤,其母張敞女。鄴壯,從敞子吉學問,得其家書。”《三國志·魏書·王粲傳》寫漢末蔡邕“聞粲在門,倒屣迎之。粲至,年既幼弱,容狀短小,一坐盡驚。邕曰:‘此王公孫也,有異才,吾不如也。吾家書籍文章,盡當與之。’”此話果然實現了,《太平御覽》卷六一九引《博物志》曰:“蔡邕有書萬卷,漢末年載數車與王粲。粲亡後,相國掾魏諷謀反,粲子預焉,既被誅,邕所與粲書,悉入粲族。”當然,蔡邕也給女兒蔡琰留下了不少書,蔡琰嘗云:“昔亡父賜書四千許卷,流離塗炭,罔有存者,今所誦憶,裁四百餘篇耳。”(87)《太平御覽》卷六一九引《後周書》曰:“梁蔡文寶字敬仁,嘗以書干僕射徐勉,大爲勉所賞異,乃令與其子游處,所有墳籍盡以給之,遂博覽群書,學無不綜。”《陳書·孔奂傳》稱:孔奂“好學,善屬文,經史百家莫不通涉。沛國劉顯時稱學府,每共奂討論深相歎服,乃執奂手曰:‘昔伯喈墳素悉與仲宣,吾當希彼蔡君,足下無愧王氏。’所保書籍,尋以相付”。

宋人贈書事例頗有,元陸友云:“宋宣獻公綬,楊徽之外甥。徽之無子,盡付以家所藏書。後與父皋同在館閣,每賜書,必得二本。子敏求、敏脩,並以文學見稱於世。其藏書之盛有以也。”(88)而晁公武本人的不少藏書也爲井孟憲所贈。其《郡齋讀書志序》云:

南陽公天資好書,自知興元府至領四川轉運使,常以俸之半傳録。時巴蜀獨不被兵,人間多有異本。聞之未嘗不力求,必得而後已。歷二十年,所有甚富。既罷,載以舟,即廬山之下居焉。宿與公武厚,一日貽書曰:“某老且死,有平生所藏書,甚秘惜之。顧子孫稚弱,不自樹立。若其心愛名,則爲貴者所奪;若其心好利,則爲富者所售,恐不能保也,今舉以付子。他日,其間有好學者,歸焉。不然,則子自取之。”公武惕然從其命。書凡五十篋,合吾家舊藏,除其複重,得二萬四千五百卷有奇。(89)

明胡應麟曾采用互换的方式來豐富自己的藏書品種,嘗云:“龍丘童子鳴家藏書二萬五千卷,余嘗得其目,頗多秘帙。余筐筴所藏往往與互易。”(90)

明末清初的錢謙益既接受過他人贈書,也曾贈書給他人。如其於崇禎辛未(一六三一)七月跋《左傳》云:“宋建安余仁仲校刊《左傳》,故少保嚴文靖公所藏,其少子中翰道普見贈者……此書藏文靖家可六十年,其歸於我亦二十年矣。”(91)再如祁彪佳崇禎十二年(一六三九)三月十八日日記云:“先是錢牧齋向予借書,予以先人之命不令借出,但可録以相贈,因托德公兄(祁鳳佳)簡出諸書。”同年五月初九日日記復云:“作書致錢牧齋,以鈔書十種應其所索。”(92)而錢謙益爲了幫助朱長孺箋注唐詩,曾以書相贈,嘗云:“吴江朱長孺苦學强記,冥搜有年,請爲余摭遺决滯,補其未逮,余忻然舉元本畀之。”(93)復稱:“往吾友石林源師,好義山詩,窮老盡氣,注釋不少休。乙酉歲(一六四五),朱子長孺訂補於杜詩箋。輟簡,將有事於義山,余取源師遺本,以畀長孺。”(94)

隨着時代的進步,人們的觀念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中國近代許多藏書家都將豐富的藏書捐贈給圖書館,以期長期保存,並讓更多的人充分地利用它們,梁啟超便是一個突出例子。民國十八年(一九二九)七月至八月《國立北平圖書館館務報告》云:

去年春,前館長梁任公先生去世未久,其遺族仲策、思成、思永、思忠諸先生,曾有將梁先生全部藏書,寄存於本館之建議。本年二月,經天津黄宗法律師,代表梁氏親族會,具函證明,正式移交。兹將其經過録左:

逕啟者,關於梁任公先生口頭遺囑,願將生平所藏書籍借與貴圖書館一事,前荷惠寄善本閲覽室規則、普通閲覽室規則、借書規則,暨收受寄存圖書簡章各一份。比即鈔送任公先生之繼承人。兹承該繼承人之委託,正式函達貴圖書館,對於前述章程表示同意。並按貴館收受寄存圖書簡章第十條,内開各項,聲明如下:

一 藏書人之姓氏爲梁啟超,廣東新會人。其代表人爲該氏之連續繼承人所組織之梁氏親族會。

二 關於寄存圖書之卷數,擬俟點交接受時,確定之。

三 永遠寄存,以供衆覽。

四 關於公開閲覽,及出貸之辦法,悉願遵照前述各項章則辦理。但上述之梁氏親族會,對於寄存書籍,願保留自行借用之優先權利,並願遵守一切有關係之規則。

五 關於庋藏之條件:(一)所有寄存書籍,擬請圖書館代爲保險。各項保險費,亦請圖書館代爲擔任。(二)除去前項所開之請求,五十年内,梁氏親族會,不另請求其他任何條件。五十年以後,遇有必要時,梁氏親族會,得向圖書館提相當條件。

以上所開各節,即請查照見覆。如荷贊許,並希尅日派員來津點收,至紉公誼。此致國立北平圖書館,律師黄宗法敬啟,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館當即派定館員四人,赴津點收,運送來平。除飲冰室全部藏書,共二千八百三十一種,四萬一千四百七十四册,新書一百零九種,一百四十五册外,尚有墨蹟未刊稿本,及私人信札,均爲重要史料,至可寶貴。本館以事關學術,曾由委員會議决,在新建築中,另闢一室,以其書藏置於其中,藉誌永遠紀念。梁氏之建議,在國中實爲創舉,非特學術界之盛事,亦可供國人之模範者也。(95)

在梁氏捐書活動的影響下,瞿氏(宣穎)補書堂、朱氏(啓鈐)存素堂、王氏(孝箴)洗心精舍等,也都將豐富的藏書捐給了當時的北平圖書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許多收藏家自願向政府捐獻自己的珍藏,以圖書而論,如鐵琴銅劍樓瞿氏、常熟翁氏、江安傅氏、建德周氏、寶禮堂潘氏等著名的藏書家,通過文物局向北京圖書館捐贈了不少名貴的孤本秘笈”。(96)

三 出版與銷售

清張海鵬嘗云:“藏書不如讀書,讀書不如刻書。讀書祗以爲己,刻書可以澤人。上以壽作者之精神,下以惠後學之沾溉,其道不更廣耶?”(97)不少藏書單位與藏書家都非常重視采用出版與銷售的方式來傳播藏書,我們在《版本編》與本編的第一、二、三章的有關部分已經論及,現僅從圖書流通的角度作些補充説明。

公私刻書的目的都是爲了流通,我們在《版本編》中已經詳細介紹了五代與北宋國子監的出版成就,南宋國家藏書機構也十分重視圖書的編輯出版工作,如陳騤云:

紹興二十七年(一一五七)八月十五日,昭慶軍承宣使致仕王繼先上《校定大觀證類本草》。有旨令秘書省官修潤訖,付國子監刊行。至十一月進呈。一至三卷(秘書郎王佐);四至六卷(著作佐郎楊幫弼);七至九卷(著作佐郎陳俊卿);十至十二卷(校書郎季南壽);十三至十五卷(校書郎陳祖言);十六至十九卷(校書郎胡沂);二十至二十二卷(校書郎葉謙亨);二十三至二十五卷(校書郎張孝祥);二十六至二十九卷(正字汪澈);三十至三十二卷並釋音(正字林之奇)。(98)

宋代國子監所出版銷售的圖書,不僅校勘認真,而且充分地考慮到讀者的購買能力,盡量降低成本,賣得相當便宜,如哲宗元祐初年,陳師道《論國子賣書狀》云:

伏見國子監所賣書,向用越紙而價小,今用襄紙而價高。紙既不迨,而價增於舊,甚非聖朝章明古訓以教後學之意。臣愚欲乞計工紙之費以爲之價,務廣其傳,不以求利,亦聖教之一助。……諸州學所買監書係用官錢買充官物。價之高下,何所損益。而外學常苦無錢,而書價貴,以是在所不能有國子之書,而學者聞見亦寡,今乞止計工紙,别爲之價,所冀學者益廣見聞,以稱朝廷教養之意。(99)

明萬曆己亥(一五九九)趙開美翻宋本《仲景全書四種》,卷首附元祐三年(一〇八八)國子監牒文云:

中書省勘會:下項醫書册數重大,紙墨價高,民間難以買置。八月一日奉聖旨:令國子監别作小字雕印,内有浙路小字本者,令所屬官司校對,别無差錯,即摹印雕版,並候了日,廣行印造,只收官紙工墨本價,許民間請買。奉敕如右,牒到奉行。(100)

也有郡學刻書宣傳傳統文化制度的,如葉夢得《紬書閣記》:“建康承平時,號文物都會。紹興初,余爲守,當大兵之後,屯戍連營,城郭鬱爲榛莽,無復儒衣冠。蓋嘗求《周易》,無所得。于是凛然懼俎豆之將墜,勉營理學校,延集諸生,得軍賦餘六百萬,以授學官,使刊六經。”(101)各地官府爲了流傳善本,也刻了不少書。淳熙十三年(一一八六),秘書郎莫叔光上言:“今承平滋久,四方之人益以典籍爲重,凡縉紳家世所藏善本,外之監司郡守搜訪得之,往往鋟板,以爲官書,所在各自板行。”(102)

明代統治者也十分重視利用出版工作來傳布藏書。如洪武十五年(一三八二),太祖命禮部官修治國子監舊藏書版,並且説:

古先聖賢立言以教後世,所存者書而已。朕每觀書,自覺有益,嘗以諭徐達。達亦好學,親儒生,囊書自隨。蓋讀書窮理於日用事物之間,自然見得道理分明,所以不至差謬。書之所以有益於人也如此。今國子監所藏書板多殘缺,其令諸儒考補,命工部督修治之,庶有資於學者。(103)永樂二年(一四〇四),成祖“命工部修補國子監經籍版”。宣德六年(一四三一),宣宗“命南京工部修補國子監書籍闕板”。(104)嘉靖七年(一五二八),世宗“命南京禮、工二部將南京國子監所存舊板用心翻閲修補,以便傳布”。(105)

清代統治者爲了流通那些有利於鞏固封建統治的圖書,也十分重視出版工作。如乾隆三十八年(一七七三)三月二十八日,高宗指示:“以翰林院舊藏《永樂大典》詳加别擇校勘其世不經見之書,多至三四百種。將擇其醇備者付梓流傳,餘亦録存彙輯,與各省所採及武英殿所有官刻諸書,統按經史子集編定目録,命爲《四庫全書》。”(106)並“特詔詞臣詳爲勘覈,釐其應刊應抄應存者,繫以提要,輯成總目。”(107)除《四庫全書》鈔成七份外,還要求“擇其應行刊刻,皆令鐫版通行。”(108)後來金簡奉旨用木活字排印了《武英殿聚珍版叢書》一百三十四種。與《四庫全書》並行於世,這是清代最著名的例子。清政府印書甚多,其餘就不再列舉了。

私家刻書,明清爲盛。明末清初的毛晉,是借出版來傳播藏書的代表人物。據毛晉自編的《汲古閣校刻書目》統計,他校刻《十三經注疏》《十七史》等書的書版達十餘萬片,此外據榮陽悔道人輯、顧湘校《汲古閣校刻書目補遺》尚有六十一種。近人王文進《明毛氏寫本書目》還著録了毛晉、毛扆父子兩代鈔書二百四十二種。毛晉出版圖書的目的主要是傳布秘册善本。錢謙益稱其“於經史全書,勘讎流布,務使學者窮其源流,審其津涉。其他訪佚異,搜秘文,皆用以裨輔其正學”。(109)

毛晉的藏書、刻書、鈔書事業産生了深遠的影響,也獲得了崇高的評價。潘承弼、顧廷龍纂《明代版本圖録初編》卷七專有毛刻一類,其評價已見本編第二章《典藏單位》第二節《私家藏書》九《清》所引。毛晉的鈔本,特别是他創造的影鈔本,也産生了巨大影響,我們在本書《版本編》第六章《非雕印本的區分與鑒定》第二節《鈔本》中已作了介紹,可參看。

清代乾嘉時期的黄丕烈也刻過不少書,嘗云:“余喜藏書而兼喜刻書,欲舉所藏而次第刻之,力有所不能也。”(110)結果他刻了一套《士禮居黄氏叢書》,共計三十種。此外,據《蕘圃刻書題識》記載,他還幫助朋友刻過《郡齋讀書志》《墨表》《梅花喜神譜》《寒石上人倚杖吟》《普濟本事方釋義》等書。黄氏自己刻書並幫助他人刻書的主要目的在於流傳舊本、傳播知識。如孫慶增的《藏書記要》是總結我國古代藏書經驗的重要著作,最初就是由黄丕烈刊印的。黄氏跋云:“余因是書所記藏書之要,皆先我而言之者,遂付梓以行……其所藏書,鈐尾一印曰:‘得者寶之’,殆守人亡人得之訓者邪。秘本不敢自私,當公諸同好,吾刻此書,亦猶斯意云爾。”(111)黄丕烈的刻書事業當然也受到了讀者的稱贊,王欣夫云:“他自己和代友人所刻的書籍,一向被學者們認爲最標準、最正確的善本,稱爲‘清朝宋版’而不止一次的翻刻,至今還是盛行着。凡是經過他收藏或校勘的書籍,又一致認爲比較可靠而多據來付印出版。這都説明對科學研究具有重大的價值。”(112)

清末黎庶昌將出使日本期間所獲古籍善本二十六種刻成《古逸叢書》傳世,其中二十四種是國内久已亡佚而見存於日本的。其出版工作始於光緒八年(一八八二),成於光緒十年,此後,商務印書館影印了《續古逸叢書》,從一九一九年至一九四九年共印出四十六種。八十年代初,國務院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計劃出版《古逸叢書二編》,選目有五十餘種,現已由中華書局陸續影印出版。《古逸叢書》及續編、三編,使珍藏於國内外的稀見善本古籍得到了流通與利用。

近代圖書館對采取出版的方式流通古籍善本,也采取了積極支持的態度。如一九一九年,《京師圖書館教育部謹擬與商務印書館訂立印書免費契約文》所附《印書免費契約》云:

第一條 京師圖書館爲亟欲流布藏書,以期提倡學術,促進國家文化起見,故特許商務印書館免納藏書流布暫行規則第三條之費額,得隨時請求印行所藏之書籍卷軸。

第二條 商務印書館爲酬答京師圖書館優免納費之特惠,亦願將所發行之中外圖書雜志小説,無論鉅帙小册、新書舊籍、高價廉值,凡屬有版權者,均贈送一部於京師圖書館。但發行在訂約以前者,選擇贈送,其久經斷版者,得於選擇時聲明。(113)

《浙江公立圖書館年報》第十五期《浙江公立圖書館章程》所附《辦事細則》第八章《印行》云:

第四十三條 本館附屬印行所,除印售前浙江官書局及本館已刻各書外,凡海内孤本,或有關學術之私家著述,經著述人允許刊印者,得呈准主管長官,酌量木刻或鉛印。

第四十四條 凡有關學術之私家版片,得呈主管長官購置印行,或代爲寄存印售。

第四十五條 印售書籍價目,由館長酌定揭示,不得折扣。但本省教育機關,經備具正式公文請購者,得照成本計算。各省圖書館得以相當圖書交换,坊間或私人購買,價在十元以上者,得照原價减十分之一。

這些條規對於珍稀古書的傳播用意極好,改革開放以來,各大圖書館都印行了大量的古籍善本,爲讀者閲讀利用提供了方便。

第三節 流通的規章制度

流通是發揮藏書作用的主要途徑,也是藏書散佚的重要原因,爲了更好地利用藏書、防止散佚,古代藏書單位通常製訂一些規章制度,以便遵照執行。

早期的規章制度往往通過用限制流通的辦法來達到妥爲保管藏書的目的。據陳騤記載:

紹興元年(一一三一)四月十四日詔:“秘閣書除供禁中外,並不許本省官及諸處關借,雖奉特旨,亦不許關借。”……二十七年(一一五七)十一月二十九日詔:“秘書省書籍,除本省官關請就省校勘外,依舊制並不許諸處借出,長、貳常切覺察。”(114)

再如紹定元年(一二二八)三月,宋理宗詔秘書省:“書籍非係省官毋得借書。許從監少置簿,有欲關文籍爲檢閲、校正等用,即先批簿,以憑請取,俟還本庫,隨與點收,或借出已久,亦須檢舉,以察隱遺。”(115)

王士點、商企翁云:“至元十六年(一二七九)三月二十四日,奉監官圓議得:本監見收書畫,非奉聖旨及上位不得出監。”(116)則元代秘書監書不得外借,但國子監崇文閣藏書却有明文規定可以出借,如葉德輝云:

《天禄琳琅後編》二:宋版《大易粹言》册末,紙背印記云:“國子監崇文閣官書,借讀者必須愛護,損壞闕污,典掌者不許收受。”《天禄琳琅後編》三:宋版陸德明《經典釋文》三十卷云:“每册有蒙古篆官印及紙背國子監崇文閣印記,與《大易粹言》同。”考皇慶二年(一三一三)六月建崇文閣於國子監,見《元史·仁宗本紀》,此蓋當時舊藏,亦即《天禄琳琅後編》所著録之物也。(所載印文,“官書”誤作“書籍”)張《志》宋刻《經典釋文》殘本,黄《賦注》淳熙臺州公使庫本《顔氏家訓》,錢《記》宋版《黄氏補千家注紀年杜工部詩史》,均有此印記,但以“闕污”爲“闕失”。此因印文篆字不明晰之故,然《顔氏家訓》今見繆《續記》,正作“闕失”,則《天禄琳琅》誤矣。(117)

藏書家也訂有嚴格的規章制度,我們在本編第五章《圖書保管》第二節《保管》一《防散佚》中,引用過范氏天一閣禁例與祁氏《澹生堂藏書約》,可參看。此外如湯文正要求子孫云:“家中書籍用心收著,一本不可遺失。有人借,當定限取來。近來積書家,如浙之天一閣、崑山徐氏斷不肯借與人書。欲觀者,至其家觀之。欲鈔者,至其家鈔之。”(118)

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我國古代公私藏書單位有關圖書流通的規章制度,多采用聖旨與家訓的方式發布,因而是零星的不規範的,其内容偏重保管而輕視流通。

清末書院藏書機構已具有近代圖書館的性質,多訂有相應的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的宗旨在於做好圖書流通工作,對於如何借書與還書,一般都作了具體規定,並且公之於衆,因此顯得系統而規範,頗便執行。

如廣雅書院山長梁鼎芬訂《豐湖書藏四約》,其《借書約》云:

有書而不借,謂之鄙吝;借書而不還,謂之無恥。今之書藏,乃一府之公物,非一人之私有。(與藏書家不同)不借不如不藏,不讀不如不借。務使人人發憤,歷時既久,沾溉斯多,若許慈、胡潛莫相通借,是何人與?作借書約。借書之期:以每月以初二日、十二日、二十二日,三日爲限。借書者是日清晨,親到書藏攜取,用潔净布巾包好,徒手者不借。繳時放回原處,勿凌亂、勿皺摺。借書之期,限以十日。如過期不繳,記其姓名,後不復借。借書不得全帙攜取,五本爲一部者,許借一本,第一本讀畢,再借第二本。若一本爲一部者,許在書藏桌中翻閲,不得借出。凡書五本以上者,以四本爲限,不得多借。凡借書不得過三種,污損卷面,罰令重訂。破爛遺失,罰令賠償,後不復借。院長借書繳書,均以期限;地方官長,不得借書。公門轉折,事繁弊雜,防不勝防。各衙署幕友官親,不得借書;各學校教授等官,不得借書;監院不得借書;管理書藏之紳士及董事許其借書,此外不借。如有好學紳士,未經管理書藏者,欲借某種,可由見年董事轉借。有遺失等弊,惟董事是問。(119)

再如大梁書院《藏書閲書規則》云:

各項書籍,均存院長院内西偏精舍。用司書吏一人經管用,司閽役一名典守鎖鑰。

書院置一閲書簿,交司書吏收執。凡肄業生欲閲書者,必邀同齋長一人告司書吏檢取,於簿内記明某月某日取某書幾卷幾本,某生閲,齋長某人,各於名下書押。

每次取書,每人只許一種,不得過五卷。至遲十日交還,不得逾期。交還後再取。

肄業生欲閲書,如不邀同齋長於簿内分書名押,司書吏勿擅給。

取出各書交還後,司書吏即於閲書簿内注明某日交還。並查明原書有無損壞,無則歸架,有則詢明呈監院官核辦。

每月給司書吏銀三兩,司閽役銀一兩,俾資照管,如書籍損失,必分别責賠。

肄業生取閲各書,均當加意護惜,如有損失,勢須購補,否則累及齋長。

每届一季,司書吏將閲書簿呈監院官閲,年終送院長閲。

所存各書,每至伏日,酌量抖晾一次。由司書吏呈明監院官遴派數人,細心經理,勿使凌亂。

書籍年久函綫損敝,司書吏呈明監院官,酌易重裝。

每届一年,監院官將所存各書抽查一次,損失則着賠。

以上所訂規則,如有未周及日久應變通處,盡可增損更訂,惟以行之久遠,絶去弊端爲斷。(120)

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晚清書院藏書重在流通,但是借閲手續比較繁難,而近代之公共圖書館、學校圖書館所製訂的規章制度則簡明扼要,便於操作。前者如一九一七年《浙江公立圖書館章程》,後者如一九一九年清華學校之《圖書館借書規則》。今録後者爲例:

第一條 借書時間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

第二條 職教員及學生向本館借書一次以二册爲限。在未經繳還以前,不得再借。惟教員爲教授上課取用參考書籍,不在此例。

第三條 借書須填寫借書卷,寫明書名、册數、閲者姓名,俟本館職員注明後,方可取去。

第四條 借書期限兩星期繳還,如逾期不繳,則每册每日罰大洋一分。

第五條 借出之書,如值校中需用時,由本館知會,應即繳還。

第六條 借出之書,如有損壞等情事,酌量輕重,須議罰或議賠。如有遺失,應按原價賠償。

第七條 最近雜誌、各種課本、百科全書、參考書、各種報告及裝訂成册之雜誌、教員指定備考之圖書,僅能在閲覽室内看。檢閲畢,須仍置原處,概不出借。

第八條 凡教員指定備考之圖書,如得本館主任之特别允許,可於晚間閉室後借出,但須於次晨九時前歸還,如此項圖書不克及時歸還,每小時應罰大洋一分。如違章至三次者,得於本學期内停止其借閲備考圖書之權利。

第九條 關於借書事項,如本章程未詳者,應向本館主任核商。(121)

圖書流通的規章制度也是隨着整個圖書典藏事業的發展而日益合理,便於保存和閲讀。前人在這方面所作的探索,雖或存慮未周,但篳路藍縷之功是不可没的。典藏的目的在於流通和利用,隨着信息傳播技術的不斷發展,信息資源共享的理想一定會實現。

* * *

(1) 潛,指胡潛。

(2) 《清波雜志》卷四。

(3) 《藏書紀事詩》卷二《施大經天卿》。

(4) 《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録》卷末。

(5) 《十駕齋養新録》卷一九。

(6) 《蕘圃藏書題識》卷十《辛稼軒長短句十二卷》。

(7) 《藏書紀事詩》卷三《姚士粦叔祥》引。

(8) 《聊城楊氏海源閣藏書之過去現在》七《海源閣藏書之損失及其現狀》,《山東省立圖書館叢刊》第一種本,又載曹景英、馬明琴主編《海源閣研究資料》。

(9) 《藏書紀事詩(附補正)》卷六《陳揆子準》引《稽瑞》跋。

(10) 《藕香零拾》本《流通古書約》卷末跋。

(11) 《頤綵堂文集》卷三。

(12) 《天一閣碑目記》,載薛福成《天一閣見存書目》卷首。

(13) 參見蔡佩玲《范氏天一閣研究》第五章《天一閣的建築與管理》第四節《天一閣之管理制度》。

(14) 《東坡全集》卷三六。

(15) 《澠水燕談録》卷十。

(16) 韓元吉《南澗甲乙稿》卷一五《潘叔度可庵記》。

(17) 《清波雜志》卷四。

(18) 《金文最》卷二八《藏書記》。

(19) 見《拜經樓藏書題跋記》卷三《菉竹堂書目》。

(20) 《懷舊集》卷上《何大成》。

(21) 《藏書紀事詩》卷三《姚士粦叔祥》引。

(22) 《藏書紀事詩》卷三《潘曾紘昭度》引。

(23) 載《抱經樓藏書志》卷二二《草莽私乘》。

(24) 《蕘圃藏書題識》卷二。

(25) 《蕘圃藏書題識》卷十。

(26) 《蕘圃藏書題識》卷七。

(27) 《武林藏書録》卷下。

(28) 繆荃孫《藝風藏書續記》卷一《説文解字補義》。

(29) 《藝風堂文漫存》辛壬稿卷二。

(30) 《説郛續》卷三二《讀書十六觀》。

(31) 《晚學集》卷七《周先生傳》。

(32) 《松鄰叢書》甲編《儒藏説》

(33) 《松鄰叢書》甲編《儒藏條約三則》。

(34) 《遜學齋文續鈔》卷三。

(35) 《共讀樓書目》卷首。

(36) 《古越藏書樓書目》卷首。

(37) 《十萬卷樓叢書》本《麟臺故事》卷二《書籍》。

(38) 《十萬卷樓叢書》本《麟臺故事》卷二《書籍》。

(39) 《至正直記》卷四《四明厚齋》。

(40) 《山東藏書家史略》附《李開先有關藏書詩》。

(41)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四一頁。

(42)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九七頁。

(43)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下册二八頁。

(44) 《樹經堂文集》卷四。

(45) 《盛世危言增訂新編》卷四《藏書》。

(46) 《變法自强奏議彙編》卷三《請推廣學校摺》。

(47) 載光緒二十四年(一八九八)五月二十三日《國聞報》第二百九十一號。

(48) 《曲洧舊聞》卷四。

(49) 《至正集》卷三八《馮氏書堂記》。

(50) 《懷舊集》卷上《何大成》。

(51) 《藏書紀事詩(附補正)》卷四《顧階升步巖、子應昌桐井》引《思無邪室遺集》。

(52) 此書有《藕香零拾》本。

(53) 《第六絃溪文鈔》卷二《愛日精廬藏書志序》。

(54) 《揮麈後録》卷七。

(55) 《齊東野語》卷一二《書籍之厄》。鄭氏名樵、方氏名審權、林氏名隱、吴氏名權。

(56) 《絳雲樓書目》卷末。

(57) 《楹書隅録續編》卷四《元音遺響三卷》。

(58) 《思適齋集》卷一二《雲間志跋》。

(59) 《讀書敏求記》卷二《夢粱録二十卷》。

(60) 《知不足齋叢書》第一集卷首《知不足齋叢書序》。

(61) 《澹生堂集》卷一八《與徐季鷹》。

(62) 《知不足齋叢書》本《澹生堂藏書約》附刻。

(63) 《絳雲樓書目》卷首。徐氏指徐乾學,范氏指范欽,黄氏指黄虞稷

(64) 《嘉定錢大昕全集》册四《范氏天一閣碑目序》。

(65) 《讀書敏求記》卷一《陸德明經典釋文三十卷》。

(66) 《第六絃溪文鈔》卷二。

(67) 《知不足齋叢書》第一集卷首《知不足齋叢書序》。

(68) 《清代詩文集彙編》本《小通津山房文稿》卷末。

(69) 見《經籍跋文·宋本周易集解》。

(70) 《錢牧齋先生尺牘》卷三。

(71) 鉏菜翁爲曹溶號。

(72) 《有學集》卷二六《千頃齋藏書記》。

(73) 《述也是園舊藏古今雜劇》上篇《錢謙益》。

(74) 《吴興藏書録序》。

(75) 《方志考序》。

(76) 《太平御覽》卷六一九引。

(77) 《太平御覽》卷六一九引。

(78) 《舊唐書》卷一九九《東夷列傳》。

(79) 《舊唐書》卷一九六《吐蕃列傳》。

(80) 《容齋隨筆》卷一三。

(81) 《張小山小令》卷末李開先《張小山小令後序》。

(82) 《明會要》卷二六。

(83) 《列朝詩集小傳》乾集下。

(84) 《世宗實録》卷七七。

(85)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二六頁。

(86) 《藏書紀事詩》卷五引。

(87) 《後漢書》卷八四《董祀妻》。

(88) 《研北雜志》卷下。

(89) 衢本《郡齋讀書志序》。南陽公謂井孟憲。

(90) 《少室山房筆叢》卷四《經籍會通四》

(91) 《初學集》卷八五。

(92) 《祁忠敏公日記》。

(93) 《有學集》卷一五《草堂詩箋元本序》。

(94) 《有學集》卷一五《朱長孺箋注李義山詩序》。

(95) 亦見陳登原《古今典籍聚散考》卷末《芻言》。

(96) 冀淑英《憶念趙萬里先生》,載《文獻》第十二輯。李致忠《略談建國以來北京圖書館入藏的善本書》亦稱:“傅氏捐書倡議於前,鐵琴銅劍樓瞿濟伯仲、周叔弢、翁之熹、劉少山、刑之襄、趙世暹、趙遠方、高君箴、許廣平、郭沫若吴梅、張芝聯、齊如山、徐祖正、聞家駟諸先生暨潘氏寶禮堂等繼之於後,紛紛以深切的愛國熱忱,慨然捐贈珍本善本圖書、手稿及藏書。……使北京圖書館的善本書不但在數量上大大增加,在質量上也大大提高。”載《文獻》第二十一輯。

(97) 《第六絃溪文鈔》卷四《朝議大夫張君行狀》。

(98) 《中興館閣録》卷五《撰述》。

(99) 《後山居士文集》卷一一。案:這和今天教材定價特低用意相似。

(100) 《藏園群書經眼録》卷七。

(101) 《建康集》卷四。

(102) 《南雍志》卷一《世紀》。

(103) 《南雍志》卷二《世紀》。

(104) 《宣宗實録》卷八三。

(105) 《續南雍志》卷二《世紀》。

(106)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一二頁。

(107)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一五頁。

(108) 《辦理四庫全書檔案》上册二一頁。

(109) 《牧齋有學集》卷三一《隱湖毛君墓志銘》。

(110) 《蕘圃刻書題識·重雕曝書亭藏宋刻初本輿地廣記緣起》。

(111) 《士禮居黄氏叢書》本《藏書記要》卷末。

(112) 《大藏書家黄蕘圃》,載《復旦大學學報》一九六二年第一期。

(113) 《中國古代藏書與近代圖書館史料》録自《教育公報》第六年第三期。

(114) 《中興館閣録》卷三《儲藏》。

(115) 《中興館閣續録》卷三《儲藏》。

(116) 《秘書監志》卷六《秘書庫》。

(117) 《書林清話》卷八《宋元明官書許士子借讀》。張《志》指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志》;黄《賦注》指黄丕烈《百宋一廛賦注》,錢《記》指錢曾《讀書敏求記》。

(118) 《曝書雜記》卷中《子弟保守先世藏書》。湯文正,即湯斌。

(119) 《豐湖書藏四約·借書約》。

(120) 《大梁書院藏書目》附二。

(121) 《中國古代藏書與近代圖書館史料》録自《清華學校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