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校勘與校勘學的發展

校的本義是犯人帶的木枷。許慎云:“校,木囚也。”(1)一副木枷由兩片組成,而兩片大小必須大體一致,才便於上鎖,因此事先要將它們放在一起加以比較。這樣,校字用作動詞時便有比勘核對的意思。後來人們又引申其義指校正書面材料的文字異同。《國語·魯語下》云:“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以《那》爲首。”鄭玄《詩譜》也引用了這段話,孔穎達《商頌譜》疏加以解釋説:“韋昭云:‘名頌,頌之美者。’然則言‘校’者,宋之禮樂雖則亡散,猶有此詩之本。考父恐其舛謬,故就太師校之也。”(2)這裏的校字顯然是指校正文字錯誤。

又徐鉉《説文》新附云:“勘,校也。”(3)勘亦作刊。清鈕樹玉考證道:“古書用竹簡,故校勘字作刊。《廣雅》刊訓定。《玉篇》:‘刊,削也,定也,除也。’義並與勘合。”(4)勘或刊有削除覆定的含義,與中國早期圖書利用竹木作載體有關。漢應劭云:“劉向爲孝成皇帝典校書籍二十餘年,皆先書竹,爲易刊定。可繕寫者,以上素也。”(5)可見古人整理圖書是先寫在竹簡上的。這便於發現錯誤時削除改正。待校訂無誤後,再寫在帛上。唐韓愈《秋懷》詩中“不如覷文字,丹鉛事點勘”(6)的勘字,也指校正文字錯誤。

校勘一詞可能出現於南北朝時期,梁沈約《上言宜校勘譜籍》云:“宜選史傳學士諳究流品者爲左民郎、左民尚書,專供校勘。”(7)又《北史·崔光傳》云:“光乃令國子博士李郁與助教韓神固、劉爕等勘校石經。”這一術語歷唐宋而更流行。如唐元和年間,詩人王初即有《送陳校勘入宿》詩(8)。校勘當即校書郎。唐制,弘文館設校書郎二人,“掌校理典籍,刊正錯謬”(9)。宋代,校勘一詞的使用尤爲普遍。歐陽修《書春秋繁露後》云:“董生之書流散而不全,方俟校勘。”(10)李清照《金石録後序》亦云:“每獲一書,即同共校勘,整集籤題。”(11)皆其例證。

簡而言之,所謂校勘就是改正書面材料上由於種種原因而形成的字句篇章上的錯誤,使之恢復或接近本來面目。唐顔師古《漢書注》首有叙例一篇,其中談及了他的校勘工作,似爲將校勘工作條理化的較早文獻,今録兩例,以見一般:

《漢書》舊文,多有古字,解説之後,屢經遷易。後人習讀,以意刊改,傳寫既多,彌更淺俗。今則曲覈古本,歸其真正,一往難識者,皆從而釋之。

古今異言,方俗殊語,末學膚受,或未能通,意有所疑,輒就增損,流遯忘返,穢濫實多。今皆删削,克復其舊。(12)

可見顔師古在注解《漢書》時,也作了必要的校勘,其要旨就是“克復其舊”、“歸其真正”。清段玉裁在《與諸同志論校書之難》中也説:“校經之法,必以賈還賈,以孔還孔,以陸還陸,以杜還杜,以鄭還鄭。”(13)也就是説研注群經,必須恢復賈公彦、孔穎達、陸德明、杜預、鄭玄等先儒注釋它們時所依據的底本的本來面目。

校勘亦稱校讎。此詞最早見於劉向《孫卿新書書録》。唐卷子本《玉篇》言部引《别録》,也有“讎校中經”之文。應劭《風俗通義》解釋道:“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繆誤,爲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故曰讎也。”(14)可見校讎的原始意義就是校勘。但校讎事業並不限於校正文字,它逐步發展成爲一種系統全面的治書之學,即校讎學。因此校讎自來就有廣狹兩個界義。狹義的僅指改正書面材料上的文字錯誤,廣義的則兼指研究書籍的版本、校勘、目録、典藏等方面的問題。如宋鄭樵的《校讎略》、清章學誠的《校讎通義》所討論的範圍,都涉及廣義的校讎。爲了便於區分,後人往往將狹義的校讎稱爲校勘。本編討論的是狹義的校讎,故以校勘名編。

校勘的目的是改正書面材料上的錯誤,而校勘學則是研究和總結校勘規律的一門科學。我國的校勘事業起源很早,周、秦時代已有從事校勘的實例。如《吕氏春秋·慎行論·察傳》云:“子夏之晉,過衛,有讀史記者,曰:‘晉師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與三相近,豕與亥相似。’至於晉而問之,則曰:‘晉師己亥涉河也。’”己字的古文作,缺去兩“|”,便誤爲三。古文亥作,豕作,非常近似,《説文解字》指出:“古文亥爲豕,與豕同。”故子夏得據文義及字形加以校勘,從而糾正其錯誤。顯然,這則故事已顯示了校勘學的萌芽。

從劉向等進行大規模的校書活動以來,人們就對校勘規律進行了不斷的探索。學者們在這方面最具體的成就,就是總結出不少錯誤的形態和改正的方法。

就現存《别録》佚文來看,劉向等人在校勘實踐中已經認識到了書面材料發生錯誤的一些規律。如《尚書古文經》五十八篇書録云:“古文或誤以見爲典,以陶爲陰,如此類多。”所指當爲因形近而誤。《列子》八篇書録云:“或字誤以盡爲進,以賢爲形,如此者衆。”所指當爲因音近而誤。又《戰國策》三十三篇書録云:“本字多誤脱爲半字,以趙爲肖,以齊爲立,如此字者多。”(15)所指當爲因字形殘闕而誤。《漢書·藝文志》書類序也指出:“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脱簡一,《召誥》脱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16)則所指當爲由於綴繫時竹簡之脱落導致書寫時文字之脱落。

陸德明撰於陳朝的《經典釋文》,卷首《條例》對經和注出現文字錯誤的情況和原因作了比較系統的概括,今節引其語如次:

世變人移,音訛字替,如徐仙民反易爲神石,郭景純反餤爲羽鹽,劉昌宗用承音乘,許叔重讀皿爲猛。……鄭康成云:“其始書之也,倉卒無其字,或以音類比方,假借爲之,趣於近之而已。受之者非一邦之人,人用其鄉,同言異字,同字異言,於兹遂生矣。戰國交争,儒術用息;秦皇滅學,加以坑焚,先聖之風,埽地盡矣。漢興,改秦之弊,廣收篇籍,孝武之後,經術大隆。然承秦焚書,口相傳授,一經之學,數家競爽。章句既異,踳駁非一。……”班固云:“後世經傳既已乖離,傳學者又不思多聞闕疑之義,而務碎義逃難,便詞巧説,安其所習,毁所不見,終以自弊,此學者之大患也。……”《爾雅》本釋墳典,字讀須逐五經,而近代學徒,好生異見,改音易字,皆采雜書,唯止信其所聞,不復考其本末。

宋彭叔夏《文苑英華辨證》十卷,在前人的基礎上又朝前邁進了一步。他將自己和周必大、胡柯等人共同校勘《文苑英華》過程中有關校勘方面的成果歸納爲十類四十五子目:

用字一:凡字有本之前人,不可移易者。

用字二:凡字因疑承訛,當是正者。

用字三:凡字有兩存,於義亦通者。

用韻一:凡前人用韻,有兩音而不可輒改者。

用韻二:唐賦韻數,平側次序初無定格,今略舉一二。

事證:凡用事可以證他本之非者。

事誤一:事有訛誤當是正者。

事誤二:前人用事元自舛誤,而《文苑》有襲之者。

事疑:事有可疑或兩存者。

人名一:凡用事有人名與他本異,不可輕改者。

人名二:其有訛舛當是正者。

人名三:人名有與經傳集本異,不可輕改者。

人名四:其有訛舛,質於史傳,當是正者。

人名五:其有與史、集異同,當並存者。

官爵一:凡官職封爵有與史、集異,不可輕改者。

官爵二:其有訛舛當是正者。

官爵三:其或有疑當兩存者。

郡縣一(地名附):凡郡縣名及地名有不可以他本而輕改者。

郡縣二:其有訛舛當是正者。

郡縣三:其或有疑當兩存者。

年月一:凡年月與他本異,不可輕改者。

年月二:其或訛舛當是正者。

年月三:其有他本原誤,《文苑》因而襲之者。

年月四:其有與史全異所當考者。

名氏一:凡撰人名氏,或有以甲爲乙,當以《文苑》爲正者。

名氏二:其有舛誤當是正者。

名氏三:其有可疑及當兩存者。

題目一:凡題目有訛舛當是正者。

題目二:又有題目是而文則非者。

門類:凡門類混淆當是正者。

脱文一:凡有脱文見於他本者。

脱文二:又

脱文三:其有他本節略而《文苑》有全篇者。

脱文四:其有原本脱逸而《文苑》因而襲之者。

同異:凡詩文與他本有題同而詞異者。

離合:凡詩有一篇析而爲二,二篇合二爲一者。

避諱:凡避諱而易以他字者。

異域:異域國名有與史傳異者。

鳥獸:凡鳥獸名有訛舛及與他本異者。

草木:凡草木有訛舛及與他本異者。

雜録一至五(17)

由於其條理的精密與清晰度越前人,故爲學林所推重。如四庫館臣認爲:“叔夏此書,考核精密,大抵分承訛當改;别有依據,不可妄改;義可兩存,不必遽改三例。……其用意謹嚴,不輕點竄古書,亦於是可見矣。”(18)顧廣圻亦云:“此書乃校讎之模楷,豈獨讀《英華》者資其是正哉!”(19)

清代學者王念孫對誤例的總結達到了嶄新的水平,其《讀書雜志·淮南内篇》後序列舉各種誤例凡六十二事:

一 有因字不習見而誤者

二 有因假借之字而誤者

三 有因古字而誤者

四 有因隸書而誤者

五 有因草書而誤者

六 有因俗書而誤者

七 有兩字誤爲一字者

八 有誤字與本字並存者

九 有校書者旁記之字而闌入正文者

十 有衍至數字者

十一 有脱數字至十數字者

十二 有誤而兼脱者

十三 有正文誤入注者

十四 有注文誤入正文者

十五 有錯簡者

十六 有因誤而致誤者

十七 有不審文義而妄改者

十八 有因字不習見而妄改者

十九 有不識假借之字而妄改者

二十 有不審文義而妄加者

二十一 有不識假借之字而妄加者

二十二 有妄加字而失其句讀者

二十三 有妄加數字至二十餘字者

二十四 有不審文義而妄删者

二十五 有不識假借之字而妄删者

二十六 有不識假借之字而顛倒其文者

二十七 有失其句讀而妄移注文者

二十八 有既誤而又妄改者

二十九 有因誤字而誤改者

三十 有既誤而又妄加者

三十一 有既誤而又妄删者

三十二 有既脱而又妄加者

三十三 有既脱而又妄删者

三十四 有既衍而又妄加者

三十五 有既衍而又妄删者

三十六 有既誤而又改注文者

三十七 有既誤而又增注文者

三十八 有既誤而又移注文者

三十九 有既改而又改注文者

四十 有既改而復增注文者

四十一 有既改而復删注文者

四十二 有既脱且誤而又妄增者

四十三 有既誤且改而又改注文者

四十四 有既誤且衍而又妄加注釋者

四十五 有因字誤而失其韻者

四十六 有因字脱而失其韻者

四十七 有因字倒而失其韻者

四十八 有因句倒而失其韻者

四十九 有句倒而又移注文者

五十 有錯簡而失其韻者

五十一 有改字而失其韻者

五十二 有改字以合韻而實非韻者

五十三 有改字以合韻而反失其韻者

五十四 有改字而失其韻又改注文者

五十五 有改字而失其韻又删注文者

五十六 有加字而失其韻者

五十七 有句讀誤而又加字以失其韻者

五十八 有既誤且脱而失其韻者

五十九 有既誤且倒而失其韻者

六十 有既誤且改而失其韻者

六十一 有既誤而又加字以失其韻者

六十二 有既脱而又加字以失其韻者

彭叔夏《文苑英華辨證》的誤例主要是從書面材料的内容(如人名、地名、年月、官爵等)角度來分類總結的,而王念孫的誤例主要從書面材料發生誤、脱、衍、倒等錯誤類型的角度來分類總結的,因此具有更加普遍的意義,標誌着對校勘條例的概括進入了一個新階段。

俞樾《古書疑義舉例》卷五至卷七,又在王念孫的基礎上增加了不少誤例,汰除與王氏所舉誤例重複及與校勘無關者,尚有二十四例:

五十二 兩字義同而衍例

五十三 兩字形似而衍例

五十四 涉上下文而衍例

五十六 涉注文而誤例

五十七 以注説改正文例

六十 因誤衍而誤倒例

六十五 重文作二畫而致誤例

六十六 重文不省而致誤例

六十七 闕字作空圍而致誤例

六十八 本無闕文而誤加空圍例

六十九 上下兩句互誤例

七十 上下兩句易置例

七十一 字以兩句相連而誤疊例

七十二 字以兩句相連而誤脱例

七十三 字句錯亂例

七十九 文隨義變而加偏旁例

八十 字因上下相涉而加偏旁例

八十一 兩字平列而誤倒例

八十二 兩文疑複而誤删例

八十三 據他書而誤改例

八十五 分章錯誤例

八十六 分篇錯誤例

八十七 誤讀夫字例

八十八 誤增不字例

俞氏誤例晚出,作者博採群書,“剌取《九經》諸子”(20),繼王氏之後又發現不少新的誤例,並能舉出豐富的實證,因此産生了較大影響,有不少仿其體例的補充之作。如中華書局一九五六年出版的《古書疑義舉例五種》,即收有劉師培的《古書疑義舉例補》、楊樹達的《古書疑義舉例續補》、馬叙倫的《古書疑義舉例校録》、姚維鋭的《古書疑義舉例增補》等。這些著作雖涉及古書疑義的各個方面,但對校勘學都或多或少有所貢獻。

近人在總結誤例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是陳垣的《校勘學釋例》。其自序云:“余以元本及諸本校補沈刻《元典章》(21),凡得謬誤一萬三千餘條,其間無心之誤半,有心之誤亦半,既爲札記六卷,闕文三卷,表格一卷,刊行於世矣。乃復籀其十之一以爲之例,而疏釋之,將以通於元代諸書,及其他諸史,非僅爲糾彈沈刻而作也。”今録其目次如左:

卷一 行款誤例

第一 有目無書有書無目例

第二 條目訛爲子目例

第三 非目録誤爲目録例

第四 誤連上文例

第五 錯簡例

第六 闕文例

第七 字體殘闕逕行删去例

第八 空字誤連及不應空字例

第九 正文訛爲小注小注訛爲正文例

第十 擡頭遺迹改革未盡例

第十一 表格誤例

卷二 通常字句誤例

第十二 形近而誤例

第十三 聲近而誤例

第十四 因同字而脱字例

第十五 因重寫而衍字例

第十六 因誤字而衍字例

第十七 重文誤爲二字例

第十八 一字誤爲二字例

第十九 妄改三例

第二十 妄添三例

第二十一 妄删三例

第二十二 妄乙三例

卷三 元代用字誤例

第二十三 不諳元時簡筆字而誤例

第二十四 以爲簡筆回改而誤例

第二十五 不諳元時譯音用字而誤例

第二十六 用後起字易元代字例

第二十七 元代用字與今不同例

卷四 元代用語誤例

第二十八 不諳元時語法而誤例

第二十九 不諳元時用語而誤例

第三十 因元時用語而誤例

第三十一 因校者常語而誤例

第三十二 用後代語改元代語例

第三十三 元代用語與今倒置例

卷五 元代名物誤例

第三十四 不諳元時年代而誤例

第三十五 不諳元朝帝號廟號而誤例

第三十六 不諳元時部族而誤例

第三十七 不諳元代地名而誤例

第三十八 不諳元代人名而誤例

第三十九 不諳元代官名而誤例

第四十 不諳元代物名而誤例

第四十一 不諳元代專名而誤例

第四十二 不諳元時體制而誤例

卷六 校例

第四十三 校法四例

第四十四 元本誤字經沈刻改正者不校例

第四十五 元本借用字不校例

第四十六 元本通用字不校例

第四十七 通用字元本不用例

第四十八 從錯簡知沈刻所本不同例

第四十九 從年月日之增入疑沈刻别有所本例

第五十 一字之誤關係全書例

《校勘學釋例》的突出貢獻是通過對《元典章》一書的解剖,總結出“一代語言特例,並古籍竄亂通弊”。(22)陳垣在此書的《重印後記》中曾説明他所以要用《元典章》一書作校勘例子的理由:“要找一本好而又重要又錯誤多的書,莫如沈刻《元典章》。《元典章》係一部内容豐富而又極通俗的書,通俗的書難得板本好,寫刻精,沈刻《元典章》不然,寫刻極精,校對極差,錯漏極多,最合適爲校勘學的反面教材,一展卷而錯誤諸例悉備矣。同人以爲便於初學。”

其次,因爲《元典章》有特點,所以總結出來的誤例,如卷一《行款誤例》、卷三《元代用字誤例》、卷四《元代用語誤例》、卷五《元代名物誤例》等都可以彌補前人所舉他書誤例之不足,因而也具有普遍意義。例如卷五《元代名物誤例》第四十一《不諳元代專名而誤例》云:

一時代有一時代所用之專名,校書者對於本書時代所用之專名,必須有相當之認識,此《方言》《釋名》所由作也。

“腹裏”爲元代專名,謂中書省所統山東西河北之地也。沈刻既誤爲“腸裏”,又誤爲“服裏”:

吏六三 腸裏已有貢舉定例 元作“腹裏”。

刑七十六 服裏犯奸剌配 元作“腹裏”。

例子雖然是特殊的,而其提出的原則對校勘工作却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

此外,作者還注意舉例分析錯誤産生的原因,使讀者能一目瞭然。例如卷二《通常字句誤例》第十三《聲近而誤例》云:

聲近而誤,有由於方音相似者,有由於希圖省筆者。

何謂方音相似?如“吏”、“例”,“記”、“繼”,“程”、“陳”,“點”、“典”諸字,以廣州音讀之,不相混也,今沈刻《元典章》多混之,知必與鈔者之方音相似也。

何謂希圖省筆?廣州音“黄”“王”不分,今沈刻《元典章》多誤“黄”爲“王”,但不見誤“王”爲“黄”,則不過希圖省筆而已,蓋以爲更人姓名無關重輕也。

再如卷四《元代用語誤例》第二十九《不諳元時用語而誤例》云:

凡一代常用之語言,未必即爲異代所常用,故恒有當時極通用之語言,易代或不知爲何語,亦校者所當注意也。

最顯著者爲元代“他每”、“人每”之“每”字,其用與今之“們”字同,而沈刻《元典章》輒改爲“每每”,是不知“每”之用與“們”同也。

其次爲“您”字。“您”是元時第二人稱之多數,蒙古汗對大臣恒用之。《元祕史》單數稱“你”,多數稱“您”。今沈刻《元典章》輒改“您”爲“你”,非當時語意。

《校勘學釋例》卷六《校例》還對校勘的方法和原則進行了概括和總結,對校勘學理論與校勘實踐都産生了較大影響,我們將在下文論及。

除對書面材料發生錯誤的規律進行不斷的總結外,人們還對校勘的作用、方法、據以校勘的資料、校勘者應具備的條件、校勘成果的處理形式等,都進行過不斷的探索,從而在校勘實踐的基礎上逐步形成了校勘學。校勘之事雖然源遠流長,但校勘之學一般認爲確立於清代。梁啟超云:“清儒之有功於史學者,更一端焉,則校勘也。古書傳習愈希者,其傳鈔踵刻訛謬愈甚,馴致不可讀,而其書以廢。清儒則博徵善本以校勘之。校勘遂成一專門學。”(23)

清代文網密佈,學者們往往被迫遺棄世務,考究古籍,因而導致了考據之風的盛行。故柳詒徵云:“前代文人受禍之烈,殆未有若清代者,故雍、乾以來,志節之士,蕩然無存。有思想才力者,無所發洩,惟寄之於考古,庶不干當時之禁忌。”(24)在這種學風影響下,清代校勘古籍的工作遂蓬勃興起,出現了一大批著名的校勘學家。僅據張之洞《書目答問·國朝著述諸家姓名略》的不完全統計,以校勘名家者達三十一人之多。而爲張氏歸入他家者,也多精通校勘之學。

這門學術的出現和發達使得清代出現了大批古籍精校本,此外還産生了一些理論性著作。而且由於清人對文字、音韻、訓詁、版本、目録等相關學科的知識同樣有着深入的研究,故清代學者在校勘理論與實踐方面,都有許多新的建樹。

隨着校勘學的發展,清代也出現了校勘學這一專門術語。如謝章鋌云:“校勘之學,宋儒所不廢。”(25)朱一新云:“國朝人於校勘之學最精。”(26)清末葉德輝亦云:“近人言藏書者,分目録、板本爲兩種學派。大約官家之書,自《崇文總目》以下,至乾隆所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是爲目録之學。私家之藏,自宋尤袤遂初堂、明毛晉汲古閣,及康雍乾嘉以來各藏書家,齗齗於宋元舊鈔,是爲板本之學。然二者皆兼校讎,是又爲校勘之學。”(27)

人們從校勘的實踐中發現了它們的規律,而規律的發現又促進了校勘工作的發展。孫詒讓云:“詒讓學識疏譾,於乾嘉諸先生無能爲役,然深善王觀察《讀書雜志》及盧學士《群書拾補》,伏案研誦,恒用檢覈,間竊取其義法以治古書,亦略有所寤。”(28)孫詒讓明言自己在校勘方面的成就,是學習王念孫、盧文弨“義法”的結果。陳垣在《校勘學釋例》的序文中,談到他的這部書“以較彭叔夏之《文苑英華辨證》,尚欲更進一層”。不言而喻,他的校勘實踐與校勘學理論是借鑒了彭叔夏的《文苑英華辨證》的。正是在這種不斷的繼承、探求與進步中,系統嚴密的校勘學逐步建立起來。

第二節 校勘與校勘學的功用

胡適云:“校勘之學起於文件傳寫的不易避免錯誤。文件越古,傳寫的次數越多,錯誤的機會也越多。校勘學的任務是要改正這些傳寫的錯誤,恢復一個文件的本來面目,或使他和原本相差最微。”(29)因此,它最主要的作用便是爲人們讀書治學提供符合或接近原稿的書面材料。王叔岷對此曾加以發揮,他説:

校書雖爲愚事,而實治學之本也。何以明之?我國古籍,秦火以後,代有散亡,即或求而復出,得之先後不同,存者多寡亦異,雖經先儒整理,又難免改文從意,其間錯雜竄亂,曷可勝紀?即未經散亡之書,亦以鈔刊流傳,展轉致訛。如篆、隸、正、草、俗書之相亂,六朝、隋、唐寫本之不同,宋、元、明刻本之各殊。淄澠並泛,準的無依。鼠璞同呼,名實相悖。夫研讀古籍,必先復其本來面目。欲復其本來面目,必先從校讎入手。昔人有謂盧文弨者曰:他人讀書,受書之益;子讀書,則書受子之益。已失其本來面目之書,經校讎而復其舊觀,豈非使書受其益哉?書受其益,然後可以進而明至論之旨。治學當有本末,求之有漸。字句未正,是非未定,惡足以言至論之旨哉!(30)

幾乎所有的樸學家都在校勘上下過苦功,上面提到的清代著名校勘專家盧文弨即一例,其《群書拾補序》云:“文弨於世間技藝,一無所能。童時喜鈔書,少長漸喜校書。在中書之日,主北平黄崑圃先生家,退值之暇,兹事不廢也。其長君雲門,時爲御史,謂余曰:人之讀書,求己有益耳,若子所爲,書並受益矣。余灑然!知其非譽而實諷也。……然余手校之書,將來必有散於人間者,則雖無益於己,寧不少有益於人乎?”孫詒讓還談了自己從事校勘工作的具體感受:“每得一佳本,晨夕目誦。遇有鉤棘難通者,疑牾纍積,輒鬱轖不怡。或窮思博討,不見耑倪,偶涉它編,逎獲塙證,曠然昭寤,宿疑冰釋,則又欣然獨笑,若陟窮山,榛莽霾塞,忽覯微徑,竟達康莊。”(31)

我們再舉一些實例來説明校勘對讀書治學的作用。例如《漢書·藝文志》云:“《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宫,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於學官。”但《史記·孔子世家》的末尾説:“安國爲今皇帝博士,至臨淮太守,蚤卒。”這兩條記載顯然是矛盾的。既然司馬遷在寫《史記》時已稱孔安國早死,那麽他怎麽能在死後獻《古文尚書》並遭巫蠱事呢?對此清初閻若璩解釋説:

予嘗疑安國獻書,遭巫蠱之難,計其年必高,與馬遷所云蚤卒者不合。信《史記》早卒,則《漢書》之獻書,必非安國;信《漢書》獻書,則《史記》之安國,必非早卒。然馬遷,親從安國游者也,記其生卒必不誤也。竊意天漢後,安國死已久,或其家子孫獻之,非必其身,而苦無明證。越數載,讀荀悦《漢紀·成帝紀》云:“魯恭王壞孔子宅,得《古文尚書》多十六篇。武帝時,孔安國家獻之,會巫蠱事,未列於學官。”於安國下,增一“家”字,足補《漢書》之漏。(32)

朱彝尊也説:

《史記·孔子世家》稱:“安國爲今皇帝博士,至臨淮太守,早卒。”《自序》有云:“予述黄帝以來,至太初而迄。”又云:“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是安國之卒,本在太初以前。若巫蠱事發,乃征和二年,距安國之没,當已久矣。《漢紀》:孝成帝三年,劉向典校經傳,考集異同,於《古文尚書》云:“武帝時,孔安國家獻之。”則知安國已没,而其家獻之。《漢書》《文選》録本流傳,偶脱去“家”字耳。(33)

閻若璩、朱彝尊通過校勘,根據荀悦《漢紀》,補上《漢書》脱去的一個“家”字,從而使這個疑問涣然冰釋。

下面我們再舉一個文學方面的例子。敦煌卷子中有一首《菩薩蠻》詞:

枕前發盡千般願,要休且待青山爛。水面上秤槌(錘)浮,直待黄河徹底枯。白日參辰現,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見日頭。

潘重規校以倫敦不列顛圖書館所藏斯坦因敦煌第四三三二號寫本,指出:

這首詞,王重民《敦煌曲子詞集》、任二北《敦煌曲校録》都已收入。王重民曾見原卷,任二北看過照片,但“日頭”都誤作“月頭”。三更見日頭,乃不可能之事,與水面秤錘浮,青山爛,黄河枯,參辰日現,北斗南回等同類。通俗稱月,或云月亮、月兒、月子、月姐,似乎没有稱“月頭”的。可見“月頭”之“月”,必是錯字。我讀此詞時,注意到原卷確作“日頭”,“日”字寫得特别工整清楚,不知任、王何以致誤。如果作月字,那全篇的統一性,便遭到破壞。這首詞情意的真摯,想像的恢詭,設譬的精奇,屬辭的頓挫,可與漢樂府鐃歌《上邪》一首並駕齊驅。《上邪》的歌辭説:“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絶衰!山無陵,江水爲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絶!”雖然兩首的風格、情意、用詞異常相似,也都没有作者的姓名,但可斷言,絶非摹擬的複制品。……樂府《上邪》,後世久無嗣響,賴敦煌《菩薩蠻》一詞,炳爍聯華,後先輝映,成爲我國歌曲中的並蒂奇葩,爲文藝界添一段異彩。惟“日”誤爲“月”字,一字之差,便損傷了全體真美。我有幸得見原卷,證明了一個“差之毫厘,謬以千里”的關鍵字,省去後人不必要的揣測和猜疑,似乎對優美作品也有了一分“參與感”,心中自然充滿無限喜悦。但一計算這次在倫敦小住,旅館日租二十英鎊,竟用去臺幣一萬元。“一字萬金”,只説明我獲見作品真面目的代價。至於文章本身,緃然是倒海量珠,傾山獻玉,也不足評估它的身價了!(34)

如果我們讀誤書而不能校正,相反地還曲爲之説,那就不免要鬧笑話。如《新唐書》“《藝文志》僞史類蕭方《三十國春秋》三十卷、《宋史·藝文志》史部霸史類同。蕭方當爲蕭方等之誤。方等,梁元帝世子,以釋氏《方等經》命名。《隋志》:‘《三十國春秋》三十卷,蕭方等撰’可證。修《唐書》者誤以等字爲等類之等而删之,昔人謂歐九不學,洵然。《宋志》亦承其誤”。(35)

再如段玉裁《戴東原先生年譜》末附戴震語録云:“《水經注》:‘水流松果之山。’鍾伯敬本‘山’訛作上,遂連圈之,以爲妙景。其可笑如此。松果之山見《山海經》。”

由此可見,讀書治學只有依據符合或接近原貌的書面材料,方能得出正確或較爲正確的結論;而這種材料的獲得往往又非通過精審的校勘手段不可,因爲古代文籍中存在着訛誤,幾乎是無可避免的。

其次,讀書宜求善本,善本的意義已詳本書《版本編》,其最基本的條件就是符合或接近原稿,而校勘不但是使今本符合或接近原稿的一種特定手段,而且也是鑒定其是否符合或接近原稿的一種可靠方法。所以它又是有益於鑒藏書籍的。

例如錢曾在談到《王右丞文集》十卷時指出:“此刻是麻沙宋板,集中《送梓州李使君》詩,亦如牧翁所跋,作‘山中一半雨,樹杪萬重泉’。知此本之佳也。”(36)丁丙在論及元刊本《藍田王摩詰詩》六卷時也説:

《書録解題》云:建昌本與蜀本次序不同,顧廣圻謂題摩詰者蜀本也,題右丞集者,建昌本也。建昌本前六卷詩,後四卷文,自是寶應二年表進之舊。黄丕烈云:不知何時僅梓得六卷。又云:嘉慶癸酉借得元刻劉須溪評點王摩詰詩,與宋刻對,其序次悉同。錢遵王云:右丞集,麻沙宋板《送梓州李使君》詩“山中一半雨”,據蒙叟跋,“一夜”作“一半”。蓋言其風土,深山冥晦,晴雨相半,故曰“一半”,此本亦作“半雨”。又趙松谷《右丞集箋注例略》:摩詰詩所見者,廬陵劉氏須溪、武陵顧氏元緯、句吴顧子可久、吴興凌氏初成,凡四家。而須溪、句吴皆作六卷。吴興、武陵二本所載游春詞三十餘首是王涯作,此本獨不誤入,益可知其善矣。(37)

再如顧千里於元刊本《韓詩外傳》十卷跋云:“此綬階袁君三硯齋藏書也。無刊刻序跋歲月,袁君定之爲元本。近從借歸以勘程榮、毛晉諸刻,實遠勝之。如稱《詩》與載王伯厚《詩考》者不異,字句與諸子書每相出入,亦與唐宋人注書及類書所引往往有同者,且其標目分條以至佚字脱句皆未失古意,足正後來不能闕疑之非,即宋本之善應不過是也。”(38)又傳增湘於一明鈔本《鮑溶詩集》題記云:

此明鈔本,出天一閣舊藏,不分卷第,其式甚古,疑即歐公相傳之本,第其詩較毛刻又少六首,或歷世既久,更有脱佚耶。取汲古閣本校之,訂正凡一百四十四字,兹取前兩卷異字述之,如:“宫鴉叫赤光”,不作“宫鷄”;“夢神本無跡”,不作“不無迹”;“萬里隨人去”,不作“萬事”;“迴首九天門”,不作“九仙”;“北築秦民冤”,不作“秦氏”;“萬里防禍源”,不作“禍根”;“宫闕□千門”,不作“啟千”;“一念皎之詩”,“詩”不作“時”;“一望客人還”,不作“容人”;“開閉秦北門”,“秦”不作“奏”;“青塚入内地”,不作“清塚”。其詞旨均勝原本。尤異者,第三卷《憶舊游》詩“幾世身在夢”下,多“百年雲無根,悠悠竟何事”二句,檢閲席本,亦缺,則此本淵源之古可知矣。(39)

以上例子説明,許多著名學者和藏書家都把校勘當作鑒别古書是否善本的有效方法。

爲了提高文獻的可靠性,藏書家往往都對所藏書籍進行校勘工作。《新唐書·韋述傳》稱其“蓄書二萬卷,皆手校定,黄墨精謹,内秘書不逮也”。在古代的文獻記載中,這種事例幾乎俯拾即是。清初孫從添總結藏書經驗撰成《藏書紀要》一卷,其第四則爲《校讎》,略云:

古人每校一書,先須細心紬繹,自始至終,改正字謬錯誤,校讎三四次,乃爲盡善。至於宋刻本,校正字句雖少,而改字不可遽改書上,元板亦然。須將改正字句,寫在白紙條上,薄漿浮簽,貼本行上,以其書之貴重也。凡校正新書,將校正過善本對臨可也。倘古人有誤處,有未改處,亦當改正。明板坊本、新鈔本,錯誤遺漏最多,須覓宋元板、舊鈔本、校正過底本或收藏家秘本細細讎勘,反覆校過,連行款俱要照式改正,方爲善本。若古人有弗可考究無從改正者,今人亦當多方請教博學君子善於講究古帖之士,又須尋覓舊碑版文字,訪求藏書家祕本,自能改正。然而校書非數名士相好聚於名園讀書處,講究討論,尋繹舊文,方可有成,否則終有不到之處。所以書籍不論鈔刻好歹,凡有校過之書,皆爲至寶。

所論校勘應當注意之處,頗爲詳盡,足資矜式。

藏書家精於校勘在客觀上保留了許多古籍善本的原貌,爲科學研究提供了可靠的依據,其成就也應予以充分肯定。校勘工作是從事學術研究,特别是古代典籍研究的起點。而且審慎精密的校勘成果往往可以防止和杜絶許多望文生義的無稽之談,爲獲得正確的結論準備了條件。清管庭芬曾談到陳鱣“晚客吴門,聞黄蕘圃主政百宋一廛,九經三傳各藏異本,於是欣然定交,互携宋鈔元刻,往復易校。校畢,並繫以跋語,以疏其異同,兼誌刊版之歲月、册籍之款式、收藏之印記,莫不精審確鑿,俾經生家如見原書,不至爲俗刻所誤,其功與考定石經無以異”(40)。王欣夫也盛贊黄丕烈云:“其鑒别精,搜羅富,每一得書,必丹黄點勘,孜孜不倦,務爲善本留真,以待後人研討,存古之功,自不可没。”(41)這些評價都是符合實際的。

再次,它也有益於書籍的整理與出版。

書面材料出現錯誤是極其普遍的現象,如王念孫《廣雅疏證》自序云:“蓋是書之訛脱久矣,今據耳目所及,旁考諸書以校此本,凡字之訛者五百八十,脱者四百九十,衍者三十九,先後錯亂者百二十三,正文誤入音内者十九,音内字誤入正文者五十七。”陳垣《校勘學釋例》自序亦云:“余以元本及諸本校沈刻《元典章》,凡得謬誤一萬二千餘條。”

正因爲書面材料出現錯誤是普遍現象,所以從劉向開始,校勘就成了整理和流布書籍的基本環節。孫德謙《劉向校讎學發微》將劉向等整理書籍的工作歸納爲二十三項内容,其中備衆本、訂脱誤、删複重、辨異同、增佚文、存别義等六項都屬於校勘工作。西漢成帝之前,特别是先秦的古書經過劉向等的精心校勘,保留了一大批定本,爲我國的文化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

唐五代以後,雕版印書盛行,人們仍然把校勘當作整理和出版書籍的基礎工作。在這方面,五代國子監的刻書工作開了一個好頭,當時朝廷專門委派了學有所長的碩儒充當詳勘官。北宋國子監繼承了五代國子監刻書重視校勘的優良傳統。王國維《五代兩宋監本考》卷中《北宋監本》曾録《毛詩正義》校勘經進銜名如下:

廣文館進士臣韋宿書

鄉貢進士臣陳元吉書

承奉郎守大理評事臣張致用書

承奉郎守光禄寺丞臣趙安仁書

勘官承奉郎守大理評事臣秦奭

勘官徵事郎守太子右贊善大夫臣胡令問

勘官承事郎守太子左贊善大夫柱國臣解貞吉

勘官中散大夫國子博士同判國子學柱國臣解損

都勘官朝請大夫守國子司業柱國賜紫金魚袋臣孔維

詳勘官將仕郎守開封府雍丘縣主簿臣孫俊

詳勘官許州觀察支使登仕郎大理寺丞兼監察御史臣王元貞

詳勘官登仕郎守將作監丞臣尹文化

詳勘官登仕郎守光禄寺臣牛韶

詳勘官儒林郎大理寺丞臣畢道昇

朝請郎守國子學丞臣劉弼再校

奉直郎守太子右贊善大夫臣畢道昇再校

朝請郎守殿中丞賜緋魚袋臣胡令問再校

中散大夫守國子祭酒兼尚書工部侍郎柱國會稽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户賜紫金魚袋臣孔維都再校

宣德郎守尚書水部員外郎直史館兼判國子監學賜緋魚袋臣李覺都再校

淳化三年壬辰四月 日朝散大夫給事中參知政事柱國賜紫金魚袋臣李沆等進(42)

可見刻書時除首先選擇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官員寫樣上版外,還設有勘官、詳勘官、都勘官、再校、都再校等多人參與此項工作。一書的刻成,前後需要校勘多遍,以期無誤。

我國古代私家刻書,爲了使所刊書籍臻於完善,也同樣重視校勘,清鮑廷博刻《知不足齋叢書》就是一個例子。其《凡例》有云:

一 是編諸書有向來藏弆家僅有傳鈔而無刻本者,有時賢先輩撰著脱稿而未流傳行世者,有刻本行世久遠舊板散亡者,有諸家叢書編刻而訛脱略未經人勘正者,始爲擇取校正入集。若前人已刻,傳世甚廣,而卷帙更富,概未暇及。

一 舊本轉寫,承訛襲謬。是編每刻一書,必廣借諸藏書家善本參互校讎。遇有互異之處,擇其善者從之,義皆可通者兩存之,顯然可疑而未有依據者仍之,而附注按語於下,從未嘗以己見妄改一字。蓋恐古人使事措辭後人不習見,誤以致疑,反失作者本來也。詳慎於寫樣之時,精審於刻竣之後,更番鉛槧,不厭再三,以期無負古人。間有未盡,則几塵風葉之喻,前人已難之矣,尚期同志隨時指示,以便刊正。

朱文藻稱鮑廷博“一編在手,廢寢忘食,丹鉛無已時。一字之疑,一行之缺,必博徵以證之,廣詢以求之。有得則狂喜如獲珍貝;不得,雖積累歲月不休。溪山薄游,常携簡策自隨,年幾五旬,精明不憊,懃懃懇懇,若將終身”。(43)顧千里亦云:

嘗論刻書之難有三:所據必善本而後可,一難也;所費必多貲而後可,二難也;所校必得人而後可,三難也。此三者不具,終無足與刻書之數,豈非難乎?今之具此三難而以之刻書者,其莫如吾友鮑君以文也。君收儲特富,鑒裁甚精,壯歲多獲兩淛故藏書家舊物。偶聞他處有奇文秘册,或不能得,則勤勤假鈔厥副,數十年無懈倦。其稱説一書,輒舉見刻本,若鈔本、校本凡幾,及某刻本如何,某鈔本如何,不爽一二也。……每定一書,或再勘、三勘,或屢勘、數四勘。祁寒毒暑,舟行旅舍,未嘗造次鉛槧去手也。(44)

顯然,歷代私家刻書,不少人精於校勘,爲我國典籍的保存與傳播作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

現代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四部叢刊》之所以享有盛譽,原因之一也是在校勘方面下過很大功夫。例如不少書的底本缺行少頁,編者都做了搜亡補闕的工作。張元濟《重印四部叢刊刊成記》曾舉例説明其事,略云:

古籍傳世遼遠,斷簡闕文、短篇欠葉,恒所不免。至於序跋,詳載鎸印源流,言簿録者尤所珍尚。重印每涉一書,必羅致多本,參考互證,挹彼注兹,藉得補正。《管子》原闕《重令》篇一葉,今補全;《白虎通德論》今改用初印元本,增目後第四葉;《李賀歌詩編》無外集,今補以宋本;《權載之文集》《李衛公文集》,今各補佚文若干首;《元氏長慶集》卷十,闕第五、六葉,今據宋本補;《白氏長慶集》卷三十一,闕七十三行,今據錫山華氏活字本補;《李義山文集》卷一,遺四百餘字,今據徐氏箋注本補;《遺山先生文集》卷二十二第五葉後有所殘闕,今據靈石楊氏本補《陽曲令周君墓表》半首;《有學集》據金匱山房重訂本補詩文百餘首;《抱經堂文集》卷三十三,據别本補《盧雅雨墓誌銘》一首;《唐詩紀事》卷三十八、《詩話總龜》卷二十均有闕葉,今各補完。他若《春秋經傳集解》之杜預前後序,《春秋繁露》之樓郁序……漏略雖出原本,究爲全書之玷,今復廣搜舊刊,旁考他籍,爲之裒輯,俾成完璧。(45)

如果整理出版書籍不事校勘,或校勘不精,甚至妄改,那將會給讀者造成損失。校勘不精之弊以某些坊刻本最爲嚴重,顧廣圻云:“南宋時,建陽各坊刻書最多。惟每刻一書,必倩僱不知誰何之人,任意增删换易,標立新奇名目,冀以衒儥,而古書多失其真。”(46)妄改的風氣到了明代越演越烈,顧炎武指出:

萬曆間人,多好改竄古書,人心之邪,風氣之變,自此而始。且如駱賓王《爲徐敬業討武氏檄》,本出《舊唐書》。其曰“僞臨朝武氏”者,敬業起兵在光宅元年九月,武氏但臨朝而未革命也。近刻古文改作僞周武氏,不察檄中所云“包藏禍心,睥睨神器”,乃是未篡之時,故有是言。(越六年,天授元年九月,始改國號曰周)其時,廢中宗爲廬陵王,而立相王爲皇帝,故曰“君之愛子,幽之於别宫”也。不知其人,不論其世,而輒改其文,繆種流傳,至今未已。又近日盛行《詩歸》一書,尤爲妄誔。魏文帝《短歌行》:“長吟永嘆,思我聖老。”聖考,謂其父武帝也,改曰“聖老”,評之曰:“聖老字奇。”《舊唐書》,李泌對肅宗言:天后有四子,長曰太子宏,監國而仁明孝悌。天后方圖稱制,乃鴆殺之,以雍王賢爲太子。賢自知不免,與二弟日侍於父母之側,不敢明言,乃作《黄臺瓜辭》,令樂工歌之,冀天后悟而哀愍。其辭曰:“種瓜黄臺下,瓜熟子離離。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三摘猶尚可,四摘抱蔓歸。”而太子賢終爲天后所逐,死於黔中。其言四摘者,以況四子也。以爲非四之所能盡,改爲“摘絶”。此皆不考古而肆臆之説,豈非小人而無忌憚者哉?(47)

清黄廷鑑也認爲:“妄改之病,唐宋以前,謹守師法,未聞有此。其端肇自明人,而盛於啟、禎之代,凡《漢魏叢書》,以及《稗海》《説海》《秘笈》中諸書,皆割裂分併,句删字易,無一完善,古書面目全失,此載籍之一大阨也。”(48)某些明刻本的缺點還在於任意改變書名、删削卷數、攙入其他資料。清杭世駿云:

古集皆手定,人不一集,集不一名。東坡七集、欒城四集、山谷内外集,明人妄行改竄,第曰東坡、欒城、山谷集而已。朱子集多至三百餘卷,明人編定止四十卷。李綱《梁谿集》多至百三十餘卷,《建炎進退志》及《時政記》附焉。閩中改刻,題曰《李忠定集》,亦止四十卷。前後互易,古人之面目失矣。宋刻兩《漢書》,板縮而行密,字畫活脱,注有遺落可以補入,此真所謂宋字矣。汪文盛猶得其遺意,元大德版,幅廣而行疏。鍾人傑、陳明卿輩稍縮小之,今人錯呼爲宋字,拘板不靈,而紙墨之神氣薄矣。甚至《説文》而儳入《五音韻譜》,《通典》而儳入宋人議論,《夷堅志》而儳入唐人事迹,與元書迥不相謀,明人之妄如此!(49)

當代出版社如果無知妄改也會受到批評。例如黄世仲的《洪秀全演義》是近代小説史上一部有一定價值的著作,清末先在香港的《新中國報》上連載,《新中國報》被迫停刊後,由《少年報》連載。光緒末年,上海即出版了石印的單行本。一九八一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翻印此書,在出版説明中聲稱對石印本的明顯錯誤“徑予改正,取其文從句順,不另出校記”。結果,嚴重地損害了書的原貌。陳新特撰《還須手下留情》一文提出批評,並舉例道:該書卷首原有一詩:“漢家正統自英雄,百戰如何轉眼空。憑弔金陵天子氣,啼痕猶灑杜鵑紅。”“這是作者追懷太平天國,揭橥寫作這部小説的主旨,傾向性十分鮮明。就形式來説,是模仿演義小説的格局,《三國演義》即有類似的卷首詞。而八一年本却把這首詩移到了第一回,把卷首詩改成回前詩。這樣,性質就完全變了,不僅隱晦了全書的主題,且這首詩和第一回毫無瓜葛。”(50)

以上所舉正反兩方面的書證可以説明校勘有益於書籍的整理和出版,認真校勘就能爲文化事業作出貢獻,反之則會造成損害。

* * *

(1) 《説文解字》第六上。

(2) 《毛詩正義》卷二〇之三。

(3) 《説文解字》第十三上。

(4) 《説文新附考》卷六。

(5) 《風俗通義·古制》佚文,據王利器《風俗通義校注》輯本。

(6) 《全唐詩》卷三三六。

(7) 《全梁文》卷二七。

(8) 《全唐詩》卷三三六。

(9) 《舊唐書》卷四三《職官志二》。

(10) 《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七三。

(11) 王仲聞《李清照集校注》卷三。

(12) 《漢書》卷首,中華書局點校本。

(13) 《經韻樓集》卷一二。

(14) 《文選》卷六《魏都賦》注引《風俗通》曰:“案劉向《别録》:‘讎校,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繆誤,爲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末脱“故曰讎也”四字,兹據《太平御覽》卷六一八補。

(15) 《快閣師石山房叢書·七略别録佚文》。

(16) 歐陽指歐陽高,大、小夏侯指夏侯勝和他的侄子夏侯建。他們都是西漢今文《尚書》學派的代表人物。

(17) 《文苑英華辨證》卷首《目録》及各卷小標題。

(18) 《四庫全書總目》卷一八六《文苑英華辨證》提要。

(19) 《思適齋集》卷一五《書文苑英華辨證後》。

(20) 《古書疑義舉例序》。

(21) 沈刻,指沈家本刻本。

(22) 《校勘學釋例序》。

(23) 《飲冰室合集》本《清代學術概論》十六。

(24) 《中國文化史》第三編《近世文化史》第八章《康乾諸帝之於文化》。

(25) 《課餘偶録》卷三。

(26) 《無邪堂答問》卷三。

(27) 《書林清話》卷一《板本之名稱》。

(28) 《札迻·自序》。

(29) 《胡適文集》第五册《校勘學方法論》。

(30) 《校讎通例》,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三本下册。

(31) 《札迻·自序》。

(32) 《尚書古文疏證》卷二。

(33) 《曝書亭集》卷五八《尚書古文辨》。

(34) 《敦煌詞話·一字萬金》。

(35) 沈濤《銅熨斗齋隨筆》卷六《蕭方》。案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三四引《西清詩話》載王安石論《楚辭》有“歐九不學之過”語。《宋稗類鈔》卷五《博識》亦載劉敞云:“好個歐九,極有文章,可惜不甚讀書。”

(36) 《讀書敏求記》卷四。牧翁指錢謙益。其《跋王右丞集》見《牧齋初學集》卷八三。

(37) 《善本書室藏書志》卷二四。蒙叟也指錢謙益。

(38) 《思適齋集外書跋》經類。

(39) 《藏園群書題記》卷五。

(40) 《經籍跋文跋》。

(41) 《蕘圃藏書題識再續録跋》。

(42) 又見島田翰《古文舊書考》卷二。

(43) 《知不足齋叢書》卷首朱氏《知不足齋叢書序》。

(44) 《知不足齋叢書》卷首顧氏《知不足齋叢書序》,亦見《思適齋集》卷一二。

(45) 《涉園序跋集録》。

(46) 《思適齋集》卷十《重刻古今説海序》。

(47) 《日知録》卷一八《改書》。案顧氏所引《舊唐書》分見卷六七《李勣傳》附《孫敬業傳》及卷一一六《承天皇帝倓傳》。《詩歸》明鍾惺撰。其説分見《古詩歸》卷七、《唐詩歸》卷一。

(48) 《第六絃溪文鈔》卷一《校書説二》。《秘笈》,指陳繼儒編《寶顔堂秘笈》。

(49) 《道古堂集》卷一八《欣託齋藏書記》。汪文盛明嘉靖間校刻有《漢書》《後漢書》等,鍾人傑明嘉靖間校刻有《唐宋叢書》等,陳明卿明人,批注有《南華經》等。

(50) 載《讀書》一九八三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