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由宋至清,學者們已初步總結了書面材料的錯誤情況。在此基礎上,我們將書籍文字的錯誤歸納爲四種類型:訛——原有文字寫錯了;脱——原有文字弄丢了;衍——增加了原來没有的文字;倒——原有文字變换了位置。有的書面材料只出現一種錯誤類型,我們稱之爲單項錯誤;有的書面材料同時出現兩種或三種錯誤類型,我們稱之爲多重錯誤。以下將分别舉例説明。王念孫爲清代校勘學大師,所著《讀書雜志》集中反映了他校《逸周書》《戰國策》《史記》《漢書》《管子》《晏子春秋》《墨子》《荀子》《淮南内篇》的成果,内容極爲豐富。梁啟超曾指出:其“校法最精最慎,隨校隨釋,妙解環生,實爲斯學第一流作品”。(1)因此我們舉例主要依據此書,而以他家輔之。
第一節 單項錯誤
一 訛
訛亦稱誤,是書面材料最常見的錯誤現象。晉葛洪已云:“書字,人知之,猶尚寫之多誤,故諺曰:‘書三寫,魚成魯,虚成虎。’此之謂也。”(2)
書中訛誤,以錯一、二字爲較多。如《漢書·禮樂志》有云:“音聲足以動耳,詩語足以感心。”王念孫認爲“詩語”原文應爲“詩歌”,他説:
自漢以前,無以詩語二字連文者,詩語當爲詩歌,字之誤也。上文曰:“和親之説難形,則發之於詩歌詠言,鐘石管弦。”又引《堯典》:“詩言志,歌詠言,聲依詠,律和聲,八音克諧。”此文“音聲足以動耳”,承上聲、律、八音而言;“詩歌足以感心”,承上詩、歌而言,則“語”爲“歌”字之誤明矣。《漢紀·孝惠紀》正作“詩歌足以感心”。(3)
前章所引《吕氏春秋》“三豕涉河”之例,則連錯了兩個字。
還有一句話或一段話錯好幾個字的。例如宋洪邁《容齋四筆》卷二有一段記載:
周益公以《蘇魏公集》付太平州鏤版,亦先爲勘校。其所作《東山長老語録序》云:“側定政宗,無用所以爲用;因蹄得兔,忘言而後可言。”以上一句不明白,又與下不對,折簡來問。予憶莊子曰:“地非不廣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爾。然而廁足而墊之致黄泉,知無用而後可以言用矣。”始驗“側定政宗”當是“廁足致泉”,正與下文相應,四字皆誤也。
再如宋周必大《二老堂詩話·陶淵明山海經詩》云:
江州《陶靖節集》末載:宣和六年,臨溪曾紘謂靖節《讀山海經詩》其一篇云:“形夭無千歲,猛志固常在。”疑上下文義不貫,遂按《山海經》,有云:“刑天,獸名,口銜干戚而舞。”以此句爲“刑天舞干戚”,因筆畫相近,五字皆訛。岑穰晁詠之撫掌稱善。(4)
以上例子中的誤字都連在一起,但在多數情況下,誤字倒是不連在一起的。《墨子》卷九《非儒下》有云:“昔大以治人,小以任官;遠施用偏,近以循身。”王念孫云:
此文本作“皆大以治人,小以任官;遠施周偏(與徧同),近以脩身”。言君子之行仁義,皆大以治人,小以任官,遠則所施周徧,近則以脩其身也。今本“皆”作“昔”,“周”作“用”,“脩”作“循”,(隸書脩、循相亂,説見《管子·形勢》篇)則義不可通。(5)
此例三個誤字皆不相連。
二 脱
書面文字在傳寫中脱去一字或數字稱脱文,亦稱奪文或闕文。孔子已云:“吾猶及史之闕文也。”(6)可見脱文現象出現甚早。古代簡書因編繩斷爛,在重編時失去一簡或數簡稱爲脱簡,後世因而也稱脱文較多的現象爲脱簡。
脱去一字或數字的現象較爲常見。《戰國策·秦策》有云:“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孝公行之八年,死。惠王代後莅政。”宋姚宏《戰國策注》云:“一本‘八’上有‘十’字。”王念孫指出:“一本是也。”其説云:
《史記·秦本紀》:孝公元年,衛鞅入秦;三年,説孝公變法;五年,爲左庶長;十年,爲大良造;二十二年,封爲商君;二十四年,孝公卒。計自爲左庶長,至孝公卒時,已有二十年。又《商君傳》:商君相秦十年而孝公卒。《索隱》曰:案《戰國策》云:孝公行商君法十八年而死。與此文不同者,蓋連其未作相之年説耳。據此則策文本作十八年明矣。(7)
此脱一字之例。周祖謨云:“《洛陽伽藍記》卷一《永寧寺》條:‘時太原王(爾朱榮)位極心驕,功高意侈,與奪臧否肆意。’‘與奪’下脱漏‘任情’二字。見《魏書·孝莊帝紀》。”(8)此脱二字之例。《莊子·天地》篇有云:“夫道,覆載萬物者也。”王叔岷認爲這句話脱去了四字,他説:
古書無言“道,覆載萬物”者,《鶡冠子·學問》篇注引“覆載”下有“天地”二字。《大宗師》篇言至道“覆載天地”,(又見《天道》篇)《淮南子·原道》篇亦云:“夫道,覆天載地,化生萬物者也。”疏:“虚通之道,包羅無外,二儀待之以覆載,萬物待之以化生。”是其明證。今本脱“天地化生”四字,則文不成義矣。(9)
也有脱去一句或數句的。如《晏子春秋》外篇云:“子胥忠其君,故天下皆願得以爲子。”王念孫校曰:“此文原有四句,今脱去中二句,則文不成義。《秦策》云:‘子胥忠其君,天下皆欲以爲臣;孝己愛其親,皆欲以爲子。’文義正與此同。下文今爲人子臣云云,正承上四句言之。”(10)
有的古書在傳寫中甚至脱去數句、數十字。如《莊子·天運》篇有云:“孔子曰:吾乃今於是乎見龍。”王叔岷指出:
《藝文類聚》九十引,“曰”下有“人如飛鴻者,吾必矰繳而射之”十二字;九六引有“人用意如飛鴻者,爲弓弩射之。如游鹿者,走狗而逐之。若游魚者,鉤繳以投之”三十字;《御覽》六一七引有“吾與汝處於魯之時,人用意如飛鴻者,吾走狗而逐之。用意如井魚者,吾爲鉤繳以投之”三十四字;《天中記》五六引有“吾與汝處於魯之時,人用意如飛鴻者,吾爲弓弩射之。如游鹿者,吾走狗而逐之。用意若井魚者,吾鉤繳以投之”四十三字。據諸書所引,今本“孔子曰”下,蓋脱“吾與汝處於魯之時,人用意如飛鴻者,吾爲弓弩而射之。用意如游鹿者,吾爲走狗而逐之。用意如井魚者,吾爲鉤繳以投之”四十八字。(11)
詩詞當然也存在着脱句現象,如《文選·洛神賦》注引《定情詩》尚有“何以消滯憂?足下雙遠游”二句。有人據此認爲:“則唐以來,此詩之有訛奪,蓋可見矣。”(12)又如唐圭璋指出:
《玉京秋》爲周密自度曲,宋詞無第二首可校。原詞云:“烟水闊。高林弄殘照,晚蜩淒切。碧砧度韻,銀床飄葉。衣濕桐陰露冷,採涼花,時賦秋雪。嘆輕别。一襟幽事,砌蛩能説。 客思吟商還怯。怨歌長、瓊壺暗缺。翠扇陰疏,紅衣香褪,翻成消歇。玉骨西風,恨最恨、閑却新涼時節。楚簫咽。誰倚西樓淡月。”《欽定詞譜》卷二十四據《詞緯》引周密《蘋洲漁笛譜》此詞,“晚蜩淒切”下尚有“畫角吹寒”一句四字。(13)
也有脱簡脱葉的,屈萬里曾指出:
家傳户誦的十七史,明以後所流傳的本子,就有許多闕葉。例如《南齊書》,清武英殿本於志第七州郡下,缺十八行。傳第十六,缺十四行又三十字。傳第二十五,缺十四行又四字。傳第二十九,缺十五行又七字。明北監本和汲古閣本,缺處和殿本完全相同。核計這四處的闕文,應當各佔宋本的一葉。商務印書館影印百衲本二十四史時,好容易找到一個宋本,補起了兩葉(州郡下第三葉和列傳十六第十葉);其餘兩葉,仍舊没能補起。
又如《魏書·廣平王懷傳》“廣平王懷”下,宋本就注了一個“闕”字,可見在宋時已有殘闕,但究竟闕了多少字,現在已無法知道。《樂志》劉芳上言“先王所以教化黎元,湯武所以”下,明以後的本子,都缺了三百多字,恰合宋本的一葉,而這一葉的闕文,却被陳援庵從《册府元龜》和《通典》分别找出來(詳見《輔仁學誌》第十一卷第一、二合期葉德禄君所作《魏書缺葉補》一文)。《周書》第六卷本紀闕八十八字,也由陳援庵據《册府元龜》補足。(14)
還有脱篇、脱卷的。例如《漢書·藝文志·六藝略》著録《太史公百三十篇》,注云:“十篇有録無書”,可見司馬遷的《史記》在漢代就有十篇已經亡佚。三國魏張晏《漢書注》云:“遷没之後,亡《景紀》《武紀》《禮書》《樂書》《兵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蒯列傳》。元、成之間,褚先生(少孫)補缺,作《武帝紀》《三王世家》《龜策》《日者》,言辭鄙陋,非遷本意也。”(15)再如《文心雕龍·隱秀》篇脱去一頁,後人所補,已非原文。近人黄侃指出:“此紙亡於元時,則宋時尚得見之。惜少徵引者。惟張戒《歲寒堂詩話》引劉勰云:‘情在詞外曰隱,狀溢目前曰秀。’此真《隱秀》篇之文。今本既云出於宋槧,何以遺此二言?然則贋跡至斯愈顯,不待考索文理而亦知之矣。”(16)顧千里嘗舉一例:“鈐庵殿撰重刊《宋名臣言行録》成,屬爲覆校,因悉心細勘一過,底本有全葉落去者,如《後集》十二卷之十及十三卷之十三、十四是也,皆據别本補之。”(17)
至於書前脱序及目録,書後脱跋文附録,也往往有之。這些除了無意之脱,還有有意之删;不但有有意之删,而且有有意之增,如張元濟《校史隨筆·宋史·闕葉錯簡彌縫之謬》云: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孝宗紀淳熙七年十二月,以新除成都府路提點刑獄禄東之權四川制置使應。(成化本卷三十五第七葉尾)監本此下誤以第三十三卷之第十一葉攙入。按錢氏之言,尚微有誤,監本行款與成化本不同,成化本第十五卷第八葉,監本全脱,即以第九葉直接第七葉,文義雖不貫,猶不甚顯,而其所攙入之第三十三卷之第十一葉,亦爲成化本一全葉,乃以列入第三十五卷第九葉之次。其末句爲九月己酉楊存,與第三十五卷第十葉首句甲寅以謝廓然同知樞密院事,文義太不聯接。此葉文字,前見於第三十三卷,相去僅四十七葉,乃全已忘却,漫將楊存二字,改爲地震,以泯其迹,闕葉錯簡,事所恒有,而其謬乃在於不加尋究,擅改原文。猶不止此。成化本第七葉末所載爲七年十二月事,其誤接之第九葉,不及一行,即爲夏四月云云。其中失去八年春季之事,何以全不覺察,一也。第九葉所載,爲夏四月至八月之事,其下誤攙第三十三卷之第十一葉,又復見秋七月,八月之後復見七月,仍不覺察,二也。萬曆重刊監本時,去南監補修廣東刻本,爲時甚近,遇有疑義,何竟不取之一校,且任意作僞以自欺欺人。武英殿本校刊之日,成化舊本,館臣豈一無弆藏,乃亦絶不措意,任其以訛傳訛,官事之不可信如此。
則更是歧中有歧,非細心考索,難以明其究竟了。
三 衍
原稿本無而傳寫中誤增的文字稱衍文,亦稱羨文、衍字。《禮記·檀弓上》云:“天子之哭諸侯也,爵弁絰,衣。”鄭玄注曰:“天子至尊,不見尸柩,不弔;服麻,不加於采。此言絰,衍字也。”可見漢師解經,已注意到這一現象。
衍一字或數字較常見,如《後漢書》卷六十五《鄭玄傳》所録鄭玄《戒子書》云:“吾家舊貧,不爲父母昆弟所容。去厮役之吏,游學周秦之都,往來幽、并、兖、豫之域。獲覲乎在位通人、處逸大儒,得意者咸從奉手,有所授焉。”乾隆六十年(一七九五),阮元在山東學政任内,特地到鄭玄故鄉拜謁他的祠墓,並在積沙中找到了一塊金承安重刻唐萬歲通天史承節撰後漢大司農鄭公碑,發現“《傳》‘不爲父母群弟所容’,碑無‘不’字。”(18)後來陳鱣見到元大德本《後漢書》,“不爲父母昆弟所容”一句也無“不”字。(19)顯然鄭玄在給兒子的信中説自己不樂爲吏,“爲父母昆弟所容”,比較符合這位漢代大儒的品格和口吻,“不”字當爲衍文。再如《淮南子·氾論》云:“誦先王之詩書,不若聞得其言;聞得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王念孫校云:
“誦先王之詩書”,“詩”字因上文《詩》《春秋》而衍。先王之書泛指六藝而言,非《詩》《書》之書也。“不若聞得其言,聞得其言”,兩“得”字皆因下句“得”字而衍。高注云:“聞聖人之言,不如得其未言時之本意。”則聞下無得字明矣。《文子·上義》篇正作“誦先王之書,不若聞其言;聞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20)
也有衍一句或數句的,如《淮南子·天文》篇云:“天有九野、五星、八風、二十八宿、五官、六府。注曰:‘二十八宿,東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西方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井鬼柳星張翼軫也。’”王引之校曰:
“二十八宿”四字,及注二十八宿云云,皆後人所加也。下文於九野、五星、八風、五官、六府皆一一釋之,而不及二十八宿,但於所説九野中,附以其星角亢氐云云,使有二十八宿四字,下文不應不爲解釋,且不應以二十八宿併入九野條内,使綱目不相當也。然則此處原文無二十八宿四字明矣。(21)
再如《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有云:“揚雄以爲靡麗之賦,勸百風一,猶馳騁鄭衛之聲,曲終而奏雅,不已虧乎?”這幾句話出自《漢書·司馬相如傳》末贊語,用在這兒顯然是衍文。宋王應麟已指出:“《司馬相如傳》贊:揚雄以爲勸百而風一。江氏(粢)曰:雄後於遷甚久,遷得引雄辭何哉!蓋後人以《漢書》贊附益之。”(22)《古詩爲焦仲卿妻作》“新婦初來時,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逐,小姑如我長”四句中也有衍文,清馮舒指出:
此四句是顧況《棄婦》詩,宋本《玉臺》無“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逐”十字。《樂府詩集》、左克明《樂府》亦然。其增之者,蘭雪堂活字《玉臺》始也。初看此詩,似覺少此十字不得。再四尋之,知竟是後人妄添。何以言之?逋翁一代名家,豈應直述漢詩,可疑一也。逋翁詩云:“及至見君歸,君歸妾已老”,則扶床之小姑,何怪如此?此詩前云“共事二三年,始爾未爲久”,則何得三年未周,長成遽如許耶?正是後人見逋翁詞,妄增入耳,幸有諸本可以確證。今蘇郡刻左氏《樂府》,反據《詩紀》增入,更隔幾十年,不可問矣。(23)
還有因校刻裝訂者的疏忽造成的複葉重文現象,如清武英殿本《新唐書·方鎮表八》多出第六頁,與第三、四頁重複;《宋史·孝宗紀三》第八頁與《孝宗紀一》第十頁至十二頁重複四百字;《元史·文宗紀五》第九頁與《順帝紀三》第六至七頁重複四百字。(24)這也是校書時所當留意的。
四 倒
倒指原稿文字具存,並無訛誤、缺脱或衍羨,但在流傳過程中,文字的先後次序却被弄顛倒了的現象。先後次序被弄顛倒了的文字稱倒文,糾正則稱爲乙正或乙轉。字數較多的倒文習慣上稱錯簡。這其中又有字倒、句倒、篇章倒等不同情況,甚至目録、表格也有錯亂現象。今分類各舉一二例以明之。
甲 字例
最簡單的就是上下兩字被調换了位置。如《淮南子·人間》篇云:“家富良馬。”王念孫指出:“良馬本作馬良,與家富相對爲文。《漢書》《後漢書注》《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引此並作‘家富馬良’。”(25)王叔岷補證道:“王校是也,《記纂淵海》九八、《事文類聚後集》三八、《天中記》五五引,亦並作‘家富馬良’,今本‘馬良’二字誤倒。”(26)再如《史記·秦始皇本紀》云:“收天下兵,聚之咸陽,銷以爲鍾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王念孫指出:“此當作‘置宫廷中’,今本廷字誤在宫字之上,則文不成義。《文選·過秦論》注、《太平御覽·皇王部》引此並作‘置宫廷中’,《通鑑·秦紀二》同,‘庭’、‘廷’古字通。”(27)
有的倒文則彼此相隔一兩個字或好幾個字。如《莊子·秋水》篇云:“於是逡巡而却,告之海曰:夫千里之遠,不足以舉其大;千仞之高,不足以極其深。”王叔岷認爲“海”字當在“曰夫”二字之下。他指出:“《藝文類聚》八,《御覽》六十、九三二,《事類賦》六《地部》一,《天中記》九,引‘海’字並在‘曰夫’二字之下,今本誤錯在‘曰夫’二字上,不詞。”(28)再如《荀子·非相》篇云:“談説之術,矜莊以莅之,端誠以處之,堅强以持之,分别以喻之,譬稱以明之。”王念孫認爲“分别”與“譬稱”的位置弄顛倒了。他道:
“分别”當在下句,“譬稱”當在上句。譬稱所以曉人,故曰“譬稱以喻之”;分别所以明理,故曰“分别以明之”。今本“譬稱”與“分别”互易。《韓詩外傳》及《説苑·善説》篇,引此並作“譬稱以喻之”,“分别以明之”。(29)
乙 句倒
文句間,特别是並列的文句間常發生相互顛倒的現象。如《老子》第十四章有“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兩句。周祖謨指出:“漢代帛書《老子》乙本作‘隋而不見其後,迎而不見其首。’唐廣明元年焦山《道德經幢》作‘隨之不見其後,迎之不見其首’,與帛書合。今本誤倒。”(30)再如《淮南子·俶真》篇云:“勢利不能誘也,辯者不能説也,聲色不能淫也,美者不能濫也,智者不能動也,勇者不能恐也。”俞樾認爲:“‘聲色’句當在‘辯者’句前,則聲色貨利以類相從;辯者、美者、智者、勇者,亦以類相從矣。《文子·九守》篇正如此,可據以訂正。”(31)
丙 錯簡
整段文字被挪動了位置的現象也不乏其例。如今本《管子·七法·爲兵之數》云:“舉之如飛鳥,動之如雷電,發之如風雨,莫當其前,莫害其後,獨出獨入,莫敢禁圉。”同篇《選陣》復云:“有風雨之行,故能不遠道里矣;有飛鳥之舉,故能不險山河矣;有雷電之戰,故能獨行而無敵矣。”而在一九七二年於山東臨沂銀雀山一號漢墓出土的《管子》殘簡中,上面的這兩段話却是連在一起的,作:“動如雷神(電),起如蜚(飛)鳥,往如風雨,莫當其前,莫害其後,獨出獨入,莫能禁止。有風雨之疾,則不(難)遠道;有蜚(飛)鳥之起,則□□山河;有雷神(電)之威,則能獨制而無適(敵)。”周祖謨認爲“這些文句的層次很順,今本因簡册錯亂而傳録有誤”。(32)
下面我們再舉一個通過校勘發現大批錯簡的有名例子。據今本《史記·屈原列傳》,至少有三個問題難以解釋:一、屈原作《騷》之時;二、屈原被放之時;三、子蘭所怒何事。劉永濟經過深入研究,發現《傳》中有錯簡,如將錯簡加以調整,上述三個問題皆可迎刃而解。因而其所作《史記屈原列傳發疑》一文很受推重,今全録如下:
屈子事跡,僅載於司馬遷《史記·屈原列傳》,而屈傳中有可疑者數處,前人亦曾指出,今即據以立論,略以己意疏通證明之。
一、作騷之時 史遷於“王怒而疏屈平”下,接以“屈平疾王聽之不聰也,讒諂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憂愁幽思而作《離騷》”云云,故王逸以來,多以屈子作《騷》在懷王之世。惟梁玉繩《史記志疑》謂《離騷》之文刺子蘭,宜在懷王末年,頃襄王世。今按以本傳此段考之,王逸之説,原無可疑。惟史遷《報任安書》又有“屈原放逐,乃賦《離騷》”之言。然則作騷之時,究在被疏之後,抑在被放之時,史遷一人亦有兩説,理不可通。郭焯瑩作《屈子紀年》,乃謂史公叙賦《騷》之旨於怒疏之後,推本《騷》之繇作,非即賦《騷》於是時也。蓋亦見其難通而爲此揣度之辭也。此可疑者,一也。
二、被放之時 顧炎武《日知録》曰:“《屈原傳》‘雖放流,睠顧楚國,繫心懷王,不忘欲反。’‘卒以此見懷王之終不悟也。’似屈原放流於懷王之時。又云:‘令尹子蘭聞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於頃襄王,頃襄王怒而遷之。’則實在頃襄王之時矣。放流一節當在此文之下。太史公信筆書之,失其次序。”今按上文曰“王怒而疏屈平”,曰“屈平既絀”,曰“屈平既疏,不復在位”,皆無放流之文,獨於“屈平既嫉之”下曰“雖放流”云云,文義不順,且下文始曰“頃襄王怒而遷之”,故梁玉繩亦以爲“雖放流”至“豈足福哉”一段,當在“頃襄王怒而遷之”下也。此可疑者,二也。
三、子蘭所怒何事 子蘭之怒,爲屈子被放之因。今按本傳於“豈足福哉”下,忽接“令尹子蘭聞之大怒”,不知子蘭之怒爲聞屈子作騷邪?抑爲聞國人咎之,屈子嫉之邪?如曰爲聞作騷,則本傳叙作《騷》在懷王怒而疏屈平之後,時不相及。如曰爲聞國人咎之,屈平嫉之,則中插雖放流一節二百有六字,亦文不相蒙。此可疑者,三也。
總按上舉三疑,皆於屈子行誼文章所關至鉅,學者所當深究。亭林但以史公信筆所書説之,亦恐未允。後世文士以史遷文章奇瑋,遂處處以奇求之,謂此等處爲史公妙筆,尤爲妄説。竊嘗反復尋繹,頗疑史遷之文,初不如此。其間次序,苟非錯簡,必中有脱文。今考“屈平既絀”一段,加“令尹子蘭聞之大怒”至“頃襄王怒而遷之”數句,共四百四十九字,皆述屈子行誼之文,“屈平疾王聽之不聰也”一段,加“雖放流”一段共四百七十六字,皆論屈子行誼文章之文,字數大略相當,其間是否錯簡,惜無古本質正。今姑依顧、梁二氏之説,就今本文句,更定次序如後,而附著鄙見以釋所疑。
“屈原者”至“王怒而疏屈平”。“屈平既絀”至“屈平既嫉之”。“令尹子蘭聞之大怒”至“頃襄王怒而遷之”。“屈平疾王聽之不聰也”至“雖與日月争光可也”。“雖放流,睠顧楚國”至“豈足福哉”。“屈原至於江濱”至“過湘水投書以弔屈原”。
如右所更文次觀之,上舉三疑,皆可通貫。第一,被放之因,乃子蘭聞國人咎之,屈子嫉之也。第二,被放之時,頃襄王即位之元年,秦師壓境取楚十六城之後也。第三,賦騷之時,又當在被放江南之先也。何以言之?觀《離騷》之文,多往復自白之辭,其情致宛轉纏綿,不如《九章》之決絶,而於去留之際,猶再三審度,冀望復用,意殊深切,皆與流放之人情事不合。蓋頃襄爲齊所立,齊者與楚締結從約之國,而己又主從親齊之人也。頃襄内惑子蘭之言,外迫强秦之兵,疏視屈子,日甚一日,此在屈子觀之,或非頃襄本意,今雖不爲所親信,未嘗不可觀時待勢,委曲求全,以申其救國之志也。惟子蘭與己異趣,子蘭一日不與己合,則國事無可爲之望。故《騷》辭每不能忘情於子蘭,一則曰:“予以蘭爲可恃兮,羌無實而容長。”再則曰:“覽椒蘭其若兹,又況揭車與江離。”惋惜之意,溢於言表。以理推之,頃襄即位之初,朝政紛紜必甚,此時屈子之危疑可知。《騷》辭之中,於此種情緒,表示最顯。至子蘭之於屈子,必出於放流,亦勢之不得不然。蓋懷王入秦,屈子所力阻,而子蘭所力勸也。入秦而懷王竟不得反國,國人之怨子蘭可知。此史遷所以有“楚人既咎子蘭以勸懷王入秦”之文,而《項羽本紀》又有“自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至今”,《楚世家》叙秦歸懷王之喪於楚,亦有“楚人皆憐之,如悲親戚”之語也。國人憐王之情既深,則其咎子蘭者必至切,咎子蘭者既切,則傾心於屈子者亦必至衆。屈子一旦得衆,則子蘭誤國之罪益不可得免。當此之時,苟令屈子韜光養晦,已在必斥之列,況復嫉之之言,流於道路,子蘭聞之,安得不大怒哉!且其時秦兵壓境問罪。屈子者,秦之所惡也。放流屈子,當亦緩禍之一策。當此之時,使子蘭獨以國家利害爲言,頃襄已不得不從,況更激之使怒邪?以此觀之,其先後事跡,固已憭若黑白矣。
復次,《騷》辭曰“老冉冉其將至兮”,曰“予既不難夫離别兮”,曰“願依彭咸之遺則”,曰“伏清白以死直”,皆與懷王十六年時事不合。若爾時初被疏絀,不在高位,不應便以死自矢如此。且懷王十六年屈子年約過三十,不應曰老將至。叔師叙《騷》,亦沿史誤。故上文曰“王乃疏屈原”,下文又曰“言己放逐離别,中心愁思,猶依道徑以諷諫君。”後人疑其難通,故或本改“疏”作“逐”,李善注《文選》,引此文又作“流”。劉師培《楚辭考異》轉謂作“流”爲長。不知此文之誤,不在“疏”字,乃在叙賦《騷》於懷王疏之時也。然王氏《騷》注中又有“己雖見放流,猶蒔衆香”之語,又有“懷襄二世不明,故群下好蔽忠正之士”之言,足證王氏亦未嘗不謂賦《騷》在頃襄即位之後,其序文之誤,蓋沿遷史也。今以《騷》辭求之,以當時事勢證之,定放流在頃襄即位之後,賦《騷》在被放至江南之前,其文中“濟沅湘”、“就重華”等辭,乃設想如是耳,與《涉江》所言爲親歷者不同。學者幸明辨之,不可以本傳文疑而信之也。
復次,史遷此傳,多採淮南王之文。班固稱武帝愛《騷》,命淮南作傳(傳本作傅,同賦)。王逸稱淮南王安作《離騷章句》,大義粲然。本傳“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悱而不亂”數句,孟堅序《騷》,彦和辨《騷》,皆以爲淮南王所作傳或章句,皆近理之説。且就行文體勢而論,“屈子疾王聽之不聰”,及“雖放流”兩節,顯然與他處不同,又皆論屈子行誼文章之文,非叙事之筆。或謂史公之文,往往叙事中夾議論,此文何獨不然。按《索隱》於“人君無智愚賢不肖”下注曰:“此以下太史公傷楚懷王之不任賢,信讒而不能反國之論也。”則是以此下爲太史公之文,所取淮南王文當盡於“卒以此見懷王之終不悟也”句,説亦近理。此段之後,復叙原事,則仍是叙事中夾議論也。雖别無可質正,以文義求之,要如右所更定者差能貫通。至今本《太史公書》,非盡史遷之舊,爲自來學者所公認。然則予於本文發此三疑,自異鑿空之談矣。
又按作《騷》之時,予别有專條詳論,以爲在懷王二十八年至頃襄王元年,四年之中,非懷王十六年張儀詐楚之時,亦非放逐江南之後。此文係舊作,但就史公屈傳研究,將史公叙作《騷》一段移置於“子蘭聞之大怒”“頃襄王怒而遷之”之後,庶可免後人認作《騷》在懷王十六年之誤。至究在懷王三十年入秦以後,頃襄王即位之初,抑在懷王入秦以前,都無確據,要非可早在十六年,遲到放逐江南以後也。又傳中於“屈平屬草”下至“豈足福哉”,皆稱屈平,其前後則稱屈原,正足爲史公取材他人之證,附記於此。(33)
丁 篇章倒
在古籍中整篇整章的文字也可能被調换位置。人們早就注意到了這種現象,如漢鄭玄《詩譜·邶鄘衛譜》云:“《載馳》序云:‘懿公爲狄所滅,露於漕邑。’則戴公詩也,在文公下者,後人不盡得其次第,闌於下耳。”《詩譜·豳譜》復云:“召公爲保,周公爲師,相成王,爲左右。周公致政之後,留爲大師。是《狼跋》之作在致政之後也。計此七篇之作,《七月》在先,《鴟鴞》次之,今《鴟鴞》次於《七月》,得其序矣。《伐柯》《九罭》與《鴟鴞》同年,《東山》之作在《破斧》之後,當於《鴟鴞》之下,次《伐柯》《九罭》《破斧》《東山》,然後終以《狼跋》。今皆顛倒不次者,張融以爲簡札誤編,或者次詩不以作之先後。”
再如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在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老子》帛書甲、乙兩本都是《德經》在前,《道經》在後,而今本《老子》皆《道經》在前,《德經》在後。張政烺説:“關於帛書《老子》中《德經》在前的問題,我以爲古本本來如此,傳世的材料也可以説明這一點,不過久不爲人注意而已。《韓非子》中《解老》《喻老》兩篇,都是先‘德’後‘道’。今天所見最早的《老子》注解,是西漢嚴遵的《道德真經指歸》,開卷就是《德經》的‘上德不德’篇。”(34)此外,帛書《老子》甲、乙兩本皆不分章,而今本《老子》都分爲八十一章,其次序也頗有不同。高亨、池曦朝指出:“如果也按今本分章,則甲、乙兩本章次相同(與今本章次有不同之處,今本第二十四章,在甲、乙兩本爲第二十二章。今本第四十一章,在乙本爲三十九章,甲本没有此章,大概是抄寫時漏掉了。今本第八十章及八十一章,在甲、乙兩本爲第六十七章及六十八章)。”(35)
在傳世的其他古書中,也有這種情況。例如一九七二年在山東臨沂銀雀山的漢墓中出土的《孫子兵法》簡書二千多枚,二千四百餘字。與竹簡伴出的,還有一枚記載《孫子兵法》篇題的木牘。其篇次與今本就有一些差别,如今本《虚實》在《軍争》之前,而簡本在《軍争》之後;今本《行軍》在《軍争》之後,而簡本在《軍争》之前;今本《火攻》在《用間》之前,而簡本在《用間》之後。(36)
戊 目録錯亂
前後兩詩或兩文的標題往往會出現倒置現象,唐圭璋曾舉一例:
稼軒《漢宫春》詞,題作《會稽秋風亭觀雨》云:“亭上秋風,記去年裊裊,曾到吾廬。山河舉目雖異,風景非殊。功成者去,覺團扇、便與人疏。吹不斷,斜陽依舊,茫茫禹迹都無。 千古茂陵詞在,甚風流章句,解擬相如。只今木落江冷,眇眇愁余。故人書報,莫因循、忘却蓴鱸。誰念我、新涼燈火,一編太史公書。”按此首題作“觀雨”,詞中却無雨中景象。但在此首前一首,亦有一首《漢宫春》,題作《會稽蓬萊閣懷古》云:“秦望山頭,看亂云急雨,倒立江湖。不知雲者爲雨,雨者雲乎?長空萬里,被西風、變滅須臾。回首聽,月明天籟,人間萬竅號呼。 誰向若耶溪上,倩美人西去,麋鹿姑蘇。至今故國人望,一舸歸歟。歲云暮矣,問何不、鼓瑟吹竽。君不見、王亭謝館,冷烟寒樹啼烏。”上片正寫雨中景象。由此可知,《漢宫春》“亭上秋風”一首,當題作《會稽秋風亭懷古》。詞題“觀雨”與“懷古”前後顛倒,當係錯簡。(37)
一組詩文的目録標題出現錯亂的現象也偶然能見到,如蔣禮鴻、任銘善曾指出:“晉代文學家陸雲寫了一篇《九愍》,是摹仿屈原《九章》的,也是篇題居首,章的小題記於每章之末。但是宋代編刻《陸士龍文集》時,不知道這個道理,把最後一章的題目給删掉,把第一章記在章末的題目誤認爲第二章的題目,第二以下各章附在章末的題目都認爲下章的題目。”(38)
己 表格内容錯亂
唐顔師古給《漢書》作注時,就已發現表格内容容易錯亂,指出:“諸表列位,雖有科條,文字繁多,遂致舛雜。前後失次,上下乖方,昭穆參差,名實虧廢。今則尋文究例,普更刊整,澄蕩愆違,審定阡陌,就其區域,更爲局界,非止尋讀易曉,庶令轉寫無疑。”(39)陳垣也説:“表格之用,最重位置,位置一亂,則失其效用。然位置之所以能不亂者,全在横直綫,横直綫一失,而欲位置不亂,難矣。”(40)例如明徐《紅雨樓書目》集部宋集部分,用表格排列,甚便觀覽,但往往有書名與姓氏錯置現象。像《安陽集》應在韓琦名上,却安在范鎮名上;《傳家集》應在司馬光名上,却安在周敦頤名上,又把周敦頤的《濂溪集》安在程顥名上。好在一九五七年古典文學出版社的新版,這些錯誤已經得到了糾正。
第二節 兩重錯誤
《春秋公羊傳》昭公十二年:“春,齊高偃帥師,納北燕伯于陽。伯于陽者何?公子陽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漢何休認爲這段話中的“公子陽生”四字,“公誤爲伯,子誤爲于,陽在,生刊滅,闕。”(41)可見古人早就注意到了書面材料的多重錯誤。如果將錯誤情況排列組合,除相疊的情況如一訛再訛之外,兩重錯誤有六種,今述之如次:
一 既訛且脱
《莊子·秋水》篇有云:“願以竟内累矣。”王叔岷指出:“《文選》潘安仁《秋興賦》注、《藝文類聚》九六、《御覽》九三一、《事類賦》二八《鱗介部》一,引‘累矣’並作‘累子’。疑‘累矣’本作‘累夫子’,今本‘夫’既誤爲‘矣’,又脱‘子’字,文意遂不完矣。《御覽》八三四引,正作‘累夫子’。”(42)
《漢書·五行志》有云:“宣帝地節四年十月,大司馬霍禹宗族謀反,誅,霍皇后廢。”王念孫認爲這段話中的“十”字當爲“七”字,並脱“八月”二字,他分析道:
“十月”當爲“七月”,《宣紀》《百官表》及《漢紀》《通鑑》,載誅霍禹事,皆在七月。《太平御覽·咎徵部五》引此志,亦作七月。其“霍皇后廢”上,原有“八月”二字,後人以爲“八月”不當在十月後,故删此二字,而不知“十月”爲“七月”之訛也。《宣紀》及《漢紀》《通鑑》載廢霍后事,皆在八月。《太平御覽》引此志亦云:“八月,霍皇后廢。”(43)
《論衡·超奇》篇有云:“孫叔敖決期,令君之兆著。”孫詒讓指出:“‘期’下當捝‘思’字,‘君’當爲‘尹’。《淮南子·人間訓》云:‘孫叔敖決期思之水,而灌雩婁之野,莊王知其可以爲令尹也。’”(44)
吴孟復指出:“《全唐詩外編》中收入某一補輯本,中有褚亮《梁父吟》,仔細一看,却是諸葛亮的《梁父吟》中六句。從《藝文類聚》到王士禎《古詩箋》皆標爲諸葛亮作。大約由‘諸’與‘褚’形近而訛,又脱葛字,輯者便認作另有一褚亮了。”(45)
二 既訛且衍
《戰國策·楚策》有云:“黄雀俯噣白粒,仰棲茂樹,鼓翅奮翼,自以爲無患,與人無争也。不知夫公子王孫,左挾彈,右攝丸,將加乎十仞之上,以其類爲招,晝游乎茂樹,夕調乎酸鹹。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王念孫認爲其中“類”係“頸”之誤字,“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爲衍文。其説云:
“以其類爲招”,“類”當爲“頸”字之誤也。招,旳也。言以其頸爲準旳也。(《吕氏春秋·本生》篇曰:“萬人操弓,共射一招。”高注:“招,埻的也。”《别類》篇曰:“射招者,欲其中小也。”)《文選》阮籍《詠懷》詩注,引此作“以其頸爲旳”。《藝文類聚·鳥部》《太平御覽·羽族部》並引此云:“左挾彈,右攝丸,以加其頸。”姚曰:“《春秋後語》云:‘以其頸爲旳’,旳或爲招。”(以上姚校本語)招、旳古聲相近,故字亦相通也。(凡從勺聲之字,古音皆屬宵部,故旳從勺聲而通作招。《説文》:杓,從木,勺聲,甫摇切。尥,從尢,勺聲。《玉篇》:平交、力弔二切,皆其例也)“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姚云:《三同集》無此十字,曾云一本有。念孫案:無此十字者,是也;一本有者,後人妄加之耳。夕調乎酸鹹,謂烹之也。既烹之矣,何又言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乎!下文説黄鵠之事,至晝游乎江河,夕調乎鼎鼐,以下更不贅一語。此獨於“夕調乎酸鹹”之下加二語以成蛇足,甚無謂也。《文選》詠懷詩注,及《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引《戰國策》,並無此十字。《新序·雜事》篇亦無此十字。(46)
《燕丹子》卷下有云:“民氏日,太子置酒請軻。”孫星衍校曰:“‘民氏’,疑‘昬昬’之訛。”孫詒讓指出:
“民氏日”固不可通,孫疑作“昬昬日”亦未安,疑“民”乃“后”之訛,“氏”則衍文也。“后”與“後”同。後文云:“後日,與軻之東宫,臨池而觀。”又云:“後日,軻從容曰。”可證。(47)
繆元朗云:“近讀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校點本《開元天寶遺事十種》,輯校者在《開元天寶遺事》的《後記》中説是‘以《顧氏文房小説》本爲底本,參校《五朝小説大觀》本、《唐代叢書》本’校點而正今本的。因爲所據版本不多,故在校勘、標點中不免疏失。”如《鬥花》有云:“長安王士安,春時鬥花,戴插以奇花多者爲勝,皆用千金市名花植於庭苑中,以備春時之鬥也。”繆氏指出:
此處“王士安”應爲“士女”,“王”與“士”形近而衍,“安”與“女”形近而誤。鬥花就是賽花,不是個人的活動,否則何辨勝負,而且王士安一人“用千金市名花植於庭苑中”,前面就不該再有“皆”字了。所以“王士安”應據《唐人説薈》《説庫》本,改爲“士女”。(48)
此亦既訛且衍之一例。
三 既訛且倒
《説苑·善説》篇有云:“今夕何夕兮,搴中洲流。”盧文弨《群書拾補》校曰:“‘中洲’,《御覽》作‘舟中’,《書鈔》無‘洲’字。”孫詒讓指出:“《玉臺新詠》亦作‘搴舟中流’是也。今本‘舟’誤作‘洲’,又倒著‘中’下,遂不可通。”(49)
《漢書·五行志》有云:“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師相驚言大水至。渭水虒上小女陳持弓,年九歲,走入横城門,入未央宫。尚方掖門、殿門門衛户者莫見,至句盾禁中而覺得。”王念孫認爲“十月”當爲“七月”,“門衛户者”當爲“門户衛者”,“而覺得”當爲“覺而得”,他分析道:
“十月”當爲“七月”,字之誤也。《成紀》曰:建始三年秋,關内大水。七月,虒上小女陳持弓,聞大水至,走入横城門云云,是其證。《開元占經·人占》篇引《五行志》,正作七月也。又案“門衛户者”當作“門户衛者”,言門户之衛者,皆莫之見也。今作“門衛户者”,則文不成義。《開元占經》引此,正作“門户衛者”。又“至句盾禁中而覺得”,師古曰:“覺得,事覺而見執得也。”案此當作“至句盾禁中(句)覺而得(句)”即師古所謂事覺而見執也,今作“而覺得”,亦文不成義。《漢紀·孝成紀》正作“覺而得”。(50)
胡迎建曾指出:宋邵雍的詩“《首尾吟》:‘車穩如茵草上歸’,宋本作‘草嫩如茵車上歸’。明本‘草’訛爲‘車’,復改‘嫩’爲‘穩’,又將‘車’誤爲‘草’,遂使文義不通。證之以《南園晚步思亡弟》‘南園之南草如茵’,可知明本誤。”(51)顯然,宋本這句詩中的“草”“車”兩字被弄顛倒了,“嫩”字又被訛作“穩”字。
四 既脱且衍
《吕氏春秋·忠廉》篇有云:“摯執妻子。”王叔岷認爲此句脱一“其”字、衍一“摯”字或“執”字。其説云:“此當作‘摯其妻子’,或作‘執其妻子’。摯、執古通。今本作‘摯執妻子’,蓋一本‘摯’作‘執’,寫者誤合之,又奪‘其’字耳。《文選》鄒陽獄中上書注引,正作‘執其妻子’。”(52)
《史記·滑稽列傳》云:“女雖長,何益?幸雨立。我雖短也,幸休居。”王念孫認爲“‘幸雨立’本作‘雨中立’,今本‘雨’上‘幸’字,涉下‘幸休居’而衍,又脱去‘中’字,遂致文不成義。《太平御覽·天部》引此作‘幸雨立’,亦後人依《史記》改之。《初學記·人部》《御覽》人事部、樂部引此並作‘雨中立’。”(53)
宋周邦彦《清真詞》卷下《迎春樂》有云:“人人艷色明春柳。”大鶴山人鄭文焯校曰:“元本‘艷色’作‘花艷’。”蔣禮鴻肯定了鄭的意見,並申論云:
上卷十九頁後《玉樓春》云:“大堤花艷驚郎目。”本卷四頁前《六么令》云:“華堂花艷對列,一一驚郎目。”陳元龍於《六么令》注引梁武帝《襄陽歌》:“大堤諸女兒,花艷驚郎目。”是則花艷爲美成所常用,且有所本,此當從元本。(54)
可見《迎春樂》中花艷之誤爲艷色,乃脱一“花”字,衍一“色”字所致。
五 既脱且倒
《莊子·天地》篇云:“厲之人,夜半生其子,遽取火而視之,汲汲然唯恐其似己也。”王叔岷指出:“‘夜半生其子’,元纂圖互注本無‘其’字,《記纂淵海》五十引同。有‘其’字不詞。《白帖》七、《御覽》三八二引,亦並無‘其’字,子下有‘其父’二字,屬下讀,當從之。今本‘其’字誤錯在‘子’字上,又脱‘父’字也。”(55)
《莊子·山木》篇云:“功成者隳,名成者虧,孰能去功與名,而還與衆人?”奚侗指出:“《管子·白心》篇:‘功成者隳,名成者虧,孰能去名與功,而還與衆人同?’房玄齡注:‘君棄功名,則與衆不異。’《管子》以隳、虧爲韻,功、同爲韻,本書‘功’、‘名’二字誤倒,人下又捝‘同’字,既失其義,又失其韻矣。當據《管子》訂補。”(56)
以上皆既脱且倒之灼然可見者。
六 既衍且倒
《墨子·大取》篇云:“愛衆衆也,與愛寡也相若。兼愛之有相若。愛尚世與後世,一若今之世人也。”王引之云:“‘愛衆衆也’,下‘衆’字衍,當作‘愛衆也,與愛寡也相若’。‘今之世人’,當作‘今世之人’。‘今世’與‘尚世’(尚與上同)、‘後世’相對爲文也。”(57)
《晏子春秋·内篇問下》云:“吾聞之,莫三人而迷,今吾以魯一國迷慮之,不免於亂,何也?”王念孫指出:
既言迷,不當更言亂,此迷字蓋涉上迷字而衍。魯字當在“不免於亂”上。“今吾以一國慮之,魯不免於亂”者,“以”,猶與也。言吾與一國慮之,而魯猶不免於亂也。《韓子·内儲説》作“今寡人與一國慮之,魯不免於亂”,是其證。今本“迷”字重出,“魯”字又誤在“一國”上,則文不成義。(58)
第三節 三重錯誤
除重疊現象外,若將錯誤情況排列組合,三重錯誤有二十四種可能;但在一段話中,同時發生三重錯誤,在古書流傳中出現較少,改正較難,因而其準確率也不高。今僅就有代表性的四種情況各舉數例,以見一斑。
一 既訛且脱又衍
《管子·明法解》云:“明主之治國也,案其當宜,行其正理。”王念孫指出:“《群書治要》作‘案賞罰行其正理’是也。下文‘當賞’、‘當罰’即承此句而言。今本‘賞’字作‘其當’二字,涉下文‘其當賞者’而誤,又脱一‘罰’字,衍一‘宜’字。”(59)
《墨子·經説下》云:“論誹誹之可不可,以理之可誹,雖多誹,其誹是也。其理不可非,雖少誹,非也。”王引之認爲這段話“當作‘論誹之可不可,以理之可誹不可誹。理之可誹,雖多誹,其誹是也;其理不可誹,雖少誹,非也。’今本‘論誹’下,衍‘誹’字,‘以理之可誹’下,脱‘不可誹,理之可誹’七字,‘其理不可誹’,‘誹’又訛作‘非’。”(60)
《史記·越王句踐世家》云:“吾不貴其用智之如目見豪毛而不見其睫也。”王念孫指出:“此文本作‘吾患其用智之如目,見豪毛而不自見其睫也。’只因‘患’訛作‘貴’,後人不得其解,遂於‘貴’上加‘不’字耳。”王氏還指出:“不自見其睫,今本脱‘自’字。《太平御覽·人事部七》引此有‘自’字。”(61)
二 既訛且脱又倒
《管子·心術下》云:“是故内聚以爲原,泉之不竭,表裏遂通。泉之不涸,四支堅固。能令用之,被服四固。是故聖人一言解之,上察於天,下察於地。”王念孫校曰:
“以爲原”,當依《内業》篇作“以爲泉原”。下文“泉之不竭”,即承此句言之。劉以爲缺“泉”字,是也。“表裏遂通”,“通”當爲“達”,“達”與“竭”爲韻。“被服四固”當爲“被及四圄”。據尹注,但言“被及”而不言“被服”,則正文本作“被及”明矣。服字右半與及相似,故及誤爲服。“圄”與“固”亦相似,又涉上文“堅固”而誤耳。圄即圉字也。孫炎注《爾雅》曰:“圉,國之四垂也。”此言被及四圄,察於天地。《内業》篇言“窮天地,被四海”,其義一也。不言四海,而言四圄者,變文協韻耳。“一言解之”,當依《内業》篇,作“一言之解”。解與地爲韻,尹注皆非。(62)
《淮南子·脩務》篇云:“今鼓舞者,繞身若環,曾撓摩地,扶於猗那,動容轉曲,便媚擬神,身若秋葯被風,髮若結旌,騁馳若騖。”高誘注曰:“扶轉周旋,更曲意更爲之。”王念孫指出:
高注傳寫脱誤,當作“扶於周旋也。轉,更也。曲竟更爲之。”今本脱去“於”字、兩“也”字,“轉”字誤在“周旋”上,“竟”字又誤作“意”,遂致文不成義……《太平御覽·樂部十二》引高注作:“轉,更也。曲竟,更爲之。”是其證。(63)
三 既訛且衍又倒
《荀子·君道》篇云:“以天下之王公莫好之也,然而于是獨好之;以天下之民莫欲之也,然而于是獨爲之。好之者貧,爲之者窮,然而于是獨猶將爲之也。”王念孫曰:
三“于是”皆義不可通,當依《外傳》作“是子”。“是子”二字,對上文“王公”與“民”而言。下文曰:“非于是子莫足以舉之,故舉是子而用之。”是其證。今本作“于是”者,“是子”訛爲“是于”,後人因改爲“于是”耳。“莫欲之”亦當依《外傳》作“莫爲之”。“莫好之”與“獨好之”相應,“莫爲之”亦與“獨爲之”相應,今本作“欲之”,則既與“爲之”不相應,又與“好之”相複矣。“于是獨猶將爲之”當作“是子猶將爲之”,言雖好之者貧,爲之者窮,而是子猶將爲之也。“猶”上不當有“獨”字,蓋涉上文兩“獨”字而衍,《外傳》無。(64)
《淮南子·説林》篇云:“屠者羹藿,爲車者步行,陶者用缺盆,匠人處狹盧。”王念孫指出:
“羹藿”本作“藿羹”,“藿羹”與“步行”相對爲文,諸書多言“藿羹”,無言“羹藿”者,此寫者誤倒也。“爲車者步行”本作“車者步行”,古者百工各以其事爲名,故《考工記》曰:“攻木之工,輪輿弓廬匠車梓。”此言車者,猶《考工記》言車人也。後人誤以車爲車馬之車,故又加“爲”字耳。“陶者”本作“陶人”,與“匠人”相對爲文,今本人作者,因上二句而誤。“盧”與“廬”同。道藏本、劉本均作盧,莊改“盧”爲“廬”,未達假借之義。《太平御覽·器物部三》引此正作:“屠者藿羹,車者步行,陶人用缺盆,匠人處狹盧。”(65)
《論衡·治期》篇云:“吏百石以上,若升食以下。”孫詒讓指出:“此當作‘吏百石以下,斗食以上’,今本‘下’‘上’互易,又訛‘斗’爲‘升’,遂不可通。《漢書·百官公卿表》云:‘縣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爲少吏。’顔《注》引《漢官名秩簿》云:‘斗食月俸十一斛。’是也。”(66)
四 既脱且衍又倒
《淮南子·説山》篇云:“信有非禮而失禮。”王念孫指出:“當作‘信有非而禮有失’。下文‘此信之非,此禮之失’,皆承此句言之。今本‘而禮’二字誤倒,又脱一‘有’字,衍一‘禮’字,遂致文不成義。”(67)
又《淮南子·人間》篇云:“夫走者,人之所以爲疾也;步者,人之所以爲遲也。今反乃以人之所爲遲者反爲疾。”王念孫校曰:“此當作‘今乃反以人之所以爲遲者爲疾’。上文曰:‘此衆人所以爲死也,而乃反以得活。’即其證。今本‘乃反’二字誤倒,又脱一‘以’字,衍一‘反’字。”(68)
一九八二年中華書局版《東京夢華録注》卷八《秋社》云:“人家婦女皆歸外家,晚歸即外公姨舅皆以新葫蘆兒、棗兒,俗云宜良外甥。”劉益安認爲這段話“文字晦澀,很難理解。查《歲時廣記》,引文作:‘人家婦女皆歸外家,晚即歸;外公姨舅皆以新葫蘆兒、棗兒爲遺。俗云:是日歸寧,宜外甥。’據此,至正本‘歸即’爲‘即歸’之誤,脱‘是日歸寧’,衍一良字,致使原文不可卒讀”。(69)
* * *
(1) 《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十四《清代學者整理舊學之總成績(二)——校注古籍辨僞書輯佚書》。
(2) 《抱朴子内篇》卷一九《遐覽》。唐馬總《意林》卷四《抱朴子四十卷》引此作:“諺云:‘書三寫,魚成魯,帝成虎。’”
(3) 《讀書雜志·漢書第四·禮樂志·詩語》。
(4) 案此詩異文,歷來有不同看法,參見逯欽立校注《陶淵明集》卷四,及王孟白《關於陶集校勘問題》,載《齊齊哈爾師院學報》一九八三年第一期。
(5) 《讀書雜志·墨子第三·非儒下·昔用偏循身》。隸書脩、循相亂的情況詳見《讀書雜志·管子第一·形勢·循誤爲脩》。
(6) 《論語注疏》卷一五《衛靈公》。
(7) 《讀書雜志·戰國策第一·秦·八年》。
(8) 《古籍校勘述例》,載《中國語文》一九八〇年第二期。
(9) 《校讎通例》四六《傳寫誤脱》,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三本下册。
(10) 《讀書雜志·晏子春秋第二·外篇重而異者·子胥忠其君二句》。
(11) 《校讎通例》四六《傳寫誤脱》,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三本下册。
(12) 《游國恩學術論文集·居學偶記》。《定情詩》爲東漢詩人繁欽的作品。
(13) 《詞學論叢·讀詞三記》。
(14) 《讀古書爲什麽要講究板本》,載《大陸雜誌》二卷七期。援庵,陳垣字。
(15) 參看《余嘉錫論學雜著·太史公書亡篇考》。
(16) 《文心雕龍札記·隱秀第四十》。
(17) 《顧千里集》卷九《宋本名臣言行録後序》。
(18) 《小滄浪筆談》卷四《封泰山論》。
(19) 《簡莊綴文》卷三《元大德本後漢書跋》。
(20) 《讀書雜志·淮南内篇第十三·氾論·詩書 聞得其言》。高注指《淮南子》高誘注。
(21) 《讀書雜志·淮南内篇第三·天文·二十八宿》。
(22) 《困學紀聞》卷一一《考史》。案:王氏所謂“附益之”者,蓋後人讀《史記》此文時,録《漢書》贊語於其旁以資參證,而轉寫者不知,遽以之入正文,遂傳於後世也。
(23) 《詩紀匡謬·新婦初來時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逐小姑如我長》。
(24) 參看張元濟《涉園序跋集録》:《新唐書》《宋史》《元史》。
(25) 《讀書雜志·淮南内篇第十八·人間·良馬》。
(26) 《校讎通例》五十《誤倒》,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三本下册。
(27) 《讀書雜志·史記第一·秦始皇本紀·置廷宫中》。
(28) 《校讎通例》四五《傳寫誤錯》,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三本下册。
(29) 《讀書雜志·荀子第二·非相·分别 譬稱》。
(30) 《古籍校勘述例》,載《中國語文》一九八〇年第二期。
(31) 《古書疑義舉例》卷六《上下兩句易置例》。
(32) 《古籍校勘述例》,載《中國語文》一九八〇年第二期。
(33) 《屈原賦通箋》附《箋屈餘義·史記屈原列傳發疑》。
(34) 《座談長沙馬王堆漢墓帛書》,載《文物》一九七四年第九期。
(35) 《試談馬王堆漢墓中的帛書〈老子〉》,載《文物》一九七四年第十一期。
(36) 參看《銀雀山漢墓竹簡〈孫子兵法〉》,文物出版社一九七六年版及李零《〈孫子〉篇題木牘初論》,載中華書局一九八三年版《文史》第十七輯。
(37) 《詞學論叢·讀詞續記》。
(38) 《古漢語通論》第十九章《目録學知識》五《古書體制》。
(39) 《漢書》卷首《叙例》。
(40) 《校勘學釋例》卷一《行款誤例》第十一《表格誤例》。
(41) 《春秋公羊傳注疏》卷二二注。
(42) 《校讎通例》四八《既誤且脱》,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三本下册。
(43) 《讀書雜志·漢書第五·五行志·十月霍皇后廢》。
(44) 《札迻》卷九《論衡·超奇篇》。
(45) 《古籍點校疑誤彙録》三《古詩古文校注得失例談》。案:此見《全唐詩外編》第四編童養年《全唐詩續補遺》卷一。
(46) 《讀書雜志·戰國策第二·楚·以其類爲招倏忽之間墜於公子之手》。高指東漢高誘,姚指南宋姚宏。
(47) 《札迻》卷七《燕丹子》卷下。
(48) 《古籍點校疑誤彙録》四《〈開元天寶遺事〉校點商榷》。
(49) 《札迻》卷八《説苑·善説》。
(50) 《讀書雜志·漢書第五·五行志·十月門衛户者而覺得》。
(51) 《新發現的宋刻本邵堯夫詩集》,載《古籍整理出版情況簡報》第一九三期。
(52) 《校讎通例》四二《兩字誤合入一句》,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三本下册。
(53) 《讀書雜志·史記第六·滑稽列傳·幸雨立》。
(54) 《懷任齋文集·大鶴山人校本〈清真詞〉箋記》。
(55) 《校讎通例》四七《既錯且脱》,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三本下册。
(56) 《莊子補注》卷三。
(57) 《讀書雜志·墨子第四·大取·愛衆衆也 一若今之世人也》。
(58) 《讀書雜志·晏子春秋第一·内篇問下·今吾以魯一國迷慮之不免於亂》。
(59) 《讀書雜志·管子第十·明法解·案其當宜》。
(60) 《讀書雜志·墨子第四·經説下·論誹誹之可不可》。
(61) 《讀書雜志·史記第三·越王句踐世家·不貴 不見》。
(62) 《讀書雜志·管子第六·心術下·以爲原表裏遂通被服四固一言解之》。劉指劉績,尹指尹知章。
(63) 《讀書雜志·淮南内篇第十九·脩務·扶於 便媚 若騖》。
(64) 《讀書雜志·荀子第四·君道·于是莫欲之獨猶將爲之》。
(65) 《讀書雜志·淮南内篇第十七·説林·羹藿爲車者陶者狹盧》。劉本,指明劉績本。莊指清莊逵吉。
(66) 《札迻》卷九。
(67) 《讀書雜志·淮南内篇第十六·説山·禮而失禮》。
(68) 《讀書雜志·淮南内篇第十八·人間·今反乃以人之所爲遲者反爲疾》。
(69) 《對新版〈東京夢華録〉注本質疑》,載《河南師大學報》一九八三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