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染着经院气的人们看,报章和文学不能发生关联。报章只是朝菌随生随死,而文学是千秋事业;报章只能投俗好,而文学须自拔于流俗。曲弥高而和弥寡。这看法不只在中国是很普遍,就是在报章文学最发达的欧美,所谓journalistic writing(“报章写作”)也含有贬责的意味。你说一个作者的风格是“报章的”,乃至于说一个人的英文是“报章的”,他都不会觉得你恭维他。

一直到现在,还有一派自尊的学者们不肯读报章里的文章,他们不肯替报章写文章,更不消说。从前我有一位笃好古典的朋友,看到我的案头摆着一些文学刊物,很惊讶而且惋惜地问:“你也在看这些东西?”他特别着重“也”字,言下仿佛有错认了我的意思,以为我本来还洁身自爱,于今竟做出这样没出息的事,看报章里的文章,后来他发见我不但看,而且还写,替报章写,他就不再说什么,只在面上露一点难过的样子,我明白,他认为我是无可救药了。

这不全是一种偏见。就事实论,报纸文章普通确是很坏。报章的主要功用是报导新闻和反映舆论,这些都是严肃而不免枯燥的工作。社会除此之外还有一点消遣,报章于是就“副刊”一点文学作品供消遣。所以文学在报章里变成一种“余兴”,只是茶余酒后聊散心神的读物。作家有以此为业的,能写文章给人看,就想人看得高兴,而报章读者各色人等都有,一般的趣味不能很高,作家就势必要迁就他们,迎合他们的不很高级趣味,于是产生一些空洞肤浅而富于刺激性与麻醉性的东西,一般报章文学的现状都是如此。这种作品的影响很坏,是无可讳言的。读者如果认为这是文学,就会养成文学的低级趣味,永远不会能欣赏真正的文学;作者如果认为这是文学,也就会养成油腔滑调,永远不会能创造真正的文学。所以染着经院气的人们不屑看报章文学,更不屑写报章文学,确有他们的见地。

但是因噎不能废食。报章文学并非天生来必然要坏,它的坏是由于读者与作者都不肯努力求好。语文的功用原在表现思想与情感,各时代情境不同,表现的方式也就不同。原始人类一切都借口传,文字发明以后,口传变为笔写;印刷发明以后,笔写又变为印刷;从前印刷的都是整部书籍,近代报章流行以后,零篇片段可以逐日逐月分期印行。这可以说是表现方式的进步,因为流传愈广愈速。我们不能相信由笔写变为印刷时,文学必然要因为流传较广较速,而就贬值或降低身份。由印成书本变为印成报章,道理也应该是一样。无论如何,我们既生在这个时代,就应该接受在这个时代最通行的表现方式,也就应该把这个表现方式弄得完善合理。

它可以弄得完善合理,历史有前例可证。姑且拿英国来说,十八世纪散文写得最好而影响也最大的要算艾迪生。当时报章文字初露头角,他主编一个小型日刊叫做《旁观者》,以亲切流利的文笔谈日常生活中一些小问题,以及文学哲学政治上一些大问题,结果不但奠定了一代的文风,而且影响到当时社会的风俗习惯。他自己表明宗旨说:“苏格拉底据说把哲学从天上搬到人间,我有野心要人说我把哲学从书斋和图书馆,学校和书院搬到俱乐部和集会场,茶席和咖啡馆里。”这可以说是学术的大众化或通俗化。通俗化原来有它的弊端,它有时不免使人把学术看得太容易,甚至淆乱学术的真相,但是它也有它的功德,它叫一般人能赶上时代,至少是明白他所处的时代,不长留滞在愚昧状态中。艾迪生在《旁观者》里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叫一般英国人每天清早于消遣娱乐中得到一点教益,同时读到一篇浅显而典雅的文章,无形中对他们自己运用语文发生好影响。像这种报章文学比起“书斋和图书馆,学校和书院”里许多正经作品和高头讲章,对于社会的效益还要大得多。

这是十八世纪的事,近百年来报章日渐发达,在报章上发表作品已成为文学家的惯例,许多有名的小说家,像狄更斯、萨克雷、威尔斯诸人,都先在报章发表他们的作品而后集结成书。甚至于富于研究性的学术著作,像法国圣伯夫的许多文学传记,以及极不通俗的诗篇,像艾略特和奥登的作品,也都先出现于一般刊物。理由很简单,作者需要读者,而报章能供给的读者数目最多,品类也最繁复。

作者需要读者,这是人情。文学的功用原来就在作者有所见,有所感,借语文的传达,在读者心中引起同见同感。“孤高自赏”虽然可以见出作者的身份,却不一定是文学的健康状态。“象牙之塔”只是作者的囚笼,而不是他的发育成长所依赖的土壤。真正伟大的作者,必须了解现实人生,因此他就必须接近民众,就多对于人生起深刻的同情的了解,多吸收文学的生命力。就民众说,他们多接近作者(这就是说,多读他们的作品),也就多学会作者的较锐敏的观察,较丰富的想象,和较深挚的情感,因此对于人生得到较深广的了解和较纯正的感受,至于文学趣味的加强与提高,是当然的结果,更不消说。作者的成就愈大,读者的趣味也就愈提高;读者的趣味愈提高,作者的成就也就愈大。从历史看,文学风气的演进大抵如此。所以居今之世,一个文学作家不能轻视他的读者群众,因此也就不能轻视读者群众最多的报章,报章在今日是文学的正常的发育园地,我们应该使它成为文学的健康的发育园地。

这是报章文学作家的责任。他不能轻视读者,他不必逢迎读者,他却不妨由迁就读者而逐渐提高读者。说话的用意原来在使人懂,明知其不懂而仍唠叨不休,这正是“不可与之言而与之言,失言”。但是从另一方面说,如果所说的话旁人无须说而已全懂,说也就是多余的。所以凡是要说的话都有两个条件:第一,听者可以懂;其次,听者未经说出就还未懂。因其可懂,话不是白说的;因其由未懂到懂,话是有效验的,对于听者是有进益的。文学的效用,说来说去,原来不过如此。它叫人逐渐多懂一点,或是懂得更透彻一点。这就是说,它逐渐启发人,提高人的心灵水准。一个报章文学作者如果做到了这一步,他就算尽了他的能事了。他所写的应该是他的读者群众在现状所能接受的文学,同时也应该是使这群众能得到进益的文学。这种作品应该不叫一般读者觉得干燥无味,也不叫高明人觉得它的趣味是低级的。总之,它要能深入浅出,雅俗共赏。

这番话就作为编者开始编辑本刊的一种告白,编者自己把它悬为一个理想,也希望惠稿人们协力促成这个理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