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红楼梦》各种版本中,在长时期内广泛流传的,是具有完整故事的一百二十回本。一百二十回本又有两种版本,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程伟元第一次排印本(所谓程甲本)。此本流传以后,不论翻印、复印,都是从它复制出来的。
程伟元第一次印过《红楼梦》之后一年,又重新排印过一次,即我们一般称为“程乙本”的。这个本子除了原刊一次外,一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才由上海亚东图书馆标点排印一次。它在这次排印之前,社会影响是极少的。
至于八十回《石头记》,自一百二十回本出现以后就被代替了,直到一九一二年,才有有正书局影印的《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一种出现,但也只是周转于少数研究《红楼梦》的人们手上,对于一般社会没起过什么影响。更别说脂砚斋本了,它在未经影印出版之前,根本没有公开过,只被三五个专家在那里剔骨拔刺式地开创,找一找曹雪芹是书中什么人,脂砚斋与作者有什么关系罢了。
所以总结起来,长时期内起过广泛社会影响的,毕竟只有这部一百二十回的程伟元第一次排印本。
(二)
由于程伟元第一次排印本的问题,因而发生了高鹗续书的问题。
这个问题,原来是没有的。一百二十回本一出现,就获得社会的一致承认。赞它的也好,骂它的也好,赞的骂的都是这部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而不是八十回的《石头记》。尽管“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鲁迅语),王国维看见叔本华哲学,阚铎看见变相《金瓶梅》,……总之都是把一百二十回当作一部完整的作品来看,并不怀疑后四十回的真伪。虽然也有两三个人说过后四十回不是原本,而是续作,但他们的意见没有起什么影响,不为广大读者所知。
直到胡适等新红学家出来,他们主张《红楼梦》只是自然主义的作品,只是作者老老实实写他自己和他家庭的一部自传。他们否定后四十回,指为高鹗的续作,说程、高所称得到后四十回残稿全是假话。实际上,他们是用矛盾斗争尚未展开的前八十回,来否定矛盾斗争充分展开并且达到悲剧顶点的后四十回。他们提出种种理由,否定后四十回的成就,指出里面某些某些地方,不符前八十回的预言和伏线,不符脂砚斋批语中提到的几处后文情节,歪曲了前八十回中的人物形象,等等,目的无非是要证明后四十回不仅不是曹雪芹的手笔,而且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不仅是“续貂”,而且是“狗尾”。胡适等的这一套主张,影响是极大的,几十年来几乎已成“定论”。
现在我们试从《红楼梦》全书前后来看,不论后四十回有多少毛病,一百二十回所包括的故事是协调的,互相衔接而没有矛盾的,循着合理的线索而发展下来的。即如前八十回中,贾母对薛宝钗和林黛玉的态度,就有着基本的不同。贾母对林黛玉表示某种好感,只是因为她与林黛玉是外祖母和外孙女的血统关系,只是维持一种祖孙之爱。至于薛宝钗,则大不相同,她只是贾母的儿媳的姨侄女,论亲戚关系远得很,贾母对她谈不到什么骨肉之情,她是完全作为一个合乎封建制度所要求的标准的孙媳妇候选人而得到贾母欢心的。在前八十回中,林黛玉和封建秩序不协调的性格愈来愈显露,而薛宝钗则愈来愈得到贾府上下各色人等特别是当权者的欢心。她们两人争夺一个宝玉,贾府当权者要在她们两人中挑一个做宝二奶奶,宝玉也要在她们两人之中挑一个做妻子,这就已经形成尖锐而复杂的矛盾。这个矛盾在后四十回里进一步得到了发展,封建势力无情地结束了宝黛相恋的不可终了的局面,使黛玉终于为情而死,而以一个卑劣的骗局来把宝钗安上宝二奶奶的宝座。这是前八十回中已经形成的矛盾的必然结果,任何别样的结局都是违反真实的,或者至少是不够真实的。所以,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是紧密相连的,后四十回在主要精神上完成了前八十回所要发展的故事,从而成为整个《红楼梦》故事的不可分的组成部分。这是不容否定的。
但是崇拜《石头记》的人们,却对后四十回百般指摘,说什么宝玉的政治思想前后不一致,说什么宝玉不该中举出家,等等。实际上,这种论断并不是有力的。
前八十回叙述宝玉的政治思想,他对读书上进的人都斥之为“禄蠹”,他看仕途经济的言论都是“混帐话”,有时宝钗等人拿这种“混帐话”来劝他,他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子,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于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意造言,原为引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了!”可是在后四十回里,宝玉却投身到科举场中,中了一个第七名举人,这似乎同他前八十回中的思想大相矛盾,为一般贬抑后四十回的人们所借口。其实这矛盾只是表面上的,看一个人,不仅要看他做了什么,而且更要看他是怎么做的,在生活中和文艺作品中都是一样。宝玉是怎样去考举人的呢?“中乡魁宝玉却尘缘”这个回目已经说得很清楚,原来他是把“博得一第”作为“却尘缘”的一个步骤。你们所期望于我的,不就是这个么?你们认为我“无能”“不肖”,不就是因为我没有满足这个期望么?原来你们看重的只是功名利禄,并不是我这个人,正如“阻超凡佳人双护玉”中宝玉所说:“原来你们是重玉不重人的!”现在我要同你们永别了,你们总算养育我一场,我也就给你们一点满足,了却我欠你们的情分吧!这就是宝玉当时的心情。所以,他的应试中举,不但不是顿易初衷,就仕途经济之范,反而正是贯彻初衷,向仕途经济最后告别。这原是十分清楚的。这样一个结局,正是后四十回写得最真实、最深刻的地方。
至于宝玉出家,这更不违背《红楼梦》前八十回的描写。前八十回中宝玉一说话,不是“化灰化烟”,就是“出家做和尚”,林黛玉还为此同他吵过。要说“伏线”,这个“伏线”再清楚也没有了。为什么偏偏不信本书,却要从脂批中去找什么下狱、做乞丐之类的结局呢?
(三)
论者认定《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证据是高鹗妻兄张问陶赠高鹗的一首诗的题下自注。诗见《船山诗草》卷十六《辛癸集》,其全文是:
赠高兰墅(鹗)同年(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
无花无酒耐深秋,洒扫云房且唱酬。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逶迟把臂如今满,得失关心此旧游。弹指十三年已去,朱衣帘下亦回头。
诗中“艳情人自说红楼”一句,原可通解为爱《红楼》一书而言。至于诗题下自注中的那一个“补”字,伸缩性就很大,可以作“补作”解,也可作“补缀”解。不过如果是作“补作”解,则不如径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续”则更明白,今既不云“续”,则此“补”字仍以作“补缀”解为宜。
张问陶虽然明白揭出“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的事,但这总归是第二手材料,我们不能放弃第一手材料而单单依据第二手材料便作出定论,这不是实事求是的办法。什么是第一手材料呢?当然是高鹗自己写的交代与合作者程伟元所作的交代了。
根据程伟元的序:
……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钞成全部。
这里说明了他藏有八十回《红楼梦》,也另外看到过别的八十回本,他后来又收得八十回本后的二十多回,最后才算收齐,于是和友人一同整理,而并没有提这友人姓甚名谁。其工作只是编辑加工,“细加厘剔,截长补短”,以达到“钞成全部”。
另外一篇高鹗的序,他自己说参加这工作的就是他自己: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缪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
他首先承认程伟元购得的是全书,而他对于《红楼梦》的工作,只是“襄其役”而已,并没有什么继续完成其不全部分的事。
并且程伟元第二次排印本上,程、高联名写的引言说:
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这里说得更为明白,程、高只是把已经收得的后四十回各种不同残本,作了拼凑加工,为了不“掩其本来面目”,不敢随便改动一点。与他们第一次写的序言中所说的,是完全一致的。
根据两序一引言,可知这部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出版,程、高只作了编辑加工,并没有什么续作的说法。这是《红楼梦》全书出版工作的亲身参加者的第一手交代,我们应该首先作为依据的。
(四)
这些第一手材料,本身是否可信呢?胡适等人已经完全否定了这些材料的真实性,斥为程、高作伪欺人之谈。现在我们却能够从程甲本和程乙本的比较当中,举出铁证,反驳胡适等人的论断。
程甲本付印,是乾隆五十六年辛亥(一七九一年)冬至,而程乙本付印,则在乾隆五十七年壬子(一七九二年)花朝,中间有三个月的距离。程、高二人在这三个月当中,对甲本作了一些修订。他们在乙本书前引言中说:
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
现在检查,确有一些是做到了“改订无讹”的程度。例如第九十三回,水月庵事情发作了,贾芹被叫回来,看了贾琏后跟赖大一起出来,赖大问他什么人和他不对,这在甲本上是:
贾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未知是谁,下回分解。
可是到第九十四回上,这个忽然想起的人并没下文。乙本则把九十三回之末改成这样:
贾芹想了一会子,并无不对的,只得无精打彩,跟了赖大走回。未知如何抵赖,且听下回分解。
这才与九十四回开端相衔接。这完全可以说明,甲本的脱节,是因为它所根据的曹雪芹的残稿就是这样,程、高据此残稿整理成甲本付印时未曾留心,所以留下这个毛病,后来在详加校阅时发现出来,所以在乙本上加以订正了。假如后四十回真的是高鹗续作,那么在这刚动笔的前十几回上就会发生这么明显的漏洞,这是什么缘故?况且,乙本此处的“改订无讹”,其实仍禁不起细想。试想,如果把乙本前回之末与下回之首连缀起来,就成了:“贾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想了一会子,并无不对的。”这是什么话!天下岂有此等文理?可见,乙本改订时,的确因为甲本所据的雪芹残稿就是那样前后脱节,无法大改,只好这么敷衍过去。如果甲本是高鹗自己的续作,那么乙本尽可大改,使上下接得通顺,又何必如此改了仍然禁不起细想呢?
也有一些地方,更是显然不能说做到了“改订无讹”。例如第一百十二回,贾母出殡,贾政等听到家中被劫,都预备回来,大家辞灵之时,赵姨娘中邪,甲本原文是:
赵姨娘醒来,说道:“我是不回去的,跟着老太太回南京去。”众人道:“老太太那用你来?”赵姨娘说:“我跟了一辈子老太太,大老爷还不依,弄神弄鬼的来算计我!……我想仗着马道婆要出出我的气,银子白花了好些,也没有弄死了一个。如今我回去了,又不知谁来算计我?”众人听了,知道是鸳鸯附在身子。
赵姨娘的鬼话,明明包含着两个人,就是鸳鸯跟赵姨娘自己,怎么会“众人听了,知道是鸳鸯附在身子”呢?如果这完全是高鹗的续作,高鹗无论怎样卤莽灭裂,也断不至此。惟一合理的解释,仍是甲本所据的曹雪芹残稿就是如此,程、高据此残稿整理成甲本付印时,没有发现。所以乙本上把后尾处的话改了,成为:“众人先只说鸳鸯附着他,后头听说马道婆的事,又不像了。”这里含混得厉害,因为补缀的人也不明白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下文又无交代,所以只好从字面上敷衍过去,只当它是鬼话罢了。可见不仅甲本的矛盾,是由曹雪芹的残稿而来,而且乙本的含混,也仍是因为有那个残稿限制着,否则,只要把鸳鸯口气的那几句删掉,改得既不矛盾,又不含混,并没有什么困难。
以上两例,是甲本后四十回中有些不应有的脱节,到乙本出版才改得衔接起来,有些无法弥缝的矛盾,乙本虽加以弥缝而仍然含混,都可以证明程、高确实据有曹雪芹的残稿。另一方面,还可以从反面找出证明。就是甲本原不误,程、高根本不领会作者原意,以致在改订时候发生可笑的纰缪。如第一百一回,凤姐夜遇秦可卿鬼魂之后,程甲本作:
贾琏已回来了,只是见他脸上神色更变,不似往常。待要问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突然相问,只得睡了。
这三个“他”字都指凤姐,如果我们今天来写都该写成“她”。凤姐因刚刚遇鬼,故脸色更变。凤姐素日性格刚强好胜,贾琏所深知,故“不敢突然相问”。文义原顺。但程乙本却把“只是”二字改成“凤姐”二字,使原来指凤姐的三个“他”字,成为指贾琏而言了。贾琏并未遇鬼,神色何以大变?凤姐素日玩贾琏于股掌之上,何以今夜突然对贾琏如此战战兢兢?这都是错得可笑的。高鹗如果是后四十回的续作人,自己改自己的作品,岂能闹此笑话?
乙本类似的改而反误的例子,还有第一百九回上《候芳魂五儿承错爱》,甲本原来是:
五儿此时走开不好,站着不好,坐下不好,倒没有主意了。因微微的笑道:“你别混说了,看人家听见什么意思。”
五儿来时是极不愿再和宝玉说话的,却又不敢过于得罪他,所以用微笑来敷衍。但乙本竟把“微微的”三个字改成“拿眼一溜,抿着嘴儿”八个字,不仅把五儿形容得十分不堪,而且同上文所写她来时的心理大相矛盾了。这也是程、高对甲本(亦即对甲本所根据的曹雪芹残稿)没有理解的证据。
甚至就像“姑娘”“小姐”的纠正,也是甲本确实有曹雪芹残稿作依据的证明。否则,为什么高鹗先认为“姑娘”是对的,等第二次重排时,就必须改成“小姐”呢?如果后四十回果真是他续的,在他心目中不习惯于“姑娘”这名词,应该早已感到使用的不方便,在最初时就通通改掉,何至经过几个月又多这一番麻烦呢?从这微末小节,也可以证明后四十回显然不可能是高鹗所续的。
(五)
现在不妨更从高鹗的思想行动来看他是不是有续后四十回的可能性?
高鹗的生活史料我们能看到的不多,他似有文集,我们也没看到过,可以看到的只一本《砚香词》,它是仅仅可以供我们了解高鹗生活背景的惟一材料。从这里面得知高鹗基本上是一个功名利禄之士,是一个相当庸俗的人。他对于封建社会,只有爱慕,没有憎恨,对于女性也只是轻薄,绝不能续写贾宝玉这样的人。
《砚香词》一名《簏存草》,包括小词四十四阕,是乾隆三十九年(一七七四)起至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止一段时间的作品,结集于同年冬季,正是他中举的那年。其中〔满江红〕一阕,题下注云:
辛丑(乾隆四十六年,一七八一)中秋,是岁五月,丁先府君忧;六月,内人病,至是濒危……
据词意可知高鹗妻子就是在这一年死的。在妻丧不久,他就娶了张问陶的妹妹张筠。
张筠嫁给他不久也死了,从《船山诗草》卷五《松筠集》中看来,高鹗对待张筠是很不近人情的。张诗作于乾隆五十五年(一七九〇),全文如下:
冬日将谋乞假,出齐化门哭四妹筠墓。(妹适汉军高氏,丁未[乾隆五十二年,一七八七]卒于京师)
似闻垂死尚吞声,二十年人了一生。拜墓无儿天厄汝,辞家久客鬼怜兄。再来早慰庭帏望,一痛难抒骨肉情。寄语孤魂休夜哭,登车从我共西征。
窈窕云扶月上迟(妹《江上对月》句),伤心重检旧乌丝。闺中玉映张元妹,林下风清道韫诗。死恋家山难瞑目,生逢罗刹早低眉。他年东观藏书阁,身后谁修未竟辞。
一曲桃夭泪数行,残衫破镜不成妆。穷愁嫁女难为礼,宛转从夫亦可伤。人到自怜天亦悔,生无多日死偏长。未知绵惙留何语?侍婢扪心暗断肠。
我正东游汝北征,五年前事尚分明。那知已是千秋别,犹怅难为万里行。日下重逢惟断冢,人间谋面剩来生。绕坟不忍驱车去,无数昏鸦乱哭声。
从诗里知道张筠死时相当年轻,只“二十年人了一生”。她婚后的生活,则因嫁奁不丰富,遭到高鹗的不满,备受虐待,这诗的第三首就是说明。从“似闻垂死尚吞声”“侍婢扪心暗断肠”等句中,她的遭遇和高鹗对她的情形都可想见。张筠是康熙时代名宰相张鹏翮的孙女,高鹗显然是羡慕她家是一位大官僚家庭而娶她做继室的,可是却因为她妆奁不丰竟加虐待,更显出高鹗思想的卑鄙,这哪能续写贾宝玉呢。
高鹗和一个女人有着长时期的暧昧关系。她的名字叫畹君,在《砚香词》里曾三次出现。一处在〔唐多令〕一阕的题目上作:《题畹君画箑》。第二次出现在〔金缕曲〕一阕,题目原很长,被高鹗自己改正,用纸贴去一半,从灯下照看,知道是:
不见畹君三年矣,戊申(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秋隽,把晤灯前,浑疑梦幻,归来欲作数语,辄怔忡而止。十月旬日,灯下独酌,忍酸制此,不复计工拙也。
接着底下又是一阕〔惜春余慢〕,题目也因改正而被纸盖去,原文是:
畹君话旧,作此唁之。
在〔唐多令〕中,高鹗说:“女元龙便请同舟,试问鸱夷归也未?好共我,赌风流。”可见两人关系是很深的,否则如何能用范蠡载西施的故事?〔金缕曲〕中又提到“故人亲见”,是则他们相识已久;参看集中〔南乡子〕《戊申秋隽,喜晤故人》中的“同到花前携手拜,孜孜,谢了杨枝谢桂枝”,及〔临江仙〕《饮故人处》中的“烛花影底两迷离”等,他们该是旧恋,才如此大胆地写。同时也可知道畹君性情豪爽,能画。据〔惜春余慢〕一阕,知道她没有丈夫,儿子幼小,母亲又死,是一个痛受歧视和压迫的女子。高鹗中了举人,两遭妻丧,可是与畹君叙旧辰光,在〔金缕曲〕中,却又提到“尊前强自柔情按,道从今新欢有日,旧盟须践”,这完全是把畹君当作一个外室在玩弄,否则,怎么能一面结新欢,一面依然在那里践旧盟呢?如果贾琏会填词,他大可以在纳秋桐时套用这一阕来赠尤二姐。
从《砚香词》里有限的几十首词来看,可以看出高鹗是如何热心科举,炫耀功名(见〔荷叶杯〕),贫贱时则希图富贵,幻想“艳福”(见〔一剪梅〕),这实在是封建士大夫的一种庸俗的人生观。尤其是〔菩萨蛮〕〔声声慢〕〔满庭芳〕〔念奴娇〕等词中,作者处处在卖弄风情,恶劣不堪,充分表现了他对待女性是抱着当时士大夫们一贯的轻浮态度。假若说这种人能根据前八十回《红楼梦》而写出后四十回来,实在是不可想象的。
至于高鹗那一方“红楼外史”的图章,有人也认为是他明白承认自己为《红楼梦》续作者的证据,我以为这四个字完全可以作不同的解释,如果说他因为参加了后四十回残稿的整理补缀工作,自命为曹雪芹的知己,《红楼梦》的功臣,故刻此章以为标榜,也是说得通的。
(六)
程伟元序里已经说明他还没有得到后四十回的时候,他所见的八十卷本上已经有“原目一百二十卷”。现在证之以吴晓铃同志所藏杭州人舒元炜序本《红楼梦》,可知程序说的是真话,并非欺人之谈。
舒序作于乾隆五十四年(一七八九),早于程伟元第一次排印本三年,他说:
惜乎《红楼梦》之观止八十回也;全册未窥,怅神龙之无尾;阙疑不少,隐斑豹之全身。
又说:
漫云用十而得五,业已有二于三分。
又说:
从此合丰城之剑,完美无难;岂其采赤水之珠,虚无莫叩。
又说:
核全函于斯部,数尚缺夫秦关。
根据这些文字,我们可以体会出他所说的,书虽是八十回,然而他知道有一种回数约当“秦关”一百二十这个数目的书存在,现在虽然“业已有二于三分”,(即八十之于一百二十为三分之二)要把这书配成全帙,并不甚难,可是专力求之,也还是一时无法寻到踪迹。
可见早在乾隆五十四年,这后四十回虽然没有跟前八十回一齐流传着,然而是存在于天壤之间的,并且是众所周知的。
不仅舒元炜如此说,据周春的《阅〈红楼梦〉笔记》载:
乾隆庚戌(五十五年,一七九〇)秋,杨畹耕话余云:“雁隅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微有不同,爱不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时始闻《红楼梦》之名而未得见也。壬子(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贾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
“乾隆庚戌”是程甲本刊行前一年,就有人读到一百二十回本,则舒元炜在程甲本问世之前三年已有之说当是不诬,也足证明程伟元序里所称“原目一百二十卷”也不是骗人的。周春并且提到八十回本《石头记》与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前八十回“微有不同”,可见这位雁隅很留心地检阅过。难道早于程伟元第一次排印本的前三年,高鹗就会把后四十回续成并流传在社会上吗?
从以上几个证据,还有裕瑞《枣窗闲笔》中一个更有力的证据(详后),完全可以证明后四十回已经有了相当完整的初稿,所以才会有一百二十回的回目。因为,回目只可能在稿子写出以后才编出来,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而不可能是相反的情况。
(七)
胡适以前,认为《红楼梦》末后一部分为他人所续的,有几个人。他们说得都有些游移其词。一个是俞樾,他显然是根据袁枚的说法。但袁枚恐怕连《红楼梦》都没看过,只不过耳闻一番,所以竟至把“校书”的名词都错举出来,可见是误以“红楼”当“青楼”了。袁说的来源,也不外张问陶的诗罢。
早于袁、俞,嘉庆十六年(一八一一)潘德舆《金壶浪墨》有《读红楼梦题后》两篇,其第二篇里说:
传闻作是书者,少习华膴,老而落魄,无衣食,寄食亲友家,每晚挑灯作此书,以日历纸背写。书未卒业而弃之。末十数卷,他人续之耳。
这是最早提到续书的,但亦只说“末十数卷”,并没有说是后四十回这样一个相当于前八十回的二分之一的大数目。他在《读红楼梦题后》之后又附《红楼梦题词十二绝》,其第十首云:
痛哭颦卿绝笔时,续貂词笔恨支离。琅琊公子情中死,忍倚兰窗再画眉?(谓续末十数卷者写怡红娶蘅芜以后事)
从诗末自注来看,他所不满的是怡红娶蘅芜以后的笔墨,正符合他所谓“末十数卷”。而所谓“痛哭颦卿绝笔时”,同样在后四十回中,潘德舆并不斥为“续貂”,而且正是以此为根据,来断言宝玉在黛玉死后,决不会如书中所写的又有一段与宝钗的闺房画眉生活。
宝玉受骗与宝钗成婚,又知黛玉已死之后,会不会一面痛念黛玉,日益坚定与世决绝之心,一面又矛盾地与宝钗过一段闺房画眉的生活?这个矛盾是否不合理?这些说来话长,暂不在这里讨论。这里只要指出,后四十回是一起出现的,要说是高鹗的续作,就该一起都是。而潘德舆在那嘉庆十六年(一八一一)的时候,已经为《红楼梦》写了两篇书后,足见他是很注意很爱好这部书的人物。他不会不知道,此书原来是八十回,后来多出了后四十回。如果他的“续貂”之说确有根据,他就应该对这四十回全部否定,而不应该肯定四十回中黛玉死之前的部分,单单否定宝玉与宝钗闺房生活以后的部分。足见他这种否定,不过从他对情节的理解和爱恶出发罢了。
确指后四十回为他人所续者,是裕瑞。他的《枣窗闲笔·程伟元续红楼梦自九十回至一百二十回书后》云:
此书由来非世间完物也,而伟元臆见,谓世间当必有全本者在,无处不留心搜求,遂有闻故生心思谋利者,伪续四十回,同原八十回抄成一部,用以绐人。伟元遂获赝鼎于鼓担,竟是百二十回全装者。不能鉴别燕石之假,谬称连城之珍,高鹗又从而刻之。……但细审后四十回,断非与前一色笔墨者,其为补著无疑。
细审裕瑞这话,无非是从程伟元自己写的序文中摘出一些来而又增加某一些东西改编的,并无确据。他说程伟元搜购得来的是一部“百二十回全装”本,则又与程序所述搜求经过不同。他说程、高都是受骗者,则又与胡适等说程、高作伪欺人不同。他是从“笔墨”判断为“补著无疑”,这只是一种主观的怀疑。其实,后四十回是曹雪芹未改定的残稿,当然与前八十回定稿不能“一色笔墨”。
这里要特别指出,裕瑞虽如此不相信后四十回的文字,但是,就连他也承认后四十回的回目是曹雪芹的手笔。他说:“诸家所藏抄本八十回书,及八十回书后之目录,率大同小异。”可见,他看过不止一家所藏的《红楼梦》载有“八十回书后之目录”,而且他核对过,认为“大同小异”。他不满意于程伟元的,只是他认为这有目无书的后四十回已经不存在于天壤之间,而程伟元却认为“世间当必有全本者在”而已。这是《红楼梦》回目本来就有一百二十回的铁证。
一九五三年十月得读《砚香词》后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