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苏联美学研究的状况

1940年以前认为美学研究美、美感、审美力、审美趣味和事物、自然现象、艺术品的审美性质,继承了车尔尼雪夫斯基和西欧古典美学的传统。1940年以后,铎尼克《马克思主义的美学观》认为美学是研究艺术意识、艺术创造、艺术欣赏的学说,苏联百科全书也是这个观点。1948年苏联科学院讨论美学大纲,不同意把美学规定为研究艺术,认为美学研究的对象是广泛的,应该把现实的美也包括进去。1951、1952年《苏维埃艺术报》美学对象的讨论认为研究对象是艺术,广义的则认为应该研究人对现实审美关系的一切方面。

二、我国美学争论的几种看法

1.对我的批评

(1)蔡仪认为我是唯心主义的。

(2)有人认为我有唯物论,也有唯心论,如朱光潜。朱认为我还未形成一种学派。

(3)有人认为我有成绩,也有缺点。

我认为,朱光潜的美学是建立在美感上,我的批评(指《论食利者的美学》)就针对着这来批评。文章一方面说明美感决定于生活,决定于作者的思想倾向,而这又都是为整个历史情势所决定的,美感并不是如朱所说的那样。另一方面,美感又是通过个人的。科学是作为一般的结论,美感则有个性,而个性的形成是为这人的生活教养等所决定的,是遵循着心理学的客观法则的。一个人的审美态度被阶级所决定,又是为个人的道路所决定。在社会科学来说,人的意识是为其社会存在所决定就够了。而文学则是通过个性来表现,于是要研究社会存在如何具体地决定一个人的性格。这就是决定论。这就需要心理科学研究。那时,我认为美感是主观的,同时又带有客观性。因为同一社会有共同的思想。如资产阶级想延长利息,这是通过资产阶级某人说出的,这是主观的,但又得到其他资产者的同情,这不是有客观性吗?

有人批评我,说我所谓的美感是审美能力,不是美感。美感是对事物的审美态度。有人在批评时把梅花的客观因素去掉,把我后面的那一段话去掉,认为是唯心论,这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我的这篇文章有缺点,未把美、美感、审美能力、美的理想、审美标准等下个定义。该文是从创作的角度来谈美学,没有整个地回答美感。

不过,我认为客观世界要通过人的精神世界去把握,而这精神世界又为客观所决定。这点,我现在也未改变,不同意蔡仪的总批评。

2.关于蔡仪

听过蔡的报告的,都说论点和《新美学》同。

其实,这美学也不新。车尔尼雪夫斯基曾批评过类似的意见(见《当代美学概念批判》)。蔡的美学其实是前车氏的美学(即,比车氏还陈旧——整理者注)。

蔡的种类,就是唯心论的所谓概念。他的美学同唯心主义美学有关系。19世纪唯心论认为,美是观念在具体可感现象的显现(如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整理者注)。这与蔡仪的观点基本一致。

其次,蔡仪的典型论也不能令人心服。他认为花的美就是花的自然属性。不是从社会、个人对花的实践关系去谈美,这种脱离社会生活实践去谈美,是机械的唯物论。

在人的生活实践中,人与花发生了关系,有情感,于是人对花的关系,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的反映。当然花也有物质的某些属性。

我也不同意花之所以美就因其自然属性。

美之成为我们的审美对象,就因为人的社会生活与人的文化教养。

再,蔡举的例子也不能令人信服。说鳄鱼表现了所属的种属属性优性,而没有表现生物的属性,这不对。

蔡的典型论的结果:(1)每个种类只有一个典型,一个阶级只有一个典型。(2)也可推说每个人都是典型,因为每个人都是一般性与个性的结合。这样的典型性因其脱离了具体的生活,可以这样解释,也可以那样解释。(3)蔡仪脱离了人的社会实践,不是从阶级斗争的实践去把握。马克思曾批评过。蔡把艺术只看为对现实的描写,至于作者对现实的态度没谈。这种理论是造成自然主义创作的一种因素。我认为,说艺术是如实地描写,这简直是胡闹,这何贵乎艺术!

马克思主义一方面要把握现实,同时要改造现实,要从改造的态度去把握世界。因此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就包含革命的浪漫主义。

其他还有一些不同意的,从略。

3.关于朱光潜

朱先生有进步。(1)他认为美要认识客观世界,承认客观的存在,美对于社会要有贡献就要有主观能动性,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这几年他学会了俄文与德文,以前懂英文、法文。)(2)他想去掉唯心主义的帽子,这值得同情。我们批评他,要具体地分析,不必扣大帽子。

对他的意见:

(1)把美学局限在艺术学的范围,我认为这不妥。因为在艺术之外还有审美现象。按他那样,美学就成为了艺术学。当然,他有苦衷,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而一般生活现象,有的不是社会意识形态。例如有的国王割版图给别国以省却麻烦,朱同此。而且,艺术创作与日常的审美活动是常联系的,创作的怀胎源于创作之前有所感。创作不能同日常的审美判断隔开,否则,就不能理解创作。

同时,他把艺术欣赏划归了艺术创作,把物甲变成了物乙,认为欣赏就是创作。他说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我认为艺术基本上是社会意识形态,但还包括有个人的感觉、情感等,不然,作品为什么有个性呢?朱这样过于简单,社会意识形态包括不了社会存在,后者比它更丰富。

(2)物甲→物乙。

朱的这种说法不妥。

应该这样理解:作者描写甲,结果比甲更多些,也少一些(因为他不可能什么都写进去),带有作者的感情和希望,描写必带有主观色彩。

我认为应改成:物甲(一)→物甲(二)。

他为什么这么说呢?他认为原来的事物已无所谓美,要经过作者的评价才有。

(3)朱认为美的社会性就是主观性,也不能令人同意。社会意识形态有主观性,但也有客观性。美的社会性也有客观性。通过个人的头脑是主观的,但也是客观决定的。如有的看法某一阶层都这样想,就有客观性。

4.关于李泽厚

我也有些不同意的地方。

(1)他认为美感包含有功利主义的使用目的,这对,但不能把所有的美感包括进去。原始时的人的美感是与实用直接联系或间接联系的,而现在则不,有时直接有时间接,甚至没有联系。

如看到鱼游,并不想到吃,而有生机活泼的美感,这因为我们生活饱暖,我们在生活中也有轻松愉快的感觉。

李没有估计到人类发展到今天,人已有各种各样的生活面,而各种不同的生活面,可以欣赏不同的生活现象。

(2)他忽视了艺术,似乎整个美就是社会存在,就是生活。

美存在于生活中,但不仅仅是,更主要是存在于艺术中,艺术是美的中心,是美的最高表现。

他也没谈到人如何创造艺术,也没有谈到人在艺术创造中的主观作用。

他的论点,基本上还是同意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说法,美就是生活,艺术是生活的模仿,而且低于生活。

(3)他把社会存在就看为客观,而不是看做是通过人的意识去表现出来的,他没有看到审美感的个人因素。

(4)他认为美感决定于美,这不妥。

这是把哲学上的认识论拿来生搬硬套,认为美感是美直接产生的。须知,美有时并不能产生相应的美感。

美感是客观事物所引起的,并不是美直接所引起的,这需要许多条件,如审美能力与修养。

他没有注意到审美现象的本身特点。

例如写月亮的寂寞,这反映了诗人的寂寞,从而反映了诗人的生活,从而反映了诗人所属阶层的生活。

此外,许杰的文章也有些见解。

资产阶级艺术理论特别强调个性,这样就没有规律可循,但是我们不能光讲社会性与阶级性,文学的社会性、阶级性是通过个性表现出来的,这二者是矛盾的统一。

高尔泰把文学归为美与爱,这是唯心论。

总之,各人批评别人时都有正确之处,但自己提出的看法又不能令人满意。每人对于美学的研究都是有贡献的。

从去年3月我批评朱先生开始,到现在才一年余,对美学的讨论就有了相当可观的成绩,对于许多观念现在明确多了。

载1957年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速记油印稿

【注释】

[1]1957年5月27日的讲演。本文与《望佛篇》为黄药眠1957年在北师大美学讲座上的两篇美学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