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勸進四種三昧,入菩薩位,說是止觀者。

夫欲登妙位,非行不階;善解鑽搖,醍醐可獲。《法華》云:又見佛子,修種種行,以求佛道。行法眾多,畧言其四:一、常坐,二、常行,三、半行半坐,四、非行非坐。通稱三昧者,調直定也。《大論》云:「善心一處住不動,是名三昧。」法界是一處,正觀能住不動,四行為緣,觀心藉緣調直,故稱三昧也。

一常坐者,出文殊說、文殊問,兩般若,名為一行三昧。今初明方法,次明勸修。

方法者,身論開遮,口論說默,意論止觀。

身開常坐,遮行住臥;或可處眾,獨則彌善。居一靜室,或空閒地,離諸喧鬧,安一繩牀,傍無餘座;九十日為一期,結跏正坐,項脊端直,不動不搖,不萎不倚,以坐自誓,肋不拄牀,況復屍臥、遊戲住立?除經行、食、便利。

隨一佛方面,端坐正向。時刻相續,無須臾廢。所開者:專坐。所遮者:勿犯。不欺佛,不負心,不誑眾生。

口說默者,若坐疲極,或疾病所困,或睡蓋所覆,內外障侵,奪正念心,不能遣卻;當專稱一佛名字,慚愧懺悔,以命自歸!與稱十方佛名,功德正等。所以者何?如人憂、喜、鬱、怫,舉聲歌哭、悲笑則暢。行人亦爾!

風觸七處,成身業;聲響出脣,成口業。二能助意成機,感佛俯降。如人引重,自力不前;假傍救助,則蒙輕舉。行人亦爾!心弱不能排障,稱名請護,惡緣不能壞。若於法門未了,當親近解般若者,如聞修學;能入一行三昧,面見諸佛,上菩薩位。誦經、誦咒,尚喧於靜,況世俗言語耶?

意止觀者,端坐正念,蠲除惡覺,捨諸亂想,莫雜思惟,不取相貌。但專繫緣法界,一念法界。繫緣是止,一念是觀。信一切法,皆是佛法,無前無後,無復際畔;無知者,無說者;若無知、無說,則非有、非無,非知者、非不知者。離此二邊,住無所住;如諸佛住,安處寂滅法界。聞此深法,勿生驚怖!

此法界,亦名菩提,亦名不可思議境界,亦名般若,亦名不生不滅。如是等一切法,與法界無二、無別;聞無二、無別,勿生疑惑。能如是觀者,是觀如來十號。觀如來時,不謂如來為如來,無有如來為如來,亦無如來智。能知如來者,如來及如來智,無二相、無動相、不作相、不在方、不離方、非三世、非不三世、非二相、非不二相、非垢相、非淨相。此觀如來,甚為希有!猶如虛空,無有過失,增長正念。

見佛相好,如照水鏡,自見其形。初見一佛,次見十方佛;不用神通往見佛,惟住此處見諸佛。聞佛說法,得如實義。為一切眾生見如來,而不取如來相!化一切眾生向涅槃,而不取涅槃相!為一切眾生發大莊嚴,而不見莊嚴相!無形、無相,無見聞知。佛不證得,是為希有!何以故?佛即法界。若以法界證法界,即是諍論!無證無得。觀眾生相,如諸佛相;眾生界量,如諸佛界量。諸佛界量不可思議,眾生界量,亦不可思議。眾生界住,如虛空住;以不住法,以無相法,住般若中。不見凡法,云何捨?不見聖法,云何取?生死、涅槃,垢、淨,亦如是不捨、不取,但住實際。如此觀眾生,真佛法界。觀貪欲、瞋、癡諸煩惱,恒是寂滅行,是無動行;非生死法,非涅槃法。不捨諸見,不捨無為,而修佛道;非修道,非不修道,是名正住煩惱法界也。觀業重者,無出五逆。五逆即是菩提,菩提、五逆,無二相。無覺者、無知者、無分別者,逆罪相、實相相,皆不可思議,不可壞,本無本性。一切業緣,皆住實際。不來、不去,非因、非果,是為觀業,即是法界印。法界印,四魔所不能壞,魔不得便。何以故?魔即法界印,法界印云何毀法界印?以此意,歷一切法,亦應可解。上所說者,皆是經文。

勸修者,稱實功德,獎於行者。法界法,是佛真法,是菩薩印。聞此法,不驚不畏,乃從百千萬億佛所,久殖德本。譬如長者失摩尼珠,後還得之,心甚歡喜。四眾不聞此法,心則苦惱;若聞信解,歡喜亦然。當知此人即是見佛,已曾從文殊聞是法。身子曰:「諦了此義,是名菩薩摩訶薩。」彌勒云:「是人近佛座,佛覺此法故。」故文殊云:「聞此法不驚,即是見佛。」佛言:即住不退地,具六波羅蜜,具一切佛法矣。

若人欲得一切佛法、相好威儀、說法音聲、十力無畏者,當行此一行三昧,勤行不懈,則能得入。如治摩尼珠,隨磨隨光,證不可思議功德。菩薩能知,速得菩提;比丘、比丘尼聞不驚,即隨佛出家;信士、信女聞不驚,即真歸依。此之稱譽,出彼兩經(云云)。

二常行三昧者,先方法,次勸修。

方法者,身開遮,口說嘿,意止觀。此法出《般舟三昧經》,翻為「佛立」。佛立三義:一、佛威力,二、三昧力,三、行者本功德力。能於定中,見十方現在佛,在其前立;如明眼人,清夜觀星。見十方佛,亦如是多,故名「佛立三昧」。

《十住婆沙》偈云:「是三昧住處,少中多差別;如是種種相,亦應須議論。」住處者,或於初禪,二三四中間,發是勢力,能生三昧,故名住處。初禪少,二禪中,三、四多。或少時住名少,或見世界少,或見佛少,故名少;中、多亦如是。

身開常行,行此法時,避惡知識及癡人、親屬、鄉里,常獨處止。

不得希望他人,所有求索;常乞食,不受別請。

嚴飾道場,備諸供具、香餚、甘果;盥沐其身,左右出入,改換衣服。惟專行旋,九十日為一期。

須明師,善內外律,能開除妨障。於所聞三昧處,如視世尊,不嫌不恚,不見短長。當割肌肉供養師,況復餘耶?承事師,如僕奉大家;若於師生惡,求是三昧終難得。須外護,如母養子。須同行,如共涉險。

須要期誓願,使我筋骨枯朽,學是三昧不得,終不休息。

起大信,無能壞者;起大精進,無能及者;所入智,無能逮者。

常與善師從事。

終竟三月,不得念世間想欲,如彈指頃;三月終竟,不得臥出,如彈指頃;終竟三月行,不得休息,除坐食左右;為人說經,不得希望衣食。

《婆沙》偈云:「親近善知識,精進無懈怠,智慧甚堅牢,信力無妄動。」

口說默者,九十日,身常行,無休息。九十日,口常唱「阿彌陀佛」名,無休息。九十日,心常念「阿彌陀佛」,無休息。

或唱念俱運,或先念後唱,或先唱後念;唱念相繼,無休息時。若唱彌陀,即是唱十方佛功德等,但專以彌陀為法門主。舉要言之,步步、聲聲、念念,唯在「阿彌陀佛」!

意論止觀者,念西方阿彌陀佛,去此十萬億佛剎,在寶地、寶池、寶樹、寶堂,眾菩薩中央坐;說經三月,常念佛。云何念?念三十二相,從足下千輻輪相,一一逆緣念諸相,乃至無見頂;亦應從頂相順緣,乃至千輻輪,令我亦逮是相。

又念:我當從心得佛,從身得佛?佛不用心得,不用身得;不用心得佛色,不用色得佛心。何以故?心者,佛無心;色者,佛無色;故不用色心得三菩提。佛色已盡,乃至識已盡。佛所說盡者,癡人不知,智者曉了:不用身口得佛,不用智慧得佛。何以故?智慧,索不可得;自索我,了不可得,亦無所見。一切法本無所有,壞本絕本!(其一)

如夢見七寶,親屬歡喜;覺已追念,不知在何處。如是念佛!又如舍衛有女,名須門,聞之心喜,夜夢從事;覺已念之,彼不來,我不往,而樂事宛然。當如是念佛!如人行大澤饑渴,夢得美食,覺已腹空;自念一切所有法,皆如夢。當如是念佛!數數念,莫得休息;用是念,當生阿彌陀佛國,是名如相念。如人以寶,倚琉璃上,影現其中。亦如比丘觀骨,骨起種種光;此無持來者,亦無有是骨,是意作耳。如鏡中像,不外來,不中生;以鏡淨故,自見其形。行人色清淨,所有者清淨,欲見佛,即見佛;見即問,問即報;聞經大歡喜。(其二)

自念:佛從何所來?我亦無所至,我所念即見!心作佛,心自見心,見佛心;是佛心,是我心見佛。心不自知心,心不自見心;心有想為癡,心無想是泥洹!是法無可示者,皆念所為;設有念,亦了無所有空耳!(其三)

偈云:「心者不知心,有心不見心,心起想即癡,無想即泥洹。」「諸佛從心得解脫,心者無垢名清淨,五道鮮潔不受色,有解此者成大道!」

是名佛印,無所貪、無所著、無所求、無所想,所有盡、所欲盡,無所從生、無所可滅、無所壞敗,道要、道本!是印二乘不能壞,何況魔邪(云云)。

《婆沙》明新發意菩薩,先念佛色相,相體、相業、相果、相用,得下勢力;次念佛四十不共法,心得中勢力;次念實佛,得佛上勢力,而不著色法二身。偈云:「不貪著色身,法身亦不著;善知一切法,永寂如虛空。」

勸修者,若人欲得智慧如大海,令無能為我作師者,於此坐不運神通,悉見諸佛,悉聞所說,悉能受持者;常行三昧,於諸功德最為第一。

此三昧,是諸佛母、佛眼、佛父、無生大悲母;一切諸如來,從是二法生!碎大千地,及草木為塵,一塵為一佛剎,滿爾世界中寶,用布施,其福甚多;不如聞此三昧,不驚不畏!況信、受持、讀誦、為人說?況定心修習,如𤚲牛乳頃?況能成是三昧?故無量無量!

《婆沙》云:劫火、官賊、怨毒、龍獸、眾病,侵是人者,無有是處!此人常為天龍八部、諸佛,皆共護念稱讚!皆共欲見,共來其所。若聞此三昧,如上四番功德皆隨喜,三世諸佛、菩薩皆隨喜,復勝上四番功德。若不修如是法,失無量重寶,人天為之憂悲!如齆人,把旃檀而不齅;如田家子,以摩尼珠,搏一頭牛(云云)。

三、明半行半坐。亦先方法,次勸修。

方法者,身開遮,口說默,意止觀。此出二經,《方等》云:「旋百二十匝,却坐思惟」。《法華》云:「其人若行、若立,讀誦是經;若坐,思惟是經;我乘六牙白象,現其人前。」故知俱用半行半坐為方法也。

方等至尊,不可聊爾!若欲修習,神明為證,先求夢王;若得見一,是許懺悔。於閒靜處,莊嚴道場,香泥塗地,及室內外,作圓壇彩畫,懸五色旛,燒海岸香,燃燈,敷高座,請二十四尊像,多亦無妨。設餚饌,盡心力。須新淨衣、鞵、屫,無新浣故;出入著脫,無令參雜。七日長齋,日三時洗浴。初日供養僧,隨意多少。別請一明了內外律者為師,受二十四戒,及陀羅尼咒;對師說罪,要用月八日、十五日。當以七日為一期,決不可減;若能更進,隨意堪任!十人已還,不得出此。俗人亦許,須辦單縫三衣,備佛法式也。

口說默者,預誦陀羅尼呪一篇使利。於初日分,異口同音,三徧召請,三寶、十佛,方等、父母,十法王子。召請法,在《國清百錄》中。請竟,燒香運念,三業供養;供養訖,禮前所請三寶;禮竟,以志誠心,悲泣雨淚;陳悔罪咎竟,起旋百二十匝,一旋一呪,不遲、不疾,不高、不下;旋呪竟,禮十佛、方等、十法王子。如是作已,卻坐思惟;思惟訖,更起旋呪;旋咒竟,更卻坐思惟。

周而復始,終竟七日,其法如是!從第二時,畧召請,餘悉如常。

意止觀者,經令思惟,思惟「摩訶袒持陀羅尼」,翻為「大秘要,遮惡持善」。秘要祇是實相、中道、正空。

經言:吾從真實中來。真實者,寂滅相;寂滅相者,無有所求。求者亦空,得者、著者、實者、來者、語者、問者悉空。寂滅、涅槃,亦復皆空!一切虛空分界,亦復皆空!(其一)無所求中,吾故求之。如是空空,真實之法,當於何求?六波羅蜜中求。(其二)

此與《大品》十八空同。《大經》迦毘羅城空、如來空、大涅槃空,更無有異。以此空慧,歷一切事,無不成觀。

方等者,或言廣平;今言方者,法也。般若有四種方法,謂四門入清涼池,即「方」也。所契之理,平等大慧,即「等」也。令求夢王,即二觀前方便也。

道場,即清淨境界也。治五住糠,顯實相米;亦是定慧用莊嚴法身也。香塗者,即無上尸羅也。五色蓋者,觀五陰,免子縛,起大慈悲,覆法界也。圓壇者,即實相不動地也。繒旛,即翻法界上迷,生動出之解,旛壇不相離,即動出不動出,不相離也。香燈,即戒慧也。高座者,諸法空也,一切佛皆棲此空。二十四像者,即是逆順觀十二因緣,覺了智也。餚饌者,即是無常苦酢,助道觀也。新淨衣者,即寂滅忍也。瞋惑重積,稱故;翻瞋起忍,名為新。七日,即七覺也;一日,即一實諦也。三洗,即觀一實,修三觀、蕩三障、淨三智也。一師者,即一實諦也。二十四戒者,逆順十二因緣,發道共戒也。呪者,囑對也。《瓔珞》明十二因緣有十種,即有一百二十支;一呪一支,束而言之,祇是三道,謂苦、業、煩惱也。

今呪此因緣,即是呪於三道,而論懺悔。事懺,懺苦道、業道;理懺,懺煩惱道。文云:犯沙彌戒,乃至大比丘戒,若不還生,無有是處!即懺業道文也。眼耳諸根清淨,即懺苦道文也。第七日見十方佛,聞法得不退轉,即懺煩惱道文也。三障去,即十二因緣樹壞,亦是五陰舍空;思惟實相,正破於此,故名諸佛實法懺悔也。

勸修者,諸佛得道,皆由此法,是佛父母;世間無上大寶!若能修行,得全分寶;但能讀誦,得中分寶;華香供養,得下分寶。佛與文殊說下分寶,所不能盡!況中上耶?若從地積寶至梵天,以奉於佛,不如施持經者,一食充軀,如經廣說(云云)。

約《法華》,亦明方法、勸修。方法者:身開遮,口說默,意止觀。

身開為十:一、嚴淨道場,二、淨身,三、三業供養,四、請佛,五、禮佛,六、六根懺悔,七、遶旋,八、誦經,九、坐禪,十、證相。

別有一卷,名《法華三昧》,是天台師所著,流傳於世,行者宗之。

此則兼於說默,不復別論也。

意止觀者,「普賢觀」云:專誦大乘,不入三昧;日夜六時,懺六根罪。「安樂行品」云:於諸法無所行,亦不行不分別。二經本為相成,豈可執文拒競?蓋乃為緣,前後互出,非碩異也。「安樂行品」,護持、讀誦、解說、深心、禮拜等,豈非事耶?《觀經》明無相懺悔,我心自空,罪福無主,慧日能消除;豈非理耶?南嶽大師云:有相安樂行、無相安樂行,豈非就事、理,得如是名?

特是行人,涉事修六根懺,為悟入弄引,故名有相;若直觀一切法空為方便者,故言無相。妙證之時,悉皆兩捨;若得此意,於二經無疑。

今歷文修觀,言六牙白象者,是菩薩「無漏六神通」。牙有利用,如通之捷疾;象有大力,表法身荷負;無漏、無染,稱之為白。頭上三人,一持金剛杵,一持金剛輪,一持如意珠,表三智居無漏頂(云云)。杵擬象能行,表慧導行。輪轉表出假。如意表中。牙上有池,表八解是禪體。通是定用,體用不相離故。牙端有池,池中有華;華表妙因。以神通力,淨佛國土,利益眾生即是因;因從通生,如華由池發。華中有女,女表慈;若無「無緣慈」,豈能以神通力,促身令小,入此娑婆?通由慈運,如華擎女;女執樂器,表四攝也。慈修身口,現種種同事、利行,財法二施,引物多端;如五百樂器,音聲無量也。示喜見身者,是普現色身三昧也;隨所宜樂,而為現之,未必純作白玉之像。語言陀羅尼者,即是慈熏口說種種法也。皆「法華三昧」之異名,得此意於象身上,自在作法門也。

勸修者,「普賢觀」曰:若七眾犯戒,欲一彈指頃,除滅百千萬億阿僧祇劫生死之罪者;欲發菩提心,不斷煩惱而入涅槃;不離五欲,而淨諸根,見障外事;欲見分身多寶、釋迦佛者;欲得法華三昧,一切語言陀羅尼,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於天、龍、八部眾中說法者;欲得文殊、藥王諸大菩薩持華香,住立空中侍奉者;應當修習此《法華經》,讀誦大乘,念大乘事,令此空慧與心相應;念諸菩薩母,無上勝方便,從思實相生!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成辦如此諸事,無不具足!

能持此經者,則為得見我,亦見於汝,亦供養多寶及分身,令諸佛歡喜,如經廣說。誰聞如是法,不發菩提心?除彼不肖人,癡瞑無智者耳!

四、非行非坐三昧者,上一向用行坐,此既異上,為成四句,故名非行非坐;實通行坐,及一切事。而南嶽大師,呼為「隨自意」,意起即修三昧。《大品》稱「覺意三昧」,意之趣向,皆覺識明了。雖復三名,實是一法。

今依經釋名。覺者,照了也。意者,心數也。三昧如前釋。行者,心數起時,反照觀察,不見動轉、根源、終末、來處、去處,故名覺意。諸數無量,何故對意論覺?窮諸法源,皆由意造,故以意為言端。

對境覺知,異乎木石,名為心。次心籌量,名為意。了了別知,名為識。如是分別,墮心想見倒中,豈名為覺?覺者,了知心中,非有意,亦非不有意;心中非有識,亦非不有識;意中非有心,亦非不有心;意中非有識,亦非不有識;識中非有意,亦非不有意;識中非有心,亦非不有心。心意識非一,故立三名;非三,故說一性。若知名非名,則性亦非性。非名故不三,非性故不一;非三故不散,非一故不合;不合故不空,不散故不有;非有故不常,非空故不斷。若不見常斷,終不見一異。

若觀意者,則攝心識,一切法亦爾。若破意,無明則壞,餘使皆去。故諸法雖多,但舉意以明三昧;觀則調直,故言「覺意三昧」也。隨自意,非行非坐,準此可解。

就此為四:一約諸經,二約諸善,三約諸惡,四約諸無記。

諸經行法,上三不攝者,即屬「隨自意」也。

且約《請觀音》示其相:於靜處嚴道場,旛蓋香燈;請彌陀像、觀音、勢至二菩薩像,安於西方;設楊枝淨水,若便利左右;以香塗身,澡浴清淨,著新淨衣。齋日建首,當正向西方,五體投地,禮三寶七佛,釋尊、彌陀,三陀羅尼,二菩薩聖眾;禮已胡跪,燒香散華,至心運想如常法。供養已,端身正心,結跏趺坐,繫念數息,十息為一念;十念成就已,起燒香。為眾生故,三徧請上三寶;請竟,三稱三寶名,加稱觀世音。合十指掌,誦四行偈竟,又誦三徧呪;或一徧,或七徧,看時早晚。誦呪竟,披陳懺悔,自憶所犯;發露洗浣已,禮上所請。禮已,一人登高座,若唱、若誦此經文,餘人諦聽。午前初夜,其方法如此,餘時如常儀。若嫌闕略,可尋經補益(云云)。

經云:眼與色相應,云何攝住?乃至意與攀緣相應,云何攝住者。《大集》云:如心住。如,即空也。此文一一,皆入「如實」之際,即是「如」、「空」之異名耳。

地無堅者,若謂地是有,有即實,實即堅義。若謂地是無,是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是事實,皆是堅義。今明畢竟不可得,亡其堅性也。水性不住者,謂水為有,有即是住;乃至謂水是非有非無,亦即是住。今不住有四句,亦不住無四句中,亦不住不可說中,故言水性不住。風性無礙者,觀風為有,有即是礙;乃至謂風非有非無,亦無無四句,故言風性無礙。火大不實者,火不從自生,乃至不從無因生;本無自性,賴緣而有,故言不實。

觀色既爾,受、想、行、識,一一皆入如實之際。

觀陰既爾,十二因緣,如谷響、如芭蕉堅、露電等,一時運念,令空觀成;勤須修習,使得相應。觀慧之本,不可闕也!

銷伏毒害陀羅尼,能破報障;毘舍離人,平復如本。破惡業「陀羅尼」,能破業障;破梵行人,蕩除糞穢,令得清淨。六字章句「陀羅尼」,能破煩惱障;淨於三毒根,成佛道無疑。六字,即是六觀世音,能破六道、三障。

所謂「大悲觀世音」,破地獄道三障;此道苦重,宜用大悲!「大慈觀世音」,破餓鬼道三障;此道饑渴,宜用大慈!「師子無畏觀世音」,破畜生道三障;獸王威猛,宜用無畏也。「大光普照觀世音」,破阿修羅道三障;其道猜忌嫉疑,偏宜用普照也。「天人丈夫觀世音」,破人道三障;人道有事、理,事伏憍慢稱天人,理則見佛性,故稱丈夫。「大梵深遠觀世音」,破天道三障;梵是天主,標主得臣也。

廣六觀世音,即是二十五三昧。大悲,即是無垢三昧;大慈,即是心樂三昧;師子,即是不退三昧;大光,即是歡喜三昧;丈夫,即是如幻等四三昧;大梵,即是不動等十七三昧。自思之可見(云云)。

此經通三乘人懺悔,若自調、自度,殺諸結賊,成阿羅漢!若福厚根利,觀無明、行等,成緣覺道!若起大悲,身如琉璃,毛孔見佛,得首楞嚴,住不退轉。諸大乘經,有此流類,或七佛八菩薩懺,或虛空藏,八百日塗廁,如此等,皆是隨意自攝(云云)。

二、歷諸善,即為二。先分別四運,次歷眾善。

初明四運者:夫心識無形,不可見;約四相分別,謂未念、欲念、念、念已。未念,名心未起;欲念,名心欲起;念,名正緣境住;念已,名緣境謝。若能了達此四,即入一相無相。

問:未念未起,已念已謝;此二皆無心,無心則無相,云何可觀?

答:未念雖未起,非畢竟無。如人未作作,後便作作,不可以未作作,故便言無人;若定無人,後誰作作?以有未作作人,則將有作作。心亦如是,因未念故,得有欲念;若無未念,何得有欲念?是故未念雖未有,不得畢竟無念也。念已雖滅,亦可觀察。如人作竟,不得言無;若定無人,前誰作作?念已心滅,亦復如是,不得言永滅;若永滅者,則是斷見,無因無果。是故念已雖滅,亦可得觀。

問:過去已去,未來未至,現在不住;若離三世,則無別心,觀何等心?

答:汝問非也。若過去永滅,畢竟不可知;未來未起,不可知;現在無住,不可知。云何諸聖人,知三世心?鬼神尚知自他三世,云何佛法行人起斷滅、龜毛兔角見?當知三世心,雖無定實,亦可得知。

故偈云:「諸佛之所說,雖空亦不斷,相續亦不常,罪福亦不失。」

若起斷滅,如盲對色;於佛法中,無正觀眼,空無所獲。行者既知心有四相,隨心所起善惡諸念,以無住著智,反照觀察也。

次歷善事,善事眾多,且約六度。

若有諸塵,須捨六受;若無財物,須運六作。捨、運共論,有十二事。

初論眼受色時,未見、欲見、見、見已,四運心,皆不可見,亦不得不見。

又,反觀覺色之心,不從外來,外來於我無預;不從內出,內出不待因緣。既無內外,亦無中間,不常自有。當知:覺色者,畢竟空寂!所觀色,與空等;能觀色者,與盲等。乃至意緣法,未緣、欲緣、緣、緣已,四心不可得。反觀覺法之心,不外來,不內出,無法塵。無法者,悉與空等,是為覺六受觀(云云)。眼根、色塵、空、明,各各無見,亦無分別。

因緣和合,生眼識;眼識因緣,生意識;意識生時,即能分別。依意識則有眼識。眼識能見,見已生貪,貪染於色,毀所受戒;此是地獄四運。意實愛色,覆諱言不;此鬼道四運。於色生著,而計我、我所;畜生四運。我色、他色,我勝他劣;阿修羅四運。他惠我色,不與不取。於此色上,起仁、讓、貞、信、明等,五戒、十善,人天四運。觀四運心,心相生滅,心心不住,心心三受,心心不自在。心心屬因緣,二乘四運。

觀己四運,過患如此;觀他四運,亦復如是;即起慈悲,而行六度。所以者何?六受之塵,性相如此;無量劫來,頑愚保著,而不能捨;捨不能亡。今觀塵非塵,於塵無受;觀根非根,於己無著。觀人叵得,亦無受者;三事皆空,名檀波羅蜜。《金剛般若》云:若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是名住相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不住聲味布施,是無相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直言不見相,略猶難解。今,不見色有相、無相、亦有無相、非有無相,若處處著相,引之令得出。不起六十二見,乃名無相檀,到於彼岸。一切法趣檀,成摩訶衍,是菩薩四運。

又觀四運與虛空等,即「常」;不受四運,即「樂」;不為四運起業,即「我」;四運不能染,即「淨」。是佛法四運。

如是四運雖空,空中具見種種四運;乃至徧見恒沙佛法,成「摩訶衍」,是為假名四運。

若空,不應具十法界。法界從因緣生,體復非有;非有故空,非空故有;不得空有,雙照空有;三諦宛然,備佛知見。於四運心,具足明了。

觀聲、香、味、觸、法,五受四運心;圓覺三諦,不可思議,亦復如是。準前可知,不復煩記。

摩訶止觀卷第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