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圓教」,但明一實諦。《大經》云:「實是一諦,方便說三。」今亦例此,實是一諦,方便說三。《法華》云:「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耳。」是為「圓教」二諦、三諦、一諦,離合之相也。

次,明四諦離合者:前三諦、二諦、一諦,皆豎辨,四諦則橫論。則有四種四諦,謂:生滅、無生滅、無量、無作等。

生滅四諦,即是橫開三藏二諦也。無生四諦,即是橫開通教二諦也。無量四諦,即是橫開別教二諦也。無作四諦,即是橫開圓教一實諦也。今將《中觀論》,合此四番四諦。論云:「因緣所生法」者,即生滅四諦也。「我說即是空」,即無生四諦也。「亦為是假名」,即無量四諦也。「亦名中道義」,即無作四諦也。

二、明智離合者:

諸經或說一智,二三四乃至十一智等。若說三智,可用觀三諦;如其增減,當云何觀?

一智者,經云:「一切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唯一佛智,即一切種智,一相、寂滅相。種種行類、相貌皆知,名一切種智。此智觀三諦者,若言:「一相寂滅相」,即是觀於中道。若言:「種種行類相貌皆知」者,即是雙照二諦也。

若二智者,所謂權實,權即一切智、道種智,觀於有無兩諦也。實即一切種智,觀於中道諦也。

三智觀三諦可解,不說。

四智者,如《大品》明:道慧、道種慧,一切智、一切種智。《釋論》解此有多種:「或因中但有理體,名為道慧、道種慧;果上事理皆滿,名一切智、一切種智。」或言:「因中權實,故言道慧、道種慧。入空為實慧,入假為權慧。」或言:「果上權實,故言一切智、一切種智。直緣中道,名一切智;雙照二諦,名一切種智。」或言:「因中總別,果上總別。」或言:「道慧、道種慧,是單明權實。一切智、一切種智,是複明權實。」如是等種種釋四智,四智祇是照三諦也。

若經中有明五諦,六七八九乃至無量者,但得此意釋之,使入三諦也。十一智者,世智、他心智,兩種照俗諦;八智,觀真諦;如實智,觀中道。是名智有離合,而三諦不動。

復次,智、諦俱開者,隨其多少自相攝。如三諦即有三智,二諦即有二智,此義可解。又,智、諦俱不開者,且據一諦一智,不增不減,此亦可解。若智雖開合,終是實智,能顯實體也。

次約諦智合辨者,三藏真諦,發一眼一智;俗諦,發一眼一智;兩諦共發一眼一智。慧眼、一切智,緣真諦。法眼、道種智,緣俗諦。佛眼、一切種智,共緣真俗兩諦。不得道雙照,祇得道前後共照耳。

通教真諦,發二眼、二智;俗諦,發一眼、一智。一切智、一切種智,共緣真諦;道種智,緣俗諦。若作別接通者:俗諦,發一眼一智;真諦,發一眼一智;開真出中,發一眼一智。智緣諦亦如是。

別教三諦,一一諦,各發一眼一智。智緣諦,亦如是。若別教作二諦者:俗中空,發一眼一智。俗中有,發一眼一智。真諦,發一眼一智。智緣諦,亦如是。

圓教者,一實諦,發三眼三智。智緣諦,亦如是。

問:云何以別接通?

答:初空假二觀,破真俗上惑盡,方聞中道;仍須修觀破無明,能八相作佛。此佛是果,仍前二觀為因;故言以別接通耳。不以此佛果,接三阿僧祇、百劫種相之因,故不接三藏。不將此果接十地之因,故不接別。不將此果接十住斷無明,故不接圓。惟得以別接通,其義如此。

四、明得失者:失即思議,得即不思議也。

若言智由心生,自然照境;如炬照物,若照未照,此物本有。若觀不觀,境自天然;諦智不相由藉。若言智不自智,由境故智;境不自境,由智故境;如長短相待,此是相由而有。若言境不自境,亦不由智故境;境智因緣,故境智亦例然;此是共合得名。若言皆不如上三種,但自然而爾;即是無因境智。此四解皆有過!所以者何?有四取則有依倚,依倚則是非;是非則愛恚,愛恚生一切煩惱;煩惱生故,戲論諍競生;諍競生故,起身口意業;業生故輪迴苦海,無解脫期。

當知四取是生死本,故龍樹伐之;諸法不自生,那得自境智?無他生,那得相由境智?無共生,那得因緣境智?無無因生,那得自然境智?若執四見、著愚惑、紛綸,何謂為智?今以不自生等破四性,性破故無依倚;乃至無業苦等;清淨心常一,則能見般若。以是義故,自境智、苦集不生,即是生生不可說;故身子默然。乃至無因境智、苦集不生,即是不生不生不可說;故《淨名》杜口。

言語道斷,心行處滅;雖不可說,有四悉檀因緣故,亦可得說。或說自生境智,乃至或說無因境智。雖作四說,性執久破,如前(云云)。但有名字,名字無性;無性之字,是字不住,亦不不住,是為不可思議。故《金光明》云:「不可思議智境,不可思議智照!」即此意也。

若破四性境智,此名「實慧」;若四悉檀赴緣,說四境智者,此名「權慧」。如是境智,凡夫兩失,二乘一得一失,菩薩兩得。

何以故?

凡夫有四性,自行為失;無四悉檀,化他為失。二乘破四性,入第一義,自行為得;不度眾生,化他為失。菩薩具足,是故兩得。

又,凡夫兩失,是思議失。二乘一得一失,俱是思議。菩薩兩得,俱不思議。此約通教辨得失。

若別望通,通教兩得,俱是思議;別教兩得,俱不思議。若圓望別,「別教」教道兩得,俱是思議。何以故?教門方便。或言無明生一切法,或言法性生一切法,或言緣修顯真修,或言真自顯。執此還成性過,墮可思議中也。若證道者,即不思議也。

若「圓教」教證,俱不思議。何故爾?至理無說,為緣四說;但有假名,假名之名,名即無生。故教證俱不可思議也。無思無念故,無依倚、戲論、結業,無業故無生死,是名自行為得,得於實體。能以不可說說,化導眾生,令出生死,得於實體;是為自、他俱得體也。

第四、明攝法者,疑者謂:「止觀」名略,攝法不周。今則不然!止觀總持,徧收諸法。何者?止能寂諸法,如灸病得穴,眾患皆除!觀能照理,如得珠王,眾寶皆獲,具足一切佛法。《大品》有百二十條及一切法,皆言當學般若。般若秖是觀智,觀智已攝一切法。又,止是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

今更廣論攝法,即為六意:一、攝一切理,二、攝一切惑,三、攝一切智,四、攝一切行,五、攝一切位,六、攝一切教。此六次第者,有佛無佛,理性常住。由迷理故,起生死惑。順理而觀,是故論智。解故立行,由行故證位,位滿故教他。事理、解行、因果、自他等次第,皆止觀攝盡也。

一、以三止、三觀攝一切理者:理是諦法,如上開合,偏圓不同,權實之外,更無別理。除摩黎山,餘無栴檀;若更有者,即是妄語。既以止觀顯體,即攝一切理也。

二、止觀攝一切惑者:以迷諦故,起生死惑;迷即無明。

若迷權理,則有界內相應、獨頭等無明。與見思諸使合者,名相應;不相應者,名獨頭。是事不知故起貪,不知者是「無明」,起貪是「行」,貪者是「識」,識共四陰起是「名色」,色動諸根是「六入」,六入所著是「觸」,觸隨順塵是「受」,受所喜樂是「愛」,愛俱生纏是「取」,造當來生業是「有」,未來陰起是「生」,陰熟是「老」,捨陰是「死」。是十二輪,更互為因果。煩惱通業,業通苦,苦通煩惱,故名三道。

《成論》云:「前行後三中,後行前七中。七是業,復是道,能通後世;後三非業,而能通七,亦得是道。」經中亦呼為「十二牽連、十二輪」。束縛不窮,故名為輪。三世間隔,故名分段。覆真諦理,不得解脫,此即是病。說病即知藥,藥即從假入空止觀。觀藥即知病,故此惑為入空止觀所攝也。

若迷實理,則有界外相應、獨頭等無明。所以者何?界內雖斷相應、獨頭,而習氣猶在!小乘中,習非正使;大乘實說,習即別惑,是界外無明也。故《寶性論》云:「二乘之人,雖有無常、苦、空、無我等對治,於佛法身,猶是顛倒。」顛倒即是無明獨頭。無漏智業為行;三種意生身,亦是五種意生身;意即是識,身即名色、六入、觸、受;無明細惑、戲論,未究竟滅,即是愛、取;煩惱染、業染、生染未究竟,即是有。三種意因移,即是生。其果變易,即是老死。

束此十二,是無漏界中四種障,謂緣、相、生、壞。緣即煩惱道,相即業道,生、壞即苦道。故知界外有十二因緣。所以者何?降佛已下,皆有無明,無明潤業;業既被潤,那得無苦?此十二輪,雖不退界墮下,不妨從無明輪至老死,從老死輪至無明,障於實理,良由此惑。此惑為入假、入中,兩觀所治。

更料簡之。何以故?三種意生身,凡有多種。

若析、體二乘及通菩薩等,先斷界內惑盡,而未曾修習假、中者,生於界外,界外惑全未被伏,其根則鈍。若於彼習觀時,必須次第歷劫修行,學恒沙佛法,先破塵沙。塵沙雖不潤生,能障化道,故須前斷。斷此惑者,只是調心方便,伏界外惑。進斷三道,相應、獨頭枝本皆去。故知假觀正攝得塵沙,亦攝得無明。

若別圓二人,通惑先盡,別惑被伏,生彼界者,神根即利;但修中觀,治彼三道。從於初地,乃至後地,地地中皆有三道;地地無明分分滅,業滅、苦滅,地地相應,去時獨頭亦去。地地雖有智,智與無明雜;雜故亦得呼為智障,障上分智故。惟佛心中無無明,則煩惱道盡;煩惱道盡,故業盡;業盡故苦盡;三道究竟,惟在如來。是故中觀,攝得界外惑也。

三、止觀攝一切智者:諸智離合,如前所說;三觀往收,無不畢盡。世智不照理,十一智中已攝。若廣明二十智者,亦為三觀所攝也。

四、止觀攝一切行者:前智是解,解而無行,終無所至。行有兩種,所謂慧行、行行。若三藏中慧行、行行,乃至圓中慧行、行行。慧行是正行,行行是助行。

毘婆舍那,能破煩惱;復須奢摩他力,助正知見。正助兩行,隨智而轉,如足隨眼。若三藏中,無常析觀是慧行;不淨、慈心等是行行。此兩行隨析智入空也。若通中,體法如幻化是慧行;歷一切法,數息、念處、緣事止觀是行行。此兩行隨體法智入空也。若為化眾生,修道種智,緣俗理,屬慧行;緣俗事者,屬行行。此兩行隨道種智入假也。若中道緣於實相,一道清淨是慧行;歷一切法門諸度,皆是摩訶衍,十二因緣即是佛性,念處即是坐道場等,是行行。此兩行隨中智入實相也。

復次,根本四禪,定慧等故兩攝。欲界,定少慧多,觀攝;中間亦爾。四空,定多慧少,止攝。四無量心,前三心,觀攝;捨心,止攝。九想、八念、十想,觀攝。八背捨,前三背捨,觀攝;後五,止攝。九次第定、師子奮迅、超越等,是止攝。

四念處是慧性,觀攝。若作四意止說者,作心記錄、不淨等,此屬止攝;而終是觀為主。四正勤,為成念處,一往觀攝。若兩惡不生,止攝;兩善為生,觀攝。四如意足,從四因緣得定,即果為名,止攝。五根:信、進、慧三根,觀攝;念、定,止攝。又信、念兩屬,五力亦如是!七覺分:擇法、喜、進等,觀攝;除、捨、定,止攝;念,通兩處。八正:正見、正思惟,觀攝;正業、正語、正命屬戒,即止攝;正念、正定、正精進,止攝。四諦、三諦,是有為行,屬觀門;滅諦,是無為行,屬止門。十六行,皆是觀門。

四弘誓,依四諦起,如彼十八不共法。三業隨智慧行,觀攝。三無失,止攝。知三世,觀攝,餘可知。四無畏者:一切智無畏,屬觀攝。漏盡,止攝。至處道,觀攝。障道,止攝。三三昧門,止攝。三解脫門,觀攝。六度者,前三是功德,止攝;後三是智慧,觀攝。又五度功德,止攝;般若,觀攝。又六度皆是功德莊嚴,止攝。

乃至九種大禪,百八三昧,皆屬止攝。十八空、十喻、五百陀羅尼,皆觀攝。如是等,一切慧行、行行,無不為止觀所攝。當知止觀名畧,攝義則廣。

五、攝一切位者:若云一地即二地,二地即三地,寂滅真如,有何次位?此則無有次位。又,大乘經中,處處皆說一切地位。良以無生無滅,正慧無所得,能治煩惱、業、苦;三道若淨,於無為法中而有差別,次位何嫌?

若析法入空,有無二門,所斷三道。如《毘曇》所明:七賢、七聖、四沙門果。《成論》所明:二十七賢聖等,差別位相。乃至非有、非無門位,皆為析空觀攝。

若體法四門,入空所斷三道。如《大品》明三乘共位,乾慧乃至八地,悉同入空止觀攝。

若從空入假,修歷別行,不得意者,成三十心,伏惑之位;即用空、假兩觀攝。若得意,能破三道,成十地位;即第三觀攝。或純用假觀攝,乃至四門,亦如是。

若圓信解行,即事而真;從觀行入相似,進破無明,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凡四十二位,同乘寶乘,直至道場。《涅槃》說十五日,月光用轉顯,譬其智德;十六日,月光用漸減,譬其斷德。亦如十四般若是因位,十五如妙覺,是果位。皆用中觀攝,乃至四門亦如是。

問:大乘不明地位,止觀何所攝耶?

答:大乘經論,皆明地位。汝畏地位,入無地位,不免無縛。文字性離,即是解脫;雖說地位,即無地位。《中論》云:「如外人破世間因果,則無今世、後世;破出世因果,則無三寶、四諦、四沙門果。」無何等三寶?見既不滅,則無三藏中三寶、四諦、四沙門果。尚不得拙度道果,何處有後三番三寶、四諦、四沙門果?此斥外道全無四番三寶等也。若斥拙度者,但有三藏中三寶、四諦、四沙門果,無後三番道果也。

如我所破者,即有三寶、四諦、四沙門果。何者?析破界內煩惱、業、苦,即有三藏三寶、四諦、四沙門果;若體破者,即有三番三寶、四諦、四沙門果。

點此一語,治內之留滯,破外以閑邪,去二邊之邪小,正三寶四諦則立。云何言無邪?但有位、無位,非證不了。今但信教,教有,則階位宛然;教無,則豁同空淨。無句義,是菩薩句義;點空論位,位不可得,不應生諍也。

又,約《中論》偈四句,亦得有地位義。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者,即破煩惱、業、苦,便有須陀洹;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法忍;六地齊二乘,七地為方便,十地為如佛。此位自明,云何言無?偈「亦名為假名」者,是漸次,破界外三道,即有四十二賢聖位,云何言無?偈「亦名中道義」,即是圓破五住,便有六即之位,云何言無?秖用四句,攝一切位;一切位不出四句,四句不出止觀,故言「攝位」也。

六、攝一切教者:《毘婆沙》云:「心能為一切法作名字;若無心,則無一切名字。」當知世出世名字,悉從心起。

若觀心僻越,順無明流,則有一切諸惡教起。所謂:僧佉《衛世》、九十五種邪見教生。亦有諸善教起,五行、六甲、陰陽、八卦、五經、子史,世智無道名教,皆從心起。

云何出世名教,皆從心起?堅意《寶性論》云:「有一大經卷,如三千大千世界大,記大千世界事;如中、如小、四天下、三界等大者,皆記其事,在一微塵中。一塵既然,一切塵亦爾。一人出世,以淨天眼,見此大經卷,而作是念:云何大經在微塵內,而不饒益一切眾生?即以方便,破出此經,以益於他。」如來無礙智慧經卷,具在眾生身中;顛倒覆之,不信不見。佛教眾生修八聖道,破一切虛妄,見己智慧與如來等。此約微塵,附有為喻。

又,約空為喻者,《發菩提心論》云:「譬如有人,見佛法滅,以如來十二部經,仰書虛空,宛然具足;一切眾生,無有知者。久久之後,更有一人,遊行於空,見經嗟咄:云何眾生,不知不見?即便寫取,示導眾生。」云何寫經?謂令眾生修八正道,破虛妄等。

修有多種,若觀心因緣生滅無常,修八正道者,即寫三藏之經。若觀心因緣即空,修八聖道,即寫通教之經。若觀心分別校計,有無量種,凡夫二乘所不能測,法眼菩薩,乃能見之,是修無量八正道,即寫別教之經。若觀心即是佛性,圓修八正道,即寫中道之經。明一切法,悉出心中;心即大乘,心即佛性;自見己智慧與如來等。

又,觀心即假、即中者,即攝華嚴之經。

若觀心因緣生法生滅者,即攝三藏四阿含教,如乳之經。若觀心即空者,即攝共般若,如酪之經。若具觀心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者,即攝方等生酥之經。若但用即空、即假、即中者,即攝大品熟酥之經。若用即中觀心者,即攝《法華》,開佛知見大事、正直醍醐之經。若用四句相即觀心,即有涅槃,同見佛性醍醐之經。

又,若觀因緣,又觀因緣即是佛性,佛性即是如來,是名「乳中殺人」。若觀析空,又觀析空即是佛性,佛性即是如來,是名「酪中殺人」。若觀即空,又觀即空即是佛性,是名「生酥殺人」。若觀假名,又觀假名即是佛性,是為「熟酥殺人」。若觀即中,又觀即中即是佛性,是名「醍醐殺人」。今通言「殺人」者,即二死已斷,三道清淨,名為殺人。是為止觀,攝不定教。

畧攝如上。廣攝者,絓一切經教,悉用止觀,攝之無不畢盡也。

復次,心攝諸教,畧有兩意:一者、一切眾生心中,具足一切法門!如來明審,照其心法,按彼心說,無量教法,從心而出。二者、如來往昔,曾作漸頓觀心,偏圓具足。依此心觀,為眾生說;教化弟子,令學如來;破塵出卷,仰寫空經。故有一切經教,悉為三止三觀所攝也。

上六意攝法,次第可解。今直以一法,攝一切法者。一理:攝一切理、一切惑、一切智、一切行、一切位、一切教也。又一惑:攝一切理、智、行、位、教也。又,一智:攝一切理、惑、行、位、教也。又,一行:攝一切理、惑、智、位、教也。又,一位:攝一切理、惑、智、行、教也。又,一教:攝一切理、惑、智、行、位也。

第五、明偏圓者:行人既知止觀無法不收,收法既多,須識大、小,共、不共意,權、實,思議、不思議意,故簡偏圓。

就此為五:一、明大小,二、明半滿,三、明偏圓,四、明漸頓,五、明權實。夫至理不大不小,乃至非權非實;大小、權實,皆不可說。若有因緣,大小等皆可得說。以小方便力,為五比丘說小;以大方便力,為諸菩薩說大。大、小雖俱方便,須識所以;故用五雙料簡,使無混濫。

小者,小乘也。智慧力弱,但堪修析法止觀,析於色心。如《釋論》解檀波羅蜜,破外道鄰虛云:「此塵為有、為無?若有極微色,則有十方分;若無極微色,則無十方分。若析極微色不盡,則成常見、有見;若析極微盡,則成斷見、無見。」此外道析色也。析心亦如是!若計有心、無心,皆墮斷常,此皆外道析色心也。

《論》文,仍明三藏析法之觀云:「色若麤、若細,總而觀之,無常、無我。」何以故?麤細色等,從無明生;無明不實,故麤細皆假。假故無常、無性,即得入空。又,介爾心起,必藉根塵,無有一法不從緣生。從緣生者,悉皆無常。或言一念心六十剎那,或言三百億剎那;剎那不住,念念無常。無常無主,煩惱本壞;無業無苦,生死滅故,名為涅槃。是名析色心觀意也。析名本於外道,對破邪析,而明正析。何但外邪應須正析?若佛弟子,執佛教門而生見著,亦須正析。所謂三藏四門生四見著,乃至圓教四門生四見著;戲論諍競,自是非他;皆服甘露,傷命早夭;金鎖自繫,流轉生死,宜須正析。

故《大論》云:「破涅槃者,不破聖人所得涅槃。但為學者未得涅槃,執成戲論,故言破涅槃。」若爾,皆用析法,方便破之。凡有四門,於一一門,具足十法,識正因緣,乃至不起法愛;能於諸門見第一義。故知三藏四門,析法止觀,斷奠是小乘也。

次明大者,大乘也。智慧深利,修不生不滅體法止觀。大人所行,故名大乘。《中論》明即空者,申「摩訶衍」。「摩訶衍」即大也。「衍」中云:「欲得聲聞,當學般若」者,元此是菩薩法,大能兼小,傍挾聲聞。譬如朱雀門,天家所立,正通王事;不妨羣小由之出入。雖通小人,終是天門。今「摩訶衍」亦如是!正為菩薩,體法入空,雖有小乘,終名為大。例如三藏析法,雖有佛菩薩,終是小乘。所言「大乘體法觀」者,異於三藏。三藏名假而法實,析實使空;譬如破柱令空。今大乘體意,名實皆假;自相是空,本來虛寂。譬如鏡柱,本自非柱,不待柱滅方空,即影是空,不生不滅,不同實柱。

又《大論》明摩訶衍人「體法觀」者,引佛在一方木上,告諸比丘:譬如比丘得禪定時,變土為金,變金為土,實非金土,變化所為。色心亦如是,非生非滅,無明變耳。本自不生,今那得滅?又引觀一端㲲,即具十八空,是名「體法觀」。

復次,三藏所析,名為隨情觀色心,析有之觀,亦是事觀。所入之真,真非佛性,不會實理,但隨情為真耳。大乘體法,名隨理觀色心。如尋幻得幻師,尋幻師得幻法;亦如尋夢得眠,尋眠得心。尋幻色心得無明,尋無明得佛性。體法通理,故名隨理觀。

「體法止觀」凡有四門,於一一門皆具十法成觀。此觀,非但體外道果報色心,絓預一切執計;三藏四門,乃至圓四門,未得入者,執門成見,皆體如幻斷奠,名「大乘止觀」也。若得今之用觀意,大乘諸門生執,尚須空破;終不同彼世間法師、禪師,稱老子《道德》、莊氏《逍遙》與佛法齊,是義不然。圓門生著,尚為三藏初門所破,猶不入小乘,況復凡鄙見心?螢日懸殊,山毫相絕;自言道真,慢瞿曇者,寧不破耶?

二、明半滿:半者,明九部法也;滿者,明十二部法也。世傳涅槃常住,始復是滿,餘者悉半。菩提流支云:「三藏是半,般若去皆滿。」今明半滿之語,直是扶成大小。前已析體判大小,今亦以體析判半滿,如前(云云)。

三、明偏圓者:偏名偏僻,圓名圓滿。通途一往,喚小為偏,于何不得?別義分別,意則不可。半小兩名,尅定局短,引不得長;偏義亘通,從小之大。譬如半月,齊上下弦。漸月不爾,始自弓娥,終十四夜,皆稱為漸;惟十五夜,乃稱圓滿月。小半亦爾!齊於析法,半字小乘,不得名大。偏意則遠,從初三藏析法止觀已上,別教止觀,去邊入中以還,皆名為偏。

故《大經》云:「自此之前,我等皆名邪見人也。」惟此圓教止觀,一心三諦,隨自意語,獨當圓稱也。

四、明漸頓者:漸名次第,藉淺由深。頓名頓足、頓極。此亦無別意,還扶成偏圓。

三教止觀,悉皆是漸;圓教止觀,名之為頓。此是按名解釋,其義已顯。今更廣料簡,使無遺滯。若前二教止觀,是漸而非頓;力不及遠,但契偏真。圓教止觀,是頓而非漸;行大直道,即邊而中。別教止觀,亦漸、亦頓。何以故?初心知中,故名亦頓;涉方便入,故名亦漸。

復次,前兩觀,觀、教、行、證,皆名為漸。別教,教、觀、行,皆名為漸,證道是頓。圓教,教、觀、行、證,皆名為頓。何故爾?前二觀是方便說,草庵曲徑,故教觀四種俱漸。別觀帶方便說,若依方便行,先破通惑,故三種皆漸;後破無明,見於佛性,故證道是頓也。圓觀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惟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說最實事,是名教實。行如來行,入如來室、衣、座等。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是名行實。所見中道,即一究竟,同於如來所得法身;無異無別,是名證實。

前兩觀,因中有教、行、證、人;果上但有其教,無行、證、人。何以故?因中之人,灰身入寂,沈空盡滅,不得成於果頭之佛;直是方便之說,故有其教,無行、證、人。

別教,因中有教、行、證、人,若就果者,但有其教,無行、證、人。何以故?若破無明,登初地時,即是圓家初住位,非復別家初地位也。初地尚爾,何況後地、後果?故知因人不到於果,故云果頭無人。

圓教,因中教、行、證、人,悉從因以至果,俱是真實,故言實有人也。

復次,前三止觀,教、行、證、人,未被會時,尚不知圓,何況入圓?佛若會宗,開漸顯頓,悉皆通入;雖非即頓,而是漸頓。故《法華》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各乘寶車,適子本願!」「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開通漸法,悉令得入,以別理接之。故《涅槃》中,得二乘道果,不隔圓常。因是修學,皆當作佛;即是從漸入圓,亦名開漸顯頓意也。

復次,四種止觀入圓,不必併待行成入圓,不必併待開漸顯頓入圓,入則不定。所以者何?一切眾生心性正因,譬之於乳。聞了因法,名為置毒。正因不斷,如乳四微;五味雖變,四微恆在。是故毒隨四微,味味殺人。眾生心性,亦復如是!

正因不壞,了因之毒,隨正奢促,處處得發。或理發、或教發、或行發、或證發。

如辟支佛,利智善根熟,出無佛世,自然得悟。理發亦爾!久植善根,今生雖不聞圓教,了因之毒,任運自發,此是理發也。若聞《華嚴》,日照高山,即得悟者,此是教發也。聞已思惟,思惟即悟,是為觀行發也。若是六根淨位,進破無明,是相似證發。若更增道損生,亦是證發也。此約圓家論入不定也。

若前三教行人,各在凡地發者,即是理發。若聞於教,是為教發。若修方便,即是觀行發。若於賢聖位中發,即是證發。此約三家入則不定也。

復有不定而非殺人。如修無漏時,有漏不求自發,全不殺二死。若修中道,發得無漏,長別三界苦輪海,乃是一死,而非二死,亦名不定。

復次,四種止觀當分圓漸。三藏中,有從初心方便,來入真位,此名為漸。三十四心,斷結成果,豈不名圓?通別中,初心乃至後心,豈無漸圓?圓中當體,理極稱圓;亦有初心,乃至四十一地,豈不是漸?妙覺究竟,豈不是圓?圓圓非漸圓,圓漸非漸漸。故知當分,皆具二義也。《法華疏》中應廣說。

然漸漸非圓漸,可得成圓漸;漸圓非圓圓,不可得成圓圓。何者?《法華》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故漸漸成圓漸。漸圓,權設三教之果,不可更成妙覺之佛。例:小小非大小,可得成大小;小大非大大,不可得成大大。權權非實權,可得成實權;權實非實實,不可得成實實。何者?三教果頭,有教無人,故權實不可成實實。半滿漸頓,例應如此分別,不復煩文也。

觀心往推,法相應爾!而人多不信。今用涅槃五譬,釋成此意。

第六云:「凡夫如乳;須陀洹如酪;斯陀含如生酥;阿那含如熟酥;阿羅漢、辟支佛、佛,如醍醐。」《大論》云:「聲聞經中,稱阿羅漢,名為佛地。」故三人同是醍醐。此譬豈非釋三藏中五味?漸圓意,類此得成。

三十二云:「眾生,如雜血乳;須陀洹、斯陀含,如淨乳;阿那含,如酪;阿羅漢,如生酥;辟支佛、菩薩,如熟酥;佛,如醍醐。」此譬豈不釋通教中五味?支佛侵習,少勝聲聞,故與菩薩同為熟酥。佛正習盡,名為醍醐。借此,類「通教」當分,漸圓義顯。

第九云:「眾生,如牛新生,血乳未別;聲聞,如乳;緣覺,如酪;菩薩,如生熟酥;佛,如醍醐。」此譬豈不是別教五味意?十住初中,能斷「通」見思盡名乳,總擬聲聞。十住、後心小深,故擬支佛如酪。十行、十向,如生熟酥。十地之初,已名為佛,故如醍醐。借此顯成別觀當分漸圓意。

二十七云:「雪山有草名為忍辱,牛若食者,即成醍醐。」草喻正道,若能修正道,即見佛性。此譬豈不是圓意?不歷四味,即成醍醐。借此類成漸圓等之位。

第八云:「置毒乳中,徧於五味,皆能殺人。」此譬豈不譬於不定?即成四種理、教、行、證,而得入圓。

今約漸頓,作如此料簡。前三科,後一科,亦應如是。但小大、半滿,齊分尅定,不得同耳。

五、明權實者:權是權謀,暫用還廢。實是實錄,究竟旨歸。

立權略為三意:一、為實施權,二、開權顯實,三、廢權顯實。如《法華》中,蓮華三譬。諸佛即一大事出世,元為圓頓一實止觀,而施三權止觀也。權非本意,意亦不在權外;祇開三權止觀,而顯圓頓一實止觀也。為實施權,實今已立;開權顯實,權即是實,無權可論。是故廢權顯實,權廢實存。暫用釋名,其義為允。

問:何意用此權實?

答:佛知眾生種種性欲,以四悉檀而成熟之。

若人欲聞正因緣,為說三藏觀。欲聞因緣即空,為說通觀。欲聞歷劫修行,為說別觀。欲聞即中,為說圓觀。是名隨世界悉檀,亦名隨樂欲。為實施權,說權實止觀也。

為生扶真之事善,說三藏觀。為生扶真之理善,為說通觀。為生扶中之事善,為說別觀。為生扶中之理善,為說圓觀。是名隨為人悉檀,亦名隨便宜,而說權實止觀也。

為破邪因緣、無因緣,說三藏觀。為破拙度,故說通觀。為破共法,故說別觀。為破帶方便,故說圓觀。是為對治悉檀說權實止觀也。

為思議鈍根拙度,令入真諦,說三藏觀。為思議利根巧度,令入真諦,故說通觀。為不思議鈍根拙度,令入見中,故說別觀。為不思議利根巧度,令入見中,故說圓觀。是名為一實,而施三權。

權實相對,則有四種止觀;為實施權,意齊此也。

權實既興,良由悉檀;權實可廢,亦由悉檀。何者?眾生煩惱結使厚,利智善根薄,故興初觀,生其事善。事善若生,煩惱伏薄,即廢三藏觀,為生理善,興於通觀。理善已生,即廢通觀,為生界外事善,即興別觀。界外事善已生,即廢別觀,為生界外理善,即興圓觀。是為興廢因緣,故說於權實止觀也。餘三悉檀,興廢可解。

若約五味教論興廢者,華嚴為大行人,廢兩權,興一權、一實。三藏廢兩權、一實,但興一權。方等四種俱興。般若廢一權,興二權、一實。法華廢三權,興一實。涅槃還興四種,皆入佛性,無所可隔。

是故如來巧用悉檀,興廢適時,順機而作,皆益眾生。是故如來不空說法,為度人故,應興、應廢也。對三權說一實,實存權廢,已如前說。

今更料簡四種止觀,皆實不虛。所以者何?若不開決,則無入理。今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開方便門,示真實相;一一止觀,皆得入圓。如快馬見鞭影,即得正路,故四種皆實也。

又,四種皆權。何以故?四理皆不可說。權不可說,故非權;實不可說,故非實。非權而彊說為權,非實而彊說為實;等是彊說,何意不名權為實耶?以有說故,故皆是權。

又此權實,悉是非權、非實。何以故?皆不可說故。此非權、非實,不得異於向實。向以見理為實,實祇是非權、非實,此義不異。若異者,應有別慧,應照別理。理惑既同,不可使異。對權故說實,廢教故說理;故言非權、非實。即教而理,權實即非權、非實,無二無別,不合不散。非權非實,理性常寂,名之為止。寂而常照,亦權亦實,名之為觀。觀故稱智、稱般若。止故稱眼、稱首楞嚴。如是等名,不二、不別,不合、不散,即不可思議之止觀也。

此非但開實是非權非實,開權亦是非權非實,猶屬開權顯實意耳。

問:為一實施三權,惟有四種止觀。若以別接通止觀者,為權為實?復何意不預四數?何意但言接通?何位被接?接入何位?

答:接得入教,此則屬權;接得入證,此則屬實也。四教論其始終,接但終而無始,故不入四數。諸教皆接,亦應有之。此義不用者,二教明界內理,二教明界外理,兩處交際,須安一接,故但以別接通。若齊通為言,不論破無明,八地名支佛地,從此被接,知有中道。九地伏無明,十地破無明,即名為佛。但一品破,那得是極?故知接入別也。若望別教,是入初地位行也。

若就諦論接者,通教真諦,空、中合論;從初已來,但觀真中之空。破見思惑盡,到第八地,方為說真內之中。故云:「智者見空及與不空。」被接方聞,聞已見理,即是入別位也。

三藏菩薩,明位不爾,故不論接。別、圓發心,已知中道,更將何接?故知接但在通也。

問:三權皆得知實不?

答:別教,初知;通教,後知;三藏,初後俱不知。

問:若知,何意名權?若不知,二經相違。

答:別雖初知,帶方便聞,教猶是權。通雖後知,可接者知,教終是權,其意可見。若言三藏不知違二經者,《大經》云:「阿羅漢,不知三寶常住不變者,所有禁戒,亦不具足,不能得聲聞之道。」此義今當通,任羅漢自力,不應知見常住。譬如天眼未開,不見障外,不聞他說,亦不能知。羅漢,佛眼未開,又不聞佛說,那得自知常住?故《法華》云:「於自所得功德,生滅度想;若遇餘佛,便得決了。」又云:「聲聞、緣覺、不退菩薩,亦不能知!」當知不聞,則不知也。

經稱知者,齊知己理。真諦無為,亦是於常,一相無變。若人分別「真諦」二相遷動者,不能發真;要須觀空,方入無漏。如須菩提觀空、憍陳如證無生智。又,律儀不具足者,若能觀空,得道共戒,此是具足戒也。

故《華嚴》云:「諸法實性相,常住不變異;二乘亦皆得,而不名為佛。」故知常住語通,得作此釋。若不作此釋,三藏不說大乘常住,聲聞那得具聲聞道,具禁戒耶?若作此釋,「道共戒」無失,彌益其美。又舉例釋者,如《大品》云:「婬欲障生梵天,何況菩提?為生梵天,須斷欲;欲得菩提,斷二邊欲。」欲名雖同,其意則異。此義亦爾,欲入真諦,須知無為常不變易;欲入實相,亦知常住一相不變。知常語同,大小則異。故三藏止觀,不知圓、實,不違經。

《勝鬘》云:「若不知常住,所有三歸,皆不成就。」此云何通?遠尋根本,三乘初業,不愚於法。若取四念處,聞慧為初者,此初知真諦常住,不起六十二見;以無倚著心,賢聖成就。此釋同前意也。

若古昔為初業者,先發菩提心,早知常住;畏怖生死,退大取小。

法才王子及涅槃中退轉菩薩,從初已來,歸依一體三寶,熏修戒善!有受法,無捨法,心無盡故,戒亦無盡,一切戒善,為此所熏。譬如大地,冥益樹木;樹木萌芽,悉得成就。小乘歸戒,不離菩薩戒。菩薩戒力能成就之,即此義也。若不作初業知常,三藏歸戒羯磨,悉不成就。若作此釋,於大小兩經,義無相違。

摩訶止觀卷第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