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四大 出《圓覺經》
謂人身攬外四大而成内四大。四大者,積色、香、味、觸四微而成。對微,故名大也。四大和合,假名為身。
一、地大。
地以堅礙為性,眼、耳、鼻、舌、身等名為地大,若不假水,則不和合。經云「髮、毛、爪、齒、皮、肉、筋、骨皆歸於地」是也。以五行言之,金、土皆屬地攝。
二、水大。
水以潤濕為性,若不假地,即便流散。經云「涕、唾、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是也。
三、火大。
火以燥熱為性,謂身中暖氣,若不假風,則不增長。經云「暖氣歸火」是也。
四、風大。
風以動轉為性,謂出入息及肢體動轉皆名為風。經云「動轉歸風」是也。以五行言之,風大屬木攝。
按,經云:「四大和合,假名為身。」「妄有緣氣於中積聚,假名為心。」四大分離,今汝妄身更在何處。蓋眾生皆妄認四大為己身相,妄認六塵緣影為己心相也。
釋四微 出《金光明經文句記》
四微者,因對四大,故名微。四大皆由四微所成也。《大智度論》云:「地具四微重故,自無所作;水具三微少香。故,動作勝地;火具二微少香、味。故,勢勝於水;風祇一微少色、香、味。故,動作勝火。」
一、色微。
謂眼根所緣種種諸色也。以其微細,故名色微。
二、香微。
謂鼻根所緣種種諸香也。以其微細,故名香微。
三、味微。
謂舌根所緣種種諸味也。以其微細,故名味微。
四、觸微。
謂身分所覺種種諸觸也。以其微細,故名觸微。
按,四大力用以風為最勝,四微力用以觸為最勝。唯其最勝,故先成而後捨,亦易遍而難除。中土醫書云:「風者,善行而數遍。」故風為百病之長。人人生於氣交之中,出入息即是風相,故四大以風大最難捨離。《易》云:「雷風相薄,水火不相斁。」是亦觸微最先之義。
釋五藴五喻 出《大莊嚴經》
藴以積聚為義。一切眾生皆由此五法積聚而成身也。亦譯五陰,陰即蓋覆之義,謂積集有為,蓋覆真性也。佛為瓶沙王說此五喻。
一、色如聚沫。
色謂色身。水因風吹則有沫聚,虛有相狀,體本不實。喻眾生色身,亦如聚沫,虛假不實也。
二、受如水泡。
受謂領受苦樂等。水泡即浮漚,忽爾成泡,須臾即滅。喻眾生所受苦樂,亦如水泡,起滅無常也。
三、想如陽燄。
日初出時,遠望光燄,如水溶漾,渴者想像為水,而實非水。喻眾生妄想,亦如陽燄無實,皆是虛妄也。
四、行如芭蕉。
芭蕉危脆,無有堅實。喻眾生造作諸行,亦虛脆而無實也。
五、識如幻事。
幻如見繩疑蛇,見杌疑人,又如翳眼見空中華,本無是事,幻見為有。喻眾生識心分别隨境生滅,亦如幻作,無有實也。
釋四難 出《法華文句》
一、值佛難。
謂眾生因無始惑業,輪迴六道之中,或墮四種惡趣,固不得見佛聞法。即得人身,或生在邊地,或著邪見,佛雖出世,如是等人亦不得見,而況佛不常出,值遇良難。故經云:「諸佛出於世,懸遠值遇難。」
二、說法難。
謂如來出世,本直欲說大乘之法,緣機器不純,不得已而權說三乘,最後於法華會上方開權顯實。故經云:「正使出於世,說是法復難。」
三、聞法難。
謂圓頓之法微妙甚深,難解難入,非遇利根上智,佛不為輕說。即為說之,或反心生疑謗,如法華會上五千退席。故經云:「無量無數劫,聞是法亦難。」
四、信受難。
謂一乘圓頓之法,唯談中道實相,非三乘所知。法華會上初為上根之人作法說,唯舍利弗得悟;次為中根作譬喻說,唯四大弟子得悟;又次為下根作宿世因緣說,千二百聲聞方始得悟。故經云:「能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
釋四不可得 出《諸經要集》
佛告諸比丘:世間有四事不可得,自有天地以來,無免此苦。以斯四苦,佛興於世,令諸眾生咸得脱離。
一、常少不可得。
謂年少之時形貌光澤,眾人所愛,及至老耄,顏容衰悴,欲常如少時,終不可得。
二、無病不可得。
謂强健之時行步輕便,及至疾病,動轉艱難,欲使常安無病,終不可得。
三、長壽不可得。
謂愚癡眾生欲求長壽,貪着五欲,將期永久,如是妄想,終不可得。
四、不死不可得。
謂世間愚人不悟無常,妄冀四大之身可以常保,一期報盡,隨業輪迴,欲求不死,終不可得。
釋四攝法 出《法界次第》
攝謂攝受。謂菩薩欲化導眾生,須以四法攝受,使其依附,然後可導以大乘正法也。
一、布施攝。
謂財法二施,隨眾生所樂,以此攝之,眾生蒙益,因生親愛。
二、愛語攝。
謂隨順眾生根性,善言慰喻,使之樂聞,因生親愛,得受道也。
三、利行攝。
謂身、口、意三善行,利益一切眾生,令生親愛,依附受道。
四、同事攝。
謂菩薩以法眼明見眾生根性,隨其所樂,分形示現,同其所作,使各霑利益,依附受道。
釋四事供養 出《增一阿含經》
波斯匿王請佛說法,敬奉一切供給所須,約之為四事。後人法之,遂為弟子事師之式。
一、衣被。
衣以蔽體,被以覆身,所以肅威儀,禦寒暑,為供養中第一。
二、飲食。
乳酪醍醐及諸果品、飯食、餚饌,所以滋養色身,助成道業。
三、卧具。
謂牀褥枕席之類,所以調適身形,將息勞苦,亦助道之所需。
四、醫藥。
因寒暑燥濕之感,故有百味藥草及金石丹砂之屬,所以調和四大,滋養色身,成就道業者也。
釋三明 出《雜阿含經》
對六神通言,照徹無礙,名為通,自然證知,名為明。明視通為尤勝也。
一、宿命明。
知過去、宿世受生之事,名宿命通。不獨知一世,乃至過去百千萬生姓名、苦樂等事,皆悉能知,是名宿命明。
二、天眼明。
但見死此生彼,名天眼通。復見我及眾生死時、生時,隨身、口、意所作善惡之業,或生善道,或生惡道,皆悉能知能見,是名天眼明。
三、漏盡明。
眾生因三界見、思之惑,墮落生死,故名為漏。阿羅漢斷見、思惑盡而得神通,名漏盡通。復知漏盡以後,更不受於生死,是名漏盡明。
釋六神通 出《法界次第》
天然之慧曰神,徹照無礙曰通。見《瓔珞經》。亦省稱六通。
一、天眼通。
謂能見眾生死此生彼苦樂之相,及見一切世間種種形色,無有障礙,名天眼通。
二、天耳通。
謂能聞六道眾生苦樂憂喜語言,及世間種種音聲,是名天耳通。
三、他心通。
謂能知六道眾生心中所念之事,名他心通。
四、宿命通。
謂能知自身一世、二世、三世,乃至百千萬世宿命及所作之事,亦能知六道眾生各各宿命及所作之事,是名宿命通。
五、身如意通。
謂身能飛行,山海無礙,於此界没,從彼界出,於彼界没,從此界出,大能作小,小能作大,隨意變現,名身如意通。
六、漏盡通。說見「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