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二‧一五七 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叁:

【疏翼】

初一頌半略釋外難略標識相中,第一長行廣釋上之叁句答難、破執、略標論宗已,今長行廣釋下之叁句,略辨識相、彰能變體。

【述記‧卷十二】

上來雖有略廣二段[1],總是解頌上之叁句,答頌前問[2]訖。自下釋頌[3]下之叁句。于中有二︰初、別解叁句,後、別解能變義。叁句不同,即分[4]爲二[5],此解初句也。

「所變相」者,釋頌「此」言。此見、相分相狀,各各有無量故。所言「唯」者,是決定義,此見、相分所依自體能變之識,體類定叁,非增減故;或簡別義,如前[6]已說。

【疏翼】

此解第一頌半之第四句「此能變唯叁」訖。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一雲︰

既能變識體有差別,今尚未知,爲顯差別,故說頌曰︰此能變唯叁。

論曰︰若于是處假立爲我,及假立爲法,即此亦由因事及果事故,而有差別。此中因能變者,謂于阿賴耶識中所增長異熟及等流習氣。果能變者,謂由先業所感緣圓滿時,異熟習氣乃得生故,引起諸余衆同分中阿賴耶識,並由等流習氣得生故,從阿賴耶識生起轉識及染汙意。

此中由善不善轉識,于阿賴耶識中生起異熟習氣及等流習氣,由無記轉識及染汙意生起等流習氣。

【論文】

二‧一五八 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

【疏翼】

第二長行廣釋下之叁句﹝即一頌半中之第四句至第六句﹞略辨識相彰能變體中,第二合解下二句。文分爲四︰一、解「異熟」名,二、解「思量」名,叁、解「了別」名,四、解「及」字。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二】

合解下二句[7]。謂初二識及第叁識,如理應知。

「多異熟」者,謂此識體總有叁位︰

一、我愛執藏現行[8]位:即唯七地以前菩薩、二乘有學、一切異生,從無始來,謂名「阿賴耶」[9]。至無人執位,此名「執藏」。

二、善惡業果位:謂從無始乃至菩薩金剛心時[10],或解脫道時,乃至二乘無余依位,謂名「毗播迦」[11]──此雲「異熟識」,「毗」[12]者,異也,「播迦」[13],熟義──至無所知障位。

叁、相續執持位:謂從無始乃至如來盡未來際利樂有情位,謂名「阿陀那」[14],此雲[15]「執持」,或名「心」等。

長短分限,不過叁位。以「異熟」名,通初、二位[16],故論說言「多異熟性故」。不言初,以狹故;不言後,以寬故。

寬、狹何事遮不說也?

此中意說熏習位識。若說寬時,佛無熏習,說即無用;若說狹時,八地以後,猶有熏習,便爲不足。又但說因有虛妄位,不說于佛,故說異熟識是「多異熟性」,寬、狹皆得。

又爲五位︰一、異生位,二、二乘有學位,叁、二乘無學位,四、十地菩薩位,五、如來位。「異熟」一名,通前四位,故言「多異熟性」,不說余名。

又十叁住[17],通十二故[18]。又七地,如《樞要》說[19]。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雲︰

所說叁種能變,今尚未知,爲顯彼差別,故說頌曰︰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論曰︰如是叁種能變者,所謂異熟、所謂思量及所謂了別境識。此中由善不善業習氣異熟增上力故,隨能引生所感果體,如是名爲異熟。染汙意者,謂恒思量爲我性故,名爲思量﹝或譯爲「由以恒審思量爲性故,思量爲我」﹞。眼等六識別別顯現色等境界故,名爲能了別境。

【論文】

二‧一五九 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恒審思量故。

【疏翼】

第二合解下句中,第二解「思量」名。

【述記‧卷十二】

謂第七識恒審思量。

此說「恒」言,簡第六識。意識[20]雖「審思」,而非是[21]「恒」[22],有間斷故;次「審思」言,複簡第八,第八雖「恒」,非「審思」故;「恒審思量」,雙簡五識,彼非恒起、非審思故。

若言此識實內思量,何故此中不言內者,通無漏說,佛此亦緣外境相故。

此「恒」等言,各有所簡,如《樞要》說[23]。

【論文】

二‧一六○ 叁、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相粗故。

【疏翼】

第二合解下一句中,第叁解「了別」名。即解下之叁句中,第叁句「了別境識」。

【述記‧卷十二】

下、解第叁句也。以前六識同了粗境,異七、八故,合爲一名。

問︰此前六識亦緣細境,如佛六識等,何故但名粗?答︰一、多分故[24],二、易知故,叁、諸有情共可悉故,四、內外道皆許有故,五、大小乘所極成故,六、不共義故,七、八二識不粗了故。

此後二識[25],亦通淨名,非所熏故,又互顯故[26]。以上如《樞要》說[27]。

【疏翼】

以上解後二句訖。

【論文】

二‧一六一 「及」言,顯六合爲一種。

【疏翼】

第二合解下二句中,第四解「及」字。

【述記‧卷十二】

謂前頌[28]言「及了別境識」,解彼「及」字。

「及」者,合集義。以「了境識」六種不同,今合爲一,名爲「了境」,故言「及」也。「及」字雖通「相違及」等,今顯「合集」,故解「及」言。

【疏翼】

以上別解後叁句訖。

【論文】

二‧一六二 此叁皆名能變者,能變有二種:

【疏翼】

第二長行廣解下之叁句,略辨識相、彰能變體中,第二別解能變義。

【述記‧卷十二】

上來雖別解後叁句,出能變體,然未解釋能變之義,故今應說。于中有叁︰初、牒列數,次、依標解[29],後、總料簡。初、牒「能變」列其數也。

束叁能變合爲二種,即以二[30]義解「能變」也[31]。

【論文】

二‧一六叁 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

【疏翼】

第二別解能變義中,第二依標解。文分爲二︰一、因能變,二、果能變。初中又二︰一、總列二因,二、依列別解。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二】

次、依標解,爲二文也。

此言「因」者,即所由故,謂種子也。辦體生現,爲現行生之所由[32]也,此名,唯望現果爲名。據理而言,應名果變,種及[33]現行所引生故,今[34]望果說現行因故。

「變」者,是轉變義[35]。在叁能變初異熟中,顯所依止能持之識所有等流、異熟二種習氣是也。

言「習氣」者,是現氣分[36],熏習[37]所成,故名「習氣」。自性親因,名等流種[38]。異性招感,名異熟種。一種子,二種攝盡,士用、增上于此二中,假施設立,故不說之。

謂「因」即「能變」名,「因能變」,謂此二因能變生後自類種、同[39]類現行,及異熟果故[40]。

【論文】

二‧一六四 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

【疏翼】

第一因能變中,第二依列別解。于中有二︰一、解等流習氣,二、解異熟習氣。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二】

不以等流所變之果顯其自性,但舉等流能變之因以顯自體。義顯所生通諸有漏叁性之法各自種子,所引八識各各自果名言種子[41]是也[42]。

「等」,謂相似;「流」,謂流類;即種子與果性同[43]。相似,名「等」;果是彼類,名之爲「流」;即從等所流,從因爲名,故名「等流」。即等之流,依士釋也。即名言熏習種子,是等流之習氣,名「等流習氣」。等流非因名,故等流習氣,非持業釋。以第八識不能熏故,唯說七生[44]。七唯無記[45],六通叁性。

【論文】

二‧一六五 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

【疏翼】

第二依列別解中,第二解異熟習氣。

【述記‧卷十二】

前等流因,是因緣種,其所生果,即通八識種。此異熟因、增上緣種,即是有分[46]熏習種子。不以所生異熟之果顯其因性,但舉此「因能變」之因以彰自體,義顯所生[47]除第七識[48],可[49]通余識及五蘊等無記之法[50]。

此體雖[51]通善惡二性,果唯無記。前因[52]因果,皆通叁性。第七識,唯無記,非異熟因,勢力羸劣,不感果也。此非異熟,有覆性故,第八不能熏[53]此中皆不說。

明「因能變」,即是種子轉變生果。果,通種子及與現行,自類種子亦相生故。《瑜伽》第五「種子七義[54]」雲︰與他性爲因,亦與後自性爲因,非即此剎那。

舉「因能變」,意顯七識等諸現行法,亦名爲「因」,亦名「能變」。故二習氣,各舉能熏諸因緣體辦體生果者名「因能變」。故轉變之義,通現種也。種因變,唯在第八;現因變,通余七識;不說我見熏習種子[55],離此二外[56],無別體故,于名言中別離出故,不能別招後果生故。

言「異熟」者,如前已說[57]。「異熟習氣」,唯依士釋,果是「異熟」,因名「習氣」故。第八,唯果變,而非因[58];種子,因變而非果;現七識亦因,亦果能變;前六識中異熟無記心等,同第八識,唯果能變,非能熏故;至下[59]當知。

問︰既說現行爲因能變,種子何故非果能變?對誰名因?

答︰此中果變謂有緣法[60],能變現義,故種子非[61]。若體是果,而能轉變,種子亦是[62]。今論但說有「八識生,現種種相」[63],故知但說現行果法,名果[64]能變,由[65]以變現名能變故,種子但以轉變名變。

「等流能變」,或是持業,或依士釋。「異熟能變」唯依士釋[66]。叁熏習等,下自當說[67]。

【疏翼】

以上第二依標解中,第一明因能變訖。

【論文】

二‧一六六 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

【疏翼】

第二依標解中,第二明果能變。

【述記‧卷十二】

即前二因所生現果,謂有緣法能變現者,名「果能變」,非因所生皆名爲果能變。不爾,種子應名「果能變」,自相生故[68]。此果能變,即自證分,能變現生見相分果。

此言「變」者,與前不同[69],是有緣變[70],變現爲義。識中種子,果之所變,識所緣故[71]。由前等流能變力故,八識叁性因緣果生;由前異熟能變力故,除第七識,余之七識無記果生。舉因顯果,無記之法,體性羸劣,要等流、異熟二因所生名果能變,余則不爾。

「種種相」者,顯相應等見、相法,五蘊非一,言「種種」也。

若種子,唯轉變,名變;若第八識,唯變現,名變;若能變七識,得二變名。此前所說,並在因位有漏之心。若在因位,無漏之心[72]唯第六、七;種及現行,唯有等流因果能變。若佛果位,八識現行,唯有等流果能變攝,以在果位不熏習故;其諸種子,名因能變,生自類種及現行故[73]。叁界具幾,如理應思[74]。

【疏翼】

以上第二別解能變義中,第二依標解訖。

【論文】

二‧一六七 等流習氣爲因緣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

【疏翼】

第二別解能變義中,第叁總料簡。文分爲二︰一、料簡初能變,二、料簡次能變。初中又二︰一、明生何及如何生,二、明起何果。此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二】

後、總料[75]簡前因能變等流習氣。

習氣[76]者,種子也。必有其果,未知生何、如何生果、能起何果,即有叁義。今顯所生,通于八識[77],能爲因緣生八識也[78]。

「體」,謂體性,「相」,謂相狀,自證、見、相,俱名爲識[79]。

【論文】

二‧一六八 名等流果,果似因故。

【疏翼】

第一料簡初能變中,第二明起何果。

【述記‧卷十二】

顯是何果。

釋等流義,爲因緣生。因緣之法,必同性故[80]。

【疏翼】

以上第一料簡初能變訖。

【論文】

二‧一六九 異熟習氣爲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立異熟名。

【疏翼】

第叁總料簡中,第二料簡次能變。于中分二︰一、明生何及如何生,二、明起何果。初又分二︰一、明生第八識,二、明生前六識。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二】

前因能變中,言異熟習氣,既是種子,未知生何、如何生。今顯增上緣生,不親生故。所生真異熟者,唯第八識。增上緣生,性不同故,唯第八識是總果故,是果之主,余果方生,主引生故。由強勝業引總果已[81],余別弱業,方能生果。據其勝業名引,引余業生故。報亦名引,引余果故。業勝名引,果無間故,說「恒相續」。由恒相續,及是引果,立「異[82]熟」名,余法不[83]爾。

【論文】

二‧一七○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

【疏翼】

第一明生何及如何生中,第二明生前六識。

【述記‧卷十二】

顯異熟因所生未盡。

即明亦感前之六識,俱增上緣。此是別果,故業名「滿」。「引」如作模,「滿」如填彩。以此六識,從第八識真異熟起,名「異熟生」。以非是主,有間斷故,不名真異熟。成圓果事,具足果事,名之爲「滿」。亦通因果,皆有滿義,業勝名「滿」。

【疏翼】

以上第一明生何,及如何生訖。

【論文】

二‧一七一 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果異因故。

【疏翼】

第二料簡次異熟能變中,第二明起何果。于中分二︰一、明異熟果及釋異熟,二、明能變果識爲真異熟。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二】

釋生何果。

言異熟果及釋異熟。因是善惡,果無記故,別從總稱,二種俱名異熟果,即由知前所說[84]故。其第七識,非異熟種之所引生,因位唯染[85],果無漏故。

問︰六識報者,非真異熟,名異熟生者,善等叁性法應名「異熟」生?並從真實異熟起故。

答曰︰不然。《對法》第五說︰若法是異熟,從異熟起者,名「異熟生」[86]。善等唯[87]從彼起,不是異熟,故不名「異熟生」。

若爾[88],即真異熟從自前念及種起故,應名異熟生?合具二義故!

答曰︰可然。如《瑜伽》六十叁〈有心地〉[89],廣說如彼[90]。

今應義釋︰若法異熟,從異熟起,無間[91]斷、遍者,名爲異熟,名「異熟生」。若法異熟,從異熟起,有間、不遍者,名「異熟生」,不名異熟。若法非異熟,有間、不遍,雖從異熟起,不名異熟,不名「異熟生」。若法有漏,依異熟者,可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漏種子,皆名異熟生。由是,無漏種子不名「異熟生」,體[92]非有漏,不同性故。若法有爲,依異熟有,不名異熟,名「異熟生」,因中無漏,並名「異熟生」。

故五十七雲︰二十二根一切,皆有異熟種子[93]。由是,佛果諸無漏法非「異熟生」。若法緣合,與本性別,變異而熟,果始能生,名「異熟生」;即一切有爲,皆「異熟生」,故具知根[94]名「異熟生」。

今五義中,取第一義,唯第八識,不取于余[95]。

【論文】

二‧一七二 此中且說我愛執藏──持雜染種,能變果識──名爲異熟,非謂一切。

【疏翼】

第二明起何果中,第二明能變果識爲真異熟。

【述記‧卷十二】

雖異熟果通七識有,今初能變,唯真異熟,我所藏故,持染種故,名真異熟。非說一切業所感者,皆初能變。

「持雜染種」,即顯善惡業果名識。「能變果識」者,顯此非是能變之中因能變也,不能熏故。「我愛執藏」,顯初名也[96]。言「異熟」者,或異時而熟,或變異[97]而熟,或異類而熟,或異熟因所招,名異熟果[98]。

前二、無文解;第叁、第四,依士釋,或持業釋,異熟即果故。然下十因得五果處,彼自料簡,故今不述,如第八卷[99]。

此中所言「異熟生」者,一切色法,非第八品,亦異熟生。此但舉心,心爲勝故[100]。

【疏翼】

以上叁種叁判本頌之第一種叁判中,初一頌半略釋外難總標識相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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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謂長行解釋。

[2] 即「若唯有識,雲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

[3] 即初一頌半「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叁。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之後叁句。

[4] 「即分」,《金藏》作「分之」。

[5] 即一、解初句,二、解後二句。

[6] 見《述記》卷二,如雲︰

頌中「唯」言,顯其二義︰一、簡別義:遮虛妄執,顯但有識,無心外境。二、決定義:離增減數──略唯決定有此叁故,廣決定有八種識故。

本論卷七雲︰

「唯」言,爲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一初雲︰

「唯」者,獨但簡別之義;「識」者,了別诠辨之義。唯有內心,無心外境,立「唯識」名。

[7] 即「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8] 「現行」二字,《金藏》無。

[9] 「阿賴耶」,梵文爲「alaya」;藏文爲「kun gźi」。

[10] 「時」字,《金藏》有,余無。

[11] 「毗播迦」,梵文爲「vipaka」;藏文爲「rnam par smin pa」。

[12] 「毗」,梵文爲「vi」。

[13] 「播迦」梵文爲「paka」。

[14] 「阿陀那」,梵文爲「adana」;藏文爲「len pa」。

[15] 「雲」字,靈泰《抄》牒文、《金藏》作「名」。

[16] 《金藏》作「通初二位」,余作「亦通初位」。

[17] 「住」字,《金藏》同于金陵本,余作「位」。

[18] 《樞要》卷中雲︰

又十叁住︰初名通九,第叁名通十叁,「異熟」名,該十二,故名爲「多」。依生死系,故唯取此﹝與七地分別﹞。此二解,依﹝與二乘﹞不共所緣,以叁性境爲所緣者,不說二乘。二乘回趣,亦此所攝。《疏》中二解﹝即說因及五位二解﹞,通叁乘解。以上簡自﹝所有﹞名。

心,即簡意二不名心等所以,與「阿陀那」名等故。「意」名,不及第七,故不取之,又簡他識。「多」者,相續義,一切時行,名之爲「多」,多時行故。「異熟」者,業果,五果中異熟果。六識雖有異熟,而非多;第七雖多﹝時行﹞,非異熟;故唯此名「多」。又「多」者,廣義,即是總義,異熟之義,雖通六識,非總報主,不立「多」名;第七雖多,非異熟;故名「異熟」,余識不名。

[19] 如《樞要》卷中說︰

四十九立七地︰「一、種姓地,二、勝解行地,叁、淨勝意樂地,四、行正行地,五、決定地,六、決定﹝行﹞地,七、到究竟地。」四十七︰「種姓、勝解行、極喜、增上戒、增上心,叁慧──覺分、谛、緣起──無相有功用、無相無功用,及以無礙解、最上菩薩住、最極如來住。」「種姓地」,即種姓住。「勝解行地」,即勝解住。「淨勝意樂地」,即極歡喜住。「行正行地」,即增上戒、增上心、叁種增上慧、有加行功用無相住。「決定地」,即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有叁決定︰一、種姓定,二、發心定,叁、不虛行定。此地菩薩墮在第叁決定中故,「決定行地」,即無礙解住。「到究竟地」,即最上成滿菩薩及如來住合立。其「阿賴耶」名,在前四地;「毗播迦」名,通六地半;第七地中,攝第十地菩薩故;「阿陀那」名,貫通七地;然依雜染位多分異熟,通阿賴耶故。

[20] 「識」字,《金藏》無。

[21] 「是」字,《金藏》無。

[22] 「恒」字下,《金藏》有「也」字。

[23] 《樞要》卷中雲:

又「思量」者,簡他識,如《疏》,又簡自。何故此名?意有二義︰一者、依止名意,二者、思量名意。何故名思量,不名依止?依止之名,是共他故,今不共故。又依止名,兼他顯自,以能依止顯所依故。「思量」之名,自行相義,以行相﹝見分﹞顯體。以緣少故,相續恒起,行相深遠,名之爲「審」。故以思量行相而顯自性,不名依止。又現正思量,名之爲意。

《對法》第二︰「無間覺義,是意﹝義﹞。」即次第滅根。今此思量,呈現正思量,簡無間故,言「恒」故,顯此思量恒現在故。又簡自名,何故不名心識,而獨名意?《百法》等說識有八種。﹝《瑜伽》卷六十叁﹞〈有心地〉﹝即〈決擇分‧叁摩呬多地〉﹞說八並名心﹝「此中諸識皆名心、意、識」﹞故。以恒審思量﹝「于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爲性」﹞之義,勝余名故。若恒集起﹝「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名心,不及第八。若了境﹝「謂于境界了別爲相」﹞名識,不及余六。故以「意」名而標自稱,不說心、識。由此簡他識有二義︰余識非恒及非審故。如《疏》中解。第二、此中心、識不及八、六故,自識思量之用,勝心識故。簡自名中,亦有二︰一、不唯依止解意,非諸論中依止之義,他之共故。二、顯常現在,故非無間覺。

[24] 謂除佛之六識以外,多分粗故。

[25] 謂六、七二能變識。

[26] 如理《義演》雲︰

舉七通淨名,顯第八亦通淨,阿陀那識是。舉異熟染名,顯六、七二﹝識﹞亦唯染也。此約叁能變識互顯也。

[27] 《樞要》卷中雲︰

又「了境」者,一、約見分行相而顯自體。二、簡他識有四義︰一、易知故:嬰孩之屬皆知有故,二、共許有故,叁乘通許,叁、行相粗故,四、 所緣粗故。唯﹝前﹞六名「了境」,余﹝二﹞不得名。又自可名爲心、意,何故但名識,不名心意等?以了境之行相粗故易知,顯其自性,心、意,不爾。眼識等名心,義難知故。﹝《瑜伽》卷六十叁﹞〈有心地〉,即〈決擇分叁摩呬多(梵文爲「samahita」)地〉﹞說八並名心﹝意識﹞。《對法》﹝卷二﹞說無間覺、意﹝原文爲「無間覺義,是意義」﹞,故簡自名。又不名「異熟」名等,顯「異熟」等名,相難知故,多分非彼。自余別義,如《對法抄》﹝《雜集論述記》卷十﹞及別章﹝《大乘義林章》卷叁〈唯識章〉﹞說。

 《雜集論述記》卷五以十門分別八識雲︰

一、體﹝性﹞:五法中體,有說︰五識唯有漏,唯分別、相攝。有說︰通無漏,及余二﹝名及正智﹞。若有漏,如前二法。無漏者,正智攝。《唯識論》﹝卷八﹞說無漏能所诠、見,及有爲相分皆正智故﹝原文爲「無漏心等離戲論故,但總名正智,不說能所诠」﹞。叁性之體,准此二說應知。﹝約依他與圓成可有二說。﹞

二、釋名者,《唯識》﹝卷四﹞說第七、八,持業釋,藏即識故;眼等六,依士釋,依眼之識故﹝原文爲「是識,聖教別名『末那』,恒審思量勝余識故。此名,何異第六意識?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然諸聖教恐此濫彼,故于第七但立『意』名。又標『意』名,爲簡心識積集、了別劣余識故,或欲顯此與彼意識爲近所依故,但名『意』」﹞。

叁、所依多少:謂因緣、等無間緣、增上緣依。如《唯識》﹝卷四﹞解第七識中解:何故所緣緣非依者,無依用故,非極有力引生心故。

四、心所相應多少者,如前﹝《唯識》卷叁、卷四、卷五﹞解八識處各有諸說。

五、﹝善等﹞叁性各別,說與心所相應多少。

六、叁受:如唯識第五解六識別說。

七、二障所依:如《唯識》第十解二障處各有﹝頓、漸﹞二說。

八、轉識得智:如《唯識》第十、《佛地》第叁、《攝論》﹝兩釋﹞卷九等。然《唯識》﹝卷十﹞有五識唯有漏師、得成所作智體二﹝「有義」﹞說。

九、何界地後轉四智生者,如《唯識》﹝卷七﹞解四緣﹝中等無間緣﹞處。

十、具緣多少者,如《唯識》第八有自他諸識四分互﹝爲所﹞緣多少,然一約叁緣﹝「現起分別展轉相望、容作叁緣。無因緣故」﹞等。

〈唯識章〉則多約唯識觀分別。

[28] 即第六句。

[29] 「解」字,《金藏》作「釋」。

[30] 「二」字,《金藏》無。

[31] 「也」字,《金藏》無。

[32] 即「出必由戶」之由。

[33] 「及」字,《金藏》誤作「變」。

[34] 謂本無始故。

[35] 由隱之顯義。

[36] 「現氣分」謂現行氣分。

[37] 「熏習」或作潤澤。

[38] 親因與果性類相同,如章符印,名等流種。

[39] 「同」字,《金藏》作「自」。

[40] 但諸法自性是否轉變?小乘與大乘不同,即小乘執自性爲因緣外獨

 有,或離意言外別有境相,即遍計所執性常一法我。如《大毗婆沙

 論》卷叁十九雲︰

問︰諸行自性有轉變不?設爾,何失?若有轉變,雲何諸法不舍自相?若無轉變,雲何此中說有住異?

答︰應說諸行自性無有轉變。

問︰若爾,何故此中說有住異?

答︰此中住異是老別名,非謂轉變。如生名起,無常名盡,老名住異,應知亦然。複次,有因緣故,說無轉變;有因緣故,說有轉變。有因緣故無轉變者,謂一切法各住自體、自我、自物、自性、自相,無有轉變。有因緣故有轉變者,謂有爲法得勢時生,失勢時滅;得力時生,失力時滅;得士用時生,失士用時滅;得增上時生,失增上時滅;得功能時生,失功能時滅;熾然時生,萎歇時滅;增進時生,衰退時滅;興舉時生,墮落時滅;猛利時生,遲鈍時滅;滋茂時生,枯萃時滅;和合時生,離散時滅;故有轉變。

複次,轉變有二種︰一者、自體轉變,二者、作用轉變。若依自體轉變說者,應言諸行無有轉變,以彼自體無改易故。若依作用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法未來未有作用;若至現在,便有作用;若入過去,作用已息;故有轉變。

複次,轉變有二種︰一者、自體轉變,二者、功能轉變。若依自體轉變說者,應言諸行無有轉變,以彼自體無改易故。若依功能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未來世有生等功能、現在世有滅等功能、過去世有與果功能,故有轉變。

複次,轉變有二種︰一者、物轉變,二者、世轉變。若依物轉變說者,應言諸行無有轉變,以物恒時無改易故。若依世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有未來、現在、過去,世改易故。既有轉變,說有異相,無違理失。

 而大乘《攝論‧無性釋》卷二解第一緣起阿賴耶識分別自性雲︰

謂于分別,有勢力故,或于分別,有所須﹝即須現行分別爲因熏成種子﹞故,說名分別,即阿賴耶識能分別自性。以能分析一切有生雜染法﹝自﹞性,令差別故。

 前七轉識與阿賴耶識如燈焰、燈炷,燒炷生焰更互爲因,並如蘆束

 不倒,更互爲依。種子現行,二種自體必依他起故,又必互爲因果

 轉變故。自來親因親果,未有如是密切嚴合者。

[41] 種子不同時橫生種子,而前滅後生相似相續,豎直引生,暴流飛湍,

 默運不停。

[42] 靈泰《抄》雲︰

「等流」者,是果名,即五果中等流果是也,故知不可望果說。何以故?等流體即說因生故,等流果還望同類等流種子故。雲舉等流習氣之因以顯等流自體,意顯等流種通生有漏叁性之法也。

[43] 謂善、惡、無記叁性同。

[44] 七爲能熏,八爲所熏。

[45] 第七識爲有覆無記。

[46] 「有分」,梵文爲「bhavavga」;「有支熏習差別」,藏文爲「yan lag」。

 《攝大乘論》卷一列叁種熏習中,第叁爲「有支熏習差別」

[47] 「所生」,即爲異熟果體。

[48] 謂有覆無記識。

[49] 「可」字,《金藏》誤作「唯」。

[50] 謂無覆無記之法。

 靈泰《抄》亦雲︰

「異熟」,唯是果名,故五果中有異熟果,今異熟望因說故,異熟不望果說。體既是果,果上更無果,故不望果說也。異熟望因說,因,謂善惡業種。

[51] 「雖」字,《金藏》、金陵本誤作「唯」。

[52] 謂等流習氣。

[53] 「熏」字下,《金藏》有「成」字。

[54] 《瑜伽》卷五此段原文爲:

又建立因有七種相︰謂無常法是因,無有常法能爲法因︰謂或爲生因,或爲得因,或爲成立因,或爲成辦因﹝藏文更有「或爲建立因」(藏文作「gnas pa”i rgyu」)﹞,或爲作用因﹝藏文又多「或任何一因」,即常法非任何因﹞。又雖無常法,爲無常法因,然與他性爲因;亦與後自性爲因,非即此剎那。又雖與他性爲因,及與後自性爲因,然已生、未滅,方能爲因;非未生、已滅。又雖已生、未滅,然得余緣,方得爲因;非不得余緣。又雖得余緣,然成變異,方能爲因;非未成變異。又雖成變異,必與功能﹝藏文作「mthu」﹞相應,方能爲因;非失功能。又雖與功能相應,然必相稱相順,方能爲因;非不相稱相順。由如是七種相,隨其所應諸因建立應知。

[55] 《攝論》卷一雲︰

複次,此阿賴耶識差別雲何?略說應知或叁種,或四種。此中叁種者,謂叁種熏習差別故:一、名言熏習差別,二、我見熏習差別,叁、有支熏習差別。

 《攝論‧無性釋》卷叁解叁熏習雲︰

「名言熏習差別」者,謂我、法、用﹝藏文作「bya ba」﹞,名言多﹝藏文作「諸假立言說」﹞故。有人天等「我」、眼色等「法」、去來等「用」,熏習差別。由此我、法、用影,顯現諸識生起功能﹝藏文作「nus」﹞差別。「我見熏習差別」者,謂四煩惱所染汙意薩迦耶見力故,于阿賴耶識中,有能執我熏習差別﹝世親《釋》雲「由此爲因,謂自爲我,異我爲他,各有差別」﹞。「有支熏習差別」者,謂福、非福、不動行增上力故,于天等諸趣中,有無明等乃至老死熏習差別。

[56] 「此」,謂名言熏習、異熟熏習。

[57] 即「異性招感」。

 智周《演秘》雲︰

善惡種子生自現、種,名爲等流。有余緣,助感後異熟,即名異熟。

 靈泰《抄》雲︰

諸佛由無我見故,即一切諸佛法身皆悉共同。若一切諸佛自受用身,周遍虛空不相障礙。若他用變化,或有衆生宜見一身,或百千諸佛共成一身,無自他故。異生起我見執我妻子﹝爲我所﹞,有自他簡別。爲即我見種子故,即名有自他身各各百千萬種別,其﹝果報﹞身更互相礙也。凡夫有﹝俱生等﹞我見故,則別異于諸佛也。我見不能別招果﹝者﹞,名言中分出也。出生前﹝有支﹞熏習故,即五趣別。由福、非福行故,即欲界人天別。由不動﹝等﹞行故,即令色、無色界別也。

[58] 靈泰《抄》雲︰

其第八現行識不能熏成種。

 以是所熏,非能熏故。

[59] 謂「所熏能熏各具四義」。

[60] 下文作「有緣變」。

[61] 謂種子在因位,則非果能變。

[62] 又若體是果,爲第八識所緣相分,爲第八識自證分所變現,則亦是。

[63] 即次下文。

[64] 「果」字,《金藏》無。

[65] 「由」字,《金藏》無。

[66] 「等流能變」等二十字,《金藏》有,余無。

[67] 謂本論卷八。如雲︰

然諸習氣總有叁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爲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诠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攝大乘論》謂之「意言」。藏文作「yid kyi brjod pa/」﹞所熏成種,作有爲法各別因緣。

二、我執習氣:謂虛妄執我、我所執。我執有二︰一、 俱生我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等自他差別。

叁、有支熏習:謂招叁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應知我執、有支習氣,于差別果是增上緣。

 如是言,則我執不止從名言種子分離出。

 靈泰《抄》雲︰

若我執中通不善性者,即是有支熏習中收,故言不別招後有果。其我執不善性,能感異熟果。

[68] 種生種已;種生現已,現複生種,皆轉變起。

 靈泰《抄》雲︰

若不爾者,現行爲因熏成種子果時,其種子應名果能變!

[69] 上文說「此中果變謂有緣法,能變現義,故種子非」,依義不同。

[70] 上文作「有緣法」。

[71] 種子是第八識見分所緣相分,爲第八識自證分變現生起。

[72] 「心」字,《金藏》、金陵本同作「種」。

[73] 靈泰《抄》雲︰

佛位有種生種、種生現行,名生等流因能變。其八識現行,無有現行生種──因能變也;無有異熟因果──果能變也。

[74] 道邑《義蘊》解叁界具幾雲︰

若因能變:欲界之中,等流通叁性,異熟具善、惡。若上二界,等流無不善,異熟唯善性。若果能變:欲界具八識,色界缺鼻、舌,無色唯叁識。果中叁性,有漏因中,色、心等種叁界多少,皆應准知,不能具說。

 《樞要》卷中雲︰

體相沈隱,名之爲「因」,故唯在種。體用顯現,立爲「果」名,易見故不在種。不爾,應通。因、果能變中有五四句︰初、應總因果爲句,次﹝第二、第叁﹞,等流、異熟各別因果爲句,次﹝第四﹞,以二相相對爲句,及後﹝第五﹞、轉變變現爲句,合有五四句,思之。

有唯轉變名變,非變現爲變,謂一切種子;有唯變現名變,非轉變名變,謂因第八,及六識等業果現行,並佛功德一切諸心、心所;有俱句者,謂因七識;俱非者,謂異熟相分。

但是所變故,一切因位有力相分爲能熏故,亦轉變名變,非變現名變,第一句攝。其因中六識業果相分,及一切第八、佛果諸心、心所相分,並爲第四句。﹝以上第五四句。﹞

又有因變,非果變,謂成佛以去一切有爲無漏種子,佛更無現行熏生故;有果變,非因變,謂第八﹝及﹞六識中業果,並佛一切現心、心所;俱句者,謂因七識能熏現行,及能生種;俱非者,謂佛果上一切相分。﹝以上第四四句。﹞

唯以等流爲因果能變,作四句︰或唯等流因,非果變,大悲菩薩、佛果無漏法爾種子;有唯等流果,非因變,謂佛果現八識;有俱句,即因第七及六識無漏,並威儀、工巧、變化因種;有俱非句,謂佛果相分。﹝以上第二四句。﹞

以異熟爲因果能變作四句中,唯有叁句,無第叁句故。有漏善惡業種子,爲初句;第八及六識業果、現種,爲第二句;無第叁句;俱非者,謂第七及六識中,非善惡並業果心等是。﹝以上第叁四句。﹞

 于八識中,各爲五四句,後別應思。

[75] 「料」字,《金藏》誤作「顯」。

[76] 「氣」字,《金藏》無。

[77] 此句答生何。

[78] 此句答如何生。

[79] 靈泰《抄》雲︰

「體」,謂體性,即自證分;「相」,謂相狀,即是見、相分。

[80] 種與現、現與種,同時相似生。種與種,前後相似、相續生。

[81] 「已」字,《金藏》作「已」,余作「故」。

[82] 「異」字,金陵本誤作「果」。

[83] 「不」字,《金藏》作「不」,余作「亦」。

[84] 即「從異熟起」。

[85] 即有覆無記。

[86] 《對法》卷五原文爲:

又異熟者,唯阿賴耶識及相應法。余,但異熟生,非異熟。「余」者,謂眼、耳等,及苦、樂等,是阿賴耶識余,此唯得異熟生,從異熟生故。

[87] 「唯」字,《金藏》作「雖」。

[88] 此即第二問。

[89] 即〈決擇分叁摩呬多地〉。

[90] 「如彼」,《金藏》作「所以」。

 《瑜伽》卷五十一雲︰

阿賴耶識相應受,于一切時唯是不苦不樂,唯是異熟生。

 本論卷八雲︰

果有五種︰一者、異熟:謂有漏善及不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

 本論《述記》卷四十五解雲︰

然本識亦名異熟無記,如前第二卷﹝即今《述記》卷二十五﹞會。

[91] 「間」字,《金藏》無。

[92] 「體」字,《金藏》有,余無。

[93] 《瑜伽》卷五十七原文爲:

問︰幾有種子異熟?答︰一切皆有。

[94] 《對法》卷十一雲︰

具知根者︰謂于無學道所有諸根。言「諸根」者,即前所謂九根﹝意、信、勤、念、定、慧、樂、喜、舍﹞,除憂根。于無學道中,說名具知根。「具知」者,謂阿羅漢等此所有根,名具知根。無學身中,無有憂根,所應學無故。

[95] 如理《義演》雲︰

總有六門,分爲五對;從狹至寬,漸次料簡。第一、真異熟﹝及異熟﹞生分別,即總別相對,初二義是。第二、異熟生非異熟分別,即叁性相對,第叁義也。第叁、有漏分別,即現種相對,第四義也。第四、有爲無爲分別,即因果相對,第五義也。第五、緣合非緣分別,即變不變相對,第六義也。

 《樞要》卷中以叁義定真異熟雲︰

真異熟具叁義︰一、業果,二、不斷,叁、遍叁界,第七具後二義,非初。第六報心,具初後義,非中。非報心,具後一義,非初二。五識報心,具初,非後二。非報心,叁義具無。故唯第八獨得其名。

[96] 謂初位阿賴耶識之名。

[97] 「異」字,《金藏》作「異」,余作「易」。

[98] 謂合上四義,名異熟果。

[99] 論文已如上引,《述記》卷四十八解說名「異熟生無記」所以雲︰

若但言「異熟」,即六識中報,非真異熟攝。今爲總攝彼故,言「異熟生」。

[100] 謂心攝見、相分,故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