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叁‧一四四 此識無始,恒轉如流,乃至何位,當究竟舍?

【疏翼】

第八段文解第四頌第四句「阿羅漢位舍」,即初能變識十門分別中,第十伏斷位次門。

【述記‧卷十九】

此、第八段。于中有二︰初、問,次、答。此即問也。

即解頌中第十句[1],第十門也。

【論文】

叁‧一四五 阿羅漢位,方究竟舍。

【疏翼】

第二答中,第一略舉頌答。

【述記‧卷十九】

答中有二︰初、舉頌答,後、廣解之。此正舉頌,總答問也。

【論文】

叁‧一四六 謂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盡時,名阿羅漢。

【疏翼】

第二廣解答中第一略釋。于中有二︰一、略釋「阿羅漢」,二、略釋「舍」。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九】

下、廣答也。于中複二︰初、略釋,後、廣釋。此即初也。

「謂諸聖者」,即通叁乘。「斷煩惱障究竟盡」者,彼位,若是永害隨眠,皆在金剛心時,斷已,皆成阿羅漢果,叁乘並然。若伏斷永不起,此言「斷」者,即通八地以去。

下有叁師,此既總文,亦爲叁釋[2]。若據正義,唯初二釋,順此論文[3]。八地菩薩,隨應二釋[4]。此中唯依斷煩惱障盡,名「阿羅漢」,非據所知障。害煩惱賊故,非是縛故,又依除分段生,以名無生──非所知障故[5]。

【論文】

叁‧一四七 爾時,此識煩惱粗重永遠離故,說之爲舍。

【疏翼】

第一略釋中,第二略釋「舍」。

【述記‧卷十九】

其相如何?

由于彼位,「此識」之中「煩惱粗重永遠離故,說之爲舍」,非體亦無。

此「粗重」言,顯煩惱種。《對法論》等,說種子粗重故[6]。雖煩惱現行亦名「粗重」,無堪任性亦名「粗重」;然今位,取種子,非余。由種斷時,現行執藏發潤之惑皆不起故,說名爲「舍」。此「執藏」名,唯約縛說,法執非縛,故不說斷。

又畢竟無現行粗重,亦說爲「舍」,通八地故。若說習氣,四位不成[7]。

【疏翼】

以上第二廣解答中,第一略釋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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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第四頌中第四句。

[2] 道邑《義蘊》雲︰

問︰文言「斷煩惱障究竟盡」,若隨眠永害,即是初師。永伏不行,即通第二。如何此有第叁義耶?答︰此雲「究竟盡」者,下第叁師亦有此義︰一、約分別煩惱,種子、現行皆究竟故。二、設俱生者究竟,不爲過失,如阿羅漢究竟斷時。

[3] 道邑《義蘊》雲︰

克實而言,二乘金剛心斷煩惱障盡,舍阿賴耶訖。以無間道唯一剎那,故不說。今言阿羅漢位方究竟舍者,據位全論,亦無違也。

問︰大乘金剛心,煩惱亦盡,何故但說二乘?答︰大乘已舍賴耶,更何須說?

[4] 靈泰《抄》雲︰

若初師說,八地菩薩,亦得名羅漢,亦舍賴耶名也。

[5] 道邑《義蘊》雲︰

論約不受分段名爲無生,不約無變易;故知唯約煩惱障盡,名「阿羅漢」。若約所知亦斷者,應名不受變易生。

[6] 如《對法》卷十雲︰

「一切遍行戲論粗重」者,謂執眼等諸法﹝藏文作「諸生名」﹞習氣,無始時來依附阿賴耶識﹝藏文作「阿陀那識」﹞,相續不斷,即此名爲戲論習氣。

[7] 智周《演秘》雲︰

若說習氣,名爲粗重,二乘無學、八地菩薩,悉皆有之,即不得言賴耶之名四位舍也。

 道邑《義蘊》雲︰

此即總文,通叁師義,即亦取現行粗重爲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