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八‧一一一 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
【疏翼】
第一釋違理妨難中,第二﹝第十九頌﹞釋有情不續生死難。文分爲二︰一、問起頌文,二、以頌作答。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七】
自下第二、釋諸有情續生死難。
前頌[1]所明︰雖無外境,而諸分別皆緣所生,不離內識[2]。
外人問曰[3]。
此初寄問,以發論端。
雖知論主唯有內識,而既無有心外實緣,假說我、法,一切有情由何法故,生死相續?若無心外緣,生死不續難。
【頌文】
八‧一一二 頌曰: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複生余異熟。
【疏翼】
第二第十九釋有情續生死難中,第二以頌作答。文分爲二︰一、直出頌文,二、長行廣釋。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七】
上二句、答相續所由,下二句、正答相續。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二雲︰
若唯識者,今當顯示現在世滅已,于未來世如何結生相續?故頌曰︰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複生余異熟。
【論文】
八‧一一叁 論曰:諸業謂福、非福、不動,即有漏善、不善思業。
【疏翼】
第二以頌作答中,第二長行廣釋。
【述記‧卷四十七】
長行答中,有四「複次」,至文當知。
初、釋中[4],有二︰初、別解頌文,後、總結頌意。別解頌中,文分爲四︰上二句別解爲二,下二句合解爲一,第四總牒第一句「由」字,第叁句「既盡」字,第四句「複生」等字,合解其頌。
解第一句中,先解「諸業」,次解「習氣」,後總解[5]之[6]。
以業有叁,故言「諸業」。此解業義,如第一卷解[7]。
福等叁業,如《對法》第七[8]、第八[9]、《大論》第九[10]、五十叁等解[11]。
「福」者,勝義。自體及果俱可愛樂,相殊勝故。「非福」者,不可愛樂──自體及果俱不可樂──相鄙劣故。「不動」者,不可改轉義。其業多少,住一境界不移動故。又設[12]移轉境如生得散善,亦從于定,總名不動。
《對法論》[13]說:欲界系善業名福。《瑜伽論》[14]言:謂感善趣異熟,及順五趣受善業名福。前、是人天總業,後、是五趣別業。
然說地獄亦有別善業者受等流果,如涼風觸身等。與別報[15]相似,業名爲善也。又令地獄諸苦輕微,名爲善業,如不斷善等。又約六趣爲論,除地獄,取非天五趣有善業果也。
非福業[16]者,《瑜伽論》卷九雲︰謂感惡趣異熟,及順五趣異熟[17]不善業[18]。初、是叁惡趣總業,後、是五趣別業。
不動者,謂感色、無色界異熟,及順色、無色界受業。前、是總業,後、是別業。
《對法論》[19]說︰何故色、無色業名爲不動?答︰如欲界余趣業遇緣轉得余趣處受。彼業不爾,定于自處受故[20]。問曰︰何故爾也?定所[21]攝故,非同散業。若爾,如何熏禅資下故業生五淨居?非不轉移業,故此解非。又定地攝,名爲「不動」,以定能住于一境故。
且福之名,應通叁界善[22]業。以上善業,別有勝能,名爲「不動」。欲界善業,別得總名也[23]。
然不動中順受別業[24],《瑜伽論》[25]少別,如彼抄解[26]。
然此叁業通身、語、意。意通叁界,身、語唯二地。有尋伺故。
此體性者,即有漏善、不善二思爲此業體。遊履身、語,身語動作,故亦[27]名爲業。身、語唯無記,非善惡性,故唯以思爲體。
【論文】
八‧一一四 業之眷屬,亦立業名,同招引、滿異熟果故。
【疏翼】
第一解「諸業」中,第二屬眷亦立業名。
【述記‧卷四十七】
此中、爲唯以思爲業?爲複有余?
即五蘊性善、不善律儀,實業眷屬故[28]。
何意眷屬亦說爲業?
以皆與業「同招引、滿異熟果故」,不同小乘具十隨轉[29],無過、未世,實四相故。
此總、別果,如第二卷已廣具解[30]。
【疏翼】
以上初「複次」第一解第一句中,第一先解「諸業」訖。
【論文】
八‧一一五 此雖才起,無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
【疏翼】
初「複次」第一解第十九頌第一句中,第二解「習氣」。于中分叁︰一、外難無理招當果,二、答有功能熏起,叁、解習氣非曾現。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七】
上來所說,謂初作時,即現起法。若異熟因,非即受果,現既久滅,如何感果?非過、未有故。
爲答此問,故次論文,下解「習氣」。
現行此業,雖才起已,更無住[31]異間,而便即滅。無別義理可如薩婆多雖現用無,有過去體,能招當來真異熟果。若爾,如何?
【論文】
八‧一一六 而熏本識,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說爲習氣。
【疏翼】
第二解「習氣」中,第二答有功能熏起。
【述記‧卷四十七】
現行之業當造之時,熏于本識起自業之「功能」。「功能」即是頌中所說爲「習氣」者。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二雲︰
論曰︰業者,謂福、非福及不動思。于阿賴耶識中生起功能,是名業習氣,此業能引未來生身。
【論文】
八‧一一七 是業氣分,熏習所成,簡曾、現業,故名習氣。
【疏翼】
第二解「習氣」中,第叁解習氣非曾現。
【述記‧卷四十七】
何以名「習氣」?
「是業氣分」,解「氣」;由現「熏習所成」,解「習」。
此[32]業熏成,不同無慚計業皆宿作,並是「曾」有。
化地部宗[33]等,業入過去,現皆有體[34]。
又此習氣,簡薩婆多過去有體之曾業也[35]。及簡順世外道說一切果唯現業所得,作時即受。
今此「習氣」,理則不然。由過去無間滅現行業[36]熏習故,種子念念前滅、後生,恒現在有故,簡彼曾世有用,于過去世現有業體。即此種子,非作時即受果,後時或一生多年,或多生等,方始受果故,故[37]簡現作業時即受果。由此義故,有诠,有遮,故名「習氣」。即解頌中「習氣」二字。
總合此上,解第一句下四字[38]訖。
【疏翼】
以上初「複次」第一別解第一句頌文中,第二解「習氣」訖。
【論文】
八‧一一八 如是習氣,展轉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此顯當果勝增上緣。
【疏翼】
初「複次」第一別解第一句頌文中,第叁總結之。
【述記‧卷四十七】
此善、不善業能感當來若別、若總異熟之果。「勝增上緣」,非同性故,非親能辦果體生故。
【疏翼】
以上初「複次」第一別解第十九頌頌文中,第一別解第一句「諸業習氣」下四字訖。
【論文】
八‧一一九 相、見,名、色,心及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攝。
【疏翼】
初「複次」第一別解第十九頌頌文中,第二別解第二句頌文。于中分四︰一、解「二取」,二解「二取習氣」,叁、解「俱」字,四、先說業種所以。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七】
次、解二取。
此有八解︰
一、「相、見」:謂即取彼實能取、實所取,名二取。
二者、取「名、色」:「色」者,色蘊;「名」者,四蘊;即是執取五蘊爲義。前言「相」中,亦通取無爲以爲本質[39]故。今此唯顯取親所緣,不能緣得心外法故。又變無爲之影相分,亦「名」所攝,不離心等故。
叁者、取「心,及心所」:一切五蘊法,不離此二故。
四者、「本、末」:謂取現果。第八識是諸異熟之根本,故名之爲「本」;余識中異熟,名之爲「末」,是第八識之末果故。即取二異熟也,謂愛樂執取,所[40]緣取也[41]。或第八識總報品名「本」;余識別報品名「末」,攝一切法盡[42]。唯簡異熟,以極狹故,前解爲「本」[43]。
第五、「彼取」者,即彼上四取也。即一「取」言,通上四處,是單取;及通「彼」上,是重取──謂有「取」取前第一能、所取之取,如重緣心;取下[44]叁取,亦然。故有八解。此八,皆是二取所攝,即現行之取也[45]。
或前四是境,「彼取」能取,但有四也。
【論文】
八‧一二○ 彼所熏發,親能生彼本識上功能,名二取習氣。
【疏翼】
第二別解第十九頌第二句頌文中,第二解「二取習氣」。于中分二︰一、顯所熏發名言種子,二、顯新生親因緣種子。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七】
何以名習氣?
即彼八所熏發,「親能生彼」八,居在第八識上功能,名「二取習氣」。即前八中皆具二義,名爲「習氣」。皆有所生,能生義故。
本、末若爲異熟解者[46],取爲所取[47]──即名言種由取二而生,故能生本識[48]。此非善不善,但是無記親生之種。此中二取通七識所熏,隨其所應,生第八識相、見分等[49]。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二雲︰
二取﹝藏文作「”dzin pa gbis/」﹞者,謂所取取,及能取取﹝藏文作「”dzin par ”dzin pa/」﹞。此中堅執實有離識以外,別自安住所取者,爲所取取。又即此決定由識能取,謂能知能識者,爲能取取。若諸種子由先前生起之能取取,及所取取所熏發﹝藏文作「btab pa/」﹞,能生起未來彼同類所取取,及能取取,是名「二取習氣」。
【論文】
八‧一二一 此顯來世異熟果心,及彼相應諸因緣種。
【疏翼】
第二解「二取習氣」中,第二顯新生親因緣種子。
【述記‧卷四十七】
此「二取」言,欲顯何義?
此[50]顯當「來世異熟果心及心相應」法,各望自果爲因緣種子,親能生果故。簡前業種,即顯名言種子生果無盡。隨所欲生[51],便能生故。以心爲主,但言生心,實通五蘊。
此「當來世」言,或一分位叁世,或生死叁世等,可知[52]。
解第二句頌上四字訖。
【疏翼】
以上第二別解第二句頌文中,第二解「二取習氣四字」訖。
【論文】
八‧一二二 「俱」,謂業種,二取種俱,是疏、親緣互相助義。
【疏翼】
第二別解第二句頌文中,第叁解第五「俱」字。
【述記‧卷四十七】
頌言「俱」者,謂前諸業及後二取之種子俱[53],即是同時感生果也,非如小乘異熟因果必不同世也[54]。作時、受時,雖世不同,種正受果時,必與果同世。以過、未世無體性故。
【論文】
八‧一二叁 業招生顯,故頌先說。
【疏翼】
第二別解第二句頌中,第四先說業種所以。
【述記‧卷四十七】
問︰于生果位,親者因緣;若論感果力能勝者,唯是業種,或二種既俱。何故頌中先說業種,後說因緣?
「業招生顯」:由業感生勝故,顯故,故頌先說,非因緣也。
解第二句五個字訖。
【疏翼】
以上初「複次」第一別解頌文中,第二別解第二句訖。
【論文】
八‧一二四 「前異熟」者,謂前前生業異熟果;「余異熟」者,謂後後生業異熟果。
【疏翼】
初「複次」第一別解第十九頌文中,第叁合解第叁四句。于中分二︰一、解第叁句前叁字及第四句,二、解第叁句後二字等。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七】
頌中所言「前異熟」者,「謂前前[55]生業異熟果」。「異熟果」者,顯通總、別。頌文狹故,但言「異熟」,意亦通也。以過去世多生之業,同于一身得受果,故謂「前前生業異熟果」也,非唯一生名「前前」也。又前前異熟,體非一故,後亦當爾。
【論文】
八‧一二五 雖二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受果有盡。由異熟果,性別難招,等流、增上性同易感。
【疏翼】
第叁合解第十九頌第叁四句中,第二解第叁句後二字等。
【述記‧卷四十七】
既第叁句中,不解下二字,解第四句,先解下叁字,謂「余異熟」等,將欲解頌[56]「既盡」等言,故先發言雲「二取種子」,「受果無窮」。
《攝大乘》第叁[57]說「無受盡相[58]」。業習氣有盡,彼論說爲「有受盡相」故[59]。
所以者何?「由異熟果」:一者、「性別」:與業性殊,不多相順。二者、「難招」:業難招得,異熟[60]謂必異世果方熟也。故習氣有盡,如沈麝、穢草,有萎歇故。
其「等流」果及「增上」果:一者、「性同」:體性相順。二者、易感:同時生故,此念熏已,即能生果故[61]。故二取種而易感果也。
何者爲等流?何者爲增上?
增上寬,但等流,必增上。等流者,謂種子與現行及自種爲俱生同類因故也。增上更無別體,即等流故[62]。
又解︰是等流果,故「性同」,是增上果,故「易感」,以具二果故具二義也。又種望現行,是增上,望自類種是等流。業種望彼現及種,皆異性故,但是「異熟」。
上來已別解頌文訖。
【疏翼】
以上第一「複次」釋第十九頌文中,第一別解四句頌文訖。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二雲︰
此中由業習氣差別,不同諸趣中能得生身各異,喻如種子不同,而芽各異。二取習氣者,謂如一切業習氣能自感生所依身,如是能參預爲俱起性因,喻如種子生芽俱時水分等。若如是者,當顯示謂非唯業習氣,且亦由二取習氣所攝持﹝藏文作「zin pas/」﹞故,異熟得生。是故頌說「二取習氣俱」。
別抄卷叁雲︰
問︰何故等流、增上易感,異熟難招?
解雲︰等流同性,熏時同世即能生果。異熟性異。
又解︰異世方始果生,非造業時,即能得果。增上更無別體,即等流性。
又解︰種望現行──等流,亦增上;種子望自類種──但是等流,非增上;但約一邊,非盡理也。
若爾,現報業,豈不同世耶?
解雲︰現非總報,故不論也。
【論文】
八‧一二六 由感余生業等種熟,前異熟果受用盡時,複別能生余異熟果。
【疏翼】
第一「複次」釋第十九頌文中,第二總結頌意。文分爲叁︰一、總解「由」「既盡」「複生」等字,二、結答續生死難,叁、意歸不離識。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七】
下、欲解意,並解第一句「由」字、第叁句「既盡」二字、第四句「複生」字故。
「由感」當來「余生業等種子」「熟」故,于今身中「前異熟果受用盡時」──即是此身臨終之位──彼所熟業「複別能生」後余果起。即先果盡時,後果業種熟,其「異熟果」而複得生,所以生死不斷絕也。
「由感余生」者,解「由」字。「由」者,緣由也。前果盡時者,解「既盡」。複別生果等者,解「余異熟」複生也。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二雲︰
「前異熟既盡,後生余異熟」者,謂由前世所積集業引生異熟齊至所引終限──所謂盡時,如業習氣力,如是此由具有﹝無受盡﹞二取習氣故,即從此已受盡異熟能生起余新異熟。即此阿賴耶識,離阿賴耶識,無別異熟故。由所說「前異熟既盡」言,遮破常邊。由所說「複生余異熟」言,遮破斷邊。
【論文】
八‧一二七 由斯,生死輪轉無窮,何假外緣,方得相續?
【疏翼】
第二總結頌意中,第二結答續生死難。
【述記‧卷四十七】
下、結答難。
由此所說業果無斷,「生死」相續,「輪轉無窮」,何假藉心外之緣,方得生死相續?
此結答也。
【論文】
八‧一二八 此頌意說:由業、二取,生死輪回,皆不離識,心、心所法爲彼性故。
【疏翼】
第二總結頌意中,第叁意歸不離識。
【述記‧卷四十七】
總此頌意[63]︰「由業」及「二取」爲緣、爲因故,「生死輪回,皆不離識」,非心外法令生死續。以「業、二取」不離「心、心所」而得相續,爲生死因果之體性故也。
【疏翼】
以上第二長行答生死相續難中,第一「複次」釋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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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謂第十八頌。
[2] 此即釋「外境既無,妄應不起」難。
[3] 即外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
[4] 即初複次中。
[5] 「解」字,《金藏》作「結」。
[6] 解業有二︰一、叁業以思爲體,二、眷屬亦立此名。此即初中初文。
[7] 如本論卷一雲︰
然心爲因,令識所變手等色相,生滅相續,轉趣余方,似有動作,表示心故,假名身表;語表亦非實有聲性。一剎那聲,無诠表故,多念相續,便非實故;外有對色,前已破故。然因心故,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假名語表,于理無違。……能動身思,說名身業;能發語思,說名語業;審、決二思,意相應故,作動意故,說名意業。起身、語思,有所造作,說名爲業。
《成業論》雲︰
隨作者意,有所造作,是爲業義。能動身思,說名身業。思﹝藏文作「sems pa/」﹞有叁種︰一、審慮思﹝藏文作「”gro bar byed pa/」。賢慧戒解雲「謂如是思由此此審慮」﹞,二、決定思﹝藏文作「ves par byed pa/」。賢慧戒解雲「謂如此如此當作,如彼者不當作,如是伺察行相轉起故」﹞,叁、動發思﹝藏文作「g·yo bar byed pa/」。賢慧戒解雲「謂決定已,所謂後時之思」﹞。若思能動身,即說爲身業。此思能引令身相續異方生因風界﹝藏文作「de”i rgyud gyur pa”i rluv de/」﹞起故。……語謂語言,音聲爲性。此能表了﹝藏文作「go bar byed pa/」﹞所欲說義,故名爲語;能發語思,說名語業。或複語者,字等所依,如帶字等能诠表義,故名爲語;……意者,謂識。能思量﹝藏文作「va yir byas pa”i/」﹞故,趣向﹝藏文作「gźol bar byed pa/」﹞余生及境界故,說名爲意;作動意思,說名意業,令意造作善不善等種種事故。
[8] 如《對法》卷七雲︰
福業者,謂欲界系善業;非福業者,謂不善業。不動業者,謂色、無色界系善業。
問︰何故色、無色系善業名不動耶?答︰如欲界中余趣圓滿善﹝藏文作「rdzogs byed dge ba/」﹞、不善﹝藏文無「不善」﹞業,遇緣﹝藏文無「遇緣」﹞轉得余趣異熟,非色、無色系業有如是事。所受異熟﹝藏文作「果」﹞界地決定故。是故約與異熟不可移轉﹝藏文作「g·yo ba med pa/」﹞,名爲不動。又定地﹝藏文作「mbam par gźag pa”i sa/」﹞攝故,名爲不動。
[9] 如《對法》卷八雲︰
雲何可思議?謂諸善業于人天趣,得可愛﹝藏文作「”dod pa/」﹞異熟,是可思議。諸不善業墮叁惡趣﹝藏文列出別名﹞,得不愛異熟,是可思議﹝藏文多「由此業所,謂諸有情感得種種身不可思議」一段﹞。由善、惡業往善、惡趣,感得可、愛不可愛異熟,世間智者能思議故﹝藏文無此八字﹞。由此能引發正見等﹝藏文有「nus pa dav/」﹞功德故。即由此業感諸有情自身異熟等種種差別,不可思議。謂內身等異熟有形色等無量差別,難可思議。除一切智﹝藏文並除「mi nus pa/」﹞,不能思議。強思議者發狂等過故﹝藏文此五字作「由能引發蒙蔽過失故」,依上文看,應從﹞。
[10] 如《瑜伽》卷九雲︰
福業者,謂感善趣異熟,及順五趣受善業;非福業者,謂感惡趣異熟,及順五趣受不善業;不動業者,謂感色、無色界異熟,及順色、無色界受善業。
[11] 《瑜伽》卷五十叁初雲:
複次,雲何表業﹝藏文「rnam par rig byed pa/」﹞?謂略有叁種︰一、染汙,二、善,叁、無記。若于身語意十不善業﹝《對法》卷七雲「謂殺生、不與取、欲邪行、虛诳語、離間語、粗惡語、雜穢語、貪欲、瞋恚、邪見」﹞道﹝本論卷一雲「是審、決思所遊履故。通生苦樂異熟果故」﹞,不離﹝藏文作「ma spavs pa/」﹞現行增上力故,所有身、語表業,名染汙表業。若即于彼誓受﹝藏文作「yav dag par len par byed pa”i/」﹞遠離所有身、語表業,名善表業。若諸威儀路、工巧處一分所有身、語表業,名無記表業。若有不欲表示于他,唯自起心內意思擇﹝藏文作「nav gi yid kyi rnam par rtog pas/」﹞,不說語言,但發善、染、無記法現行意表業。
此中唯有身余處滅,于余處生,或即此處,唯變異生,名身表業。唯有語音﹝藏文作「vag tsam/」﹞,名語表業。唯有發起心造作思﹝藏文作「sems mvon par ”du byed pa skyes pa”i sems pa tsam/」﹞,名意表業。何以故?由一切行皆剎那故,從其余方徙至余方,不應道理。又離諸行生﹝藏文作「”du byed ”byuv ba/」﹞,余實作用﹝藏文作「bya ba gźan/」﹞由眼、耳、意皆不可得。是故當知一切表業皆是假有﹝藏文作「btags pa”i yod pa/」﹞。
[12] 《金藏》作「設」,余作「複」。
[13] 見《對法》卷七。
[14] 見《瑜伽》卷九。
[15] 「報」字,《金藏》有,余無。
[16] 「業」字,《金藏》無。
[17] 「異熟」原作「受」。
[18] 《金藏》有「不善業」叁字,余略。
[19] 即《對法》卷七。
[20] 以上引論意,「受」原作「異熟」。如前具引。
[21] 「所」字,原作「地」。
[22] 《金藏》作「善」,余作「滿」。
[23] 總名謂「福業」。
[24] 《對法》卷八雲︰
順不苦不樂受者,謂第四靜慮以上所有善業等。
[25] 見《瑜伽》卷九雲︰
順不苦不樂受業者,謂能感一切處阿賴耶識異熟業及第四靜慮以上不動業。
[26] 《略纂》卷七雲︰
順不苦不樂受業中,別報唯第四靜慮以上業者,此有二義︰一雲︰叁定以下有別報受果。此及《對法》不說有業者,據多分善業感樂受果,少分善業感舍受果,故略不論。不爾,何故下地善業不得彼果?二雲︰叁定以下無別善舍業?第六識中舍果寂靜,下業粗故。善但招樂,故無舍果。
問︰下善業粗,不招舍果,第八舍果,下業不招?答︰總別異故,不應爲例。
[27] 「亦」字,《金藏》有,余無。
[28] 智周《演秘》雲︰
律、不律儀既名爲色,爲業眷屬,助招引、滿,何理相違?
道邑《義蘊》雲︰
問︰染第七識爲是業眷屬不?答︰善、惡二業唯第六識,第七既非同聚,無力相助,非眷屬攝。有義:亦名眷屬。由此爲依,意識生故,此雖別聚,必同對故。既能助業,何非眷屬?前解爲勝。若許爲依及同時,故名眷屬,五根、第八爲例應然!
但第八、五根,皆爲無覆無記,而第七爲有覆無記,不得相例。
[29] 即「具十種緣名心隨轉」。
《俱舍論》卷六雲︰
何等名爲心隨轉法?頌曰︰心所、二律儀,彼及心諸相,是心隨轉法。論曰︰一切所有心相應法,靜慮、無漏二種律儀,彼法及心之生等相,如是皆謂心隨轉法。如何此法名心隨轉?頌曰︰由時、果、善等。論曰︰略說由時、果等、善等,故說此法名心隨轉。
且由時者,謂此與心一生、住、滅,及墮一世﹝《光記》卷二十叁雲「問︰四相之內,何故不說異相?解雲︰生在未來,令法入現在;住在現在,令法安住;滅謂滅入過去。各有勝能,是故別說。異相助滅令入過去,無別勝能,是故不說。又解︰此文言住,即異之別名,約住明異」﹞。由果等者,謂此與心一果、異熟,及一等流。應知此中前一、後一,顯俱﹝時﹞、顯共﹝果﹞,其義不同。由善等者,謂此與心同善、不善、無記性故。
《順正理論》卷十五與《俱舍論》以上文同,然續有文雲︰
豈不但言一生住滅即知亦是墮一世中?雖亦即知墮于一世,而猶未了此法與心過去、未來,亦不相離。或爲顯示諸﹝未來﹞不生法,故複說言「及墮一世」。若爾,但應言墮一世!不爾,應不令知定墮一世。豈不「等流」、「異熟」,亦是「一果」攝?如何「一果」外,說「等流」、「異熟」耶?實爾。
此中言「一果」者,但攝士用及離系果。豈不此言通故,亦攝等流、異熟?雖言亦攝,非此所明。然士用果,總有四種︰俱生、無間、隔越、不生。此顯與因非俱有果,爲遮唯執與因俱生,和合聚中有士用果。此和合聚互爲果故,自非自體士用果故。即顯非彼俱起和合士用果中,有一果義。是故別與等流、異熟。應知時一、果一,顯俱、顯共,其義有殊。
[30] 如本論卷二雲︰
二、果能變:謂前﹝等流、異熟﹞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等流習氣爲因緣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異熟習氣爲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果異因故。
[31] 「住」字,《金藏》有,余無。
[32] 「此」字,《金藏》在前「解」字下。
[33] 「宗」字,《金藏》有,余無。此即化地部本宗計。
[34] 《異部宗輪論》雲︰
其化地部本宗同義︰謂過去、未來是無,現在、無爲是有。……定無少法能從前世轉至後世。此等是彼本宗同義。
[35] 《異部宗輪論》雲︰
其說一切有部本宗同義者,……過去、未來,體亦實有。
[36] 「業」字,《金藏》有,余無。
[37] 「故」字,《金藏》無。
[38] 謂第十九頌之第一句「由諸業習氣」,除「由」外四字。
[39] 即疏所緣緣,或以名爲本質。
[40] 「所」字,《金藏》有,余無。
[41] 智周《演秘》雲︰
明取通二執之與緣,俱名爲取。
即通所取取。
[42] 道邑《義蘊》雲︰
第八、五數,並相分,名「總報品」。余七識中叁性諸法,皆「別報品」。善、染二性雖非別報,別報類故,既非總報,皆入別中。故此總、別二品,攝一切法盡。
[43] 「前解爲本」四字,《金藏》有,余無。
[44] 「下」字,《金藏》作「即」。
[45] 智周《演秘》雲︰
單、重二取,各有四也。
[46] 即第一解。
[47] 智周《演秘》雲︰
自不能熏,但是所取名爲「取」也。亦具能生、所生二義。
道邑《義蘊》雲︰
此說由六、七識等取彼本、末異熟以爲所取──即相分中熏識種子,故具二義。
[48] 智周《演秘》雲︰
即本、末二名言之種,而由能熏七識熏得此所熏種,而後能生本、末現識,故本、末二得有能生、所生二義。
道邑《義蘊》雲︰
此本、末種設由染、淨心等之所熏發,亦定無記。相分隨質,唯無記故。余義可准。
第八識見、相不但需本有、新熏名言種子,更需引、滿業種招感始
生,故異熟識見分,非只爲前七所新熏相分名言種子所生也,無相分成見分過。
[49] 智周《演秘》雲︰
問︰能熏七識,非劣無記,雲何能生本、末異熟?答︰相分熏彼本、末之種,相分與見,性必不同,熏彼何失?
[50] 「此」字,《金藏》有,余無。
[51] 指待緣少者。
[52] 道邑《義蘊》雲︰
雖有二種叁世,今論正顯生死叁世也。何以知者?前外難雲「由何有情生死相續」?不約分位。又下論說「前異熟果受用盡時,複別能招余異熟果」。由此﹝原作「斯」﹞生死輪轉﹝生死﹞。故知定取生死叁世,《疏》雲「可知」,是此意也。
[53] 「俱者」至「種子俱」十四字,《金藏》無。
[54] 《順正理論》卷十六雲︰
言異熟者,或離因熟,或異因熟,此二屬果。或所造業至得果時,變而能熟。此一屬因。
[55] 「前」字,《金藏》有,余無。
[56] 「既盡」,爲第十九頌叁句「前異熟既盡」之下二字。
[57] 見《攝論》卷一末,及兩《釋》卷叁。
[58] 《攝論》卷一雲:
無受盡﹝藏文作「ma spyad pa”i/」﹞相者,謂名言熏習種子──無始時來種種戲論流轉﹝藏文作「”byuv ba”i/」﹞種子。此若無者,……又新名言熏習生起,應不得成。
《攝論‧世親釋》卷叁雲︰
若無舊熏習,今名言﹝藏文作「mvon par brjod pa”i/」﹞亦無故。若于世間本來無者,本無今有,不應道理。
《攝論‧性釋》卷叁雲︰
即彼種子隨緣增長﹝藏文作「rgyas par ”gyur ba/」﹞,能起﹝藏文有「無有初際」四字﹞名言﹝藏文無此二字﹞戲論因故。……一切名言本舊名言﹝藏文作「mvon par byed pa/」﹞種子。
[59] 如《攝論》雲︰
有受盡﹝藏文作「spyad zin pa”i/」﹞相者,謂已成熟異熟果善不善種子。……此若無者,已作已作善惡二業與果受盡,應不得成。
《攝論‧無性釋》卷叁雲︰
善惡種子既成熟已,不可重熟﹝藏文作「yav smin par mi nus te/」﹞。猶如種子既生芽已,不可重生。
[60] 「異熟」二字,《金藏》有,余無。
[61] 「故」字,《金藏》有,余無。
[62] 即性同、易感同故。
[63] 「意」字,《金藏》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