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八‧二五四 複次,生死相續,由內因緣,不待外緣,故唯有識。

【疏翼】

第二長行答「由何有情生死相續」有四「複次」中,第四「複次」釋第十九頌。

【述記‧卷五十】

自下第四[1]、釋本頌文。 

此[2]中有叁︰初、釋生死相續頌文,二、因解淨法相續,叁、結歸唯識。初中有叁︰初、總解頌文生死相續由內因緣等,次下[3]、別解二死,後、屬釋頌文。此即初也,如文可解。

【論文】

八‧二五五 因,謂有漏、無漏二業正感生死,故說爲因。

【疏翼】

第四「複次」釋第十九頌中,第二別解二種生死。

【述記‧卷五十】

次、別解二死。既言內因內緣,何者是也。[4]

此下第二、正解二死。初、總舉生死之因緣體性,得名所由[5],二、「所以者何」下,外人[6]征、釋出生死體等。初中,先出因體,後出緣體。此則初也[7]。

「有漏業」者,謂叁界善業、欲不善業。如緣起正感後世引、滿業是。除順現業,別助當業,皆非此攝,非是行支正感生死故;無記業亦非此[8]攝,理如常解。

「無漏業」中,除無分別正體、後得,及此加行。唯後得有分別者,緣事生故,至下[9]當知。

此有無漏「業,正感生死,故說爲因」。言「正感」者,顯由此故,生死相續。由此有力,生死續生,正牽生死。「有漏」者,異熟因攝,無漏者,如異熟因,故言「正感」。

【論文】

八‧二五六 緣,謂煩惱、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故說爲緣。

【疏翼】

第一總舉生死之因緣體性得名所由中,第二舉緣體。

【述記‧卷五十】

此、釋緣體等。

此中二障,助前二業感于「生死,故說爲緣」。非正有力,由此生故。

「煩惱障」者,謂一切潤生諸惑。取發業者,雖理無違,而今此意,取潤生者。

「所知障」者,此類雖多,但取緣佛,有情起者。或取一切,如煩惱潤。至下[10]當知。

【疏翼】

以上第二別解二種生死中,第一總舉生死之因緣體性得名所由訖。

【論文】

八‧二五七 所以者何?

【疏翼】

第二別解二種生死中,第二假設外征出生死體。于中有二︰一、外征,二、答解。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

自下第二、出生死體。于中有二,初、假設[11]外征。此有二問︰生死有幾,由二因緣?有何所以,由斯二業生死果起?

【論文】

八‧二五八 生死有二:

【疏翼】

第二假設外征出生死體中,第二答解。

【述記‧卷五十】

下、答,有二︰初、總答,後、別解。此、答總數。

【論文】

八‧二五九 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叁界粗異熟果。

【疏翼】

第二答解中,第二別解。

【述記‧卷五十】

此下、別解,有二︰初、解分段,後、解變易。此解分段中,初、體,後、名。此出體也。

用前有漏善、不善業爲正感因,由前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叁界異熟無記「粗異熟果」──易可見故,有定限故,易了知故,二乘、世間共知有故,名之爲「粗」──五蘊爲性。此即正出生死體也。

【論文】

八‧二六○ 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

【疏翼】

第一解分段生死中,第二釋名。

【述記‧卷五十】

何名分段?

此、釋名也。

以此異熟「身命短長」︰或一歲、一日,乃至八萬劫等。隨往業因,或緣之力,有爾所時。若「身」、若「命」,「定齊限,故名[12]分段」。可爲一分、一段等,故名「分段」也。

【疏翼】

以上第二別解中,第一解分段訖。

【論文】

八‧二六一 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

【疏翼】

第二別解中,第二解變易。

【述記‧卷五十】

下、解變易。有五︰初、出體,次、釋名,因辨得人,次、問答,次、二死對辨,後、總結[13]。此出體也。

謂前「諸無漏後得、有分別業,由」「前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此望分段,轉淨妙故,轉微細故,轉光潔故,無定限故,非彼世間,及非回心二乘境故[14],名爲「殊勝」;唯妙,唯細,唯是菩薩及其自身,並佛境界,故名爲「細」。

第八十說:其諸天等尚不見故[15]。此以異熟無記五蘊爲性,于五果中,異熟果攝。此即正出生死體也。

何故分段言「叁界」果,此死不言是何界果?

此于叁界非定何界,如前第七已有二解,故[16]不言叁界[17],不同分段死定屬此界業。此變易死,不屬無漏業故。此資行相,至下當知。

【論文】

八‧二六二 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

【疏翼】

第二解變易中,第二釋名,因辨得人。文分爲叁︰一、釋「變易死」「不思議」異名,二、釋「意成身」異名,叁、釋「變化身」異名。初中又二︰一、釋「變易」,二、釋「不思議」。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五十】

何名變易死,而言「不思議」?

下、釋名兼辨得人也。略有叁名,此第一也。

謂由大「悲」救生、大「願」得菩提力故,「改轉」舊鄙惡「身命」成今殊勝身命,轉先粗劣身命成今妙細身命。

前有「定齊[18]限[19]」。謂此業、此洲、此界、此地,定爾所時。今此業、此洲、此界、此地,齊限不定。如資色界廣果天身過五百[20]由旬[21],命過五百劫[22]或滅于彼,乃至欲界人天亦爾。

「變」,是改義,「易」是轉義。改轉舊身命生死,成今身命生死,故名「變易」。

【論文】

八‧二六叁 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測,名不思議。

【疏翼】

第一釋「變易死」「不思議」異名中,第二釋「不思議」。

【述記‧卷五十】

下、何名「不思議」?

若「無漏定願」力「正所資」生,「正所感」得,其[23]彼微細「妙用難測」不可知故。非二乘境故,「名不思議」;非凡有情、二乘計[24]度,名「不思議」;非謂諸菩薩、佛,亦不知,名「不思議」也。

《楞伽》第四卷[25]說︰大慧!聲聞辟支佛未證法無我、未得離[26]、未得不思議變易生。佛離故,得不思議無漏界法身[27]。「變異死」名,與此論同。無漏界法身,如下第十卷解[28]。

【論文】

八‧二六四 或名意成身,隨意願成故。

【疏翼】

第二釋名因辨得人中,第二釋「意成身」異名。于中分二︰一、釋意成義,二、引經證成。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

下、釋第二名及顯得名。

又此生死果[29],「或名意成身」。「隨」大悲願「意」之所「成故」[30]。

《勝鬘經》雲︰生者,諸受根起;死者,諸受根滅,乃至雲雲[31],如別章解[32]。

【論文】

八‧二六五 如契經說:如取爲緣,有漏業因續後有者,而生叁有。如是,無明習地爲緣,無漏業因,有阿羅漢、獨覺、已得自在菩薩,生叁種意成身。

【疏翼】

第二釋「意成身」異名中,第二引經證成。

【述記‧卷五十】

釋此一名,恐義無由,下、引經證。

此成于前[33]「意成身」名,如《勝鬘經》說。

「摩利迦[34]」,此名「鬘者」,即「末利夫人」也。此夫人之女,名「摩利室羅[35]」,即「勝鬘」也[36]。

彼說「如」──似,「以取爲緣」,即煩惱障;「有漏業因」,即正業因;由惑潤故,「續後有者而生叁有」之「有」。此舉分段因果,以況變易。

「如是」五住地[37]中,「無明習地爲緣」,即所知障;「無漏業因」,即有分別業。

「有阿羅漢」,一;「獨覺」,二;「已得自在菩薩」,叁;以彼所知障及無漏業爲因緣[38],故「生此叁種意成身」。

《佛性[39]論》[40]雲︰于[41]叁界外有叁種人,受于變易[42]。人雖即此,然非「界外[43]」。此之叁種,皆轉舊粗身,由大悲願力,得隨[44]意所成故。彼五住地中「無明住地」是法執攝。彼經自雲︰由無明住爲依,恒沙[45]因之而起。如下第九[46]卷中自會[47]。

《勝鬘經》雲:世尊!有[48]「如取緣[49]」,即是此中「如取爲緣」。彼意說「有一,如取爲緣、有漏業因」等。義與此同,而文有異,翻者失也。

舊言「無明住地[50]」,今言「習地」,梵本無「住」。所言「習」者,由數習故,有此無明等五住地[51]故,名「無明習地」。

所言「住」,是何義?

舊雲「大力菩薩[52]」,今言「已得自在菩薩[53]」,是第八地。于相及土二種之中,已得自在故,故第八地說斷二愚中,有于相土自在愚[54]。彼言「大力」,亦是于相、于土得大力故。《無上依經》雲「大地菩薩」[55]。

舊雲「意生身」[56],此言「意成身」,彼義隨意而生,今言[57]隨意而成。但轉易故,非新生故,不可言「生」。此即[58]二乘無學迥心向大者,及直往菩薩八地以去,方受變易生死。此非盡理,但隨經文。

《佛地》第二卷說︰聲聞乘[59]或除七生,或除一生,或除上界處處一生,即前叁果。雖諸煩惱所潤分段[60]得非擇滅,而由願力受變易生,叁無數劫修菩提因,無有過失。非擇滅者,衆緣不具,于此時中,畢竟不生,非永不生。資此身因,展轉增勝,乃至成佛[61]。

第八十說︰複次,回向菩提聲聞,或于學位即能棄舍[62],或無學位方能棄舍,乃至廣說[63]。故知前叁果亦得受變易生,驗知此[64]文,非爲應理。七地以前決定姓者[65]有受此[66]生故。今此中說二乘無學、八地以去,受變易生,決定故說。其前叁果及七地前,不決定變易生死,故不說之。此叁種定,故說之也。

西方有解[67],如前卷末已略解訖[68]。以有菩薩初地即能伏諸煩惱,故初地得,如滅定說[69]。

或有乃至八地方得,故有四句[70]︰謂有唯受分段,非變易──謂諸凡夫、四果定姓。或唯受變易,非分段──謂二乘無學不定姓、八地以上菩薩。或亦受分段,亦受變易──謂前叁果不定姓、七地以前。此句,由自在故,煩惱未盡故。若依煩惱障、有漏業感生死,名分段,即粗、易知;若由無漏、所知障助所感生死,即名變易,細、難知故。故七地以前,代諸有情受叁途苦,乃是實身,易可知故。[71]八地以去乃是[72]化身,如佛救生,化作身故。

《大智度論》雲:八地舍蟲身者,舍分段也[73]。

若作此釋,此中據定。非無直往七地以前,前叁果,亦得受義故,如《對法》第十叁抄[74]會。彼有異解,初地等既得者,必更無決定分段業,如阿羅漢故[75]。

十卷《楞伽》第四雲︰大慧!說寂靜法[76],得證清淨無我之相[77],入遠行地。入遠行地已,得無量叁昧自在。如[78]意生身故[79]。即知七地已得此生死[80],然未一向故,此中不說。然《勝鬘經》與此文同︰二乘無學[81]、自在菩薩[82],名意成身。

十卷《楞伽》第五[83]、四卷者,第叁[84]雲︰大慧!有叁種意生身:一者、得叁昧樂叁摩跋提意生身[85],「謂第叁、第四、第五地中」。二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86],謂菩薩摩诃薩于八地中。叁者、種類俱生[87]無作行意生身[88],謂自身內證一切諸法如實樂相法相樂故[89]。

此文不及四卷經者[90],今會之雲︰初、二、叁、四、五地,皆應名得叁昧樂等意生身,但以初、二地中未得定自在故,略而不說。得定自在,于此生死有勝能故。故彼經雲[91]︰自心寂靜,行種種行[92],大海心波轉識之相[93]叁摩跋提樂,名意識生[94]。以見自心境界故,如實知有無相[95],故[96]名初意生身相。叁、四、五地中,于定自在皆平等故。第六、七地亦得「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六地無相觀多,七地雖得此無相觀,然未能無加行故,不如第八地。今[97]從勝處說[98],但言第八地是第二意生身。故彼經言︰謂觀察覺了,得諸法無相如幻等法,悉無所有[99],身心轉變[100]。得如幻叁昧[101],及余無量叁摩跋提樂門[102]、無量相[103]、力、自在[104]神通,乃至[105]是名第二[106]意生身。「種類俱生無作行意生身」謂第九、十地。唯行無相,亦無功用,于事及理,皆唯內證。故彼經雲:自內證一切諸法如實樂相法相樂故。

此中叁名,雖諸地已得,然據增勝地語,非于余地分不得此[107]。

然《勝鬘》及此中,約通叁乘決定受變易生死者語,《楞伽》約直往菩薩怖諸煩惱[108]、通定不定受變易生死增勝位語。

又解︰直往者,八地方得,此說迂回者,雖地前已得,且說勝者。故二種、叁種[109]意生身,名位有異,亦不相違。

【疏翼】

以上第二釋名因辨得人中,第二釋「意成身」異名訖。

《樞要》卷下雲︰

下、以八門分別二種生死︰一、出體,二、釋名,叁、辨招生死差別相,四、解位次,五、解得處,六、四種生死相攝,七、會叁種生死不同,八、問答分別。體、名、問答叁門,如論;得處,如前第七卷﹝末﹞解第八識「﹝此何界後引﹞生無漏」中說。然應料簡諸果不同。

辨其位次︰預流等得。初地即得。如《瑜伽》﹝卷八十﹞〈決擇聲聞地〉中及《佛地論》﹝卷二﹞。其叁種生死不同。如《疏》中引《楞伽》﹝卷五初文﹞。然《勝鬘》及此論,叁種身依叁乘決定,《楞伽》唯依大乘頓悟、怖煩惱者說。或通說不定姓差別勝位。地前一劫,與本無別。所以不說。

辨招生死差別相者,分段有二︰一、散,二、定。散中有二︰一、如十二因緣生:唯欲界全,上界少分,依生得善,得報別。二、依勝聞思生得善心轉延福壽雜資所起,唯在欲界,心猛利故。定中有叁︰一、有漏定願轉福壽行,唯欲界有。二、生四靜慮廣果天下及四無色,唯有漏業熏叁品禅生。叁、生五淨居天,有無漏雜熏修而生。

其變易唯有二︰一、有漏發願等並無漏合資故業,謂七地以前一切二乘,皆以現行無明等爲緣資。二、八地以上唯無漏定資,現行智障等並已無故。

攝四種生死者,《無上依經》﹝卷上,及《佛性論》卷二、《寶性論》卷叁﹞雲︰阿難!一切阿羅漢、辟支佛、大地﹝《佛性論》作「大力」﹞菩薩爲四種障﹝《佛性論》作「怨障」﹞,不得如來法身四德﹝《佛性論》作「四種功德」﹞波羅蜜。何等爲四?一者、生緣惑﹝《佛性論》作「方便生死」﹞,二者、生因惑﹝《佛性論》作「因緣生死」﹞,叁者、有有﹝《佛性論》作「有有生死」,《寶性論》作「生相」﹞,四者、無有﹝《佛性論》作「無有生死」,《寶性論》作「壞相」﹞。何者生緣惑?即是無明住地能﹝原無﹞生一切行,如無明生業﹝《佛性論》作「一、方便生死者,是無明住地能生新無漏業。譬如無明生行,或因煩惱方便生同類果,名爲因緣。如無明生不善行。若生不同類果,但名方便。如無明生善行、不動行故。今無明住地生新無漏業,亦爾︰或生同類,或不同類。生福行,名爲同類。以同緣俗故。生智慧行,名不同類,以智是真慧故。是名方便生死」﹞。

何者生因惑?是無明住地所生諸行。譬如無明所生諸業﹝《佛性論》作「二、因緣生死者,是無明住地所生無漏業(藏文《寶性論》作「rgyu”i mtshan bid ni ma rig pa”i bag chags kyi sa”i rkyen can zag med pa”i las bid de ”du byed bźin no/」),是業名爲因緣生死。譬如無明所行,是業。但感同類,不生不同類果。善行但生樂果,不善但招苦報,故名因緣生死。方便生死,譬凡夫位。因緣生死,譬斯陀洹(梵爲「sakadagamin」;藏文爲「lan cig phyir ”ov ba」),以上,但用故業,不生新業」﹞。

何者有有?緣無明住地,因無明住地,所起無漏行叁種意生身。譬如四取爲緣,叁有漏業爲因,起叁種有﹝《佛性論》作「叁、有有生死者︰是無明住地爲方便,無漏業爲因,叁種聖人是意所生身(藏文《寶性論》作「”byuv ba”i mtshan bid ni ma rig pa”i bag chags kyi sa”i rkyen dav ldan pa zag pa med pa”i las kyi rgyu can yid kyi rav bźin gyi lus rnam pa gsum grub pa ste/」),譬如四取爲緣,有漏業爲因,叁界內生身」﹞。

何者無有?緣叁種意生身不可覺知微細墮滅﹝《佛性論》作「四、無有生死者,是叁聖意生最後身爲緣,是不可思惟退墮(藏文《寶性論》作「”jig pa”i mtshan bid ni yid kyi rav bźin gyi lus rnam pa gsum mvon par bsgrub pa”i rkyen can bsam gyis mi khyab par yovs su bsgyur ba”i ”chi ”pho ba ste/」),譬如緣叁有中生,念念老死」﹞。

下文又雲︰

阿難!于叁界中有四難︰一、煩惱難,二、業難,叁、生報難,四、過失難。無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叁界內煩惱難。無明住地所起因緣生死,如叁界內業難。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叁界內生報﹝原缺﹞難。無明住地所起無有生死,如叁界內過失難。

「有有」者,有叁界有異熟體。「無有」者,無有苦苦等,唯有行苦相。以無漏資生死,亦說爲難。

問答分別︰既得變易,經叁大劫,亦有變易得百劫麟角耶?答︰不得。不以所知障爲緣故。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

設許無漏定願所資助,感其分段,有何過失而不許耶?以極勝故,非分段收。非變易者不能無漏資身久住,勢力弱故。

【論文】

八‧二六六 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本,如變化故。如有論說:聲聞無學永盡後有,雲何能證無上菩提?依變化身證無上覺,非業報身,故不違理。

【疏翼】

第二釋名因辨得人中,第叁釋變化身異名。

【述記‧卷五十】

此、釋第叁名。

此變易生死「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于本分段身。清淨、微妙、廣大、光潔,「如變化故」,從喻爲名。然初二名,義用彰名,此即從喻。

「如有論說」:引教成名。此《顯揚論》第十六說:聲聞無學等乃至非業報身[110]。皆彼論[111]文之問答也,亦「不違理」。故知從喻,即變易生也。

此即第二釋名兼辨得人訖。

【疏翼】

以上第二解變易中,第二釋名兼辨得人訖。

【論文】

八‧二六七 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能感生死,二乘定姓,應不永入無余涅槃!

【疏翼】

第二解變易中,第叁問答。中分爲四問四答,此初問答中初問也。

【述記‧卷五十】

自下第叁、解諸妨難。

有四問答,或分爲叁。此[112]、外人問。

如有學、凡人,由煩惱障助有漏業,能感生死,便不永入無余涅槃;一切二乘有所知障,既能「助無漏業,能感生死」,即汝所言定姓二乘,「應不永入無余」滅界,有所知障及無漏業,能感生故。

此即小乘諸部共爲此難,彼部此障不助感生故。

【論文】

八‧二六八 如諸異生,拘煩惱故。

【疏翼】

第一問答中,第二論主答。

【述記‧卷五十】

此、論主答。

若作此解,有四問答;若作後二解,但有叁文。

今以法喻,卻解前難︰謂「如諸異生」,煩惱所拘礙故,馳流生死,不趣涅槃;彼趣寂者心樂趣滅,爲此心拘馳流無相,不趣無上正等菩提。「如諸異生拘煩惱故」──雖有所知障,不能成佛;如諸異生雖有無漏種,不趣涅槃。第八十說由種姓別故,不能趣如[113]。無種姓人「拘煩惱故」,馳流生死。

又「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至此「異生拘煩惱」文,有義:總是難外伏計──謂有伏計以無漏業正感生死、爲生死因,如善惡業。

今此難彼︰若由無漏正感生死,所知障助,二乘定性應不永入無余涅槃!恒起無漏爲生死因,有所知障恒爲緣助,拘二乘故,不得趣寂。如諸異生善惡業因,煩惱力助,拘煩惱故,不得涅槃。返顯既知有趣寂者雖有無漏,及所知障,不皆回心,故知無漏非爲生死正感因也。

又解︰此文乃至「如何道谛實能感苦」,總是難文。有二難意︰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能感生死,二乘定姓應不永入無余涅槃!以所知障招于生死,拘彼二乘不令趣寂,如諸異生拘諸煩惱不得涅槃。第一問也。

故下答雲︰彼所知障,無能發業潤生之用,但爲緣助感于生死。有種姓者起無漏定願,顯[114]所知障助有變易生,非正發業,潤生能感。故有定姓入涅槃者雖有所知障,不能發業等故。

「如何道谛實能感苦」,第二問也。

下文先答此第二問,後答第一問。

然雖叁解此一段文,初解同《瑜伽》、《佛地》俱有此問[115]。

其第二解設難伏計,亦有此理。

第叁解,下准有答,文勢不違,亦無過失。

【疏翼】

以上第叁問答或解諸妨難中,第一問答訖。

【論文】

八‧二六九 如何道谛,實能感苦?

【疏翼】

第叁問答或解諸妨難中,第二問答。于中分五︰一、外人問,二、論主答,叁、外人再問感義,四、論主解假名爲感,五、明所知障不同煩惱障。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

此第二、外人問。

前言無漏爲正因感,故爲此問。

【論文】

八‧二七○ 誰言實感?

【疏翼】

第二問答中,第二論主及征答。

【述記‧卷五十】

此、論主答。

不實感苦。

【論文】

八‧二七一 不爾,如何?

【疏翼】

第二問答中,第叁外人再問感義。

【述記‧卷五十】

此文、外問。

若非實感,感義如何?

【論文】

八‧二七二 無漏定願,資有漏業,令所得果,相續長時,展轉增勝,假名爲感。如是感時,由所知障爲緣助力,非獨能感。

【疏翼】

第二問答中,第四論主解假名爲感。

【述記‧卷五十】

由第四禅無漏勝定,「資」欲、色界已感異熟諸[116]「有漏業,令所得果,相續」新生,「長時」不絕,「展轉增勝」。實有漏業感,但由無漏資力勝故,假得「感名」,非無漏業實能感苦[117]。

此無漏業「如是感時,由所知障爲緣助」,此無漏之「力」,非無漏業「獨能感」果。

【論文】

八‧二七叁 然所知障不障解脫,無能發業潤生用故。

【疏翼】

第二問答中,第五明所知障不同煩惱障。

【述記‧卷五十】

明所知障不同煩惱,故次論言[118]。

若准前第叁解,此答第一問。所知障不發業等故,二乘入涅槃。

「解脫」者,謂二涅槃[119]。解除縛義,故名「解脫」。煩惱名縛,能障涅槃;所知障非縛,不障涅槃──涅槃,解脫故──既不障解脫,體非縛法。無如無明等「能發」有漏「業」,及如貪等「潤生」用故。此所知障若「能發業潤生」,縛有情故,可別障解脫。此既不爾,故不障解脫。

【疏翼】

以上第叁問答或解諸妨難中,第二問答訖。

【論文】

八‧二七四 何用資感生死苦爲?

【疏翼】

第叁問答或解諸妨難中,第叁問答。于中有二︰一、外人問,二、論主答。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

此第叁、外人問。

《佛地論》說︰二乘無學,盡此一身[120]必入永滅,與佛無異。何故引彼趣大菩提,長時受苦?彼答︰變易位中,無斯[121]苦受,斯有何過[122]?

又問︰行苦有故,是爲大過!

彼文難意,大與此同。

【論文】

八‧二七五 自證菩提利樂他故。謂不定姓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菩薩,已永斷伏煩惱障故,無容複受當分段身。恐廢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數數如是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疏翼】

第叁問答中,第二論主答。

【述記‧卷五十】

即二利故,更須資生。

不定二乘及八地以去菩薩,其二乘者已永斷煩惱障,其菩薩者已永伏煩惱障[123],故無容複受當分段身。雖諸菩薩願力,受生,伏煩惱種,分段之果定不能生。二乘生死非由悲願,若有惑種,生死後續。故斷種時,生死永盡。

菩薩生死,但由悲願,必假現惑助願方生。故伏現時,永斷生死。菩薩雖藉煩惱生死、受生,不同凡夫、二乘,說現及種潤生[124]。由起煩惱利益有情業勢,便能感分段[125]生死果。煩惱若伏,業勢便盡;故須法執[126]助願[127]受生。

故已斷、伏,「無容複受當分段」果。既有二利之益,觀知分段報終,「恐廢長時修菩薩行,遂」入[128]無漏勝定勝願之力如阿羅漢「延壽」之法,「資現身」之因,即資過去感今身業,令業長時與果不絕。即非擇者,複更生義。此或先願,後方入定;或先入定,後方發願,二理無違。但由發願入無漏定,冥資故業,令身轉變。不同小乘熏禅等法,無漏有漏更互而起。過去之業不可更起故。如是數數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經叁大劫。

言「勝定」者,舊雲邊際第四靜慮。今雖無文定何靜慮之邊際定,四定俱得。預流果[129]等,皆得此定,理不違故[130]。然多第四,以殊勝故。

又《佛地》雲︰雖經行[131]苦,令[132]得如來叁身功德、大喜、大樂」等,乃至廣說[133]。

【疏翼】

以上第叁問答或解諸妨難中,第叁問答訖。

【論文】

八‧二七六 彼複何須所知障助?

【疏翼】

第叁問答解諸妨難中,第四問答。于中分二︰一、外人問,二、論主答。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

此第四[134]、外人問。

既由無漏資現身先業,令果長時,彼複何須所知障助,方感此果?

【論文】

八‧二七七 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

【疏翼】

第四問答中,第二論主答。于中有叁解,此第一解也。

【述記‧卷五十】

「既未」成佛「圓證無相大悲」,一味平等之解,若「不執菩提」可求、「有情」可度爲「實有」者,無有因由可能「發起猛利」大悲及「猛利願」。以所知障──可求、可度執──爲先故,方能發起無漏業故。說業爲因,以是勝故;無明爲緣,以疏遠故;非如煩惱資有漏業,但緣義同,少分相似[135]。

【論文】

八‧二七八 又所知障障大菩提,爲永斷除,留身久住。

【疏翼】

第二論主答中,第二解。

【述記‧卷五十】

第二、又解︰此「所知障障大菩提」,正障智故。

「爲永斷除」此所知障,留身久住[136],說之爲緣,爲所[137]斷緣故。

【論文】

八‧二七九 又,所知障爲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于身住,有大助力。

【疏翼】

第二論主答中,第叁解。

【述記‧卷五十】

第叁、又解︰此「所知障」能爲一切有漏之依,以體寬遍。

由有此障,諸俱行法不成無漏;故此所依之障若無,彼能依有漏決定非有[138]。今既留身住,由有所知障爲緣,故說此障[139]爲于身住有大助力,說爲緣也。

此中叁釋,並通叁乘。然八地以去,複更願資,即無初義。無漏相續不起執故,但後二義。

以上第叁問答分別。

【疏翼】

以上第二解變易生死中,第叁問答或解諸妨難訖。

【論文】

八‧二八○ 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二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者,變易身攝,非彼境故。

【疏翼】

第二解變易生死中第四二種生死中,第四二種生死對辨差別。

【述記‧卷五十】

以下第四、辨二死差[140]別。

問︰且如決定姓阿羅漢等留諸壽行,舍衣缽等入邊際定,以修福力資現命業,亦得延壽,變易生死,有何別耶?

正解此二生死別體[141]。

變易生死,第八十說非天眼境[142]。此中說非二乘等境。彼文意說︰定姓聲聞,及不定姓未回心者,雖有天眼,亦不能見。身極微細,非其境故。故此論言「二乘、異生」所不能見。然回心以去,設預流等,亦能見之,非天眼二乘並[143]悉能見。得殊妙身,眼亦勝故。然不許下得見上身,非其境故,上得見下。

又解︰以同類故,下[144]得見上。

小乘福資、入定,通有、無漏。今者大乘舍福資身定,唯有漏。此文爲證︰粗妙既殊,見者亦別,是故二身非無差別[145]。

【論文】

八‧二八一 由此應知,變易生死,性是有漏,異熟果攝;于無漏業,是增上果。

【疏翼】

第二解變易生死中,第五總結並會違。于中分二︰一、總結,二、會違。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

自下第五、總結會違。

「變易生死,性是有漏」,資[146]感現業,五果之中,異熟果攝;通五蘊性。此果望「于無漏業,是增上果」,疏緣與力故。

【論文】

八‧二八二 有聖教中,說爲無漏,出叁界者,隨助因說。

【疏翼】

第五總結並會違中,第二會違。

【述記‧卷五十】

此、會相違。

說爲無漏「出叁界」者[147],隨此無漏助業因說,而體實非。是故經言界外生死、有漏生死、無漏生死也。即《十地》[148]雲:有妙淨土出過叁界,十地菩薩當生其中此等文也[149]。更勘《勝鬘》[150]、《楞伽》二經此等文也[151]。

《瑜伽》第八十、《佛地》第二說︰爲住有余界,無余界爾[152]耶?

答︰唯有余界。無余依中,離諸事業故[153]。

問︰若唯有余界,雲何一生便得成佛?彼阿羅漢尚當無一生等[154]。

答︰由增壽行,方能成佛。故佛[155]世尊說善修神足,能住一劫等。此是發趣極成遲鈍,不如初修菩薩,乃至廣說[156]。

《無上依經》[157]有四生死︰一、方便[158],二、因緣[159],叁、有有,四、無有。如《樞要》[160]會。

以上第二解二死訖。

【疏翼】

以上第一釋第十九頌生死相續頌文中,第二別解二死訖。

【論文】

八‧二八叁 頌中所言「諸業習氣」,即前所說二業種子。「二取習氣」,即前所說二障種子,俱執著故。「俱」等余文,義如前釋。

【疏翼】

第一釋第十九頌生死相續中,第叁屬釋頌文。

【述記‧卷五十】

自下第叁、屬[161]釋本頌文,有二︰初、正解,後、逐難釋。此正解也。

頌[162]言:「諸業[163]習氣」,即有漏、無漏「二業」。業非一故,有身等叁,故名「諸業」。

「二取習氣,即」[164]「二障種子」。此「二種[165]子,俱執著故」,皆說名「取」。

「俱等余文」,「等[166]」者,等前「異熟既[167]盡」等文。

【論文】

八‧二八四 變易生死,雖無分段,前後異熟,別盡別生,而數資助,前後改轉,亦有前盡,余複生義。

【疏翼】

第叁屬釋第十九頌文中,第二逐難釋。

【述記‧卷五十】

問︰變易生死非如分段別死、別生,如何可言「前異熟既盡」等?

下、逐難解。初、解變易難,後、釋頌中不說現行等所以。此即[168]初也。

「雖無」如「分段」別盡、別生,而以定願「數資助」故,「改」去前惡者,「轉」生後勝者,亦有「前盡」,後更生義。此即所資業力未盡,爲令增勝,故「改轉」也。或有定力,非極長時增勝,但得二十劫等;爲令更增,亦有前盡後生之義。

【論文】

八‧二八五 雖亦由現,生死相續,而種定有,頌偏說之。

【疏翼】

第二逐難釋中,第二釋頌中不說現行等所以。有二解釋,此第一解也。

【述記‧卷五十】

自下[169]第二、解頌不說現行所以。

雖實「亦由」諸法現行,「生死相續,而種」子相續,一切時有,非如現行多間斷故。頌中「偏說」種子,雲「由業習氣」等。

【論文】

八‧二八六 或爲顯示真異熟,因果皆不離本識,故不說現。

【疏翼】

第二釋頌中不說現行等所以中,第二解釋。于中分叁︰一、不說現行所以,二、說種所以,叁、簡別六識異熟果。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

此[170]、第二解。

爲顯「真異熟因」──「業種子」是;「果」──即「本識」;「皆不離本識,故不說現」行。其諸種子,即種子識,現行不然。各別體故。

【論文】

八‧二八七 現異熟因,不即與果。

【疏翼】

第二解釋中,第二說種所以。

【述記‧卷五十】

此諸現行善惡等法,雖亦是「異熟因,不即與果」。熏于種子已,要于後時方與果故。但說「種子」。

【論文】

八‧二八八 轉識間斷,非異熟故。

【疏翼】

第二解釋中,第叁簡別六識異熟果。

【述記‧卷五十】

問︰六識之中,亦有異熟果,何故頌不說前盡後生?六識現行亦不離識,是異熟果故。

以非是真異熟,不說六現行。頌意偏說第八識也,正是生死相續法故。

上來解頌,依染法相續訖。頌言「異熟」,故非無漏。

【疏翼】

以上第四「複次」釋第十九本頌文中,第一釋生死相續﹝「前異熟既盡,複生余異熟」﹞頌文訖。

【論文】

八‧二八九 前、中、後際生死輪回,不待外緣,既由內識,淨法相續,應知亦然。

【疏翼】

第四「複次」釋第十九本頌文中,第二因解淨法相續。于中有二︰一、略例,二、廣明。此即初文。

【述記‧卷五十】

自下第二、因解有漏法例無漏法。

初、略,後、廣[171]。此略例也。

【論文】

八‧二九○ 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有無漏種,由轉識等數數熏發,漸漸增勝,乃至究竟得成佛時,轉舍本來雜染識種,轉得始起清淨種識,任持一切功德種子;由本願力,盡未來際,起諸妙用,相續無窮。

【疏翼】

第二因解淨法相續中,第二廣明。

【述記‧卷五十】

由法爾種,新所熏發。「由本願力」,即佛世尊利他無盡。

「清淨種識」,皆通現種,皆唯第八,能持種故。

【疏翼】

以上第四「複次」釋第十九本頌文中,第二因解淨法相續訖。

【論文】

八‧二九一 由此應知,唯有內識。

【疏翼】

第四「複次」釋第十九本頌文中,第叁結歸唯識。

【述記‧卷五十】

自下第叁、總結上文。

由此上來所說染淨道理,應知諸法相續唯有內識也[172]。

【疏翼】

以上第叁釋諸外難、廣釋第一頌文「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有七頌合爲二段中,初二﹝第十八及第十九﹞頌釋理違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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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字下,余本有「段」字,《金藏》無。應作「複次」二字。

[2] 「此」字,《金藏》有,余無。

[3] 「下」字,《金藏》有,余無。

[4] 「次、別解二死。既言內因內緣,何者是也」,《疏翼》原無,依《大

 正藏》增。

[5] 于中分二︰一、舉因體,二、舉緣體。

[6] 「人」字,《金藏》有,余無。

[7] 即初中初也。

[8] 「此」字,《金藏》作「業」。

[9] 至下「不思議變易生死」文處。

[10] 即「又所知障爲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于身住,有大

 助力」處。

[11] 「設」字,《金藏》有,余無。

[12] 「名」字下,余本有「爲」字,《金藏》無。

[13] 總結中並會違。

[14] 「無定限故,非彼世間及非回心二乘境故」,《疏翼》無,依《大正

 藏》增。

[15] 謂不能見其所有根實身。

 《瑜伽》卷八十末原文作:

問:若唯住有余依涅槃界中,能發趣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者,雲何但由一生便能證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耶?所以者何?阿羅漢等尚當無有所余一生,何況當有多生相續。答:由彼要當增諸壽行,方能成辦。世尊多分依此回向菩提聲聞,密意說言:物類善男子若有善修四神足已,能住一劫,或余一劫余一劫者,此中意說過于一劫。彼雖如是增益壽行,能發趣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而所修行極成遲鈍,樂涅槃故,不如初心始業菩薩。彼既如是增壽行已,留有根身,別作化身,同法者前方便示現;于無余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由此因緣皆作是念:某名尊者于無余依般涅槃界,已般涅槃。彼以所留有根實身﹝藏文作「dbav po”i lus byin gyis brlabs pa des/」﹞。即于此界贍部洲中,隨其所樂遠離而住。一切諸天尚不能睹,何況其余衆生能見!

 《佛地經論》卷二有文同此。

[16] 「故」字,《金藏》無。

[17] 如本論卷七雲︰

二乘回趣大菩提者,定欲界後引生無漏,回趣留身,唯欲界故。彼雖必往大自在宮,方得成佛,而本願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有義:色界亦有聲聞回趣大乘,願留身者。既與教理俱不相違,是聲聞第八無漏、色界心後亦得現前。然五淨居無回趣者。經不說彼發大心故。

[18] 「齊」字,《金藏》無。

[19] 「齊限」二字多倒,今依論文正。

[20] 「五百」,《金藏》作「叁萬六千」。泰《抄》釋文仍作「五百」。

[21] 「由旬」,梵文爲「yojana」,新譯爲「逾繕那」。藏文爲「dpag tshad/」。

[22] 「劫」,梵文爲「kalpa」;藏文爲「bskal pa/」。

[23] 《金藏》作「其」,余作「至」。

[24] 「計」字,《金藏》作「言」。

[25] 見七卷《楞伽》之卷四。

[26] 原意作「未得離一切諸過熏習」。

[27] 引文不次,今具引爲:

大慧!聲聞辟支佛未證法無我、未得不可思議變易生,是故我爲諸聲聞故,說一乘道。大慧!聲聞辟支佛若離一切諸過熏習,得證法無我,爾時離于諸過叁昧無漏醉法﹝《十卷》作「是時乃離叁昧所醉」。藏文同﹞。覺已,修行出世間無漏界中一切功德。修行已,得不可思議自在法身。

[28] 如本論卷十雲︰

此前二轉依果﹝菩提、涅槃﹞即是究竟無漏界攝。諸漏永盡,非漏隨增,性淨、圓、明,故名無漏。

「界」是藏義,此中含容無邊希有大功德故;或是因義,能生五乘世出世間利樂事故。

 又雲︰

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法所莊嚴故;體、依、聚義,總說名「身」。

[29] 即變易生死果。

[30] 「故」字下,《金藏》有「此即釋二死體。釋正死名。不隨業生,

 名意成身」十八字。

[31] 如《勝鬘經》雲「生者新諸根起」,又雲死者,「諸受根沒」。藏文

作「zin pa dag gi dbav po rnams ”phos ma thag du zin pa dag gi dbav po rnams len pa ”khor ba źes bgyi”o/」。此段文漢譯作:

世尊!生死者,此二法是如來藏世間言說﹝藏文作「tshig bla dags/」﹞,故有死生。死者,諸根壞;生者,新諸根起;非如來藏有生有死。如來藏離﹝藏文作「”das pa/」﹞有爲相,如來藏常、住、不變,是故如來藏是依﹝藏文作「gźi/」﹞、是持﹝藏文作「rten/」﹞、是建立﹝藏文作「gnas/」﹞。世尊!不離、不斷、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世尊!斷、脫、異外有爲法﹝藏文作「”brel ba ma mchis wiv tha dad du gnas la/ wes pa grol ba ma lags pa/ phyi rol gyi ”dus byas kyi chos rnams kyi/」﹞依、持、建立者,是如來藏。

[32]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叁身章〉第二十八︰

然有一果二因所得︰一、生因,二、引因。《成唯識》﹝卷二初﹞說︰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遠殘果﹝令不斷絕﹞,名曰﹝原作「即名」二字﹞引因。如受用身,金剛定前諸無漏種遠爲引因,自位種子近爲生因。望佛法身,近遠現智俱爲引因,非爲生因。不說牽引、生起因等,得離系故。但說引發、定異因等,得無爲故。于化身等現在前位,種爲生因。正生起故;望舍利等,名爲引因,引殘果故。今說受用一果、二因。若望法身,一果、一因。若望化身,一因、二果。又佛二果、二因所得︰謂理、智因。

《勝鬘經》說︰「有二種如來空智﹝藏文作「de bźin gwegs pa”i sbiv po stov pa bid wes pa/」﹞。世尊!空如來藏若離、若脫、若異一切煩惱藏﹝藏文作「de bźin gwegs pa”i sbiv po bon movs pa thams cad kyi sbyos pa dav tha dad du gnas pas ma grol bas wes pa rnams stov pa dav/」﹞。世尊!不空如來藏過于恒沙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藏文作「de bźin gwegs pa”i sbiv po savs rgyas kyi chos tha dad du mi gnas wiv grol par wes pa bsam gyis mi khyab pa gav ga”i kluv gi bye ma las ”das pa sbed dag gis mi stov pa lags so/」﹞。」此說煩惱體能覆藏,名之名「藏」。虛妄不實,究竟破壞,故名爲空。……故經標有二種如來藏空智。煩惱亦名如來藏故。其真如理,因空所顯,空之性﹝藏文作「stov pa bid/」﹞名之爲空。法身之因,煩惱所覆,名如來藏。此離纏位,名爲法身。故斷能覆煩惱障縛,證得法身,自性解脫。

[33] 「前」字下,《金藏》有「義」字。

[34] 「摩利迦」,梵爲「malika」。

[35] 應作「室利摩羅」,梵爲「wrimala」;藏文爲「lha mo dpal ”phrev/」。

[36] 見《勝鬘經述記》卷初述其身世。

 求那跋陀羅﹝梵文爲「gunabhadra」﹞,漢譯《勝鬘經》中,該節經

 文爲:

又如取緣﹝藏文作「len pa”i rkyen gyis/」﹞有漏業因,而生叁有,如是無明住地緣﹝藏文作「ma rig pa”i gnas kyi sa”i rkyen gyis/」﹞無漏業因,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藏文作「dbav thob pa rnams/」;藏文《寶性論》同﹞菩薩叁種意生身﹝藏文作「yid kyi lu/」﹞。

[37] 前「能引支」中,《述記》卷四十七雲︰

如《勝鬘經》有五住地︰即見一處、欲、色、有愛﹝藏文作「lta ba gcig la gnas pa”i gnas kyi sa dav/ ”dod pa”i ”dod chags la gnas pa”i gnas kyi sa dav/ gzugs kyi ”dod la gnas pa”i gnas kyi sa dav/ srid pa”i ”dod chags la gnas pa”i gnas kyi sa/」﹞及無明住地。前四,煩惱障,能發諸業;第五,所知障,不能發業。

 該經《述記》卷二末雲︰

然障有二︰謂煩惱、所知。所知無明是勝,總立名「無明住地」。煩惱障中分成見、修。見道以見爲首,發業、迷理是增。以一時斷,但是分別,總立名「見一處住地」。修道迷別事生,斷複前後,複要須數,宜爲此約界分成叁種︰欲、色二界,自界得名。無色恐執爲無,顯是叁有︰破外道計爲涅槃,爲名「有愛」,非是無也。

[38] 「緣」字,《金藏》有,余無。

[39] 「性」字,《金藏》誤作「地」。

[40] 見《佛性論》卷二。

[41] 《佛性論》卷二原作「以出」二字。原文作:

以出叁界外,有叁種聖人:謂聲聞、獨覺、大力菩薩,住無流界。

[42] 《佛性論》卷二此下出四種生死︰

一、方便生死,二、因緣生死,叁、有有生死,四、無有生死。

此四生死即爲「怨障」、「不得如來法身四種功德波羅蜜」。釋第叁「有有生死」雲︰

是無明住地爲方便,無漏業爲因,叁種聖人是意所生身。譬如四取爲緣,有漏業爲因,叁界內生身。「有有」者,未來生有,更有一生,名爲「有有」。如上流阿那含人于第二生中般涅槃者,余有一生故,故名「有有」。並以無明爲衆惑根本,故「一切煩惱通名無明」。

[43] 靈泰《抄》雲︰

即說無漏有分別業能感之因,名「界外」。

[44] 「隨」字,《金藏》無。

[45] 《勝鬘經》原文作:

如是無明住地力,于有愛數四住地﹝藏文作「srid pa”i ”dod chags la gnas pa”i gnas kyi sa źes bgyi bas kyav/」﹞,其力最大。

 下句雲:

過恒沙數煩惱所依,亦令四種煩惱久住。聲聞、獨覺智不能斷,唯有如來智所能斷。世尊:如是如是,無明住地其力最大。

[46] 「九」字,《述記》原作「十」,今改。

[47] 如本論卷九雲︰

故說菩薩得現觀已,複于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永滅所知障道,留煩惱障助願受生,非如二乘速趣圓寂;故修道位不斷煩惱,將成佛時方頓斷故。

[48] 「有」字,原作「又」。

[49] 「如取爲緣」,藏文作「dper na len pa”i rkyen gyis…de bźin du/」。

[50] 「無明住地」,藏文作「ma rig pa”i gnas kyi sa/」。十卷《楞伽》卷

五、《寶性論》、《無上依經》、《佛性論》亦譯作「無明住地」。但藏文《寶性論》作「ma rig pa”i bag chags kyi sa/」,合玄奘譯。

[51] 「無明等五住地」,藏文作「ma rig pa la zogs pa la gnas pa”i gnas kyi 

 sa/」。

[52] 《佛性論》卷二真谛亦譯作「大力菩薩」。但真谛所譯《無上依經》

中有處譯爲「自在菩薩」。

[53] 「已得自在菩薩」,藏文同,作「byav chub sems dpa” dbav thob rnams/」。 

[54] 本論卷九末雲︰

由斯,八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于無相作功用愚,二、于相自在愚,令于相中不自在故。此亦攝土,相一分故。

[55] 《無上依經》,爲梁真谛譯,收于《大正藏》第十六冊,經號669。

[56] 「意生身」,梵爲「mano-maya-kaya」;藏文爲「yid kyi lus/」。

[57] 《金藏》作「言」,余作「意」。

[58] 「即」字,《金藏》作「則」。

[59] 「乘」字,原無。

[60] 「受余生已」四字,《金藏》有,原論無。

[61] 《佛地經論》卷二,此段引文原作:

聲聞或除七生,或除一生,或除上界處處一生,余一切生得非擇滅,或一切生皆非擇滅。雲何更經叁無數劫修菩提因而得佛耶?雖諸煩惱所潤分段得非擇滅,而由願力受變易生,叁無數劫修菩提因,無有過失。非擇滅者,衆緣不具。于此時中,畢竟不生,非永不生。彼雖長時住在生死,由定願力資感生因,令其功能多時生果。即此一身展轉增勝,乃至成佛。

[62] 謂棄舍求聲聞願。「求聲聞願」,藏文「ban thos kyi smon lam las rnam 

  par ldog par byed do/」。

[63] 《瑜伽》卷八十原文作:

複次,回向菩提聲聞,或于學位即能棄舍求聲聞願,或無學位方能棄舍。由彼根性有差別故,所待衆緣有差別故﹝藏文作「dbav po”i rim pa dav rkyen gyi rim pa bid la ltos nas/」﹞。

[64] 謂《勝鬘經》等。

[65] 「決定性」,藏文作「rigs su ves pa/」。

[66] 即變易生。

[67] 有二解:從欲界,或色界後引生無漏。

[68] 見本論卷七末。《述記》卷四十四第二解雲︰

如七生者發心、留心,未必同時,不還者亦爾。欲界發心,上界留身。欲界之身業力盡故;未得邊際定﹝第四靜定﹞,可資故業故;欲得依勝身,方轉易故。依如是理,或有上地但于一處受一生已,即方受變易。或有二處、叁處、或一地、二地、叁地,乃至四地,至廣果天方受變易身,往自在宮而受佛位。或有乃至但于第四禅受其一生,而受變易有決業故。

[69] 如本論卷七中雲︰

有從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煩惱,如阿羅漢,彼十地中皆起此定。經說菩薩前六地中,亦能現起滅盡定故。

[70] 「故」等四字,《金藏》有,余無。

[71] 「故七地以前,代諸有情受叁途苦,乃是實身,易可知故」,《疏翼》

 原無,依《大正藏》增。

[72] 《金藏》作「是」,余作「至」。

[73] 《大智度論》卷七十四原文作:

是菩薩有二種:一者、生死肉身,二者、法性生身。得無生忍法,斷諸煩惱,舍是身後,得法性生身。肉身阿鞞跋致﹝梵爲「avinivartaniya」,意爲「不退轉」﹞亦有二種:有于佛前得授記,有不于佛前授記。若佛不在世時,得無生法忍,是不于佛前授記。

 《大般若經》初分卷四十九〈不退轉品〉卷叁百二十六,及第二分

 〈不退轉品〉卷四百四十八雲︰

複次,善現!若不退轉位菩薩摩诃薩身心清淨,非如常人身中恒爲八萬戶蟲之所侵食。所以者何?是諸菩薩善根增上出過世間,所受身形內外清淨,故無蟲類侵食其身。如如善根漸漸增益,如是如是身心轉淨。由此因緣,是諸菩薩身心堅固,猶若金剛,不爲違緣之所侵惱。善現!若成就如是諸行相狀,當知是爲不退轉菩薩摩诃薩。

 卷四百四十八並列舉「違緣」雲︰

所謂寒、熱、饑、渴、蚊、虻、風、日、毒、蟲、刀、杖等類及諸纏、結,﹝不能侵惱﹞。

[74] 即該論《述記》卷二十七。

[75] 《對法》卷十叁雲︰

欲、色界菩薩者,謂與滅離無色界生靜慮相應﹝藏文作「gav gzugs med pa”i khams rnam par spavs pa”i bsam gtan dav ldan pa/」﹞,住靜慮樂,而生欲界或生色界。問︰何緣菩薩不生無色界?答︰若已證得最勝威德﹝藏文「mthu”i khyad par/」﹞菩薩,凡所受生,皆欲利益安樂有情﹝藏文作「諸已證得當能成熟有情最勝威德」﹞。以無色界非成熟有情處故﹝藏文作「于彼不生」﹞,「滅離無色界生靜慮」者,謂能除遣無色界生﹝藏文作「mi skye ba”i/」﹞所有勝定。「住靜慮樂」者,謂不退靜慮﹝藏文作「yovs ma bams pa bid de/」﹞。由此菩薩善巧回轉故﹝藏文作「bsam gtan rnam par bsgyur ba la mkhas pas/」﹞,爲欲成熟所化有情,或生欲界,或生色界﹝藏文無此四字﹞。

 該論《述記》卷二十七雲︰

「欲、色界菩薩」中,「謂與滅離無色生靜慮相應」者,謂入真以去菩薩,不生無色界。以彼無利他行故,故菩薩滅離無色界生。而此菩薩與勝定相應,故滅離無色界。又勝靜慮樂,而菩薩與此相應,住此靜慮而生欲、色,離無色界生。言「最勝威德」者,《大論》﹝卷四十八﹞等皆雲「最勝」,是八地以去無生法忍菩薩﹝如雲「是故說言于無生法,證得菩薩第一最勝極清淨忍。是諸菩薩得此忍故,得甚深住」﹞。若依此解,第二僧祇菩薩不生無色;彼無數也。初地以去菩薩同證真理,生佛淨土,居﹝疑「具」﹞最勝威德,以具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超初劫故。《大論》七十八﹝初﹞︰初地以上,地地皆有威德。此解「八清淨」中文﹝如雲「世尊!如是諸地,幾種殊勝之所安立?善男子(藏文作「觀自在」,即「spyan ras gzigs dbav phyug/」)!略有八種︰一者、增上意樂清淨,二者、心清淨,叁者、悲清淨,四者、到彼岸清淨,五者、見佛供養承事清淨,六者、成熟有情清淨,七者、生清淨,八者、威德(藏文作「mthu/」)清淨。善男子(藏文作「觀自在」)!于初地中所有增上意樂清淨,乃至威德清淨,後後諸地,乃至佛地所有增上意樂清淨,乃至威德清淨,當知彼諸清淨展轉增勝,唯于佛地,除生清淨」﹞。

 該論《述記》續雲:

今義准初劫菩薩修菩提行,亦能利他、恒須聽法、居暖等位。是色界系,亦不生無色。此論得自在解,如初劫菩薩修得無色定,爲未自在,亦可生無色。初地以去,位得自在,故言「不生」。若據願意,知彼無利他故,亦不生彼。據勝位語,故不生彼。

「住靜慮」以下,謂此菩薩「善巧回轉」于欲色界隨願即生,以﹝疑「已」﹞不爲業煩惱所系;猶如毒藥已被咒訖,不能爲害。若約此義,八地以去,名「最勝威德」;非無分段,于下二界處處利生故。

雲何得言八地以去舍蟲身而變易,如《大智度論》﹝卷七十四解《大般若經》卷叁百二十六及卷四百四十八「恒爲八萬戶蟲之所侵食」﹞?初地以去何妨亦同變易身也?以非業系,得勝意故。爲約此義,大義曰︰初地以去菩薩得自在故,或受變易,或受分段。若于淨土聽法,或行利他行,須使天人見,豈不作分段身耶﹝原作「也」﹞?以變易身非天人見故。言「八地以去」者,據無功用相,及無漏相續語。據實,直往菩薩初地得變易,須舍即得。而取分段亦得。

《佛地論》﹝卷叁說﹞雲:回心人資現身、資後身等,其回心人得初地已,得如是分段受生。得自在故,隨願生故﹝如引《大論》卷八十文後解雲「如是,若在無學位中回向菩提,由定願力數數資昔感現身因,令于長時生果相續,漸漸增勝,乃至成佛,功能方盡。此報雖親有漏因感,然由無漏定願資助,名不思議變易生死。無漏定願不思議故。若有學位回向菩提,或隨煩惱感生勢力感彼生已,于最後生伏諸煩惱,起定願力,資後身因,如前道理,乃至成佛。或回心已,即伏煩惱,起定願力,資現身因,如前道理,乃至成佛。諸用無漏定願資助非煩惱者,皆不思議變易身攝。若煩惱力所感異熟,分段身攝」﹞。未有直往及回心人不得第四禅者。雖不斷修﹝所斷惑﹞,得定無妨。

又此菩薩命根,隨受生處系。非如變易身在別爲一分段身生彼色界,此命根欲界系。若隨見身相,色界系。如第五﹝原傳抄作「六」,今改﹞卷,菩薩受生,非愛潤生,唯以願力故,得生下二界,隨處即受生。叁惡趣亦以善業﹝異熟﹞果,亦善業果願生彼故。非如鬼、傍生,亦不善報﹝果﹞故。

[76] 「寂靜法」,藏文作「rab tu dben pa”i chos bstan pa byas pas/」。

[77] 「得證清淨無我之相」,藏文作「得成清淨見法無我」。

[78] 「如」字,《金藏》無。

[79] 十卷《楞伽》卷四原作:

大慧!說寂靜法,得證清淨無我之相,入遠行地。入遠行地已,得無量叁昧自在。如意生身故。以得諸法如幻叁昧故。

[80] 即變易生死。

[81] 即阿羅漢、獨覺。

[82] 即舊譯「大力菩薩」。

[83] 〈佛心品〉第四初。

[84] 「四卷者第叁」五字,《金藏》有,余無。指〈一切佛語心品〉第

 一之叁初。

[85] 「得叁昧樂叁摩跋提意生身」,梵文爲「samadhi sukha samapatti mano 

kaya」;藏文爲「tiv ve ”dzin gyi bde ba la sboms par ”jug pa”i yid kyi lus/」。唐譯作「入叁昧樂意成身」。

[86] 「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梵文爲「dharma svabhava avabodha mano 

kaya」;藏文爲「chos kyi vo bo bid rtogs pa khov du chud pa”i yid kyi lus/」。

[87] 「俱」字,十卷《楞伽》無。七卷有,四卷亦有。

[88] 「種類俱無作行意生身」,梵文爲「nikaya sakaja sajskara kriya mano 

kaya」;藏文爲「rigs su lhan cig skyes pa”i ”du byed kyi bya ba med pa”i yid kyi lus/」。

[89] 「自身內證一切諸法如實樂相法相樂」,藏文作「savs rgyas kyi chos 

thams cad so so rav gyis rig pa bde ba”i mtshan bid khov du chud pas rigs su lhan cig skyes pa”i ”du byed kyi bya ba med pa”i lus wes bya”o/」。

 前兩意成身,經亦有解釋,如十卷《楞伽》:

佛告大慧!有叁種意生身。何等爲叁?一者、得叁昧樂叁摩跋提意生身,二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叁者種類生無作行意生身。菩薩從于初地如實修行,得上上地證智之相。

大慧!何者菩薩摩诃薩得叁昧樂叁摩跋提意生身?謂第叁、第四、第五地中,自心寂靜行種種行,大海心波轉識之相叁摩跋提樂,名意識生。以見自心境界故,如實知有無相。大慧!是名意生身相。

大慧!何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謂菩薩摩诃薩于八地中觀察覺了,得諸法無相如幻等法悉無所有,身心轉變,得如幻叁昧,及余無量叁摩跋提樂門、無量相力自在神通,妙華莊嚴迅疾如意。猶如幻夢水中月鏡中像,非四大生,似四大相,具足身分,一切修行得如意自在,隨入諸佛國土大衆。大慧!是名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

大慧!何者種類生無作行意生身?謂自身內證一切諸法如實樂相法相樂故。

[90] 在列舉叁種意成身後,叁種譯本及藏文均有遍知從初地以上諸地

增進相故,諸修行者依次證得文。但分別解釋時未及初、二地。

[91] 即四卷《楞伽》解「第一意成身」處。

[92] 「自心寂靜行種種行」,藏文作「rav gi sems rnam par mav po dben

par spyod pas/」。

[93] 「大海心波轉識之相」,藏文作「dems kyi rgya mtsho la ”jug pas wes

pa”i rlabs kyi mtshan bid/」。

[94] 「叁摩跋提樂,名意識生」,藏文作「bde ba sboms par ”jug pa”i yid/」。

[95] 「以見自心境界故,如實知有無相」,藏文作「rav gi sems snav bai

yul dvos po yod pa dav dvos po med pa yovs su wes pas yid kyi lus wes bya”o/」。

 十卷「名意識生」,落在此處,與余譯異,故有「生」、「不生」文之

 不同。七卷《楞伽》作:

了境心現,皆無所有,是名入叁昧樂意成身。

[96] 「故」字,原作「大慧是」叁字。

[97] 「今」字,《金藏》作「地」。

[98] 《金藏》作「說」,余作「論」。

[99] 「悉無所有」四字,唐譯無。只作「了法如幻,皆無有相。」藏

譯作「sgyu ma la sogs pa”i chos la snav ba med pa”i rab tu rnam par ”byed pa”i khov du chud pas/」。

[100] 「身心轉變」,藏文作「sems kyi gnas win tu gyur te/」。七卷作「心

轉所依」。

[101] 「得如幻叁昧」,藏文作「sgyu ma lta bu”i tiv ve ”dzin/」。

[102] 「及余無量叁摩跋提樂門」,藏文作「tiv ve ”dzin gyi sgo gźan dag/」。 

[103] 「相」字,七卷《楞伽》無。

[104] 「力自在」,藏文作「dbav dav」。

[105] 中略:「妙華莊嚴,迅急如意,猶如幻、夢、水中月、鏡中影﹝藏

文「gzugs brban lta bu/」,無「水中月」。《七卷》作「如影如像」。《四卷》則同《十卷》作「水月、鏡像」﹞,非四大生,似四大相﹝藏文作「似大種及所造」。《七卷》作「與造相似」﹞,具足身分一切﹝藏文作「gzugs thams cad kyi yan lag sna tshogs ”dus pa/」。《七卷》作「一切色相具足莊嚴」﹞,修行得如意自在隨入諸佛大衆﹝藏文並有「chos kyi vo bo bid rtogs par khov du chud pa”i phir/」。《七卷》則作「善入佛剎,了諸法性。大慧」﹞。

[106] 原作「如實覺知諸法相」。

[107] 靈泰《抄》雲︰

余地亦少分得。

[108] 「怖諸煩惱」四字,《義演》釋文、《金藏》有,《樞要》卷下同。

 余無。

[109] 即兩個叁種。

[110] 見《顯揚論》卷十六〈成無性品〉。原文作:

問:聲聞無學永盡後有,雲何能證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答:依變化身住,能證菩提,非業報身。

[111] 「論」字,《金藏》無。

[112] 即第一問答。

[113] 《瑜伽》卷八十原文爲:

是故當知由彼種姓有差別故,非一切阿羅漢皆能回向無上菩提。複次,回向菩提聲聞,或于學位即能棄舍求聲聞願,或無學位方能棄舍。由彼根性有差別故,所待衆緣有差別故。

[114] 「顯」字,《金藏》有,余無。

[115] 《瑜伽》卷八十雲︰

問︰若一切阿羅漢皆得心自在,何因緣故,不舍壽行入般涅槃?雖苦所逼,而久住耶?答︰功能有差別故﹝藏文作「nus pa”i khyad par gyi phyir te/」﹞。所以者何?有一分阿羅漢能舍壽行﹝藏文作「tshe”i ”du byed gtov bar nus la/」﹞,一分不能;有一分阿羅漢能增﹝藏文作「bsriv bar nus la/」﹞壽行,一分不能故。

 《佛地經論》卷二雲︰

是諸聲聞皆住無學,盡此一報必入永滅無余涅槃,寂靜安樂與佛無異。如余論說。何故引彼趣大菩提,長時受苦?變易住中,無諸苦受,斯有何失?行苦有故,是爲大過!雖經此苦,令得如來叁身功德,大喜、大樂,故無有過。一切大樂,不過涅槃,彼已證得,複何所少,更求菩提涅槃?雖有寂滅安樂,而無受樂叁菩提樂,斷受樂等,無量功德;何用行苦有爲樂耶?有爲無漏,猶如涅槃是無漏故,非行苦攝。

[116] 「欲、色界已感異熟諸」八字,《金藏》有,余無。

[117] 「苦」字下,余本有「者」字,《金藏》無。

[118] 即「不障解脫」等。

[119] 即有余依、無余依二涅槃。

[120] 「身」字,原作「報」。

[121] 「斯」字,原作「諸」。

[122] 「過」字,原作「失」。

 《佛地經論》卷二原文作:

是諸聲聞皆住無學,盡此一報,必入永滅無余涅槃,寂靜安樂,與佛無異,如余論說。何故引彼趣大菩提,長時受苦?變易位中無諸苦受,斯有何過!

[123] 「障」字,《金藏》無。

[124] 「生」字,《金藏》無。

[125] 「分段」二字,《金藏》有,余無。

[126] 即所知障。

[127] 《金藏》作「願」,余作「智」。

[128] 「入」字,疑「以」。

[129] 「果」字,《金藏》無。

[130] 智周《演秘》雲︰

望能得人得彼四定,自所得中最殊勝者,即名「邊際」。

[131] 「行」字,原作「此」。

[132] 「令」字,《述記》傳抄誤作「今」。

[133] 具見前引。

[134] 「第四」二字,《金藏》有,余無。

[135] 靈泰《抄》雲︰

由無漏業力能延身命以得長時,故說無漏業爲因。若所知障望于身命,即極疏遠。所知障但執有情、菩提實,或作有情依,爲欲斷除,令身久住,故所知障即不能資身令久住,故說所知障但是緣。

[136] 即以楔出楔。

[137] 「所」字,《金藏》無。

[138] 《佛地經論》卷七雲︰

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諸法薩迦耶見以爲上首,所有無明、法愛、﹝法﹞恚等諸心、心法,及所發業,並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等爲根本故。

[139] 「爲緣」等六字,《金藏》有,余無。

[140] 「差」字,《金藏》有,余無。

[141] 「體」字《金藏》作「難」。

[142] 《瑜伽》卷八十末雲︰

彼以所留有根實身﹝藏文作「de dbav po”i lus byin gyis brlabs pa/」﹞,即于此界贍部洲中,隨其所樂,遠離而住,一切諸天尚不能睹,何況其余衆生能見?

[143] 「並」字,《金藏》無。

[144] 「下」字,《金藏》作「亦」。

[145] 「是故」等八字,《金藏》有余無。

[146] 《金藏》作「資」,余作「望」。

[147] 如《佛性論》卷二雲︰

以出叁界外有叁種聖人︰謂聲聞、獨覺、大力菩薩。

[148] 即《十地經》卷九〈法雲地〉第十。

[149] 「此等文也」四字,《金藏》有,余無。

 如《十地經》雲︰

若菩薩住此地中,多作摩醯首羅天王﹝梵爲「mahesvara」;藏文爲「lha”i rgyal po dbav phyug chen po/」﹞,具足自在,善授衆生、聲聞、辟支佛、菩薩波羅蜜行。于法界中有問難者,無能令盡所作善業布施、愛語、利益、同事。

[150] 如《勝鬘經》雲︰

如是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叁種意生身。

[151] 如十卷本《楞伽》卷五初頌雲︰

我乘非大乘,非說亦非字;非谛亦非解,非無有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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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乘摩诃衍,叁摩提自在;種種意生身,自在華莊嚴。

[152] 指「能發趣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153] 《瑜伽》卷八十此句原作:

以無余依中,遠離一切發起事業,一切功用﹝藏文作「”bad pa/」﹞皆悉止息。

[154] 即問「何況當有多生相續」?

[155] 「佛」字,《金藏》有,余無。

[156] 以上依意引。

[157] 見《無上依經》卷上。

[158] 原作「生緣惑」。

[159] 原作「生因惑」。

[160] 見《樞要》卷下。《金藏》作「樞要」二字,余作「別抄」。

如《樞要》卷下〈二種生死章〉以八門分別,第六門「四種生死相」中說,前已具引。

[161] 「屬」字,《金藏》有,余無。

[162] 即第十九頌。

[163] 「業」字,《金藏》缺。

[164] 「即」字,《金藏》無。

[165] 「此二種」叁字,《金藏》有,余無。

[166] 「等」字,《金藏》有,余無。

[167] 「既」字,《金藏》有,余無。

[168] 《金藏》作「即」,余作「則」。

[169] 「下」字下,《金藏》多一「下」字。

[170] 「此」字,《金藏》有,余無。

[171] 「初略後廣」四字,《金藏》有,余無。

[172] 「也」字,《金藏》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