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根品第二之二

从此大文第二,明俱生诸法,于中有二:一、正明俱起,二、广辨差别。就初正明俱起中,一、明色法俱生,二、明四品同起。

第四卷,「分别根品第二之二」。「根品」的主要内容,第一个是二十二根,第二是俱生诸法,第三是六因、四缘、五果。

「从此大文第二,明俱生诸法」,哪些法是决定同时生起的?「于中有二:一、正明俱起,二、广辨差别。就初正明俱起中,一、明色法俱生」,色法,物质一类的,哪些决定同时生起;「二、明四品同起」,色、心、心所、不相应行四法的情况。

且初明色法俱生者,论问起云:今应思择,一切有为,如相不同,生亦各异,为有诸法决定俱生?此总问也。有定俱生。总答。谓一切法,略有五品:一、色,二、心,三、心所,四、不相应行,五、无为法。无为无生,此中不说。此总标诸法,意取俱生,简无为也。今先辨色决定俱生。别问色也。颂曰:

欲微聚无声 无根有八事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余根

现在要考虑这个问题:一切有为法,它的相各各不同,它的生也不一样。那么是不是有些法决定同时生起来?「有定俱生」,有些法决定同时生起,有连带的、辩证的关系。「谓一切法,略有五品」,把一切法总的分成五品,这就是《百法明门》的模型已经显出来了。即「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应行」法、「无为法」。「无为无生,此中不说」,现在讨论诸法俱生,无为法是不生不灭的,当然不包含它。「此总标诸法,意取俱生,简无为也」,一切法不出五品,五品就是五位,跟《百法》是一样的。这里讨论俱生,要去掉无为法。

第一个,「今先辨色决定俱生」。

「欲微聚无声,无根有八事。有身根九事,十事有余根」,欲界、色界、无色界里边不同。现在说欲界,「微聚」,一个极微的聚,「无声」,假使没有发声音,「无根」,没有身根,没有有情的根,最少有八个事(法)。假使加「身根」,九个事。假使还有其他的根,比如眼根或耳根,再加一个,有十个。这是说最少的情况,更多的当然还有。

释曰:欲微聚无声,无根有八事者,欲谓欲界。微是细义,非极微也。色聚极微细,立微聚名,为显更无细极此者。此在欲界,无声无根,八事俱生,随一不减。言八事者,谓四大种,色香味触。

「释曰:欲微聚无声,无根有八事者」,「欲」指「欲界」,欲界是最复杂的,上两界单纯。「色聚极微细,立微聚名」,微聚的这个「微」,不是指单个的极微,而是很多极微聚起来成一个可见的最小的色法。单个存在的极微是没有的,它总是聚成一个色法。「为显更无细极此者」,微聚这个色法的聚,是看得到的,没有比这个更小的可见的色法。但微聚不是极微,单独的极微是看不到的。

「此在欲界」,这个微聚,从欲界来说,「无声无根」,假使不发声、也不属于有情身上(即无根),「八事俱生」,它最少有八个东西同时生。「随一不减」,随便减少哪一个都不行,最少有八个。

哪「八事」呢?「谓四大种,色香味触」,色法都会有色香味触,都有地水火风。关于地水火风,一个色法,它的坚硬性就是地,温度就是火,凝聚的力量就是水,运动的能量就是风。比如土地里边,如果没有水,它就分散了,不能聚成一块,跟面粉一样的。用温度计测它,也能测出温度来。它里边的分子、原子、电子也都还在运动,都离不开地水火风。不管什么物质,地水火风都是有的。小的微聚,里边也有地水火风。

《大毗婆沙》53说,假使水里边没有地,再冷,它结不了冰。结了冰,表示水里边有地大,温度一低,就显出地大的相;温度增高时,它可以化成气,显出风大的相。所以每一个物质都有地水火风。不过在某个状态之下,会有其中一个相特别的明显,实际上其他的几个都在里边,在一定的条件下,就会显出其他的相。

色香味触,也一定有。不论什么物质,总有它的顔色(显色)、形状(形色),总有它的气味,有的气味人闻不到,那是我们的鼻根钝,狗的鼻子就能闻到很细的味道,闻到陌生的气味就要叫起来了。物质的东西都有它的味道,甜的、咸的、淡的,淡也是一个味。触,碰上去是冷的、热的,硬的、软的,凡是物质总能够有所触觉。再小的物质也有色香味触,这是外边的四尘,前面「能斫及所斫」的就是这四个东西。一切物质都离不开色香味触,也离不开地水火风。微聚是极微聚拢来的一个最小能见的色法,这八个东西「随一不减」,一个都不会少。

有身根九事者,有身根聚,九事俱生,八事如前,身为第九。

「有身根九事者」,假若是有情身上的,就有身根,「有身根聚,九事俱生,八事如前」,加上身根,一共九事。

十事有余根者,眼耳鼻舌,名有余根。此眼耳鼻舌,十事俱生。且如眼根,必有身根,此上必有地水火风,色香味触,故成十也。如眼既然,耳鼻舌三,十事亦尔。

「十事有余根」,假使还有眼根,或者耳根、鼻根,那就是十个根。不能说单有眼根,没有身根,身根是最基本的东西,眼根、鼻根、耳根、舌根都要长在身根上,所以一定有身根。最起码八个事俱生;加一个身根,九个;如果再有一个其他的根,比如眼根或耳根等,「此眼耳鼻舌,十事俱生」,假使说有眼根,加身根,地水火风、色香味触,至少是十个。

这是色法俱生的辩证关系,一个色法要么不生,生起来就有那么多。「且如眼根」,比如说眼根要生的话,那至少有十个东西。除眼根,还必有身根,还有色香味触、地水火风,「此上必有地水火风,色香味触,故成十也」。

「如眼既然,耳鼻舌三,十事亦尔」,眼根如此,耳根、鼻根、舌根,这三个根也同样起码有十个。

故论云:眼耳鼻舌必不离身,展转相望,处各别故。此上两句显必有身,下两句明四根各别,不可眼上加耳等也。于前诸聚,若有声生,如次数增,九、十、十一。谓前八上加声成九,前九上加声成十,前十上加声成十一。

「故论云:眼耳鼻舌必不离身,展转相望,处各别故」,眼耳鼻舌,离不开身体的。它们互相之间,处所不一样。

「此上两句显必有身,下两句明四根各别,不可眼上加耳等也」,如果生一个眼根,眼根上不可能再生起耳根来。身根是相连的,不能离开,眼根总跟耳根、鼻根、舌根分开长的。眼、耳、鼻、舌,这四个只能是离开的,不能合起来。

「于前诸聚,若有声生,如次数增,九、十、十一」,前面说的那些色聚,或者单是器世间的八事,或者是有身根的九个,或者是有眼根(或耳根、鼻根、舌根)的十个。「谓前八上,加声成九,前九上加声成十,前十上加声成十一」,如果上面有声音,那就分别加一个声,八个的变九个,九个的变十个,十个的变十一个。

又论云:以有声处不离根生,谓有执受大种因起。以根上有声义隐,故此文别指也。

根里边怎么有声音呢?这个意思比较隐蔽。「以有声处不离根生」,有的声音是从根上生的,「有执受大种因」发起的,这个声是不离根的。《大毗婆沙》里也说,我们身上的那些极微(身上有很多极微)在运动,碰到的时候也会发声,这个声音很小54。有的时候我们自己耳朵也能听到身里边的声。

色法生起来的时候,最起码这几个法决定同时生起。

从此第二,明四品同起者,论云:如是已辨色定俱生,余定俱生,今次当辨。颂曰:

心心所必俱 诸行相或得

「从此第二,明四品同起」,五品法里把不生的无为法除掉,还有四品。这四品法俱生的关系,哪一些决定同时生的?

「论云:如是已辨色定俱生,余定俱生,今次当辨」,前面分辨色法俱生的关系,现在分辨其他决定同时生起的法。

释曰:心心所必俱者,心与心所必定俱生,随缺一时,余则不起。

心王心所必定同时生起。有心王,没有心所,不可能;有心所,没有心王,更不可能。

诸行相或得者,诸行即是一切有为,此即有四种,谓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相谓四相。此之诸行,必与有为四相俱起。故前句必俱二字,流至于此,应言诸行相必俱。或得者,得谓诸行上得也。谓诸行内,唯有情法,与得俱生,不通非情,是故言或。

「诸行相或得」,「诸行」,一切有为法,包含四品,「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这个「诸行」,必定有生住异灭「四相」。有为法要生的时候,还没现起来,生相;正在现行的时候,住相;变的时候,异相;消灭,灭相。一切有为法都离不开生住异灭,如果离开这四相,那就是无为法。一切有为法,不管是四品里的哪一品,「必与有为四相俱起」,四相必定是与它同时生起的。「故前句必俱二字,流至于此」,前面「必俱」两个字在这里还要重复用,「应言诸行相必俱」,诸行(一切有为法)与它们的四相同时生起。「必俱」两处通用:一个是心王心所必定是同时生起的;第二个,一切有为法跟生住异灭四相,也决定是同时生起的。

「或得」,有的时候,还要加一个得。「得谓诸行上得也。谓诸行内,唯有情法,与得俱生,不通非情,是故言或」,诸行中间,必定要有情身上的有为法纔有得俱生,比如成就一个眼根,是有情身上的事情,无情谈不上得非得。一切有为法里,有情身上有得,简别无情没有得,所以叫「或得」。

从此上来两段不同,总是第一正明俱起竟。

这几句话概括了四品的同生,下边分析心王心所的关系。

其次大文第二,广辨差别,于中有二:一、明心所有法,二、明不相应行。就明心所有,文分四段:一、明五地,二、明定俱生,三、明相似殊,四、明众名别。就初明五地中,一、总标名数,二、别释名体。

「广辨差别」,这里主要讲心所法跟心不相应行。「就明心所有,文分四段」,心所法分四段文来讲。「一、明五地」,心所法分五个地。「二、明定俱生」,心所法哪些决定同时生起。「三、明相似殊」,有些法相似,比如「惭」、「愧」,在法相里却不一样,这里要讲那些差别。「四、明众名别」,那些名的差别。第一,心所法有五个地。「一、总标名数,二、别释名体」,先把名字总说一下,再分别解释它的体。

且初总标名数者,论云:向言心所,何者是耶?颂曰:

心所且有五 大地法等异

前面讲四品同起,「心心所必俱」,「心」,识藴,七心界,意处都是指心王。「向言心所」,心所到底是什么东西?

「颂曰:心所且有五,大地法等异」,「心所」有五种,也叫五地。「大地法等」,「等」,还有四种。「异」,这五种有差别。

释曰:心所且有五者,标心所位也。大地法等异者,列其数也。一、大地法,二、大善地法,三、大烦恼地法,四、大不善地法,五、小烦恼地法。

「释曰:心所且有五者」,为什么说「且有五」呢?因为五地之外,还有不定地没有摆进去,姑且就五种来说。「标心所位也」,心所分五位。「大地法等异者,列其数也」,大地法等五位,即「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烦恼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烦恼地法」。

略释大地法名者,论云:地谓行处,若此是彼所行处,即说此为彼法地。释地一字义也。地是心王,是心所所行处,故言地,谓行处也。言若此者,此心王也。言是彼者,彼心所也。所行处者,心是心所行处也。即说此为彼法地者,由心是行处故,即说此心为彼心所法家地也。

下边解名,先讲大地法的名字怎么安的。

「论云:地谓行处」,大地法的「地」是「行处」,走路,活动的地方。「若此是彼所行处,即说此为彼法地」,假使此法是彼法所行动的地方,那么此法就叫彼法的地。比如一块地是人活动的地方,就叫人走的地。这是「释地一字义也」,先讲「地」的意思。「地是心王」,这个「地」实际上就是心王。心所在心王上行动。五类心所法(大地法等)都在心王上行动,心王是心所法行动的地方。「故言地,谓行处也」,这个地是行处。「言若此者」,「此」是心王。「言是彼者,彼心所也」,彼是心所。「由心是行处故,即说此心为彼心所法家地也」,这个「家」字没有具体的意思,心王是属于心所法的「地」。

「地」是指心所法活动的地方,就是心王,这是拐了一个弯。

大法地故,名为大地。释大地二字也。此言大者,目受想等十心所也。以受想等,通三性等一切心品,故名为大。若言大地,还目心王,心但是地,而是非大。今言大地者,大法之地,名为大地,依主释也。

「大法地故,名为大地」,这里讲「大地法」,先讲「地」,再讲「大地」。「此言大者,目受想等十心所也」,受想等十个心所很大。「以受想等,通三性等一切心品」,善恶无记三性的一切心品都有受想思触欲等十个法,它们存在的范围大,所以这十个法称为大地法。「若言大地」,心所法叫大,大所行的地方是心王。「还目心王」,大地还是指心王。「心但是地」,心王还是地,「而是非大」,而并不是大。「今言大地者,大法之地,名为大地,依主释也」,大是心所法,地是心王,大所行的地,依主释。这又是一个弯。

此中若法,大地所有,名大地法,谓法恒于一切心有。此释大地法三字也。此中者,此心所中也。此心所中,受想等十心所法,是大地家所有,名大地法。大地之法,名大地法,依主释也。故知唯言大者,但目心所;若言大地,便目心王;言大地法,即还目心所法也。此上有两重依主释,善应思之。

「此中若法,大地所有」,假使某个法,是大地即心王所有的,这个法就叫「大地法」,也就是心所法。「谓法恒于一切心有」,一切心里边都有它,这个心所法叫大地法。这是解释大地法。

「此中」,心所法有好几种,其中一种是「受想等」十个法。这「十心所法」,「是大地家所有」,「家」,表示「大地」,一个助词。「大地之法,名大地法,依主释也」,大地所有的叫「大地法」,也是依主释。大地的法,是心王所有的法,就是心所法。「故知唯言大者,但目心所」,大是指心所,十个心所遍一切心叫大;「若言大地,便目心王」;「言大地法,即还目心所法也」。这样转两个弯,解释大地法。「此上有两重依主释,善应思之」,大地,大(心所)所有的地,依主释;大地法,大地所有的法,又一个依主释。

此下第二,别释名体,正明五地,文分五段。

前面先讲五位的名,下边对每一个解释,这是重点。

且初大地法者,论云:彼法是何?颂曰:

受想思触欲 慧念与作意 胜解三摩地 遍于一切心

〖表二–九:大地法〗

「论云:彼法是何」,大地法的体究竟是什么呢?「颂曰: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胜解三摩地,遍于一切心」,这个颂一背,大地法全部在里边。第四卷里前面几个颂非常重要,都该背下来。《百法明门论》里讲五位百法,有五十一个心所法,一个一个讲,跟字典一样,但不讲相互的关系,比如俱生等等。因为都是世亲菩萨著的,这里讲过,《百法》不要讲了。没有学过《俱舍》,一下子去学《百法》,理解的意思就不完整。所以欧阳竟无说:「没有经过《俱舍》的学习就直接学法相,就像没有地基的房子、没有根的树一样。」

释曰:前三句标列。第四句,释得大地法名。

「前三句标列」,前三句列出这十个法。「第四句,释得大地法名」,第四句说为什么叫大地法,「遍于一切心」,就是「恒于一切心有」,恒的意思是必定有它们。恒和常不一样,常是无为法,恒,必定有,但是有生灭。哪十个法?就是「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胜解三摩地」。

受谓领纳,此有三种:苦、乐、俱非,有差别故。俱非是舍受也。

「受」,前面讲受藴的时候讲过。「受谓领纳,此有三种」,所领纳有三种:「苦、乐、俱非」,苦、乐、舍,「俱非」是舍受。「有差别故」,三种受不同。

想者取像,谓于前境取差别相。

「想」是「取像」。「谓于前境取差别相」,对于那些境各式各样不同的相,心里取过来,那就叫想。

思者造作,谓能令心有所造作。

「思者造作」,思是造作。我们做什么事情,都是思心所在指挥。造善的、造恶的,都是由它。所以经部认为业的体是思心所。「谓能令心有所造作」,这是思心所的功能。

触谓触对,根境识三,和合而生,能有触对。

「触谓触对」,这是触心所,意思是触对。「根境识三,和合而生,能有触对」,根、境、识,根跟境相对生识,同时也生触;这是心所的触,是根境产生关系(同分)、三和合而生的触。这个触与对境的关系,有不同的情况,即前面讲的同分、彼同分。这个触跟身上所感到的触不要混淆。身根所对的触,是属于色法,指地水火风,轻重涩滑冷飢渴等等。

欲谓希求所作事业。

心里想要一个事情,叫「欲」。「希求所作事业」,心里想要做什么事,想吃、想穿等等,这就是欲,是心里的一个要求。

慧谓于法能有简择。

「慧」,在法里进行简择,这个要,那个不要,即区别取舍。

念谓于缘明记不忘。

过去所经过的事情,能够明明白白记住不忘的,叫念。很多人记忆力不好,念力不强,是因为妄念多。把妄想息下去,念力就会增强,如果自己力量不够,求白文殊加持,「嗡瓦几挡那嘛」,白文殊咒多念,增长念力。

作意者,动作于意,谓能令心警觉为性。

提高警惕,心警觉起来,这是「作意」。对什么事情起个作意,就是注意到它。

胜解者,谓能于境印可,此事如此,非不如是,起殊胜解。

「胜解」,决定的定解。对所缘的境,「印可」,认可,「此事如此,非不如是」,一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心里有所决定,不怀疑。「起殊胜解」,起很殊胜的决定的解。

三摩地者,此云等持,平等持心,于一境转。亦持心所,从强说心。

「三摩地」就是「等持」。「平等持心,于一境转」,一刹那中把心持在一个境上,去缘那个境的时候,心平平的,没有流散到其他的境上。平等持心,专门注意在一个境上,不乱攀缘,这就是三摩地。如果不能住境,那不叫三摩地。三摩地在一切心里都有,那是入定的心吗?这个不是入定,只是一个三摩地心所,短时间对某个事情注意,而入定是长时间能够维持不动。那么三摩地持心王也持心所,因为持心王的作用强,所以「从强说心」,从力量强盛的那一分来说是持心,实际上「亦持心所」。

「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胜解三摩地」,这十个为什么叫大地法?

遍于一切心者,释得地名也。此十心所,遍三性等一切心品;诸余心所,即不能遍,故于此独名大地法。

「遍于一切心者,释得地名也」,为什么叫大地法呢?「此十心所,遍三性等一切心品」,不管善的、恶的、无记的,所有的心都有它们。心王一起来就有这十个。我们以前学法相的时候,我们的老师范老居士说,就像太阳光有七个顔色一样,赤橙黄緑青蓝紫,太阳光一出来,这七个顔色决定跟着来。心王跟这十个大地法就是这样的关系,有心王,这十个决定有。

「诸余心所,即不能遍」,假使善地法,善心有;烦恼地法,染污心有,所以不是遍一切心的。而这十个法是遍一切心,「故于此独名大地法」,所以这十个叫大地法。

从此第二,明大善地法者,论云:大善法地,名大善地。此释大善地三字。信等十心所法,遍一切善心,得大善名。心王名大善地者,是大善法所行处故。大善之地,依主释也。故大善地言,唯目心王。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名大善地法,谓法恒于诸善心有。此释大善地法四字。此中者,此心所中,谓信等十,是大善地家所有法,故名大善地法。大善地之法,依主释也。彼法是何?颂曰:

信及不放逸 轻安舍惭愧 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从此第二,明大善地法」,第二个,大善地法。「论云:大善法地,名大善地。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名大善地法,谓法恒于诸善心有」,有十个法,凡是善心里边都有,这十个法叫大善地法。「大」,一切善心都有它。这里讲大善地法又是三个弯曲。「大善法地,名大善地」,大善法(心所法)所行的地方,叫大善地,指心王。「此中若法,大善地所有」,这个心王(大善地)所有的法,叫大善地法,是依主释。对大善地法的解释跟前面大地法是一样的。而重点是「谓法恒于诸善心有」。

〖表二–一〇:大善地法〗

「此释大善地法四字。此中者,此心所中,谓信等十」,此心所法里边是信、不放逸等十个法。「是大善地家所有法」,大善地家是心王,它所有的法,叫「大善地法」。「大善地之法,依主释也」。这十个法(心所法),一切善心里边都有,叫大善地法。「彼法是何」,大善地法是哪些呢?

「颂曰:信及不放逸,轻安舍惭愧,二根及不害,勤唯遍善心」,这里先标一下这十个法:「信」「不放逸」「轻安」「舍」「惭」「愧」「二根」(无贪、无瞋)「不害」「勤」,这十个法,「唯遍善心」,只要是善心就有它们,不是善心就没有,所以叫大善地法。

释曰:信者,澄净也。如水清珠,能清浊水,心有信珠,令心澄净。有说于四谛、三宝、善恶业果忍许名信。

「释曰:信者,澄净也」,「信为道源功德母」,这个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澄净」,干干净净的。「如水清珠,能清浊水,心有信珠,令心澄净」,平时如从河里打来的水,里边浑的东西很多,如果有「水清珠」,一种专门清水的珠,摆在浊水里边,可以把脏的东西全部沉淀下去,上面是清清的。水里边放明矾也能把脏东西沉淀下去,当然不如水清珠那么好。「信珠」,信一个,珠一个,两个东西,现在把它拼起来,表示同一个东西,持业释。「令心澄净」,心里边有这个信,心就干干净净的。

假使对三宝没有信心,心里边翻腾得很,妄想杂念,东想西求的,什么名堂都有。有信心,这些杂质都沉下去了,干干净净。以这样的信心归依三宝,把一切怀疑、什么妄想都沉淀下去了。心澄净,功德纔修得起来,如果信心没有,「功德母」都没有,「功德」从哪里来呢?要有母纔有子,一切功德都从信心里产生的。所以我们劝一般的居士,尤其是修过气功的,或者外道转过来的,都叫他先修十万、二十万乃至五十万、一百万的归依,这就是修信心。有信心,纔能长养功德。如果信心没有,外道或者气功师的见还很多,那你功德就起不来。

「有说于四谛、三宝、善恶业果忍许名信」,另外一个角度说,具体到底信什么。就是对四谛(苦、集、灭、道)、三宝(佛、法、僧)、善恶业果(造什么业感什么果,造善的业感乐果,造恶的业感苦果)都能生信。对苦、集、灭、道四谛能够相信,对三宝的功德能相信,对三宝的体(实德能),善恶业果能相信,这就叫信。

这个信了之后,一切法的空性,也就在里头——空性不离开这些啊!四谛里边苦谛四相,无常、苦、空、无我,其中就有空。对这些能够起信心,「忍许」,认为它是对的,许可它,「名信」,这就是信。所以不是说相信什么就叫信。如果相信外道那些不正的,不叫信。佛教的信有确定内涵,一定要对三宝、四谛、善恶业果相信忍许,这个叫信;而离开这个相信其他的,那是不信。后边大烦恼地法里的「不信」,就是对四谛、三宝等不信,而信其他的,不叫信,叫不信。

及不放逸者,修诸善法。论云:离诸善法,复何名修?此难意,善法即修,离善之外,何者名修,名不放逸也。谓此于善,专注为性。答前难也,专注是修,名不放逸也。余部经中,有如是释,能守护心,名不放逸。

第二个是「不放逸」。「修诸善法」,什么叫不放逸呢?善的法好好修。如果这个人,专做坏事,或者晚上不睡觉,搓麻将,能不能叫不放逸?大放逸!把善法都丢一边去了,要修善法纔叫不放逸。

「论云:离诸善法,复何名修」,这是一个问难。「此难意,善法即修,离善之外,何者名修,名不放逸也」,这个问难的意思,善法本身就是修,那么离开善之外,还有什么修呢?安立「不放逸」不是多余吗?「谓此于善,专注为性」,对善法专注纔能叫修。「专注是修,名不放逸也」,这个不放逸就是专注的修。

「余部经中,有如是释」,有部以外其他部,有这样的解释,「能守护心,名不放逸」,把心守住,不让它乱跑,叫不放逸,这是另外一个意思。这两个意思是相顺的,一个是在善法上专注叫不放逸;一个是不要散到其他地方去叫不放逸。

轻安者,轻谓轻利,安谓安适,于善法中,有所堪任,名心堪任性。

「轻安者,轻谓轻利,安谓安适,于善法中,有所堪任」,有能力修善法,「名心堪任性」。轻安有两种,身轻安、心轻安。心的轻安,对善法有能力,修得起。假使没有轻安,看了害怕,「这个怎么修得起啊!」打退堂鼓。没有轻安的人,修了定有轻安生起,对善法就能够担得起来。凡夫的心乱糟糟的,一点轻安都没有,觉得修善法重得不得了,拿不动,修不起来。对善法有所堪任性,能够修得起来,这个能力叫轻安。

身轻安,修了定之后,身上感到很有力,能够维持身体修行,这个叫身轻安。心上的堪任性,跟身上的堪任性,都叫轻安。这里讲心所法,当然指的是心轻安。

舍者,舍离沉掉,令心平等,无警觉性。

「舍」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糊里糊涂;「舍离沉掉」,把昏沉、掉举舍掉,「令心平等」,这样纔能入定。昏沉是心沉下去了;掉举是心高举。心沉的也不要,举的也不要,让它平起来。「无警觉性」,使心比较稳,不是糊里糊涂,是不要把心特别地提高警惕。心平平的、不高不低,叫舍。

惭愧二种,如后当释。

惭、愧两个,后面在第三科「相似殊」里边要解释,这里暂时不说。惭与愧,以及憍与慢,从世间上来说好像是一样的意思,在佛教里边不一样。

颂言二根者,谓无贪、无瞋,二善根也。不说无痴者,无痴善根,以慧为体,前大地法中,慧已摄竟,故大善地法中,不重说也。

「颂言二根者,谓无贪、无瞋,二善根也」,「无贪」,没有贪婪的心;「无瞋」,就是慈心,这是两个善根。一共三个善根,还有一个「无痴」怎么不说呢?「不说无痴者,无痴善根,以慧为体」,痴是呆呆的,什么都不知道,它的对立面,无痴善根的体就是慧,前面讲过,所以不再重复。

把七十五法的四十六心所法学好之后,可以配一配《百法》里面五十一个心所法,这里讲四十六个,是不是少了?没有少。从这里可以看出来,《百法》里有无痴这个心所,这里说体就是慧,略掉了。「前大地法中,慧已摄竟,故大善地法中,不重说也」,因为大地法里已经有慧,无痴就是慧,不重复了。

言不害者,谓无损恼。

「不害」是悲,无瞋是慈。「谓无损恼」,不去损恼他,反过来救他的苦。

勤者精进,谓能令心勇悍为性。

「勤者精进」,勤就是精进。四正勤就是精进。但是这个精进不是做坏事。「谓能令心勇悍为性」,做善事的时候,「勇悍」不退,有这个勇气。这跟不放逸有差别:精进是「勇悍」,勇于做善事,再困难也要做;不放逸是对善法专注地修。

颂言唯遍善心者,释得地名也,谓唯遍善心也。由前信等具此两义:一则唯是善性,二则遍一切善心。如大地法,虽能遍善心,不是唯善,唯信等具二义,得大善地法名也。

「颂言唯遍善心者」,最后一句,「释得地名也」,这些心所法为什么叫大善地法?「谓唯遍善心」,一个是「唯」,一个是「遍」。只有善心里有它,一切善心都有它,有这两个特征的叫大善地法。「由前信等具此两义」,前面信、不放逸等十个法,具有这两个意思。「一则唯是善性」,只是善心里有,无记心不能有它,不善心当然更不会有。「二则遍一切善心」,只要是善心,都有这十个法,所以叫大善地法。

它跟前面的大地法不一样。大地法是遍一切心,大善地法是唯遍善心,只有善心有。「如大地法,虽能遍善心」,大地法,也能遍善心,但是「不是唯善」,不是只有善心里纔有,无记的、恶的心里也有它。「唯」的意思是只有善心中有,「唯信等具二义,得大善地法名也」,只有信、不放逸等十法具足这两个意思,所以叫「大善地法」。

从此第三,明大烦恼地法。论云:如是已说大善地法,大烦恼法地,名大烦恼地。释大烦恼地四字,唯目心王,心是大烦恼之地,名大烦恼地,依主释也。此中若法,大烦恼地所有,名大烦恼地法。此释大烦恼地法五字,此心所中,谓痴等六,是大烦恼地家所有法故,名大烦恼地法。大烦恼地之法,依主释也。故知大烦恼三字,唯目痴等;大烦恼地四字,即目心王;大烦恼地法五字,还目痴等,应善思之。谓法恒于染污心有,释上大义也。彼法是何?颂曰:

痴逸怠不信 昏掉恒唯染

〖表二–一一:大烦恼地法〗

第三科,「明大烦恼地法」。「论云:如是已说大善地法,大烦恼法地,名大烦恼地」,大烦恼法的地,即大烦恼法行动的地方,叫大烦恼地,这是指心王。「此中若法,大烦恼地所有」,大烦恼地是心王,这些法是心王所有的,「名大烦恼地法」,依主释。「谓法恒于染污心有」,一切染污心里都有大烦恼地法,染污心包括不善心和有覆无记。「彼法是何」,大烦恼法具体是哪一些?

「颂曰:痴逸怠不信,昏掉恒唯染」,有六个法:「痴」,就是无明;「逸」,放逸,不放逸的对立面;「怠」,精进的对立面;「不信」,信的对立面;「昏、掉」,昏沉、掉举,分别是轻安、行舍的对立面,轻安是对治昏沉的,舍是对治掉举的。「恒唯染」,大烦恼地法总是在染污心里生起的。学习心所法,都是修行。有什么烦恼,有什么染污心,用什么方法来对治,就在这里头。

释曰:痴者,愚痴。亦名无明,迷境起故;亦名无智,无决断故;亦名无显,无彰了故。

所谓「痴」,就是「愚痴」。也叫「无明」,「无明」好像还不怎么刺耳,「愚痴」就不好听,「你愚痴得很!」那就有呵斥的意思。「迷境起故」,对境不了解,迷惑。明明是不净的,以为是净的,明明是无常的,以为是常的,被境迷掉了。

「亦名无智」,也叫没有智慧。「无决断故」,没有决断的心。有智慧的人碰到事情坚决得很,不会犹犹豫豫、迷迷糊糊、马马虎虎。马虎也好,差不多也好,糊涂也好,都是无智的表现。「亦名无显,无彰了故」,不明显,对事情搞不清楚,也就是愚痴。从迷境的方面说,叫无明;从不能决断的方面说,叫无智;从搞不清楚,不能彰了的方面说,叫无显。总之是同一个东西,从多方面看它的特征。

逸者,放逸。不修诸善,是修诸善所对治法。

所谓「逸」就是「放逸」。专心一致地修善叫不放逸;反过来,放逸是「不修诸善」,不修诸善谈不上专不专一。「是修诸善所对治法」,是不放逸所要对治的法。假使起了放逸的念头,就要以修行诸善(不放逸)来对治。

怠谓懈怠,心不勇悍。是前所说,勤所对治。

精进的对立面是懈怠,起了懈怠,用精进来对治。「勤」就是「精进」。

不信者,令心不澄净。是前所说,信所对治。

「不信」,是「信所对治」。信心所,像水清珠一样,把心里那些杂质沉下去,让心很清澈。不信的心所法一起,那些脏的东西都浮上来了,「心不澄净」。不澄净,对三宝、四谛、善恶业果不能明确地相信,怀疑、犹豫,将信将疑。有人看到佛教里有很多优点,但是他自己世间习气又很重,却说:「佛教不可不信,因果很对。」他也看到,不信不行;「但是不可全信」,又不能全部照着做,因为跟世间上的事情矛盾太大,佛法的修行跟世间习气两个完全不融合。一个是出世的,要出离的;一个是贪著世间的、染污的,两个是矛盾的。这样糊里糊涂的,你到底信不信呢?如果这样的人去念佛,不能说没有感应,总还在念,至少种子下去了,要说当下有大的感应,恐怕困难。因为「心不澄净」,有不信的成分,心里边不干净。

昏者昏沉,谓身心重性,于善法中,无所堪任。亦名身心之无堪任性。

有的人念经总打不起精神,好像很恭敬地低着头。你低头恭敬听法倒好,你「恭敬」地打瞌睡,头重得擡也擡不起,糊里糊涂,这恐怕不行。「身心重性」,没有气力,头都没有办法擡起来,这就是「昏沉」。昏沉不一定是睡着。人家说你睡了,「哎,我没有睡,我在念」,你念的什么?心里已经糊涂了,人家念的声音在你耳朵里倒还有。曾经有一位举腔的师父,他边举腔边睡,但是他能不举错,这个本事很大。但是这个样子是不行的。昏沉的时候,心不猛利,不明确,这样想开智慧,想入定,是不可能的。我们将来学「定品」或者「毗钵舍那」章,入定的心一定要很厉害,如龙泉宝剑断物一样,用这样猛利的心纔能入定,纔能断烦恼,纔能起空性的观。如果心里糊里糊涂的,你观什么东西?一定要身心轻安,不要身心重性。

「于善法中,无所堪任」,身心重,怎么还能修得起善法呢?在殿上坐两小时,如果好好地念,善法就得到了。如果于善法没有堪任性,睡在那里,肺部也不健康,修的功德又没有,浪费时间,很可惜。「亦名身心之无堪任性」,没有能力修善法,也叫身心没有堪任性。这是昏沉的过患。在其他书里边,昏沉跟沉没,两个还有差别。

掉者,掉举,令心不静。

「掉举,令心不静」,心不能静下来。散乱和掉举的差别:散乱是心流荡,不能安在一个法上;掉举一般是贪所起的,对那些东西有贪著,心静不下来。比如想到喜欢的东西,心思跟着过去了,这是掉举,是从贪所引起的。「令心不静」,心里掉举,东想西想的,当然心静不下来。有的人说他念佛,不念还好,念起来,妄想多得不得了。那么你仔细地分析一下,这是什么妄想?恐怕十之八九都是贪所引起的。这个事情放不下,那个事情还没搞好,都是有贪心在里头。

恒唯染者,释得地名也。遍者是恒义,此上六种,一则唯染,二则遍染,具此两义,独得大烦恼地法名。且如受等,虽是遍染,不是唯染。忿等十惑,虽是唯染,不是遍染。故皆不得大烦恼地名也。

这六个法,「痴、逸、怠、不信、昏、掉」,它们的特征,「恒唯染」,总是染污的。「释得地名也」,为什么叫大烦恼地法?因为这几个法总是染污的。「遍者是恒义,此上六种,一则唯染」,第一,在无覆无记性里边没有它,在善心里更没有它,「唯染」,只有染污心里有它。「二则遍染」,第二,所有的染污心都有它,所以叫恒唯染。「具此两义,独得大烦恼地法名」,第一,唯染污,不通无覆无记,不通善;第二,一切染污心里都有它。有这两个意思就叫大烦恼地法。

「且如受等,虽是遍染,不是唯染」,「受」,受心所,「等」,其他的大地法。虽然一切染污心都可以有它,但「不是唯染」,善心也有它,无记心也可以有它,不是单独属于染污的。虽然「遍」,但不是单独的。两个条件只有一个,所以不能叫大烦恼地法。「忿等十惑」,小烦恼地法,这十个虽然决定是染污的,但不是一切染污心都有它。两个条件也只占一个,不能叫大烦恼地法。所以这两类,都不能叫大烦恼地法,「故皆不得大烦恼地名也」。

从此第四,明大不善地法者,论云:如是已说大烦恼地法。大不善法地,名大不善地。此释大不善地四字,目心王也。心王是大不善法之地,名大不善地也,依主释也。此中若法,大不善地所有,名大不善地法,谓法恒于不善心有。此意释大不善地法五字,目无惭等。谓无惭等,是大不善地家所有法故,名大不善地法。大不善地之法,依主释也。彼法是何?颂曰:

唯遍不善心 无惭及无愧

「从此第四,明大不善地法者,论云:如是已说大烦恼地法」,已经讲好大烦恼地法,第四个「大不善地法」是什么?「大不善法地,名大不善地」,大不善法所行动的地方(心王),叫大不善地。大不善法之地,依主释。「此中若法,大不善地所有,名大不善地法」,反过来,这个法是「大不善地」心王所有的,叫「大不善地法」。大不善地所有的法,叫大不善地法,也是依主释。它的特征是「谓法恒于不善心有」,只在不善心里有,而且一切不善心都有它,所以叫大不善地法。

〖表二–一二:大不善地法〗

「彼法是何?颂曰:唯遍不善心,无惭及无愧」,有这两个心,好事就干不成了。没有惭愧心的人,坏事做到底,好事不会做,这两个法是非常坏的东西。假使做了坏事,有惭愧心,马上忏悔,这还可以救;没有惭愧心,救不了。

释曰:唯遍不善心者,释无惭无愧得大不善名也。谓无惭无愧,一则唯不善性,二则遍一切不善心,具此两义,独得大不善名。且如受等,虽是遍不善心,不是唯不善性。忿等七惑,除谄诳憍,此七及瞋,虽唯不善性,不是遍不善心。故皆不得大不善名。此二行相,如后当释。

「唯遍不善心者,释无惭无愧得大不善名也」,这句话解释这两个法为什么叫大不善。什么法呢?「无惭及无愧」。

「一则唯不善性」,这两个法的特征,一是「唯不善性」,决定是不善性,善心、有覆无记、无覆无记都没有它,只是不善的。二是「遍一切不善心」,一切不善心里边都有它。可想而知,这两个不是好东西。如果没有这两个,坏心也起不来。因为无惭无愧,一切不善纔搞得起来。反过来说,一切不善心里边决定有无惭无愧。「具此两义,独得大不善名」,有上面这两个意思,叫大不善地法,只有两个:无惭、无愧。

「且如受等,虽是遍不善心」,「受」心所是大地法,一切善、恶、无记心都可以有,在不善心里当然也是「遍」的,但「不是唯不善性」,可以通善、无记。另外一类,「忿等七惑」,后面要讲的小烦恼地法,一共十个,「除谄诳憍」,把谄、诳、憍除掉,余下七个,「此七及瞋,虽唯不善性,不是遍不善心,故皆不得大不善名」,这七个,还有一个「瞋」心所,虽然是唯不善的,但不遍一切不善心,也不叫大不善地法。

从此第五,释小烦恼地法。论云:如是已说大不善地法。小烦恼法地,名小烦恼地。释小烦恼三字,忿等是也。小烦恼地,即目心王。心王是小烦恼法之地,名小烦恼地,依主释也。此中若法,小烦恼地所有,名小烦恼地法。此释小烦恼地法五字,目忿等十。谓忿等是小烦恼地家所有法,故名小烦恼地法。小烦恼地之法,依主释也。谓法少分,染污心俱。释小烦恼名也。不遍一切,故言少分。彼法是何?颂曰:

忿覆悭嫉恼 害恨谄诳憍 如是类名为 小烦恼地法

五品里边最后是「小烦恼地法」。但在四十六个心所法里,还有八个法没有讲,即不定地法。《俱舍论》里边不定地法是插在中间讲的。

〖表二–一三:小烦恼地法〗

「论云:如是已说大不善地法。小烦恼法地,名小烦恼地」,小烦恼法心所法所行动的地方,叫小烦恼法地(心王)。「此中若法,小烦恼地所有,名小烦恼地法」,小烦恼地所有的法,叫小烦恼地法(心所)。也是两个「依主释」,与前面定义同样的。

「谓法少分,染污心俱」,小烦恼地法不是遍一切染污心,在某些染污心里有它,某些染污心里没有它。

「彼法是何」,这是那些法呢?「颂曰: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如是类名为,小烦恼地法」,这些颂都要背,对学法修行大有帮助。

释曰:此忿等十,名小烦恼,谓有三义:一、唯修所断,二、意识地起,与无明相应,三、各别现行。具此三义,故独得名小烦恼地也。且如受等十大地法,痴等六大烦恼地法,及无惭愧二,不定中贪、瞋、寻、伺、睡眠,此等诸法,三义俱缺。慢、疑二种,虽与意痴相应,俱缺唯修断。慢通见修断,疑唯见断故。恶作虽唯修断,缺意痴相应,通善性故,皆不名小烦恼地法也。已上五段不同,总是别释五地名体竟。

「释曰:此忿等十,名小烦恼」,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一共十个法。「谓有三义」,这十个法有三个内涵。第一,「唯修所断」,迷理的是见所断,迷事的是修所断。这十法不通见所断,一定是修所断。第二,「意识地起」,只有第六意识里起的,不通前五识;「与无明相应」,而且是跟无明相应的。第三,「各别现行」,这些法不能同时起来,起这个就不起那个。「具此三义」,有这三个意思的,归为一类,叫小烦恼地法,「故独得名小烦恼地也」。

「且如受等十大地法,痴等六大烦恼地法,及无惭愧二,不定中贪、瞋、寻、伺、睡眠」,不定地有八个法,这里举「贪、瞋、寻、伺、睡眠」五个。「此等诸法,三义俱缺」,这些法,于以上三个内涵都没有。「慢、疑二种」,也是不定地里面的,「虽与意痴相应,俱缺唯修断」,慢、疑跟意识里面的无明相应,但不是唯修所断。「慢通见修断」,慢心,见道断的也有,修道断的也有。「疑唯见断」,疑心,决定是唯见所断的。八个不定法的最后一个,「恶作虽唯修断」,恶作虽然单是修所断的,「缺意痴相应,通善性故」,未必是跟意识里无明相应的,因为恶作通善的。恶作是追悔,假使做了坏事追悔,是善的恶作,不跟意痴相应。所以上述这些都不能叫小烦恼地法。

「不定地法」:寻、伺、睡眠、恶作、贪、瞋、慢、疑。

〖表二–一四:不定地法〗

四十六个心所法,不定地法没有专门讲。这里讲法与法俱生的辩证关系,哪些法起的时候,相关的法是如何的。而不定地法在前面五个有规律的地里边都安不进去,另外给它们划了一个不定地。「不定」在《百法》里指善恶不定。

小烦恼地法55,「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它的相貌在《颂疏》里没有细说,这里大概地讲一下。

忿,「于情非情现前不饶益境,令心愤发为性」,于有情或者非情,「现前不饶益」,对你不顺的,看了之后心里发怒,「愤发」。是属于瞋的支分,但是忿不像瞋那么厉害,当下发作一下就完了;瞋要深刻一点,这两个深浅程度有差别。

覆,「隐藏自罪,说名为覆」,自己作了罪,恐怕失去恭敬利养,把罪藏起来,自己作的坏事、丑事都不说。一般人说话总是吹嘘自己的功德,自己怎么怎么好,怎么聪明能干等等,至于自己到底有什么缺点,从来不说。为什么?一般的情况,你说了自己的缺点,人家对你看不起一点,在关键的时候不用你,那么你的名闻利养就没有了。把自己的过失藏起来,怕失去恭敬利养,这样的烦恼心叫覆,这属于贪痴一分,贪,贪利养恭敬,痴,把它盖起来。这些小烦恼都是大烦恼(根本烦恼)的支分。

悭,「谓于财法,巧施相违」,对自己的财物,或者法,不肯布施。「祕吝为性」,保守起来,垄断。财物垄断是吝啬,佛法垄断也是吝啬,佛说的法是度众生用的,不是拿来作为自己私有财产、擡高自己的。如果你用这个法来擡高自己,你完全失去了学法的意义。

以前有位小路尊者,他开始愚痴得不得了,教他一个偈,四句话,念了前面的,记不住后头,后头背下来,前面的又忘了。他的哥哥大路尊者怎么教他都教不会,后来佛陀让阿难教他,也教不会。大家都知道他很笨。佛说他过去世本来是大法师,因为吝法,人家求法他不肯说,所以感得现在的愚痴。佛叫他给比丘洗鞋子、洗袜子、打扫卫生,并念一个偈子,后来终于把业障扫完,开悟证得阿罗汉果,以前法师的智慧又出现了。后来为大众说法,说得非常好,听众许多证果证道,大家对他刮目相看。

这个意思是什么呢?法不要悭贪,不要自己擡高自己。世间上的人,有技术的,木匠、泥水匠也好,乃至于有武功的人、气功师也好,都是留一手,怕人家超过他。佛教希望人家超过我们,一代好过一代,佛法就能「正法久住」。

以佛法来招致名闻利养,这个心是最坏的心。这样是对不起佛陀的。

嫉,「谓于他诸兴盛事,令心不喜」,人家有什么好事情,心里不高兴。「不耐他荣,妒忌为性」,人家发了财,「最好他碰到火烧,或者强盗抢,把他弄得精光,使他穷」;人家身体很好,心里不高兴,「最好他害病!」这些想法都是坏事。起了烦恼心,果报自己受。

恼,「谓坚执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谏悔」。自己坚持做不对的事情,人家如法地劝你,不接受,这个叫恼。世间上常说「心里恼火得很」,心里烦了叫恼火。佛法里讲恼不是这个意思。自己有不对的、有罪的事情,人家如理地来劝你,不接受,心里产生热恼,这就是「恼」。恼和嫉都是瞋的一个支分,悭是贪的一分。

害,「谓于他能为逼迫,由此能行打骂等事」,要对人家做迫害的事情,打骂等等。「于诸有情,心无慈悲」,没有悲愍心,「损恼为性」,也是瞋的一个支分。

恨,「谓于忿所缘事中,数数寻思,结怨不舍」,对不饶益的事情「数数寻思」,怀恨在心,放不下,这个叫恨。忿跟恨的行相类似,都是对不饶益的境,心里不高兴,但一个是愤发,一个是怀恨。忿是一下子爆发的时候很厉害,发过就没事了;恨呢,倒没有大爆发,但这个心埋在里边,很长时间放不下。忿像刨花烧起火来,一下子很大,但是很快就烧完,没有了;恨,像炭火,看起来火不大,但是时间很长。这是两个行相的差别56。

谄,「谄谓心曲」,心里弯弯曲曲的,不直。「由此不能如实自显。或矫非拨,或设方便,令解不明」,使人家搞不清楚自己的事情。比如有些不持戒的,或者品德不端的,在人家面前故意装出很规矩的样子,这个是「谄」,心不直。就是要使人家不了解你的实际情况。佛教里边提倡「直心为道场」,实事求是,是怎么的就怎么的,不要装模装样,在人家面前装一个样子,背后又是另一个样子,使他人不能如实地了解你,这是谄曲。

诳,诳是骗人家,「谓惑他」。「为获利誉,矫现有德,诡诈为性」,谄是贪痴的一分。一方面是贪,总要使人家对他有恭敬,装作那个样子,规规矩矩的;痴,愚痴,还觉得这样做是好的。诳也是贪痴一分,为了名誉利养,装出一个有德的样子,骗人家。谄是使人家搞不清楚,装出自己很有德,诳是为了名闻利养,故意骗人家。

憍,「染著自法,谓于自盛事,深生染著」,自己有什么优点,自以为了不得,陶醉,「醉傲为性」。比如某个人武功很高,自以为天下无敌,实际上真正碰到一个强手,一下子就把他打垮了。

憍和慢有差别:憍是贪著自己的一些好的地方,自我陶醉,自以为了不得;慢是跟人家比较而产生的。

从此第二,明定俱生,于中有二:一、明欲界,二、明上界。

这里总的科题是,哪些法跟哪些法决定同时生起的,「明定俱生」。「于中有二:一、明欲界,二、明上界」。

且欲界俱生者,论问云:此中应说于何心品,有几心所决定俱生?颂曰:

欲有寻伺故 于善心品中 二十二心所 有时增恶作

于不善不共 见俱唯二十 四烦恼忿等 恶作二十一

有覆有十八 无覆许十二 睡眠遍不违 若有皆增一

「且欲界俱生者」,先说欲界俱生的心所法,「论问云」,论里边起个问端。「此中应说于何心品,有几心所决定俱生」,在什么心里边,哪些心所法决定一起生起来的?

「颂曰:欲有寻伺故,于善心品中,二十二心所,有时增恶作」,欲界是有寻有伺地,「寻、伺」决定有的。在「善心品」这一类里,决定有二十二个心所法同时生起。如果有恶作心,再加一个「恶作」,成二十三。

释曰:欲晓此颂,且要先知于欲界中,心品有五。谓善唯一。不善有二:一与不共无明相应,谓此心品,唯有无明,更无余惑;二与余贪瞋等相应。无记有二:一有覆无记,二无覆无记。今此颂文,约此五品,以明俱生。

「欲晓此颂,且要先知于欲界中,心品有五」,欲界里边,一共有五种心。「谓善唯一,不善有二」,善的心只有一种,不善心两种,第一个是「与不共无明相应,谓此心品,唯有无明,更无余惑」,所谓「不共无明」,这个无明不与其他贪瞋慢及小烦恼等一起相生。第二个,「与余贪瞋等相应」,跟其他的贪瞋慢等相应,不与不共无明相应。无记心有两种,「一有覆无记,二无覆无记」,有覆无记属于染污心,无覆无记没有染污,是纯粹的无记。

「今此颂文,约此五品,以明俱生」,现在从欲界里边这五品心来看,每一品里边哪些心所法决定同时生起。

欲有寻伺故,于善心品中,二十二心所者,夫欲界中,必有寻伺,故于善心品中,二十二俱生。谓大地十,大善地十,及与寻伺。

「欲有寻伺故,于善心品中,二十二心所者」,善心里边,最起码有二十二个心。「夫欲界中,必有寻伺」,欲界是有寻有伺地,心生起来,寻伺心所决定有。「故于善心品中」,决定有二十二个心所俱生。哪二十二呢?「谓大地十」,大地法十个。一切心生起的时候,十个大地法决定一起生起来。「及与寻伺」,十二个。「大善地十」,既然是善心,十个大善地法也是同时生起的,一共是二十二个。

有时增恶作者,然此恶作通善恶性,于善心中,有无不定,故言有时。善心若有,于前心品,更增恶作,成二十三。言恶作者,论有三解。论云:恶作者何?问也。恶所作体,名为恶作。答也。于恶所作事,起心厌恶,若恶若善,若作若不作,俱在其境也。

前面的二十二心所,在欲界一切善心里边决定有。「然此恶作通善恶性,于善心中,有无不定,故言有时。善心若有,于前心品,更增恶作」,而恶作心所,有的时候是善的,有的时候是不善的,假使是善的恶作起来,可以加进去,成二十三。所以说「有时增恶作」,有的时候可以增一个恶作。

「言恶作者,论有三解」,「恶作」,《俱舍论》里边有三个解释。

「论云」,《俱舍论》的原文。「恶作者何」,什么叫恶作?「恶所作体,名为恶作」,他对自己所作的事情,感到不对——「恶」,起一个厌恶的心,不欢喜,这个就叫恶作。「于恶所作事,起心厌恶,若恶若善,若作若不作,俱在其境也」,假使做了坏事,起厌恶心,这是善的。假使没有去做坏事,比如看到一个人钱很多,想偷不敢偷,没有偷,回来懊悔,「那么多钱没有偷,这个机会失去了」,这个恶作是不善的。所以,有的时候做而恶作,有的时候没有做而恶作,善的、恶的都有。

应知此中缘恶作法,说名恶作。谓缘恶作,心追悔性。注曰:于恶作事,既不称心,遂生追悔,即此追悔,缘恶作起,名为恶作。恶作是境,非追悔也。今名追悔,为恶作者,从境为名也。此下论文:如缘空解脱门,说名为空;缘不净无贪,说为不净。注曰:此文举例释成也。空解脱门,以定为体,今名空者,以缘空故,从境为名。不净观无贪为体,今名不净者,缘不净故,从境为名。恶作亦尔也。

「应知此中缘恶作法,说名恶作」,第一个是所缘,心缘那个追悔的事情,叫恶作。「谓缘恶作,心追悔性」,这是论文,下边是圆晖法师的注解。「于恶作事,既不称心,遂生追悔」,对某件事不称心,追悔,感到厌恶,不该这么做,或者该做却没有做。「即此追悔,缘恶作起,名为恶作。恶作是境,非追悔也。今名追悔,为恶作者,从境为名也」,本来是一个追悔的心,追悔的心不叫恶作。所缘的境是恶作,是一件事情,现在自己的名字不用,把能缘的心叫恶作,有所缘境的财,有财释。

「此下论文:如缘空解脱门,说名为空」,空解脱门(三解脱门之一,另两个为无相、无愿),缘一切法都是空,本来能缘的是以定为体,怎么叫空呢?空是所缘的境,把一切境都观成空的相,叫空解脱门,这个也是有财释,不用定的名字,而用境的名字。另外一个,不净观,「缘不净无贪,说为不净」,观一切法不净,不净当然不去贪著,体是无贪心所,但是叫它不净,因为缘的境是不净。这是举几个例,本身的名字不安,用所缘的境来安。「恶作亦尔」,恶作也同样,本来是追悔心所,因为缘的境是恶作,「从境为名」,叫恶作。

又见世间,约所依处,说能依事。如言:一切村邑国土,皆来集会。恶作即是追悔所依,故约所依,说为恶作。注曰:此第二释意者,先因恶作,方起追悔,故知恶作,追悔所依。今唤追悔为恶作者,于所依处,显能依事。如人依村,村是所依,若人集会,即言村来,是举所依村,显能依人也。

「又见世间,约所依处,说能依事」,第二个解释,以所依为名。世间说话也经常这样,用所依的地方来代替能依的事情,如说「一切村邑国土,皆来集会」,村邑国土是所依的地方,而来集会的是人,以所依的处所来代替人,所以习惯上也有这个说法。

「恶作即是追悔所依」,「注曰:此第二释意者,先因恶作,方起追悔,故知恶作,追悔所依」,做错纔起追悔,所以「恶作」是「追悔」所依的事情,现在把追悔叫恶作,把所依的名字安到能依的事上来,「今唤追悔为恶作者,于所依处,显能依事」。「如人依村,村是所依,若人集会,即言村来,是举所依村,显能依人也」。这是第二解释,用所依安名。

又于果体,假立因名。如言:此六触处,应知名宿作业。注曰:此第三释,因是恶作,果是追悔,今唤追悔为恶作者,此于果上立因名故。如言者,如经言也。此六触处,眼等六根也。此六触处是果,宿作业是因。经言六触处是业者,亦是果上立因名也。

第三个,果立因名。「又于果体,假立因名」,本来是果,用因的名字安在果上,「如言:此六触处,应知名宿作业」,下边看注解。「注曰:此第三释,因是恶作,果是追悔」,因为做了恶作,然后追悔,恶作是因,追悔是果。「今唤追悔为恶作者,此于果上立因名故」,把恶作的名字安在追悔的果上。经里边也有这种例子,「此六触处,应知名宿作业」,这个六触处是过去造的业。「六触处」本来是「眼等六根」,眼等六根是果,造的业是因,「六触处是果,宿作业是因」,经里边说「六触处」是「业」(宿作业),就是在果上立因名。

这是「恶作」的三个解释,一个从所缘境安名,一个从所依安名,一个从因上来安名。「恶作」本身并不是那个「追悔」心所。因为做了那个事情,然后起追悔的心,所以就把追悔叫恶作。

问:何等恶作,说名为善?答:谓于善恶,作不作中,心中追悔性。谓于先时,于善不作,于恶而作,后生追悔,名善恶作也。与此相违,名为不善。谓先作善,而不作恶,后生追悔,名不善恶作也。故此二恶作,各依善恶二处而起。

「问:何等恶作,说名为善」,恶作里边有善恶,什么样的恶作是善的?「答:谓于善恶,作不作中,心中追悔性」,下面解释,「谓于先时,于善不作,于恶而作,后生追悔」,在过去的时候,善的事情没有做,或者是做了恶的事情,产生追悔,「名善恶作也」,是善的恶作。因为善的事情没有做,后来感到很懊悔(追悔),这个是好的恶作。或者做了不善的事情,后来想想不该做,这个追悔的心也是善恶作。

「与此相违,名为不善」,反过来是不善的。过去做了善事,后来反而懊悔了,这是不好的恶作。或者,一个坏事没有做追悔,这也是坏的恶作,「谓先作善,而不作恶,后生追悔,名不善恶作也」。这就是说,恶作里边有善、恶,有作、不作。

「故此二恶作,各依善恶二处而起」,恶作有善的,有恶的,所依的事情也有善恶二种。假使是起了善的恶作心,那么欲界的善心品里边要加一个,二十三,所以说「有时增恶作」。

于不善不共,见俱唯二十者,此明不善心品,二十心所俱生也。不善不共者,不共无明也。见者,不善见也。俱者,谓不善心,一与不共无明俱,二与不善见俱也。且于不善不共无明心品,必有二十心所俱生。谓大地十,大烦恼地六,大不善地二,及与寻伺。

不善的有两类,一类是跟不共无明或不善见相应的,一类是跟其他的烦恼相应的。

「于不善不共,见俱唯二十者」,不善心里边,「此明不善心品,二十心所俱生也」,有二十个心所一起生。「不善不共」什么意思?「不共无明也」,不善品里边,与不共无明相应的那一类不善心。「见者,不善见也。俱者,谓不善心,一与不共无明俱,二与不善见俱也」,下面具体解释。

「且于不善不共无明心品,必有二十心所俱生」,与不共无明相应的不善心,有二十心所俱生。哪二十个呢?「大地十」,这是任何心都有的。因为它是不善的,与无明相应的,所以是染污心,决定有「大烦恼地六」。因为它又是不善心,「大不善地二」(无惭无愧)也有。因为是欲界,有「寻伺」,一共是二十个心所。

第二不善见相应心品者,谓此心中,或有邪见,或有见取,或有戒禁取,亦有二十心所俱生,名即如前不共品说。于五见中,除身边见者,此二见是有覆无记见也。

「第二不善见相应心品者」,第二个是「见俱」,跟不善的见相应的,也是二十个心所俱生。「谓此心中,或有邪见,或有见取,或有戒禁取,亦有二十心所俱生,名即如前不共品说」。十个大地法决定有;邪见、见取属于不善见,所以心王是不善心,有大不善地二;不善必定是染污的,有大烦恼地六;因为是欲界,有寻伺,也是二十个。

为什么五个见里边,只取邪见、见取、戒禁取三个,身见、边见要除去呢?「此二见是有覆无记见也」,这两个见是有覆无记,不属于不善,不能放在不善品里边。

问:此不善见相应心品,合有二十一,二十如前,应加不善见,何故俱言二十耶?

提一个问难。与不共无明相应的是二十个心俱生;与不善见相应的,除了前面那二十个以外,「应加不善见」,不善见本身怎么不加进去呢?「何故俱言二十耶」,为什么颂里说两者都是二十呢?

答:非见增故,无有二十一,以即于十大地法中,慧用差别,说为见故。见以慧为体,十大地法中,慧已摄竟,故不重说也。

不善见不用加上去,为什么呢?大地法里边有个慧心所。这个慧心所可以是属于善品的;也有坏的慧,比如邪见、见取、戒禁取等等,慧通善恶。见的体就是慧,在十个大地法里边已经有慧,所以还是二十个。

四烦恼忿等,恶作二十一者,此有三类:一、四烦恼者,贪、瞋、疑、慢也。二、忿等者,十小随烦恼也。三、恶作者,不善中恶作也。此三类心,各有二十一心所俱生。且四烦恼相应心品二十一者,谓大地十,大烦恼地六,大不善地二,及与寻伺。此二十上,加贪等随一,名二十一也。忿等二十一者,二十如前,加忿等一。不善恶作二十一者,二十如前,加恶作一。

「四烦恼忿等,恶作二十一者」,这是不善心品的第二类,有二十一个心所法俱生,里边又分三类。第一,「四烦恼」,「贪、瞋、疑、慢」,跟贪、瞋、疑、慢这四个烦恼相应的情况。第二,「忿等」,「十小随烦恼」,跟这些相应的。第三,「恶作」,「不善中恶作也」。这三类心,都是「二十一心所俱生」。

「且四烦恼相应心品二十一者」,哪二十一呢?「大地十」一切心都有。因为是不善心,「大烦恼地六,大不善地二」,决定要有。「寻伺」一定有。这基本的二十个,跟前面一样。因为起了贪、瞋、慢、疑其中一个,二十加上一个就是二十一。

第二类,「忿等」,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与这十个小随烦恼相应,同样也是「二十如前」,「加忿等一」。这些烦恼不会同时起来,起这个就不起那个。贪、瞋、慢、疑也是如此,比如起贪的时候,不会同时起瞋心;起疑的时候,也不会同时起慢心。所以只加一个。总之,这四个烦恼随一起的时候,有二十一个心所俱起,假使起个贪心,决定二十一个心所法一起存在;假使起个忿心,决定也有二十一个同时起来。

第三类是不善恶作,「不善恶作二十一」,跟前二类一样,都是「大地十,大烦恼地六,大不善地二,及寻伺」等二十个,再加上不善恶作自己一个,共二十一心所相应。

有覆有十八者,此取欲界有覆无记心也。谓与身边二见相应,此二种见,能覆圣道,或有痴覆,名为有覆;不能招果,故名无记。此有覆心,必有十八心所俱生,谓大地十,大烦恼地六,及与寻伺。此中见不增,应知如前释也。

「有覆有十八」,有十八个心所俱起。「此取欲界有覆无记心也」,这是就欲界说。「谓与身边二见相应」,这两种见,「能覆圣道,或有痴覆,名为有覆;不能招果,故名无记」,什么叫覆?第一种,「能覆圣道」,对圣道有障覆。第二种,「或有痴覆」,痴把它盖起来了。这两个意思是一样的。对圣道不能见到,不能通达,叫有覆。

为什么叫无记?不招异熟果。感异熟果决定是要善恶法,因是善恶,果为无记。无记的法力量很薄弱,「不能招果」,所以叫无记。本身是无记,再加上前面说的有覆,叫有覆无记。不覆圣道,没有痴所覆盖的,也不能招异熟果,叫无覆无记。

假使有覆无记,决定有十八个心所俱生,哪十八个?「大地十」,这个一切心都有;「大烦恼地六」,有覆无记是染污心,大烦恼地遍一切染心,所以加上大烦恼地六个;欲界有「寻伺」,所以一共十八个。

「此中见不增,应知如前释也」,有覆无记有身见、边见相应,那要不要加个见?前面讲过,见是大地法里的慧,所以有覆无记就是这十八个心所。

无覆许十二者,欲无覆心,异熟生等也。此有十二心所俱生,谓大地十,及与寻伺。言许者,依萨婆多宗,恶作不通无记,故于无覆无记心,唯许有十二。不同经部意,恶作通无记心。无记心中更加恶作故,得有十三,非所许也。

无覆无记,只有十二个。「欲无覆心,异熟生等也」,什么叫无覆心?有四种:异熟生、工巧处、威仪路、通果心57。「异熟生」,异熟因感来的;工巧,工巧的心,做工巧,属于技术那一类,既不是善,又不是恶;威仪路,行动威仪;通果心,神通变化的心。从法相上来讲,无覆无记一共这四个,经常要碰到的。无覆无记的心,「有十二心所俱生」,因为既不是善,也不是染污,更不是不善,只有十个大地法,加上寻、伺(因为在欲界)。不是善,大善地法没有;不是染污的,大烦恼地法也没有;不是不善的,大不善地法也没有;小烦恼地法也没有。所以只有十二个心,「谓大地十,及与寻伺」,这是心所最少的情况。

「无覆许十二」,这个「许」是什么意思?「言许者,依萨婆多宗,恶作不通无记,故于无覆无记心,唯许有十二」,有部认为恶作没有无记,只有善、恶,所以在无覆无记的心里边,只能十二个。「许」,表示有部的看法。「不同经部意,恶作通无记心」,而在经部,恶作可以善、不善,也可以是无记。既然通无记,无记里边也可以加「恶作」,成十三个。而萨婆多宗「非所许也」,不承认经部说的十三个,只许十二个。

睡眠遍不违,若有皆增一者,睡眠通三性故,于前心品,遍有不违也。随何品有,皆说此增。谓前善中,二十二上,加至二十三;若前二十三,增至二十四。不善无记,准例应知。

「睡眠遍不违,若有皆增一」,「睡眠」心所「通三性」,有好的睡眠心,也有恶的,也有无记的。睡觉的时候,有的时候做好梦,如拜佛之类,这是好的、善的;有的时候,在梦中做坏事等等,这些都是坏的;也有无记的,梦中的境界也有非善非恶的。睡眠既然通三性,哪一品心里都可以再加一个睡眠心所。「睡眠通三性故,于前心品,遍有不违也」,前面五品心都可以有。「随何品有,皆说此增」,随在哪一品心,如果这时他睡眠,就加一个睡眠心所。「谓前善中,二十二上,加至二十三」,假使善心里边有睡眠,二十二个加一个,二十三。「若前二十三」,假使有恶作的,那么加到「二十四」。「不善无记,准例应知」,其他几品也都如此。

这一段,关系是很重要的,最基本的要求记住,最好会背。

现在很多人得了感冒之类的病,那么身体也要注意。不要因为太用功,把睡眠休息的时间都挤掉了,过于用功反而减小了学法的效果。《四十二章经》里边「弹琴」这个喻要经常想一想。弹琴,琴弦绷得太紧,再弹下去要断掉的。如果病了,乃至命都没有了,怎么修呢?所以不能太紧。当然也不能太松。琴弦太松,弹不出声音来,要不松不紧。这个就是中道58。

佛教是讲中道的。事上的中道,看起来很浅,从真正的中观见看,这是从中观的理论上透发出来、应用于事上的。这个中道观并不浅,相当深的,我们自己要掌握好这个原则,不要使修行有妨碍。在《慧行刻意》里说,有一种精进魔,它要破坏你的修行,使你拼命精进,你感到精进好,就赞叹精进,弄得你觉也不睡,饭也不吃,弄得头昏脑胀,最后害病、死掉,魔的目的就达到了。你修行修不成了,魔就是不要你修行,那你不是上当了吗?所以有的时候精进过分,也会出魔。

从此第二,明上界俱生者,论云:已说欲界心品俱生,当说上界。颂曰:

初定除不善 及恶作睡眠 中定又除寻 上兼除伺等

「从此第二,明上界俱生者」,上界就是色界、无色界。上界心所法俱生也有规律。「论云:已说欲界心品俱生,当说上界」,有了欲界的基础,上两界只要在欲界的心所里除掉一些就可以了。

释曰:初定除不善,及恶作睡眠者,谓初静虑,如前欲界,诸心所法,唯除不善。不善有十,谓瞋一,小烦恼中忿等七,除谄诳憍,及无惭愧。此十烦恼,唯不善性,色界无有。除恶作者,恶作与忧根相应,色界离忧,故无恶作。除睡眠者,色界无段食,故无睡眠也。

「释曰:初定除不善,及恶作睡眠者」,「初定」,就是「初静虑」。「如前欲界,诸心所法」,五品心中,「唯除不善」,不善的心所法要除掉。哪些不善?「不善有十,谓瞋一」,瞋是一个;「小烦恼中忿等七」,十个小随烦恼中,忿、覆、悭、嫉、恼、害、恨七个是不善的(不包括「谄、诳、憍」);再加上大不善地法的「无惭、无愧」。初静虑要除掉这十个不善法。「此十烦恼,唯不善性」,这十个法一定是不善的,色界里边没有。

「除恶作者」,「恶作与忧根相应,色界离忧,故无恶作」,色界里边,没有忧虑。恶作总是跟忧相应,既然初禅里边没有忧,恶作也不会起,所以要除掉恶作。

「除睡眠者,色界无段食,故无睡眠也」,还要除一个「睡眠」,色界是不睡觉的。得了初禅的人就可以不睡觉,不倒单毫无问题。以前佛在世的时候,阿罗汉白天乞食、精进修行,到晚上就坐在树下,不倒单的。得定之后,可以不要睡。没有得定,硬碰硬冲,不倒单,你修行根本还没有上路,偏要晚上不倒单,白天坐在那里就打瞌睡,念经打瞌睡,听经也打瞌睡,做事情也打瞌睡。

海公上师讲一个公案,很有趣。有一位师父瞌睡大得不得了,念经也打瞌睡,听经也打瞌睡,做事情乃至走路也打瞌睡。有一次,他们一些人一起走路,经过一个独木桥,一棵树横在河中间。这位师父上了独木桥,也是打瞌睡。你说平时在别的地方打瞌睡,偏一偏还可以站住,到了独木桥上还打瞌睡,一下就下去了。僧裙像一朵荷花漂在里边,这个就出洋相了。

海公上师这个话,也是叫我们提高警惕,不要弄得迷迷糊糊的。修行的人,戒定慧是重要的。持戒以后第二步就是进入定,入定之后,纔能产生无漏慧,断烦恼。如果定得不到的话,烦恼也断不了,一切善法也不巩固的。得定,决定要从正知正念下手。如果迷迷糊糊的,永远得不到定,而且把自己的智慧也磨损了。有的人越来越笨,就是瞌睡太多了,不用你的智慧,把智慧的刀弄钝了,东西砍不动了。

前面说龙泉宝剑断物,砍下去,东西马上就截断。智慧刀不磨,一天到晚睡,睡得都起锈了,再去砍东西,怎么砍得动呢?受害的还是自己。你坐在那里很舒服,这个代价是什么?智慧没有,不能入道。就算你其他方面都做好,但是这个愚痴,可以使你下一辈子生到畜生道。如果品德、行持、戒律不如法的话,那还更不如,这很危险。

喜欢打瞌睡的人,与定无缘,这个是肯定的。如果想入定,这个瞌睡絶对不能有,乃至细昏沉——沉没,这比昏沉还要细,有这个沉没的话,堕在「死水沱」里出不来。你自以为很舒服,很高兴,以为得定了,不是定。海公上师讲,四川的一些江里有「死水沱」,水不是往直流的,而是旋转的,船过去,只有操作最出色的人纔能避免船被卷进去。如果你进入「死水沱」,这个很危险。不修定的人不知道,一修定,沉没就是一个险境。念经是修定的前阶段,如果念经的时候迷迷糊糊,这一辈子要得定,想都不要想了。

色界是没有睡眠的,为什么呢?「色界无段食」。睡眠哪里来的?段食。食有四种:段食、触食、思食、识食。后面三个食也能补养身体,色界有;前面一个段食是最粗的,色界没有。段食没有,睡眠也没有了。晚上不吃饭,不会很饱,可以使你瞌睡少一点,正好修行。有一位居士,他说晚上不吃做不到,勉强做了,饿得难受,也是修不起。实际是没有去锻炼嘛!你过去习惯每天吃三餐,而且一般在家人晚上一顿吃得特别好,特别多,这个习惯养成了,一下叫你不吃当然不行。但是你慢慢地不吃,这个习惯养成了,反而身体更好。有些贪吃的人,为他自己找依据,说不吃营养不好,甚至要吃肉、吃鷄等等,这是不正知见。

中定又除寻者,谓中间定,除前所除,又更除寻,余皆具有。

「中定又除寻」,初禅到二禅中间有个中间定,是无寻唯伺地,没有寻心所。所以中间定比初禅再多除一个寻。「谓中间定,除前所除」,除了初禅所除之外,「又更除寻,余皆具有」,其他的都还有。

上兼除伺等者,上者,二禅已上,乃至非想也。此二禅已上,除前所除,兼除伺等,等取谄诳,余皆具有。经说谄诳,极至梵天,故唯初禅,得有谄诳。以初禅地,臣主相依,必行谄诳。

「上兼除伺等者,上者,二禅已上,乃至非想也」,二禅以上是无寻无伺。

「此二禅以上,除前所除,兼除伺等」,从二禅一直到非想非非想处,不但除去前面所除的法,还要把伺心所除掉。「等」什么?「等取谄诳」,十个小烦恼里边,初禅除了七个,谄、诳、憍三个未除掉,初禅还会有。

「经说谄诳,极至梵天,故唯初禅,得有谄诳」,经里说谄、诳两个心所在初禅还有,初禅以上就没有了。「故唯初禅,得有谄诳」,初禅为什么还有谄、诳两个心所呢?「以初禅地,臣主相依,必行谄诳」,谄诳是心不直,要显得自己好,要诳惑人家。因为有臣主相依,大梵天是主,梵辅天是臣,梵众天是民,有臣主相依的关系,所以谄诳的心会出来。在欲界更不用说,有臣有主有老百姓等等,谄诳必定会出来。做事情的时候,好好地观察,是不是有谄诳心?对下级当然有的时候也会做假相,但是主要对上级,做得巴结的样子,显得自己很能干,做一个不真实的相,使上级信任你,起用你,这个心就是烦恼心。

有人问具体怎么用功,这就是用功。心所里边,大善地法都是对治烦恼的。信对治不信,精进对治懈怠,不放逸对治放逸,行舍对治掉举,轻安对治昏沉。一个对一个,什么烦恼来了,用什么武器对治,都在里边。

为什么初禅有谄诳呢?「臣主相依,必行谄诳」。这是客观规律,因为有境(臣主相依),又是凡夫,有烦恼,决定会产生谄诳。如果烦恼断掉,当然不会有了。

如经中说:大梵天王,处自梵众,忽被马胜苾刍问言:此四大种,当于何位,尽灭无余?梵王不知无余灭位,便矫乱答:我于此梵众,自在,作者、化者、生者、养者,是一切众生父。作此语已,引出众外,谄言愧谢,令还问佛。

经里边有这么一段公案。「大梵天王」在「梵众」中间,高高在上。大梵天是在梵天的第三层,是最高的天主。最低的是梵众天,是一般的老百姓;中间一层是梵辅天,大臣们。有一次,大梵天坐在很多梵众中间,得意洋洋。突然马胜比丘以神通到梵天来,问他一个问题:什么时候可以把地水火风消灭完?这个是要懂法相的人纔知道。他不懂,但是那么多的梵众围绕,他又怕丢脸,不能说不懂。他说:我对这些人有「自在」权,这个世界是我「作」的,这些人是我教「化」的,是我「生」的,是我「养」成的,我「是一切众生」的「父」,自吹自擂地说了一套,跟马胜比丘问的问题毫不相干。这样把自己的面子保住了。然后他又怎么样呢?「引出众外」,拉着马胜比丘的手,跑到没有人的地方,「谄言愧谢」,给他道歉。他说这些问题,你去问佛好了,我不知道的。但是人多的地方,他又不好意思说我不知道。这表示大梵天王还有谄诳心。那就是说欲界、初禅,还有谄诳。

解云:大梵天王,不知依未至中间四禅,此六地中,起无漏道,断第四禅染;及依空处近分,起有漏道,断第四禅染,是四大种无余灭位,故矫乱答也。矫乱答辞,是诳语摄也。谄言愧谢,显有谄也。作者,我能造作世间也。化者,我能化世间也。生者,我能生一切众生也。养者,我能养一切众生也。

「解云」,圆晖法师的解释。「大梵天王,不知依未至中间四禅,此六地中起无漏道,断第四禅染;及依空处近分,起有漏道,断第四禅染,是四大种无余灭位,故矫乱答也」。大梵天王不懂怎样把四大种全部消灭的道理,以谄诳的心来答,我是大梵天,所作自在等等,说了这么一些。「矫乱答辞」,这些矫乱答的话,「是诳语摄」,属于诳语所摄;他最后把马胜比丘拉出去,「谄言愧谢,显有谄也」,他对马胜比丘还有谄的心。这是说初禅有谄诳。

「作者,我能造作世间也」,这个器世间是我造的。「化者,我能化世间也」,我教化。「生者,我能生一切众生也。养者,我能养一切众生也」。大梵天自己说自己能干,吹嘘自己。世间上很多人也喜欢这样,还是有谄诳在里边。

公案里那个问题,「四大种无余灭位」,要灭除四大种,要把色法的种子都灭掉,要靠什么方法?色法最高到第四禅,灭也就灭到第四禅。有两种方法,无漏道和有漏道。先说无漏道,依六个地(未至地、中间地、色界四根本地)起无漏道能够把四禅的四大种灭掉。

还有一个依有漏道。依空无边处的近分定,「起有漏道,断第四禅染」。有漏道就是看到下地的不好,粗、苦、障,看到上地的静、妙、离,然后对照,一个是羡慕上面的,一个是厌恶下边的,那么这样就脱离下地。修空无边处的近分定,正断第四禅烦恼,可以把四禅属于色界的四大种都灭掉,进入空无边处定。有漏道断四大种是这样子断的。而无漏道可以依九个地起,未至定、中间定、四根本地、三个无色定(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这里为什么只说六地,不说九地?这个问题,大家去思惟一下。

从此第三,明相似殊,此有两段:一、明无惭等,二、明寻伺等。且初明无惭等者,论云:今次当说,于前所辨,诸心所中,少分差别。无惭无愧,爱之与敬,差别云何?颂曰:

无惭愧不重 于罪不见怖 爱敬谓信惭 唯于欲色有

有些心所法是「相似」的,但是也有差别。一个是「明无惭等」,一个是「明寻伺等」。「论云:今次当说,于前所辨,诸心所中,少分差别。无惭无愧,爱之与敬,差别云何」,无惭、无愧,一般人认为没什么差别;相对应的「爱」「敬」,这两个差别又在哪里?

「颂曰:无惭愧不重,于罪不见怖」,无惭就是「不重」,对于有德的人不敬重;无愧,「于罪不见怖」,做了坏事不害怕,这是两个的差别。

「爱敬谓信惭,唯于欲色有」,爱、敬,即信心所和惭心所。无惭是不敬重,惭是敬重。爱就是信,这个爱当然是指好的爱。爱、敬这两个心所法,只有欲界、色界有,无色界没有。

释曰:无惭愧者,标也。不重者,释无惭也。不重贤善,名为无惭也。谓于功德,及有德人,无敬无崇,无所忌难,无所随属,说名无惭。即是恭敬所敌对法。言功德者,戒定慧功德也。有德人者,具戒定慧人也。无忌难者,无畏惧也。不随属者,不作弟子礼也。

「无惭愧者,标也」,这是标无惭无愧两个心所法。「不重」,「释无惭」,无惭就是不尊重。「不重贤善」,对有德的人,不尊重,「名为无惭也」。「谓于功德」,一些有功德的事情,「及有德人」,有功德的人,「无敬无崇」,不恭敬、不尊重,「无所忌难」,对他无所畏;「无所随属」,也不去向他学法,「说名无惭」,这叫无惭。「即是恭敬所敌对法」,是恭敬的对立面。无惭就是指对好的事情、有功德的人不恭敬。

所谓「功德」,是有一定内涵的,决定是「戒定慧功德」。不是对一般人不恭敬都叫无惭。对有戒定慧的人,要尊重、恭敬。有些人对戒定慧不尊重,说「持戒有什么了不起!」我们要求背诵戒律,有些人好像不好意思,觉得贬低他的身份,赶快走掉。这是不尊重戒,就叫无惭。

「有德人者,具戒定慧人也」,有德的人是有戒定慧的人。对有戒定慧的人不恭敬,也是无惭。在佛教里边,对戒定慧这些功德、对有戒定慧功德的人,如果你无所谓,那就是无惭。

「无忌难者,无畏惧也」,自以为了不得,对有功德的人,无所畏惧。「不随属者,不作弟子礼也」,不去向他学法,不把自己居于弟子的地位,这是无惭。

反过来,对那些功德的法、有功德的人,恭敬尊重;对他有所畏惧,对他作弟子礼,这就是「惭」。

于罪不见怖者,释无愧也。谓诸善士,所呵厌法,说名为罪。于此罪中,不见能招可怖畏果,说名无愧。此中怖言,显非爱果,能生怖故。

什么叫「无愧」呢?「于罪不见怖」。「谓诸善士,所呵厌法」,「善士」是有戒定慧功德的那些人,他们所呵斥的、厌离的法,「说名为罪」。对这些罪「不见怖」,「不见能招可怖畏果,说名无愧」,看不到能招可畏的果报,叫无愧。这个「可怖畏」的果报,一种是现世的,你做了坏事,大家对你有讥嫌,对你看不起,贬低你的身份;另外一种是将来的异熟果报,堕三恶趣。「此中怖言,显非爱果」,这些有罪的恶法,将来要感到可怕的苦果,对此他不知道生畏惧心,不知因果。别人说:「你做了坏事,将来感到苦报,很厉害的苦!」他无所谓。人家说:「这事做了要下地狱的啊,不要搞!」「下地狱就下地狱好了,有什么了不得!」这个心,自以为自己很英雄好汉。你现在英雄好汉,真正地狱火来了,没有一个不怕的,那时哭也没用,叫也没有用。所以说菩萨畏因,凡夫畏果。等到果出来,来不及了。地狱的狱卒拿着叉子把你叉到油锅去了,你哭有什么用?在因地的时候,就要生恐怖心。

有余师说,于所造罪,自观无耻,说名无惭。观他无耻,说名无愧。惭愧差别,翻此应知。谓翻初释,有敬有崇,有所忌难,有所随属,说名为惭。于罪见怖,说名为愧。翻第二释,于所所造罪59,自观有耻,说名为惭。观他有耻,说名为愧。

「有余师说」,其他的论师还有一个解释。「于所造罪,自观无耻,说名无惭」,对自己不感到羞耻,叫无惭。「观他无耻,说名无愧」,在人家面前感到无所谓,叫无愧。「惭愧差别,翻此应知」,无惭无愧如此,反过来就是惭愧。「谓翻初释」,把第一个解释反过来,「有敬有崇,有所忌难,有所随属」,叫惭。于罪见怖,叫愧。第二个解释翻过来,对所造的罪,自己观感到羞耻,是惭;对人家,怕人家知道,不好意思,叫愧。

爱敬谓信惭者,释爱敬差别也。爱即是信,敬即是惭。爱谓爱乐,体即是信。然爱有二:一、有染污,二、无染污。有染谓贪,如爱妻子等。无染谓信,如爱师长等。此颂言爱者,取第二爱也。

「爱敬谓信惭者」,爱、敬,就是信心所和惭心所,「释爱敬差别也」。「爱即是信,敬即是惭。爱谓爱乐,体即是信」,有了信纔喜欢它。但是爱有两种:一种是「有染污」的爱,一种是「无染污」的爱。这个非要讲清楚不可。爱情是染污爱,当然是不好的。

以前张澄基写了一本书,里边用了个爱,结果引起佛教界大辩论,有人说佛教里讲慈悲,不讲爱。这样辩过来辩过去,搞了几年时间,结果把那些互相驳难的文章辑了一本厚厚的书。如果仔细学过《俱舍》,就不需要辩论了。反对方认为爱是染污的,只能讲慈悲,结果辩论了许多。

实际上,在佛法里,爱有两种,一种是染污的,一种是不染污的。「有染污」的是「贪」,「如爱妻子」、儿女、财产等等。「无染污」的是「信」,「爱师长等」,所以这两者截然不同。「此颂言爱者,取第二爱也」,颂里的爱是第二种爱,不染污的爱。

有信非爱,谓缘苦集信,忍许故有信,可厌故非爱。有爱非信,谓诸染污爱,由起贪是爱,染污非信也。有通信爱,谓缘灭道信,忍许故生信,可欣故有爱。有非信爱,谓除前相。

「有信非爱,谓缘苦集信」,信和爱各有宽狭,不能划等号,所以要四料简。第一个,是信不是爱。「谓缘苦集信,忍许故有信,可厌故非爱」,对苦集二谛,你承认这是苦、这是集,毫无怀疑相信,但是并不爱它,哪个欢喜苦和集呢?

「有爱非信」,第二个,爱是有的,信没有。「染污爱」,单是有爱,但不干净,比如对妻子等那些。「由起贪是爱,染污非信也」,起一个贪,这个贪是染污的爱,但不是信,信是澄净为性的。

「有通信爱」,第三个,有爱有信。「谓缘灭道信,可欣故有爱」,缘灭谛、道谛的信心,既是认可它,有信;又是对它起羡慕的心,喜欢它,有爱。

「有非信爱,谓除前相」,第四个,既不是信,又不是爱。除了前面三种,都属于这一类。

敬谓敬重,体即是惭,如前解惭谓有敬等。有惭非敬,谓缘苦集惭,生耻有惭,可厌非敬。有通惭敬,谓缘灭道惭,恭敬有惭,可欣有敬。

敬是敬重,它的体是惭。惭跟敬也有差别,有的是惭非敬,「谓缘苦集惭」,「缘苦集」,感到自己受三界的苦,都是从烦恼里边生出来的,他心里有羞耻,这是「有惭」。因为这个苦集二谛,都是不好的事情,「可厌非敬」,这是可厌恶的,当然没有敬。

「有通惭敬」,又有惭,又有敬。「谓缘灭道惭」,对灭谛、道谛生起羞耻心,自己没有证到;同时又「恭敬有惭」,对灭谛、道谛起恭敬心,惭是尊重、崇敬,起恭敬的心,那是有惭;「可欣有敬」,这灭道谛也喜欢,希望能证到它,这是有敬,这是惭敬都有。

唯于欲色有者,三界分别,如是爱敬,欲色界有,无色界无。问:岂不信惭大善地法,无色亦有?答:爱敬有二,谓缘于法、补特伽罗。缘法爱敬通三界有。此中意说缘补特伽罗者,故欲色有,无色界无。补特伽罗,此云数取趣,谓数取诸趣也。

「唯于欲色有」,爱跟敬,两个心所法,只有欲界、色界有,无色界没有。「问:岂不信惭大善地法,无色亦有」,信惭是大善地法,既然无色界有善心,决定也有它们啊?「答:爱敬有二」,爱跟敬有两种。「谓缘于法、补特伽罗」,一种是缘法生的爱敬,一种是缘补特伽罗(人)生的爱敬。缘法的爱敬,三界都有,无色界也有。但是缘补特伽罗的爱敬,无色界没有,为什么?无色界补特伽罗没有物质,只有心王心所,没有缘补特伽罗的爱敬,所以说「无色界无」,缘补特伽罗的爱敬只有欲界、色界有。

「补特伽罗」这是梵语,汉地叫「数取趣」。「数取诸趣也」,很多次地执取五趣:天、人、地狱、饿鬼、畜生。就是投生,这里取,那里取,心不断地在取趣。补特伽罗,也是有情的另外一个名字。从他不断地投生来说,叫补特伽罗,数取趣。

上次提个问题,用无漏的定断四大,未到地、中间禅、四根本禅,六个地。但无漏定一共有九个,为什么不说九个,说六个?

以有漏道断烦恼,假使欲界的烦恼,在未到定(近分定)的时候断。只能上一地断下一地的,不能超越,所以邻近的初禅近分定断欲界的烦恼。初禅的烦恼,由二禅的近分定断。二禅的由三禅的近分定断。一地挨着一地,这两个邻近的地,观下地的不好,上地的好,欣求上地,厌离下地,这样一层一层上去,这是有漏道。

无漏道不限于界,三界哪一个地都不能系缚它,无漏道依某地断惑,可以断本地的,也可以断上地的,但不断下地的烦恼,因为已经断掉了,不需要再断。无色界的三地已经离开色界,四大早已断掉,要断四大种帮助还没有得到无色界的定,所以不可能用这三个无色定断四大种。

从此第二,明寻伺等,论云:如是已说爱敬差别,寻伺慢憍,差别云何?颂曰:

寻伺心粗细 慢对他心举 憍由染自法 心高无所顾

「寻伺心粗细」,寻、伺就是心的粗、细不同,「心之粗性」名寻,「心之细性」名伺。「慢对他心举」,慢是对他人比较而有的,「举」是提高,擡高自己,这是慢。「憍由染自法」,自己有什么比较好的地方,比如自己有钱,或者长在富贵家里,或者学问好,自以为很好,自我陶醉,这是憍。「心高无所顾」,自己心擡高了,无所顾忌。

这里附带说一下,有的书上讲憍也是初禅断,到初禅为止。《俱舍》中说,谄诳在初禅还有,二禅以上就没有了,但是憍并没有被除掉。根据《大毗婆沙》,憍是通三界的,无色界还有。

释曰:寻伺心粗细者,寻谓寻求,伺谓伺察。心之粗性,名之为寻;心之细性,名之为伺。

「寻」是「寻求」。「伺」是「伺察」。寻和伺的差别在哪里呢?「心之粗性,名之为寻」,寻是粗,「心之细性,名之为伺」,伺察是细。好比打钟,一锤下去,这个声音「咣」一下子,这是粗,相当于寻。那一锤子打好了,里面嗡嗡嗡的细的声音,相当于伺。这是古代的比喻,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都是钟声,但是粗跟细有不同。都是追求的心,粗的叫寻,细的是伺察。这是一般的解释,还有另一个解释。

复有别释,寻伺二法,是诸语言行。故契经言:要有寻伺,方有语言,非无寻伺。此语言行,粗者名寻,细者名伺。语言行者,是语言因也。

寻伺是说话的因。不仅是讲出来的话,即使我们心里的思想,都是靠寻伺来的。要说出口,更要靠寻伺。如果没有寻伺,就不能说话了,因为心里没有推动的力量。有人问:二禅以上的人还说不说话?他心里边的思想是怎么样呢?思想是心里的语言,如果语言没有了,概念肯定也没有了,他的思想是怎么样的?这是很细微的问题,在《俱舍论》里,有提这些辩论的问题60。这里暂时不追究那么多了。

语言的因是寻伺,「语言行」,行是因的意思。「故契经言:要有寻伺,方有语言」,这是经上的话。要有寻伺,纔会说话。心里没有寻伺,发动说话的因素没有,就不说话。「粗者名寻,细者名伺」,粗的叫寻,细的叫伺。

慢对他心举者,慢谓对他,心自举性,称量自他德类差别,心自举恃,陵蔑于他,故名为慢。

这里「慢」讲得很仔细。「对他」,对其他的人比较下来,举是擡高,把自己擡得高高的,觉得自己比他高。「称量自他」,称量就是比较。世间上的人,就是比有钱,比地位。钱比他多,地位比他高,在他面前就了不得,沾沾自喜;要是自己钱又少、地位也没有,在人家面前就感到自己很自卑。所以慢的产生,是由比较而来的。「德类差别」,这个德是各方面的,不一定指戒定慧,比如出身、地位、名望、财富等等都是。相互比较之后,「心自举恃」,感到自己比人家胜,把自己擡高。「陵蔑于他」,看不起人家,这个就叫慢。

憍由染自法者,自法谓自身色力等法也。谓憍染著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顾性。论云:有余师说,如因酒生欣举差别,说名为醉,如是贪生欣举差别,说名为憍。是谓憍慢差别之相。

已上两段不同,总是第三,明相似殊竟。

「憍由染自法」,「自法谓自身色力等法也」,自己身上的优点,或者身体好,或者长得好,或者有钱等等,自己感到自己很殊胜。「谓憍染著自法为先」,自己感到了不得,「令心傲逸,无所顾性」,把心擡得高高的,「无所顾」就是自己飘飘然的。这个不是比较的,是感到自己有些地方很殊胜,擡高自己。

「论云:有余师说,如因酒生欣举差别,说名为醉,如是贪生欣举差别,说名为憍。是谓憍慢差别之相」,有其他的论师打个比喻,有的人自己喝酒醉了,自己高兴的那个样子,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可高兴的,他自以为很开心。同样,贪生的欣举,因为贪著自己的长相,或者名誉、地位、财富等等,产生的欣举,也就是高兴,这个叫做憍。这是以酒醉的状态比喻憍的情况。

憍是通三界的,慢也通三界。所以这两个很不容易除掉。在《戒定慧基本三学》里边,谈到三十八个恃61,比如执著自己的外表好、出身高、学问大、本事强,等等,总之自己超胜的地方,感到自己了不得,这就是恃相,都是我慢我执的表现。这些烦恼相,对我们修行的人很有借鉴价值,我们要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些恃相。要除我执,就从这些方面去看。

从此第四,明众名别者,论云:然心心所,于契经中,随义建立种种名相,今当辨此名义差别。颂曰:

心意识体一 心心所有依 有缘有行相 相应义有五

「从此第四,明众名别」,一些名词的差别。「论云:然心心所,于契经中,随义建立种种名相,今当辨此名义差别」,在经里边,心王心所有很多的名称,根据不同角度,安立了很多法相名词(名相)。这些名相有各式各样的意义,现在要把它解释一下。

「颂曰:心意识体一」,这个「心」,有的地方叫「意」,有的地方叫「识」,到底是什么差别?体是一个,从某个角度叫心,从某个角度叫意。「心心所有依,有缘有行相,相应义有五」,心心所,有的地方叫有所依,有的地方叫有行相,有的地方叫有所缘。还有心(心王)、心所相应。前面说相应行,到底什么叫相应呢?有五个意思叫相应。

释曰:心意识体一者,集起名心,谓能集起三业事也。思量名意。了别名识。复有释言,净不净界,种种差别,故名为心。净者善也,不净者恶也,界者体也。即此为他作所依止,故名为意。即此者,即此心也,将所依义,释意也。作能依止,故名为识,识能依意也。据上两解,是心意识三,名义虽异,其体一也。

「释曰:心意识体一者」,心与意、识的体是一个,都是指心王。「集起名心」,前面说「心能导世间,心能遍摄受」,有集起的力量,集起心所,从这一点看,叫心。「谓能集起三业事也」,能够集起三业(身、口、意三业)的事情,靠心来造那些事情。「思量名意」,从思量的作用上说叫意,「了别名识」,能够起了别的作用叫识。心也好,意也好,识也好,都是一个东西。从集起的力量来说叫心,从思量的方面来说叫意,从了别的功能来说叫识。

「复有释言,净不净界,种种差别,故名为心」,另外一个解释。「净不净界」,这个「界」就是体。各种净的、不净的、善的、不善的,构成差别,就叫心。「即此为他作所依止,故名为意」,给其他的法做依止,叫意。前面说无间灭意,给后来的心王心所作依止,使后面的生起来,叫意。「即此者,即此心也」,体就是心,给其他的法做依止的时候,「将所依义,释意也」,这是从所依的意思来解释意。前面说思量叫意,这里是所依叫意。「作能依止,故名为识」,一个是所依,一个是能依,作能依的是识。所依的是意根,就是意,给后来的心王心所作一个依止,是第六意识的根(意根)。从能依方面说是识。「识能依意也」,识是能依,依靠什么?依靠意(无间灭意)生起来。

「据上两解,是心意识三,名义虽异,其体一也」,上边两个解释都是说,心、意、识,虽然它们的意思不一样,名字也不一样,但是它们的体性,都是一个东西,只是从不同方面来看而已。那么我们看到经上,或者其他的书上,讲到心,或者意,或者识,那你心里就明白是同一个东西。讲心的时候,它有集起的力量,能够集起三业;说它是意的时候,是思量或者作所依;说它是识的时候,它能了别,或者是作能依。这个意思知道了,它的体也知道了,这样子你看经就能懂了。如果你不知道,查字典,就算能查到,但里面给了很多种的解释,你未必知道该采取哪一种。

心心所有依,有缘有行相,相应义有五者,此释心心所法,更有四名,义虽有殊,体还一也。

「心心所有依,有缘有行相,相应义有五」,这后面三句,「此释心心所法,更有四名」,在经典上,心王心所还有四个名词。前面三个心、意、识专指心王,下面的四个名词,通指心王心所。「义虽有殊,体还一也」,这些名相意义虽然不一样,体还是一个,就是心王心所。

一名有所依,谓心心所,皆名有所依,托所依根故。所依根者,眼等六根也。

「一名有所依」,有所依,心王心所都是有所依的,没有所依,生不出来。「托所依根故。所依根者,眼等六根也」,心王心所要生的时候,必定有所依。依什么呢?依眼等六根,其中,第六识要依无间灭意——意根;前五识,不仅依净色根,同时也要依意根。

「有所依」指的是心王心所。因为心王心所都是要有所依的。

二名有所缘,取所缘境故。所缘境者,色等六境也。

第二个名词叫「有所缘」,心王心所都有所缘的境。「取所缘境故」,因为心王心所都要取所缘的境纔生得起来。心王心所力量很薄弱,没有境生不起来。好比一个人,身体很差,必定凭借手杖纔能走。

这个对我们修行很有用处。有境纔能生心王心所。烦恼的心所,如果没有境也不生了。所以出家人要远离五欲的境界,不使心生出烦恼心所。有的人不知道这个重要性,也不知道心王心所是靠境来的。对境不远离,但心里又想烦恼不要生起来,这怎么可能呢?你如果是以无漏道把烦恼断了,不管对什么境,跟照镜子一样,一丝一毫都不沾著。但你是个凡夫,要趋入那个境,就像掉在染缸里,你想不染上这个顔色,不可能!既然有这个境,决定会在心上反映出来,这就是烦恼心。所以真正想修行,得远离那个境,否则修行不会上路的。

境的范围很多,眼睛看,耳朵听,手碰到,鼻子闻到,都是境——五欲境。这个五欲境要尽量地远离。有个公案,一个国王到山上去寻欢作乐,一批宫娥彩女跳舞、唱歌、奏音乐,他让军队把山上的路口全部封掉,自己一个人享受。他正在很高兴地享受五欲的时候,一群外道五通仙人,从这个山上飞过。他们中有天眼通的看到下面裸体女人跳舞,烦恼一起,神通没有了,掉下来了;有天耳通的听到女人的声音,烦恼心一动,也掉下来了;还有有神境通的,闻到下面的女香,起了烦恼心,神通也没有了,又掉下来……反正色、声、香、味、触境一现前,他的烦恼一起,神通就没有了。这些仙人像鸭子一样,一大堆地掉下来。那个国王大发脾气,你们这一群人不规矩,偷看我的宫娥彩女,都杀掉了。所以对境不回避,凡夫是没有办法修行的。

为什么古代的丛林都在深山里边?就是取那个清净的境,纔能生起清净的心。如果你经常跟那些五欲打交道,又想修行,怎么可能!这边也要沾,那边也要取;熊掌也要吃,鱼也要吃,那怎么行呢!现在很多人说,既做转轮圣王,又要成佛,一举两得,不是很好吗?转轮圣王的福也享了,佛教化世间的事情也做了,不可能的!释迦太子本来可以作转轮圣王,为什么不要转轮圣王而去成佛呢?就是「两者不可兼得」!你要这个,就不能得那个;你要得那个,就不能得这个。这就是靠智慧抉择。我们学阿毗达磨,学佛经,就是要养成这个智慧。佛教是彻头彻尾的智慧,离开智慧谈不上佛教。

有一个居士,他以前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他说他们那里很复杂,很堕落,后来他母亲非要他回去不可,他也只好回去。他眼见耳闻的,都是那些染污的东西,感到很讨厌。我说你如果心里不提高警惕,现在虽然讨厌这些东西,将来会不讨厌的,甚至于会离不开它。对于烦恼,一开始有所警惕,多接触之后警惕性会麻痹,跟着烦恼一路走,同流合污,那时就完了。所以说修行的人,这个地方要提高警惕,提心吊胆的,不要被五欲境所染掉。这就是境跟心的关系,一定要下功夫断除那些心。

「所缘境者,色等六境也」,色、声、香、味、触、法六个境。

三名有行相,谓同有一行相也。如缘青境,心及心所皆带青上影像,此识上相,名为行相。行谓行解,即能缘心也;相谓影像,即行上相也。行解之相,名为行相,依主释也。心与心所,皆有青相,青相虽多,同一青故,名同有一行相也,或名有行相。论云:即于所缘品类差别,等起行相故。解云:品类差别者,境非一也。等起者,心心所齐等起也。

第三个名词,「有行相」,「谓同有一行相也」,心王心所缘境的时候,心上起的行相也是一样的。打个比喻,「如缘青境,心及心所皆带青上影像」,假使所缘的境是青色,心王也好、心所也好,它们都带一个青的影像,跟拍照片一样,青的行相就在心王心所上反映出来。

「此识上相,名为行相。行谓行解,即能缘心也;相谓影像,即行上相也」,什么叫行相?是心上的相貌。把外面的相在心上显出来,就是相。「行」是「行解」,心里缘境,作什么样理解,即「能缘心」。「相」是「影像」,所缘的境在心上反映出来,「行解之相,名为行相」,心里缘那个境,对那个境的反映,就是行相。行解之相,依主释。

「心与心所,皆有青相,青相虽多,同一青故,名同有一行相也」,心王心所每一个上边都有一个青的相,欲界善心最起码有二十二心所,每一个心所法都有一个青相,有二十二个青相,所以叫同一行相。「或名有行相」,心王心所另外一个名字叫有行相。

「论云:即于所缘品类差别,等起行相故」,所缘的法各式各样的差别,而心王心所起的行相是相同的。「解云:品类差别者,境非一也」,当心王心所缘各式各样境的时候,「等起者,心心所齐等起也」,心王有什么行相,心所也有什么行相,它们的行相是相等的。

四名相应,等和合故。等和合者,谓心心所,五义平等,故说相应。一所依,二所缘,三行相,四时,五事,皆平等故。时等者,谓心心所同生住异灭时故。事等者,事者体也。一相应中,如心体一,诸心所法各各亦尔,无两受等共相应故。

第四个相应,什么叫「相应」?「等和合故」,所谓相应,平等地和合,合在一起。相应是合得起来,合不起的不相应。什么叫「等和合」呢?「谓心心所,五义平等,故说相应」,什么叫相应?要有五个意思,都是平等相合的。一是「所依」,同一所依。比如眼识看东西,眼识依的是眼根,同时依无间灭意;它的心所法,也是依眼根和依无间灭意。二是「所缘」,同一所缘。比如缘青的境,眼识缘的是青,心所法所缘的也是青,所缘的是一样。三是「行相」,当你缘这个境,心所法反映的跟心王所起的行解之相,是同样的,都是显现青的东西。还有「时」「事」这两个也一样。「皆平等故」,心王心所这五个东西平等,就叫相应。

「时等者,谓心心所,同生住异灭时故」,心王心所,生住异灭也是相同的。心王在生相的时候,心所也是在生相;心王是住相,心所也是住相;心王是灭相,心所也是灭相,时间上相等。这个很微细,一个刹那里一个生灭,生住异灭也是同步的。这是「时等」。

「事等」,「事」是指「体」。「一相应中,如心体一,诸心所法各各亦尔,无两受等共相应故」。心王心所相应生起时,心王只有一个体,每一个心所法也都各是一个体。所以前面说,大地法里边有慧,五见的体是慧,就不能再把见加进去,这是有部的说法。不可能同时有两个受相应,比如说一方面感到很苦,一方面又感到很快乐,这是没有的。苦的时候就是苦,第二刹那可以变成快乐,但是乐跟苦不会在同一个时间。心王心所,体都只能有一个。

相应这个名词也指的是心王心所。五义相应非常重要,心王心所五个条件平等,纔叫相应。僧团要和合,有六和合,条件合适,叫和合僧。如果这六和里边差一个两个,那不是真正的和合。如果都做不到的话,那就是不和合众,甚至于破僧的事都会出现。五义相应,同一所依,同一所缘,同一行相,同一时间,同一个事(都只有一个体)。心王心所这五个条件都符合,叫做相应。

上来不同,总是第一明心所竟。

以上讲了好几个科题,把心所法都讲完了。法界里边,相应行是心所法。下边第二讲不相应行,没有这五个意思,是不相应的「行」,行是有为法。

从此大文第二,明不相应行,于中有三:一、总标名数,二、别牒解释,三、诸门分别。

不相应行分三科来讲。第一个是总标,不相应行一共有几个,叫什么名字。第二个「别牒解释」,每一个的解释。第三个,用诸门分别这些不相应行。

且初总标名数者,论云:已说心心所广分别义,心不相应行,何者是耶?颂曰:

心不相应行 得非得同分 无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类

心王心所,从「界品」开始讲,「广分别」。「心不相应行,何者是耶」,不相应行是哪些呢?命根、得、非得,还有众同分等等。

「颂曰:心不相应行,得非得同分,无想二定命,相名身等类」,这个颂把十四个不相应行的名字列出来,这起码要背。这些都是很重要的。

释曰:颂言二定者,无想定、灭尽定也。相者,四相也。名身等者,等取句文身也。总有十四: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无想果,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命根,八生,九住,十异,十一灭,十二名身,十三句身,十四文身。此十四种,体非心所,不与心相应,名心不相应;五藴门中,是行藴摄,故名心不相应行。

「释曰:颂言二定者,无想定、灭尽定也」,两个无心定,一个是无想定,外道的;一个是灭尽定,内道圣者的。「相」是「四相」,生住异灭。「名身等者」,名身,「等取句文身也」,等是句身、文身,一共三个。

「总有十四」,七十五法中有几个不相应行?十四个。「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无想果」,即无想天(异熟果);第五第六,「二定」,即「无想定、灭尽定」;第七,命,即「命根」;「相」是生住异灭,就是八、九、十、十一这四个;「十二名身,十三句身,十四文身」,「名身等」,「等」句身、文身。

「此十四种,体非心所,不与心相应,名心不相应;五藴门中,是行藴摄,故名心不相应行」,为什么叫心不相应行呢?因为这十四个法跟心不相应,又属于行藴,合起来叫不相应行。

从此第二,别牒解释,于中有七:一、明得非得,二、明同分,三、明无想,四、明二定,五、明命根,六、明四相,七、明名身等。

「从此第二,别牒解释」,分七科,「一、明得非得,二、明同分,三、明无想,四、明二定,五、明命根,六、明四相,七、明名身等」,十四个分成七段来讲。「得非得」,是有部里相当麻烦的一个概念,能搞懂更好,实在不懂,先弄清大概的意思,以后慢慢搞懂。

就初第一明得非得中,复分两段:一、明自性,二、明差别。

第一个,「明得非得」,又分两段,「一、明自性,二、明差别」,自性是它本身,差别是它的各种变化。

且初明自性者,论云:于中且辩得非得相,颂曰:

得谓获成就 非得此相违 得非得唯于 自相续二灭

「颂曰:得谓获成就,非得此相违」,得是获或者成就,「非得」反过来,不获、不成就。「得非得唯于,自相续二灭」,哪些情况有得非得呢?「自相续」,自己身上有得非得;「二灭」,择灭、非择灭也有。无情身上没有得,他相续也没有得。比如你成就了天眼,不能说成就他人的天眼,是你自己身上的成就。或者把见道的烦恼(八十八使)断掉了,得了择灭,证到的是自己身上的,不能给别人证到。所以在自相续里边,可以得定,或者成就神通,或者证到择灭等等。总之,得非得只有在自相续上、两个灭上能够有。在非情身上不能有,其他的有情身上也不能有。

释曰:上两句明自性,下两句明所依。

前面两句是讲得非得的自性,后面两句讲得非得所依。依有情身心,或者两个灭。

得谓获成就者,释得自性。得有二种:一获,二成就也。获中有二:一、未得今获,二、已失今获。故论云:未得、已失今获。

〖表二–一五:二种得〗

「得谓获成就者,释得自性」,得的自性是什么呢?一是获,二是成就。

「获中有二」,细分开来,「获」有两个,一个是「未得今获」,从来没有得到过,现在第一次得到。比如见道的时候,苦法忍这个无漏法,无始以来从来没有得到过,现在得到。第二种,「已失今获」,以前得到过,但是失掉了,现在又重新得到,也叫获。《俱舍论》上说,「未得、已失今获」,未得的、已失掉而现在又得到的。

解云:未得今获者,如未得戒,今受得戒,创至生相,将成就故,名为今获。已失今获者,如先坐定,遇缘便舍定,名为已失;后重修得,创至生相,将成就故,名为今获。

「未得今获者」,没有得到过的,现在获,举个例,「如未得戒,今受得戒」,比如从来没有受过大戒,现在开始进入戒场,登坛,得了戒体。「创至生相」,在生住异灭的生相这个位,生相在未来,马上要到现在,「将成就故」,还没有成就,就要成就,这个时候叫获,这是「未得今获」。

「已失今获」,已经失掉的,又重新得到,也叫获。「如先坐定,遇缘便舍定」,以前得过定,碰到缘舍定,失掉了,「名为已失」。

以前有个国王,他经常供养一个外道的五通仙人,这个仙人教化国王,也做些好事情。他有神通,每天应供的时候,从空中飞来。国王很恭敬他,两只手伸出来,把他的脚托住,慢慢放在地下,然后请他进入宫殿、吃饭。每天如此。

有一天,到了吃饭的时候,国王有紧急的事情要去办。他想:「这个仙人,我每天接他的,从来没有缺过一次,现在怎么办呢?」他显得很忧愁,他的女儿(公主)说:「父王,你接仙人,我从小看到现在,已经学会了,你去忙吧,我来接。」国王觉得他女儿应该能办到,就同意了。

到了时间,这个仙人又来了,公主就跟国王一样,把手伸出来,托住仙人的脚,然后轻轻地放在地上。印度的仙人都是光脚板的,他的脚板碰到女孩子的手,软软的,动了一个念头,神通就没有了,定失掉了。他以前饭吃好、说法之后,就飞回去的。这一次他没有神通了,飞不起了,怎么办呢?他只好对国王说:「以前到你们国家都是飞来飞去的,你们国家到底是怎么样还不知道,今天我要慢慢地走回去,仔细看一看你们国家到底怎么富强,建筑怎么好……」他就慢慢地一步一步走回去了,国王还以为他真的是这样呢。

这个仙人回去之后,起大惭愧,感到自己实在太不行,一个念头不正,把神通给失掉了。拼命下功夫,又得通了,这回不上当了,不去王宫了,五欲境不敢随便粘,所以他这样提高了警惕。

这里是说,过去得了定,失掉了,后来又得到了,就是「已失今获」。「如先坐定」,比如过去得了定的,「遇缘便舍定」,碰到缘失掉了,「名为已失」。「后重修得」,后来拼命修,又得定了,这个第二次得到,「创至生相」,在生相的时候,「将成就故」,还没有成就,快成就了,叫获,「名为今获」。

「获」,过去从来没有过的,现在开始有,或者曾经失掉的再次有,还没到现在的时刻。「获」只有一刹那,到住相,就是现在世的时候,叫「成就」。

言成就者,先未得法,今时已得,先已得者,今复不失,此所得法,流至现在,名为成就。故论云:得已不失,名为成就。故知获时,不名成就;成就时,不名获也。

「言成就者,先未得法,今时已得,先已得者,今复不失」,「成就」是指没有得到的现在得到,或者已经得到的没有失掉,还在那里。「此所得法,流至现在,名为成就」,这个法从开始获之后,慢慢地等流下来,一直到现在,持续下去,这过程中间,都叫成就。比如说成就了比丘戒的戒体,开始登坛的时候,纔生起的时候,是「获」,得到比丘戒;到比丘戒的行相出来了,是「成就」。只要不舍戒,不破戒,你这一辈子都是成就比丘戒。当然到命终时就舍掉了。

「故论云:得已不失,名为成就」,得到之后,没有失掉,叫成就。

「故知获时,不名成就,成就时,不名获也」,「成就」跟「获」这两个东西,性质是一样的,时间却不一样。当获的时候,不能叫成就;当成就的时候,不能叫获。

非得此相违者,释非得自性也。应知非得与此相违,谓若有法,先未曾失,及重得已,但今初失,此法非得,创至生相,名为不获。流入现在,名为不成就。故知不获时,不名不成就;不成就时,不名不获。

「非得此相违者,释非得自性也。应知非得与此相违」,非得与得是相反的。「谓若有法,先未曾失,及重得已,但今初失,此法非得,创至生相,名为不获。流入现在,名为不成就」,怎么叫不获呢?「谓若有法」,假如有一个法,「先未曾失」,过去没有失掉;「及重得已」,或者是失掉过又重得,「但今初失」,现在又开始失掉了。这两种情况下失掉的法,「此法非得,创至生相」,失掉,就是「非得」,在生相的时候,叫「不获」。「流入现在,名为不成就」,到了现在,叫不成就。失掉之后,一直持续下去,都叫不成就。

「故知不获时,不名不成就;不成就时,不名不获」,不获的时候,不能叫不成就;不成就的时候,不能叫不获。事情是一个,但是时间不一样。

得非得唯于,自相续二灭者,释得非得所依也。自相续者,自即简他也。相续是身,简非相续。非相续者,非情是也。唯于自身,有得非得。故论云:非他相续,无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续,无有成就非情法故。

「得非得唯于,自相续二灭者,释得非得所依也」,依哪个有得非得呢?「自相续」,有情自己;「二灭」,两个灭,无为法里的择灭、非择灭。这些地方有得非得,其他地方就没有。

「自相续者,自即简他也」,我们的身、心都是相似相续地等流下去的,叫相续。相续就是指身心。自己的身心上面可以有得非得。「自」是「简他」,简别不能是他,你的得是不会到别人的相续上去的。

「相续是身」,这个「身」是有情。「简非相续,非相续者,非情是也」,简别非相续,简别非情。「唯于自身,有得非得」,自己身心的得非得只能属于自己的相续。

「故论云:非他相续,无有成就他身法故」,你的得不能成为他相续的得。不可能成就他身上的东西。所以自他两个得非得是不通的。

「非非相续」,「非相续」是非情,也要排除。「无有成就非情法故」,器世间,不是有情的,谈不上成就。比如说成就一个戒或者一个定,器世间怎么成就戒定呢?所以得非得不能依器世间,既不是非相续,又不是他相续,只能是自相续。

言二灭者,择灭非择灭也。无为法中,唯于二灭,有得非得。谓若修道,证择灭时,择灭上有得也。不证时,择灭上有非得也。缘缺位中,得非择灭,故非择灭上有得也。缘会时,不得非择灭,即非择灭上有非得也。故于二灭,有得非得。

「言二灭者,择灭非择灭也。无为法中,唯于二灭,有得非得」,无为法里边,虚空无为没有得非得,择灭、非择灭有得非得。「谓若修道,证择灭时,择灭上有得也」,证择灭的时候,择灭上有得。不证的时候,择灭上有非得。我们现在没有证到,择灭有没有?前面说过,一切法都有离性。但是你没有得到择灭,有择灭上的非得。

「缘缺位中」,因缘缺的时候,「得非择灭」,非择灭上有个得。「缘会时,不得非择灭」,因缘和合的时候,法生出来了,非择灭没有了,不得非择灭,非择灭上有个非得。「故于二灭,有得非得」,所以在择灭、非择灭上有得非得。

论云:一切有情,无不成就非择灭者。皆有缘缺。除初刹那具缚圣者,及余一切具缚异生,诸余有情皆成择灭。初刹那圣者,苦法忍是也。烦恼未断,名具缚圣。此圣者无择灭也。诸余有情者,一切圣人也。决定无有成就虚空,故于虚空不言有得,以得无故,非得亦无,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已上论文。

得非得所依的是自相续,或两个无为法(择灭、非择灭)。那么,哪些人成就非择灭,哪些人成就择灭?这里举几个例。「一切有情,无不成就非择灭者」,非择灭是一切有情都会有的。比如你昨天在这里看书,旁边其他的声音本来可以听到的,你没听到,以后这个声音再也不来了,听到那个声音的识,再也不会有了,这就得非择灭。

哪些成就择灭?「除初刹那具缚圣者,及余一切具缚异生」,「初刹那」,苦法忍。这个时候的圣者,烦恼一个也没有断,叫具缚的圣者。因为苦法忍正与烦恼在搏斗之中,是无间道,烦恼还没有消灭掉。到苦法智,纔把欲界苦谛下的烦恼消灭掉。苦法忍的时候烦恼一个也没断,是具足的。「及余一切具缚异生」,烦恼具足的异生。「诸余有情」,其余所有的有情,初刹那后的有学、无学圣者,当然都是有择灭的得,「皆成择灭」62。

「决定无有成就虚空,故于虚空不言有得。以得无故,非得亦无,宗明得非得相翻而立故」,引《俱舍论》的文。决定没有成就虚空的,虚空无碍为性,无能碍、所碍,谈不上成就不成就。既然谈不上得,也谈不上非得。有部宗,得非得两个是相翻的,没有得也无所谓非得。这是《俱舍论》的文。

下边引《大毗婆沙》,学习能力强一点的,好好讨论,可以开智慧。

又依《大毗婆沙》一百五十八云,得有四种:一、与彼法俱,此是法俱得,亦名如影随形得。二、在彼法前,此是法前得,亦名牛王引前得也。三、在彼法后,此是法后得,亦名犊子随后得。四、非彼法前后俱。谓无为上得也。

依《大毗婆沙》第一百五十八卷,得有四种。

第一,「与彼法俱」,法俱得,跟法同时生起的。「此是法俱得,亦名如影随形得」,这是形象化的一个比喻。「法俱得」是法相名词;「如影随形」,这两个东西分不开的,有形必有影,同时而有的。法俱得,也叫如影随形得。

第二,「在彼法前」,在法前面的那个得,叫法前得。也叫「牛王引前得」,牛王是带头牛,它先走,其他的牛跟在后头。得在前,法在后。

第三,「在彼法后」,法在前,得在后。「此是法后得,亦名犊子随后得」,犊子是小牛,小牛自己认不得路,要随着母牛后边走,这叫法后得。「如影随形,牛王引前,犊子随后」,这些都是以比喻的方式来表明法的意义。正规叫法俱得、法前得、法后得。

第四,「非彼法前后俱」,既不是在前,又不在后。「谓无为上得也」,无为法没有时间性,所以不能说在它前后。

其所得法,则有六种:一、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如异熟生等。二、有所得法,唯有前得,如三类智边世俗智等,有说此等亦有俱得,应在第四类摄。解云:第四类者,是第四所得法,通俱得前得也。三、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后得,如别解脱戒等。四、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如道类智忍等。五、有所得法,具有前后俱得,如所余善染等。六、有所得法,不可说有前后及俱,而有诸得者,谓择灭非择灭法。

「其所得法,则有六种」,能得的得有四种,所得的法有六种情况。

第一,「有所得法,唯有俱得」,有一些法只能有法俱得。「如异熟生等」,异熟生是无记法,力量薄弱,没有法前得、法后得。

第二,「有所得法,唯有前得」,有一些法,只有法前得,「如三类智边世俗智等」。「有说此等亦有俱得,应在第四类摄」,什么叫第四类?「是第四所得法,通俱得前得也」,第四类是法前得、法俱得都有。有的人说它也有法俱得。三类智边世俗智后边还要解释。

第三,「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后得」,有的法只有法俱得、法后得,没有法前得。「如别解脱戒等」。

第四,「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没有法后得。「如道类智忍」等等。

第五,「有所得法,具有前后俱得」,法前得、法后得、法俱得都有。「如所余善染等」,把前面除开,其他的善法、染法。

第六,「有所得法,不可说有前后及俱,而有诸得者」,有一些法不能说有法前、法后、法俱,但是得是有的。「谓择灭非择灭法」,两个无为法没有时间性,法前、法后、法俱得都不能说。

这是《大毗婆沙》的原文。下边圆晖法师解释。

解云:第一,异熟生等,等取威仪、工巧非数习者,及有覆无记色等,此等诸法,势力劣故,唯法俱得。

第一类,「异熟生等」,这个「等」指「威仪、工巧非数习者,及有覆无记色」。无覆无记的法,一共四种。即异熟生、威仪路、工巧处、通果心。这些里边,异熟生决定只有法俱得。威仪跟工巧,假使是「数习」(很熟练)的,它力量强,不在此例;一般不太熟练的威仪跟工巧,力量不太强的,也只有法俱得,没有法前、法后得。还有有覆无记的色法,它的力量也很弱,有法俱得,没有法前得、法后得。这是第一类,「此等诸法,势力劣故,唯法俱得」。

第二,三类智边世俗智等,等取相应心心所也。谓入见道,至苦、集、灭三类智边,能修未来俗智,起法前得得之。此言修者,是得修也。谓见道是无漏,俗智是有漏,故于见道,俗智不起,胜缘缺故,得非择灭。解云:胜缘者,是俗智所依身也。在见道中,唯有见道所依身,无俗智所依身,故胜缘缺耳。俗智既毕竟不生,故无法俱法后得也。

第二类,「三类智边世俗智等,等取相应心心所也」,世俗智是一个慧心所,同时生起有心王、大地法心所等等,这些随行法用「等」字代替。什么叫三类智边世俗智呢?「谓入见道,至苦、集、灭三类智边」,见道到苦类智的时候,苦谛的事情全部知道了。这个时候,以前世俗智所知道的苦谛,又可以知道了,能够修世俗智。

到集类智的时候,欲界、色界、无色界的集谛全部都知道了。这个时候,以前对集方面的有漏智(世俗智)也可以修。

到灭类智的时候,把欲界和上两界的灭谛全部知道了。以前由有漏道证过灭,这个智慧在此时也可以修。这时候世俗智并没有生起来,但是有法前得。因为他过去很熟练,这时候能够修。

见道的时候,十五刹那一个一个挨得很紧,中间没有间隙,不能停下来。世俗智虽然可以得修,有法前得,但是实际上不会生出来。因为苦类智之后,马上集法忍出来了,这个修苦的世俗智插不进去。在见道的行者身上,能够生起世俗智的缘没有,缘缺不生。这个时候,只有一个法前得。法生起来纔有法俱得;法后得也是如此,法都没有生,怎么有后得呢?所以说三类智边的世俗智,只能有法前得,不能有法后得、法俱得。

「解云:胜缘者,是俗智所依身也」,俗智要依靠的身心,即能够生起这个世俗智的殊胜的缘。「在见道中,唯有见道所依身」,见道的时候,身心是在修无漏道,有漏的世俗智,插不进来。「无俗智所依身,故胜缘缺耳」,俗智所依的身心没有,所以说「胜缘缺」。这是三类智边的世俗智,只有法前得,没有法俱得、法后得。

问:何故三类智边能修俗智,非道类智耶?答:二义故修,一、有事现观故。谓世俗智,于无始来,曾知苦断集证灭,今三类智,亦知苦断集证灭,与世俗智同为一事,故能修俗智等。二、当谛事周故。谓于三谛,可遍知苦,可遍断集,可遍证灭,当谛事周,兼修俗智。于道类智,不修俗智者,一、俗智于道中,曾无事现观故。二、无遍事现观故。谓必无于道可能遍知,可能遍修,种性多故。

「问:何故三类智边,能修俗智,非道类智耶」,为什么三类智边,苦类智、集类智、灭类智三个智生起来的时候,能够修世俗智,而道类智边没有修世俗智呢?

三类智边之所以能修世俗智,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无始以来,我们以有漏的智慧,知苦、断集、证灭——有漏道也可以证择灭,灭烦恼。当然有漏道的灭是不究竟的,只是压伏,不是真的断。有漏道可以从欲界到初禅到二禅,一直到无所有处,把下面八地的烦恼都灭下去。虽然是暂时的灭,总归也算是得到择灭——有漏道的择灭。所以说无始以来,苦可以知,集可以断,灭可以证,这些用世俗智也可以做到。而现在三个类智做的事情跟世俗智一样,也是「知苦、断集、证灭」。它们是由同一个事情引发的,所以此时可以把世俗智引起来,这是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苦类智的时候,把上下两地的苦都知完了;集谛的时候,把上下两地的集谛都断完了;灭谛的时候,把上下两地的灭谛都证完了。这个时候,「当谛事周」,相应的谛下的事情做完了,可以歇一下气,世俗智有插进来的可能(但实际上生不起来),所以说可以「兼修俗智」。如果当下正忙于断它自己谛下的烦恼,世俗智就插不进去。

「于道类智,不修俗智者」,道类智不修世俗智的原因。第一个,「俗智于道中,曾无事现观故」,前面的世俗智,是可以有过那些经验的,而对无漏道的现观是没有经过的,无漏道从来没修过。

第二个,「无遍事现观故。谓必无于道可能遍知,可能遍修,种性多故」,道是不可能修完的。每一个根基,他修他的道,证了无学果,但是其他根基的人,不一定知道他们修的道。道是非常广泛的,把所有道全部修过,这是做不到的。所以说,道类智边,世俗智修不起来。

「于道类智不修俗智」有两个原因。一是世俗智无始以来,从来没有修过无漏道,对这个道的现观是没有经过的。二是道的种类很多,每一个根基都有它的道。一个人,只是一个根基,他所修的道,不可能把所有有情的道知道完。因此,道类智边,不修世俗智。

问:何故于三谛有遍声,非道谛耶?答:以其能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而无能修一切道。佛亦于道,得修习修,俱不尽故,故无遍声。

为什么苦集灭三个谛可以全部知,全部断,全部证,而道谛不能说全部呢?

每一个有情有一个道,既然有无量无边的有情,道就多得不可计数。所以,苦能够知完,集也能断完,灭也能证完,而絶对没有一个人,把一切道都修完。「佛亦于道,得修习修,俱不尽故」,即使是佛,对道来说,得修、习修都不能修完。得修是什么?就是前面的法前得,法还没有生出来,那个时候的修叫得修;习修,到法现行,法俱得以后,现实地修叫习修。

就道而言,因为得修、习修全部修完是不可能的,所以不能说「遍」。既然不能遍,过去有漏道的时候又没有经验,没有事现观,所以道类智边不修世俗智。而前面三个类智边,能修世俗智,虽然能修,却没有时间生出来,见道的十五刹那,连续不断的,世俗智插不进去。「胜缘缺故」,世俗智要生起的缘没有。既然生不起来,只有一个得修——法前得,没有法俱、法后得。

第三,别解脱戒等,等取恶律仪等也。别解脱戒,是有记故,通法后得,即是戒在过去,现在起得,成就不失也。此别解脱戒,不随心色,势微劣故,无法前得。

第三类,「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后得」。「如别解脱戒等」是这样的情况。「别解脱戒,是有记故,通法后得」,受戒是善心,不是无记,属于力量强的,可以有法后得。「即是戒在过去,现在起得,成就不失也。此别解脱戒,不随心色,势微劣故,无法前得」,别解脱戒,正得戒的时候有法俱得;得了戒之后,只要没有破戒,这个戒还成就,那个时候有法后得。受戒的事情(法)在前;这个别解脱戒的得,后边还有,是法后得。所以法俱、法后都有,但是没有法前得,为什么?这个色法(别解脱戒),「势微劣故」,不随心转。随心转的力量大,不随心转的力量小。所以别解脱戒的法前得没有,而法俱得、法后得是有的。

第四,道类忍等,等取相应心心所也。谓道类忍,是向道摄,至道类智,是果道摄,得果道中,舍向道故,故道类忍,无法后得。

第四类,「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如道类智忍等」。「道类忍等,等取相应心心所也」,道类忍以及与它相应的心王心所。「谓道类忍,是向道摄」,向道是什么?得到初果之前的十五刹那,叫初果向;二果没有得到的时候,叫二果向;乃至四果没有得到的时候,叫四果向。这个向道,不是果道。道类忍,正要得果,还没有得果,是无间道,这时叫向道。「至道类智,是果道摄」,道类智是得果,初果须陀洹纔成就。「得果道中,舍向道故,故道类忍,无法后得」,得到果道,向道就舍了。道类忍虽然势力很强,但是得了道类智,前面道类忍就舍掉了,法后得也没有了。「故道类忍,无法后得」,但法前得、法俱得都有。

第五,所余善染等,等取通果等无记也。除前四类外,名所余也。势力强故,通三种得。

第五类,「有所得法,具有前后俱得,如所余善染等」,法前得、法后得、法俱得都有。「所余善染等」,「所余善、染」的法,善法和染污的法;「等」,还有通果心等无记法,因为它是神通变化的,力量强,法前得、法俱得、法后得都有。「除前四类」以外,「所余」的善法或者染污法,或者神通变化的心等等,「势力强故,通三种得」,因为这些法势力比较强,法前、法俱、法后得都有。

第六,择灭、非择灭法,非三世摄故,不可说前后及俱。而有诸得,谓证择灭时,择灭上有得也。于缘缺位,非择灭上有得也。

第六类,「择灭、非择灭」的「法」,它不是三世所摄,没有时间性的,「不可说前后及俱」,不能说法前得、法俱得、法后得。但是这两个灭上有得,「谓证择灭时,择灭上有得也。于缘缺位,非择灭上有得也」,既不是法前得,也不是法俱得、法后得,而得还是有的,这是第六类。

把能得的得分四种:法前得,法俱得,法后得,还有一个是非彼前后,是无为的得。所得的法又分六种:或者是只有法俱得;或者只有法前得;或者有其中两种;或者三种都有;或者非三世摄,分六类。

问:现在道类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答:现在道类忍,虽复唯有法俱得,未来道类忍,即有法前得在现在世。今言现在忍有法前得者,约忍种类说;以所得法,据种类说故。

「问:现在道类忍,如何得有法前得耶」,前面说道类忍没有法后得,法前、法俱都可以有,现在提一个问题:道类忍还在未来的时候,可以有法前得,法前得是法还没有出来,得已经起来了。道类忍到了住相,「现在道类忍」,法俱得当然有,怎么会有法前得呢?

「答:现在道类忍,虽复唯有法俱得」,一个道类忍生出来,当然是有法俱得。「未来道类忍,即有法前得」,还没有生的道类忍,可以有法前得。「今言现在忍有法前得者,约忍种类说;以所得法,据种类说故」,现在的道类忍已经生出来了,当然没有法前得。但是未来的道类忍很多,未来的道类忍有法前得「在现在世」。这里说现在的道类忍有法前得,是说与它同类的在未来的道类忍有法前得。因为所得的法是根据种类来说的。根据道类忍的种类说,道类忍有法前得,这是第一个解释。

又解:此现在忍,虽唯法俱,若不现前,即有法前。约容有说,言现在忍有法前得。

「又解:此现在忍,虽唯法俱」,现在的道类忍,法生出来了,当然是法俱得。但如果道类忍「不现前」的话,法前得是可以有的,「即有法前」。「约容有说」,从可能性来说,法前得是可以有的,「言现在忍有法前得」。

又解:此现在忍,虽唯法俱,而无法前,由此现在忍有法前得在未来世,此未来得,约世横望,实在现忍后。而名法前,不名法后者,谓由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现在忍前。约容起用,说有前得。

「又解」,第三解。「此现在忍,虽唯法俱」,法已经出来了,只有法俱得,「而无法前」,这时不能说有法前得。「由此现在忍有法前得在未来世,此未来得,约世横望,实在现忍后。而名法前,不名法后者,谓由此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现在忍前。约容起用,说有前得」,这是有部的说法。这个现在忍,有很多还没有生起来的法前得,「在未来世」,在现在来看,还没有生出来。而这时道类忍已经起来,这个得只能在后面生。但是从作用来说,这个得要生的话,决定在道类忍之前,所以道类忍有法前得。这是三种解释,使用那一种都可以。

又婆沙一百五十八云:一切非得,总有三种。一、在彼法前,二、在彼法后,三、非彼前后。所不得法,亦唯三种。一、有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谓未来情数63毕竟不生法,及入无余涅槃最后刹那心等。等取相应心所,及无生智也。二、有所不得法,通彼法前法后非得。谓余随应有情数法。三、有所不得法,无法前后,而有非得。谓择灭,非择灭法。必无非得可与法俱,以法现前,是所得者,必有得故。非所得者,无得非得。亦无唯有法后非得,非无始来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类尽故。

「又婆沙一百五十八」卷,讲非得。圆晖法师特意把《大毗婆沙》引来充实这个内容,因为得的问题很复杂。「一切非得,总有三种」,法前非得、法后非得、非前后的非得。法俱的非得有没有?当然不能有,法都出来了,怎么还会有非得呢?法前、法后可以有非得。前面在序文里边,说真谛三藏译的版本有法俱非得,玄奘法师说这是不可能的,这里正式讲这个问题。《大毗婆沙》也这么说,只有法前、法后、非彼前后(无为法)的非得。

「所不得法,亦唯三种」,所不得的法(即得不到的那个法)也有三种。

「一、有所不得法,唯有法前非得,谓未来情数毕竟不生法,及入无余涅槃最后刹那心等」,这两种,只有法前非得,没有法后、非彼前后非得。这是什么意思呢?「未来情数毕竟不生法」,有情身上将来毕竟不生的法,只有法前非得,这个法不会生出来,怎么有法后非得呢?所以只有法前非得。入无余涅槃最后一刹那心也只有法前非得,「等」,「等取相应心所,及无生智也」,这个后边要解释。

「二、有所不得法,通彼法前法后非得」,法前、法后非得都有。「谓余随应有情数法」,其余的随其所应的有情身上的法。

「三、有所不得法,无法前后,而有非得」,「择灭,非择灭法」这两种无为法,没有什么前后。

「必无非得可与法俱」,必定没有一个非得与法俱起的。既然法生出来了,怎么说有非得呢?「以法现前,是所得者,必有得故」,只要这个法是现前所得到的法,这个法上就有得。「非所得者,无得非得」,如果是一个不能得到的法,比如前面说的虚空无为或者非情,谈不上得或者非得。

「亦无唯有法后非得」,只有法后非得,这种情况也没有。「非无始来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类尽故」,这十六字是玄奘法师加的。下边是圆晖法师注解。

解云:第一未来情数毕竟不生法者,谓是三类智边所修俗智也。此世俗智,不通过现,故言未来。不是非情,名为情数。得非择灭,名毕竟不生。见道已前,此世俗智,常有非得,名法前非得。三类智后,常有得起,更无非得也。

「解云:第一未来情数毕竟不生法者」,有情数身上毕竟不生的法,「三类智边所修俗智」,三类智边世俗智,是永远不能生的。见道只有十五刹那,在这十五刹那里边没有条件生,缘缺「毕竟不生」。

「此世俗智,不通过现」,三类智边的世俗智,过去没有(因为过去从来不会有无漏道),现在也没有(十五刹那插不进),只有未来可能有,因为它没有生出来,属于未来世,「故言未来」。「不是非情」,它是见道人身上的,「名为情数」,是有情数。「得非择灭,名毕竟不生」,在这时候,「胜缘缺故」,它得了非择灭,是毕竟不生法。「见道以前,此世俗智,常有非得」,在见道之前,这个世俗智没有生起来,都是非得。「名法前非得」,没有生起的法,当然是非得,法前非得。「三类智后,常有得起,更无非得也」,三类智起了之后,就可以起世俗智,「更无非得」,没有法后非得。这种情况是只有法前非得。

及入无余最后心者,谓未来有一类,异熟威仪心,作入涅槃心。此心未起,常有非得,非得此心,名法前非得;此心起已,必入涅槃,便同非情,故无法后非得,无所依故。又无生智未起已前,常有非得,名法前非得;此智起已,必定不退,故无法后非得也。

第二种,入无余涅槃最后刹那心者,「谓未来有一类,异熟威仪心,作入涅槃心」,涅槃的时候,都是无记心。有一类以异熟心或者威仪心入涅槃的时候,「此心未起,常有非得」,这个最后一刹那的心,没有起的时候有非得。「非得此心,名法前非得」,这个心没有生起来,非得已经有了,叫法前非得。「此心起已,必入涅槃」,这个心起来,就入涅槃。入了涅槃之后,「便同非情」,但不是说跟砖瓦木石一样的非情。因为这个心起了之后,入无余涅槃,脱离三界,谈不上法后的非得,所以说「无法后非得」。「无所依故」,要依托的身心都没有了,阿罗汉已经超出三界。得非得是依有情身而来的,即「自相续」。他这个「自相续」已经灭掉了,所以法后非得没有。

「又无生智未起以前,常有非得」,利根的阿罗汉有无生智。「未起以前,常有非得」,这个智还没有生的时候,以前也从来没有起过无生智,无始以来,都是法前非得。「此智起已,必定不退,故无法后非得也」,证阿罗汉之后,利根的纔有无生智,这个智起了之后不会退。只有法前非得,没有法后非得。

非无始来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类尽故者,此十六字,为遮非想见惑难故。

「非无始来恒成就彼未舍必起彼类尽故者,此十六字」,是玄奘法师加上去的字。「为遮非想见惑难故」,这十六个字是为了解释关于非想非非想天的见所断烦恼的难题。

谓唐三藏,译婆沙了,有人以非想见惑,难三藏言:合唯有法后非得。其难意者,非想见惑,无始来成,无法前非得;见道断已,毕竟不退,于过去见惑,理应合有唯法后非得,何故无耶?故三藏于婆沙,加一十六字,为通此难。其十六字意者,谓非想见惑,未断已前,名为未舍。于未舍位,必无有人起未来非想见惑入过去尽,以未来见惑种类无边,起不尽故。及入见道,断见惑时,于未来非想见惑,即有法前非得。故过去非想见惑,约种类说,不可唯有法后非得也。

玄奘法师翻完《大毗婆沙》,有人以非想非非想天的见所断烦恼来难问玄奘法师。他说,应当有一种情况,「合唯有法后非得」,只有法后非得,没有法前非得。非想非非想天的见所断烦恼,「无法前非得」,因为非想非非想天是有顶,是最高的,以有漏道没有办法断它的烦恼,那么它见所断的烦恼,无始以来,都是成就的。有漏道只能断下八地的烦恼,而非想非非想天的烦恼,只有无漏道能断。见道之前,非想非非想的见惑,无始以来总是成就的,法前非得是没有的。

「见道断已,毕竟不退」,见道把它断掉之后见惑就没有了,而见道是不会退的,既然如此,「于过去见惑,理应合有唯法后非得」,过去见惑,应当是唯有法后非得,而不是前面说非得的三个情况,以这个例来难玄奘法师。好像说《大毗婆沙》里缺这一项,意思不完整。

「为通此难」,加这十六个字要解释这个问难,其意思是什么?「谓非想见惑,未断以前,名为未舍」,「未舍」,非想非非想的见所断烦恼未断之前,「于未舍位,必无有人起未来非想见惑入过去尽,以未来见惑种类无边,起不尽故。及入见道,断见惑时,于未来非想见惑,即有法前非得。故过去非想见惑,约种类说,不可唯有法后非得也」,非想非非想天见所断的烦恼还没有舍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可以把非想非非想的所有的烦恼一下子起完。因为未来的见惑种类非常多,起不完的。见道之后,这些还没有起来过的未来见惑,以后不会再起,有法前非得。所以只有法后非得而没有法前非得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这个意思比较隐一点,要慢慢领会64。

从此第二,明差别,于中有二:一、明得差别,二、明非得差别。就初明得差别中,文复分二:一、正辨差别,二、随难别解。且初明正辨差别者,论云:已辨自性,差别云何?总问。且应辨得?别问。颂曰:

三世法各三 善等唯善等 有系自界得 无系得通四

非学无学三 非所断二种

现在要说得非得的差别相。一个是讲得的差别,一个是解释问难。「且应辨得」,辨得的差别。这比前面《大毗婆沙》的文字容易一点,但是如果前面的得、非得的自性没有搞通,差别也无从谈起。前面的基础打好,上文的理解并不难。

「三世法各三」,三世的法各有三种得,有过去得、现在得、未来得。「善等唯善等」,善法、不善法、无记法,它们的得也是善的、不善的、无记的。「有系自界得」,「有系」的就是有漏法,有漏法在哪一界,得也在哪一界。「无系得通四」,无漏得可以通四个。「非学无学三,非所断二种」,这两句等到后边讲。

释曰:三世法各三者,三世门也。三世法得,各有三种,谓过去法,有过去得,有未来得,有现在得。如是未来,及现在法,各有三种得。

「三世门」,《俱舍》里边用各式各样的门来解释差别。这是从三世的角度来看得非得。「三世法得,各有三种,谓过去法,有过去得,有未来得,有现在得」,过去法有过去得、未来得、现在得,现在法和未来法也是如此,「各有三种得」,共有九种。

且过去法有过去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俱,或是法后,此约能得与所得法,今时同在过去世也。然过去法,唯有一得,如过去世异熟生等也。或有二得,如过去世别解脱戒等。有通三得,如过去世道共戒等也。若一得,若二得,若三得,皆名过去法中过去得也。故过去得,通三种得,宜善思之。

「且过去法有过去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俱,或是法后,此约能得与所得法,今时同在过去世也」,能得的得,跟所得的法,就现在来说,都在过去。但过去里面也有时间前后,这个得跟法的关系,法前、法俱、法后都可以。

「然过去法,唯有一得,如过去世异熟生等也」,过去的法,里边也有差别。或者只有一个得,如过去世异熟生等,只有法俱得;或者有两个得的,「如过去世别解脱戒等」,有法俱得、法后得;或者有三个得的,「如过去世道共戒等」,力量强的,三个得都有。「若一得,若二得,若三得,皆名过去法中过去得也」,不管是一个得、二个得、三个得,法也过去,得也过去了,都叫过去法中的过去得。「故过去得,通三种得」,过去法里边有三种得:法前、法后、法俱。「宜善思之」,这个要好好地去思惟。

过去法家现在得者,如别解脱戒,落谢过去,现在不失,起得得之。此即法在过去,得居现在,得居法后,故过去法家现在得者,唯法后得也。

「过去法家现在得」,「如别解脱戒,落谢过去,现在不失」,过去受戒,现在戒没有失掉。「起得得之」,这个戒上有得。「此即法在过去」,受戒的事情已经过去,「得居现在」,而得还在现在,这是过去法的现在得,「得居法后,故过去法家现在得者,唯法后得也」,法在过去,得在现在,决定是法后得。

过去法家未来得者,谓法过去,得在未来,此未来得,名法后得。据世横望,虽皆法后,若约起用先后,未来亦有过去法家法前得也。如过去世道共戒等,有法前得,已谢过去,其法前得,种类众多,起未尽者,仍在未来得。此未来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过去法前得。故过去法未来得者,亦有法前得也,宜善思之。

「过去法家未来得」,法过去了,得还没出来,「此未来得,名法后得」。「据世横望,虽皆法后,若约起用先后,未来亦有过去法家法前得也」,因为法过去了,得还没来,那么从时间顺序来说,当然是法后得。但是从作用上来说,某些未来的得,却是过去法的法前得。下面举个例子。

比如「道共戒」,道共戒力量强,法前、法俱、法后都有。当这个道共戒落谢过去,而法前得种类很多,那些没有起的法前得,还留在未来世(这是有部的特殊情况,过去、未来都是有)。这个得要么不起,起的时候,决定在前,是法前得。所以从作用来说,过去法也容许有法前得,这个得在未来。这样事实不会有,因为法已经过去,法前得没有起完的,当然不会再起来了。所以说过去法有未来得,这个得却是法前得,这是一个很特殊的情况。「宜善思之」,这个要耐心细致地想一想。

关于得,《俱舍》讲了六类所得法,其中第四类,「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前得」,没有法后得,「如道类智忍等」。道类忍是见道的最后一刹那心,过了之后,第二刹那是道类智,进入修道,道类忍只有一刹那。凡是作用强的法,一般有法前得、法后得、法俱得;力量弱一点的,有法俱得、法后得,没有法前得;最弱的,只有法俱得,而法前得、法后得都没有,这是三种势力强弱不同的法。道类忍是一个无漏法,力量很强,它有法前得,也有法俱得,为什么没有法后得呢?道类忍是见道的最后一刹那,是向道进入果道前的状态,到了道类智的时候,成了果道,果道要把向道舍掉,那么道类忍的得也舍掉了,所以不可能有法后得。按常理,道类忍力量强,应当有法后得,但是它一刹那进入果道,本身已经舍掉,法后得就不能起来了。

现在法家过去得者,唯法前得。现在法中现在得者,唯法俱得。现在法家未来得者,名法后得。据世横望,虽皆法后,若论起用前后,未来亦有现在法家法前得也。准过去说,宜善思之。

「现在法家过去得者」,法在现在,得属过去,得在法的前面,法前得。

「现在法中现在得者」,法也在现前,得也在现前,那当然是法俱得。

「现在法家未来得者」,法在现在,得还没出来,那决定是法后得,因为得生出来,是法之后。「据世横望,虽皆法后」,一般从三世来看,虽然它的时间在法之后,应当是法后得,「若论起用前后,未来亦有现在法家法前得也」,但是从作用来说,也有法前得。「准过去说」,跟过去得一样。某些得要么不起,起的时候,决定是法前得。虽然它没有起来,仍然属于法前得。「宜善思之」,大家好好思惟。

未来法家过去现在得者,唯法前得。未来法家未来得者,或法前,或法俱,或法后,未来虽无前后次第,约得种类别,约容起用,说前后也。

「未来法家过去现在得」,未来法,「过去得」也好,「现在得」也好,「唯法前得」,只有法前得。「过去得」,法还没生出来,而得已经在过去世,当然是法前得。「现在得」,现在的得已经生了,而法还没有生,也是法前得。

「未来法家未来得,或法前,或法俱,或法后」,未来世里边,虽然没有「前后次第」,但根据它的种类及作用来说,有的得是在法之前生的,有的是法之后要生的,有的是与法俱时的,所以未来法的得,法俱、法前、法后都可以有。

善等唯善等者,三性门也。善等者,所得善法也。等,等取不善无记法也。唯善等者,能得得也。等取不善无记得也。谓善不善,及无记法,如其次第,有善不善无记三得。

「善等唯善等者,三性门也」,善、恶、无记三性门来说。

「善等者,所得善法也」,「等」什么?「等取不善无记法也」,不善和无记,它们的得也是一样。「唯善等者,能得得也」,所得的法分善、恶、无记三种,能得的得也是善、恶、无记三种。「善等唯善等」是什么意思呢?「谓善不善,及无记法,如其次第,有善不善无记三得」,简单地说,善法的得是善的;不善法的得也是不善的;无记法的得也是无记的。

有系自界得,无系得通四者,系不系门也。有系者,三界有漏法也。其有系法,得唯自界。谓欲界法,得唯欲界。若色界法,得亦色界。若无色界法,得亦无色界。以有漏得,随所得判,故有系法,随在何界,其能得得,与所得同。无系者,无漏法也。无漏法有二种:一、有为无漏,谓道谛也,二、无为无漏,择灭、非择灭也。得通四者,无系法上能得得通四种也。谓三界得及无漏得,名为四种。

「有系自界得,无系得通四者,系不系门也」,这是系不系门,帮助有漏无漏法的得相应的界属关系。「有系」,三界所系的是有漏法。「自界得」,法在欲界,得也在欲界,法在色界,得也在色界。若「无系」,无漏法,不属于三界所系的,它的得有四种。

「有系者,三界有漏法也」,有漏法,是系缚于三界的。不论什么法,是欲界的法就拘在欲界里边,是色界的法就限制在色界里边,有所系缚的,不能自由的。「其有系法,得唯自界」,这个法本身是三界所系的。系在哪一界,得也系在哪一界。「谓欲界法,得唯欲界」,假使法是欲界的,它的得也属于欲界。「若色界法,得亦色界」,假使法是色界的法,它的得也属于色界。「若无色界法,得亦无色界」,这是一样的。「以有漏得,随所得判,故有系法,随在何界,其能得得,与所得同」,有漏的得,随所得的法来判别它属于哪一界。「故有系法,随在何界」,所以说有系法在哪一界,「其能得得」,它能够得到的得,也属于哪一界,「与所得同」。这是一个原则。

「无系得通四」,无漏法的得有四种,比较复杂。

「无系者」,没有系缚的是「无漏法」,无漏法不属于三界所系。「无漏法有二种」,一种是「有为无漏」,另一种是「无为无漏」。道谛是有为法里边的无漏法,择灭、非择灭是无为的无漏法。「得通四者,无系法上能得得通四种也」,无系法,道谛和两种无为法,它们的得有四种。「谓三界得及无漏得,名为四种」,有的属于三界的得,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另一种得是无漏。

且非择灭得,通三界系。谓非择灭得,随命根众同分别判,以命根众同分通三界系故,故得通三界系也。如欲界缘缺,得非择灭得,即欲界系。若色界缘缺,得非择灭得,即色界系。若无色界缘缺,得非择灭得,即无色界系。故论云:非择灭得,通三界系。

「且非择灭得,通三界系」,非择灭的得,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都有。

「谓非择灭得,随命根众同分别判,以命根众同分通三界系故,故得通三界系也」,非择灭的得,属于哪一个界系,就看命根众同分。命根众同分在三界里的哪一界,它的得也就属于那一界。举个例,「如欲界缘缺,得非择灭」,欲界里边,假使缘缺不生,得非择灭,这个非择灭的得,就是欲界系,因为命根众同分在欲界。色界无色界也是这样。「故论云:非择灭得,通三界系」,《俱舍论》里边说,非择灭的得,通三界所系。

若择灭得,色无色界,及与无漏。解云:谓择灭得,随能证道判。若有漏道证择灭者,其所引得,色、无色界系。以色、无色有有漏道,为能证故,故择灭得,通彼二界。然于欲界,无能断道,故择灭得,不通欲界。若无漏道所证择灭,其择灭得,亦唯无漏,随能证道,是无漏故。若道谛得,唯是无漏,以道谛得,随所得判,道谛是无漏,得亦无漏也。故无系法,总而言之,得通三界及与无漏四种也。

「若择灭得,色无色界,及与无漏」,择灭的得可以色界系,无色界系,也可以是无漏的得,有三种。

「解云:谓择灭得,随能证道判」,这里圆晖法师的注解。择灭得,根据证择灭所依的道来判。「若有漏道证择灭者,其所引得,色、无色界系」,假使有漏道证到择灭,比如以色界的定得到的择灭,它的得是色界系;以无色界的定得到的择灭,得是无色界系。「以色、无色有有漏道,为能证故」,色界、无色界都可以有能证的有漏道,根据能证的道,属于哪一界,择灭得就是哪一界系。

有漏道断烦恼,看到下界的粗、苦、障,上界的静、妙、离,厌恶下边的,追求上面的,以这样的方式修禅定,得到上边的那个定,可以把下边的烦恼断掉,得择灭。假使欲界,大家要修初禅的,看到欲界的粗,欲界跟色界比较起来,粗得不得了;欲界的苦,有很多苦苦逼恼;障,有很多的障。而初禅,下边是粗,它是静;下边是苦,它是妙;下边是有障,它是脱离——解脱、出离。这样一比较,感到上边好,下边不好,拼命地舍下边的,求上面的。欲界的九品烦恼,以有漏道一品一品把它断掉,这样证到的择灭得,是以色界定得到的,那就属于色界。再上去,以无色定得到的择灭得,那就属于无色界。「故择灭得,通彼二界」,所以择灭得色界无色界可以有。「然于欲界,无能断道,故择灭得,不通欲界」,因为欲界没有定,不能断烦恼,证不到择灭。所以择灭的得,欲界里没有。

「若无漏道所证择灭,其择灭得,亦唯无漏」,如果能证的道是无漏,择灭得也是无漏,「随能证道是无漏故」。择灭和得是两个东西,所证的择灭是无为法,得是有为法。假使以无漏道证到择灭,能证的道是无漏的,所得的择灭得也是无漏的,要根据能证道来判。

「若道谛得,唯是无漏,以道谛得,随所得判」,道谛是无漏的有为法。证到一个道谛,得到一个得,这个得也是无漏的。「道谛是无漏,得亦无漏也」。

「故无系法,总而言之,得通三界及与无漏四种也」,无系法,包括择灭、非择灭、道谛,总的来说,三界系的得,还有一种无漏得,一共有四种。

非学无学三者,三学门也。颂言非字,流至无学,谓非学非无学也。三者,能得得也。谓非学非无学法,得通三种:一者是学,二者无学,三者非学非无学。又颂文窄故,唯标非学非无学。若依论文,三学具明。故论云:若有学法,得唯有学。注曰:有学法者,有学身中,有为无漏是也。以有学法,是有为故。得随所得判,故得亦是有学也。若无学法,得唯无学。注曰:无学法者,无学身中,有为无漏也。以无学法,是有为故。得随所得判,故得亦无学也。

「三学门」,学、无学、非学非无学。这里只说一个非学非无学,学与无学含在里边。「颂言非字,流至无学」,「非学无学」略去中间一个「非」字,「谓非学非无学也」。「三者,能得得也」,法是非学非无学,得有三种,「谓非学非无学法,得通三种」,一种是有学的得,一种是无学的得,一种是非学非无学的得。

「又颂文窄故,唯标非学非无学,若依论文,三学具明」,三个学,颂只标一个,《俱舍论》里边,三学门把有学、无学、非学非无学的三个得,全部讲清楚。

「故论云:若有学法,得唯有学。注曰:有学法者,有学身中,有为无漏是也。以有学法,是有为故。得随所得判,故得亦是有学也」,先说有学法。什么叫有学法?修行人证到圣者之后,还没有证无学之前,都是有学,见道以上,无学以前。他身上有的有为的无漏法,即他证到的道谛,这些是有学法。「是有为故,随所得判故」,有为法的得,根据所得的法来判。所得的法是有学法,能得的得也是有学法。

假使无学法,得也是无学。「无学法者,无学身中,有为无漏也。以无学法,是有为故」,无漏的有为法,它的得随所得的法判,「故得亦无学也」。

非学非无学,得有差别,谓此法得,总说有三。注曰:此文正释颂也。非学非无学,法虽是一,其法上得,即通三学,故言得有差别也。非学非无学法者,谓一切有漏,及三无为也。已上论文。注曰:以有漏法不可修故,故非有学无学身中法,名非学非无学也。若无为法,不可修习令其增长故,亦是非学无学法。

「非学非无学,得有差别,谓此法得,总说有三」,「非学非无学」,它的得通三种,比较复杂一点。「注曰:此文正释颂也」,这一段是真正解释颂里的「非学无学三」。「非学非无学,法虽是一」,非学非无学,虽然是一种法,但是它的得却是要「通三学」的。「故言得有差别也」,它的得有差别。

「非学非无学法者,谓一切有漏,及三无为也」,什么叫非学非无学法?一切有漏法及三个无为法。有学法,有学身上无漏的有为法;无学法,是无学身上有为的无漏法,而无为法没有包进去。所以,无为法属于非学非无学。而其他的有漏法,当然是非学非无学。

「注曰:以有漏法不可修故,故非有学无学身中法,名非学非无学也」,有漏法是要断掉的,不应去修的。有漏法是凡夫身上的法,非有学非无学身中的法,所以是非学非无学法。「若无为法,不可修习令其增长」,虽然无为法是无漏的,但是无为法没有生住异灭的作用,也不可以修习令其增长,「亦是非学无学法」,也属于非学非无学法。固然有漏的法不需要修习,无为法也不能修习使它增长,这些都属于非学非无学,所以它的得就复杂了。

且有漏法,唯有非学非无学得,以有漏法,随所得判,故能得得亦是非学非无学也。非择灭得,及非圣道所引择灭得,亦如是。注曰:非择灭得,随命根众同分判,非圣道得,随能证道判,故此二得,亦是非学非无学也。亦如是者,意明得同前,是非学非无学也。

「且有漏法,唯有非学非无学得」,先说有漏法。这是凡夫的法,它的「得」也是非学非无学。「以有漏法,随所得判故」,有漏的法,所得的法是非学非无学,能得的「得」也是非学非无学。所以说,「能得得亦是非学非无学也」。

「非择灭得,及非圣道所引择灭得,亦如是」,有漏道所证到的择灭,它上面的得,是根据能证的道来判,能证的道如果是有漏道,这个择灭得也是有漏的,是非学非无学。非择灭得,也是非学非无学。

「注曰:非择灭得,随命根众同分判,非圣道得,随能证道判,故此二得,亦是非学非无学也」,非择灭的得,根据「命根众同分判」,命根众同分是三界所系的,是有漏法,所以非择灭的得当然是有漏的,属于非学非无学。「亦如是者,意明得同前」,与前面一样,都是「非学非无学也」。

若有学道所证择灭,得亦有学,随能证道是有学故。若无学道所证择灭,得亦无学,随能证道是无学故。故知有漏,及无为法,虽是非学非无学法,其能得得,通三学也。宜善思之。

「若有学道,所证择灭」,假使是无漏道证的择灭,得也是无漏的。无漏有两种:有学与无学。以有学的道得到的择灭,如初果、二果等所得到的东西,「得亦有学」,得也是有学的。「随能证道是有学故」,因为证择灭所依的是有学法。假使是「无学道所证择灭」,阿罗汉或者是佛证到的择灭,能证的道是无学道,得也是无学,「随能证道是无学故」。

「故知有漏,及无为法,虽是非学非无学法」,虽然有漏法跟无为法都是非学非无学,「其能得得,通三学也」,而它们的得通三种:非学非无学、有学与无学。「宜善思之」,这些都是比较细致的,大家要好好地思惟,不要粗心大意。

学法的人,最好修一点禅定。因为我们凡夫的心很粗,碰到一些细致的道理,就感到头痛,觉得通不过去,简直不想看了,这是心粗的表现。如何能心细呢?修禅定。心静下来的最好状态就是禅定。所以鼓励大家学禅定。学法的人,戒、定、慧要同时进行,当然有重点。初出家的,五年学戒,十年不离依止,那是以戒为重点;到了一定的水平之后,要修定,定是重点;在最高的时候,定已经修到一定成就,重点要开发无漏智慧。总之进行的时候,有重点、有次第。

要达到最高的无漏慧,般若现前,这纔能了生死、度众生。但是最初非从戒下手不可。持戒的时候,也要兼顾地带一点禅定。因为禅定对持戒有帮助。得了禅定的定共戒之后,有些戒自然不会犯。所以说,戒、定、慧都是互相促进的。持戒能够帮助入定,而入定之后能够使持戒的力量更巩固;到无漏慧出来的时候,无漏的戒也来了,戒更巩固。所以说行的时候虽然戒、定、慧有次第,但是三者的效果是相互促进、相互帮助的。最后成佛的时候,戒、定、慧都达到最高最圆满的境界。

非所断二种者,三断门也。非所断者,谓无漏法也。二种者,非所断法上能得得,通二种也。一修所断,二非所断。颂文窄故,唯标非所断得。若依论文,三断具明。故论云:又见修所断法,如其次第,有见修所断得。非所断法,得有差别,谓此法得,总说有二。此正释颂文也。有二者,修非二断也。

「非所断二种」,这是讲三断门,即见所断、修所断、非所断。「非所断者,谓无漏法也」,无漏法不需要断,是「非所断」。有漏法,要么是见道所断,要么是修道所断。无漏法既不是见所断,也不是修所断,不要断,要使它增长的!「二种者,非所断法上能得得,通二种也」,非所断法上的得有两种,一种是「修所断」,一种是「非所断」。虽然法是非所断,但是能得的得,却不一定是非所断,也有修所断。

「颂文窄故,唯标非所断得」,假使依论的长行来说,「三断具明」,见所断、修所断、非所断都要讲的。颂要简略,以非所断的两种,来包括见所断、修所断。

「故论云」,把论文引出来。「又见修所断法,如其次第,有见修所断得」,见道所断的法,得也是见所断的得;修道所断的法,得也是修道所断的得。

「非所断法,得有差别」,「谓此法得,总说有二」,非所断法上的得,总的来说有两种。「此正释颂文也」,这是真正解释颂文。前面那个见修所断,是隐在颂文里边的。「有二者,修非二断也」,非所断法上的得,一种是修所断,一种非所断,有两种。

别分别者,诸无漏法,名非所断。无漏者,道谛二灭也,无漏非见修所断,名非所断。非择灭得,唯修所断,及非圣道所证择灭得,亦如是。注曰:此是释非所断法得通修所断也。非择灭得,随所依判,唯修所断。若非圣道所引得者,随能证判,亦唯修断,故言亦如是也。圣道所证择灭之得,及道谛得,唯非所断。此文释非所断法得通非断也。谓圣道所引得,随能证判;若道谛得,随所得判,故皆非断也。

「别分别者」,分别地来讲。「诸无漏法,名非所断」,一切无漏法都是不要断的。「无漏者,道谛二灭也」,道谛、择灭、非择灭。「无漏非见修所断,名非所断」,见道所断的一定是染污法。无漏法决定不是见道所断;但又不是修道所断,修道所断是有漏法,所以无漏法是非所断。

「非择灭得,唯修所断」,非择灭的得,只是修所断。「及非圣道所证择灭得,亦如是」,以有漏道证到的择灭的得,也是修所断。

「注曰:此是释非所断法得通修所断也」,再解释两种非所断法上的得,一种是修所断,一种是非所断。哪些是修所断呢?一种是非择灭的得;另一种,不是圣道(即有漏道)所证择灭的得。这两种得,属于修所断。

「非择灭得,随所依判,唯修所断」,非择灭的得是根据命根众同分来判。因为命根众同分是修所断的,这个非择灭得也是修所断。

「非圣道所引」的择灭得,「随能证判」,凡是择灭的得,根据能证道来判。有漏道证的择灭,得也是有漏的。「亦唯修断」,也是修所断,「故言亦如是也」。

「圣道所证择灭之得」,无漏道所证的择灭的得,「及道谛得」,道谛上面得到的得,这两种得是无漏的得,「唯非所断」。

「此文释非所断法得通非断也」,再解释一下,非所断法的得通修所断、非所断两种。「谓圣道所引得,随能证判」,能证择灭的道是无漏道,择灭的得也是无漏法,是非所断;「若道谛得,随所得判,故皆非断也」,因为道谛是有为法,得是依据所得法的性质来判。道谛是无漏,因此得也是无漏,所以都是非所断。

这个颂理解上很吃力,把它搞通,要下功夫。好比是磨刀,如果你把刀放在很光的石头上磨,不费力气,石头也没有损失,但是磨的结果呢,刀还是那么一把刀。所以石头总要有点粗糙的,能够使刀口在磨的时候,慢慢地销掉,这样刀锋纔利得起来。《俱舍》是聪明论、慧毒门,但一开始毒进去不是很好受的,总是有一点反应的。这个反应挺过去,那智慧门就开了。如果你舒舒服服地睡大觉,希望明天聪明起来,这是妄想!聪明是要下功夫努力的,也不是把书供起来就聪明了,没有那么容易。

佛教都是要从闻思修去努力。有点闻慧,还是肤浅的,要深入非要思惟不可。闻慧是这一点、那一点,这一堆、那一堆,连贯不起来,思慧纔把闻慧贯穿起来,这个意思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那样。前前后后,脉络分明。所以思惟很重要。要把它连贯起来,一定要靠思慧。那么修不是更好吗?修要入定,你现在定还没有,没有办法修,先从思惟下手。所以这里再三强调「宜善思之」。

有一些问题,先解答一下。

一、非择灭得,为何唯修所断?非择灭得是随命根众同分判的,是三界所系的,有漏的,但非择灭得也不是染污的,所以是修所断。无漏法纔是非所断。

二、「非择灭得」在六离合释中属于哪一种释?非择灭得,「非择灭」是一个名相,「得」是一个名相,非择灭是无为法,得是不相应行,是非择灭上的得,依主释。

三、如何理解非择灭得?一个法,因为因缘不够,生不起来,得到非择灭,就生起一个非择灭的得。

四、非择灭法是无为无漏,为何要断?非择灭法是无为法,不需要断,而它的得是有漏的,是修所断。

五、为何非择灭得随命根众同分判,而不随意根?意一会想有漏,一会想无漏,一会想善,一会想非善,所以不可能作依据。而命根众同分是稳定的,有情在哪一界生,命根众同分就在哪一界,这是稳定的,所以要随命根众同分判。

六、法前得、法前非得,如何理解?法在后,得在前,就是法前得。非得在前,法在后,就是法前非得。一个法没有生起来,是非得,非得在前,叫法前非得,法没有生起来之前,所有的非得,都是法前非得。如果法生出来了,法前非得没有了。举个例,假使眼根没有成就,直到眼根生出以前,没有获眼根,都有法前非得。以后眼根生了,非得就没有了。法没有了,就是非得,这是法后非得。

从此第二,随难别解者,论云:前虽总说三世法各三,今应简别其中差别相,颂曰:

无记得俱起 除二通变化 有覆色亦俱 欲色无前起

「从此第二,随难别解」,再解决一些问题。「三世法各三」,有一些差别相展开讲一下。

释曰:无记得俱起者,无记者,无覆无记也。谓异熟生全,威仪工巧少分,取非数习者。此无记法,势力劣故,唯法俱得。法若过去,得亦过去。法若未来,得亦未来。法若现在,得亦现在。

「释曰:无记得俱起者」,因为无记法的力量小,只有法俱得。

「无记者,无覆无记也」,「无记」指这里无覆无记,是那些呢?「谓异熟生全」,异熟生全部都是;「威仪、工巧」只是「少分」,「取非数习者」,不是很熟练的。熟练的力量强,也会有法前后得。因为是不太熟练的,不是数习的,所以力量薄弱,只有法俱得,「此无记法,势力劣故,唯法俱得」。

「法若过去,得亦过去。法若未来,得亦未来。法若现在,得亦现在」,上面这些无记法,法过去了,得也过去;法还没有生出来,得也没有生出来;法在现在,得也在现在。法跟得是同时的,因为它的势力弱,没有法前法后得。

除二通变化者,此二通变化,是通果无记,有三种得,前言无记得唯俱起,故须除也。二通者,天眼耳通相应慧也。能变化心者,谓十四能变化心也。论云:天眼耳通慧,及能变化心,势力强故,加行差别所成办故,虽是无覆无记性收,而有前后及俱起得。

「除二通变化」,二通(天眼、天耳)变化也是无覆无记,因为它是神通变化心,这个力量强,有法前法后得,不单是法俱得。

「除二通变化者,此二通变化,是通果无记」,无覆无记一共是四种,异熟生、威仪路、工巧处,还有通果心。这四类里边,第一类异熟生,全部是法俱得;工巧、威仪一部分,不熟练是法俱得。「二通变化」,属于「通果无记」,势力比较强,「有三种得」。「前言无记得唯俱起,故须除也」,前面讲无记得只有法俱得,要把二通变化除开。

「二通」是指天眼通、天耳通相应的慧心所。「能变化心者,谓十四能变化心也」,有十四种能够变化的心。变色界的心、欲界的心,可以有十四种。

这十四种还很有规律性,由这十四种神通变化心,能够产生一些变化的事情。哪十四种?「依根本四静虑,生有差别故」。神通都是从四静虑(根本定)来的。假使是初静虑的,它的变化心有两个:一个是「欲界摄」,可以变下边的;一个是「初静虑摄」,自己本身的。二静虑的有三个:初静虑的、欲界的,加本身二静虑。第三静虑有四个:前面三个,再加自己第三静虑的变化心。第四静虑有五个:欲界、初静虑、二静虑、三静虑、四静虑。这样加起来,一共十四种65。

依根本定起变化心,能自由地变化自地和下地的一切事情。上界的不行,没有能力。

「论云:天眼耳通慧」,「天眼耳」,天眼、天耳这两种神通的慧心所,「及能变化」一切事情的「心」,这个力量(势力)强,「加行差别所成办故」。一是它的势力很强;第二,要加功用行,纔能够成办。不是任运而起,不是随随便便可以起来的。虽然本身是「无覆无记」,「而有前后及俱起得」,但是法前得、法后得、法俱得都有。前面说过,三种得,主要是看这个法的力量强不强。最强的,有法前得、法俱得、法后得;中等的,有法后得、法俱得;最弱的,只有一个法俱得。因为天眼、天耳神通变化,这些力量很强,所以三种得都有。

有覆色亦俱者,此明有覆无记色,亦如无覆无记,唯法俱得也。有覆色者,谓初禅有覆烦恼,所发身语二色是也。能发烦恼,通三种得,所发身语,唯法俱得。谓此身语,虽有上品,而亦不能发无表故,势力劣故,由此定无法前后得。

「有覆色亦俱者,此明有覆无记色,亦如无覆无记」,有覆无记色也是只有法俱得,与无覆无记一样。

「有覆色者,谓初禅有覆烦恼,所发身语二色是也」,身业是形色,语业是音声,这些属于色法。从初禅的有覆烦恼发的,属于有覆无记。

能发的烦恼三种得都有,因为烦恼力量强;但所发的身语二业是色法,色法力量弱,所以只有法俱得。有覆的烦恼,三种得都有,而有覆色只有法俱得。

「谓此身语,虽有上品,而亦不能发无表故,势力劣故,由此定无法前后得」,虽然有的时候,身语业(色法),也有上品的,但是总归是色法,力量不太强。「不能发无表故」,因为无记的,不能发无表;「势力劣故」,由此没有法前得、法后得。

欲色无前起者,谓欲界系善不善色,无法前得,唯法俱得及法后得。以欲界色是不随心,势微劣故,无法前得;是有记故,通法后得。

「欲色无前起者,谓欲界系善不善色」,欲界系的有不善,色界系的没有不善。欲界所系的善或不善的色(包括有表、无表),没有法前得,只有法俱得、法后得。比如说无表色,造的身语业(形色跟音声)灭掉了,无表色还在,有法后得。

「以欲界色是不随心,势微劣故,无法前得」,欲界的色不随心转,比如欲界无表色,「乱心无心等」,不论心怎么变,它性质不变,因为它不随心转,所以势力弱,没有法前得。但是「是有记故,通法后得」,是善或不善的,有法后得。

得、非得的问题很难,对后面的内容关系也不太大,第一次学先基本了解就可以。以前有一位说:「我背《俱舍》的颂子,背两三个我就发起火来啦!」这是过去的善根种子不够,碰到法来了,他受不了,发脾气了,只好停下来。但停下来要去忏悔啊!对法起瞋心,这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最起码是以后法的缘没有了。对其他事情起瞋心,尚且要焚烧一切善根乃至堕恶道,对这么殊胜的法,起一个瞋心,这个罪报很大,不得了。过去的善根不够,烦恼重,表现出来后,自己要善于对治,不随着它跑。否则,烦恼越来越炽盛,那以后就是三恶道的事情了。要赶快对治,对法要生起意乐心,要把烦恼压下去。

从此第二,明非得差别。论云:非得如得,亦有如上品类别耶?不尔,云何?颂曰:

非得净无记 去来世各三 三界不系三 许圣道非得

说名异生性 得法易地舍

非得是不是跟得一样,有各式各样的差别呢?「不尔」,非得没那么大的差别。那怎么样呢,「云何」?

「颂曰:非得净无记」,非得本身是无覆无记的。「净」即是不染的,不染污的「无记」,无覆无记。「去来世各三」,过去、未来世,各有三个。「三界不系三」,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系的,或者不系的(无为法的非得),都是三种。

「圣道非得」,圣道是无漏的,那么圣道的非得是得不到圣道,当然是有漏,叫「异生性」,即是凡夫。异生性怎么舍呢?「得法易地舍」,法得到了,非得就没有了。投生换了一个地,所依身舍掉了,非得也就没有了。

释曰:非得净无记者,三性门也。谓非得性,无覆无记,净谓无覆也。

「非得净无记者,三性门也」,善、恶、无记三性门判非得的性,「净无记」,无覆无记。「非得」的「性」,都属于「无覆无记」。

去来世各三者,三世门也。谓过去未来,各有三世非得。若现在法,唯有过去、未来非得,无现在非得,以法现在是所得者,必成就故,定无非得。旧云:现在法有非得者,此翻谬矣。

「去来世各三者,三世门也」,就三世来说,过去、未来法各有三种非得。「谓过去未来,各有三世非得」,过去、未来这两世里边,各有三世的非得,过去法有过去、未来、现在的非得,未来法也有过去、未来、现在的非得。

「若现在法,唯有过去、未来非得」,现在法生出来了,过去没有生的时候有非得;未来也可以有非得。「无现在非得」,法在现在,已经得到了,怎么能说非得呢?「以法现在是所得者」,法生出来了,「必成就故」。开始是获,第二刹那是成就,「定无非得」,有得就没有非得。

前面序里的问题。「旧云」,「旧」指真谛三藏翻的《俱舍论》。「现在法有非得者,此翻谬矣」,真谛三藏翻的书里说现在法有非得,这个翻译错了。

且过去法有过去非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后,此据非得与所不得法,今时同在过去也。若过去法,现在非得者,唯法后非得。若过去法,未来非得者,据世横望,虽皆法后,若论起用先后,未来亦有过去法家法前非得也。准得说之。

「且过去法有过去非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后,此据非得与所不得法,今时同在过去也」,过去的法,已经谢掉了,它的非得也过去了。这个非得,或者是法前非得,或者是法后非得。「今时同在过去世也」。过去的时间很长,可以法前,可以法后。

「若过去法,现在非得者」,假使过去法现在有非得,「唯法后非得」,法已经灭掉了,但是非得在现在,这是法后非得。

「若过去法,未来非得者,据世横望,虽皆法后,若论起用先后,未来亦有过去法家法前非得也。准得说之」,过去的法,未来的非得还没有出来,从三世来看,非得在后,法在前,那当然是法后非得。但是从作用来说,有一些非得,要么不起,要起的话,决定是在法前,也可以说有法前非得。「未来亦有过去法家」的「法前非得」,前面已经讲得很多,「准得说之」,根据得的那个原则去类推。

未来法家,未来非得者,或法前,或法后,未来虽无前后次第,约性类别,约容起用,说前后也。未来法家,过去现在非得者,唯法前非得也。

「未来法家,未来非得者」,未来法,非得也在未来。可以「法前」,可以「法后」,总之都还没有生出来。「未来虽无前后次第,约性类别,约容起用,说前后也」,未来法还没生出来,怎么能说前后呢?那是根据它的作用,这个法的非得要么不生,生的时候,不是在法前面的,就是在法后的,这样看未来法的非得,也有法前、法后两种。

「未来法家,过去、现在非得者」,法还在未来,而非得已经过去,或者是在现在,那当然是法前非得。「唯法前非得」,只有法前非得,这是未来法的情况。

现在法中,过去非得者,唯法前非得也。现在法中,未来非得,据世横望,虽皆法后,若约起用先后,未来亦有现在法家法前非得也。

「现在法中,过去非得者」,现在的法,非得在过去,「唯法前非得」,是法前非得。

「现在法中,未来非得」,现在法生出来了,非得在未来,还没有生,「据世横望,虽皆法后」,照时间看,法在前,非得在后,应该是法后非得。「若约起用先后,未来亦有现在法家法前非得也」,但根据作用来说,有些非得,要么不起,要起就在法前起,也叫法前非得。根据起作用的情况来说,也有法前非得。

三界不系三者,界系门也。三界不系者,是所不得法。三者,能得非得也。谓三界及不系法,各有三界非得也。

「三界不系三者,界系门也」,非得在三界里边属于哪一界所系?「三界不系者,是所不得法」,有非得的,即所不得的一个法,有的属于三界的,有的属于不系(无为法)的。而这个非得本身,决定是「三」。「三者,能得非得也。谓三界及不系法,各有三界非得也」,三界的法,跟无为法,它们上面的非得,通三界,非得没有无漏的。

且如彼欲界法,有三界非得者,谓欲界有情,不得欲界法,非得欲界系;色界有情,不得欲界法,非得色界系;无色界有情,不得欲界法,非得无色界系。良由非得,随所依判,故随所依,通在三界。如欲界法,有三界非得,色、无色界法,有三界非得,准欲界说之。

「且如彼欲界法,有三界非得者」,欲界的法,也有三界的非得。「谓欲界有情,不得欲界法,非得欲界系」,假使欲界的有情,欲界的法没有得到,没有成就,这个非得是欲界系。「色界有情,不得欲界法,非得色界系」,色界有情,对那些欲界的东西舍掉了,这个非得是色界系,因为有情的众同分在色界。「无色界有情」,对欲界的法舍掉了,「非得无色界系」。

「良由非得,随所依判」,非得是根据所依的有情来判,有情在欲界,非得也在欲界;有情在色界,非得也在色界;有情在无色界,非得也在无色界。「故随所依」,随所依的补特伽罗在哪一界,非得就在哪一界。

「欲界法」如此,「有三界非得」,「色、无色界法」,也「有三界非得」,根据欲界类推,「准欲界说之」。

如果身在欲界,色界的法没得到,没有成就,非得;或者对无色界的法,也有非得,这些非得都是欲界系。就色界有情来说,无色界的法没成就,有非得;欲界的法舍掉了,有非得,因为人在色界,这些非得都是色界系。无色界也同样。

若不系法,三界非得者,欲界不得不系法,非得欲界系;色界不得不系法,非得色界系;无色不得不系法,非得无色界系。

「若不系法」,无漏法,不属于三界系的,「三界非得者」,它的非得属于三界怎么说呢?「欲界不得不系法」,如果在欲界不得这个不系法,无漏法没有得到(即非得),「非得欲界系」,还是根据有情所在界来说的。色界的有情不得这个无漏法,「非得色界系」。无色界的有情,没有得到这个无漏法,「非得无色界系」。不管是三界所系的法或者无漏法,非得总是根据所依的有情在哪一界来判别的。

许圣道非得,说名异生性者,释非得不通无漏也。谓发智本论,许圣道非得,说名异生性。故论引本论云:云何异生性?谓不获圣法。不获即是非得异名,非说异生性是无漏应理。注曰:已上论文。不获即是非得异名已下者,是论主释上两句本论文也。既知不获圣道,名异生性,明知异生性,必非无漏。此异生性,即是非得,故知非得,不通无漏也。又婆沙四十五云:尊者世友,作如是说:能令有情起异类见、异类烦恼,造异类业,受异类生,故名异生。

「许圣道非得,说名异生性」,异生性是什么?圣道非得。无漏道,没有得到,这叫异生性。反过来,得了圣道之后,就是圣者。

「释非得不通无漏也」,无漏法的非得是没有得到无漏法,还是有漏的。

「谓发智本论,许圣道非得,说名异生性」66,「本论」,《发智论》。有部的论典「一身六足」,「一身」就是最根本的《发智论》。这里边讲,圣道的非得是异生性。「故论引本论云」,《疏颂》中凡是说「论云」,是指《俱舍论》;「本论」是指《发智论》。《俱舍论》里引《发智论》,「云何异生性?谓不获圣法」。圣者的法没有得到,那就是异生性。「不获即是非得异名」,非得有两种,一种是不获,一种是不成就,不获就是非得。「非说异生性是无漏应理」,既然是这样,说异生性是无漏不应道理,而应当是有漏。

「注曰」,圆晖法师再解释一下。「不获即是非得异名已下者,是论主释上两句本论文也」,「不获圣法」是《发智论》的话;下面是世亲论主解释《发智论》的话。「既知不获圣道,名异生性,明知异生性,必非无漏」,既然说没有得到圣道叫异生性,那么异生性就不是圣道;「必非无漏」,即是有漏。

「此异生性,即是非得」,圣道的不获,就是非得。「故知非得,不通无漏也」,非得是无覆无记,是三界所系,有漏的,圣道的非得仍然是有漏的,没有无漏的非得。

「又婆沙四十五云」,《大毗婆沙》第四十五卷,世友尊者有这么一段话,「能令有情起异类见、异类烦恼,造异类业,受异类生,故名异生」,什么叫异生呢?使有情起各式各样的见,各式各样的烦恼,造各式各样的业,然后受各式各样的果报,这个叫异生性。异生性是凡夫,这里给出了明确的解释,「异」是各式各样。异生性的体是「圣道非得」,学过《俱舍》的非得,就比较明确地知道了这个概念,回答起来也有一定依据,界限明确,不会含糊,得到的结论推不倒。

得法易地舍者,舍非得门。谓舍非得,不过二门:一、得法舍,二、易地舍。

「得法易地舍者,舍非得门」,非得在什么情况下舍掉呢?「谓舍非得,不过二门:一、得法舍,二、易地舍」,舍非得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得法舍」跟「非得」针锋相对的是「得」,法得到了,非得也没有了;第二种是「易地舍」,既然非得是根据有情所在界来说的,如果欲界的有情生到色界去了,那么他的非得也舍掉了。从下地到上地,或上地到下地,属于这一界系的非得就没有了。

得法舍者,如圣道非得说名异生性,得圣道时,舍异生性,此即以得替非得处也。易地舍者,谓从下地生上地时,若从上地生下地时,以易地故,必舍非得。如从欲界生上界时舍欲非得,以欲非得随所依身,所依舍故,非得亦舍也。如欲界既然,余界亦尔。故易地舍,但由易地,舍于非得,未必有得替非得处。

第一种,「得法舍」。举个例,「如圣道非得说名异生性」,圣道的非得是异生性,「得」了「圣道」,见道之后,不是凡夫了,「舍异生性」。「圣道非得」的那个「非得」就舍掉了,「此即以得替非得处也」。

第二种,「易地舍」。「谓从下地生上地时,若从上地生下地时」,不管你从下到上,或者从上到下。「以易地故,必舍非得」,因为地已经改变,「如从欲界生上界时舍欲非得」,欲界的有情,非得都是欲界系的,但是当他生到色界或无色界去,那当然欲界的非得也舍掉了。「以欲非得随所依身,所依舍故,非得亦舍也」,因为非得是随所依身的,你是哪一界的人,非得就属于哪一界,所依的身都舍掉了,非得当然也舍掉了,这是易地舍。「如欲界既然,余界亦尔」,欲界如此,色界、无色界一样。

「故易地舍,但由易地,舍于非得,未必有得替非得处」,易地舍,只不过是所依的身换了一个地,非得也舍掉了,未必有个得来代替那个非得,不是说一定得到那个法。前面的得法舍,本来是非得,现在法得到了,把非得代替了。这两个情况是不同的。

然异生性,通前两舍。谓易地舍中,虽不遍舍异生性尽,亦有少分舍异生性,如从下地生上地时,亦舍下地异生性也。

异生性两种舍都有。得法舍,得了圣道,当然要舍。但是易地的时候,也可以舍少分。比如欲界的凡夫,得了初禅,生到初禅天去,「虽不遍舍异生性尽」,异生性没有全部舍掉。「亦有少分舍异生性」,舍一部分的异生性,「如从下地生上地时,亦舍下地异生性也」,如从欲界生到初禅,舍掉欲界的异生性,但是色界的异生性还是有,没有得圣道是舍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