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智品第七之一

释曰:决断名智,此品广明,故名分别。就此品中,大文分二:一、明诸智差别,二、明智所成功德。就明诸智差别中,一、明忍智见别,二、明十智相殊,三、明十智行相,四、诸门分别。此下第一,明忍智见差别。论云:前品初说诸忍、诸智,于后复说正见、正智,为有忍非智耶?为有智非见耶?颂曰:

圣慧忍非智 尽无生非见 余二有漏慧 皆智六见性

「释曰:决断名智」,有决断能力的叫智。「此品广明,故名分别」,这一品详细帮助智的事情。「大文分二:一、明诸智差别」,智有几种差别?「二、明智所成功德」,智有什么功德?这是两大科。智差别里边又分:「一、明忍智见别」,忍与智、见的差别在哪里?三个都是慧,作用不同。「二、明十智相殊」,仪轨有十大明王,表法十个智慧,十大明王成就,就是十智成就。十智有什么不同?「三、明十智行相」,每一个智的行相如何?「四、诸门分别」。「此下第一,明忍智见差别」,智、忍、见,都是慧,为什么有的时候叫智,有的时候叫忍,有的时候又叫见呢?

「论云:前品初说诸忍、诸智,于后复说正见、正智」,「贤圣品」里说八忍、八智,「于后复说正见、正智」,在讲后边八正道时又有正见、无学十支,又说正智。智、忍、见,到底有什么差别?「为有忍非智耶?为有智非见耶」,是不是有些忍不是智,有些智不是见,八忍、八智,忍和智的差别在哪里?正智、正见,见跟智的差别又在哪里?

「颂曰:圣慧忍非智」,无漏慧里忍(见道的八忍)不是智。智是决断,忍是忍可,两个不一样。「尽无生非见」,有很多智是见,但尽智、无生智不叫见。「眼法界一分,八种说名见」,能够照明(观照)的眼睛,跟能够推度的心理作用,都叫见。智慧都有推度作用吗?不一定。尽智、无生智,所作已办,再不追求,尽管它们是智,但不是见。「余二」,余下的无漏慧,智、见都通的。「有漏慧,皆智六见性」,有漏的慧都属于智的范围,六种是有见性的。这一个颂,把见、忍、智说得一清二楚。

智跟忍、见有差别。什么叫智?能够起决断作用的叫智。决断作用,必定不是第一次知道。一个事情见过不止一次,两次、三次重复地知道,然后纔有决断。第一次见,不能有决断。开始第一次叫见,第二次以上的叫智。见道时,忍是第一次见到的,智是重复,能够起决断作用。

重复一下,无漏慧里边,忍不是智,尽智、无生智不属于见,其他的,既是见,也是智。有漏的慧,无始以来我们经历了不知多少次,没有一个东西是第一次见,都属于智的范围;而见道是无始以来的创见,从来没有无漏的智慧。无漏的智慧能把四谛道理真正看清楚,所以说是忍。忍是第一次见,重复的叫智。而智里边,推度性的叫见;只有尽智、无生智没有推度性,不属于见。

释曰:初两句,及第三句余二两字,明无漏慧;有漏已下,明有漏慧也。圣慧忍非智者,圣慧忍,谓见道中八忍也。忍非智性,决断名智,忍起之时,与疑得俱,未成决断,故不名智。尽无生非见者,尽无生智,不名为见。推度名见,此之二智,已息求心,非推度故,故不名见。

「释曰:初两句,及第三句余二」,前两句,以及第三句开头两个字「余二」,是无漏慧;下边一句半是有漏慧。分有漏的、无漏的两段来说。见、忍、智都是慧的别名,分有漏、无漏。

「圣慧忍非智」,圣慧是无漏的慧,这里边的忍不是智,见道时的八忍,「忍非智性」,不属于智的特性。「决断名智」,能够起决断性的叫智慧。「忍起之时,与疑得俱,未成决断,故不名智」,忍是无间道,无间道跟疑恼还在搏斗,疑的得还没有消除。这个时候,疑得既然还在,决断的功能是没有的,所以不叫智。

另一个意思,重复的见叫智,而忍在见四谛的时候,是创见,第一次见,也不叫智。这两个意思一贯的,因为重复见,纔能决断,开始见不敢决断。比如初次认识一个人,怎么知道他是好的坏的?总要经过长一点时间的考验纔知道。忍是初次见到四谛道理,疑得还在,决断的作用没有,所以忍决定不能叫智,这是从无漏慧来说的。

「尽无生智,不名为见」,在无漏慧里边,尽智、无生智这两个智不属于见性。「眼法界一分,八种说名见」,推度性或者眼睛观照性叫见,尽智、无生智没有推度性。「此之二智,已息求心,非推度故,故不名见」,他已经成无学,尽智(烦恼断完),无生智(不需要再断),「我生已尽,烦恼已断,梵行已立」,再不受后有,没有追求心。所以这两个智是特殊的,没有推度性,但决断是有的。

余二者,谓余无漏慧,皆通智、见二性,已断疑故,推度性故。有漏慧,皆智六见性者,谓有漏慧,皆智性摄,于中唯六,亦是见性,谓身见等五,及世间正见。如上圣慧,及有漏慧,皆择法故,并慧性摄。

「余二」,其余的无漏慧,既是智(决断的功能),也是见(推度的功能)。为什么是智?「已断疑故」,忍起之后,疑除掉了,这个智决定有断疑的作用,有决断的作用;「推度性故」,它本身是慧,有推度功能,所以也叫见。

有漏的慧都叫智,其中六个有推度性,即见性。「谓有漏慧,皆智性摄」,有漏的慧,都属于智。无始以来,一切境界,没有一个没有见到过,都是经常看到的,所以这个都叫智。其中有六种也是推度性的,哪六种呢?身见、边见、见取、戒禁取、邪见,还有世间正见。五个是邪的,一个是正的,都属于见,有推度功能。

「如上圣慧,及有漏慧,皆择法故,并慧性摄」,上面的圣慧也好,有漏慧也好,本身都能够决择法,都有决择的功能,都属于慧。慧心所,本身是决择为性。慧心所里有推度性的叫见;有决断性的叫智;第一次见到四谛,疑得还没有断完,这个时候叫忍。无漏慧,根据功能不同,立了忍、智、见三个名字。

从此第二,明十智相殊。就中四:一、明渐增至十,二、明尽无生别,三、明建立为十,四、明法类智别治。就明渐增中三:一、明二智三智,二、明三增至九,三、明九增至十。且初明二智三智者,论云:智有几种?相别云何?颂曰:

智十总有二 有漏无漏别 有漏称世俗 无漏名法类

世俗遍为境 法智及类智 如次欲上界 苦等谛为境

「从此第二,明十智相殊」,打开来说,智有十种,十智里边分四科。「一、明渐增至十」,渐次增加到十智。「二、明尽无生别」,十智里边,尽智、无生智的差别。「三、明建立为十」,十智的建立。「四、明法类智别治」,法智跟类智对治的不同。「就明渐增中三:一、明二智三智」,先说两智,再说三智,再加到九,又加到十。「且初明二智三智者,论云:智有几种,相别云何」,智有几种?它们的差别相是怎样的?

「颂曰:智十总有二」,智有十种,总括地说,分两类。「有漏无漏别」,即有漏智、无漏智。「有漏称世俗」,有漏的智称世俗智。「无漏名法类」,无漏智两种,即法智、类智。「世俗遍为境」,世俗智对一切境都缘,缘境很宽。

「法智及类智,如次欲上界,苦等谛为境」,法智缘欲界的四谛,类智缘上界的四谛。有漏叫世俗智,无漏打开来叫法智、类智,两个智开为三个智。

释曰:智十总有二,有漏无漏别者,一、世俗智,二、法智,三、类智,四、苦智,五、集智,六、灭智,七、道智,八、他心智,九、尽智,十、无生智。如是十智,总为二种:一、有漏智,二、无漏智。有漏称世俗者,前有漏智,名为世俗,多缘瓶等世俗境故。无漏名法类者,前无漏智,分为二种,谓法智、类智也。世俗遍为境者,谓世俗智,遍缘一切有为、无为之法,为所缘境。后三句者,明法、类智境也。若法智,缘欲界苦等四谛为境;若类智,缘上界四谛为境。

「释曰:智十总有二,有漏无漏别者」,智有十个,世俗智、法智、类智、苦智、集智、灭智、道智、他心智、尽智、无生智。总括起来分两大类,即有漏智、无漏智。

「有漏称世俗」,有漏智叫世俗智,「前有漏智,名为世俗,多缘瓶等世俗境故」,有漏智大多缘瓶、水等那些世俗境,所以叫世俗智。「前无漏智,分为二种」,无漏智分两种:一种是法智,一种是类智。这样成了三智。三智缘什么境?「世俗遍为境者,谓世俗智,遍缘一切有为、无为之法,为所缘境」,世俗智缘的境很宽,一切有为法、无为法都可以缘。「后三句者,明法、类智境」,法智、类智缘什么境?「若法智,缘欲界苦等四谛为境;若类智,缘上界四谛为境」,法智缘欲界的四谛,类智缘上二界的四谛。

从此第二,明三增至九。论云:即于如是三种智中,颂曰:

法类由境别 立苦等四名 皆通尽无生 初唯苦集类

「从此第二,明三增至九」,现在三要加到九。「论云:即于如是三种智中,颂曰:法类由境别,立苦等四名,皆通尽无生,初唯苦集类」,法智、类智所缘的境,分别缘苦、集、灭、道。既然缘境不一样,又立苦、集、灭、道四个智,这四个智通尽智、无生智,尽智、无生智包括这些智。在开始的时候,尽智、无生智是苦、集、类。

释曰:初两句者,谓明法智、类智,缘四谛境,有差别故,分为苦、集、灭、道四智也。皆通尽无生者,此上六智,至无学身,非见性者,名为尽无生。故此二智,以六智为体也。

「释曰:初两句,谓明法智、类智,缘四谛境,有差别故,分为苦、集、灭、道四智也」,因为法智、类智缘的境有差别,所以又分为四个:苦智、集智、灭智、道智。「皆通尽无生者,此上六智」,法智、类智,苦、集、灭、道四智,都是通尽智、无生智的,这六个智到无学的时候,没有推度性,不属于见性,改叫尽智、无生智,它们的体还是这六个智。「故此二智,以六智为体也」,尽智、无生智的体就是这六个智:法智、类智与苦、集、灭、道四智。

初唯苦集类者,尽无生智,初起之时,唯苦、集、类,以缘有顶苦、集二谛,作六行相,观有顶藴,为境界故。初起之时,唯苦、集、类,后起时,方能遍缘四谛,故通六智。

「初唯苦集类者」,尽智、无生智初起的时候,只是苦、集、类三个智。「以缘有顶苦、集二谛,作六行相,观有顶藴,为境界故。初起之时,唯苦、集、类」,一开始的时候,是在断有顶的第九品惑。第九品惑是苦、集,尽智、无生智缘的境是苦、集,因为是观上二界的,属于类智,所以是苦、集、类三个智。「后起时,方能遍缘四谛,故通六智」,后来三界的苦、集、灭、道都能缘,再加三个,灭智、道智、法智,所以通六智。

问:何缘初位,唯缘有顶苦、集为境?答:有顶苦、集,从无始来未能全断,今时初断,故先缘彼,自生庆喜。

「问:何缘初位,唯缘有顶苦、集为境」,为什么开始的时候,一定要缘有顶的苦、集为境,不能缘其他?

「答:有顶苦、集,从无始来未能全断,今时初断,故先缘彼,自生庆喜」,有顶第九品的惑,凡夫没有办法断,只有无漏道纔能断。有顶的惑无始以来,从来没有断完过。在金刚喻定之前,前八品可以断掉,最后一品还没有断。金刚喻定之后,尽智、无生智生出来,把这个断完,从来没有断掉过,现在断掉了,心里很高兴,所以开始的时候缘苦、集。既然缘有顶的苦、集,当然类智在里边。过了这个时候,灭谛、道谛都可以缘,体是六个智。他缘苦、集的时候,不作空、无我这两个行相,因为因上没有空、无我的行相,所以出定之后,他就会有这个感觉,或者自己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烦恼永断,不受后有」,如果在观里边,已经有空、无我,「我生已尽」这个话就不会说。所以尽智、无生智在缘四谛的苦谛时,不起空和无我的行相,四谛只作十四个行相。

从此第三,明九增至十。论云:于前所说九种智中,颂曰:

法类道世俗 有成他心智 于胜地根位 去来世不知

法类不相知 声闻麟喻佛 如次知见道 二三念一切

「从此第三,明九增至十」,本来是三个智,加上苦、集、灭、道,再加尽智、无生智,成九个。「论云:于前所说九种智中」,在前面所说的九智里边。「颂曰:法类道世俗,有成他心智」,法智、类智、道智、世俗智,这四个智,可以成为他心智,「于胜地根位,去来世不知」,他心智的功能,「胜地」(上面的地)它不能知道;胜的根(利根),钝根不能知道;「位」(地位殊胜的),初果不能知二果;「去来世不知」,只能知现在的心,过去的心、未来的心不能知道。「法类不相知」,假如起的法智,不能知类智心;起的类智,不能知法智的心。

「声闻麟喻佛,如次知见道,二三念一切」,假使用他心智来观察一个人见道,声闻来观察这十五剎那,只能见到两剎那;缘觉只能见三剎那;佛十五剎那一切都能见,清清楚楚。他们的功德有大小。

释曰:法类道世俗,有成他心智者,谓法智、类智、道智、世俗智,此之四智,成他心智。若知他无漏心,以法、类、道他心智知也;若知他有漏心,以世俗他心智知,故由四智,成他心智。

「法类道世俗,有成他心智者,谓法智、类智、道智、世俗智」,这四智并不是说全部都是他心智,是其中有的可以练成他心智。「若知他无漏心」,假使对方是无漏的心,「以法、类、道他心智知也」,以法智、类智、道智练成的他心智去观察他。假使对方是有漏的心,以世俗智来知道它。所以他心智里边,有两种:一种是有漏的,一种是无漏的。「故由四智,成他心智」,所以他心智的体是四个智所成的。

于胜地根位,去来世不知者,明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不知于胜地、胜根、胜位,及去来心,皆不能知。不知胜地者,谓下地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不知胜根者,谓信解、时解脱钝根他心智,不知见至、不时解脱心。不知胜位者,谓不还、声闻无学、独觉、大觉他心智,前前不知后后者心。不知去来心者,谓唯现在他心、心所,为境界故。

「于胜地根位,去来世不知」,他心智不是一切都能知,有些情况是不能知的。「明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不知于胜地、胜根、胜位,及去来心,皆不能知」,胜地、胜根、胜位,还有过去世、未来世,这些不能知。

「不知胜地者,谓下地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下地的他心智不知上地的心,因为上地的心殊胜,下地的心比较粗,粗的不能知细的。

「不知胜根者,谓信解、时解脱钝根他心智,不知见至、不时解脱心」,钝根的信解(修道位),或者时解脱阿罗汉(钝根无学道),他的他心智不能知道利根(见至或者不时解脱)的心。信解的他心智不能知见至的心,时解脱他心智不能知不时解脱的心。

「不知胜位者,谓不还、声闻无学、独觉、大觉他心智,前前不知后后者心」,根据位不同,低的不能见高的。不还(第三果)不能见声闻无学的心,声闻无学的他心智不能见独觉的心,独觉的他心智又不能知佛的心。前面不能知道后面地位殊胜的;反过来,后面的能知前面的。

「不知去来心者,谓唯现在他心、心所,为境界故」,他心智不能了知过去的心(如昨天的心)、未来的心(如明天要起的心),只能知道现在心。未来的心还没来,过去的心灭掉了,都不能知。他心智,也有限度的。

有个公案176,过去有一位慧忠国师,当时从西方来了一个有神通的僧人,皇帝要试试看他们两个人道的高低。那位西方僧人确实有他心通,国师问,我现在在想什么?他说,你现在在西川看赛龙舟,答对了。接着第二个问也答对了。再第三次,国师说,你现在知道我想什么?这下西方僧人答不上来。为什么?国师入空性定,对方证的地位不如他高,就观不到了。这帮助他心智是有限度的。假使二果,三果的境界显出来,他就莫名其妙。

法类不相知者,法智所摄他心智,不知类品心,类智所摄他心智,不知法品心,谓法智他心智,以欲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若类智他心智,以上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故此二智互不相缘。

「法类不相知者」,法智、类智不相知。「法智所摄他心智,不知类品心」,假使这个他心智是法智一类的,对方的类智心就知不了;反过来,假使他心智是类智所摄的,对方起法智的心,也知不了,因为它们不同类,观察不到。「谓法智他心智,以欲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若类智他心智,以上界全分对治,为所缘境,故此二智互不相缘」,因为法智、类智功能不同,法智他心智所缘境,是欲界的全部对治品;类智他心智所缘的,是上界的全部对治品,两个所缘的境不一样,不能互知。简单地说,一个是缘欲界的,一个是缘上界的,它们所缘的境不一样。

声闻麟喻佛,如次知见道,二三念一切者,声闻知见道二念心,谓知苦法忍及苦法智也;麟觉知见道三念心,谓知初二念,及第八集类智心也;佛知见道一切心。

「声闻麟喻佛,如次知见道,二三念一切」,声闻、麟喻(即麟喻独觉)、佛(大觉世尊),以他们的他心智观察一个人见道的十五剎那,如其次第,一个能见两剎那,一个能见三念(即三剎那心),一个能见一切。见道十五剎那,很快就过掉了,假使起他心智来观察,声闻(无学)能观两个念头;独觉能观三个念头;佛对十五剎那全部观得清清楚楚,佛是如量知,完全跟境界吻合,是任运而起的智,是特别殊胜的。「声闻知见道二念心」,声闻的他心智观见道人的心,能观到开头两个剎那(苦法忍、苦法智)。麟觉就是独觉,可以看到三念心,苦法忍、苦法智两个,第八个集类智。「佛知见道一切心」,佛来观察对方,从第一剎那到十五剎那,清清楚楚,完全看到。

问:声闻知初二念心已,何故不即知第三苦类忍耶?答:初二念心,是法分心,第三念等,是类分心,法类不同,所缘境别,故不能知。若为更知类分心故,别修类分他心加行,经十三念声闻由上加行,或中加行,故十三念也,加行方满,彼已度至第十六心,虽知此心,而非见道。

「问:声闻知初二念心已,何故不即知第三苦类忍耶」,声闻能知前两个念头,苦法忍、苦法智,为什么接下去的第三个念头看不到?

「答:初二念心,是法分心,第三念等,是类分心,法类不同,所缘境别,故不能知」,因为开始的苦法忍、苦法智是属于法智的,声闻他心智开始时是用法智来知的,你的苦法忍、苦法智他知道,但是第三念变类忍,法智不能知类智类忍,他心智用的法智要改变为类智,但不是马上就能变过来,要下工夫。「若为更知类分心故,别修类分他心加行」,第三念是苦类忍,那是属于类的那一分的心,你要知道它,要从法智改到类智,那要修加行,经十三念,十三个剎那加行修好,可以知道他的类心。

「声闻由上加行,或中加行,故十三念也」,上加行是大大的加行,中加行是中等加行,声闻要起大的加行或中等的加行,这两个加行最起码要十三个念头纔可以转到类智。一个加行修完,前面两个剎那再加十三个,这时对方到第十六心道类智。「虽知此心,而非见道」,道类智虽然是属于类智心,但已经在修道位,所以见道里边,只能知两个心。

问:何故麟觉,能知第八集类智心?答:谓此麟觉知法分心初二念已,为欲更知类分心故,别修类分他心加行,经五念心,加行即满谓麟觉根胜故,但由下加行五念心也,故能知彼第八集类智心。世尊欲知,不由加行,故于见道,一切能知。

「问:何故麟觉,能知第八集类智心?答:谓此麟觉知法分心初二念已」,麟觉开始知对方法智品的心,他心智也是法智。第三个念头是类智品,他要知道类智,要起加行。「为欲更知类分心故,别修类分他心加行,经五念心」,这是下加行,麟觉这个加行要五个剎那。五个剎那过了之后,观到第八个念头,已经是集类智,「故能知彼第八集类智心」。

「世尊欲知,不由加行」,假使佛要知道对方见道的心,不要加行,一切任运,每一个剎那都能看到。前面两者要修加行,时间也不一样。

有人提问,缘觉在集类智过后,再来五个念头,是不是可以再看下边的?这里有两种说法,有说可以,有说不能看。这个道理《俱舍论》里边讲得很多,他同意第四个念头看不到,这里稍微引《光记》说一下。

问:知第八心已,何故不更以五心为加行知第十四心?解云:欲知亦得,而不知者,见道位心总有二分:一法分,二类分。知初二念是法分,知第八分是类分,既具知二,其心委歇,故不更知。又解:欲知亦不得。初修加行知初二念,第二复以五心为加行知第八心,至第三更修加行其力微劣,以五、六心为加行不能成也。又解:前心稍劣,五心加行即能得知,后心渐胜,以五、六心为其加行不能知也。又解:知初二念已,意欲知彼第三苦类忍心,五心加行至加行满乘知第八集类智心,以彼第三第八所缘苦集一物,因果义分,知时即易,虽不能知第三,能知第八。知第八已,更欲知彼第九灭法忍心,用五心为加行,不知第十四道法智心,以彼二心所缘各别,一缘有为,一缘无为,非是一物,知时即难,故不能知。(《光记》卷二六)

问:第八心以后,为什么不再拿五个心作加行去看?第十四个心还看得到的。「欲知亦得」,这是第一种说法。再过五个心,第十四念是道法智,属于法智品,从类智品改为法智品的心,也要五个加行,然后看道法智,有的人说可以看到。

第二种说法,见道位的心总有两分:一种是法分,一种是类分。最初两个念头是法分的,第八念头是类分的,既然两种都看过了,他就不想看了,所以第十四个心他不去看。

又有一种说法,要看也看不到。第二念以后再五个加行起类智品,知第八念。然后再想修加行,这个力量薄弱,五个、六个念头不行,赶不上去,所以见不到。就像运动员后边气力不够。

有的说,前面见道的心稍劣,容易看,五个剎那的加行可以看到;后边的心越来越殊胜,五、六个剎那看不到。

也有人说,知初二两心之后,要知道第三个苦类忍的心,他要知类智,拼命加行,等到五个念头修好,看到集类智,苦、集类智所缘的苦集是一类的。第八个集类智看到之后,如果要看第九个灭法忍,这跟前面两个不一样,前面缘的是苦、集,这里缘的是灭谛,灭谛是无为法,两个差别大,五个剎那不够,所以第十四心道法智见不到。

从此第二,明尽无生智。论云:尽、无生智,二相何别?颂曰:

智于四圣谛 知我已知等 不应更知等 如次尽无生

释曰:谓无学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断集,我已证灭,我已修道,是名尽智。若正自知,我已知苦,不复更知,我已断集,不复更断,我已证灭,不复更证,我已修道,不应更修,名无生智。

「从此第二,明尽无生智」,尽智、无生智的差别。「论云:尽无生智,二相何别」?

「颂曰:智于四圣谛,知我已知等,不应更知等,如次尽无生」,对四圣谛,他自己知道,「我已知、我已断、我已证、我已修」,这是尽智。假使自己知道,「我已知,不要再知;我已断,没有再断的;我已证灭,没有再可以证的;道我修过,没什么再可以修的」,这属于无生智。所以两个行相,有一些不同。

「释曰:谓无学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断集,我已证灭,我已修道」,苦我已经知道,集我已断掉,灭我也证到,道我已修,这是尽智,所作已办。再进一层,「若正自知」,自己知道,正正确确地、一点也不错地知道,「我已知苦,不复更知」,这个苦我知完,不需要再知;「我已断集,不复更断」,集断完了,没什么再可以断的;「我已证灭」,证完了,不要再证;「我已修道,不应更修」,不需要再加行去修道,这叫无生智,比尽智再进一层。一个是钝根,一个是利根,行相有些不同。

论云:如是十智,相摄云何?谓世俗智,摄一全一少分摄他心智,名一少分;法智、类智,各摄一全七少分苦等四智,尽智、无生智,及他心智,摄此七少分也;苦集灭智,各摄一全四少分四少分者,谓法智、类智、尽智、无生智也;道智,摄一全五少分五少分者,谓法智、类智、尽智、无生智、他心智也;他心智,摄一全四少分法智、类智、道智、世俗智也;尽、无生智,各摄一全六少分六少分者,谓四谛智、法智、类智也。

「论云:如是十智,相摄云何」,十个智互相摄,怎么摄?

「谓世俗智,摄一全一少分」,世俗智来说,十个智里边,包含一个全的,就是它自己(世俗智),一个智的少分,他心智中有一部分是世俗智。

〖表七–一:十智〗

「法智、类智,各摄一全」,法智、类智,十个智里边,它自己全的。「七少分」,其他七个智里边,也有它们一部分。哪七个智?苦智、集智、灭智、道智、尽智、无生智、他心智。苦、集、灭、道四个智里都有法智、类智,上界的是类智,下界的是法智;尽智、无生智是苦智、集智、灭智、道智、法智、类智六个智合成的,它们里边也有法智、类智;他心智里边也有法智、类智,所以这七个智里边有它的一部分。这十个智都有连带关系的。

「苦集灭智,各摄一全四少分」,苦智、集智、灭智,各摄一个全的,就是它们自己,四个智的少分,法智、类智、尽智、无生智里边有苦、集、灭三个智。

「道智摄一全」,它自己。「五少分」,五个智少分。哪五个智呢?法智、类智、尽智、无生智都有它,还有一个他心智。

「他心智,摄一全四少分」,他心智,它自己一个全的,四个智里一部分有他心智,就是法智、类智、道智、世俗智。他心智是四个智组成的。「尽智、无生智,各摄一全六少分」,尽智、无生智摄它自己一个全的,六个少分,就是苦、集、灭、道,法智、类智,这是它们合成的。苦、集、灭、道、法智、类智,在无学位非见性叫尽智、无生智。

从此第三,建立十智。论云:云何二智有漏、无漏,建立为十?颂曰:

由自性对治 行相行相境 加行办因圆 故建立十智

〖表七–二:建立十智七缘〗

「从此第三,建立十智。论云:云何二智,建立为十」,为什么两个智(有漏、无漏)安立十个智?「由自性对治,行相行相境,加行办因圆,故建立十智」,有七个因缘:一是自性,一个是对治,一个是行相,一个行相境,一个是加行,一个是办,一个是因圆,由这七个因缘,安立十智。

释曰:由七缘故,立二为十。

「释曰:由七缘故,立二为十」,因为七个因缘,把有漏、无漏两个智安立十个智。

一、由自性故,立世俗智,体是有漏世俗法故。

第一,「由自性故,立世俗智,体是有漏世俗法故」,世俗智本身是有漏的世俗法,就它的体(自性)安一个世俗智。

二、对治故,立法、类智,全能对治欲、上界故。

第二,「对治故,立法、类智,全能对治欲、上界故」,法智全部能够对治欲界的一切烦恼,类智够对治全部的上界烦恼。灭法智、道法智也能对治上界烦恼,但不是全部,这里特别强调全部,所有的法智,能够对治欲界的一切烦恼;所有的类智,能够对治上界的一切烦恼。所以对治不同,安立法智、类智。

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二智境,体虽无别,而行相别,故立二智,谓苦智作苦、空等四行也,集智作因、集等四行别也。

第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二智境,体虽无别,而行相别,故立二智」,这两个智缘苦谛、集谛,有部的说法,苦、集二谛体是相同的,由于苦、集因果的不同,分苦、集二谛。有漏的五藴是苦、集二谛的体:从因方面说,是集谛;从果方面说,是苦谛。所以它们的境是同的,而缘的时候,行相不同。苦智作苦、空、无常、无我四个行相,集智作因、集、生、缘,因为行相不同,分为苦智、集智。

四、行相境别故,立灭、道智。言行别者,谓灭智作灭、静等行,道智作道、如等行;言境别者,谓灭智缘灭谛无为境,道智缘道谛有为境也。

第四,「行相境别」,行相也不同,境也不同,安立灭、道二智。灭谛的四相,灭、静、妙、离,道谛的行相是道、如、行、出,行相不同。「灭智缘灭谛无为境」,灭智缘的是灭谛无为法;道智缘的是道谛,这是有为法。一个是有为,一个是无为,境是不同的。

五、加行故,立他心智,本修加行,谓知他心,故约加行,名他心智。

第五,「加行故,立他心智」,他心智以加行来立的。「本修加行,谓知他心,故约加行,名他心智」,在修加行的时候要知道他的心,从加行来安名字,加行成就,叫他心智。他心智并不是只能知他心,也能知心所,因为加行的时候,重在知他心,所以叫他心智,不叫他心所智。

六、事办故,建立尽智,事办身中,最初生故。

「事办故,建立尽智,事办身中,最初生故」,事办,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事情所作已办,即阿罗汉身中最初起来的是尽智。

七、因圆故,立无生智,一切圣道,为因生故。

第七,「因圆故,立无生智,一切圣道,为因生故」,圣道包括见道、修道、无学道,无生智是以一切圣道为同类因产生的智。尽智不是一切圣道的果,尽智前面没有无学道,是见道、修道为同类因而产生的。而无生智的前面是尽智,尽智作它的同类因,所以见、修、无学三道作同类因,产生的等流果,叫无生智。因圆,见、修、无学三个因都圆满了;尽智只有见、修二道为同类因,不能叫因圆。

根据这七个因缘,安立十个智。

从此第四,明法、类兼治。论云:如上所言,法智、类智,全能对治欲、上界法,为有少分治上、欲耶?颂曰:

缘灭道法智 于修道位中 兼治上修断 类无能治欲

「从此第四,明法、类兼治」,法、类智,一个是全能对治欲界,一个是全能对治色、无色界,也可以兼治,顺便地治不是本界的。

「论云:如上所言,法智、类智,全能对治欲、上界法,为有少分治上、欲耶」,有没有少部分的法智,也能对治上界?有没有少部分的类智,也能对治欲界?

「颂曰:缘灭道法智,于修道位中,兼治上修断」,缘灭、道的法智,「于修道位中」,简别见道,见道十五剎那不能兼治,只对治见道的八十八使;在修道的时候,也能对治色界、无色界修所断的烦恼。「类无能治欲」,类智品不能兼治欲界烦恼。

释曰:修道所摄灭、道法智,断欲界已,兼能对治上界修断。欲之灭、道,胜上界故177,已除自怨,兼除他敌故。由此类智无能治欲。

「释曰:修道所摄灭、道法智,断欲界已,兼能对治上界修断。欲之灭、道,胜上界故」,修道的灭、道法智,不是见道灭法忍、道法忍的解脱道。修道所摄的灭法智、道法智,把欲界的烦恼断了之后,也有力量兼顾对治上界修所断的烦恼。欲界的灭、道比上界的修惑要殊胜,缘胜的能够治劣的,所以能对治上界。

「已除自怨,兼除他敌故」,打个比喻,自己的敌人消灭完了,也可以帮忙去消除人家的敌人。所以欲界的灭、道法智把欲界的烦恼断完之后,也可以对治上界的。当然欲界烦恼先断,自己断完后去断除上界。

「类智无能治欲」,类智品的智不能治欲界的烦恼。这个道理也简单,类智品是对治上二界的烦恼,欲界烦恼已经除掉。类智品不是没有力量治。

从此大文第三,明十智行相。就中三:一、明十智行相,二、明行摄净尽,三、明实体能所。且初行相者,论云:于此十智中,谁有何行相?颂曰:

法智及类智 行相俱十六 世俗此及余 四谛智各四

他心智无漏 唯四谓缘道 有漏自相缘 俱但缘一事

尽无生十四 谓离空非我

「从此大文第三,明十智行相」,十个智的行相要讲一下。「就中三」,又分三个,「一、明十智行相,二、明行摄净尽,三、明实体能所」。这里分了几科,一个个看下去。「且初行相者,论云:于此十智中,谁有何行相」,每一个智有什么行相?

「颂曰:法智及类智,行相俱十六」,法智、类智,十六行相。「世俗此及余」,世俗智也能作十六行相,还有其他的一些行相都能缘,世俗智缘得最宽。「四谛智各四」,苦、集、灭、道四个智,每一个都是四个行相。「他心智无漏,唯四谓缘道,有漏自相缘」,他心智分有漏、无漏。无漏的只有四个行相,「缘道」是道谛的四个行相:道、如、行、出;有漏的缘它自相,不缘共相。本身的特征是自相,共同性是共相。一切有漏法的共性,是无常、苦、空、无我。别相,色是变碍为性,受是领纳为性等等,有漏的他心智只缘自相,不缘共相。

「俱但缘一事」,不管是有漏、无漏,只缘一个:缘心王不缘心所,缘心所不缘心王。「尽无生十四,谓离空无我」,尽智、无生智,是六个智合成的,苦、集、灭、道四个智,法智、类智,本来该十六行相,但只有十四行相,要除掉空、非我。

释曰:法智及类智,行相俱十六者,谓法智缘欲界四谛,作苦、空等十六行相,类智缘上界四谛,亦作十六行相也。世俗此及余者,谓世俗智,作此十六行,及作所余自共相行,以世俗智缘一切法故。四谛智各四者,苦等四智,各有自谛四种行相也。他心智无漏,唯四谓缘道者,此明他心智。若无漏者,唯四行相,谓缘道谛,作四行相。有漏自相缘者,有漏他心智,缘自相境,缘心、心所,自相法故,如境既自相,行相亦自相也。俱但缘一事者,有漏、无漏,二他心智,俱缘一事,谓缘心时,不缘心所,缘受等时,不缘想等。

「释曰:法智及类智,行相俱十六」,法智,就是苦法智、集法智、灭法智、道法智,「谓法智缘欲界四谛,作苦、空等十六行相,类智缘上界四谛,亦作十六行相」,法智缘欲界四个谛,作十六行相;类智缘上界四个谛同样是十六行相。

「世俗此及余」,世俗智也能作十六行相。见道之前,无漏的法智、类智还没有出来,世俗智也能缘四谛,作十六行相观。「及作所余自共相行,以世俗智缘一切法故」,除十六行相之外其他的自相、共相,一切行相都能作,世俗智能缘一切法的自相、共相,缘得最宽,行相也最多。

「四谛智各四」,四谛每一个智的行相都是四个。「苦等四智,各有自谛四种行相也」,每一个智分别是自谛下的四种行相。

「他心智无漏,唯四谓缘道」,他心智是由四个智所成的,即法智、类智、道智、世俗智。他心智分有漏、无漏两种。无漏的他心智是缘道谛的,包括法智、类智、道智,「此明他心智,若无漏者,唯四行相,谓缘道谛,作四行相」,法智、类智也是道智所摄,都是作道谛的四个行相,没有苦、集、灭下面的行相,这是无漏的他心智。

「有漏自相缘」,有漏的他心智,缘自相境。有漏是世俗智,这个世俗智,却不是一切都能缘,只缘自相,不缘共相。「缘心、心所,自相法故」,它也不能缘其他的如色法等,只能缘心王、心所自相。「如境既自相,行相亦自相也」,因为缘的境是自相,作的行相也是自相。

「俱但缘一事者,有漏、无漏,二他心智」,他心智缘心王时不能缘心所,缘心所时不能缘心王,缘受的时候不能缘想,缘想的时候不能缘受等,只能缘一个东西,不能一下子全部缘。

论云:诸他心智,有决定相,谓唯能取欲、色界系简无色界,不知上故及非所系缘无漏故也,他相续中缘他身也,现在不缘过未同类,法分他心智,知法分心;类分他心智,知类分心;有漏他心智,知有漏心;无漏他心智,知无漏心也,心、心所法不缘色故,一实自相,为所缘境。唯缘一事,名为一也;不缘假法,名实也;不缘共相,名自相也。空、无相不相应,三解脱分别也,谓缘道谛,作四行相,与无愿解脱门相应,不作空、非我行,不与空解脱门相应,不作灭谛四行相,不与无相解脱门相应之也。尽、无生所不摄,他心智是见性故,彼不摄之。不在见道无间道中,修他心智,容预时修,见道速疾,非容预故;无间道中,正断惑故,亦非容预。故彼二位,无他心智。余所不遮,如应容有。余修道位,加行、解脱、胜进三道,此位不遮,容有他心智也。已上论文也。

「论云:诸他心智,有决定相,谓唯能取欲、色界系,及非所系,他相续中,现在同类心、心所法,一实自相,为所缘境」,他心智有限制,只能够缘欲界、色界所系的,不能缘无色界的。他心智乃至五通是依四静虑得到的。无色界的定是止多观少,未到地定跟中间定是观多止少,都不均匀,而要起他心通,要知道他极微细的那些心王、心所法,一定要止观均等的四静虑纔能练出来,五通、他心通都是依四静虑的。胜地(无色界)的心不能知道。「及非所系」,非所系的心就是无漏的心,也可以缘。「他相续」,他心智是知他有情的心,而且是现在的,不能过去、未来。法智的他心智知法智心;类智的他心智知类智心,有漏他心智知有漏心;无漏他心智知无漏心,一定要是同类。

所知道的对象是心、心所法,只能缘心王、心所,不能缘色法。心王、心所里边,只能缘一个实在的法,假的法不能缘;要缘自相,不缘共相,无常、苦、空等等这些特征缘不到,他心里是这么一个想法、一个行相,你能知道这么一个行相,而不能缘共相。他心智所缘的境有一定限制。

「空、无相不相应」,他心智与空、无相(三解脱门里的空、无相两门)是不相应的,「谓缘道谛,作四行相,与无愿解脱门相应」,道谛的四个行相,跟三解脱门里的无愿是可以相应的,空、非我的行相没有,所以跟空解脱门不相应。「不作灭谛四相,不与无相解脱门相应」,灭谛不能缘,所以和无相解脱门也不相应。

「尽、无生所不摄」,他心智是见性,尽智、无生智非推度性,所以他心智不摄尽智、无生智。

「不在见道无间道中」,在见道的十五剎那之中,正在拼命地断八十八使,没有时间来起他心智。「修他心智,容预时修」,比较放松的时间纔能修。「见道速急」,见道紧张得很,「非容预时」,没有空闲,「无间道中,正断惑故」,无间道正在断烦恼,没有功夫起他心智。「亦非容预」,时间也不充裕,所以见道的时候决定没有他心智。修道的无间道,也正在搏斗,没有功夫起他心智。见道太快,无间道正在断烦恼,所以这两个时候不起他心智。

「余所不遮,如应容有」,其他不遮的,如其所应,都可能起来。「余修道位」,指修道加行位、解脱道、胜进道等等,「此位不遮,容有他心智」,可以起他心智。

尽无生十四,谓离空非我者,尽、无生智,十六行中,除空、非我,有余十四行相。由此二智,于出观时,作如是言: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我生等言,涉于世俗,故于观中,离空、非我。

「尽无生十四」,尽智、无生智组成部分是苦智、集智、灭智、道智、法智、类智,应当是十六行相,怎么只有十四行相?「谓离空非我」,空、非我两个行相是没有的。「尽、无生智,十六行中,除空、非我,有余十四行相」,其他的十四都有。「由此二智,于出观时,作如是言」,因为尽智也好,无生智也好,他出定的时候,如《阿含经》上常有,他成就阿罗汉很高兴,会说这样的话:「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这四句我们分析一下178。「我生已尽」,这是缘集谛四个行相,集谛是因集生缘,生的那些因都已经尽了;「梵行已立」,道谛四个行相,梵行是行道的;「所作已办」,灭谛的,要证的都证到了;「不受后有」,是苦谛二个行相,非我、空的行相没有,是无常和苦,以后的苦、无常再也不受了。既然说「我」,不是非我;还有「梵行」,不是空,所以尽、无生智在定中的时候,决定不作空、非我的行相,如果在定中作空、非我相,一出定不会就说「我」。

「我生等言,涉于世俗,故于观中,离空、非我」,「我生已尽,梵行已立」这句话已是牵涉到世俗法,因为也讲我,也有所作的事情,不受后有等等,所以在观里边,空、非我两个行相没有。如果有空、非我行相,「我」也没有,「生」也谈不上,「梵行」也谈不上,那不能说这个话。

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有漏的心要以世俗的他心智知,苦、集智不是也能知有漏吗?世俗智也能有苦、集智的行相,世俗智是能缘一切。而苦、集二智是无漏的,要有漏的他心智知有漏的他心,无漏的他心智知无漏的心,苦、集智是无漏,而他的心是有漏,不称,所以说要以世俗智知。

从此第二,明行摄净尽。论云:为有无漏,越此十六,为更有余行相摄不?颂曰:

净无越十六 余说有论故

「从此第二,明行摄净尽。论云:为有无漏,越此十六,为更有余行相摄不」,是不是无漏的行相只有这十六个,有没有其他行相?

「颂曰:净无越十六,余说有论故」,一般说无漏的行相不能超过十六,就是四谛十六行相,因为苦集灭道四谛都包完了。还有其他的论师,西方的有部认为还有其他行相。他们有论为依据。

释曰:上句述正宗,下句叙异说。净无越十六者,无漏为净,大毗婆沙诸论师言,无有无漏行相越此十六行相也。

「释曰:上句述正宗,下句叙异说」,正宗是不能超过十六,另外一种说法,也有超过十六。「净无越十六者,无漏为净,大毗婆沙诸论师言,无有无漏行相越此十六行相也」,凡是无漏的心,都不超出这十六行相,这是东方有部这么说的。

余说有论故者,有余西方师说,有无漏行相,越此十六,由识身足本论说故。彼论说云:颇有不系心179,能分别欲界系法耶?彼论问也。曰能分别,谓非常故、苦故、空故、非我故、因故、集故、生故、缘故,有如是处,有如是事,如理所引了别。已上本论答前问。西方论师意,彼论既于非常等八行相外,言别有有是处、有是事二行相,故知离十六行相外,别有有是处、有是事二无漏行相也。

「余说有论故」,其余西方论师,健驮罗那边的论师,接近于经部,其中大众部也有,所以思想要宽一点。「有无漏行相,越此十六」,他们说无漏行相不止这十六种。「由识身足本论说故」,这个有依据的,「彼论说云」,《识身足论》(《发智》、六足之一)里边这么说的。「颇有不系心」,就是无漏心,「能分别欲界系法耶」,有没有无漏心能分别欲界所系的法呢?言「能分别」。怎么分别呢?「谓非常故、苦故、空故、非我故、因故、集故、生故、缘故」,这是欲界法的苦集二谛,是八个行相。「有如是处、有如是事,如理所引了别」,要加两个,有如是处、有如是事,这样如理所引的了别,有那么多行相。

「西方论师意,彼论既于非常等八行相外,言别有有是处、有是事二行相,故知离十六行相外,别有有是处、有是事二无漏行相也」,既然《识身足论》里边说,缘欲界的无漏心,除了这八个行相之外,还有「有是处、有是事」这两个行相,可见不止十六行相。这是西方与东方不同的见解。根据《光记》说:有是处,就是合道理的;有是事,是有这个事用的。这十种,都是如理所引的分别,这是无漏的行相180。这是西方论师根据《识身足论》得出的看法。

从此第三,明实体能所。论云:十六行相,实事有几?一问。何谓行相?二问。能行、所行?此有两问,一问能行,二问所行也。颂曰:

行相实十六 此体唯是慧 能行有所缘 所行诸有法

「从此第三,明实体能所」,实体,先说实际上的事情有多少。「论云:十六行相,实事有几」,十六个行相到底有几个东西?第二,什么叫「行相」?第三,「能行、所行」,什么叫能行,什么叫所行?能行是心王、心所,所行是行相。

「颂曰:行相实十六」,实际上的事情,行相只有十六个,这还是根据大毗婆沙有部的说法。「此体唯是慧」,它的体是慧心所,慧心所在各别的境里边,以各种不同的行相出现,所以有十六种在无漏心里边。「能行有所缘,所行诸有法」,所谓能行,就是能缘的是心王、心所,所行的是它所缘的那些法。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次句答第二问,次句答第三问,第四句答第四问。行相实十六者,行相名既十六,其实体亦十六也。苦谛有四:非常、苦、空、非我。待缘故非常,逼迫性故苦,违我所见故空,违我见故非我。集谛有四:因、集、生、缘。如种理故因种子生芽道理,等现理故集因集果令现也,相续理故生令果相续,成办理故缘为缘令果成办也。灭谛有四:灭、静、妙、离。诸藴尽故灭,三火息故静贪瞋痴火,无众患故妙,脱众灾故离。道谛有四:道、如、行、出。通行义故道,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涅槃故行,能永超生死故出。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次句答第二问,次句答第三问,第四句答第四问」,一共四个问题,能行、所行分成两个问题,能行是一个问题,所行一个问题,成了四个问题。「行相实十六者」,根据东方有部的说法,无漏心的行相,名字是十六,实体也是十六。

「苦谛有四:非常、苦、空、非我」,十六行相,苦谛有四个,非常、苦、空、非我。怎么叫非常呢?「待缘故」,法如果是常的,它就不要待缘,自己可以永远不变。因为它要待缘,因缘来了就显,因缘少了就灭,是「非常」。

「逼迫性故苦」,苦谛里的那些法,都有逼迫性,苦苦、坏苦、行苦之类的,主要是行苦,有逼迫的性在里边,叫苦。

「违我所见故空」,没有我所的叫空。「违我见故」,本身我是没有的,这是非我。一个是我所,一个是我,针对这两个,说一个是空、一个是非我。我所、我怎么区分?打个简单的比喻,这个房子里边没有东西,是空;如果连房子也没有,那是非我。「我」也是这样子,主宰的那个我没有的,那是非我;这是我的东西、我的手、我的眼睛,乃至我的受想行识等,说这些「我所」是空的,叫空。

苦谛里空、非我两个行相,有部的解释,空只会空我所;非我是对治我见的。其他地方讲得有些不一样,以后再旁通。

集谛有四个行相,因、集、生、缘。「如种理故因」,要生起的一切法,好像种子能够生起芽一样,这叫因。「等现理故集(因集果令现也)」,很多的东西一起现出来,这个道理叫集。「相续理故生」,能够使果相续地生起来叫生。「成办理故缘」,因缘和合,使它成办,要成就一个东西,必定要很多的缘。

灭谛是灭、静、妙、离。「诸藴尽故灭」,一切五藴,就是苦藴,所谓生死的苦集二谛都消灭完,所以叫灭。「三火息故静」,贪瞋痴的烦恼火熄灭了,涅槃最清净,没有烦恼,叫静。「无众患故妙」,一切过患都没有,没有贪瞋痴,其他过患不会产生,叫妙。「脱众灾故离」,一切的灾,大三灾也好,小三灾也好,那些灾患都没有,在寂静的涅槃里边这些不好的东西都没有。从消极方面说,苦、集那些不好的东西都消灭了;从积极方面说,那些好的还是有的,不要说涅槃是什么都没有了。

道谛四个,道、如、行、出。「通行义故道」,这个道能够行得通的,叫道。「契正理故如」,这个道跟正理相合的,叫如。「趣向涅槃故行」,这个道是走向涅槃的,叫行。「能永超生死故出」,能够永远地超出生死叫出。

此体唯是慧者,此十六行相,体唯是慧,慧观四谛,作此行相。

「此体唯是慧」,这十六行相的体都是无漏慧。「慧观四谛,作此行相」,这个慧观四谛的时候,作这样的行相。行相是什么?当慧在境界上分别的时候,心里有这样一个看法。

能行有所缘者,心、心所法,名有所缘,此是能行,能行境故。所行诸有法者,一切诸法,皆名所行,所缘境故。

「能行有所缘」,行相里边当然有能行、所行。能行能够有所缘,就是心王、心所。「能行境故」,它能够在境上行。

「诸有法」,所分别的一切法,这是所行,「所缘境故」,这是所缘的境。但不要说行相就是境。行相是把境放在心里边,作这样的相貌来分别,这就是十六行相。无漏心看苦集二谛,是苦、空、无常、非我。而以凡夫有漏的心看,一样的境,行相就不一样,是常、乐、我、净,觉得很好,贪著不舍。所以境跟行相不是一个东西,行相是对境理解的样子。一样的境,各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小说里边,中秋的月亮,有的人看了很欢喜,有的人看了很愁忧,有人的看了作起诗来,那就是各人的行相不同。行相是所缘的境在我们心上的反应,不是客观的那个法。

从此第四,诸门分别。于中六:一、明性依地身,二、明念住摄智,三、明十智相缘,四、明十智缘境,五、明人成智,六、约位辨修。且初明性依地身者,论云:已辨十智行相差别,当辨性摄、依地、依身。颂曰:

性俗三九善 依地俗一切 他心智唯四 法六余七九

现起所依身 他心依欲色 法智但依欲 余八通三界

「从此第四,诸门分别」,各式各样地来分别十智。第一,「明性依地身」,十智的性(三性),依的地,依的身体。第二,「明念住摄智」。第三,「明十智相缘」,十智可以互相缘。第四,「明十智缘境」,十智缘什么境?第五,「明人成智」,哪一些人成就什么智?第六,「约位辨修」,根据地位来辨习修、得修。

「且初明性依地身」,先分别十智的三性、依什么地、依什么身。「论云:已辨十智行相差别」,讲完十智的行相不同,现在辨它的性、地、身。

「颂曰:性俗三九善」,以三性来说,世俗智通三性,世俗智当然是通善、不善、无记。其余的九个智一般是无漏的,无漏的智当然是善的。「依地俗一切,他心智唯四」,世俗智依一切,欲界到非想非非想天都有,一切凡夫都有世俗智,圣者也有世俗智。他心智只有依四静虑能够起,也是五通所依。「法六余七九」,法智依六个地,即未至、中间、四静虑,「余七九」,其他的七个智,依九地,加三无色。「现起所依身」,智依什么身现起来?「他心依欲色」,他心智的身体决定是欲界或者色界的。「法智但依欲」,法智是观欲界境的,一定依欲界身。「余八通三界」,其余八个智,三界都有。

释曰:性俗三九善者,性谓三性门,俗智通三性,余九智唯善也。

「释曰:性俗三九善者,性谓三性门」,世俗智是一般世间的智慧,当然三性都有,世俗智通三性。「余九智唯善也」,其余九个智,八个无漏智当然是善的,他心智也是善的,所以余九智唯是善。

依地俗一切者,依地门中,世俗依九地,谓从欲界,乃至有顶,故言一切。他心智唯四者,他心唯依四静虑起,五通所依,止观等故,由此余地无他心智。法六余七九者,法智依六地,谓未至、中间、四静虑也;所余七智,通依九地,谓四谛智、类智、尽智、无生智,此七智,通依未至、中间、四静虑、下三无色,名九地也。

「依地俗一切」,依地门中,世俗智三界九地都在里边。「谓从欲界,乃至有顶,故言一切」,三界已经包完。「他心智唯四」,他心智只有靠四静虑能起。「五通所依,止观等故」,四静虑止观均等,其他的定没有那么深细,起不了这个作用,定多观少,或者观多定少,都不行,一定要止观均等。「由此余地无他心智」,所以其他的地没有他心智,欲界的人一定要得到四静虑之后,纔能修他心智;色界的人当然根据他所得的静虑,也能修他心智。

「法六余七九」,法智观欲界,决定依六地。「谓未至、中间、四静虑」,无色界跟欲界,四种远,不能观的,所以不能依三无色。「所余七智,通依九地」,其他七个智九个地都可以有,哪七个智呢?「谓四谛智」,苦、集、灭、道四个智,上下地都可以起;「类智」,观上界的。「尽智、无生智」,是苦、集、灭、道四个智,跟法智、类智合拢来的,当然也通九地。「此七智,通依未至、中间、四静虑、下三无色」,这七个智依九个地都可以起,九地是未至、中间、四静虑,再加三无色。

现起所依身,他心依欲色者,依身门中,他心智依欲、色界身,俱可起故,不依无色,彼无通故。法智但依欲者,法智唯依欲界身起,以缘欲界四谛境故。余八通三界者,除他心智及法智外,诸余八智,通三界身,皆得起也。

「现起所依身,他心依欲色」,依什么身起什么智慧?他心智,依欲界、色界的身都可以起。「不依无色,彼无通故」,不能依无色界的身,无色界里没有通,通只有四静虑纔能起。

「法智但依欲者,法智唯依欲界身起,以缘欲界四谛境故」,法智是观察欲界的,当然只有依欲界的身来起。如果身体在色界,因为太喜乐,不能起无漏心观察欲界的苦谛等,无色界的更观不到。因为要缘欲界的四谛境,只有身体在欲界纔能缘。

「余八通三界」,除了他心智、法智,其余八个智,依三界的身都可以起。

从此第二,明念住摄智。论云:已辨性、地、身,当辨念住摄。颂曰:

诸智念住摄 灭智唯最后 他心智后三 余八智通四

「从此第二,明念住摄智。论云:已辨性、地、身」,性、地、身辨过,要分辨一下这十个智属于哪个念住。

〖表七–三:念住摄智〗

「颂曰:诸智念住摄」,十个智是哪个念住摄呢?「灭智唯最后」,灭智只有一个法念住所摄。「他心智后三」,他心智后三个。他心是心法,四念住是身、受、心、法,受、心、法可以被他心智所知,色法不能知,所以他心智只摄三个念住。「余八智通四」,其余八个智,四念住都可以通。

释曰:灭智摄在法念住中,以缘择灭唯是法故。若他心智,后三念住摄,以能知他受心法故,不知色故,除身念住。所余八智,通四念住。

「释曰:灭智摄在法念住中,以缘择灭唯是法故」,灭智只能属于法念住,因为灭智是缘择灭无为法的,无为法只属于法念住,所以说只是法念住摄。他心智只能缘心王、心所,四念住的观身不净,身是属于色法。「以能知他受心法故,不知色故」,他的受、他的心、他的法(心所法之类的)可以知道,而色法不能知,所以把身念住除掉。其余八个智,四个念住都能摄。

从此第三,明十智相缘。论云:如是十智,展转相望,一一当言,几智为境?颂曰:

诸智互相缘 法类道各九 苦集智各二 四皆十灭非

「从此第三,明十智相缘」,这十个智是不是可以互相缘呢?「论云:如是十智,展转相望,一一当言,几智为境」,十个智互相缘的时候,哪一个智能缘其他的几个智?

「颂曰:诸智互相缘」,十个智互相缘,「法类道各九」,法智、类智、道智各能缘九个智。「苦集智各二」,苦、集智只能缘两个。「四皆十灭非」,还有其他四个,十个智都能缘;而灭智一个也不能缘,因为灭智只能缘择灭无为法,这十个智都是有为法。

释曰:法类道各九者,法智能缘九智,除类智;类智能缘九智,除法智;道智能缘九智,除世俗智。苦集智各二者,苦、集二智,一一能缘二智为境,谓世俗智,及有漏摄他心智也。四皆十灭非者,四谓世俗、他心、尽、无生智,此四皆缘十智为境。灭智不缘十智为境,故言灭非,灭智唯缘择灭境故。

「释曰:法类道各九者,法智能缘九智」,法智能缘九个智,把类智除开,因为类智跟法智两个分开的,法智是治欲界,类智是治上界的。在《光记》中打个比喻181,在一个房间里边,一个人头是朝上看的,一个人是头朝下看的,这两个人虽然在一起,却互不相见。法智专门缘欲界的,类智专门管上界的,它们互不相缘。所以,其他九个智都能缘,类智要除开;反过来,类智对其他九个智都能缘,而要除掉法智。「道智能缘九智,除世俗智」,道智能缘九个智,而世俗智是有漏法,不缘世俗智。

「苦集智各二」,苦、集智只缘两个。「苦、集二智,一一能缘,二智为境,谓世俗智,及有漏摄他心智也」,苦、集智是缘苦、集二谛的,能缘那些有漏法,当然能缘世俗智;有漏他心智也是有漏法,苦、集二智也能缘。

「四皆十灭非」,其余四个智,世俗智、他心智、尽智、无生智,十个智都能缘。世俗智对一切都能缘;他心智有漏、无漏都能缘,十个智;尽智、无生智,也能缘。「灭智不缘十智为境,故言灭非,灭智唯缘择灭境故」,灭智是缘无为法——择灭的,十个智都是有为法,所以不能缘。

从此第四,明十智缘境。就中有二:一、正明十智缘境,二、明俗智缘境。且正明十智缘境者,论云:十智所缘,总有几法?一问。何智几法,为所缘境?第二问也。颂曰:

所缘总有十 谓三界无漏 无为各有二 俗缘十法五

类七苦集六 灭缘一道二 他心智缘三 尽无生各九

「从此第四,明十智缘境」,十个智缘什么境。「就中有二」,分两科,「一、正明十智缘境,二、明俗智缘境」,世俗智缘的境,特别分一科。「且正明十智缘境者,论云:十智所缘,总有几法」,十智所缘的境,一共有多少?「何智几法,为所缘境」,每一个智有几个法是它的境?一个是总的,一个是分别的。下面看解释。

释曰:初三句答第一问,余五句答第二问。所缘总有十,谓三界无漏者,标所缘法也。十智所缘,总有十法。谓有为法分为八种:三界所系,及无漏有为,此四各有相应、不相应二,故成八种。无为有二:一者是善,谓择灭也;二者无记,谓虚空、非择灭也。

「释曰:初三句答第一问」,十个智总的缘多少。「余五句」,第二个问,各别问什么智缘多少。「所缘总有十」,十智所缘的境,总的说起来有十种。「谓三界无漏,标所缘法也」,十智所缘的境,共有十个法。「谓有为法分为八种」,有为法八个,无为法还有两种,一共十个。「三界所系,及无漏有为」,有为法里,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三个,加非所系(无漏的有为法)。这四种,每一种有相应、不相应。相应的是心王、心所,不相应的是心王、心所以外的。一共是八种,「故成八种」。无为的有两种:择灭无为是善的,是胜义善;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是无记法。加起来一共是十个法,十个智总的来说能缘这十个境界。

俗缘十法五者,俗智缘十,法智缘五,谓欲界二,无漏道二,及善无为,故为五也。类七苦集六者,类智缘七,谓色、无色界、无漏道各二,为六,及善无为,为七;苦集六者,苦集二智,各缘六法,谓三界所系,各二法也。灭缘一道二者,灭智缘一,谓善无为,道智缘二,谓无漏道二也。他心智缘三者,谓他心智缘欲界、色界、无漏三相应法也。尽无生各九者,尽、无生智,能缘九法,除无记无为也。

「俗缘十法五」,世俗智缘十个,法智缘五个。「俗智缘十,法智缘五」,俗智缘十个,一切都能缘。法智缘哪五个呢?「谓欲界二,无漏道二,及善无为,故为五也」,欲界两个,即欲界摄的相应、不相应,两个;无漏道里边也是两个;善的无为一个,一共是五个。法智可以缘欲界的相应、不相应法,不能缘上界;道法智可以缘无漏道(相应和不相应);灭法智缘的是择灭,善的无为法;非择灭不缘。所以法智能缘五个法。

「类七」,类智缘七个,「苦集六」,苦、集智缘六个。「类智缘七,谓色、无色界、无漏道各二,为六」,类智不缘欲界,缘色界、无色界的加上无漏的各两个(相应、不相应),再加一个善无为法(择灭),一共七个。「苦集六者,苦集二智,各缘六法,谓三界所系,各二法也」,苦集二智缘三界的法,三界法里边有相应、不相应,一共六种。

「灭缘一」,灭智只缘一个,「善无为」,就是择灭。道智缘两个,缘无漏道,相应和不相应,两种。

「他心智缘三者,谓他心智缘欲界、色界、无漏三相应法」,他心智不能缘不相应法,只能缘相应的心王、心所,欲界的、色界的、非所系的心王、心所,三种。

「尽无生各九」,尽智、无生智除无记的无为法,各缘九个法。无为里边是两种,一种是无记,一种是善的。既然尽智、无生智缘四谛,那么,无记无为法不属于四谛所摄,则不缘。所以在无漏智里,尽智、无生智缘的最多。

从此第二,明俗智缘境。论云:颇有一念智,缘一切法不?问也。不尔。 答也。岂不非我观,知一切法皆非我耶?难也。此亦不能缘一切法。答也。 不缘何法?一问。此体是何?第二问也。颂曰:

俗智除自品 总缘一切法 为非我行相 唯闻思所成

「从此第二,明俗智缘境」,世俗智缘的境再特别说一下。「论云:颇有一念智,缘一切法不」,世俗智能够缘一切法,在一剎那,能不能把一切法都缘在里边?「不尔」,不行。「岂不非我观,知一切法皆非我耶」,修非我观的时候,观一切法都不是我,这时所观的就是一切法,怎么不能观呢?「此亦不能缘一切法」,修非我观,也不能缘一切法。「不缘何法」,什么法缘不到?「此体是何」,缘不到的法以什么为体?

「颂曰:俗智除自品,总缘一切法,为非我行相,唯闻思所成」,世俗智,假使观一切法非我时,确实缘一切法,但是要把自己除掉。你说我在看,什么人都看到了,看到自己没有?眼睛不能看眼睛自己,手指不能指手指自身。所以即使世俗智做非我观能缘一切法,但是要除掉自品。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下三句答第二问。以世俗智,观一切法为非我时,不缘自品,故除自品。言自品者,谓俗智自体、相应、俱有也。不缘自体者,谓境、有境别故;不缘相应者,谓同一所缘故;不缘俱有者,谓极相邻近故。此无我观,俗智为体,唯是闻思所成慧也。

「释曰:初句答第一问,下三句答第二问。以世俗智,观一切法为非我时,不缘自品,故除自品」,虽然观一切法都是非我,这时观的法极广泛,但毕竟自己没有观到,第二剎那纔能观前面的。什么叫自品?「言自品者,谓俗智自体、相应、俱有也」,自品包含三个部分,一个是世俗智本身,自体。另一个是相应法,既然世俗智是慧心所,决定有心王和其他相应心所。还有俱有法,生住异灭,得、非得,这些俱有法都会有。

第一剎那不能缘自己,第二剎那再反过来可以缘。「谓境、有境别故」,所缘的是境,能缘的是有境,有境跟境是有差别的,一个是能缘,一个是所缘,不能混起来。「不缘相应者」,为什么相应法不能缘,「谓同一所缘故」,既然同时在缘一个境,同时的那些相应法所观的也是所缘境,看不到相应的法。「不缘俱有者」,俱有法为什么缘不到?「谓极相邻故」,太近了。经书上的比喻,我们的眼睛本体是净色根,但是浮尘根和净色根挨得很近,你即使外边看得很宽,自己的浮尘根看不到,因为太近。

「此无我观,俗智为体,唯是闻思所成慧也」,观无我的时候,以世俗智为体,是闻思所成慧。为什么是闻思所成?因为它观得太宽。假使修的慧,决定是一个一个分开观的,如果全部都观,一想到非我,马上就离染,因为修慧是有力量的。所以无我观只属于闻思,要得修慧,那个力量太大,做不到。

从此第五,明人成智者,论云:已辨所缘,复应思择,谁成就几智耶?颂曰:

异生圣见道 初念定成一 二定成三智 后四一一增

修道定成七 离欲增他心 无学钝利根 定成九成十

「从此第五,明人成智者」,哪些人成就哪些智?「论云:已辨所缘,复应思择,谁成就几智」,还要考虑什么人成就几个智?

「颂曰:异生圣见道,初念定成一」,异生、圣者见道的初念,苦法忍的时候,只成就一个智。「二定成三智」,第二念的时候,苦法智的时候,成三个智。「后四一一增」,后边四个智的时候,一个一个加。「修道定成七」,修道的人决定成就七个智。「离欲增他心」,假使已经离欲的,前面的都要加他心智,欲界烦恼断掉,得了初禅以上的定,当然可以有他心智。「无学钝利根,定成九成十」,无学的钝根成九个智,利根十个智。

释曰:异生圣见道,初念定成一者,谓异生位,及圣见道,初苦法忍,名为初念。此之异生,及初念圣,定成一智,谓世俗智。二定成三智者,入见道至第二念,苦法智位,定成三智,谓世俗智、法智、苦智。

「释曰:异生圣见道,初念定成一者」,凡夫的时候,圣者在见道位的初一剎那,「初苦法忍,名为初念」,苦法忍是圣者见道的第一念,这个时候只成就一个世俗智。一切有情都成就世俗智,得了苦法忍,已经有无漏的慧,怎么还只成就一个世俗智?忍、智不一样,苦法忍是忍,还不是智。

「二定成三智者,入见道至第二念」,第二念是苦法智。包含两个智,苦智、法智。苦法智本身是一个智,但是从它的作用来说,行相不同,一个从对治道来说是法智,是对治欲界烦恼的,一个是苦智,是苦谛下的那个行相的。虽然一个智,在十智里边是两个智。「定成三智,谓世俗智、法智、苦智」,所以一共成就三个智。

后四一一增者,从苦法智后,有四位:一、第四念,苦类智位,二、第六念,集法智位,三、第十念,灭法智位,四、第十四念,道法智位。此上四位,皆增一智。且第一位,成前三智,增一类智,总成四智。于第二位,成前四智,又增集智。于第三位,成前五智,又增灭智。于第四位,成前六智,又增道智。故见道位,总成七智。

「后四一一增」,后边有四个位,每一个位要增一个智,一共七个。「从苦法智后,有四位」,有四个位都要增一个智,什么位呢?第四念苦类智,加一个类智。第六念,集法智,加一个集智。第十念灭法智,加一个灭智。第十四念道法智,加一个道智。「此上四位,皆增一智」,每一个位加一个智。

「故见道位,总成七智」,所以见道完成时,一共成就七个智,从它的时间来说,第一念只有一个智,第二念是三个智,第四念是四个智,第六念是五个智,第十念是六个智,第十四念是七个智,最后是七个智。

修道定成七者,此约修道未离欲位,亦成七智,如见道说。离欲增他心者,于离欲位,成前七智,有增他心,总成八智。

「修道定成七者,此约修道未离欲位」,修道位,还没有把欲界九品烦恼断完,这叫修道未离欲位,也成七智,跟见道一样。「离欲增他心者,于离欲位,成前七智,有增他心,总成八智」,离欲之后,得了禅定,可以有他心智,离欲的圣者,前面七个智本来成就的,加上他心智,成就八个智。

无学钝利根,定成九成十者,时解脱者,定成九智,除无生智,不时解脱,定成十智。

「无学钝利根,定成九成十」,无学的钝根决定成就九智,无学的利根决定成就十智。「时解脱者,定成九智」,时解脱的,九个智成就,这是钝根;「除无生智」,少一个无生智。「不时解脱,定成十智」,不时解脱,即利根阿罗汉,十个智都成就。

从此第六,约位辨修,就中分六:一、约见道辨,二、约修道辨,三、约无学道辨,四、约余位辨,五、约依地辨,六、明四修义。且初约见道辨者,论云:于何位中,顿修几智? 此总问也。 且于见道十五心中,颂曰:

见道忍智起 即彼未来修 三类智兼修 现观边俗智

不生自下地 苦集四灭后 自谛行相境 唯加行所得

「从此第六,约位辨修」,根据不同的位来辨修多少。「一、约见道辨,二、约修道辨,三、约无学道辨,四、约余位辨」,约见、修、无学,还有其他的位置来辨修,「五、约地辨」,根据什么地来辨,「六、明四修义」,四种修的意思。「且初约见道辨者,论云:于何位中,顿修几智」,在什么时候能够顿修(一起修)几个智?「且于见道十五心中」,先说见道位,在见道十五心里边,能修几个智?

「颂曰:见道忍智起,即彼未来修,三类智兼修,现观边俗智,不生自下地,苦集四灭后,自谛行相境,唯加行所得」,这里比较繁琐。里边还加一个现观边世俗智,见道的时候,有可以修现观边世俗智,是一个非择灭的法,可以得修,但是它生不起来,因为见道的时候太忙,没有一个念头插得进来,等见道结束,因缘没有了,缘缺不生。但是可以得修。

释曰:见道忍智起,即彼未来修者,于见道中,八忍七智,忍正起时,修未来忍,智正起时,修未来智。此之忍智,先未曾得,故不相修,唯修同类。

「释曰:见道忍智起,即彼未来修」,见道十五剎那八个忍,七个智,第八个智是修道。忍正起时,修未来忍,智起的时候,修未来智。「此之忍智,先未曾得,故不相修,唯修同类」,忍跟智,在见道的时候第一次得到,力量还不大,只能够忍修忍、智修智,不能相通,同类的可以修。

《杂心论》里指出182,苦法智现前的时候,可以得修未来的苦法智,就是还没有现行生出来的苦法智,有自在权,这是未来的修叫得修。「非忍非余智」,其他的忍不能修,其他的智也不能修,某一个忍或者哪个智起来的时候,只能修它同类的。

三类智兼修,现观边俗智者,于苦、集、灭三类智时,能兼修未来现观边俗智。此世俗智,于一一谛现观后边,方能兼修,故立现观边183世俗智号也。现观边者,即三类智也。谓世俗智,于无始来,曾知苦、断集、证灭;今三类智,亦知苦、断集、证灭,与世俗智,同为一事,有事现观,故三类智边,能修世俗智。

现观边的世俗智是个特殊事情。「于苦、集、灭三类智时」,苦类智、集类智、灭类智这三个时候,「能兼修未来现观边俗智」,不但能修它同类的智,还能够修未来的世俗智。「现观边」,这个世俗智在现观的边上。

「此世俗智,于一一谛现观后边」,在每一个谛现观最后的边上。苦类智是苦谛最后的一个智,在苦谛的边上;集类智,是观集谛时最后的边上;灭类智,在观灭谛时最后的边上,这叫现观边。这个世俗智,一定要在现观边的时候纔能修,「故立现观边世俗智」。一定要在每一个谛的最后一个智的时候,纔能修世俗智。现观边,苦谛观完是苦类智;集类智、灭类智也是如此,现观边就是这三个类智。「此世俗智,于一一谛现观后边,方能兼修」,每一个谛的现观的后边,纔能兼修世俗智,这叫现观边世俗智。

「谓世俗智,于无始来,曾知苦、断集、证灭」,世俗智,以前也知道过苦,也断过集,这是有漏道断的;也证过灭,也是有漏道证。知苦、断集、证灭,无始以来有漏智也做过那个事情。「今三类智,亦知苦、断集、证灭,与世俗智,同为一事,有事现观,故三类智边,能修世俗智」,世俗智无始以来,知苦、断集、证灭这三个事情都做过,在苦类智的时候也是知苦,集类智的时候也是断集,灭类智的时候也是证灭,当它们起这个作用的时候,跟世俗智的作用是相同的,这时候能兼修。「同为一事」,它们做的是同一个事情,比如苦类智的时候是知苦,这个世俗智也是知苦的,它也能生起来;集智是断集的,它也能生起来。这里所谓修,不是现行的修,是得修,有能力,但是它不生出来,因为正在现观,没有一个空闲可以使这个世俗智现行。讲种子也好,说它是未来也好,总之还没有到现行,但是有法前得,这个法的自在、能力是有了,但是现行还没有生出来,叫未来修。因为它们所做的事情是一样的,所以在那个时候起法前得。

问:于道类智时,何不修俗智?答:俗智于道中,曾无事现观,故道类智不修世俗;又必无于道遍事现观故,谓于三谛,可遍知苦,可遍断集,可遍证灭,当谛事周,故修俗智,必无于道,可能遍修,种性多故,故道类智,不修俗智。

「问:于道类智时,何不修俗智」,和苦类智、集类智、灭类智一样,为什么道类智边上,不能修世俗智?

「答:俗智于道中,曾无事现观,故道类智不修世俗。」第一个原因,世俗智在修道当中,从来没有这个事现观。什么叫事现观呢?真正修道。真正修道是无漏道,世俗智不能修无漏道,它们做不了同一个事情,世俗智没有这个堪能。

第二个原因,「又必无于道遍事现观故」,修道的时候不能遍。前面那个知苦可以遍知,断集遍断,证灭遍证,而道现观,却是遍不了的。「谓于三谛,可遍知苦,可遍断集,可遍证灭,当谛事周」,他对苦谛知完,集谛断完,灭谛证完,那一个谛的事情完成了,叫「当谛事周」,所以这个时候可以修世俗智。「必无于道,可能遍修」,而道是遍不了的。「种性多故」,种性不同,这类种性的,修这个道,那类种性的,修那个道,没有一个人能把一切种性的道修完。「故道类智,不修俗智」,所以在道类智的时候,不能得修现观边世俗智。

问:何故于三谛有遍声,非道谛耶?答:以其能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而无能修一切道谛,佛亦于道得修习修,俱不尽故,故无遍声。

「问:何故于三谛有遍声,非道谛耶」,追根寻底,为什么三谛可以遍,遍知苦、遍断集、遍证灭,而道谛遍不了?

「答:以其能知一切苦,断一切集,证一切灭,而无能修一切道谛」,因为到无学的时候,一切苦知得完的,一切集是断得了的,一切灭是证得了的,「而无能修一切道谛」,但是一切道谛修完的人是没有的。「佛亦于道得修习修,俱不尽故」,即使佛,对于道,得修也好(种子的修,不是现行的修)、习修也好(现行的修),都不能修完。「故无遍声」,连佛都不能遍,其他人怎么遍得了?

这里的意思是说道有很多,声闻道、缘觉道等等,还有钝根、利根,各式各样的,哪一个人能把它修完?钝根当然可以练成利根,但利根的不修钝根的,每一个人根性不同,修的法又不同,很多都不同,一个人把它修完,当然做不到。所以说道没有遍的。

不生自下地者,此世俗智,三类智边,得非择灭,故名不生。此不生法,于一切时,无容起故,以见道是无漏,俗智是有漏,故于见道,此无容起,以不起故,得非择灭。自下地者,修世俗智,唯自、下地,谓依未至,见道现前,能修未来二地俗智,谓修未至及欲界也。修未至者,是修自地;修欲界者,是修下地。如是乃至依第四禅,见道现前,能修未来七地俗智,谓色界六,欲界一地。修第四禅,是修自地,修余六地,名修下地。

「不生自下地者,此世俗智,三类智边,得非择灭」,这个世俗智,在三类智边的时候,它能够修,但生不出来,得到一个非择灭。在见道的十五剎那,世俗智生的时间没有,缘缺不生。「此不生法,于一切时,无容起故」,既然这个时候机会错过,以后也生不来,因为不是那个机缘。「以见道是无漏,俗智是有漏,故于见道,此无容起,以不起故,得非择灭」,见道是无漏的,世俗智是有漏的,两个不能同时生起,见道里边起不了有漏心,以后永远生不起来。

「自下地」,修世俗智只有自地、下地好修。「谓依未至,见道现前,能修未来二地俗智,谓修未至及欲界也」,世俗智属于哪一地的?只有自地跟下地。举例说,假使见道依未到地定,得修的世俗智有两个,「修未至者,是修自地」,一个是未到地定(自地),一个是欲界(下地)。「如是乃至依第四禅,见道现前,能修未来七地俗智,谓色界六,欲界一地」,依此类推,依第四禅见道,未来七地的世俗智能修。哪七地?色界有六个,第四静虑本身,下边有未至、中间、三个静虑、欲界,这七地都能修。

苦集四灭后者,此世俗智,苦集边修,四念住摄,灭边修者,唯法念住。自谛行相境者,此世俗智,随于何谛,现观边修,即以此行相,缘此谛为境。唯加行所得者,此世俗智,见道力得故,唯加行得。

「苦集四灭后」,这个世俗智,如果是苦集边修的,「四念住摄」,属于四个念住所摄;灭谛边的那个世俗智,当然是法念住摄,因为灭谛是无为法,只有法念住有。

「自谛行相境」,这个世俗智,随便在哪一个谛的边上修,就是那个行相。「缘此地为境」,在苦类智旁边产生的世俗智,就是修苦谛的苦、无常、空、无我四个行相,集谛、灭谛也是如此。「唯加行所得」,现观边的世俗智,属于加行得,是由见道的力量而得到的,不是烦恼离掉就能得到。

四谛十六行相,在《俱舍论》里边讲了很多样子,这里补充一下。

又非究竟故非常,如荷重担故苦,内离士夫故空,不自在故非我。牵引义故因,出现义故集,滋产义故生,为依义故缘。不续相续断故灭,离有三为相故静,胜义善故妙,极安隐故离。治邪道故道,治不如故如,趣入涅槃宫故行,弃舍一切有故出。如是古释,既非一门,故随所乐,更为别释。(《俱舍论》卷二六)

苦谛,「又非究竟故非常」,不是涅槃,不是究竟的东西,所以无常的。「如荷重担故苦」,在苦谛里边,好像背重担子一样,所以是苦。「内离士夫故空」,五藴里边没有补特伽罗这个士夫,这是空的。「不自在故非我」,它本身随业牵、不自在的,这是非我,我是自在的意思。这是苦谛的四相。

集谛,「牵引义故因」,能够引出果来的,叫因。「出现义故集」,能够显出果来的,叫集。「滋产义故生」,能够把它生出来的,叫生。「为依义故缘」,为这个果做依靠的那些因缘的,叫缘。这是集谛的四相。

灭谛,「不续相续断故灭」,不相连续,相续断掉叫灭,那些有漏的相续断掉了。「离三有为相故静」,离开三有为相(生、异、灭),所以寂静。「胜义善故妙」,胜义的善所以说妙,妙是无漏的善法。「极安稳故离」,这个地方离一切灾患,极安稳,所以叫离。这是灭谛的四相。

道谛,「治邪道故道」,能够对治邪道的是正道,这是道。「治不如故如」,对治那些不契合如如道理的,叫如。「趣入涅槃宫故行」,能够通入涅槃宫的,叫行。「弃舍一切有故出」,能够离开、舍弃一切三有的,叫出。

「如是古释,既非一门,故随所乐,更为别释」,这些古代的解释很多,不止一门。《光记》一共讲了四番,第三番的比较繁琐,自己可以参考。

为治常见故,修非常行相;为治乐见故,修苦行相;为治我所见故,修空行相;为治我见故,修非我行相。(《光记》卷二六)

第四番,我们引《光记》的文来看。「为治常见故,修非常行相」,为了要对治常见,修非常的行相。「为治乐见故,修苦行相」,对治常乐我净那个乐,纔修苦的行相。「为治我所见故,修空行相」,修空的行相来对治我所的。「为治我见故,修非我行相」,正是针对我见这个的,「修非我行相」。这跟第一个解释是一致的。

为治外道无因见故,修因行相。为治梵王、自在天等一因见故,修集行相,多法聚集为因生果。为治数论转变常因等见故,修生行相,彼宗体常,前后转变能生诸法,如金转变成环玔等。为治以知为先能生因见故,修缘行相。遇缘即起,何须以知为先?言知先因者,如自在天将变境时,先起欲知彼境,起欲知已,然后方变,大自在天以知为先,故名知先因也。或数论自性,名知先因,欲变境时,要我先思欲知境界,起欲知已,自性方变,此之自性以知为先,方能变境故,名知先因也。(《光记》卷二六)

集谛,这些都是从对治的方面来说的。「为治外道无因见故,修因行相」,外道有些执一切法没有因的,自然生出来的,修因,一切集谛是因,这是因的行相。

「为治梵王、大自在天等一因见故,修集行相」,集是众多的意思,要对治大梵天王、大自在天,认为一个因能够生万物的。修集行相,「多法聚集为因生果」,很多的法集起来纔生出果来,所以修集的行相。

「为治数论」,数论有转变,前面觉天尊者说一切法有转变的,可以现在相转成过去相,世亲菩萨说他近于数论外道。数论讲转变的「常因等见」,一切因是常的,但是可以改变的,好像金子能够打成指环、金镯子等等,这是错误的。生是说有新东西生出来,不是转变。转变是没有什么新的生出来,体是常的,无所谓生。因集生缘这个生,对治数论外道的常见。

「为治以知为先能生因见故,修缘行相。遇缘即起,何须以知为先」,什么叫知先因?一些外道认为,大自在天要变化世界一切的时候,他先起一个念头,要知道那些境,然后纔变出来。他先有个规划,叫知先因。起这个知,以这个知为因,自性就变那些东西。现在我们说,因缘和合之后就有东西出来,不需要你先规划一下,不需要知先的。因集生缘,一切法是缘起的,并不是先想一想要起什么东西,就变什么东西出来。

为治解脱是无见,修灭行相。谓诸外道起大邪见拨无解脱,为对治彼修灭行相,生缘灭故,明知有灭。为治解脱是苦见故,修静行相。谓诸外道作如是执,我见世间,无一眼者尚以为苦,况复涅槃,诸根总灭,而不苦哉;为治此见修静行相,以涅槃中,苦皆寂静。为治外道执四静虑及四无色等至乐是妙见故,修妙行相,此有漏定非真妙法,唯有涅槃是真妙法。为治解脱是数退堕非永见故,修离行相。谓诸外道执无想天等为真解脱,后时观见数退堕落,便作是执,解脱涅槃是数退堕,非永出离;为治彼见,修离行相,以证涅槃必不退故。(《光记》卷二六)

「为治解脱是无见,修灭行相」,有的外道说解脱是没有的,修是徒劳的。有的外道修了半天,自己解脱不了,认为解脱是不可能的,为对治这个,说灭。那些东西是灭得掉的,是可以解脱的。

「为治解脱是苦见故,修静行相」,有的外道不否定解脱是有,但是他说解脱是个苦事情,他说世间上少一个眼睛或者少一只手、一只脚的,那就苦得不得了,你入涅槃之后,六根都没有了,那不是苦透了吗?为了对治解脱是苦的邪见,修静的行相,灭静妙离的静,所有的苦都寂静了,这是对治那些外道的邪见。

「为治外道执四静虑及四无色等至乐是妙见故,修妙行相,此有漏定非真妙法」,有些外道修到四禅或者四无色定,这个定里边有种乐,他说这个是最殊妙的。修灭静妙离的妙,有漏定并不是真的妙,真正的妙在涅槃。

「为治解脱是数退堕非永见故,修离行相」,有的外道他自己修行,以为无想天或者非想非非想天是解脱。这个无想定修得生到无想天,寿命五百大劫,过了之后又堕下来轮回,他认为解脱靠不住,要退的。对治这些外道的邪见,说这个离。这个涅槃,是真正能够离一切苦的,不会再轮回、不会退的,是真正能出离的。

为治拨无圣道邪见故,修道行相,以道行相缘实道故。为治外道执苦行等邪道见故,修如行相,契正理故名之为如。为治计余法为道是真见故,修行行相,故正理云:为治世间离染是真道故,修行行相。为治退道数见故,修出行相,故正理云:为治尝遭不永离染道所诳惑,于真圣道亦不敬故,修出行相。(《光记》卷二六)

下边是道谛四个行相。「为治拨无圣道邪见故,修道行相」,有的人说圣道不可能的,没有的,修不到的;为对治这些邪见,这个道是真能通达菩提的道。

「为治外道执苦行等邪道见故,修如行相」,有些外道承认有道,但是以无义苦行为道,那么修这个「如」的行相。你修的苦行,要契合正理纔是有益的,否则单是受一些苦,那没有用,不是道。契合正理的纔能叫如。外道的苦行虽然修得很辛苦,但是不如,没有用。

「为治计余法为道是真见故,修行行相」,有些外道执著那些不如法的道,比如气功之类的,他说这个是真道,修了能够出离的,修「行」的行相,你这个不能行向涅槃。

「为治退道数见故,修出行相」,有的外道,修了他所谓的出离道,结果还是轮回,认为道是不能够永远出离的。修「出」,真的圣道修了之后,决定能出离。

这里第四番是对治一切外道见的,也是四谛十六行相。四谛十六行相总的原则是同的,应用起来,分了很多的样子。

从此第二,约修道辨。论云:次于修道离染位中,颂曰:

修道初剎那 修六或七智 断八地无间 及有欲余道

有顶八解脱 各修于七智 上无间余道 如次修六八

「从此第二,约修道辨。论云:次于修道,离染位中」,在修道位的时候,得修什么?是他可能修的,虽然不生起来,对那个法有自在,叫得修。这里讲的修都是得修,论里讲了现在直接修,这里没有讲。

释曰:修道初剎那,修六或七智者,修道初剎那者,道类智是也。此智现前,修未来智,或六或七。未离欲者,未来修六,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已离欲者七,更加他心。

「修道初剎那,修六或七智」,修道的第一剎那是见道后的十六心,即道类智,这是进入修道的第一步。「此智现前,修未来智,或六或七」,道类智现前的时候,得修没有生出来的那个智,或者六个,或者七个。这个跟见道一样,没有离欲的是六个,四谛智、法智、类智。见道的时候,这些智都出现的,修道第一位,这些都成就,也能够修的。已经离欲的,加个他心智。见道的时候不起他心智,因为见道很快,十五剎那没有一点空闲。修道时紧张的时候过了,他心智可以生出来。已经离欲的,在修道的时候,加一个他心智。

断八地无间者,谓断欲界乃至无所有处,此八地中,无间道也。及有欲余道者,谓未离欲,名为有欲,此有欲圣,所有加行、解脱、胜进,名为余道,是前无间道外,故名为余。有顶八解脱者,谓断有顶八解脱道,除第九也。各修于七智者,此上所明八地无间道,及有欲余道,并有顶八解脱,各修未来七智也。若无间道,及有欲余道者,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及世俗智。有顶八解脱,修七智者,于前七智,除世俗智,加他心智。

「断八地无间」,欲界一直到无所有处,除开有顶,这八个地中间的无间道。「及有欲余道」,这里讲见道后的修道,欲界烦恼还没有断掉的圣者,除无间道以外的加行道、解脱道、胜进道,「是前无间道外,故名为余」,这一些得修的智都是同样的。「有顶八解脱」,最高的有顶地的八个解脱道,「谓断有顶八解脱道」,第九解脱道除开。「各修于七智」,上面这些都是修七智。哪七个智呢?「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及世俗智」,因为世俗智,可以对治下边的八个地,不能对治有顶的烦恼,七个智是苦、集、灭、道四谛智,法智、类智、世俗智,下边八地都能对治。因为有部认为有漏道也能断烦恼。

「有顶八解脱,修七智者,谓于前七智,除世俗智,加他心智」,有顶不能以欣上厌下的世俗道断烦恼,世俗智除掉,加一个他心智。无间道不能生他心智,解脱道已经不紧张,可以加一个他心智,还是七个智,但是内涵不一样。

上无间余道,如次修六八者,上无间者,谓是断有顶九无间道也。此上无间,未来修六,谓四谛智、法智、类智。言余道者,谓断欲界第九解脱道,及第九胜进道,又断上七地诸解脱道,及胜进道,断上八地加有顶也诸加行道,又断有顶前八品惑诸胜进道,此上诸道,皆名余道。此之余道,未来修八,于前六智,加世俗智及他心智。

「上无间余道,如次修六八者」,什么上无间?断有顶的九个无间道。「此上」指有顶,「此上无间」,未来的得修是六种:四谛智、法智、类智。有顶的第九解脱道,已经成了无学,这里讲的是有学修道。

余道是什么?「断欲界第九解脱道,及第九胜进道,又断上七地诸解脱道」,前面没说的都并在这里说,解脱道、胜进道;「断上八地诸加行道」,上八地是欲界以上的八地,包括有顶,加行道;「又断有顶前八品惑诸胜进道」,这些都是前面没有讲到的,叫余道。

「此上诸道,皆名余道。此之余道,未来修八」,这些道都修八个。「于前六智,加世俗智及他心智」,因为这些都不是无间道,可以有他心智,也不是对治有顶最后一品惑的,也可以起世俗智。

从此第三,约无学辨修。论云:次辨离染得无学位。颂曰:

无学初剎那 修九或修十 钝利根别故 胜进道亦然

「从此第三,约无学道辨修」,现在讲无学道。「无学初剎那」,无学的最初一剎那,断有顶烦恼的第九个解脱道,那个时候成了无学。「修九或修十」,钝根修九个智,利根修十个智(加无生智)。「钝利根别故」,九还是十,是钝根、利根的差别。「胜进道亦然」,胜进道,出了解脱道以后,同样也是修九、十个智。

释曰:无学初剎那者,谓断有顶第九解脱道也。此无学位,未来修智,或九或十。谓钝根者,除无生智,若利根者,具修十智。于无学位,诸胜进道,或九或十,准前说之。

「释曰:无学初剎那者,谓断有顶第九解脱道也」,这里讲无学道位。「此无学位,未来修智,或九或十」,无学的得修,九个智,或者十个智全。「谓钝根者,除无生智」,钝根的阿罗汉,不能有无生智,所以是修九个智。利根的阿罗汉,有无生智,具足修十个智。

「于无学位,诸胜进道,或九或十,准前说之」,无学位的胜进道,是第九解脱道以后的那些道,修九个或者十个,利根是十个,钝根是九个。这都是得修。

从此第四,约余位辨修。论云:次辨余位,修智多少。颂曰:

练根无间道 学六无学七 余学六七八 应八九一切

杂修通无间 学七应八九 余道学修八 应九或一切

圣起余功德 及异生诸位 所修智多少 皆如理应思

「从此第四,约余位辨修」,前面是见道、修道、无学道三道,「余位」,是练根的位,以及除见、修、无学之外,还有一些地,他们修多少?「论云:次辨余位,修智多少。颂曰:练根无间道,学六无学七」,练根的无间道,有学修六个,无学七个。「余学六七八,应八九一切」,余指练根的解脱道,加行道,胜进道,在这些道中,有学有修六、七或八智,阿罗汉有修八、九或十个智。「应」是阿罗汉。「杂修通无间,学七应八九」,杂修静虑也是属于余道,杂修跟修五通的无间道,有学修七个,阿罗汉修八或九智。「余道学修八,应九或一切」,其他的道,有学的有八个,阿罗汉修九或一切(十个)。「圣起余功德,及异生诸位,所修智多少,皆如理应思」,这都可以按这个道理去推想,当然又是一个比较繁复的事情。

释曰:练根无间道,学六无学七者,有学练根,诸无间道,未来修六,谓四谛智、法智、类智;无学练根,诸无间道,未来修七智,于前六上,更加尽智。

先说练根,再说杂修,再说其他的。「释曰:练根无间道,学六无学七者」,有学练根的无间道,即正在对治那些不染无知的时候,得修是六个,四谛智(苦集灭道)、法智、类智。「无学练根,诸无间道,未来修七智」,加一个尽智,不加无生智,练根肯定是钝根,七个智。

余学六七八者,余谓余道,即是练根诸解脱道,及加行道,并胜进道,故名为余。有学练根诸解脱道,未离欲者,未来修六,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已离欲七,更加他心。若加行道,未离欲者,未来修七,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及世俗智;已离欲八,更加他心。诸胜进道,未离欲者,未来修七;已离欲八,如加行说。

「余学六七八者,余谓余道」,练根的其他道,道有四种,除无间道,还有解脱道、加行道、胜进道。「有学练根诸解脱道,未离欲者,未来修六」,在解脱道的时候,没有离欲的,六种:四谛智、法智、类智,一样的;已经离欲的,因为不是无间道,「更加他心」,可以加他心智。「若加行道,未离欲者,未来修七」,谓四谛智、法智、类智、世俗智,加行道还可以修世俗智,还是七个;已离欲的,加一个他心智。「诸胜进道,未离欲者」,解脱道以后的胜进道,没有离欲的是七个,已离欲的是八个,跟加行道一样。

应八九一切者,应谓无学,上句余字,流入此中,谓约余道,应八九一切也。谓无学位,退法等五,修练根时,前八品解脱道,未来修八,谓四谛智、法智、类智、他心智、尽智;于退法等四,第九解脱道,未来修九,于前八上,加世俗智。于第五堪达种性,第九解脱道,未来修十。又无学练根,诸加行道,未来修九,除无生智。若胜进道,是钝根者,未来修九,若利根者,未来修十。

「应八九一切」,应是无学,前面说的余道,对阿罗汉来说,是修八、九、一切。「谓无学位,退法等五,修练根时,前八品解脱道,未来修八」,钝根阿罗汉,退法、思法、护法等五种,修练根的时候,前面八品的解脱道,修八个智,四谛智(苦、集、灭、道)、法智、类智、他心智、尽智。因为是解脱道,可以有他心智,因为是无学,加个尽智。

「于退法等四,第九解脱道,未来修九,于前八上,加世俗智」,退法、思法、护法、安住这四种,到第九解脱道还是钝根,堪达到第九解脱道成了利根,所以不能放在一起讲。前四种到第九解脱道的时候,未来修(得修)有九,前面八个加一个世俗智,跟前面「无学初剎那」的钝根修九智是一样的。

而堪达种性,到第九解脱道成了利根,有十个,加一个无生智。练根里边,前八品是一样的;前四种的第九品也是一样的;第五种练好之后是利根,又是一类。

「又无学练根,诸加行道,未来修九」,前面是无间、解脱道,加行道,未来修九个,因为是练根,不是利根,没有无生智。

「若胜进道,是钝根者,未来修九,若利根者,未来修十」,钝根在胜进道仍然是钝根,未来还是九个;在解脱道练成利根的,进入胜进道后还是利根,是十个智。

杂修通无间,学七应八九者,此明杂修无间道,及修五通诸无间道也。有学杂修诸无间道,及修五通诸无间道,未来修七,谓四谛智、法智、类智,及世俗智释学七也。无学杂修诸无间道,及修五通诸无间道,未来所修,钝八利九。八者,除他心智及无生智;九者唯除他心释应八九也。

「杂修通无间,学七应八九」,杂修静虑,修五通。漏尽通是阿罗汉得尽智的时候,不用说了。修前面的五通,神境通、天眼、天耳、他心通、宿命通,跟杂修静虑是一类。「诸无间道」,修杂修跟五通的无间道,都是在断那些障的时候。

「有学杂修诸无间道,及修五通诸无间道」,有学在杂修静虑时无间道,以及修五通时的无间道,得修是七个,四谛智(苦集灭道)、法智、类智、世俗智。因为五通里边,比如神境通,有世俗智,他心智里也有世俗智。杂修静虑是有漏、无漏杂的,当然有世俗智。所以除了苦集灭道四谛智、法智、类智这几个无漏智外,还要加世俗智。

「无学杂修诸无间道」,无学杂修静虑的无间道,以及他修五通的无间道,「未来所修,钝八利九」,钝根是八个,利根九个。因为无间道不能有他心智,一定要解脱道以后纔有。所以在无间道的时候,即使是无学也没有他心智,钝根八个,除他心智,「及无生智」,钝根还要除无生智;利根单除一个他心智,阿罗汉钝根八个,利根九个。

余道学修八者,余道,谓杂修及修五通诸解脱道,及加行道,并胜进道,名为余道。学修八者,学位杂修,及修五通诸解脱道,及加行道,并胜进道,未来修八,除尽、无生智。应九或一切者,应谓无学,上句余字,流至此中,谓无学杂修,及修五通诸解脱道,并加行道,及胜进道,未来所修,钝九利十。此上修通,诸解脱道,应知唯取宿住、神境、他心,修解脱道也。谓天眼、天耳,二解脱道,无记性故,不名为修。

「余道学修八」,余道,是杂修、修五通的解脱道、加行道、胜进道。因为无间道不能修他心智,其他的道都能修他心智,所以它们一起讲。「名为余道」。

「学修八者,学位杂修,及修五通诸解脱道,及加行道,并胜进道,未来修八」,把他心智加进去,有学尽智、无生智没有,十个智减两个是八个。「应九或一切者」,无学,除无间道外的余道,杂修的时候也好,修五通也好,在解脱道、加行道、胜进道,得修,利根有十个,钝根九个。

「此上修通,诸解脱道,应知唯取宿住、神境、他心,修解脱道也」,这里的五通要除开天眼、天耳,只取宿住、神境通、他心智的解脱道。「天眼、天耳,二解脱道,无记性故,不名为修」,前面讲过「善有为应修」184,有为的善法要修,使它增长,无记不属于修的范围。

圣起余功德者,谓余四静虑、四无量心等诸功德也。及异生诸位者,谓异生位,修四静虑,及修通等也。所修智多少,皆如理应思者,此上两句,修智多少,如道理思之。谓圣起余功德,若有学圣,未离欲七,已离欲八;若无学圣,钝九利十。其异生位,若未离欲,唯世俗智,若已离欲,加他心智。

「圣起余功德者,谓余四静虑」,圣者的其他功德,如四静虑,四无量心等等,这是定中的功德,「及异生诸位」,以及异生修四静虑、修五通等等。「所修智多少,皆如理应思」,这时有多少智呢?应当照那个理,自己推出来。「谓圣起余功德,若有学圣,未离欲七,已离欲八」,有学没有离欲的是七种;已经离欲的,八个。有学没有尽智、无生智,未离欲的没有他心智;已经离欲的,可以有他心智。「若无学圣,钝九利十」,无学,钝根九个智,利根十个智。

异生,没有离欲的,只有世俗智,因为异生没有无漏智,十智里边,只有一个世俗智和部分他心智是有漏的;假使离欲的,也可以有他心智。他心智通有漏、无漏,异生的他心智只是有漏的。有漏的他心智以世俗智为体,异生不能有无漏智,只能以世俗智去知有漏法。

从此第五,约地辨修。论云:诸未来修,为修几地?一问。诸所起得,皆是修耶?第二问也。颂曰:

诸道依得此 修此地有漏 为离得起此 修此下无漏

唯初尽遍修 九地有漏德 生上不修下 曾所得非修

第五,「约地辨修。论云:诸未来修,为修几地」,这个依地来看,这是一层层地来观察,都是很深细的问题。实际上这些东西,你没有到那个境界,当然有点嫌烦,但到了那个境界,你要认识那个东西对不对,是不是恰当,非要知道不可。我们对一切法都要以知在先,以般若智慧为先导,然后走路纔踏实。没有智慧,闭着眼睛乱走,掉下山崖去都不知道。第一,几个地。第二,「诸所起得,皆是修耶」,这个得是不是都是修?

「颂曰:诸道依得此,修此地有漏」,诸道是有漏、无漏都有,先讲有漏的。「为离得起此,修此下无漏」,这是讲无漏的。「唯初尽遍修,九地有漏德」,这是讲阿罗汉的。「生上不修下,曾所得非修」,是不是所有的得都是修?过去曾有的得不是修。

释曰:前七句答第一问,第八句答第二问。诸道依得此,修此地有漏者,此明修有漏也。诸道谓世俗及无漏道。此有两类修有漏道:一、诸道依此地,能修未来此地有漏;二、诸道得此地,能修未来此地有漏。依此地者,于九地中,随依何地也。得此地者,随依何地,离下地染,第九解脱道,得上地也。得上地时,能修上地根本、近分有漏功德,离下地缚,必得上故。

「释曰:前七句答第一问,第八句答第二问。诸道依得此,修此地有漏」,诸道通有漏道、无漏道。「诸道谓世俗及无漏道」,先讲有漏。「此有两类修有漏道」,有两种有漏道。「一、诸道依此地,能修未来此地有漏」,依这个地的有漏道,能修未来依这个地的有漏道。「二、诸道得此地,能修未来此地有漏」,得到此地,能修未来的此地的有漏道,有漏的功德。

「依此地者,于九地中,随依何地也」,九个地里边,随依哪一个地来修。「得此地者,随依何地,离下地染,第九解脱道,得上地也」,依某一个地,离开这个地的烦恼(染),到第九解脱道的时候「得上地」。得上地的时候,能修(得修)上地的根本、近分有漏功德。「离下地缚,必得上故」,下地的烦恼,第九解脱道除掉,上地的功德就会得到。

为离得起此,修此下无漏者,此明修无漏也。此有三类,修无漏道:一、为离此,谓为离此地也;二、得此,谓得此地也;三、起此,谓此诸道,起此地也。此上三类,皆修未来此地无漏及下地无漏,以无漏道非系地摄,故得傍修。论云:为离此言,通二四道。二谓有漏、无漏也,四谓加行、无间、解脱、胜进也。

「为离得起此,修此下无漏者,此明修无漏也。此有三类,修无漏道」,一是为离此,二是得此,三是起此。什么叫离此呢?「为离此地」。什么叫得此呢?「谓得此地」,跟前面一样。「起此」,依此地功德,生起来那个道。「起此,谓此诸道,起此地也」,就是起此地的那些道、对治道。

「离此」,无漏道离一个地的染,不像有漏道那样死板,有漏道是初禅的未到地定离欲界的染,二禅的近分定离初禅的染。无漏道随便依哪个定离一个地的染,假使依初禅起无漏道,也可以离二禅的染,把二禅的烦恼去掉、断掉。

「得此」,随便依哪一个地来修得那个定,假使得二禅之后,二禅和下边的初禅那些无漏道都能修。「起此」,依哪一个定起无漏道,假使以二禅起无漏道,二禅跟它下地无漏的善法都能修。

「此上三类,皆修未来此地无漏及下地无漏」,无漏法能修此地的无漏,也能修下地的无漏,上地的没有得到,不能修。「以无漏道非系地摄,故得傍修」,因为无漏道不属于三界所系的,得了此地的无漏,也可以修下地的无漏,上地没有得到,当然不能得修。

「论云:为离此言,通二四道」,看解释:「二谓有漏、无漏也,四谓加行、无间、解脱、胜进也。」一般说为离此,总是指的无间道、解脱道,能够离烦恼的。世亲菩萨特别在《俱舍论》里边加了这一句话,「为离此言,通二四道」,「为离此」并不单指无漏的无间、解脱道,而是包含有漏、无漏的所有加行、无间、解脱、胜进道。「二」是有漏、无漏,「四」是加行、无间、解脱、胜进。下面再引《宝疏》一段文看一下。

论:为离此言,通二四道。谓上为离此地染者,非唯无漏无间、解脱道,二四道也。正理论云:谓随何地有漏、无漏加行等道,正现在前,为欲断除此地烦恼,未来修此及下无漏,下于上染同能治故。虽下圣道断烦恼时,诸上地边有能同治,然由有漏系地坚牢,未离下时未能修彼。随依何地离下地染,第九解脱现在前时,能修未来所得上地,及诸下地无漏功德。随起此地世俗、圣道现在前时,未来皆修此及下地无漏功德。准此论文,贤圣品颂云:圣二离八修,各二离系得。长行释云:诸有学圣用有漏道,离下八地修断染时,能具引生二离系得,用无漏道离彼亦然,由二种道同所作故者。准正理文,圣定用有漏及无漏道离染,虽同修二种得,有漏道断随品修二,无漏道断至第九品解脱道修。显宗三十二有三释。一云:由此有学离八修断,世、出世道随应现前,各未来修世、出世道,此总相说。以无漏道离上七地前八品时,不修上边世俗道故,唯有无漏一离系得,离第九品方可具二。第二释云:或应许得离道而修。第三释云:或应断染时许依下修上。已上说修道,非见道也,见道现起亦修下俗智故。(《宝疏》卷二六)

这里《宝疏》旁通到一个问题,所以参考一下。他说「为离此言,通二四道,谓上为离此地染」,这句话不单是无漏的无间、解脱道,它是通二(有漏、无漏),通四(加行、无间、解脱、胜进道)。他引《顺正理论》的文,「谓随何地有漏、无漏加行等道」,《顺正理论》具体讲,这不单指无漏的无间、解脱,有漏、无漏都在里边,有漏、无漏二,加行无间、解脱、胜进四个道,「正现在前,为欲断除此地烦恼,未来修此及下无漏」,未来修,得修此地的跟下地的无漏。

「下于上染同能治故,虽下圣道断烦恼时,诸上地边有能同治,然由有漏系地坚牢,未离下时未能修彼。随依何地离下地染,第九解脱道现在前时,能修未来所得上地,及诸下地无漏功德」,随起此地的世俗或者圣道,只要这个地的有漏道,或者是无漏道现起的时候,都能修此地,及下地的无漏功德。这个地方,《宝疏》阐发一个道理,前面说「圣二离八修,各二离系得」,圣者离开下边八地的那些修道,不管是有漏道修的,还是无漏道修的,他的离系得都有两个,即有漏的离系得和无漏的离系得,就是这个原因,有漏、无漏道,都可以修下边的无漏功德。法宝法师相当厉害,他就这一点阐发了一个道理,值得参考。

唯初尽遍修,九地有漏德者,唯初尽智现在前时,力能遍修九地有漏不净观等无量功德。以彼自心初为王位,一切善法,起得来朝。

「唯初尽遍修,九地有漏德」,最初尽智的时候,阿罗汉的初念,他可以修九地的有漏德。「唯初尽智现在前时,力能遍修九地有漏不净观等无量功德」,最初证得阿罗汉的这个剎那,一切有漏功德都起来了。「以彼自心初为王位,一切善法,起得来朝」,这有两个比喻,一个说,他这个心把一切烦恼降伏了,就像做了王一样,一切有漏的善法都很高兴,来朝拜他。还有一个比喻,一个人本来被绳子捆住的,有顶的烦恼没有断过,得尽智的时候把有顶烦恼断完了,好比绳子松掉,那人的气脉也通了,气脉一通,所有有漏的功德都活动起来。在尽智的时候,一切有漏的善功德都起一个得,这个修当然是得修,不是真的全部起来。一剎那不能够起那么多功德,但这些功德的能力、自在权都有了。

生上不修下者,上言遍修,若生上地,必不修下。修九地者,约欲界说。

「生上不修下」,前面的是遍修,都是欲界的身体来说的。「若生上地,必不修下」,假使生到上地的圣者,他不会修下地的功德,得到上边殊胜的,不必修下边。「修九地者,约欲界说」,前面说的遍修九地,是从欲界得阿罗汉的人来说的;假使在上地得阿罗汉的,不要九地,欲界的功德他不需要。

曾所得非修者,若法先时曾得弃舍,今虽还得,不名所修;曾来未得,今时方得,名为所修,用功得故。

「曾所得非修」,是不是所有的得都是修?假使以前有过的,后来衰退、舍掉,「今虽还得,不名所修」,虽然现在再次得到,不叫修。「曾来未得」,过去没有的,这时候纔得到,是新用功加行得到的,这纔叫修。修是要加功用行的,如果前面已经得过,这次恢复,不叫修。

从此第六,明四修。论云:修有四种:一、得修,二、习修,三、对治修,四、除遣修。如是四种,依何法立?颂曰:

立得修习修 依善有为法 依诸有漏法 立治修遣修

「从此第六,明四修」,得修、习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里要辨一下,同时还要辨四个修,其他部还有说六个修的,这里全部介绍一下。

「论云:修有四种:一、得修,二、习修,三、对治修,四、除遣修」,先说有四种修,得修、习修、对治修、除遣修。「如是四种,依何法立」,这四种修,依什么法安立的?

「颂曰:立得修习修,依善有为法」,根据善的有为法来安立得修、习修。习修就是行修,是现行的修;得修是依得起了之后叫修,可以是现行,也可以未来修。「依诸有漏法,立治修遣修」,除遣修跟对治修,是指有漏法来说的,这是要除掉、对治的东西,前面得修、习修要得到的东西,是善的有为法,所以两个对着说的。

释曰:得、习二修,依有为善,以可修习,得爱果故,故有为善,可名为修。若现若未,俱有得得,皆名得修。法体现前,名为习修,亦名行修,法现行故。约世分别,于未来世,唯有得修,起得得故;现具二修,有法俱得,名为得修,体现行故,名为习修。

「释曰:得、习二修,依有为善」,得修、习修这两种,依有为的善法来说的。「以可修习,得爱果故」,有为的善法把它修习广大,能得到可爱的果,这是得修、习修。善的有为法是要修的,这在「业品」里讲过。「故有为善,可名为修」,这是前面的重复,互相对照。学《俱舍论》如果前后的关系打通之后,其味无穷;如果打不通,一块一块的,那个味道不好;如果连一块都不懂,恐怕坐都坐不住。

「若现若未」,若现在、未来,「俱有得得」,现在法俱得,未来法前得,都可以有得,叫得修。「法体现前,名为习修」,法体现前,是现行的修,叫习修,「亦名行修」,「法现行故」,这个法正在现行的时候,也叫行修。

「约世分别」,根据三世来分别。「于未来世,唯有得修,起得得故」,未来世,这个法还没有生起来,只能得修。前面说的得修、未来修,就是这个东西。法前得得到,等于这个法有自在,但是法还没有现起来。现观边的世俗智,也是得修,法生不出来的,但是已经有自在,这是得修。

「现具二修,有法俱得,名为得修,体现行故,名为习修」,假使体现行,有两个修,一个是得修,是法俱得,法也现前,得也同时生起。还有一个行修,体现前,也是习修(行修)。假使这个法现行的时候,有得修,因为有法俱得,也有行修,即是习修。而法没有生出来的,只能有得修,未来修都是指得修。假使单一个得修,那就包含未来的得修和现行的习修。

治、遣二修,依有漏法,谓有漏法,有对治道,名为治修,遣缚义边,名除遣修。西方诸师,于四修上,加防护修,及观察修,防护诸根,观察身故。毗婆沙云:防、观二修,即治、遣修摄。

要除掉有漏法,有对治修和除遣修这两种。「治、遣二修,依有漏法」,对治修、除遣修是对有漏法来说的。「谓有漏法,有对治道」,要把有漏法对治掉,「名为治修」。「遣缚义边,名除遣修」,从除遣烦恼那一方面说,叫除遣修。这两种,对有漏法,一个是要对治的,一个是要除遣的。

「西方诸师」,就是世友派的那些,「于四修上,加防护修,及观察修」,再加两个,即防护修、观察修。什么叫防护修?「防护诸根,观察身故」,防护诸根,不要漏出烦恼来,就是守护六根。观察修,观察自己若正若不正。

「毗婆沙云:防、观二修,即治、遣修摄」,毗婆沙师,东方的有部师,他们说你安立的防护修、观察修,对治修、除遣修里包进去了,不需要再立。